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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在我國,消費信貸是一種新興的信貸方式,隨著其運作機制的不斷成熟,必將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對于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有著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消費信貸本身的特點,以及我國特殊的信貸市場環境、消費者消費習慣等,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著一系列風險與不確定性。本文對消費信貸存在的風險進行總結分析,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一系列關于信貸風險防范的意見與建議。
一、概念界定及文獻綜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消費信貸是商業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信貸,主要用于消費者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家具、家電、汽車等)、房屋和各種勞務。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封閉式信貸和開放式信貸。封閉式信貸指消費者在一段時間內以相同金額分數次償還債務的方式。常見的有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分期付款貸款(分期付款銷售合同、分期現金支付信貸和一次性信貸)等等。開放式信貸指信貸機構循環發放的貸款,消費者的部分付款根據定期郵寄的賬單繳付。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指在消費信貸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風險與不確定性,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不確定性、相對性等特征。我國消費信貸風險主要特點有:
1、不確定因素較多;
2、較其他信貸風險高;
3、個人消費信貸抵押物變現難度大、費用高。
(二)文獻綜述。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消費信貸中的風險與防范展開了一系列有意義的探討。袁亮(2008)從理論上對消費信貸的風險進行了分析,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楊廷芳(2009)從商業銀行實際運營的角度解釋了我國目前消費信貸風險較大的原因,即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銀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則認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費信貸風險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關于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個人信用防范系統以規范消費者行為,提高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喻翔(2007)則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應從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的建設以及設法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入手。來源于/
二、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原因分析
近年來,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很快,相關運作機制也日趨成熟,然而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國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仍處于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個人消費信貸立法滯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個人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個人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各商業銀行依據的準則針對性不強,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
(二)國家的消費政策相對滯后。我國所提供的住房、汽車消費的政策環境嚴重滯后。個人申請此類貸款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評估登記手續,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并且還需交納各種頒證費、評估費等等,勢必損傷消費者的積極性。
(三)商業銀行自身管理體制薄弱。一方面商業銀行內部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缺乏對貸款前進行調查,沒有有效監督檢查的手段。
(五)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目前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仍趨于保守,只對若干有限大額商品消費采取消費信貸形式,居民金融資產結構以儲蓄為主,消費信貸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對策
(一)建立消費信貸法制環境。加強消費信貸的立法工作,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制定《消費信貸法》,就消費信貸的主體、對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明確規定,規范消費信貸各方當事人的市場行為。(二)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步伐。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是銀行發展消費信貸的關鍵,只有建立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檔案,才能讓銀行充分了解一個人的還債意愿及還債能力,這也是銀行放款的堅實前提和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的關鍵。
(三)加強消費信貸的擔保和保險工作。擔保與保險是銀行防范信用風險,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一種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風險對銀行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盡力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調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積極開發新的消費信貸品種,拓寬消費信貸市場,銀行也應加強宣傳,向群眾展示其好處,增強人們對消費信貸和消費信貸產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參與消費信貸發展。我國目前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極其有限,消費信貸基本上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所壟斷,應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給消費者一個更廣闊的選擇空間。
(六)商業銀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逐步創造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環境;(2)認真探索個人客戶差異化服務方法,調整客戶結構;(3)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1]袁亮.個人消費信貸信息不對稱的分析及對策[J].理論探索,2008.7.
[2]李潔.關于個人消費信貸的幾點思考[J].工作研究,2009.2.
[3]楊廷芳.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及解決對策[J].民營科技,2009.3.
[4]段照清.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分析[J].財經視點,2009.2.
一、概念界定及文獻綜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消費信貸是商業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信貸,主要用于消費者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家具、家電、汽車等)、房屋和各種勞務。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封閉式信貸和開放式信貸。封閉式信貸指消費者在一段時間內以相同金額分數次償還債務的方式。常見的有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分期付款貸款(分期付款銷售合同、分期現金支付信貸和一次性信貸)等等。開放式信貸指信貸機構循環發放的貸款,消費者的部分付款根據定期郵寄的賬單繳付。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指在消費信貸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風險與不確定性,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不確定性、相對性等特征。我國消費信貸風險主要特點有:
1、不確定因素較多;
2、較其他信貸風險高;
3、個人消費信貸抵押物變現難度大、費用高。
(二)文獻綜述。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消費信貸中的風險與防范展開了一系列有意義的探討。袁亮(2008)從理論上對消費信貸的風險進行了分析,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楊廷芳(2009)從商業銀行實際運營的角度解釋了我國目前消費信貸風險較大的原因,即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銀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則認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費信貸風險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關于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個人信用防范系統以規范消費者行為,提高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喻翔(2007)則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應從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的建設以及設法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入手。
二、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原因分析
近年來,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很快,相關運作機制也日趨成熟,然而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國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仍處于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個人消費信貸立法滯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個人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個人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各商業銀行依據的準則針對性不強,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
(二)國家的消費政策相對滯后。我國所提供的住房、汽車消費的政策環境嚴重滯后。個人申請此類貸款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評估登記手續,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并且還需交納各種頒證費、評估費等等,勢必損傷消費者的積極性。
(三)商業銀行自身管理體制薄弱。一方面商業銀行內部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缺乏對貸款前進行調查,沒有有效監督檢查的手段。
(五)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目前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仍趨于保守,只對若干有限大額商品消費采取消費信貸形式,居民金融資產結構以儲蓄為主,消費信貸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對策
(一)建立消費信貸法制環境。加強消費信貸的立法工作,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制定《消費信貸法》,就消費信貸的主體、對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明確規定,規范消費信貸各方當事人的市場行為。
(二)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步伐。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是銀行發展消費信貸的關鍵,只有建立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檔案,才能讓銀行充分了解一個人的還債意愿及還債能力,這也是銀行放款的堅實前提和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的關鍵。
(三)加強消費信貸的擔保和保險工作。擔保與保險是銀行防范信用風險,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一種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風險對銀行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盡力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調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積極開發新的消費信貸品種,拓寬消費信貸市場,銀行也應加強宣傳,向群眾展示其好處,增強人們對消費信貸和消費信貸產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參與消費信貸發展。我國目前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極其有限,消費信貸基本上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所壟斷,應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給消費者一個更廣闊的選擇空間。
(六)商業銀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逐步創造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環境;(2)認真探索個人客戶差異化服務方法,調整客戶結構;(3)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1]袁亮.個人消費信貸信息不對稱的分析及對策[J].理論探索,2008.7.
[2]李潔.關于個人消費信貸的幾點思考[J].工作研究,2009.2.
[3]楊廷芳.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及解決對策[J].民營科技,2009.3.
[4]段照清.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分析[J].財經視點,2009.2.
