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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問題已成為人類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環境問題和次生環境問題兩大類。(1)原生環境問題地叫第一環境問題,是由自然環境自身變化引起的,沒有人為因素或很少有人為因素參與。這一類環境問題是自然誘發的,是經過較長時間自然蘊蓄過程之后才發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縱,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況下發生的,并使人類社會遭受一定的損害。這類環境問題包括地震、火山活動、滑坡、泥石流、臺風、洪水、干旱等。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晝做到預防減少損害。(2)次生環境問題是人類活動作用于周圍環境引起的環境問題,也稱第二環境問題。主要是人類不合理利用資源所引起的環境衰退和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等問題。①環境破壞,環境破壞又稱生態破壞。主要指人類的社會活動引起的生態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關環境效應,它們導致了環境結構與功能的變化,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環境破壞主要是由于人類活動違背了自然生態規律,急功近利,盲目開發自然資源所引起的。因過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蓋率銳減,因過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濫肆捕殺引起許多動物物種瀕臨滅絕,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積減少因毀林開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過度開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開發利用,造成地質結構破壞,地貌景觀破壞等。②環境污染與干擾,環境污染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性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主要是指人類活動導致環境質量下降。如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這威脅著人類的健康。環境干擾指的是人類活動所排出的能量進入環境,達到一定程度產生對人類不良的影響。
環境危機之所以引起人們的普遍不安與廣泛關注,是因為環境危機不僅影響了當代人的生活質量,也威協后代人的生存。這必須與可持續發展聯系起來,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它不僅重視增長數量,而且要求發送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是以保護自然為基礎,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減少生態破壞,保持地球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持續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資源,使作類的發展保持在地球承載力之內。是以消除貧困,改善和提高人類的生活質量為目的,要與社會進步相適應。雖然未來人對幸福的理解也許會與我們有所不同,但作為人,他們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潔的空氣、干凈的水、健康而穩定的生態系統)必須首先得到滿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資源時,我們必須要用代際主義的原則來處理當代人與后代人的關系。我們不僅要給后人留下一套先進的生產技術與成熟的經濟發展模式,還要給他們留下一個穩定而健康的生態環境。
2可持續發展的實質
可持續發展既是滿足當代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包含二個重要的內涵:一是需要,指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將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二是限制,指人類的發展和需要應以地球上資源的承受能力為限度,通過人類技術的進步和管理活動,對發展進行協調與限制,要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與自然環境容量相適應。沒有限制的發展,便不能持續。生態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經濟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手段,社會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的最終目標。隨著環境問題的出現,倡導可持續發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當今世界面臨著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一系列重大問題。可持續發展概念是在人類深刻認識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能力基礎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環境保護的。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人類與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人必須與自然協調才能持續生存。不適當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環境所面臨的最嚴重問題之一。工業革命以來,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西方國家競相追求經濟的高速發展,通過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資源,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維持較高消費水平的需要。工業生產雖然增長了幾十倍,但卻出現人口膨脹、資源短缺、環境惡化、生態破壞、貧困加劇和各國發展失衡的社會矛盾。可見經濟要持續發展,社會能夠和諧發展,保護好環境是關鍵可持續發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類未來的前途和命運,而且發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長的消費經濟模式,不考慮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資源來促進經濟發展,造成人與自然環境的不協調。可持續發展是將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質不滅和能量守恒定律,應用到作為有機整體的人與自然環境系統。滿足人類需求是社會發展的中心。要求人類在盡量減少資源消耗的基礎上,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產出,促進可再生資源的增長,使系統內部在相互協調的情況下,物質能量的轉化率達到最佳效果,以滿足人們的需求。同時要求人們在消費時,盡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減少自然的負荷,使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保持良好狀態,成為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
3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一種文明如果把掠奪和征服自然視為自己的價值實現,那么,環境污染與生態危機的出現就是必不可免的;人為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危機,不是源于科學技術提供資源的速度慢于人類消費資源的速度。與以往的歷史相比,人類目前所掌握的技術無疑是最先進的,但是,環境危機正是在我們擁有如此空前的技術力量的背景下產生的。因此,環境危機不能通過單純的技術手段來解決,承認技術手段在保護環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認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論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們突破技術決定論的局限,把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放在文明轉型和價值重鑄的大背景中來加以思考。承認大自然的內在價值,把人與自然視為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尊重并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美麗和穩定。無論以全球范圍,還是以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人類文明都發展到了保護生態環境階段。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經濟能夠得到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也是人類文明得以延續的保證。要實現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們要調整好人與自然的關系,當代人與后代人的關系,以及當代人之間關系。要真正解決環境問題,首先必須改變當前人類的發展模式和道路。發展不能僅局限于經濟發展,不能把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割裂開來,更不應對立起來。發展應是社會、經濟、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上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或為人類環境保護工作的轉折點,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環境污染問題。從全球來看生態環境破壞此環境污染更嚴重。沖破了就環境的狹隘觀點,把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緊密聯系起來,協調人類與環境,發展與環境的關系,才能從整體上解決環境問題。當代人之間能否公平地分配環境保護的成本與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勵人們的環保行為的制度安排,這直接決定著人與自然和諧這一目標的實現;如果當代人之間尚且不能實現某種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們就很難指望他們會真正關心遙遠后代的利益,因此,當代的集體努力與人人選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鍵。《我們共同的未來》把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這是人作為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貧困是對這種權利的剝奪,它使人作為的價值得不到實現。同時,貧困與破壞環境往往是互為因果的。因此,消除貧困,減少貧富差距是實現代內平等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綜上所述,要達到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要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保護好環境。
人有權利利用自然,通過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滿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這種權利必須以不改變自然界的基本秩序為限度;人又有義務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實,保持自然規律的穩定性,在開發自然的同時向自然提供相應的補償。當然,如此確定權利和義務的范圍,是以人與自然之間原本存在著和諧為前提的,可持續發展針對的則是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已經遭受嚴重破壞的現實。在這個事實中,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的范圍必須相應調整。在達到新的和諧之前,人對自然的開發方式,開發深度應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人在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的同時,應當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補償,以恢復其正常狀態。使人與環境協調發展,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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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春華.環境科學原理[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3,(4).
