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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如果超過容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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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入職勞動合同1甲方(單位)名稱: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文化程度: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規定變更、解除、終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單位情況和有關人事政策法規,通過雙向選擇、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等方法,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或崗位責任書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自己接到廣告類生意,可分得50%提成。
試用期未3個月,在試用期間,公司給予_________元的試用期工資,加上伙食津貼300/月,轉為正式員工后,每月薪金為__________元。底薪為:__________元+_______%的期提成。
2、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法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以貨幣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特殊情況請參閱《公司管理制度》
四、工作紀律
1、甲方應明確并切實加強公司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乙方有違反
3、乙方應努力學習政治文化,主動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3)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應征入伍,以及經甲方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被開除、自動離職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在正常的合同工作期間的。
(2)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第5、6、7項情形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七、違約和解除合同責任
八、聘用合同爭議處理
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因故需代簽的,須經合法授權,否則,代簽無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條款與國家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抵觸的,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或政策為準。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商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山入職勞動合同2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中山入職勞動合同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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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托人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中山入職勞動合同4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中山入職勞動合同5合同編號: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
委托人:,本市(縣、區)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市)市縣(區)鄉(鎮)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元(人民幣大寫:);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元(人民幣大寫:);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制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對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幣大寫:),余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工資發放方式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發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工作時間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cj146-__)。
第十四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每天¥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要在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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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被告):陳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
陳某于2011年6月30日入職某公司,擔任人力行政部員工,負責員工檔案管理工作。2011年8月17日,陳某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某公司提交辭職報告。隨后即以要求該公司支付其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間未訂立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為由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仲裁裁決某公司向陳某一次性支付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間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
某公司不服仲裁裁決,主張陳某入職當日即與其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與《員工錄用審批表》、《公司物品申請表》一起放在了陳某的人事檔案袋中。陳某利用保管員工檔案的便利在離職時將包括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資料帶走,但在仲裁庭審質證時出具了與勞動合同一起存放的《員工錄用審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請表》的原件。故訴至一審法院,請求判決某公司無須支付陳某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間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
