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6 19:23:1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世界文學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以閱讀和寫作工坊為基本形式,開發立體化的文學創意產品,豐富市民公共文化生活,普遍提升文化創新意識。在文學之都,以閱讀、寫作工坊為基本形式,形成了具有多層次、成體系、有效結合市民城市生活開展文學創意活動,成為其發展模式中的鮮明特點。該模式的成功經驗主要有兩點:1.以工坊為基礎形式,立足于文學價值的重新發現和生活化運用,為當地市民提供豐富的、充滿創意的配套文化服務產品。例如,愛丁堡以工坊為基礎形式,衍生設計的文學創意活動按照類型劃分,包括閱讀團體(BookGroup)、兒童文學活動、文學競賽(Competition)、課程(Course)、展覽(Exhibition)、文學節(Festiva)l、講座(Lecture)、故事講述(Storytelling)、戲劇(Theatre)、工坊(Workshop)等多種類型,適用于不同的居民。另一座城市都柏林,文學發展側重本土文學資源的多元化管理、培養、扶植和創造性開發。豐富的文學資源構成了都柏林文學生活的基礎,通過文學生活,城市文化生活和公共文化服務的模式也不斷完善,而既有的文學歷史、遺產也得以可持續發展。雷克雅未克則是把文學作為城市發展和國民文化生活的重要部分,正如市長JónGnarr在提交UNESCO文學之都的報告中所言,“雷克雅未克的很多項目都與傳播知識和文學的熱情有關”。[3]2.通過文學創意,賦予工坊公共文化產品屬性,讓它成為公共文化發展中的第三方社會化有生力量,實現文學研究與創作和高品質文化產品輸出的雙向可持續發展。在愛荷華,以工坊為基本形式,形成了層次清晰、內容豐富的文學創意活動,成為公眾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愛荷華的閱讀、寫作工坊類型眾多,除了為公眾熟悉的愛荷華作家工坊之外,還包括了翻譯工坊(TranslationWorkshop)、戲劇工坊(Pla[!]ywrightsWorkshop),以及非虛構寫作項目(NonfictionWritingProgram)和夏季作品節(SummerWritingFestival)上的工坊活動。這些活動由不同的工坊組成,面向公眾開放,注重通過具有創意的文學活動策劃豐富市民城市生活,進而提升整個社會的創意能力水平,這是其發展模式能夠取得成果的基本經驗。
(二)善于整合、運用新技術和第三方力量,促進文學創意向文化產品轉化,注重文學資源的保護,使其在城市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該模式成功的主要原因和經驗,主要體現在重視對新媒體技術與文學創造的整合,進一步推動文學創意活動與城市生活的融合。其次,還體現在立足于新媒體,從產業鏈的角度為文學創造和城市生活建立具體的鏈接。以墨爾本為例,其發展模式特點在于文學產業與城市經濟的協同發展,并廣泛利用新媒體技術,吸引社會公眾的參與文學創意活動,豐富公共文化服務的產品和體驗形式。2013年,澳大利亞提出“創意澳大利亞”(CreativeAustralia)戰略。在此背景下,墨爾本從文學創造出發,加快整合相關產業鏈的路徑,促進文學創造并鼓勵公眾參與。其下屬的文學活動的設計體系完整,層級分明,經過規劃呈現出品牌化、立體化、系列化,服務對象和宗旨明確,構成了完整的價值鏈。一方面使文學的價值融入城市生活,一方面既有的文學組織開始轉型、提升自身效率,有針對性地為民眾參與文化創造提供了軟硬件,從而達到鼓勵民間多元主體力量參與社會文化創新、融合的目的,這與UNESCO對創意城市網絡下的文學之都的認定要求是一致的,即“文學能夠在城市中扮演整合的角色”[4]。
(三)大力發展創意寫作教育,重視具有創意能力的高級寫作人才培養,為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培養復合型人才。注重創意寫作學科的發展,在文學創造與文化原創力培育和公共文化發展的理念下,重視培養高級創意寫作人才,是該模式最為突出的特點,也是其成功經驗所在。在七座文學之都中,多個城市的大學都有高質量的創意寫作學科。以愛荷華為例,在向UNESCO提交的官方申請報告之中,首先被提及的正是文學創意寫作學科的鼻祖———愛荷華大學的作家工坊。愛荷華大學于1934年創建了全美第一個創意寫作藝術碩士(MFA)項目,擁有世界知名度最高的作家工坊———愛荷華作家工坊(IowaWriters’Workshop),以及享譽世界的國際作家項目(InternationalWritingProgram)。另據愛荷華大學官方的資料顯示,愛荷華大學城人口雖然不到7萬,然而早在2003年之前,愛荷華每年從創意工作(CreativeWorks)中獲得的收益達169億美元,并且帶動相關就業高達195464個[5]。無獨有偶,諾威奇也擁有世界頂尖的創意寫作教育———東安格利亞大學創意寫作學科。在UNESCO文學之都的申請報告中,東安格利亞大學被稱為是世界上最知名的創意寫作學科之一[6]。作為UNESCO全球現有文學之都體系中唯一的非英語城市,雷克雅未克則從2008年也開始提供創意寫作專業教育,并在2011年開始提供創意寫作研究生學位,如冰島大學的創意寫作教育,這對雷克雅未克培養具有創新意識的文學創造、創意人才具有重要意義。在雷克雅未克向UNES
CO提交的官方報告中還對該市創意寫作的發展做出了重要陳述。此外,雷克雅未克的文學發展主要目標之一還包括通過文學來挖掘青年一代的創意能力。[7]另外,波蘭城市克拉科夫對創意寫作也非常重視。在給UNESCO的官方報告單獨列出創意寫作教育(EducationforCreativeWriting)進行闡述:“創意寫作方面的研究,將允許學生們獲得文學能力,以及語言寫作、修辭能力,這些將是克拉科夫文學相關的創意產業發展背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二、啟示:上海文化原創力培育與公共文化發展路徑
文學之都的成功經驗對上海的啟示,主要集中在文學創造對文化原創力培育與公共文化發展促進兩條路徑。重視具有創意能力的高級寫作人才培養,提升文化原創力,可以助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加大扶持文學發展,能夠發揮文學創造在公共文化領域的重要作用。這兩者對上海文化原創力培育和公共文化發展都具有現實意義。根據《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上海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規定》以及相關政策、文件,以及文學之都發展個案研究,促進上海文化原創力培育與公共文化發展的現實路徑可以總結為以下兩點:
(一)發展上海的創意寫作教育,培養高層次的具有創意能力的寫作人才,提升文化原創力文學之都的發展策略,可以啟發上海通過發展創意寫作學科,發掘文學創意力量、人才,提升文化原創力量。愛荷華等城市的發展表明,創意寫作學科方面的高度繁榮,可以為社會相關領域提供讀寫能力的教育支持,對市民文化素養、文化原創力的整體提升有可量化的促進作用。1.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立足于上海市高等院校高質量的文學學科基礎,鼓勵創意寫作教育的創建與發展,采取國際主流的創意寫作藝術碩士(MFA)專業化教學模式,培育上海創意產業需要的高質量的具有創意能力的寫作人才,能夠有效提升文化原創力。在美國創意寫作學科發展與戰后國家創新力量的發展視野中,創意寫作的學科目標之一就是為社會培養具有文化創意能力的高端寫作人才。對創意產業飛速發展的上海來說,具體的著眼點在于大力發展創意寫作學科,建立起完整的創意寫作學科教學研三位一體的機制,通過文學教育的改革來確立創意寫作的學科高地,為上海培養更多的高素質的具備文化創意能力的新型人才。目前,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大學、中山大學等院校都在加快創意寫作學科建設。其中,上海大學文學與創意寫作研究中心是中國首家致力于創意寫作理論研究并將之與創意寫作教學、創意產業實踐結合的科研單位。中心以創建中國化現代創意寫作學科為目標,致力于歐美現代創意寫作學科的整體引進和中國傳統寫作學的現代化改造,改革中國高校中文教育教學培養機制,培養具有現代意識的專業創作人才及具有原創寫作能力的創意產業核心從業人才。上海大學文學與創意寫作研究中心的相關探索和實踐,具有重要的示范價值。2.立足于創意寫作學科建設,開發社會化的創意寫作教育產品,推動創意寫作學科與文學創意的社會化、生活化運用。目前,國內有北京大學、上海市華文創意寫作研究中心等高等院校和社會力量都開始了面向創意經濟發展的社會化創意寫作教育探索。以上海市華文創意寫作中心的發展模式為例,在實踐步驟上,注重基礎理論,潛能激發、寫作能力量化評估、工坊制教學方法、創意活動的組織管理、產業、文化公益等創意寫作教研成果導向社會化教育。通過組織社會化的創意活動,向公眾開放,并為有特定的公眾、團體、社區或部門服務。另外,針對創意寫作課程再造對培育上海文化原創力量也是重要的實踐。該中心注重在創意寫作教育的框架下,強調相關的課程,如影視劇本、小說、故事、非虛構等課程要能培育具有創意能力的高層次寫作人才,要求能出優秀作品,并開發社會化課程面向EMBA等受眾的精品課程。這些措施不僅可以幫助有抱負的學員知曉并運用國家的公共文化政策,了解及把握文化創意的規律,還可以學習并掌握文學創意的技巧,為企業文化和營銷策略開辟一塊新的天地。這些實踐將創意寫作課程、工坊與公共文化服務節點銜接,能夠孵化更多的公共文化產品、服務模式,是在社會范圍內廣泛地提升文化原創力的有效途徑。借此途徑,可以讓創意寫作成為上海市文化與創意產業的強大助推力量。在發展創意寫作學科的基礎上,把相應的研究成果導向提升文化原創力的培養,加速將創意寫作理論、實踐成果,轉化為促生文化原創力的養分。
在當今世界學術界,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無疑是最引人矚目的學科之一。自它在中華大地上復興以來,發展迅猛,至今仍然方興未艾。
一、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的概念
比較文學法國學派的代表人物卡雷在他的《比較文學》藝術中對比較文學進行了定義:“比較文學是文學史的一支;它研究國際間的精神關系,研究拜倫與普希金、歌德與卡萊爾、司各特與維涅之間的事實聯系,研究各國文學的作品之間、靈感來源之間與作家生平之間的事實聯系。比較文學主要不考慮作品的獨創價值,而特別關懷每個國家、每位作家對其所取材料的演變。”
美國學派代表人物雷馬克對比較文學進行定義:“比較文學是超越一國范圍之外的文學研究,并且研究文學和其他知識領域及信仰領域之間的關系,包括藝術(如繪畫、雕刻、建筑、音樂)、哲學、歷史、社會科學(如政治、經濟、社會學)、自然科學、宗教等等,簡言之,比較文學是一國文學與另一國或多國文學的比較,是文學與人類其他表現領域的比較?!?nbsp;
我國學者季羨林先生對比較文學曾下定義:“顧名思義,比較文學就是把不同國家的文學拿出來比較,這可以說是狹義的比較文學。廣義的比較文學是把文學同其他學科來比較,包括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錢鐘書先生的說法是:“比較文學作為一門專門學科,則專指跨越國界和語言界限的文學比較。更具體的說,就是把不同國家不同語言的文學現象放在一起進行比較,研究它們在文藝理論、文學思潮,具體作家、作品之間的互相影響?!?nbsp;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把比較文學定義為:比較文學是以世界眼光和胸懷來從事不同國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學科之間的跨越式文學比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種跨越中文學的同源性、類同性、異質性和互補性,以影響研究、平行研究、跨學科研究和跨文明研究為基本方法論,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來總結文學規律和文學特性,加強世界文學的相互了解與整合,推動世界文學的發展。
二、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的關系
比較文學作為一種專門的學科,是沒有什么疑問的,但是,中西比較文學是否也能成為一種專門的學科,猶如“紅學”之于中國古代文學研究、“魯迅學”之于現代中國文學研究?我們認為,把中西比較文學從比較文學中獨立出來,進行專門的、深入的研究,有著特殊而重大的意義。固然,對于中外文化交流,取異域文學之長,補我國文學之短,中國文學與朝鮮、日本、越南文學的比較,以中國文學為主體的東亞文學與以印度文學為主體的南亞文學的比較,乃至中國文學與中東文學、拉美文學、非洲文學的比較等等,也都是有待深入開發的研究領域。但是,對于我們這個古老的民族來說,從來沒有任何一種文學像西方文學那樣,對我們民族的文學沖擊那么大,發生過那么無孔不入的影響。直到現在,世界各國的文學傳統仍在受歐美文學傳統的沖擊。我們現在的文學教科書,甚至包括中國古代文學在內的教科書,都在使用著歐美文學的概念。我國當代的作家,仍在自覺或者不自覺、直接或者間接的接受著西方文學的影響,我國一般大學的外國文學課實際講授的是歐美文學課。因此,作為專門學科的中西比較文學的建立已迫在眉睫!
