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調研匯總十篇

時間:2023-05-31 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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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調研

篇(1)

2003年外商投資企業行業分布情況如下(表略):

從上表不難看出,我市外商投資經濟結構以制造業為主導,房地產、交通運輸、電力、農林牧水漁業等行業并存。在我市已開業的1496戶外商投資企業中,制造業占94%,制造業的稅負情況如何,對我市外商投資企業整體稅負構成直接的影響。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分行業稅負情況見下表:

二、稅收負擔率情況分析

1.增值稅稅負分析

2003年全國增值稅稅負為4.30%,我市外商投資企業2003年增值稅整體稅負為4.3%。從表面上看,我市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率與全國稅負水平相當,但從行業情況來看,不同行業企業之間的增值稅稅負相差較大。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工業制造業的稅負率為2.8%,低于總體稅負率,主要原因是工業制造企業創造的增加值不高,這和我市的產業結構密切相關,大家都知道,我市主要以紡織、服裝加工制造業為主,這些外商投資企業中有一部分是嫁接型企業,管理機構仍是原班人馬,管理水平和核算水平較低,產品附加值低,產品質量、品種不能很好地適應市場,基本常年處于零稅負和負稅負狀態,靠重點大企業拖動。從稅收上看,部分重點骨干企業高速增長,掩蓋了中小企業發展緩慢效益低下的問題。如醋酸纖維有限公司年入庫增值稅11649萬元,增值稅稅負率為8.9%,而年收入達到9767萬元的永芳油脂有限公司,稅負率為0.2%.

即便是同行業中,稅負率也大相徑庭.如我市增值稅重點稅源大戶南通華能電廠,2003年入庫增值稅25765萬元,增值稅稅負達到11.97%,而同屬電力行業的天生港電廠年納稅額為7454萬元,稅負率為10.04%,就其原因,一方面,南通華能近幾年通過加大投入,不斷改造革新技術,降低能耗和成本費用,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提高了產品附加值,從而培植了稅源.盡管最近由于原材料的漲價因素使得其稅負率下降,但總體稅負仍高于同行業其他廠家.而天生港電廠是原國有企業嫁接合作的老廠,設備老化,效能相對較低,稅負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2.所得稅稅收負擔率分析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是反映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效益的重要指標,我市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總體負稅為9.63%,低于全省和全國的平均稅負率。據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負為13%,我省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負率為10.5%。造成我市外資企業稅負率較低的具體原因從行業分布來看,制造業和電力企業實納稅額35191.8萬元,占總額的97.02%,其稅負率分別為8.9%和11.8%,制造業的盈利企業最多,利潤占比最大,盈利面也較高,這與我市的產業結構有關,我市主要以紡織、服裝加工制造業為主,制造業盈利企業中大約有60%的企業屬于紡織、服裝制造業,這類企業已成為我市三資企業的中堅力量。此外,電力行業的盈利水平較高,8戶電力企業的利潤占比16.87%。這兩個行業的的稅負直接對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整體稅負造成影響:

一是由于部分處于免稅期制造業的免稅額比重大,全市251戶免稅企業免征所得稅27602.6萬元,占全部減免所得稅的52.89%。特別是部分投資規模大的制造業企業進入投資回報期,處于免稅期,應納稅所得額和減免稅額較大。如南通中遠川崎公司、寶鋼新日制鋼公司、永興多媒體公司應納稅所得額高達53037萬元,免征所得稅14320萬元。二是我市最大的稅源戶醋纖(制造業)和華能公司(電力)追加投資部分單獨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減免所得稅5259萬元;三是新辦盈利企業多,且大部分屬于制造企業,當年投產當年獲利的86戶企業中有78戶企業處于免稅期。而在制造業和電力企業中稅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醋纖、華能、天電和中集特種箱四大重點稅源戶,實納稅額20700萬元,占總額的56.74%,其稅負的增減變化,對我市所得稅稅負變化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上述企業要么追加投資單獨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如醋纖、華能),要么享受減率優惠(如天電、華能),要么處于減半征收期(如中集特種箱),正因為他們的稅負下降,使得2003年度企業所得稅整體稅負較全省乃至全國的稅負低。但他們的稅負相對而言是較為合理的。

值得關注的是,我市已開業外商投資企業中,批發零售業、住宿飲食業、交通運輸業所得稅負擔率很低,餐飲業的虧損面最高,主要由于此類行業普遍不景氣,加上同行業競爭激烈,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較差等原因所致,僅南通三德大酒店有限公司虧損額就達420萬元。交通運輸業的銷售虧損率最高,主要是由于長江三峽大壩的建成,三峽旅客運輸業受沖擊,南通利輝國際輪船有限公司虧損高達5271萬元。

三、存在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覺得,我市外商投資企業整體稅負相對合理,說明前階段加強涉外稅收征管,堅持依法治稅初見成效。但通過分析,我們認為,由于受我市涉外企業產業結構影響,使得行業與行業之間、各行業內部稅負差異較大,一些高新技術等資金密集型產業,由于外購固定資產比重大,所含增值稅款不予抵扣,稅負明顯高于其他行業。同時一些以礦產品為生產資料的行業,增值稅負明顯高于平均水平,現行增值稅稅負分布不均,使得處于不同行業企業之間的競爭能力出現差別,影響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另外,一些行業如外商投資交通運輸、餐飲業流轉稅和所得稅分屬國地稅兩個稅務部門征管,其盈利水平低于同行業水平,有可能存在稅收征管的盲區,有待于國地稅部門加強協調溝通。為此,為更好地體現公平稅負原則,進一步管好稅源,作為涉外稅務管理部門應采取以下措施:

1.堅持以發展開放型經濟為生命線,加速培植豐厚的稅源

經濟結構失衡是我市外向型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一個深層次矛盾,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的步伐,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是改變現狀的主要手段。就我市目前經濟現狀而言,促使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主要途徑,是加強對企業原有設備的更新和技術改造,增加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然而,我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使得企業更新設備、改造技術和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增值稅稅負較高,建設這些項目的投資多于一般產業,投資成本增加,經營風險加大,影響了企業技術改造和投資的積極性,進而影響到經濟結構的有效調整和優化。只有國家盡快實施增值稅轉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從稅源結構分析,盡管我市涉外稅收的逐年增加使2003年南通市財政收入突破100億元,但我市的涉外稅收收入也只相當于江南縣區涉外稅收的水平,主要原因是我市涉外經濟總量的基數低,稅源少,要想在較短時間內做大做強經濟,提供充足豐裕的稅源,最快捷最重要的發展戰略選擇是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一是要集中力量加快引進項目的開工投產。要使招商項目盡快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必須集中力量加大協調搞好服務,爭取項目早日開工投產,只有項目投產見效了,才能帶來增值稅、所得稅的提速。二是要全力以赴提升招商引資的水平。要著力引進工業制造業、商貿流通業等產業項目,突出引進一批高新技術型、勞動密集型、產業鏈式型等稅源豐厚的項目。作為稅務部門,要保證各項鼓勵經濟結構、項目的稅收優惠及時落實到位。

2.堅持以做強做大工業為核心,增強壯大主導稅源

篇(2)

當前,全市地稅系統正在深入貫徹落實市局年初提出的“11216”的工作要點,結合省局數據大集中工程的實施,通過各項措施,切實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的精細化管理。但由于農村受地理、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影響,農村稅收征管工作在數據大集中工程實施后暴露出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農村個體稅收征管點多、面廣、難度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現結合本職工作對農村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點粗淺地認識。

一、農村稅收征管現狀

(一)稅源零星分散,納稅戶難以控管。雙灣稅務所總計129戶固定個體納稅人中,有近三分之二多的納稅人分散在村隊進行生產經營,各村隊還分布有近40戶零散戶,稅源較為分散。在村隊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大都是以農業為主,以經營為輔,大多利用農閑及早晚時間經營,窗口經營、流動經營較多,由于經營的季節性和經營情況的好壞,納稅戶經常變換經營范圍,發生停業、歇業、轉讓等行為,很少有人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注銷和停歇業手續,使稅務機關難以真正掌握戶籍變動情況,難以發現,難以控管。

