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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者進行現代民族聲樂表演時“,氣”的功力也對演唱效果產生著重要的影響,這一點也是深受古典戲曲的影響。傳統古典戲曲藝術中,表演藝術家們普遍將“氣”作為唱歌的根本,而“運氣”則是民族聲樂演唱者以及戲曲演唱者都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因此,民族聲樂表演者以及古典戲曲表演者都將學習掌握“運氣”作為一項重點任務。“運氣”主要是演唱者首先“氣運丹田”,然后利用自己的腹部運動來唱歌,同時,運氣的方式要和表演者的情感表達方式是一致的。另外,不同的民族聲樂曲目中所蘊含的情感也各不相同。因此,演唱過程中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運氣”方式,從而演繹出最佳的表達效果。
1.2唱腔現代民族聲樂的影響
“唱腔”也是我國傳統戲曲中情感表達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我國傳統戲曲中有許多不同唱腔的曲調,演唱者也充分利用這些不同的唱腔曲調演繹著不同的人物個性。我國傳統的戲曲表現主要有三種:一是“拖腔”,主要是指拉長腔調,通過在相應的地方增減藝術表達詞語來提升戲曲的藝術效果。二是“潤腔”,主要是指在戲曲演唱的過程中對腔調進行潤色、修飾,從而提高表達效果。三是“甩腔”,主要是指借用唱腔的快速變化來提升表達效果。以上三種唱腔都對民族聲樂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演唱者大多都是采用不同的唱腔來表達唱歌者的不同情感變化。現代民族聲樂演唱當中的唱腔有著較多的表現技巧,并且也主要通過演唱者的不同的選曲來體現的。作為一種取材生活的藝術表現形式,聲樂的演唱過程主要是表演者對自己生活中不同情感的傳達和演繹,而種類豐富的唱腔正好為民族聲樂的演唱者提供了許多演繹的題材。另外,民族聲樂演唱者更需要關注生活中流露出來的各種情感元素,并且能夠將這些情感元素進行多樣化的處理,從而能夠達到傳情達意的一種新高度。
2傳統戲曲藝術對現代民族聲樂的促進作用
2.1把握演唱節奏
要想將演唱者的個人情感與演唱很好地進行融合,演唱者就必須很好的掌握演唱節奏。同一首歌,但是由于演唱的人不相同,也將會演繹出各不相同的風情,這一切離不開演唱者的個人修養與審美觀點等的影響。然而“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即使是同一個演唱者,在不同時期也會因為自己不同的經歷、情緒、環境的變化等各種原因而發生不同的變化。一般情況下,演唱者在演唱的過程中會迅速的投入演繹中,并且將自己的情感融入其中,一旦把握不了情感的變化,就會影響聲樂演唱的效果。如果在演唱過程中,能夠將自己的個性以及情感很好地融入自己的演唱當中,就能夠順利地打動聽眾,讓朋友們喜歡他的演繹。因此,民族聲樂演唱者的個性演繹是聲樂演唱過程中情感的重要表達方式。
2.2把握情感變化
與傳統戲曲藝術表演一樣,民族聲樂演唱者也非常重視演唱曲目的旋律變化,并根據旋律變化選擇最佳的情感表達方式。因此,聲樂演唱必須要有能夠打動人的情感和內容。要想感染聽眾,首先必須得感動自己,演唱者也許有高超的技巧以及高亢的聲音,但是技巧和聲音是只是演唱的一種形式,可以吸引到聽眾的注意,但是真正想打動聽眾還是必須借助情感的傳達。只有將演唱者的情感很好地融入表演的曲目當中,才能打動聽眾,但是另外一方面,如果情感融入得過于濃厚,就會影響表達效果,也許不但打動不了聽眾,反而會讓聽眾覺得做作。因此,情感的恰如其分的表達,正是民族聲樂演唱者需要重點把握的能力。
2.3運用想象
作為一門藝術,聲樂演唱的表演最終也離不開演唱者的豐富想象,因為只有豐富的想象,才能表達出演唱者豐富的情感。演唱者的想象越豐富,情感傳達的就會越恰當。因此,為了進一步加強音樂的魅力,民族聲樂演唱者應該借用自己豐富的想象力為表達的曲目營造良好的意境,從而使整首曲目表達的更加生動。然而,聲樂的想象并非是胡亂想象的,而是來源于民族聲樂演唱者的實際生活,然后經過演唱者自己結合自己的理解進行演繹,將自己豐富的情感進行傳達。
戲曲藝術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明珠,也是弘揚我國文化和藝術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隨著時間的推移,戲曲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藝術表現體系,現階段的戲曲已經成功的吸收了很多傳統的音樂元素,隨著經濟的發展,戲曲逐漸成為了廣大群眾非常喜歡的藝術表現形式。和傳統的民族聲樂相比較的話,戲曲的出現也是在不斷的模仿當中才有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傳統民歌的發展歷程中有戲曲的影子,二者是互相依存的關系,這才促成了二者的共同發展。
(二)在實際的演唱過程當中傳承著發展
我國的傳統戲曲經歷了很長的發展時期,而且還吸收了各大家的長處,但是始終沒有變的是,始終堅守著我國的傳統文化,堅持著民族的風格,雖然現代戲曲的樂隊在編排上有一定的變化,但是在唱腔和板式方面仍然保持著原有的傳統風格,而現代民族聲樂則是中西聲樂文化合并的產物,所產生的作品和包含的體裁都讓現代民族聲樂在實際表演上獲得了很大的突破,比如說我們在演員的演唱表現風格上就有所不同,現代民族聲樂的演唱主要是強調個人風格的展現,而戲曲則重點表現演唱特色上,,現代民族聲樂作品在編曲和音樂的結構上并沒有什么固定的模式,二期音樂的作品也被分為了很多個種類,傳統的戲曲它的音樂模式則分為了曲牌體和板腔體,可見其區別。
二、我國傳統戲曲對現代民族聲樂發展的影響
(一)我國傳統戲曲對現代民族聲樂的熏陶
我國的傳統文化非常多,而且源遠流長,我國的傳統戲曲藝術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隨著幾百年的發展,逐漸形成了富有中華神韻的藝術形式,現代的民族聲樂是延續了我國的傳統民族聲樂藝術,并在此基礎上綜合了西方聲樂演唱的技巧。近幾年在我國的樂壇上出現了很多相對獨特的作品,這些作品以其清新的曲風和獨特的民族韻味受到了廣大聽眾的青睞,這種現象大多數都是出現在流行音樂當中,我國的流行音樂在創作的過程當中逐漸的引入了中國風的元素,這些作品多數都是以我國的傳統音樂作為旋律的脈絡,在編曲上采用了大量的中國民族樂器,比如說周杰倫和費玉清演唱的千里之外當中,就運用了古箏。
關鍵詞:現代音樂美學; 聲樂表演; 藝術;
一、現代音樂美學研究對聲樂表演的影響分析
(一) 音樂美學的現象學理論對音樂創作的理論指導
對于聲樂表演來說, 優秀的音樂作品是聲樂表演價值的一種體現, 因此, 也就強調了在聲樂表演藝術中音樂創作的重要性。如何更好的進行音樂創作, 積極的利用音樂美學理論作用明顯。上世紀初期, 現象美學開始萌芽, 自此現象美學理論被提出, 該理論一經提出就得到了音樂界專家的普遍關注, 且針對現象美學的研究也逐漸深入, 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現象美學的研究發展, 也進一步豐富了現代音樂美學的理論體系。從哲學角度上來說, 每一項事物都是兩面性的, 因此現象學美學的研究同樣遵循了哲學上的這一觀點, 并分為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進行研究:從客觀角度上來說, 其研究的重點主要是針對事物的本身特點;而從主觀的角度上來說, 主要是針對人的主觀意識為研究對象, 進而通過對人的感官體驗和審美需求進行研究, 具體到聲樂表演藝術中, 其研究的對象則主要是針對聲樂表演藝術的觀眾, 通過對聲樂表演的創新和技術提升, 達到聲樂表演與觀眾之間的統一性, 滿足觀眾視聽審美, 這也是現象美學研究對聲樂表演藝術質量的一種重要的衡量標準。那么對于聲樂表演藝術中的衡量標準是什么?筆者認為應該是在對聲樂表演作品、表演形式等方面實現與觀眾的共鳴, 滿足觀眾角度的感官、心理、精神上的審美需求。
縱觀我國聲樂表演的發展, 從傳統單一的聲樂表演形式, 到經過不斷的創新與發展逐漸成為一種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聲樂表演藝術, 另外在現代美學研究中現象美學不斷的進入我國的音樂藝術中, 東方音樂藝術與西方藝術實現了結合, 不斷的豐富了我國聲樂作品內容, 其創新發展的理論價值也更加增強。由此可見, 對于聲樂表演藝術來說, 現代音樂美學中的現象學理論對于聲樂表演藝術的觀賞性、審美性具有較強的影響價值。
(二) 現象學音樂美學理論對聲樂表演中“同一性”的解釋
現象學美學的研究已經近一個世紀, 可以說現象學美學的研究也為音樂藝術帶來更多的理論價值, 尤其是從音樂作品的創作以及聲樂表演這兩個方面, 其中在音樂作品創作中, 現象學為其提供了創作理論基礎, 而在聲樂表演方面, 現象學則為其提供了表演的藝術效果和表演目的。具體到對聲樂表演的“同一性”問題上, 現象學音樂美學理論進行了特殊的解釋, 具體如下。
眾所周知, 聲樂表演藝術主要是由表演者、樂譜、劇本三個部分組成。可以說, 這三個部分之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具體來說, 聲樂表演的表演者根據樂譜的內容進行歌唱和表演, 但是不同專業水平的表演者對于樂譜的演繹也會呈現出不同的表演風格, 因此觀眾的審美享受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同一性”問題, 針對聲樂表演中的這一問題, 現象學美學理論進行了解釋, 現象學認為在聲樂表演中, 表演者可以結合自身的專業水平和對樂譜的創新, 用一種獨特的方式演繹出來, 突破一成不變的樂譜演唱, 將樂譜的符號和音節進行創新, 編創過程中融合表演者的特殊風格, 而“同一性”問題也能夠很好的避免。現如今, 現象學音樂美學理論對聲樂表演中的“同一性”問題的解釋, 已經被廣泛的認可, 并通過表演者進行編創展現。可以說現象學美學理論的這一解釋, 促使聲樂表演藝術更加具有生命力, 表演形式也更加鮮活。
(三) 音樂美學中的釋義學理論對聲樂表演的美學影響
釋義學是現代音樂美學的重要理論之一, 且對現代音樂美學研究具有一定的推動作用, 也是不斷促進現代音樂美學發展的主要動力。釋義學美學理論的研究, 主要是從客觀的角度對歷史進行解釋, 在聲樂表演中, 則主要是針對聲樂表演的發展歷程, 釋義學于19世紀正式的融入到聲樂表演中, 在聲樂表演的過程中, 融入對音樂藝術歷史的編創, 通過表演者、樂譜的演繹反映出某個階段的音樂藝術, 可以說, 釋義學在聲樂表演中的運用, 促進了現代藝術和傳統藝術的完美結合, 尤其是在傳統音樂形式逐漸淡化的背景下, 釋義學美學理論在聲樂表演中的運用, 更加具有歷史價值。
總之, 現如今, 很多優秀的音樂作品都多多少少受到了釋義學理論的影響, 可以說音樂作品對于時代的表現力越來越強, 但是還需要注意的是釋義學理論過于注重對事物表面的研究, 其研究深度不夠, 對此20世紀初期伽達默爾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并挖掘了音樂作品中更加深層次的藝術內涵, 例如某個音節和旋律所展現的音樂歷史和年代, 進而更好的豐富現代音樂作品的創作符號。由此可見, 釋義學理論對于聲樂表演中音樂作品的內涵、歷史等研究都有重要的理論參考價值。
二、現代音樂美學對聲樂表演的啟示
(一) 現象學音樂美學理論引領聲樂表演的藝術延伸
從現象美學理論來看, 其注重對事物的全面發展, 因此聲樂表演藝術的研究, 能夠從現象美學理論中得到一些在客觀和主觀上的啟示。
一方面, 有利于提高表演者的專業技術水平。對于表演者來說必須要不斷的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 例如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等, 不斷的扎實表演者的專業技術, 以便對音樂作品和樂譜進行創新, 更好的發現音樂作品的內涵魅力, 創作符合演唱者自身且獨具特色的音樂作品。與此同時, 現象學音樂美學理論還強調對音樂的歷史、文化內涵研究, 因此, 表演者在進行聲樂表演中, 還可以提升自身的文化修養, 更加準確的表達音樂作品的歷史性和審美性, 達到音樂作品、表演者與觀眾之間的審美協調。
