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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職能尚未轉變。
3.貸款風險分散的觀念不強.對集團客戶多頭授信。
4.呆賬準備金計提的比例偏低,呆賬準備金嚴重不足,抗風險能力低。
二、商業銀行信貸風險防范的對策
1.資產置換,“改存為股”。
2.提高資本充足率。一可以增加商行的資本;二可以減小風險資產。
3.分類計提呆賬準備金。央行應要求各銀行在統一的分類指導原則下,按照五級分類結果,對各類不良貸款提取適度水平的專項呆賬準備金。
4.調整信貸投資方向,發展銀團貸款業務。嚴格控制對集團客戶多頭授信及向過度投資的行業和地區發放貸款。
5.適度運用破產方式。
6.建立健全商業銀行信貸內部控制制度。
三、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防范的建議
1.努力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
信貸資產證券化對風險的處理方式。信貸資產證券化對風險的處理首先體現在將貸款從商業銀行的報表上隔離出來。信貸資產證券化后,發行貸款的機構不再吸收由基礎信貸所產生的全部風險。貸款不再僅僅集中在發行貸款金融機構的報表上,而是通常被組合為同質的資產組合,然后出售給信托或其他特殊目的機構。這種資產的集中首先方便了保險公司等擔保機構分析他們的風險,方便了評估機構和信用增級機構等的第三方來審查和加強擔保決定;其次,信貸資產證券化使貸款變得更加透明,并且降低了資本市場投資者的風險。
信貸資產證券化通常將信貸風險分為三個或者更多的部分,并將它們分配給能最好吸收各部分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
信貸風險的第一部分覆蓋了與正常或期望的信貸組合損失比率相聯系的合理部分。所有在此上限下的損失應當由發起人承擔。但發行者不適合對貸款組合的非正常風險承擔責任。這種風險來源于發起人試圖在一個特定的行業或者地區進行最好的操作而缺乏多樣化組合。通過將發起人的風險限制在一個上限的第一損失,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減少多樣化帶來的風險。
第二部分風險覆蓋了超過合理損失上限部分的風險。這一波段所描繪的風險通常是資產池預期損失的7~8倍。這部分由一個高級別、資本實力雄厚的貸款增級者來承擔。
第三部分是超過第二部分的風險,這些風險由購買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自己來吸收。
2.加強貸后管理
貸后管理是指在信貸經營管理過程中對信貸資產的檢查、回收、展期及不良資產管理等一系列內容,是信貸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體現,隨著入世及信貸業務的迅速發展,競爭更加激烈,客戶情況的瞬息萬變,貸后管理的極端重要性越加突出。然而,實際工作中,貸后管理卻成了信貸管理“鏈條”中薄弱的環節。
(1)目前信貸經營管理中貸后管理存在的問題。①貸后檢查不到位。在近年來的各種內審外查中,貸后管理薄弱是反映最多最普遍的問題。②信息采集和處理系統建設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貸后信息采集不力。③貸后管理的觀念滯后,存在著種種不良的信貸習慣。一是認為能還息就是好貸款,進而放松貸后管理或盲目辦理轉貸,忽視了企業的實際情況。
(2)加強貸后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貸風險采取的對策。貸后管理既是控制信貸風險的重要環節,又是維護客戶的重要手段,為了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信貸風險,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的貸后管理工作。①加強觀念創新,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貸后管理要在與商業銀行的企業文化建設相結合的前提下,對信貸經營人員進行素質及職業道德的培訓與控制,樹立貸后動態管理觀念,人才資源戰略觀念,貸后管理的效益觀念。②規范貸后管理程序和內容。從信用發生到收回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科學的管理程序,明確各環節管理內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確保貸后管理程序明確,內容規范,要求具體。③做好貸款風險分類工作,強化貸后管理。做好貸款風險分類工作,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化解措施,克服因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對信貸管理造成的不利影響,使貸后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同時,加強貸款檔案管理,建立信貸管理臺賬與會計系統掛接網絡,啟動貸款到期預警系統,確保貸后管理的及時高效。④切實將貸后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責任化、精細化。建立和完善一套具體、詳細的貸后檢查考核管理辦法。把客戶檢查過程、信息分析過程、預警預報過程、客戶退出過程等納入信貸工作整體考核范疇,針對每個管理環節和要素制定考核標準和依據,促使貸后管理人員自覺深入地進行貸后管理;完善激勵機制。
3.監管機構實行審慎監管
商業銀行在現代經濟體系中的核心地位決定了監管機構在調控信貸運行中需實行審慎監管措施。雖然銀行審慎監管監管制度不是為調控宏觀經濟運行而專門設計的,但其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對于銀行體系占主導地位的經濟體更是如此。審慎銀行監管措施控制銀行信貸過快增長的原理是:通過加強資本充足率、貸款損失準備、貸款集中度等方面的審慎監管,促使銀行信貸擴張的速度與抵御風險的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及時的風險提示,督促商業銀行有效管理風險,推動商業銀行信貸規模合理擴張。
我國經濟增長對銀行信貸的依賴性短期內難以改變,商業銀行信貸規模擴張的速度和運行質量關系經濟持續增長的大局。審慎監管制度的實施有利于完善商業銀行資產擴張的約束機制。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銀行信貸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風險,因而必須加強風險管理。但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無論從管理理念和方式,還是從管理條件和環境來看,都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有必要認真探討并加以解決。
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產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盡管,近些年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資產風險管理方面已取得明顯的成績和進步,但存在的問題仍然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1權限過分集中的貸款審批制度制約了信貸營銷。目前,加強信貸營銷已成為國有商業銀行參與市場競爭的焦點,但權限過分集中的貸款審批制度實際上限制了分支機構參與市場營銷的空間和推行金融新產品的想象空間,制約了基層金融機構貸款營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導致了一段時期以來社會普遍反映的“貸款難”問題、縣域經濟金融支持萎縮問題等,既影響了金融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也導致了基層金融機構經營效益的下降。
1.2審批程序不科學。商業銀行發放一筆貸款要經過調查人、調查負責人、審查人、審查負責人、簽批人、最高簽批人等審批程序,同時基層行上報材料必須通過審批系統按不同權限上報,雖然在審批信貸業務中層層把關,但對借款人使用貸款的真正動機和原因未必能掌握,從目前的靜態資料來分析,很難準確判斷貸款發放后能否安全收回,各級審批人員只從表面資料上判定還貸能力強弱,無法知曉貸款發放后收回的把握有多大,因此常常會看到簽批者附注“應加強貸后管理,切實按期收回”等文字。
