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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B84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5184(2013)01-0079-05
1.研究背景
中國的快速發展所引起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領域的深刻變化,令世人矚目。在整個經濟和社會發生結構性轉型的同時,中國人的價值觀、社會態度和行為,已經發生了令人驚異的變化(周曉虹,2009)。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社會心態與社會現實交互作用,是社會現實的產物。社會現實作用于人,便形成了社會心態,社會心態又反過來作用于社會現實;同時,社會心態具有社會性和彌漫性,是影響社會發展的重要心理資源,是了解社情民意、社會熱點和社會情緒的重要方面(李友發,2009)。因此,關注和研究社會心態,以幫助政府科學決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研究者對當今中國社會心態問題的關注,非常熱切。在中國期刊網中以“社會心態”進行題名檢索,論文多達數百篇,可謂研究者眾多,學科門類龐雜,涉及政治學、哲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文學、人類文化學、歷史學等,但社會心態的研究絕大多數僅限于理論思辨或質性研究,較少實證研究,且為數不多的調查報告并沒有充分運用統計分析技術,去挖掘數據背后的意義。究其原因,與缺乏有效的社會心態測量工具有很大關系。因此,迫切需要編制社會心態量表,以便為今后深入開展該領域的量化研究有所幫助。
文獻研讀中發現,研究者論述社會心態的論域和側重點各不相同,既涉及某一特定群體的特殊心理,也泛指大眾的社會心理;既分析社會心態現狀,也關注社會心態建設;既有針對某一特定歷史時期的社會心態,也有針對某一特殊區域民眾的社會心態。概括已有文獻,社會心態這一概念主要有以下含義:(1)社會主流價值觀(徐勝,2009);(2)認知狀況。包括個體、階層和社會三個層面的認知(王園園,2009);(3)社會主體與客體的精神中介(程家明,1991);(4)看法與感受(周東濱,2010);(5)價值取向、社會共識、社會情緒和行為意向的總和(馬廣海,2008;楊宜音,2006);(6)具體心態,諸如民族心態、政治心態、職業心態、婚戀心態、生活心態、教育心態、人際關系心態和價值觀等(潘澤泉,李超鋒,2010)。概言之,社會心態主要有三種界定:一是將社會心態等同于社會心理,認為是社會成員行為中表現出來的社會心理狀態或其層面;二是將社會心態視為社會意識,在此意義上等同于國民心態、民族心態、文化心態或大眾心態;三是從哲學層面加以界定,將其視為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重要范疇,是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中介環節,是一種精神文化現象(程家明,2009)。
綜合上述觀點,對社會心態做出如下操作性界定:所謂社會心態,是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現實作用于社會群體,產生的具有彌散性和普遍性的社會心理感受與反應。這一操作性界定突出了社會心態的經驗性特點,即社會心態是人們對社會現實各個方面的感受與體驗。既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既相對獨立,又互為交疊。
2.中國人社會心態量表維度的經驗建構
程家明曾提出社會心態的五層次結構(程家明,1991):(1)本能――需要:社會非理性層次;(2)性格――態度:社會心理結構層次;(3)認識――評價:社會理性邏輯層次;(4)意志――選擇:社會實踐觀念層次;(5)文化――傳統:社會歷史沉積層次。這種結構具有明顯的思辨色彩,是邏輯建構的結果,跟人們的生活經驗相去甚遠,也難以對相關概念操作化。
還有人依據其對社會心態的概念界定(馬廣海,2008),提出從社會情緒、社會認知、社會價值觀和社會行為意向四個方面對社會心態的概念進行操作化。然而,這樣的構建同樣失之寬泛,很明顯是比照“知、情、意、行”這一心理現象結構來建構的。若照此操作化,那么社會情緒該如何測量?社會認知的測量指標又怎么去界定?因此,這樣的結構實際上也是難以操作化的。
鑒于此,該研究認同社會心態即社會心理這一界定,在此基礎上,參照中國社科院、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及王俊秀等人(2007)的研究,確定以生活滿意感、社會壓力感、政府信任感、社會公平感、社會安全感和社會問題感六個方面的測量指標對社會心態進行測量。這六個方面的測量指標各自形成分量表,從不同側面反映人們對當代中國的社會結構及其發展狀況的感知及情緒,較為集中地體現了人們的社會心態,且便于操作化。各分量表構念、指標及計分方式如下:
生活滿意感分量表。單因素量表,涉及職業滿意、收入滿意、社會地位滿意、人際關系滿意、工作單位滿意、生活環境滿意等指標,從“不贊同”到“非常贊同”5級計分。
社會壓力感分量表。兩因素量表,由家庭生活壓力和社會生活壓力兩個因子構成。其中家庭生活壓力包括子女教育、住房問題、務工就業、看病就醫和物價上漲等指標;社會生活壓力包括人際關系、人情問題、稅費負擔、交通問題、社會安全、受人歧視和結婚成家等指標。從“非常小”到“非常大”5級計分。
1、農民工對“人性善”不太認同,缺乏社會安全感
信任的前提是對他人未來行為或舉止的期待,具有很大風險性。在問卷調查中發現,只有12.2%的人表示“完全同意”,14.2%的人表示“部分同意”,“不同意”和“完全不同意”的人卻占到38.4%和35.2%。可見,當前農民工對“人性善”不太認同,他們缺乏社會安全感,對他人持懷疑態度。
2、“血緣”和“地緣”關系仍然是農民工信任的決定因素
調查數據表明,城市農民工的社會信任呈現出差序格局,農民工對家庭成員、直系親屬、親密朋友的信任程度很高,對其他親屬、單位同事、單位領導、一般朋友的信任度次之,對社會上大多數人、生產商、銷售商、網友等的信任度很低。“血緣和地緣”關系的交織作用依然是影響農民工社會信任的決定性因素,一個人是否值得信任,主要取決于這個人是否在農民工的私人領域及其在私人領域融入的情況。也就是說,農民工的信任停留在個人信任上,缺乏社會信任。
3、農民工的信任模式是關系信任,缺乏制度信任
社會信任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依賴非個人性的社會規章制度,如專業資格、科層組織、中介機構及各種法規、契約等的幫助而決定是否給予信任。以借貸現象中的契約為例來看農民工對制度信任的認同。當有人向你借錢時,“完全同意簽訂契約”的人占47.7%,“同意與不太熟悉的人簽訂契約”的為49.1%,只有3.2%的人表示“反對簽訂契約”。這說明農民已經具有了契約意識和制度信任的基礎;但當問到:“當你的權益被損害的時候,你會不會找法院或政府?”農民工W回答:“一般不會,現在打官司都需要錢,你沒錢去送禮,誰理你啊!除非你有熟人。再說,即使贏了,訴訟費、請客費什么的也不少”。跟關系信任相比,農民工對社會制度信任的水平仍然不高。
4、農民工對參加社會集體活動缺乏積極性,社會信任水平較低
社會信任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社會交往關系或聯系,社會信任水平可以體現在對參見社會集體活動的認同上。大多社會學家認為,社會信任是在一系列社團、網絡組織中結成的,來自于自愿性團體內部個體之間的互動。對集體活動的參與可以直接反映農民工社會信任水平。
(二)農民工社會信任缺失的原因
1、社會排斥導致農民工社會信任危機
農民工市民化的愿望非常強烈,但在努力融入城市生活的過程中卻遭到各種社會排斥,產生了群體性挫折感。這些排斥包括:
(1)勞動力市場排斥
農民工受到城市勞動力市場排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城市二元勞動力市場的排斥。由于某些制度和用人單位的排斥,農民工只能在工作條件差、工資低、就業不穩定、福利低劣的勞動力市場就業。第二,存在失業風險。由于戶籍制度和農民工自身教育水平偏低,農民工大多沒有取得正式的就業身份、地位很不穩定,一旦雇主不滿意,他們就面臨失業的風險。
(2)教育排斥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者占76.2%。一個人教育程度越高,其判斷能力越強,受到良好教育的人不會盲目信任別人,也不會無緣無故地懷疑別人;沒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其判斷能力就越差,往往會影響對社會的信任。
(3)文化排斥
農民工從農村進入城市不僅是一個地理遷移的過程,也是一個文化遷移的過程,是從傳統農村文化進入現代城市文化。在這種文化遷移過程中,農民工面臨著城市文化的排斥。農民工始終無法被城市主流文化接納,是農民工產生社會信任危機的一個重要因素。
2、信任機制缺失導致農民工社會信任危機
(1)熟人關系約束機制失效
隨著農民工從農村進入城市,原有的人際關系網絡變得松散,關系約束的力量也逐漸減弱。同時,城市社會分工越來越細,社會分化也越來越嚴重,導致人們共有知識與經驗的減少,利益失衡矛盾的增加。此外,城市化的發展也加劇了社會流動性,增強了人與人交往的匿名性和易變性,這都使得農民工社會信任的建立困難重重。
(2)社會保障制度排斥
國家推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以戶籍為基礎的,未能打破城鄉之間的二元分割。農民工常年在城市工作,為城市建設和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由于制度設計的缺陷、用人單位的逃避等種種原因,他們并沒有充分享有到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農民工社會保障程度較低,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導致農民工對政府、城市和市民的信任度降低。
(3)制度約束機制缺失
當前,雖然全國各地陸續出臺了保護農民工生存與發展權益的政策和法規,但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不少用人單位仍然敢于明目張膽地不執行法律、法規,肆意侵害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制度約束機制缺失是農民工產生社會信任危機的重要原因。
2 增進社會信任視角下,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的建議
(一)引導農民工樹立自信心,提高其知識文化水平
由于農民工在知識文化水平上的不足,加之社會輿論的偏見等,導致部分農民工產生了一種自卑的心理,社會信任范圍以熟人圈內為主,對本地居民等一些外界群體以及這座城市產生了很多的負面評價和生活體驗。而一旦負面印象產生過多,就容易對這座城市產生更多的區隔和疏離情緒。因此,從心理及文化水平層面分析,提高農民工的知識教育水平,增進農民工對自己的信任,有助于提升農民工的社會信任水平和擴大農民工的社會交往范圍。
(二)本地居民應努力減少與農民工之間的不信任因素,消除沖突和隔閡情緒
農民工的社會信任缺失主要表現在與本地居民之間的社會信任很弱,也就是說,在談及如何通過提高社會信任水平以促進城市融合水平提升之時,與其說如何提高農民工的社會信任水平,不如說如何減少農民工與本地居民之間的不信任因素,以達到緩解沖突和負面情緒,促進農民工更好的認同和融入城市的效果。
(三)建立起惠及全民的、統一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
4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杜金富勾勒了大陸社會信息體系藍圖:率先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然后依托各行業、各地方信息系統,形成多個信用信息平臺,最后建立全國通用的信用數據項標準,使共享覆蓋各類主體。
社會信用體系的搭建看似已成為政府親歷親為之事,但此前美國卻用“看不見的手”,完成了巴比倫通天塔的建造。
誰掌控美國人的信用
莉莉和馬修來到房屋經紀公司,報了自己的社會安全號。這對新婚夫婦祈禱著能夠以較低的利率按揭買房。然而,妻子莉莉平時的購物強迫癥留下了許多不良的信用記錄,這一切通過數據庫檢索展露無遺,也使他們低價買房的愿望成為泡影。
這部熱播美劇《老爸老媽的羅曼史》中的經典橋段揭示,在美國,只要通過社會安全號,或者人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可以查詢出美國人一生幾乎所有的信用記錄。
不過,這個龐大的數據庫并非由美國政府建立,而是主要掌握在三大個人征信“寡頭”手中:益百利(Experian)、艾可飛(Equifax)、美國環聯公司(簡稱環聯Trans Union),而且它們掌握著90%以上的美國人信用記錄。它們對消費者個人信用進行收集和評估,構建出龐大的技術與檢索系統,以出售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報告盈利。關鍵時刻,也為公務部門提供了幫助。
信用是一種商品
美國是個信貸消費的大國,這種消費習慣可以追溯到1620年,乘坐“五月花號”最早的一批來到美洲大陸的移民,就是分期付款訂購的船票。
這便早早推動了個人征信機構在美國出現,以防御信貸風險。如今美國金融機構遵循著向個人征信機構無償提供信息卻有償購買信息的商業模式。
這些授權機構免費提供它們的客戶付款信息,包括借貸人的詳細還貸記錄(每月償還的類型和任何拖欠記錄)和一些消費記錄。同時,授權機構還會對消費者的付款信用行為作出相應的評級,待到個人征信機構將手頭有效信息加工處理后,形成個人信用調查報告,再有償賣給金融機構。
“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他們其實是默許這種模式的,因為這實際上是一種雙贏。
對于金融機構來說,其主要的收入來自投資和貸款,他們更關心的是被投資者和被貸款者的信用,畢竟征信機構信用報告所帶來的安全感效益遠大于金融機構免費輸送信息造成的人工成本。征信公司越來越迅速、功能越來越完善的服務也給金融機構節約了大量的開支,使金融機構的決策變得更容易,也更經濟。
征信機構為了把信用這個商品做得更大更好,也會獨立采集一些信息。他們會搜集政府機構掌握的且對公眾開放的“公共記錄”或者媒體報道。與此同時,他們也會從處于第三方地位的數據處理公司搜集有關消費者社會經濟行為的數據,包括估算消費者的收入和估算消費者的消費形態等數據。
搜集的信息總是零散無序,美國信用公司采用評分的方法,將消費者以往相互關聯又繁雜凌亂的各種涉及信用表現的資料量化,經過加權平均得出簡單且具體的分數,使銀行和信貸公司一目了然,便于決策。同時信用評分系統的出現又在空間中統一了標準,使得以往手工操作的審核人員有了一個工作指南。除此之外,它也讓整個社會的數據采集和整合變得極為方便,數據的兼容性很強。
對于申請人而言,評分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文章開頭莉莉和馬修一家遇到的情況一樣,評分低就無法得到利率較低的貸款。這就形成了一種所謂的“自律機制”,促進整個社會信用氛圍的建立。
征信主體之爭
中國的征信服務業于20世紀80年代末起步,政府主導,一直發展緩慢。如今,中國的征信服務業公私并存,以公共征信為主導。在公共征信中,一家獨大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其他政府部門的行業專項個人征信系統為輔助。
