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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農業保險是保險人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者進行風險損失分攤,對被保險人在種植業、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經濟補償的方式。農業保險通過轉移和分散風險,由投保的農戶共同分擔風險,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后得到經濟補償,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協議,保險經營的地域限制進一步對外資企業放開。隨著外資保險公司的展業深入,人們保險意識的普遍提升,保險公司也借此契機大力開展各類保險業務,廣東保險業呈現出欣欣向榮之勢。然而,這種繁榮卻無法掩蓋長期以來廣東農業保險發展滯后的現實,與其他險種開展得熱火朝天的狀況相比,農業保險發展的不平衡性就越發突顯出來,農業保險的萎縮與廣東經濟強省的現狀極不協調。
根據統計,廣東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從1997年的4225.3萬元,急劇萎縮到2005年的1402.7萬元,減少了2822.6萬元;在保費收入急速下降的帶動下,賠款支出也急速下降,由1997年的3952.2萬元,下降到2005年的1115.5萬元,減少了2836.7萬元;廣東農業保險賠付率一直處于較高水平徘徊,九年的平均賠付率高達70.8%(見表1)。
根據表1可以清晰的看到,從1997年開始到2005年,廣東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和理賠支出呈急劇下降趨勢。農業保險具有正的外部性和準公共產品的特征,隨著近年來廣東農業保險的萎縮,農業保險經營已處于“需求有限、供給不足”的市場失靈狀態。農業保險這一經濟補償機制難以適應新農村建設對金融的需求。
廣東農業保險近年來經營萎縮的原因表面上看起來是商業保險公司從事農業保險虧損嚴重,如農業風險大,農民交保費少,收不付賠;農村分散面廣、資金薄,保險成本高;農業保險標的復雜多樣,道德風險高;商業保險公司收費難、展業難、理賠難。但實質上是制度問題:政府對農業風險的補償少,機制不健全。政府傳統的救災保障制度,不僅顯露出資金量的嚴重不足,而且政府專業性保險機構缺乏,在縣一級,基本沒有專業性的農業保險公司。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甚至政府對商業保險公司還進行了負面影響,如出險時農民多報、政府多要、保險公司多賠。商業保險公司用商業保險的辦法經營農業保險只能是“大干大賠、小干小賠、不干不賠”。
二、農民和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的經濟學分析
農業保險經營的高賠付率勢必造成高費率。但從實際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來看,即便保險公司厘定了5%-12%的較高的農業保險費率(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在廣東的農業保險費率約為5%-12%,其中較高的是蔬菜,達到10%,玉米小麥為5%。一般家庭和企業財產保險的費率僅為0.2%-2%),農業保險經營仍將處于虧損狀態。
農業保險存在“搭便車”問題。一般保險的消費是具有排他性的,不繳納保險費就不會享受到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而某些農業保險功能具有非排他性,無法阻止沒有繳費的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消費。如“防災防損”這類農業保險的輔助功能,能起到減少農業風險損失、降低經營成本的作用,但保險公司在實施防災防損工作時就會出現沒有繳費的農民“搭便車”行為。廣東梅州部分地區曾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為防干旱專門為投保地區的農民購置了人工降雨高射炮,一旦捕捉到可能降雨的烏云就轟擊,減少旱災發生的次數或強度。但是對于這些地區沒有投保的農民來說,沒有繳納保費卻同樣因為防災工作而減少了旱災的損失。
農業保險存在的“搭便車”問題還表現在保險公司方面。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既經營政策性農險業務,又經營商業性涉農保險業務。在遭遇農業特大災害時,政府將提供財力支持,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可能會將經營商業性涉農保險的虧損轉嫁給政府承擔。而要監督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的“搭便車”行為,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會提高。由于“搭便車”問題的存在,商業性保險公司和農民都不愿意介入,便產生了典型的市場失靈的情形,即單靠市場的力量無法達到帕累托最優分配。因此農業保險的經營必須依靠政府的支持以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
三、政府參與農業保險的經濟學分析
只有農民愿意投保,保險公司全力經營,社會得益才能達到最大。農業保險的社會得益,需考慮政府的介入。政府參與農業保險,應主要發揮以下功能:
(一)規避農業自然風險和經濟風險
農業保險受自然風險和經濟風險的雙重制約。以廣東為例,廣東地處東亞季風區,氣候災害種類多、出現頻繁,主要災害有低溫霜凍、冰雹、龍卷風、暴雨洪澇、熱帶氣旋等。據不完全統計,20世紀90年代,廣東每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平均達120億元,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3%-5%。此外,廣東農業保險還受經濟風險的制約,主要表現在農產品市場的風險和農業保險經營的風險。農民總體上來說是屬于低收入的群體,根據保險業的特點,保險需求與潛在客戶的收入水平正相關,農民的低收入和較高的恩格爾系數限制了其對農業保險的實際需求。因此,政府必須考慮到農業保險經營的特點和農業的特性,建立多層保險與風險分擔、政府與市場共同參與的農業保險的風險防范機制。在規避農業自然風險和經濟風險方面,我們應借鑒國內外經驗,選擇部分產品和部分地區率先試點,建立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合作保險起主要作用,政府保險補貼作為支持,自愿保險與強制保險相結合,農業保險與災害救濟相結合的一種風險分擔的保險與風險管理體制。
(二)糾正農業保險的外部性
農業保險具有正外部性。從短期來看,農業保險的利益外溢性,需要政府建立財政補貼制度,對外部效應進行內在化。政府補貼可以根據需求和效率選擇向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補貼或向投保農戶提供補貼,或者對兩者同時補貼。無論是以何種形式進行補貼,其補貼的幅度應該等于農業保險的外部成本,這樣就剛好抵消了正外部性帶來的影響,彌補了市場失靈。世界許多國家或地區都是通過實施農業保險計劃或政府以不同的出資方式和比例建立準備基金、對保險費給予補貼等方式,支持和發展農業保險。2003年,上海市明確將農業險補貼列入公共財政體系,市區兩級財政每年補貼達1000萬元,其中區縣補貼約25%-30%,每年的市區兩級財政補貼,約占上海農業保險總保費的25%。由于有財政補貼,上海的保險費率不僅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水稻的保費大約在1.2%左右,奶牛在1%至3%之間;而且,農業險投保面有了大幅提升。其中,水稻投保面已經達到85%,奶牛投保面達到了80%,出口的蔬菜投保面達到了25%。
(三)提供農業保險準公共物品
農業保險是準公共物品。純公共物品是具有消費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兩者缺一不可。私人物品則是數量會隨著任何人對它的消費增加而減少的物品,消費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間的產品,我們習慣于稱之為準公共物品。農業保險就是一種具有利益外溢特征即正外部性的產品。微觀行為上看,農民購買了農業保險,若遭受合同約定的風險損失,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理賠作為補償,從這一角度看,農業保險屬于私人產品,它具有消費的排他性和競爭性,誰投保,誰受益。但是,考慮到農業風險主要是臺風、洪澇、干旱等自然風險,這類風險目前還不能由農民個體來控制,更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個人過錯造成的,農業保險客觀上保護了個體農民的收益,從而又保護了農業生產的再進行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宏觀角度上看,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其發展的狀況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雖然面對的是農業,但其帶來的利益卻遠非農業產量、農業產值等指標所能衡量的。農民繳納保費購買農業保險,不僅能保障自己收入穩定,而且還發揮著保證農業再生產順利進行和穩定國民經濟的作用。因此,對于農業保險這種準公共物品,應采取“政府財政補貼推動、商業化運作”的模式進行經營。
(四)解決農業保險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農戶與保險公司是交易雙方,農戶相對保險公司來說處于信息優勢地位,因為農戶是農業生產的真正經營者,他對生產過程中標的物的抗風險能力、經營狀況都較清楚,而保險公司難以直接了解農戶生產經營的詳細信息。當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保險公司也難以厘定準確的受災程度。因此,保險公司和個體農戶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非對稱信息的存在還會引發農民的道德風險行為。保險公司難以對作為具有信息優勢的農戶的生產經營進行密切監督。農戶在利益驅動下采取損害保險公司利益的行為,如有意造成標的物的非正常損害,或是夸大受災程度以騙取更多保費。由于農業保險中的信息不對稱,政府的職責就是建立再保險制度。再保險是保險人將自己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是一種有效的風險分散機制。國家可以考慮成立農業再保險公司,由政府分擔再保險責任,或是委托某家商業保險公司扮演這一角色,通過對不同險種制定不同的分保比例,引導經營重點,提高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同時,政府還要加強對農業保險經營的監管,現行《保險法》不完全適用。因此,政府應根據農業保險的性質,在相關法律中明確農業保險經營原則與組織形式、保險費率的形成機制、承保范圍、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等,為保障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參考文獻:
1、陳璐.我國農業保險業務萎縮的經濟學分析[J].農業經濟問題研究,2004(11).
