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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礦是煤礦企業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前提,也是進行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底線。煤礦企業的建立不僅需要符合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還應當與當地經濟發展規劃以及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相吻合。必須證照齊全,有一套完善的規劃和實施方案。在煤礦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堅持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不動搖,做到不違規、不違法。
2.推進規范管理
一套規范的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為綠色礦山建立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因此,為了建設一個環境友好型的綠色礦山,需要企業首先在企業內部的管理方面做一個全方位的提升,實現管理程序、指標體系以及作業流程的規范化、標準化,一步步建立起適應企業綠色發展需要的長效機制,構建一個合理、高效的公司組織架構。
3.爭取資源的綜合利用
積極應用最新的科研成果,采用先進的開采工藝和開采設備,爭取實現對資源的綜合利用。例如,可以通過引進“采區化水力機械化采煤”新工藝,完成水利機械化采煤技術的改造,在改造完成后不僅可以顯著的提高煤礦的產量,也使得礦井回采率達到了極大程度的提升,從而滿足了礦產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也使三率指標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標準。此外,還可以引進煤矸石井下分選充填技術,以實現煤礦企業“來自與地下,再還給地下”的綠色開采理念。最終,通過一整套先進的開采工藝和開采機械的運用,達到建設一個綠色礦山生態體系的目的。
4.大力執行節能減排
大力推行節能減排工作,堅持走資源節約型的發展道路,不僅是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也是煤礦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在實際進行開采的過程中,需要對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棄物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實施標準化的處理。在對廢水進行處理時,需要努力提高廢水的二次利用率,可以利用礦井涌水補充洗煤廠用水,使洗煤廢水在管道內形成一個閉路循環,嚴禁發生意外排放。在對廢棄進行處理時,可以在鍋爐內安裝麻石高效除塵器,用濕法除塵的原理提高除塵效率。經過凈化處理后的鍋爐煙氣應當滿足國家頒布的《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中二類區II時段的標準要求。在對噪聲進行處理時,需要根據噪聲的來源采取有針對性的方法進行治理。比如購置噪聲設備,從源頭上控制高噪聲的產生;針對噪聲比較大的設備,應當采取設置隔離間的方式,降低噪聲對工作人員以及周圍環境的危害。在對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方面,可以對礦井實施煤研石井下分選充填項目,以減小地面對方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的破壞。
5.做好土地復墾工作
土地復墾是保護礦區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手段。煤礦企業可以根據當地的地質條件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編制一套行之有效的礦山土地復墾方案,嚴格根據國家的要求貫徹落實土地復墾工作,保障土地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堅決避免因為不科學的開采行為而對土地造成的永久性破壞,以保障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歷史遺留下來的矸石山,企業應該因地制宜,通過加工改造變廢為寶,實現煤矸石的綜合開發與應用。利用煤矸石的可燃性,可以與附近的煤矸石發電廠進行聯系,將煤矸石用于發電的過程,還可以與當今的磚廠進行溝通,將煤矸石作為制作建材的原材料出手賣給對方。剩下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固體廢棄物可以用來進行坍塌區的回填,為覆土造田工程做貢獻。在進行土地復墾工作時,需要嚴格依據以下的流程進行:規劃表土層剝離回填煤矸石推平壓實墊土回填表土層復墾。
二、嚴格礦山生態環境的監管
加強礦山生態環境及治理工作,不僅需要煤礦企業自身的努力,還需要政府有關部門落實自己的監管職責,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加強礦山生態環境的監管工作。根據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對新建礦山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以及三同時制度,以便從源頭上預防礦山的生態環境受到破壞;對于已投入使用的礦山加強過程控制,實時做好在煤礦企業開采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監察與檢測工作,貫徹落實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以提高企業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對于已經停產的礦山,要加強閉坑后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工作。此外,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政策的協調整合工作,把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編制出臺生態環境監管與評價能力建設標準,建立健全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制度,強化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為煤礦企業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19世紀中葉,美國聯邦政府為了鼓勵西部農業開發者,除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土地開發政策外,還陸續頒發了《沙漠土地法》、《鼓勵西部植樹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確了只要在西部地區植樹、種草或修筑灌溉溝渠達到一定面積和一定時間,就可以免費或低價獲得一定面積的土地。這些法律和政策的實施,促進了美國西部的土地開墾和農業的發展。從1836年到1985年,美國中西部新開墾的耕地面積為2.45億英畝,相當于原有耕地面積(1.6億英畝)的1.53倍。隨著耕地的增加,糧食產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間的平均每年1061.3萬t,增加到1989年的1億9120萬t,增加了約17倍;小麥由1934~1938年期間的平均每年389.5萬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萬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間的平均每年23.3萬t,增加到1989年的5244萬t,增加了224倍。使美國成為世界主要的糧食出口國;美國主要畜產品的平均年產量:1961~1965年期間,肉類335.28萬t,牛奶1139.9萬t,雞蛋78.4萬t。到了1989年,肉類(不含雞肉)、牛奶、雞蛋的平均年產量,分別增加到1818.9萬t、6543.2萬t、397.4萬t,分別比1961~1965年期間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規模的墾荒活動,在中、西部開發初期,一些農場主為了獲得更加豐厚的農牧業利潤,對那里進行了掠奪式的開發,使該地區的農地、水等自然資源遭到破壞,土地荒漠化加劇,生態失去平衡。
2農業生產與資源、生態環境問題
在美國,由于農業的開發而引起的資源、生態、環境問題,如,土壤侵蝕,水資源枯竭,鹽害,水質污染,生態系統失衡,等等。
下面討論在美國由于農業開發引起的土壤侵蝕、水資源枯竭、鹽害、水質污染4個方面的資源與生態環境問題。
2.1土壤侵蝕
美國聯邦農業部的最新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引起農業生產力低下的土壤侵蝕面積達6900萬英畝,約占耕地總面積3億4500萬英畝的20%。土壤侵蝕主要發生在:長期不斷地種植較單一的農作物的耕地,即不實行輪作、不實行休耕的農地,機械化大農場。此外,美國政府以往的農產品價格扶持政策、增加農戶收入的各項優惠政策,導致農戶以墾荒的途徑擴大種植面積,增加農產品產量,維持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對土地、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由于受風和水的侵蝕,美國全國的農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達27億-31億t;造成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耕地面積達1億1800萬英畝。
2.2一些主要農業生產地區水資源枯竭
根據美國聯邦農業部的統計資料:1949年美國可灌溉耕地面積為2500萬英畝,到了1978年則增加到了5000萬英畝,稍后減少到了現在的4500萬英畝,其中包括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1200萬英畝可灌溉耕地和1340萬英畝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區、太平洋沿岸的17個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亞州中央的溪谷地區,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嚴重問題。另據美國聯邦農業部的調查,1980-1984年,有1400萬英畝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鹽害