2006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商業銀行建立了統一的個人征信系統,在全國所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都能接入并查詢任何有記錄的個人在全國范圍內的信用信息。這些信息絕大部分來自于與個人有信貸業務的商業銀行。一般情況下,每個人的信貸業務信息會先由業務發生行匯總上報給其總行,其總行按月定期將信息報送給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將從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證件號碼為主標識的個人信用報告。信用報告中包括個人基本信息、銀行信貸交易信息以及與個人信用狀況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信息、法院強制信息等社會公共信息。當然,這些信息并不能隨意查閱和使用,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目前僅限于商業銀行、依法辦理信貸的金融機構(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信貸公司等)、人民銀行以及消費者本人,截至2011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收錄自然人數約8億人,全年累計查詢次數為2.4億次。
個人信用評估需要大量有關個人的社會信息、商業信息、道德信息及個人與家庭的財務狀況、金融資產擁有狀況等,但個人信用信息征信數據還散落在公安、法院、工商、國稅、勞動保障、人事等多個政府部門以及商業銀行、公用事業、郵政、電信、移動通訊、保險等非政府機構。國稅總局建立了納稅人信譽等級信息系統,國家工商總局建立了工商登記數據庫和工商年檢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判決文書基礎數據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公安部、國家技術監督局、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外經貿部等都在各自的行政執法和行政管理過程中建立個人信用資料登記體系。許多地方政府也建有地方個人征信機構和系統的建設工作。另一方面,各方掌握的信用數據分割、封閉,信用信息的內容、側重點、指標、格式各不相同,數據缺乏可比性,也難以共享。
目前,人民銀行已建立的基礎數據庫也暫未對商業銀行以外的機構開放。《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了一個共享模式,即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實現各部門和機構數據源的免費整合與共享。但有些學者指出,由于其他部門和機構只能無償提供數據而無法共享利潤,這種投入與產出不匹配的制度安排難以讓其他部門有動力。
事實上,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中誠信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華安信用風險管理有限公司、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等這樣一些私營性個人征信機構,正在市場化過程中完成行政部門似乎難有動力完成的任務。這些征信機構大多采用“有償采集個人資信信息――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自收自支”的市場化運營模式,來擴張數據來源和提升分析工具。
不過,中國人民銀行博州中心支行經濟師李萍指出,完全依靠私營征信模式建立個人信用征信體系存在一定的困難,因此必須先從以人民銀行的公共模式為主,適當引入民營資本做起,逐步過渡到以私營征信模式為主、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如何保護透明人
個人征信和信息統一,直接涉吸如何保護公民隱私,而中國至今為止沒有一部正式的法律出臺來規范征信業務。
2012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了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的網上銀行失竊案,3000多份客戶信息被販賣,作案的正是銀行內部的員工,利用征信系統查出個人征信報止,再賣給中介,故技在反復重演。
美國很早就面臨如何保護個人不成為“透明人”的問題,并在20世紀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間,有近30部相關的法律誕生。其中與征信問題聯系最為緊密的是1971年4月開始實施的《公平信用報告法》。
20世紀60年代,美國社會心理學家米爾格倫提出了“六度分隔”理論,就是說想要認識一個人,通過朋友找朋友的方式來找認識他的人,最多只需要六個人。SNS的全稱為Social Network Service,即社交網絡服務。依據六度分隔理論,用戶可以通過認識朋友的朋友來擴展自己的人脈,運營朋友圈的朋友。近年來,眾多SNS網站,如人人網(原校內網)、開心網、朋友網(原QQ校友)等,在高校校園悄然走紅。
作為中國最早的校園SNS網站,校內網成立于2005年12月。2009年8月,校內網正式更名為人人網。目前,它已經成為國內頗具規模的交友社區類網站。調查顯示,人人網已經擁有超過1.7億的注冊用戶,月度活躍用戶為3100萬,成為Web2.0時代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大學生互動社區。
一、人人網的優勢和傳播特征
(一)人人網的優勢
人人網建立之初最顯著的特點之一就是要求用戶提供特定大學的IP地址或使用大學的電子郵箱來進行注冊,這樣一來就保證了注冊用戶絕大部分都是在校的大學生。用戶注冊后可以狀態、上傳照片、撰寫日志等。網站還鼓勵大學生用戶實名注冊、上傳真實照片,目的就在于消減網絡匿名性所帶來的安全感缺失,讓大學生在網絡上也能充分體驗現實生活中的樂趣。
人人網具有強大的搜索功能是一個強大的“懷舊求新”的交友平臺。高校BBS嚴格的封閉管理系統使大學生離開學校后無法登錄校園BBS,人人網滿足了已畢業大學生的“校園情結”;同時,傳統校友錄網站重集體輕個人理念的限制,使大學生更加青睞校園SNS。就這樣,以人人網為代表的校園SNS在中國迅速流行起來。
2010年底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在不提示品牌名稱的情況下,有三成以上的SNS用戶首先想到人人網,遙遙領先于其它SNS網站,可見人人網在用戶中的心里占有率極高。在SNS社區使用情況上,人人網更是以絕對優勢成為行業的冠軍品牌。最近半年內,有近五成的用戶使用過人人網,在曾經使用率方面位居所有SNS網站首位。在最常使用率的對比中,人人網依舊以30.8%排在首位,并且具有相當高的用戶忠誠度。
此外,報告同樣對SNS的用戶行為和用戶特征進行了分析。在用戶行為上,SNS網站呈現出用戶黏性高的特點,接近六成的用戶每天都會訪問SNS網站,并以年輕化、高學歷、學生群體為主。
(二)人人網的傳播特征
1.以實名制為核心,強調真實性。強調真實是人人網的一大特點,通過熟人尋找熟人,傳受雙方都具有雙向選擇性。用戶選擇好友的標準一般是相似的興趣愛好、生活圈以及相近的地緣關系。好友關系一旦確立并相對穩定之后,用戶就必須要對自己傳播的信息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不真實的信息可能會使自己被其他好友孤立與排擠。
人人網的出現和迅速走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大學生群體對網絡真實性的呼喚與渴求,同時也反映出大學生群體對待網絡的態度漸趨理性與成熟。隨著網絡社會化應用的發展,網民對網絡的要求越來越高,不再僅僅局限于娛樂等方面,而是希望其能對自身的工作及個人的發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支撐和幫助[1]。
2.以用戶為主導,提供展示平臺。在通常情況下,網站的內容是由編輯來安排的,但是,在人人網上更多是用戶根據自己的興趣和偏好來決定。用戶成為內容的主宰者,而不再是完全被動的接受者。人人網的內容指向明確,這樣一來,一方面可以激發主動型用戶參與內容生產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又可以使被動型的用戶更容易得到個性化的滿足。更重要的是,由于個體在內容之間起著穿針引線的作用,內容與內容的關系變得更為多樣化,人與內容的關系也變得更為自由、靈活[2]。
如今,網絡越來越成為人們塑造自我形象的一個重要平臺。與傳統網絡社區不同的是,人人網更多的是通過用戶所提供的各種信息,來展現一個人的形象與思想,它實際上也成為了人們進行形象塑造的一種手段。
3.人際傳播與大眾傳播相結合,人際關系“重新部落化”。在人人網中,信息主要是通過人際傳播方式進行擴散的,即以人際傳播為出發點,經由群體傳播和群體間傳播,最終實現大眾傳播。這就成功地將個性化信息以大眾傳播的方式進行擴散,成為真正展現自我價值的“自媒體”;但同時憑借著好友關系的保障,個性化信息可以得到快速、大規模的傳播,又使其具有了大眾傳播的效果。
網絡的出現,使人際傳播進入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時代。然而,早期的網絡人際傳播只是單純地擴大了虛擬世界的人際關系范圍,而現實世界中的人際傳播范圍卻逐漸縮小。但是,SNS的出現逐步打開了封鎖人類的“盒子”,使人際關系“重新部落化”,并日漸實現了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的融合。
二、大學生對于人人網接受過程中的“使用與滿足”
(一)“使用與滿足”理論
20世紀40年代,美國興起了“使用與滿足”理論研究,該研究的焦點集中在受眾對媒介的接觸活動極其深層次的心理動因。它把受眾成員看作有著特定“需求”的個人,他們的媒介接觸活動是基于特定需求動機來“使用”媒介,從而使這些需求得到“滿足”的過程[3]。
(二)大學生使用人人網的需求分析
卡茨、格里維奇和赫斯從關于大眾傳媒的社會及心理功能的文獻上選出35 種需求,并將其分為五大類:1.認識的需要;2.情感的需要;3.個人整合的需要;4.社會整合的需要;5.舒解壓力的需要[4]。下面將結合以上幾點對大學生使用人人網的需求進行具體分析。
1.滿足認識的需要。相關調查顯示,大學生愿意通過網絡了解外部世界的變化,獲得與自己間接或直接相關的信息,從而更好地指導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互聯網上存在著海量信息,大學生通過人人網的平臺可以獲得新信息、學到新知識。
2.滿足情感的需要。大學生是一個情感需求較強的群體。他們渴望與他人溝通情感,但在現實中又很少可以進行“面對面”式的交流,而網絡傳播則給他們提供了一種全新的結識朋友的方式。借助人人網的便利優勢,結識新朋友變得更為簡單。通過自己的好友,不但可以找到你們共同的朋友,還有機會認識朋友的朋友,輕輕松松就可以擴展人際交流的圈子。隨著交流與溝通的不斷加深,大學生們對于關愛理解的情感體驗也就得到了滿足。
3.滿足自我確認的需要。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把人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最高層次即是自我實現的需要。現實中這類需求很難得到滿足,而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則成為可能。每個人的心里都有一個渴望展示的舞臺,人人網讓大眾成為記者、成為作家。在一個完整的傳播過程中,用戶自我確認的效用得到了充分滿足[5]。通過人人網這個自我展示平臺,大學生可獲得高度的自我認可和個性體現。
4.滿足社會關系的需要。網絡的出現為人際交往提供了一個嶄新的平臺,它打破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在某種程度上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在這里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同時也能保證某種程度上的安全,而這在現實社會中是很難達到的。因此,雖然網絡是虛擬的,但它提供的這種真實感,讓用戶得以在安全隱秘的網絡氛圍下建立起十分緊密的朋友關系。同時,現實生活中的人際關系和人脈資源通過人人網也得到了更為便捷的鞏固與整合。
5.滿足娛樂、緩解壓力的需要。作為一個年輕的群體,大學生的私人空間日益狹窄,現代社會緊張的生活節奏在無形中也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壓力。這些壓力一旦得不到舒解,就可能轉變成心理壓抑,因此及時找到一個宣泄情緒的途徑對于大學生來說尤為重要。人人網為大學生提供了一個休閑娛樂、排解壓力和焦慮情緒的極佳平臺,幫助他們“逃避”日常生活中的種種壓力,帶來情緒上的解放感。
(三)大學生從人人網獲得的滿足
1.人人網滿足了大學生對于展現個性的要求。Web2.0時代最顯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去中心化,對于年輕的大學生來說,彰顯個性的要求日益凸顯。人人網設置的各類組件如分享、應用、小站等適用于不同的受眾,它本身并不會將這些組件強制添加到用戶的首頁上,用戶在注冊之后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偏好來進行選擇,這種自主參與的方式也恰恰迎合了大學生在網絡中充分展示個性化的新要求。
2.人人網使大學生獲得了群體歸屬感。人類的社會性通常表現為人們以群體的形式進行活動,因此,人們如果想要獲得某種程度上的滿足,都不能脫離一定的群體。群體是滿足個人需要的重要手段,是個人信息來源和社會安全感的提供者,是個人自我表現的場所和手段[6]。在人人網上,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選擇加入不同類型的小團體,在成為群體成員的同時,也就獲得了相應的歸屬感。
3.人人網是大學生自我表達和社會參與的重要途徑。大學生往往具有很強烈的自由表達的愿望,并且渴望參與社會事務,網絡為他們提供了實踐的平臺。在人人網的討論區,圍繞著各種焦點話題,大學生可以各抒己見、暢所欲言,積極發表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在這個過程當中,大學生在自我表達和社會參與上獲得了滿足,反過來這也推動了人人網的發展。
三、結 語
盡管人人網的迅速流行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認大學生的積極參與至關重要。受眾即市場,人人網爭取到廣大的大學生群體,是它獲得成功的重要保證。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大學生在使用人人網的過程中也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滿足。這兩者密不可分,相互推動,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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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新課標提出,“英語課程的學習是學生通過英語學習和實踐活動,逐步掌握英語知識和技能,提高語言實際運用能力的過程。因此,新課程下的英語練習應以學生為練習主體,培養他們具有正確的情感態度與審美價值觀。”