中西比較文學,包括兩個相互聯系的大的研究領域。一是現代中國文學與西方文學的比較;二是中國古代文學與西方文學的比較。前者應側重于法國學派正統意義上的比較文學,即影響研究,后者應側重于美國學派提出的平行研究。中國新文學的歷史不長,而古代又有著悠久的文學傳統和豐富的文學遺產,這個傳統總在有形無形地對中國新文學發生影響。因此,隨著中西比較文學研究的深入,應該把研究的重點從現代中國文學與西方文學的比較移道中國古代文學與西方文學的比較上來。
三、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的歷史與發展
曹順慶在《比較文學史》中談到“整個比較文學發展的一個基本特征和實施,就是研究范圍的不斷擴大,一個個‘人為圈子’的不斷被沖破,一堵堵圍墻的不斷被跨越,從而構成整個比較文學發展的基本線索和走向?!盵1]縱觀全世界比較文學發展史,我們可以看到一條較為清晰的比較文學學科理論發展的學術之鏈。這條學術之鏈歷經影響研究、平行研究和跨文明研究三大階段,呈累進式的發展態勢。
第一階段,在比較文學歷史上,法國學派是最早出現的一個學派,從19世紀末開始至20世紀20年代已具雛形。法國學派的代表人物有:巴爾登斯貝格、梵第根、伽列及基亞等人。法國學派所進行的影響研究可以概括為:其一,在研究方向上,注重國與國之間文學的事實聯系和實際的影響關系,在有些學者那里,對這種聯系和影響的研究甚至被嚴格的限定在兩國之間,如梵第根就持有這種觀點。所以法國學派學者嚴厲,比較文學一詞是一門系統而科學的學科沒有起好的名字。其二,在研究方法上,強調實證主義。認為要使學科建立在堅實的科學性上,只有對文學關系的事實聯系進行細致的、慎重的考察求證,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們主張把比較文學看成為文學史的一個分支。
法國學派對比較文學的貢獻是巨大的。它在比較文學形成之初就為學科發展開辟了一條科學、嚴謹的研究道路,為學科理論和研究范式奠定了最初的基礎。雖然法國學派在學科定位、研究范圍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存在著一些偏狹的觀點,但影響研究至今,認識比較文學研究中最基本的研究方法,而且也是一個始終充滿生命活力的研究領域。
第二階段,1958年9月在國際比較文學協會第二次大會上,耶魯大學教授韋勒克做了題為《比較文學的危機》的發言,向法國學派的理論觀點提出了直截了當的挑戰。這個發言被認為是美國學派的宣言書,此后不僅打破了法國學派的一統天下,也確立了美國學派在世界比較文學領域中的地位。
美國學派對文學進行的平行研究在與法國學派爭論中確立起自己的理論體系,其理論重點和對學科發展的貢獻可小結如下:第一,擴大了研究的領域,把不同學科引入到文學研究中來;第二,把比較文學研究的目光轉向了文學的內部,更加關注作品的結構、語言、層次等方面的問題;第三,開拓了多元的研究方法,主張針對不同作品、不同問題運用不同方法,或綜合運用多種方法。
在第三階段,學科自我發展的又一次機遇是東西比較文學研究的崛起。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臺港及大陸比較文學研究的迅速崛起,為開拓比較文學的領域,尤其是東西方文學的跨文明比較做出了實績。這種跨越東西方異質文明的比較文學研究,將全世界比較文學引向了一個更加廣闊的領域,為比較文學拓展了更加寬廣的視界,將比較文學導向了又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在這一階段中,中國學術界正在探索甚至正在建構跨越東西方異質文明的比較文學學科理論新體系。臺港學者對于東西方文化“模子”的比較文學研究和對比較文學“中國學派”的探索,已邁開了比較文學新的學科理論建設的步伐。而近年來中國大陸學者對比較文學中國學派基本理論特征——“跨文明”的提出及其方法論體系輪廓的初步勾勒,更進一步奠定了學科理論建設的堅實基礎??梢哉f,全世界比較文學正面臨著一個重大的戰略性轉變,新的比較文學學科理論正如旭日般冉冉升起,這是一個更加廣闊的視界,是比較文學學科理論的新階段。
中國比較文學乃至世界比較文學今后邁向何方?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跨文明研究”,或者說著眼于在中西文明沖突、對話與交流的跨越東西方文明的比較文學研究,將是中國比較文學乃至世界比較文學發展的必由之路。
參考文獻:
[1]曹順慶.比較文學論[m].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2.
提要:“利他主義”可以分為“親緣利他”、“互惠利他”與“純粹利他”三種形式,對前兩種利他行為,生物學和經濟學已經給出了較為圓滿的解釋。但本文認為,要對“利他主義”作出全面說明僅僅滿足于這點是不夠的。本文提出了利他基因的“隱性遺傳”和行為偏好的“廣義效用”假說,并在此基礎上對“純粹利他”行為作出了生物學和經濟學的解釋。
關鍵詞:親緣利他互惠利他純粹利他隱性遺傳廣義效用
一、利他主義的表現形式
利他主義有三種典型的表現形式:
第一,“親緣利他”,即有血緣關系的生物個體為自己的親屬提供幫助或作出犧牲,例如父母與子女、兄弟與姐妹之間的相互幫助。一般情況下,這種以血緣和親情為紐帶的利他行為不含有功利的目的,因此有人把它稱為“硬核的利他”(hard-corealtruism)。但生物學的研究業已證明,“親緣利他”對生物個體來說并非沒有回報。根據“親緣選擇”理論,生物的進化取決于“基因遺傳頻率的最大化”,能夠提供“親緣利他”的物種在生存競爭中具有明顯的進化優勢。(Hamilton,1963)因此,“親緣利他”不僅在人類社會,而且在整個生物世界都是一種非常穩定、非常普遍的行為模式。例如,當幼鳥遭受攻擊時,許多鳥類父母都會挺身而出,用偽裝受傷的方法把猛禽引向自己,使子女得以逃脫。在這一行為過程中,父親或母親雖然可能因此喪生,但由于父母與子女之間有1/2的基因完全相同,從“基因遺傳頻率最大化”的角度看,原則上只要能使2只以上的幼雛得以逃生,父親或母親作出的犧牲就是值得的。如果考慮到年幼子女喪生的幾率遠遠超過經驗豐富的父母,這類行為對生物繁衍所具有的“效率”就更一目了然了。所以,無論在人類社會或生物世界,“親緣利他”在父母與子女關系上表現得尤為動人和充分。而隨著親緣關系的疏遠,“親緣利他”的強度也會逐步衰減。生物學家甚至設計出所謂的“親緣指數”,并根據它來計算“親緣利他”行為的得失和強弱。(Hamilton,1964)在這方面,生物學與經濟學所包含的內在邏輯相當一致:所有生命體的行為看上去總好象設法使某一“目標函數”最大化。有人曾經對《美國經濟評論》和《美國博物學家》刊載的文章進行過比較,結果發現這兩門學科有著驚人的相似性。典型的論文都是運用優化的方法來預測某種現象,然后再作出統計檢驗。(Tullock,1983)
第二,“互惠利他”,即沒有血緣關系的生物個體為了回報而相互提供幫助。生物個體之所以不惜降低自己的生存競爭力幫助另一個與已毫無血緣關系的個體,因為它們期待日后得到回報,以獲取更大的收益。從這個意義上說,“互惠利他”類似某種期權式的投資,所以有人把它稱為“軟核的利他”(soft-corealtruism)。例如,一種生活在非洲的蝙蝠,以吸食其他動物的血液為生,如果連續兩晝夜吃不到血就會餓死;一只剛剛飽餐一頓的蝙蝠往往會把自己吸食的血液吐出一些來反哺那些頻臨死亡的同伴,盡管它們之間沒有任何親屬關系。生物學家發現,這種行為遵循著一個嚴格的游戲規則,即蝙蝠們不會繼續向那些知恩不報的個體饋贈血液。(Wilkinson,1984)顯然,這是一種非常典型的“互惠利他”。根據“邊際效用遞減律”,當施惠者與受惠者互相換位時,同樣數量的血液將產生更大的邊際效用,從而使這類行為具有明顯的經濟學含義。不過,由于施惠與回報存在著時間差,從而使這種期權式的投資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互惠利他”必然存在于一種較為長期的重復博弈關系中,而且還要求形成某種識別機制,以便抑制道德風險和個體的機會主義傾向。雖然精密的“互惠利他”模型直到20世紀晚期才由博弈論專家阿克塞羅德建立起來,(Xelrod,1984)但它的基本思想卻在200多年前亞當·斯密論述那只著名的“看不見的手”時,就被一針見血地指出過了。
第三,“純粹利他”,即利他主義者不追求任何針對其個體的客觀回報。例如,湯姆遜瞪羚(Thomson’sgazelles)的利他主義行為:當獅子或獵豹接近時,往往會有一只瞪羚在原地不停地跳躍向同伴們發出警告。生物學家觀察到,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行為方式,它只發生在最早發現危險的湯姆遜瞪羚身上。按照一般的行為原則,最早發現危險應該最早逃跑才是最佳生存策略。但湯姆遜瞪羚的“英雄主義”卻放棄了第一時間逃生的機會,并以此代價向同伴報警,使自己暴露在捕食者面前。這一行為看上去頗似我們前面提到的母鳥保護幼鳥的行為,但它們的內涵卻有明顯的差別。因為湯姆遜瞪羚所保護的并非是它的子女或親屬,對個體來說這是一項沒有任何收益的投資。這一行為與吸血蝙蝠的“互惠利他”有著更明顯的區別,對個體來說這一行為的投資風險與預期回報存在著極大的不對稱,而且也不可能通過識別機制來剔除那些具有機會主義傾向的“搭便車”者。因此,有些生物學家,比如《自私的基因》一書作者里查德·道金斯甚至對湯姆遜瞪羚的行為作出了如此自私的解釋:高高跳躍的瞪羚是在向突襲者昭示——你瞧,我的體力有多棒!別來打我的主意,否則你會一無所獲的!還是去追殺我的那些孱弱的同伴們吧!(道金斯,1998a)我認為這個解釋非常勉強并令人懷疑。且不說把這種只有人類“超級智慧”才想得出來的“炫耀式欺騙”強加給湯姆遜瞪羚是否公平,就是從進化論角度看,其破綻也是顯而易見的:如果這種行為真有效,當遭受猛獸襲擊時為什么不會有更多的湯姆遜瞪羚跟著一起“跳舞”呢?
顯然,要對利他行為作出全面說明,僅僅滿足于“親緣利他”和“互惠利他”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從生物學和經濟學的角度對“純粹利他”作出解釋,而這正是本文試圖達到的目的。
二、純粹利他行為的生物學基礎
事實上,許多生物學家,比如勞倫茲(K·Lorenz)、威爾遜(E·Wilson)、愛得華茲(W·Edewards)等,早就在一定意義上給出了“純粹利他”行為的生物學解釋,他們的理論在生物學中被稱為“群體選擇理論”。該理論認為,遺傳進化是在生物種群層次上實現的,當生物個體的利他行為有利于種群利益時,這種行為特征就可能隨種群利益的最大化而得以保存和進化。(Wilson,1975)但“群體選擇理”論存在著一個很大的缺陷,它無法解釋導致個體生存適應性降低的“純粹利他”行為怎樣才能通過生物個體的基因保存下來。因此,在主流生物學理論中占據主導地位的恰恰是與之對立的“個體選擇理論”。“個體選擇理論”認為,“純粹利他”行為與生物個體的生存適應性成反比(只要想一想那只以生命為代價向同伴報警的湯姆遜瞪羚就可以了),而利己行為卻與生物個體的生存適應性成正比;一個利己的個體有更多的機會生存下來并繁殖自己的后代,而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征的傾向;只要前者的生存適應性低于后者,不管這種差別在初始狀態多么微小,經過千百萬年的自然選擇,生存適應性較低的生物性狀也會被無情淘汰掉。以至于里查德·道金斯斬釘截鐵地說,“如果你認真地研究了自然選擇的方式,你就會得出結論,凡是經過自然選擇進化而產生的任何東西,都應該是自私的”,“對整個物種來說,‘普遍的愛’和‘共同的利益’等在進化論上簡直是毫無意義的概念”。(道金斯,1998b)
但“個體選擇理論”并沒有解決由湯姆遜瞪羚所引起的深層矛盾,我們不仿把它稱為“湯姆遜瞪羚悖論”:一方面,現代生物學認為,只有交互繁殖的種群才能保持相對恒定的基因庫,所謂進化是生物種群的進化而不是生物個體的進化;(陳閱增,1997a)因此,“純粹利他”行為作為一種符合種群利益最大化的生物性狀,在生物長期演進過程中保存下來是符合進化論自身邏輯的;另一方面,迄今為止所有生物學的實證研究似乎都證明了,生物進化必須通過生物個體的基因介質才能實現;有利于個體生存適應性的生物性狀,才會在遺傳進化中得以保存并不斷強化;而與個體生存適應性無益甚至有害的生物性狀,其有效信息最終都會在遺傳進化中丟失和湮沒;因此,“純粹利他”行為是不能從生物學意義上得到解釋的。(道金斯,1998c)“湯姆遜瞪羚悖論”給解釋“純粹利他”行為提出了兩個極具挑戰性的問題:1、有利于種群利益最大化的生物性狀怎樣才能通過生物個體的基因介質保存下來?2、有利于種群利益最大化的生物性狀通過什么途徑才能得到必要補償和激勵?在我看來,這兩個問題不但可以回答,而且答案已經包含在現存的生物學知識框架之中。
“個體選擇理論”顯然建立在這樣一個前提上,即生物的遺傳性狀與遺傳介質之間是一種直接的、一一對應的關系。但我們不能不設問:除此之外,是否還存在一種間接的、非對稱的遺傳關系?事實上,現代生物學已經觀察到許多非對稱的遺傳現象:兩種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生物性狀,通過同一基因介質實現遺傳;隨著其中一種被自然選擇,另一種也同時保留下來。最著名的例子是引發鐮狀紅細胞貧血病的隱性基因:鐮狀紅細胞貧血病對人類來說是一種非適應性的生物性狀,但生物學家發現,帶有這一基因雜合子的人卻具有較強的抗瘧疾能力,因此在非洲某些惡性瘧疾流行地區,這一隱性基因的出現頻率就很高。(陳閱增,1997b)以此推論,“純粹利他”行為雖然對生物個體是非適應性的,但它對生物種群卻具有很高的生存價值;因此,在生物長期演進的過程中,它可以與某些利己行為一起借助于同一個基因介質以“隱性遺傳”的方式保留下來,這恰恰體現了生物性狀對生存環境高度的適應性。為此,我們可以建立一個簡單的遺傳模型來說明這一假說:假設AA與Aa為利己型基因,aa為利他型基因;在Aa中A為顯性的等位基因,a為隱性的等位基因;如果利他行為的生存適應力低于利己行為,那么根據自然選擇原理,aa型的利他基因最終將被淘汰出局;但由于在Aa型利己基因中含有隱性的a,它并沒有隨aa的消失而消失;因此當Aa型基因與Aa型基因通過減數分裂進行繁殖時,根據“哈迪-溫伯格定律”,仍然有可能復制出AA(占25%)、Aa(占50%)和aa(占25%)三種類型的基因,從而實現利他行為的隱性遺傳。