1.3國有商業銀行由于體制等原因較難解決好激勵機制。當我們要求國有商業銀行防范金融風險時或國有商業銀行自己也正在采取各種辦法防范內部的風險時,會出現一種社會現象,就是有些信貸員講的“不貸沒風險,少貸小風險,多貸大風險”的心態,銀行內的“惜貸”現象普遍存在,另外下級行或基層行因授權不足而不能從實際出發貸款發放,從而影響經濟的發展,最終也影響銀行發展。
1.4銀行、財政、國企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關系,成為信貸風險管理矛盾的焦點之一。國有企業因資本金不足,希望財政注資清償一些過度負債,而財政能力不足,為企業更多的注資將造成國家財政緊張和赤字擴大;國有企業需要取得新貸款以發展生產,也期望銀行注銷和減免更多的債務,而國有銀行需要進行資本重置,沒有能力有效地沖銷壞賬和減免債務,同時銀行也是企業法人,沒有義務對這么多高負債的國有企業進行扶持,銀、企各自都面臨諸多困難。
1.5在防范銀行業來自內部和外部的道德風險方面也存在較大的困難。我們很難界定銀行人員向關系人提供優惠信貸的界限,這里面存在道德風險。同時,在資產管理公司處置
不良資產的過程中,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如何防止資產管理公司內部工作人員或承包商和買主勾結舞弊,將資產以低于其真實價格的價格出售,使國家蒙受損失。同時,還必須保證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絕操作中的隨意性。
1.6國家通過行政手段控制新的不良資產形成,難以對新增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認定。在金融活動中,人們可以通過種種努力去消滅金融舞弊,而金融風險卻是不能夠消除的,只能是通過管理來控制金融風險和分散金融風險。銀行要想獲得收益,就要承擔相應的風險,由于風險和收益之間存在替代性,只有通過市場競爭使銀行規范自身的行為,建立風險管理的機制,在風險和收益之間求得平衡。
1.7風險監控存在漏洞。雖然信貸業務風險的監控是全過程的,但銀行不可能監控到貸款的每一個環節,比如銀行貸款進入企業生產環節后就很難監控。作為銀行信貸人員,在跟蹤貸款使用過程中,主要是通過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生產、銷售等情況綜合分析來判斷貸款是否安全。其實影響貸款安全更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企業決策者、經營者的行為,因為他們操縱著企業生產、經營及財務實權,貸款風險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對借款企業實權物的控制,然而這恰恰是銀行風險監控比較難、比較薄弱的環節。
2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加強信貸資產風險管理的對策
2.1培育一種新型的信貸文化,一個優秀的企業,離不開卓越的文化。
商業銀行也是一種企業,應當具有自身的企業文化和管理,使銀行全體員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價值判斷,以銀行的使命、目標、倫理道德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從而自覺自愿、心悅誠服地為使銀行整體效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貸文化作為商業銀行重要的企業文化內容之一,必須滲透到每一個信貸從業人員。要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和闡述發展與質量、速度與效益、提高效率與風險控制、放權經營與上收集中、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等重大關系,形成統一“經營風險”的信貸觀念與文化。只有這樣,信貸體制改革措施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貫徹執行,信貸體制改革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要形成“經營風險”的信貸文化,首先要求一家商業銀行要有明確的信貸政策指引。
2.2完善銀行內部信用評級制度。
建立內部評級體系,健全風險管理體系,是銀行風險管理的核心。為此,商業銀行要充實行業和客戶數據庫,構建管理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系統和決策支持系統。除了資產負債情況、盈利能力和現金流量等因素外,還要考慮經濟周期的影響、行業特點、市場競爭態勢、管理水平、產權結構等的影響。銀行內部要加快數據集中,主要是全國數據集中;人民銀行要加快完善登記咨詢系統,將各家商業銀行的數據集中起來,強化數據統計分析。銀行可以利用標準的統計方法統計出不同信用等級和不同行業的違約率、違約后的損失率、經濟資本分配狀況和充足率等一些巴塞爾新協議所要求的參數值,并根據統計結果定期分析動態變化,逐步積累經驗值,并對關鍵統計參數進行壓力測試,逐步向內部評級法過渡,實現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相結合。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產生對專業評級機構評級的強烈需求。在商業銀行內部評級水平不高、專業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將某些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評級委托給專業機構,或與專業機構共同進行評級,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人員了解客戶和項目、專業機構人員在行業和評級技能方面的優勢,形成信息、資源和專業技術共享,實現規模效益。2.3完善內控制度建設,規避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2.3.1組織結構上確保崗位制約。可參照外資銀行在信貸組織上通常采用條塊結合的矩陣型結構管理體系。信貸業務的組織除了有縱向的總行、分行的專業線管理之外,進一步強調橫向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制約,較好地實現風險控制與資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結合。
2.3.2改變信貸審計監督的實施主體,增加風險管理
部門的工作職責,加強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風險管理部門不能只停留在對已產生的風險進行監測而應參與信貸業務的全過程。從發放前的預防控制到最后的風險認定和處罰。
2.3.3全面落實信貸經營的激勵約束機制。
銀行信貸風險防范歸根到底必須依靠人才。如果一個良好的信貸管理體制沒有相匹配的人才,銀行信貸風險防范只是一句空話。要真正把銀行的激勵約束機制擺在突出位置,不僅是銀行發展的根本大計,而且是有效防范信貸資產風險,使之在激烈的國內外金融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商業銀行現行垂直型決策機制不利于權責利的明確劃分,在改革完善決策機制的基礎上,銀行必須改革現有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干部人事制度!勞動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績效評價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既能調動信貸經營人員的積極性,又能有效防范信貸風險的信貸經營的激勵約束機制低效的決策機制。完善的信貸經營決策激勵約束機制應有利于銀行經濟效益提高,應鼓勵信貸人員大膽去做高收益高風險的信貸項目,結果也應同時體現在銀行和信貸人員身上,對信貸經營人員賦以一定范圍的權力,在規定的范圍內,由信貸經營人員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其后果或利益,并且這種后果和利益是事先有明確界定的,再強調權、責、利對等的同時,加強權、責、利三者的時效性與可追索性,項目發生初期體現的收益不可等同認為后期不會出現虧損或風險,因此信貸經營人員的責、權、利應在其負完相應責任后才給予完整體現。
參考文獻:
[1]張國容.關于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內部控制的思考.新金融,2003(4).