1引言
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記部門、催收和追繳部門、舊車拍賣中心等,這些機構大大降低了汽車消費信貸的成本,減少了汽車信貸風險。健全科學的資信評價體系,是保證汽車消費信貸的關鍵,是促使汽車公司正常運作的重要環節。國外的信用機構采用的是高度的貨幣電子化將個人消費信用檔案、個人收支狀況等重要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反映出來,銀行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比較全面的資料[1]。為了進一步降低信貸的風險,對融資的車輛要求設定抵押權或取得所有權,要求購買者對融資車輛購買保險,要求經銷商及主要股東對融資合同做連帶保證,并對逾期未繳款客戶進行催收,并且通過健全的網絡系統對有效追蹤催收后客戶付款情況進行及時記錄,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債權。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證
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汽車消費信貸、汽車工業發展的關鍵。在美國,統一的《商法典》、《貸款條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員會法》等相關法律,對買方與賣方的權利義務、擔保責任等問題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汽車消費信貸的流動抵押權、分期付款融資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關問題均做出了明確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銷售法》則對通商產業省的責任進行詳細周全的介紹,著重于對分期付款銷售的監控與調節,保護購買者的利益。這些法律的制定與實施大大提高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運轉效率,減少了貸款呆帳的風險,避免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秩序的混亂。
3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對高級消費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強,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消費信貸的興起,國家比較成熟的金融市場來看,汽車消費金額的60%~70%都依賴于貸款。然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比較晚,汽車市場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的相比,特別是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起步不過10年,還存在著包括市場主體、服務產品單一以及風險防范機制不夠完善和不規范等問題。
3.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比較單一
在我國;商業銀行是目前開辦汽車消費信貸的主要機構,約占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95%。醫學論文而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由于受資金來源限制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這些都不適應汽車工業發展的要求。
3.2汽車消費信貸服務質量低
消費信貸其實是一種金融服務,所以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該市場的發展。所以,汽車消費信貸并不是單指將車賣出,還必須將售后服務納入這一過程中。目前,多數提供消費信貸的機構已清楚認識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均以自營或聯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車銷售一條龍服務和售后服務。然而售后服務的深度與細致度方面,國內與國外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風險防范機制不規范
金融機構從事消費信貸業務都把防范風險、保證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機構貸款與否,首先要考慮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個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機構對借款者的償債能力及資信狀況都難以及時準確地把握。這就極大的縮減了信貸的規模及范圍,從而影響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汽車工業的發展與壯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費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況下,銀行為了降低汽車消費信貸違約所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要求保險公司開辦履約保證保險[2]。然而,保險公司這時既要承擔車貸保險的風險,又要承擔道德風險,巨大的風險則是保險公司難以承受的。這種情況下,銀行極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從而延緩了汽車銷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還未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盡管《貸款通則》、《擔保法》針對消費信貸有一些介紹,但還沒有形成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無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會出現耗時耗力、執行難的局面。相對于汽車消費者的權益盡管受到現行《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但是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完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4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1)在汽車消費貸款方面,應該打破銀行一家獨汽車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有關統計顯示,從發達大的現狀,當然單純采用國外的措施(商業銀行退出大部分市場份額,讓汽車專業金融公司占居主導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國應根據現實國情采取適當可行的方法。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合作打開市場,利用銀行資金充足的優勢,把資金貸給汽車金融公司,由汽車金融公司做貸款零售,銀行與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車信貸服務質量方面,應盡量涵蓋汽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過程,同時還要開展購車儲蓄、融資租賃、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汽車旅游信貸等業務[3]。這些舉措不僅推動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汽車銷售的迅猛發展。
(2)汽車消費信貸必須建立在以個人信用管理為業務核心的基礎之上,要具備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個人信用管理技術和辦法,從而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體系應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部分。貸前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個人資信水平、財產狀況、收支狀況調查與評價;貸中的工作主要是個人信用狀況監控,觀察是否及時的償還貸款,財產狀況有無重大變故等;貸后工作則是對個人信用風險處置,并對其結果利用網絡實現資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車貸險的風險廣泛復雜,單憑保險公司的能力是遠遠不足的,而由于貸款銀行的業務比較多,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也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學的方法是加強多方合作。貸款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者形成一個聯盟,共同擬訂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這樣就可以借助銀行資金的優勢、保險公司人員的專業、經銷商的擔保,減少風險,化解危機,維護汽車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4]。
(4)應進一步建立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貸款人發生違約行為時,能夠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英語論文健全的法律制度應該對個人的信用制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對消費者的還款行為的監控責任也應進行明確。
5結語
汽車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已經越來越受到關注。它不僅可以調節汽車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購買力、擴大內需,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于我國汽車市場而言,我國己經形成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對于有效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李玉泉,卞江生.論保證保險[J].保險研究,2004(5):1-6.
我國消費信貸起步很晚,直到1998年,為刺激內需,中央決定加速發展消費信貸,人民銀行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消費信貸的政策。
然而,消費信貸的開展并不盡人意,與社會良好的意愿形成強烈的反差。在很多地方,呈現出一種觀望咨詢多,銀行宣傳解釋多,而實際借款人少的現象。究其原因,除了貸款需求方消費意愿不強,負債消費觀念尚未形成等原因之外,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因素便是個人消費信用制度的缺乏。因此,建立個人消費信用制度對我們來說已經迫在眉睫。
一、個人信用制度釋義及其主要內容