(二)季節性稅源多,納稅意識亟待提高。在管轄的納稅戶中季節性生產經營的小商店、小飯館、小修理店等家庭店較多。這些經營戶場所基本在農戶自己家里,生產經營集中在幾個月,加上納稅意識較差,主觀上不情愿納稅,極少主動上門申報繳納。如果稅務人員找上門,就把門關上,甚至惡語傷人,將稅務人員拒之門外,因為店面在家里,稅務人員也不好強行進入。納稅人的自行申報納稅變成了自由申報納稅,查到就拖,查不到就躲,納稅人的稅法意識亟待提高。

(三)辦理停歇業的意識較差,停歇業后又難以跟蹤管理。農村很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由于受知識、觀念等原因的影響都不能按規定辦理開業、變更、注銷稅務登記的手續,又受農忙的影響不能連續經營,又不前來主動辦理停歇業審批手續,因此稅務機關在征稅和處罰時經常引起征納雙方的矛盾。另外納稅人只是將經營作為副業,很難形成規模,農忙則停,農閑則營,即使辦理了停歇業,停歇業也很頻繁,由于距離較遠稅務人員跟蹤檢查難度較大,也增加了稅收成本。

(四)起征點的調整,使征納雙方矛盾變得突出。自從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雙灣鎮轄區所有國地稅共管個體納稅戶(101戶)都免征了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但有些業戶國稅實行隨時調整定額的辦法管理,即隔一兩個月征一次稅,但地稅不掌握情況,等待情況摸清楚后追征地方稅款時,由于納稅人不了解政策,對地稅的抵觸情緒加大,無形間使地稅征管的難度加大。

(五)現有征管機構設置不盡合理。今年,為了減少征收成本,雙灣稅務所辦公地點搬遷至市區辦公,但由于人員只有兩人,又要在辦公室接待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又要進戶進行日常檢查,經常出現顧頭不顧尾的現象。另外現在起征點調整后,起征點以上的納稅戶數將大為減少,雙灣稅務所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個體納稅戶達90%,營業稅起征點以下的納稅戶數達95%以上,而且95%以上的納稅人進行了簡并征期。雖然納稅戶數減少,但管理工作一點也沒有減少,致使有些工作不能按照精細化的要求完成,從而影響了整體工作的提高。

二、加強農村個體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筆者認為加強農村個體稅收征管總的原則是:規范鎮區個體納稅戶,抓住鄉鎮重點納稅戶,清理村隊經營隱蔽戶;在申報納稅方式方面,積極推行簡并征期、簡易申報等多元化申報功能,更好地方便納稅人。

(一)擴大巡回征收和簡并征期,減少停歇業次數。農村納稅人大都以農業為主,以經營為輔,農忙種地,農閑開店,流動性較大。因此建議對于村隊納稅戶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簡并征期,采取一次性巡回征收的方式,每年按八或九個月征收稅款(一次性扣除假期),不再辦理停歇業,這樣就會減少納稅人停歇業的次數,降低管理的難度。重點是做好征收臺帳的登記工作。

(二)進一步做好農村稅源的普查工作。因為農民新開的小商店、小吃店或小加工修理鋪很少主動到稅務部門進行開業登記和納稅申報,所以存在漏征漏管現象。為此建議應做好源頭控管,每年稅務人員要分幾次深入鄉村全面開展一次稅源調查,建立和完善零散戶征管臺賬,對新增個體戶按稅法規定給查補稅款,而后納入正常稅收管理。

篇(3)

(二)了解個體工商戶核定定額程序(電腦定稅)、個體雙定戶定額執行期匯總申報的情況;

(三)調研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生產加工企業情況。包括: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管控、深入企業了解其生產工藝、農產品耗用、農產品增值稅進行規模、“投入產出”管控應注意的問題(如區分生產工藝、產品、生產規模等進行測算定額)。

重點內容:(1)了解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樣式;縣局對收購發票的控管措施;到具體企業了解農副產品的收購途徑、資金結算等,研究收購發票的控管措施。(2)到企業調查了解生產工藝。目的是為下一步采用“投入產出法”提供依據:主要是“消耗定額”的測算,其中又區分電力的“定額”和“原料-農副產品”的消耗“定額”。 “原料-農副產品”消耗定額的測算又要區分生產環節測定約當產量(取得期初在產品約當產量、期末在產品約當產量、本期實際產量、本期實際投入原料,并據以測算原料消耗定額)

(四)縣局數據分析應用工作開展情況;

(五)災區停業個體雙定戶的資料的歸集情況;

(六)災區受災企業、恢復情況、稅源情況;

(七)小規模企業零(小額)申報的原因;

(八)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及歸檔情況;

(九)《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貫徹情況,即“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十)稅源監控、戶籍管理是否到位。縣局工商稅務信息交換系統的使用情況及效果;

(十一)納稅人銀行賬號報告制度及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執行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XX〕104號)(XX年7月13日):“換發稅務登記證件后,納稅人在銀行開戶時,開戶銀行必須按照規定在稅務登記證副本登錄新的賬號。對原有賬號暫不作登錄要求,但納稅人必須向稅務機關報告。”

(十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行政許可執行情況;

(十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免審批情況;

(十四)地震受災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保管情況;

(十五)基層稅務機關企業所得稅管理情況;

(十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調查;

二、調查研究方式

本次調研,我們主要采取抽閱歷史征管資料、組織管理、征稅人員座談、現場上機演練或查詢、深入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調查等方式進行。

三、調研活動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調研活動發現的主要問題類型有:征收管理類、流轉稅管理類、所得稅管理類、干部隊伍素質類等問題,暴露的問題都不同程度存在稅務執法風險隱患。

(一)征收管理類問題

1.延期繳納稅款審批、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

(1)企業緩繳稅款報送資料不齊全,存在缺自產負債表等申報資料的企業申請資料;

(2)審批手續不完整,存在企業報送的“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無主管稅務機關簽注意見的情形;

(3)調查核實工作不到位。部分縣局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到企業實地調查核實,沒有形成調查核實報告,或對申請緩繳稅款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缺貨幣資金余額調查核實報告;

(4)對企業申請資料案頭審查不仔細,甚至未進行審查。如:未對可疑的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余額”作進一步的關聯審查等。

(5)未對金融機構出具的貨幣資金余額時間與申請日期進行比對審查,存在不符合規定的問題。

2.納稅人申報資料填寫不規范、資料不齊全。普遍存在個體雙定戶(包括達起征點和未達起征點)無定額執行期匯總申報的紙質申報資料問題;加油站納稅申報資料不齊,主要表現為:缺《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細表》、《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等;

3.存在達起征點個體雙定戶月度申報資料填寫項目不全、錯位、無納稅人簽字等不規范問題;

4.征管檔案資料管理不規范。各縣局征管資料的完整度、歸集的方式方法、裝訂的整潔美觀度等參差不齊,缺乏統一的標準。存在征管資料未及時按照要求整理歸檔的問題。

5.數據分析應用工作力度不夠、方法簡單,未建立有效的稅收征管實時預警機制;

6.普遍存在納稅人未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所有開戶賬號的問題;

7.普遍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未在稅務登記證件副本登錄銀行賬號的問題。

(二)流轉稅管理類問題

1.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普遍存在稅負偏低,農副產品跨省收購普遍,收購業務真實性難以核實,稅務機關對農產品收購發票使用及收購業務管理難度大;

2.增值稅專用發票配售審核不規范。部分縣局存在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未遵循規定的行政許可程序。主要表現為:缺《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實施機關對申請材料的實地審查未形成核查報告、未向申請人送達《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資料、個別縣局存在超額審批現象:

3.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資格認定審批不規范。未按規定審定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民貿企業和銷售少數民族生產生活用品縣以下供銷社減免增值稅資格,存在政策性減免稅已到期限未及時恢復征稅的情形;

