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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在濟南市***,我愛人***,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為:**省**市(縣),屬于非農業(農業)戶口。
我與***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兩人均為初婚(或是其他),未生育(或是已有孩子,戶口隨***落于**地方),為生活方便,特申請將**的戶口落于我的戶口上,望批準。
申請人:***
結婚遷戶口申請書(二)
**公安局:
本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地址*******,我于*年*月*日與**市*區居民***(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地址*****)登記結婚,
結婚后雙方都在**生活,為方便生活,特申請將***戶口由**遷來**,請予以批準。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 月 * 日
結婚遷戶口申請書(三)
***派出所:
本人__,__歲,__人,于__年__月__日于貴轄區__處購買了__平方的住房一套。根據__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__處的本人及妻子__孩子__的戶口遷到貴轄區__路__號__小區__樓__單元__室。望領導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 月 日
戶口遷入申請書(2)
派出所:
本人**,**歲,身份證:****,戶籍:*****路**號
本人***年自*****學院畢業后,留在***工作已有*年,目前在****有限公司,從事技術工作,由于工作的關系,于***年*月**日在貴轄區內購買了****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園***幢乙單元***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請將在****路***號的戶口遷到貴轄區**花園**幢乙單元**室。
望領導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
戶口遷入申請書(3)
x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xxx,54歲,本省xx市xx縣xx社區人,2019年8月在貴轄區xx小區購買了一套106m2的商品房(房產證編號:xxxx),并于xx年 xx月x日實際入住。根據xx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住在xx縣xx社區處的本人和孩子xx(現在xx大學讀書),兒媳xx(在xx區醫院工作)的戶口遷移到貴轄區xx小區B棟四單元6-2室。 望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一、瀝青混凝土防滲墻技術
混凝土防滲墻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種垂直防滲技術,目前已成為粒狀地層的主要防滲手段。其主要優點是能有效地控制墻厚,墻段之間結合緊密,安全可靠。具體施工技術如下:
1)混凝土截水墻澆筑。該工程采用鋸槽法成墻工藝,在先導孔中,鋸槽機的刀桿以一定的傾角一邊做上下往復切割運動,一邊以0.8~1.5m/h的速度(根據地層狀況)向前移動開槽。被鋸切割下來的土體可由反循環或正循環方式的排渣系統排出槽外,并采用泥漿護壁。
2)混凝土面處理?;炷粱A面和瀝青混凝土結合面的控制是工程的關鍵。與瀝青混凝土相接的混凝土防滲體面,采用人工鑿毛配合高壓風槍處理,將表面的浮漿、乳皮、廢渣等全部清除干凈,并保證混凝土表面的清潔干燥。在干燥清潔的混凝土面上人工涂刷兩遍冷底子油,涂刷均勻,無遺漏空白。待冷底子油涼干后,至少≥12h,涂抹1~2cm厚瀝青瑪蹄脂,瀝青瑪蹄脂控制溫度為180℃~200℃。瀝青瑪蹄脂用量小時采用人工拌制,用量大時采用拌和站拌制,避免浪費。
3)測量放線。通過布設測量導線或測量控制網,精確施放防滲墻軸線控制點,定出防滲墻軸線。先導孔一般采用地質回轉鉆機配合金鉆頭鉆進套管固壁,鉆取地層芯樣,探明地層界線,確定防滲墻線。
4)模板架立。模板采用4m的鋼板制作,單塊模板長125cm,高50cm。鋼模板之間用U形卡固定連接,上、下層模板用Φ12圓鋼加工的L形插銷連接,上下層模板的豎縫相對應,安裝時采用內撐外拉的方法。站筋、圍檀采用Φ50鋼管,通過對拉螺栓并用Φ50鋼管作支架來保證模板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由于兩側要預先平起填筑過渡料,在立模上,為了解決基礎層熱、軟模板下沉問題,決定采用墊鋼筋的辦法。鋼筋長50cm,兩端有10cm放在壓實的過渡料上,且在中間30cm的兩端焊有長5cm的擋筋,防止兩側過渡料回填壓實時模板發生位移和變形,確保瀝青混凝土心墻的設計寬度。