2、高培勇.公共經濟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一、貴陽市農村養老保險面臨的現狀
我國各地區的社會保險制度由于社會歷史發展、經濟水平和社會傳統的不同造成了社會保險制度的地區差異化,但就各地的社會保險制度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國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貴陽市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面臨的現狀如何?現從三個方面來做一個簡要分析。
1.貴陽市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現狀
貴陽市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現狀是人均耕地少,地貌復雜,第一產業從業人口下降速度慢,人均產值低。貴陽市2004年年末總人口350.8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85.78萬人,占全市人口數的53%。全市土地總面積804667公頃,其中耕地28897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5.91%,全市每個農業人口占有土地6.9畝,不足全國平均值的一半,農業人口人均耕地2.55畝,為全國平均值的三分之二,且多屬高原丘陵,不利機械化操作。據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全市第一產業完成增加值31.77億元,占本地區國內生產總值(即GDP)443.63億元的7.2%,不難看出農村的人均產值不高,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相對較差。
2.貴陽市農村居民經濟收入現狀
貴陽市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總的來說是收入偏低,保障水平偏低,城鄉差距大。據統計資料顯示,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3509元,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人均收入的31.25%,不足三分之一,可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之大。全市農村居民用于日常生活消費的恩格爾系數達0.44。2008年貴陽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為200元/人月,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高的兩城區為140元/人月由此可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異。
3.貴陽市農村養老現狀
貴陽市農村居民養老是以家庭養老為主,輔之以少數集體養老、儲蓄養老、征地補償養老、房屋出租養老、困難救助和低保養老。貴陽市農村目前社會養老模式仍以家庭養老為主,占63.1%以上;農村經濟的相對落后,長期以來農民收入只能維持基本生活需求,絕大多數邊遠地區的農民根本談不上存錢,當農民進入老年,靠儲蓄積累養老的為16.2%;參加城鎮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鄉鎮企業為數不多,這一人群屬于養老無保障之列。隨著農村社會老齡化的到來,農民養老問題逐步凸現,已到了必須研究解決、刻不容緩的地步。
二、貴陽市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結合貴陽市農村的現狀,要建立貴陽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面對和解決好四個方面的問題。
1.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差異
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是造成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嚴重失衡的根源。長期以來優先發展工業的思路決定了城鄉發展的差異,貴陽市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大體各占一半,但2007年第一產業增加值還不到第二產、第三產增加值的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民純收入的3.2倍,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人均200元/月,是農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人均70元/月的2.8倍。
2.農業產業結構的差異
解決“三農”問題的落腳點是提高農民收入,而關鍵在于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實現以農為主,多種經營。盡管近幾年我市緊緊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這一目標,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但農、林、牧、漁、服務業的結構不均衡,貴陽市的地形地貌又不適合大型機械的使用,就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而言不能形成規模,集約化、機械化、產業化程度低,生產效率和生產效益很難得到大幅度提高;二是種植面結構不合理,圍繞省會中心城市服務的多種經濟農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3.不同區域的差異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
由于貴陽市城市規劃、地理等方面的因素,貴陽市不同區域的農村各方面差異都較大。在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對處于不同區域農村應該區別對待。不同區域經濟差異的影響。貴陽市經濟目前呈放射狀,由城市中心向邊遠農村逐漸減弱,經濟區域差異十分明顯。
4.資金籌集方面存在的問題
按照目前國家制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指導性政策框架,基金主要依靠參保農民的繳費,農村養老保險需求水平相對較低,但是如果考慮到城市化、社會發展、生活水平提高等多種因素,考慮到今天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進入老年期時的經濟、社會背景,現在交納的數額很少的養老保險金,就會出現養老保險養不了老,保不了險的情況。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不進行補助,其差異性和不公平性是顯而異見的,直接影響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如果要讓絕大部分農民參與到社會養老保險中,政府的財政補助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財政支出的加大,會影響到社會各個方面,而不僅僅是農村這一塊。
三、解決貴陽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矛盾的建議
1.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
筆者認為,要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抓住發展經濟這個主線。政府應結合貴陽市農村的實際情況,讓城鎮帶動農村發展,從政策、經濟、財政上全面扶持,即使暫時減緩城鎮的經濟發展,也要千方百計先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只有農村的經濟發展了,農民收入提高了,特別是偏遠、困難地區的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的繳費承受能力才能提高,農民退休后的養老待遇才能增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才能健康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才能持續。反過來,隨著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國家和地方財政支持的份額逐漸減少,又能有力的促進城鎮經濟發展,使城鎮能全面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2.完善農村社會保險的地方性法律體系
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為保證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貴陽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本著社會公平的原則,對農村老年群體實施的社會保障,是作為調節社會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立法步伐,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穩定性。最后,應建立健全養老保險法律的監督機制,以確保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運營的規范性,防范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并通過合理運作使其不斷增值,以更好的滿足農村社會養老制度建設的需要。
3.構建多層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財政制度
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是構建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其基金的籌集應以個人為主、集體為輔、國家支持為原則。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初期,各級地方財政更應根據不同的對象給予不同程度的支持。財政在為參保農民提供資金扶持時,按照農民交費的標準進行補助,并堅持多交多補、少交少補、不交不補的補助原則;在養老金領取時,實行“多交費,多受益”的原則,這有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根據目前貴陽市的情況,對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應由個人、集體和財政共同承擔,財政的支持力度應該大一些。在特別貧困的地區,可由中央財政進行扶貧支持,以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
參考文獻:
[1]胡豹,王厚俊.國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模式及啟示[J].仲愷農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19(1):47-52.
中圖分類號:F840.66文獻標識碼:A
1中國區域農業保險發展的必要性
1.1農業生產的弱質性分析
隨著近年來,我國農業生產的基礎條件、投入程度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改善,國內農產品產量始終保持著世界前位。加之20世紀80年代初期生態農業、外部能源的投入,將現代科學與傳統農業生產相結合的熱潮,也推動了國內特色生態農業系統的建立,各區域憑借各具特色的農業資源進行產業化生產,以此提高市場競爭力。
盡管如此,但在我國種植業仍舊是農業的主體,而種植業又最易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這便造成了國內農業生產對自然條件的強依賴性。即便是將傳統農業生產技術完全取締,也依舊難以打破“靠天吃飯”的束縛,再加上農業生產易受到動植物生長周期的制約以及農業生產對市場信號的反應滯后性。其競爭力明顯偏弱于其它產業。而正是由于農業生產的弱質性,也決定了對農業進行合理保護是各國發展農業生產的必然選擇。
1.2區域農業保險發展的必要性
自建國以來,我國農業總產值持續增長,從1979年的1117.60億元一直到如今的51497.37億元,在35a中上漲了40多倍(如圖1所示),對GDP的貢獻率高達4.9%。因此,無論從其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拉動力方面還是從其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上來看,農業依然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亦是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不竭動力,更是促進農民收入增加、甚至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所在。尤其在如今國際分工越來越細的市場環境下,更加凸顯了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
然而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業問題也逐漸成為繼就業壓力、經濟增長“三高一低”等制約我國經濟增長的根本性原因之一[1]。諸如產業化水平落后、市場競爭力較低、人均土地資源嚴重不足,以及農業生產的高不確定性等等,這些因素無疑都給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增添了阻力。再加上面對著來自自然環境、產品市場、生產技術等諸多風險因素的制約。因此,客觀上亟需加強對其風險的管理是農業發展過程中最迫切的選擇。