面對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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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1)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經濟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2)、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3)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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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主要風險因素
房地產信貸引起銀行巨額壞帳從而引發金融動蕩,可謂屢見不鮮。1955~1980年間,日本住宅地地價上漲約40倍,而同一時期各產業現金工資總額僅增加14倍,進入1980年代以來,日本商業用地地價高漲,另一方面為抑制急劇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寬松措施,使房地產信貸進一步擴大,并最終成為進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間出現了房地產開發熱,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產更是熱得炙手,要不是及時采取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措施抑制過度的房地產開發熱,后果不堪設想。盡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積壓房地產的處理問題,至今仍未徹底解決。前幾年發生在東南亞的金融危機,過度的房地產信貸也是元兇之一。
房地產業是我國近十年發展最快、關聯度最大、對GDP增長貢獻最大的行業,房地產的發展帶動房地產金融的發展,個人房地產貸款余額從1997年的190億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萬億元,增長63倍。2003年末的壞帳率為1‰~2‰,但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往往在3~8年后大量顯現,而2003年末的貸款余額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發放的。那么,討論和分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因素就顯得非常重要了。大體來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因素分為政治風險、法律政策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以及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所謂政治風險,是指貸款住房所在地區或國家發生社會動蕩,政權極不穩定,從而引起房地產價格的急劇貶值,導致個人住房貸款難以收回的風險。而法律政策風險,是指個人住房貸款手續的完備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問題以及稅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政策在個人住房貸款期內發生大的變化或調整,從而影響到整個住宅類房地產的市場租金和市場價格,進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安全性帶來影響的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是就開發商和購房者而言,如果他們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違約導致個人住房貸款不能如期支付給貸款銀行的風險。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則指因市場供求的變化,使貸款住房的市場價格出現較大貶值,或者取得貸款支持的購房者發生非故意違約不能支付到期貸款,因而不能全部歸還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政治風險不屬本文討論的范疇,下面僅就與法律政策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相關的一些具體風險因素進行分析。
1.選擇項目風險一種情況是個人住房貸款所選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存在嚴重問題,具體來說又包括如下情況:一是規劃報建手續瑕疵,如因土地出讓金未交而未領《國有土地使用證》等,這些房地產項目極容易在購房戶和開發商之間產生集體糾紛,現實中這種糾紛的往往造成購房戶集體拒付個人住房貸款,對這種項目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將給金融機構帶來極大的風險。二是該房地產開發項目事先未作好市場分析,市場定位不明確導致該項目本身根本就沒有市場前途;三是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或者開發商缺乏經驗,沒有高素質的人員組成的管理隊伍等。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都有可能造成“爛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銀行不慎選擇了這樣的項目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則該貸款從開始就面臨成為呆壞帳的可能。
還有一種情況是銀行需了解商品房類型的不同,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有較大差別,一般來說以投資為目的的客戶的違約風險大于以自省居住為目的的購房戶的風險,商業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為投資品種的小戶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場上小戶型購房戶中投機淘金的購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幾年投資高回報的示范帶動下許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資小戶型的行列,推動小戶型的價格快速上漲,一旦租金達不到預期水平,違約的風險將大大增加,從金融部門反饋的信息來看,這類小戶型違約的概率明顯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銀行對投機性客戶應從嚴審查,對容易成為炒房戶目標的項目謹慎介入。
2.銷售價格不實風險。開發商銷售價格嚴重不實,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類似住房的市場價格。實際工作中已經出現這樣的情況:有的開發商因種種原因,將銷售價格人為抬高;;或者將銀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價格抬高,有的銷售價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類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高出20%~30%.試想,如果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之初,貸款金額就高于相應的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還奢談什么防范信貸風險之類的話題呢?成都市市場上也出現了通過提高單價,同時對購房戶高贈送返現的方式,達到實際降低銀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銷售單價實質并未抬高的方式。
3.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開發商可能因為工程建設資金的短缺而惡意套現,一是開發商組織一批假的購房者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或者開發商出具虛假的首付款證明從而放寬實際交付的首付款限額(比如,首付款應達房價款的30%,開發商私下答應為購房者在一定期限內墊付10%~20%的房價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現金的目的。而不論是開發商組織的那些不真實的購房者,還是開發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購房者,歸還個人住房貸款的還款能力都是有極大疑問的。
4、個人信用風險。這里談到的個人信用風險,僅指購房者故意違約,如本來沒有還款能力而騙取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具有還款能力而惡意拖欠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至于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以及發生借款人死亡、失蹤而無人帶其履行合同或繼承人或代管人拒絕履行合同等情況造成的借款人違約,屬于通過健全有關法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解決的問題,可以不納入個人信用風險范圍。6~}1[o?/*s::%&98,3LqE7r&u.tkNHs數學論文=\7(*_&Q)+*;??u-h#AHy€
