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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劉振華工作單位:黑龍江農墾職業學
我院為保證“訂單培養”人才培養模式的實施,主要采取了以下幾種措施。1.在上報招生計劃和學生入學前,就與相關企業密切接觸,經過反復溝通與協商后,確定本屆學生的招生數額、班級數及冠名權,例如:我院2011級招收了藥物制劑技術專業的學生有28人,班級就被冠以“三聯班”。體現了我院與三聯制藥有限公司的合作辦學。2.在學生入學時,不僅有輔導員、專業教師負責接待新生,同時有企業的專職人員來接待,并介紹該企業的文化、生產規模、福利待遇等相關情況,以便使學生和家長了解該企業的基本情況。3.在入學后,由相應企業邀請本班學生到企業實地參觀,以加深對企業的了解,并和企業人員一起做好班級的文化宣傳工作。例如:墻報、宣傳欄、企業信息等等。在這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院是和多個企業簽訂了校企合作訂單培養協議,故有多個“企業班”。這樣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被引入到“企業班”之中,而最終受益的是學生和學院。4.在校學習期間,依據企業生產、銷售的淡旺季不同,實行多學期分段式教學。在企業生產、銷售的旺季,學生進入企業協助企業完成生產、銷售工作。這樣不僅提高了企業的生存能力,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鍛煉、學習的機會。在企業生產、銷售的淡季,學生回到校園學習專業知識,此時企業可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對學生進行授課和輔導,使學生所學到的知識能夠學以致用。同時,學生在校學習的各門課程是由企業和學院共同商討確定的,并且在課程的考核中也有企業人員的參與。5.對于采取“訂單培養”人才培養模式培養的學生在畢業后,企業和學生可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進入企業工作。由于企業對學生已進行三年培養和接觸對學生已是有一定的了解,這樣企業不必再對學生實施繁瑣的崗前培訓,學生即可上崗。同時企業會根據對學生的了解,給與相應的工作崗位,使其能充分地發揮自身的作用。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
我院在藥學專業實行的“訂單培養”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了企業與院校之間的合作深度,突顯了高職教育的特點。有利于企業的發展,使企業在用人方面上明確責任,從而投入更多的精力到生產和銷售中,最終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同時也使我院藥學專業的課程設置更加合理,提高了人才培養的素質,促進了藥學專業群的發展,有力提高學生的就業率,為社會服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終實現了高職教育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
中藥學是我國的國粹,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明傳承,古有神農嘗百草,藥王孫思邈,李時珍《本草綱目》,中藥在我國已有五千多年歷史,伴隨著華夏文明源遠流長。今日世界各國知名藥學實驗室都有中藥學研究,中藥學的研究和應用有著越來越廣闊的前景。廣東省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高等教育較為發達的地區,在專業型碩士研究生教育也處于領先地位。廣東藥學院作為全國三所獨立建制的藥科大學之一,從2011年開始了全日制應用型中藥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招生。作為國內知名藥科院校,廣東藥學院從2007年獲得中藥學一級學科學術型碩士授權點,作為學校一級學科和品牌專業得到長足發展和深入研究。但應用型中藥學專業碩士校企合作在我校尚處于探索和研究階段。廣東藥學院中藥學專業碩士是經國家統一碩士研究生考試錄取,全日制三年制專業型碩士,第一年第一學期進行碩士階段中藥學理論的學習,各學科優秀帶頭人親自授課,系統學習中藥學理論,為以后兩年的實習打下堅實理論基礎。第一年下學期按照不同導師的具體安排學習,分為以下幾種形式:(1)在導師的安排下在實驗室開始實驗的學習,為開始自己的課題做好準備。(2)在導師的安排下,實驗室學習和企業、醫院實習相結合。(3)由各自的導師安排相應的實習單位進行實習,在實習的過程中創作畢業論文。研究生第二年和第三年幾乎全部派到實習單位實習,在企業聯系好第二導師,由雙導師指導,實現與科研工作相接軌,有一部分同學畢業后留在實習單位工作,實現實習與工作相接軌,實習為工作打好基礎,工作與學習相結合,符合專業型碩士的培養宗旨,實現專業型碩士的培養目標。
2.中藥學專業研究生教育校企合作要求
中藥學專業校企合作是加快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有效方法,為盡快適應社會發展和拓展學??蒲袘门c專業型碩士培養,校企合作是必經之路,與各知名藥企建立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是學院中藥學專業碩士培養的一個重要戰略決策,也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素質和增加學校影響力的重要舉措之一。
二、廣東藥學院中藥學專業研究生教育校企合作的方式
1.學校與企業協商簽訂培養議。
校企合作是學校與企業之間溝通的橋梁,為了更大程度地實現學校與企業合作,提高人才質量,我校領導積極與相關醫藥企業溝通協商,在企業建立人才培養基地,向企業提供科研指導,派遣中藥學專業型碩士去企業實習,完成畢業論文。通過一年的合作經驗,我校學生在各知名藥企的表現受到一致好評,為更深層次寬領域的校企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導師個人與企業建立人才培養合作。
學院中藥學專業碩士導師絕大部分擁有博士學位,一部分導師有過企業工作經歷,絕大部分導師都有與醫藥企業合作的項目,與一些藥企領導有過一定層次的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他們能夠按照學生的培養要求和企業的科研需要,派送專業型碩士去藥企實習,完成畢業論文。導師與企業之間合作也是校企合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既能合格培養學生,提高學生素質又能加強學術交流,拓寬科研合作,還能促進企業發展,是一個可以長期發展的校企合作途徑。
3.企業校友聯系開展定向培養合作。
學校作為全國三所獨立建制的藥科大學之一,伴隨著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的數十年共同努力,學校在華南地區已頗具影響力,吸引了若干知名企業與學校建立合作機制,謀求長期共同發展。校企合作很好地把學校的人才培養、影響傳播與企業的科研進步、人才需求有機結合起來,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產學研相結合。學生在企業實習,企業按照企業需求定向培養學生,實現了中藥學專業碩士實習與就業相接軌,既符合企業利益,又解決了學生的就業問題。
三、中藥學專業研究生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問題與改進對策
自2011年學校開始招收中藥學專業碩士三年來,我校專業型碩士培養已取得一些較為矚目的成績。但由于開展專業型研究生教育相對較晚,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在中藥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上仍存在一些問題。
1.產學研相結合的教育模式不夠完善。
部分中藥學專業型研究生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一旦進入實習單位,發現所學理論與企業的具體實踐不相符,不能很好地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還有部分同學所在實習單位只存在簡單的科研工作,不能很好地進行科學研究,背離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宗旨。
2.雙導師負責制仍需改進。
中藥學專業碩士培養實行雙導師負責制,校方導師負責研究生的整體培養規劃,企業導師負責研究生的科研學習和課題研究,兩位導師共同負責研究生的論文制定和完成論文及答辯工作。目前,學校部分研究生存在導師對研究生負責混亂,校方導師和企業導師不能很好地協調,研究生培養方向不明確等問題。部分校方導師偏向科研進展,而企業導師則偏重企業效益等問題。
四、改進對策
1.增強校企合作的理念。
企業經營者需要轉變觀念,要有長遠的眼光,著眼未來,校企合作可以在企業的影響之下培養企業需要的、具有企業特色的專業人才,這本身對企業自身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能夠加快企業的發展。學生在進行實踐的過程中,能夠研究科研的生產,積極主動地擔起實習、研究生產的重任。企業在管理生產的過程中,應該積極地選拔企業中的優秀人才擔任導師的角色,培養學生的科技技術,向學生傳輸實踐經驗,使得學生在導師的幫助下能夠掌握企業中的管理生產流程,學習企業先進的科學技術。這樣通過實踐,才能提高學校人才培養的總體質量,培養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實現課程對崗位的“零對接”。
2.深化合作共贏的切入點。
一是企業應該注重民生的培養,積極主動把握市場的總方向,能夠在政府的支持下把開展校企合作作為企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注重培養人才,提高技術力量,不斷地創新和發展,有效地提高企業自身的戰斗力與競爭力。二是要契合雙方需求。校企合作辦學,雙方都應該加強自身建設,充分提升自身價值,使得雙方在進行合作的過程中能夠充分地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得到雙方共贏的結果。只有全面通過合作進行互惠互利,共同謀求發展,才能在校企合作中充分調動雙方的積極性,而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合作伙伴是否合適。我們的實踐表明:校企合作伙伴應遵循互補、雙贏和信譽良好的原則,針對校企雙方課題研究或生產技術革新需求點,使學校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學校在培養學生的過程中,應該和企業進行探討,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培養方案,吸取企業給予的意見,最大程度地節約教育成本。充分調動校企中的人力資源,提高人才的總體質量水平。企業應該與學校站在統一的戰線上,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共同培養人才,使得這些人才能夠適應于企業的發展,為企業的發展作出貢獻。三是要努力把科研成果應用于企業生產。學校是以培養人才為目標的社會機構,科研型學校是每一個高校追求的目標和努力的方向。然而,不能盲目追求科學研究和,應該把科研成果更大可能地與生產應用相結合。為此,我校應該借助校企合作的良好平臺,拓寬聯合培養基地建設,在企業開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提升企業員工的理論知識,促進企業發展,實現更高層次的校企合作。
研究生在讀研期間要認真研究導師和所在院所相關導師的科研論文、科研方法和成果等,在導師的指導下,積極參與到導師的研究課題中去,及時關注現有的研究新進展、研究中遇到的科研問題,通過科學研究培養研究生的創新精神和創造性思維能力。在導師的指導下,研究生通過對文獻資料整理、實驗方案設計、實驗操作、實驗數據的分析統計及科研論文的撰寫,主動研究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并以此熟悉科學研究步驟,學到相關的研究方法,提高科研能力[4]。在科研過程中,要加強對研究生科研學術態度的培養,嚴格及時書寫每天的實驗記錄,同時認真思考實驗過程中遇到問題,分析哪些問題是實驗過程中人為疏忽造成的,哪些問題是實驗本身造成的。對于實驗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與導師、課題組成員商量,找出問題的真正原因,定期向課題組匯報實驗的進展情況,撰寫研究工作總結的過程中,不斷提高歸納和分析問題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創新思維。
營造學術創新氛圍
導師可以帶領學生參加各種學術交流會、學術論壇、學術講座、課題評審會、課題答辯會等,積極創造機會和平臺使研究生有機會聆聽國內外學者的學術歷程、學術經驗、學術成果,了解國內外最新學術研究動態、擴展學術視野、開闊學術思路、增長學術見識[6],能夠有效提高研究生創新能力,發掘獨特地研究視角,這些都使得研究生的創新性思維更加活躍;多鼓勵學生參加畢業研究生的畢業論文答辯,汲取別人的成功的經驗和教訓,不僅有利于學生創新思維的啟發,同時也會鍛煉和培養學生的社會活動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促使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全面的綜合能力的培養。
搭建科研合作平臺
2中醫臨床應用與微生態
中醫從整體出發,通過調節機體使之處于平衡狀態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這與微生態學中微生態環境的平衡理論有異曲同工之處。目前很多學者從微生態平衡的角度來研究治療疾病。小兒非細菌感染性腹瀉屬于中醫學泄瀉范疇,而微生態平衡則在腹瀉的發病機制中起重要作用。胡小英等[15]通過前瞻性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研究觀察中醫藥療法(口服湯劑和小兒推拿療法)對小兒急性非細菌感染性腹瀉病的療效及腸道微生態的影響,結果發現中醫藥療法對小兒急性非細菌感染性腹瀉病具有良好的治療作用,但是短期內對腸道雙歧桿菌、大腸桿菌、乳酸菌數量影響不明顯。胡曉霞[16]采用對照試驗,將80例細菌性陰道病患者隨機分為中藥治療組和西藥治療組,經臨床觀察發現,中藥療法既能有效治療局部癥狀,又可以顯著改善患者伴隨的脾虛軀體不適癥狀,復發率低,療效穩定性強。推測中草藥不僅僅可治療感染,還可作為一種微生態調節劑,扶持正常陰道內的優勢菌,發揮其生物拮抗作用,從而達到重建陰道微生態平衡的治療目的。陳莉[17]對60例假絲酵母菌陰道炎患者采用中西藥對照的前瞻性療效觀察,發現舒樂寧洗劑對改善中醫證候療效與達克寧相似,對維持陰道微生態環境也有顯著療效。
Thepracticeandevaluationontheintegratedpharmacyexperiment.FANQi,LIQingeng,ZHUKai,etal.(Dep-artmentofPharmacy,ChongqingUniversityofMedicalSciences,Chongqing400016China)
AbstractInordertocultivatepharmaceuticaltalentswithcomprehensivequalityandinnovativeability,andtoenhancethequalityofexperimentalteaching,theintegratedpharmacyexperimentwaspractisedandevaluatedonthebasisofourplan.