另一方面, 有利于豐富聲樂表演藝術的作品形式。同一種音樂曲目, 進行不同的演繹, 所展現出來的藝術形式也是不同的, 通過現象學音樂美學理論的啟示, 可以不斷的豐富聲樂表演藝術的形式, 民族、美聲、流行等音樂形式相互融合與創新, 對于豐富聲樂表演藝術作品形式, 完善聲樂表演理論有著重要的借鑒價值。
(二) 釋義學音樂美學理論對聲樂表演藝術的理論支持
聲樂表演藝術不同于一般的語言藝術, 因此音樂作品所表現出來藝術內涵也具有其獨特性。在某個音樂作品的演繹, 所要傳達的音樂內涵往往不僅僅是音樂表面的意思, 還包括音樂作品創作、演唱者以及欣賞者的情感, 因此, 從現代音樂美學理論角度來看, 聲樂表演對于音樂符號的呈現, 就不能夠機械化的進行樂譜演唱, 還應該從釋義學理論出發, 深度挖掘音樂作品內在的價值, 通過表演者對音樂作品的理解, 注入相應的情感, 這樣演奏出來的音樂作品才更加能夠走進欣賞者的內心, 賦予音樂作品從內而外的生命力。可見, 聲樂表演藝術需要釋義學音樂美學理論作為支撐。
三、現代音樂美學研究下未來聲樂表演藝術的發展
(一) 加速聲樂表演藝術歷史文化與時代的結合
隨著音樂文化事業的不斷發展, 需要越來越多的音樂界專家和聲樂表演者不斷的開拓創新, 運用現代音樂美學理論, 創作出符合新時展需求的音樂作品, 提高新時期音樂美學的審美價值。現代音樂美學的研究, 不僅是對聲樂表演藝術全面的創新, 同時也是對音樂歷史文化、藝術內涵的一種全新解釋, 可以說, 現代音樂美學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聲樂表演藝術歷史與時代的融會貫通, 無論是音樂作品、歷史文化、表演形式, 都讓音樂作品擁有歷史和時代的雙重角色, 這也是新時期、新思想、新理念的一種結合, 不僅豐富了聲樂表演的理論基礎, 而且強化了理論與實踐的有效結合。
(二) 全面客觀的看待聲樂表演藝術
在未來的聲樂表演藝術發展的過程中, 必須要針對現代音樂美學中提出的現象學、釋義學等理論基礎, 全面客觀的分析和認識聲樂表演藝術, 這也是聲樂表演藝術未來發展的必然需求。具體來說,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全面的認識:一是全面客觀的認識聲樂表演的主體。聲樂表演者作為聲樂表演藝術的主體, 其不僅是單純的將音樂內容表達給觀眾, 更重要的是能夠利用現象學理論, 充分的發揮表演者自身的專業知識, 不斷的進行藝術創新, 滿足觀眾的音樂審美需求, 達到情感藝術、審美藝術與音樂藝術的統一。二是注重聲樂表演的實踐過程。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才能夠更快的推進聲樂表演藝術的發展, 因此, 在聲樂表演過程中, 必須要緊密的聯系實踐, 將現代音樂美學理論融入到表演中, 突出作品的現代化風格和歷史文化氣息, 并在實踐的過程中, 發現和補充音樂作品的不足之處, 并積極的借鑒西方先進的音樂理論, 用實踐促進藝術發展。
(三) 充分的認識音樂作品的時代性和藝術性
時代賦予了音樂不同的藝術魅力, 因此, 對于音樂表演者來說, 就需要充分的認識不同時代背景下的音樂作品需求不同的角度對于音樂作品的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這就需要全面的認識到音樂作品中的創作思路和音樂作品所要表達的情感。綜合多個角度和層次需求充分的認識音樂作品的時代性和藝術性, 正確的演繹和表達音樂作品。
充分認識聲樂表演風格的時代性和藝術性。表演風格是音樂作品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不同的表演風格能夠表達不同歷史內涵的音樂作品, 而且通過歷史角度對音樂作品進行詮釋, 然后再結合表演者的風格, 演繹音樂作品的內涵。需要注意的是在現代音樂美學研究下聲樂表演的風格, 不僅要體現音樂的歷史文化藝術, 同時還要融入時代的表演風格。
(四) 不斷的追求聲樂表演的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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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J60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1)11-0176-02
我國的民族聲樂分為傳統民族聲樂和現代民族聲樂,傳統民族聲樂包括戲曲、曲藝、民歌和說唱藝術等,而少數民族民歌則屬于傳統民族聲樂范疇。現代民族聲樂或稱新民族唱法,是建立在傳統藝術的基礎上,借鑒西洋美聲唱法的具有中國民族特色的新唱法。就目前我國的現代民族聲樂教育來看,西洋美聲唱法體系的學習成為主體,而缺乏對傳統民族聲樂的學習,特別是少數民族聲樂的學習.由于少數民族生存的環境比較偏遠,又沒有一套系統、完善的保護傳承少數民族民歌的措施,使得一些少數民族民歌面臨失傳的境地。我國民族聲樂藝術的發展和少數民族的傳承和保護的相輔相成的,因此,加強音樂藝術院校對于少數民族音樂的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少數民族民歌的特點
少數民族民歌是各民族用來表達思想、感情、意志和愿望的藝術形式,歌聲伴隨著他們的勞動生產、社交、娛樂、婚喪嫁娶、宗教、祭祀等活動。他們的歌聲真摯、淳樸,充滿了生活氣息。少數民族民歌具有以下幾個典型特點:
(一)地域性
少數民族大多居于邊疆、山區、牧區,受地域、語言和風俗的影響,每個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獨有的民族音樂特色,如:新疆的十二木卡姆、內蒙古的長調和呼麥、的拉魯山歌、彝族的四大腔和侗族大歌等。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按地域通常分為北方草原、黃土高原、中亞綠洲、云貴高原、中南丘陵等8個音樂文化組,呈現出比較明顯的地域性特征。同是一首山歌, 黃土高原高亢嘹亮中帶有生活的無奈和辛酸;云貴高原的山歌則跌宕起伏,曲調多變;北方草原的民歌卻悠揚舒緩、遼遠蒼涼。
(二)語言特點
經歷了幾千年的風雨洗禮和歲月變遷,各民族歷經了民族的遷徙、交融, 形成今天中華民族語言的五大語系:1、漢藏語系的民族共31個(含漢族),分為壯侗語族(含壯傣語支、侗水語支、黎語支)、藏緬語族(含藏語支、彝語支、景頗語支、羌語支)、 苗語語族(含苗語支、瑤語支)和漢語;2、阿爾泰語系共19個民族,分突厥語族、 蒙古語族、滿――通古斯語族(含滿語支、通古斯語支);3、南亞語系有三個民族;4、南島語系僅一個民族――高山族;印歐語系有兩個民族,分斯拉夫語族(俄羅斯族屬東斯 拉夫語支)和伊朗語族(塔吉克族)。
(三)風格多樣
中國少數民族民歌體裁多樣,品種繁紛,有山歌、勞動歌、風俗歌、祭祀歌、敘事歌、搖籃曲等等。蒙古族的牧歌、苗族的飛歌、侗族大歌都屬于山歌類別。勞動歌是在生產勞動時產生的,比如蒙古族民歌《勸奶歌》、貴州民歌《摘菜調》就屬于勞動歌。風俗歌有土家族的《哭嫁歌》、蒙古族的《送親歌》、《祝酒歌》、羌族的《酒歌》等等。少數民族有各種,比如道教、佛教、薩滿教、伊斯蘭教等等,因此宗教祭祀歌種類也很多。
(四)個性鮮明
由于少數民族信仰、語言、地域、風俗習慣的不同,其民歌具有較強的個性和不可替代的風格特點。例如:蒙古族民歌曲調悠長遼闊,節奏自由、尾音拖長、情緒熱烈奔放,旋律富于裝飾,常用真假聲并用的演唱方法,具有濃郁的草原氣息;山歌和新疆民歌大多節奏明快,舞蹈性強,歌聲嘹亮,蕩氣回腸;苗族飛歌、壯族山歌舒展、甜美,節奏快中有慢,活潑歡快,富有生活情趣;我國五十六個民族各有特色,成為中華民族聲樂大花園的一支支奇葩,也為我們后人學習歌唱提供了豐富的土壤。
二、我國現代民族聲樂存在的問題
(一)歌手大賽的“千人一聲”
從近代掀起西學浪潮開始,我國在西學的影響下成立了音樂藝術院校。這些音樂藝術院校為培養出眾多優秀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歌唱家和音樂家。那時的歌唱者比較注重傳統聲樂學習,甚至有的本身以前就從事傳統聲樂藝術,后來又接受西洋美聲方法的訓練。我國的民族聲樂一度出現了繁榮的景象。但是,從今天的音樂舞臺上我們看到,大多專業院校畢業的歌手們技巧很強,但是缺乏個性,對音樂風格的把握和情感處理不夠準確,造成聲音沒有特點。歌手的聲音都接近一致,以至于被業內界評為“千人一聲”。
自CCTV青年歌手大賽設立了“原生態”唱法比賽以來,引來了各界的強烈反響,也引來了專業界的“土嗓子”和“洋嗓子”之爭。一部分專家認為原生態民歌是鄉曲野調,發展不成熟,沒有什么技術含量,沒有經典作品和科學的發聲方法。而另外一些專家認為,原生態的歌手沒法與經過多年專業訓練的歌手相提并論。不管怎樣爭論,不爭的事實是原生態歌手受到了觀眾和評委的一致喜愛。他們樸實的衣著、真摯的歌聲,動情、自然、忘我的演唱深深打動了觀眾的心。從這些事實看,原生態歌手與專業歌手在聲音、表演、服裝上形成了明顯的對比,這都是過于追求技巧,而不注重藝術修養的結果。所以,只有學習傳統音樂、少數民族音樂,才能豐富藝術修養,使演唱具有民族性和個性。
(二)音樂院校教育的西化
我國聲樂教育家金鐵霖在《民族聲樂藝術的新視野》中說:“過去,我們對少數音樂文化不聞、不問、不采、不編,甚至認為不入大雅之堂。建國后雖說有了很大改觀,出現了許多有特色的歌唱家和音樂家。但受觀念和教學體系設置的影響,少數民族音樂的挖掘、整理、創作、改編還是相對滯后的”。從我國大部分音樂院校的聲樂課程設置來看,傳統民族聲樂和少數民族聲樂沒有被列為主要的課程,只有少數藝術院校單獨設立了少數民族聲樂班。比如:貴州大學藝術學院的侗族大歌班;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有相對系統的長調教學體系;新疆有十二木卡姆的專門班。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院長孟新洋先生一直致力于少數民族聲樂的研究。他編寫了《少數民族聲樂教材》、《我國民族聲樂理論》等,其別強調對少數民族聲樂的學習。中央民族大學作為一所少數民族院校,專門設立了田野調查專項資金,每學期都會有師生組織到各少數民族地區采風。著名音樂理論家、中央音樂學院教授田聯韜先生是少數民族音樂研究者的榜樣,他多年到少數民族山區采風,甚至與少數民族同胞同吃同住,寫了許多有價值的少數民族音樂論著和音樂作品。
三、為什么要學習和傳承少數民族民歌
(一)現代民族聲樂生存和發展的土壤
傳統民族民間音樂是現代音樂文化的基礎、土壤,而少數民族民歌更是現代民族聲樂的根。要想發展好現代民族聲樂藝術,首先應先了解和學習傳統民族聲樂藝術,特別是少數民族民歌。保護好民歌就是保護好我們的母體音樂文化,只有建立在傳統民族民間聲樂的基礎上來發展民族聲樂,才能使我國民族聲樂藝術更具個性和生命力。
(二)我國聲樂藝術要突出民族性
我國的民族聲樂藝術雖然要講究聲音的科學性,但最終要體現民族風格,這和追求聲音的科學性并不沖突。民族聲樂藝術,根植于中華傳統音樂文化,來源于各族人民的生產勞動生活,是地地道道的反映中國民族特色的藝術
(三)少數民族民歌面臨失傳
不可否認,少數民族正以一種弱勢文化的姿態存在于人們精神生活的邊緣。受現代社會經濟、信息快速發展的影響,大多年青人更喜歡通過網絡、電影和一些現代科技手段來娛樂生活。我們看到一些少數民族青年對民歌沒有興趣、不愿意學唱的事實。當下一代年輕人失掉學習傳統民歌的環境與可能性時,它的傳承就會出現代溝與障礙,那少數民族的民歌也就離消亡之日不遠了。
四、如何在音樂藝術院校開展學習少數民族民歌
(一)在各院校設立民族民間音樂班
通過成立民族民間音樂班,可以對于大量的民族民間歌曲進行挖掘、整理、學習和實踐。通過對民歌的樂調、歌曲背景分析,而了解少數民族的心理、風俗、語言、信仰,使我們從局部的技藝傳承上升為全面的文化傳承,從而形成音樂文化的全面認知。