5、資本價值風險。房地產的資本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預期的收益現金流和可能的未來經營費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費用都不發生變化,資本價值也會隨著收益率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情況在證券投資市場上反映的較為明顯,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率也經常變化,這種變化也影響著房地產的資本價值。預期的資本價值與現實的資本價值之間的差異即資本價值的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按揭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是指該住房的預期市場價格與現實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影響住房的資本價值的因素主要有:
論文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防范來自免費
(1)未來住宅類房地產市場的走勢關注房地產發展的階段,房地產市場是個周期性的市場,房價水平處于波峰時期的貸款風險肯定大于其他階段的風險,未來的預期市場價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場價格。故金融機構要對不同階段在首付比例上區別對待,從宏觀上控制住該風險。
(2)住宅功能陳舊。以后人們對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戶型設計、外部景觀、室內設施等)總是日新月異、不斷增強的,當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總會逐漸陳舊過時,相應地,其資本價值也有貶值的可能。
(3)房地產估價。如果某地區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均有高估房地產價格的傾向,則房地產的融資能力、獲利能力均被抬高,相應地,房地產的資本價值也就容易高估,從而推動經濟泡沫的出現。
住宅資本價值風險的出現,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來市場價格極大地低于辦理按揭之時的市場價格,導致借款人大面積理性違約,造成嚴重的金融動蕩和金融危機。
6.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由于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期限長達10~20年,甚至可達30年,貸款資金的流動性問題如不能解決,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的一級市場必然出現自身無法解決的難題:資金占用的長期性與資金來源的短期性問題,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巨大需求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來源有限的矛盾。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使銀行的長期資金使用和短期資金來源的不匹配,使商業銀行自身加大了資金短缺的壓力,從而讓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難以開展下去。
7.法律風險。個人住房貸款的法律風險,包括三個層面的內容:(1)合規性問題。個人住房貸款的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記和商品房預售的備案登記應辦妥等。(2)按揭住房的權利瑕疵。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還存在其他抵押權人、典權人或其他買受人,則銀行的貸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銀行的貸款風險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處分問題。借款人不能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盡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從抵押住房遷出或者借款人遷出后無立足之地,銀行就不能順利地處分抵押物。
8.檔案管理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檔案保存相當重要,因為在如此長的借款期內(可長達30年),銀行工作人員必然產生變動,甚至從領導到信貸員要換四、五次班,現在已經發生了因工作人員變動而造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流失的情況,若銀行內部有人與外部勾結,則問題更為嚴重。若出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的失真、失實,則銀行的貸款就面臨極大風險。
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防范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因素雖然很多,但其中許多風險因素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的信貸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減小風險。具體來說,有如下一些防范風險的措施:
1.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通過個人住房貸款的前期評估工作,可以選擇市場前景好的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從而避免項目選擇風險、銷售價格不實風險,部分避免資本價值風險和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內容有:
(1)貸款項目評估。通過對按揭項目的建設條件評價、市場前景分析、開發商素質和業績評價、項目的財務盈虧平衡分析和風險分析,可以判斷項目是否具備給予按揭支持的條件,從而擇優挑選好項目。
(2)對擬提供貸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價格進行市場評估,經銀行確認后,確定合理的貸款成數。
對期房價格的市場評估,避免了開發商高價銷售策略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有的商業銀行通過評估機構曾發現,開發商針對按揭住房的銷售價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價的30%左右,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獲得了暴利,但銀行貸款的風險從一開始就額外加大了。通過評估,還可以部分避免開發商的惡意套現風險。因為即使開發商組織假的購房者辦理了按揭手續,套取了銀行現金,但個人住房貸款畢竟擁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住房抵押,在開發商僅能獲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的七成貸款的情況下(銀行還可以根據按揭住房在建項目的形象進度,預留開發商對購房者的保證金,以保證在建項目的資金需求。),開發商終究會想方設法按月代替虛假的購房者歸還貸款,否則銀行一旦處分抵押住房,加上銀行預留的保證金,應該可以使貸款風險降到最低,而開發商則得不償失。
對期房價格的市場價格評估,還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通過對未來同類住宅類房地產市場走勢的分析,對住房功能陳舊的判斷,以及對城市空心化趨勢的出現等諸多因素的分析、評估,可以評測出較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論價格,根據該理論價格計算的貸款成數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無疑可以減小抵押住房未來的資本價值風險。當然,減小抵押住房的未來資本價值風險的前提,還是要有規范的房地產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而且對期房評估得出的理論價格應能基本反映類似房地產的未來市場趨勢,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則,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虛假和不真實,遠遠高于其理論價格(往往由房地產抵押人、貸款銀行和評估機構三者共同推波助瀾),就會和證券投資的過度繁榮一道,形成“虛擬經濟”的極度興旺,即“泡沫經濟”,最后導致經濟的全面崩潰。
2.建立個人信用評級制度。不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離不開個人信用評級,其實只要是開展個人消費信貸,都離不開個人信用評級。人們常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其實也可以說“市場經濟也是信用經濟”。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過評級掌握借款人的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掌握借款人有沒有個人負債,借款人以往有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從而據以判斷借款人的還貸能力和還貸意愿。但是,目前對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的建立缺乏權威部門的統籌,往往難以實際推行。比如,建設銀行在1999年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資信評定標準,工商銀行也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資信評估指導意見》,但都限于住房貸款借款人資信評估和各自銀行系統,資信評級結論不能在其他商業銀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個人消費信貸。并且如果開發商同意賣房給購房者,購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購房款,資信評級勢必流于形式;如果先辦個人資信評級,達不到資信標準的個人不擔不支付評估費,還可以換一家銀行辦理按揭。