KeywordsTeachingreform;TheIntegratedpharmacyexperiment;Practice;Evaluation
藥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藥學教育中,實驗教學是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環節。傳統的藥學實驗,按學科劃分,教學內容多為理論教學的驗證或孤立的單元操作;教學方法多是指導教師詳細講解,學生“照單抓藥”。這樣的實驗教學不能反映學科間交叉滲透、相互融合的實際狀況,束縛了學生的自主性和創造性,不利于學生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培養。為此,我們提出了開設藥學綜合性實驗的設想。
藥學綜合性實驗的基本模式是以某制劑藥為目標產物,首先用化工原料或化學試劑合成原料藥(或用中藥、天然藥物提取分離有效部位);通過藥物分析獲得產品質量信息,優化合成路線和工藝,制備合格原料藥(或合格有效部位);然后將自制合格原料藥(或合格有效部位)制成某種劑型的制劑藥;再通過藥物分析獲得制劑藥的質量信息,改良處方和工藝,最后得到設計合理、質量穩定的合格制劑藥,即目標產物。
根據上述設想,我們在本科教學中開展了藥學綜合性實驗的實踐,并組織學生、教師和教育專家對其進行了評價。
1實踐
根據藥學綜合性實驗對學生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要求,實驗在本科教學的第七學期開設。根據我系實驗室的具體情況,本次實踐從2000級藥學本科(58人)的49名志愿者中,隨機抽取了20名進行該實驗。
1.1課題的選擇教師提供若干有代表性的制劑藥作為實驗課題,學生依據自己的興趣從中選擇。本次實踐有備選制劑藥6個,其中化學藥品4個,中藥2個,學生任選其一作為課題。結果20名學生中,13名選擇化學藥品,7名選擇中藥。
1.2方案的制定學生選擇實驗課題后,查閱有關中外文獻,自行設計實驗方案;相同課題的同學間進行交流和討論;教師再組織學生對各種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創新性、經濟性、操作難易與操作要點、安全注意事項、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等問題展開討論;學生修改方案;最終確定方案。
1.3實驗準備學生依據實驗方案,向實驗中心提交所需試藥和實驗物品的清單,預訂使用實驗室和大型儀器的時間,同時學習開放型實驗室的有關管理條例和安全條例。
1.4實驗學生領取試藥和實驗物品,進入實驗室,按照實驗方案進行實驗,并按要求作原始記錄。實驗中,根據實驗現象或中間體、產物的質量、數量等信息,及時、合理地調整、優化方案,直至獲得設計合理、質量穩定的合格藥品。教師放手讓學生自主實驗,鼓勵學生提出新想法、改進或設計新實驗,大膽開拓創新;必要時到現場指導。
1.5分析與總結實驗完成后,學生根據原始記錄,按要求完成實驗報告,給出自制原料藥(或有效部位)和制劑藥的藥品檢驗報告書,同時進行物料衡算及成本核算。學生依據產品的質量、產率、成本、環境污染等因素對實驗方案的合理性、實驗操作的正確性與熟練程度等進行自我評價;同一課題的學生相互評價;最后教師組織學生分析、總結,給出評比結果。
2評價
實踐后,我們采用問卷調查和座談的形式,分別征求了學生、教師和教育專家對藥學綜合性實驗的意見和建議。
2.1學生調查顯示,100%的學生對藥學綜合性實驗表示肯定和歡迎,認為有必要在本科教育中開設此課程。其中35%的學生認為此次實驗收獲很大,60%的學生對此次實驗滿意,5%的學生表示該實驗有待改進。95%的學生指出,藥學綜合性實驗改變傳統教學模式,內容新穎,自主性強,激發了他們的研究興趣和創造熱情,學習主動性和自信心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對實驗結果充滿了成就感。通過該實驗,他們全面、立體地了解了藥學各學科間的關系,進一步加深了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增強了動手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與此同時,他們還了解了自己的專業愛好、特長及薄弱環節,并充分認識到團結協作的重要性,不僅為實習作好了準備,也有助于將來的擇業和工作。另外5%的學生指出,雖然開設藥學綜合性實驗是必要的,但此次實踐未能達到期望值。一方面是實驗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器材供給不足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實驗時間的開放性使與教師或其他同學的交流不夠及時、充分。
2.2教師本次實驗的指導教師由藥學系藥學文獻檢索、藥物化學、中藥化學、藥劑學、藥物分析等課程的任課教師和實驗中心的教師共同擔任。他們認為,藥學綜合性實驗的教學內容與藥品研制、生產的實際過程相符合,通過課題選擇、文獻檢索、實驗方案的設計、修改、執行、優化和實驗結果分析等過程,可讓學生對藥品的科研和生產進行一次有意義的模擬演練。同時,藥學綜合性實驗整合多個學科,重視知識的系統性和相融性,能幫助學生理清藥學的專業脈絡,促進知識的融會貫通。他們還指出,本次實踐證明,進入專業課學習階段的學生已初步具備文獻檢索、實驗設計、實驗和研究能力,多數學生能獨立完成藥學綜合性實驗;通過實驗,學生對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的靈活應用能力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也得到進一步加強,達到預期的教學目的,教學效果好。
2.3教育專家我校多位教育專家在對藥學綜合性實驗進行考察后,給予該實驗高度評價。他們認為,藥學綜合性實驗是綜合型、設計型、開放型實驗的有機結合體。其教學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使他們在自主學習中自我提高,符合新時期的教育思想。藥學綜合性實驗可提高藥學實驗教學質量,促進藥學學生從知識型向能力型、從模仿型向創新型、從單一型向復合型人才的轉變,是實驗教學改革的一個有益嘗試,其研究成果可供其他專業或其他院校參考、借鑒。他們建議將“藥學綜合性實驗”列入藥學本科教學計劃,在保持已有課程特點的同時,在實踐中繼續完善。
3思考
藥學綜合性實驗是行之有效的培養藥學人才的一種重要措施。同時,它對實驗指導教師的素質與水平、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教師素質的提高和實驗室建設的加強。為更好地開展藥學綜合性實驗,我們將繼續以下探索。
3.1提供不同難度的實驗課題通過實踐,我們發現學生在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實際操作能力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同一難度的實驗課題難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要。為了更好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材施教,實驗課題的設計可有淺有深,或讓學生在指定范圍外自主選擇課題。3.2制定合理的實驗考核辦法獨立設課后的藥學綜合性實驗將單獨考核,獨立計算學分。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無疑會提高學生對該課程的重視程度和學習的積極性,有利于學生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3.3加強實驗教學隊伍建設藥學綜合性實驗的開設,不僅要求實驗指導教師更新教育觀念、轉變教學思想,而且要求教師增進相關學科的知識和技能,全面提升業務素質。因此,建立一支結構合理、業務素質高、科研能力強的實驗教師隊伍,是保證實驗教學質量的一個重要措施。
3.4加強實驗室建設抓好實驗室的建設,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大投資力度,改善實驗條件,用現代化的儀器設備裝備實驗室,并加強規范管理,才能營造良好的人才培養環境。
教學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們將堅持開展實驗教學研究,不斷深化實驗教學改革,努力建設符合新世紀藥學人才培養目標的實驗教學體系。
4參考文獻
4.1CisnerosRM,Salisbury-GlennonJD,etal.AMJPharmEduc,2002,66:19-26
CX-41OLYMPUS顯微鏡(日本)、游標卡尺(上海量具刃具廠),水合氯醛、稀甘油等均為分析純化學試劑。
1.2材料
毛秀才藥材及原植物均采集于通道侗族自治縣縣溪鎮趕子溪村,經梅樹模副教授鑒定為菊科植物顯脈旋覆花InulanervosaWall.。
2方法與結果
2.1原植物形態
毛秀才為多年生宿根草本,高20~110cm。根莖粗短,密生多數根;根肉質,暗褐色,粗2~5mm。根莖部有白色毛茸。莖直立,單生或少數簇生;全部被開展的上部被極密的具疣狀基部的黃褐色長硬毛;上部或從中部起有細長分枝。葉互生;葉片橢圓形,披針形或倒披針形,基部葉較??;下部和中部葉長5~10cm,寬2~3.5cm,下部漸狹成長柄。邊緣從中部以上有淺或明顯的鋸齒,上部急狹,先端稍尖,兩面有基部疣狀的糙毛,但葉脈在下面具有開展的長密毛,側脈4對,幾乎與下部葉緣平行;上部葉小,無柄。頭狀花序在枝端單生或少數排列成傘房狀,徑1.5~2.5cm,花序梗細長;總苞半球形,長6~8mm,總苞片4~5層,總苞片下端2/3綠色,上端1/3紫色;外周舌狀花較總苞長2倍,舌片白色,長8~9mm,線狀橢圓形;中央管狀花花冠黃色,有尖卵圓三角形裂片;冠毛白色,后稍帶黃色,長4~6mm;雄蕊5,雌蕊1,子房下位,柱頭2深裂。瘦果圓柱形;有細溝,被絹毛?;ㄆ?~10月,果期9~12月[1]。
2.2藥材性狀
2.2.1根
根狀莖短,不規則形,上有多個莖痕,大多著生許多灰白色毛茸;下有10數條須根,表面黑褐色或灰褐色,長10~20cm,直徑1~3mm,常扭曲,具皺紋。易折斷,斷面有淡黃色的心(木質部),常從形成層處與皮部分離。味苦、辛、辣[1]。
2.2.2莖
莖圓柱形,直徑可達0.5cm,枯綠色或褐色,密被銹色柔毛,具有少量腺毛。質脆,易折斷,斷面可見明顯的髓部,類白色,疏松,有的成空洞狀。味辛辣。
2.2.3葉
單葉互生,無柄或幾無柄,廣披針形至倒長卵形,干燥葉葉緣向葉背卷縮,長5~9cm,寬2.5~3cm,邊緣淺鋸齒,兩面均被黃色毛,葉上表面綠色、有少量腺毛,下表面綠白色、偶見腺毛。味苦辛。
2.2.4花和果實
干燥花序呈球形或扁球形,直徑0.5~1cm,多松散??偘露?/3綠色,上端1/3紫色,外周舌狀花白色,雌性,頂端3齒裂;中央管狀花黃色,兩性,頂端5齒裂;花冠外具有冠毛,灰白色,長0.4~0.6cm;雄蕊5,雌蕊1,子房下位,柱頭2深裂。瘦果棕褐色,圓柱形,很小,長約為0.5mm;有細溝,被絹毛。
2.3顯微特征
2.3.1根根的橫切面呈類圓形,表皮細胞木栓化,常脫落;木栓層由7~20余層扁平細胞組成,木栓組織外緣有的破裂;皮層寬廣約占總面積的3/5,皮層薄壁細胞大,內皮層明顯;皮層、近內皮層處散在石細胞群,石細胞長56~105μm,寬35~81μm,皮層油室由4~9個細胞組成,油室直徑18~122μm,細胞中含有淡黃色或棕色的油滴;次生維管束外韌型,不發達,韌皮部與木質部較窄;髓部小,射線明顯(見圖1)。
2.3.2莖莖表皮:表皮細胞類長方形或不規則多邊形,排列緊密,細胞內有黃色內含物;非腺毛多由3~16個細胞組成,長465~4745μm,寬32~70μm,壁厚3~5μm,有的細胞中部狹小;具有少數腺毛,長116~350μm,腺頭淡黃色,由1~2個細胞構成,腺柄有10~20個細胞。
莖橫切面:呈類圓形,表皮細胞1列,略呈長方柱形,外被角質層,偶可見非腺毛,具腺毛,腺頭1~2個細胞,腺柄有10~16個細胞;皮層較寬,由10~15列薄壁細胞組成;維管束外韌型,韌皮部窄,導管3~7列,徑向排列;射線寬窄不一;髓部較寬,細胞較大,約占莖的2/5(見圖2)。