1.練習應突出學習的主體地位,讓他們從生活中尋找思考解答的靈感
1.1練習應以學生的學習為中心,尊重他們的選擇權與自。
新課程背景下的英語教學注重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強調以人為本。因此,作業布置也應以學生為中心,讓學生有充分的選擇權與自,選擇最能施展自己才能的作業形式。利用課外時間,可布置一些貼近生活的練習,像課本劇表演、網上搜尋資料、課外調查報告、環境狀況調查、搜集英語廣告等形式。如假期里根據學生居住地劃分合作單位,共同完成介紹當地名勝、編制英語報等大型合作項目。學生各盡其才,各負其責,主編、美工、排版、打字搞得有聲有色,報紙內容精彩紛呈,報名各具特點,如“Happy English”,“English Rainbow”,“English Garden”等。在眾多的活動過程中,從學生的需求、目的、興趣出發,學生不僅得到了審美情趣和動手能力的培養,體現了學習的主體性,而且學會了與人合作、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將課堂上學得的知識內化為自主學習的自學能力,體驗了集體榮譽感和成就感。
1.2練習應能突出生活的體驗,培養學生的語言學習與綜合應用能力。
新課程所提倡的“體驗、實踐、參與、交流與合作的學習方式,強調學生能用英語做事情”的要求,其作用是通過練習這一手段引導學生走出學校,走向社會、走進生活。作業內容要與現實生活有著某種聯系,使學生能運用英語來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即“做事”。讓教材中所學語言材料從他們親身體驗中自然流淌出來,真正學以致用。這些作業都是根據教材中相關課文內容組合安排的,既可以使學生復習和強化所學知識,變機械抄寫為有意義的參與,又突出了作業的實用性。生活化的實踐性作業,目的是讓他們快樂地完成作業,使他們在作業中取得成就感反作用于課堂學習,使學生形成學習的積極情感態度。實踐證明,“生活化”的作業符合新的教學理念,能夠引起學生的共鳴和興趣,發展了學生的學習激情,擴展了語言實踐的深度和廣度,培養了學生的學習能力和語言綜合應用能力。
2.練習應體現主體的情感交流性,培養學生具有鮮明的個性與鮮活思想
2.1練習應按照學生學習基礎不同而布置不同的練習,緩解學生畏難心理。
無論哪種課型,課堂教學的最后一環節都是作業布置。教師帶著鮮明的鼓動人心的情感完成最后“一筆”,能使學生“余情未盡,興趣盎然”。如可以用“Let’s do Exercise 1,shall we?”“Please do the exercises if you can understand very well.”等充滿感情的話語代替命令式的強硬的布置方式,充分體現對學生的尊重。同時,作業可以設計為若干種形式,確定不同的要求或難度差異,讓學生決定自己通過何種活動來完成,使不同水平的學生都能參與。而且要有意識、有目的地利用學生本身的有利條件,以利于個性化的發展。如討論my family(father,mother)之類的話題時,要考慮到單親家庭和生理有缺陷的學生,可讓他們選擇不同內容,以建立和維護學習安全感(情感的基本需要)。另外,作業的完成程度也要多元化,尊重差異,為每個學生的個性發展創造空間。教師應以鮮明積極的感情魅力去感染學生,解除他們心中的障礙,使他們欣然接受并積極完成作業,從而在師生之間拉起一條超越課堂教育范圍的紐帶。
2.2練習中要體現自我教育的功能,讓學生發展自我、提高自我。
作業過程是學生再次接受教育、從中發現自我的得失過程。學生在完成具有情感教育意義的作業的同時,能漸漸受到熏陶和啟發,養成明辨是非、勤奮苦練、頌揚民主等美好情感。如針對教材中“Why don’t men do a bit of housework?”的討論題,可發動學生準備資料,闡述觀點,第二天上課時進行討論。這樣,他們不僅復習了課文所授內容,還受到了傳統的德育教育:我們應主動承擔家務,減輕家長壓力。另外,言簡意賅、朗朗上口的諺語對學生也具有非常深刻的激勵作用,可在平時以“一天一名言”的作業形式展示出來。如學期初,他們會勉強自己:“A good beginning is a half done。”失敗時,他們會安慰自己:“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這些寓意深刻的諺語,讓他們心靈得到洗滌,情感得到升華。凱洛夫說:“情感有著極大的鼓舞力量。”作業的情感性有利于創造一個寬松的心理平臺,使學生形成健全的人格,為終生學習和發展打下基礎。
3.練習應圍繞評價的作用,能讓學生能夠感受到由練習而帶來的成功,讓他們嘗到獲得成功的喜悅
3.1練習應能讓每位同學都能跳一跳摘到果實。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在學習上取得成功是學生精神力量的唯一源泉,它能產生克服困難的動力,激發學習愿望。”因此,讓學生發現自己的努力以成果的形式呈現時,他們就能體驗到成功的喜悅,這種體驗作為一種自我欣賞會進一步強化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同時,要善于發現學生作業中的“閃光點”,不失時機地給予表揚,讓每一位學生都能感到自己的作業得到肯定,讓他們獲得成功的喜悅。成功感又會進一步轉化成強大的學習內驅力,激發學生的自信和樂趣,使他們把英語學習當作一種快樂。
3.2練習還應該有教學反饋的作用,促進教學相長。
一,哲學類
1.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道路的開創
2."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唯物史觀的發展
3.科學發展觀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
4.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理論與實踐
5.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作用的典型調查
6.堅持群眾觀點,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宗旨的典型調查
7.社會轉型期人們思想觀念嬗變的調查與分析
8.在發展市場經濟中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典型調查
9.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典型調查
10.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的全面發展研究
11.網絡社會中人們交往關系的變化與倫理道德的新課題研究
12.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中國發展先進文化問題研究
13.封建迷信在一些地方泛濫的表現及其原因的調查與分析
14.加強科學精神,科學思想,科學方法教育經驗和做法的調查研究
15.當代大學生人生追求的調查分析
16.當代青年個性化發展的調查與哲學思考
二,經濟類
1.實施中部崛起戰略的調查研究2.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調查研究
3.農業勞動力轉移對策研究4.人民幣匯率問題研究
5.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設置研究6.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問題研究
7.我國與周邊地區經濟一體化問題研究8.壟斷行業改革問題研究
9.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研究10.債券市場發展與規范化研究
11.農民收入問題調查12.農民稅賦負擔問題調查
13.民間投資問題調查14.貧困大學生問題調查
15.國有資產流失問題研究16.商業保險問題研究
17.地下錢莊問題研究18.公共事業民營化的案例研究
l9.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調查研究20.人才市場,技術市場發展調查
21.各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調查22.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典型調查
23.積極利用外資優化外商投資結構調查24.金融風險防范與我國金融業改革研究
25.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典型調查26.農業產業化研究
27.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調查研究28.名牌戰略案例分析
29.城鎮化的調查和分析30.生態環境產業發展調查分析
3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理論與實踐研究32.新型工業化道路研究
三,法律類
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階段的問題2.憲法監督與憲法解釋研究
3.法律賠償執行難問題研究4.知識產權法研究
5.信息安全法研究6.電子商務法研究
7.政務公開制度研究8.新婚姻法實施后問題研究
9.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問題研究10.文化法制研究
ll.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l2.公司法有關問題研究
l3.金融監管法律問題研究l4.法律援助的實踐
15.公益訴訟研究l6.中國環境保護問題的法律對策
l7.新世紀新時期推進我國行政法治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
l8.黨的領導,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實現機制研究
l9."三農"問題的有關法律研究20.中國反壟斷法的理論與實踐
四,社會學類
1.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典型調查2.社會安全感現狀和原因調查分析
3.目前職業的社會聲望研究4.生活方式的改變與生活滿意度的調查分析
5.單位制度和社會歸屬感研究6.社會誠信度現狀及其影響調查
7.社會公平感與納稅行為的關系研究8.新社會階層的調查研究
9.就業方式,就業觀念變化調查研究10.家庭保姆問題調查
l1.社區服務問題研究l2.家庭暴力問題研究
l3.老年人家庭贍養問題調查l4.婦女地位及婦女問題調查研究
15.當代社會變遷中消費文化興起問題調查研究
l6.社會生活中中介組織的現狀,成因及發展趨勢
17.城市與農村生育觀的差異,變化趨勢及原因分析
l8.農地征用中侵犯農民利益情況調查
l9.農民對土地的意識變遷及其成因調查
20.社會轉型期的社會政策和社會救助工作研究
21.城市中農民工現狀調查22.公民的環境生態意識及其測量研究
23.大眾傳播中表達的價值觀對受眾的影響調查24.時尚的社會心理學研究
25.網絡發展及其對青少年影響研究26.當代中國農村家庭結構與功能變遷調查
五,教育類
1.學校亂收費問題調查研究2.稅費改革對農村義務教育的影響
3.第八輪課改的跟蹤調查研究4.中小學學生道德現狀調查
5.加強中小學國防教育問題研究
6.現代科技發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高等教育的影響及對策
7.推進素質教育的調查研究8.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的調查研究
9.調整教育結構,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調查研究10.我國遠程教育發展調查與研究
11.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的意義和途徑方式調查研究
l2.當代大學生價值取向和心理素質的調查分析
13.加強和改進高校德育工作調查l4.加入WTO,留和教育的改革開放研究
15.從學生角度看高校教師隊伍建設l6.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與改革調查研究
l7.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研究l8.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與大中小學教育
l9.民辦教育發展典型調查20.少數民族教育發展調查
六,管理類
1.電子商務在某一行業的應用調查分析2.科技企業的戰略定位與組織設計
3.大型零售企業物流系統發展調查4.中國銀行組織再造實踐研究
5.我國私營企業二次創業問題調查6.中國家族企業問題調查研究
7.信息化對企業價值增值作用的調查與分析8.企業,組織,政府信息化建設的調查
9.中國企業家隊伍成長與發展的調查與分析10.中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研究
11.企業在創新中發展的典型調查12.非法傳銷活動的調查與分析
13.非營利組織的作用及其法制化,規范化調查研究
14.影響中國基層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調查分析
15.反腐倡廉的典型調查和案例分析16.中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查與分析
17.政府績效評估研究18.公共部門中人力資源管理調查與分析
19.城市化進程中的政府作用和行政改革研究20.村民自治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21.加入WTO后商會(企業家協會)現狀調查與分析
22.電子政務建設現狀調查與問題分析
2014年5月提出經濟發展“新常態”概念,提出要關注就業結構優化與調整。黨的十報告提出,“要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所謂高質量就業,并不是滿足“使有業者樂業”,而是進一步促使職業人各盡所能,在崗位上穩定就業、可持續就業。對于高校畢業生而言,不僅解決就業崗位有無問題,更要在較高滿意度基礎上實現就業,這樣才能有更穩定的職業發展和更大社會貢獻。在目前經濟繼續增長與新增勞動力增速放緩的背景下,連續幾年高職畢業生就業率趨于穩定。但對高職院校畢業生來說,穩定就業并不意味著可以高枕無憂,畢業生是否順利就業,對口就業,高質量就業,對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質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高職教育發展以提升就業質量為邏輯前提
就業質量是一個衡量畢業生在整個就業過程中就業狀況的綜合性概念,反映的是社會整體發展狀況。從微觀角度審視,就業質量包括就業率、專業對口率、薪酬水平、畢業生就業滿意度、用人單位滿意度、職業穩定性、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職業適應度及勝任度、職業發展信心、職業發展空間等因素;從宏觀層次上探析,就業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社會和經濟發展狀況的制約。