因此,為了建立有效的個人信用評級制度,應抓好以下基礎工作:
(1)建立獨立、公正、權威的資信評級中介機構。該機構應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能夠調閱各商業銀行的電腦網絡資料,出具的資信評級結論在各商業銀行通用,適用于一切個人消費信貸領域,并可進行實時跟蹤,一但發現不良信用記錄,隨時調整其個人信用等級,對近三年信用良好的個人,可以按操作規程調高其個人資信等級。
(2)盡快建立個人存款實名制和個人財產申報制度。通過這兩項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評價個人的還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銀行已宣布即將實行個人存款實名制,相信個人財產申報制也將很快出臺。
(3)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和計算機聯網查詢系統。個人信用實碼制就是將可證明、解釋和查詢的個人信用資料都存儲在該編碼下。當個人需要向有關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況時,個人資信評級機構通過個人信用實碼可以查詢所需資料,從而評定信用等級。
(4)建立個人銀行帳戶。將目前個人收支以現金為主,改為以個人銀行帳戶轉帳收支為主,個人只有零星的現金收支。這樣,銀行對個人的貨幣化資產、不動產等非貨幣資產(通過轉帳和稅收確認),個人收入和到期償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進行評估。
3.健全法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涉及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修訂和完善房地產抵押法律制度、房地產轉讓和預售法律制度,通過制訂物權法、個人破產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手續在合法有效的基礎上更加完備、簡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保障抵押權人擁有能夠順利、合法地處分抵押住房的權利。
在界定關聯交易之前,首先必須明確什么是關聯方。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列舉法的形式對關聯方進行了界定:在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準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準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其中控制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決定這些決策。關聯方的形式主要有:
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鴉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關聯交易即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主要形式有: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如設備、建筑物、股權等;提供或接受勞務;銷售貨物、簽訂合同;租賃;提供資金,包括現金、權益性資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等;為獲得借款、履行買賣、勞務合同等所提供的擔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使用商標、技術、專利等方面的許可協議;支付關鍵管理人員報酬等。
二、客戶關聯交易對銀行信貸的主要影響
(一)信貸集中性風險
目前監管部門對銀行的監管制度以及多數銀行的內部管理制度都規定了對單一客戶(包括其關聯企業)的最大貸款或授信比例,銀監會也了《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以控制對單一客戶信貸過度集中的風險。但在目前關聯方關系比較普遍、隱蔽、繁雜的情況下,很難區分關聯貸款,增加了控制的難度。而且我國多數銀行都實行分支行體制,分支機構遍布各地;目前銀行的客戶信息系統又不十分發達、健全,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同一銀行的分支機構與同一企業集團的關聯成員之間的交叉貸款、重復貸款現象。由于關聯企業之間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具有很大的同質性、關聯性,整個債務鏈十分脆弱,一家企業生產經營出現問題,就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使整個企業集團的貸款安全受到影響。
(二)經營風險的傳遞
在存在關聯交易的情況下,企業的經營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關聯企業的經營具有很大的依賴性,其資金、技術、人事等業務主要依賴于母公司,一旦母公司經營發生變化,其本身的經營也將受到很大影響。關聯企業的經營具有很大的關聯性,往往與相關聯方提供配套服務或上、下游產品,關聯交易在其經營中占很大比重。一旦關聯方發生變化,相互間的交易受到影響,其經營就會產生很大波動。
(三)財務信息不對稱風險
由于關聯交易在企業集團的業務活動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企業可以很容易地通過關聯交易來調整、控制自己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財務信息就很難做到真實、公允,具有很大可塑性。而且,目前不少企業在關聯交易的披露上都極不規范,存在很大問題。例如,不少企業在關聯方及交易的性質、形式等方面披露不細致?鴉對關聯交易的必要性、關聯交易對企業的影響等問題分析不透徹;只披露主營業務事項,不披露資金占用、資產重組、資產租賃等事項。這樣,就很難對企業財務狀況做出準確判斷,由此就影響了銀行做出信貸決策的準確性。
1.虛增資本。一是高估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虛增資本。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有時是以非現金形式投入的,在這種情況下,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就會影響企業資本的真實性。很多投資方在以固定資產、設備、技術、商標使用權等投資時,往往高估資產價值,從而虛增了企業的資本。二是關聯企業之間相互投資、參股,使得雙方的資產和資本都出現了虛增,影響了對企業資本實力及資產規模的正確判斷。
2.虛增資產。在進入正常的經營階段,關聯企業之司的資產重組、交易也較為頻繁。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價值的價格將商標權、專利、技術及其他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或抵償對上市公司的債務。一些企業的母公司也是通過高價向子公司出售設備、技術等,虛增了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
3.虛假利潤。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粉飾財務報表是關聯企業常見的做法。關聯交易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交易價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場性,從而使得關聯方之間可以通過不合理的轉移定價調節利潤,改善財務狀況。一是在服務供給環節,例如上市公司以較低價格從其母公司或其他關聯方購入服務,又以較高的價格向母公司或其他關聯方出售服務,虛增了利潤。二是通過資產重組,調節利潤和財務狀況。常見的方式有:母公司通過以優質資產置換子公司的不良資產、高價購買其債權、承擔其費用或債務、支付資金占用費等,調控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另外,關聯企業之間還存在著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彼此發生大量的應收應付賬款,可以提前或延后確認相互間的債權債務,都會影響對其財務狀況的分析與判斷。
(四)關聯公司擔保的風險
關聯公司擔保的風險主要是保證人的履約能力問題。在保證擔保情況下,借款人的保證人為其母公司或其他關聯企業,由于這些關聯方之間在生產經營以及財務等方面密切相關,因此當借款人不能償還債務時,為其擔保的關聯方也陷入困境,喪失賠償能力。
(五)破產、清算程序中侵害銀行利益的關聯交易
有很多企業在破產清算前,通過關聯交易向關聯方轉移資產、利益,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例如,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前向關聯方分配、無償轉讓資產;以較低價格向關聯方提供服務?鴉對原本沒有財產擔保的關聯方債務提供擔保;提前清償關聯方債務;放棄對關聯方的債權或怠于行使債權等。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會減少債權人的可分配資產。(六)關聯企業重組中的道德風險