美國西部的干旱地區,是“灌溉農業區”,引起鹽害的危險性極高。在這里不但有鈉鹽,還有鈣鹽、鎂鹽等各種鹽類。加利福尼亞州受鹽害最嚴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國峽谷等主要農業區,降水極少,在那里若不進行灌溉,進行農業生產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禮河水、科羅拉多河水。因為科羅拉多河水含鹽,加州中部、南部地區的土壤也含鹽,所以,用含鹽的水灌溉農田導致了耕地表面鹽分過度積累,農作物因受鹽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漸變成了荒漠。現在,對此采取的對策是:用自動撒水器撒大量的水來希釋鹽分,使鹽分流入地下。但是,這樣做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時間一長,地下水鹽分含量增高,當鹽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農作物的根系部位時,就會導致農作物枯死;或用鹽分較高的地下水灌溉農田使農作物枯死。為解決這些問題,也曾采用抽水機抽取地下水的方法,來降低地下水位。但是,鹽分較高的水,向何處排放?這一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例如,為降低地下水位,曾將鹽分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該保護區發生了水鳥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動、植物生長畸形,以水生動物為食的水鳥因吃了這里的畸形動物也生長畸形,水鳥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鳥。由于發生了這類事件,排水處于被禁止狀態。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隨著含鹽分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將有100萬英畝的耕作,因鹽害而充耕,變為荒漠。到目前為止,含鹽分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問題仍沒有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決辦法。
2.4水質污染
由于農業開發、生產活動而引起的水質污染,是眾多損害大而且涉及范圍廣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之一。水質污染主要是由于農業生產活動而產生的地表土流失,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積在湖底或河底,惡化有關動植物的生存環境;此外,美國的農民為擴大耕作面積,將濕地轉化為農田,也使那里的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受到破壞。就農業生產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隨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產生富營養化問題,給動植物的生存帶來負面影響;殺蟲劑會使水生動、植物產生畸形,乃至死亡。據美國聯邦農業部的調查資料顯示:在美國,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質污染物約有50%來自農業生產活動,主要是由土壤侵蝕、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為氮和磷,主要來源于耕地上的化肥與圍欄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糞便。水質污染不僅使地表水質惡化,而且對地下水資源的水質也有重大影響。如果農業生產上使用的化學物質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會污染整個地下水水脈。地下水質污染,危及著農業生產地區人口總數的97%,占美國總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為,這些居民要飲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問題的嚴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國的農業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策
面對農業生產、開發資源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美國聯邦政府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注重與農業生產、開發相關的資源、生態、環境的保護,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保護耕地、水等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的法規和長期計劃,特別是聯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農地保護計劃”,大規模地實施退耕還草、退耕植樹、或休耕;到1990年共將1億1800萬英畝的農地納入,發揮了巨大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3.1農業立法與資源、生態環境保護
美國聯邦政府于1985年修訂了農業法,修訂后的農業法的主要內容是:①為提高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和出口,政府對農民支付農產品出口補助金;②為減少農產品庫存積壓,擴大農戶對農產品市場的選擇權(交易條件、方式等);③通過實施農地保護計劃(CRP),貫徹對農地進行保護的方針。此外,該法還包含了有關資源、環境保護的條款、草地保護、沼澤地保護等條款,制定這些條款的目標是:持續地提高農業生產的勞動生產率,保護土地和水等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為實現該目標,政府制定了長期性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計劃,即與該法相輔相成。
1990年美國聯邦政府再次修訂了農業法。修訂后的農業法的目標是:通過實施農地、水等資源的保護及水質改善、濕地的生態環境系統保護、食品安全性保障對策,以保證農業生產力的持續提高,保證向消費者供給“綠色”的農產品。為實現上述目標,在農業法中還增添了關于“持續農業”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條款。
修訂后的《農業法》,沿襲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針,增加了對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內容。該法的主要政策目標是:市場理論的應用;提高美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特別是農地、水資源)。該法由9項條款組成,有關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條款是第2項和第7項。
3.2農地保護計劃
就其內容來看,可以說是荒漠化防治計劃。其主要內容是:針對農業生產給土地、水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帶來的破壞,在容易發生荒漠化的地區,實行有計劃的退耕還草、退耕還林及休耕(如種植以改良土壤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國聯邦農業部的監督下,對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耕地,實行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還草、退耕還林。同時,作為補償,由聯邦農業部每年向該計劃的參加者(農戶),支付一定數量的補助金(按每英畝一定的單價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積的方法計算,并被稱為地租,下同):聯邦農業部退耕還草或退耕還林的農民支付樹木和草的種植費用總額一半的補助金(一次性的補助)。
農地保護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減少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農地土壤侵蝕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還有以下五個較具體的目的:①通過農地保護計劃的實施,長期保持美國農業的食品及天然纖維的生產能力;②減少由農業生產而產生的環境污染物質的數量;③改善水資源質量;④保護野生動、植物;⑤通過減少農作物種植面積的方法,抑制農產品生產過剩,通過總量控制來保證農戶增加收入(穩定和提高農產品價格)。
根據聯邦政府統計,1989年聯邦農業部對大約6300萬英畝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耕地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管理,每年減少土壤侵蝕量達8億t;到1990年,聯邦農業部對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1億1800萬英畝耕地,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管理。
在美國,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管理,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常常會遇到阻力。例如,是參加會減少收入的農地保護計劃(CRP)、還是維持以前那種較大耕作面積的農業生產活動之間進行選擇時,農民更偏好后者。
在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的區域內,如果農戶不參加農地保護計劃,則取消該農戶享受政府扶持及參加聯邦農業部“農產品計劃”的資格。
到了1996年,最初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的耕地(休耕、退耕還草、退耕還林)已經過了10年的保護期,也就是說已經失去了向農業部領取地租的資格,一部分休耕的農地可以從新進行農作物種植了。但是,擁有這些耕地的主人,必須嚴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農業法中有關農地保護的條款來耕作。否則,他們將不得不同農業部的“農產品計劃”說“再見”了。那些退耕還草、退耕還林的農地,則永久地退出農作物的生產。
3.3防止水質污染對策
1987年美國頒布并實施的《水質法》、《水質凈化法》,根據該法的規定,各地方(州)政府有義務每年向聯邦政府報告關于緩解農業水源水質污染問題的對策及成果。1988年美國聯邦農業部公布了“土壤、水資源保護全國計劃”及“區域水資源水質凈化計劃”,并通過該計劃的落實,管理著全國22個區域性水資源水質凈化計劃的實施。現在看來,全國各地的農地、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證明,上述各項法律和計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資源、環境保護對策
3.4.1可持續農業
所謂“可持續農業”,一般是指“能夠持續地利用資源進行農業再生產或能夠進行資源的再利用,把農藥、化學廢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實現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生產安全農產品(食品)的同時,保持較高水平的農業生產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農業管理體系。”