4.地震受災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保管存在安全隱患。地震后,部分企業只能將專票存放在板房內,不具備“三鐵”保管條件。

(三)企業所得稅管理類問題

1.管理粗放

(1)季度申報和年度申報方面。季度申報多體現在企業未申報時進行催報。但受理申報時部分管理人員不注重細節,如存檔的申報表顯示:申報表有ctais直接打印無企業和稅務簽章的,有企業提交但企業或稅務簽章不全的,這種情況下申報表缺少法律效力。對于年度匯算清繳工作,所得稅科原制定的工作底稿匯算模式流于形式,部分縣局管理人員并沒有進行匯算審核,即使審核也僅是對ctais錄入時出現錯誤的申報表進行邏輯審核。通過匯算審核對企業的申報數據進行納稅調整的情況很少。

(2)政策的宣傳方面。對企業集中的宣傳和培訓較少,基本體現在下戶調查時宣傳政策(形成調查日志)、匯算清繳時進行相應的政策提示。

2.所得稅管理人員少,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其中部分縣局缺少所得稅管理業務骨干。管理人員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較差,內部培訓和在崗培訓未有效開展。

3.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存在以下問題:

(1)個別財產損失審批無縣局管理人員的調查核實報告;

(2)已取消審批的項目或者不需要審批的項目,部分縣局仍然進行審批,并下正式文件予以批復;

(3)未建立重大涉稅事項(如減免稅、財產損失審批)集體審議制度,程序上不健全;

(4)部分縣局未按年度要求企業上報減免稅申請。

(四)干部隊伍素質類問題

縣局一線工作人員普遍存在稅收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綜合業務素質較低,業務學習積極性不高,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不強,稅收執法風險意識淡薄等問題。部分稅收管理員難以勝任管戶工作,突出表現在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方面。

四、工作建議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擬提出進一步加強全州國稅系統稅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見,并以正式文件下發執行。具體措施有:

(一)結合我州實際,突出重點稅源和管理漏洞大的行業分類管理,著力于行業精細化管理。對農副產品收購、加工行業的管理,由流轉稅科、征管科、所得稅管理科在調查的基礎上,形成農副產品收購、加工行業稅源管理辦法,并加強對縣局的管理指導,擇重點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進行專項評估、重點剖析。核心和重點是采取措施進一步規范和強化對農產品收購發票的領購、使用,從農產品收購發票環節減少納稅人“舞弊”的空間。另外就是要在重點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建立我州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評估“定額”預警指標體系和評估模型,通過強化納稅評估,發現納稅遵從的疑點和線索。

(二)各縣局要嚴格按照《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緩繳稅款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已報批的緩繳稅款資料進行逐戶資料清理和問題補正。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仔細做好企業緩繳稅款申請資料的案頭審查工作,認真落實緩繳稅款的調查核實工作,及時形成調查核實報告。對緩繳稅款報批資料要按戶完整歸集,按年集中裝訂歸檔。考慮企業申請緩繳稅款報送資料中增報《納稅人全部存款賬戶》書面報告的復印件。

(三)各縣局要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按照《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個體雙定戶(包括未達起征點戶)嚴格履行定額執行期匯總申報義務,管理人員要做好個體雙定戶月度、定額執行期匯總申報的審查、催報工作,個體雙定戶納稅申報必須有本人的簽字,嚴禁代辦、包辦申報情形的發生;

(四)在稅務部門統一的稅收征管檔案管理辦法出臺前,州局在調研的基礎上,先暫制定全州國稅系統統一的稅收征管資料歸集、整理、裝訂、歸檔的標準;

(五)規范稅收日管活動。包括:

1.清理、自查和補正填寫不規范、報送不齊全的納稅申報資料;

篇(4)

(一)物管企業方面存在的問題

物管行業的納稅意識普遍淡薄,為了達到少繳稅費的目的、不少納稅人千方百計偷逃稅款,究其共性,主要有以下幾種:

1、企業不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進行偷逃稅。由于企業未辦理稅務登記,致使稅收管理員無法將其納入正常管理,從而偷逃稅款。

2、故意混淆收入類型進行偷逃稅。如:有的物業公司與房地產開發公司是同一法人,房地產開發公司為了扶植物業公司將部分未銷售房產的租賃收入劃歸物業公司收取。而物管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套用低稅率或只申報部分稅收,從而少繳稅。

3、采取帳外經營方式進行偷逃稅。企業采取收入不入帳或以成本抵收入等方式隱瞞收入和利潤。如:只對正規核算單位開具正式發票,對其他業主不開具正式發票;直接收取現金或業主以其他方式支付物管費的不開或少開發票;直接將本公司開支取得的發票給業主入帳;直接將在業主處消費的費用與物管費互抵,互不開具發票等。

4、利用發票違章行為進行偷逃稅。一是非法代開發票。一些小規模物管業主為了隱瞞收入規模,便委托具有領票資格的較大物業公司為自己代開發票;二是使用收款收據或國稅部門的商業銷售發票來收取物業管理費;三是開具發票時采取“大頭小尾”(金額填寫欄大,裁剪金額小);四是使用虛假發票收取物業管理費。

5、虛列開支增加成本進行偷逃稅。如:物業公司制造虛假的考勤名單,多列工資支出;虛列小區綠化、道路、路燈等維修成本;列支與本公司無關的費用等。

(二)稅務機關方面存在的問題

物管行業普遍存在偷逃稅的現象,也暴露了稅務機關的監管不到位,主要表現在:

1、日常管理不到位。首先是少數稅收管理員稅源管理觀念滯后。在當前稅源管理過程中,陳舊、機械、單一地以實現稅收的多少為標準,籠統地將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重點稅源重點管理,從而將更多的征管力量和注意力都放在了納稅大戶的重點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物業管理這一新興行業的稅源管理;其次是稅收管理員思想上存在“不好管就懶得管”的想法。在日常的工作中“巡查巡管”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大都是“掛在口上,停在紙上”。從而對物管企業管得不深、查得不細,就賬查賬,沒有深入翔實了解物管企業的經營狀況。再次是打擊力度不夠。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稅務部門在查處物管企業偷逃稅違法行為時,常常以補代罰,以罰代刑,沒有形成強大的威懾力量,助長了偷逃稅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2、發票管理不到位。物管行業發票管理存在的問題也較為突出:一是發票日常稽核的力度不夠,納稅評估和納稅人發票領購使用情況不能有機結合;二發票處罰缺乏一定的公開透明性,不能對用票單位起到足夠的警示作用。

3、稅收征管方式不一,導致稅負不公。在實際征管工作中,對物業管理行業稅收征收方式有核定征收率征收、查帳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由于征收方式不同,從而造成同行業納稅人稅費負擔率相差較大。

4、稅收征管手段不科學,導致稅款流失。管理部門對物業公司核定的稅額不是建立在廣泛開展稅源調查的基礎上,而只是以簡單的評估來確定,使得定額與實際營業額相差懸殊;對查帳征收方式的物業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也是流于形式,應稅所得額遠遠小于企業的正常利潤。

5、部門之間協調不力,信息掌握不全。管理部門缺乏與工商、公安、房管、房地產公司等相關部門的聯系,不能及時掌握物管企業的經營信息,從而導致對物管企業的經營規模不清楚,稅收鑒定不準確。

二、加強物管行業稅收管理的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稅收意識。針對物管行業納稅意識淡薄的現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行之有效的稅法宣傳活動,強化物管企業的納稅意識。同時,積極開展稅收知識宣傳進小區的活動,向小區業主宣傳國家稅收政策,以提高小區業主的協稅意識和索票意識。

2、加強稅源調查,實現精細化管理。稅收管理員應認真進行稅源調查,摸清稅源情況,詳細了解物管企業經營的樓盤名稱、地點、小區建筑面積、業主數量、企業從業人數、管理期限、物管費收取標準以及是否有房屋出租等等,從而全面掌握物管企業的經營信息,并分戶建立健全企業征收臺賬。