個人信用是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個人為取得某種商品和服務的所有權(使用權)做出的償還承諾和償還行為。它不再僅僅是靠過去所依據的勞動合同來提供勞動力和獲取報酬,也不再僅僅通過銀行的存、取款來達到消費的目的,而是利用起個人信用來達到消費和經營的目的。
個人消費信用制度作為開展消費信貸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個人身份證明和個人社會檔案、個人銀行賬戶和收入來源、個人保險保障情況、個人信用記載、個人其他資產構成以及個人債務情況等六個部分。
1.個人身份證明和個人社會檔案。此項內容主要是方便銀行對借款人真實身份、社會關系和社會經歷等基本情況的一般把握。
2.個人銀行賬戶和收入來源。銀行所發放的任何一筆貸款,都基于對借款人運用第一還款來源的預期,就個人而言,現金收入即為第一還款來源。
3.個人保險保障情況。由于個人消費貸款的期限較長,不可控的因素較多,銀行和貸款人都在尋求第三方保障。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由保險公司償還貸款,從而有力地保障了消費信貸的安全性。
4.個人信用記載。通過借款人歷次借款活動的連續紀錄,以觀察其是否有良好的還款意愿,是否有惡意拖欠或賴帳等惡劣傾向。
5.個人其他資產的構成。銀行掌握個人的全部資產,既可在貸款時選擇合適的抵押品,又可對借款人的償還有一個全面的判斷。
6.個人債務情況。商業銀行在考慮貸款時,還應適當考慮借款人的負債情況。如果借款人負債比例過高,無法通過正常途徑保證貸款的安全性,那么銀行就不應發放貸款。
二、消費信貸中存在的風險分析
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住房信貸、汽車信貸、耐用消費品信貸、助學信貸等業務迅速發展。隨著消費貸款規模不斷擴大,其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
1.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源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動和道德風險。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愿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采用當面對證或上門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
2.銀行信貸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
現在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難以實現資源共享。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于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及表現,有無違法紀錄,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3.與消費貸款相關的法律不健全
在我國,雖然“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國實踐中常常發生“欠債有理”的現象,一些法律法規中似乎也有“維護債務人權益”的傾向。由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客戶比較分散,均是消費者個人,并且貸款金額小、筆數多,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又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落實。
4.借款人多頭貸款或透支,導致信貸風險上升
隨著國內金融業務的廣泛交叉,借款人可以多頭貸款。但同時一些借款人利用商業銀行之間信貸信息交流不暢的缺陷,重復抵押貸款、逃廢債現象時有發生,信貸風險增大。
5.利率尚未市場化,消費信貸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
消費貸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客戶分散且數量大、客戶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對不同客戶群應采取不同的利率定價,以實現貸款風險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處于管制階段,商業銀行無法通過差別定價的貸款策略,增加對高風險客戶貸款的風險貼水,從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費貸款的平均損失率。
6.指令性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
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對高風險、低信用的客戶提供消費貸款,一些地區的基層行甚至為了完成貸款任務,給大量收入無保證的下崗職工發放金額高達數萬元的消費貸款,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三、開展消費信用保證保險是解決消費信貸問題的重要途徑
消費信用保證保險是指個體要想獲得金融機構的按揭貸款,申請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借款人不能按約定還款,由保險公司負責銀行的損失,可見信用保證保險可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高市場經濟的運轉效率,我國市場經濟建設迫切需要信用保證保險。如何加快發展信用保證保險,促進我國市場經濟建設,成為我們亟待研究的課題。
1.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有利于信用保證保險發展的環境
第一,要倡導信用文化,強化社會信用意識。通過各種宣傳、教育以及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在全社會形成誠實守信的理念,使講信用成為最基本的社會道德規范。
第二,加快信用法治建設。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立法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盡快出臺并完善有關信用管理和信用保證保險的法律法規,對權利人的利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對違約失信者或其高層管理人員要追究責任。同時,更要嚴格執法,排除地方保護主義等非正常因素的干擾,嚴厲打擊違約失信行為,大大提高違約失信行為的成本。
近年來,隨著人們可支配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的消費觀念也逐步改變,個人信用活動成為信用關系中最具潛力的一部分。它在刺激消費需求、引導資金流向以及提高我國居民生活質量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個人信用是指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并隨時記錄、存檔,以便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貸款和貸款多少的制度。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是指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健康、規范 發展 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
一、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發展的現狀
1.缺乏個人信用具體的數據記錄
個人信用是通過具體數據的記錄來描述的,沒有信用記錄就無法判別信用的好壞。我國以前一直把重點主要是集中在 企業 信用制度建設上,而缺乏專門機構來對個人信用記錄進行數據收集,個人能提供的信用文件只有自身的資產憑證,不足以充當資信證明。各類 金融 機構、商家及有關企業缺少對個人信用記錄的記載,即使是發生信用關系較多的商業銀行,雖然能夠提供消費者個人信貸的數額、期限、還款記錄等方面的數據,然而這些數據缺少規范、連續的記載,而且各家商業銀行記載的數據沒有有效的信息共享,為此造成個人信用記錄的持續的缺失。
2.缺乏個人信用體系有效的體制和制度支持我國目前居民的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個人的資產還不能真實透明。消費者個人的信息分散在居委會、派出所、就職單位、銀行等部門。由于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信貸擔保法規沒有針對個人信用的相關規定,都可能使個人信用行為隱藏著法律和道德風險,影響個人信用活動的發展。
3缺乏統一的、專業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信貸,進行信用評估時所采取的評估方法、評估標準很不統一,難以形成整個社會對個人信用的完整判斷。另外一些中介機構雖然數量擴張快,但由于共享不到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建有信息數據庫的規模也普遍偏小,沒有自己的信用資料數據庫,作用與功效遠未得到充分發揮。
二、目前我國個人信用體系對消費信貸的影響
1.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提高了消費信貸經營成本
對銀行來講,銀行間為貸款各自為戰,分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對借款人來講,由于銀行無法高效準確地獲得個人信用信息,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為保證其信貸資產的安全性,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繁瑣的貸款手續、苛刻的貸款條件和評估、保險、公證等高昂的收費,以及為完成繁瑣手續而投入的精力、財力和時間,使借款人的負擔大大增加。
2.個人信用制度缺失導致銀行的信用風險增加
由于我國還未建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和相應的信用評估機構,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個人身份證和戶籍不具備 經濟 擔保性質,所在單位的收入證明、個人存單憑證和實物資產不能提供以往信用記錄,因此銀行無法獲得準確的借款人個人資信信息。另外,個人收入的不透明性也隱含著消費貸款的道德風險,誠實守信的道德標準在相應范圍內尚未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蓄意欺詐,騙取貸款,或到期拒不履約,使銀行遭受了較大的損失。
3.個人信用制度缺失導致銀行提供的消費信貸服務單調
目前,我國銀行消費貸款的品種僅限于住房、汽車、助學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方面,其他如個人債務重組貸款和個人信用額度等信貸產品發展力度不夠,不能充分滿足社會各階層對消費信貸的多樣化需求。
4.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造成消費貸款用途異化
銀行辦理的相當比例消費貸款,實際投向了生產或經營,尤為突出的是汽車消費貸款,部分貸款戶用消費貸款購買了運輸貨車和運營客車。還有住房貸款戶,有的是假借住房貸款之名行生產經營流動性資金短缺之所需,相當高比例的消費貸款已異化為生產經營貸款。這一現象尤其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更為突出。