實現可持續農業的手段是:①改革現行的農業種植、養殖體系中不利于農地、水等資源保護的部分;②采用病蟲害綜合防治方式;③促進家畜糞尿等農家有機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綠肥的利用;④實施保護農地、水資源的保護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種植業和畜牧業相結合的復合經營模式。
通過上述手段來防止土壤侵蝕、荒漠化蔓延、水資源水質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護農地、水等自然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進行農業生產,提供安全的(衛生的)農產品。
3.4.2關于“保護性耕作方法”
2結果分析
2.1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理念
為確保暑場鄉村生態旅游的可持續性,旅游設計必須充分考慮當地的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開展鄉村生態旅游時,將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作為重要的提升旅游品質的手段,不僅有利于生態旅游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社區發展,緩解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壓力,而且另一個重要的功能體現在對游客和村民的環境教育方面。游客可以直接參與到署場村民的農耕生活中,深度體驗農作物種植與采摘,了解暑場居民與大自然的相處狀態。
2.2暑場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現狀
根據云南大學農村發展中心監測團隊的實地調查發現,暑場的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現狀令人擔憂。(1)暑場鄉村生態旅游才剛起步,許多基礎設施跟不上旅游發展的步伐。目前,暑場鄉村生態旅游管理委員會組織增添了一些生態座椅,生態衛生間和生態垃圾簍等。但是,環境設計不太理想。生態衛生間離水源地較近,且無排污系統,可能會影響整個村莊的飲水安全問題。(2)游客管理松散。暑場對游客的管理較松散,CRDS監測團隊在實地探勘發現仍有許多游客隨地亂扔垃圾,不按照工作人員的指示任意停車等。(3)暑場村民的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意識差,能力弱,需要外界力量的支持。暑場在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存在很大的改進空間,只是由于暑場村民文化水平不高,在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存在意識差和能力弱的特點,所以暑場需要外界力量的支持。通過外界力量的支持,可以對暑場村民進行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能力培訓,或是對暑場提供決策與資金支持。
2.3暑場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方式
2.3.1嚴格控制環境容量
任何一個旅游點都有其相對應的環境容量,并不是游客越多越好。為了避免蜂擁而至式的開發模式,暑場應嚴格控制游客數量,減輕生態環境荷載,走“中高端”鄉村生態旅游路線。與一般的大眾旅游相比,暑場的中高端鄉村生態旅游首先保證給游客提供的是高品質的觀光體驗和旅游服務;其次,要求游客嚴格遵守相應的游客守則,做到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無破壞;然后,嚴格控制每天的游客數量,尤其是在草場生長恢復期和森林防火期等特殊時期。
2.3.2對游客加強管理,特殊時期加強戒備
對游客加強管理,嚴禁亂扔垃圾,污染水源,不規范用火和隨意采摘等一切有違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行為。因為暑場與天池自然保護區毗鄰,所以暑場在開展鄉村生態旅游的過程中必須把森林防火納入到日常的管理和經營中。針對森林防火期,嚴格禁止游客攜帶火種、使用明火等,防火等級較高的時段禁止游客入內。
3措施和建議
3.1具體措施(1)合理設置關卡,控制游客數量,并對游客進行環境保護和旅游服務的介紹。在進入暑場的必經公路上的合理位置設置關卡,嚴格控制進入暑場的游客數量,同時對游客進行環境保護宣傳和旅游服務介紹。(2)向游客分發循環利用的環保袋,讓游客以撿垃圾換取門票或優惠券。工作人員在關卡處為每一批游客提供相應數量的環保袋,并以垃圾回收換取門票或優惠券的優惠政策激勵游客不亂扔垃圾,注重環境衛生。(3)對暑場進行合理規劃,尤其是停車場規劃。劃定合理的宿營區、燒烤區、旅游服務區、農產品采購區、餐飲區等區域。為了保護好暑場的關鍵旅游資源———大浪壩草場,避免游客隨意將車輛開到大浪壩草地上,應合理規劃停車場的位置,將停車場規劃為沿路停車場和宿營區停車場。做到既方便游客出行,又不影響暑場整體的生態環境和游客的旅游體驗。
3.2建議分析
3.2.1適當宣傳,強調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重要性
對暑場的鄉村生態旅游進行適當的宣傳,把握整體定位。建立暑場鄉村生態旅游網站,一方面為游客提供方便的渠道了解暑場的相關信息,一方面全面地介紹暑場鄉村生態旅游情況,強調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重要性,同時避免因宣傳不到位而引起糾紛。
3.2.2走可持續生態旅游發展路線
摒棄以經濟利益為驅動的旅游發展模式,堅持走可持續生態旅游發展路線。做到生態環境最優,游客滿意度最高,鄉村生活依舊寧靜,收益分配最適用等。
分住在從江縣城南6公里處月亮山麓天然林的5個寨子里,土地面積不足20平方公里,長期居住著村民400余戶、2000余人。走進岜沙,隨處可見茂密的森林。他們以稻作為主,狩獵為伴,盡管已經“無獵可捕”,但是,這里的男人仍然保留著標準的“背槍配飾”。這里箐黑林密,鳥道蠶叢,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千百年來極少有外人進入。“岜沙苗寨”面積不大,建于山梁坳口及面向都柳江一側的半坡上。整個“岜沙苗寨”木樓古樸、簡單,四周則為密林環繞、環境幽雅。“岜沙苗寨”全系苗族,衣著極為傳統,發飾極為奇特。岜沙人頭上蓄留的發髻象征著生長在山上的樹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著那美麗的樹皮。岜沙人對樹木特別崇拜,把樹木當神祭拜。岜沙人普遍認為,“人來源于自然,歸于自然;生不帶來一根絲,死不帶走一寸木。”他們從不濫伐樹木,有時不得以為之,也是局限于生產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約。至今保持著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產生活方式,著裝依舊保持著強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看待生死十分坦然,他們非常樸素的認為,人從生到死是生命的自然規律,讓四季常青的樹木延續人類的生命。在岜沙每出生一個孩子,家人都要為降臨人間的小生命種上一棵樹,并對這棵樹進行料理保護,祈望這個孩子像這棵樹一樣健康成長。岜沙人的喪葬習俗是神奇的,岜沙人沒有在生前就準備棺木的習慣,一個棺木,擇地埋葬后,即在墓穴上同樣種上一棵樹,表示先人的生命與樹同在,讓生命在自然中繼續延續。岜沙人把生命融于自然,融于村前寨后的每一棵大樹,形成了岜沙獨特的樹葬風俗習慣,因此,在岜沙,只見古樹參天,森林密布。禁止濫伐樹木,很早就成為村規民約:只要發現有人盜伐樹木,就要罰120斤米、120斤酒、120斤豬肉供全寨人吃,以示警告。村民們因生活所需,上山拾柴都自覺保護幼苗和樹干。占里侗寨,位于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從江縣城東北25公里,全村不足800人。是一個長時間保持人口低增長的侗族聚居村,這里古木參天,流水潺潺,景色迷人,民風淳樸。應該說,占里侗寨是一個深諳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村寨。在崇尚“多子多福”的中國,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多子多福”的觀念更是根深蒂固。而占里人自覺格守著古老的盟誓,維護著樸素的生態意識和獨特的生育觀,數百年來人口幾乎零增長。任憑外界如何變化,這里依舊道不拾遺,夜不閉戶。對樹木的崇拜也是占里人世代不變的信仰。神秘的樹葬,更是一道獨特的風俗習慣。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告訴我們,人類社會的結構都是由單個的家庭以及通過血緣及地緣關系組成的村寨、鄉鎮所組成的,這些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產單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會環境。人們在這種環境中生活,自然要受到各種習俗及規則的制約和影響。“岜沙苗寨”與“占里侗寨”人們的生活方式,充分說明了從家庭—家族(家支)—村寨(族群)的演變及放大的過程。也就是為了維護從個人到家庭、家族、村寨直至一個民族的利益。個人的生存就像是整個鏈條中的一個環節,而風俗習慣確實又把個人利益同家庭、家族、村寨以及民族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因此,民族風俗習慣對于個人的制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一定范圍內、一定程度上成為習慣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人類走向文明進步的標志之一。
二、敬畏自然才能保護生態環境是民族習慣彰顯智慧的體現
人類歷史發展的過程告訴我們,人類的社會結構是由單個的家庭以及通過血緣及地緣關系組成的。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產單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會環境。英國著名的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指出:“在一切有組織的動作中,我們可以見到人類集團的結合是由于他們共同關聯于有一定范圍的環境,由于他們住在共同的居處,及由于他們進行著共同的事務。他們的行為上的協力性質是出于社會規律或習慣的結果。這些規則或有明文規定,或是制定自動運行的。一切規則、法律、習慣及規矩都明顯是屬于學習得來的。”[1]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在這里所說的“規則、法律、習慣及規矩”指的就是風俗與習慣法,通常講,風俗是“自動運行”的,而習慣法是強制實行的,具備法的特征和功能。岜沙人認為:“人來源于自然,歸于自然;生不帶來一根絲,死不帶走一寸木。”他們從不濫伐樹木,有時不得以為之,也是局限于生產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約。至今保持著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產生活方式,著裝依舊保持著強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的生活方式來源于他們對于大自然的敬畏心理及其人類共有的“萬物有靈”的觀念。而對于大自然的崇拜實際又始終貫穿了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更為神奇的是,岜沙人在觀察世界與大自然時,不是遠離世界和自然,在世界之外去觀察世界,超越自然去觀察自然。