3、加強巡查巡管,督促建賬立簿。在巡查巡管中,要根據物管企業的實際情況具體分析,督促、輔導物管企業設置帳簿,規范其納稅行為。對于有建帳能力的企業要求其盡快建帳;對于沒有建帳能力的企業,要輔導其建立收支粘貼簿。

4、加強發票管理、實行“以票管稅”。一是要求物管企業嚴格按規定使用發票,并按經營項目如實填寫發票內容;二是加強發票稽核,對物業公司兼營房屋租賃業務的,隨時抽查物業公司發票使用情況,切實落實對企業在領購、換購發票時進行核對的工作要求,真正發揮發票稽核在發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大發票檢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對發票各聯次的核對檢查力度,如果企業未按規定使用發票,一律按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從源頭上減少物管行業發票違法行為的發生。

篇(5)

現*莊白灰生產企業共有21家,其中一般納稅人7家,小規模納稅人4家,個體納稅人10家。一般納稅人按17%征稅的5家,按6%簡易征收的2家,他們全部自己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納稅人是到辦稅服務廳代開專用發票。

(二)稅源構成情況

*莊白灰行業稅收分兩塊:一是經銷,二是生產。銷售對象也是兩個方面:一是直接對鐵廠,一是對唐山的經銷商。

唐山是*莊白灰的主要銷售地,而且鐵廠購銷合同多數是直接對礦山,業務上全部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白灰產銷流程圖可以分解為:礦山生產---經銷商采購---運輸到廠-----結算貨款-----再到繼續生產。

(三)白灰的價格構成(截止2008年11月15日對9家業主調查加權平均數據)

1噸白灰成本:1/4噸煤135元左右,石頭15元(主要是人工運輸);分攤費用:炸藥費用5元,開采費用10元;加上各項收費分攤5元,噸灰成本共計170元;

1噸白灰出礦價格190元,只生產不銷售的業主每噸毛利20元;

1噸白灰運輸費用(均價)為60元左右;

1噸白灰入廠價在350元左右;稅金30元(增值稅及附加23元左右,資源稅2元,個人所得稅5元)左右;

對只負責經銷的業主的毛利潤是350-30-60-190=70元,此外,入廠費用有:驗質、去水費用扣除10元,鐵廠未按期付款付息5元,以及其他雜費在5元左右,即每噸白灰毛利在50元左右;

1噸白灰從采購、生產、運輸、直至最終入廠消費,其毛利一直在60-90元之間徘徊。

(四)稅收征管現狀:

1.一般納稅人查賬征收,自行網上申報,業務上自行用防偽稅控開具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查賬征收,網上申報,業務上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

3.個體工商戶查賬征收,上門申報,業務上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

二、加強稅源控管的思考

在稅源管理工作實際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基層稅務機關和稅收管理員深入思考:

一是如何避免虛開發票的問題。虛開發票有兩個動因:其一,由于白灰和鐵精粉是鋼鐵生產的主要原料,*莊生產白灰的業主都有正常的開采手續,屬于合法生產,而非法生產的白灰及鐵精粉有可能通過虛開發票的途徑加入到鐵的成本中來。其二,通過虛開發票加大鐵的成本減少鐵廠的本年利潤,造成少繳所得稅。

二是如何最大限度的堵塞稅收漏洞,防止偷稅的發生。如何促使納稅人依法、如實申報納稅,是稅務機關以及每位稅收管理員孜孜以求的目標。然而,由于*莊白灰礦的生產者大多數是農民,納稅意識不高,外來的經銷者受利潤最大化的驅使,不可避免的要在偷稅上做“文章”。

為了盡可能地避免虛開發票,堵塞稅收漏洞,促進應收盡收,通過幾年來對*莊灰礦的接觸與研究,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圍堵:

(一)總量控制

*莊畢竟是一個自然村,白灰的年生產能力是一個定數,我們可以直接測算出每座窯日最大產能。具體因數包括:雇工人數、采石場的大小、日出石料情況等。也就是通過測算出的企業日生產數,構成*莊所有灰礦生產能力的上限。因為不可避免的是納稅人之間的白灰交易,我們要控制的是運出*莊的白灰真實的數量,最大限度的避免虛開。

(二)登記《日產銷臺帳》,保證巡查次數和質量

篇(6)

根據筆者調查掌握的情況看,砂石料經營的稅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證照不齊無證經營現象嚴重。截止目前,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中僅2戶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其他的采砂業戶只辦理了臨時采砂許可證。還有大部分經營業戶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為逃避監督和管理,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根本不辦理稅務登記證,造成稅收管理真空和稅收的流失。

2、生產經營不建賬,稅收征管難監控。砂石料經營業戶認為生產工藝簡單,產品單一,不需建帳進行會計核算。致使稅務檢查無據可查。即使有少數建帳戶,也不如實提供其帳務,隱瞞銷售收入的現象嚴重,稅務人員基本無法進行管理監控。

3、砂石料銷售不用發票,購貨單位不索取發票使偷稅成為可能。由于城鄉居民建房、房地產開發商,購進砂石料時不需要發票,缺少索取發票的意識,使砂石料經營業戶不需領購發票和開據發票,收入照樣能夠實現。稅務人員無法獲得砂石料經營業戶真實生產、銷售的信息,使偷稅成為可能。

4、生產經營環境復雜,稅款核定難。現在砂石料行業經營中的一個最大特點是:砂石料經營者不需把砂直接送到用砂單位和個人那里;用砂單位和個人也不需直接和砂石料經營者接洽,而是由跑運輸的農用車主與兩者聯系通過買和賣賺取運費。砂石料經營者為了把砂石料銷出去,自已或組織親屬購置運輸車輛運砂,稅收管理員無法確切了解每個砂石料經營業戶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給稅款核定征收帶來很大困難。

5、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申報管理難。由于經營砂石料的群體,80%以上是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對稅收的理解就是認為掏他們口袋里的錢,很難自覺納稅。

二、加強砂石料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對策

1、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六十三條、六十四條之規定,要求納稅人按期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和申報納稅,違者依法給予及時處罰。依法執行稅收政策,加大對偷稅的處罰,是體現稅法剛性的有力保證。

2、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的大小,必須要求砂石料納稅人建立簡易賬,特別是我縣燒磚行業、預制件加工行業應強制推行建帳工作,實行查帳征收;這樣就能從多個環節、多渠道督促砂石料經營業戶銷售開據發票,用砂石料單位能夠取得發票,實現查賬征收,以票控稅的目的。

篇(7)

(一)落實營業稅暫行條例的需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__]11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__]80號)下發后,基層國、地稅征管部門在政策落實中存在一定的爭議。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不繳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一)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本次營業稅政策調整,將規范性文件上升為稅收法規,并對具體內容進行了調整明確,為加強營業稅應稅勞務稅收征管提供了政策依據。

(二)落實二、三產業剝離管理的需要。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一)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目前,鋼結構產品由于其造價較低、利用率高、施工速度快,逐漸取代磚石結構成為當前新建企業廠房建設的主要形式。加強鋼結構產品銷售中的應稅勞務的稅收控管,有利于二、三產業剝離,堵塞建筑業營業稅稅收征管的漏洞,壯大地方財力。

(三)落實重大項目精細化管理的需要。目前,__市控管的工業類重大建設項目26個,其中24個企業廠房建設采用鋼結構形式,從事鋼結構生產安裝企業14家,其中有鋼結構安裝資質的4家,沒有資質的企業10家。通過對相關重大建設項目的納稅評估和稅收調研,實現重大項目的源頭控管和應稅勞務的合理分離,有利于通過項目管理強化對安裝企業的聯動管理,實現重大項目的精細化管理,提高地方稅收貢獻率。