圖11979~2013年中國農業總產值情況圖
農業保險是市場經濟國家對農業生產風險管理的通行做法,同時亦是我國現階段扶持農業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就目前我國國情而言,區域間特殊的自然地理環境、資源稟賦、社會經濟發展程度以及教育文化程度等差異的普遍存在,就使得我國在完善農業保險體系的同時,更需要將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區域特性以及各地農業保險實行的基礎情況都考慮進來,以區域性農業保險發展路徑的差異化選擇來解決我國區域間農業保險發展的不平衡問題[2]。
2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2.1全國農業保險總體情況分析
在經歷了20a的保險業停辦的經驗教訓,國內保險業從1980年開始便進入了一個全面恢復和發展的時期,此時海外保險機構與保險業務也相繼逐步開始拓展。隨著1993年改革開放進程的進一步加深,《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及保險法的頒布實行,我國保險業整體再次步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在這個過程中,無論從保費收入增長速度、保險保障服務領域還是從分散社會風險所帶來的社會效益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而其中農業保險業務的成長更是國內保險系統重建過程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2.1.1保費收入增長迅速
據統計從1985~2012年間,在這不到30a的時間里,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經歷了一個快速增長時期,農業保險承保量基本上是呈每年遞增的趨勢。根據國家統計局官方統計,自2007年以來,保費收入累計已超過600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速達到85%,而僅就2013年1a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就已達到306.7億元,占這一年財產險保費收入6481.16億元的4.73%。而相較于呈下降趨勢的賠付率,足可以看出我國農業風險管理在分散風險方面起到一定的效果。
2.1.2農業保險服務領域不斷增多
截止到目前,我國農業保險覆蓋的險種已經比較廣泛了,從最初了種養兩業,再到現在的漁業保險、經濟作物保險、農機具保險以及森林保險等等,農業保險服務的領域在不斷的增加[3]。加之,農業保險對于穩定國內農業生產、維護城鄉和諧等方面都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因此深入發展農險保險、擴大農業險種的覆蓋面和承保范圍也是近期國內經濟建設的主要趨勢。同時,例如像繼續推進牧區保險、設施農業保險、農房保險以及農村綜合保險等涉農保險也將會成為提升國內農業保險服務能力的重要支撐[4]。
2.1.3有效分散農業風險
為了穩定我國農業生產的局面,國務院從1982年開始恢復了國內中斷23a的農業保險業務,因此1982年既是我國農業保險經營恢復的一年,也是對農業產業風險管理、分散轉折的一年。在1982~1993年這10a里,國內農業保險開始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保費收入驟增,在分散風險方面也卓有成效[5]。尤其從近幾年國內東、中、西部地區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總額與農業保險承保品種的覆蓋范圍上來看尤為明顯。例如像廣東省、河南省保險公司在2012年,匯聚同質風險的數量、承保金額都有所上升,保險保費收入增長均在120%以上,而且承保覆蓋區域也不斷擴大,像山東省2012年農業保險開辦地區也由初期的55個縣(市)擴大到現在的100個縣以上,充分發揮了對區域農業風險的集合分散功能。
2.2中國農業保險亟需直面的問題
雖然從2007年國內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中央財政已經累計撥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262.1億元,而且在農業保險投入方面逐年遞增,年均增長45.8%。同時,在其它農業基礎設施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使得農業基礎設施長期薄弱的局面也得到了較大的改善。盡管如此,但我國農業依舊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和挑戰??v觀中國農業保險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看出,賠付率過高、農業保險有效需求不足、各地區農業保險發展程度存在巨大差異性,是我國農險發展過程中仍亟需正視的三大基本問題。
2.2.1賠付率過高
由于農業生產高風險性的特點導致農業保險自身難以產生經濟效益,尤其相對于第2、第3產業來說,農業生產周期較長,受自然制約較多,加之我國幅員遼闊,自然災害頻發。1982~2004年,全國的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累計共80.98億元,而賠款支出共計70.65億元,平均賠付率高達87.24%;再到2008~2012年,全國的農業保險費收入累計達到了600億元,但與此相對應的高賠款支出仍居高不下,累計至2012年底共有400億元。在保費收入增加的同時,也承受著過高的賠付率[6]。
2.2.2農業保險有效需求不足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在各種可能的價格上,農民愿意并且能夠購買的農險產品的數量。從這一點上來看,致使一國農業保險有效需求不足的因素有很多,而就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程度來看,偏低的農民收入水平與農業保險的強外部性以及農業補貼政策的低效,無疑是造成這一問題的最直接動因。
2.2.2.1就目前來看,國內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構成大致可以分為4個維度:依靠傳統農業生產,(其中包括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的種植和家畜養殖收入),基本工資(即打工收入)、個體經營、其他收入(含政府補貼)。實際上,從上述其主要收入來源上來看,國內農民收入來源已經初步實現多元化,就以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指標來看,已達到1990年總收入11倍[7]。盡管如此,但由于在3次產業中,農業生產依舊處于弱勢地位,再加上農村資源的長期匱乏。因此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依然很低,截止到2012年,其平均每人純收入僅7916元。這與過高的農業保險保費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2.2.2.2就國內農業保險發展的情況上來看,1985~1994年是國內農險保費收入快速增長的10a,而在之后的1995~1999年保費收入增長速度開始放緩,甚至還出現了回落,直到2000年以后,國內農險的保費收入又出現了快速增長的趨勢??梢姡傮w來看,國內農業保險是經歷了一段波動式的發展過程。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動因是由于其具有強外部性。農業保險的強外部性是源于農業保險的準公共產品屬性,因此它便具有這種明顯的利益外溢的特征。即經營農業保險的主體和農戶投保的行為均可以使其他人和社會獲得收益,而受益者卻并非完全承擔全部的花費或代價。也正是由于私人利益與社會利益長期無法對等,農險市場慢慢出現價格歪曲,農民投保的個人預期收益下降,導致其對農險的需求也隨之減少,而此時如果農業保險生產經營者提供足量的保險,則保險企業必然要承擔虧損,結果又將導致供給不足。
2.2.2.3國家為農險提供保險補貼是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各國政府對本國農業保險普遍實行的扶持方式[8]。因此,從最初2004年的僅在試點地區實行,為參加種養業保險的農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到2006年的,通過龍頭企業資助農戶積極參加農業保險;再到已經將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列為財政預算科目,通過這10a農業保險補貼歷程的回顧,可以看出我國已經逐漸將農業保險補貼作為扶持農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9]。
但隨著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范圍、補貼品種的不斷擴大,而相應取得的效果去依舊不佳。這要歸因于,依靠加大財政補貼的方式是很難刺激農戶的自愿參保行為,而且還會加強農業保險市場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結果造成,財政補貼實行初期,雖然可以在短期增加農戶的參保率,擴大保費收入,但從長期上來看,卻無法持續維持保費收入增長,反而會出現下滑的趨勢。盡管近年來國家加緊對農業保險的政策補貼,從保費收入水平上看,亦是逐年增長,但按全國2.3億農戶計算,農戶人均投保費仍不足150元。
2.2.3各區域農業保險發展差異性大
農業保險是一項高風險、高成本、高賠付業務。因此各地各級政府對當地農業保險給予了大力扶持,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從近2a的保險市場的區域格局上來看,東部地區依舊是國內保險業發展的主力軍,該地區實現的保費收入可以占到全國保費收入的58%作用,而中部地區的8個區域保險市場和西部地區的12個保險市場所實現的保險收入僅能占到全國份額的23%和19%。而且到了2012年,東部地區保費收入不斷增長,共實現原保險費8955億元,同比上升0.47%,在農業保險發展方面也不乏亮點,以廣東省為例僅2012年1a農業保險保費增長了130.9%。而中、西部農業市場增速卻放緩,在農業保險運行模式上也沒有實質性的突破,以湖北省為例,整體來看農業保險規模較小,險種也主要是集中在耕牛保險、養魚保險、煙草種植、蔬菜種植等險種。保險責任主要是自然災害和病蟲害方面。雖然國家從2008年開始,正式啟動了政策性農業保險,通過引入政府推動、市場運作、保險公司自辦等相互配合的經營模式,但由于貫徹“微利”原則,依舊很難改變全省農業保險承保范圍狹窄的問題。這同時也體現出了國內各區域農業保險發展程度的差異性[10]。
3區域性農業保險發展路徑的依賴
就世界各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經驗來看,各國均有適合自己國內經濟發展水平與各區域特色的發展模式,都各不相同。那么,由于我國幅員遼闊、資源稟賦各異、各區域間生產力水平存在巨大差異的特殊性所致,因此,在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過程中,利用區域間農業生產的技術差異和資源特色來為不同區域的農業保險確定差異化發展路線是我國必然的選擇。
3.1區域補貼標準的差異化決策
農業風險的多樣性是我國實行區域農業保險的必要條件,自然災害、市場風險、社會風險以及技術風險等,無論是哪種風險因素都存在為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然而就目前我國農業補貼政策來看,國內農業補貼主要集中在一些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吉林、四川、江蘇等重點的經濟區域。雖然政府對農業保險補貼力度不斷地加深,農業保險補貼覆蓋面也不斷的擴大,但依然沒有走出補貼范圍狹窄,補貼方式單一的局面。
同時,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各種來自體制外、國內和國際的風險因素廣泛聚類,再加上農業風險的強關聯性,所以僅將單一、各類諸如旱災、冰雹等險種納入到保障體系中,在短期內是很難徹底改變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在生產、銷售、消費等各個環節所遇到的潛在風險。因此,根據目前農業保險補貼的范圍過于狹窄的特點,應根據不同經濟區域的自然稟賦的劣勢、自然環境特征、現階段區域經濟發展程度以及當地農民收入情況來決定補貼的范圍和補貼的比例。
3.2區域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差異化設計
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區域化設計構想目的在于體現國內各區域農業保險的發展水平和發展能力上。從目前我國東、中、西部農業保險發展程度上來看,明顯呈現出東部與東北地區相對發達,而中部與西部地區相對落后的現象。再加上各區域經濟發展程度、人均收入水平都各不相同,因此,農業保險發展模式也必須存在差異性,需要根據東、中、西部地區農業保險不同的發展困境來選擇其各自的發展重心與經營模式。