2.3.3葉葉上表皮:表皮細胞為類長方形、不規則形的扁平細胞,非腺毛由7~13個細胞組成,長1070~2253μm,直徑25~35μm,壁厚3~4μm,少數細胞中部狹小;具有少量腺毛,長105~210μm,腺頭淡黃色,1~2個細胞,腺柄8~13個細胞;氣孔不定式,保衛細胞腎型(見圖3)。
葉下表皮:表皮為類長方形、不規則的扁平細胞,較上表皮細胞?。环窍倜嘤?-11個細胞組成,長238~2214μm,直徑24.5~37μm,寬3~4μm,有的細胞中部狹長,有的呈竹節狀節間膨大。腺毛少見,腺頭1~2個細胞,淡黃色,腺柄9~17個細胞,長63~203μm;氣孔為不定式(見圖4)。
葉橫切面:表皮由1列細胞構成,上表皮細胞排列緊密,細胞較大,下表皮細胞排列不甚整齊,可見氣孔、多細胞非腺毛、腺毛;柵欄組織1列細胞,排列緊密;海綿組織細胞類圓形,7~9列,排列較疏松;中脈維管束雙韌型,位于中脈中下部(見圖5)。
2.4花粉末特征
粉末淡黃白色。具有非腺毛碎片,子房壁含有大量的單細胞非腺毛,少數為多細胞非腺毛,兩個并生或單生;長352~1070μm,寬14~16μm,壁厚4~7μm;花粉粒黃色類球形,直徑25~35μm,外壁較厚,有錐狀尖刺,壁厚2~4μm,具3個萌發孔,向內凹陷;冠毛灰白色;草酸鈣柱晶主要存在于花冠與子房壁,長14~51μm,寬3~9μm(圖6)。
3討論
毛秀才主要的生藥學特征有:莖、葉、總苞片密被黃色毛茸,根莖部有白色毛茸,單葉互生,葉片橢圓形,披針形或倒披針形,基部葉較小,邊緣中部以上有淺或明顯的鋸齒。顯微特征為葉、莖的表皮具有多細胞非腺毛和腺毛;葉的橫切面可見維管束雙韌型;根的橫切面在皮層可見石細胞群間斷連續成環和分散的油室,內皮層明顯;花的粉末中可見非腺毛細胞碎片、花粉粒和草酸鈣柱晶。
同是顯脈旋覆花,作為侗藥毛秀才的功能與作為中草藥威靈的功能相差比較大,主要體現在作為侗藥能用于跌打損傷,可縮短骨折愈合的病程,而作為中藥主要用于治風濕,其藥效有待藥理學實驗研究。
【參考文獻】
[1]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大辭典,下冊,第2版[M].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5:2139.
一、利福霉素類
在結核病的化療史上,利福霉素類藥物的研究一直十分活躍。隨著RFP的發現,世界各國出現了研制本類新衍生物的浪潮,相繼產生了數個具有抗結核活性的利福霉素衍生物,但殺菌效果都不如RFP,RFP仍是利福霉素類藥物中最經典的抗結核藥物。
1.利福布?。╮ifabutin,RFB,RBU):RBU對RFP敏感菌的最低抑菌濃度(MIC)是低的(<0.06μg/ml),而對RFP耐藥菌株的MIC明顯增高(0.25~16.0μg/ml)。此結果顯示RFP與RBU存在交叉耐藥;這么寬的MIC范圍,又提示RFP耐藥菌株對RBU有不同程度的敏感性,敏感比例高達31%。在MIC<0.5μg/ml的結核分支桿菌株,或許可把RBU考慮為中度敏感[6]。RBU的親脂性、透過細胞壁和干擾DNA生物合成的能力高于RFP,使之能夠集中分布在巨噬細胞內而具有較強的活性。
RBU也有其不足之處。如RBU的早期殺菌作用不如RFP[7],可能與其血漿濃度低有關。有研究結果表明,RBU口服劑量300mg4h后的峰值濃度僅為0.49μg/ml,比同劑量RFP的峰值約低10倍。究其原因,可能與RBU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和血清蛋白結合率均低有關,前者只有12%~20%,后者僅為RFP的25%。
臨床上已將RBU試用于不同類型的結核病人。香港胸腔協會的研究結果表明,在治療同時耐INH、SM和RFP的結核病患者中,RBU和RFP的效果幾乎相等[8]。但已有研究表明,RBU對鳥分支桿菌復合群有明顯的作用。
2.苯并惡嗪利福霉素-1648(KRM-1648):苯并惡嗪利福霉素-1648屬于3-羥-5-4-烷基哌嗪,為苯并惡嗪利福霉素5種衍化物之一。本品比RFP的MIC強16~32倍。小鼠實驗結核病治療結果顯示:單劑KRM-16483mg/kg的療效明顯優于RFP10mg/kg,與HE聯用亦比RFP+HE療效佳。KRM-1648和其它利福霉素類的交叉耐藥也必然是一問題,但綱谷良一[9]認為:由于KRM-1648比RFP有更強的殺菌作用,即使結核分支桿菌對RFP具耐藥性,本藥也能發揮一定的殺菌作用。
最近芝加哥的一份動物實驗研究結果表明,KRM-1648、RBU和RFP這三種相類似的藥物均對耐多藥結核?。∕DR-TB)無效[10]。
3.利福噴丁(rifapentine,DL473,RPE,RPT):RPT又名環戊基哌嗪利福霉素,于1976年由意大利Leptit公司首先報道,我國緊跟其后于1977年就已著手研制,并在1984年應用于臨床。該藥為RFP的環戊衍生物,據Arioli等[11]報告,其試管中的抗菌活力比RFP高2~10倍。本品口服后,胃腸道吸收良好,并迅速分布到全身組織中,以肝臟為最高,其次為腎、脾、肺及心臟,在腦組織中也有分布。人口服后4h即達血濃度高峰。RPT的蛋白結合率可達98%~99%,因此組織停留時間長,消除半衰期時間亦較RFP延長4~5倍,是一種高效、長效抗結核藥物。
我國使用該藥替代RFP對初、復治肺結核進行了對比研究,每周頓服或每周2次服用RPT500~600mg,療程結束時痰菌陰轉率、病變有效率和空洞關閉率與每日服用RFP組相比,療效一致,未見有嚴重的藥物毒副反應。本藥不僅有滿意的近期效果,而且有可靠的遠期療效[12]。由于RPT可以每周只給藥1~2次,全療程總藥量減少,便于督導,也易為病家所接受。
二、氟喹諾酮類(FQ)
第三代氟喹諾酮類藥物中有不少具有較強的抗結核分支桿菌活性,對非結核分支桿菌(鳥胞分支桿菌復合群除外)亦有作用,為臨床治療開拓了更為廣闊的前景。由于結核分支桿菌對氟喹諾酮產生自發突變率很低,為1/106~107,與其他抗結核藥之間無交叉耐藥性,目前這類藥物已成為耐藥結核病的主要選用對象。
氟喹諾酮類藥物的主要優點是胃腸道易吸收,消除半衰期較長,組織穿透性好,分布容積大,毒副作用相對較小,適合于長程給藥。這類化合物抗菌機制獨特,通過抑制結核分支桿菌旋轉酶而使其DNA復制受阻,導致DNA降解及細菌死亡。氟喹諾酮在肺組織、呼吸道粘膜組織中有蓄積性,濃度均超過結核分支桿菌的MIC。感染部位的組織濃度對血藥濃度的比值較正常組織中高,在痰、支氣管粘膜、肺等組織的藥濃度/血清濃度為2或更高,顯示了對肺結核的強大治療作用。
1.氧氟沙星(ofloxacin,OFLX):OFLX對結核分支桿菌的MIC約0.5~2μg/ml,最低殺菌濃度(MBC)為1~2μg/ml,在下呼吸道的組織濃度遠高于血清濃度。OFLX有在巨噬細胞內聚積的趨勢,在巨噬細胞中具有與細胞外十分相近的MIC,與PZA在巨噬細胞中產生協同作用。OFLX與其他抗結核藥之間既無協同作用也無拮抗作用,可能為相加作用[13]。
OFLX的臨床應用已有若干報道,盡管人體耐受量僅有中等程度抗結核作用,但不論對鼠實驗結核或人結核病治療均有肯定療效?,F在香港將OFLX與其它可供使用的配伍藥一起,常規用于少數耐多藥的慢性肺結核病人[8]。
我院采用含有OFLX的化療方案治療耐多藥肺結核,獲得了痰菌培養2個月陰轉率50%、3個月62%以及6個月75%的可觀效果。廠家推薦的用于治療嚴重呼吸道感染的劑量為400mg2次/日。有人對22例單用OFLX300mg/d或800mg/d治療,持續9個月到1年,所有病人耐受良好,并顯示較大的劑量效果較好[6]。多次用藥后,血清或各種體液中無臨床上明顯的蓄積作用,有利于肺結核的長程治療。人體對OFLX的最大耐受量為800mg/d,我院選擇的經驗劑量為300mg2次/日。
2.環丙沙星(ciprofloxacin,CPLX,CIP):CIP對結核分支桿菌的MIC和MBC與OFLX相似,具有很好的抗菌活性,但由于有人認為該藥在試管內和RFP一起應用有拮抗作用,所以臨床應用的報道也還不多。CIP因胃腸吸收差,生物利用度只有50%~70%,體內抗結核活性弱于OFLX。基于上述因素,OFLX被更多地用于耐藥結核病。
3.左氟沙星(levofloxacin,DR-3355,S-OFLX,LVFX):1986年開發的LVFX為OFLX的光學活性L型異構體,抗菌活性要比D型異構體大8~128倍。在7H11培養基中,LVFX抗結核分支桿菌的MIC50、MIC90均為0.78μg/ml。在7H12培養基中對敏感菌及耐藥菌的MIC為0.25~1μg/ml(MBC1μg/ml,),比OFLX強1倍。與OFLX一樣,LVFX亦好聚集于巨噬細胞內,其MIC為0.5μg/ml(MBC是2μg/ml),抗結核分支桿菌的活性也是OFLX的2倍。兩者之間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差異,可能與它們抗DNA旋轉酶的活性不同有關[14]。
LVFX口服吸收迅速,服藥后1h血藥濃度達3.27μg/ml,達峰時間(1.05±0.17)h。服用LVFX4h后痰中藥物濃度平均4.44μg/ml,高于同期平均血液藥物濃度1.89μg/ml,證明本品在體內吸收后滲透入支氣管-肺屏障的濃度極高。而且,該藥的副反應發生率只有2.77%。LVFX良好的抗菌活性、優良的藥物動力學和較高的安全性以及與其他抗結核藥間的協同作用[15],使LVFX正逐步替代OFLX而成為MDR-TB的主要治療藥物。
4.司氟沙星(sparfloxacin,AT-4140,SPFX)與洛美沙星(lomefloxacin,LMLX):SPFX是現行氟喹諾酮類中抗結核分支桿菌活性較高的品種。SPFX的MIC為0.25μg/ml,MBC0.5μg/ml,較OFLX和CIP強2~4倍,亦優于LVFX。采用SPFX50mg/kg(僅相當于OFLX的1/6)就完全能夠控制鼠結核病,臨床上為達到最佳治療結核的效果,宜采用400mg/d。但SPFX對腦脊液的滲透有限,單次口服200mg后腦脊液中的藥物濃度分別低于0.1或0.4mg/L。
LMLX對結核分支桿菌亦具有活性,但弱于對其它革蘭陰性菌和陽性菌的活性。用于抗結核的劑量為400mg2次/日,如治療超過一個月的患者可改為400mg1次/日。Primak等對43例初治肺結核用本藥或RFP聯用其它抗結核藥進行療效對比,3個月的痰菌陰轉率不遜于RFP組。
SPFX與LMLX和氟羅沙星(fleroxacin)一樣,因光毒性,使其在臨床上的應用受到一定限制。
5.莫西沙星(moxifloxacin,MXFX,Bay12-8039):MXFX因附加的甲基側鏈可增加抗菌活性,屬第三代喹諾酮藥物。對結核分支桿菌的MIC為0.25mg/L,雖體外活性大致與SPFX和克林沙星(clinafloxacin)相當;體內如在鼠實驗結核中,克林沙星無活性,而MXFX的殺菌力較SPFX更高[16]。MXFX對治療結核具有一定的開發潛力。
盡管上述氟喹諾酮類藥物具有較好的抗結核作用,但無論如何也不能和RFP相提并論[17]。由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影響年幼動物的軟骨發育,對兒童和孕婦的安全性至今尚無定論,原則上暫不考慮用于這二類人群。
三、吡嗪酰胺
PZA是一種傳統的抗結核藥物,后來對它的殺菌作用又有了新的認識。根據Mitchison[18]的新推論,雖治療開始時病灶內大多數細菌存在于細胞外,但當其中某些菌引起炎癥反應使pH下降,部分細菌生長受抑制,此時PZA較INH更具殺菌作用。所以在短程化療開始的2個月中加用PZA是必需的,可以達到很高、幾乎無復發的治愈率。目前國外正在研制新的吡嗪酸類衍化物[20]。
四、氨基糖苷類
1.阿米卡星(amikacin,AMK):卡那霉素由于它的毒性不適合于長期抗結核治療,已逐漸被AMK所替代。AMK在試管中對結核分支桿菌是一種高效殺菌藥,對大多數結核分支桿菌的MIC約為4~8μg/ml。肌注7.5mg/kg(相當于0.375g/50kg),1h后平均血的峰濃度(Cmax)為21μg/ml。美國胸科學會(ATS)介紹的肌注和靜脈滴注的劑量均為15mg/kg[6],并將AMK列入治療MDR-TB的主要藥物中。
盡管AMK的耳毒性低于卡那霉素,但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監測該藥的血濃度以確保劑量足夠但不過高。具體做法可考慮每月測定一次高峰血液藥物濃度,推薦峰濃度(靜脈注射30min后,肌肉注射60min后)為35~45μg/ml,可據此進行劑量調節。如果患者年齡在60歲或以上時,需慎用,因為AMK對年老患者的腎臟和第八對聽神經的毒性較大。