二、調查的基本情況

(一)合同管理不到位。從目前從事鋼結構產品銷售和安裝的納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來看,合同形式一般為格式化合同,屬于固定造價合同,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在具體稅收管理中,除個別具有鋼結構安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合理稅收籌劃,將原有一個企業劃分為生產企業和安裝企業外,其他企業多采用格式化合同形式,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一般不單獨注明建筑業勞務價款,直接影響到營業稅的核定征收。

(二)核算管理不規范。在實際核算管理中,由于受到國稅部門增值稅專用發票“以票控稅”等因素影響,鋼結構企業一般在賬務核算中不區分商品銷售收入和安裝收入,將商品銷售收入和安裝收入實行“一攬子”核算銷項稅額,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不按照新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申報繳納安裝等業務收入的營業稅。

(三)增值稅稅負總體較高、行業利潤率偏低。鋼結構企業核算介于建筑企業與工業企業之間,采用的會計準則不統一,鋼結構產品由于是非標準產品,成本核算差異性很大,安裝勞務費在整個銷售額中占的比例相對較小,通過對比我們發現,鋼結構生產企業銷售毛利率偏低,企業盈利能力普遍不強。對于原材料以鋼材為主,材料成本占總成本85%的企業來講,行業平均3%的增值稅稅負率明顯偏高,企業經營比較困難,通過銷售額與勞務費分離降低企業整體稅負,也是當前企業的迫切需要。我們通過抽取四戶企業作為樣本指標,調查情況如下表: 單位:元

企業

德通鋼結構

有限公司

開建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新力建材有限公司

富光鋼結構有限公司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銷售收入

17299080

25988488

9220534

9820545

8553722

4557814

10404970

8060354

銷售成本

16152574

24332124

8849746

9385619

7830538

4243000

9443531

6751210

利潤

31999

34323

-455554

-123184

369195

172178

524660

467155

增值稅

533777

766087

239921

296531

223000

140000

304199

335891

增值稅稅負率

3.08%

2.95%

2.6%

3.02%

2.6%

3.07%

2.92%

4.17%

銷售毛 利率

6.6%

6.4%

4.1%

4.4%

8.5%

6.9%

9.2%

16.25%

(四)勞務費占成本比重相對穩定、不同工程材料成本比重差異明顯。經過調查,德通鋼結構和開建安裝公司是銷售鋼結構附帶安裝業務,新力建材和富光鋼結構有限公司單純銷售鋼結構。調查情況如下: 單位:元

企 業

德通鋼結構

有限公司

開建安裝工程

有限公司

市新力建材

有限公司

富光鋼結構

有限公司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銷售成本

16152574

24332124

8849746

9385619

7830538

4243000

9443531

6751210

材料

13739871

21575764

7077570

8042965

6926000

3430000

9011387

6702069

加工工資及附加費用

1311852

1312280

949325

362342

530000

420__0

322176

362628

電費

106220

175103

45000

55000

98538

140000

59528

53163

折舊

97549

395787

149045

244683

276000

253000

50430

57430

運輸費

108280

86560

40335

62335

吊裝費

92614

80230

75294

85005

安裝人工費及附加費用

696188

706400

513177

533289

勞務費占成本比重

4.88%

3.23%

6.65%

6.59%

通過以上指標分析測算,安裝勞務費主要包括安裝人工費與吊裝勞務裝,二者占銷售成本比例大約6%。通過對成本費用進一步分析,發現以上企業都沒有按規定提取或列支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同時企業未按照規定將提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在銷售產品成本和提供報務成本之間合理進行歸集分配,造成人工費比例相對偏低。

由于鋼結構產品是非標準產品,單個工程成本差異性很大。通過了解企業預算人員,普通廠房建設按國家標準劃分為三類,跨度30米以上的為一類,跨度18 -30米的為二類,跨度18米以下的為三類。對于二層以上大型鋼結構建造,由于對建筑資質、大型安裝設備、安裝人員技能專業要求比較高,__目前尚沒有此類鋼結構企業,本次調查沒有將此類鋼結構企業包括在內。普通鋼結構的成本差異主要區別在不同跨度上,另外帶吊車梁和不帶吊車梁二種結構對成本也有一定的影響。通過對相關企業四個招標工程預算的調查發現,不同的施工跨度其勞務費占工程預算收入的比例也不盡相同。

工 程

項 目

工程甲

工程乙

工程丙

工程丁

鋼柱梁(含人工)

708534

57182

142029

604224

檁條

84708

32608

41427

149211

錨栓及預埋件

4552

2024

1791

662

螺栓

9055

1931

1772

11384

拉條

9029

3280

16162

57556

屋面板

378868

87912

167270

565081

門窗

19968

54758

焊條及油漆附材

23116

5066

7386

18901

運費

23700

1951

5124

23607

吊裝費

23700

2391

4724

23647

人工費

80010

14476

29544

113411

管理費

13652

5271

12516

47030

利潤

55155

16133

12516

64589

稅金

81740

9717

15081

57264

合計

1515787

294700

457342

1736567

單位造價

284

407

186

551

勞務費占總額比例

6.84%

5.72%

7.50%

7.89%

營業稅占工程收入比例

0.21%

0.17%

0.23%

0.24%

備注

跨度25米

跨度40米

跨度10米

跨度30米

局部二層

綜合以上因素,通過調查測算,我們認為勞務費占銷售收入比例在6%-8%區間范圍內較為適宜。

20__年__市鋼結構生產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1000萬元,繳納增值稅330萬元,增值稅稅負率為3%,而通過銷售貨物營業額與安裝勞務分離后,可以合理降低企業增值稅稅負,提高營業稅及其他地方稅收比重。通過調查測算,在維持現有生產銷售能力基礎上,實施分離后企業增值稅稅負率將降為2.2%,預計可直接增加營業稅30萬元,企業所得稅25萬元。

三、加強稅收控管的建議

(一)加強稅法宣傳,確保政策落實。要結合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實施,對轄區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勞務的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地宣傳輔導,確保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調整情況,并結合營業稅政策調整,完善合同、

財務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的自我管理,既確保政策執行落實到位,又為營業稅征收提供準確依據。(二)加強合同管理,實行雙向申報。由于鋼結構生產企業對外承攬建筑安裝施工工程都必須簽訂合同,因此應要求鋼結構生產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時,必須統籌考慮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格式化文本與稅收管理的具體要求,在格式化文本合同的基礎上,補充完善相關內容。在合同中分別標明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與安裝勞務的營業額,為地稅部門依法征稅提供依據,并將合同的復印件送報稅務機關留存。主管稅務機關應建立起鋼結構企業安裝工程勞務費稅源控管臺賬,作為應稅勞務申報納稅的依據。要以工業建設類重大項目為控管重點,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都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建筑施工合同、工程預決算書等應稅資料,特別是對于外來施工鋼結構企業,要按照勞務發生地原則加強代扣代繳。對于安裝企業申報中不標明安裝勞務費或安裝勞務費比例明顯偏低的,稅務機關要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合理調整、依法核定征收。

篇(8)

按照“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原則構建的征管體制,經過多年的深化和實踐,取得全面成功,從運行成效看,較為科學和嚴密。不僅促進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質量逐步提高,同時也促進了稅務部門勤政、廉潔、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現。主要表現為:一是從法制的角度明確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責任,使征納雙方責任不清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稅務執法明顯優化。通過征、管、查職能機構間的分離,在執法權力的合理分解制約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現代化進程。特別是在ctais系統成功上線運行后,計算機作為現代化管理的技術手段,已廣泛運用于征管的全過程,基本實現了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征管格局。建立了人機結合的稅收征管體系,大力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基礎管理,使稅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五是稅務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提升。