從以上問題可以看出,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已逐漸成為消費信貸健康發展的障礙。在我國消費信貸快速發展的今天,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建立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策略
由于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政府調控能力和動用資源的能力較大,而且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很不均衡,人們對信用經濟和信用消費的認知度、依賴度相差很大,所以,需要政府或中央銀行牽頭組織,才能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
1.建立個人基本賬戶系統
首先應建立完善儲蓄存款實名制,完善的存款實名制應做到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存款時存款人必須使用自己身份證的姓名;二是存款人在各銀行的所有存款能通過統一的 計算 機 網絡 實時匯總反映。除了個人存款賬戶外,還要把有價證券及其他各種派生金融工具也納入實名制,并規定凡是未進行實名確認的金融資產均不能提取。其次,逐步擴張個人存款賬戶的范圍,在涵蓋個人工資賬戶的基礎上,將養老金賬戶、社會福利基金賬戶、個人所得稅賬戶等其他銀行賬戶納入個人存款賬戶。再次,以現有的較為完善的個人身份證制度為基礎,對個人存款賬戶進行編碼,建立起個人基本賬戶編碼制度。
2.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登記系統
個人基本賬戶建立以后,應由中央銀行牽頭,聯合各銀行和民政部門、公安司法部門,將個人基本人身信息、個人社會活動特別記錄和個人基本賬戶信息歸并整理,建成網上個人信用信息綜合數據庫系統,從而實現全社會個人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具體應包括四大類個人信息:一是個人身份情況,包括姓名、婚姻及家庭成員狀況、職業、學歷等;二是商業信用紀錄,包括在各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及償還記錄,個人信用卡使用等有關記錄;三是社會公共信息記錄,包括個人納稅、參加社會保險以及個人財產狀況變動等記錄;四是有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狀況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的特別記錄。
3.建立個人信用評級系統
信用評級具體應由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依據 科學 的信用評級標準,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對個人信用進行全面了解、征集和分析的基礎上,對其信用度進行評價,并以專用符號或文字形式來表達。個人信用評級在我國是一項尚不成熟的工作,評價指標選取的適當與否關系到信用評級的客觀公正與否。而作為個人信用評級結果的“個人信用等級”是 自然 人的價值和聲譽的體現,直接關系到個人在社會 經濟 活動中的契約能力,所以個人信用評級指標體系應科學按照統計指標的構建原則來確定。
4.建立個人信用網上查詢系統
建立個人評級體系的根本目的是應用個人信用評級結果,為放貸等信用活動提供便利。因此要在個人信用聯合征用信息系統的基礎上,構造個人信用等級的網上查詢系統。查詢系統的建立,既可以降低商業銀行獲取個人信用等級的成本,又可以提高放貸效率,擴ns"-a.信貸規模。
四、構建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配套措施
1.加大社會公眾個人信用意識的理念 教育
誠信教育要從基礎抓起,從小學生甚至學齡前兒童抓起。同時要增強社會公眾對自己信用等級的關注度,建立失信懲罰機制,完善個人的信用 歷史 記錄,在相同的成本下最大限度發揮信用評級的效用。一方面可促使公眾重視自己的社會行為,自覺地保持良好的信用,有助于我國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公眾關注自己的信用記錄,既可以方便征信機構對信用歷史記錄的查詢,又有利于征信系統質量的提高,及早發現評級失誤,提高服務公眾的能力。
2.完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相關 法律 法規
近年來,隨著人們可支配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的消費觀念也逐步改變,個人信用活動成為信用關系中最具潛力的一部分。它在刺激消費需求、引導資金流向以及提高我國居民生活質量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個人信用是指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并隨時記錄、存檔,以便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貸款和貸款多少的制度。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是指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健康、規范發展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
一、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發展的現狀
1.缺乏個人信用具體的數據記錄
個人信用是通過具體數據的記錄來描述的,沒有信用記錄就無法判別信用的好壞。我國以前一直把重點主要是集中在企業信用制度建設上,而缺乏專門機構來對個人信用記錄進行數據收集,個人能提供的信用文件只有自身的資產憑證,不足以充當資信證明。各類金融機構、商家及有關企業缺少對個人信用記錄的記載,即使是發生信用關系較多的商業銀行,雖然能夠提供消費者個人信貸的數額、期限、還款記錄等方面的數據,然而這些數據缺少規范、連續的記載,而且各家商業銀行記載的數據沒有有效的信息共享,為此造成個人信用記錄的持續的缺失。
2.缺乏個人信用體系有效的體制和制度支持我國目前居民的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個人的資產還不能真實透明。消費者個人的信息分散在居委會、派出所、就職單位、銀行等部門。由于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信貸擔保法規沒有針對個人信用的相關規定,都可能使個人信用行為隱藏著法律和道德風險,影響個人信用活動的發展。
3缺乏統一的、專業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信貸,進行信用評估時所采取的評估方法、評估標準很不統一,難以形成整個社會對個人信用的完整判斷。另外一些中介機構雖然數量擴張快,但由于共享不到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建有信息數據庫的規模也普遍偏小,沒有自己的信用資料數據庫,作用與功效遠未得到充分發揮。
二、目前我國個人信用體系對消費信貸的影響
1.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提高了消費信貸經營成本
對銀行來講,銀行間為貸款各自為戰,分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對借款人來講,由于銀行無法高效準確地獲得個人信用信息,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為保證其信貸資產的安全性,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繁瑣的貸款手續、苛刻的貸款條件和評估、保險、公證等高昂的收費,以及為完成繁瑣手續而投入的精力、財力和時間,使借款人的負擔大大增加。
2.個人信用制度缺失導致銀行的信用風險增加
由于我國還未建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和相應的信用評估機構,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個人身份證和戶籍不具備經濟擔保性質,所在單位的收入證明、個人存單憑證和實物資產不能提供以往信用記錄,因此銀行無法獲得準確的借款人個人資信信息。另外,個人收入的不透明性也隱含著消費貸款的道德風險,誠實守信的道德標準在相應范圍內尚未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蓄意欺詐,騙取貸款,或到期拒不履約,使銀行遭受了較大的損失。
3.個人信用制度缺失導致銀行提供的消費信貸服務單調
目前,我國銀行消費貸款的品種僅限于住房、汽車、助學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方面,其他如個人債務重組貸款和個人信用額度等信貸產品發展力度不夠,不能充分滿足社會各階層對消費信貸的多樣化需求。
4.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造成消費貸款用途異化
銀行辦理的相當比例消費貸款,實際投向了生產或經營,尤為突出的是汽車消費貸款,部分貸款戶用消費貸款購買了運輸貨車和運營客車。還有住房貸款戶,有的是假借住房貸款之名行生產經營流動性資金短缺之所需,相當高比例的消費貸款已異化為生產經營貸款。這一現象尤其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更為突出。
從以上問題可以看出,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已逐漸成為消費信貸健康發展的障礙。在我國消費信貸快速發展的今天,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建立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策略
由于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政府調控能力和動用資源的能力較大,而且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很不均衡,人們對信用經濟和信用消費的認知度、依賴度相差很大,所以,需要政府或中央銀行牽頭組織,才能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
1.建立個人基本賬戶系統
首先應建立完善儲蓄存款實名制,完善的存款實名制應做到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存款時存款人必須使用自己身份證的姓名;二是存款人在各銀行的所有存款能通過統一的計算機網絡實時匯總反映。除了個人存款賬戶外,還要把有價證券及其他各種派生金融工具也納入實名制,并規定凡是未進行實名確認的金融資產均不能提取。其次,逐步擴張個人存款賬戶的范圍,在涵蓋個人工資賬戶的基礎上,將養老金賬戶、社會福利基金賬戶、個人所得稅賬戶等其他銀行賬戶納入個人存款賬戶。再次,以現有的較為完善的個人身份證制度為基礎,對個人存款賬戶進行編碼,建立起個人基本賬戶編碼制度。
2.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登記系統