就業是民生之本,安國之策。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注重教育內涵式發展,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就業質量體現出學校辦學與社會需求的聯系,匹配和協調,它是總體質量和結構質量的具體化,更是教育質量的標志。高職教育是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教育,高職教育發展要以提升就業質量為邏輯前提[1]。高職學生的就業問題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就業的“量”即就業率;另一個是就業的“質”即就業質量。如果學生是高職教育的“產品”,那么學校就是“加工廠”,而就業質量則是檢驗“產品”的通用標準。畢業生就業率雖然是反映學校辦學質量和就業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然而高就業率并不等同于高就業質量,就業率只反映了就業“量”的大小,沒有體現出“質”的高低,不能全面、科學、客觀地反映畢業生就業質量。高職教育應從重視就業率向提升就業質量方向轉變,努力實現高質量就業。
二、影響高職學生就業質量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薪酬收入及社保待遇下降
用人單位提供良好的福利和完善的社會保障關系到高職生抵御風險的能力、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社會公平和社會安全感的實現,是高質量就業的前提和基礎,反映了高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和畢業生的個人綜合素質。據浙江省教育評估院針對2013屆高校畢業生開展的職業發展狀況及人才培養質量調查報告顯示,浙江省高職高專院校2013屆受雇工作畢業生中月薪不足2000元達13.25%,月薪3000元以下的專科生比例達50.82%。在社保待遇方面,高職高專院校畢業生的情況不甚理想,其中有21.04%的人群沒有享受到任何的社會保障,這與本科院校畢業生就業的社保待遇水平相差很大一截[2]。大部分高職畢業生仍被企業看成廉價勞動力,使他們無法在合適的崗位上發揮所學,體現自身價值,從而影響了高職院校學生就業積極性。另一方面也說明高職教育雖培養了大量的技術技能型人才,但并不是高端技能型人才,在崗位競爭上體現不出優勢,無法占據優質崗位。
(二)就業滿意度較低
就業滿意度是大學畢業生對于職業的期望、認知在實際就業后的一種主觀上“滿意”或“不滿意”結果。就業滿意度反映了畢業生的一種價值追求,是他們職業價值觀的具體體現,也是就業質量的具體體現。就業滿意度主要包括福利待遇、人際關系、晉升機會、工作挑戰性、學習培訓機會、就業壓力等方面。高職畢業生就業滿意度對于了解高職學生的就業目標和提高就業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據調查顯示,2013屆浙江省高職高專院校受雇工作畢業生的就業滿意率為76.29%,這一數據雖然高于全國平均點,但仍有相當一部分畢業生對目前的就業狀態不滿意。從調查數據來看,畢業生對當前就業狀況不滿意之處主要集中在薪酬待遇(41.08%)和不符合職業發展規劃(18.92%)[2]。
(三)專業對口率下降
畢業生就業崗位與所學專業具有一定的相關性,專業對口率可以看出高校人才培養是否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畢業生所學知識是否為工作所需;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保證畢業生個人職業長遠發展的前提。然而從調查中發現,浙江省高職高專院校2013屆受雇工作畢業生的就業專業對口率僅為57.6%,大學畢業生自愿選擇與專業不相關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專業工作不符合自己的職業期待”及“迫于現實先就業再擇業”等[2]。有些高職院校專業沒有隨著人才市場需求變化及時調整,一些專業連續招生,供大于求,導致學生就業困難。另外有部分高職院校專業設置追求短、平、快,專業趨同現象十分嚴重。高職院校的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差異使畢業生較難找到本專業的就業崗位,專業對口成了奢求,很多畢業生只能放棄專業,另謀生路。
(四)職業適應性及勝任度不高
提升高職畢業生質量的關鍵在于提升企業對畢業生崗位的適應性及職業發展潛力的任可度。職業適應性,是指畢業生對所從事工作的適應程度和自我感覺,主要從學生到員工的身份轉變后的心理適應能力。通過職業勝任度分析,可以看出畢業生在工作中的職業能力水平、職業目標和方向、職業潛力。職業勝任度,反映的是畢業生能否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的程度,包括崗位適應度、崗位勝任度、職業期待度等方面。通過職業勝任度分析,可以看出畢業生在就業中的職業能力水平、職業目標、職業發展潛力等。浙江省高職高專院校2013屆受雇工作畢業生在“最初入職的半年內心理上能夠完全適應其工作”僅占16.42%,“不適應其工作”占24.14%。在職業勝任度方面,浙江省高職高專院校2013屆受雇工作畢業生中認為“自己完全可以勝任當前的工作”僅占37.38%[2]。這說明高職畢業生對職業崗位認識不足,在校缺乏實踐職業崗位的鍛煉和體驗;高職院校實踐教學力不從心,雙師型教師占比還不高,企業兼職教師則更少,一大批依托職業、崗位的要求而設計的課程很難在課堂批量實施,這都影響了高職畢業生的職業適應性及崗位勝任度。
(五)流動跳槽頻繁,離職率高
離職率是企業用于衡量企業內部人力資源流動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出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及員工職業穩定性。浙江省高職高專2013屆畢業生待業者參加工作情況的調查中,工作后離職占81.26%,這一數據高出全國平均水平近十個百分點,說明畢業生擇業的心態與離職的選擇都有失理性[2]。引發過高離職率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現在有相當部分大學生自我認知偏高,而對社會現實認識較少,過于理想化走上工作崗位,一旦兩者之間形成反差就會形成強烈的落差。另一方面,現在90后畢業生自我主體意識強烈,當工作后卻找不到當初想象中的那種感覺,便產生厭倦,盲目地怪罪于現有工作,希望通過跳槽去追尋當初的美妙感覺。90后高職畢業生頻繁地換工作,這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個人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三、提升高職學生就業質量路徑的實踐與探索
進入“十二五”以來,時代對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質量提出新要求。高職教育應重新尋求自身發展邏輯和定位,適應新常態下經濟發展的需求。在新形勢下,如何保持高就業率的同時提高就業質量是目前高職院校共同的目標與使命。紹興職業技術學院以“專業成才,精神成人”的辦學理念,以“建設心目中理想的學校”為共同目標和價值取向,在對高職教育辦學理念的認知與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學業、產業、就業、創業“四業貫通”的特色建設目標,在提高高職學生就業質量方面進行了積極地探索與實踐。
(一)專業適應市場
高等教育要與國際接軌,專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專業教育要緊密結合市場發展需求,特別是地方經濟產業的發展需求。社會對專業人才的需求狀況是高職院校專業結構調整的重要依據,依據人才市場的需求變化對專業結構進行優化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提升的保證[3]。高職院校要根據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圍繞人才培養目標,深入開展研討式專業剖析,明確專業建設目標與方向,及時調整專業方向,使專業結構日趨合理,目標崗位更好對應職業崗位。在專業課程設置中,與市場需求接軌的同時,應全面、科學地制定教學內容。在教學的各個環節,不斷根據市場需求,加強專業能力、適應能力和求職能力的培養,縮小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之間的認知差距,提升高職學生就業層次與能力。
(二)提升職業成熟度
職業成熟度是個體對從事職業的認知程度,是個體職業決策時所需條件的知曉程度及選擇的現實性和一致性程度。高職學生職業成熟度的高低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學生的職業認知、職業選擇、職業發展、工作績效[4]。高職學生職業成熟度越高,職業認知和職業能力就越強,在應對復雜崗位的專業能力以及復雜環境變化的應變能力就越強,反之亦然。高職院校應從學生職業認知和職業能力兩個維度為邏輯起點,結合學校實際,深入分析與研究學生職業成熟度狀況和職業成熟度差異。特別是從心理學層面,提高學生職業決策自我效能感,對學生進行系統的職業指導、職業教育和職業干預,使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情感和態度、職業價值觀、職業忠誠度。研究學生職業成熟度之間的差異,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策略,幫助高職學生提高職業認知和職業能力水平,為畢業后提升就業能力與就業質量夯實基礎。
(三)“校企”深度融合
“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以職業為導向,利用學校內外不同的教育環境和資源,把課堂教學為主的學校教育和直接獲取實際經驗的校外工作有機結合的模式[5]。這種培養模式使學生提前適應企業的員工生活,有利于增強就業競爭力,提升學校教育對社會需求的適應能力。將企業項目納入課堂教學,讓學生在課堂上成為“一線設計師”,學生拿到實際項目后,分組開展調研、項目設計、項目開發,項目方案完成后由企業選用并投入生產。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已建成校內實訓基地12個,校外實訓實習基地104個,設立依托于各專業的工作室17個,開展社會服務項目300余項。學院積極探索校企合作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籌建面積近6000平米的“校企合作創新工場”,與紹興飛梭紡織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飛梭產品研發中心以及與紹興市嘉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校內建立了技術研發中心。校企深度合作進一步拓寬了學生的就業渠道,進一步提升就業質量。
(四)創建職業體驗與就業服務中心
著力提升學生頂崗實習質量和就業適應性,需要真實的職業環境和對口崗位訓練功能的場所,擁有突出職業崗位教學內容,能夠按照技術領域和崗位要求進行真實訓練,項目制教學和案例教學,教、學、做、導為一體的職業體驗實訓教學平臺[6]。從2007年開始,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先后投資在杭州濱江、寧波北侖、紹興柯橋創建了三個職業體驗與就業服務中心。職業體驗與就業服務中心已成為創新頂崗實習與就業服務新載體。職業體驗與就業服務中心是在生源相對集中、產業相對集群領先地區創建的集實訓、實習、就業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實踐教學平臺,由學校負責日常管理,所在地企業參與,教師全部來自企業,教學內容都是來自行業企業的實際項目和案例。紹興職業技術學院職業體驗與就業服務中心創辦以來,已有超過15000名學生在職體中心實訓和在周邊的相關企業頂崗實習。學生通過職業體驗與就業服務中心實訓,學生對企業的運作有了更深入了解,通過這些真實的職業環境和對口崗位訓練,提高了學生的崗位適應性和勝任度,提高了學生就業質量。
(五)完善就業與創業教育服務體系
不斷完善就業與創業教育服務體系,就業指導工作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對不同年級學生提供全程一體化的就業指導服務,結合職業生涯發展規劃與就業指導等課程,激發學生職業規劃自主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擇業觀和職業觀,提高學生就業與職業能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中國經濟增長新引擎,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符合時代的要求。自主創業不僅能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而且擴大社會就業面,提升社會財富增量。紹興職業技術學院高度重視創業工作,設立創業園和“創業基金”;大力實施“創業人才培養工程”;探索實踐并不斷完善創業課程、創業研究、創業論壇、創業孵化、創業和創業聯盟“五位一體”創業教育服務體系;成立“創業學院”,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逐步建立多層次、立體化的開放式、相互滲透的創新創業教育教學體系。多年來,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前后有100多家學生創辦的企業經學校創業孵化成功走向社會,創業與專業關聯度高,創業教育已成為專業教育的應用和延伸,創業項目成為專業實踐教學的重要內容,創業教育已從粗放型創業實踐教育向培養“專業+創業”結合復合型人才戰略轉變,實現學生“專業實踐”與“創新創業”的有機耦合。通過多層次、立體化就業與創業教育體系,為切實提升畢業生就業質量提供有效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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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于,我們所獲取的典型群體都大大超過10%,這種趨勢的繼續或改變不僅能影響我們作為單體的財富曲線,也會引導這個國家的財富走勢。
中國人仍舊崇尚節余,痛恨負債
69%的受訪者資產大于負債,70%的受訪者(凈資產>0)的負債率低于40%。67%的受訪者節余的資金在稅前收入的占比超過10%。17%的人群可以肯定是財務不健康的,他們表示自己的資產為負――除了那些還沒有弄清楚自己資產狀況的人們,其他的83%幾乎都擁有良好、甚至太好的財務狀況。按照中國的傳統。大部分人都小心翼翼的保持對債務的謹慎,在那些有債務(以房貸、車貸為主)的人群里,四成的人負債率低于10%,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咱們的資產過于安全了?