(二)請民間歌手到課堂講學、傳授
許多技藝高超的民間歌手既是民歌的傳承者也是民歌的創作者。著名漫瀚調歌王齊福林,他原本是二人臺演員,對于歌曲的演唱和潤腔都有較高的技藝,他演唱的漫瀚調《打漁花花》等歌曲獲得了央視民歌大賽的大獎。長調歌王哈扎布沒有進過一天專業學堂,卻有精湛的歌唱技藝,并培養出許多優秀的歌唱家,拉蘇榮就是他的弟子。在少數民族中,這樣的歌手更是數不勝數,他們對生活、對民歌的把握和理解,正是我們要學習和傳承的寶貴財富。只有親身和這些歌者學習,才能了解到原汁原味的民歌。所以請民間歌手到課堂現身講學,是民歌傳唱的最直接有效的辦法。
(三)每人每學期要做田野調查,做文字記載
曾說過一句話,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在我國的各大音樂藝術院校,設置傳統音樂藝術班或者少數民族民歌研究班。每個學生每學期要有田野調查的學習任務,在做完每項田野調查和采風完畢,都要將錄音、錄像等資料整理成文。這些寶貴的資料既能為后來人留下學習資料,也是以后創作和實踐的可靠依據。
(四)演出實踐
實踐演出是前面這些工作的一個總結和最終體現。在學習了少數民族民歌之后,學生們要以論文、音樂會,創作音樂作品來匯報給學校。也可以就某個民族的民歌或音樂文化現象開展文化專題和論壇,使其他人也參與到研究和學習中來。在當今的歌者中,龔琳娜就是個典型的例子。她一直都很注重對于民族民間歌曲的學習,曾一度到貴州山區、陜北等地采風,并因此也掌握了許多民歌風格。她演唱的《好花紅》、《摘菜調》、《丟丟銅》等民歌,生動活潑,富有情趣。也因為她對陜北、山西民歌的學習,了解到走西口的文化背景,因此才唱出了催人淚下的《走西口》。
五、結語
少數民族民歌是中華民族音樂文化中的奇葩,它不僅記載了我國少數民族豐富多彩的生活,也是人類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因此挖掘、整理、學習、傳承少數民族民歌既是對傳統音樂文化的保護,也是促進我國現代民族聲樂發展的根本所在。少數民族民歌的傳承多為民間自然傳承,在經濟、信息飛速發展的時代,這種傳播方式越來越薄弱。所以學習、保護、傳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既是一種對傳統文化的尊重和重視,也是一種責任和文化自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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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視唱練耳訓練的幾種方法 梁紅
談鋼琴集體課教學的思路和做法 崔鴻源
音樂院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認識與實踐 陳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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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管弦樂發展問題雜談 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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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民歌考源--梅山民歌系列研究之一 袁征
從《老殘游記》看古代音樂的遺存 徐晉山
音樂社會學(續二) 卡登,金經言
控制演化作曲教學法 黃汛舫
內蒙民歌《四季》和聲編配的理論基礎與技術特征 王小玲
現實文化視野中音樂理論期刊的缺失 李寶杰
略論數字圖書館及其在音樂院校的發展 孫俊
現代帕薩卡里亞對位與和聲形態(二) 徐孟東
我對"同宗民歌"的認識--與馮光鈺教授商榷 徐元勇
科學的態度需要清醒的頭腦--評周勤如《研究中國音樂基本理論需要科學的態度》一文 秦德祥
舒伯特《冬之旅》鋼琴聲部的藝術特色及其演奏處理 沈茜
《蓮花》音樂賞析與歌唱藝術處理 殷梅
"善歌者,必先調其氣" 余惠承
海南黎族民歌的演唱特點初探 劉長瑜
雙排鍵電子琴演奏與聲學樂器音色的模擬 曾立毅
歌唱發聲中力量的平衡 李庚
試析波姆改革的特點與局限 章濱
現代音樂視唱教學中音程感的建立 李金華
美國的《鋼琴與鍵盤》 徐康榮
"戲轉歌"現象評析 喬新建
江文也早期鋼琴音樂創作的現代技法 王文俐
鋼琴曲的樂隊改編 周雪石
空間立體化調思維--巴托克《小宇宙》調性呈示方式梳理 張志海
從文獻計量統計看《黃鐘》之作者及論題 邢素華
音樂學術論文中的"重復"現象--編稿瑣記之二 蔡際洲
善教者使人繼其志--黃翔鵬《樂問》讀后談 曹柯平
聲樂"音色庫"的合理運用 俞子正
聲樂演唱中的喉部器官狀態 付鴻敏
琵琶藝術教學模式的若干問題 趙嫻
拉威爾鋼琴曲《水的嬉戲》的演奏教學 梅曉萍
貝爾格《鋼琴奏鳴曲》(Op.1)中的半音、全音音列技法 唐勇
格里格音樂中的民間自然調式 駱嶺
英國的《斯特拉迪》 徐康榮
楚天祭祀魂(編鐘與鼓吹樂) 譚軍
新世紀的中西之辯--對當代中國一個音樂文化問題的思考 李曉東
黃門鼓吹考 孫尚勇
漢代食舉樂考 尚麗新
從遼金元三史的編纂其樂志的史料來源 王福利
黎英海《移宮變奏曲》的獨特性及其創作手法分析 郭和初
現代技法與民族民間音樂的化合--論鋼琴曲《多耶》的創作特征 楊凌云
謝德林現代復調音樂思維及其演奏風格--鋼琴套曲《24首前奏曲與賦格》探討 鄭方
舒曼早期標題鋼琴組曲的"聚合原則"分析 張煒
關于和弦名稱的確定原則 朱玉璋
[日]傳燕樂六調五式琵琶定弦法研究--兼與孫新財先生探討 莊永平
音級概念與音結構邏輯的內在聯系 蒲亨建
論土家族的音樂風格 田世高
論京劇"樣板戲"的音樂改革(下) 戴嘉枋
樂器學的研究對象及研究課題 劉莎
關于樂譜在計算機編目中的統一題名問題 張麗蓉
歌唱語言情感的夸張表達 夏美君,劉大巍
解決嗩吶吹奏中的"憋氣"問題 張寧
肖邦鋼琴作品抒情性旋律的演奏技能 劉進清
談高師鋼琴教學中理性素質的培養 梁麗紅
美國的《大聲唱!》雜志 徐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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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存于日本的我國古代俗曲樂譜 徐元勇,XU Yuan-yong
中國大陸高山族音樂研究50年 藍雪霏,LAN Xue-fe
從聽韓中杰同志指揮的《時代的顫音》談起 李凌,LI Lin
歐洲軍樂隊建制之發展 章濱,ZHANG Bin
北宋大晟律初探 李幼平,LI You-ping
分律法比較與比較分律法 陳家鑫,閻萍,CHEN Jia-Xin,YAN Ping
鐘律的理論與實踐--學習黃翔鵬先生相關論述的心得之四 李成渝,LI Cheng-yu
關于音樂傳播學的五點看法 汪森,Wang Sen
互聯網漢語流行音樂網站的編輯管窺及音樂網站編輯的應有視野(上) 劉夜,LIU Ye
四部和聲聽覺訓練的意義與方法 張燕,ZHANG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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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記》"心物"關系論的美學思想 王志成,WANG Zhi-cheng
論兩首歌劇詠嘆調演唱的呼吸應用 張蓉,ZHANG 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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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京劇《杜鵑山》中的柯湘音樂主題 劉聰明
為他(她)佩戴金色的花環--對杰出民間音樂家價值的再認識 周耘,楊貴香
從"信天游"透視陜北民間文化藝術的特征 姚莉莉
論江南絲竹的"再生性"特征 楊凌
《華嚴字母》的結構及其唱頌 梁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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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的創造中,讓音樂再生!--析廣東音樂名家余其偉的表演美學觀 羅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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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中國歷史文化精神的顯現 朱堅堅
試論香港專業音樂教育的定位 劉靖之
國學,是指以儒家思想為主體的中華傳統文化與學術,涵蓋歷史、哲學、天文、地理、政治、經濟、軍事、術數、醫學、星相乃至音樂、戲曲、書畫、建筑、舞蹈等藝術范疇。中國古詩詞歌曲是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流傳至今至少已有2500多年的歷史,每個歷史時期都留下了古詩詞歌曲的遺韻。這些古詩詞歌曲不僅體現了中華民族不同時期的音樂審美意識,而且活態化地展示了儒家音樂美學思想,是中華文化中的音樂瑰寶。教育是人類文化延續最主要的渠道,尤其是高等教育能夠對文化進行過濾和整合,將本民族文化中最有價值的精髓進行保存和傳承,使之生生不息、代代相傳。因而,在高校音樂教育領域弘揚國學,在高校音樂教學中重視中國古詩詞歌曲的教學與研究,應是我們無可推卸的文化擔當。
一、古曲漸息——古詩詞歌曲教學的現狀
迄今為止,國內高教領域僅有中國音樂學院在2007年成立了“中國古典詩詞歌曲研究中心”,并開設了由本科至研究生的“中國古典詩詞歌曲教學”。這大概是我國唯一冠以“古典詩詞歌曲研究”的學術機構,也是唯一開設了古典詩詞歌曲專業的音樂院校(此處的“古典詩詞歌曲”即本文的“古詩詞歌曲”)。隨著那位畢其一生、嘔心瀝血致力于古詩詞歌曲研究的傅雪漪先生的離世,隨著創辦這一專業教學的中國音樂學院王學芬教授的退休,也隨著王教授苦心孤詣培養的7位研究生的先后“轉業”,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這塊原本是廣袤而豐厚的文化土壤,而今已是地荒人稀、寂寥冷清。
2500年來,孔子代表的儒家學說在國內外推崇得如火如荼。88個國家和地區開辦了282所“孔子學院”,進行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播與教學。國學日興,但儒家音樂文化的精髓——古詩詞歌曲卻聲息漸遠、日趨式微。點開“網絡孔子學院”的音樂欄目,我們可以看到其下有民歌、民樂、戲曲、曲藝、歌唱家、演奏家、樂評論道、音樂資訊……唯獨沒有古詩詞歌曲的介紹。近年來,我國數以百計的高校設立了音樂專業,但又有多少將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列入課程體系并真正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教學與科研呢?我們難以設想在其他門類的藝術教學中——繪畫不學水墨丹青、工筆重彩;建筑不懂雕梁畫棟、斗拱重檐;工藝不識四羊方尊,長信宮燈;而書法不知道泰山刻石、顏骨柳筋、《蘭亭序》、《華嚴疏》……假若如此,高等教育何以傳承與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因而,在高校的音樂教育中沒有理由讓中國古詩詞歌曲的教學處于后位、甚至缺失。
難道是當代社會文化價值的多元將中國古詩詞歌曲已經邊緣化了?或是她自身的生命力開始衰竭?