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資產、債務重組及各種形式的改制,蓄意逃廢債務,在實踐中也屢見不鮮。常見的形式有:通過破產逃廢債務?鴉通過企業分立,將債務留在原企業,懸空債務;抽逃優質資產、資金組建新的企業,將不良資產留給原企業,并由其承擔債務,達到“金蟬脫殼”的目的。
三、防范客戶關聯交易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了解關聯方關系、關聯交易及其影響,降低信息不對稱風險
第一,理清關聯方關系。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在存在控制關系的情況下,關聯方如為企業,無論他們之間有無交易,都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披露以下事項:企業的經濟性質或類型、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注冊資本及其變化?鴉企業的主管業務所持股份或權益及其變化。但有些企業并不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有關內容。為此,要通過多種途徑了解關聯方關系,如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企業會計報表附注;企業的合同、章程;企業業務往來的合同、協議、交易信息;要求企業提供關聯關系的資料等。同時要對企業所在的企業集團的經營、財務狀況進行總體的調查了解,以分析整個企業集團的經營風險、關聯企業的擔保能力等。另外,要注意收集、保存關聯企業的資產、賬號、股權分布、法定地址等情況,以便將來因企業違約引訟時,采取快速的資產保全行動。
第二,了解關聯交易的實質及影響,認清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的真實面目。首先要了解關聯交易的性質及目的,分清正常的關聯交易還是非正常的關聯交易,交易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存在套取貸款、轉移資產、逃廢債務等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其次是對關聯交易的具體情況及影響進行調查了解,例如交易的金額或比例、定價政策等。最后是運用關于關聯交易會計處理的有關規定和做法,對企業的業務收入、利潤、資產、資本等進行重估,擠干水分。
(二)在企業破產、重組過程中保全債權,防范企業的道德風險
一是要加強貸后檢查工作,了解關聯企業資產、債務重組動態。尤其要關注企業重組、破產、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公告,及時申報債權。二是依法參與借款人在兼并、破產、改制過程中的債務重組,參加破產企業的清算、處置工作,最大限度保全銀行的債權,防止借款人借改制、重組之機逃廢債務。三是在借款人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聯營前,應要求其清償債務、提供擔保、或由變更后的主體簽訂新的借款協議,落實貸款本息償還事宜。四是充分運用《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債的保全制度,依法行使撤銷權、代位求償權,阻止借款人放棄債權或無償、低價轉讓債權、財產等有損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恢復借款人的償債能力。五是對于在借貸活動中通過違規關聯交易騙取貸款、逃廢銀行債務等造成貸款重大經濟損失的借款人,要及時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借助司法、執法部門的力量盡量挽回損失,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規范關聯公司擔保業務,確保擔保的法律效力
首先,應通過貸前調查、核保等過程,來確定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是否存在相互擔保的行為。對于確屬關聯擔保、尤其是公司為股東擔保的,則要審慎處理。關聯擔保雖有一定缺陷,如不能避免多米諾骨牌效應等,但其最大好處是可以防止關聯企業之間通過轉移資產、利潤來逃避債務。因此,在具體實務中還是可以接受關聯擔保的。一般情況下應要求企業較高層次的控股公司(至少是母公司)來提供擔保。
其次要嚴格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各種擔保手續,落實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審查擔保是否經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章程是否明確規定董事會有權決定對外擔保,擔保是否經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如股東大會等決議通過,簡言之,就是擔保是否經合法授權。審查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的合法性,擔保決議是否由符合法定人數的股東或董事表決通過。為避免欺詐行為,應要求擔保人出具附股東或董事簽名、且印章齊全的決議,必要時送律師、公證機關予以見證或公證。對于涉外擔保,如外資企業與其母公司之間的擔保,還需要了解相關國家的法律規定,必要時由擔保人所在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再次規范擔保合同文本,爭取有利的合同條款。例如在合同中規定有利的訴訟、仲裁地點和機構,這對于國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尤為重要。在借款、擔保合同中規定出現不利于債權人的關聯交易時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行使迫索權的條款等。
2.業務構成與期限構成。興業銀行長沙分行自開辦小額貸款的業務以來主要拓展了包括住房貸、特色貸、商房貸和旅游貸在內的4個大類的業務。在興業銀行長沙分行小額貸款業務量最大的是增信貸業務,2013年度累計投放了人民幣426980.84萬元,結余539574.1萬元。
3.貸款用途與去向。2013年小額貸款業務均為生產經營類貸款,若按行業結構劃分,大多數投向為中小企業(31.48億元、比例達到了73.73%),其次依次個體經營者、農業及其他,其中個體經營者投放貸款7.45億元,占比達到17.45%;向農業投放貸款2.45億元,占比達到5.74%;其他貸款投放為1.318億元,占比僅為3.09%。
4.貸款質量。整體而言,興業銀行長沙分行小額貸款的貸款質量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逾期金額逐月增多,逾期時間也不斷加長。以五級分類為標準,4月份起就出現了關注型貸款,9月份起就出現次級型貸款,仍未發現可疑型和損失型貸款,逾期率在1%以下,最高為0.90%。
二、興業銀行小額貸款業務存在的風險問題
1.業務資金管理不善。從興業銀行長沙分行2013年小額貸款業務的發展狀況來看,興業銀行的自身發展還不完善,首要問題是存在資金流向不合理。貧困人群很難獲得貸款資金支持,實際上小額貸款資金更多向中小企業、微型企業以及農村中的中上層農戶提供,而那些對小額貸款需求大的貧困群體卻往往得不到資金支持。這是興業銀行小額貸款資金流向不合理的具體表現。
2.涉農產品創新落后。在長沙銀行小額貸款產品的品種中,開放了住房貸、特色貸、商房貸和旅游貸貸4個大類的業務,主要授信群體為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個體經營者,而針對于急需資金的普通農戶的產品很少,這在產品設計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無法滿足現有的市場需求,針對農戶的小額貸款產品亟待開發。
3.人力資源管理落后。基層從業人員缺乏貸款檢測和審計能力,而興業銀行長沙分行對該類人員的業務培訓時不與風險、審計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與合作。風險管理和審計人員也缺少金融相關知識,其相應能力不足以及時和深層次地了解相關問題。此外基層從業人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從業經驗,基層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不到位,部分從業人員基本素質達不到從業要求。
4.業務監察管理不善。從實地調研的情況來看,興業銀行長沙分行對小額貸款業務的檔案未進行制度化管理,檔案管理情況混亂,重要憑證、文件并未執行雙人雙眼管理,更有甚者還存在借款人資料缺失的現象。從抽樣的500份檔案中發現,檔案文件存在43份漏簽字,18份代簽字的檔案;有18份貸款資料缺結婚證復印件和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在235份商戶擔保的貸款業務中,40份缺少借款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5份影像資料取證簡單并且存在歸集不及時的現象。
三、對策及建議
1.重置銀行資源配置,規范小額貸款流向。針對現階段興業銀行長沙分行的自身發展還不完善,小額貸款業務資金總量不足,小額貸款資金流向不合理等問題,在進行小額貸款風險管理制度的優化設計前,對銀行資源進行優化配置,規范貸款流向。
2.加大小額貸款業務產品創新力度,設置合理業務期限。銀行應當在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市場調查建立的客戶數據庫,基于金融行業盈利模式,流程和利潤率等進行行業可行性分析,從而提高小額貸款業務質量和資產效率,以規避風險。基于前期市場調研和客戶數據庫分析,在增信貸、便利貸、標房貸和倍速貸4類產品的基礎上,針對糧棉油種植經濟模式多元化發展導致的農業生產周期相對延長,中小企業、微型企業資金周轉不易的現狀,敦促營銷部門開發更多貼近市場的產品,完善小額貸款業務。