雖然現在“月光”橫行,但節余仍舊是我們理財的主流方式。恭喜這67%的人們,你們很明智,在第一桶大金子之前,節余是必經之路。
工資最可靠?
70%的受訪者的收入來自于穩定的工資薪酬,而且。沒有其他來源。分享一個極端的例子,財技不錯的kenneth在31歲的時候開始每天工作不到六個小時。在賺到了足夠的本金之后,穩健的股市操作能讓他每年享受到15%―20%的收益。而每年收益等同于北京CBD地區一位高級白領的年薪。靠穩定單一的工薪收入過活的人不妨參考一下,多元的收入會讓你的財務狀況更穩定。
我們不投資!有錯嗎?
這兩類典型的金融資產分配形態幾乎一樣多:全是投資與存款各半,分別占比為31%和34%。幾乎不投資的人兩倍于投資老手,前者比重為4.3%,后者為21%。
家庭的資金鏈會斷裂嗎?
29%的受訪者在財務上可能存在流動性問題。
37.9%的受訪者的流動資產只能支付三個月的生活。企業的現金流有時候關乎生死,對個人(家庭)而言。流動資產也同樣重要,流動資產是指隨時可以變現的資產,包括:現金、活期儲蓄、貨幣市場基金等流動性高的金融資產。流動資產與負債、支出的關系往往能反映出一個家庭的現金流狀態。
投資態度普遍謹慎
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表現謹慎,59.4%的人認為行情叵測,現金為王,而68.75%的受訪者表示目前只會少部分用于投資。
關于風險認識的兩個矛盾
47%的人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自信,但74%在遭遇虧損時情緒不佳,甚至睡不著覺。僅有6%的受訪者重視并認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
對于那些認為自己能承受風險的受訪者來說,主要理由來自于“穩定的收入”。關于風險。略微極端的受訪者只占少數,8%的人認為自己完全不能承受一點風險,而9%的受訪者覺得自己非常能承受風險,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人(占47%)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比較自信,但與實際的投資狀況存在矛盾,回顧關于投資狀況的調查,絕對多數人目前非常謹慎。
盡管我們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自信,但在另外一個問題中泄露了內心隱秘。74%的受訪者表示,遭遇虧損時或多或少影響心情。只有26%的人不會波動影響,其中大約一半的受訪者能積極總結教訓。
關于投資習慣
大多數受訪人并沒有考慮過清晰的“投資目標”,只是為了保值增值,而不是一個明確并可以量化的目標,持這一觀點的受訪者占比高達87%。
你是波段投資者還是趨勢投資者、抑或長期投資?這三種類型的占比不相上下,各占34%、31%、35%,對于多久算長期投資這一問題,受訪者的意見分歧不小,絕大多數(超過72%)認為2-5年就可以算作長期投資,但一般而言,長期投資能穿越周期跨越牛熊,2-5的積累未必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你的收益期望與能容忍的虧損不太匹配
在盈利和虧損面前,能保持理性僅占3%,而面對盈利和虧損,受訪者則出現了嚴重的“不平等”,希望盈利10%-40%的受訪者幾乎比能容忍虧掉10-40%的多出了一倍。
消費狀況調查結果展示
關于每月支出占收入的比重
我每月花費占收入的40%以下:(377%)
我每月花費占收入的40-60%:(17%)
我每月花費占收入的60%以上:(46%)
最大支出項目是購物
每月支出最大的項目是購物(占比58.3%),其次分別是吃飯25%、償還貸款8.4%、其他8.3%
個人家庭的恩格爾系數
每月食物花銷占總支出的0-40%:(78%)
每月食物花銷占總支出的40%-50%:(17%)
每月食物花銷占總支出的50%以上:(5%)
投資性收入與支出的比例
月投資性收入與月消費支出的比例超過1的占比27.4%,小于1的占比為68.5%,等于1的占比4.1%。
保費支出占比
保險費用支出占全年總收入的百分比低于10%的占比45.4%,超過15%的占比37.2%,在兩者其中的占比17.4%。
消費模式
消費隨心所欲與每月趨于一致的消費者比重不分伯仲,分別為47.9%與52.1%。
讓您幸福健康地實現財富自由
M請您談談對當前國內個人財富管理市場的看法。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中國的個人財富積累已蔚為可觀。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理財。但是,中國^在財富管理之路上才剛剛起步。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嘯對中國人的財富觀念也是一次深刻的洗禮。目前,中國的投資者已經逐漸預備了鮮明的投資意識和投資動機,但是不能忽視的是,很多人在投資理財方面存在著不少誤區,這一方面與當前中國人的整體經濟實力和理財市場的發展階段有關,另一方面也與中國人財商教育意識的淡漠分不開。
M這也是招商銀行為什么要法起此次調查的初衷嗎?
沒錯。此次調查報告的編撰正是招商銀行推進國民財商教育的一次新的嘗試,作為一家有責任感的銀行,我們不僅關注客戶的財富,更關注如何讓客戶幸福健康地實
現財富自由。帶著這一愿望催生出來的強烈使命感,招商銀行憑借豐富的理財經驗和客戶資源聯合貴刊發起此次調查,是希望通過對中國人的理財觀念和理財行為的研究,發現我們目前在財商方面潛伏的缺失和誤區,呼吁全社會關注“財富亞健康”這一普遍存在的現象,并為下一步參與構建國人的健康理財生活找準方向。
M 那么請問接下來。招商銀行將在促進中國人的財富健康方面做出哪些行動?
我們繼成功舉辦前兩屆“理財教育公益行”之后,計劃于今年啟動“2009年招商銀行第3屆理財教育公益行”大型活動,配合豐富多彩的系列相關活動,開啟一次傳播財富健康理念的綠色之旅。在今后的歲月里,招商銀行也將堅持不懈地以豐富多彩、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有計劃、有步驟、有層次地向不同投資基礎的投資者普及投資理念,提升投資水平,為協調社會的發展幾步,使廣大投資者都有能力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力盡我們的責任。
相信大家在看到慢慢一頁的各類人群理財行為之后,會深吸一口氣,原來理財健康也這么多指標。那么,到底什么是理財亞健康?哪些人處于這種第三狀態?他們的行為通常是什么財富亞健康。
本刊將其定義為“介于財富安全與危機之間的一種理財管理水平低下的狀態”。具體來說,就是指人們的財富雖然沒有出現危機。到達入不敷出或資不抵債狀態,但理財手段和方法中已經有危害因子或危險因素的存在。這些危害因子或危險因素,就像是埋伏在財富中的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因為外界的導火索(如金融危機等)而點燃爆炸;或像潛伏在財富中的毒瘤,緩慢地侵害著人們的財富價值,如不及時清除,就可能導致個人財富危機。
“負債壓得我喘不過氣來”
雖然70%的人負債比率低于40%是值得欣慰的,但我們仍不能忽略那30%的人群――接近三分之一的人絕對不是少數一高負債比率無疑會讓他們的生活質量嚴重下降。沒錯,該族群就是眼下辛勞的“房奴”“車奴”們。如前文所說。負債比率=總負債,總資產,我們也可以用每個月的償債比率來衡量:償債比率=每月債務總額/每月凈收入總額。這兩個指標都不應該超過40%。一個家庭能夠負擔多少債務應當根據家庭的收入情況來決定。如果為了讓自己的房子、車子一步到位,超過家庭實際支付能力去盲目貸款,則會嚴重影響家庭生活質量。更悲慘的情況是,遭遇金融危機有可能使收入減少而影響還債,被加收罰息直至被銀行凍結或收回抵押房產。負債的亞健康狀態可以說是比較嚴重的一種,切身體會的人感慨著:“生活水平不能再低了,出門不敢打車了,吃飯不敢請客掏錢了。連看電影都改在家了。”
沒有足夠的錢可以理
很多人說,我其實很有理財觀念的,只是沒有錢可以理。其實現是一種亞健康狀態,沒錢可理,那等到退休了花什么?只靠社保養老金肯定會讓你的生活質量急轉直下。33%的人節余比例低于10%,我們可稱之為“月光族”,而消費比例高于60%的人有46%之多,主要人群為年輕人(20-30歲)。很多年輕人在調查中表示其收入=支出,完全沒有節余,一旦發生財務危機則很難應付。而消費的絕大部分是購物,大部分人的食物開銷低于40%,我們的開支還是有很大一部分節省空間的。從攢錢理財的角度來說,當然節余比率越大越好,消費比率越小越好,不過現代人不提倡“月光”,也不能只攢錢不消費,要保證生活質量與情趣,將消費比率控制在40%至60%,節余比例達到20%-40%攢錢和享受生活兼顧。這才是真正的健康快樂理財。
“沒缸工資沒法活”
又是70%的人群,但是這次的數字是存在亞健康某癥狀的:收入單一靠工資,財務自由度低下。此種亞健康狀態是隱性的,工作穩定時不會有所影響,但是一旦發生特殊狀況,收入中斷,其個人和家庭都很可能會因為沒有資金來源陷入癱瘓狀態。財務自由度是家庭理財中一項很重要的指標,財務自由度=投資性收入(非工資收入),日常消費支出,最好大于等于1。若一個人靠購買基金和炒股的收益加上存款利息完全可以應付日常支出,工資可以基本不動,即使辭職或失業也不會對生活帶來太大影響;反之,生活狀態將受到工作很大的影響。
“我不知道怎么投資”
這可以說是投資中最大的潛在問題。人們的投資比例不是過低就是過高。受訪者中該比例處于臺適值域的僅占34%,甚至有43%的人群該比例不足10%。而大多數人(87%)只是簡單地抱著“賺錢”的想法投資,并沒有清晰的理財目標。凈投資資產與凈資產比越高,說明家庭的投資越大,可能得到回報率越高。
“沒有工資也不怕”與“沒有工資活不久”
假如你有10000元活期存款,每月支出為2000元,那你的流動性比率為5,也就是說一旦遇到沒有收入來源的情況,則完全可以至少應付5個月的日常開支。流動性比率=流動性資產/每月支出,流動性資產可以是現金、活期存款、貨幣基金等,能迅速變現而不會帶來損失的資產。家庭該留多少流動資金?流動性比率在3-6中間比較合適。我們看到,流動性比率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態勢:流動性比率過高,大于6的約占38%,或者流動性比率過低,不足3的有37.9%的人群。流動比率過高,影響家庭理財收益的增長速度,這種現象在高收入群體中較為普遍,很多人有了高收入但因為太忙卻不去管,尤其是單位福利好的,支出占收入的比例少之又少。流動性過低,容易引發財務問題。
“保障與我無關”
數據顯示,家庭保障不健康的占45.4%,其保費支出比例低于10%。家庭保障不足是家庭理財常見誤區之一。保險也是在發生意外情況后維持家人生活水平的保證。超過15%的保費支出的人群也不少,超過30%,這部分^保障過于充裕。基本為高收入人群。可能由于風險防范意識強及出于提高退休后生活水平、做好遺產規劃等的考慮。由于對于理財的認識不足,和中國國內個人財富管理行業的不成熟,使得部分理財規劃沒有了其針對性和服務性,再加上很多人由于不完全的信息而感覺理財效果不如預期,從而產生了抵觸情緒。
亞健康癥候群眾生相
月入5萬元的“窮”人
月收入5萬的王女士,是留美醫學博士,現任企業高管;愛人趙先生月薪2萬。家庭生活無憂無慮,她從來不用擔憂孩子教育、自己的養老等問題。那么,她的家庭財務狀況就真的很健康嗎?當然不是!王女士的家庭財務存在嚴重的“亞健康”癥狀。
病情描述:
王女士每月為家里支出的費用高達一萬元以上,這些費用占她收入的30%以上,其中除了日常開銷外,服裝費用占了很大的比例。其實,王女士有著女性典型“血拼”一族的所有特征。由于高薪厚職,有三四張不同銀行的VIP信用卡,她學會了美國人的習慣,先花“未來錢”,每月都幾乎花光她自己的工資,完全沒有節儉消費的觀念。
招商銀行理財師診斷書:
現在的問題在于王女士沒有積蓄的習慣,也就沒有可以用來達
成財務自由的資產。而她沒有積蓄關鍵在于她沒有一個正確的理財觀念。在行動中,王女士要循序漸進的開展理財規劃。如果還是按照自己的消費觀來生活,家庭的財務問題會更加嚴重。在財務上,可以參考以下建議:
a合理使用信用卡
b儲蓄收入的30%
有了房子卻沒有生活
韓飛一家是比較典型的房奴,夫妻兩人月收入8300元左右,每月要負擔兩套房產的貸款共4600元。為了不至于“月光”,兩人婚后不斷嘗試壓縮生活類開銷,每月的基本生活開銷從3000元下降到了現在的1500元左右。但是,僅靠壓縮開支并不能消除家庭財務隱患,拮據的生活讓夫妻倆不敢要孩子,也不敢失業,雖然有了房子,但是卻一點也沒有安心的感覺。每天只能忙碌的工作,無法享受生活。
病情描述:
韓飛之所以有窮忙的感覺,主要是因為家庭負債壓力較大,同時家庭的抗風險能力較差。
目前韓飛一家的流動性資產有近10.4萬元(3萬現金和活期、2.4萬股票、5萬基金),這些錢是可以隨時變現,但是遇到家庭的財務危機還是不夠。他們負擔房貸支出比例是55%(可負擔房貸支出比例=每月還貸款/每月家庭收入總額×100%),一般理性合適的可負擔房賃支出比例是30%左右,最多不超過35%。居于這兩個方面的顧慮,一旦韓飛和他的愛人出現工作上的變動及健康方面的問題,或者其他一些需要資金的情況,家庭的經濟狀況就會非常拮據了。也就是說,韓飛和他的愛人在很長時間內,不能隨意的變動工作,而且要保證現有的收入水平不變化;不能得一些重大疾病,不能在投資上有任何決策失誤。否則就會面臨諸如房貸償還、衣食起居方面的困難。
招商銀行理財師診斷書:
建議減少家庭固定資產比例,提高流動資產的比例,從而達到緩解現金資金緊張帶來的諸多問題。另外提供適合韓飛的投資理財產品,并且把資金合理的分配到各個不同功能的理財產品上。
a房產有效性最大化:
方案1:將小房子出售
方案2:可把小房子出租
b對于每月的凈收入結余部分,拿出一部分,比如1000塊作基金定投,剩余900塊買貨幣市場基金或短期純債基金。這樣的分配比例同時滿足資金流動性和收益性的雙重需求。
年輕人,錢酲酲!