二、詩樂同源——古詩詞歌曲的文化基因
“中國文學中的詩歌,從詩經、楚辭、樂府、唐詩、宋詞、元曲,無一不是歌曲之詞,隨著時代推移,音樂佚亡,歌詞尚存。凡詞皆可歌可詠,應當說,中國文學史中的半壁江山存在于中國音樂史中。”[1]趙曉生闡述的詩歌與音樂同源的觀點不僅反映了中國音樂發展中的文化現象,在西方音樂歷史中這種現象同樣存在。古希臘的“音樂和詩歌幾乎是同義詞”,“沒有音樂,詩歌形式便沒有名稱”,抒情詩歌(Lyric)最初指的就是“和著里爾琴(Lyre)而唱的詩歌”[2],這和我國詩經“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3]幾乎是同樣的音樂行為方式。
然而,由于樂譜的佚亡,我們無法知道詩經、楚辭、樂府這些上古時期的詩詞歌曲是什么樣的曲調?用什么樣的譜式記錄?歌詞與曲調的配合又是怎樣的方式?
人類最初的音樂是通過自身的嗓音來創造的。唐人孔穎達為《詩周南關雎序》注疏:“動聲曰吟,長言曰詠,作詩必歌,故言吟詠性情也。”[4]從 “言之不足故嗟嘆之”的吟誦進而“嗟嘆不足故詠歌之”的詠唱,原始的歌唱是語言的音調化逐步加強的結果。由于漢語的“四聲”音韻極富音樂性,“把歌詞聲調略為夸張性地朗誦,可‘吟誦’出曲調來。”[5]這正是《禮記樂記》中“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的意思。因而,吟誦這種最自然的發聲狀態也常常成為營造古詩詞歌曲清微淡雅、沉著高古的藝境特有的表現手段。
但我們不能就此認為古詩詞歌曲的初始階段僅僅只是語言聲調情緒化的強調,它應該還有與歌詞同出一“轍”的曲調。我國現存最早的圖書目錄《漢書藝文志》除了錄有《河南周歌詩七篇》、《周謠歌詩七十五篇》,另外還錄有與此相應的《河南周歌聲曲折七篇》、《周謠歌詩聲曲折七十五篇》。以“歌詩”與“歌聲曲折”并列,由此可以推斷應是詞與曲的關系。《文心雕龍樂府》篇說得更清楚:“凡樂辭曰詩,詩聲曰歌”,這里“詩指的是詩人所作的歌辭,歌指的是和詩相配合的樂曲”。[6] 盡管當今學者對于“聲曲折”或“歌聲曲折”的譜式形態還見解不一,尚在探討,但無論是認為“聲曲折是用線條的曲折來表示音調的高低” [7]之 “曲線說”,還是認為“聲曲折是用文字記寫的方式標記歌詩音調之高下的樂譜”[8]之 “曲譜說”, 或者是認為“歌聲曲折是現知中國最早的旋律譜本”之“旋律譜說”[9],基本的共識是古詩詞歌曲在文學的詩詞之外還存在表現音樂的歌曲曲調。由于至今缺乏實物考證,唐代以遠的古詩詞歌曲還不能如我國古代器樂曲那樣根據文字譜、減字譜、燕樂半字譜以及弦索譜和管色譜去“按譜尋聲”,大量“歌詞尚存”的古詩詞歌曲均為后人補曲,這也為我們研究古詩詞歌曲留下了巨大的空間。
歷史發展到“依聲度曲”、“倚聲填詞”的詩、樂高度分化階段,我們依然可以從詩的整齊美、對仗美、節奏美、音律美以及詞的平仄相間、抑揚頓挫,散文化的語法句式中看到古詩詞歌曲中音韻與旋律的關系,即詩樂同源、共為連體的關系。
三、修身養性——古詩詞教學的現實意義
“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人類用自身的嗓音來表達內心情感,更為直接,更為深刻。古詩詞歌曲大部分屬于中國古代的文人音樂,尤其是唐、宋時期及其以后的古詩詞歌曲,歌詞精辭妙句,大多詠史嘆世,直抒胸臆,寄情山林田園,參破人間寵辱;曲調則婉轉迂回,韻味幽遠,憂而不傷,哀而不怨,表現一種超脫、曠達的人文品質。古詩詞歌曲的演唱很大程度表現為氣定神閑的“自娛性”音樂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 “中正平和、含蓄蘊籍”的審美趣味,在音樂審美中保持一種“和”的情感態度。和諧的音響對人的心理有安定、撫慰的作用,音樂的和諧讓心靈的和諧達到完美的境地,從而達到個人與社會的和諧。“音和——心和——人和——政和……這正是中國傳統美學思想歷來重視音樂與人生、人與社會關系的特點所在”。[10]
我們清醒的看到,由于當前社會媒介市場化、商業化運作,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帶來了社會文化的低俗、惡俗現象,并日趨形成強大的媚俗文化勢力。從顛覆審美的“文化丑角”到精神狂亂的“反智主義”,都是用瞬間的精神去滿足人們日益浮躁、倦怠無聊的心態。長期 “速食”這種娛樂至上的快餐文化,人們將逐漸喪失審美的“咀嚼”能力和對一種高品質文化的欣賞耐心,直接導致整個民族文化素質的低下。目前,大學生中存在的審美取向低俗化、娛樂化的現象應該引起我們的警覺。著名文藝評論家仲呈祥在“全國高校藝術教育科學論文報告會”上大聲疾呼,在低俗化的時風下 “高校要保持獨立的思考,發出科學的聲音”、“高等學校的藝術教育應該對民族的藝術思維作出獨特的貢獻”(2009.2.13于東南大學),這也是每一個高校音樂教育者的社會良知。將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納入高校音樂教育,引導大學生品讀、演唱古詩詞歌曲,在古曲中唱出詩的意境,在詩詞中領略古曲的幽雅,在“唱著歌兒學古詩”[11]中修身養性,不僅可以培養大學生對美的感受、鑒賞能力,完善審美心理結構,培養他們在文化人格、藝術趣味、音樂素質方面的自我塑造能力,更重要的是增強當代大學生對傳統文化的認同,使他們能從情感上建立起母語文化的音樂情結,從而凝聚中華民族文化的向心力。轉貼于 四、專業化研究與普及性推廣——古詩詞歌曲教學走進高校
作為中國古代音樂文化主要的藝術品種,古詩詞歌曲應該成為一種特定的聲樂體裁進入高校聲樂教學課程,并獲得應有的地位,猶如德奧藝術歌曲、民族民間歌曲、現代通俗歌曲等,真正使高校課程體系包容多種文化形態,成為多元而豐富的現代教育體系。在高校實施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應首先從聲樂專業教學切入,在教學實踐中逐步獲得對中國音樂文化的深刻理解,進而作出系統的理論總結,包括詩詞審美欣賞、音樂本題分析、演唱風格的把握以及教學方法的創新,進而推及到全校學生公選課的教學,形成專業化研究與普及性推廣的全方位展開。
專業化的研究是指在聲樂表演專業的教學中系統的進行中國古詩詞教學與研究。
(一)組成教學團隊
在高校的古詩詞歌曲教學中,師資隊伍是確保教學質量的首要條件。擔負古詩詞歌曲教學的教師除了具備精深的聲樂專業知識外,還需要廣博的古典文學知識以及對古詩詞歌曲音樂方面的分析解讀能力,這種高素質師資人才的缺乏,也是古詩詞歌曲教學難以在高校廣泛展開的原因之一。綜合性大學應充分利用學科門類齊全的資源優勢,集合聲樂專業教師、音樂理論教師、古典文學教師共同組成“三合一”的教學團隊,形成學科知識的互補與共享,以獲得對中國古詩詞歌曲“全觀視角”的整體解讀。
(二)加強理論研究
中國古詩詞教學應在系統的理論指導下進行。我國幾千年的音樂歷史,歷代音樂家都曾對民族聲樂藝術作過理論總結,如戰國時期的《樂論師乙篇》、《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唐代段安節的《樂府雜錄》、元代燕南芝庵的《唱論》、明代魏良輔的《曲律》、清代徐大椿的《樂府傳聲》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音樂論著,不僅精辟地論述了歌唱中的咬字、呼吸、發聲、潤腔等技巧,而且詳細地規范了民族聲樂的審美標準,鮮明地體現了民族聲樂的審美意識,具有珍貴的學術價值。將這些典籍中有關聲樂藝術的理論進行精選,并從現代聲樂科學的角度進行分析研究,加以系統整理,從而為古詩詞教學夯實豐厚的理論基礎。
(三)建立教材體系
編寫教材《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及輔助教材《中國古詩詞歌曲萃選》,包括簡譜、五線譜對照的聲樂演唱譜與鋼琴伴奏譜。教材中對每首古詩詞歌曲的教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古詩詞的文學賞析(作者簡述、創作背景、文學風格、詩境與藝境、白話體譯文);2.歌曲的音樂本體分析(曲式結構、調式風格、旋法特征、鋼琴的背景與歌唱);3.古曲演唱提示(基本音樂情緒、重要的吐字歸韻、有特點的行腔、聲音色彩的把握)。
(四)調整課程設置
為聲樂專業所有學生開設學科基礎課程“中國古詩詞歌曲演唱”,使他們掌握古詩詞歌曲的一般知識以及能夠演唱一定數量的古詩詞歌曲。同時,為那些立志研究中國古詩詞歌曲的學生開設專業選修課程“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與研究”,以適應學生的個性發展。以上課程的教學都應制定相應的教學大綱與課程標準,切實按綱實施教學。
(五)創新教學方法
通過聲樂專業的教學實踐,探索、創新一種“以中國古詩詞歌曲的吟誦、詠唱為原點,并吸納民歌、戲曲演唱技巧”的教學方法,在演唱中要求學生做到以情帶聲,以氣出聲,氣息流暢,字清腔純,尤其是注重無聲狀態下的氣息連貫,培養學生在演唱中逐步進入和諧的情趣意境、淡定沉穩的氣韻神態。
普及性的推廣是指將中國古詩詞歌曲教學的外延擴大到非音樂專業范圍,將國學的傳承融入于高校的素質教育。“樂所以修內也”、“樂者,德之華也”,這些儒家古籍中的名言強調用音樂來提高內心修養,并在音樂審美中體現以德為美,說明高尚的道德和美的情趣是作為社會關系總和的人的發展的重要組成因素。上世紀80年代,哈佛大學開設的六類通識教育核心課程第一類就是“文學與藝術”,其目的就在于使學生在具備專業知識技能的同時成為有教養的現代人。因而,構建一門“以國學傳承為宗旨,以音樂教學為載體”的通識教育課程“中國古詩詞歌曲的品讀與學唱”尤為必要。在通識課的教學中可以突破傳統聲樂教學的“一對一”模式,將多媒體大課教學與口傳面授的分組輔助更廣泛的教學平臺。
責任編輯:陳達波
注釋:
① 2009年 12月12日,由中國藝術研究院藝術創作研究中心主辦、北京世紀視覺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承辦的“唱響古詩詞汪國真作品音樂會暨唱著歌兒學古詩汪國真古詩詞歌曲唱專 輯首發式”在北京音樂廳舉行。此處借用“唱著歌兒學古詩”,是提倡一種邊唱、邊學、邊背的古詩詞傳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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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ng a Thorough Inquiry into the Chinese Songs filled with Ancient Poetries