“純粹利他”行為在“非零和博弈”條件下對生物個體生存適應性的損益是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一般推斷,兩個具有“純粹利他”傾向的生物個體更容易營造一種協作氛圍;與兩個只有利己傾向的生物個體相比,它們可能具有更高的生存適應性。如果這一猜測是正確的,則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博弈方陣來解決“純粹利他”行為的補償和激勵問題(葉航,2001a):
--------------------------------------
||利己主義者|利他主義者
--------------------------------------
|利己主義者|-5,-5|12,-2
--------------------------------------
|利他主義者|-2,12|5,5
如果我們以X代表利己主義者,以Y代表利他主義者;根據以上假定則利己主義者的期望適應性為-5X+12Y,利他主義者的期望適應性為-2X+5Y;當利己主義者與利他主義者的比率為7:3時,每個個體的適應性都是一樣的(-5X+12Y=-2X+5YX:Y=7:3);如果利己主義者與利他主義者的比率大于7:3,則利己主義者的適應性會減少而利他主義者的適應性則會增加;反之,則利己主義者的適應性會增加而利他主義者的適應性則會減少。因此,在生物種群及其個體行為模式中“利己行為”與“利他行為”將以某種大致固定的比例同時存在。它說明,“純粹利他”行為是能夠通過補償激勵機制得到進化的。事實上,這一結論的依據正是現代生物學中的ESS理論。ESS理論是英國著名生物生態學家梅納德·史密斯1982年創立的,它在現代生物學中被稱為“自達爾文生物進化理論建立以來最重要的發展之一”。(道金斯,1998d)ESS是生物進化穩定策略(evolutionarilystablestrategy)的縮寫,如果生物種群在進化過程中能夠形成某種穩定的策略(行為)均衡,這種策略(行為)就是ESS。顯然,“利己”和“利他”都是在生命世界長期演進過程中所產生的、穩定的生物行為。必須指出,用基因的隱性遺傳和ESS理論解釋“純粹利他”行為不是向“群體選擇理論”的回歸。這一分析仍然是以“個體選擇理論”為基點的,但是它又與傳統的“個體選擇理論”不同,它把解釋的重點放在有利于群體利益(當然,歸根結底它也有利于群體中每一個個體)的生物性狀怎樣才能通過個體的基因介質實現遺傳進化,從而在現有的生物學知識框架下對“純粹利他”行為作出符合實證要求的解釋。
三、純粹利他行為的經濟學分析
現代生物學的進化和遺傳理論認為,物種演進的目標是“基因遺傳頻率的最大化”。這一結論所包含的邏輯與經濟學的理性假設完全一致。但我們并不能就此推論,所有生物都會按照“基因遺傳頻率最大化”的要求來“理性”地計算和規劃自己的行為。事實上,進化的“理性”最初是通過“情感”、“偏好”等感性形式“殖入”生物的遺傳基因并成為生物個體的“自覺”行為,我們不妨把它稱為理性的“本能”。(Wright,1994;葉航,2002)對生物個體來說,“本能”所表達的正是生物進化內在的邏輯要求:所謂“理性”的行為,只不過是經過自然嚴格篩選后留存下來的、能夠被我們觀察到的、相對穩定的生物行為罷了。(貝克爾,1995)
“情感”與“偏好”是觸發生物行為的按紐。當“情感”與“偏好”得不到滿足時,建立在生物化學、生物物理學和神經動力學基礎上的生物內部平衡系統便會受到破壞,由此造成一系列生理或心理上的壓力。這種壓力超過一個閾值,生物個體就會產生行為的動機,進而通過一定的行為來實現自己的需要,以便消除和緩解身心的緊張狀態。因此,生物行為的遺傳首先表現為一個生物化學、生物物理學和神經動力學系統及其觸發機制的重構與再現,本能或者由本能沖動所引導的生物“理性”行為可以看作是該系統由不平衡向平衡的運動過程?!袄硇匀恕笔乾F代主流經濟學最基本的預設。按照該預設,一個人的行為總是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所謂“效用”只不過是“偏好”的一個函數。(瓦里安,1997)經濟學不研究“偏好”是如何產生的,那是生物學、進化論、也許還有心理學的任務。經濟學的任務是在給定的“偏好”狀態、“偏好”結構與“偏好”序列下研究行為主體如何“最大化”自身的“效用”。如果生物學業已證明,“純粹利他”行為與“利己”行為一樣具有進化優勢,生物個體能夠通過基因介質把觸發這種行為的“偏好”保存起來并遺傳下去;那么,只要給定這一“偏好”,我們就可以對“純粹利他”行為做出標準的經濟學分析。
在微觀經濟學中,消費集(consumptionset)X也可稱為選擇集(choiceset)X,通常假定集合X是k維實數空間Rk中的一個非負子集。如果行為主體對集合X中的選擇束具有偏好關系,而這些偏好關系又能滿足完備性、自返性、傳遞性和連續性的假定(事實上,這些假定已經包含在“理性人”的預設中),則偏好關系就可以用一個連續的效用函數來表示:即存在一個函數u:XR,使得x1﹥x2,當且僅當u(x1)>u(x2)。如此,我們就可以把行為主體內含的偏好關系轉化為一個函數關系:
U=u(x1,x2,…,xn)(1)
我把上述函數稱為“廣義效用”函數,因為其選擇集X中的偏好項xi可以用來表示包括經濟偏好、道德偏好(我們可以把“純粹利他偏好”包括在“道德偏好”中,因為“純粹利他”是道德行為最顯著的特征)、情感偏好、審美偏好、甚至宗教偏好和信仰偏好在內的所有偏好,只要這一偏好是相對穩定的、可觀察的。(葉航,2001b)如果行為主體的資源總量為I,實現廣義效用所需的單位成本或影子價格分別記作p1,p2,…,pn,則其資源約束可以表示為:
p1x1+p2x2+…+pnxn=I(2)
可以證明,只要目標函數是連續的,約束集是閉的并且是有界的,則以式(2)為約束條件的廣義效用最優(最大化)解就是:
MU1/p1=MU2/p2=…=MUn/pn=λ(3)
式中MUi=du/dxi,即xi的邊際效用;pi為i種偏好(x)的單位成本或影子價格;λ為約束資源的邊際效用;i=1,2,…,n。
根據式(3),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幾點有意義的推論:
第一,在廣義效用最大化過程中,行為主體將依據一定的偏好狀態、偏好結構和偏好序列使自己的行為呈現出形態各異的“價值”取向。
舉例來說,如果x1代表具有利己傾向的經濟偏好,x2代表具有利他傾向的道德偏好,則當MU1/p1>λ時,行為主體的行為才會偏重經濟選擇,表現出利己傾向;而當MU2/p2>λ時,行為主體的行為將偏重道德選擇,表現出利他傾向。特別地,當MU2/p2>λ且MU2/p2>MU1/p1時,行為主體將為了利他目的放棄或部分放棄自身的物質利益或經濟利益。(葉航,2000)因此,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為主體不一定就是一個“自私自利”或“錢迷心竅”的人。人們的行為將取決于他們的偏好。事實上,在古典或新古典經濟學中,經濟學家就已經關注過“優越感”、“榮譽感”、“自豪感”、“成就感”、“責任感”、“道德感”等等純精神領域的偏好對人類行為的影響。而現代主流經濟學對“閑暇”和“炫耀”的研究,則更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
第二、就某一特定行為來說,行為主體的行為傾向取決于某一偏好的“成本—效用”比,即MUi/pi。
舉例來說,如果x2代表具有“純粹利他”傾向的道德偏好,當pi和λ給給定時,MU2越大,人們的行為越偏重道德選擇。事實上,倫理學所謂的“良心”,從廣義效用的角度看,就是道德行為在一個人心目中的效用水平。它表現為一個人未采取某種道德行為時所感受到的內心矛盾與痛苦,以及采取某種道德行為后所體驗到的內心解脫與愉悅。如果MU2和λ給定,則p2越小,人們的行為越偏重道德選擇,我們可以把p2稱作“道德成本”。值得指出,“道德成本”是一個長期被人們忽視、甚至被倫理學和道德哲學所忽視的范疇,其意義在于它提醒我們,任何一個行為主體在進行道德決策時都有權力考慮自己的“道德成本”,而社會則應該努力營造一種降低“道德成本”的機制,以促進個人道德偏好的形成和社會道德水平的提高。
第三、當其他條件不變時,λ的值越小,行為主體的非經濟偏好越強。
由于λ為約束資源的邊際效用,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λ越小,體現廣義偏好的行為傾向就越強。但其中的例外是,由于經濟行為具有資源再創造的特殊功能,其效用水平與λ成正比。因此,λ越小經濟行為的效用水平就越低,從而一個人的非經濟偏好就相對越強。事實上,當物質資源相當匱乏時,一個人很難產生出非經濟偏好;反之,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物質資源越豐裕,一個人的非經濟偏好,比如道德偏好、情感偏好、審美偏好等等,就越豐富、越強烈。顯然,馬斯洛的需求層次學說支持這一結論。(馬斯洛,1987)
第四、上述分析沒有改變傳統經濟學的根本結論,傳統經濟學的全部分析范例將作為一個特例包容在廣義效用的分析框架中。
如果以x1代表經濟偏好,xi代表除經濟偏好以外的其他所有偏好,則當行為主體的偏好結構符合條件:MU1/p1>MUi/pi=λ(i=2,3,…,n)時,傳統經濟學的狹義效用范式將成為廣義效用范式的一個特例。
參考文獻
[1]貝克爾,G.《人類行為的經濟學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PP349-50.
[2]陳閱增主編,《普通生物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a)pp.470;1997(b)pp.466.
[3]道金斯,R.《自私的基因》,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a)pp.216;1998(b)pp.3-5;1998(c)pp.3-4.
[4]Hamilton,W."TheEvolutionofAltruisticBe-havior"AmericanNaturalist,Vol.97(1963).354-56.
[5]Hamilton,W."TheGeneticlEvolutionofSocialBehaviour"JournalofTheoreticalBiologe,Vol.7(1964)No.1,pp.1-52.
[6]馬斯洛,《動機與人格》,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
[7]Tullock,G."Territorialboundaries:anEconomicView"AmericanNaturalist,(1983)121(3).
[8]瓦里安,H.《微觀經濟學(高級教程)》,經濟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99-103頁。
[9]Wilkinson,G."ReciprocalFoodSharingintheVampireBat"Nature,Vo1.308(1984),No.59,pp.181-84.
[10]Wilson,E.Sociobiologe,theNewSynthesis,Harvard,BelknapPress,1975.
[11]Wright,R."TheMoralAnimal"NewYorkPantheon,1994,pp.190.
[12]Xelrod,R.TheEvolutionofCooperation,NewYork:BasicBooks,Inc.1984.
[13]葉航,“經濟學視野中的人類道德”,《學術月刊》,2001(a)年第2期。
解釋、理解的目的在于促成“意見一致”,并從而達成對話和交往的順利進行。哈貝馬斯認為:“傳統語境的武斷不僅一般地受語言客體性的支配,而且也受種種抑制力量的支配,也就是這些抑制力量使同意本身的主體與主體之間的關系變形,并一貫地歪曲日常交往。”“真理只能以那種意見一致來保證,即它是在沒有控制、不受限制和理想化的交往條件下取得的,而且能夠長久保持下去?!眥1}阿佩爾也指出,解釋學的理解同時也能導致批判地探明真理,只要它遵循這一調整原則:設法在解釋者不受限制的共同體的框架內建立普遍的意見一致。{2}走向沒有控制的意見一致是解釋的目的,也是批判的目的,批判為理想化的解釋趨向開辟道路。
在我國20世紀文學理論話語體系中,許多理論范疇沒有達到一種較為理想化的“意見一致”,我想,其中重要原因可能在于兩個方面:其一,是理論沒有自覺其為理論,有些人沒有能夠自覺地按照理論自身的邏輯來看待、來思考、來理解理論,理解主體沒有和理論主體一起站在理論的平臺上進行有機地溝通和對話,有機的主體之間的聯系沒有真正確立起來;其二,是理論的解釋者或應用者對理論的理解被某種“目的”或“利益”所局限或控制,從而使“意見一致”成為某個傾向集團(或利益團體)的“意見一致”,而非普遍的“意見一致”。因此,我們要達到理想化的“意見一致”,一方面要做到理論的自覺,即知道自己是在探討或思考理論問題,要自覺按照理論自身的方式來理解理論;另一方面要盡量排除外在于理論的種種功利目的因素對解釋主體的控制,以使對理論的解釋大體建立在不受限制的基礎之上。
一、理論與理論的解釋
什么是理論?對這一問題的回答,是我們將對理論的解釋與對其他類型對象的解釋剝離開來的基礎。喬納森·卡勒在探討“理論究竟是什么”時得出四點結論:“1.理論是跨學科的——是一種具有超出某一原始學科的作用的話語。2.理論是分析和話語——它試圖找出我們稱為性,或語言,或文字,或意義,或主體中包含了些什么。3.理論是對常識的批評,是對被認定為自然的觀念的批評。4.理論具有反射性,是關于思維的思維,我們用它向文學和其他話語實踐中創造意義的范疇提出質疑。”{1}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這四點,即理論是一種對現象所進行的綜合性、反射性(即反思性)和超越性的解釋的話語。