5)兩側過渡料填筑。模板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用人工配合裝載機在外側2m范圍內進行過渡料鋪填。過渡料每層壓實厚度為40cm,采用2.8t自行式振動碾碾壓8遍。采用16t振動碾騎縫碾壓過渡料與堰體回填料接縫部位,使料粒結合緊密,以減小壓縮變形。
6)瀝青混凝土澆筑。瀝青混凝土原材料主要有瀝青、骨料、填料,特殊情況下需要添加摻料。填料是礦料中粒徑<0.074mm的礦粉,它與瀝青共同組成瀝青膠結料,將骨料黏結成整體,并填充骨料的空隙。骨料應盡量選用堿性巖石加工的或天然的堿性骨料,使瀝青與骨料結合良好。澆筑時根據模板高度采用分層澆筑,每層澆筑厚度0.4m,從最低處開始向上逐層澆筑。為了避免混凝土入倉后離析,將瀝青混凝土倉面進行分段澆筑,用鋼板制作隔擋,分段入倉。
7)拆模。瀝青混凝土入倉澆筑后,待瀝青混凝土表面溫度降至110℃左右時脫模。兩邊模板同時垂直提升,提升時將黏在模板上的瀝青混凝土及時清理鏟掉。
二、灌漿施工技術
2.1高噴灌漿施工工藝
高壓噴射法就是利用工程鉆機鉆孔至設計處理的深度后,用高壓泥漿泵,通過安裝在鉆桿(噴桿)桿端置于孔底的特殊噴嘴,向周圍土體高壓噴射固化漿液,同時鉆桿(噴桿)以一定的速度邊旋轉邊提升,高壓射流使一定范圍內的土體結構破壞,并強制與固化漿液混合,凝固后便在土體中形成具有一定性能和形狀的固結體,能起到防滲抗滲的作用。其施工工藝可以分解為以下幾個作用過程:①檢查噴水角度:擺噴前將噴水角度調整到設計角度,將注漿管調整到設計高程,保證水、漿、氣管道及噴嘴通暢,然后提升擺噴。②調漿:嚴格控制漿液比重,每班4~5次,當相對密度誤差超過1%應停噴,調整水灰比。③破壞地層:在泵壓力作用下,形成高速水流,對地層形成強大的動壓力以及沿高壓孔隙作用的水力劈裂力,連續噴射成的土體強度疲勞,使地層結構破壞。④升揚置換:根據試驗適當提高噴射切割長度,壓縮空氣在水束周圍形成氣幕,減少水束摩擦力,聚集水流力量,在噴射切割長度的末端,各種氣體、獎液、水與切割下來的顆粒成分混合,形成混合液,強大氣流使混合液沿孔壁噴射出來時呈沸騰狀態,增強升揚挾帶能力,帶出地層中的細小顆粒,使地層結構更堅固整合。⑤注入漿液攪混:漿液沿水、氣射流切割摻攪范圍充填,使漿液對原地層產生充填擠壓作用,形成液漿良好的平整密度,控制注漿過程的有效進行。⑥滲透凝結:在靜壓灌注作用下,漿液向周圍土體孔隙滲透,形成凝結體,凝結體的形狀和性能可根據工程狀況和灌液材料確定,形成漿液滲透凝結過渡層,從而達到良好強度的防滲功能。
2.2帷幕灌漿施工工藝
帷幕灌漿是把一定配合比的具有流動性和膠凝性的漿液,通過鉆孔壓入巖層裂隙中,經膠結硬化后提高巖基的強度,改善巖基的整體性和抗滲性。卵礫石層的防滲帷幕灌漿大都采用黏土為主加少量水泥的混合漿液進行灌注,不同于在巖石中灌漿。卵礫石層灌漿難以形成自立的鉆孔,故常采用套閥式灌漿、循環鉆灌閥跟管灌漿、打管灌漿的方法。因受地質條件的限制,不能有效控制漿液的填充范圍,為達到相對較高的防滲標準,常需采用3排以上的灌漿孔。帷幕灌漿孔宜采用回轉式和金剛鉆頭鉆進??孜慌c設計孔位的偏差不得>10cm,孔深應符合設計規定。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漿法或孔口封閉灌漿法進行帷幕灌漿。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漿法時先導孔仍應自上而下分段進行壓水試驗。各次序灌漿孔在灌漿前全孔應進行一次鉆孔沖洗和裂隙沖洗。除孔底段外,各灌漿段在灌漿前可不進行裂隙沖洗和簡易壓水。一排相鄰的兩個次序孔之間,以及后序排的第一次序孔與其相鄰部位前序排的最后次序孔之間,在巖石中鉆孔灌漿的高差不得<12cm。
2.3應用效果
灌漿屬隱蔽工程,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強調質量,竣工后要認真檢查,灌漿結束28d后,應在灌漿區鉆孔檢查,做壓水試驗,觀察巖芯膠結情況,鑒定質量。通過多種途徑取得數據,互相來印證,不能單憑壓水試驗取得吸水率作為唯一的標準。評價灌漿質量,只有蓄水后,灌漿效果才能受到考驗。通過高噴灌漿與帷幕灌漿結合方案應用的檢驗,所得結果均符合設計規定的吸水率數值,為灌漿符合防滲要求。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水利水電樞紐工程的防滲施工可以采用多種方法,針對不同工程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采用合適的防滲方法。在除險加固的同時堅固施工便捷高效、工程壽命長、成本低廉及水泥污染少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定適宜的防滲加固方案。
參考文獻:
理直氣壯:符合安置條件,為什么要花錢
2001年9月8日,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政府(下稱區政府)下屬的華山棚戶區改造辦公室(下稱改造辦)貼出一張公告,大意是這里的大片棚戶區要拆遷。6000多戶老住戶高興得奔走相告。家家的子女都多啊,他們希望通過這次動遷,每家都能分到兩套房子。在具體落實政策時,改造辦下屬部門――拆遷小組管事兒的,卻繃著臉對他們打起官腔:想要兩套房子?不行!眾人都糊涂了:為啥不行啊?拆遷公告上不是有明文規定嗎?