中圖分類號:X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01
一、產生問題的原因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雖然經濟發展起步較晚,但也同樣走過一段彎路,并造成了嚴重的后果。最近30年來,中國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傾斜”,任何浪費污染環境的做法都可以借“發展經濟”之名毫無阻礙地通行。錯誤的政績觀把“吸引外資”和“出口”當成了考核官員“政績”的首要指標,出口污染環境的產品受到優惠的“出口退稅”的公然鼓勵,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奉為上賓,并得到低稅率的優惠。在這樣的政策思想指導下,中國當然會面臨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困境,高速的經濟增長變為不可持續。我們一直沿襲發達國家已經走過的“先發展,后治理”的老路,少數人和少數部門致力于保護環境的努力與多數人多數部門為經濟發展再上臺階的努力基本是屬于“兩張皮”,機制的不健全導致區際間資源與環境沖突日益加劇,在這一時期雖然提出了工業污染防治戰略,開始注意到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問題,但由于當時人們的環境意識還很薄弱,加上生產力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環境問題仍然未能得到足夠的重視。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巨大的環境壓力。各種廢水不斷排入河流、海洋之中,城市周圍垃圾堆成山,大氣污染日益加劇,天空已不再是以前那樣蔚藍。同時,森林的大量砍伐,使水土流失日益加劇;土地沙化面積日益擴張;水資源過量開采;農田污染日益嚴重;自然災害損失逐年加劇,生態環境急劇退化。洪澇、干旱等各種災害,作為大自然向我們的報復,不斷發生。
二、做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
隨著人口持續增長和經濟快速發展,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需求量越來越大,而自然資源的補給、再生和增殖是需要時間的,一旦利用超過了極限,要想恢復是困難的。很多地區的人們生態意識淡薄,長期采用有害于環境的生產方法,片面追求經濟的增長,導致環境退化,從而影響人類生產和生活。
發展經濟是為了使人們的生活更好,保護環境也是為了給人類創造舒適美好的生活空間。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不應是矛盾的,而應是統一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改變單純追求經濟增長、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的傳統發展模式,由資源型經濟過渡到技術型經濟,綜合考慮社會、經濟、資源與環境效益,積極控制人口增長。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合理布局,應用高新技術,實行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協調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使社會經濟的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致于對后代人的需求構成危害,最終達到社會、經濟、生態和環境的持續穩定發展。做好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力圖使人與環境處于良性互動的和諧狀態中,它同時強調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要適當利用資源,并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我們的發展一定要給子孫后代留有可供發展的資源和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
三、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加速發展森林生態經濟。我國從總體上看是一個林業大國,森林資源總量相當豐富,有林地面積和蓄積量均居于世界的第七位。但按人均計,中國是森林最少的國家之一。據統計,中國土地面積為世界總土地面積的7%,而森林面積僅為世界森林面積的4%左右,森林蓄積量還不到世界森林蓄積量的3%。全國人均有林面積0.12 公頃,蓄積量9.1 立方米,分別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8%和13%。中國的森林覆蓋率只有世界平均數的54.2%。而且我國森林資源長期遭劫難,再植速度遠不抵砍伐速度。森林面積的驟減,導致生態失衡,自然災害頻繁。無數事實證明,以森林為主體的生態環境是對人類生存和發展影響最大的生態力,在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今天,維護生態環境已經成為保障生產力發展的前提條件。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我國在這方面的自然地理環境特征表現得更為明顯,國有天然原始林都是大江大河的發源地,在發揮調節氣候、涵養水源、防風固沙等基本功能方面作用巨大,不可替代。
(二)保護好水資源生態經濟。關于水,人類有太多的故事與悲歡,太多的依賴與夢幻。因為,水是生命的源泉,水孕育了生命,滋養著生命,承載著生命,平衡著生命,它以千古的溫柔,給生命以無私的恩賜,也以千古的殘暴,給生命以無情的毀滅。
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主要措施
我國是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這是關系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長遠計劃。實施生態經濟戰略,就是從我國國情出發,以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為基礎的發展觀。根據我國的國情狀況,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經濟發展必須與環境相協調。人類把發展生產力建立在過渡索取自然資源的基礎上,由此造成了社會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生態環境嚴重惡化問題。沙塵暴、非典等生態環境對人類的懲罰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實現人類社會持續發展,會計應承擔起對環境方面的支出和收益進行反映和監督的職能。
一、環境會計應以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為理論基礎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經濟的不平衡發展,自然資源短缺,以及嚴重的環境污染等問題的提出,人類開始認真總結自己的發展歷程,重新審視自己的經濟社會活動與發展行為,從而提出了一種新的發展思想和發展模式———可持續發展。它是21世紀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正確處理和協調人口、資源、環境、經濟與社會間相互關系的共同發展戰略,是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它以自然資源為基礎,同環境能力相協調。在發展的過程中,必須保護環境,包括改善環境質量,保護生命支持系統,保持地球生態的完整性,使人類的發展保持在地球承載能力之內。為此要增強資源的再生能力,引導技術變革,使再生資源替代非再生資源成為可能,并運用經濟手段和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限制非再生資源的利用,使其利用趨于合理化。
西方經濟學中控制環境污染的經濟分析大致有三種思路:一是新古典主義的“庇古稅”思路,即環境污染可通過征收排污稅使外部成本內部化;二是產權管理思路,即通過產權明晰和協調各方的利益使外部成本內部化;三是國家干預思路,即政府為環境資源利用進行直接干預。上述三種思路均具有意義,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市場和政府的有機結合。世界各國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共識,制定實施符合本國國情的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并與國際組織協調一致。目前自然環境所接受的污染物中有80%直接來自企業,由企業承擔保護環境、治理污染的主要責任是順理成章的。因此,針對國家整體環境活動和企業單位環境活動,就需要環境會計對其中產生的環境成本、環境收益進行反映、監督,以實現人類的持續發展。
二、環境會計的一般體系
環境會計是對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的環境經濟活動進行連續、系統地反映和監督,確認記錄企業的環境成本費用,分析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的影響在傳統會計基礎上逐漸形成的一門新興會計信息系統。它是環境問題與會計理論相結合的產物,是對傳統會計學科的繼承與創新。
(一)環境會計的目標。如今發展經濟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理念已經越來越深入人心,當企業投資者意識到企業經營活動所涉及的環境活動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企業價值產生重要影響之后,就有可能向企業經營者提出定期揭示或披露環境活動核算資料的要求。因此,環境會計的目標突破了傳統會計的目標,分為兩個層次。其基本目標是從可持續發展思想出發,實現全社會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具體目標是向政府環保部門、投資者、社會公眾提供有關企業環境目標、環境政策、環境規劃以及環境保護的義務、貢獻等方面的會計信息。通過環境會計報告,使人們關注人類生存環境、社會發展環境與自然資源、社會資源等問題,樹立超前的環保觀念,重視生態環境,在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中,遵循物質循環規律。
(二)環境會計的對象。隨著各國立法機構和政府機關對環境保護和生態維護法律法規的迅速建立和強制執行,從微觀上看,企業可能因為公害而引起高額賠付,可能需要考慮如何利用國家稅收政策與金融政策對環保企業進行傾斜,適當調整發展戰略;企業還可能參與排污權的競爭,生產在商品市場上熱銷的綠色產品等。從宏觀上看,各國政府需要進行環保行政與規劃,自籌資金或引進外資開展自然資源的多樣性保護等環保項目,采取措施綜合治理環境污染等。國家與企業在環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環保成本、環保費用、環保收益,形成的環境資產、環境負債,都要納入會計信息系統統籌考慮,綜合構成環境會計的核算對象。
(三)環境會計的模式。首先按照核算對象不同,環境會計分為宏觀環境會計和微觀環境會計。宏觀環境會計屬于國民經濟核算的范圍,以國家整體環境活動作為核算對象;微觀環境會計是以企事業單位環境活動作為核算對象的微觀層次的環境會計。其次按照作用不同,環境會計分為外部環境會計和內部環境會計。外部環境會計以提供外部報告為目的,向關注企業環境活動過程及其結果的利害關系者報告環境活動信息;內部環境會計為內部管理決策服務,收集整理有助于企業內部管理的環境信息。
三、構建我國環境會計的必要性
環境會計是從傳統會計的有機體上形成的一個新的會計分支,它對傳統會計理論產生了強大的沖擊波。目前,環境會計的研究和應用在美國、歐洲、日本等國家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作為經濟穩定增長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我國已具備了建立環境會計體系的條件。