他們認為,他們天然就存在于世界與自然之中,只是其中的一分子。因而他們總是以人為尺度去觀察、體會世界和自然,并將世界和自然擬人化。對那些一時不可解釋的現象、超人及超自然的力量,進而成為他們心目中各種各樣的神靈。由于岜沙人非常接受“萬物有靈”的觀念。他們的生產生活方式,著裝依舊保持著強烈的原始色彩。即便是在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他們的生活方式,依然相當盛行,時刻反映了他們的生活邏輯與規律。其中以樹木的崇拜最具有代表性。岜沙人頭上蓄留的發髻象征著生長在山上的樹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著那美麗的樹皮。就是對樹木無限崇拜最為鮮活的例證。岜沙人對樹木的崇拜,聽說起來讓人難以自信,從古到今,岜沙人從不濫伐樹木,有時不得以為之,也是局限于生產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約。盡管321國道已于60年代修通過境,可就是沒有汽車到岜沙拉走過一根木材。岜沙人絕無僅有的砍樹“行動”的例外,是發生在1976年,北京修建紀念堂,全國各族人民都踴躍投工獻料。岜沙人懷著對無限敬重的心情,毅然決定將全寨一棵視為林中大神、直徑1.2米的千年香樟樹敬獻給,用于修建紀念堂。盡管今天的岜沙人生活并不富裕,他們的生活水平仍然低于“貧困”線的標準。但是他們從不因生活所困,而砍伐樹木。而占里人則流傳有種種植樹造林的傳統,其中“嫁妝樹”的習俗最為著名。即孩子出生之后,便為之栽種一百株衫樹苗,作為兒女成家的嫁娶費用,甚至有的母親還專門為女兒栽種“嫁妝樹”,預備嫁娶費用。作為經濟欠開發、欠發達、欠開放的貴州,無論是經濟建設的規模,還是經濟總量都是相對發展滯后的,但是,大家共識的貴州,是一個山青水秀的地方,自然生態環境良好,素有公園省之稱。同時貴州也是一個森林覆蓋率達42.53%的省份。森林覆蓋率高于全國森林覆蓋率的平均水平。根據貴州省林業廳2012年的統計,貴州省黔東南州的森林覆蓋率達63.44%,大幅度的高于全省森林覆蓋率的平均水平。而地處在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黔東南州從江縣的森林覆蓋率達68.24%,同樣也高于黔東南州森林覆蓋率的平均水平,動植物資源非常豐富,貴州有70多種珍稀植物列入國家珍稀瀕危保護目錄,絕大部分珍稀植物在黔東南州都有生長分布。當然,從江縣的森林覆蓋率高的原因可能因歷史、環境、地理、地貌、氣候、經緯度等等因素的影響,但當地的少數民族的生活風俗習慣應該說是最為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岜沙人、占里人的風俗習慣在一定程度上承載著法的功能和作用
從法理學上講,法律淵源一般可分為法的正式淵源和法的非正式淵源。法的正式淵源是指可以從體現于國家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確條文形式中得到的淵源;法的非正式淵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權威性的明文體現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準則和觀念。“習慣是否具有法的特征、法的功能、法的地位、法的作用,在學術界和實務界,是有不同看法的。從法的特征看,習慣顯然不完全具備規范性、國家意志性、普遍性、以權利義務為內容、國家強制性和程序性。但是,習慣具有一定的規范性、強制性,其規范作用、社會作用是明顯的,通常講,規范作用是社會作用的手段,社會作用是規范作用的目的。在人類社會的早期,人們調整社會關系的規范性手段主要就是習慣規范。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開始自覺地創建新的社會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手段日益多樣化。當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時,習慣就可以作為一種非正式的法的淵源,來幫助人們找到解決法律問題的適當方法”[2]。岜沙人、占里人的習慣,在他們的生產、生活過程中,非常貼切地體現了這一特征。1.岜沙人、占里人的風俗習慣在一定程度上基本具有法的規范性即不特定性和反復適用性。他們對樹木的崇拜和對大自然的敬畏,有在長期的生活過程中形成的、大家共同遵守的、用文字的形式記錄的村規民約。若有違反者,將受到處罰。2.岜沙人、占里人的風俗習慣具有法的特征普遍性痕跡。作為國家意志的法,其表現的形式是多方面的,可以是法,也可以表現為政策、甚至風俗習慣等。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靈世界里習慣時刻調整和維系著他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其調整的深度和有效性甚至在一定范圍內強于國家法。習慣根植于他們的內心,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實施,社會秩序自然地維系與調整。3.岜沙人、占里人的風俗習慣具有法的特征,以設定權利和義務的方式來調整村民與大自然之間的關系。村規民約設定,對樹木的栽種和對擅自濫伐樹木的懲罰,都有嚴格的程序和措施,保證習慣得以完整的實現。以求達到保護環境,維系生態可持速發展的目的。不容諱言,盡管岜沙人、占里人對樹木崇拜的風俗習慣具有法的某些特征,在一定范圍內,一定程度上,承載著法的功能和作用,岜沙人、占里人對樹木崇拜的風俗習慣,是人們約定俗成的,是當地村民共同意志的體現,并且主要依靠口頭傳播和繼承,與他們的祖先、與他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目中,盡管從效力上而言,風俗習慣、村規民約沒有神話傳說和現行法律那樣高效力,但在他們的實際生活中,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卻遠遠不及風俗習慣、村規民約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甚至還包括當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時,習慣就可以作為來幫助人們找到解決問題的最適當方法。正如德國法學家阿圖爾·考夫曼所說:“什么使得一種風俗習慣能成為習慣法?不是原始上的可強制性以及長時間的規律行使,而是相關規定的社會倫理內容,是針對共同福祉的。”[3]但風俗習慣、村規民約畢竟不是習慣法,更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法。這就客觀上要求我們,在社會管理過程中,不能將習慣的積極合理的因素、因子視同政策和法律,更不能代替法律。當然,我們對岜沙人、占里人對樹木崇拜的風俗習慣的認識和理解是非常膚淺的,也存在不斷認識、挖掘、整理的過程。
四、岜沙人、占里人的風俗習慣已經成為守護
對當地自然生態環境的強制性規范從歷史上看,無論是岜沙人、占里人,包括其他少數民族在貴州這塊神秘的土地上生產、生活,形成了完全符合當地自然生態環境的風俗習慣,對水土的保持及氣候的調節有著積極的作用,非常有效的抵御和防范了自然災害的發生,確保了自然生態環境的可持速發展。他們通過習慣有效的解決內部成員之間的沖突和糾紛。正因為如此,岜沙人、占里人尊重、崇拜樹木,禁止砍伐樹木的習慣,特別是禁止濫伐樹木,普遍融入縣政府的經濟發展規劃、林業發展規劃及新型農村建設規劃等等規范性、制度性、強制性措施和手段的制定。在當地絕大多數村規民約的制定,盡管側重面不一樣,都將禁止砍伐樹木作為村規民約的核心,形成全方位、多層面的保護自然生態資源管理格局。由于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獨特的自然生活習慣以及天然的立體生態環境,近年來,吸引了各類有識之士的目光。當今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已經成為貴州的一張旅游名片,占里侗寨還入選“2013年中國最美田園”的美譽,是貴州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保護民族村寨,特別是岜沙苗寨,被譽為苗族文化的“活化石”和“生態博物館”,已經成為貴州獨特的旅游資源,是人們到“多彩貴州”旅游的非常向往的必到之處。隨著旅游業的全面發展,岜沙人、占里人以傳統農業為主要生產方式的生活節奏也隨之發生了一些細微的變化。他們表演和展示自己的民族服飾、生活習俗,打理著以家庭為主要特色的“農家樂”,迎接來自四面八方的客人。發展原生態旅游,成為他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的路徑之一。可以預見,原汁原味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習慣,已經成為日益興旺的原生態旅游的主打產品。隨著旅游產業的提升,必然會引爆上下游民族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也將超常規的為當地經濟發展預留了巨大的發展空間。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歷史告訴我們,只有民族特有的,才是自己的,也只有民族特有的,才可能是世界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習慣是多彩貴州、神秘貴州的一朵奇葩,表現為生產和生活中人們共同信守的行為準則,對當今社會秩序的維護、自然環境保護等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建立獎勵補償保護
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緩慢,資源消耗過大,環境污染加劇。降低經濟增長所付出的資源環境代價,政府責任重大。政府統籌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保護,必須運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多管齊下。本文主要分析政府依靠財政稅收這一經濟手段,促進生態環境改善,降低經濟增長的環境成本。
一、政府統籌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重大
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并重,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是實現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在過去的15年中,我國經濟年均增長率達到10.1%,成為世界第四大經濟體。然而,我國經濟增長、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中忽視環境保護,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解決我國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造成的后果,政府責任重大。
1.我國生態環境嚴峻形勢必須改變
我國經濟快速增長造成環境惡化。一些地方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結果,我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水、大氣、土壤等污染日益嚴重,固體廢物、汽車尾氣、持久性有機物等污染持續增加。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氣污染嚴重,三分之一的國土面積受到酸雨影響。全國水土流失面積356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174萬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
