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上海世紀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
國際刊號:2096-6423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332.00
國內刊號:31-2155/J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9年
綜合影響因子:0.26
《藝術管理》雜志創刊于(2019)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是一本專注于藝術管理領域的專業學術期刊,它匯集了來自全球的藝術管理學者、從業者以及政策制定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實踐經驗分享和前沿理論探討。雜志致力于構建一個開放的交流平臺,促進藝術管理領域的知識創新和行業發展。它不僅關注于藝術管理的傳統議題,如劇院管理、美術館運營、音樂節組織等,還積極探討數字時代下新興的藝術形式與商業模式,如在線藝術展覽、虛擬現實演出等。
該雜志的目標讀者群包括藝術管理專業的學生和教師、藝術機構的管理者、藝術從業者、政府官員以及對藝術管理感興趣的一般公眾。通過提供豐富且實用的信息,《藝術管理》雜志希望能夠助力藝術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為那些渴望在藝術管理領域取得成就的人士提供寶貴的指導和支持。總之,藝術管理雜志作為一個重要的學術資源,不僅反映了當前藝術管理領域的最新動態,而且通過對實際問題的深入探討,促進了理論與實踐之間的互動,是藝術管理領域內不可或缺的一份讀物。
(1)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2)摘要應具備以下4項內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過程、試驗結果及主要結論;應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創新點;篇幅約為200~300字。
(3)稿件應具前瞻性、獨創性和科學性,要求資料真實、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精煉。審稿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內未收到答復,作者可自行處理。
(4)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5)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6)題名:要求準確,精練,易讀,用詞規范,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題名,不宜用阿拉伯數字開頭,不用代號和商品名。
(7)作者所投稿件應為獨立研究的原創成果,無違法、違紀內容,不涉及任何知識產權糾紛。若為多個作者的共同成果,應征得其他所有作者同意,并協商好排名次序。
(8)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9)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10)詳細文獻出處作為參考文獻列于文后,以作者、出版年份、書名(或文章名)、出版地點、出版單位(或期刊名)排序。
藝術管理是一本由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上海市華山路630號上海戲劇學院仞之樓206室,郵編:2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