地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生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也是發展經濟的前提條件,由于人們對經濟的過度追求,使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加劇。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人類改造自然環境的能力也在增長,這為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物質條件。但由于人類長期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索取,使得自然環境的承受力下降,資源也面臨枯竭,由于環境破壞引起的災害是自然給人類亮起的紅燈。我國雖然地大物博[1],但是也有很多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有很多資源遭到破壞后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恢復,一旦資源被開采盡,環境污染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那么經濟勢必會走下坡路。因此,我們應該及時認識到環境問題的緊迫性,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尋找兩者共同持續發展的良策。
(二)環境庫茲涅茨曲線
1955年,庫茲涅茨在對人均收入的差異研究中發現,人均收入的增加隨著經濟的增長變化而變化,如果以收入差異為縱坐標,人均收入為橫坐標,這兩者的關系就呈現出一個U型。1992年,美國環境學家通過研究環境污染和人均收入之間的關系發現,環境的污染水平與經濟的發展和實力的累積有著密切的關系,經濟的發展和環境污染呈現出倒U型。從表面上來看,經濟的發展對資源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對資源的大量開采使得環境惡化,同時經濟在發展過程中產生很多廢氣、廢物,都對環境造成惡劣影響;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科學技術的進步,在科學技術得到進步后,人們又可以利用先進的科技對環境污染問題進行一定的改善。環境污染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如圖所示,圖中曲線被稱為庫茲涅茨曲線[2](如圖)。庫茲涅茨曲線無疑對人類研究環境污染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具有重大意義。但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經濟發展和環境污染的關系也不同,因此在解決環境污染與經濟發展問題時,應該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解決環境污染與經濟可持續發展關系問題的對策
(一)加快產業結構升級
國家的資源是有限的,而經濟發展的前景則是無限的,要想解決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就要尋找經濟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工業化發展道路,并且要與我國各地區的發展現狀相結合。我國東部地區經濟普遍較發達,經濟結構優化的前景比較好,因此應該利用東部地區的優勢,促進科技創新,淘汰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創辦能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資源利用率高的新企業,發展新工藝和新設備,對工業比重高的產業進行控制,加大高新技術產業的比重,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國家應該鼓勵東部地區進行產業優化升級,制定嚴格的環境準則,限制高污染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保護低產值產業,促進各項產業的平衡發展。
(二)樹立可持續發展觀
可持續發展觀不僅包括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包括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國民生產總值的最終成果GDP能夠反映人們的生活水平,GDP越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就越高,因此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追求就成為了對GDP的追求。過度的追求經濟的增長速度勢必會使環境受到忽略,造成環境污染嚴重、能源過度消耗的局面。要想改變這種局面,首先要改變人們的觀念,使人們認識到過度追求經濟發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國外發達國家在保護環境方面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但是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顯然不適合我們這個人口大國,改革開放之初“為了先把經濟搞上去而付出沉重環境代價”的教訓是深刻的。原廣東省省長葉選平在十分組討論會上說:“那時候我們對環境保護依然重視不夠,為了‘先把經濟搞上去’,不知不覺地付出了沉重的環境、資源代價。以前出門經常坐火車,回到廣東境內,就看到河涌里沒有清水,全是黑的。后來也逐步意識到這是個問題,但還沒有那么有力的科學發展指導思想,還沒有強調‘不能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3]因此,可持續發展觀念應該隨時存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應該同時進行,避免在經濟發展之后花費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去解決環境問題。
(三)政府應該發揮調控職能
國家政策對處理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政府在環境保護這個問題上必須處于主導地位,不僅要加強制度建設,還要加大執法力度。首先,政府應該加強地區環境的管理,制定嚴格的排污標準;其次,鼓勵企業采用耗能低、污染小的新工藝和新設備,采用優惠政策鼓勵綠色技術的開發與利用;再次,政府應該加強對新技術的開發,使受到污染的環境盡快恢復原狀。國家應該針對經濟發展不均衡的局面[4],加強對各地區產業布局的調整。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由于人口相對比較少,資源相對較多,很容易為了實現經濟增長掠奪性地攫取資源,使對資源的利用過于粗放。對此,國家應該加大該地區環境保護資金的投入,同時制定一系列環境保護政策,促進地區協調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4-0008-02
一、可持續發展的實質
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意義非常重大,第一次被認為是人類社會開始深刻思考環境與發展之間關系的一個重要的標志性會議。1988年,聯合國理事會主題會議討論通過了《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會議充分體現了人類社會關于可持續發展的新思想,使得這次大會成為人類社會轉變傳統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一個里程碑。會議通過的幾個重要文件,如《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已經并將繼續對全球性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保護、消費模式,甚至是外交關系都產生重大影響。
可持續發展是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生態可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經濟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手段,社會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隨著環境問題的出現,倡導可持續發展模式更是迫在眉睫的,當今世界面臨著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一系列重大問題。可持續發展概念是在人類深刻認識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能力基礎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包括社會、經濟、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是人類唯一可以選擇的發展之路。在對可持續發展進行深入研究中,有兩個基礎問題值得首先研究,即可持續發展的主體問題,以及伴隨著主體問題的權利義務問題。傳統理論認為,發展是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以上這些問題似乎不值得討論,但隨著生態倫理學把道德調整的范圍由人與人的關系擴展到人與自然物的關系,以及環境法學對環境權利體系的深入研究,使這兩個問題成為深入研究可持續發展,研究如何建立可持續的社會、經濟、文化體系的基礎。
二、可持續發展的主體及其權利義務
對可持續發展進行深人研究,正是從多學科多角度全面探索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但是經濟學的提高整體效益,社會學的實現效率公平,生態學的共同進化,都有兩個共同的基礎問題:(1)利益、權利的主體范圍是什么?(2)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如何?簡言之,即可持續發展是誰的發展?“他”有權做什么?“他”必須保護什么?在可持續發展中,人作為主體居于中心地位。即可持續發展的目的是人,對可持續發展的認識是人,進行可持續發展實踐的又是人。在中國古代哲學中,在肯定自然內在價值的同時,就有承認人在世界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思想,盡管認識的程度有差異。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推進,中國環境資源問題日顯突出,可持續發展的呼聲越來越高。這既表現在環境資源遭到破壞,又暴露了與之相關的“人的問題”相當嚴重。單純追求經濟的片面增長,置環境問題于不顧,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情況表明,我們實施可持續發展是迫在眉睫的也是唯一的選擇。只有推進人的發展,提高人的素質,形成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經濟利益關系,從制度上約束和規范人們的行為,才能積極發揮人們正向的主導作用,從根本上解決環境資源問題,從而保障和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在可持續發展中,人應當承擔的自然職責主要有:首先要保護地球免遭破壞和毀滅;其次要維護自然生態平衡,維護自然資源和生態壞境的再生能力;再次要善待地球生物圈中的每種生物物種,與之和睦相處。人應當承擔的社會職責主要有:首先要承擔起尊重他人和尊重社會勞動的責任;其次要遵紀守法并擔當起維護團體利益和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責任;再次要擔負起他人的生活幸福、為社會的發展與繁榮貢獻自己應有力量的責任。
三、可持續發展與環境的關系