“十一五”時期是加強環境保護、改善環境狀況的關鍵時期。“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了今后五年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到2010年,在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同時,使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這些目標,體現了防治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體現了人民群眾的愿望和國家長遠利益的要求,政府必須下定決心確保完成。
2.經濟增長的高環境成本必須降低
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一些地區已經出現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土地退化”等現象。許多地方生態脆弱,環境承載力降低。2006年我國了《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報告指出:僅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占當年GDP的3.05%。如果在現有的治理技術水平下全部處理2004年點源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資約為10800億元,占當年GDP的6.8%左右。同時每年還需另外花費治理運行成本2874億元,占當年GDP的1.80%。可見,如果再不重視保護環境,經濟增長的環境成本會更高,政府必須下決心改善生態環境。
二、政府統籌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財政稅收手段
保護生態環境,政府要遵循經濟規律,針對不同的經濟活動主體,靈活運用財政稅收手段,提高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性。
1.財政稅收手段引導綠色消費保護環境
保護生態環境,在消費環節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政府通過制定財稅政策,鼓勵使用、消費環境標識志產品、環境認證產品、能效標識產品、節能節水認證產品、綠色標志食品和有機標志食品,有利于消費環節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政府機構實行綠色采購、消費者選擇綠色消費,全社會自覺抵制非環保產品的消費,增加對環保產品的需求,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
(1)財政資金轉向綠色采購
形成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政府財政資金要優先購買對環境有利的綠色產品,形成政府綠色采購。政府綠色采購就是在政府采購中選擇那些符合國家綠色認證標準的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的綠色標準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技術標準,而且要按照產品生命周期標準使產品從設計、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再利用到廢棄的全過程均符合環保要求。政府所購物品:電話、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車輛等辦公用品,都必須達到特定的環保標準,符合國家綠色認證標準。這有利于帶動企業生產綠色環保產品,減少對環境的破壞。
實施政府綠色采購,必需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政府綠色采購標準、清單和指南。2006年11月我國公布了第一份政府采購“綠色清單”。它涉及汽車、打印機、彩電、板材、家具等14個行業獲得中國環保標志認證的上百種產品的采購清單。它規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在用財政資金實施政府采購時須優先選擇“綠色產品”,不按規定采購的單位,財政部門可以拒付采購資金。
(2)稅收政策促進綠色消費
“綠色消費”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倡導消費者在消費時選擇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眾健康的綠色產品。二是在消費過程中注重對垃圾的處置,避免環境污染。三是引導消費者轉變消費觀念,節約資源和能源。消費者作為綠色消費的主體,進行綠色消費還存在一些障礙,還需政府出臺財稅加以引導。
①減少稅收鼓勵購買環保產品
環境標志是一種標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標簽,它表明該產品不僅質量合格,而且在生產、使用和處理處置過程中符合特定的環境保護要求。實施環境標志認證,實質上是對產品從設計、生產、使用到廢棄處理處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過程的環境行為進行控制。它由國家指定的機構或民間組織依據環境產品標準及有關規定,對產品的環境性能及生產過程進行確認,并以標志圖形的形式告知消費者哪些產品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對生態環境更為有利。
隨著環保意識的加強,環境標志產品受到重視,消費者更注重購買環保產品。但是有很多不法廠商,擅自在產品包裝上印刷環保認證標志,消費者難辨真假。本來,發放環境標志的最終目的是保護環境,一方面通過環境標志告訴消費者哪些產品有益于環境,并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這類產品;另一方面通過消費者的選擇,引導企業生產對環境有益的產品。但是市場上假冒的環境標志產品,產品質量低劣,成本低、價格低,不利于消費者對真環保產品的購買。
鼓勵綠色消費,政府不僅要加大對假冒環境標志產品的打擊力度,而且要對獲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減免稅收。通過減免稅收,增加其競爭優勢。目前我國共有近200家企業,40多個大類,500多種產品獲得了中國環境標志認證。對這些產品減免稅收,降低其生產成本,增加其降價空間,使其在價格上處于有利地位。不僅能鼓勵消費者購買綠色環境認證產品,而且能鼓勵生產者生產綠色環保產品。
②消費稅限制購買非環保產品
促進綠色消費,減少對非環保產品的消費,必須完善消費稅制度。去年4月1日,我國對木質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大排量轎車提高了消費稅,限制對其消費。還有許多產品,消費者看不出它對環境的危害,然而,生產中對環境危害巨大。例如,消費者在購買黃金首飾時,很少知道它對環境的危害。黃金生產中的氰、砷、汞、浮選藥劑、懸浮物、重金屬,腐蝕性氣體、粉塵、尾渣、廢石及放射性物質,對環境危害極大,尤其是汞和氰,嚴重污染空氣和水。對這類生產中嚴重污染環境的產品,政府應提高消費稅,限制百姓對它的消費。
2.財政稅收手段引導綠色生產保護環境
改善生態環境,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建設低投入、高產出,低消耗、少排放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推行綠色生產。企業是綠色生產的主體,政府要制定財稅政策對企業加以引導。
(1)財政資金支持企業綠色生產
從源頭上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就要形成一個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產業體系。一方面,強化從源頭防止污染,堅決改變先污染后治理、邊治理邊污染的現狀,就要大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發展清潔生產的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另一方面,從源頭上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就要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提高環境保護的水平。鼓勵企業在環境保護關鍵技術、環保相關技術、共性技術方面取得突破,切實提高我國環境保護的科技含量;鼓勵企業發展環保裝備制造業、參與污染治理和環保產業發展,政府財政資金都要予以支持。
①財政資金支持綠色發電
國家環保局公布,去年上半年我國二氧化硫排放增長4.2%,大大高于“十一五”規劃環境目標所要求的每半年降低1%的目標。2006年11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了《OECD中國環境績效評估報告》:單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以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計,中國2.9公斤,OECD成員國平均水平為1.1公斤。我國煤炭消費高速增長,導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大幅度增加。燃煤電廠又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來源,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問題,一方面,加快現有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推進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二氧化硫綜合治理;另一方面,必須從源頭上減少對環境的破壞,財政資金要支持綠色發電。政府財政資金重點支持企業使用大型高效清潔發電裝備、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財政資金投向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綠色發電項目。
②財政資金支持綠色交通
1水利工程建設對自然環境的影響
水利水電工程通常不直接產生污染問題,屬非污染生態項目,其影響的對象主要為區域生態環境。水利水電工程的環境影響區域一般可分為庫區、大壩施工區、壩下游區。庫區的環境影響主要源于水庫淹沒和移民安置、水庫水文情勢的變化,受影響最大和最為重要的通常是生物多樣性、水質、水溫、環境地質、景觀、人群健康、土壤侵蝕、土地利用、社會經濟等因子,受影響的性質多數為不利影響;壩下游區的環境影響主要源于大壩調蓄引起的水文情勢變化,受影響的主要是水文、河勢、水溫、水質、水生生物、濕地資源、入海河口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等因子,影響的性質有利有弊,影響的時間一般是長期的,影響的范圍因區域的特點不同各異,有時可延伸至河口區。水利水電工程的環境影響,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通過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避免或減小。水利水電工程環境管理是避免或減小工程不利環境影響的有效方式,而環境監測則可為工程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因此,制訂水利水電工程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是工程規劃和設計的重要內容,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初步設計階段的環境保護初步設計中均需要詳細地擬訂并列出有關內容。