原來這里住的多數是企業里的普通工薪階層,他們大都是住了幾十年,至少住了兩輩子人的老戶。58歲的李貴臣曾是沈陽市房產局的工人,后來調到皇姑區建筑公司。他的家就在這個區域,一問僅有15平方米的住房。李貴臣和老伴陳洪蘭生有三個孩子。老大李風云是女兒,老二李棟和老三李斌是兒子。三個孩子小時,一家五口擠在小屋子里還湊合。等孩子漸漸長大,一家子就擠得像罐頭里的沙丁魚。1968年5月,李貴臣從單位要來了一些磚頭、水泥沙和木料,請幾個工友在自己家門前的空地上,蓋起了一間約24平方米的小平房,三個孩子就住在里面。李貴臣這么做,也是順應了當時“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要求??紤]到孩子將來長大要結婚,他又到當地派出所為三個孩子另立一個新戶籍。那時,還沒有房產證一說,有了新戶籍是力保自家的那個叫“無產籍住房”的小平房能夠合法化。
李家的居住狀況就是6000多戶老住戶的一個縮影。家家戶戶都如法炮制,每家都有一間小平房,每家都渴望能夠以這個“既定的歷史事實”分到兩套房子,以緩解子女住房緊張的問題。
改造辦臺上說一套,拆遷小組下面竟另做一套。有人公開出價:“你拿5000元來,我就給你開房子!”
而此時的李貴臣家,小兒子李斌結婚后,遷走戶口搬出去住了;女兒雖然戶籍沒遷走,但也結婚搬出去了。李家小平房的實際主人是老二李棟一家三口。32歲的李棟也曾在區建筑公司工作,下崗后做小生意又不大會經營,再加上有多種疾病,很快便草草收場。李棟妻子婚前是農民,進城后也沒工作可干。女兒李靜上小學二年級。2001年9月,李棟家被區民政局認定為特困戶。這樣的家庭經濟條件無論如何也拿不出這5000元“明白費”。
一個月過去,李貴臣見左鄰右合與改造辦先后簽訂了動遷協議書,心里就有點著急,對李棟說:“要不……我替你拿這筆錢吧?”李棟說啥也不同意。他是個孝順兒子,知道父親的退休金也不多,恥于當一個“啃老族”;另外按照這次動遷的有關政策,他所居住的小平房是應該分到一套房子的。因此,他理直氣壯地認為:“我符合安置條件,為什么要花錢?”
拆遷小組就是沒有給他回遷房。當然也有一個充分理由:李棟一家三口人在本地的戶籍時間未滿一年一距離改造辦紅頭文件所需要的時間要求,差了幾天。李棟認為,即便如此也應該給房子,因為姐姐李鳳云的戶籍關系一直是在小平房的所在地。
雙方形成僵局:李家想要兩套回遷房,拆遷小組堅決不給;不給,李家就不搬家。后來,這里的平房都拆除了。一馬平川的空地上,只孤零零地剩下了李家的小平房,李棟家成為政府最難對付的“釘子戶”。2004年11月1日,區行政執法局(下稱區執法局)派人來了,下達了《行政執法處罰決定書》,要求強制拆掉李棟家的小平房。
李棟有點慌了:“爸,怎么辦?”李貴臣平靜地笑了:“兒子,沒事兒!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在兒子與拆遷小組形成頂牛之勢時,李貴臣就料想到可能會產生今天的結果。他想:拆遷小組的背后是區政府,李家的對手實際上是區政府。小小的老百姓要與區政府作對,想要取勝可比登天還難!當然,想要獲勝也不是沒一點希望?,F在不是法治社會嗎?那就用法律保護自己!可與區政府打官司必須請好律師,而請好律師必須得花大價錢,李家哪有這筆錢啊?求人不如求己!已退休的李貴臣于是到書店買來好幾本法律書,整天沒啥事兒就埋頭鉆研起來。三年多,那幾本書已經爛熟于心,他決定自己當律師,要與區執法局破釜沉舟地打一場官司。
就在接到處罰決定書當天,李貴臣便將區執法局告到了皇姑區人民法院(下稱區法院)。在法庭上,老爺子慷慨陳詞,法律條文說得條條在理。效果是出奇的好,不但征服了法官,連對方請來的律師都暗中佩服:這老爺子好厲害1
2005年3月20日,區法院依法撤銷了區執法局的處罰決定,法官告訴執法局代表:“別忘了,人家老李家的小平房1968年就建成了……你們以這么個理由要強遷,是沒有事實依據的!”對方不服,隨即上訴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中院)。5月26日,中院駁回區執法局上訴,維持區法院判決。
徹底激怒:向強拆鏟車扔出“燃燒彈”
2005年7月12日,對手的行動進一步升級――區政府對李棟家的小平房專門下達了一個《決定》。李貴臣看后,心里一百個不服氣,正準備要告區政府,區政府卻先下手了。14日早晨7點30分,區政府派出了一支陣容強大的強遷隊伍,浩浩蕩蕩地開到了李棟家。
強遷隊伍由一位區級領導親自帶隊,率領的相關人員足有上百號人。其中,區公安分局防暴警察大隊的幾十個警察,分別坐兩輛警車,很威武地在前邊開道――區公安分局的幾位局長以為區領導都出面了,可見案子非同小可。因而,武副局長也親臨現場保駕護航,指揮調度。區執法局更是重視,不但主管局長來了,而且幾乎全體人員出動,還開來了兩輛鏟車,要專門對付那間早已破舊不堪的小平房。
一見區政府派來了這么多人,看熱鬧的百姓也越聚越多,達到上萬人,連小樹上都爬滿了人。有的人私下議論:不就是拆除一間小平房嘛,值得這么興師動眾嗎?花錢雇兩個農民工用鎬頭刨上幾下,那小平房就趴架子了!然而,說話的人很快就發現,事情還真不那么簡單一一小平房的主人李棟聞訊爬到小平房房頂。只見他一臉怒容,眼睛都紅了,在他腳下擺著幾十個自制的燃燒瓶,手里還緊握著一個。他這個樣子,大家想到老電影《英雄兒女》里那個獨守陣地的王成。不過,此時的“王成”是這么吼的:“我看你們誰敢動一動我家的小平房!”