環境與發展關系內涵豐富,包括環境與經濟、環境與社會、環境與政治、環境與全球化等關系。中國正在出現的環境與發展戰略轉型是由近幾十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這些關系內部逐步產生的質的變化所引起的,是一種集成轉變的結果,松花江水污染等頻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是促進這種轉型的加速器。作為經濟活動的資源要素和廢物的受納體,環境與經濟的關系是環境與發展諸多關系中的基本關系;環境與社會的關系是公眾對生存環境變化與生活質量關系的認識和態度;環境與政治的關系是核心,是黨和政府對環境與經濟和社會關系狀況的態度,并左右著這些關系發展的方向;環境與全球化的關系是一國環境與發展關系在國際層面的反映,或者是經濟全球化對一國環境與發展關系的影響。可持續發展認為發展與環境保護相互聯系,構成一個有機整體。《里約宣言》指出“為了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應是發展進程的一個整體部份,不能脫離這一進程來考慮”。可持續發展非常重視環境保護,把環境保護作為它積極追求實現的最基本目的之一,環境保護是區分可持續發展與傳統發展的分水嶺和試金石。
可持續發展突出強調的是發展,發展是人類共同的和普遍的權利。可持續發展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發展是第一位的,只有發展才能解決貧富懸殊,人口猛增和生態危機提供必要的技術和資金,最終走向現代化和文明。可持續發展認為,在環境保護方面,每個人都享有正當的環境權利。環境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對別人是一種權利,對自己則是一種義務,人們的環境權利和環境義務是平等的和統一的。這種權利應當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維護。可持續發展要求加快環境保護新技術的研制和普及解決環境危機、改變傳統的生產方式、以及消費方式,根本出路在發展科學技術。只有大量地使用先進科技才能使單位生產量的能耗、物耗大幅度下降,才能實現少投入,多產出的發展模式,減少對資源、能源的依賴性、減輕環境的污染負荷。
四、中國環境的現狀及解決辦法
大氣污染問題嚴峻。酸雨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汽車尾氣造成的大城市的NOx、CO、臭氧濃度超標,有發生光化學煙霧的趨勢;顆粒物污染極為突出,大多數城市普遍存在總懸浮微粒(TSP)超標現象。在中國部分城市,由于揮發性有毒有機物(VOCs)污染導致的癌癥與呼吸系統疾病明顯增加,對人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七大水系,大中型湖泊及近岸海域水污染亟待控制。危險廢物管理和控制亟待加強,環境污染事故成倍增長,已構成突出的環境和食品安全問題。以半揮發性、揮發性有機物、類激素、多環芳烴等為代表的微量難降解有毒化學品引起水體和土壤污染,通過污染土壤生產的農副產品進入食物鏈。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進入大氣,通過呼吸系統進入人體,已經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生活垃圾和工業固體廢物的隨意傾倒或不安全堆埋,產生的滲濾和有害氣體嚴重地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氣環境。因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鹽漬化、酸化等引起的土地退化進一步加劇;水生態平衡失調,河流斷流、湖泊萎縮、濕地破壞加劇,水患災害頻繁;生態系統、生物資源與生物多樣化遭到嚴重破壞,生態破壞的程度在加劇,危害在加重。
從總體上看,目前中國的環境形勢依然相當嚴峻,不容樂觀,這進一步地警告我們要重視環境問題,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造成環境問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來自人口的壓力,構成了對中國生態環境最大的威脅。根據上述中國環境的狀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環境污染與破壞,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刻不容緩。也就是說,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把控制人口增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之中,實現經濟社會長期持續發展。
五、實現真正意義的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是一項復合系統,要實現社會持續發展這個終極目標,必須首先做到生態持續發展和經濟持續發展。生態可持續發展,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也是社會發展、經濟發展的物質資源,其所有者是生存于其中的全體人類,而使用者也是全球人類。因而實現環境生態持續發展是人類的唯一選擇和基本任務。環境保護包含自然環境與資源和防止污染及其他公害兩大部分。為了防治污染,必須制定環境立法,進行環境管理、監督,規定污染物的排放標準。當然,保護環境是全人類的共同任務,我們必須加強國際合作,為人類營造一個清潔適宜的生活和勞動環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可以從以下幾的方面來實施。首先,合理利用資源。包括建立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重視二次資源的開發利用等。其次,推行清潔生產。就生產過程而言,實現廢物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就產品而言,要研究和開發生態產品,如中國生產出的安全、營養、無公害的綠色食品。另外,還要樹立生態技術觀。這些措施的實施,旨在把經濟發展引導到低投入、低消耗、少污染、高效益的持續發展的道路。總之,中國的環境危機不容忽視,可持續發展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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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源于自然并且最終將回歸自然,因為是自然提供了生命以給養,反之,自然制約著生命的發展。人類在享受大自然帶來的豐富資源的同時同樣受到環境的制約。縱觀人類的發展史,可以發現,人類整個的發展歷程正是不斷調整與自然關系的歷史。然自20世紀后,人類社會與自然之間關系的調整似乎進入了一個不同以往的模式:在經歷人類對自然的無休止改造甚至侵犯之后,人類社會頻繁遭遇來自大自然的警告和反擊:自然災害、資源短缺等。人類生活受這些磨難影響的同時也開始了自身與自然關系的反思,在這樣的影響下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觀由此產生。
1 可持續發展概念來源簡述
可持續發展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源于全球性環境危機。伴隨世界人口的爆炸式增長,自然資源的短缺和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等問題使人們逐步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開始了對自身行為進行反思同時不斷地在尋找解決這些問題的思路和發展模式: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如何保證對資源的保護和環境的改善。于是可持續發展觀應運產生。直到1980年召開的聯合國大會第一次以官方的形式表達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內涵,指出“可持續發展”研究的是自然的、生態的、社會的、經濟的以及利用自然資源過程中的基本關系,確保全球的可持續發展,從此可持續發展為世人所共知。
2 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內涵
自可持續發展觀念為世人所認可以來,有關可持續發展的具體含義,可以說是言人人殊。其中被學界和實踐界所公認的當屬于第15屆環境署理事會于1989年通過的《關于可持續發展的生命》及1992年“地球宣言”(又稱《里約宣言》)中有關可持續發展的界定:以滿足目前的需求,同時它需要保護后代需求不受損害,不存在侵犯國家。而從環境倫理學的角度出發進行思考可持續發展基本含義有兩個方面:
2.1 人與環境互利共生、和諧相處
人類與自然界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人類是自然界的產物,受自然環境的制約,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人類的生存發展是與自然界密不可犯的。人們應該注意在實現經濟發展目標的同時,盡量地減少因人類進步而對環境造成的過度破壞,確保自然界能夠為人類的發展提供合適的生存環境,最終達到人類與自然界能夠和諧共處。
2.2 公平發展、利益均等
人類社會自產生以來,人們對公平的追求就沒有停止過。公平是公正精神、公平原則等倫理規范顯現。公平的利用自然資源、公平的分配物質財富、公平的承擔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良性發展的責任和義務,最終達到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共同進步共同繁榮是可持續發展一直不斷追求的目標。可持續發展的公平原則不僅在當展有所體現,在未來的發展中也必須時刻被體現。可持續發展強調的不僅僅是機會均等,利益均等也是可持續發展所一直強調的內容。在滿足當代人發展需要的同時一定要考慮到后代人的發展需求。絕不能以損害后代人的需求和發展來滿足當代人的需求。一定要保證世代的蓬勃發展。代際公平與代內公平是公平原則的具體的體現。
總而言之,可持續發展所不斷追求的最終目標是自然與人能共和平相處、相互促進,共同進步。使公平與效率、當代人與后代人都能兼顧,在這基礎之上來大力發展。環境的保護與治理一直以來是可持續發展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要實現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必須依靠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也是唯一的依靠。
3 可持續發展的公平倫理原則
3.1 人類實現利益的過程中體現“代際公平”
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內容是不斷完善人類社會生存多依賴的環境和發展。當代人和后代人之間的根本利益能夠達到公平原則是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這一理解是:以時間順序劃分人類所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這是人類生存意義上理解的。人類的生命被看作整體生命,這是對個體局部生命意義的擴展。
實現同代與代際利益的公平分配不僅是評價人生價值與人生意義的標準,同時它也是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人類整體生存原則被放在了優先的地位,然而個體生存原則應該與整體生存原則相互協調。
在滿足當代人的物質需求時是確保一定不損害后人的生存權為前提。當代人應該承擔自身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使人類從原有的單純的追求物質利益與個人享樂的觀念中脫離出來,進而選擇一種更為合理的人類生存方式。自然――人――社會動態協調與和諧發展,精神生活方面和物質生活方面都能得到最大的滿足。這是人類追求的一種理想的生活模式。
3.2 在人類實現利益的過程中實現“代內公平”
如果人們在利用自然資源來滿足人類需求時,都強調分配公平、利益共享,同時,在獲取自然資源利益時都認為需要付出合理的成本或代價,那么,保護環境資源就當然是每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