徐鋒和太太結婚不久,兩人月入1萬有余,下面是他們的家庭資產狀況表:
病情描述:
徐鋒家資產狀況尚可,資產負債率為39.5%,主要是由于新房按揭貸款所致,舊房貸款已還清。凈資產流動比率53.26%和儲蓄率53.26%都過
高,其中主要是53.26%儲蓄率過高,大量資金閑置。生息資產只有銀行存款而已,資金的利用率太低,從徐先生目前年齡看來,這樣的比率意味著家庭在投資方面有很大的規劃空間,目前資產的盈利能力不足。
招商銀行理財師診斷書:
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應該采用不用風險的投資規劃方案。人在家庭的不同財務生命周期,具體以退休前和退休后來作分界線。徐鋒的主要問題在于投資過于保守,大量資金閑置,由于徐氏夫婦都較年輕,按照一般投資規則,可有大于70%的資金投入在有較高風險的資產中,以此獲得未來的較高收益,提高財務自由度和資金利用率。
別被幸運光環晃了眼
還記得《錢經》曾經報道過的一對幸運夫妻嗎?他們2005年開始投入股市,收獲頗豐,兩人甚至把房子賣了來炒股,居然在2007年10月股市從最高點回調的時候撤出資本市場,獲得了近100%的收益。充滿信心的夫妻倆在2008年后又拿出55萬殺回股市,結果之前在股市打拼中贏利的一半已被深度套牢,目前市值尚不足20萬。事實上,之前一直籠罩在幸運光環下的這對夫妻正是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家庭財務和資產配置方式隱藏著不容忽視的“亞健康”風險。
病情描述:
好高族的一大典型特征是把理財全部等同于投資。他們追求高回報,卻也擔負著高風險。本世紀初不少中國人傾其畢生的儲蓄,投資于股票市場,而后深陷深淵,財產貶值無法回收,隨后的生活質量大打折扣。之所以會這樣做,很大原因是他們將個人理財片面理解為“理財就是生財,讓財富增值,賺錢是第一位的”,從而滋生急功近利的心理。我們可以看到,持有此種思想的人群在中國占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會出現像上述買房炒股的情況,這是“亞健康”中幾種癥狀中最危險的一種。
招商銀行理財師診斷書:
結合夫婦二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以及預期收益率,理財師認為最適合沈巍家庭的投資策略是50%的固定收益和50%的成長性投資。而目前沈巍夫婦要注重提高投資比重,具體來說,可以將家庭總收入的50%也就是35萬用于投資,考慮到之前在股市和基金中尚有20萬市值,因此可用于投資的資產實際約為55萬,其中的25萬可用來購買固定收益型的債券或者債券型基金用于資本的穩定增值,而其余的10萬元可考慮買人黃金,這樣的一種資產配置很好地平衡了單一投資品種的風險,同時也具備了資本增值的潛力。只要沈巍夫婦在堅持長期持有的基礎上遵循投資相關規律,相信可以達到滿意的效果!最后一點不得不強調的是。投資固然重要,但不是生活的全部。
醫生,找人看看財務病吧!
誰會想到。平時給病人帶來健康和生命希望的醫生。在自己家庭的財務規劃中其實存在很多亞健康癥狀?其實。隨著就業環境變化、醫療糾紛增多以及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問題,一直被認為是高收入、高社會聲望的醫生其實普遍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張醫生作為一家北京三甲醫院的外科主任醫師,他在努力工作、治病救人的同時。由于大環境的不確定,心中總是對未來存著一種恐懼感。但是。對風險特別敏感的張醫生除了買了很多保險外,卻從不涉足其它的投資理財工具。他不相信通過找理財師能解決自己的憂慮。
病情描述;
在訪談的過程里,我們發現張醫生一家非常具有“憂患意識”。雖然自己收入不低,妻子又是公務員,有穩定的收入,但是他們還是擔心未來退休后的生活。這種恐懼投射到財務上就表現為一種強烈的不安全感,但是當問到“您覺得自己需要多少錢才會安心”這個問題時,張醫生似乎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由于職業的原因,張醫生見慣了生離死別的場面,對于生老病死的人生風險自然特別有感觸,所以夫妻兩人都在保險上花了不少錢。但是這些保單多為壽險和投資型保單,而且居然沒有一份重大疾病險。1年近4萬元的保費,超過了家庭年收入的10%,承受高昂保費的同時,家庭保障卻沒有實現全覆蓋。由于強烈的風險厭惡傾向,夫妻倆僅靠保險積累養老金,除此以外,很少嘗試其它的投資理財工具,使得資金效率大大降低。
招商銀行理財師診斷書:
由于對理財的認識不足,以及中國個人財富管理行業的不成熟,使得不少人像張先生一樣,對專業理財顧問的評價還持有保留態度,從而排斥專業理財師。其實他本身有非常強烈的理財訴求,但是得不到專業的引導。
其實缺乏明確的理財目標是張醫生沒有安全感的一個重要原因,需要通過專業的理財規劃讓他有一個清晰的方向,擺脫以前那種模糊的、莫可名狀的財務焦慮。同時讓他明白,只要調整資金分配,實現財務自由也是很有可能的。
財富亞健康簡單自測
如果以下的題目你得到了若干枚“對”。你就需要考慮一下如何擺脫亞健康的狀態了。
我沒有理財概念,更別提理財規劃了。
我每月大部分錢都用來還貸了。
我每月賺多少花多少,從來不存錢。
我每月的收入基本上只有工資。
我一旦失去工作就準以糊口,生活質量將大幅下降。
我的閑錢很多,不工作也無所謂。
我基本上只存錢,不投資。
我只投資一種金融產品。
無獨有偶。1977年德國學者荷恩慈(Heibz)從皮特斯(Peters)的研究資料中發現:在67個再審程序中的精神鑒定案件中,有錯誤診斷結果的,第一次有48%,第二次有4%;有發現錯誤結果的,第一次有60%,第二次有24%;在第一次鑒定中發現,有一半以上的鑒定中,鑒定人對被鑒定人存在偏見,因而傾向于歸咎不利的判斷。⑥中外精神病鑒定存在的這些帶有共性的問題,“使我們聯想到:如果精神病學是人們需要的一門科學,而它又是一門多么靠不住的科學呀?”⑦同時,還觸發了人們對精神病鑒定如何才能回歸科學以及建構何種司法鑒定制度才能使其為司法活動提供可靠證據等法律問題的重新思考。因為這些問題不僅關系著精神病醫學等實體性問題的科學性,而且還涉及精神病鑒定的啟動、重新鑒定以及鑒定意見采納等一系列影響程序公正的問題,其復雜性遠非其他鑒定類別所能比擬。目前,在我國《精神衛生法》、《精神疾病鑒定實施辦法》制訂之際,尤其是2012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刪除了“省級人民政府指定醫院”進行精神病鑒定的專門規定和增加了“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作為特別程序的實施,研究精神病鑒定問題,對有關法律及規范性文件的制訂以及刑事訴訟法的有效實施無疑具有積極的意義。
本文從司法實踐中存在精神病鑒定爭議較大的20個案例出發,尋找精神病鑒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旨在為正在進行的司法鑒定制度改革、修改后《刑事訴訟法》的執行、精神衛生立法以及其他精神病鑒定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參考性建議,希冀通過精神病鑒定制度的完善以提升精神病鑒定的可靠性與可信性,進而使精神病鑒定能夠為訴訟活動提供堅實的證據。
二、刑事案件涉及精神病鑒定的實踐考察與分析
我國《刑法》之所以將訴訟中有關精神病問題的判斷規定為“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其原因不僅在于精神病鑒定應當由具有資質的精神醫學專家來診斷以及通過精神醫學的先行判斷來解決精神病對辨認或者控制能力存在何種影響,還在于借助司法鑒定制度的橋梁來解決刑事責任能力的有無或者大小這一帶有技術性的法律問題。由于我國精神病鑒定制度未能與訴訟制度、證據制度進行有機銜接,致使這一解決法律問題的制度本身頗具爭議,其司法實踐中中正面效應有限,容易在當事人(控辯雙方)乃至司法與民意之間引發分歧,以至于這一解決精神病問題的專門制度成為輿論追問與專家聲討的焦點。本文從眾多存在分歧的焦點案件中選擇了涉及精神病鑒定的20個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對其涉及鑒定的具象問題進行梳理與分析,從中窺視出隱藏于背后的帶有規律性的共性問題。
(一)刑事案件涉及精神病鑒定的基本現狀分析
精神病鑒定在刑事訴訟中的爭議主要集中在鑒定啟動、重新鑒定以及不同鑒定意見上。本文基于精神病鑒定對訴訟的影響與制約關系以及研究的需要,對實踐中的鑒定案件未按照上述問題的順序予以安排。從表1精神病鑒定的現狀中發現以下問題:
(1)職權機關對精神病鑒定主要基于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明顯“異常”或者其作案動機存在難以解釋的“疑惑”等情形而啟動。前者占全部案件的60%;后者占40%。精神病鑒定一旦在偵查階段啟動,在后繼的、審判程序中均會引發鑒定意見不利方申請或者職權機關決定重新鑒定。也就是說,精神病鑒定一旦啟動,無論是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人要求的鑒定還是職權機關依職權指派的鑒定,均會引起鑒定爭議,并致使后續鑒定多為3次以上。在多次鑒定中,職權機關依職權進行的占60%。這一現象反映出職權機關較為重視精神病鑒定問題,也折射出借助多次鑒定來尋求確定性結論,以此來驗證自己決定鑒定的理由以及擺脫當事人對鑒定意見異議的不斷糾纏。這種多次的重新鑒定沒有任何法律理由的約束,也沒有任何法律條件的限制,鑒定的啟動因無法定規范遵循,在實踐中表現出較強的任意性。從中還可以發現,職權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對懷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存在精神病而作出鑒定的,其精神病的鑒定意見與其啟動鑒定前的懷疑具有一致性,精神病鑒定成為驗證辦案機關推測或解決辦案人疑惑的重要手段。
(2)從多次鑒定的結果來看,前后不一致的鑒定結果占100%。第一次鑒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的”占全部案件的80%;而“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僅有張林發公司殺人案一件,占全部案件的20%。第二次鑒定結果與第一次鑒定結果不同的占50%;第三次鑒定結果不同于第二次鑒定結果的占80%。這種比例關系似乎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某省檢察機關統計的數據對此有一定的印證性。其統計表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的13件精神病人犯罪案件中,有6起案件作了2次以上精神病司法鑒定,占案件總數的46•2%。其中,有5起案件鑒定結果不一致,占重復鑒定案件數的83•3%。如果當事人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能還要進行2次、3次鑒定,產生的鑒定結論多包含了3種結果。⑧在3次以上的鑒定中,存在有無精神病鑒定結果分歧的占40%;鑒定結果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限制(部分)刑事責任能力、無刑事責任能力之間的比例分別為20%、50%、30%。一般來說,當被鑒定人兩次鑒定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后,第三次鑒定則會給出一個“折衷的建議,減輕被告的責任”。⑨這種多次鑒定產生的不同鑒定結果主要集中在刑事責任能力的確認上,很少涉及有無精神病的認識與判斷問題。
(3)在評定無刑事責任能力還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案件上,如果被鑒定人存在精神病,其受害人是其親屬或者熟人的,鑒定結果為無刑事責任能力;如果受害人是其親屬或者熟人以外的人,則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如在2006年廣東省黃文義“12•28佛山滅門案”中,盡管黃文義的臨床表現不符合任何特定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仍被認定為“待分類的精神病的臨床特征”,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在精神病不影響辨認能力的情形下,對控制能力評定多基于非精神病因素來考慮。在多次鑒定中,精神分裂癥易于產生不同的鑒定結果,其中被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的占80%;被評定為限制(部分)刑事責任能力的占20%。
(4)在鑒定結果存在不同刑事責任能力評定的情況下,法院一般選擇折衷的鑒定意見,即選擇“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作為定案的根據。這種選擇結果占全部案件的60%。表2精神病鑒定所呈現的基本情況為:(1)當事人申請鑒定存在足夠證據的,尤其是一些有影響的重大案件,職權機關一般會接受鑒定申請并決定進行鑒定。盡管《刑事訴訟法》沒有賦予當事人鑒定的申請權,在實踐中并未因此受到限制。當事人單方申請鑒定的,初次鑒定結果一旦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時,當事人均會再次申請重新鑒定,職權機關一般不會啟動重新鑒定,并以申請重新鑒定的理由不充分或者證據不足駁回重新鑒定的申請,上級法院發回重審要求重新鑒定的除外。在“上海楊佳襲警案”中,辯方在審前程序申請初次鑒定的結果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辯方在審判程序中提出楊佳曾在山西受過毆打導致輕微腦震蕩的顱外傷,而醫學證明顱外傷有可能導致精神出問題,法院仍以理由不足以及“未見異常”為由駁回重新鑒定的申請。(2)鑒定機構以“無精神病”或者“精神正常”作為評定“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依據的,占緩刑是社區刑罰的基本形式,對于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節約司法資源、推進行刑人道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近些年來,緩刑適用率不斷上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但是,緩刑適用也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緩刑適用標準的不明確,導致社會上不少人對法院產生了懷疑,質疑其緩刑判決的公正性。《刑法修正案》(八)出臺之前,緩刑適用標準是“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這個標準過于籠統和模糊;《刑法修正案》(八)將原有標準進一步明確,將“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作為緩刑適用的標準。立法者的意圖當然是盡量避免模糊的法律語言,但這個標準仍然不夠明確,值得進一步研究。