具體來說,由于中西部地區人均參保率比較低,所以其區域農業保險發展的重心應該放在擴大農民參保率和農險產品的保障范圍上,同時通過“以險養險”的方式,擴大該區域農業保險在財產保險業務中的比例。在厘定保險費上,要充分考慮該區域消費層次與結構,根據可保風險的風險程度和損失率來設計本區域保險費率。而對于農業保險發展程度與經濟水平較好的東部和東北部區域,由于人均投保率已較高,所以應將發展重心放在提高“償付能力”上。因此,在經營的過程中,東部和東北部區域應該提高商業性的保險比例。同時在銷售模式上,也應通過借助保險人與經紀公司等中介的力量,在傳統銷售的基礎上,加大電話銷售、網絡銷售等新型銷售方式的比重,依靠不斷深化農業保險市場的專業化分工來擴大和穩定農業保險在該區域的市場份額,為農戶提供更多、更能滿足該區域農民需求的風險管理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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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民工;社會保障;調查分析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城市化的不斷推進,農民工進入城市通過從事重體力勞動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農民工進城務工不僅能夠更快的實現增收,還補充了城市建設所不足的勞動力,為我國現代化建設提供了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
國家統計局2014年2月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顯示,201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894萬人,農民工數量持續增長。但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卻日益凸顯:在社會保險方面,民工參保意識淡薄,參保比例不高,保障程度不夠;在社會救濟方面,許多低收入農民工無法保障最低生活水平,更有部分農民工無法享受到社會福利。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審視著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而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能否妥善解決,農民工的正當權益能否得到有力維護,在權益受到損傷時不是忍氣吞聲,不是無處維權而是真正做到公平正義,都充分體現出對現有社保制度的考驗。同時,對我國來說,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妥善解決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政治需要,對社會的穩定和諧有著巨大的作用。
目前,我國學者在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的研究比較多,主要的研究方面集中在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農民工社會保障不足的原因,農民工社保制度完善與改革和具體措施的建言獻策等幾個方面?;厩闆r是農民工的數量在逐年增加,但是農民工的工作環境差,被排斥在社會保障制度之外,隨時面臨著“無收入、無工作、無保障”的“三無”風險,難以享受社會福利和社會救濟。而綜其原因,基本可以分為幾類,一是農民工自身原因,包括參與社保的意識缺乏,收入水平低,文化水平低難以維權;二是政策的原因,包括政策不到位,許多福利無法惠及農民工,還有社會保障制度的缺陷,立法的不完善,政府監管不力等;三是企業的原因,部分企業存在非法行為,還有的企業經營不善無法提供足夠的資金等。針對這些問題,學者李偉總結了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多種模式,包括城保模式,雙低模式,綜合保險和農保模式。張鐵柱則提出農民工在自身方面的局限,即農民工仍然認為自己是農民,土地才是自己的保障,心理上并不依靠社會保障體系。
針對以上問題,許多學者抒發己見,研究出很多解決方法。在眾多研究當中第一個亮點是針對農民工群體建立真正適合他們自身特點的社保制度,才能從根本上使農民工享受到保障。另一個亮點便是多數文獻都提到了制定針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法律條款,使農民工能夠真正有法可依,讓通暢的法律渠道幫助他們維護合法權益。
但是,許多研究里提到了政府,但很少有專門針對政府職能的建議。政府發揮社會職能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完善有很大一部分需要政府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我國社保制度完善和立法完善后,未來的研究方向可能會偏向履行政府職能,加強政府監管。
一、調查方法與結果
本文采用的調查方法是隨機調查,主要在大連市及周邊地區,采用的是偶遇抽樣的方法,通過調查人員發放問卷或結構訪問的方法對農民工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
本次調查的基本情況:共發放問卷500份,收回有效問卷450份,有效回收率90%。根據spss分析所得,此次調查男性占比例49.44%,女性所占比例50.56%,基本達到了均衡。年齡跨度較大,分布在1677歲,其中年齡的均值為35.6933,眾數為30。其中,1630歲的新生代農民工比例在39.34%,31歲及其以上的老一代農民工比例在60.67%。從戶籍來看,農村戶籍所占比例在68.45%,城市所占比例在31.55%。從文化程度來看,初中所占比例最大達到了46.7%,其次是小學及以下,達到了21.3%,初中以上總數達到32%。
此次調查,主要涉及月工資水平,勞動合同,工資拖欠,社會保險、居住方式等。
(一)農民工月收入
月收入所占比例最大的是20002999元,約占33.26%,其次是15001900元,約占20.50%。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11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遼人社〔2012〕226號)和相關統計資料,2011年大連市職工的平均工資為4100元,而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明顯跟不上平均工資水平,為低收入人群。
由表1可知,文化程度和月收入有基本的正相關關系,本科及以上人數最多的在4000元以上,而小學及以下人數最多在15001999元,初中到高中到大專則是高收入比例逐漸增加。在參加社保時,低收入農民工很有可能無法承擔費用。月收入和文化程度的關系強度為0.367,關系強度為弱,即農民工月收入和文化程度的相關關系為弱。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
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勞動合同條款的落實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具體化,也是防止糾紛發生和解決糾紛時重要的法律依據。根據統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占了71.4%,無法在工作崗位上受到保障。
由表2我們可以看到只有本科及以上合同簽訂率才達到了一半以上,并且是隨著文化程度的提高而簽訂率提高,文化程度高的農民工更注重簽訂勞動合同。
同時,農民工的工資拖欠問題嚴重,有62.7%的農民工無法正常的拿到報酬。這種工資拖欠原因在于農民工缺乏正當渠道進行自身權益的維護,更嚴重的情況是他們沒有意識到支付農民工工資是用人單位的義務,拖欠農民工工資是違法的行為,他們的權益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應該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農民工社會保險的參與情況
此次調查的基本情況是,參與醫療保險的百分比是49.6%,養老保險29.5%,失業保險7.6%,工傷保險7.6%,生育保險6.2%。沒有參加任何保險的是40.4%。而與文化程度進行比對時,小學及以下的農民工沒有保險的人數高達62.5%,遠遠高于有保險的人數;學歷初中及以上程度的都是有保險的居多,這說明文化程度和參保情況有相關關系,文化程度高的比文化程度低的參保率高。
作者總結了以下幾點原因:
(1)農民工如果沒法正確的了解社保的具體規章政策,每月交參保費,直接減少了經濟收入的同時又可能因為許多原因沒辦法看到長遠利益,所以農民工就有可能從心理上不想參與到社保中,認為社保是一種負擔,是政府強加在農民工身上的一道枷鎖。
(2)農民工的維權意思比較薄弱,沒有意識到參加社保是自身的一項基本權益,或者說根本不知道社保。用人單位在雇傭農民工時根本就沒有提供保險,農民工又沒有維護自己的權利,結果就造成了農民工參保率不高,權益得不到保障的狀況。同時,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出現糾紛時,農民工不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或沒法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的交涉,無法拿到賠償。而且,多數農民工文化程度較低,這使他們多從事重體力工作,更容易出現工傷。社會保障的缺失使他們更加危險并易造成二次傷害。
(四)農民工居住模式
大部分農民工采取的是與別人一同租住的方式,自己購買的比例只占到11.56%,住房保障無法落實。現階段我國的住房保障形勢嚴峻,首先農民工低收入的特點使他們無法支付高昂的商品房費用,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數量無法滿足現有的農民工住房需求;其次城市建設中,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受到商品房建設的排擠,舊房子又被拆遷,可供農民工租住的房源更加稀少;最后政府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進度緩慢,農民工的住房保障狀況更是堪憂。
(五)子女就學和醫療
農民工子女的入學情況比較好,48.6%認為就學比較容易,33.8%認為有限制,認為就學困難的不到8%。在生病就醫時,55.7%認為費用太高是就醫難的主要原因,而生病時,大多數人的選擇是去個體診所看病和自己去藥店買藥。在農民工外出打工的困難中,收入低、工資拖欠、消費水平高都占到一半以上比重,而農民工的期望中,最受歡迎的是降低收費和提高保障。
二、結論和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知,農民工缺乏社會保障的現象比較嚴重,月工資水平較低,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存在較嚴重的工資拖欠情況,居住方式多為租住,而農民工缺乏社會保障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程度不夠,同時,政府又沒有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保護這些弱勢群體。有學者提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使農民工真正納入到社會保障的范圍之內;或是完善立法,使農民工有法可依。但是,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是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第一,針對政府自身,首先要了解農民工基本信息,建立網絡反饋,加強農民工與政府之間的溝通交流。然后頒布可行的政策法規,獎懲分明,使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主動對農民工施以援助。同時規定違法企業的懲罰措施,比如拖欠農民工工資到達一定時間有行政處罰,進一步嚴格監督企業在用人過程中的不法行為,當發現不法行為后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嚴格執法,加大執法力度,不給企業空子可鉆。政府內部可以成立專門的部門進行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明確部門職責范。
第二,政府調用經濟手段,首先加強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讓農民工能夠買的起房,住得起房。要依據農民工具體情況,進行分類分層的保障方式,不“一刀切”,個別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能提高社會保障的效率同時確保社會保障的公平公正。針對低收入農民工,政府可以進行社保的一部分補貼,減輕社會保障給他們帶來的壓力。
第三,由于農民工文化程度較低,政府要進行社會保障的普及教育,讓農民工認識到社會保障是自身的基本權益,了解不參與社保帶來的弊端,從根本上加強農民工參與社保的意識和積極性。同時從技術層面來看,政府可以建立技能培訓班對農民工進行培訓,提高農民工的技術水平,企業也可以有好的渠道雇傭整體素質高的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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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09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痹圏c。自此,我國億萬農民翹首以盼的社會養老保險大船,在沉寂了數年以后,又開始了嶄新的啟航。新農保最大的“新”,主要體現在“政府補貼”,正是這一點,給新農保注人了強大生命力。然而,老農保的失敗讓人們對新農保充滿期待的同時也存有幾分擔憂。他們擔心農民的經濟承受力,更怕財政不堪重負,從而使新農保無法推廣和持續。為堅定領導層試點、推廣新農保的信心和決心,加快新農保發展步伐,有必要對我國建立新農保的經濟支持能力進行論證??紤]到當前集體經濟補助在全國大多數地區還不具備可能性,本文僅從農民個人投保能力和國家財政支撐力兩個方面對我國建立新農保的經濟支持能力進行論證。
一、我國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費負擔分析