我國歷史上不同時期的思想家們,在思考社會文化、探討音樂作用時對音樂倫理問題多有論及,只是論述的角度和程度不同而已。以儒家為主流的傳統禮樂思想特別強調音樂的倫理功效,強調音樂在移風易俗、陶情冶性、教化百姓、安邦治國等方面的獨特意義。在此后的兩漢、魏晉、隋唐、宋元、明清等時代,也有不少思想家、哲學家闡釋他們的某些思想。但是對于傳統音樂倫理思想的系統性總結與梳理,卻鮮有學者給予專門性研究。
在目前散見的有關音樂倫理思想記載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有:《論語》、《茍子-樂論》、《呂氏春秋》、《樂記》;后來直至宋明理學的有關音樂倫理思想之闡述,如《文心雕龍》中的《樂府》,《通書》中的《禮樂》、《樂上》、《樂中》、《樂下》等,大都是承襲《樂記》而來。系統梳理和剖析我國傳統音樂倫理思想,將會有助于我們更深刻地認識音樂倫理在現代意義上的價值。
一、樂通倫理,樂與政通
以倫理政治為軸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顯著特征,傳統文化中的“樂”不止是單純的歌唱鐘鼓之類,它的意義也決不僅僅限于音樂本身,而是關系到政治的隆替,國家的興衰,以至個人的禍福等。先秦諸子尤為強調音樂與政治、倫理的關系,曾就“樂”的社會作用和意義展開過激烈的論爭。
1.儒家賦予“樂”豐富的倫理內涵,把“樂”作為治理國家的重要工具,明確提出“樂通倫理”、“樂與政通”。在集儒家思想之大成的《樂記》中,最早將“倫”、“理”二字合用,指出音樂與政治、倫理相通:“樂者,通倫理者也”;“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樂記·樂本篇》);“是先王之為樂也,以法治也”(《樂記·樂施篇》),是“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樂記·樂論篇》)。因而察樂便可知政,審樂可明人倫之理,合禮用樂就可以使人有德。孟子也主張樂通倫理,日:“聞其樂而知其德。”(《孟子·公孫丑》)《呂氏春秋》中多次論及樂與政治的關系,認為考察音樂便可了解一國之政。所謂:“凡音樂,通乎政而風乎俗者也,俗定而音樂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觀其音而知其俗矣。”(《呂氏春秋·適音篇》)
2.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墨子,由于片面地認識到音樂亡國的事實而主張“非樂”。墨子論樂集中反映在《墨子·非樂》中。他站在小生產者的立場上,主張非樂:認為“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墨子·非樂上》)。而要為樂就必須制造樂器,這既費時又費財,費用無非是剝削老百姓。而擔任演奏的樂手必是“耳目聰明,股肱之畢強,聲音之和調”的壯年,雖滿足了王公大人的享樂,卻浪費勞力,妨礙生產,必然虧奪百姓之財。這種非樂主張,一方面表明他是承認音樂的美感以及人們對于音樂的需求和社會作用的;另一方面也表明他反對的是統治者“不節制用樂”的享樂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因此,他的思想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又有一定的局限性。
3.法家代表商鞅和韓非則站在新興地主階級的立場上,堅決反對儒家的音樂主張。商鞅直接把“樂”斥為導致國家削弱的原因之一,指出:“六虱:日禮樂,日詩書,國有十二者,上無使農站,必貧至削”(《商君書·勒令》);“國強而不戰,毒輸于內,禮、樂、虱官生,必削;國遂戰,毒輸于敵,國無禮、樂、虱官生,必強”(《商君書·去強》)。韓非則反對“新聲”,認為“新聲”是靡靡之樂,是亡國之音,并得出“不務聽治,而好五音,則窮身之事也”(《韓非子·十過》)的結論。以他們為代表的法家從“齊之以刑”的政治觀出發,認為音樂具有腐蝕人心的作用,不利于政權鞏固,不利于富國強兵,所以反對“禮樂”。這種思想和理論都是時代和社會的產物,反映了當時客觀政治形勢的激烈變化。
4.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由于看到了當時統治者“用樂”所造成的危害,因而不僅否定“禮樂”,而且將世俗的音樂本身也全否定了,這是他們思想的局限性。老子在“無為而治”的政治主張下,從“無欲”出發,認為“五音令人耳聾”(《老子》第十二章),反對音樂。指出真正的音樂是形而上的、與“道”合一的音樂,即“大音希聲”。主張治亂最好的辦法是“無欲”。莊子從哲學的角度,提出“至樂無樂”的命題,主張真正的快樂是“無為”。他把“形色名聲”的“樂”和“鐘鼓之音”,看成是“樂之末”,日“聽而可聞者,名與聲也·鐘鼓之音,羽旄之容,樂之末也。”(《莊子·天道篇》)基于以上認識,道家否定了一切人聲之樂,并以此剝奪了人們享受音樂的權利。雖不利于音樂的存在和發展,但有利于當時統治者的統治。
從墨家、法家、道家的“樂論”分析,盡管他們反對儒家“以禮樂治天下”的主張,但也從另一側面反映出,他們是承認音樂的社會作用、強調音樂與倫理、與政治之間的關系的。他們之所以反對音樂,除了有認識上的差異外,更多的是社會歷史與政治環境的影響。儒家則因強調“樂”在治國和協調人倫關系中的地位,能夠迎合封建統治者的政治需要和人性的審美需要,使得其“樂論”思想占據了主流。
二、禮樂并舉與音樂的等級名分
在傳統禮樂制度中,禮,指人倫關系的“應當”,樂,在當時是音樂、詩歌和舞蹈相結合的綜合藝術的總稱。在《論語》、《茍子·樂論》、《禮記·樂記》中有許多關于禮樂關系的記述。其共同特點是:一方面將禮樂并舉,主張禮樂同功;另一方面主張禮樂互補,認為禮與樂應相互配合才能達到和諧有序的倫理功效,同時也凸顯了音樂的等級名分之倫理特點。
1.禮樂并舉。在傳統禮樂制度中,不僅重視
“制禮”,也注重“作樂”。主張禮與樂二者要統一起來,互不偏廢,禮要用樂來調和,樂要用禮來節制,最終達到社會、人事及天下的和諧。
其一,孔子強調禮樂并舉的作用。在《論語》中有二十多處是將禮、樂二字分言或合言論及的。如“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不難看出,“禮”在其“樂”的思想中有著極為突出的地位,認為樂與禮都是塑造仁人君子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只有“禮”、“樂”結合,才能相得益彰,達到治國安邦的目的。同時他也主張必須給禮、樂注以“仁”的精神,以達到“以樂化民”,避免“犯上作亂”,求得社會穩定的目的。
其二,《禮記·樂記》中系統論述了儒家的“禮樂”思想,一方面強調“禮”和“樂”的基本精神是“和”與“序”,指出禮樂的根本目的是用來促進人與社會的和諧。如“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
(《孟子·公孫丑》)另一方面又強調樂與禮功能各異,指出“樂者為同,禮者為異。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樂記·樂論篇》)。認為“禮”的作用在于規定天地、社會、人事的等級秩序,而“樂”的功能是“和同”人心,在“禮”的等級秩序之對立關系中起到調節和同的作用。
可見,我國傳統禮樂思想是奠基于孔子,成熟于茍子,至《樂記》而集大成,其特征是從社會倫理和政治需要考察音樂,要求樂要受禮制約,與禮配合,教化百姓、治理國家。因而必然顯現“以德抑情,以道制欲、重德輕藝”的弊端。
2.音樂的等級名分。我國傳統禮樂文化強調樂要合乎禮,由禮節制樂,樂要符合儒家所謂的等級名分。早在音樂的起源時代,“樂”就成了與“禮”密不可分的禮樂文明之重要組成部分。到西周已形成了較完整的“六代樂舞”,它們是對帝王創業及文武功德的歌頌和對天、地、神、祖先等不同等級的祭祀和頌揚。周統治者為了吸取商統治者因沉迷于鄭國“樂”而亡國的歷史教訓,制定了統一的禮樂典章制度,把上層社會的人分成許多等級,再依照等級地位的不同規定所施行的禮樂。如規定王使用樂隊可排列在東南西北四方,諸侯可排列三面,卿和大夫可排列兩面,士只可排一面。樂舞的規模也有所規定:王的樂舞隊列可有八行,稱“八佾”,每行8人,共64人;諸侯只可6人一行,排6行,共36人,以下逐層遞減。這些不同等級的禮樂在當時形成了“樂以象政”、“審樂知政”的社會局面。
孔子極力維護這種禮樂等級制度,對現實生活中不符合等級名分的“用樂”行為堅決反對,并以“樂”的等級名分作為規范和協調人們倫理關系的基本準則。在《論語》中,多處記述了孔子對“用樂”的看法和主張,如“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家者以《雍》徹。子日:‘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論語·八佾》)在這里,孔子把禮、樂、仁緊緊聯系起來,主張“用樂”應該是有等級名分之禮的。
三、樂和民性,移風易俗
傳統音樂思想中強調音樂的社會作用,歸結起來就是一個“和”字,如“樂和民性”、“樂者敦和”,認為從個人至天下國家,音樂都能起到“和同”作用。
1.先秦儒家強調樂的“和同”作用,認為由音樂“和”,可以帶來民風民俗之“和”:“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論語·為政》)那么,音樂為什么能起到“和”的作用呢?茍子認為,音樂不僅能陶冶人之性情,而且能調和矛盾,使之不亂:“夫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先王惡其亂也,故修其行,正其樂,而天下順焉”;“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荀子·樂論》)在他看來,好音樂對改善社會風尚有積極作用。
2.儒家深刻地認識到了音樂足以“善民心”,“和民性”,“移風易俗”的特點。孔子充分認識到了音樂的移風易俗之功用,主張一個全面發展的人必須用音樂進行修養:“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孝經·廣要道》)茍子也強調音樂在感化人心、移風易俗中的作用,指出:“夫聲樂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樂者,圣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易,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茍子·樂論》)孟子還主作樂應體現“仁”、“義”之德,認為仁德的言論不如仁德的音樂更能深入人心:“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孟子·盡心上》)不難看出,在儒家以仁義治天下的“王道”之政治主張中,是很重視“樂和民性”之功能的。