一、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2008-2010年緩刑適用的司法統計
(一)研究目的
我們之所以選擇“緩刑適用標準的完善”作為研究的主題,其要旨在于如下原因:
1、立法語言的模糊性與司法裁量的具體性之間的矛盾。我們經常指責立法語言過于模糊,譬如說“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在實踐中無法操作。但坦率地說,立法語言無論多么具體,永遠都帶有模糊性;更進一步說,語言本身就具有模糊性,有限的語言對應無窮的具體事實,決定了語言的模糊性不可避免。因此,與其指責立法語言的模糊性,不如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總結,結合具體案件事實,對模糊的立法語言進行合理解釋,以期獲得較為具體的適用細則。
2、司法適用標準的不統一與公正原則之間的矛盾。我們盡管期望通過解釋來獲得相對確定的規則,但由于全國性司法統計工作的落后以及量刑不公開的現實,導致各地適用緩刑的標準不統一,甚至在同一個法院,同樣的量刑情節在不同法官主導的案件中所具有的價值也不相同。例如,未成年人是司法實踐中適用緩刑的主要情節,但有的法官將未成年人作為單一情節,有的法官卻要求將未成年人與所犯罪名結合起來判斷。此處并非指責法官的職業素養,而是指同樣的量刑情節在不同的案件中不能獲得同樣的結果,需要詳細闡釋,避免社會大眾對司法公正的不當懷疑。因此,本文旨在通過對司法統計數據的實地調研,總結司法實踐中的緩刑適用標準,并對此展開詳細討論,以獲得比較客觀的研究結論。
(二)司法統計數據的來源
由于目前尚未建立統一的司法統計工作機制,因此筆者所得的統計數據,主要來源于對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2008-2010年的司法檔案進行的統計結果,同時,輔之以部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2009年二審案件的司法統計數據進行補充說明。在此,對司法統計數據的來源進行如下簡要說明:
1、研究的樣本。在筆者2010年的調研文章《論沒收財產刑的改革與完善》中,部分專家就提出研究的樣本不具有典型性,因而得出的結論未必妥適。本次調研,主要以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的司法檔案作為統計樣本,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上述問題。但基于(1)司法統計工作的難度與所耗費的時間與精力;以及(2)涪城區人民法院司法檔案的典型性,筆者仍然選擇了以點帶面的司法統計數據來源。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作為綿陽市老城區法院,法官的個人素養以及對刑事政策的敏感程度,決定了其緩刑適用標準的妥適程度至少達到中國法院的平均水準。因此,這樣本文的選擇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與典型性。
2、筆者同時選擇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2009年兩年二審案件司法統計數據作為補充來源。這主要是基于如以下三點原因:(1)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年的刑事司法檔案歸檔工作尚未徹底完成,因此只能以對應的兩年司法檔案作為統計來源。(2)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中級法院,負有指導全市基層法院刑事案件辦理的職責,其對于緩刑適用標準的描述對整個綿陽市刑事案件都具有指導性價值。(3)由于適用緩刑的條件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未選擇綿陽中院相應的一審案件司法檔案作為統計來源。
(三)緩刑適用標準的現狀及其分析
1、2008-2010年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緩刑適用標準的分析
(1)2008-2010年緩刑適用的概況分析
上表數據說明:涪城區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其承擔的一審案件是應當被判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近三年的緩刑適用比例較為穩定,大致在40%———45%之間,考慮到其承擔案件的刑事責任范圍,這個比例還是比較高的。這說明,涪城區人民法院的法官深刻認識到了非監禁刑罰的重要性,在輕罪案件中大膽適用緩刑,符合當前的刑事政策主流,也符合學術界的期望。與其他地方比起來,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的緩刑適用率也是非常高的。例如,據重慶法院網記載,重慶綦江法院2005年適用緩刑的案件比例為25.9%,適用緩刑的罪犯比例為21.9%,而且這一數據在重慶為全市法院最低[1]。再如,山東聊城兩級人民法院近幾年來的緩刑適用率逐漸上升,見下表[2]:
(2)2008-2010年緩刑犯是否共犯的分析
上表數據說明:在適用緩刑的案件中,三分之二不是共犯。這表明,涪城區人民法院在適用緩刑的過程中,能夠獨立而比較果斷的適用緩刑。相對來說,共犯中從犯的社會危害性、人身危險性都相對較小,適用緩刑能夠比較明確地判斷“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而單獨犯罪的罪犯,其人身危險性的判斷相對來說更難。
(3)2008-2010年適用緩刑的罪名分析
上表數據說明:涪城區人民法院適用緩刑最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同時,涪城區人民法院在暴力犯罪適用緩刑方面也表現出比較大膽適用緩刑的傾向。
(4)2008-2010年適用緩刑的主要情節分析
本表數據是本文調研的重點,筆者選擇了常見的8個量刑情節對緩刑適用情節進行研究,發現:(1)涪城區人民法院對賠償與退贓非常重視,將其作為適用緩刑的重要情節;(2)涪城區人民法院將“認罪態度好”單獨作為一種緩刑適用情節,并且在緩刑適用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未成年人是最常見的緩刑適用情節;(4)“情節較輕”作為一種綜合評價情節,在緩刑適用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需要說明的是,上述8個量刑情節在判決書中存在部分交叉。
2、2008-2009年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緩刑適用標準的分析
(1)2008-2009年緩刑適用的概況分析
上表數據說明: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案件緩刑適用率穩定在25%左右,遠低于涪城區人民法院的適用率。這主要有兩個原因:(1)一審已經判處緩刑的案件,如果是單獨犯罪的,則一般不會上訴;(2)相對來說,案件進入二審程序,說明被告人對原審案件判決不服,案情相對復雜,因而適用緩刑的可能性相對更低。
(2)2008-2009年緩刑犯是否共犯的分析
(3)2008-2010年適用緩刑的罪名分析
上表數據說明: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適用緩刑最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同時,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暴力犯罪適用緩刑方面表現突出。這說明一審法院對暴力犯罪適用緩刑相對穩重,而中級人民法院在暴力犯罪適用緩刑方面持有更加開放的思想。
(4)2008-2010年適用緩刑的主要情節分析
上表數據說明: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積極繳納罰金”比較重視,將其作為適用緩刑的重要情節,這與涪城區人民法院存在重大差異;同時,還說明兩級法院對“積極賠償”、“退贓”都非常重視,是適用緩刑的最重要情節之一。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情節多存在交叉,但也有單獨表述“情節較輕”、“認罪態度好”、“未成年人”、“積極繳納罰金”等表述。
二、緩刑適用標準存在的問題
(一)關于緩刑適用的罪名
從綿陽兩級法院的司法統計數據來看,適用緩刑的主要罪名集中在交通肇事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四個罪名上。在這當中,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屬于明顯的暴力犯罪,但法院尤其是中級人民法院在適用緩刑的過程中表現突出,并不因為是暴力犯罪而放棄緩刑適用;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但交通肇事罪多致人死亡,對于致人死亡的案件適用緩刑是否需要慎重考慮,也是值得研究的問題。交通肇事罪的高緩刑適用率并非綿陽的個案,在國內其他省市也存在類似現象。《檢察日報》報道:“某法院2007年審結交通肇事案件49件,有43起案件的被告人被判處緩刑;2008年審結91件,判處緩刑81件;2009年上半年審結41件,判處緩刑的占40件,適用緩刑的比率分別為88%、89%、98%。其中還不包括單處罰金、免予刑事處分和判處管制的案件。”[3]再如中國法院網上刊登的文章介紹揚中法院的交通肇事罪的緩刑率更為驚人:2004年為80.23%、2005年82.77%、2006年為86.16%、2007年為81.09%、2008年1到9月為89.56%[4]。2006年,山東高院的統計數據表示,交通肇事罪的緩刑率為81.5%[5]。筆者不能惡意地揣測交通肇事罪緩刑率高的原因,但從犯罪現象學的角度觀察,交通肇事罪直接就是奪取人的生命,這種犯罪的高緩刑率引起的負面效應值得警惕。但是,能否走到問題的另一反面,要不要采取直接規定某些罪名不適用緩刑、或者限制某些罪名適用緩刑的立法規定呢?筆者認為,矯枉不能過正。直接規定某些犯罪不適用緩刑或者限制某些犯罪適用緩刑,都是不妥當的。但是,針對司法實踐中的一些不正確做法,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應當解釋性意見,對適用緩刑的犯罪情節做出限制性規定。2009年8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見》[6]。《意見》規定6種情形一律不適用緩刑: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有出于追逐取樂、競技、尋求刺激等動機,在道路上超速行駛50%以上的;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后逃逸的;斑馬線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的“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同時《意見》還規定5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酒后、吸食后駕駛機動車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無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機動車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曾因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過吊銷駕駛證、拘留行政處罰的;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明知是無牌證或已報廢的機動車、安全設施、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機動車而駕駛,或者嚴重超載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筆者贊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姿態與做法,盡管不完全贊同其中的某些規定。筆者認為,目前緩刑在適用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政策上的偏差,是正確方向上走的彎路,只要采取適當的策略,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筆者認為,解決目前職務犯罪、交通肇事罪適用緩刑過高的問題,主要應當采用指導性意見的方式來界定“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歸根結底,還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法律規定過于寬泛所致。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借鑒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做法,總結實踐中的經驗、找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然后指導性意見,對如何理解“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進行準確的界定。
(二)關于緩刑的適用情節
在1997年刑法中,適用緩刑最基本的標準就是“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刑法修正案》(八)對適用緩刑提供了更加細致的標準,即:“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見,《刑法修正案》(八)對原有的緩刑適用標準進行了重大修正,即“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不再是緩刑適用的唯一標準,而僅僅是適用緩刑的標準之一。
