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
主辦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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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3年
綜合影響因子:--
《警察法學》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13年,公開發行的季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研究報告、簡報、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以研究警察法學理論和實踐問題為宗旨,致力于推動中國警察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安全和穩定。發表了大量關于警察法學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論文,涉及警察職責、權力行使、法律監督、國際警務合作等方面。同時,也關注社會熱點問題,如網絡安全、社會治安等,為讀者提供了一個了解警察法學相關問題的平臺。
雜志的辦刊宗旨是推動警察法學的發展,促進學術交流,為警察法學研究和實際工作提供服務。該雜志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關注理論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也注重實踐工作的經驗和創新。同時,該雜志也積極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為國內外警察法學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廣泛的學術交流平臺。始終堅持以學術研究與實踐工作相結合的方式,致力于推動中國警察法治建設和社會安全穩定。對于從事警察法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讀者來說,該雜志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學習意義。
(1)來稿力求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行動導向意義;要求主題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充分,論證周密,文字精練。
(2)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3)論文標題應言簡意賅,準確反映論文的內容,一般不應超過22個字(含正副標題),盡量避免出現標點符號及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代號等。
(4)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5)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6)研究領域:該雜志主要關注警察法學領域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警察職責、權力行使、法律監督、國際警務合作等方面。同時,也歡迎對相關法學理論和熱點問題的研究。
(7)研究方法:投稿論文應采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包括實證研究、案例分析、文獻綜述等。同時,也鼓勵使用新的研究方法和工具,推動警察法學研究的進步。
(8)學術道德:投稿論文應遵守學術道德規范,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同時,也需要注意論文的原創性和知識產權保護,保證作者的合法權益。
(9)論文質量:投稿論文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用性,論點明確、論證充分、語言流暢、邏輯清晰。該雜志注重論文的創新性和深度,鼓勵對現有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10)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的解釋與說明,以及未公開發表的資料和“轉引自”等類文獻的著錄,用圈碼標引,在頁下注文。
警察法學是一本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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