雖然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只是明確了新農保的基本原則,并沒有出臺具體的新農保指導意見,但我們可以在新農?;驹瓌t的指導下,結合當前各地試點的模式,勾勒出新農保的基本框架,測算出我國建立新農保的保費負擔。要分析新農保的保費負擔,首先,必須合理確定養老金給付水平,在此基礎上,根據保險精算原理推算出新農保的保費負擔。參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水平為58.5%的工資替代率,并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狀況,我們可以把新農保的給付水平設定為當地農民上一年度人均純收人的50%。其次,要確定新農保的保費負擔,還涉及到農?;鸬念A定收益率、給付養老金的年齡和年限等因素的選擇。根據我國目前的利率水平,并考慮到保險基金投資增值情況,分別選用4%(保守數字)和6%(積極數字,從長期存款利率和今后農保基金市場化投資的前景看完全有可能實現)兩種利率作為厘定農保費率的預定收益率。根據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議,新農保給付養老金的年齡設定為60歲,給付養老金的年限以10年計。
設年繳納保費X元,繳費年限為N年,預定收益率為R,養老金年給付額為Y元,且養老金的支付以10年計。由于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新農保指導意見,我們這里就以完全積累模式為基礎,按復利計息,則保費負擔公式如下:
以上述公式為基礎,除前面已選定的預定收益率、退休給付年齡外,再根據2007年西部、中部、東部、東北和全國農民人均純收人的50%,分別確定養老金年給付額西部1514元、中部1922元、東部2928元、東北2174元和全國平均2070元;選擇16, 35 ,45、和SS歲四個層次的投保年齡(養老保險一般要求有不少于15年的積累期,46-59歲的農民要參保,也必須參照45歲補齊保費,我們這里把保費分攤到各年中,能更好地分析保費負擔),這樣就可以計算出新農保制度下各起始投保年齡段保費負擔(見表1)。
由表1可以看出:(1)所設定的收益率不同,保費負擔就不同。收益率越低,保費負擔越重;收益率越高,保費負擔越輕。而且投保期限越長,這種差別越大。因此我們要想盡一切辦法,提高養老金的收益率,以減輕農民和國家負擔。(2)投保期限不同,投保負擔就不同。投保年齡越大,則保費負擔越重;投保年齡越小,則保費負擔越輕。45歲以上繳費負擔上升較快,而在45歲以前的繳費負擔增加緩慢。在35歲以前開始投保,基本不會增加多少負擔。因此,我們應借新農保政府補貼的刺激,加大工作力度,爭取讓廣大農民早投保。(3)從夏繳保費需要量看,負擔并不太重,尤其是35歲以前夏繳負擔較輕,在有國家財政補貼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我們應鼓勵有條件的參保人夏繳,甚至可以鼓勵他們在自己參保的前提下為其未成年子女夏繳。從這幾年商業養老保險的良好發展態勢看,擁有夏繳實力和意愿的人還是很多的。
二、新農保制度下農民個人投保能力分析
農民個人投保能力,取決于農民的純收人扣除當年生活消費支出后的余額與其承擔的年度保費的對比關系。只有當農民的純收人扣除當年生活消費支出之后的剩余大于等于其承擔的年度保費負擔時,農民才有能力投保。這一條件用公式可表示為:農民承擔的年度保費鑒(投保農民當年的純收入—當年農民平均生活消費支出),該不等式通常被稱之為農民參加農保的條件式。然而,一個家庭中16歲以下、59歲以上的非勞動力并不投保,他們可支配余額可以轉給家庭中勞動力投保。因此,上述農民參保條件式應修正為:農民承擔的年度保費感(投保農民當年的純收人一當年農民平均生活消費支出)x勞動力負擔系數。
2007年我國西部、中部、東部和東北地區,農民人均純收人分別為3028元、3844元、5855元和4348元,全國平均為4140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分別為2527元、2938元、4281元和3180元,全國平均3224元。則農民人均可支配余額分別為501元、906元、1574元和1168元,全國平均916元。按我國西部、中部、東部、東北和全國農村勞動力負擔系數分別以1.47 ,1.39,1.40,1.34和1.42計算,投保農民人均實際可支付保費的最高限額西部736元、中部1259元、東部2204元、東北1565元,全國平均1301元??紤]到各地試點的實際和我國新農保可能出現的情況,這里我們分別選定政府補貼為農保繳費總額的20%和40%兩個檔次,按4%的保守利率來核定農民個人承擔的保費負擔,分析農民投保的經濟可行性(見表2)。
表2的分析表明,無論在我國西部、中部、東部還是東北地區,在實行農民人均純收人50%的替代率的保障水平下,即使在4%的收益率假定條件下,無論是政府補貼20%還是40% ,16-45歲正常投保年齡段的投保人都已完全具備投保的經濟條件。如果能進一步提高農保基金的收益率,新農保建設的前途將更加樂觀。至于那些投保負擔較重的大齡投保人,只要在新農保實施的初期,對大齡投保人增設一定的大齡超額補貼(歷史原因,應該的,也是公平的,且若干年后就取消),也基本具備投保經濟條件。而且還必須看到的是,第一,隨著中央對農村經濟工作的日益重視,多項惠農政策進一步落實,農民收人將進一步明顯增長。第二,隨著農村醫保的進一步普及、完善和九年制義務教育等農村減負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降低農民的支出負擔,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社會保險的承受力進一步增強??紤]到這些因素,建立新農保的可行性將更高,今后面臨的主要是如何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大推進力度的問題。 轉貼于 三、新農保制度下政府補貼能力分析
社會保險制度的理念基礎是以個人自立為基點,承認幫助個人抵御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可能遇到的生活風險是社會的義務、政府的責任,獲得幫助是個人的權利。老農保之所以沒有政府補貼,主要是由于當初國家財力所限,這也直接導致了老農保制度的失敗。近幾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我國的國民經濟又有了進一步地發展,國力明顯增強,目前由國家財政拿出部分資金用于農保,基本上已不存在太大的障礙。
首先,不斷增強的國力和高速增長的財政收人,為新農保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后盾。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國力明顯增強。2002年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進人工業化國家的中期階段。2006年人均GDP已經突破2000美元,2008年人均GDP又突破3000美元,超過13個歐盟國家建立農保時的平均經濟發展水平。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我國的財政收人高速增長,財政收人1994年才4349億元,1999年就突破1萬億元,2003年又突破2萬億元,到2008年達到了6.13萬億元,短短十幾年增長了十多倍。那么我們是否具備推行新農保的財力呢?我們有必要算一算。
如表1所示,投保農民全國算術平均年保費額,在4%收益率假設條件下為563元,在6%收益率假設條件下為433元,政府補貼分20%和40%兩個檔次來核定,按16-59歲的農村人口49470萬計算,則新農保制度下政府財政負擔如表3。
以上分析表明:在實行農民人均純收人50%的替代率的保障水平下,在4%收益率假設條件下,如果政府補貼20%,則政府補貼只占2008年財政收人的0.91 %。即使補貼40%,也只占2008年財政收人的1.82%。在6%收益率假設條件下,則更加輕松。至于前面提到的,在新農保實施的初期,對大齡投保人增設的“大齡超額補貼”,完全可以從前不久實行的“國有股轉持”所得的社保基金中解決。老一輩農民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為國有資產的積累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理應享有“超額補貼”。
其次,公共財政框架的建立使國家有能力為新農保提供資金。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我國財政正在向公共財政轉型。過去我國財政的支出結構很不合理,存在著支出的越位與缺位問題,而支出中最大的缺位就是社會保障支出的不足,這其中又以農保支出的缺位最為突出。公共財政的建立,從政府財力的角度看,是一個雙贏的戰略。一方面,國家財政對于經濟建設、科研成果能夠轉化為生產力的應用性研究單位以及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將減少支出或不再支出,由此可節省大筆的財政資金。另一方面,對于競爭性領域現有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部分存量,通過采用拍賣和上市減持等手段予以變現,為財政收回大量的投資資金。這樣國家就有足夠的財力補貼農村社會養老,讓公共財政之光普照全體中國人民。因此,隨著我國財政體制的進一步轉型,國家完全有能力為新農保建設提供資金。
再次,在不額外增加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國家可以通過調整現行政策目標,把現在“三農”建設中的大量低效財政補貼,逐步轉向直接補貼農保。2006年支持“三農”的資金達到3397億元,2007年又增加了520億元,達到3917億元。其實在這些財政補貼中,很大一部分是低效運轉,政策效果不明顯。如十幾元一畝的種糧補貼(各地標準不一),是為了提高種糧收益,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其實由于中國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區,一家也就3-5畝地,一年戶均補貼也就幾十元,農戶種不種糧不會受這點補貼的影響。再如這幾年的新農村建設中,國家投人大量的財力補貼集中建房,但此舉并不符合農村實際,讓農民集中居住,遠離其進行生產的土地,反而給農民的生產生活造成諸多不便。若將上述政策資金的部分改作支持農保的財政補貼,其政策效果就會立竿見影。而且這實際上是對財政用于農村支出項目的重新劃分,只不過是同一塊蛋糕的不同切法,它不會增加額外負擔。
另外,我們還可以通過深化稅收制度的改革來增加財政收人、籌集農保資金。眾所周知,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漏征、未征的稅收很多,如當前熱議的所得稅、財產稅的漏征、未征等問題。這些財稅問題的解決,不僅會大幅增加財政收人,而且會大力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因此,隨著我國稅收制度改革的深化,國家將有更充足的財力保證新農保的可持續發展。
1.“滾蛋房”現象
千百年來,在傳統的思想觀念里,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崇高美德,而且家庭養老自古以來就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墒?,今天筆者研究的對象是有悖于家庭養老和傳統孝文化的另一種養老模式——“滾蛋房”。
從全國范圍內看,“滾蛋房”現象并不算普遍,可是當筆者到達河南省S市Z縣后,十里八鄉的田間地頭一簇、一撮很簡陋、很小的房子也堪稱一景,很集中又很惹眼。
田間地頭里這樣的小房子一般都只有一兩間屋子,僅僅夠一兩個人住,如果條件稍微好點的話,旁邊再砌上一間灶臺。初來咋到要是不經過當地人介紹,絕對不知道田間地頭的這些個小房子是干什么用的。其實,這就是筆者的研究對象,一種有別于傳統的養老模式——“滾蛋房”。這些田間地頭的小房子都是那些結了婚的年輕人的父母們為自己“安度晚年”所蓋的住所,也是他們的養老方式和養老處所。在當地有這么個“風俗”,結了婚的兒子和父母親事不能住在一起甚至同住一個院子都不行。
但是,父母一旦搬出家門,他們又能住哪呢?在這個經濟欠發達的農村,要想再買一塊宅基地蓋起來一座房子是比較困難的(在當地宅基地資源非常緊缺)。因此,當地的老人們發明了一種比較簡單省錢的辦法——在自家田地頭蓋起了這種他們戲稱為“滾蛋房”的簡易房子供自己養老居住。這樣,在當地的田間地頭就出現了人們所看到的、一間間簡易的房子。
在筆者深入這些 “滾蛋房”的屋子里面發現,基本生活用品、鍋碗瓢盆還算齊全,可是除了這些,幾乎沒有幾家有更加像樣的家什。除了電燈,筆者在這里幾乎找不到電氣化的影子。他們做飯幾乎還是用“地鍋”——自己壘起來的簡易的灶臺,做飯燒的是柴火,柴火是農村可以隨意找到的燃料。用他們的話說“省錢,為啥不用呢?”這還不算,他們的生活、健康等問題也是十分令人擔憂。有的老人甚至病死在“滾蛋房”里都沒人知道。
2.“滾蛋房”現象出現的原因分析
2.1理論溯源
從沖突論的角度考慮,“滾蛋房”實際上就是代際之間尤其是婆媳之間的沖突和分化,而且,這種沖突,是相悖于傳統的孝道主流文化的。科塞在齊美爾的基礎上更加明確的指出:沖突是價值觀、信仰以及稀少的地位、權利和資源分配上的斗爭,在這一斗爭中,一方的目的是企圖中和、傷害或消除另一方。[1]
同時,根據科塞的理論,筆者認為“滾蛋房”也是一種安全閥機制,但是它雖然發泄了敵對的情緒,但是問題沒能解決,不能從根本上消除代際之間尷尬的敵對狀況。在家庭養老的過程中,自然會涉及到孝道這個核心價值觀念??墒?,這種“滾蛋房”式的“安全閥”并不能消除父母與兒子、兒媳之間的沖突,它只會壓制家庭之間的沖突。因此,這種基于“滾蛋房”式的沖突更多的是消極的功能。一旦,這種沖突的力量積蓄到爆發的時刻,必然會對社會結構造成巨大的傷害,危害社會安寧與穩定。。
2.2生活習慣不同
在筆者的走訪調查中,不時地聽到老人們說這樣一句話“不愿和他們呆一塊”,而“他們”指的是自己的兒子兒媳。由于生活環境、生活背景、人生閱歷不同,老年人和年輕人的生活習慣存在很大差異。熬夜上網聊天、樂于享受小資生活、攀吃比喝等等這些現象在年輕一代看來是再正常不過了,可是對于吃慣了苦、受慣了累的老年人來講這些“異端”行為是絕對應當杜絕的??墒?,隨著自己年紀的衰老,加之經濟能力的衰弱,在家庭中他們已經沒有了昔日的權威能力,一遍遍的嘮叨未果后,他們無奈的選擇了“躲”——眼不見,心不煩。另一方面,兒子兒媳們尤其是兒媳則認為,年老的父母又臟又沒用,搬出去一了百了。
2.3“風俗習慣”的力量