個人基本賬戶建立以后,應由中央銀行牽頭,聯合各銀行和民政部門、公安司法部門,將個人基本人身信息、個人社會活動特別記錄和個人基本賬戶信息歸并整理,建成網上個人信用信息綜合數據庫系統,從而實現全社會個人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具體應包括四大類個人信息:一是個人身份情況,包括姓名、婚姻及家庭成員狀況、職業、學歷等;二是商業信用紀錄,包括在各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及償還記錄,個人信用卡使用等有關記錄;三是社會公共信息記錄,包括個人納稅、參加社會保險以及個人財產狀況變動等記錄;四是有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狀況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的特別記錄。
3.建立個人信用評級系統
信用評級具體應由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依據科學的信用評級標準,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對個人信用進行全面了解、征集和分析的基礎上,對其信用度進行評價,并以專用符號或文字形式來表達。個人信用評級在我國是一項尚不成熟的工作,評價指標選取的適當與否關系到信用評級的客觀公正與否。而作為個人信用評級結果的“個人信用等級”是自然人的價值和聲譽的體現,直接關系到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契約能力,所以個人信用評級指標體系應科學按照統計指標的構建原則來確定。
4.建立個人信用網上查詢系統
建立個人評級體系的根本目的是應用個人信用評級結果,為放貸等信用活動提供便利。因此要在個人信用聯合征用信息系統的基礎上,構造個人信用等級的網上查詢系統。查詢系統的建立,既可以降低商業銀行獲取個人信用等級的成本,又可以提高放貸效率,擴NS"-A.信貸規模。
四、構建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配套措施
1.加大社會公眾個人信用意識的理念教育
誠信教育要從基礎抓起,從小學生甚至學齡前兒童抓起。同時要增強社會公眾對自己信用等級的關注度,建立失信懲罰機制,完善個人的信用歷史記錄,在相同的成本下最大限度發揮信用評級的效用。一方面可促使公眾重視自己的社會行為,自覺地保持良好的信用,有助于我國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公眾關注自己的信用記錄,既可以方便征信機構對信用歷史記錄的查詢,又有利于征信系統質量的提高,及早發現評級失誤,提高服務公眾的能力。
2.完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相關法律法規
中圖分類號: F830.58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1770(2009)01-027-04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個人財富不斷積累,個人消費與投資行為引起的社會金融流量事實上已經成了金融業務中增長最快的部分;同時,隨著改革的深化,個人正在成為與機關團體、企業法人平等的經濟活動經營者、財富支配者和金融服務對象。因此,開拓個人資產業務成為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個人資產業務即個人信貸業務, 是運用從負債業務籌集到的資金, 將資金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有償讓渡給個人, 并在貸款到期時收回資金本息以取得收益的業務。國內銀行一直以來都以存貸利差作為收入的主要來源,尤其對公業務是銀行貸款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是隨著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金融脫媒不斷深化,優質公司客戶的資金來源渠道日趨廣泛,銀行貸款占其融資的比重越來越低,加上激烈的同業競爭,對公貸款作為商業銀行利潤主要來源的情況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而個人資產業務憑借其較高的收益率、廣泛的客戶群體、較低的風險水平和較好的產品關聯性,引起了國內金融業的普遍關注,成為商業銀行新的戰略選擇[1]。
一、 國內商業銀行發展個人資產業務的現實背景
(一)發展個人資產業務是宏觀經濟發展趨勢的需要
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正在從投資拉動型向需求推動型轉變,擴大內需成為我國的重要經濟政策之一。發展銀行的個人貸款業務適應了政策的需要,同時也適應了當前人們消費觀念的轉變。利用銀行貸款,如住房按揭、汽車貸款等服務產品實現提前消費已經成為許多民眾接受的觀念。因此個人貸款通過經濟鏈條的傳導,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了消費需求的增長,成為著眼于未來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需要的重要經濟手段。
(二)發展個人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
首先, 相對于對公貸款同業競爭激烈、貸款集中度高、企業融資渠道逐漸豐富的特征來說,個人信貸客戶數量大、資源豐富、單筆貸款金額小、風險程度低,資金使用頻率高、周轉快,客戶議價能力相對弱、資金收益率高,個人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銀行受法律保護程度強,資金使用方式簡單,發生損失的概率低。在新形勢下,個人資產業務處于朝陽階段,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加之個人征信系統開始啟動,社會信用意識增強,更有助于銀行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和篩選客戶,因此,個人資產業務成為商業銀行青睞的對象。
其次,外資銀行的競爭態勢要求商業銀行提高對個人資產業務的重視程度。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外資銀行通過在華開設分支機構及參股國內銀行等模式瞄準國內零售業務,采取了多種拓展措施。2006年底外資銀行獲得全面的國民待遇,其在個人貸款領域具有產品靈活、管理經驗豐富等先天的優勢,而國內商業銀行的個人資產業務仍處于起步階段,品種缺乏、產品設計簡單,面對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和國內巨大的、尚未發掘的個人貸款市場,國內銀行必須充分重視發展個人資產業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再次,市場的引導對商業銀行個人信貸產品的創新形成了一股無形的推動力。從居民對商業銀行業務的需求來看, 居民財富的增長帶來了居民消費的升級, 從而直接推動了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發展。截至2006年底,消費信貸余額已從1998年的172億元增加至24046億元,8年時間規模增長了136倍多。從2001-2006年消費信貸分別為6990.26億元、10669.2億元、15732.59億元、19877.85億元、218738億元、24046億元,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47.62%;消費信貸在信貸資產中的比重也由6.22%不斷上升到8.15%、9.92%、11.25%、11.3%和12.1%。消費的持續升級, 必然促進商業銀行消費貸款等個人資產業務的快速發展[2]。
第四,個人資產業務盈利能力強、資產質量良好、資產流動性強。自從2004年2月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頒布以來, 各商業銀行就緊緊圍繞資本約束的條件開始了戰略調整和業務轉型, 個人資產業務尤其是其中的樓宇按揭和全額小額質押貸款業務由于其占用資本少, 違約概率低, 開始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戰略重點。同時,個人消費貸款期限較短, 有利于增強資產的流動性, 更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短期資產流動性比例的監管標準[3]。
二、國內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現狀及問題分析
(一)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經過近幾年的試點和行業競合,業務發展的基本框架初顯雛形,提供的個人貸款業務主要包括: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小額短期信用貸款、個人質押貸款等。市場上出現了一些頗具影響力的產品。如:招商銀行“易貸通”和住房循環授信、工商銀行的“幸福快車”系列品牌、農業銀行的“金鑰匙”品牌和民生銀行的民生家園“1+3”等。這些品牌與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我國銀行業個人資產業務的優勢。但總體上看,我國目前的個人資產業務發展還屬初級階段。在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金融機構消費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例平均為30%-50%,例如花旗銀行貸款利潤的70%來自對消費者發放的個人貸款。以香港為例, 多數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已經占到其信貸總額的一半。恒生銀行住房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的比重已占到貸款總額的60%,而我國目前消費信貸占全部貸款的比例平均只有12%左右。有專業咨詢公司預測,到2013年,個人資產業務將占到銀行業利潤的14%,因此,個人資產業務前景樂觀。
(二)存在的問題及障礙分析
國內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在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障礙。從外部環境來看, 一是針對個人貸款的法律環境不夠完善。個人資產業務正處在發展壯大的階段, 非常需要全面的法律環境的保護和支持。但從出現的一些法律糾紛來看, 商業銀行卻往往處于不利地位。二是目前我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個人征信系統還處于起步階段,銀行在個人信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障礙。根據各商業銀行的有關規定, 個人消費信貸的不良貸款比一般應控制在5‰以內, 但據有關數據顯示, 目前個人消費貸款的還款率一般為70%~80%, 而且還有繼續下降的趨勢。
從內部環境來看,一是認識不足。經過努力,我國商業銀行對個人資產業務的認識逐步深入。但在局部范圍,大量分支機構尚不能從根本上認識發展個人資產業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將個人資產業務落實為自覺自愿的執行還尚需時日。二是行際之間發展不平衡。四大國有銀行個人貸款市場份額占絕對優勢,股份制商業銀行比例較小但有快速擴張的趨勢。三是管理缺位,和對公業務相比,個人資產業務環節多,流程長,客戶對象復雜,工作瑣碎,然而我國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起步晚,業務管理經驗、手段、方法、措施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個人客戶經理數量、質量與業務發展的要求相比嚴重滯后,人員和管理的磨合也在摸索中。四是商業銀行仍缺乏對客戶的研究以相適應的產品組合設計。當前商業銀行仍以產品為核心開展工作, 對客戶的研究不足, 客戶行為分析和客戶細分等工作還不到位;并且金融產品的開發周期相對較長,且均為大眾化的設計思路,難以滿足客戶個性化的要求,不能達到針對性營銷宣傳活動的目標,進而從整體上影響了產品的實際競爭力和客戶吸引力。五是在硬件配套建設方面缺乏對新業務的良好技術支持, 相應業務系統已經不能適應目前業務的快速發展。