綜合性即是指理論的“跨學科”性,理論不可能單純依靠某一學科來完成,也不可能只就某一單純對象來完成,借鑒與綜合是建構理論的必由途徑。文學理論的建構也是如此,它必然地要借鑒、綜合哲學、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等等方面的知識,其對象也必然不會僅僅局限于文學作品,而是會擴展到社會、文化、心理、語言以及其他藝術形式等等。所謂“反射性(即反思性)”,也就是卡勒所說的理論“是關于思維的思維”,是對一種思維現象進行的再思考,對于話語實踐來說,它則是解釋其意義或概括出某種普遍性原則的“工具”,用卡勒的話說就是理論能夠“提供非同尋常的、可供人們在思考其他問題時使用的‘思路’”{2}。超越性是指理論對常識的超越以及理論話語對日常話語或話語的日常意義的超越,當然也是指理論化解釋對日常化解釋的超越。理論話語不象日常話語那樣,“它不能一望即知;在諸多因素中,它涉及一種系統的錯綜關系”,其“主要效果是批駁‘常識’”,“理論常常是常識性觀點的好斗的批評家。并且,它總是力圖證明那些我們認為理應如此的常識實際上只是一種歷史的建構,是一種看來似乎已經很自然的理論,自然到我們甚至不認為它是理論的程度了”③。理論話語的深刻性、錯綜性體現了理論思維的抽象層次較高的特征。
對“理論”這一范疇的理解是理論的解釋的基礎,理論的上述規定也規定著對理論進行解釋的原則或維度,即綜合性原則、反射性原則和超越性原則。首先,我們不能把理論局限在單一學科與單一對象上來理解,理論是通過借鑒與綜合而逐步建構起來的,我們也只有由多個層面、多個視角來觀照才可能會看得比較清晰全面。而如果只從某一個方面或某一個角度來理解理論,就必然會陷入片面性解釋的誤區。其次,就理論所具有的“反射性”來看,理論就是“再思維”,就是解釋的一種實現方式,在這個意義上,對理論的解釋也就成了“解釋的解釋”。對于“解釋的解釋”而言,揭示意義(或內涵)已經不再成為解釋的主要目的,而對原解釋得以確立或形成的語境、條件、邏輯與規則的揭示則開始居于主導地位,它不僅要考察理論內涵形成或變異的歷史,而且還要考察使這一理論得以存在或實現的時空場域特征。這樣,很明顯“解釋的解釋”的實踐性追求更為增強了。再次,理論的超越性也要求對理論的解釋要本著超越性的原則,這種超越主要體現在對日?;斫獾某?,或者是對僅從字面來解釋的超越。比如對“反映”的理解就是如此,字面上看,或由日常經驗來看,“反映”就是“照鏡子”,而從哲學的層面來理解就迥非如此了。理論解釋的超越性原則其實就是要使理論回到理論的層面,也就是要站在理論的層面上來探討理論問題(簡單地說,也就是要求講“內行”話),這樣就可能避免在不同的解釋層面來解釋理論所帶來的歧異。
對文學理論的解釋與對其他學科理論(比如“法”)的解釋一樣是要憑借“邏輯分析的方法”和“經驗事實的驗證方法”來達到對于解釋對象的客觀性認識的{4},對這兩個方面考察也同樣可以發現作為解釋的理論本身所達到的客觀化程度。理論也帶有主體性特征,理論主體的目的性、功利性常常內在地決定著理論判斷,當然理論主體性的特點也決定于主體性形成的客觀的社會環境,所以主體性是從微觀來講的,宏觀上看主體性也是有條件的,是客觀化了的。就我國現代文學理論的發展來看,理論的主體性由膨脹走向式微、客觀性由邊緣走入中心是一條基本的發展脈絡。文學理論中“反映”概念意義的變遷就表明了這一點,為了強化文學對于社會、對于現實的影響力、對于民眾的啟蒙效果,20世紀初的知識分子大力張揚“文學是時代(或現實、生活)的反映”這一理論命題;20世紀中葉,出于革命的熱情而把“真實反映”的觀念轉移至“正確反映”的維度,由強調“真實與否”轉向強調“正確與否”;20世紀的80、90年代,人們對“反映”概念的討論使“邏輯分析的方法”和“經驗事實的驗證方法”發揮了主導的作用,人們對“反映”概念的認識的客觀性大大增強了。我國20世紀文學理論中,對“文學與政治之關系”的認識也是如此:由目的、功利或價值主導逐步轉向由邏輯分析與經驗驗證為主導。文學理論為何生成、怎樣生成、生成什么樣態是對文學理論進行解釋的中心環節和問題。通過這種解釋使文學理論找到恢復自身理論面目的途徑,最終使理論成其為理論。
在我國現論界,常常見到“泛理論話語”的現象,這里所謂的“泛理論話語”是指學科理論話語的使用或理解越出規范的限度。比如“反映”作為哲學范疇可以運用到學科理論的“理性的根據和開端”層面,它解決的是文學理論中屬于哲學的部分;所以把“反映”運用到“實證”的方面就是“泛理論話語”了。說“文學是現實的反映”是在“理性的根據和開端”層面,而說“《西廂記》反映了封建社會中青年男女為爭取愛情自由對禮教觀念和門閥制度的斗爭”,“《威尼斯商 人》……反映了西歐上升期資產階級對封建勢力的斗爭”{1}則是在“實證”方面使用“反映”概念了,也就是說,在這里“反映”概念成了“泛理論話語”,其實這里的“反映”一詞如果用“體現”、“描寫”、“顯現”甚至“表現”來代替,則更符合文學作品的具體實際情況。“泛理論話語”的存在嚴重敗壞了“理論話語”的純潔性,這是“理論話語”理論性淡化,“理論話語”走向“日常話語”的癥結所在。我們要做的理論的解釋就是使理論回到理論自身層面,從而使理論的探討真正成為可能,使“意見一致”向理想化狀態邁進。
這里,值得一提的還有理論和對象(或現象)的關系問題,在這組“我(理論)—你(對象)—它(對象)”對話中,作為“我”的理論和既作為“你”同時又作為“它”的對象(或現象)應該是處于一種互釋(或“互文”)關系,理論是對對象的“你”、“它”雙視角的理解或解釋,即既重視對象與“我”的共時存在關系,又重視對象與“我”的歷時存在關系。比如,“我”閱讀一部文學作品,被其中的意蘊深厚的意境或觸及靈魂的情節所感動,從而與之發生了強烈的共鳴,這種“共鳴”性的理解就顯現了“我—你”的共時性存在關系;而如果“我”對這部文學作品的寫作時間和所由發生的主客觀語境進行考察,從而理解到文學作品所要傳達的原初命意,這樣的理解或解釋就體現了“我—它”的歷時性存在關系。對文學理論文本的解釋也大致是如此。
在作為解釋的文學理論對于對象的作用或功能問題上,需要注意的是,文學理論一般并不直接幫助創作,所以要求理論直接對創作有“用”或者要求以理論指導創作也都是不十分確切的觀點,也都是在某種程度上對理論的誤解。理論對創作起作用要通過“文學批評”的中介。這也是我們真確理解理論所必須注意到的。我們可以由理論的角度來理解“反映”概念,而不應該從“現象”自身去理解。因此,“反映”應該只用在本質層的探討中,在文學理論體系的具體“創作論”或具體“作品論”環節也使用“反映”去描述或說明就常常是不恰當的。嚴格說來,只有“本質論”才是真正的理論;“創作論”和“作品論”中可以稱為理論的內容的,其實都是文學“本質”的要素,都是在不同方面對文學本質的探討和補充。“創作論”與“作品論”中更多的具體方面其實可以歸屬于文學批評。文學理論對于其對象來說的主要功能是“知”,而非“行”,強調前者文學理論才會獲得一種理性的邏輯分析系統,才會具有理論性;而如果過于強調后者,那么,其內在的主觀欲望和道德激情也就不會得到適當的控制,從而,使文學理論的理性和獨立性的生長可能受到不應有的局限,乃至于泯滅或喪失。
二、解釋的秩序與日常思維阻礙
秩序意味著穩定性和已完成的體制,意味著權威和規則的控制;穩定性和已完成的體制是體現,權威和規則則是秩序內在的支持因素。權威和規則一方面是目的性的規定,一方面則是邏輯性的規定;因此,解釋或理解的秩序也一方面是目的性的,一方面是邏輯性的。{1}目的性和邏輯性之間有一種控制與被控制的糾結關系,當目的性控制邏輯性時,就會導致價值取向主導的秩序生成,當邏輯性控制目的性時,科學性主導的秩序就可能產生。理想狀態的“意見一致”應當是目的性和邏輯性、價值取向和科學性的契合與統一。其發展的過程或趨勢大體上是由價值取向主導發展到科學性主導再到二者的契合與統一,當然,這一過程實際的情形是相當復雜而曲折的。
我國現代文學理論體系的建構也正是如此,20世紀初比較先進(或者說先鋒)的文學觀念,比如“文學是時代(或現實)的反映”,其目的并非是探討文學是什么,而是著眼于文學對于時代、社會和人生的作用,著眼于文學實際的功效。對文學理論的實踐性質(或者說“有用性”)的過分強調,把理論或知識的范圍和要素同現實或實際的范圍和要素相混淆,這樣,就勢必會導致文學理論秩序由價值取向一方來規定。對文學理論概念的理解也是在這一秩序中被規定好了的。邏輯是觀念發展成理論的必然要求,也是秩序得以確立的內在質素,在價值取向支持下的理論秩序中,邏輯退居次要地位。所以,20世紀相當長一個時期內,在對像“反映”這樣的理論概念的理解就往往會難以達到邏輯起決定性作用的“學理”化闡釋的層面。在這樣的語境中,“你—我—它”不再處于“互文”狀態,而是以“我”代“你”、以“我”代“它”的“我”中心主義態度。具體表現在很多層面或方面。比如,在“中—西”理論話語間這對闡釋關系層面,就有學者曾正確地認為:“中國現代文學意識的形成,并不是所謂的盲目崇拜西方,導致與傳統的決裂。崇拜是有的,但是卻并不是盲目的,相反,人們對外來文學的注意、理解、闡述和接受,都有著明顯的選擇性和傾向性?!眥2}這種選擇和傾向的依據就是“為我所需”,是“有用”。這就形成了類似對“反映”概念的解釋(赫胥黎對“進化論”的闡述也是如此)這樣的現象,不去從學理上細究理論話語的原義是怎樣的,而是根據當下現實的需要來理解,甚至是曲解。這種“我”強行占有“你”,而置“它”于不顧的情況嚴重地阻礙著理論“自主性”的確立與實現。當然,這里還有問題的另一方面,即在我國的本土知識中已經存在著蘊涵西方理論觀念的方面或土壤,“一定社會在科學上也決不是在把它當作這樣一個社會來談論的時候才開始存在的”③,理論觀念,甚至是通過翻譯產生的理論觀念,也都是如此,它在本土文化中必然自在地存在著相關的因子,只有這樣,異域的理論觀念才有在本土得以成長的可能性。
對理論的研究在學術體用層面的分野上也體現出了這種“邏輯主導”或“價值主導”的傾向,以“體”為目的或以“體”作為“權威”的理論研究是邏輯主導價值的,而以“用”為目的或以“用”作為“權威”的理論研究則是價值主導邏輯。正像“邏輯”不能以“價值”來衡量一樣,“體”也不能夠以“用”來衡量。在我國現代文學理論語境中,對“反映”概念的研究或解釋有不少是在“體”的層面進行的,比如把“反映”觀念視為能夠強烈促使文學影響現實社會的思想武器就是如此(當然也有人把在文學理論中是否堅持“反映論”看做是是否堅持某種政治傾向,這就是更具體的“用”了),如果這一狀態走向極端,就會造成理論話語的失序狀態。這是典型的對理論的實用主義的理解。對于這種理解來說,“掌握真理,本身決不是一個目的,而不過是導向其他重要的滿足的一個初步手段而已”{1}。而真正對“反映”概念作出深刻理解的則是在完全“學術”的層面上進行的,在這一層面,“掌握真理”本身就是目的。當然,也會有這樣的情形,由于長期以來受以“用”的方式理解“反映”概念的影響,使人們對之產生了一種慣性認識,即仿佛一談“反映”,就是功能化地去理解文學現象,這就會使人們產生逆反心理,這也給恰當而深入地理解“反映”概念含義帶來了一定困難。也可以說,這是傳統解釋對后來者的“前理解”的一種傾向性規約。
真正能夠給人們邏輯地理解“反映”概念、邏輯地解釋文學理論開辟道路的是人們在主觀上擺脫了價值“目標”的控制,在理論研究上更趨于理論自覺或學術自覺的傾向,邏輯開始在理論話語中成為秩序的真正主導性要素。
另一個決定著解釋的邏輯秩序的重要方面是思維,作為思維的產物的對象不同,思維方式也就不同,理解它也就必須按照它本身的思維方式來進行,否則思維就不能夠真正地進入對象。文學理論作為理論是理論思維的產物,解釋或理解文學理論也必須按照理論思維的方式來進行才是可能的。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談及“政治經濟學的方法”時認為,理論思維有兩種方法{2}:第一種方法,即從具體到抽象的方法,所達到的范疇是簡單范疇(即“完整的表象蒸發為抽象的規定”③);另一種方法{4},即從抽象到具體的方法,所達到的范疇是具體范疇(即“抽象的規定在思維行程中導致具體的再現”{5})。馬克思認為:“簡單范疇是這樣一些關系的表現,在這些關系中,較不發展的具體可以已經實現,而那些通過較具體的范疇在精神上表現出來的較多方面的聯系或關系還沒有產生,而比較發展的具體則把這個范疇當作一種從屬關系保存下來……比較簡單的范疇可以表現一個比較不發展的整體的處于支配地位的關系或者一個比較發展的整體的從屬關系,這些關系在整體向著以一個比較具體的范疇表現出來的方面發展之前,在歷史上已經存在。”{6}“比較簡單的范疇,雖然在歷史上可以在比較具體的范疇之前存在,但是,它在深度和廣度上的充分發展恰恰只能屬于一個復雜的社會形式,而比較具體的范疇在一個比較不發展的社會形式中有過比較充分的發展。”{7}
“反映”概念在西方的發展也是如此,早期是簡單范疇,到黑格爾時展成具體范疇,那么其后在理論上對“反映”概念的理解達到具體范疇的高度才應是充分和深刻的。中國20世紀的理論界(當然包括文學理論界)對“反映”概念的理解也大致經歷了一個由簡單范疇到具體范疇的發展。然而這并非是一帆風順的,制約這一發展的主要是別種思維方式(即非理論思維方式),尤其是日常思維方式,時常對理論思維方式的阻礙、干擾甚至是取代。馬克思在論及理論思維時說道:“整體,當它在頭腦中作為思想整體而出現時,是思維著的頭腦的產物,這個頭腦用它所專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這種方式是不同于對于世界的藝術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實踐精神的掌握的。”{1}這里馬克思指出了四種思維掌握世界的方式,簡言之,也就是四種思維方式,即理論思維、藝術思維、宗教思維和實踐思維。上面論及的那種要把理論也當作文學作品來寫的想法,其實就是要以藝術思維方式代替理論思維,這必然使理論走向非理論。而就我國現代文學理論的發展來看,尤其是就人們對“反映”概念的理解來看,以“實踐思維”對“理論思維”的潛在沖擊為最大。
“實踐思維”也就是“日常思維”,其基本特征是思維附著于日常生活實踐經驗,它依賴于日常體驗和感知,基于此,匈牙利學者阿格妮絲·赫勒(Agnes Heller)分析了日常思維與科學思維的差異,她說:“日常思維作為日?;顒拥囊环N功能,可以被視為不變量。然而,它的結構和內容則各異,它們的變化速度也極其不同。日常思維結構的變化極其緩慢,它包含著完全停滯的方面。它的內涵的變化相對迅速。但是,如果我們把日常思維同科學思維作一比較,甚至日常思維的內容也傾向于保守和具有惰性?!薄坝捎谌粘K季S的內容……植根于基本上是實用的和經濟的結構之中,因此,將它們同那些超越純粹實用性的思維結果相比,在根本上具有惰性。這一對實用性的超越可能發生于科學(哲學)的間接知識(intentio obliqua)之中,即發生于對某些問題情結的發現之中,對這些問題的認識理解,同在日?!畟€人’的實用方法和需要或者利益之中獲得的以人類為中心的情感背道而馳,不管這一‘個人’是特性的還是個體的?!薄熬统饺粘P缘闹贫然蚱袷钱惢钠渌麑ο蠡裕粘K季S的實用主義與這些對象化相對而作為‘天然的常識’,作為正常狀態的尺度而出現。然而,就這些對象化代表了與類本質的更深的關聯而言,日常思維的內涵是作為成見的體系而出現的;‘常識’獲得了否定性的評價印記。”{2}
