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主辦單位:中國化工信息中心;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國際刊號:1008-1550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556.00
國內刊號:11-3936/TQ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1988年
綜合影響因子:0.02
《化工安全與環境》雜志創刊于1988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雜志緊密關注國內外化工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及時報道國家、部委頒布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同時,對國內外發生的化工事故進行深入剖析,總結事故原因和教訓,為化工企業提供警示和借鑒。積極報道國內外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經驗和技術創新成果,推廣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雜志關注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最新動態和技術進展,報道國內外應急救援案例和成功經驗,提高化工企業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系統介紹化學品生產、使用、貯存和運輸方面的知識,為化工企業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和指導。在報道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文件、標準、國內外事故消息與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管理經驗、安全技術以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動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文字精煉、圖表清晰、行文通順、體例規范,內容注意保守國家機密。本刊編輯部對來稿有編輯修改權,如不同意,請特別聲明。
(2)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3)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頂格。
(4)參考文獻:按C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有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5)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6)摘要: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結論,要求客觀反映出論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
(7)論文若多作者署名時必須排序,應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單位和郵政編碼。第一作者還須提供性別、出生年、學位、職稱、是否為研究生導師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應注明聯系電話及其電子信箱。
(8)圖表的標題中需加單位;圖標題放在圖的下方,表標題放在表的上方;圖名稱不需要“XX圖”,但是表格中的名稱可加“XX表”。
(9)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出現次序集中列于相應頁面的腳注位置,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1、2)。引用文獻一般不采用注釋,而采用參考文獻方式列于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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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與環境是一本由中國化工信息中心;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主辦的月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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