2水利水電工程對環境影響的具體問題分析
2.1因水庫淹沒,庫區移民安置中毀林開荒將造成水土流失。因安置不當及生活環境改變,移民生活不安定會產生一些社會問題。在我國人多、耕地少的條件下,應盡量減少水庫的淹沒損失,對庫區內盡在高水位時才被淹沒的土地適當采取措施加以利用。
2.2水庫蓄水后,有可能引起庫岸崩坍,誘發地震等。此外,河流情勢變化對壩下與河口水體生態環境產生潛在影響。岸坡浸水后,巖體的抗剪強度降低,在水庫水位降落時,有可能因喪失穩定而坍滑。將給工程的正常施工和運行帶來極為不利的后果。
2.3水庫蓄水后,會引起庫周圍地下水位抬高,導致土地鹽堿化等。
2.4水庫蓄水后,因水流變緩,水體稀釋擴散能力降低,水體中污染物濃度增加,庫尾與一些庫灣易發生富營養化。
2.5一些水庫蓄水后,水溫結構發生變化,可能出現分層,對下游農作物產生危害。
2.6水庫淹沒會影響陸生生物的生活環境;修壩對水生生物特別是洄游性魚類將產生直接影響。
3減小水利水電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對策
3.1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指在某地區進行可能影響環境的工程建設,在規劃或其他活動之前,對其活動可能造成的周圍地區環境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價,并提出防治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對策,以及制定相應方案。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時,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實現經濟建設、水利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的主要手段,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但要進行經濟評價,而且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科學地分析開發建設活動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并提出防治措施。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可以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理選址提供依據,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給環境帶來難以消除的損害。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前,首先要進行環境狀況調查,對當地的氣候環境、水文、水質、土壤、水生生物、人口等進行調查。其次就是根據調查的結果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對擬建水利工程建設可能對當地的環境能造成的影響進行預測,并預測造成影響的程度。最后對擬建水利工程建設進行綜合評價,對水利工程建設進行綜合評價就是通過一定的原則和方法,從整體上評價擬建工程的各要素和過程可能對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改變及改變程度,為比較選擇方案提供依據。
3.2把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到水利建設工程的各個環節之中。在水利工程建設中,我們要把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到水利建設工程的各個環節之中。在水利工程的設計階段,我們應本著和諧發展的理念,為植物生長和動物棲息創造條件,同時為魚類產卵提供條件以及為鳥類和水禽提供棲息地和避難所。在工程的建設階段,應優先考慮采用環保的技術措施,在水利工程建設時,要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長、動物成長的環保材料。在水利工程完成階段,應建立水利工程環境影響監測和反饋機制,及時進行環境跟蹤評價,發現有明顯不良影響的,應及時采取改進措施,把破壞程度降到最低水平。
3.3盡快建立和實施生態補償機制。為防止和緩解水利工程建設對該區域的經濟及生態平衡的破壞,應盡快建立和實施生態補償機制。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設對該區域的經濟造成很大的影響,尤其是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的破壞,而且依靠當地自身的能力很難使生態得到平衡,經濟得到發展。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設建設方面,應實行生態補償機制,堅持“誰損害,誰補償”的原則,明確生態補償的主體及補償的范圍。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時,應在水利工程建設資金中提留一部分資金,用于對當地的生態進行補償,來改善當地的生態環境,促進當地的生態平衡。可以說構建生態補償機制,還原生態以價值,不僅是緩解水利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對環境的破壞,而且也有利于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精神。
4總結
水利工程的生態影響問題,實質上是人與自然關系在水利上的具體體現。從水利實際看,任何一項水利工程基本質都應該是生態工程,水利工程在改變自然的同時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保護生態是水利工作的應有之義。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認識和處理水利工程生態影響問題,實現水利工程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超級秘書網:
參考文獻:
1.1生態旅游法律的不健全
雖然我國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很多,但是相應的卻缺少一部專門的生態旅游法,一般的關于我國環境保護的問題,相關的工作人員都是在其他環境保護的法律中尋求依據,而且不是每一部環境保護法中都會涉及到生態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只有一些小部分會涉及,缺乏法律的完整性,這給后期相關工作人員處理這類問題時沒有有效的依據執行,使整個管理過程更加困難,另外我國一直都是以“地大物博、資源豐富”為驕傲,所以在相關環境保護法律中沒有堅持科學發展觀的發展模式,缺乏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在相關環境法的制定中,一般是由各部委的,立法水平也因立法部門的不同而高低不同,這給相關法律的執行帶來極大的阻礙。
1.2人們環境保護的意識薄弱
不管法律的如何制定,只有法律的有效執行才算做到起到保護環境的真正目的,這就對執行法律的相關管理機構與工作人員的素質提出了跟高的要求,但是近年來,關于法律的執行工作的機構日益混亂,執行人員專業素質低下、管理機制不夠健全、責任制體制混亂,另外人們的環保意識也是極其重要的,但是現在公民保護環境的意識極差,只是一味的指望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的管理,這些都給生態旅游相關法律的執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1.3對法律的執行不全面
對于整個國家來說,不管有多門健全的法律法規,沒有切實有效的執行法律就等于形同虛設,只有讓制定的法律真正起到相應的作用,這樣的法律才有意義,但是實際上近年來,在環境保護的問題是法律的執行情況并不樂觀,我國的司法部門對法律的執行力度不足,導致法律在執行過程中缺乏其主要的制約作用,阻礙了我國生態旅游業的發展。
2生態旅游環境保護的法律中問題的解決措施
2.1完善生態旅游法律的設立
我國建立法律法規的目的就是通過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的手段達到人們預期的目標與結果,一個國家健全的法律與法規是保護環境的基本保障,我國環境保護的法律除了要達到促進人們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應該突出對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自然環境作為生態旅游的基礎,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給我國生態旅游的發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是自然環境的自我保護能力與再生能力都相對較弱,尤其是近年來人類生產生活的快速發展給自然環境帶來了極大的影響,這使得自然環境的保護顯得尤為重要,所以我國應該為生態旅游行業的管理制定相對比較完善的法律體制,使得人們在對生態旅游的管理方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循,避免自然環境遭到更大的破壞,促進我國的生態旅游更加快速發展。
2.2提高人們環境保護意識
人們的環保意識對環境保護來說是極其重要的,所以在自然環境的保護方面我國應該做到合理開發與利用自然資源,在保護自然環境的前提下,促進生態旅游的發展,在環境保護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多種問題,因此我們應該始終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思想,以自身全面發展為出發點,開辟出一條既有利于自然生態整體的利益同時有對人類個人精神生活得到滿足,真正達到共贏的局面。
2.3加強對環境保護法律的執行
所謂的管理機制就是說相關的工作人員按照一定的方法來實現人民預期的管理效果,但是近年來我國生態旅游業的管理機制相對混亂,人員管理復雜,各個部門之間缺少全面的溝通與交流,對于這種現象國家應該重視起來,按照國家標準建立合理、有序的管理機制,按照相關的法律有序的對工作進行管理,建立合理的責任機制,把一級任務具體到具體的工作人員的身上,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真正做到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并積極的執行。
二、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紅線的法律保障制度體系