理論思維是對象的抽象和綜合,而日常思維則“從人的日常經驗中直接進行推導”③。在我國現代文學理論上,將“反映”視為“鏡子”般機械或被動反映的,一提“反映”就想到鏡子的,都是以日常思維取論思維的表現。那些要求文學理論要能夠具體地幫助創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實用主義地對待理論的,也都是由于沒有擺脫掉日常思維的模式所致?!胺从场备拍畎l展到黑格爾就已經經歷了所有的意識形式,應該是一個“具有許多規定和關系的豐富的總體了”{4},而要把握這一點,離開理論思維是不可想象的。在理論思維過程中不剔除日常思維,其抽象性和超越性就會被嚴重遮蔽。日常思維的邏輯被日常生活現象所牽引,它的“證明和反駁”,也通常只“與事件的事實有關”{5},通常的解釋或理解方式是打比方——用“鏡子”來喻“反映”,以“瓶子和酒”來喻內容和形式等等,這樣就不能解釋“反映”涵義的復雜性,也不可能理解內容和形式的辯證關系,因為“瓶子是酒”或者“酒是瓶子”這樣的命題表述是會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
語言是思維的直接實現,理解首先也是對語言的理解,因此,把握理論語言的性質也是對理論思維的進一步理解,同時也是理解作為話語形式的文學理論的必要前提。我國有學者把科學語言分為三類,即實證科學語言、哲學語言和文學藝術語言,認為實證科學語言是嚴格的規范語言和正指謂值語言{6},哲學語言是規范語言{1}和負指謂值語言,而文學藝術語言則是變異語言和負指謂值語言。{2}人文社會科學的理論(包括文學理論)語言顯然更接近于哲學語言,因此,人們在理解或解釋理論時,就既不能象理解正指謂語言那樣機械地為其概念尋找在現實世界的對應物,也不可象理解變異語言那樣去發掘其心理或情感的意義或功能。與日常語言相比較,理論語言跟其他科學語言一樣是超常語言。由于適用領域的廣泛,日常語言往往具有一定的彈性,與日常語言不同,“科學語言符號更加具有規范性,或更加具有變異性;所包含的負指謂值語言符號更少,或所包含的負指謂值語言符號更多”③。就理論語言來看,就是更加具有規范性、所包含的負指謂值語言符號更多。人們在理解上往往更易于從日常語言角度出發來理解理論話語,這樣也就往往會步入理論解釋的誤區,也就是說,理論的超越性和抽象性不僅體現于思維上,也同樣體現于作為思維的直接實現的語言上,因此,在解讀理論語言過程中批判、剔除日常語言的“當然性”理解也是確當地解釋理論話語之重要前提。
三、文學理論解釋學的構想
對理論進行有效解釋是使理論回歸自身,走向理論自覺的重要途徑,本文之所以要建構起文學理論解釋學,其主要目的就在于探索并最終建立起“理論解釋”或者說“理論走向自覺”的有效途徑。那么什么是文學理論解釋學呢?簡單地說,文學理論解釋學就是通過對理解或解釋文學理論的現象(主要是文本)進行分析和研究,探究影響或決定對文學理論進行恰當解釋的諸種因素和條件,從而建立起來的旨在規定如何對文學理論進行有效解釋或理解的原則或理論系統。
那么,很顯然,依據對文學理論解釋學的這一規定,可以看出,本論文中的文學理論解釋學在性質上是屬于方法論的活動,而非哲學活動。{4}英國理論地理學家大衛·哈維(David Harvey)對哲學活動和方法論活動做了區分,他說:“前者關心的是理論思索和價值判斷,以及什么值得和什么不值得的內心質疑。后者主要關心解釋的邏輯,和保證我們的論證是嚴格的,推論是合理的,以及我們的方法內在聯系是前后一貫的。”{5}這樣的界定就可以使我們擺脫作為哲學的解釋學立場的羈絆,而強調解釋學的獨立于哲學之外的方法論特性,它可以為持有任何其他哲學立場的研究者所利用?;蛘呖梢該Q句話說,人們也能夠在其他的哲學立場上來建構自己的解釋學。
建構文學理論解釋學的基本設想,筆者認為初步的工作就是確立起文學理論解釋學的研究對象,確立起最基本的文學理論的解釋原則,并把握到文學理論解釋的基本模式(或模型),并在此過程中建立文學理論解釋學的一些較基本的概念或范疇。
文學理論解釋學的研究對象,就是文學理論的解釋現象,也就是文學理論中的“事”{6}。金岳霖指出,知識的“事”的成分,“一是知者,一是被知者,一是二者底關系”,“假如我們要對得到知識這樣的事有所了解,我們不能忽略這三者之中的任何一成分”。{1}同樣,文學理論解釋學的研究對象具體地說也是這樣的三個方面:解釋者、被解釋者(文學理論)、解釋者和被解釋者的關系。“知識論要在事中去求理”{2},文學理論解釋學也是要在“事”中求“理”。金岳霖認為,作為知識論的對象的知識的“理”,“是獨立于我們底理。獨立兩字非常之重要;一思想結構或圖案給我們的真正感要靠對象的理底獨立”。③文學理論的“理”也要求是獨立于人的,因此,文學理論解釋學在“事”中求“理”的同時,也要求對那些控制“理”、并從而取消“理”的獨立性的“事”進行批判。文學理論解釋學應該是對于文學理論中的“事”的批判性研究。
圍繞對文學理論中的“事”的批判性研究,我們就可以確立起一些文學理論解釋的基本原則。
文學理論的解釋首先要澄清的是歷史和歷史性{4}問題,并由此建立起文學理論解釋的歷史原則。談歷史原則顯然離不開,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學派比更注重歷史,創始人指出:“歷史就是我們的一切。”{5}“歷史”是他們研究或解釋任何問題的前提和出發點,恩格斯在解釋歌德現象時說:“歌德在德國文學中的出現是由這個歷史結構安排好了的。”{6}列寧也強調:“在分析任何一個社會問題時,理論的絕對要求,就是要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范圍之內?!眥7}
伽達默爾的看法表面看似乎與的觀點相近,比如他也認為:“歷史并不隸屬于我們,而是我們隸屬于歷史”{8},“理解從來就不是一種對于某個被給定的‘對象’的主觀行為,而是屬于效果歷史,這就是說,理解是屬于被理解的東西的存在?!眥9}人不能超越自己的歷史,理解者只能站在傳統之內而不能站在其外去思考,理解有賴于前理解,判斷有賴于前判斷,歷史決定著理解的可能性及其限度。{10}按照伽達默爾確立的歷史性原則,我們就可以對他所理解的解釋的主觀性和客觀性作出這樣的判斷:解釋的主觀性是歷史性的主觀性,因為解釋者本身即是歷史性存在,“歷史地在先給定的東西……是一切主觀見解和主觀態度的基礎”{11};解釋的客觀性也是歷史性的客觀性,它“只能靠對把認識的主體及客體連在一起的效果歷史的語境進行思考才能獲得”{1}。
但就理論的實質來看,伽達默爾所建立的解釋學的歷史原則與的歷史原則有著根本的不同。的“歷史”是一個“能動的生活過程”,是一個“現實的、可以通過經驗觀察到的、在一定條件下進行的發展過程”,它既不像那些本身還是抽象的經驗論者所認為的那樣,是一些“僵死的事實的匯集”,也不像唯心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是“想象的主體的想象活動”。{2}恩格斯認為,人們可以客觀地認識歷史,并能夠通過對歷史的客觀認識來理解觀念的東西,在他看來,歷史是認識的對象,同時,歷史也是認識的依據和前提。③而伽達默爾的“歷史”則是被理解的“歷史”,是文本的“歷史”,他說:“真正的歷史對象根本就不是對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統一體,或一種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同時存在著歷史的實在以及歷史理解的實在?!眥4}伽達默爾的“效果歷史”其實是把客觀的“歷史”變成了主觀的“歷史性”,他以此來克服歷史客觀主義和歷史主觀主義傾向,認為歷史是主客的交融和統一。然而,正像伽達默爾所意識到的那樣,“這里經常存在一種危險,即在理解中‘同化’他物并因此忽略它的他在性”{5}。對“歷史”的這種讀解方式,必然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我們并不處于這處境的對面,因而也就無從對處境有任何客觀性的認識”{6}。伽達默爾的“歷史性”只是一種控制因素,它限定了認識或解釋本身的客觀性,卻放棄了它們對于對象來說的客觀性,這顯然是缺乏現實感的、“半截子”的、很不徹底的歷史觀。
那么,我們在建構文學理論解釋學時如何處理歷史和歷史性問題呢?本論文認為,我們要以的歷史觀(即唯物史觀)作為我們的哲學基礎,作為我們研究問題的出發點和指南,而將伽達默爾的“效果歷史”作為具體的方法論層面的原則來加以借鑒。這樣我們就既可以確立起文學理論解釋學的客觀性原則、歷史原則,同時,又可以確立起具體文本解釋過程中的客觀的而非主觀的“歷史性”原則。
文學理論解釋學應該確立的第二個原則,就是它還必須具有批判性立場和功能,尤其是意識形態批判的立場和功能。 “意識形態批判”就是“從否定性角度研究意識形態”{7}。文學理論本身是意識形態形式,其意識形態特性或功能往往會造成文學理論的權威化、體制化,當人們由政治立場的層面來看待文學理論中的“反映”概念的時候,即使是對“反映”的極其扭曲的理解也就成為不可搖撼的“真理”了。當作為意識形態權威的理論觀念無批判地進入到文學理論教科書中,“教育者使得那些借助于權威而在受教育者頭腦中形成的偏見合法化。教育者與榜樣的同一性創造了權威;規范可能深入人心,即偏見可以穩定化,借助于這種權威,偏見本身是可能取得的認識的前提”{8}。因此,意識形態批判立場就成為維護解釋客觀性的不可或缺的方式,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文學理論解釋的歷史性也就是“批判的”歷史性,當然,意識形態批判也是“歷史性的”批判。
“批判”立場的主要功能是控制,通過“批判”控制解釋的非客觀化、非科學化的傾向。英國科學哲學家波普爾(Karl Raimund Poper,又譯波珀)認為科學陳述的客觀性就在于“主體間相互批判”,他說:“科學陳述的客觀性就在于它們能被主體間相互檢驗?!眥1}而“主體間相互檢驗只是主體間相互批判這個更一般的觀念,或者換句話說,通過批判性討論進行相互理性控制觀念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2}我國也有學者指出:“在學問之領域,無所謂絕對的權威存在,無不可討論或批判者。任何主張,任何見解,無不可秉此‘學問上公開’之性格;容許各方討論或批判,反復輾轉為之,始可逐漸提高學問上之認識,以提高其客觀性。學問之與‘教條’不同,其理由即在于此。”③我國現代文學理論發展史上的“現實主義”的討論,“形象思維”的討論,“文藝與政治之關系”的討論,“文藝的意識形態性質”的討論,以及關于“文學反映”概念的討論等等無不顯示了“批判”在文學理論解釋中的重要意義。弗雷格提出的在研究中“要把心理學的東西和邏輯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區別開來”;“要時刻看到觀念和對象的區別”,{4}要做到這些,所需要的無異也是“批判”??梢哉f,如果沒有“批判”性的立場,客觀主義就可能是形式化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也就可能是虛偽的,真正自覺的文學理論的解釋也就根本不可能發生。
當然,應該注意的是,“參加討論或批判者若不依循‘一定之標準’提出討論批判,將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無異在不同的層面上各說各話,其結果,客觀性之目標仍無由以達”{5}。對于文學理論而言,就是只有在同一的理論話語層面、理論思維層面、理論的方法論層面來探討問題,才可能產生真正的對話和交流,或者說他們的對話和交流、他們的探討才是有效的,客觀性也才會實現,才會有由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的可能。我國文學理論中對于“反映”概念的解釋就有著這些方面的諸多問題,有學者從哲學層面來認識,有學者從實證層面來認識,有的從日常經驗做判斷,有的從心理學角度去解釋等等,這樣的交錯討論就不會使彼此的觀點“相遇”,因而也就是無效的爭論,并不能使理解在某一個方向上深化下去。
建構文學理論解釋學的第三個原則是要把握文學理論的動態性,把握其運動的特點和性質,從而為文學理論的解釋提供原則性參照。
我國文藝理論家楊晦在其《論文藝運動與社會運動》一文中,曾以地球的“公轉律”和“自轉律”做比況來論述文藝的運動規律及其與社會的關系的,他說:“要是打個比喻來說,文藝好比是地球,社會好比是太陽。我們現在都知道地球有隨太陽的公轉,也有地球的自轉。其實,就是文藝也有公轉律和自轉律的。文藝發展受社會發展限定,文藝不能不受社會的支配,這中間是有一種文藝跟社會間的公轉律存在;同時,文藝本身也有自己的一種發展法則,這就是文藝自轉律?!薄按蟾旁谝粋€社會正在發展,走著上升路線的時候,文藝活動也就最為活躍;而且是,雖以文藝活動的姿態出現在社會活動里邊,實際上,也就等于是一種社會活動。自然,也跟地球的同時有向心力和離心力一樣,在文藝活動里,文藝工作者也因為社會關系的不同,有著彼此甚至相反的傾向,同時都在活躍著。不過,這時候的文藝發展和社會發展卻是相應的。在一個社會正在急激變革的時期,文藝活動往往為社會活動所淹沒或者掩蔽,只剩下一些擱淺在沙灘上的離伍人物,才在那里自彈自唱,或是自鳴得意,或是顧影自憐。”“至于社會發展一時停滯起來,或是在一種社會形態停滯過久了的那種社會里,文藝自然跟社會有了距離,成為一種游離的狀態,文藝只是在一種習慣或是傳統的支配下,繼續它的存在與活動,于是,自然就陷在一種所謂形式主義的框里邊去,也就跟哲學上的唯心論結下了不解之緣。就社會說,這是一種危害;就文藝本身說,難免要由空洞而走入枯竭,成為一種衰落的現象?!眥1}
文藝的運動有“自轉律”、“公轉律”,文學理論的運動亦然。文學理論在社會、經濟基礎的支配下的運動是“公轉”,而自己的獨特(注意是“獨特”而非“獨立”)發展則是“自轉”;地球可以自轉,但離開公轉它將不復作為地球存在;而公轉當然也不能代替自轉。文學理論離開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基礎,同樣也將不可能作為文學理論而存在,當然,文學理論自身的運動也決不能夠為其對社會和經濟基礎的某種依賴關系所遮蔽或替換。同地球的運動類似,文學理論的運動也是有“向心力”和“離心力”的,雖然許多作家是一個占支配地位的階級的代言人,但是偉大的文學卻是能夠超越某一流行的意識形態之上的。{2}文學理論家也是如此,對于當時的主流社會來說他們往往可能同時具有“向心力”和“離心力”。文學理論所具有的這些運動特性,就要求我們在建構文學理論解釋學時,既要注意到那些對文學理論受社會制約的方面(即“公轉律”)的理解,又要注意到那些對文學理論自身運動(即“自轉律”)所作出解釋的方面;既要注意到對文學理論適應、肯定社會現實或觀念的一面的理解,還要注意對文學理論批判、否定社會現實或觀念的一面的理解。