正如上文所說的,兒子兒媳認為老人搬出去住是很合乎常理的、太正常不過的一件事。看到別人家的老人都是搬到“滾蛋房”里,如果自己的父母不住過去就是父母的錯,是父母不懂得人情世故。在這樣一個很強的社會集合行為的張力下,“風俗習慣”甚至滲透到每個人的腦子里。
2.4土地的制度性缺陷
最后,該地區土地制度的弊端也從根本上促就了“滾蛋房”現象的出現。“30年不變”的土地政策,它將農民和“自己的”那塊土地捆綁到一起,不論哪家添人或去人。。。久而久之,使得農民就認定自己的那塊責任田就是自家的,可以隨意使用和支配。而且,村集體沒有后備用地,沒辦法根據村民需要統一規劃“宅基地”。
因此,在老人們沒地方住的時候,他們想到了自己家的責任田,那上邊可以蓋上自己的房子。剛性的土地政策也確實在某種程度上促成了“滾蛋房”的興起。
3.解決“滾蛋房”現象的對策分析
“滾蛋房”在當地已經有將近二十年的時間。因此消除這個現象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完成的。這里面還需要社會各方力量多管齊下,經過長時間的共同努力,營造出更加人性化和合理化的養老新局面。
3.1完善和落實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是農民的“最后一道保障線”,而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更是“保障”的保障。該地區對土地采取的“不作為”管理,實際上使得土地管理處于真空狀態。為徹底改變“滾蛋房”現象,當地土地監管部門應當有法必依,嚴格執法,嚴禁違規私自占用耕地。
同時,村集體應當實施更加富于“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統一規劃新農村建設,留有后備用地,對于確實有需要的農戶,給與分配宅基地,使老年人再也不用住進田間地頭的“滾蛋房”里忍受孤獨寂寞、嚴寒酷暑。
3.2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09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在全國10%的地方進行試點施行,同時也宣告著舊的、主要依靠農民個人“儲蓄”式的農村養老保險方案的結束。新農保要求國家和政府在長期缺位的農村養老問題上承擔更多的責任,明確要求政府、集體和個人三方責任共擔。[2]
10%的試點結束后,更加完善的養老保障將會在全國范圍內展開,這無疑給處在養老泥潭中的老年人一劑振奮劑。當自己的養老不再是家庭的一種負擔時,家庭中的經濟沖突基本可以解決。這樣,“滾蛋房”現象也會隨之逐漸消失在田間地頭。
3.3開展普遍的“孝”文化建設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的價值觀受到了拜金主義、個體主義、消費主義等新的價值觀的挑戰和沖擊。潛移默化之中,“孝道”對年輕人的制約力己大大削弱,親情關系逐漸被純利益關系取代,因此,“滾蛋房”現象的出現就不難理解了。
孝道一向是中華民族所推崇和引以為豪的精神文化。因此,在當地乃至全國開展普遍的“孝”文化建設是十分急需和必要的。“孝”文化對農村養老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它是影響中國傳統家庭養老功能是否得以延續的重要因素。當尊老愛老的美德重新被人們喚醒時,“混蛋房”將再也沒有它的生存空間。
參考文獻
[1] 賈春增主編.外國社會學術史[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2] 米紅主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理論、方法與制度設計[M].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 .
[3] 黎生.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研究[J].四川大學出版社,2007.
一、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現狀
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事關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大局,因此國家和政府仍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農業保險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護農業生產、保障農民的利益等都具有推進作用。2007年中央財政首次選擇在吉林、內蒙古、新疆、江蘇、四川、湖南這六個省區對5種主要農作物,進行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調動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推動了農業保險的發展。2007年,中央出臺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五年來,我國農業保險累計保費收入超過600億元,年均增長速度達到85%。至2011年,農業保險基本覆蓋全國所有省份,農業保險的承保品種也覆蓋了農、林、牧、副、漁業的各個方面。
(二)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存在問題分析
近年來,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特別是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重要成果,初步形成了以農村合作金融為主體,商業金融與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民間借貸為補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但在二十多年的改革進程中,仍普遍存在農村金融風險和經營低效率的問題,農村金融體制的現狀已難以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并制約著農村經濟的改革和發展。
1.“三農”貸款難的問題仍很突出。由于歷史原因,大多數農戶在抵押房產進行貸款時,無法提供齊全有效的房產證件,擔保公司出于對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也不愿意為農戶擔保,貸款困難的農戶難以投入農業再生產。農業投入資金短缺,有資格貸款的農戶能夠貸款的數額也較小,滿足不了農民對貸款的資金需求。
2.缺乏多樣化的競爭主體和有效的競爭機制。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三大主體為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正規金融機構的逐漸商業化,競爭視角和業務范圍大多由農村轉向城市,非正規金融組織的金融交易成本過高且不受政策保護,以及嚴格的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限制,導致了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少,并且缺乏競爭的空間和條件。
3.農業農村保險發展水平滯后。農村保險主要有兩種:商業農險和政策性農險。一方面,我國農村農民收入水平較低,商業農險的費率高于農戶的承受水平,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的業務開展非常謹慎。另一方面,農業抗風險能力弱,農戶對保險也沒有較強的意識,加之政府宣傳力度不夠,因此近年來農村農業保險發展水平滯后。
根據相關數據分析,如表1,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和貸款平均增長率均較低。截至2005年末,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較于全國水平,相差12%之多,受縣域經濟發展水平滯后和信貸承載能力差等因素的影響,農戶的存款多,貸款少,拉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水平。由于資金總是流向經濟發達和市場活躍的地方,所以農村信用社在向農村提供資金的同時也有大量資金流出農村,信貸支持力度下降,農村金融供給仍然不足。
二、國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成功案例分析
(一)浙江麗水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分析與研究
麗水市是浙江省的農業大市,金融支農既是重點又是難點。2003年以來,人民銀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相繼出臺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林權抵押貸款、農房抵押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等信貸支農政策,并已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5月,麗水市獲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為全國首個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重點推進信貸支農、信用惠農、支付便農、創新為農四大金融支農工程。主要措施如下:
1.完善小額信貸體系,推廣聯保貸款制度。提高小額貸款授信額度,實行優惠貸款利率。鼓勵并推廣聯保貸款制度的實行,按照自愿組合、風險共擔的原則,向聯保小組成員發放貸款。
2.推進林權抵押貸款,促進林業融資發展。出臺相關規章制度,為林權管理提供相關法律保障;完善林木砍伐管理機制,規范市場監管和評估行為。利用林權進行抵押,既保護了森林資源,又解決了林農貸款難的問題,被譽為“葉子變票子”的金融創新。
3.建立信用體系平臺,強化金融惠農政策。加大支農力度,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建立一個多層次、低成本、覆蓋面廣的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4.改善農村支付服務體系,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大銀行卡、信用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在農村的使用,鼓勵新興電子支付業務的創新與應用,使金融服務業務進一步便民、利民。
(二)溫州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案例分析
自1980年以來,溫州多次被確定為利率改革試點。溫州多年利率試點的改革產生了顯著效果,不僅提高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有效調動了農村居民的參儲積極性,也提高了農村合作機構的經營效益。
2003年,溫州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一是“零資產”啟動。即農村信用社在資產核資當中,實際資不抵債的,通過政府扶持和資產適度增值的方法,使資等于債;相反則通過計提風險準備金額度的形式,實現資等于債。二是在管理體制實行“5―5―1”形式。全市11家信用聯社中,由5家聯社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另5家聯社實行一級法人。三是央行發行專項票據。簡稱“花錢買機制”。通過該機制的改革,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經營實力得到增強。近年來,溫州信貸支農力度有所加大,資產質量不斷改善,初步建立了“三會一層”法人治理模式,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健全,內部管理不斷強化,經營機制日益完善。
(三)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成功案例帶來的啟示
1.取得地方當政府的支持是關鍵。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一項基礎性的戰略工程,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以上兩個案例之所以進展順利,既得益于上級領導的全力支持和高度重視,也得益于部門和農戶的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為改革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
2.讓農戶得到真正的實惠是根本。麗水市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不向農戶收取任何費用,各涉農金融機構對信用度高的農戶實行貸款優先、額度放寬等優惠措施,以此激發農戶參與金融體制改革的積極性。
3.各涉農金融機構的參與是前提。麗水市在制定改革方案時,明確把各涉農金融機構統一作為本次工作的實施主體,統一管理。實踐證明,只有讓各涉農金融機構共同參與,享其成果,才能在思想上達成共識,減少執行上的隨意性。
三、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對策
(一)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對解決三農問題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我國急需建立一個以農村信用社組織為基礎,以先進電子化技術為工具的現代農村信用體系。同時,加強農村金融風險管理,引導農村金融體系朝一個健康的方向發展。一方面,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規范信息征集主體行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以農村集體為單位,籌集設立農村級互助基金,加強金融風險管理。
(二)規范發展農村民間金融