2.巴龍霉素(paromomycin):巴龍霉素是從鏈霉菌(streptomycesrimosus)的培養液中獲得的一種氨基糖苷類藥物,有研究認為它具有抗結核作用[19]。Bates[20]則將其作為一種新的抗結核藥物,并用于MDR-TB。
五、多肽類,結核放線菌素-N(tuberactinomycin-N,TUM-N;enviomycin,EVM)
結核放線菌素-N的抗結核作用相當于卡那霉素的1/2,它的優點是對腎臟和聽力損害比紫霉素和卡那霉素低。鑒于此藥對耐SM或KM菌株有效,可用于復治方案。常用劑量為1g/d,肌肉注射,療程不超過3個月。上海市肺科醫院臨床應用的結果表明,密切觀察下肌肉注射結核放線菌素-N1g/d14個月,未觀察到明顯的藥物副反應。
六、氨硫脲衍生物
較引人注目的是2-乙酰喹啉N4吡咯烷氨硫脲,MIC為0.6μg/ml,優于TB1。國內單菊生等報告的15種氨硫脲衍生物有4種具體外抗結核分支桿菌作用,MIC范圍在0.78~12.5μg/ml之間,其中以乙烯基甲基甲酮縮TB1對小鼠實驗性結核病的療效為著。
七、吩嗪類
這是一類用于麻風病的藥物,近年來也開始試用于耐藥結核病,其中對氯法齊明(氯苯吩嗪,clofazimine,CFM,B663)的研究最多[21]。CFM是一種吩嗪染料,通過與分支桿菌的DNA結合抑制轉錄而產生抑制分支桿菌生長的效果,對結核分支桿菌和牛分支桿菌的MIC為0.1~0.33μg/ml。一般起始劑量為200~300mg/d,當組織飽和(皮膚染色)時減為100mg/d。它的另外一個重要作用是與β干擾素合用,可以恢復由結核分支桿菌25片段引起的細胞吞噬和殺菌活性的抑制作用,從而成為吞噬細胞的激發劑,屬于免疫治療的一部分,已經超出了單純化療的范疇[22]。CFM可引起嚴重威脅生命的腹痛和器官損害,應予以高度重視[23]。
有人報道,在11個吩嗪類似物中有5個體外抗結核分支桿菌活性等于或優于CFM(MIC90≤1.0μg/ml),其中以B4157最強(MIC90為0.12μg/ml),但仍在進一步研究之中[21]。
八、β內酰胺酶抗生素和β內酰胺酶抑制劑
結核分支桿菌也產生β內酰胺酶,但β內酰胺酶抑制劑如克拉維酸、舒巴坦在單用時并不能抑制結核分支桿菌的生長,而是通過抑制β內酰胺,使β內酰胺酶類抗生素免遭破壞[24]。當β內酰胺酶抑制劑與不耐酶的廣譜半合成青霉素聯合使用時,能大大增強這類青霉素的抗結核分支桿菌作用。其中的最佳聯用當數氨芐西林或阿莫西林與克拉維酸的等摩爾復合劑[25]。一項27株結核分支桿菌的試管實驗結果顯示,阿莫西林單用時的MIC>32mg/L,而與克拉維酸聯用時MIC下降至4~11mg/L,效果增加了2~7倍。這類代表性的復合劑有阿莫西林-克拉維酸(奧格孟汀,augmentin),氨芐西林-克拉維酸和替卡西林-克拉維酸(特美汀,timentin)[26]。值得注意的是,氨芐西林加丙磺舒遠遠高于氨芐西林與克拉維酸聯用時對結核分支桿菌的MIC90。如單用氨芐西林口服3.5g后的血清峰值為18~22mg/L,加用1g丙磺舒后可上升至25~35mg/L。
由于β內酰胺酶類抗生素很難穿透哺乳動物的細胞膜而進入細胞內,有可能限制這類藥物抗結核治療的效果[27]。目前,這類藥物的抗結核研究還限于實驗階段。
九、新大環內酯類
本類抗結核分支桿菌作用最強的是羅紅霉素(roxithromycin,RXM,RU-28965),與INH或RFP合用時有協同作用。其它還有甲紅霉素(克拉霉素,clarithromycin,CAM,A-56268)和阿齊霉素(azithromycin,AZM,CP-62933),主要用于非結核分支桿菌病的治療[28]。
十、硝基咪唑類
近年來的研究認為,5-硝基咪唑衍生物作為新的抗結核藥物具有相當好的開發前景。此類藥物中的CGI-17341最具代表性,體外抗結核分支桿菌活性優于SM,可與INH和RFP相比擬,對結核分支桿菌的敏感菌株的MIC為0.1~0.3μg/ml。實驗動物中該藥對感染結核分支桿菌小鼠的半數有效量(ED50)為7.7mg/kg,而INH和RFP的半數有效量分別為3.04(1.67~4.7)和4.81(3.5~6.69)mg/kg。其療效與劑量顯著相關,20、40、80mg/kg的生存時間分別為(30.9±1.9)d、(43.5±4.24)d和(61.3±3.9)d。但是,5-硝基咪唑衍生物的抗結核研究尚未應用于臨床。
十一、吩噻嗪類
吩噻嗪類中的氯丙嗪在早期的文獻中報告能改善臨床結核病,其濃度為0.23~3.6μg/ml時能抑制巨噬細胞內結核分支桿菌,并增強SM、INH、PZA、RFP和RBU對抗細胞內結核分支桿菌的作用,該類藥物中的哌嗪衍生物三氟拉嗪(triluoperazine),也有與之相類似的效果。
十二、復合制劑
抗結核藥物復合制劑的研制主要是為了提高病人的依從性和增加藥物的殺菌效果。復合制劑有殺菌劑與抑菌劑、殺菌劑與增效劑等多種形式,一般是兩藥復合,也有三藥復合的情況。部分復合制劑的藥效僅僅是單藥累加效應,目的是提高病人的依從性;另一部分則不僅提高了依從性,也起到了增進藥物療效的作用。
在眾多復合劑中,力排肺疾(Dipasic)是最為成功的一個品種,它以特殊方法將INH與PAS分子化學結合。動物實驗結果顯示,力排肺疾較同劑量INH的效果高5倍,亦明顯高于以物理方式混合的INH加PAS,而且毒性低、耐受性良好、容易服用、耐藥發生率低。近年來,國內已開始自行生產這類制劑,如結核清、百生肼、力康結核片和力克肺疾等。
力排肺疾的臨床應用有兩大趨勢,一是用于耐藥結核病,二是用于輕型兒童結核病。用于耐藥結核病的理論依據是:自從短程化療問世以來,臨床上已很少使用PAS,可望結核分支桿菌對PAS有較好的敏感性;再就是二藥分子化學結合而產生的增效結果。力排肺疾服用方便,毒副反應少,更適合于兒童結核病患者。
其它復合劑型還有衛肺特(Rifater,HRZ)和衛肺寧(Rifinah,HR),這些復合劑只是物理性混合藥物,本質上和組合藥型類似。
已有的研究結果表明:使用復合劑的頭8周痰菌陰轉率為87%,高于單劑聯合的78%;副作用前者為10.9%,低于后者的14.6%,但也有副作用以前者為高的報道;使用上復合劑較單劑聯合更方便,有助于提高病人的可接受性[29]。
以上雖羅列了數大類藥物在抗結核研究方面的進展,但應該認識到這些只不過是抗結核藥物研究重新開始的序幕。因開發一種新的抗結核藥物既需要財力和時間,還要評估其在試管和臨床試用的效果,并非易事。從前一段時間看,由于發達國家的結核病疫情已經下降,而且認為已經有了有效的抗結核藥物,而發展中國家無能力購置昂貴的藥物,這些都是為什么尚無治療結核病新藥問世的一些理由。由于目前伴有HIV感染的結核病發病率增加和耐多藥結核分支桿菌的出現,以及預料今后耐RFP菌株的發生率將會增高,所以導致急需迅速開發新的抗結核藥物。抗結核新藥的研究,在美國、歐洲和亞洲的實驗室,已經從過去10年基本靜止狀態發展到一個活力相當大的時期。雖然Hansen疾病研究實驗室篩選了可能用于抗結核的近5000種化合物,但還沒有發現高質量的化合物,而且該項目的因素評估工作還需要數年之久。何況即使在實驗室初步證實有效的藥物,用于人體是否有效和足夠安全,尚待揭示,可謂任重道遠。抗結核藥物研究除直接開發新藥外,還要認識到隨著靶向釋藥系統的發展,利用脂質體或單克隆抗體作載體,使藥物選擇作用于靶位,增加藥物在病變局部或細胞內的濃度,以改進療效。文獻早已報道了脂質體包埋的INH和RFP對鼠實驗結核病的治療取得良好效果。有人以攜有吞噬刺激素(tuftsin)的RFP脂質體治療實驗鼠結核病,每周2次,共2周,使小鼠肺臟活菌數下降的效果比游離RFP至少強2000倍,其療效非同一般。目前脂質體雖尚無制劑上市供臨床應用,但為今后提高難治性結核病的療效、降低副反應,提供了令人鼓舞的前景。由此來看,未來結核病化療的研究重點將仍在于尋找更為高效的殺菌劑或(和)滅菌劑,進而減少服藥數量和服藥次數、縮短化療療程、提高病人的依從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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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糾紛;醫療責任事故;仲裁
【寫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仲裁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行性
(一)現行糾紛解決機制存在缺陷
根據2002年《條例》第46條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種,即協商和解、行政調解和民事訴訟,其中對前兩種途徑《條例》進行了重點規范。但令人擔憂的是,當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解決似乎越來越向“私力救濟”的方向發展。而這種“私力救濟”的運用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醫療暴力的普遍化和激烈化。
1.協商和解
盡管數據表明醫患雙方之間的協商和解是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主要途徑,但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的方式也存在一定缺陷。在實踐中我們不可否認的是醫療事故糾紛協商的過程中,有一些自力救濟或者私力救濟處于法律的邊緣甚至是規避法律的產物。[2]在實際爭議發生后,往往會因醫患雙方的立場及利益觀點不一致,使得醫患關系無法調解。于是“鬧院”等事件頻頻發生;[3]患者漫天要價,出現“大鬧弄大錢,小鬧弄小錢,不鬧不弄錢”的不正?,F象;甚至有社會惡勢力參與其中,嚴重擾亂了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另一方面,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借“私了”之機,回避了第三方的監督,規避了其可能要承擔的刑事、行政責任,不利于對醫療質量的監控和提高以及對患者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的保護。[4]
2.行政調解
在我國以行政調解的方式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患者(家屬)對衛生行政部門解決糾紛的公正性存在疑慮。由于歷史原因,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既管理醫療機構,又開辦醫療機構。在目前的醫療體制下,大多數醫療機構還具有明顯的公益服務性質。因此,衛生行政部門出于行業保護和其他考慮,易存在“偏袒”或“隱瞞不報”等弊端,導致其權威性在患者(家屬)中大打折扣,公正性令人質疑。二是在行政調解方式上,當司法機關與衛生行政機構未形成合理協調時,衛生行政處理結果常被法院推翻,從而導致案件解決的拖延。
3.民事訴訟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發現,現有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途徑并未能為醫療糾紛的解決提供良好的機制,難以緩解日益矛盾化和尖銳化的醫患關系。在當前這種醫患矛盾急劇增加,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機制存在諸多缺陷的情勢下,開展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實屬必要。
(二)可仲裁性問題