三、 國內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策略建議
發展個人資產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滿足客戶不同需求與綜合理財、迎接外資銀行挑戰的需要,也是我國商業銀行發展業務、增加利潤和拓展金融市場的需要。個人資產業務的穩健發展需要外部環境的支持,同時更需要國內商業銀行自身的規劃、運作與努力。
(一) 營造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
首先應完善個人信貸法律體系。完善的個人信貸法律體系,是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重要保障。個人信貸立法是針對個人信貸的提供者、個人信貸的業務經營和市場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是各監管機構對個人信貸業務和市場行為實施監管的重要依據。西方發達國家經過長期發展,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個人信貸法律體系。如美國于1968年頒布了《統一消費信貸保護法典》,1969年又頒布了《消費信貸保護法案》;英國于1974年制定了《消費信貸法案》;德國于1991年頒布實施了《消費信貸法》;日本于1961制定了《分期付款銷售法》。這些法律的頒布和實施為個人信用消費的規范、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成為信用消費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基礎。我國應在現有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制定《消費信貸法》,規范、約束和調整消費信貸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主體行為和法律關系。
其次應培育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信用文化和個人信用制度。西方發達國家個人資產業務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個人信用制度是指由國家建立的,用于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健康、規范發展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其目的是為證明、解釋和查驗自然人資信。并通過制度來規范個人信用行為,提高守約意識,建立良好的市場經濟運行秩序。同時,個人信用制度能夠有效解決在信用消費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使貸款機構能夠及時、全面地掌握消費者信用狀況,從而降低貸款成本和風險,提高貸款效率。建立個人信用制度,不僅僅需要建立法律規章,還需要重塑一種講求信用的社會氛圍和為人們普遍接受的信用意識。
目前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建設起步未久,主要在上海、深圳和北京等地有實質性推進。上海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1999年正式成立了上海資信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為我國大陸首家開展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的專業資信機構。但目前針對個人信用的專業資信評級機構還不多見,應依據客觀、公正、獨立的原則,培育個人信用調查與評價的中介機構, 建立起個人信用記錄的檔案, 以對個人信用做出整體評價, 集中有關信息, 做好資源共享。
(二) 商業銀行自身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策略建議
在總體理念上,國內商業銀行應統一認識,將發展個人資產業務作為提高長期盈利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戰略措施。目前,仍有人對發展個人資產業務重視不足,認為個人資產業務筆數多且金額小,業務流程繁瑣;認為居民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就必然風險大。一方面,我國個人資產業務發展潛力巨大;另一方面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個人資產業務發展水平較低,與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國內商業銀行自身要認真分析差距,統一認識,將個人資產業務作為商業銀行零售業務發展的戰略重點。
1、 針對顧客需求和消費行為進行產品設計
不同的客戶,其消費需求和習慣會有所不同。即使同一個顧客,隨著收入和所處生命周期的變化,其消費需求也會發生改變。因此,商業銀行要樹立因客戶而變的經營理念,充分開展市場調查工作,重視客戶的每一個需求,尤其是潛在需求的作用,提高對市場信息的反應速度和敏感程度,進行針對性的個人資產業務產品設計。為此,可采用顧客問卷調查和焦點小組訪談的形式,加強對消費心理和消費者行為的定性和量化研究,把握消費者需求的變化趨勢,找出共性,領先于市場推出相應產品。
2、 實施全方位產品營銷策略
個人資產業務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其競爭的焦點在于爭取和保留優質客戶。營銷已經成為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的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以市場和客戶需求作為工作導向,才能通過產品設計、售前服務、現場服務及售后服務取得綜合的經濟效益。
(1)實施客戶細分策略
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面對的是為數眾多的個人消費者,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可根據不同類型的消費者提供不同種類的產品服務來滿足不同客戶的差異化需求。如把客戶分為高端、中端、大眾客戶和潛力客戶四類,對高端客戶進行重點維護?;蚋鶕幕潭?、年齡、工作類型、風險偏好等不同角度對客戶進行細分,使個人資產業務產品更加具有針對性,并且讓客戶能夠深切感受到銀行服務的人性化和個性化。
(2)建設個人資產業務特色品牌,避免產品同質化競爭
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產品由于存在易模仿性,在各家銀行的產品開發過程中不同程度上存在同質化競爭的趨勢,而樹立獨具特色的個人貸款產品品牌可以有效的避免同質化競爭。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的大規模發展,品牌競爭已經呈現。但是,目前在品牌建設上還缺乏創新,多家銀行的品牌建設有互相跟風之嫌[4]。因此,商業銀行應利用零售銀行的整體品牌優勢吸引客戶,加強顧客對個人貸款品牌的認同。為此,可設計制作統一的個人貸款整體品牌廣告和個人貸款主要特色產品的多類型廣告,以及個人貸款各個子品種的宣傳材料。
(3)加強同個人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的聯動營銷以及對顧客的交叉銷售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個人客戶的金融需求已逐步走向多元化、個性化和綜合化,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對相關部門職責及互動關系進行整合,形成業務部門服務于市場、后臺支持部門服務于業務部門、部門間協調配合、上下級高效聯動、對市場和客戶快速反映的運營體系[5]。
此外,還可對客戶實現交叉銷售。例如, 對有個貸而沒有信用卡的客戶, 商業銀行再銷售信用卡。對有信用卡沒有其它服務的, 再銷售其它服務。
(4)實施關系營銷策略
在合作企業方面,商業銀行可探索利用各項資源,包括員工和客戶的社交關系與重點房地產開發商、二手房中介公司及汽車制造商、經銷商等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發展業務。
在客戶方面,不僅要吸引新客戶,更重要的是與客戶建立長期關系,提高客戶忠誠度和保留率。為此,可建立客戶檔案,實行客戶回訪制度和大客戶重點維護制度,建立客戶俱樂部,在增加客戶物質利益的同時,也注重提高他們的社會利益①,以此提高顧客認同度和參與度。
3、 加強基礎規章制度建設、合理調整工作流程、防范個人信用風險
在業務操作方面制定、完善與新產品配套的規章制度和流程安排, 對各個環節進行較為準確的定義和分工。集中處理,提高業務辦理的透明化和專業化程度,保障業務有序快速發展。
在風險防范方面,針對個人資產業務風險較小和要求標準化作業的特點,明確各類風險的關鍵點,科學制定并執行與之相配套的評估標準及控制措施。針對我國缺乏個人信用登記體系及個人破產法律的現實情況,重組和完善商業銀行內部的個人征信系統,使資產得到最大的保全。
4、 突出個人貸款重點品種、完善區域布局
住房按揭、汽車消費貸款和貸記卡是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的主打品種。商業銀行應認真選擇客戶群體,充分運用風險量化管理工具區分客戶,并據此制定差異化、分層次的授信政策。以住房按揭貸款為主,在把握客戶穩定收入來源的前提下,促進自營按揭業務發展。穩健開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結合區域市場特點有選擇地開展個人經營性貸款。在涉及面廣、期限短、流動性高的貸記卡業務上,爭取在短期內取得顯著成效。
在區域布局上,各商業銀行應致力于改善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地區不平衡,組織推動市場潛力大的分支行逐步在當地市場上確立競爭優勢或業務特色[6]。
5、建設好個人資產業務的員工隊伍
市場需要一批全面掌握銀行業務,同時又具備各種信貸市場知識,懂得營銷技巧,通曉客戶心理的高素質人才。個人資產業務已成為銀行業務中創新最活躍的業務板塊。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業務拓展和產品創新的巨大壓力,銀行要想使員工隊伍在知識結構、業務技能等方面滿足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需要,系統、科學地進行業務經營管理,就必須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為此,應加大對員工的選拔、考核和培訓力度,完善激勵制約機制,并以充實為主調整優化個人資產業務經理隊伍。
6、 推進服務創新
個人資產業務本身具有產品同質化高的特點,但服務卻具有異質性,不可復制。因此,隨著競爭的加劇, 創新成為商業銀行發展的關鍵和動力源。一是進行技術創新,對現有的業務操作系統和管理系統進行系統化的技術改造,實現業務處理、信息管理和決策支持的電子化、現代化。二是進行業務創新,如辦理“一站式”服務。在業務流程方面,盡量減少或合并不必要的環節和文件資料,方便客戶,提高效率。同時,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優勢,利用網絡渠道整合資源,開展在線汽車、房貸申請。運用社區論壇、房網、汽車網等專業網站,觀察熱點話題、了解顧客需求、回應貸款咨詢,實施網絡營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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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由于傳統的主要以私人關系為基礎的社會誠信已難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以制度為基礎的社會誠信尚未建立起來中國社會正經歷著一場社會誠信危機并已危及到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采取措施盡快建立與當代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誠信體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現階段誠信缺失的表現及危害