3.儒家強調“樂”不僅有娛樂人心之作用,而且是重要的道德教化之手段。《樂記》載:“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茍子日:“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茍子·樂論》)儒家倡導以樂來教化民眾,認為好音樂既能表達情感又能確立道義,人的德行也能受到熏染,正所謂“感動人之善心”,“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四、以“和”為美,美善相樂
“和”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范疇,儒家將“和”貫穿于音樂的內容、風格和形式的方面,既指音樂本體的“和諧”,又指音樂中情感和內容的“中和”。在以“和”為美的前提下,主張“德音之謂樂”(《孟子·盡心上》),強調音樂的內容與形式、思想性與藝術性、審美價值與倫理價值的“美善統一”。
其一,孔子最早提出了“盡善盡美”的音樂評價標準,指出:“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關睢》樂而不,哀而不傷”(《論語-八佾》);“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無邪’。”(《論語·為政》)他強調音樂要美善統一,要符合儒家倫理規范。《論語·衛靈公》記載:“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佞人殆。”其中“鄭聲”指春秋時鄭國的民間音樂,是新興音樂,有要求變革的內容,與表現中庸之德、體現中和之美的《雅》、《頌》之聲大相徑庭,故被他排斥,更被后世統治者作為“樂”、“靡靡之音”、“亡國之音”的代名詞。可見,孔子的“中和”音樂倫理觀是與其治國之道緊密聯系的,他崇雅斥鄭,是為了用雅正之樂來培養仁德之人,為仁政服務。
(一)聲樂教育受教者思維的整體性認知
從聲樂藝術的存在方式看,它主要存在于符號意義上的音樂形態(純音樂)和概念意義上的文學形態(歌詞)中。純音樂形態主要在于感知和體驗,文學形態主要在于感知和理解。可見從聲樂學生的思維層面看,要學好聲樂藝術既需要感性思維也需要理性思維,只不過這種思維的整體性在不同階段和不同狀態下存在不同的心理傾向。聲樂學習過程中,在理性為主的心理意識下,人與音樂知識的關系是反映與被反映的二元關系,其教育目的是發展學生的知識認知(音樂知識和文學知識)。聲樂教育強調的音樂藝術的感性則要求重視“整體的人或人的整體”,認為學生音樂音響形態的獲取是一種“獨特的個體知覺”,是一種“直接的、具體的認知”。正如馬斯洛(A.Maslow)說:“在他們身上發現,既不拋棄具體化的抽象能力,又不拋棄抽象性的具體化能力。”①即在有機聯系中學生把聲樂教育的認識對象常常認知為一個活生生的同一體,而不是一種孤立的、機械的、元素的知覺對象,如聲樂語言符號和其表現對象之間關系的認知就是一個整體。②可見,從聲樂教育理念層面看,思維的整體性是指當我們處理聲樂教育模式中多種因素的關系時,在心理上把它視為彼此相互關聯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在這一整體中,諸元素之間發生的是不以它們自身存在為目的的相互作用。完形心理學認為,心理現象是個整體,而不是彼此獨立的元素的拼合,整體決定著部分的性質和意義。“心理現象最基本的特征是在意識經驗中所顯現的結構性或整體性。”③從操作層面看,思維的整體性表現在兩個方面:結構性心理和“同化性”心理。前者強調聲樂學科結構與學生認知結構的關系,因而布魯納說:“給任何特定年齡的兒童教某門學科,其任務是按照這個年齡兒童觀察事物的方式去闡釋那門學科的結構。”后者強調聲樂教育過程中各因素之間的聯系性和包容性,因而奧蘇貝爾提出了課程整體性思維操作的兩個原則:“漸進分化”和“融會貫通”。“漸進分化”是發現聲樂要素之間的聯系;“融會貫通”是將聲樂要素之間的這些聯系有效地統合起來。當然,對聲樂教育受教者思維整體性的認知應該具有音樂“文化自覺”的教育觀念。從音樂發展史層面看,音樂藝術的感性體驗特性是在與西方傳統音樂文化發展過程中講究音樂結構的邏輯性和音樂內涵的理性化比較的思路上提出來的。西方傳統音樂的發展軌跡始終沒有離開理性規范下的系統性和理論性,即使涉及音樂中的感性,也是與感性的認識功能密切相關,直到西方現代音樂時期才主要關注音樂中感性的生命體驗。中國傳統音樂的發展歷程之所以沒有形成明顯的系統性和涇渭分明的理論性,是因為它始終孕育于人們對音樂的感性體驗之中。也就是說,感性體驗是中國音樂文化的悠遠傳統。但是,正是由于現代社會的中西音樂文化的深度交融,使得西方音樂在逐漸追尋音樂中的感性體驗,而中國音樂卻在接受西方音樂中的理性歸納思維。可見,“感性與理性融合的思維模式”是未來聲樂教育受教者的基本思維特性。
(二)聲樂教育受教者人格的自主性認知
從我國現行的聲樂教育模式、聲樂教學內容、聲樂教學方式層面看,聲樂教育教學活動中以學生“生活世界剝離”為特征的科學性教育模式占據主導地位,支配這種教育模式的精神基因主要是工具理性或“技術興趣”—聲樂技術的學習(聲樂技術的學習是基本需要,但不是唯一需要)。在這種聲樂教育模式中,學生的個性、情感、意志、人格常常被阻止在這個模式之外而淪為聲樂技術和聲樂知識的奴隸,在很大程度上使聲樂受教者喪失了本性和自主性。因此,未來的聲樂教育教學活動在教育觀念上應從人的本性出發,強調以人的內在天性為中心來組織課程,重視學生的自然活動,重視學生對課程的態度,重視課程與學生主觀性的關系。“教育即生活”“課程即經驗”“教育即經驗的不斷改造或改組”應成為指導聲樂教育課程內容設定的基本觀念。這種聲樂教育的課程觀念反對非人格化和無個性化的聲樂教育活動,突出聲樂受教者在聲樂學習過程中的主動性和獨特性。從重視聲樂知識和技能的被動接受心理發展到重視學生的經驗、活動與個體心理,這種聲樂教育課程內容和課程實施方式的轉變在很大程度上找回了學生的自主性心理。這種聲樂受教者自主性的聲樂學習模式不僅在于聲樂課程的內容、形式對學生現實生活的回歸,而且是在批判意識、構建意識、創造意識的基礎上對學生的“現實生活和可能生活的溝通”,是在個體解放和精神自由基礎上的“人”的回歸。這種聲樂教育理念下的聲樂教育,學生是活生生的、整體的、生活著的人,不再只是有理性的、抽象的存在,而是具有情感、意志、個性、人格的自主性整體。從文化自覺的意義上看,強調聲樂教育受教者人格自主性認知的聲樂教育觀念,勢必突破我國高校聲樂教育傳統的“非生活化”情景。我國傳統的聲樂教育主要關照的是學校教學情景中的聲樂教育現象和規律。它研究的側重點是關注學生聲樂知識和聲樂技能的掌握,以及為促進學生知識和技能掌握情景創設的原理和技術。從理念上看,它主要是傳統“知識理性主義課程觀”和“經驗自然主義課程觀”的產物。未來的高校聲樂教育將秉持一種“生活化”的視野,首先在聲樂課程范圍上將突破學校教學的界限(特別是“互聯網+”引起的教育教學時空情景的改變),即它要尋求學校課程、家庭課程、社區課程之間的內在整合與相互作用。這種聲樂教育不僅要研究學校教學情景中學生聲樂學習的現象和規律,而且還應積極關注學生及教師所處家庭情景和社區情景等生活化情景中有關聲樂教與學的現象和規律,以及這些因素之間所蘊含的文化關系。其次表現在學生聲樂學習過程中的“能力觀”突破了學校的疆界。傳統的聲樂教育由于受“心理認知”觀念的影響,主要側重于研究有關學生的“認知技能”與“學會認知”的心理研究。而未來的聲樂教育課程將要求學生不僅要“學會認知”,更主要的是要求學生在聲樂學習的過程中“學會做事”“學會共同生活”,集中體現了課程回歸生活世界的發展取向。“學會做事”意味著學生處理人際關系的心理范圍突破了狹隘的學校界限,它要求的不僅僅是“聲樂認知技能”,更主要的是“人格智力”;“學會共同生活”在當今的信息化社會意味著“發現他人”的心理能力突破了單一的學校情景。這不僅表現在學生在聲樂學習過程中利用日益發展的信息技術在超越學校情景的范圍內進行人與人的心理交往,而且還表現在這種過程能有效地、自動地消除心理孤獨和心理疏離,以便通過一些共同的活動來幫助學生尋找到聲樂藝術共同的規律和基礎。
(三)聲樂教育受教者心理安全與心理自由的情境認知
聲樂教育教學活動中受教者思維的整體性認知和人格的自主性認知,其目的是在文化自覺的聲樂教育觀念下構建有利于學生學習的教育教學情境,形成學生“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的氛圍。在這種情境下,學生一方面容易在聲樂學習過程中將道德、智力、情緒、倫理、審美等品質形成一種完整的綜合體,消除由于現存分析性聲樂教育為主的模式所造成的一定程度的人格分裂和人格異化,培養學生的音樂創造性心理和遠距離、多跨度的音樂想象力,形成學生在聲樂學習中知、情、意三種過程的統一體。另一方面,“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的氛圍容易使學生個性的完整性得以實現。學生個性的完整性以獨立性為基礎,即每個人都是其聲樂學習過程中心理歷史性和現實性的個性復合整體,只有在這種個性差異的意義上才能與他人在聲樂學習過程中進行正常的心理交往,從而形成一定的音樂獨立人格和音樂判斷能力。從文化自覺的意義上看,“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氛圍構建主要體現為一種“過程性”。這種“過程性”心理在聲樂教育觀念上主要表現為對學生心理的個性化、學生心理的體驗化兩個方面進行反思。學生心理的個性化是指這種體驗立足于人的精神世界,將個性置于聲樂課程的核心,肯定人的價值,追求人的個體解放,應將“自由與解放”視為人不斷成長的個性的中心。體驗化是指聲樂課程的內容不僅僅是單一的、理論化的、體系化的文本,而且是以生活世界為背景和來源的組織、整合過程;教學也不僅僅是聲樂知識、技能授受的過程,而是課程開發的過程,是師生心理交互作用而產生的一種不斷生成的構建。在這種聲樂教育觀念下,我們認為未來聲樂教育的發展將會出現如下四種趨勢:一是在多元化基礎上的心理統合性,即聲樂教育中多元的分析性心理研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一切皆是為了師生與其所生活的音樂社會的心理統合,師生與其所認知的聲樂規律的心理統合,教學過程中聲樂藝術所具有的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心理統合。二是群體性音樂心理的研究重于個體音樂心理的研究,即既要研究個體在聲樂學習過程中的心理體驗和價值觀念,更要研究個體所存在與交往的群體的音樂行為表現和價值觀念,從而在聲樂教育中清楚地發現某一民族的聲樂風格與特點。三是重視師生聲樂教育的實踐性心理,即注重在師生的現實生活和社會實踐的基礎上進行聲樂教育的心理研究,而不僅僅是在學科知識的邏輯序列中構建師生的心理關系。因而未來的聲樂教育將提倡探究性學習、社會參與性學習、體驗性學習、操作性學習等活動性的聲樂教育模式。四是應正確處理學科意義上聲樂教育各因素的內在關系。不要因為聲樂課程的內容和形態的拓展而隨意破壞聲樂教育的內在邏輯性,也不能局限于聲樂學科的教育研究而影響學生完整的認知結構與完整的音樂人格的獲得。