既然可持續發展理論的要求是不斷的縮小發展中國家、地區利益與發達國家間的利益差距,如果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地區提供的不管是資金或技術上的幫助都被算是施舍或是恩賜時,這種看法是錯誤的,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地區的幫助只能算是對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必要支持。即是發展中國家、地區與發達國家對他們所共同居住的同一個地球的保護而做出的合作與互助行為。
這些原則是人類對可持續發展的渴望也是聯合國的平等精神與公平精神的體現。西方發達國家并沒有正確的看待貧富差距問額,只是簡單的將這種差距看作是一種自然現象,在發達國家眼中,發展中國家或地區之所以貧困是因為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所處的地理環境惡劣枯竭。這種荒繆的說法是西方人為了維護自己的一種辯解。
4 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對策
4.1 加強人類生態道德的培養
道德不僅在人與人關系中存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也存在道德,這種道德叫生態道德。生態道德是人類行為規范在自然方面的延伸與擴展。它是人與自然界交往過程中所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并不是只有人類才享有道德權和道德待遇,生物和自然界享有著同樣的待遇。這種道德待遇是人類公正行為的延伸,也要求人類對待生物與自然界應是以公正的態度,像對待沒有行使主體能力的主體一樣,保證其正當權利的實現。
幸運的是,人類生態學的不斷發展為加強人類生態道德意識的培養提供了良好的平臺。作為對人類與自然關系不斷深入理解的成果,人類生態學的不斷發展與進步為人類生態道德的培養提供了一種新的思維方式即“最合理的方法論”取代了“最大化的方法”,并提出要用動態的、整體的、連貫的觀點不斷認識人類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達到社會生命與自然生命的共生這一人與自然關系發展的最高境界。
4.2 提高人類整體素質
可持續發展的言下之意還需要人類懂得怎樣合理的利用自然資源。但由于人類的無知或是貪婪,以至于盲目的對自然資源進行開采利用,導致自然資源受到了嚴重的迫害。要想化解人類人與自然間的矛盾,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其中最為關鍵的環節還是要不斷提高人類的素質,實現理性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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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有各種不同的定義,除了《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的定義被廣泛使用之外,世界銀行(World Bank)也有類似的定義:“建立在成本效益比較和謹慎的經濟分析基礎上的發展和環境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從而導致福利的增加和可持續水平的提高。”國內一些學者則認為:可持續發展包括環境、經濟、社會、體制四個方面,也可稱為“生態、生活、生產、體制”的“三生一體”的范式。綜合各種定義,本文認為可持續發展基本上至少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或內涵:
(1)生態可持續:保護自然生態為基礎,包括自然資源的復育與再生;考慮環境承載力、容受力的有限性;建立“生態足跡”的衡量觀念。發展的同時,生態保育和環境保護都獲得休養生息。具體作法是保護環境,包括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護生命支持系統、保護生物多樣性、保持地球生態的完整性、保證以“可持續”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資源。
(2)經濟可持續:依靠科技革新提高生產的質與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強調“綠色GDP”、建立環境經濟學的新思維。
(3)社會可持續:以改善和提高人類的生活質量為目的,要與社會進步相適應。當代世界上大多數人口仍處于半貧困或貧困狀態,“可持續發展”必須解決貧困問題。而對待社會弱勢族群的公平與正義、保存文化多樣性與可持續性,是社會可持續的主要關懷。
二、可持續發展的層級與范疇
可持續發展固然是全球共同的議題,但在推動或執行上,可以分為全球可持續、國家可持續、地方可持續與社區可持續等不同的層級:
(一)全球可持續
全球可持續發展指的是從國際的觀點,整合各個國家、各區域,共同致力于可持續發展。最明顯的例子是1972年6月16日在斯德哥爾摩通過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里約熱內盧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共同發表《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又稱《地球》(earth charter),其“目標是通過在國家、社會重要部門和人民之間建立新水平的合作來建立一種新的和公平的全球伙伴關系”,簽訂尊重大家的利益和維護全球環境與發展體系完整的國際協定而努力;因為全球必須認識到我們的家園地球的大自然的完整性和互相依存性。除了里約宣言之外,“二十一世紀議程”的第一部分“社會和經濟方面”特別列舉了以下多項的內容:加速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合作和有關的國內政策;消除貧窮;人口動態與可持續能力;保護和增進人類健康;促進人類住區的可持續發展;將環境與發展問題納入決策過程等。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會議(COP3)簽訂《京都議定書》,顯示各國對溫室氣體影響全球暖化議題的重視,且愿具體執行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所訂的減量目標,2004年俄羅斯批準加入京都議定書,而使此議定書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
(二)生態環境面的可持續發展
生態環境是可持續發展最根本的關懷,詳細區分還可分為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兩部分:生態保育系指自然生態的維護、保存、復原,進一步還希望“復育”成功。環境保護則系針對物理性公害如:噪音、懸浮微粒;化學性(毒性化學物質)、生物性(水質優氧化)等公害的防治或減量,使環境受到的影響力增加,達到地球可持續。
(三)社會經濟面的可持續發展
在大多數國家的發展經驗中,環境生態維護與經濟發展,往往呈現相反的走向,甚至被形容為“經濟與生態相悖”的現象。因為資本的內在邏輯是建立在:(1)無止境的累積與商品化;(2)生存競爭與利潤極大化。因此,資本家對自然的剝削,對環境的破壞,是不會納入其“生產成本”的計算之中,在資本主義的邏輯下,污染與污染權的買賣只是個“經濟問題”,而無關乎道德。當然,無可否認的,經濟生產會造成資源消耗、環境污染,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在合理的、可容受的范圍內,基本上還是符合可持續(可持續)的精神,反之,若超過其限度,就無法可持續發展。
隨著環境資源稀缺時代的到來,企業作為微觀主體,許多重大的經濟決策和經濟活動都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息息相關。企業所制訂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性、前瞻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環境資源的評價工作。審計作為綜合性的經濟監督部門,應當在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與環境資源的協調利用上發揮積極的作用。環境審計正是針對當今環境的嚴峻性而提出的。它主要是為了確保受托環境責任的有效履行,由相關審計主體依法對企業受托環境責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監督、評價和鑒證,其最終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及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1]
一、環境審計的要素。
眾所周知,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人類是環境的產物,也是環境的改造者。人類通過生產勞動適應并改造周邊環境。由于環境對人類經濟活動具備有限的承載能力,企業若要長期發展,就應該承擔一定的環境管理責任,并處理好生產活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其環境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以及向社會披露環境信息的對稱性等問題,往往需要獨立第三者的監督、評價與鑒證,亦即環境審計。[2]環境審計,站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的高度,通過對企業履行環境責任情況進行客觀披露,對與環境有關的組織、管理、設備等經營業績進行全面、客觀、公允的評估,以此來實現對環境管理和環境監督的再監督,使其貼近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它是企業制訂和落實環保戰略、合理規避環境風險的需要,也是企業管理、環境管理系統的一個環節,更是企業尋求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
環境審計旨在促進經濟社會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敦促企業履行環境管理責任,完善企業環境管理監督體系和落實環保措施,促進環保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積極營造人與和諧相處的環境理念。基于此,環境審計的范圍主要包括有關環境法規、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內部環保機構設置的健全性,監管的效果性;環保資金管理、使用的真實合規性;環保措施、手段、技術的科學性、經濟性;以及潛在環境風險評估等。歸納起來包括環境核算系統審計和環境管理控制系統審計兩部分。
具體地,環境審計首先應對企業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環境效益等環境會計要素進行評價。通過對與企業內部、外部環境相關的能夠以貨幣度量的生產經營活動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環境會計核算系統的審計,、判斷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輔以相關財務指標來評價企業履行環境經濟責任的有關情況。其次要對企業環境管理控制系統,諸如環境法規執行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審計,環境管理機構設置、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制訂實施,環境信息的報告與披露,企業環境質量管理的有效性等進行審計。通過對為提高環境管理工作績效和環境質量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技術、和手段等方面的審計,對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的合理性與有效性進行評價,輔以相關環境指標來評價企業履行環境管理責任的有關情況。
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因素。