大家都看出來,李棟也是做了一番精心準備的。頭一天,區政府就派人放出風來,說第二天區領導要親自帶隊來進行強行拆遷,這顯然是“志在必得”!意
思是讓李家父子知難而退,你們與政府對抗,能有好果子吃嗎?李貴臣畢竟是個一把年紀的人,他理智地認為:好漢不吃眼前虧,退一步海闊天空!
那天,老爺子來到兒子的小平房。李棟心里憋了一肚子怒火,這位寧折不彎的倔漢子,一聲不吭,正埋頭制造著“燃燒彈”。也不知他從哪里弄來的30多個空瓶子,每個瓶子里都裝上了汽油,然后再用棉花塞住。李貴臣苦苦相勸:“兒子,他們想拆小棚子,就讓他們拆了吧,然后咱們再說。有理走遍天下。對于他們的行為,我們可以到法院去他們!”
李棟哪里肯聽父親的規勸,他的一番話鏗鏘有力:“區法院和市法院都判我們勝訴了,區政府為什么還要亂來?再說,我的抗爭不是針對區政府的,我是針對掌握政府權力不為老百姓做事的那些人。他們代表不了人民政府!把我的小平房拆了,我們一家三口無家可歸了,我們上哪里去住?”
李貴臣啞口無言,兒子說的何嘗沒有道理?李棟送走父親后,又跟妻子講了家里即將可能面臨的災難。最后他提出:他是不惜搭上一條命,準備和區政府對抗到底的。為了保護妻女,他要和妻子離婚。妻子一聽就哭了,堅決不肯。李棟急了,罵起來。夫妻爭吵不休。在李棟一再堅持下,當天下午,他們到區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眼前,區里的強遷隊伍由南到北對小平房形成包圍陣勢,站在房頂上的李棟理直氣壯地繼續吼:“我有市,區法院的判決,你們為什么還要強拆?你們就是想整死我唄!別說是人,就是動物,你們也應該給一個窩吧?”他一邊說,一邊把區法院的判決書扔給武副局長。武副局長拾起來一看,不由一愣,對部下說:“這不是胡鬧嗎?政府這邊已經敗訴了,為啥還要這么做?記住,你們不要參與強行拆遷!”部下有點困惑:“那我們待在這里做什么?”武副局長說:“維持現場秩序!你去把片警找來,讓他把李棟喊下來,三方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好好談一談。按法律辦事,要以協調為主……”
區領導對武副局長的態度十分不滿:還用說嗎?如果你老武下令派出兩個訓練有素的警察沖上房頂,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就收拾掉這個“張牙舞爪”的李棟?,F在卻按兵不動,有這么配合區里聯合行動的嗎?10點30分,區領導終于發火了,對兩名鏟車司機下令:鏟倒小平房!
這個命令觸犯了眾怒。圍觀的老百姓,以極為粗魯、惡毒的言語表達了他們的憤怒心情,他們對鏟車司機的罵人聲浪,此起彼伏,排山倒海。一輛鏟車的司機受不了,從駕駛室里跳下來,丟下鏟車走人了;另一輛鏟車的司機也不敢開。這時,區執法局一位工作人員跳上了鏟車,加大油門,鏟車“昂昂”地咆哮著像重型坦克一樣撲向了小平房。另一邊的鏟車司機,也轟隆隆地開動了鏟車……
就在這時,房頂上的李棟急了,用他自己的話說“當時,如果我手里有原子彈,也敢扔出去”!只見他用打火機點燃了一枚“燃燒彈”向南邊的鏟車扔了過去,轉身又點燃了一枚“燃燒彈”向北面的鏟車扔過去……現場一片大亂,所有人都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收場。也不知李棟是扔出了第幾枚“燃燒彈”,反正有一枚“燃燒彈”十分湊巧地鉆進了區執法局工作人員所在的駕駛室里,只一瞬間,駕駛室里燃起了大火,可憐的工作人員在火海里掙扎著,發出了求生的叫喊……人們都嚇壞了,武副局長一方面迅速指揮民警上車救人,一方面下令抓捕李棟……
工作人員被人們送到醫院,及時進行了救治。一個月后,區公安分局在網上通緝令――要求人們積極配合警方,全力抓捕畏罪潛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棟。
一片茫然:小平房被夷為平地,家在哪里
李棟跑哪兒去了呢?他并沒走遠。當他站在小平房房頂上維權時,其剛離婚的前妻就在距離區公安分局約100米的地方租了一間房子。李棟逃跑后就在這里和前妻孩子會合了,然后一家三口住在了一塊兒。
其實,李棟的行蹤一直在區公安分局視線內。李棟逃跑后,他用手機給前妻打第一個電話時,警方便已用儀器鎖定了他所在的位置,隨后更確定了他的藏身之地。也許他們不想“打草驚蛇”,也許是出于其他原因,反正沒有馬上抓捕他。直到拖了一個多月,區領導找區公安分局領導談話:分局那么多精兵強將,連一個李棟都抓不住嗎?別的不說,李棟投放“燃燒彈”燒人,這是不是故意傷害罪?對他該不該繩之以法?分局的領導吃不住勁了,立即下達逮捕令。逮捕令是需要領導簽字的,于是,出現了幾位局長互相“踢皮球”的情形。最后,一位局長實在躲不過去,只好在逮捕令上簽了字。采訪時,李貴臣激動地對記者說:“我從心里感激這些充滿正義感的局長!從他們的個人仕途發展上看,他們完全可以按照上級的意圖去做。我家李棟無權無錢,他不會為他們做點什么!他們為什么這么做?是做人的良心!”