二、聲樂教育學科本質屬性情感體驗的文化自覺
從聲樂藝術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特點來看,情感體驗和意義表達是其主要的功能,具有明確意義(歌詞)的情感體驗是聲樂教育教學活動內容和形態的主要體現方式。也就是說,聲樂教育教學活動中情感體驗的過程、情感體驗的方式、情感體驗的特征、情感體驗的機制,以及與情感體驗相關的教育教學環節與因素等內容,應該成為聲樂教育學科的主體性內容。對于這些內容,本屆“全國高校音樂教育專業聲樂論文比賽”的參賽論文在這些方面鮮有涉及。這主要是由于聲樂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對這些內容的文化屬性和文化特征認知不足。
(一)聲樂藝術情感體驗的表象性認知
從一種文化現象的視角看,聲樂藝術的存在有兩個基本要素:第一個是信息(歌詞明確的意義信息和純音樂不確定的意義信息),屬于認知層面;第二個主要是情感(歌詞具有的對象性情感和純音樂具有的狀態性情感),屬于感性體驗層面。感性體驗層面的情感不僅表現為聲樂作品創作者賦予的情感,以及聲樂施教者或受教者的個體情感,而且更主要是某種民族情感的文化內蘊。從心理學上情感產生的心理機制角度看,這種情感深藏于民族民間音樂口傳心授、世代相傳的特殊形態之中,是一個民族古老的生命記憶和活態的文化基因,體現著一個民族的智慧和民族精神。也就是說,這種情感來源于特定民族對音樂的生命體驗過程中的心理表象,它包括古老的記憶表象和面對特定情境的想象表象。如流傳于長江流域的川江號子,如果沒有“高聳的石壁、湍急的江水、破舊的船艙、烏黑的大手、殷紅的脊背”等鮮活的記憶表象,就難以體驗川江號子那發人深省的韻味與震人心扉的藝術特色和文化魅力。
(二)聲樂藝術情感體驗的情境性認知
從聲樂藝術存在和發展的文化語境上看,聲樂教育教學活動中情感體驗源于情緒的激發,情緒的激發則依賴于特定情境的刺激。可見,聲樂藝術中所蘊含的情感與特定的情境相關。這種情境有兩重意思:一是生態環境。它要求聲樂教育在涉獵某一特殊風格和內容的聲樂形態時,不能只顧及其音響本身,而必須將與它的生命休戚與共的生態環境一起加以觀照。否則無異于切斷水源,將活魚晾成魚干。現在已經有把一個原本活躍于民間生活中的歌手從民間提取出來,人為地“推向市場”的“去文化”做法,這樣的結果就割斷了聲樂藝術本身與特定文化情境的聯系,使其失去了原有的生命力。二是文化語境。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民族,它所創造的聲樂文化在具體內涵、形式、功能上具有自己的獨特整體性,它是該民族精神情感的衍生物,與該民族的生存是同源共生、聲氣相通的文化共同體。如侗族大歌和“呼麥”就與特定的文化語境不可分割。可以說,這些聲樂藝術形態就是特定民族生命符號和文化形態的聲音藝術化反映。(三)聲樂藝術情感體驗的指向性認知從情緒、情感產生的特征和機制上看,情緒具有范疇性,情感則具有明確的指向性。如果說教育教學活動中聲樂藝術的“表象性情感”是一種“象征性”的普遍性情感,“情境性情感”是一種“狀態性”的氛圍性情感的話;那么,透過音樂文化形式而直接指向其觀念性內容的情感則是一種“符號性”的指向性情感。通過這種情感,聲樂施教者和受教者可以解讀各種聲樂文化的精神價值,辨識它的歷史年輪、演變規律,以及觸摸蘊含著某種民族傳統文化最深厚的根源,以及該民族文化身份和原始的生活方式、行為規范,甚至“看到”該民族祖先們特有的思維方式、生存方式和價值觀念。因此,當我們在從事某種觀念性聲樂形態的教育教學活動時,不應僅僅把它當作一種唱唱跳跳的聲樂現象,而要透過這些聲樂現象思考祖先們的情感方式。只有在這種意義上與我們的祖先在情感上溝通,才能產生民族的自信心、增強民族自豪感,從而在傳統聲樂文化的教育過程中體驗到民族認同感和歸屬感。如中國民族風格聲樂作品的教育教學與西洋風格聲樂作品的教學相比較,前者線性的思維特征和直覺、頓悟的思維方式就應該充分蘊含在教育教學過程的每一個環節,而后者縱向性的思維特征和系統、分析的思維方式則反映了其聲樂教育教學的本質特征。
三、聲樂教育施教者心理圖示構建的文化自覺
前面談到的聲樂教育教學受教者具有的思維整體性、人格自主性和心理情景性,以及聲樂學科具有的情感體驗的表象性、情境性和指向性,對這些特定文化形態的認知,聲樂施教者不能僅僅從元素性的、個體性的層面去單一地進行文化意義上的反思,而應該從結構性的、整體性的層面構建具有文化意義的心理圖示。心理圖示是有組織的信息結構在心理上的快速反應模式,它具有范疇性、程序性和規律性。④聲樂施教者形成了具有特定文化意義的心理圖示,就會在特定的聲樂藝術形態與特定文化形態之間建立必然的聯系,從而加強聲樂教育教學的文化內涵。心理學家安德森(Anderson)認為,當我們具有了房子的心理圖示,當問到“房子是什么”時,心理上會立即反應出如下內容:房子是一種建筑物,房子由房間組成,房子用木頭、磚頭或石頭蓋成,房子供人居住,房子通常為直線型和三角形。同樣,當我們具有了某種聲樂形態的心理圖示,比如當問到“信天游是什么”時,頭腦中也會自然而然出現蒼茫遼闊的黃土高原,高亢而悠長的音響效果,戴著白羊肚頭巾的陜北漢子,掩映于半山腰的一排排窯洞……這些具有陜北地域特質的文化形態就會與蒼勁有力的聲音形態建立起穩定的聯系。可見,對于聲樂藝術的存在狀態來說,聲樂施教者的心理圖示具有如下文化內涵。
(一)心理圖示的文化地域性
聲樂藝術的文化地域性是它賴以產生和生存的基礎,而聲樂藝術地域性在聲樂施教者身上所形成的心理圖示,則是聲樂教育個性化的體現。也就是說,只要有了這種心理圖示性,聲樂施教者就會在聲樂教育教學過程中自然而然地(有時甚至是潛意識性地)將某種聲樂文化形態與其他文化區別開來,從而體現出它獨特的風格。譬如我國的現代聲樂藝術發展過程中背離音樂傳統丟棄自我的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聲樂教育過程中用西方音樂的圖示(包括其審美標準)來衡量中國的傳統聲樂形態,因此怎么看怎么覺得“土”。可見,聲樂施教者只有在聲樂教育過程中形成與某種音樂文化相適應的心理圖示,才能真正理解“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這句話的深意,從而形成世界聲樂文化發展的多元化趨向。因為任何一種具有特定文化意義的聲樂藝術形態都存在一種產生、發展,甚至變遷的結構性,并且它的發展變化不是一些音樂元素之和,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文化圈。文化圈的特點一方面必須有較大的族群或民族的固定不變的基本文化作為根基,因此它具有持久而廣闊的地理空間;另一方面,文化圈還擁有獨立、整體的文化叢,它的移動是全部文化范疇的移動。可見面對某種特定的聲樂文化形態,不管是這個整體性的文化圈處于核心位置的因素(如聲樂音響的本體因素),還是由此核心推演而成的相關因素(如聲樂形態中的民俗禮儀因素),它們都缺一不可。也就是說,某種聲樂文化形態的韻味在于它與周圍的一切因素融為一體時才能呈現。
(二)心理圖示的認知差異性
不同聲樂施教者所形成的音樂心理圖示將在聲樂教育過程中形成不同的音樂認知差異。音樂認知差異主要表現在認知能力差異和認知方式差異兩個方面。認知能力差異是指音樂感知的主動性、音樂概括的準確性、音樂聯想的敏捷性和音樂思維轉換的靈活性之間的差異。從聲樂教育教學的形式和內容被接受的心理角度看,聲樂教育個性的可能性還受教師認知方式的影響。即不同的認知方式會對同樣的課程內容進行不同角度的信息編碼,對課程內容的理解會形成不同的視角和不同的結構,對課程內容的記憶會形成不同的范圍和不同的精確度。不同的聲樂施教者所形成的心理圖示將在聲樂教育的效果上形成不同的音樂個性差異。這種個性差異制約聲樂教育個性的有效性主要表現在成就動機和自我觀念兩個方面。主動性、目的性、長期性、連續性是成就動機內在的心理特點。成就動機的主動性影響音樂教育過程中施教者對音樂作品興趣的程度。成就動機的目的性制約施教者對音樂教育內容的選擇性。成就動機的長期性和連續性決定聲樂教學目標的性質。只有長期性、連續性的成就動機,才有利于在聲樂教育中形成施教者對音樂學科穩定的、持久的興趣。自我觀念或自我結構,可視為個人對自己多方面綜合的看法。施教者的自我觀念通過自尊心態制約聲樂教育個性的有效性。自尊是一種自我接納的心態,是積極的、正確的自我觀念。它能形成正確的自我價值感,使施教者在聲樂教育教學過程中敢于面對困難,勇于接受挑戰,容易獲得正確處理事務與肆應困境的能力,從而促進聲樂教育個性的有效性。自我觀念是聲樂教育教學中確定自我需求的心理基礎,只有聲樂施教者在充分了解自我的前提下形成文化自覺,才能確立聲樂教育的內容、范圍和性質,從而提高聲樂教育教學的有效性。
注釋:
①鄭茂平《音樂教育心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66頁。
自從上世紀上半葉我國專業音樂教育發端以來,高等音樂教育中的聲樂教學就一直采用以個別課為主的教學形式。通行的教學模式是以教師范唱或提出要求,學生模仿或按照要求習唱與表現音樂為主。這種教學模式的好處在于,教師能夠根據學習內容、學習進度、學習者的生理狀態和領悟能力等因素,及時有效地調整教學手法,這為選拔和培養大批優秀表演人才,起到了非常顯著的作用。如聲樂教育家黃友葵先生,在她半個多世紀的聲樂教學生涯中,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杰出的歌唱家,極大地推動了我國聲樂藝術的發展。在她的教學過程當中,諸如觀察與分析教學對象(學生)、思考教學內容(發聲與音樂處理)、改進教學方法(如借鑒生理學、心理學、音響學的現有成果為聲樂教學服務),都是她教學活動的有效措施。黃先生曾經總結道:“教師若能按照學生的條件因材施教、循序漸進地進行訓練是很關鍵的,起著一個引路的指導作用。……學生在學習階段,就應養成根據自己的聲音基礎,來確定自己的訓練計劃的習慣,而不是憑自己的主觀愿望或喜愛去練習一些不適合自己聲音條件的演唱技巧或超過自己能力范圍的曲目。”①這樣的寶貴經驗,讓我們充分領會到了老一輩聲樂教育家在教學活動中關注聲音、關注表演成績、著重教師引導作用的特點。這種教學理念,在過去我國專業音樂教育還比較落后的情況下,曾經發揮了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經過建國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后二十多年來的發展,上述教學模式和理念,也逐漸表現出其局限性來。比如,就教學過程中的主導內容而言,在各種專業性聲樂比賽的帶動下,對發聲技巧和比賽成績的盲目追逐,成為教學過程中的常見現象。同時,在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性與權威性始終得到特別的強調。在這種情況下開展的聲樂教學活動,其結果往往是學生在較長時間內只按照某種特定的發聲方法來學習,并沿用相對固定的歌唱風格來進行表演。