二、當前基層稅收征管遇到的問題

近年來,稅收征管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面臨新形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稅源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指出:稅源管理是稅收征管的基礎和核心,是反映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稅務系統要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多管齊下,把稅源管理抓緊、抓實、抓好。由此可見稅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層國稅機關面臨新形勢,在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幾個薄弱環節:一是在外部,國地稅之間的稅源管理關系不夠協調。在分稅制財稅體制下,為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財力和管理權限方面的矛盾,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把稅收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是非常必要的。但國地分設,在稅源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主要體現在所得稅管理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后稅收征管范圍的通知》(國稅發〔20__〕8號)文件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都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而征管對象的劃分卻不按企業性質、類別,而是按工商注冊登記時間,這就意味著部分相同性質、類型的企業,歸屬不同的稅務機關管理,客觀上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對于所得稅管理的問題,實際上是因為在稅收收入任務的壓力之下,充分“挖掘”稅源的結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國稅、地稅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爭搶稅源的現狀。結果導致國、地稅在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中,對于好管的,稅收效益明顯的雙方爭著管,而對于效益不明顯甚至虧損的企業,就雙方都少管甚至不管,無形中損害了稅法的嚴肅性。二是在系統與系統之間,稅源管理標準有待統一。具體表現在雙定戶定額標準方面,從目前情況看,雖然推行了電腦核定定額,由于局與局之間掌握的定稅標準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業相同、規模相近業戶的核定稅額差距較大。特別是對于地處市、縣、區的雙定戶,核定定額由于沒有統一的標準,極易引起爭議。三是在系統內部,稅源管理力量不協調。由于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分析、監控、評估和稽查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征、管、查之間信息不通暢、力量不協調,制約了稅源管理質量的提高,成為對稅源進行深度分析、對稅源進行精細化管理的瓶頸。

(二)信息化的依托作用不明顯

近年來,國稅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成功推行應用了如ctais征管信息系統,并相繼配套完善了輔助系統和稅收執法考核系統等,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的稅收實踐與信息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離。信息化系統的程序設計,是嚴格按照稅法的程序和要求設計的,特別是涉及執法程序的執行,是非常嚴謹的,這是嚴格依法治稅的體現,無可厚非。但從整個國家的國情、法制化的進程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方面,卻跟不上信息系統的步伐。基層面臨的實際操作困難較多。二是系統功能存在缺陷,影響了征管效率。在計算機運用上,其科技含量沒有充分挖掘,計算機功能遠遠沒有發揮,不少計算機只停留在用于開票、打字等一些相對簡單的工作和文件處理、信息收集等較低層面上,其信息處理、管理監督等功能大量被閑置,稅收征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傳統的“人海戰術”,還遠沒有實現稅收征管手段的現代化。如應用系統缺乏稅收收入統計分析、征管行為的統計分析及自動預警功能等,部分系統數據均需要通過導出數據結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稅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層負擔。三是僅在系統內實現了網絡化,且數據綜合利用率不高。工商、 公安、財政、銀行、勞動、統計等經濟部門的信息與稅源管理密切相關,雖然新稅收征管法對政府和部門支持稅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責任約束和具體的工作機制,這些要求往往很難落實到位。即便稅務部門能夠取得數據,但在數據的準確度上和時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滿足管理的要求。同時,內外信息不兼容。各經濟管理部門由于管理內容和要求的差異,在數據的統計口徑、分類方法、信息化應用平臺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內外信息互不兼容,稅務部門難以將外部信息直接應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稅務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稅務稽查作為依法治稅、保證征收的重要手段和稅收管理的重要環節,是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線,對于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稅收征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作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稽查獨立性欠缺,辦案干擾因素多,案件查處和處罰力度不平衡。

(四)基層征管隊伍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一是隊伍現代管理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確立現代管理意識,對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手段認識不足。特別是計算機操作不夠熟練的人員,仍習慣于長期的傳統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機”的條件已經具備,卻缺乏熟悉應用信息系統處理日常稅收業務的能力。二是隊伍有老化趨勢,復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區局為例,國稅人員中40歲以上的占50%以上,30歲以下的不到20%,隊伍年齡結構呈倒金字塔形。隊伍年齡偏大,對推行以高科技為依托的現代稅收管理形成了制約。缺乏既懂稅收業務又精通電腦的復合型人才。部分稅務人員技術應用水平低,造成信息的時效差、傳遞不及時和數據不準確或過時現象,從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顯改觀。三是考核機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考核評價機制雖然推行了計算機管理,但是依然沒有擺脫“做多錯多”的局面,使重要崗位和業務骨干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同時,缺乏激勵機制使得人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受到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對策

(一)強化稅源管理。一是探索委托代征制度。兩稅合并后,內外資所得稅管理機構在管理職能上需要在國地稅內部進行銜接和重新調整。在國地稅機關之間,重新調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范圍,按照主體稅種的歸屬來劃分征管范圍,即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交由國稅部門征收管理,征收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如果出現既征收增值稅業務又有營業稅業務的企業,可以比照增值稅混合銷售業務或者兼營業務來處理。這樣,既避免征收范圍交叉重復征收管理,也避免國地稅務機關爭稅源的問題,同時,主體稅種全部由一個稅務部門管理,可以降低稅收管理成本,便于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監控,便于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二是建立市縣區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相互之間的征管標準。三是實施專業化管理。在進一步明確征收、管理和檢查職能基礎上,增強征管查的協作性,重點是加強信息流的傳遞、交換和共享。征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應該建立一套規范的聯系制度,設置統一的信息傳遞文書,定期將納稅申報資料、稅收管理資料、稅收稽查資料在各部門相互傳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格局,建立職責清晰、銜接順暢、重點突出、良性互動的稅源管理機制。

篇(9)

自二十世紀80年代起,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經歷了三次大的變革:一是推行“三分離”稅收征管模式的變革。從1988年實行稅務機關內部征管、檢查二分離到分稅制前稅務機關實行征、管、查內部三分離,初步實現了計劃經濟時代稅收征管“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到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精細型”管理模式的轉變;二是推行“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模式的變革。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1997年全國稅務系統全面推行了這一新模式,它歷史地實現了由傳統的“管戶制”向“管事制”征管模式的轉型;三是目前仍在進行中的以稅收信息化為支撐的稅收征管改革。以2000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全國各地以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為支撐,積極開展了新一輪以信息化加專業化為主要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又提出要建設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以實現信息化為基礎,建立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流程化、標準化、分工合理、聯系緊密、相互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目前,新一輪征管改革在有些地方已經初步到位,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十多年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在不斷探索、逐步發展和完善過程中,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征管改革和稅收收入增長同步前行,互相促進

我國的征管改革不但實現了與稅收收入增長同步前行,而且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實現了收入高速增長,尤其是在1994-1998年間,我國工商稅收每年平均增收近1000億元,年均增長27.53%,年均遞增18.91%。收入的持續增長又為征管改革提供了較為寬松的環境,使之能不斷地深化和完善。征管改革同收入增長之間互相促進,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二)稅收征管方式實現了根本性轉變。

主要表現在:變專管員管戶制為管事制,變“保姆式”上門征稅為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變全職能的粗放式管理為專業化的集約式管理,變傳統手工操作為計算機處理,稅收征管在信息化、專業化、現代化建設上取得了顯著成就。

(三)稅收征管手段日益現代化。

伴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化,計算機在稅收征管領域的應用和推廣已有10多個年頭。計算機在征收管理中的廣泛應用,沖擊了傳統的稅務專管員制度,形成了一個嶄新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目前全國已有60%以上的縣級稅務機關、75%以上的納稅人、75%的稅款納入計算機網絡管理,金稅工程進展順利,整個國稅系統的四級網絡開通,增值稅交叉稽核、發票協查、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正常運轉。稅收征管手段質的變化,使稅收征管進入了一個新階段,稅收工作的效率得到顯著提高。

(四)稅務稽查打擊力度得到了加強。

稅務稽查機構普遍建立,稽查人員素質不斷增強,各項稽查制度日臻完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逐步形成,稅務稽查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

(五)征管質量和效率有了明顯提高。

集中征收的格局初步形成,多元化申報方式逐步推廣,稅收政策更加透明公開,納稅服務進一步規范優化。全國稅務系統逐步建立起了征管質量考核體系,初步實現了從單純考核收入任務向收入任務與征管質量雙重考核的轉變。