2005年9月11日,李棟剛走出家門,兩位民警迎面走過來,無奈地說:“李棟,你……還是和我們走吧!”
李貴臣得知李棟被抓以后,眼睛一黑。他知道兒子完了!只要區法院判決兒子一個妨礙公務罪,那是可以判重刑的啊,弄不好兒子一生就待在大牢里了。然而,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只判了李棟一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判刑后,李棟被關押在沈陽第二看守所。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棟身陷囹圄之后遭遇了另一個沉重打擊。他前妻十分現實,不久便把女兒扔給李貴臣老兩口,投入了另一個男人的懷抱。
自從兒子進了看守所,李貴臣的老伴想兒子都想瘋了,天天以淚洗面。李貴臣不住地安慰老伴,可他的心和老伴一樣也充滿了煎熬。那天,李貴臣去看守所看望兒子。在接見室里,李貴臣看見警察為李棟戴上锃亮的手銬,心里一顫,不禁老淚縱橫:李家祖祖輩輩做人老實本分,從來都不做犯法的事啊。再則,當初兒子和兒媳辦的是假離婚,如今卻成了真的,他如何對兒子說啊?
其實,李棟已經知道了這件事,也知道爸爸的心思,堅強地說:“爸,她走就走吧,我也沒有怪她。當初我堅持離婚,不就是為了她不再跟我遭這個罪嗎?男子漢流血不流淚!在這個世界上,不是還有你和我媽嗎?這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
李貴臣緊緊地擁抱了一下兒子。接下來的40多分鐘,爺倆討論的話題就是下一步如何打官司。隨后,姐姐李風云和弟弟李斌也趕到看守所,讓李棟放心,他們會和父母一起照顧他女兒,然后把500元塞到李棟手里。李棟的鼻子不由一酸,他知道姐姐和弟弟兩家經濟條件并不好。姐姐還是將錢硬塞到他手里:“雖然姐和小弟都是工薪階層,但以后我們每月都會給你500元做生活補助費。”李棟緊握著錢,感受到親情格外溫暖……
一年半后,在父母等一幫親人的簇擁下,李棟走出看守所大門。他臉上帶著開心的微笑,心里卻一片茫然:天上的小鳥飛累了,樹上還有一個小巢等其棲身,可他的家在哪里?那個破舊的小平房早已被夷為平地。此時,李棟更加理解背叛他的前妻。連個家都沒有了,這日子還怎么過下去?
和女兒在父母家住了一個月,李棟心里一直不安:父母年歲大了,住在父母家畢竟不是常事。他做夢都想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他不在乎房子面積小,只要能
容下他和女兒就行了。一個月后,李棟執意搬出去住了。他在當地街道的幫助下,每月花300元租了一間小房。陳洪蘭擔心李棟不會照顧好孩子,把孫女留在了自己身邊。
屢戰屢勝:打贏14場官司還有重要意義
兒子的心思,李貴臣最懂。
如何幫助兒子討回回遷房?他認為,只有繼續用法律武器才有可能實現。不過,對手實在是太強大了,而且是兩套陣容――從表面上看,只是區政府,然而,實際上還有一個區執法局。這兩家使用不同的行政職權,輪番交替向李棟做出不同的行政處罰指令。李貴臣卻毫無畏懼,他豪邁地告訴兒子:“那我們就‘一對二’好了!”于是,老爺子領著兒子把兩個對手送上不同級別的法庭。令人稱奇的是,李貴臣雖不是專業律師,卻屢戰屢勝,成了常勝將軍。
為什么會這樣?原來遼沈地區一些有正義感的律師很同情他們父子的遭遇,經常打電話來詢問案情進展情況。時間長了,這些律師便成為站在李貴臣身后的智囊團,經常為他出謀劃策。
2007年3月2日,李貴臣就區執法局兩年前再一次向李家下達拒絕拆遷處罰決定,向區法院提出上訴。這一次,智囊團里有人提醒他:你應該提出申請,要求此案進行易地審理。一是區法院與區政府有利害關系。說得明白點,是區政府拿錢為法官們開工資的。俗話說,吃著誰的,應該向著準。如果區法院再判你勝訴,區政府能答應嗎?區法院很有可能判你敗訴。二是,區法院的辦案法官第一次判你勝訴時,區政府的個別領導對這個法官非常不滿:不管他們父子對與錯,都應該判敗訴嘛!因此,區法院和辦案法官曾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基于此,李貴臣也有意想保護區法院和法官們:如果法院再判區執法局敗訴,法官將面臨嚴重后果;如果判對方勝訴,上一次的判決就是一個錯判,自己會更加遭殃!因此,李貴臣便向中院提出“易地管轄”申請。區法院的法官們得知消息后,都樂壞了:“老李頭,你可救了我們啊!”