[訴訟過程]
一審法院認為,依據某公司提供的《工作職責》的內容,陳某負責公司員工的檔案管理工作。但僅憑陳某負責保管檔案以及其持有部分某公司文件的事實并不足以證明某公司曾與陳某訂立有書面勞動合同。反而,陳某持有的《員工錄用審批表》中明確約定了其工作部門、工作地點、聘用期限、試用期、工資待遇等,并附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上述審批表內容已經具備勞動合同的要件。因此,一審法院認為該審批表具有勞動合同的性質,并據此判決:某公司無須支付陳某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間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
一審判決后,陳某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某公司支付其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7日期間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
二審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均認可填有《員工錄用審批表》且該表為陳某持有和提舉,結合《勞動合同法》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予以雙倍工資懲罰的立法目的予以分析:首先,該第兩倍差額的性質并非勞動者的勞動所得而是對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的一種懲戒,其目的在于提高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明晰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非勞動者可以從中謀取超出勞動報酬的額外利益。其次,陳某所持有的《員工錄用審批表》已基本實現了書面勞動合同的功能,表中明確約定了陳某工作部門、工作地點、聘用期限、試用期、工資待遇等,并附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既能夠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又固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經具備書面勞動合同的要件。故二審法院對陳某要求某公司支付兩倍工資差額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持,并據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裁判理由之法理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陳某與某公司之間是否訂立過書面勞動合同,即能否對某公司處以雙倍工資的懲罰。一、二審法院作出了與仲裁裁決截然相反的判決,分歧點是法院與仲裁部門在《員工錄用審批表》能否視為是書面勞動合同上存在差異。就此,筆者基于《勞動合同法》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予以兩倍工資懲罰的立法目的,結合分析陳某所持有的《員工錄用審批表》的性質,并適當考量了陳某工作職責的特殊性,認定該《員工錄用審批表》具有勞動合同的性質,對某公司不能處以雙倍工資的處罰是正確的。具體分析如下:
(一)兩倍工資的立法目的在于通過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來明晰勞動關系中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的違法成本極低,不少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簽訂甚至不訂立勞動合同。一旦發生工傷事故、追索勞動報酬或經濟補償金等糾紛時,用人單位便以不存在勞動關系作為主要抗辯理由,勞動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為了提高勞動合同的簽訂率,規范勞動用工市場,《勞動合同法》創設了“兩倍工資”條款。
但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出現了一些勞動者利用用人單位合同管理上的不完善,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或者訂立勞動合同而單方面銷毀,而后以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的現象。針對兩倍工資條款在適用中所面臨的勞動者的道德風險,審判實踐中,法官應當本著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勞動法律規定的立法目的,維護正常有序的勞資關系,面對較為復雜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價值取向問題,考慮個別公正的因素。
首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6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因此,“兩倍工資”實質上所要保護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應當通過書面勞動合同來明確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一方面,勞動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即建立了勞動關系,雙方的權益一旦受到侵害便可按勞動合同申請法律保護、維護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有了書面合同,便于雙方再勞動過程中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按照合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減少不必要的爭端。而正是基于此,兩倍工資的立法本意是一種雙向保護,并不是一般認識中的單維度保護勞動者,更不是勞動者可以從中謀取超出勞動報酬額外利益的手段。
其次,從某種意義上說,以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雙方之間有了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在勞動過程中,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管理職工,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職工也可依據勞動合同保護自身的權益、履行相應的義務。因此可以認為,即使存在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的事實狀態,但只要用人單位已經具備了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必要履行行為,兩倍工資規定的目的就已經得到實現,也應予以排除適用兩倍工資的支付責任,由此確保相關義務與責任的合理配置,避免不當加重用人單位一方的負擔。
本案中,陳某訴稱某公司未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法院一概以書面勞動合同逾期未訂立的事實狀態為適用雙倍工資支付責任的條件,支持其訴訟請求,極易引發勞動者的道德風險,對堅持辯稱已經與所有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陳某的工作職責系員工檔案管理的用人單位一方也是不公正的。本案一、二審法院綜合了案件整體情況,將兩倍工資支付責任的規定進行目的解釋,而不單單從書面訂約這一行為外觀上作簡單判斷。