1、環境資源的持久性。我們知道我國企業的經濟增長和資源的生產消耗存在較強的依賴關系。亦即企業的發展主要以資源的消耗和環境的再生產為前提。自然資源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由于其儲量有限性和再生困難性,以及環境對資源消耗的有限承載力,如果企業生產排出的污染物和自然資源的消耗量超出了環境的自凈能力與自然資源的再生能力,勢必就會阻礙生產發展,甚至導致生態環境的惡化。這樣一來,不僅不利于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不能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反
而會陷入浪費資源和犧牲環境來換取企業短期發展的惡性循環怪圈。因此要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率,以
盡量少的資源力求最大利用率,達到環境消耗與生態調節相協調。不言而喻,環境資源的持久性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2、企業環境文化和環境戰略。能否牢固樹立以人為本、資源平衡、能量守恒的生產觀、價值觀和環境觀,并將其具體落實到企業經營活動和環境戰略上來,也是影響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企業若無視環境因素,以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盲目追求短期經濟效益,生產過程中制造的煙塵、噪聲、污水、廢氣、輻射等不僅直接影響從業員工的身心健康、工作狀態和勞動情緒,還將對外界區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后果。這不僅違背了企業以工富民、創造財富、改善民生福祉的初衷,更影響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甚至子孫后代的幸福。若能樹立珍視環境、節約資源、綠色循環發展的環境理念,從企業管理層到普通員工,在點滴日常活動中堅持環境與生態的和諧發展,與環境共存共贏,就能既獲得豐厚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也能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從這個意義上講,環保促發展,發展促環保,保護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
3、環境資源的利用效率,單位GDP能耗比率。對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效率,直接關乎企業的生產成本和環境成本。粗放式的以高能耗低產出的經營模式,只能在資源型勞動密集型區域內短期維持企業生存,但資源的枯竭和高的單位GDP能耗比率必然會阻礙企業長遠發展,迫使企業轉向走集約型、節能型發展道路。由此可見,環境資源利用效率、單位GDP能耗比率既是考量企業生產管理水平和評價企業資產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更直接影響企業的遠景規劃與發展,對其影響不可小覷。
三、環境審計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促進關系。
1、環境審計是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題中之義。監督的過程就是運用法規來規范經濟行為的過程。我們雖然認識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也有好的政策和資金投入作保障,但如果缺乏有效的審計監督,往往達不到預期效果。雖然宏觀經濟政策與企業的微觀經濟行為在總體目標上是一致的,但在企業的具體經濟利益上常常會發生沖突。[3]微觀經濟主體之間的競爭性和盲目性,使區域經濟和企業往往只顧眼前而忽視長遠,況且環境的治理保護和高精尖環保技術的運用,前期的顯性投入較大,而收益卻是滯后的、隱性的、社會化的,其投入產出的線形關系不夠明晰。這就要求客觀上要有一種審計監督的約束力量,敦促企業環保資金的專項使用,促進環境資源的良性循環使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審計監督就是促進發展。
2、環境審計是企業持續經營的根本動因。通常對環境會計的審計,著重了解環境會計要素、環境會計信息等有關企業環境經濟信息。而環境會計的核算主要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通過對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環境收益等會計要素的審計披露,可以較為全面地了解企業與環境有關的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可以通過一些相關財務指標、環境指標來客觀評價企業的環境績效。通過對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盈利能力等指標的比較分析,可以找出企業生產經營、市場開拓、技術革新、產品研發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整合環保信息,為重大環境決策服務。正是基于對環境會計的監督檢查,特別是針對環保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的客觀評價,可以運用財務杠桿調控環境因素對企業發展的影響。這正是環境審計不同于企業其他專項審計的地方,也正體現了環境審計在環保資金的監督檢查上的不可替代性和對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3、環境審計是實現企業跨越式發展的必由之路。企業生產發展過程也就是和環境進行資源、信息、能量交換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企業往往不可避免會暴露出一些問題。預估給企業、其他社團和國家帶來的經濟損失,對提高企業對環境的認識和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的制訂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以企業暴露出的問題為線索,通過對企業因污染環境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審計,審查企業污染環境的狀況和程度,分析企業污染環境所帶來的危害,找出引起污染的源頭,進而提出有針對性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從這個角度講,環境審計猶如環境醫生一樣,及時診斷企業發展中出現的環境問題。只有以此為契機,在不斷矯正發展思路、排除發展困難、降低環境風險中,企業才能以健康有序的狀態迎接跨越式發展。
4、環境審計是與區域和諧的內在要求。面對企業發展戰略,企業往往要新建投資項目。通過對重大環境項目的追蹤審計,合理評估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能夠將經濟活動放在環境背景下去考慮。這樣就能克服經濟理性主義的。近年來環境保護的實踐證明,環境污染一旦發生后再進行治理,須補償的代價將相當昂貴。甚至有的環境出現后,即使經濟上付出更大的代價,也往往難以清除和恢復。因此,在重大環境項目上,應認真做好投資的可行性,正確界定相關主體的環境責任,最大限度地降低經濟活動對環境質量的不利影響。只有全程對環境項目進行審計,時刻關注項目實施的隱性、社會化效益,處理好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企業才能在人與和諧共處的氛圍中贏得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環境審計,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建議。
環境審計只有監督好受托環境責任的履行情況,才能為企業及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通過透析影響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因素,并針對環境審計領域的研究,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審計環境的構建。審計環境是與審計有關的外部因素的總和,包括文化、、、經濟等環境。對于我國來說,環境審計之所以起步較晚,主要是由于我國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框架尚在建設,企業管理體制也在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方向發展。所以環境審計的實施需要努力構建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努力營造適宜環境審計的文化、法律、經濟氛圍,作用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之上。面對WTO框架,面對環境問題的日趨復雜,對企業環保方面的要求成為新的市場壁壘,各個行業對污染程度和資源開發等方面的認識尚不完備。只有積極借鑒環境審計的先進和操作,逐步使環境法規、環境審計準則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環境審計才能發揮積極作用。
2、加快環境的實施和環境審計的立法工作。環境會計是會計學、環境、現代經濟理論和可持續發展思想的結合,主要反映、報告及考核企業的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生態環境資源等的成本價格信息。[4]環境會計也是環境審計的主要載體,企業通過對環境收益、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等會計信息的嚴謹縝密地核算,才能積累豐富的財務信息和審計數據,使環境審計有據可依、有實可靠。同時也要加快環境審計的立法,制定具體可操作的環境審計準則。環境審計尚屬新生事物,在審計實務中既需要多學科的知識儲備和工作,更需要盡快建立評價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的審計指標體系,以此來促進環境審計事業的創新和發展,進而服務于企業的發展戰略。
3、增強企業的環保意識,營造綠色環境文化。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的增長、企業的壯大都是以消耗資源、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如果聽任企業自發追求內部效益,忽視外部環境的承受能力,勢必導致生態系統的迅速解體,就無法維持區域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因此,要扭轉這種局面,必須加大對企業的宣傳,倡導新型企業環境文化。通過宣傳要讓企業認識到保護環境、治理環境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要將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要通過國家主流媒體倡導保護環境、珍惜資源為榮,濫用資源、犧牲環境為恥的環境榮辱觀,并以此為契機,在稅收、產品市場準入、售后檢驗檢疫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優惠,使重視環境的企業既能贏得公眾的支持與信賴,也能在經濟效益上獲得豐厚的回報,以市場導向來引導企業樹立正確的環境觀。要進一步加大環境信息披露力度,企業應將各種經營活動對環境產生影響的信息向外部披露。通過建立企業環境定期報告制度,要使社會各方面重視對企業環境報告的研究和監督,促使企業真正地重視、解決環境問題。
4、處理好環境審計與環保部門的關系。環境審計的核心職能是監督,要監督企業處理好微觀經濟利益和區域經濟利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當然還要將環境審計融入企業環境管理體系,通過配合環保部門和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形成一個通力合作、和諧管理的生態可持續發展,將環境成本與國家財力、企業財力對等統籌起來,既是監督更是服務。只有這樣,審計與環保才能形成合力,為構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體系發揮作用。