不久,中院同意李貴臣的請求,責成沈河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該院在審理案子后認為:第一次判決時,區執法局執法沒有事實依據,現在區執法局下達的處罰決定,依然沒有事實依據。于是,當庭宣判:李貴臣勝訴!區執法局不服。2008年3月20日,他們向中院提出上訴。中院維持了原判。
與區執法局交鋒的同時,李貴臣又將區政府兩年前的強行拆遷行為告到中院。2009年2月4日,中院作出判決,確認區政府當年強行拆遷的行為違法!10日,區政府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省高院受理此案后,維持了中院判決。
與區政府的官司快打完時,李貴臣還覺得不過癮,把矛頭對準了更高一級別的對手――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下稱資源局)。然而,就在這時,李貴臣出現了意外。由于整天研究案子,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一天,他的眼睛突然看不清楚紙上的字了。老伴哭著不知如何是好,忙打電話叫來了三個孩子。他們趕來,苦勸父親別再打官司了。李貴臣火了:“怎么能不打?你們知道,這有多重要嗎?”
原來李貴臣在一個偶然機會得知一個驚人消息:資源局為改造辦所發的《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通知書是在該局成立之前蓋的公章。這么做顯然是違法的?!叭绻暹@件事,很可能會為李棟要回遷房帶來一線新的希望啊!”
李鳳云明白父親的苦心,心疼地哭道:“爸,那你閉上眼睛,好好躺在床上休息。你需要什么,我給你讀什么!”李貴臣心里一陣寬慰:“嗯,這是個好辦法!”
休息了一個月,視力剛有恢復,李貴臣就向資源局提交了一份書面申請書,要求其公開華山棚戶區改造是何時頒發的《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通知書。幾天后,資源局給予一個“躲躲閃閃”的回復。在李貴臣的一再要求下,對方又做了一次回復。兩個回復并沒有明確回答李貴臣提出的問題。2009年j月26只,李貴臣向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訟,要求資源局將此信息公開。
該法院審理后認為:資源局未能滿足李貴臣父子的請求。資源局在給改造辦頒發《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通知書時,加蓋的是該局的公章。該局的行政機關在2002年1月8日成立,所以該許可證上簽署的時間“2001年5月31日”不是準確時間。最后,法院判決撤銷資源局《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并于判決生效后15個工作日重新做出具體的行政行為。但是,資源局不服,進行了上訴。2009年11月11日,中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李貴臣那飽經滄桑的臉上露出勝利的笑容:這場官司的勝訴。有可能意味著李棟的戶籍入籍時間可重新計算。按照政策規定,他有希望得到自己的回遷房。而此次的勝訴,不僅給李棟一家帶來希望,也給新安江街其他沒有得到第二套回遷住房的住戶帶來了驚喜。當初拆遷之后,他們由于沒有得到回遷房,在城市又買不起住房,只好去沈陽的鄉下購買了農村的廉價住房。他們得知李貴臣父子勝訴后,不少人從各地趕來也準備參加維權活動。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以下統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拆遷工作。
第四條 各級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審核房屋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公告;
(三)負責房屋拆遷單位(含被委托人)的資格審查;
(四)調解和裁決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爭議。
第五條 城市房屋拆遷單位,須持有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房屋拆遷單位向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需提交下列資科:
(一)規劃用地許可證和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項目的計劃批準文件;
(三)土地使用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實施委托拆遷的,還須提交委托拆遷合同。
第六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在收到拆遷申請書之日起二十日內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或作出不予發證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報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一)拆遷居民超過三百戶或臨時過渡安置超過一百戶的;
(二)拆遷居民自行過渡超過二百戶的;
(三)拆遷房屋涉及外國組織和外國人的。
第八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確定拆遷范圍后,有關部門應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營業登記、房屋改建、擴建,房地產交易等手續,但停辦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拆遷人應在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請,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暫停期滿或者拆遷人逾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暫停措施自行解除。
第九條 拆遷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擅自變更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或停止拆遷,確需變更的,應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二)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和安置書面協議;
(三)安置用房應符合《住宅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
(四)一般住宅工程的過渡期限不超過二年;
(五)就被拆遷人安置房屋的房號、面積、層次張榜公布;
(六)將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交原發證部門;
(七)拆遷安置工作完結后,書面報告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
第十條 被拆遷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時搬遷,不得借故拖延阻礙建設施工;
(二)如實提供家庭常住人口和出具房屋及其設施的合法產權證件或使用證件;
(三)自拆遷公告之日起,不得建筑施工、改變房屋用途或進行房地產交易;
(四)與拆遷人鑒訂補償和安置協議;
(五)按期進戶并及時騰退周轉房。
第十一條 拆遷私有房屋作價補償的金額按下列規定補償給房屋產權所有人:
(一)被拆遷人要求保留產權的,拆遷人可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用新建房屋或者其他房屋互換產權,按照互換房屋面積、質量差異結算差額價款。
(二)被拆遷人不保留產權,要求用公房安置的,按所拆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的原則給予補償;不要求用公房安置的,除合理補償外,可再給房屋所有權人不超過補償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獎勵。
第十二條 拆除公有房屋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單位自管住宅以產權調換的形式補償,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建筑造價結算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標準價格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二)房管部門管理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調換安置房屋擴大面積或提高結構質量所增加的費用不另行結算。
(三)政府代管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也可以按重置價格補償,補償金額由代管部門代管,并保存被拆遷房屋的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拆除非住宅房屋引起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付給房屋使用人補助費,補助標準以拆遷時被拆遷人在職人數月工資額為基數,補助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個月。
第十四條 拆遷安置應以拆遷時的戶口人數為準。一房內多戶簿的,屬同輩兩對以上(含兩對)夫妻者分產安置;不同輩者,按一戶安置;空掛戶口的,不予安置。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予以安置:
(一)原有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不含外地結婚定居;
(二)夫妻一方支援省外、國外工作的;
(三)戶口在學校的學生或在本地單位的職工;