(二)勞動者所持有的《員工錄用審批表》可以視為是雙方的書面勞動合同
本案中,陳某提交了《員工錄用審批表》這一證據證明某公司僅與其簽訂了該審批表,并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該《員工錄用審批表》中載明:姓名陳某,性別女,部門人力行政部,工作地點北京……;聘用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共叁年,試用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共叁月;試用期待遇:基本工資1500元、崗位工資1500元、各項補貼500元、加班工資500元,合計4000元;轉正后待遇:……,合計5000元;審批表下方“人力資源部意見”以及“總經理批示”欄分別由相關負責人及法定代表人蘇樹平的簽字。由此可見,陳某持有的《員工錄用審批表》明確約定了其工作部門、工作地點、聘用期限、試用期、工資待遇等,并附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蘇樹平的簽字。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10條所規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可以認定該《員工錄用審批表》已經具備了勞動合同的要件,既明確雙方的勞動關系又能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實現了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功能。
此種情形下,即使用人單位某公司未與勞動者陳某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基于《員工錄用審批表》上的種種約定,陳某最基本的勞動者權利已經得到保護。再結合上述對兩倍工資立法目的的分析可知,陳某所主張的兩倍工資差額不僅沒有事實基礎,也不符合兩倍工資關于通過提高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來明晰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的立法本意,缺少法律依據。
由此可見,如果審判實踐中一概因逾期未訂立書面合同就直接適用兩倍工資罰則既有失公允,也不符合兩倍工資條款的邏輯體系,更不利于勞動者道德風險的防范。但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排除兩倍工資的支付責任,又能確保各方的利益平衡,尚需進一步結合個案實際進行分析。
(三)法官基于案件證據材料形成自由心證
法律規范的僵硬性與現實生活的流動性之間的矛盾,主要通過司法裁量加以消弭。在案件的審理中,司法裁量是對于抽象判斷標準進行具體化的過程,也是對于完整的裁判標準進行要件化的過程。法官對于案件證據的綜合判斷與裁判標準要件相對應的事實情況,由此導出相應的裁判結論。在兩倍工資支付責任的司法裁判中,應本著利益平衡原則,根據勞動者道德風險的具體樣本,考量相關法律要件的事實查明問題。本案中,陳某為了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屬實,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然而陳某與某公司之間各種利益的沖突決定了出示于法庭的證據真假摻半,法官必須充分地驗證判斷該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由于存在以下事實,故法官在進行心證時有了相應的判斷:
第一,公司與其他員工訂立過書面勞動合同。某公司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堅稱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已日漸完善,公司與其他員工都訂立有書面勞動合同。陳某身為公司人力行政部員工,深知公司管理規章和勞動法律法規,公司沒有任何理由獨拒與其一人訂立勞動合同。
第二,根據公司的人員檔案保管管理,公司其他員工檔案袋中都有《勞動合同》、《員工錄用審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請表》,陳某的員工檔案亦應如此。現陳某在仲裁庭審質證時僅出具了《員工錄用審批表》和《公司物品申請表》的原件,唯獨沒有提交《勞動合同》,缺乏合理性基礎。
中圖分類號:F406.7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隨著市場競爭機制的深化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更為科學合理有效的規范合同管理、優化成本管理、強化成本控制,直接關系到施工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甚至關乎施工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而這成為了工程項目管理最為關心的內容。下文圍繞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管理進行探討。
1.規范合同管理
所謂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訂立、評審、交底、履行過程與風險控制、變更、解除、終止、基礎資料管理、糾紛處理以及考核評價等內容。做到訂立主體適格、內容合法、文本規范、條款齊全、手續完備、權利義務明確、責任清楚、文字表述準確、履行全面、基礎資料齊全、糾紛處理及時。
1.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在企業總法律顧問領導下,實行合同綜合管理與專項管理相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分級管理、分工負責、歸口把關的原則。項目經理部在代表公司履行項目管理職能中,應明確合同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合同管理員,負責項目合同的管理。合同綜合管理機構與合同專項管理機構應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在分包工程日常管理過程中,項目經理部應堅持跟班作業制度;對分包商的現場組織機構和人員、設備配置應進行檢查。
1.2推行規范合同文本
分包合同采用公司制定的分包合同范本,簽訂前應組織評審。未簽訂分包合同前,禁止分包商進場施工;確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報公司招(議)標工作組批準。有學者提到:“隨著我國的入世,國內建筑工程逐漸有境外建筑商的參與,就需采用國際模式進行工程招投標,所以進行合同管理是必然的趨勢”。規范合同管理首先要解決合同文本問題,不少施工企業目前使用的合同文本仍然是傳統的文本格式,而隨著建筑市場的逐漸對外開放,很多傳統合同文本已經無法與國際慣例接軌。作為施工企業,只有積極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適用當今建筑市場。
1.3加強合同風險防范
在合同談判、簽訂以及執行的過程中,施工企業要做好風險防范工作,保證工程合同中清單項目完整詳細、價款調整合理有據,保證合同主體的公正與公平。制定與簽訂合同前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深入了解發包人資信以及“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簽訂合同時力求細致嚴密,理清業主及分包隊伍要求,清晰的表明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堅持利益原則,保證雙方責權關系平衡,以此降低風險,為日后規避風險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據。