1生態保護紅線法律保障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第一,保護優先,兼顧發展原則。生態保護紅線是保障我國生態安全的“底線”,必須明確強調保護優先。當開發活動會損害紅線區域的生態功能時,應以生態保護為重,寧可放棄一定的經濟利益,也要保障紅線區域生態功能的完整與穩定。但不能越生態保護紅線的雷池半步,并不意味著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不允許有人類活動,對紅線區域的生態功能和性質沒有不利影響的開發活動是可以進行的,能夠改善生態環境的活動更是應該鼓勵和支持。第二,預防與治理并重原則。“預防”是生態保護紅線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性質,也是生態保護紅線發揮作用的主要方式。“治理”則是指如果紅線區域劃定時已經存在一定的生態破壞或者環境污染,那么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對其進行治理和恢復。環境具有整體性特征,如若在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后僅僅著眼于預防,忽視紅線區域內已經存在的環境問題,就可能造成紅線區域環境質量的整體下降,甚至生態功能的喪失,使紅線的劃定失去意義。第三,科學規劃,差異管理原則。我國不同地區的生態環境差異顯著,因此必須科學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對不同類型的紅線區域采取差異化管理。圍繞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思路是科學規劃原則的重要體現,既避免了列舉式標準面對地區差異時的不適應性,也避免了定義式標準難以操作的問題。同時,科學規劃還應注重與已有保護區、地區規劃的銜接,重視跨地區協調制度的設計。差異化管理應當以科學規劃為基礎展開,體現“分類管理和分級控制的差異化管理思路”。第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原則。社會整體理性來源于個體理性的交流、融合與相互矯正,由此產生的理性共識是法律權威的根本源泉。公眾參與是法律得以良好制定的基礎,也是法律得以有效執行和維護的基礎。如果排斥公眾參與,即使最為巧妙的法律制度設計也必將淪為一紙空文。信息公開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保障,也是公眾參與的基礎。只有當公眾對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管理具有充分的了解時,才能真正理性和有效地參與到相關工作之中。第五,權責明確,損害擔責原則。權利和義務應當是相對的,有責無權,責任履行將趨于懈怠;有權無責,則容易造成權利濫用。尤其對于行政機關,當政府落實生態保護紅線不力,甚至故意違反相關制度時,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有權責明確,特別是打破部分政府官員“無為而治”、“刑不上大夫”的僥幸心理,才能從源頭上阻斷違法行為的積累,避免積重難返進入惡性循環,保障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得到切實推行。
2生態保護紅線法律保障的主要制度
第一,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修改與退出制度。劃定是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施的基礎,主要包括紅線布局和范圍確定兩個方面。對于布局問題,應當首先厘清不同區域的生態功能,在統籌已有規劃的基礎上加以確定。而范圍問題,則應著重考慮生態緩沖區的劃定。穩定性是生態保護紅線發揮作用的重要保障,應當對生態保護紅線的修改與退出作嚴格限制。只有在確需修改或紅線區域已徹底喪失生態服務功能時才能進行,且應由統一管理機關審批,并以尋找替代區域、不減損整體生態服務功能為原則。第二,生態保護紅線的差異化管理制度。我國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依照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三種分類進行,明確了不同紅線區域生態敏感度和生態服務功能的差異,為分類管理和分級控制提供了依據。在分類劃定的基礎上,根據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性質,制定與之相適應的生態保護標準和管理措施。尤其是要制定嚴格的活動準入規則,對于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功能定位的活動,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的限制審批制度。第三,生態保護紅線的監測與監管制度。對紅線區域生態狀況的監管極其復雜,想要準確了解區域生態狀況,必須動態掌握水、空氣、土壤、生物等諸多環境要素的狀況及其相互關系,所以對生態保護紅線的監管必須依賴于環境監測。環境監測需要獨立性,以保證監測結論的客觀準確;環境監管也需要獨立性,以保證監管的切實有效;而監測是監管的基礎,因此,應當建立監測與監管緊密結合的獨立監管平臺,形成以技術為支撐、獨立性為保障的監測與監管制度。第四,生態保護紅線的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制度。針對當前地方政府怠于履行信息公開職責、申請信息公開困難重重的狀況,生態保護紅線的信息公開制度應當建立對政府信息公開不力的追責機制。對依法應當公開、依法申請公開而不公開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并依法代為公開。在此基礎上,加強環保法律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保障公眾對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管理、監管等過程參與的有效性,使公眾的意見建議真正對行政機關的決策產生影響。第五,生態保護紅線的越線追責制度。生態保護紅線一旦劃定,就不能任意觸碰和僭越。越線者,無論是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還是行政機關,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要求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建立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相互銜接的法律責任體系。尤其對于另外,為避免“拍腦袋”決策對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應當建立終生追責制,使相關責任人承擔無限責任,真正起到“不可越雷池一步”的警示作用。發揮環境標準在生態保護紅線中的支撐作用生態保護紅線需要環境標準的支撐生態保護紅線的復雜性。第一,不同于針對單一要素的紅線制度,對生態環境狀況的評估需要動態考慮空氣、水、土壤、生物等環境要素的狀況及其相互關系。第二,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存在差異,決定了“一刀切”式的環境標準很難適用于所有紅線區域;更困難的是調整地區間的利益分配,保障不同紅線區生態保護的整體性。總之,生態保護紅線兼有要素的復雜性和區域的復雜性,構成了一張橫向與縱向、靜態與動態相互交織的聯系網絡,形成了其復雜性的特點。生態保護紅線的約束性。法律的強制力是生態保護紅線約束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到生態保護紅線約束性的轉化需借助環境標準完成。因為立法資源有限,法律、行政法規往往只對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作出原則性規定,同時授權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制定標準,作為具體明確判別合法與否的技術依據和技術方法。在環境保護領域,這一技術依據和技術方法即為環境標準。生態保護紅線的相關法律需要在環境標準的支撐下實現對行為性質的判斷與量度;同時,法律的強制性通過環境標準傳遞到生態保護紅線中,使生態保護紅線的約束性得以實現。
3環境標準對生態保護紅線的支撐現狀
41年來,我國環境標準“發展豐富了保護生態環境的依據、行為規范和技術方法,在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引領環境乃至經濟社會管理,‘倒逼’產業技術進步、結構優化,提供環境監測、評價、監督、管理等工作基礎性、技術性工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也存在著滯后性、缺乏系統觀念、地區針對性不足等問題,尤其是生態環境標準的缺失,使環境標準對生態保護紅線難以形成有效支撐。滯后性主要體現在滯后于環境保護理論的發展。40多年來,從濃度控制到總量控制,從點源控制到綜合管理,從污染者付費到肇因者負擔,從誰開發誰保護到受益者補償,從末端治理到源頭控制再到全過程控制,理論的更新推動著環境保護法學的不斷完善。環境標準作為法律與司法實踐的關鍵連接點,卻嚴重滯后于環保理論的發展。這一情況突出體現在污染物控制上,雖然我國在污染的全過程控制方面進行了很多探索,環境標準對全過程控制的支撐卻明顯不足,大量環境標準仍停留在末端治理階段。缺乏系統觀念主要體現在管理體制和制定思路兩個方面。管理體制上,我國現行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復雜,缺乏有效的管理戰略和政策系統,導致環境標準之間缺乏協調性,不同類型環境標準常常無法銜接,甚至相互抵觸。制定思路上,現行環境標準的制定過于重視技術標準,而忽視對制定目的的考量,“從技術標準為出發點制定而形成的環境標準體系難免顧此失彼,雖然體系龐大但難以有一條一以貫之的主線和靈魂”,造成了環境標準體系的零散,難以發揮體系的合力。地區針對性不足主要體現為地方環境標準制定的不合理性。有限的立法資源決定了國家環境標準必然有其局限性,需要地方環境標準對其進行補充。地方應以國家環境標準為基礎,根據自身情況制定針對性標準,實現對地區生態的有效保護。但在現實的環境標準制定中,“以GDP論英雄”滋生的“地方保護主義”傾向,常常使地方環境標準表現出一種難以克服的“惰性”——不顧地方實際情況和需要,一味照搬國家標準。生態環境標準的缺失。我國現行環境質量標準主要針對單一環境要素,這種模式固然有其優點,但也存在著忽視生態環境整體性的問題。某一區域水體、空氣、噪聲、土壤等環境要素質量的達標,并不必然表示該區域生態環境的狀況良好。再者,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現行環境標準不可能對影響生態環境的所有環境要素都作出規定,僅通過相互分離的環境要素監測對生態環境狀況進行評估,割裂了要素間的關聯性,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
4強化環境標準對生態保護紅線的支撐
第一,體現環境保護理論的發展,支撐綜合管理和全過程控制。環境問題的顯現、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環保實踐的檢驗推動著環保理論的發展,而這一發展同樣需要通過環境標準轉化為環保工作的真實效能。最新的環保理論認為,環境保護的實質是綜合性的環境管理,既包括對污染物排放、開發活動和環境質量的監管,也包括對生態功能的監測與保護,其中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管應當實行全過程控制。因此,應當制定相應的環境標準,對環境綜合管理和污染全過程控制進行支撐,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增強系統觀念。管理體制上,對現有生態環境管理部門進行整合,針對環境標準的制定進行統一規劃和協調。建立專門化的環境標準制定體系,細化部門職能,確立部門間溝通合作機制,最大程度地保證制定體系的高效運轉及不同環境標準間的協調一致。制定思路上,在重視技術性的同時,加強對制定目的的考量。以人為本,關注對生命健康權和環境生態功能的保護,以是否會危害人體健康或損害生態功能的完整性作為確立環境標準指標的依據。第三,加強對地方環境標準的規制。要求地方環境標準的制定與當地GDP相掛鉤,GDP越高則地方環境標準應當越嚴格,克服地方環境標準的“惰性”,使地方官員無法以粗放型經濟活動、對環境資源的掠奪性開發或對環境生態的破壞來換取GDP的上漲。同時,與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及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相配合,更好地發揮地方環境標準對生態保護紅線的支撐作用。第四,建立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參照我國現行環境標準體系,生態環境標準應包括生態環境質量標準、資源開發生態保護標準、生態環境基礎標準和生態監測方法標準,涉及生物量、土壤侵蝕模數、河流泥沙含量、河川徑流年內變差等指標,且不同類型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具有差異性,因此需要積極推進相關基礎研究的發展。生態環境標準注重對區域環境生態功能的考察,可以對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生態狀況進行動態化評估,同時避免了限定人類活動類型、數量、范圍等靜態規制方式與環境承載力具有彈性之間的矛盾,因而可以為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1.1廣植林木,綠化美化寺院環境