(四)出國留學生在簽證期內的(不合國外定居);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應予安置的。
第十五條 對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安置:
(一)就地安置的,以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原居住面積或使用面積加輔助面積為安置標準。
(二)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入區位差的地段,或被拆遷人主動要求到區位差的地段安置的,增加的安置面積原則上不超過應安置面積的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五十。
為鼓勵被拆遷人自愿搬遷,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安置標準。
第十六條 被拆遷私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屬兩人的按下列規定安置:
(一)所有人不保留產權,部分出租、部分自住的,應按實際情況對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別安置;全部出租的,應安置使用人,對所有人進行作價補償,不再安置。
(二)所有人要求保留部分產權的,按保留產權部分的面積互換房屋,對放棄產權部分予以估階補償,安置房屋使用人。
第十七條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實際安置的房屋面積超過應安置面積的部分,由使用人繳納超面積安置費。住宅房屋按建筑造價計算;非住宅房屋按成本價計算。不交納超面積安置費的,拆遷人可減少其安置面積,使用人自愿放棄或自愿減少安置面積的,拆遷人可適當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由于拆遷人的責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為:半年以內增加百分之二十五;半年至一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內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超過過渡期限三年以上的,由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責令折遷人限期予以安置。
第十九條 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者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可責令其停止拆遷,并可按拆遷面積每平方米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委托未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拆遷的,對委托人予以警告,責令其停止拆遷,可以對委托人處以五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直接責任者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補償、安置標準或者擴大和縮小補償、安置范圍的,對拆遷人可處以五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直接責任者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報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吊銷其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拆遷人無正當理由超過拆遷期限或者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的,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因拆遷人責任造成的,可以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超過折遷期限或延長過渡期限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二)超過拆遷期限或延長過渡期限一年以上的,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被拆遷人違反搬遷協議,拒絕騰退周轉房的,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限期退還周轉房,并可從逾期之日起按周轉房使用面積,每平方米每日處以零點一元以上零點三元以下的罰款,直至騰退周轉房。
第二十四條 按照本細則收繳的罰款全部上繳財政。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均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于城市的改造和建設。拆遷重點應當是危險房、棚戶區和環境污染嚴重地區。
第四條 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全市城市房屋拆遷實施統一管理。
城市中心市區房屋拆遷實行市一級管理,城市中心市區以外地區房屋拆遷,按照職權分工,實行市和區、縣(市)兩級管理。
規劃、土地、城建、工商、公安、電業、郵政、電信等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第五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限期內完成搬遷。
第二章 拆遷管理一般規定
第六條 城市房屋拆遷實行許可證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拆遷房屋,必須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一)房屋拆遷申請書和拆遷方案;
(二)建設項目計劃批準文件;
(三)建設用地規劃批準文件和規劃建設平面圖;
(四)房屋產權產籍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書;
(五)用于房屋拆遷費用的資信證明。
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查,符合拆遷條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七條 拆遷人用于被拆遷住戶的建房費、安置費、補償費必須有足夠資金保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方可批準拆遷。
保障資金的最低標準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規定。保障資金必須用于房屋拆遷,不得挪用或抽逃。
第八條 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綜合開發或舊城區改造,由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一般建設項目可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拆遷。有拆遷能力的單位自管房屋的拆遷,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可以自行拆遷;委托拆遷的,被委托拆遷企業必須持有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第九條 《房屋拆遷許可證》一經核發,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將拆遷人、被委托拆遷企業、被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和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并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戶口遷入或者分戶,暫停辦理房屋交易,暫停核發營業執照。
暫停辦理期間,因出生、結(離)婚、軍人復員轉業退伍等原因確需入戶或者分戶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
暫停辦理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十條 房屋搬遷期限內,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協議,其內容包括補償形式、補償金額、安置地點和面積、拆遷期限、過渡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及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拆遷當事人簽訂房屋拆遷協議時,有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決定,被拆遷人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拆遷人必須按批準的范圍和期限實施房屋拆遷。
被拆遷人必須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搬遷期限為公告公布之日起四十五日止。特殊情況在搬遷期限內不能搬遷的,由具有搬遷管理權的同級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搬遷的決定。逾期不搬遷的,政府可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搬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搬遷。
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拆遷人不得對被拆遷人停止供水、供電、供氣、供熱。
