主管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主辦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4年
綜合影響因子:--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公報》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04年,公開發行的雙月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文獻綜述、研究報告、簡報、專題研究等。該雜志的主要目的是向社會公開報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重要工作動態和政策決策,宣傳黨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地方性法規、決議等法律文件,推動民主政治建設和法治社會建設的發展。雜志包括了大量的報道、評論和訪談等內容。其中,報道部分涵蓋了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會議、年度工作報告、立法進展、監督檢查等重要信息。評論部分從多個角度分析和解讀政策決策和法規修訂的背景、意義和影響。訪談部分則介紹了與政務相關的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的見解和觀點。
雜志的特點之一是權威性和準確性。雜志的編輯團隊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人員和專業編輯組成,他們具備豐富的政務經驗和新聞寫作能力,確保所發布的信息權威準確、客觀公正。作為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官方媒體,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它在北京市居民和社會各界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和較高的知名度。雜志內容可供廣大讀者了解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了解政策的制定和決策的背景和原因,進而參與和支持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設。通過發布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動態和重要決策,推動了民主政治和法治社會建設的發展。
(1)原創性要求:我們鼓勵投稿作品為原創內容,在其他刊物或會議上未發表過。如有引用他人作品,請注明出處和作者,并確保符合學術道德規范。
(2)內容要求:請以嚴謹性和深度的方式呈現您的研究成果或理論觀點。稿件可包含問題闡述、研究目的、理論基礎、實證研究結果、政策建議等內容,呈現您在相關領域的獨到見解和貢獻。
(3)主題范圍:歡迎各類與北京市相關的學術研究、法治理論、政策分析和實踐經驗等稿件。領域可以涵蓋但不限于法律、政治學、公共管理、社會學、經濟學、環境保護等方面。
(4)來稿若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基金項目,請在文稿中標明其基金來源和編號,我刊可以優先審核發表。
(5)摘要: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6)來稿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作者簡介、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主題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7)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8)正文內各級標題處理如下:一級標題為“一、二、三……”,二級標題為“(一)、(二)、(三)……”,三級標題為“1、2、3……”,四級標題為“(1)、(2)、(3)……”。單獨成行。
(9)根據論文情況可自行決定是否列舉閱讀型參考文獻;閱讀型參考文獻用文后尾注形式,以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1][2][3]……)順序編號排列。閱讀型參考文獻可不標注具體頁碼。
(10)投稿者若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的,或稿件內容侵犯他人名譽、隱私權、人格權的,由投稿者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文責自負。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公報是一本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主辦的雙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建國門南大街6號,郵編:100022。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