從綿陽兩級法院的司法統計數據來看,緩刑適用的具體情節比較多,包括未成年人、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主動退贓、認罪態度好、積極繳納罰金等,具體說來,也存在一些問題:
1、不宜將“積極繳納罰金”單獨作為緩刑適用情節
“積極繳納罰金”并非必定是人身危險性小、認罪態度好的表現,而可能是罪犯機會主義的選擇。同時,該情節可能導致輿論“向國家支付金錢以獲取緩刑”的批評。
2、不宜將“未成年人”單獨作為緩刑適用情節
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減免情節,但并非法定的緩刑適用情節。未成年人犯罪,不一定人身危險性就小。對未成年人適用緩刑,應當結合其他情節綜合評價,看是否符合“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3、關于“積極賠償”與“退贓”
兩級法院都比較重視“積極賠償”,將其作為最重要的緩刑適用情節,這可能是受到刑事和解的影響,如果說將“積極賠償”作為緩刑適用情節還有其合理性,那么將“退贓”作為緩刑適用情節,顯然就存在疑問。
三、緩刑適用標準的改革與完善
客觀地說,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在定罪的描述方面基本符合法律規范,但在量刑尤其是適用緩刑的表述上還存在重大不足,這與法院以往重定罪、輕量刑的工作思路可能也存在一定關聯。最突出的問題在于:緩刑適用標準是綜合評價,但兩級法院的司法檔案表明,不少刑事判決書的表述比較簡單,往往以“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犯罪的時候尚未成年”等單一表述。或許法官內心有對人身危險性的綜合判斷,但表現為刑事判決理由的時候就顯得不夠充分。在筆者看來,在如下方面值得進一步完善:(一)綜合理解緩刑適用標準《刑法修正案》(八)對適用緩刑提供了更加細致的標準,即:“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對此,應當有如下理解:
1、適用緩刑最核心的標準應當是“不具有再犯危險”,即不存在人身危險性
犯罪是犯罪人在特定的時間、空間條件下實施的與刑事法律規范相悖的行為。因此,影響犯罪的因素主要包括:犯罪人的個體的因素,犯罪時特定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特定的刑事法律規范的制定與實施等因素。因此,判斷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不僅僅限于判斷犯罪人自身的情況,還需要判斷犯罪人所處環境的狀況。這可能導致某些人道主義者的批評,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如果包括了對犯罪人自身因素的判斷,則必然蘊含對犯罪人量刑依據引入了非犯罪人自身因素,這是否讓犯罪人承擔了超越刑事責任以外的社會責任?必須明確,人身危險性的判斷是一個事實問題,而不是價值問題。筆者指出,適用緩刑的標準有兩條: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其中,社會危害性既是事實性判斷也是價值性判斷———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等程度的社會危害性,這是犯罪行為本身的屬性,但是這又與特定社會環境下人們的價值觀念相當;而人身危險性判斷則純粹是一個事實性判斷,它僅僅涉及對犯罪人是否具有再犯可能性的判斷。同時,必須明確,再犯可能性僅僅是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的判斷是以犯罪人以往的人身經歷以及對犯罪人未來生活狀態的判斷為依據的,既然是對未來的判斷,就必然是一種或然性判斷。
2、適用緩刑的第二個標準是“情節較輕”,即社會危害性小
社會危害性是犯罪行為的基本屬性,衡量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就是考察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因此,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應當是定罪量刑的主要基準。緩刑適用的標準,自然就應當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但是,什么是社會危害性呢?如何衡量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呢?作為緩刑適用標準的社會危害性又應當以什么標準來衡量呢?這就是筆者準備探討的重要問題。所謂社會危害性,就是指犯罪行為對社會的侵犯性。但是,并非所有對社會的侵犯性都是社會危害性[7],社會危害性是對社會中受保護的那部分法益的侵犯性[8]。什么是法益?法益就是法律所保護的國民的生活利益,單純的對社會倫理秩序的違反不應當成為法益侵犯性的內容。因此,死刑的適用標準之一,就是不能單純地看犯罪行為對社會倫理秩序的違反或侵犯,而是只應當考慮對法益的侵犯性。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法益侵犯性與社會倫理秩序的違反又是緊密聯系的,所以一般而言,犯罪行為具有法益侵犯性就具有社會倫理秩序的違反性;但是,法益侵犯性與社會倫理秩序的圍犯性也經常發生沖突———社會倫理秩序在現代社會具有多元性,因此法益侵犯性與社會倫理秩序的違反性也可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法益侵犯性與社會倫理秩序相沖突的時候,如果犯罪行為具有法益侵犯的嚴重性,但是在社會倫理秩序方面卻獲得了合理的同情,這卻可以成為適用緩刑的理由。原因則在于對社會危害性實體內容的探討。第二,社會危害性的實體內容是什么?我們只有弄清楚社會危害性的實體內容與內部結構,才能夠準確判斷社會危害性的程度大小,才可以明白緩刑的具體適用標準。筆者認為,社會危害性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犯罪行為對被害人的侵犯。被害人是犯罪行為的直接受害人,是利益的直接受損者,因此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首先體現為對被害人利益(包括被害人親屬的利益)的侵犯;(2)犯罪行為對犯罪發生地所在社區利益的侵犯。犯罪行為總是發生在特定的地點或單位、特定的社區,犯罪行為的發生尤其是嚴重暴力性犯罪的發生,對于整個社區公眾的安全感、社區居民共同體意識都可能造成嚴重傷害;(3)犯罪行為對國家法秩序的侵犯,犯罪行為是對國家法規范秩序最嚴重、最直接的挑戰,直接損害國家法規范的權威,導致國家公信力下降。
3、緩刑適用標準應當堅持綜合判斷原則
應當說,現行刑事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諸多緩刑適用情節的表述都有不規范、不妥適的地方。無論是未成年人、孕婦、年滿75周歲的老年人等主體情節,還是諸如自首、立功、未遂、中止、預備等法定量刑情節,亦或是“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積極退贓”、“積極繳納罰金”等,都不能單獨成為緩刑適用的標準。至于說“情節較輕”等模糊、籠統的表述,更不宜作為緩刑適用的標準。適用緩刑,應當堅持綜合判斷的原則,即同時具備如下條件:(1)情節較輕,亦即社會危害性輕,譬如說具備未遂、預備、從犯等量刑情節,或者雖不具備上述情節但綜合評價確實社會危害性輕微①;(2)人身危險性較輕,亦即再犯可能性小,譬如說具備中止、積極消除犯罪影響、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認罪態度好、賠禮道歉等法定或者酌定量刑情節;(3)對所在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亦即對罪犯適用緩刑,取得了所在社區居民大部分的諒解,或者該犯罪在所在社區未產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適用緩刑不至于令所在社區產生強烈的道德義憤等。需要明確的是,由于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今后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凡是判處緩刑的,都必須闡明理由,對“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四個緩刑適用標準逐一論證。
(二)對于暴力犯罪和交通肇事罪適用緩刑應當更為謹慎
1、對暴力犯罪適用緩刑應當慎重
刑事司法實踐中,對于故意傷害、、搶劫等暴力犯罪,如果根據量刑情節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在適用緩刑的時候,應當慎重考慮。在中國GDP高速發展,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已經大幅度提高的時代,純粹的財產性犯罪可以較多地考慮適用緩刑,以緩和司法解釋滯后造成的矛盾。例如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標準是500-1000元,但2011年的經濟水平已經比1997年的經濟水平翻了一倍不止,排除通貨膨脹的因素也應當將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標準大大提高。但目前司法解釋尚未變更,優秀的司法工作者應當與時俱進,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政治高度,以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為指導,對雖然構成盜竊罪但數額并不大的罪犯大膽適用緩刑。同時,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越高,對人身權利的關注就越高。故意傷害、、搶劫等暴力性犯罪,不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益,更對整個社會大眾造成潛在的人身安全威脅,對此,應當區分財產性犯罪和暴力性犯罪,綜合評判其社會危害性與人身危險性。法官最忌諱的是,簡單地以法定刑來核定社會危害性程度。最簡單的例子:盜竊5000元錢的法定刑與砍斷一條大腿的法定刑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難道盜竊被害人5000元錢就等于砍斷被害人一條大腿?!
2、對交通肇事罪適用緩刑應當慎重
從綿陽兩級法院的司法檔案來看,交通肇事罪適用緩刑的比例較高,這不僅是綿陽市的個案,也是全國性的問題。如前所述,2006年,山東高院的統計數據表示,交通肇事罪的緩刑率為81.5%。不少法官認為,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而且大多數案件被害人都能夠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罪犯也能夠給予額外的賠償,在刑事和解的大環境下適用緩刑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嚴格地說,這些司法考量并沒有什么錯誤,甚至符合當前的一部分學術思潮。但筆者堅持認為,對交通肇事罪適用緩刑應當慎重,尤其是在緩刑率過高的情況下,可能引發不少社會問題。《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抽象危險犯,不需要造成嚴重后果,其法定刑僅為拘役。危險駕駛罪出臺的背后,是極高的交通肇事死亡率。《新京報》2004年8月15日報道: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高的國家,連續數年一直居世界第一位。據公安部有關人士報告,2001年中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0萬人,而同年美國的數字為4萬人,日本為1萬人。據全球各交通和警察部門的統計,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50萬人。其中,中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0.4萬人,美國、俄羅斯的死亡人數分別為4萬人和2.6萬人[9]。
2001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0.6萬人;2002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0.9萬人;2003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0.4萬人;2004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9.4萬人;2005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98738人;2006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89455人;2007年上半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3.7萬人;2008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73484人;2009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67759人[10]。2010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65225人[11]。這些數據觸目驚心!其慘烈程度遠甚于現代社會任何一場戰爭[12]。在這樣的背景下,交通肇事罪高緩刑率確實值得再探討。同時,更為重要的,交通肇事罪這樣的輕罪,至《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以來,尚無一人適用緩刑。這與交通肇事罪的高緩刑率更形成了重大矛盾!從理論上說,交通肇事罪雖然是過失犯罪,但考察交通肇事罪是否應當適用緩刑,需要考察其歷史違章紀律、是否酒后駕車、吸毒后駕車等其他情節。如果罪犯基本上沒有重大違章記錄,適用緩刑尚可以說得過去,但不對其違章記錄或者危險駕駛方法進行考察就適用緩刑,緩刑判決就未必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