盡管我國部分地區的仲裁委已經開始嘗試性地受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為全國范圍內開展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提供了范例,但是其普及仍面臨諸多挑戰。其中最主要的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在我國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問題。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是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是否屬于法律規定的,仲裁機構可以受理的糾紛種類范圍之內,當事人能否將有關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交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加以解決。依據爭議事項的可仲裁性要求,當事人通過仲裁協議提交的仲裁事項,必須是國家仲裁立法允許采用仲裁方式處理的事項。否則,就會導致仲裁協議無效,做出的仲裁裁決也不會被承認和執行。因此,可仲裁性是構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制度的基本前提。
1.從現行規定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
從《仲裁法》第2、3條對仲裁范圍所做的規定來看,在我國,糾紛是否可以用仲裁方式加以解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爭議主體的平等性,即發生糾紛的雙方應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若當事人之間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則其糾紛不能仲裁;第二,爭議事項的可處分性,即可提交仲裁的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當事人之間因其無處分權的某些身份關系及其他關系發生的爭議,不能仲裁;第三,爭議內容的財產性,即當事人提交仲裁的事項應該是合同糾紛,或者非合同的財產性糾紛。[6]《仲裁法》未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作出明確認可或排除,由于《仲裁法》在仲裁范圍的規定中使用的是“其他財產權益”,加之立法對“財產權益”的內涵沒有明確界定,司法解釋上也沒有統一說明,[7]故而使得我國理論與實務界在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問題上存在很大分歧。此外,在2002年的《條例》中,仲裁也未被列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解決方式之一。在立法層面上,是否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沒有得到明確支持。
學術界也有兩種對立的觀點。否定說認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具有可仲裁性。理由是盡管醫療事故責任是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意味著對醫療事故既可以提起違約之訴也可提起侵權之訴。但現實中出于對權益保護最大化的追求,在多數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患方都是以醫療機構侵權為由提出各種賠償的訴訟請求。但醫療侵權行為所指向的侵權客體是患者的健康權、身體權、生命權、隱私權等,而這些權利并非屬于財產性權益。因此,也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來解決。這樣,由于《仲裁法》對爭議限定為必須具有財產關系的內容,從而使得醫療糾紛不具有可仲裁性。而肯定說認為,醫療糾紛可分為醫療侵權糾紛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但無論是哪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均為平等民事主體。除強制治療關系外(如傳染病的防治),醫患關系的建立、變更或終止以及醫患關系中權利義務的確定,醫療糾紛的處理,均應實行意思自治。醫患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在不涉及國家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民事實體權利,其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是經濟賠償責任。因此,從決定可仲裁性的三個方面衡量,可以確定醫療糾紛應當具有可仲裁性。[8]筆者贊成肯定說,雖然醫療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權利本身不是財產性權利,但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爭議焦點通常是:是否存在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多少的問題,這種糾紛的實質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權利主體之間具有財產內容的糾紛,并且當事人具有自由處分權,因此可以將當事人之間的這種醫療糾紛解釋為“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從而使得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具有可仲裁性。
2.建立醫療糾紛仲裁機制的理由
筆者認為,拋開對現行法律規定的分析,從應然的角度看,基于下述理由,也應當在相關立法中明確規定可以用仲裁方式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1)仲裁本身所具有的優勢。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而言,仲裁和訴訟相比,其優勢表現為:其一,更具專業性。其二,快捷且經濟。其三,具有更好的保密性。
(2)尊重當事人的仲裁意愿。仲裁建立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礎上,只要發生爭議的實體權益糾紛在當事人自由處分的范圍內,就應當允許當事人選擇仲裁這種糾紛解決方式。在當事人不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情況下,當事人利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意愿應該受到尊重和法律保護。[9]
(3)構建多元化的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在現階段的醫療體制下,應當建立多元化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機制。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能夠以其各自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相互協調而共同結合成為一種互補的、滿足醫療事故糾紛主體多樣要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調整系統。多元化的解決機制相對于單一的糾紛解決機制而言,更能體現出諸多的理性因素。[10]現代法制國家總是設法避免和排除單一的糾紛解決機制,而向其成員提供多種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和方式,提供多種選擇的可能性讓其自由選擇。而沖突主體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和需要選擇相應的民事糾紛解決機制。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和醫療訴訟、調解等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的共同存在,可以形成各種糾紛解決方式各顯其能和分流案件的局面。競爭可以使得仲裁、訴訟、調解等各種糾紛解決機制不斷彌補自身缺陷,吸取其他程序的優點和長處,完善自身程序。
3.有關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實踐
(1)美國
除了醫學技術的發展導致醫療過錯幾率增加,醫患溝通不足導致醫患關系惡化,國家整體經濟不景氣等醫學和經濟學方面的因素外,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訴訟費用高昂,效率低下,無疑也是導致整個醫療市場成本增加,最終產生醫療事故危機的主要原因。[13]為了解決危機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彌補醫療責任保險資金的缺位或不足,美國各州相繼出臺了多項綜合改革措施以減少社會醫療成本的劇增。其中具備多種優勢的仲裁糾紛解決機制為許多州立法機構提出并采用,以降低飛速增長的醫療成本。
多數的州法院對仲裁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表示支持。在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14]案中,原告Madden先生,接受醫院治療前已經在醫療計劃中表明,醫療過失以及一切產生于Kaiser Founda-tion醫院治療過程中的糾紛將提交仲裁解決。當醫療糾紛發生后,Madden先生將醫院訴諸法院。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裁定撤銷訴訟,責令原告將案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在Buraczynski v.Eyring[15]案中。醫生依據仲裁協議將先后發生的兩起醫療事故糾紛提交仲裁。患者主張,由于仲裁協議過于寬泛而違反了公共政策,患者與醫生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無效。田納西州最高法院認為,醫療護理行業和其他行業一樣,都可以適用仲裁解決糾紛;醫務人員同患者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不違背任何公共政策。
概括而言,美國各州關于醫療糾紛的仲裁模式可分為三類:自愿仲裁、強制仲裁、自愿強制混合仲裁。
第二種仲裁模式是強制仲裁,即當事人雙方在發生醫療糾紛后,必須首先將醫療糾紛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例如,馬薩諸塞州法律要求所有的醫療過失訴訟都必須首先經過一個由法官、律師和醫生所組成的仲裁小組審查,看是否存在責任或者判斷損傷是否是由醫療過失造成的。若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而提起訴訟,法庭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仍可以接受仲裁小組的意見。[20]從筆者查閱的相關資料看,這種強制仲裁的裁決一般不具有終局性效力,并且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和裁決對之后提起的訴訟也不產生任何影響。因此,涉案雙方當事人如不服仲裁庭作出的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第三種是強制仲裁與自愿仲裁相結合的模式。采取這一仲裁模式的州法院,依據一定的標準來確定醫療糾紛需要強制性仲裁還是可以自愿協議仲裁。以新澤西州為例,依據該州醫療過失侵權法的規定,對于爭議標的在20,000美元以下的醫療事故糾紛,法院要求首先通過仲裁解決,而對于超過20,000美元訴訟標的額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則可以自愿選擇以仲裁還是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但是,仲裁裁決不具有約束力,在雙方當事人不服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決時,可將糾紛訴至法院,原先的仲裁裁決對案件的審理沒有任何影響。[21]
