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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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4年
綜合影響因子:--
《知識產權法研究》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04年,公開發行的半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學術專論、沙龍紀要等。雜志是一本專注于知識產權法領域的學術期刊,旨在匯聚國內外知識產權法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推動知識產權法理論和實踐的發展,為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辦刊宗旨,注重論文的質量和水平,以學術性、前瞻性、實用性為特點,為知識產權領域的學者、律師、企業界人士等提供了一個深入探討和交流的平臺。
雜志涵蓋了知識產權法的各個領域,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商業秘密法等,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國際法和比較法問題。雜志不僅刊登了國內外知名學者和專家的學術論文,還積極推介和介紹了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的實踐經驗和典型案例,為讀者提供了豐富的學術資源和實用的參考信息。雜志的影響力日漸擴大,不僅在國內知識產權法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國際上也逐漸受到了關注和認可。作為一本專注于知識產權法領域的學術期刊,始終堅持以學術性、前瞻性、實用性為特點,為推動知識產權法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1)其他要求:投稿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作者需保證所投稿件未在其他刊物上發表過,否則將被拒絕并承擔相應責任。
(2)文字規范:文章應使用規范漢字,語言流暢,邏輯清晰。文中不得出現明顯的錯別字和語法錯誤。文中引用應符合學術規范,標注出處。
(3)文章質量:文章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論點明確,論證充分,數據可靠,文字通順。文章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并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導意義。
(4)來稿需提供論文題目、作者、單位、地址、郵編、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注釋和參考文獻等。
(5)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6)標題層次標題層次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標題層次劃分一般不超過4級。一級標題為1,二級標題為1.1,三級標題為1.1.1,四級標題為1.1.1.1。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8)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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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知識產權法研究是一本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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