民間金融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負面作用。因此要規范引導農村民間金融的發展,使其有利于加速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隨著經濟發展,在規范、嚴格篩選機制和市場機制下,適當引導良好的民間金融從地下走到地上。這樣也更有利于監管民間金融,使其充分發揮積極的一面。規范民間融資行為,積極引導民間金融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競爭主體,促進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三)有效利用小額信貸扶貧
小額信貸成為當地農戶的又一種制度性信貸供給,對農村非正規金融乃至正規金融有替代和補充作用。小額信貸是金融服務的制度創新,為低收入農戶和農村小型企業提供額度較小的貸款,可以有效緩解信貸分配在農戶之間不平等的問題。所以應該增加從事農村信貸服務的專業人員,推動建立政府相關部門、農戶、農業企業、鄉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多方參與的信貸聯保制,大力發展小額信貸組織。
(四)健全農村社會保險體系
首先要拓寬農村保險的服務范圍,創新農村保險產品,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險理賠效率;其次,提高農民的風險意識,相關政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良好的信貸環境和政策長效機制;最后,加強農業風險管理,健全農業再保險和風險分擔機制,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穩定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
隨著我國加人WTO和世界經濟的一體化,交易中的供求關系、購銷關系、信用關系日趨復雜,經紀活動的溝通和中介作用也越來越明顯和突出。我院商務經紀與專業的開設,為開展經紀知識的普及和推廣,培養經紀管理實用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把握市場脈搏,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建立特色專業
目前我國高校專業設置中缺乏商務經紀與專業,全國僅有幾家職業技術學院培養該專業的高職學生,但其培養的經紀層次單一,跟不上中介企業多樣性的需要,造成結構性需求比例失調,有些層次的經紀人才奇缺?;谖以菏秦斀涱惖穆殬I技術學院,我們把商務經紀與專業培養目標定位于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管理學、經紀學、商務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熟悉技能及管理方法,具有必要的計算機與外語運用水平,能開展市場調查、分析、預測、營銷工作,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公關協調和人際溝通能力的高級應用型人才。這一定位可以解決“本科留不下,中專用不上”的結構性矛盾,滿足經紀組織的人才需求。
以就業為導向,積極探索“訂單”教育。根據市場熱點和企業用人需求的調查反饋的信息,以職業崗位群為依據,以職業技術能力為參照,采取“訂單培養”的教育模式為企業培養適用.急用人才。從制定教學計劃、人才培養、簽訂協議、接收實習到簽訂學生就業協議,以“一條龍”方式進行。形成了教師、學生和企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在教學、培訓、生產實踐、科研和技術開發等多層面、全方位的緊密型合作局面,達到了取長補短、互惠互利的目的,實現了校企“雙衰"。
2充分進行市場調研,探索特色人才培養模式
突出實訓課的教學,以強化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性教學環節占總教學課時的45%。在組織教學中,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大與中介公司合作的力度,聘請一些具有較豐富實踐經驗的負責人.經理,來院擔任兼職教師,進行講課或進行實訓指導。
建立商務經紀與專業實訓中心,模擬操作經紀管理事務。為加強商務經紀與專業的實習、實訓教學,學院在現有的校園網、多媒體教室、電教中心、國際商務實訓室等一批教學設施的基礎上,建立商務經紀與專業專用實訓中心,以保證實訓教學的需要。
組織學生親臨不同行業經紀組織,進行經紀管理事務的現場實訓,以增加其感性認知。在教學安排中,擬安排最后一學期全部進行專業實習,使學生將所學知識運用于實踐,提高其處理經紀管理日常事務的能力。
3依托經紀與行業,走緊密型產學研結合之路
商務經紀與專業對人才培養目標、專業設置、培養方案、課程體系進行了優化改革,推行“雙證書制度”,實現了技能考核與社會職業資格證書的接軌。根據專業特點,畢業生畢業時應取得的技能證書有:①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②金融理財師證書;③證券咨詢分析師證書;④農產品經紀人資格證書;⑤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⑥保險經紀人資格證書。
為了保證教學目標的實現,借助社會各界的力量,成立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在專業定位和規劃、專業及課程建設與改革、師資建設、教學設備、教師鍛煉、學生頂崗實習、科研項目合作等方面,“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提供了指導性意見,實現了“三個零距離”。即:專業設置與行業發展零距離的貼近,教學內容與職業需求零距離的配合,實踐教學與職業崗位零距離的接觸,為商務經紀與行業培養實用性人才。
為了提高學生的實踐技能,在校內外與多家企業共建了專業實訓中心。為了培養高規格的應用性專業人才,充分體現高職特色,建立了商務經紀與專業實訓中心。學生通過在商務經紀與行業第一線的實習,提高了對本專業的認識,開闊了視野,學習目標更明確,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學效果。同時,院系給以企業提供培訓、技術指導、科研等方面合作。建立合作伙伴關系的企業有:平安保險公司、輝達房產中介公司、安徽省輝隆公司、甘寧公司等。
4綜合素質的培養拓寬學生就業之路
商務經紀與專業以職業能力、技能為主線,圍繞知識、能力、素質和個性的協調發展為目標,大力培養滿足第一線所需的專業應用型人才。商務經紀與專業學生未來就業方向有。
4.1農產品營銷和中介公司
農產品經紀人是從事農產品收購、儲運、銷售、以及銷售、信息傳遞、服務等中介活動而獲取傭金或利潤的人員。實踐證明,農產品經紀人是活躍農村市場,實現農亞增效、農民增收和增強農業競爭力的生力軍。各種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批發市場為農產品經紀人大顯身手提供了廣闊的舞臺,這個職業將是未來幾年內又一新型熱門職業。
4.2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人們的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逐步增強,對保險商品的需求也相應增加。但保險商品知識專業性強,使得人們對保險經紀人服務的需求不斷擴大,社會對保險經紀人的認可程度也逐漸加強。進人21世紀后,西方主要保險集團大力實施全球化戰略,這些都會影響和促進我國保險經紀人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因此,今后我國對保險經紀人的需求將會逐步增加。
4.3房地產營銷和中介公司
隨著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推進帶來房地產業的繁榮。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機構也順應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要求,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涌現。但與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中介公司的迅速發展相比,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目前的數量和質量都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需要。因此,經過系統學習的房地產經紀人專業的大專畢業生將有廣闊的就業前景。
4,4技術經紀和中介公司
他們是專門為技術買賣牽線搭橋的人,但絕不是簡單的梢客。他們應當起到緊密連接技術持有方與資金持有方的作用,必須對市場有深刻理解,對于成果和資金的對接過程有很高的領悟力,同時還要有強大的策劃水平,對項目進行包裝、推銷和實時跟蹤的能力,并且還應具有廣泛的法律知識。技術經紀人已經成為一種不可多得的熱門職業。
近年來,我國的投資增長過快,使得國內產能過剩,無效供給增加,資源環境壓力增大,從而導致經濟波動增強。在當前的國際經濟環境下,中國經濟的發展只能靠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增加消費以拉動內需便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務實之舉,因此,啟動消費,擴大內需將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盡管中央銀行多次降低利率,但國內居民消費需求依然增長緩慢,居民的儲蓄卻節節攀升,究其根本的原因是我國特別是農村還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民在消費時還存在著后顧之憂。中國作為傳統的農業大國,農業的比重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吉林省作為中國的農業大省,啟動農民的消費對吉林省經濟的全局發展起著十分關鍵性的作用。
一、吉林省農村杜會保障現狀
1.農村養老保險。吉林省從1993年在部分縣市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貫徹執行經歷了曲折的發展過程,在最初的幾年里,由于地區發展不平衡,存在投保人數增長緩慢等問題,總體上吉林省農村養老保險明顯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2005年初隨著進城農民工的增多,吉林省從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出發,明確用人單位要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民工參保并履行繳費義務后,可與城鎮企業職工一樣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至2009年底全省各地己全部出臺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但是到目前為止保險人數增長乏力,后期還有大量工作需要落實。
2農村醫療保障。吉林省自2003年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2007年在全省全面展開,使全省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有所緩解。2009年,吉林省的新農合制度建設得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新農合管理逐步向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邁進,參合農民住院報銷封頂線,由3萬元提高到4萬元,有的縣(市、區)提高到了5萬元。由于各級政府的財力狀況和農民收入增長有限,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及農民個人籌資水平都有一定困難。
3.農村社會救助。目前,我省農村社會救助包括傳統的救濟、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濟。救助對象為農村的五保戶、困難戶和其他生活困難群體。截至2008年9月底,我省共有農村貧困人口100萬左右,農村低保年標準為767元,不足農民人均收入的五分之一,救助標準低,低保對象生活仍很困難。
二、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農民參保意識淡薄。由于傳統的家庭養老的習慣,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的意識不足。
2.原有農村養老保險屬完全儲蓄型模式,缺乏必要的保障和激勵機制。隨著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資金積累越來越多,以縣為單位的分散管理形式不僅會增加基金被擠占挪用的風險,而且,投資形式單一,缺乏保值增值有效途徑,特別是難以抵御通貨膨脹的侵蝕,必然使養老保險基金“縮水”,未來保障能力大打折扣。因此,農村養老保險受人們對通貨膨脹預期的影響,在通貨膨脹率較高而增值能力較差的情況下,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降低,退?,F象增加。
3.農民實際收入水平不高,用于養老保障能力有限。近年來,我省糧食產量增加,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增長較快,但純收入按可比價格計算,實際增長幅度較小。農民的現金收入用于購買生活必需品和購置生產資料后所剩無幾。
4.我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水平低,對農民養老保險沒有負擔能力。我省自2004年免征農業稅以來,村級的收入只有財政的轉移支付,村辦企業寥寥無幾。全省大多數村集體,除去用于社會優撫、社會救助和維持自身運轉外,幾乎沒有能力為養老保險提供資金補充,集體經濟組織很難擔當起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所應扮演的角色。