二、當前稅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稅收征管改革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由于受到我國生產力還比較落后、法制化程度還比較低、整個社會和國民經濟的管理水平還不夠高等客觀條件的制約,再加上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對稅收征管改革缺乏有力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或者過分強調征管改革的模式化,或者片面理解新稅收征管模式的涵義等主觀原因,新建立的稅收征管機制在實際運行中還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特別是“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在某些地區還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

(一)計算機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現行征管模式依托計算機進行稅收管理,而計算機的運用是以信息準確、全面為基礎的,涉稅信息資料的采集和分析應是整個征管活動的基礎。近年來,各地的信息化建設雖然步子大、速度快,但仍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各地使用的應用軟件不統一,如我省雖使用全省統一的征管軟件,但網上申報應用軟件卻由各省轄市局自行開發,不符合一體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造成運行成本居高不下;二是綜合利用信息化技術的能力還不夠強,應用水平還不夠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擬手工操作,信息以紙質傳輸為主,造成征管各環節信息不暢;三是與工商、銀行、海關、財政、統計等部門還沒有實現網絡連接和信息共享,涉稅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時,體現不出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

(二)稅收征管的業務組合銜接不暢。機構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稅收管理權被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增值的管理環節多,造成信息傳導不暢,信息衰減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系列之間界限明顯,信息相對封閉,協調配合能力弱,銜接不暢。

(三)稅源監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據信息化要求,采取現代化的稅源管理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稅收信息來源渠道窄,且對有限的稅源信息利用不夠,致使稅務部門對納稅戶數、納稅人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及變化趨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稅源監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稅收征管基礎。

(四)稅收的服務功效有所削弱。現行稅收征管機制運行中既有缺乏管理力度、稅源不清的問題,也存在對納稅人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沒有從實質上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最突出的就是納稅人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項環節過多,程序復雜,要多頭跑、多次跑,重復報送資料,呈單點對多點的狀態;稅務部門需要調查核實的事項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崗位,要多頭找、多次找,呈多點對單點的狀態。

(五)稅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約化管理。現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約不夠、監督不力的問題,未能有效地對征管流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層分局雖已把征收和稽查分離出來,但仍然是綜合管理,專業化分工深度不夠;對管理環節的制約仍然靠層級審批,沒有形成過程控制。

(六)重點稽查達不到預期效果。新的征管模式強調重點稽查、以查促管,實際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管理缺位,征、管、查協調不力,至使對納稅人情況不能全面掌握,稅務稽查部門僅靠報表的表面數據和舉報提供的情況,很難抓住重點,查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相對降低。二是目前各種管理措施不到位,納稅人違法風險成本低,再加上納稅人對稅法的自覺遵從度還較低,造成偷稅面很廣,稽查工作往往顧此失彼,處于被動局面,達不到稽查的威懾作用。三是稽查體系內部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環節存在相互扯皮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稽查的工作效率。

(七)征管質量考核還不能真實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標標準制定過高,超越了稅收工作的實際,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起來。基層征管部門在考核中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為取得好的考核成績,對列入考核的工作內容較為重視,沒有列入考核的則不問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稅收任務壓力大等原因的影響,很難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發揮,影響著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征管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運行機制尚未有效運轉起來的情況下,需要繼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提高新征管機制的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征管改革整體目標的全面實現。

三、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稅收征管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實踐中出現一些矛盾和問題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我們只有在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中不斷認識問題,解決問題,尊重稅收征管的客觀規律,才能探索出一條由繁到簡,提高征管效率的新路,才能盡早實現改革的目標。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進一步實現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集中征收是征收場所相對集中和信息高度集中的有機統一,而信息的集中處理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核心所在。只有實現信息的集中處理,才能把分散、孤立的各類信息變成網絡化信息資源,拓展信息數據應用廣度和深度,滿足管理、決策層的需要;只有稅收征管的信息高度集中,征收與檢查的職能才會從分局或所調整、集中到縣局或市局,基層單位才會不再承擔征收與稽查的職能,而是專司管理。這樣,職能和責任也才會更為明確。當前,要把握好兩個重點:一方面依托信息技術和網絡傳輸,加快建立以網上申報為主體的多元化申報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實現跨區域的納稅申報,從根本上解決納稅人多次跑、重復跑的問題;另一方面進一步提高征管軟件應用準確度,在以縣(市)為單位實現征管數據集中處理的基礎上,努力向橫向拓展,逐步過渡到以市為單位的集中處理,實現征管信息的上下暢通。

2、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應用水平。一是要采取嚴密措施,防止涉稅信息失去真實性和時效性。要提高信息資源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稅收信息采集、處理、傳遞、應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防止系統網絡遭受計算機病毒、黑客的侵犯和機密信息的泄露;二是在運用計算機自動控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加快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的開發,充分運用網絡實時傳輸的優勢,加強對經濟稅源的監控、預測,提高信息數據和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益。

3、逐步規范軟件的開發與應用。隨著金稅工程與CTAIS征管軟件的整合,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普及、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以及國民經濟信息化、政府公眾信息網進程的加快,稅收信息化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必將進一步提高。因此,軟件的開發應用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加快推廣應用全國統一征管軟件的步伐,最終達到全國使用統一標準的,覆蓋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集征收、監控、考核、決策于一體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軟件功能的全面、規范和兼容。各地在一定時期內需要自行開發特殊軟件的,也要與全國統一軟件匹配、共享。只有逐步統一和整合各個稅收信息處理系統,才能發揮出稅收信息化管理的綜合效益。

(二)運用現代管理科學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稅收征管組織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適應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直接決定著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是稅收征管信息化的客觀要求,也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之一,沒有稅收征管組織的現代化,信息化的優勢就無法充分發揮。因此,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應在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支撐的條件下,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建立起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研究表明,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減少稅收管理的縱向層次,加大管理的橫向寬度,拉近管理的距離,實現平面的專業化分工,從而增強稅務機關的應變能力,使稅務機關對外界的反應時間縮短至最小,對納稅人的反應效果最大化。建立新型征管組織機構,從方便納稅人角度講,就是要增大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接觸面,減少接觸點,凡是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涉稅的事宜均在一個大廳辦結,凡是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涉稅事宜皆由一個部門負責。因此,應在確定新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組織結構”的思路,重新整合現行征收、管理、稽查三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

1、虛擬化征收機構。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加速推進,計算機的廣泛應用與聯網,納稅人不上辦稅服務廳同樣可以辦理申報納稅事項,這是稅收征管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以電子申報、銀行網點申報為主體的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的全面推行及環境條件的逐漸成熟,將給予納稅人在申報納稅的時間和空間上最大的靈活度,傳統的辦稅服務廳的征收功能將逐步弱化。因此,應按照專業化分工的思路虛擬化征收機構的職能,將征收權從征管分局剝離出來集中到市、縣級局,建立市、縣級局數據處理中心,由其對數據信息進行集中處理,統一進行計、會、統分析。

2、理順管理職能。為適應信息化建設和集中征收的需要,應加快調整多層級征管機構并存的格局,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納稅人素質參差不齊,地域間納稅人規模和數量分布還很不均勻的客觀現狀,地級局征管機構的設置應本著因地制宜、屬地管轄、有利于監控稅源的原則科學分布和設置,并輔以管理責任區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抽查等傳統的管理方式,實行征納緊密型管理,摒棄“管事”就是不要“管戶”的片面認識,在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縮、減少管理層次的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分為從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從稅務機關到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互動三大塊內容,設立相應的內設機構和單獨的納稅評估機構。

3、完善一級稽查。對稽查機構進行重組,在地級市設立一個專業稽查局,負責市區范圍內的一級稽查和對所屬各縣范圍內的稽查管理和重點稽查;在縣級局設立一個專業稽查局,負責全縣范圍內的一級稽查。隨著征管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逐步過渡到一個市(含縣)只設立一個稽查局,實行全市范圍內的統一稽查,在大環境下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形成專業化的大稽查格局,從機制上形成稽查活力。同時,明確稽查局專司偷稅、逃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以及抗稅案件的查處,使稽查職能實現由“收入堵漏型”向“執法保障型”的轉變,對納稅人有重點地實施稽查,不斷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性,發揮稽查部門查處稅務違法行為的“威懾”作用。