3.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完善人力資源管理缺陷。根據調查了解興業銀行小額貸款業務的基層從業人員普遍缺乏貸款檢測和審計能力,而風險管理和審計人員也缺少相應的金融產品知識。針對如此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有助于其在工作中更加合理地發放貸款,規避風險。
4.規范業務檔案管理,加強客戶資料審核。業務檔案是反映業務談判到成交全過程以及與客戶之間關系的重要資料,是確保銀行貸款資產的安全性和業務合法性的第一手證據。因此,興業銀行針對目前興業銀行貸款檔案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小額貸款業務檔案管理的方法:
面對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1)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經濟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2)、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3)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從經營風險看,我國許多中小企業治理機制不完善,影響其科學民主決策制度的建立;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許多企業還停留在作坊式生產、家族式經營和經驗式管理階段;多數中小企業行業、技術起點較低,產品競爭力不強,抗御市場風險能力弱;
從道德風險看,少數中小企業主缺乏長期經營理念,信用意識淡漠,有的從借款時就沒有想到歸還,有的在經營出現問題時就以各種形式逃廢銀行債務。另外,部分企業在獲得銀行貸款后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增加銀行放貸的風險。
中小企業信貸風險的根源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信息不對稱增加了銀行甄別企業風險的難度和成本。中小企業普遍歷史短,規模小,財務制度不規范,信息透明度低,加之其有限信息中主要以定性的、不易編碼傳遞的軟信息為主,從而造成銀行信息搜集、甄別成本很高,進而加劇部分企業的道德風險;
(2)抵押擔保難以有效落實使銀行失去債權的資產保障。由于中小企業可抵押資產少,又難以找到有效擔保人,專業性信用擔保機構不發達,加之抵押拍賣市場不發達,使得抵押擔保方式適用性降低:
(3)征信體系和失信懲罰機制未有效建立使銀行失去債權的法律和社會機制保障。由于我國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失信懲罰制度,加之司法部門打擊失信行為力度不夠,導致企業失信成本過低。更重要的是,由于社會征信體系尚處于初步建立階段,當前各部門的信用信息尚未共享,失信行為不易被曝光,從而不能對失信者構成巨大威脅,客觀上也縱容了企業的不守信用行為。
二、商業銀行放貸行為選擇與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控制機理
從銀行的經營目標和行為選擇來看,銀行信貸的凈收益(R)可以通過以下公式進行簡單地描述:
R=D×P×(1+i)一D—U—C
其中,R為銀行信貸收益,D為貸款本金,P為本息償還率,i為貸款利率,U為機會成本,C為貸款成本。
即:隨著信貸規模D擴大、本息償還率P及貸款利率i的提高、貸款成本C、資金機會成本U的下降,銀行的凈收益R相應增加。
據此,商業銀行要提高經營收益,只能從增加信貸規模、提高本息償還率、增加貸款利率、降低貸款成本或單位資金機會成本等方面入手。就中小企業信貸來說,貸款規模小、頻率高是其固有特性;單位資金機會成本由宏觀環境決定,商業銀行也無能為力;而盲目提高貸款利率不僅會使中小銀行失去潛在優質客戶,而且會增加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因此,提高企業償還貸款的概率,降低貸款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是商業銀行增加中小企業信貸收益的現實選擇。
企業償還貸款的概率對應的貸款償還失約率就是中小企業信貸風險的集中表現,它取決于中小企業經營失敗的概率和發生道德風險概率。其中,對于企業經營失敗率,商業銀行能做的一是識別企業的成功概率,規避風險,二是對企業提供相關幫助,降低其失敗風險。企業的道德風險發生概率是企業信用意識、內部監督制衡機制、外部投資者的信息甄別能力和監控力度、抵押擔保有效性和失信懲罰成本等因素的函數。
可見,商業銀行控制企業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的途徑主要包括下述五個方面:
一是提高對中小企業風險和發展前景判斷和識別能力,降低企業逆選擇和道德風險。包括準確選擇目標市場,貸前信息收集和分析,與同業及其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信用評價標準的建立,高素質人才的培養,軟信息處理能力的增強等。
二是提高抵押擔保有效性,充分利用專業性擔保機構作用。
三是強化貸款中對企業監控和增值服務,降低經營失敗概率和道德風險發生概率。
四是加強債務追償和法律訴訟工作,使得失信者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是加強與同業及其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流與溝通,及時將失信者及其失信行為公之于眾,使其進一步承擔在未來籌資、尋找交易伙伴等方面的市場懲罰。
三、中小企業信貸風險的控制途徑
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控制主要應從風險識別和規避,風險控制,風險補償三個方面入手。對股份制商業銀行來說,具體途徑包括:
1、準確定位目標客戶
首先,從信貸規模來說,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服務大企業方面沒有優勢,在服務微型企業方面又面臨農村信用社的競爭,因而其目標對象應選擇在規模相對適中的中小企業,這類企業相對經營較為穩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而且貸款額適中,大型銀行當前無暇顧及,農村信用社則無力提供服務。其次,從地理分布來說,大中城市銀行機構、網點眾多,而農村和小集鎮則對股份制商業銀行機構布點造成較大困難,因而應以小城市、城鎮為首選目標。第三,從企業生產組織關系來說,應側重為兩類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一是與大企業建立了較為穩定的協作配套關系的中小企業,這類企業有大型企業的支持幫助和監控,違約機會成本較高;二是中小企業產業集群,這類企業之間形成的信用網,可有效增加其失信成本,且信息搜集處理成本較低。2、制度創新
國際經驗表明,中小企業信貸市場拓展成敗,關鍵在于商業銀行能否構建一套專門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管理體制。
首先,進行機構創新。一是設立專門中小企業信貸部。只有按照客戶的不同特點和需求將中小企業信貸部門分設、明確職責,才能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實行不同的激勵約束和考核機制,激勵信貸人員主動開拓市場、服務客戶的積極性。二是決策權適當下移。軟信息的特點要求掌握信息的人員具有相關決策權,因此,扁平化的組織結構識最為適應中小企業信息特點。三是建立中小企業研究中心,實行行業經理制度。中小企業研究中心主要負責中小企業目標市場定位,相關信貸政策制定,信貸結構的調整等研究工作。研究中心實行行業經理制度,主要對某一些行業或領域進行長期跟蹤和研究并提供具體的行業信貸指導意見。四是建立客戶經理制度,負責貸前調查,貸中動態監控并提供各種增值服務,貸后負責貸款本息回收、催收等。
其次,建立激勵與約束相容機制。對中小企業信貸部門要從整體利潤、資產質量和風險來考核,對內部員工,也要以其貸款對銀行帶來的利潤及其相關成本來考慮,以貸款收益額為獎勵的依據,允許有一定的貸款損失。就當前來說,應對中小企業信貸部和員工的獎勵應給予重點傾斜,以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勵其努力工作,主動開拓市場。
第三,建立呆壞賬準備金制度。基于中小企業信貸的高風險及利差,呆壞賬準備金的提取比例應適當提高,并建立呆壞賬核銷制度。
3、科學設計貸款流程
首先,強化貸前風險防范與控制。在完善銀行貸審會制度基礎上,要重視下述幾個方面問題:一是強化信貸員的信息搜集分析職責,明確責任,提高信息甄別能力。二是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貸款審查制度。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適當簡化貸款審查程序,建立授權授信制度,并借鑒國外銀行經驗,逐步建立中小企業貸款的標準化技術手段,提高貸款審批效率。三是建立中小企業信息系統,除企業的財務信息、信用記錄外,應注重企業主的個人素質、信用、能力、企業技術、產品、市場現狀與前景等軟信息。四是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制度。信用評級指標要注重中小企業的成長性、盈利性等要素,同時充分發揮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中介機構的作用。五是根據企業風險、信用等級實施不同的抵押擔保制度。如信用貸款、保證人擔保、專業信用擔保機構擔保、法人代表承擔連帶責任貸款等方式。
其次,加強貸中監控與幫助。一是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動態監控。信貸員要定期、不定期對企業進行訪問和檢查,重點監控企業的貸款投向,項目進展、技術、產品和市場動態,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風險。二是加強對企業的增值服務。利用銀行的信息、技術、人才優勢,及時為企業的技術開發、市場開拓等提供相關信息咨詢,并重點對企業財務管理提供幫助,以提高企業經營成功率,掌握更充分內部信息。三是建立中小企業的風險預警機制,建立預警指標,以更好把握企業的發展動態,控制風險。四是建立中小企業信貸退出機制。通過動態監控,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采取相應處理方法,保全銀行資產。