我國現階段的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在個人方面人際交往日益呈現出經濟化的傾向個人間信用活動下降;在企業方面一是大量企業任意逃廢銀行債務銀行企業之間陷入信用危機二是企業之間失信賴賬故意違約現象大量涌現。三是企業對消費者不付貴任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止導致了嚴重的信用危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在政府方面由于我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滯后導致政府誠信缺失現象時有發生如執法過程中濫用權利、權錢交易有法不依、有令不止、執法不公.地方保護主義、部門和小集體利益至上等。此外.在文化領域一些媒體在利益驅動下有悖于職業道德無視事實制造所謂轟動效應.嚴重違背了新聞真實性原則.在學術領域.也同樣存在著誠信缺失的問題出現了很多學術造假和學術腐敗問題。
誠信缺失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它嚴重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影響了社會穩定,弱化了道德規范的約束力損害了我國的國際形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給社會帶來了嚴重危害。
二,國外社會誠信體系發展現狀
目前國外征信業發達國家對征信服務行業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歐洲模式,即以政府和中央銀行為主導的模式。這種模式是政府通過建立公共的征信機構,強制性要求企業和個人向些機構提供征信數據.并立法保證這些數據的真實性。中央銀行信貸登記系統登記的內容包括企業信貸信息登記和個人消費信貸信息登記。中央銀行建立中央信貸登記系統的全國數據庫和網絡系統征信加工的產品主要是供銀行內部使用服務于銀行防范貸款風險和中央銀行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決策。
第二種是美國模式即自由的市場運作模式完全依靠市場經濟的法則和運作機制靠行業的自我管理形成具體的運作細則政府僅負責提供立法支持和監管信用管理體系的運轉。在這種運作模式中利益導向是核心。經過100多年來的激烈競爭形成了目前由美國信用管理協會鄧白氏等著名公司為主體的美國信用管理系統全方位向社會提供有償商業征信服務包括資信調查資信評級資信咨詢.商業信用研討與教育出版刊物等這些公司的分支機構遍布全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
第三種是日本模式即會員制模式。個人信用機構由會員單位共同出資組建.只有會員單位才能享受到個人信用信息機構提供的信息同時各會員單位有義務向信用信息機構提供其掌握的準確而全面的個人信用信息。除此之外社會上還廣泛存在一些商業性征信公司對社會提供企業信用調查服務。
三、完善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措施
1.積極培育誠信意識塑造誠信文化
加強我國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首先要采取措施,積極培育社會公眾的誠信意識,逐漸使誠信意識深入人心,內化為社會成員心中的道德習俗和道德義務形成一種講求誠信的社會文化氛圍奠定誠信社會的文化道德基礎。 2加強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征信服務機構仍處于初級階段,由此導致信用管理體系的基礎性環節很薄弱為了使征信服務機構快速發展起來盡快建立起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政府需要發揮主導作用在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給予積極的扶持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和商業手段盡快促使征信服務機構把現在分散在稅務、金融、法律、工商、海關等部門和機構的信息收集起來.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數據庫.基本實現信用主體“一企一碼”、“一人一碼”制。
3.規范和完善信用管理機構設置
【關鍵詞】
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SWOT分析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
信貸資產證券化,就是把欠缺流動性但仍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用重組的方式形成資產池,并在此基礎上發行證券。廣義上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轉賬、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狹義上指的是商業銀行對企業貸款的證券化。
二、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SWOT分析
(一)優勢
1、提高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銀行資產的信貸業務會受到信貸合同的限定,而如果銀行同時發生多宗不同類型的貸款業務,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就會出現問題。通過資產證券化,銀行可以將本應在一定時間后才到期的本金提前變現,從而加快銀行資金的周轉速度,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2、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
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將不良信貸資產作為資產池,發行相應的金融產品,通過科學合理的風險收益規劃將不良資產轉移至資產負債表外,然后運用信貸證券化后獲得的資本來沖減負債,從而增加資本金比重,有利于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3、分散商業銀行信貸風險
資產證券化對銀行的信貸資產進行重新組合、重新定價,并發行具有不同風險和收益的“結構性信貸證券”,將本該銀行獨立承擔的風險分散轉移到了證券投資者身上,在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投資需求的同時,分散了銀行承擔的風險,有助于改變銀行被動承擔損失的局面。
(二)劣勢
1、市場風險
信貸資產證券化將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緊緊的拴在了一起。但如果出現信貸資產沒有得到償付的狀況,那么原本盡在信貸市場發生的風險就轉移到了資本市場對金融市場的穩定性構成一定威脅,商業銀行的信用度也會因此大打折扣。
2、法律風險
目前我國的法律環境還不適合甚至不允許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僅有《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支持信貸資產證券化,但由于其內容過少、不夠深刻、不夠全面,還不足以成為指引我國商業銀行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操作規范。
(三)機會
1、投資群體及產品種類多樣化
自2012年試點工作重啟后,越來越多金融產品通過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和流通,各類投資者都可以在證券市場上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證券投資和交易行為。這一情況的出現進一步推動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創新。
2、批準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商業銀行增多
2012年試點工作重啟后,除了之前已經發行過產品的8家銀行外,還計劃分配一定的額度給其他具備發行條件但還沒有參與到產品發行的國有行、股份制銀行、區域性銀行和城商行。新試點銀行的加入無疑是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
(四)威脅
1、交易制度不完善
第一,我國現行法律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的地位、權利以及義務等方面還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第二,現行的財務會計,無法客觀合理的解決和反映證券化交易的本質問題;第三,跨國證券化的稅收征收問題還未得到處理,證券化交易的成本仍舊很高。
2、市場結構相對單一
目前信貸資產證券化主要在各類銀行間開展,參與主體較高的同質性與對資金、風險等要素的偏好,限制了信貸資產證券交易的活躍程度?;A資產類型較為單一,影響了銀行參與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積極性和活躍度。
三、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策略和建議
(一)SO策略
1、證券化基礎資產的選擇
我國商業銀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巨大推動力是處置不良貸款,大部分是信用貸款,因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條件比較匱乏。為保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我國證券化資產的合理順序是從優質資產到綜合資產,最后到不良貸款。
2、特設機構組建的規范化
我國銀監會明確規定SPV只可以是信托機構,缺乏靈活性。因此,應逐步完善有關法律制度,允許多樣化的SPV設立。當前,在確保SPV的獨立性的條件下,由財政部、各大銀行共同出資,或在政府的擔保下,由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起人自行設立SPV具有一定的的可行性。
(二)ST策略
1、大力培養和引導投資者
確保投資者在充分了解投資產品所涉及資產的信用等級、現金流結構、產品期限及可能面臨的風險等一系列要素之后,再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同時積極引導其他中小投資者進行科學、理性的投資,促進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規范與進步。
2、逐漸積累資訊及數據
目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面臨著一個重大難題,由于發展還未成熟,缺乏基礎資產對應的信用歷史記錄,如歷史貸款率、轉手率、提前償還率等。銀行應該系統性地記錄這些歷史信息,以備投資時對數據進行分析使用,為投資者評判提供依據。
(三)WO策略
1、完善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