當前,國家在“十一五”規劃中更是將環境、資源、人口等問題作為關乎國計民生和民族偉大復興的重大課題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作為審計監督的要義所在,只有與時俱進,及時調整審計思路,將環境審計作為服務區域經濟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舉措,依法履行職責,才能為促進企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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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歷來說法不一。有的把二者等同起來,有的認為環境教育包含卡持續發展教育,有的認為可持續發展教育包含環境教育,有的則認為二者互不包含,但是有相同的部分,還有的觀點則是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環境教育的最高階段。我們普遍認為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教育之間是互動關系,環境教育需要根據可持續發展的教育理念來重新定位,而可持續發展教育可以實現環境教育所無法實現的功能。
一、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教育的產生背景
環境教育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產生,可持續發展于20實際九十年代產生。盡管誕生的時間不同,但是二者都是在全球環境遭受破壞,同時面臨極大的資源危機的背景下產生的。隨著環境問題的不斷加重,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也逐漸提高,環境教育的問題得到人們廣泛的關注。當前,環境教育已從生態和自然的領域逐漸擴展到生態、自然、經濟、文化的綜合領域,這也就是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可見,可持續發展理念涉及的范圍寬廣。
到目前為止,國內外眾多學者已經就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教育之間的關系作出了廣泛的研討,得出的觀點各不相同。概括起來主要有五種觀點:1.兩者是等同的關系。這種觀點把兩者等同起來,環境教育先于可持續發展教育產生,所以沒有再提出可持續發展教育;2.可持續發展教育是環境教育的組成部分。這種觀點認為可持續發展教育是當前社會發展的形勢下形成的一個新的分支,也是實施環境教育的一種新的手段;3.環境教育是可持續發展教育的一部分。這種觀點與第二種觀點相反;4.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教育是相關獨立的關系,但兩者之間有相互重疊的部分;5.可持續發展是環境教育發展的高級階段。
綜合以上觀點可以看出,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教育是一個整體,兩者之間不應該是對立關系。可持續發展是一個比環境教育更深刻、更廣泛的概念。
二、環境教育是可持續發展教育的組成部分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在概念上存在極大的差異。中國大百科全書里對環境的定義是對人類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的所有自然因素的總和,但是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要寬泛得多。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的不斷深入,環境的的概念也得到進一步拓展,從自然環境拓展到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同時,換進教育的內容也變得更加豐富。環境教育本質上是一種人地關系的教育,即是讓學生了解國內、國際及當地所面臨的環境問題,從中獲得關于環境方面的知識。這種關系的教育強調人與環境、資源的和諧發展,人是一方,資源、環境是另一方。相比之下,可持續發展的定義要寬泛得多,它包括了:1.人類對自然的認識以及建立在此基礎上的人類發展觀的形成與發展;2.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系;3.社會及經濟發展的戰略問題,即是可持續發展戰略,這不僅是人們環境觀的體現,還是人類簡價值觀、社會觀與道德觀的體現,決定了整個社會發展的整體動向的科學性。
三、環境教育與可持續發展之間是互動的關系
教育環境與可持續發展之間是一種良性互動的關系。首先,環境教育為和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也就是說可持續發展根植于環境教育中。環境教育不僅是一門教育課程,更是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支持者;同時,可持續發展又為環境保護起來正確的引導作用,它具有極強的包容性,環境教育的內容將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進行定向,可持續發展的具體方法也大多源自于環境教育。
四、可持續發展在環境教育重新定向中的作用
(一)環境教育概念演進
環境教育的概念最早于1970年提出,并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所接受。到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全球生態環境的惡化,全球性的環境危機使人們的環保意識逐漸增強,全球環境保護的教育開始出現,環境教育也有了界定,人們開始關注全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相互依賴性。到了八十年代末,環境保護向更生層次發展,“可持續發展”概念的提出引起了全世界的強烈反響,環境教育在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1992年的里約熱內盧環境會議之前,人們對環境教育的理解局限于自然環境,這次會議之后,環境教育更多的強調可持續發展性,即把環境教育與發展、人口教育結合,環境教育的概念范圍擴展到兼顧生活、生產與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教育。
(二)環境教育內容與形式的演變
全球的環境危機讓人們越來越重視環境的教育和保護,也賦予了“環境”一詞新的含義。之前的環境教育僅僅局限于自然的教育,其內容強調自然生態,自然經驗才是環境教育的核心,可持續發展僅僅局限于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現如今的環境問題已經被當作社會問題,這是人們的共識。環境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得到擴展,更多的強調人類生態,強調社區經驗是環境教育的核心,關注當代人的需要和后代的需要是否平衡,可持續發展也不僅僅局限于自然的范圍之內,而是作為衡量各方面是否合理的標準,而且也更加注重人與人之間的平等。
五、可持續發展教育與環境教育的功能區別
可持續發展教育強調以人為本,其根本目的促進人的可持續發展,注重受教育者的生存質量的提高,可持續發展教育既是可持續生活的手段,也是可持續生活的一部分。而傳統的環境教育的范圍狹隘,只是以解決環境問題為根本目的,這一點與可持續發展教育是有本質區別的,因為可持續發展教育的目的是教育和能力的培養,其次才是解決環境問題。
六、結束語
總之,環境教育只是基礎,而可持續發展教育的內涵則更加豐富,融合了全球教育、世界研究、發展教育等的理論和方法,強調以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為核心。
參考文獻:
關鍵詞: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和諧發展
中圖分類號:X-0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5025302
1可持續發展的實質
可持續發展既是滿足當代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包含二個重要的內涵:一是需要,指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將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二是限制,指人類的發展和需要應以地球上資源的承受能力為限度,通過人類技術的進步和管理活動,對發展進行協調與限制,要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與自然環境容量相適應。沒有限制的發展,便不能持續。生態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經濟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手段,社會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的最終目標。隨著環境問題的出現,倡導可持續發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當今世界面臨著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一系列重大問題。可持續發展概念是在人類深刻認識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能力基礎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環境保護的。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人類與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人必須與自然協調才能持續生存。不適當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環境所面臨的最嚴重問題之一。工業革命以來,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西方國家競相追求經濟的高速發展,通過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資源,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維持較高消費水平的需要。工業生產雖然增長了幾十倍,但卻出現人口膨脹、資源短缺、環境惡化、生態破壞、貧困加劇和各國發展失衡的社會矛盾。可見經濟要持續發展,社會能夠和諧發展,保護好環境是關鍵可持續發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類未來的前途和命運,而且發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長的消費經濟模式,不考慮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資源來促進經濟發展,造成人與自然環境的不協調。可持續發展是將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質不滅和能量守恒定律,應用到作為有機整體的人與自然環境系統。滿足人類需求是社會發展的中心。要求人類在盡量減少資源消耗的基礎上,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產出,促進可再生資源的增長,使系統內部在相互協調的情況下,物質能量的轉化率達到最佳效果,以滿足人們的需求。同時要求人們在消費時,盡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減少自然的負荷,使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保持良好狀態,成為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