第三,重視貸后控制與補救。一方面要做好貸款到期前的通知、收款和相關展期等工作,另一方面,對于賴帳不還的,要及時通過訴訟進行資產保全,做好抵押品拍賣、清收等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對失信企業及其行為進行登記,并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公示,為社會懲罰機制建立奠定基礎。
4、加強業務和技術創新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1)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經濟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2)、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3)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發展。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一)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同時,應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在消費信貸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應采取浮動利率制,按年度調整一次,從而減少銀行利率風險。
(二)對貸款期限長、利率風險大的住房貸款盡快實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確定的利率計算全部貸款期內的全部利息,該利率不再做任何調整和改變。浮動利率是指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只規定最初一段時間內的利率,在合同到期后,就要根據事先約定的新利率計算方法,按照當時的市場利率重新確定下一階段貸款利率,浮動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通過消費者對兩種利率的自由選擇,增加消費者的風險和收益意識,規范消費者和銀行之間的行為方式和業務往來。
二是銀行在過去發放了許多政策性貸款,現在基本上都成為不良貸款。在《商業銀行法》未出臺以前,國有商業銀行的企業法人地位尚未確立,自主經營權沒有落實,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預下發放了許多政策性貸款。特別是在成立國家政策性銀行之前,各商業銀行都承擔了相當數量的政策性貸款任務,這些政策性貸款是經政府協調后銀行對單戶企業、單個項目發放的。這些貸款的絕大部分風險很高。目前貸款質量問題,有相當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第二,與國有企業負債過多、效益較差密切相關。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以及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都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到80年代中期,實行“撥改貸”以后,財政基本不向企業增資,企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來源,從財政撥款轉向銀行借款。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資金占用逐步增加。但國有企業的折舊率普遍偏低,自我積累不足,資產負債率越來越高,對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越來越強,靠大量占用銀行貸款維持生產經營。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出現困難,國有企業改革舉步維艱,國有企業大部分虧損,經營狀況不佳,而這些企業負債的主要部分是銀行貸款,而且短期借款長期占用,資金實力嚴重不足,資金周轉不靈,抗風險能力很低。當市場略有變化,營銷出現困難時,資金運動立即受阻,償債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響到銀行貸款資金的安全。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風險勢必會在相當程度上轉嫁給銀行。即使少數效益較好的企業,由于其資產負債率較高,利息負擔較重,貸款到期也很難收回,企業能夠按時支付貸款利息,不過是銀行不斷準予續借,貸款質量問題沒有暴露出來而已。一旦銀行停止續借,不良貸款立即顯露出來。這是影響貸款質量的重要因素。
第三,與銀行經營管理方式有關。
主要表現在:一是在經營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視安全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在表述上將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將安全性放在次位,這對銀行經營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效益第一的原則,使銀行盲目追求效益,從而忽視貸款的安全性。因為國家財政每年給銀行核定上繳利潤指標,從財政部到總行,從總行到分行,層層下達利潤計劃,并將利潤計劃的完成情況與全行工資獎金、財務費用、基建支出等掛鉤,完成利潤計劃成為銀行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完成利潤計劃,貸款的安全性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有的甚至不惜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來換取現實的效益性。比如:有的銀行采取放貸收息;有的在對企業還款能力沒有深刻了解的情況下,發放高額貸款等。對商業銀行穩健經營、防范風險的要求,與對銀行的利潤指標管理存在矛盾。尤其是在經濟不發達地區,企業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協調二者的關系非常困難,從而使犧牲前者而滿足后者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也是形成不良貸款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二是銀行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責權對等的管理機制。同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相似,國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并沒有真正建立起責權相當的管理機制,對有權決策人缺乏有效約束,有些個別商業銀行甚至搞違規經營、帳外經營,加之政策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混在一起,銀行自己經營權受到影響,一旦貸款出現問題,很難分清責任,更談不上追究責任。
因此,目前銀行貸款質量問題,既有銀行內在原因,也有銀行外部原因,兩者綜合作用、共同影響,使銀行貸款質量問題日益嚴重,銀行信貸風險越來越大。如何及時有效地解決貸款質量問題,防范與化解信貸風險,需要國家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體制;同時也需要銀行自身努力,不斷加強信貸管理,增強職工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
二、提高貸款質量、防范與化解信貸風險的對策
第一,轉變觀念是前提。防范和化解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首先要實現經營觀念的轉變。一是在經營指導思想上要實現由追求“數量”到注重質量的轉變。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切實改變追求總量擴張,對安全、質量、效益較為淡薄的經營思想。因此,首先要樹立安全、效益觀念,把貸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視為銀行信貸工作的生命線,在兼顧社會效益的同時,確立效益最大化和資產質量最優化的經營目標。其次,要樹立競爭觀念,正視銀行的現實,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拓競爭,改變粗放式管理,實行集約化經營戰略,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最后,要樹立發展的觀念,不斷開拓業務領域,實施規模經營戰略,學習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經驗。二是對信貸資產的管理上要實現由“高風險、低收益”到“低風險、高收益”的轉變。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的良機,支持和幫助企業實現資產重組。把風險承擔的主體轉移到高效低險的企業,降低風險系數,提高信貸資產的收益。其次,建立信貸風險防范預警系統。從貸前調查入手,通過確立科學的貸前調查分析指標,全面分析貸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償還性等指標,提出科學的貸前預報;貸后要建立跟蹤檢查系統,形成信貸資金網絡風險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起到預警、報警作用。再次,健全貸款放、收一條龍責任制,實行全過程的嚴格管理,逐步將過去追求規模、鋪新攤子,以外延擴張為主的粗放式經營改變為注重效益,講求效率,以內涵為主的集約化經營模式,從而使信貸資產達到高效低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