寺院是佛教僧徒潛心修行的空間和場所,也是佛教徒從真正意義上踐行"無住涅槃"最高理想,創建"人間凈土"的范本。因此,敦煌地區佛教寺院的僧徒極為重視寺院及其周圍林木的種植和管護,使得地處荒漠化地區常年受風沙侵擾的佛教寺院環境得到綠化和美化,在一定程度上為敦煌綠洲生態環境的改善做出了積極貢獻。據《高僧傳•宋上定林寺曇摩蜜多傳》載:"(蜜多)遂度流沙,進到敦煌,于閑曠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開園百畝,房閣池沼,極為嚴凈。"又《后晉時代凈土寺諸色入破歷算會稿》、載:"面伍斗伍升,窟上大眾栽樹子食用。"這里所說的"窟"即指著名的莫高窟,窟前有宕谷。宕谷環境優美,宛如人間仙境一般。如《翟家碑》、描繪道:"(宕谷)溪聚道樹,遍金地而森林;澗澄河[泛],漣浞而流演。"《敕河西節度兵部尚書張公德政之碑》、云:"碧澗清流,森林道樹。榆楊慶設,齋會無遮。"除莫高窟外,敦煌當地其它寺院的園囿中也廣植林木,這從敦煌文書有關寺廟帳目的記載中就可窺見一斑。如凈土寺:P.2049V載:"面壹斗伍勝,園中栽樹眾僧齋用。"報恩寺載:"面壹斗,園中栽樹子日眾僧食用。"、載:"面伍升,桃園栽樹子日僧食用。"載:"右崇圣一奉大眾驅使……雖然自寸栽種園林,猶若青云護,果物每供,僧眾不憫……"當地其它不知名的寺院園囿更是多不勝數。此外,敦煌佛教僧徒在寺院周圍也植有大片林木,并悉心加以保護。如《敦煌錄》中就提到:"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蔭森。"又《右軍衛十將使孔公浮圖功德銘并序》、載:"樹仙果百株,建浮圖一所輝浮孟敏之津,影曜神農之水,門開慧日,窗豁慈云,清風鳴金鐸之音,白鶴沐玉豪之舞,林花散地,茂葉芬空。"據考證此寺位于孟授渠和神農渠之間,由于水源豐沛,故林木生長茂盛,環境清凈優美。
1.2愛惜動植物,保護生物多樣性
佛教提倡以慈悲為懷,慈悲行為的對象包括人類在內的每一個生命個體。珍惜和愛護自然界的一切動植物,對保護敦煌地區的生物多樣性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不殺生"是佛教保護動物的重要內容,《律戒本疏》云:"知水有蟲取用犯墮。"又"故奪畜生命,上以蟲水澆草上。一以蟲水自用,誠無慈惻,而意不為害。此則迦留陀夷(橋)慢顯能故奪鳥命也。若自若教他若遣使,是三種殺,彼命斷時比丘犯墮。又三種殺或以身,或以非身,以此三事故害眾生,死者犯墮,不死犯突。乃至初受胎身根命根,以身口意業因緣故方便欲殺,死者犯墮,不死犯突"。不但對水中的蟲要愛惜保護,更要保護已有胎身的生物,如傷或致其死,就會遭到"突"或"墮"的報應,此外,佛教還主張放生,這是佛教保護動物的又一重要方式。《敦煌愿文集》中就錄有"放生"的愿文范本。如《釋子文范》(P.2044v)云:"乃見飛禽為食,誤踐網羅;心懷啄粟之憂,身遇擒粘之難。長者乃起慈悲之惠,贖命放生。羸禽添刷羽之歡,迍鳥有騰空之躍。遙奔林木,電擊飛空;遠志高林,揩磨羽翼。"在《齋琬文》(P.2940)的"祐諸畜"中亦載有與"放生"相關的諸多內容。此外,"放生"場面在壁畫中也多有體現,如莫高窟中盛唐第148窟和晚唐第12窟等。所有這些記載和描繪,不僅真切反映了當地僧徒信眾對佛教倡導的"放生"善舉的積極響應,而且還深切表達了對此類生命個體尊重與關懷之情。另外,壁畫《金光明經變》中"流水長者救魚"的善舉、以及《薩埵舍身飼虎》和《尸毗王割肉貿鴿》圖中描繪的"舍身飼虎"和"割肉救鴿"義舉,等等,都反映出佛教對各種動物的保護和珍愛之情,必會對當地民眾環保意識的形成發揮重要影響。佛教不但提倡多植草木,而且還要精心加以保護,不得以污物穢之。如《律戒本疏》規定:"不草上大小便啼嚏。"不但嚴禁污穢草木,且不得砍伐。如"生草木等不得斷,斷者犯墮。枯作生想斷者犯突,復次三戒守護佛法"。認為草木等皆是有生命的,不得隨意砍伐和采摘,否則必然受到嚴厲懲罰。此外,在敦煌壁畫中亦繪有大量的花草樹木,而且其數量、品種和紋飾更是不可勝數,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地僧俗民眾對草木的珍愛之情以及環保意識的提升。
1.3保護公共環境,促進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
在敦煌,干旱鮮雨的氣候特點和沙漠戈壁包圍的地理環境,使得當地僧俗民眾積極投身水利建設事業,科學合理地利用和保護當地水資源,注重公共環境衛生維護,這對構建人與自然環境的和諧關系,促進地區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辛巳年(公元921年或公元981年)某寺諸色斛斗破歷》(P.3490)曰:"麥陸斗叁勝西窯修堰僧食用。"又P.2049背a九二五年帳目:"油壹勝,西窟修堰僧食用";"麥叁斗,西窟上水修堰眾僧食用"。修河、補堰不但保護了水資源,也成為僧人修行的功德之一。同時,還嚴禁污染水源。如《四分僧戒本》規定:"不得凈水中大小便涕唾。"隋代302窟《福田經變•浴池》中就繪"兩人在果園洗澡,旁邊挖有污水排放渠道"的畫面,其目的在于保護生活用水的干凈和衛生。除興修水利、凈水外,還注重對公共環境衛生的保護。如規定"不得立大小便,除病";"不得佛塔下大小便";"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繞佛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來入"。《佛說彌勒下生經》中就給世人描繪了一個干凈、衛生、一種七收的彌勒凈土世界,在那里有一大城,"名翅頭末……街巷道陌,廣十二里,掃灑清凈。有大力龍王名曰多羅尸棄,……常于夜半,降微細雨,用淹塵土,其地潤澤譬如油涂,行人往來無有坌塵。……又有大夜叉神名跋陀波羅賒塞迦,常護此城,掃清清凈。若有便利不凈,地裂受之,受之還合。"佛教所追求的這種理想環境是世人夢寐以求的,反映出人們對清潔衛生環境的向往。這在敦煌文獻和壁畫中均有生動的反映。如榆林窟第38窟《彌勒下生經變》中繪有一位母親抱嬰兒拉尿,和幾個小胖孩在曠野挺肚撒尿地裂縫承受的畫面,這樣既干凈、衛生又便利。此外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的佛國故事畫中,有一幅"蹲廁"圖,廁內蹲著一個正在如廁的人,蹲處下用木板鋸出方洞,下為糞坑,以容屎尿,等等,諸如此類注重環境衛生保持的例子不勝枚舉。
傳統農業重視的是要利用自然的生產力并且要提高生物轉化的效率,而生態農業正是傳承了這兩個優點,并在這基礎上增加了利用科學技術的效果,將現代農業建設成為了基于酶工程、發酵工程、基因工程、細胞工程以及實現了高度機械化與自動化的高新技術產業和知識密集型產業。
1.2形成生態上與經濟上兩個良性循環
農業能夠在保持為社會提供高質、高量的產品的同時,又能夠保持住最佳平衡狀態的農業生態。農業環境保護是通過科學的農業管理,來保護和合理利用農業自然環境和農業自然資源,保護大氣、水體、土壤等公益環境,實現農業自然環境和農業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維護農業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防止環境污染。
2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2.1合理利用與保護自然資源
優化調整產業結構,退耕還林還草、退田還湖還濕地,并且將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漬化的惡性發展趨勢嚴格控制,努力實現中國自然資源環境與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大力造林護林,改造農業自然環境,森林是陸地表面最大的生態系統,是改造自然、保證農業發展的最主要因素。增加植被,實行集約化經營,使農村生態環境朝著良性循環方向發展。
2.2應用農業技術,改造農業土壤環境
首先要在田地與水系統適當隔離,如設置一定寬度的植被緩沖帶,要在田地景觀中增加濕地所占的比例,還在地形改變的過渡帶設置一定寬度的樹墻或水溝等設施。還可利用農地的立體空間實行輪作、套種等方式,這樣也能夠一定程度上控制對地下水系統的污染。
2.3要以生態學理論為指導,發展農業生產
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化肥、農藥用量,發展有機農業和生態農業,實現資源的多級利用,使農業生產逐步走上生態平衡、生態良性循環的道路。
2.4應采取多種措施
防止工業及其他行業污染對農業生產帶來的影響,特別要減少“三廢”的排放。要將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小城鎮建設、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實行種養一條龍,發展農產品深加工,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農村居住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2.5重視科技創新
讓科學技術支持保護著農業生態環境的進步,加強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不斷提出新理論,研究新型科技。
3發展生態農業的措施
3.1依靠新興能源
沼氣能源結合養殖與種植業,將禽畜所、沼氣池、排泄處還有陽光溫室等在封閉的條件下結合一體化。這十分有利于充分合理、多層次利用生物能資源、加速能流與物流運轉、保護林草植被和自然環境、改善農業環衛情況。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使化學農藥和肥料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減少,提高農作物、食品的質量并且保障食品安全。
3.2治理有害生物
治理有害生物即是利用天然因素,保持有害生物天敵的數量是增強和保持自然控制的方法。在每年農業生產時,糧食的產量常常因為雜草、病蟲害等而造成大量損失,平均要達到25%左右。直到現在,要預防、治療這些病蟲害更多的還是利用化學農藥,而大量的化學農藥在農業生產中使用,是造成環境污染、禽畜中毒、天敵滅亡的重要原因,而且農藥過量還會增加這些農業有害物的抗藥性,使得來年病蟲害更會來勢洶洶。只有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實用方法才會將雜草、害蟲等有效控制住,減少經濟損失。
3.3合理發展養殖業及污水的灌溉管理
只有科學、合理地規劃控制養殖業的規模,成立生態養殖農場,走可持續農業發展的道路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養殖業污染問題。污水灌溉問題與農業、水利、城建和環保等多個部門息息相關,所以,眼前最重要的是第一時間建立治理污水灌溉的機構組織,尤其是農業、水利部門要加強水質的監測指標與手段,提倡利用灌溉污水預處理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