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大學法學院
主辦單位:北京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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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影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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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0年
綜合影響因子:--
《經濟法研究》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00年,公開發行的半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產業經濟理論前沿、宏觀經濟理論和政策、國際經濟與貿易、企業經濟理論與管理戰略等。作為專注于經濟法學的期刊,注重法學和經濟學的結合,探討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以及法律對經濟的影響。本雜志的目標讀者主要是經濟學家、法學家、律師、企業家、政策制定者以及相關學科領域的學者和研究人員。發表了許多重要的研究論文和評論文章,涉及廣泛的主題。這些主題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市場機制與法律規制、經濟法的制度設計與改革、反壟斷法與競爭政策、金融法與證券法、國際經濟法與國際貿易法、知識產權法與創新法、企業法與公司法等。這些文章通過分析和評估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為實踐和政策制定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建議。
該雜志對研究質量要求嚴謹,在征稿過程中注重學術性和創新性。鼓勵作者提出有前瞻性和實用性的研究問題,并將其作為學術界和實踐界關注的議題進行深入研究。致力于探索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促進經濟領域與法學領域的交叉研究。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研究論文和評論文章,該雜志旨在為實踐、政策制定和學術界提供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觀點,推動經濟活動和法律規范的有機結合,為經濟法學的發展和進步做出貢獻。
(1)本刊只發表原創性成果,請勿一稿兩投。來稿敬請自留底稿,編輯委員會將在收到稿件三個月之內答復,若未得答復,作者可另行處理。
(2)參考文獻:按照中文參考文獻在前,日文參考文獻次之,西文參考文獻居后的順序排列。各語種參考文獻以作者姓名讀音為序。
(3)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4)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5)文章要求:作者需在提交文章時宣示所投稿件為原創作品且無抄襲行為。文章需具備科學性、系統性、創造性、實用性和社會影響力,最好是具有較高的學術、應用和實踐價值。對涉及到具體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標準的文章,必須進行嚴謹的文獻參考、調研和分析。
(6)文章結構:主要由題名、作者、單位、摘要、正文、參考文獻幾部分組成,本雜志要求中文版和英文版的摘要和題目。
(7)引用格式:本雜志采用的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著名出版社所共同編訂的《文獻著錄與信息處理》中的GB/T7714-2015等國家標準格式作為本雜志引用格式標準。
(8)結論之后,應有致謝部分,對國家科學基金、資助者或支持者、提供指導和幫助者、給予轉載和引用權的資料、圖片、文獻、研究思想和設想的所有者,表示感謝。
(9)關鍵詞是論文的文獻檢索標識,是表達文獻主題概念的自然語言詞匯。論文的關鍵詞是從其題名、層次標題和正文中選出來的,能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數量在3-8個(反映文章主要內容的術語)。
(10)基金項目和作者簡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學位,研究方向。
經濟法研究是一本由北京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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