首先需要不斷完善考核標準與考核內容;其次,加強信息披露法規的針對性,使信息披露規則更加具有實用性。所以,我國在發起機構組建資產池的階段就讓信托公司參加,以便充分的掌握資產池的特征和現金流動情況,這樣可以預防信息過度集中的投資傾向。
2、完善基礎資產形成過程中的抵押擔保制度
基礎資產的質量對現金流的來源和支持證券的投資品質起決定性作用。但是占據國內資產證券化試點的基礎資產主要是對個人住房的抵押貸款額、中長期貸款和銀行的不良資產等,范圍較窄,完善落實擔保抵押權法律制度及審貸程序的工作刻不容緩。
(四)WT策略
1、提高風險管控能力
首先,應加強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立法工作。其次,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財政部門和監管方可以協商合作,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會計核算問題進行探討研究,制定兼顧最新國際會計準則并符合中國國情的會計核算標準和規范。
2、加強監管能力
要加強監管能力首先需要提高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的透明度,擴大披露信息的信息量、完善信息披露的標準口徑。其次,加強信用評級和增級機構的管理,提高信用評級的獨立性。最后,還需嚴格控制SPV的形式,短期內應避免二級及以上的證券化,防止過度證券化情況的出現。
參考文獻:
一、信用卡行為規范的必要性
信用卡不僅進入人們的消費生活,成為了主要的支付手段之一,并且也隨著經濟活動的開展功能不斷擴展,實現提現、貸款、資金運轉等功能。隨著信用卡業務的長足發展和信用卡業務的不斷增長,信用卡業務中的風險頻率也隨之增長,對發卡行、特約商戶、持卡人之間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風險中的問題也日漸嚴重。筆者在官方網上見到一個民意調查,對消費者用信用并如何看待當前中國的信用卡市場進調查,顯示市場混亂,無規矩占76.82%;比較有秩序,管理規范占14.98%:無所謂,幾乎不用占8.2%。這一顯示消息表明,信用卡市場在現在經濟市場中擁有廣闊的前景,但又存在著巨大的不足,中國信用卡市場的完善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是一個不能回避的話題。
二、信用卡欺詐的行為特點的法律性質分析
英國學者SalyoAoJoens認為,信用卡是一個信貸協議,它需要對購買進行支付,即使用者對發行者負有償還交易時用卡所支付的費用的義務?!靶庞檬乾F代市場經濟、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發達的銀行業務共同開發的金融產品,具有支付和信貸功能,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信用支付工具,是消費信貸的一種形式?!睆姆山嵌瓤?,信用是發卡機十勾持卡人就是用信用卡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存在的憑證。在信用卡的使用下,持卡人與發卡機構構建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關系,這個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的主體是持卡人和發卡機構,客體是發卡機構及相關組織提供給持卡人的相關服務,內容是發卡機構和持卡人的權利義務。這一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的特殊性體現在雙方的債務債權關系不確定,因為信用是先消費后支付的支付手段,是對預期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所以體現了一定的不確定性。另外,信用卡下發卡機構和持人的權利義務的實現還涉及到特約商戶,特約商戶作為信用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持人和發卡機構的權利義務,需要特約商戶履行其相關義務才能實現。
發卡機構與特約商戶之間的合同關系是‘種消費款項的結算關系。存信用卡關系中,特約商戶實際上是銀行的人,它代表銀行接受銀行認可的信用卡。在跨行交易的結算中,即使特約商戶是與收單行簽訂特約協議,但由于它是代表發卡機構接受信用卡,特約商戶這時是發卡行的人,而不是收單行的人。信用卡交易是以發卡行的信用介入特約商戶和持卡人之間因購物或消費而產生債務債權關系,以信用卡為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在信用卡交易中,發卡機構承諾收到符合規定是用信用卡的簽單即付款與特約商戶,獨立于作為其基礎的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的消費關系之外,也不受持卡人與發卡機構之間的資金關系的制約。從實務上來講,發機構除了為持卡人和特約商戶提供結算及其他相關服務外,還以其巨大的信用為特約商戶提供付款擔保,為持人提供資金融通。從法律關系這個角度來說,發卡機構為持卡人和特約商戶提供相關服務之外,還與特約商戶形成一種獨立擔保關系,在持卡人信用賬,無足夠余額支付所購商品時,持卡人可以使用發行所給予的信用額度透支消費完成購物行為,其實質是發行墊付資金完成對特約商戶的付款。所以,信用卡在發卡行與特約商戶之間形成的是持人住用信用支付下有發行提供付款擔保的一種獨立擔保關系。
持卡與特約商戶的關系是一般的商品買賣和服務的法律關系,雖然采取的是信用卡這一方式進行支付和結算并介入了發卡行水完成整個消費行為,但是實務上和技術上百異于其他支付方式,但買賣或提供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卻不實務的同而變化。
信用卡欺詐是指不法持卡人通過欺騙手段領取或偽造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行為。詐騙按照角色的不同可以分為商家詐騙、持卡人詐騙和第三方詐騙。商家欺詐來源于合法商家的不法雇員與欺詐者勾結的法商家。在實務中,商家雇員有機會接觸到持卡人的卡信息,這就有可能為使不法雇員保留或復制信用信息,通過信息的保留而進行欺詐。持卡人欺詐主要是不道德的真實持卡人所進行的欺詐,通常是持卡人充分利用信用卡的責任條款,在收到貨物后提出異議或言沒收到貨物,欺詐商家和發卡機構。第三方欺詐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信息,偽造和騙取信用卡并進行交易。行為人通過偽造相關信息來欺詐發卡行發行信用卡,這種情況下,一旦發卡行發行后,引起的法律關系是真實存在的,雖然在法律效力上其歸于無效,但在欺詐行為沒有被發現之前,無疑是擾亂信用卡市場秩序,侵犯了發卡機構的利益。行為人利用他人的身份進行欺詐,騙取發卡行發行信用卡進行使用的情形相對于利用虛假身份進行欺詐的情形更為復雜。根據當事人是否知情,可將這類行為分為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情況下的欺詐和當事人知情的欺詐行為。由于當事人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身份被行為人利用,其騙領信用卡的行為應與行為人虛構身份,偽造申請資料騙領信用卡的情形相同,對當事人不具法律效力,不需承擔法律責任:當事人知情情況下的信用卡欺詐行為,目前比較典型的是中介公司進行欺詐申領信用卡,即所謂的“套現”。中介公司一般打著“小額申請”、“快速融資”、“貸款綠色通道”的幌子來誘騙申請人。中介公司一般會告訴申請人,他們可向各家銀行同時申請信用卡,這樣申請信用卡的數量可達十幾張。每張信用卡可的信用額度可達2萬到5萬元,總額度就可答三四十萬元。然后,中介公司通過提供最全套的手續去“騙領”銀行的信用卡金卡。最后,中介公司通過POS機為申請人大量提現。當十幾張信用卡從銀行里辦理出來,中介公司都要向當事人索要10%到50%的手續費,如果當事人希望直接收到現金,中介公司也可以利用自己公司的POS機為當事人刷卡,使銀行資金轉入公司賬戶提出來。但我國目前還無專門針對這種犯罪形式的法律規定措施,所以只能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規制。
三、信用卡欺詐現有的法律規范
信用卡使用作為一種民事行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刑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對信用進行了原則規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民法迪則》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法人之間、自然人和法人之問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信用卡法律關系中最為摹砌的就是發卡行、持卡人和特約商戶三者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發機構始終面臨著申領人偽造資料騙取發卡機構信任的問題,非法持有人的詐騙問題,合法持有人惡意透支的問題以及特約商戶未盡職責的問題;持人則面臨著信用卡和身份證被盜竊、遺失的問題。因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對使用偽造、作廢、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及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金融法律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中的兩部重要法律?!缎庞每I務管理辦法》對信用卡業務中的主體,發卡機構、銀行、持卡人和特約商戶都具有約束力,而且在業務規定、業務管理、信用卡申領與銷戶、轉賬結算、存取現金、法律責任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他包括《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關于辦理利用信忙許騙犯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各商業銀行關于信用的章程、特約商戶協議節、特約商戶操作程序、信用卡業務會計核算于續、信用卡保險單等都有針對信用卡使用有關的約定與規范。
我國目前關于信用卡的立法相對于實務的發展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但其對各個部門法對信用卡的規制來看也有定的不足和弊端。目前我國調整信用的規范主要是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其他規定散見于其他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作的少量司法解釋。信用卡法律立法層次低,權威性不強,不能充分保護消費者。其他規范性文件主要是由各商業銀行自己制定的信用卡章程。這些章程在信用卡交易實踐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他們在性質上是一種格式合同,法律效力沒有足夠的法律條文來支持。其次,表現為缺少調整信用卡法律關系的專門性法律,我國目前在調整信用卡方面的法律最為權威且最具操作性的規章是《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但該《辦法》也并非針對信用卡專門而立,而是將各類銀行卡業務納入同一辦法進行了規范。其具體內容對己出現或可能出現的信用卡法律糾紛沒有做出比較完善的法律規定,信用的法律規制仍然存在嚴重缺失。另外,其對銀行制定信用卡章程的格式條款不加任何限制,亦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四、完善信用卡欺詐防范的法律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