(三)以重在治權為核心,建立監督制約機制。

完善的征管質量控制體系、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是稅收征管流程得以安全運行的基本保證。作為稅收征管主體的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只有在制度的框架下從事征管活動,行為才能得到規范,工作才能更有效率,現代征管模式才能得以協調高效的運行。

1、建立嚴密的征管過程監控體系。對內,一是通過流程環節的自我控制,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業務活動,通過部門分權形成橫向制約;二是上級通過計算機對各環節執法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并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通過執法檢查進行柔性控制,形成縱向制約;三是通過計算機設定程序,流程自動記錄、超時自動催辦,減少過程中人為因素影響,實現計算機對過程自動控制。對外,一方面通過對流程的重點環節進行監控,發揮巡查調查、納稅評估、檢查的功能,形成流程的關聯控制;另一方面通過建立監控指標體系,實時跟蹤、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科學評估涉稅指標,防止偷、逃納稅行為的發生,形成信息化的防范機制。

2、設計完備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根據再造后的流程設計考核辦法,優化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體系,實現由部門考核向流程考核轉變,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轉變,由手工考核向計算機考核轉變,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轉變;提高考核頻率,實行動態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征管質量和征管全過程進行考核、監控,通過考核尋找征管的薄弱環節,隨時暴露問題、及時加以解決;建立征管質量考核網絡,形成市局--縣(區)局--基層分局(科、股、所)的三級征管質量考核監控體系,切實加強對執法過程的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崗位、能級聯系,與收入分配、評先創優、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掛鉤,形成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

(四)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構建稅收服務體系

篇(10)

1、行政事業單位的概念。行政事業單位是我們國家多年來沿襲下來的習慣提法,是指國家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的合稱。因為事業單位有一種是財政不全額撥款的或不撥款的,故分出叫行政事業單位,這種事業單位一般具有一定的社會管理與公益服務職能。事業單位中有種特殊情況,就是該單位雖然是事業性質,但有政府職能,也就是說可以在社會上進行處罰,如衛生防疫站等,這樣的單位屬于政府全額撥款的具有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按財政預算管理形式分為全額預算管理、差額預算管理、自收自支預算管理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單位。隨著改革的深入進行,事業單位越來越少,改革的方向是事業單位改為企業。

2、加強管理的意義。一是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納稅意識,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國家機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自身就是執法機構,其行為社會影響巨大。二是依法治稅,應收盡收的需要,有利于規范稅收管理秩序,保證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同一經濟行為在社會上各經濟組織之間有充分的公平公正競爭。三是有利于構建社會護稅協稅網絡,打破稅務部門單一治稅的局限,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支票據也是社會協稅護稅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營造出良好的護稅協稅環境。因此,加強管理對推進和諧社會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3、主要政策依據。一是《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三是各單項稅種法和各單項稅種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四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稅收規章,五是各地自行制定的通知文件等補充。

二、當前主要涉及地方稅收的行政事業單位

1、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現狀。一是統一實行報賬制,由財政局會計中心統一記賬,各單位不設會計,只設報賬員,向會計中心報本單位費用票據。二是有些單位將相關職能歸口科室,有些成立下屬機構進行管理,但幾乎收費項目均以財政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開具收取,實行由財政部門統一調控的財務管理制度,上繳市級財政預算后,再按比例部分返回。三是很多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項目中既有應稅項目又有非應稅項目,沒有實行分別核算。四是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的工資薪金有實物和有價證券以及支付給為其提供勞務的個人的報酬時,均未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2、行政事業單位涉及地方稅收的收費項目。行政事業收費包括行政性收費、服務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當前各縣級區域行政事業單位涉稅收費項目主要有:一是在近幾年的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城建、土管、房產等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各項費用,如拆遷、規劃、監理、評估、測繪、交易過戶等項目收取的費用。二是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環保、礦產、勞動、公安、司法等部門咨詢的收費項目。三是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用于教育醫療方面支出大幅增加,文教衛生部門收取的培訓費、借讀費等。四是執行城市管理職能的市場管理、城管、城市綠化收取的管理費,廣告位租賃費等。五是隨著相關功能收取的各項基金。六是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原來偏僻的房產現在價值體現出來,單位將其出租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事業單位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納稅意識淡薄,財務帳制不健全。一是以地方政府調控收入為借口,將政府調控的收入與非應稅項目劃等號,認為納入地方政府調控的收入就是非應稅項目,可以自由支配,不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計繳稅款,而是直接作為經費使用。二是沒有稅收法制意識,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國家管理公共職能部門,行使公共管理職能,有很多法定減免稅,導致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稅收法制意識薄弱,依法納稅意識淡薄,以自己是行政管理部門心態對待稅收問題。有些單位將相關職能歸口科室,有些成立下屬機構進行管理,收取費用,名目繁多,標準不一。最為規范的則是政企分離,成立相應的企業進行運轉。三是財務會計人員對稅收業務知識所知甚少,分不清應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更別說應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要分別核算,涉及征稅的收費項目應申報繳納相關稅收。四是毫無企業所得稅意識,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因此凡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登記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其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一律征收企業所得稅。有的片面地認為繳納企業所得稅是企業的事情,與自己風馬牛不相及;有的開支隨意、多列甚至虛列開支,從而達到少繳甚至不繳所得稅款的目的。五是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一方面近幾年來,國家對公務員工資經過幾次調整,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有了較大的增長,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超過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限額,有些直接由行政事業單位向個人發放的工資表外的各種津貼、補貼等未按規定計入工薪收入一并納稅;另一方面混淆單位性質,將實現的應稅收入發放行政人員的福利補助,造成一人多餉,漏繳個人所得稅。

2、地方政府不重視不支持,未形成社會協稅護稅機制。地方政府習慣將行政事業單位視作自己的后花園,大包大攬統籌收支,將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收入都納入預算管理,不支持稅務部門對應稅項目進行征稅,以避免因征稅造成地方利益受損,因此對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協稅護稅機制和體系毫無興趣,只有稅務機關單兵作戰,勢單力薄,力不從心。

3、稅務部門管理缺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一是稅務機關的思想認識存在一定偏差,自身未履行相關職責,由于很多部門與稅務部門有千絲萬縷的關系,稅務部門礙于情面,沒有依據稅法規定進行深入管理,沒有要求將行政事業單位納入正常的稅務管理,應稅收費項目必須使用稅務發票,對違規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甚至是自制收據的行為沒有進行查處,助長了行政事業單位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二是稅收管理員的素質和責任心所限,當前對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是否應稅的認定確實要求很高,基層稅務機關人員能夠準確把握的少,加上有些人員責任心不強,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遇到有爭議的就撒手不管,就更加不能管理到位。

四、改進行政事業單位稅收管理的對策。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稅收管理亟待擺上地稅管理分局的工作日程,國家要對收費項目進一步清理,減少規費。

1、理順納稅服務與規范稅收管理秩序的關系。良好的納稅服務與規范稅收管理秩序并不矛盾,是一對特別需要處理好的關系,不能因為諸如政風行風評議之類的活動而弱化了稅務機關的執法剛性,不能因為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有行風評議投票權而姑息遷就甚至縱容其違反稅法的行為,這樣往往只能適得其反,得不到尊重,在他們的內心里只會留下稅務機關執法隨意性強、自由裁量權大的不良印象,從長期來說得不償失。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稅收征管秩序就是最好的納稅服務。

2、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視,健全協稅護稅網絡。讓地方政府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由政府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如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所有單位均必須履行扣繳個稅的義務;規范房屋出租行業稅收,可委托各地國有資產管理經營公司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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