2環境功能和環境問題
人類社會的發展不可能脫離周圍環境而孤立地進行。環境是社會發展的經常必要的條件之一,趁著加速或延緩社會發展進程的作用環境對社會發展所起的促進或阻延的作用體現了生產力不斷提高和自然資源不斷開發,社會與其周圍環境的聯系便日益加深。環境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基礎。也是開發利用的對象。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類活動所必需的各種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環境是人類從事生產的物質、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種生物基本重要條件。人類從自然地理環境中開采煤、石油、天然氣等,利用土地資源生產谷物,從而產生一系列的經濟活動。因而環境資源的多寡、優劣決定著經濟活動的規模和速度。當人類索取資源的速度超過自然供給的能力時,便難以維系和持續發展。(2)消納和同化人類活動產生的產品,同時也會有一些一時未能被利用的副產品排入環境,成為廢物。而人類新陳代謝和消費活動,也產生各種廢棄物歸還給周圍自然環境。當廢物排放量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時,環境質量會下降。(3)滿足人類生存的精神享受。環境不僅能為人類提供物質資源,而且還能滿足人們對舒適的要求。清潔的空氣和水是農業生產必需的要素,也是人們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優美舒適的環境,使人們心情輕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體素質,更有效地工作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保護環境的目的在于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面對諸多的環境問題,我們必須加強環境保護。環境問題是指任何不利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環境結構和狀態的變化,產生的原因包括人為、自然兩方面。其實質是人類不合理的社會經濟活動與環境可持續發展間的矛盾。
環境問題已成為人類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環境問題和次生環境問題兩大類。(1)原生環境問題地叫第一環境問題,是由自然環境自身變化引起的,沒有人為因素或很少有人為因素參與。這一類環境問題是自然誘發的,是經過較長時間自然蘊蓄過程之后才發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縱,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況下發生的,并使人類社會遭受一定的損害。這類環境問題包括地震、火山活動、滑坡、泥石流、臺風、洪水、干旱等。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晝做到預防減少損害。(2)次生環境問題是人類活動作用于周圍環境引起的環境問題,也稱第二環境問題。主要是人類不合理利用資源所引起的環境衰退和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等問題。①環境破壞,環境破壞又稱生態破壞。主要指人類的社會活動引起的生態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關環境效應,它們導致了環境結構與功能的變化,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環境破壞主要是由于人類活動違背了自然生態規律,急功近利,盲目開發自然資源所引起的。因過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蓋率銳減,因過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濫肆捕殺引起許多動物物種瀕臨滅絕,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積減少因毀林開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過度開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開發利用,造成地質結構破壞,地貌景觀破壞等。②環境污染與干擾,環境污染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性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主要是指人類活動導致環境質量下降。如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這威脅著人類的健康。環境干擾指的是人類活動所排出的能量進入環境,達到一定程度產生對人類不良的影響。
環境危機之所以引起人們的普遍不安與廣泛關注,是因為環境危機不僅影響了當代人的生活質量,也威協后代人的生存。這必須與可持續發展聯系起來,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它不僅重視增長數量,而且要求發送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是以保護自然為基礎,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減少生態破壞,保持地球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持續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資源,使作類的發展保持在地球承載力之內。是以消除貧困,改善和提高人類的生活質量為目的,要與社會進步相適應。雖然未來人對幸福的理解也許會與我們有所不同,但作為人,他們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潔的空氣、干凈的水、健康而穩定的生態系統)必須首先得到滿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資源時,我們必須要用代際主義的原則來處理當代人與后代人的關系。我們不僅要給后人留下一套先進的生產技術與成熟的經濟發展模式,還要給他們留下一個穩定而健康的生態環境。
3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一種文明如果把掠奪和征服自然視為自己的價值實現,那么,環境污染與生態危機的出現就是必不可免的;人為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危機,不是源于科學技術提供資源的速度慢于人類消費資源的速度。與以往的歷史相比,人類目前所掌握的技術無疑是最先進的,但是,環境危機正是在我們擁有如此空前的技術力量的背景下產生的。因此,環境危機不能通過單純的技術手段來解決,承認技術手段在保護環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認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論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們突破技術決定論的局限,把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放在文明轉型和價值重鑄的大背景中來加以思考。承認大自然的內在價值,把人與自然視為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尊重并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美麗和穩定。無論以全球范圍,還是以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人類文明都發展到了保護生態環境階段。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經濟能夠得到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也是人類文明得以延續的保證。要實現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們要調整好人與自然的關系,當代人與后代人的關系,以及當代人之間關系。要真正解決環境問題,首先必須改變當前人類的發展模式和道路。發展不能僅局限于經濟發展,不能把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割裂開來,更不應對立起來。發展應是社會、經濟、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上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或為人類環境保護工作的轉折點,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環境污染問題。從全球來看生態環境破壞此環境污染更嚴重。沖破了就環境的狹隘觀點,把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緊密聯系起來,協調人類與環境,發展與環境的關系,才能從整體上解決環境問題。當代人之間能否公平地分配環境保護的成本與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勵人們的環保行為的制度安排,這直接決定著人與自然和諧這一目標的實現;如果當代人之間尚且不能實現某種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們就很難指望他們會真正關心遙遠后代的利益,因此,當代的集體努力與人人選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鍵。《我們共同的未來》把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這是人作為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貧困是對這種權利的剝奪,它使人作為的價值得不到實現。同時,貧困與破壞環境往往是互為因果的。因此,消除貧困,減少貧富差距是實現代內平等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綜上所述,要達到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要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保護好環境。
人有權利利用自然,通過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滿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這種權利必須以不改變自然界的基本秩序為限度;人又有義務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實,保持自然規律的穩定性,在開發自然的同時向自然提供相應的補償。當然,如此確定權利和義務的范圍,是以人與自然之間原本存在著和諧為前提的,可持續發展針對的則是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已經遭受嚴重破壞的現實。在這個事實中,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的范圍必須相應調整。在達到新的和諧之前,人對自然的開發方式,開發深度應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人在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的同時,應當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補償,以恢復其正常狀態。使人與環境協調發展,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