在美國,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案件通過有效的仲裁協議而提請仲裁解決。[22]
(2)墨西哥
墨西哥的醫療事故糾紛案件數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趨勢。同美國一樣,高昂的醫療責任保險迫使醫生不得不“采取保守醫療策略”,即通過增加檢查項目,擴展疾病診斷程序以降低醫療責任事故的風險,減少醫療糾紛訴訟的幾率。[23]但增加醫療費用又激起了患者的不滿情緒,致使醫療糾紛更容易產生,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3)日本
綜上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首先,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具有可仲裁性。其次,對于支持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仲裁的地區,是否要求仲裁強制性前置存在不同態度,但多數國家或地區采取自愿仲裁模式,并通過風險負擔等機制鼓勵當事人將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以提高糾紛的處理效率。再次,除美國極個別州規定當事人一旦簽訂仲裁協議即喪失提起訴訟的權利外,美國絕大多數的州和其他國家都允許當事人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和裁決不影響之后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最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裁決是否具有終局性也存在不同規定,有的規定只要當事人在仲裁裁決作出后的一定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即產生終局性效力;有的則不承認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效力,當事人可以再提起訴訟,但是一旦原告敗訴則會由其承擔一定的經濟負擔。綜上,前述國家在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方面的立法和實踐無疑將對我國建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制起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建立我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制的若干建議
(一)仲裁模式
根據現階段我國的具體情況,筆者認為我國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即允許醫患雙方通過簽訂仲裁協議處理日后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裁決一旦作出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為鼓勵醫患雙方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可以借鑒美國部分州的做法,通過風險承擔或設定訴訟標的額“門檻”等方式,使當事人盡可能選擇仲裁方式。此外,為排除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再纏訴,久拖不決的困境,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裁決應該具有終局效力。不過,鑒于醫療事故往往侵害的是患者的身體權、健康權等重要權利以及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應當允許在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產生終局性效力。
(二)仲裁機構
關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構的設置存在不同設想。有的學者以醫療糾紛具有特殊性為由,主張通過專門性仲裁機構對醫療糾紛進行仲裁。筆者認為這一觀點并不可取。我國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可直接利用現行的仲裁機構,無須再設專門的仲裁機構,可考慮在現有的仲裁委員會下設立醫療事故賠償中心。因為,醫療事故責任的特殊性并不在于法律適用上,而在于對醫療行為的認定上。由專業的鑒定組織對醫療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因果關系等進行認定即可較為有效地解決這一難題。因此,只要吸收部分醫學專家為仲裁員,就有利于公正、準確、快速地裁決糾紛,這樣既節省資源,又降低解決爭議的成本。其次,由于我國的仲裁制度起步較晚,仲裁制度本身尚存在不完善之處,將仲裁運用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這一特殊領域時,難免存在諸多不適之處。因此,現階段首先要解決的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具體制度的合理設計,民眾對醫療仲裁意識的提高等問題,而不是是否設置獨立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構這樣的問題。
(三)仲裁員
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而言,聘任仲裁員,首先應當堅持專業性原則。因為提交仲裁的案件大都涉及復雜的醫療技術性事項以及醫患法律關系,要迅速公正地對案件做出裁決,仲裁員就必須具備必要的醫療、法律知識。其中,醫療技術的專業性知識無疑至關重要。所以,必須嚴格按照專業性原則來選聘仲裁員,將醫療專業水平作為醫療專業仲裁員聘任的首要資格條件。除此之外,由于臨床醫學本身是涵蓋十分廣延的學科,高級醫療技術人員往往只能對自己的專業領域給出權威的意見。因此,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員的聘任,也應當按照各個專業領域進行。
(四)仲裁庭的組成
(五)仲裁協議
在實踐中,醫療仲裁難以推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在醫療事故發生以前,醫患雙方之間沒有簽訂仲裁協議。而當發生糾紛后,又幾乎不可能讓充滿抵觸情緒的患方和醫方達成合意簽訂仲裁協議。因此,醫療仲裁協議可按兩種形式進行:一是在醫療機構門診病歷以及住院病歷的說明內容中增加仲裁條款選擇項,患者(家屬)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前在醫務人員的說明下,可自行選擇是否同意仲裁條款,若劃鉤選擇則視為對該仲裁條款的認同,若不填寫則視為對仲裁條款的默認。另一種是印制獨立的仲裁協議。患者(家屬)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前在醫務人員的說明下,選擇是否簽訂協議,醫務人員也可自主決定是否簽署該協議,任何一方拒絕簽字則視為該仲裁協議不成立。鑒于大多數患者不了解仲裁,甚至會誤以為醫療機構在玩花樣以剝奪自己的某些權利而使自己處于不利地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協議的書寫應當注意語言使用和具體內容的編寫,仲裁協議的語言應盡量平實、簡單。
(六)舉證責任
在我國,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在國內一些知名的仲裁委員會制定的仲裁規則中,舉證責任的分配也是遵循這一原則,即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在舉證責任倒置后,并不意味著作為弱勢一方的患者(家屬)就可以不負擔任何舉證責任了,舉證責任倒置只是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部分免除了患方的舉證責任,但是并沒有完全免除患方的舉證責任。因為,患者還必須證明其醫療事實存在的過程。在舉證責任倒置后,患者(家屬)也有責任就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向仲裁庭提供一定的證據。比如,證明自己確實在某家醫院就診、治療過;證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對自己的人身造成損害的事實;自己的診治經過等。
三、結束語
2002年《條例》中對“醫療事故民事賠償糾紛解決方式”相關規定的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對患方權益保護的社會呼聲日益強烈,同時,也表明完善現行醫療糾紛解決方式刻不容緩。筆者建議,根據現階段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允許當事人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產生終局性效力;在現有仲裁委員會下設立醫療事故賠償中心;將仲裁協議作為選擇性條款列于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的說明內容中;把醫療專業水平作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專業仲裁員聘任的首要資格條件,并按照醫學各專業領域進行仲裁員的聘任;將舉證責任倒置作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舉證責任規則。筆者希望,通過上述建議,盡快在我國建立起公正、經濟、高效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機制,以有效緩和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雙方的合法權益。
【作者簡介】
郭玉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杜立,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
【注釋】
[2]范愉:《淺談當代“非訴訟糾紛解決”的發展及其趨勢》,載《比較法研究》2003年第4期。
[3]王澤琛、王永周:《解決醫療糾紛的新思路》,載《西部醫學》2007年第1期。
[6]黃進、宋連斌:《仲裁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修訂版,第24頁。
[7]陳立峰、王海量:《論我國<仲裁法>的管轄范圍》,載《北京仲裁》2006年第1期。
[8]余承文:《醫療糾紛的可仲裁性研究》,載《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9]前注[8],余承文文。
[14]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supra,17 Cal.3d 699(1976).