文學理論的“自轉”和“公轉”、“向心”和“離心”的運動規律,也表明了文學理論的“界限”。“石頭不會思維,因此它的局限性(Beschranktheit)對它說來不是它的界限(Schranke)。但石頭也有自己的界限,例如:它如果‘是一種能夠發生氧化作用的鹽基’,氧化性就是它的界限”?!叭绻攀灿幸庾R,它就會認為自己的指向北方是自由的(萊布尼茨)?!?,那時磁石會知道空間的一切方向,并且會認為僅僅一個方向乃是自己的自由的界限、乃是對自己的自由的限制”。③所以,對文學理論來說,宏觀來看,文學理論的運動規律也就是它“自主”或“自由”存在的“界限”,對文學理論的解釋不能逾越這些規律,否則,它就不會再作為一種意識形式而存在了;微觀來看,文學理論自身的規定性就是其“界限”,超越這一“界限”文學理論就不再是文學理論了。
建立或確立起文學理論解釋學的基本原則是一個方面,考察文學理論解釋的基本邏輯模式(或模型)是建構文學理論解釋學的另一方面。
綜觀我國現代文學理論中的解釋話語,主要有如下幾種較為基本和較為常見的解釋邏輯模式或模型:第一,因果模式。因果原則的一般表述方式是:當且僅當A發生時,B一定因此而產生。大衛·哈維指出,因果概念“深植于語言中”,像“決定”、“支配”、“招致”、“控制”、“產生”、“妨礙”、“引起”等一類詞語都“傾向于隱含某種必要的因果聯系”。“解釋的整個觀念本身,常被看成是與‘確定某事物的原因’同義”。{1}因果模式是文學理論的解釋中廣泛使用的一種模式?!拔膶W是現實的反映”、“文學源于生活”、“詩緣情”等等都是暗含著因果模式的理解,它表明文學一定因“現實”或“生活”而產生?!皟热輿Q定形式”的命題(這里我們且不考慮這一命題的真偽),“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的命題,從解釋模式上看也都是因果式的。因果解釋模式的重要特點是其“不可逆性”,即如果由A推出B,那么就不能由B推出A。對于上面的命題來說,也就是文學因現實生活而產生,而現實生活卻不是因文學而產生。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往往容易將因果模式和決定論緊密相連,并從而導致對因果模式的懷疑和批判,其實決定論和因果是不同的,“決定論本質上是一種工作假設,它象征著‘一種決定從來不滿足于未經解釋的變化,而總是力圖在較廣泛的普遍性角度中取代這類變化’”;而因果則是“一種邏輯結果”,而非一種“普遍的經驗假設”,我們在邏輯地討論因果的時候應該拋棄那些“決定論的一般形而上學問題和常與因果的使用相聯系的自由意志”,從而明確“因果是一種重要的邏輯原則,經驗分析可依靠它得以實施”。{2}
韋勒克、沃倫在他們的著作《文學理論》③中把文學研究分為外部研究和內部研究,其實文學理論解釋的因果邏輯模式也可分為外部因果模式和內部因果模式兩個方面。外部的因果模式就是“外在于文學文本的何種因素導致了文學”,比如可以說生活導致了文學,或者說文學家導致了文學,文學是作為“何種因素”的特征性結果而存在的;內部的因果模式則是“文學導致了內在于文學文本的何種因素”,比如按照什克洛夫斯基的看法,文學“使那些已變得慣常的或無意識的東西陌生化”{4},“何種因素”在這里成了文學的特征性結果(即“陌生化”)。這樣從因果模式的視角來重新考察文學的外部和內部研究,就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它們各自的話語邏輯特征或策略。
文學理論解釋的因果模式還具有發散性,具體體現為“一果多因”或“一因多果”?!耙还嘁颉笔侵敢粋€結果不是由單一原因引起,而是由多種原因合力推論而出。文學理論著作在分析作家之所以成為一個作家的條件時就常常認為,作家這一“果”是由經驗因(作家要有豐富的生活經驗)、情感因(多情善感的心理或氣質)、能力因(審美及語言運用的能力)等多個方面促成的。王夢鷗在其《文學概論》中說:“從這原形式上看來,我們可以知道譬喻法要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有不同的二個對象,A與C;第二、A與C必須有B使之相牽連;第三、這個B必須是AC共有的某種價值。例如‘有女如花’,‘女’與‘花’是不同的二對象,而二者所以‘如’,是因那‘如’含有二對象所共有的某種價值。”{5}這也是典型“一果多因”、“由果溯因”的因果邏輯模式。而“一因多果”則是由一個原因推出多個結果,與“一果多因”在形式上正好相反,不再贅述。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往往容易將因果模式和決定論緊密相連,并從而導致對因果模式的懷疑和批判,其實決定論和因果是不同的。決定論是一種形而上學的假設,它追求的是一種從普遍性角度出發的解釋;而因果模式的蘊涵則是一種邏輯結果,并非形而上學的假設,我們在邏輯地討論因果模式的時候應該拋棄那些決定論的一般形而上學問題和常與因果的使用相聯系的自由意志,從而明確因果是一種重要的邏輯原則而非其他。在本文的論閾內,我們只是從邏輯的角度或層面來看待“文學是現實的反映”、“內容決定形式”等文學理論命題,而不是在決定論的意義上來看待這些命題的。
第二,時間模式。時間在這里不是指物理的時間,也不是哲學的時間,而是邏輯上的時間性,它表示邏輯具有一定的順序和方向,具體表現為“過程”。解釋的時間模式也就是指按照一定的順序和方向對經驗所做的理解或描述。在文學理論的解釋中把文學視為一種活動,就蘊涵了時間性于其中,就是解釋的時間模式。從通常文學理論體系的設置來看,往往是從創作論到作品論再到接受論(或鑒賞、批評論);用“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來描述整個創作過程;用“言”、“象”、“意”來展示文學接受過程的三個階段,或者以之來分解文學作品的結構層次,這些都是文學理論解釋的時間模式的體現,它們都呈現給人們一種順序和方向。時間作為“繼續”、“流動”、“變化”等的表征,以之為模式的解釋很容易勾畫出理解過程的運動性、連續性和活性——這是它作為一種文學理論中的基本解釋模式的重要特點和優點所在。
和因果模式一樣,文學理論解釋的時間模式也可分為外部時間模式和內部時間模式兩類。美國文學理論家艾布拉姆斯認為,文學作為一種活動總是由作品、作家、世界、讀者等四個要素組成的。{1}如果文學理論解釋的時間模式存在于作家、世界、讀者這三個維度,或者這三個維度與作品的關系中,那么這時間模式就是外部時間模式;只有存在于對于作品本身的理論闡釋中的邏輯時間模式才是內部時間模式。就此而言,也就是說,在文學原理、文學概論類著作中,只有作品論部分的時間模式可稱為內部時間模式,而其他諸如創作論、鑒賞論等中的時間模式則都是外部時間模式。
作為一種順序的時間模式,有時是變動的,這體現了人們理解上或者解釋觀念的變化。比如人們對于文學的社會作用的理解, 1980年代出版的以群的《文學的基本原理》中認為文學有認識作用、教育作用、美感作用。該著認為,思想(即認識作用)是文學作品的靈魂,教育作用和認識作用緊密結合在一起,文學的認識、教育作用通過美感作用來實現。{2}而2000年出版的顧祖釗的《文學原理新釋》中則把文學的社會作用敘述為審美作用、認識作用、教育作用。認為文學的審美功能是首要和基本的功能,是文學作品“最早”發揮出來的功能,文學透過對社會生活的審美把握而具有了特殊的認識功能,在審美、認識功能的基礎上產生了文學的教育功能。③時間的邏輯模式在這里無疑是受到了作為一種權力的現實需要的制約,也體現了時代的歷史變遷——當一個時代以主體人群的物質生存作為首要追求目標時,文學的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就具有了優先的合法性;而一個擺脫了主體人群以物質生存為首要目標、轉而重視觀照其精神存在的時代,文學的審美作用也就具有了超乎其他功能類別的優先地位??梢?,文學理論解釋的邏輯模式并非超越社會和權力的“自然史”的模式。
文學理論解釋的時間模式往往還是延伸的,它隨著人們認識閾的拓展而拓展。就西方文學理論研究對象的變遷——從主要研究作家到主要研究作品再到主要研究讀者——來看就是如此,這也可以說是文學理論邏輯模式的歷時性展開。而我國20世紀中期以前的文學理論著作也大都關注的是文學與時代(或現實)、文學與作者、文學作品三個方面,很少有關注讀者的鑒賞和接受的。1959年出版的巴人的《文學論稿》也只是分為“文學的社會基礎”、“文學的特征”、“文學的創造”和“文學的形態”四個部分,其中根本沒有讀者文學鑒賞和接受的位置。{4}那時,即便有些文學理論著作簡略地談及了文學批評,也不是自覺地、獨立地從讀者的角度來進行闡發和論述的。{5}在我國,直到1970年代末以后,自覺的、獨立的讀者角度或領域才被逐步發掘、開拓起來。這一進程顯然體現了時間模式所具有的發展狀態與延伸性質,并且這種狀態或性質本身也呈現著文學理論解釋本身的時間模式。
第三,功能模式。功能分析的主要目標是“展示行為模式對于維持和發展它發生于其中的個體或組群所起的作用”?!肮δ芊治鰧で笳J識行為型式或社會文化體制,根據它們把一定系統保持在適當工作秩序中,并因而將其維持為運轉著的事物時所起的作用來認識”。{1}所以,功能模式是通過考察或研究作為系統組成的要素在系統中的影響與作用,或者說作為系統組成的諸要素在系統中的相互影響與作用來進行或完成解釋的解釋模式。比如文本要素系統中,內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文學創作要素系統中,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在接受或閱讀要素系統中,讀者和作為閱讀對象的文本的相互作用等等,都屬于功能模式的解釋類型。功能模式重在強調要素之間的關系和影響,是把要素作為一種維持某種秩序而起作用的因子來理解或解釋。當然,文學理論也可以把文學作為一個整體放到社會的大系統中來做功能性的考察和理解,喬納森·卡勒說:“從歷史的角度看,文學作品就享有促成變革的名譽,比如哈麗特·比徹·斯托的《湯姆叔叔的小屋》,在那個時代就是一本暢銷書,它促成了一場反對奴隸制的革命,這場革命又引發了美國的內戰?!眥2}這就是通過文學和社會變革的關系來理解或解釋文學了。文學理論史上對文學和政治關系的探討也是如此。
上文提到楊晦先生曾以地球的“公轉律”和“自轉律”來論述文藝的運動規律及其與文藝的關系,這里的“公轉律”和“自轉律”恰到好處地體現了文學理論解釋的功能模式,太陽和地球之間的相互功能模式不是作為主觀的想象性的存在,而是一種作為客觀的邏輯性的存在。文學理論對于文學與社會的關系的解釋所遵循的也正是這樣的一種功能邏輯模式。如果在這里也區分出外部功能模式和內部功能模式的話,那么,顯然“公轉律”范圍的功能模式屬于外部功能模式,而“自轉律”范圍的功能模式則是屬于內部功能模式。很明顯,在本文論閾內,功能模式的解釋仍然是一種邏輯主導的解釋,而非價值主導的解釋,這一點也許會因為“功能”的字眼而使人們發生誤解。價值主導的解釋當然也會有自己對對象功能或作用的認知,但它是源自于一種信念或主觀目的,而不是源自于邏輯。比如在我國20世紀的不同時期,人們認為“文學是宣傳的工具”,“文學從屬于政治”,“為人生而藝術”和“為藝術而藝術”等等觀念,在當時大都源自于某種信念或主觀目的。從功能模式上說,文學當然可以是宣傳,但如果稱其為宣傳的“工具”,就顯然是對文學的一種主觀利用;同樣,文學和政治之間也需要功能模式的闡釋,但說文學“從屬”于政治,那么,主觀信念或目的性就會對正常的功能模式的解釋產生扭曲力,邏輯的功能模式就演化為價值的功能模式了。
在柏拉圖的《斐德若篇》中,蘇格拉底講了一個關于文字的神話:埃及有個神叫圖提,他發明了數目、算術、幾何、天文、文字等許多東西。有一天圖提想把他的這些發明獻給國王,國王收下了數字、幾何、天文、地理,卻堅決謝絕了文字。盡管圖提把自己發明的文字當作醫治教育和記憶力一劑良藥來看待,但國王卻認為“你所發明的這劑藥,只能醫再認,不能醫記憶?!蔽淖值陌l明并沒有幫助我們記憶,相反卻威脅和損害著我們的記憶?!叭绻藗儗W習書寫,它就會在靈魂中助長遺忘。靈魂將不再回憶,因為它將依靠那寫成文字的東西,這些東西不再從靈魂之內,相反卻借助外在的標記來喚起對事物的記憶?!倍洃浽诎乩瓐D那里是有著特殊含義的。因為作為真理的理念只存在于彼岸世界,人們是無法靠認知抓住理念的。那么人如何才能達到對真理的認識呢?柏拉圖認為,人在來到這個世界上以前,他的靈魂已經經歷了無數個輪回,已經掌握了真理,一旦轉生為人,就把真理遺忘了。因此,要重新獲得真理,就必須努力去回憶自己的靈魂原來對于理念世界的認識。因而,通過助長遺忘,文字切斷了通往真知的道路。所以,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雖然睿智,但述而不作。而柏拉圖為了轉述老師的思想,使用對話體形式,以盡可能透明和忠實的方式轉述老師所說的話。而莊子的言意觀是由其道無本體論所推導出來的。莊子的道是“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它不是神靈的產物,而是自然的產物,所謂“道法自然”,“天道自然無為”?!白匀弧奔醋匀欢?,順應天地萬物的規律。莊子眼中的“道”是宇宙之本體,萬物之源頭,無形無色,無始無終,是不可言說的,所謂“道不可言,言而非也”(莊子•知北游)。就在《天道》篇中,莊子又說:“世之所貴道者書也,書不過語,語有貴也。語之所貴者意也,意有所隨。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背尚⑹瑁骸半S,從也。意之所出,從道而來,道既非色非聲,故不可以言傳也?!薄肚f子•天道》中輪扁對桓公說:“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糟魄已夫!”在這里,我們可以看出莊子對書寫文字的不信任,也看到一個道———意———書的層級解構,因此,在莊子和柏拉圖之間似乎有了相似性,但這是否意味如張隆溪先生所說的,“思想、言說和文字的形而上等級制度不僅存在于西方,同樣也存在于東方;同西方傳統的邏各斯中心主義一樣,中國也有一個類似“書、言、意”的形上等級制,也存在著理性的邏各斯中心主義?