因此,這種教學思路盡管在教學出發點和教學過程中體現出了一定的“因材施教”的原則,但是,從訓練結果來看,又往往容易導致“千人一面”、“千歌一聲”的局面。這種教學理念的另外一個弊端是,不同的學生除了先天資質、后天努力、教學方法、學習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外,還有專業志趣的明顯區別。譬如,有些學生學習聲樂藝術,其最終目標并非立志要成為專業歌唱家,而可能是聲樂教育家、聲樂藝術理論研究者,或者只是有著較濃厚興趣的聲樂藝術愛好者。如果用上述理念去應用到所有教學對象身上,那么學生的藝術個性和教學效果,也就無法得到實質性的保障。
以筆者看來,要想因應時代的需要,對這種局面進行改進,可從以下方面進行思考與實踐。
二
在當今教育界新型教育理念的影響下,大學科范圍的專業教育,已經在各個方面都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入了教師引導學生進行教學研究的內容。也就是說,學生不僅僅是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知識技能的接受與學習,更重要的是,還要掌握最新的專業動態和空白點,逐漸參與研究,培養出獨立思考和達成研究目標的學習品格來。如果從能動性的角度,把教與學看作是教學活動中一個施動的整體,而教學內容看作是教學活動的客體的話,那么,這一格局就可以進一步簡化為師生作為教學主體共同面對教學內容的新型教學格局。原來居于客體地位的學生,此時轉變為教學活動的主體之一,而原來被排斥在主客體范疇外的教學內容,此時已上升到教學活動客體的位置。這種教、學活動范疇中身份屬性變化的最重要意義,即在于學生學習目標的實現效率。他們通過學術研究的參與,使得整個專業教學過程具備了更高的學術性和更強的推動力。如前所述,聲樂專業個別課的教學活動中,無論是練聲還是演唱歌曲的環節,學生往往會根據對教師的示范與提示的模仿,來逐步達到課堂學習目標。就某個樂句片斷來說,教師范唱一遍,隨后,學生進行聲音或風格上的模仿,這是很常見的一種教學方式。但是,根據近年來對同行的教學觀摩和學生的反饋,筆者以為,這種方式,很容易讓學生“畫地為牢”。筆者以為,聲樂課教學環節中的這種“模仿型”教學方式,②應當向“研究型”轉變。比如,盡可能多地提供包括教師范唱在內的不同版本的歌唱家演唱的同一片斷,讓他們加以比較分析,培養他們的辨別能力;同時,也要盡可能利用高清晰的錄音設備,和學生及時共同分析評判他們自己的聲音,哪些音區比較恒定,哪些音樂處理有改進的空間。久而久之,學生就有可能具備更開闊的藝術視野,以及更客觀的自我定位。
這樣的教學思路在帶來學生主體參與學習過程研究的優點的同時,也會給教學活動帶來其他一些前所未有的影響。譬如,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教師和學生應當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時間,另一方面,則應當在教學目標上做出適當的調整,采用類似“化整為零”的策略,將一部大型作品的多方面要求,設定于各個不同的教學時段內,采取多次課的方式,有所側重而循序漸進地加以實現。這樣,整體演唱教學的效果,就因為有了具體扎實的“教學密度”而得到確保,學生整體演唱技藝和個人發現問題、對癥下藥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會因此而得到提高。這樣,在他們的聲音鑒別能力和風格駕馭能力得到穩步提升的同時,他們的學習習慣、研究習慣也就能夠得到一以貫之的培養。
教師作為整個教學過程的主導主體,在教學當中扮演著組織與發起教學活動的重要作用。所以,若想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就必須對教學各環節進行更為優化合理的設置,也應當進行更為精心的設計。這種經過精心設計的組織形式,必須能夠與學生的現有知識結構和音樂素養背景相匹配。教師在整個教學活動過程中,應當對教學各環節的實施情況了如指掌,對學生的知識結構和音樂素養也應當有相當深切的了解。同時,若想將這種了解合理地體現在教學活動中,教師在課前應當進行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對教學過程中的每個環節,不但能夠從經驗的角度,而且能夠從科學規律的角度進行把握。同樣,教學活動中的學生,也應當主動真實地展現和說明自己在某些技法、某些樂曲方面的已有積累和認識,從而盡可能在教學中獲得更多的表達空間,為已有知識的銜接鋪平道路,也為師生之間的默契合作提供知識和音樂素養上的最大可能。而這一點,在包括聲樂教學在內的所有音樂參與活動中,都是值得給予特別關注的。
教學環節的組織形式的改善,勢必會帶來教學效率的提升。但是,實際教學活動中,有經驗的教師通常都會發現:相對于教學內容而言,組織形式所提供的仍然是一個概念性的框架。相對而言,曲目的選擇往往能夠直接影響到學生的演唱效果和技藝掌握的進展情況。如國內專事聲樂教學及聲樂心理學研究的學者鄭茂平先生在對聲樂學生進行教學模式的分組實驗后總結道:“在整個實驗過程中,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教師主要起到引導、幫助的作用,這其中主要包括聲樂作品的選擇、練聲曲的選用、上課時間的選擇、作品技術和風格的處理等聲樂教學環節。”③從實證角度證明了選曲對于聲樂學習效率的實質性影響。實際上,這種教學案例在事實層面存在于我們很多聲樂教師的教學活動中。
根據筆者多年來的聲樂教學經驗,在高等音樂院校聲樂專業課上,尤其對低年級學生而言,首先應在他所熟悉的曲目中選擇某個時期的教學曲目。因為,從生理和心理的角度而言,聲樂學習活動是一個學習者生理和心理呈現交互式緊張――放松狀態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不可控因素越多、越復雜,學生出現交互緊張的概率也就越大。其次,除了教師的事先設計和布置曲目外,學生在一定程度內的自主選擇,也是值得嘗試的教學策略。并且,筆者在個人的教學經驗中,也驗證了這種自主性在一定范圍內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今天的大學生,已經具備了更廣的知識面和更加獨立的自主學習意識。因此,他們在參與教學活動過程中,也體現出了更多樣的興趣和更多的可能性。那么,在教師方面應當如何積極有效地做出調整應對這種情況呢?筆者認為,就教學內容而言,應當給學生以更大的選擇權。“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當教學曲目既處于教學進度范圍內,又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學生的創造性意愿和創造性潛能。關于這一點,正如有的專業教師已經發現的:“教師要盡量選擇學生喜愛的歌曲來進行聲樂訓練,……例如,當代的作品總是受學生歡迎,因為作品所表現的內容和他們的生活比較貼近,容易產生共鳴。”④這是在教學實踐中得到證實的積極經驗。目前看來,如果按照這種方式來組織個別課教學,學生的學習效果會更加鮮明地體現出來。最后,在樂曲選擇方面,與上述兩種教學策略相對應,還應當要求學生在音像資料、音樂會及大師班的觀摩與學習過程中,積極進行總結提煉。教師要引導他們通過文字歸納這種比較理性的評估方式,進一步了解個人趣味與表演風格的“其然”及其“所以然”,從而幫助學生形成客觀的評估體系。
三
有關高等院校聲樂教學模式及人才培養模式的學術討論,近年來已成為業界一個重要的話題。其中,包括專業音樂學院和高等師范院校的聲樂個別課,也成為許多聲樂專家和青年學生的關注對象。大家都開始反思其中存在的優劣得失,陸續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思路。筆者認為,聲樂個別課傳統意義上的定位,在現代教育理念的啟發和新時期我國高等學校研究型專業人才的培養目標要求之下,應當得到重新的評估。無論是專業音樂學院還是普通高師的音樂系科,其聲樂個別課中普遍存在著諸多不確定因素,結果,這種不確定因素在教學活動中的泛濫,給參與教學的師生帶來了日益明顯的隨意性,經過現代教育理念驗證的教學環節和教學進度的內在科學規律,也因為上述隨意性普遍存在而遭到忽略。誠如聲樂教育家石惟正先生所批評的:“(聲樂)個別課……客觀情況含有不確定性,所以需要對未預計的情況隨機應變。這種規律和主觀隨意性、無計劃、情緒化、不負責任等,毫無共同之處。”⑤也就是說,教學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隨意性并不能劃等號。關鍵是教學活動的組織是在何種教育理念及何種教學手段中開展起來的。
通過本文的上述討論,筆者認為,聲樂教學和其他專業的教學活動一樣,也應當充分體現其科學性、規范性和學術性。只有在這樣的教學理念指導下,整個教學過程才可能最大程度地減少隨機性和偶然性帶來的不利影響,才能將每個學生專業演唱水平和音樂素養的提升納入到有章可循的新型教學模式當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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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黃友葵《黃友葵聲樂教學藝術》,北京:華樂出版社2003年版,第79頁。
②有的學者稱之為教學策略中的“教師中心策略”。參見張大均《教育學的策略》,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頁。
③鄭茂平《高師聲樂教學模式改革的實驗研究――從教學心理學角度探求高師六種新的生約教學模式的有效性》,載于《中央音樂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第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