[23]Studdert DM,Mello MM,Sage WM,DesRoches CM,Peugh J,Zapert K,Defensive Medicine among High-risk Specialist Physicians in A Volatile Malpractice Environment,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Vol.293,2005,p.2609.
[26]黃丁全:《醫事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494頁。
[28] 天津仲裁委設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受理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當事人僅對賠償方案有爭議的醫療事故糾紛。按照天津仲裁委員會醫療糾紛調解規則的規定,醫療糾紛仲裁調解堅持當事人自愿原則。雙方當事人如果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調解中心調解,即可以向調解中心提出申請?!短旖蛑俨梦O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中國仲裁網china-arbitration.com/.
[29]《深圳將成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委員會免費調解糾紛》,網易新聞news.163.com/08/0818/16/。
為社會所強烈關注的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最后以藥學院原副教授賀海波被開除出教師隊伍,其所在的中藥藥理研究室主任吳理茂被解聘,現任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連達任期屆滿,不再續聘而告一段落。①針對此事,教育部部長周濟痛心疾首地說:“對學術不端行為要像體育界反興奮劑一樣,像對待假冒偽劣產品一樣‘零容忍’,實行‘一票否決’?!雹跒榇耍逃窟€首次專門就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發出通知。
“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雖然發生在醫藥學研究領域,但其引發的連鎖反應卻顯露出普遍存在于各個學科研究領域的學術規范問題的嚴重性。換句話說,對任何學科研究領域來說,學術規范問題都是一個既有共性又有個性的問題。
就新聞學研究領域而言,關于學術規范的討論就從未停止過,但迄今卻一直沒有成熟的解決辦法,致使其成為愈演愈烈的棘手難題。
目前,新聞界對涉及新聞學學術規范的一些基本的問題,如新聞學研究是否需要學術規范、新聞傳播學應該建立什么樣的學術規范體系等尚存在爭論,本文擬對這些問題闡述看法,希望能夠對我國的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一、新聞學學術規范存在的理論和現實依據
對于新聞學研究是否需要學術規范這一問題一直存在爭議,其實,這一爭論的焦點根源于對學術研究是否有規范的爭論。一種觀點認為,學術規范“是通過專業認可的‘入場券’”,即“一套‘做活’的規矩,而且必須與學術界當下的認可結合”。另一種觀點認為,“‘規范’雖則對建立學術秩序、發展常規研究有意義;但畢竟是一種束縛(盡管是必要的束縛),故成熟的學者往往部分逾越‘規范’。”③
面臨整個學界的質疑和爭論,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也不可避免地落入了對于規范是否有存在必要的爭論。古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是對“規范”的最樸素的表達。盡管在學術規范研究中存在許多問題,但是這不足以成為使學術研究拋棄規范的理由,新聞學學術規范的存在是有其理論和現實依據的。
首先,新聞學學術規范存在的理論依據是規范論。
關于規范與自由的關系,歷史上有過很多論述。托克維爾在探討法律與自由的關系時,曾說過“既要自由也要法律”。他認為得到前者的最好方法是借助于后者,“自由和順從并不互相抵觸;正相反,自由包括對自己所立法律的服從?!?④這里托克維爾所指的“法律”更多地是具有與“自由”相對的“規范”的含義。涂爾干也說過,“正因為規范可以教會我們約束和控制我們自己,所以規范也是解放和自由的工具?!雹葸@些論述都認為“規范”是“自由”的基礎,二者不是絕然對立的。
正在此基礎之上,規范論得以發展起來,學者們從各種角度對規范、規則以及制度等相關概念進行界定。有人提出規范“是調控人們行為的、由某種精神力量或物質力量來支持的、具有不同程度之普適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統。”⑥也有人提出:“規范是集體共有的行為準則?!雹哌@些定義其實都設定了一個前提,即規范是社會正常運行所必需的。
對于新聞學研究來說,學術規范同樣是必需的,不管采取何種形式出現,它都是通過合理的框架設定和制度體系來保證新聞學研究在“軌道”內進行的規范,看似是具有限制性的規范,但卻是學術對話得以實現的基礎,也是新聞學研究高質量發展的前提。
其次,新聞學學術規范存在的現實依據是學術失范現象的客觀存在。
目前我國的新聞學研究同其他一些人文社會科學學科一樣,也還存在不少失范現象,如重復發表、抄襲剽竊、忽視學術積累、缺乏學術批評、引文及注釋失范、學術評價標準不一,以及低水平重復和“泡沫化”傾向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不但嚴重制約了新聞學研究的深化,同時也大大損害了新聞學的學術聲譽,影響了新聞學的學科地位。
例如,“新聞無學論”的產生和影響的擴大與新聞學研究中的學術失范現象屢有發生就有很大關系。由于新聞學研究的規范性不強,導致新聞學論文的獨創性較低、書籍內容重復較多,所以盡管近些年新聞傳播學科已被列為一級學科,曾經甚囂塵上的“新聞無學論”的影響也已大幅減弱,但是“新聞無學論”的影響并沒有完全消除,不但許多新聞從業者不大認可新聞有學,就連一些新聞領域的研究者也對新聞學的學術性產生懷疑,更不用說其他研究領域的學者對新聞傳播學科的科學性表示質疑了。
正因為如此,闡釋新聞學研究應當遵循的學術規范,以及探求新聞學實現學術規范化和管理科學化的路徑與策略,應當是當前的一個急需破題的工作。
二、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實事求是地說,研究中存在的問題依然不少,其中包括一些認識上的障礙。筆者認為,當前我國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
第一,以新聞學學術失范研究取代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這一問題普遍存在于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統觀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成果,有相當部分是對學術失范現象的評價,并以此為依據提出要繼續嚴格遵守學術規范。但是,究竟何為學術規范?新聞學學術規范的內容是什么?學術規范的保障機制何在?這些最基本的問題反而沒有得到回答?;蛘哒f,新聞學學術失范首先要有“范”可“失”,然而,目前的研究卻避開這個較難回答的問題,直接進入對學術失范的研究,這在研究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第二,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缺乏宏觀視野,陷入細節研究。新聞學學術規范并非只是那些簡單的“規定”、“規則”、“條例”,而是一個結構嚴密的體系。但是對這一點,現有的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并未體現出來。其實,新聞學學術失范中的一些問題的確可以通過操作層面的規范進行約束,例如“抄襲剽竊”、“注釋規范”、“一稿多投”等,然而,有更多的問題不僅僅是通過某個環節的細節研究就可以解決的,因為新聞學學術規范不僅有技術層面的問題,還有理念、道德、結構、保障等各層面的問題,以及各環節之間的聯系,這些都需要進行系統研究,而不僅僅是對技術操作細節的研究。同時,也需要看到,由于長期以來對新聞學學術規范的研究缺乏宏觀視野,使得研究者的思維產生了某種慣性,即將學術規范研究局囿于表面的技術研究,甚至僅僅將學術規范看作是對學術論文的格式規定。
第三,缺乏將英美學術規范研究經驗與我國現實狀況的有機結合。英美的學術活動被加以規范的歷史比較長,其所積累的經驗可以給我國的學術規范研究提供借鑒,但是有的研究一味地以英美學術規范為標準,卻不考慮我國政治、經濟現實以及學術活動的現狀,因此,基于此探討我國學術規范的研究成果往往缺乏實用性,難以實際應用。所以,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需要以西方為參照,同時也要以我國學術界的現實為基礎。
第四,缺少對新聞學學術規范特有問題的針對性。美國哲學科學家庫恩說過,如果你得出的東西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這門科學就不能發展了,因此就不能叫做科學了。⑧同理,新聞學研究有其不同于其他學科的特色之處,這也決定了新聞學學術規范的研究不能僅僅取得與人文社會其他學科的共通點,而且需要著眼于新聞學研究的實際需要,這樣得出的研究成果才能對改善學術規范現狀有所作用。
上述四個問題是當前我國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中不得不正視的,需要我們調整研究思路,能夠從固有的慣性思維中解脫出來。
三、建立結構嚴密的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是促進學科發展的重要路徑
開展學術規范研究,是人文社會科學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聞學取得科學發展的內在需要。在這其中,建立結構嚴密的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是破題之道,也是促進新聞學學科發展的重要路徑。
一方面,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的建立要以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范為基礎,建立新聞學學術規范結構嚴密的體系。新聞學科只是人文社會科學中的一個分支,在學術規范上具有與其他學科相同的問題,許多學術失范的現象也并非新聞學所獨有的,因此,從一定程度上講,借鑒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范的研究成果可以對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提供捷徑。
同時,目前,我國關于新聞學學術規范的研究還比較零散和膚淺,缺乏系統性和科學性,尤其是對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內部的運行機制和外部保障機制的研究非常欠缺,而這些恰是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化研究的重要內容。
另一方面,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的建立需要體現學科特點。新聞學學科具有不同于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的特點,相應地,在學術規范研究上也具有與其他學科不同的特點,因此在研究中的針對性應該更強一些。例如,“一稿多投”的問題在新聞學研究領域就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雖然“一稿多投”毫無疑問屬于“學術不端行為”的一種,但是,由于新聞學是與實踐聯系緊密的研究領域,而不少論文都是用新聞理論來分析即時發生的新聞報道事件的,這些論文從某種角度看也是具有時效性的,而現在期刊普遍的審稿期都在兩個月以上,所以,一些作者不得已采取一稿多投的方式來保證論文可以更快地刊出。這種做法雖然是有違學術道德的,但是就新聞學領域而言,這種現象的發生卻是充滿無奈的,因此,在“一稿多投”問題的討論上,新聞學學術規范應當體現出自身學科的特點,尋找更能兼顧各方利益的解決方法。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新聞學學術規范體系的建立需要體現學科特點,建立適合新聞學研究現實的學術規范體系。