三、吉林省農村消費支出現狀
1.消費能力與消費結構層次低。在吉林省居民消費結構中 ,恩格爾系數較高。如2009年吉林省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40. 0%,這說明在食物消費方面吉林省農村居民消費比重較大。由于農民收入有限,農村發展落后,沒有相應的消費場所與服務,使得農民用于教育,服務,娛樂等方面消費比例很低。
2.消費心理謹慎。吉林省農村居民的收入狀況偏低,為了躲避風險,大多數農村居民都是把收入攢起來,同時受傳統消費觀念和習慣的影響,以及對未來存在較多的不確定性,農民的消費心理普遍較為謹慎。在農村,許多農民保持“量入為出”的勤儉節約型消費傳統。
四、吉林省農村消費支出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農民收入水平的約束。收入是消費的基礎,吉林省所在的東北地區在解放后曾一度成為全國最富有的地區。但改革開放后東部經濟迅速發展起來,東北逐漸失去領軍地位,現在甚至已成為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收入的不足嚴重制約著生活消費水平。
2.傳統消費心理與消費習慣的制約。中國農民自古就有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而且中國人歷來就有先儲蓄后消費的習慣,在農村地區尤為明顯,這些嚴重制約著農村居民消費水平。
3.農村基礎設施和薄弱,限制農村消費。我國農村基礎設施薄弱,消費條件不健全。農民購物難、飲水難、行路難、上網難等問題突出,嚴重制約了農村消費。
4.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限制農村消費。目前我省農村社會的保障制度還相當薄弱。統計數字表明,我省農村社會保障率僅有3%,養老、醫療、子女入學、住房等問題時刻困擾著農民,影響農民的消費能力。
五、相關建議措施
1.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措施及建議
(1)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政府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本著鼓勵參保、多繳多得的原則,對參保人給予適當繳費補助。可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模式,個人賬戶養老金為賬戶存儲額除以計發月數,基礎養老金由國家和各級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情況確定?;A養老金要適當調整,個人賬戶可轉移、可繼承、可銜接。 (2)完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要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籌資標準和財政補助水平,堅持大病住院保障為主、兼顧門診醫療保障。重點是各級政府要適當提高補助標準,科學調整補償方案,提高報銷起付段和報銷補償比例,擴大門診大額慢性病補償病種和補償比例。抓緊門診家庭賬戶向門診統籌過度。搞好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銜接,幫助農村困難群體解決看病難問題。
(3)完善農村救助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地方政府職責,足額落實資金,合理掌握標準,切實做到應保盡保。解決好農村居民最低保障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在鄉重點優撫對象的困難問題,提高他們的補助標準。全面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確保供養水平達到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農村受災群眾救助制度,落實好軍烈屬和傷殘病退伍軍人等優撫政策,要大力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販災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加大農村社會福利設施建設。
(4)增加投入,保障支撐能力。與城鎮相比,政府對農村社會保障的投入還遠遠不夠。為此,各級政府要把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補助力度,不斷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不斷向農業、農村和農民傾斜,從而加速農村經濟發展,盡快提高農村富裕程度和農民生活水平。當前應重點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投入。
(5)強化宣傳,提升對農村社會保障認識。社會保障意識是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前提和基礎。各級政府和組織也要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和手段,改變農民的陳舊觀念,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全面提高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的意識。
(6)從長期來看社會保障的支出來源于經濟的發展成果,經濟的發展在于人力資本的投入,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從根本上來講應該加強教育的投入,據統計2008年,吉林省在農村教育上的各種投入有35億元之多,在未來的幾年內應繼續加大投入力度。
2.促進農民消費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議
(1)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充分挖掘農業內部的增收潛力。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農產品精深加工業,各級財政設立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扶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創新和推廣。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并開展政策性信用擔保試點。通過財政貼息、投資參股等形式扶持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骨干企業的技術改造,支持鄉鎮企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村服務業,大幅增加農業補貼。
在剛出臺的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強調了要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并要求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做為“十二五”期間的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農村建設中人力資本作為最重要最具能動性的生產要素,對農村經濟的增長和新農村建設的持續進行具有決定作用和戰略意義。
一、人力資本的界定
本文對人力資本的界定沿用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舒爾茨的觀點。舒爾茨認為改進窮人福利的關鍵性生產要素不是空間、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質量,提高知識水平。他認為人力資本是體現在人身上的知識、能力、健康等的總和。
二、我國農村人力資本投資中存在的問題
1、從主觀方面的因素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農民作為農村人力資本投資的直接主體,受傳統觀念的束縛,對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在我國新農村建設的大背景下,我國農村人力資本投資最主要的形式是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投資,而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父母都期望子女通過教育能走出農村,因此造成了農村人力資本的流失。此外,他們忽視自身的職業以及技能培訓。人力資本投資缺乏主體的積極性,成人職業技術培訓滯后,這就使得農村勞動力不僅文化素質低,而且所具備的技能也相對貧乏,無法適應市場經濟和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
二是政府作為農村人力資本投資最主要的主體,雖然近些年已經加強對農村人力資本的投資,但是相對于投資長期匱乏的農村來說,政府的財政投資仍遠遠不能滿足需求。并且政府對農村的人力資本投資中大多數資金集中用于發展農村的基礎教育,對成人職業技能培訓的投入極少,還存在著人力資本投資與地區結構和供給結構的不平衡。
三是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作為新農村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對農村人力資本的投資也是極少數。
2、從客觀方面的因素來分析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農村教育體系的不健全。農村的教育體系側重于農村義務教育體系的建設與完善,而關于的農民成人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此外,農村教育的基本基礎設施建設不健全,硬件資源如計算機房等的配備不全,軟性資源表現在師資力量與師資水平比較薄弱。
二是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不完善。農民的健康是農村人力資本形成的保證,良好的身體素質是人力資本發揮效率的關鍵。而我國農村醫療的現狀主要表現在:政府在醫療資金投入和衛生技術人才培養方面存在嚴重不足;農村醫療機構管理混暖,沒有一套完善的監督管理模式;農村的醫療救助非常落后,商業保險等在農村的推行也受到各種限制。
三是缺乏有效健全的人才機制。至今農村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才開發與保護機制,在農村實際工作中既無人才培養渠道,又無人才選拔使用依據,對做出貢獻的社會精英亦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素質較高的人才轉移到城市和非農產業,導致農業生產經營和管理人才嚴重流失和斷層。
三、加強農村人力資本投資的對策探析
1、打破傳統觀念對農民思想的束縛,樹立社會主義農村新型文化,為農村人力資本投資奠定思想基礎。
這就要求政府要注重對農民進行思想教育,改變他們把自己優秀的子女送離農村求發展的觀點;改變他們因循守舊、安于現狀等守成意識,增強其創新意識,使他們認識到人力資本投資不是單純的消費行為,而是一種生產性投資;改變他們將資金大部分投資在子女教育上,忽視自身的職業與技能培訓的行為。
2、加大政府對農村教育醫療事業的財力投入,為農村人力資本投資提供基本的資金保障。
首先政府在教育戰略上應向農村傾斜,加大對農村教育的財力投入。對基礎教育而言,有充足的財力支撐就可以改變教師工資待遇,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助邊遠農村地區發展遠程教育,提高對貧困生的支助水平等。對成人教育而言,充足的資金支持就可以在農村設立職業技能培訓點,宣傳和吸引農民積極改善自身的技能等,從而提高農村人力資本存量。
其次在農村醫療方面,主要是繼續推進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并加緊建設農村醫療衛生站等,提高農村醫療救助水平,解決農民看病難與看病貴的問題,使農民能有健康的身體素質積極參與到新農村建設中來。
3、積極宣傳,號召社會各界人士的積極參與,為農村人力資本投資提供強有力的外部支持。
社會各界人士對農村人力資本投資的貢獻包括資金、物質、智力支持三個方面。政府應采取稅收減免等措施吸引各種社會力量的參與,籌措社會閑散資金用于增加農村人力資本投資,這可以相應的緩解政府的財政壓力。同時,政府應對積極參與并對農村人力資本投資作出重大貢獻的組織或個人給與相應的表彰與榮譽,以引起社會反響,從而帶動更多的人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智力支持主要是制定相應政策號召和鼓勵畢業的大學生或者一些教師等志愿到農村支教,壯大農村師資力量,提高農村師資水平。
4、要完善農村教育醫療體系和建立健全農村人才機制,為農村人力資本投資提供一個穩定的客觀環境。
首先是完善農村教育體系建設。要堅持農村義務教育和成人職業技術培訓教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其次是完善農村醫療體系。要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要完善農村醫療救助體系并加大對重大疾病的防控,要鼓勵發展農村商業醫療保險以實現多層次的醫療衛生保障體系。此外,還要建立健全農村人才機制。這里的人才機制包括人才的開發與保護機制以及人才的激勵機制,從而建立起培養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機制,形成良好的人才創業條件和成長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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