第十三條 在搬遷期限內,被拆遷人的過渡用房,一般應自行解決。特困戶、社會救濟戶和殘疾人的過渡用房或一次性安置用房由拆遷人解決。
第十四條 被拆遷人搬遷時,須保持原房屋的完整,不得損壞房屋設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領事館房屋、軍事設施、人防工程、宗教房產、文物古跡以及代管房產,需要拆遷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房屋拆遷檔案制度,加強對拆遷檔案資料的管理,拆遷人及被委托拆遷企業應按規定移送拆遷檔案資料。
第三章 拆遷補償
第十七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管理人)給予補償。
拆除無房產產籍房屋和超過規劃部門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第十八條 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
產權調換的面積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作價補償的金額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第十九條 拆除公有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不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拆除私有住宅實行產權調換的,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部分,按照評估的市場價格結算。
第二十條 拆除公益事業房屋及其附屬物,應按照原性質、結構、規模予以重建,重建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不能重建的按重置價格給予補償。
第二十一條 拆除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房屋搬遷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拆遷。在拆遷前拆遷人應對拆除房屋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二十二條 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由抵押權人與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搬遷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可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實施拆遷。
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作價補償的,由抵押權人與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后,由拆遷人予以補償。
第二十三條 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因拆遷而遷出的,由拆遷人一次性付給搬家補助費。對自行安排過渡用房的,拆遷人發給臨時安置補助費,搬家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過渡用房的,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二十四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按下列規定計算補償費:
(一)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二)因易地遷建而發生的征地或調換原面積土地所發生的費用;
(三)按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費用;
(四)在拆遷期限內,企業因拆遷而停產待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含國家和地方補貼)發給生活補助費;
(五)按所得稅核定的被拆遷單位前兩年利潤總額的10%?20%.
第四章 拆遷安置
第二十五條 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給予安置。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決的,應當在協議中明確過渡期限。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折遷范圍內具有正式戶口和合法的房屋使用證照的公民,或者是具有營業執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作為正式辦公地的機關、團體等單位。
私有房屋出租,作為住宅的,承租人為被安置人;作為非住宅房屋的,產權人為被安置人。
第二十六條 對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新房的安置地點,應當依據城市規劃和新建工程性質確定。對無房產產籍的被拆遷人可以實行易地安置。
對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入區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由拆遷人給予補償。補償的標準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七條 被拆遷人的住宅房屋,應當按原居住面積就近上靠標準房屋套型安置。在標準套型內超過原建筑面積的增加面積款,按照新建房屋的建筑造價收取,由被拆遷人和所在單位各承擔50%,產權歸屬應與房改政策相銜接。標準套型外要求增加面積的,增加面積款由被拆遷人按安置所在地商品房價格支付。
經被安置人同意,拆遷人可按前款規定,以貨幣形式安置。
居住無房產產籍房屋的被拆遷人的安置住房,按最小標準房屋套型安置,安置面積即為收費面積,按前款規定收費。
第二十八條 安置住宅用房必須按《沈陽市城市住宅建設標準規定》進行設計。設計圖紙必須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查。
未按規定標準設計建造的安置住房,不得安置被拆遷人。
第二十九條 回遷安置期限從公布拆遷之日起計算。規劃建筑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下的,為一年零六個月;五萬平方米以上,十萬平方米以下,為二年;高層建筑、十萬平方米以上的,為二年零六個月。
第三十條 拆遷人必須先建安置用房,后建其他房屋,保證被拆遷人按期回遷。因拆遷人的責任使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回遷超過過渡期限的,應當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超期在一年以內的,每月附加100%;一年以上的每月附加300%.
第三十一條 回遷安置前,拆遷人必須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報安置方案,經批準,方可回遷安置。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下列行為,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一)拆遷人挪用、抽逃保障資金的,兩年內申請房屋拆遷不予批準。并處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罰款。
(二)拆遷人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及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拆遷的,責令停止拆遷,補辦拆遷手續并對拆遷人按照拆除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三十元至四十元處以罰款。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
(三)被委托拆遷企業未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進行拆遷的,責令停止拆遷,并對被委托拆遷企業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拆遷人擅自降低補償、安置標準,擴大或者縮小補償安置范圍,責令按規定補償、安置,并對拆遷人處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罰款。
(五)拆遷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拆遷期限或者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拆遷人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處以一萬元至五萬元罰款。
(六)被拆遷人回遷安置后拒絕騰退過渡用房的,責令限期騰退過渡用房,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拆遷人向被拆遷人亂收費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物價管理部門予以警告、限期退還,并處以違法收費總額一倍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拆遷人不按規定拆遷給被拆遷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妨礙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批準拆遷的,對責任人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被拆遷人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