總之,我國新聞學學術規范的現狀迫切要求在理論研究上能夠有所突破,不斷深入,能夠透徹地研究學術規范體系的內容與機制,建立一套嚴格的學術規范體系,并且通過完善的學術規范管理和保障制度,提高新聞學研究的規范性,提升新聞學研究的質量和水平,以促進新聞學學科的整體建設與發展。
為了對新聞學學術規范問題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系統研究,中國人民大學新聞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專門將“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作為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的一個重大課題立項,本文就是該課題項目研究最初的成果之一。今后,課題組將就新聞學學術規范的相關問題展開深入、系統和規范的研究,也期望新聞界的朋友們能夠予以關注和積極投入,共同為新聞學學術規范研究出力獻策。
[注釋]
1/2新華每日電訊,2009年3月16日。
3兩種代表性的觀點提煉自學術界對學術規范的討論。參見鄧正來主編:《中國學術規范化討論文選》,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第269-279頁。
4[美]托克維爾著:《舊制度與大革命》,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第82頁。
中圖分類號:G642.477 文獻標識碼:A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Base on Dissertation Remote
Network Assessment in the University of TCM
WAN Zhiqiang[1], ZHANG Haomin[1], WEN Hongjuan[1], ZHANG Lili[1], SHAO Shuai[2], WANG Hongfeng[1]
([1]Graduate Schoo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Changchun 130117;
[2]Medicine Schoo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Changchun 130117)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xpanding of the proportion of graduated students in TCM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quality of the dissertations has been significantly changed, and scope of the study has been expanded. Take X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the scope of the study does not be limited to a particular area, widely involved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clinical medicine, nursing, literature, chemistry, management and some other related professional. X University invited many professors of other TCM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complete the dissertation review in 2014, during this period, there were many problems, such as long review cycle, high management costs, and inefficiency and so on. In order to solve those problems, we need to design an easy to use and high security system to meet the need of the dissertation review.
Key words dissertation; network assessment system; graduate education
X大學2014年度共有368人申請博碩學位,學位論文評閱工作量相對較大。由于中醫藥專業在X省高校、科研院所分布不均勻的局限性,X大學論文送審以省外院校及科研院所為主。
1 中醫藥院校學位論文評審的特點
從全國范圍看,設有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專業的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較少,且中醫藥大學以外的其他院校、科研單位的中醫學、中藥學專業發展與中醫藥院校有著明顯的差別。因此,論文評審很難在省內找到一定數量的評閱專家。論文評審需要送到省外高校,近五年來,X大學論文送審院校主要為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遼寧中醫藥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貴陽中醫學院、哈爾濱商業大學等高校。
中醫藥院校的專業領域較為獨特,隨著近年來交流的不斷增進,中醫藥相關學科專家數量相對于其他學科來說,總量是小的。地理位置相近的各院校之間的指導教師大多互相熟識。論文評閱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人情分,不太好意思提出尖銳的看法,也很少會給論文不通過。因此,作為研究生學位部門管理人員,亟需尋求一個更為合理的、有效的論文評價方法。
2 傳統論文評閱的弊端
2.1 評審過程繁瑣
傳統學位論文評閱的方法主要是,X大學隨機抽取部分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將抽到的論文隱去作者和導師信息,編號,記錄好編號對應的作者,將論文送至復印社打印。提前與送審院校研究生處聯系,將打印好的論文郵寄至送審院校研究生處,送審院校研究生處領取論文,按論文方向將論文分發至各院系,各院系研究生秘書將論文發放至相關專業專家評閱,專家評閱論文后返給各研究生秘書,研究生秘書返回所在學校研究生處學位辦,學位辦將評審完畢的論文評閱意見書郵寄回X大學研究生處。整個工作十分龐大而復雜。很多學校大多只接收5~7所院校論文,郵寄的論文如涉及專業過多,或涉及專業在不同校區、不同醫院過多,很多學校不愿意接收論文。特別是,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論文評閱意見書返回延誤。加上往返快遞時間,一般最快需要一個半月的時間。②
2.2 論文評審費用高
送審論文需要印刷,1本碩士論文印刷價格大約在50元左右,1本博士論文印刷價格大約為100元左右,郵寄費用大概在每本10元左右,管理費在每本50元左右。這些費用占論文評審費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花費巨大。③
2.3 論文評審時間集中,工作壓力大
從全國中醫藥院校看,學生多在3月份提交論文,很多導師在提交論文前,會臨時提出一些修改意見,盡管學校有論文提交截止時間,但礙于導師情面,很多學生要在3月底才能提交論文。由于每個學校都需要將研究生的論文送到外校審閱,且各個學校發放論文評閱意見書的時間都為四五月,這一期間,全國的研究生處工作都比較繁忙。很多學校不愿意接收大量的論文。特別是很多學校同時接收10余所、甚至更多院校的論文,這無疑加大了高校研究生處學位辦的工作壓力。因此,學校在選取發放盲審論文比例時,不太放心選取過多學生的論文,怕給自己、給他人造成工作負擔。由此可看出,這種工作方法,容易產生不良情緒,束縛了學校發放論文的熱情。
3 采用網絡評審的優勢
3.1 網絡評審簡介
現代計算機快速發展為網絡評審體系提供了技術保障。網絡評審可不受時間、地域限制,利用互聯網將更多的相關領域專家納入論文評審專家行列,且學生的論文可以快速呈現到專家面前,同時,利用WEB程序開發技術,④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論文評閱方法。最大限度地對論文保密、對評閱專家信息保密,較傳統評審方法更安全、更有效、更快捷。
3.2 網絡評審節省資源,降低費用
傳統評審方法,需要將送審的論文印刷,郵寄至送審單位(多為外省份)。通過快遞公司郵寄論文,通過快遞公司取論文,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而采用網絡審閱,環保、快速、省心,優勢明顯。
3.3 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基礎材料收集好,只需給評閱專家網址(或二維碼)、賬戶、密碼,專家即可在網絡端審閱論文,不受辦公環境制約,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⑤
3.4 提前知道評審結果,便于安排答辯
專家審閱論文過程中,可隨時提出評審意見,待論文評閱完成后提交論文評閱結果,學生收到評閱反饋意見后可及時修改論文,管理單位可隨時了解評閱情況,以盡快通知各學科、各學院,各學院可根據反饋結果合理安排答辯時間。
3.5 建立評審專家庫
網絡評審經過幾年發展,管理單位可對評審專家建立評審專家庫。今后,管理部門可直接與專家交流、溝通,不再走傳統的研究生處、各學院研究生秘書、專家這一繁瑣的工作流程,直接同專家面對面建立關系,評閱論文。專家庫的建立不受地域限制,可以選取更多院校、更合適的專家評審論文。
3.6 利于數據分析,指導管理者調整政策
網絡評閱論文,數據更容易分析,管理者可清晰、直觀掌握各年度論文評閱情況,有利于論文評閱工作的總結,及時調整下一年度的論文評閱工作方法和思路。
4 網絡評審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4.1 年齡大的專家不習慣
年齡大的專家接觸網絡相對偏少,對網絡評審工作還不適應。這要求我們開發更為清晰、便捷的網絡論文評審系統。目前的解決方案是,如不習慣網絡評閱,可在線打印學生論文及論文評閱意見書。
4.2 電子版論文暫不能實現快速標注服務
紙質版論文遇到問題可以隨時標注,網絡評閱論文暫時無法隨意標記。目前可采取在線打印的方案解決,未來盡快實現一種簡單、方便、快捷的網絡標注服務。
4.3 網絡評閱論文對軟硬件有一定要求
網絡評閱論文對專家使用的電腦系統、瀏覽器有一定的要求,目前兼容性還不夠完善。論文評閱使用說明書的編寫上,盡可能地把所有能考慮到的問題匯總編入。
4.4 培養用戶習慣
目前國內采用網絡評閱論文的學校還非常少,特別是中醫藥院校,尚處于未開發階段。X大學尚未接到網絡送審的中醫藥院校研究生論文。由此可見,中醫藥院校的評審專家,還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網絡評審。
4.5 電子支付
專家評閱論文后,填寫論文評閱專家費用領取單,由X大學研究生處學位辦審核無誤后直接支付。目前正與技術人員協作開發,爭取未來可通過支付寶應用來支付評審費。
4.6 網上簽名和蓋章
網上簽名已無技術障礙,電子蓋章相對困難。目前的想法是,在線打印后,蓋章,傳真回X大學研究生處。
遠程網絡論文評審工作才剛剛起步,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未來,論文評審工作將會變得越來越快捷、安全、有效。
通訊作者:王洪峰
基金項目: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編號:20140204070YY)
注釋
① 張德勤,龔道華,楊勇.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實行網上評閱的探析[J].學位與研究生教育,2008(3):34-37.
② 封旭紅.學位論文盲審區域合作的實踐研究[J].學位與研究生教育,2008(9):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