事實上,莊子的有關言意關系的討論的實質是“言”和“道”的關系,他意在說明作為表意工具的人為語言在“不期精粗”、超越了“形色聲名”的最高層次的混沌之“道”面前是無能為力的。道既然是虛無、混沌的狀態,那么任何人為的通過語言或思辨來悟道的努力都將是南轅北轍。他否定的是作為整個語言文字的“言”,其中也包括“書”,而并沒有刻意地將作為口頭言說的“言”和書寫的“書”區分開來。在其他地方,莊子也同樣使用了“言”字,如“道昭而不道,言辨而不及”(《齊物論》),“言者所以在意”(《外物》),“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致,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秋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中國傳統哲學中,“言”和“意”是用來表達語言和思想的一對范疇。“言”并不對應于英語中的“speech”,而是代表包括言辭、名稱、書、文等在內的語言的總體。如魏晉玄學的“言意之辨”就是圍繞著“言”能否盡“意”展開的,又如老子的“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孔子的“吾欲無言”,或者陸機所云“恒患意不稱物,文不逮意”、劉勰的“意翻空而易奇,言證實而難巧”,其中的言都沒有僅指口頭言說的意思。盡管莊子反復強調道不可言,然不可不言。事實上他也一直在言,《莊子》一書洋洋灑灑十萬余字即是明證,這就是所謂的“道”與“言”的悖論。只不過他主張不可執著于日常人為語言的拘囿,所謂“不落言荃”,因為世人往往滿足于浮華之詞,執著于形名聲色,“道”反而因為“言”而被遮蔽。所謂“道隱于小成,言隱于榮華”。所以,他主張“無言”、“忘言”。“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語言只是傳情達意的工具,語言本身不是目的,終極目的是體悟道,達至與道合一的大美境界。在這個意義上說,莊子的語言觀帶有強烈的工具論的色彩?!把圆槐M意”、“得意忘言”的思想對中國古代文學創作和文論產生了深遠、巨大的影響。魏晉的“言意之辯”將其引入文學理論,成為詩學“意在言外”的源頭,成為文學創作和文學批評標準的原則,形成了中國古代注重“意在言外”的傳統,并為意境說的產生和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同時,莊子的這種“自然”哲學也形成了崇尚天然、反對人為的藝術創作原則和審美標準。在文學創作上,莊子強調不要受語言文字的局限,而要“得意忘言”,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入乎無言無意之域。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盡管莊子和柏拉圖都對語言文字的表達能力表示了懷疑,但在柏拉圖這里,語言被分割為口說的語言和書寫的文字,他否定的是后者,而非前者,恰恰相反,作為聲音和意義結合體的口語在他看來是最完美的直接表達意義的理想語言。
德里達在《書寫學》中指出,這種語音中心主義從柏拉圖開始,到亞里士多德、黑格爾、盧梭直到索緒爾,形成了一個清晰的傳統。在柏拉圖看來,詩人只是膚淺的輕率的模仿者,對摹仿的對象一無所知,不可能達到對事物本質的理解,而只有睿智的哲學家通過理性的思考才能達致真知,步入絕對美的殿堂。因此哲學的地位要遠遠高于文學,文學需要哲學的指導、制約,文學只不過是哲學的婢女。而莊子否定的是整個語言系統,無所謂口說的言語和書寫的文字之分。柏拉圖貶抑文字是出于對文字自身缺陷的考慮,在拼音文字中,書面語不能單獨承載意義,而只是語音的轉錄、摹本。莊子對語言的否定,是基于道“虛無”“混沌”的本性之考慮。漢語作為一種由圖像演化而來的表意文字,并不被視為聲音的符號,是一種直接表意的自足的語言,正因如此,德里達從漢語中發現了反對邏各斯中心主義的根據,“我們已經擁有在所有邏各斯中心主義之外發展起來的文明的強大運動的證據。文字并不削減言語,它是將言語納入到某個系統。”
二、刑事和解的“第三類法律價值”
刑事和解制度作為刑事訴訟中的特殊程序,除具有以上兩個法律的基本價值外,還表現出其獨特的“第三類法律價值”,即關愛、教育和社會和諧為內容的法律價值觀念。這種法律價值促使刑事訴訟程序追究犯罪的同時,尋求一種方式減少雙方的敵對和仇視心理,實現司法的和諧和沖突的化解。陳瑞華老師將我國的刑事和解程序界定為“私力合作模式”,認為加害人、被害人坐下來進行交流和談判的方式體現了一種“家庭模式”,在法律母親的保護下,雙方積極恢復被損害社會關系,消除心理仇恨,減少訴訟結束后繼續報復的可能性??v觀我國法律,經歷了從嚴打犯罪到保障人權的演變過程。建國以后,雖然不比封建制時期動用酷刑以求社會安定有序,更不需要僵硬適用大清刑律以示法律的威嚴,但是,中國傳統的重刑主義觀念并不容易滌除。自1979年通過了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刑事訴訟法典以后,我國刑事訴訟經歷了兩次修改,其中最大的變化就是對犯罪的懲罰理念的演變。1979年刑訴法的主導思想是“打擊犯罪”,突出國家追訴權和刑罰權的威懾力。隨著社會發展和人們意識的覺醒,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被告人權益保護問題的重要性,“無罪推定”和“證據規則”被廣泛認可,2012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也將其核心價值改為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的平衡。但是,在這種對抗制的訴訟模式下,被害人、被告人永遠是局外人,公訴方為被告人的無罪辯護,極力搜集證據并以冷言相譏的方式打擊被告人的囂張氣勢,似乎整個庭審變成了國家與被告人的抗爭。但是,從司法實踐看來,大部分的被告人在庭審中做認罪態度,對那種輕微犯罪、法律規定的主要侵害個人法益以及過失犯罪案件,被告人承認罪行的情況下對抗制的模式顯得過于激進,關懷、教育的“家庭模式”則被推上了舞臺。被告承認犯罪行為并主動交代犯罪過程,表現出真誠的悔罪態度,被害人在獲得加害人的賠禮道歉和賠償后,愿意達成和解,是一種寬容、釋放善意的表示,減少了雙方的仇視心理和報復想法,這不正是符合我們現在和諧司法的價值導向嗎。這種第三了法律價值觀念,用國家在刑罰權方面的讓步換取了被告人、被害人關系的緩解,引導被告人感恩他人、感恩社會,同時給被害人恢復物質、精神損害提供了良好的渠道,符合后現代主義利益兼得的理念,是女性關懷氣質的最好體現。
一:看
所謂“看”即“觀察和了解”是所有實驗的第一環節,包括對實驗器材的選取,器材的使用規則,器材的使用范圍,以及器材的精確度等,要有一個詳盡的了解。例如:測量教室的長度,我們是選用米尺還是選用皮尺呢?因為測量工具的米尺和皮尺,最顯具的特點是它們測量范圍――量稱不同。如果用米尺就必須采用重復測量的方法,即使方法和操作都正確,但仍加大了實驗的誤差,而皮尺可以一次性測量,有效地減小了誤差。使用前,我們還用“看”它零刻度的位置,零刻度是否磨損,以及它的分度值。這些因素直接關系到我們是否操作恰當,讀數是否準確的問題。
在體溫計的使用上,體溫計作為一種特殊的溫度計,它有著與其他溫度計顯具的不同點,(1)量稱不同:其它溫度計量稱一般是從-100℃致100℃甚至更大。而體溫計的量稱只是從35℃到42℃。(2)構造不同:體溫計有一纖細的縮口而其它溫度計沒有,構造不同導致使用上的不同,體溫計讀數時可以離開被測物,而其它溫度計不允許。更應值得注意的是:每次使用體溫計之前,要“看”水銀柱是否退回玻璃泡,如果沒有,需甩幾下,否則使用時可能導致數據的不真實:如:已知甲、乙兩人的體溫分別為38℃和37.5℃,測量完甲的體溫以后,醫生忘了甩幾下,又直接去測量乙的體溫,這時體溫計上顯示的數據將不會是37.5℃而是38℃
二:調
即“調整或調節”,它是進行實驗的一個準備階段,調整或調節的正確與否對實驗的成功有決定性的作用。對部分需要“調”的實驗儀器,應注重怎樣正確的“調”。最好當學生的面示范一次或幾次。例如:托盤天平的調平衡,首要條件是要將托盤天平放在水平桌面上,然后才能調平,在調平的過程中,雙眼應指針,輕輕旋動平衡螺母,使指針指在分度盤的中間,(如不能達到目的,則需移動,并記下游碼的位置)。在此過程中,不能用力太猛,否則易于損壞刀刃,減少托盤天平的靈敏度,加大實驗的誤差,而且每一次進上步的調節,都應在天平靜止以后才能進行。
在電流表或電壓表的機械調零上,由于電流表或電壓表長期的使用、運輸等因素,使指針不能準確地指回零刻度處,一般我們都采取機械調零的辦法:先找到刻度盤中下部找到調零的螺絲,用平字起,慢慢旋動,使指針指回零刻度處,操作的過程中,眼睛應始終盯住刻度盤,旋動的手腕要用力均勻。
三、做
做,即做實驗,它是學生實際動手操作參與實踐的具體過程。每一種儀器,都有它的使用規則和要求,我們應嚴格地按照它的規則要求進行操作。特別是在做一些帶危險性的或損壞性的實驗時,應先通過教師的檢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壞和意外。在用電流表測量電路電流的連接電路時,開關應斷開,電流表應與被測部分串聯,要保證電流必須從電流表的正極流入負極流出,被測電流不超過電流表的量程,(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可以采用點觸或試觸的方法),不能將電流表不經過用電器而直接接在電源的兩端。當然,我們可以事先將電路圖畫好,然后按電路圖連接達到操作時降低難度的目的。這個過程中必須得到教師的檢查同意以后,方才可閉合開關進行實驗。否則一旦電流表的正負接線柱接反或電路中發生了短路現象,很容易燒壞電流表。
在“做”觀察水的沸騰實驗時,就應特別注意酒精燈的正確使用。酒精燈作為一種加熱工作,它的構造限定了它的使用方法,不允許用酒精燈去引燃另一盞酒精燈,使用完以后,不能用嘴去吹滅酒精燈,而應用燈帽蓋滅,操作過程如果不當或不慎,使灑出的酒精燃燒,不可用水澆(因為酒精的密度小于水的密度,燃燒著的酒精易漂浮在水面上,隨水流動,容易發生火災,而用濕抺布蓋滅(隔絕空氣的辦法)等。
四、記
即在實驗中,正確的讀取和記錄數據,它包括:讀取的姿勢(例:刻度尺數值的讀取時,眼睛應水平垂直或豎直垂直刻度);讀取的方法(讀到分度值的下一位)和準確的記錄(數字與單位要準確)。在此過程中,我們可以通過多媒體演示錯誤的讀取姿勢或方法,加深學生對錯誤和差的了解,加強學生對動手操作的掌握。同時,也應注重實驗的事實,而不能任意加大或減小實驗數據,有意迎合實驗的真實結果,應著力培養學生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五、析
對于記錄的數據由于操作者不同,實驗器材的不同,操作方法的不同等因素,可能導致同一實驗結果的不同。我們應及時加以總結和分析。幫助學生分析哪些是錯誤導致的結果,哪些是誤差造成的原因,與學生共同探求對實驗器材和實驗方法的改進,進一步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拓寬他們的思維。例:做動滑輪可以省一半力的實驗過程中,實驗的結果與理論的數值存在偏大的現象,我們應幫助學生指出,這并不是錯誤實驗的原因,而是由于摩擦力存在的導致的結果,為了使實驗結果更趨于理想,我們應想辦法,減少摩擦(學生分組討論,老師加以歸納和總結)。
1.1專業課程設置未充分考慮學生實際
近年來,隨著擴招規模的加大,高職裝飾藝術專業生源雖然有所增加,但是普遍素質較低,一些學生甚至沒有美術基礎,專業水平較低,甚至缺乏基本的繪畫造型能力。在進入大學后就學習較廣泛的基礎課程,尤其是實行“2+1”教學模式后,專業課程較少,未能深入學習專業知識。
1.2課程設置不夠科學合理
高職裝飾藝術設計專業的課程一般以本科院校教學模式為藍本,修改相關的專業課程。通常是先進行1到2年的基礎學習,再一年的專業學習,最后進行專業設計,使得學生參與實習的時間只剩1年不到,進而不能有效、系統的完成工學結合。
1.3專業教材還需完善
大多數高職裝飾藝術專業的教材以本科院校專業教材參照,在進行一定的刪減和調整,使得教材內容理論知識偏多且難,實踐操作內容較少,同時因為學生還未能全面、系統掌握專業課程的知識體系,不能將理論知識融會貫通到設計實踐,影響工學結合的實行。
2教學研究方面
2.1教學內容滯后市場需求
裝飾藝術專業的學生通常就是學習教材上的理論知識和案例,最多進行一些模擬設計,并未能以實際的行業專業發展為導向,將學、產和研結合起來。裝飾藝術專業是一個實踐性和操作性較強的專業,如果沒有將行業實際需求和教學需求統一起來,很難提升工學結合的預期效果。比如:一些學生在企業實習時,發生自己所學的知識和技能和市場需求已經不適應了,最終影響學生的就業。
2.2教學方式創新不夠傳統
教學模式就是教師的“粉筆+黑板”,學生的“死記硬背”,進而形成“趕鴨子”的灌輸,使得教學顯得死板、乏味,不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失去創新思維和創新的主動性,極大的抑制學生的創新意識。而裝飾藝術設計專業最需要的就是創新意識,只有創新觀念、創新想法,才能設計出創意、優質的作品。
3學生方面
3.1過于依賴計算機技術的應用
目前,隨著現代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在藝術設計行業也有廣泛應用,現代裝飾藝術設計已全面實現計算機和數字化設計。計算機技術的應用,大幅提高了設計工作的效率,尤其是計算機的特殊功能,能夠完成傳統方法無法進行的工作,并能達到奇特的效果。但是,如果過于依賴計算機技術,或者只重視形式而脫離實際設計內涵,或只重內涵而缺乏藝術感染力,都會降低設計的質量。
3.2為重視原創的設計構思
一些學生在做設計作業時,通常從網上下載相關的信息,再稍微進行調整和修改,就當做自己的設計作業交上去,缺乏系統、全面的構思和創新。優秀的作品都需要設計者通過自己的思維、創新,將自己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及實際需要有機統一起來,充分領會題目的本質,再融入自己的見解和情感,找到完美的形式將其創意表現出來。
1.環境與心理的變化。
對高一新生來講,環境可以說是全新的,新教材、新同學、新教師、新集體……學生有一個由陌生到熟悉的適應過程。另外,經過緊張的中考復習,考取了自己理想的高中,必有些學生產生“松口氣”想法,入學后無緊迫感。也有些學生有畏懼心理,他們在入學前,就耳聞高中數學很難學,高中數學課一開始也確是些難理解的抽象概念,如映射、集合、異面直線等,使他們從開始就處于怵頭無趣的被動局面。以上這些因素都嚴重影響高一新生的學習質量。
2.教材的變化。
首先,初中數學教材內容通俗具體,多為常量,題型少而簡單;而高中數學內容抽象,多研究變量、字母,不僅注重計算,而且還注重理論分析,這與初中相比增加了難度。
