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主辦單位: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2年
綜合影響因子:--
《北京史學》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12年,公開發行的半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社會經濟、史跡考辨、政治探究、學苑芳菲、附錄等。作為一份專業的史學雜志,始終堅守學術的嚴謹性和創新性。其內容涵蓋了北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的歷史研究,既包括對古代北京歷史的深入挖掘,也關注近現代北京社會的變遷與發展。同時,該雜志還積極引進和介紹國際上的先進史學理念和研究方法,推動北京史學的國際化發展。
雜志還注重與國內外學術界的交流與合作。它積極與國內外的史學研究機構、學者和專家建立聯系,舉辦學術研討會和論壇活動,為學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思想、分享研究成果的平臺。這些活動不僅促進了北京史學的學術交流與合作,也提升了雜志的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同時,雜志還注重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的史學探索,既關注大歷史背景下的北京變遷,也深入挖掘具體歷史事件和人物的細節與內涵。
(1)稿件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2)同一文獻反復引用者,用在正文中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標注;正文中引用的參考文獻有兩位作者時中間用“和”連接,有三位或以上作者時用第一作者加“等”。引用外文文獻時只用作者的姓。
(3)具體、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論文標題需同時翻譯成相應的英文題名。
(4)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5)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標題正下方。作者的工作單位應標明單位全稱,連同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的下方。
(6)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7)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8)語言要求:稿件應當用清晰簡練的語言表達,避免使用過于晦澀或難以理解的專業術語,確保讀者能夠輕松理解。
(9)原創性:稿件必須為作者獨立完成的原創作品,未曾在其他刊物或平臺上公開發表。請作者確保研究內容的獨特性和創新性,避免與已有研究重復。
(10)規范性:稿件應符合學術規范,包括引用格式、注釋方式等。請作者認真核對引用文獻,確保引文準確、完整,避免出現學術不端行為。
北京史學是一本由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北三環中路甲29號院華龍大廈,郵編: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