其次,由于近幾年教材內容的調整,雖然初高中教材都降低了難度,但相比之下,初中降低的幅度大,而高中由于受高考的限制,教師都不敢降低難度,造成了高中數學實際難度沒有降低。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調整后的教材不僅沒有縮小初高中教材內容的難度差距,反而加大了。
3.課時的變化。
在初中,由于內容少,題型簡單,課時較充足。因此,課容量小,進度慢,對重難點內容均有充足時間反復強調,對各類習題的解法,教師有時間進行舉例示范,學生也有足夠時間進行鞏固。而到高中,由于知識點增多,靈活性加大和新工時制實行,使課時減少,課容量增大,進度加快,對重難點內容沒有更多的時間強調,對各類型題也不可能講全講細和鞏固強化。這也使高一新生開始不適應高中學習而影響成績的提高。
4.學法的變化。
在初中,教師講得細,類型歸納得全,練得熟,考試時,學生只要記準概念、公式及教師所講例題類型,一般均可對號入座取得好成績。因此,學生習慣于圍著教師轉,不注重獨立思考和對規律的歸納總結。到高中,由于內容多時間少,教師不可能把知識應用形式和題型講全講細,只能選講一些具有典型性的題目,以落實“三基”培養能力。因此,高中數學學習要求學生要勤于思考,善于歸納總結規律,掌握數學思想方法,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然而,剛入學的高一新生,往往繼續沿用初中學法,致使學習困難較多,完成當天作業都很困難,更沒有預習、復習及總結等自我消化自我調整的時間。這顯然不利于良好學法的形成和學習質量的提高。
二、搞好初高中銜接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做好準備工作,為搞好銜接打好基礎。
①搞好入學教育。這是搞好銜接的基礎工作,也是首要工作。通過入學教育提高學生對初高中銜接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緊迫感,消除松懈情緒,初步了解高中數學學習的特點,為其它措施的落實奠定基矗這里主要做好四項工作:一是給學生講清高一數學在整個中學數學中所占的位置和作用;二是結合實例,采取與初中對比的方法,給學生講清高中數學內容體系特點和課堂教學特點;三是結合實例給學生講明初高中數學在學法上存在的本質區別,并向學生介紹一些優秀學法,指出注意事項;四是請高年級學生談體會講感受,引導學生少走彎路,盡快適應高中學習。
②摸清底數,規劃教學。
為了搞好初高中銜接,教師首先要摸清學生的學習基礎,然后以此來規劃自己的教學和落實教學要求,以提高教學的針對性。在教學實際中,我們一方面通過進行摸底測試和對入學成績的分析,了解學生的基礎;另一方面,認真學習和比較初高中教學大綱和教材,以全面了解初高中數學知識體系,找出初高中知識的銜接點、區別點和需要鋪路搭橋的知識點,以使備課和講課更符合學生實際,更具有針對性。
2.優化課堂教學環節,搞好初高中銜接。
①立足于大綱和教材,尊重學生實際,實行層次教學。高一數學中有許多難理解和掌握的知識點,如集合、映射等,對高一新生來講確實困難較大。因此,在教學中,應從高一學生實際出發,采勸低起點、小梯度、多訓練、分層次”的方法,將教學目標分解成若干遞進層次逐層落實。在速度上,放慢起始進度,逐步加快教學節奏。在知識導入上,多由實例和已知引入。在知識落實上,先落實“死”課本,后變通延伸用活課本。在難點知識講解上,從學生理解和掌握的實際出發,對教材作必要層次處理和知識鋪墊,并對知識的理解要點和應用注意點作必要總結及舉例說明。
②重視新舊知識的聯系與區別,建立知識網絡。初高中數學有很多銜接知識點,如函數概念、平面幾何與立體幾何相關知識等,到高中,它們有的加深了,有的研究范圍擴大了,有些在初中成立的結論到高中可能不成立。因此,在講授新知識時,我們有意引導學生聯系舊知識,復習和區別舊知識,特別注重對那些易錯易混的知識加以分析、比較和區別。這樣可達到溫故知新、溫故而探新的效果。
③重視展示知識的形成過程和方法探索過程,培養學生創造能力。高中數學較初中抽象性強,應用靈活,這就要求學生對知識理解要透,應用要活,不能只停留在對知識結論的死記硬套上,這就要求教師應向學生展示新知識和新解法的產生背景、形成和探索過程,不僅使學生掌握知識和方法的本質,提高應用的靈活性,而且還使學生學會如何質疑和解疑的思想方法,促進創造性思維能力的提高。
④重視培養學生自我反思自我總結的良好習慣,提高學習的自覺性。高中數學概括性強,題目靈活多變,只靠課上聽懂是不夠的,需要課后進行認真消化,認真總結歸納。這就要求學生應具備善于自我反思和自我總結的能力。為此,我們在教學中,抓住時機積極培養。在單元結束時,幫助學生進行自我章節小結,在解題后,積極引導學生反思:思解題思路和步驟,思一題多解和一題多變,思解題方法和解題規律的總結。由此培養學生善于進行自我反思的習慣,擴大知識和方法的應用范圍,提高學習效率。
⑤重視專題教學。利用專題教學,集中精力攻克難點,強化重點和彌補弱點,系統歸納總結某一類問題的前后知識、應用形式、解決方法和解題規律。并借此機會對學生進行學法的指點,有意滲透數學思想方法。
3.加強學法指導。
高中數學教學要把對學生加強學法指導作為教學的重要任務之一。指導以培養學習能力為重點,狠抓學習基本環節,如“怎樣預習”、“怎樣聽課”等等。
具體措施有三:一是寓學法指導于知識講解、作業講評、試卷分析等教學活動之中,這種形式貼近學生學習實際,易被學生接受;二是舉辦系列講座,介紹學習方法;三是定期進行學法交流,同學間互相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4.優化教育管理環節,促進初高中良好銜接。
①重視運用情感和成功原理,喚起學生學好數學的熱情。搞好初高中銜接,除了優化教學環節外,還應充分發揮情感和心理的積極作用。我們在高一教學中,注意運用情感和成功原理,調動學生學習熱情,培養學習數學興趣。學生學不好數學,少責怪學生,要多找自己的原因。要深入學生當中,從各方面了解關心他們,特別是差生,幫助他們解決思想、學習及生活上存在的問題。給他們多講數學在各行各業廣泛應用,講祖國四化建設需要大批懂數學的專家學者;講愛因斯坦在初中一次數學竟沒有考及格,但他沒有氣餒,終于成了一名偉大科學家,華羅庚在學生時代奮發圖強,終于在數學研究中做出了卓越貢獻,等等。使學生提高認識,增強學好數學的信心。在提問和布置作業時,從學生實際出發,多給學生創設成功的機會,以體會成功的喜悅,激發學習熱情。
②重視培養學生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質。由于高中數學的特點,決定了高一學生在學習中的困難大挫折多。為此,我們在教學中注意培養學生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質,使他們善于在失敗面前,能冷靜地總結教訓,振作精神,主動調整自己的學習,并努力爭取今后的勝利。平時多注意觀察學生情緒變化,開展心理咨詢,做好個別學生思想工作。
一、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概述
《語文課程標準 》中明確提出 “逐步培養學生探究性閱讀和創造性閱讀的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創意的閱讀”,在語文課程總目標中也提出“能主動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實踐中學習運用語文”。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就是教材的知識點以問題的形式呈現在學生的面前,讓學生在尋求,探索解決問題的思維活動中,掌握知識、發展智力、培養技能,進而培養學生自己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在這種課上,教師有意地創設問題情境,組織學生的探索活動,讓學生提出學習問題和解決這些問題,或由教師自己提出這些問題并解決它們,在此同時向學生說明在該探索情境下的思維邏輯,引導學生依據一定的思維方法去思考解決問題。“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為學生提供了一個交流、合作、探索、發展的平臺,使學生在問題解決中感受語文的價值和魅力,在教學活動中以“問題”為線索,基于問題情境發現探索知識,掌握技能,學會思考、學會學習、學會創造,促進學生創造思維的發展。學生學習語文問題解決的過程的基本階段包括:(1)積極探索和發現問題階段;(2)識別問題和篩選問題階段;(3)討論問題和解決問題階段。反過來,語文教師在處理問題解決教學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幾個基本原則又包括:(1)問題的探索性原則;(2)問題的誘發性原則;(3)問題的適應性原則;(4)問題的民主性原則。
二、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的基本模式
“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的教學步驟一般是:(1)設置情景,提出疑問,引發思考。(2)結合情景,邊讀邊思,討論交流。(3)情景突破,解決疑難,強化新知。(4)練習鞏固,提升能力,形成新疑。問題教學法的教學重點比較明確,教學內容比較集中,并通過問題討論的方式組織教學,有助于激發學生形成較持久的學習興趣和培養他們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的基本結構與實施我們可概括為“三環”、“六步”。
“三環”為: 第一環:創設問題情境,引導學生發現、提出問題,并使問題定向,為“生成”問題之環。第二環:對生成的定向問題,進行自主合作與探究,分析、解決問題,為“探索”問題之環。第三環:對探索的問題及時反饋,在驗證中得以解決,并進一步拓展問題,為“發展”問題之環。
“六步”為: 第一步是創設問題情境;使學生發現并提出問題。第二步引導學生對提出的問題,結合教學目標,明確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即問題定向。第三步學生自主探究,分析問題,提出假設、猜想,設計解決問題方案。第四步對假設方案、推論、嘗試解決問題。要允許學生犯錯誤,學生“錯誤”又形成了新的可供利用的寶貴資源,這往往是走向正確的先導。第五步是對解決的問題及時反饋,進行科學檢驗,使問題解決,并掌握科學方法。第六步是對解決的問題再質疑,使問題得以拓展與延伸,使學習的知識系統化,又為探求新知奠定基礎。為了操作,我們進一步明細化“六步”,即:第一步:創設情境,生成問題;第二步:問題定向,明確目標;第三步:自主探究,設計方案;第四步:合作研討,解決問題;第五步:交流展示,反饋檢驗;第六步:鞏固提高、拓展延伸。以上“三環”、“六步”是“問題解決式教學方法”的基本結構與操作程序,在實踐中應結合學科特點與教學實際加以靈活運用。
三、實施語文問題解決式教學法的意義
奧蘇貝爾在談到問題解決教學時說道:“它強調把學習設置到復雜的,有意義的問題情境中,通過讓學習者合作解決真實的問題,來學習隱含于問題背后的科學知識形成解決問題的技能,并形成自主學習的能力?!?/p>
第一、語文問題解決過程應天然地將知識、能力、態度培養等教育內容融為一體,不存在三者孰輕孰重或顧此失彼的問題。
第二、學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習得了知識,或者說學生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去學習知識。
第三、學生獲取知識的軌跡不是學科知識的體系,而是問題解決的需要。
四、語文問題解決教學的培養策略
在語文教學中,教師要把重點放在課題的知識上,放在語文學科的問題解決的邏輯推理和策略上,放在有效解決問題的一般原理和原則上,教師要注意為學生創造安全、舒適的心理氣氛,以便于學生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式探究學習的核心就是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以“問題”為橋梁,讓學生帶著問題來,再帶著問題去,始終保持一個“有問題”的頭腦,思考的頭腦,始終有一種探究的精神和毅力,使所有學生在“問題”中發展,在探究中提高。具體說來,教師要做到以下幾點:注意問題的設計,激發學生解決問題的內在動機;幫助學生正確表征問題;教給學生全面完整的知識;幫助學生養成分析問題的習慣。我們語文教師還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轉變教師角色,確立學生主體地位;(2)改變教學方法,激發學生學習興趣;(3)實施激勵評價,促進學生自主發展;(4)傳授學習方法,讓學生學會自主學習。隨著課程改革的深入,語文課堂應成為師生“對話”、“互動”的場所已是共識。 “對話”、“互動”都離不開“問題”,要讓學生建立“問題意識”,教師必須建立符合學生心理特點和學習規律的教學策略。僅僅能提出問題并不是不是問題式探究學習的目的,相反我們要在學生提出問題之前,引導學生去追求對問題的進一步認識,以求獲得對問題的解決,并且要善于不斷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
“教育的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引導學生的思維,這也是教育最令人歡欣的目標。”而當今教育最為深刻的危機之一,就在于知識占據了至關重要的地位,培養和塑造“知識人”成為根深蒂固的教育理念,始終指導和制約著教育的實踐。然而教育的最終目的,不是培養鸚鵡學舌的模仿者,而是要培養能夠獨立思考的創造者。我們每天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常常思考這樣的問題:如何才能使學生對我們所任教的學科感興趣?如何將學生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調動起來,使他們樂于學習?如何傳授給他們正確的有效的學習方法,使他們善于學習?也就是說,如何才能使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開端?是天賦、靈感抑或其他?我們都切身地感到過好奇心在學習中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張熊飛.誘思教學導論[M].西安:陜西教育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