1.4加強合同歸檔保管
建筑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率的重要文件,施工單位要有專人專職建賬并保存,做好合同歸檔工作,同時要保存與合同相關的資料文件,并分門別類的進行編號、登記以及裝訂,這些都屬于合同歸檔的范疇,這些合同與相關資料是整個工程建設過程的真實反饋,如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及索賠問題,合同及相關資料就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證據。
2.優化成本管理
2.1提高成本管理意識
所謂思想不牢、地動山搖,優化成本管理根本之計是通過思想教育、正面教育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成本管理意識,讓成本管理行為在施工現場落地生根。不少施工企業積極推行各類成本管理培訓活動,定期宣傳成本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標準,增強全體施工人員對于成本管理的理解,經過統一的培訓和協調解決項目管理人員經濟觀念不強的缺陷,從技術、材料、計價多方面入手提高成本管理效果,這一注重培訓和協調出的成本管理方法值得借鑒和推廣。
2.2引入優秀管理人才
突出一個“實”字抓好成本管理人才引入機制,嚴把質量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實在在推進人員選拔的規范化,從而做好專業人員配備工作。在管理中重用既懂合同法律,又精通經營管理,并且對于施工技術和財務審核相對了解的成本管理專員,能夠極大的增強施工現場成本管理,給與施工人員正確的指導,并能敏感的把握監督方向,查核出不符合成本管理要求的違規行為,增加成本管理的質量,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3健全成本管理體制
任何經濟管理活動都需要根據其特色建立科學有序的管理體制,成本管理活動也應當如此,但是目前大多數施工單位的成本管理體制并并不嚴密,崗位責任制度得不到貫徹落實,雖然大家各司其職,但是鮮有互相配合的行為,這就使得每個崗位只關注自己崗位的成本管理,而將其他環節管理忽略不計。就像李躍林學者所言:“在混亂的管理制度下,當發生項目成本管理責任時,要么將其簡單的歸于成本管理主要負責人,忽略了對問題的分析和解決,要么各方面相互推諉,無法確定責任人,最后導致問題不了了之,使項目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制定一套系統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并將其由高到低貫徹執行,就能有效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4創造有利的成本管理條件
編制科學合理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根據項目規模,配齊業務熟練、事業心強的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項目施工進場開工前必須有明確的責任成本目標、安全目標、質量目標、工期目標和變更索賠目標。項目責任成本目標確定后,必須按照工程結構和管理結構詳細分解到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及作業單元。各責任單位應建立完整配套的日常記錄、驗工計價、成本核算、分析評價、考核兌現、系統報表等責任成本管理制度。
3.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
3.1技術措施
采取技術措施是在施工階段充分發揮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對標書中主要技術方案作必要的技術經濟論證,以需求較為經濟可靠的方案,從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節約能耗,提高機械化操作等。進行經濟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3.2管理措施
積極采用降低成本的管理新技術。如系統工程、工業工程、全面質量管理、價值工程等,其中價值工程是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加強合同管理和索賠管理。合同管理和索賠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管理人員應保證在施工過程嚴格按照項目合同進行執行,必要時可根據合同及相關資料要求索賠,確保施工過程中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和損失,從法律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3經濟措施
3.3.1材料費的控制。材料費一般占工程全部費用的65%~75%,直接影響工程成本和經濟效益,主要要做好材料用量和材料價格控制兩方面的工作來嚴格控制材料費。在材料用量方面:堅持按定額實行限額領料制度;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等。在材料價格方面:降低存貨成本減少資金占用;在保質保量前提下,擇優購料;降低運輸成本。
3.3.2人工費的控制。人工費一般占工程全部費用的10%左右,所以要嚴格控制人工費,加強定額用工管理。主要是改善勞動組織、合理使用勞動力,提高工作效率;執行勞動定額,實行合理的獎勵制度;加強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壓縮非生產用工和輔助用工,嚴格控制非生產人員比例。
3.3.3機械費的控制。根據工程的需要,正確選配和合理利用機械設備,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修理工作,避免不正當使用造成機械設備的閑置,從而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機械使用費。
3.3.4間接費及其他直接費控制。主要是精減管理機構,合理確定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實行定額管理,制定費用分項分部門的定額指標,有計劃地控制各項費用開支,對各項費用進行相應的審批制度。
3.4組織措施
3.4.1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由物資結構、工程技術、試驗測量、合同管理、質量管理、財務等相關部門領導組成的成本管理領導小組。
3.4.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中心的成本控制體系。在項目部建立一個成本控制量化責任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按內部各崗位和作業層進行成本目標分解,明確各管理人員和作業層的成本責任、權限及相互關系,使責任人有效地承擔成本控制的責任和風險。
4.結語
在建筑工程行業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通過規范合同管理、優化成本管理、強化成本控制,能夠有效降低施工企業的項目風險和工程成本,從而提高經濟效益。本文所介紹的幾點方法,鑒于建筑工程項目的復雜性,在施工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方法需要進一步優化和完善,使施工企業項目管理水平不斷得到提升。
止痛藥的臨床特點
止痛藥可以分為很多種,目前常用的非處方止痛藥主要是非甾體類抗炎藥,主要有以下幾種。
可以自我藥療的疼痛
自選止痛藥時,首先要對自己的疾病有一個大致的了解。筆者根據臨床經驗,對常見疼痛性疾病的癥狀和體征及常用止痛藥作了總結,患者可以對比一下,看看自己屬于哪一種,然后對癥選用止痛藥。
1.偏頭痛
臨床特征:頭痛大多發生于單側,開始于一側額部疼痛,繼而擴散至半個頭,偶見整個頭部疼痛。發作時疼痛呈搏動性并伴有惡心和嘔吐癥狀,經過一段間歇期后還會再次發病。患者處于安靜和黑暗環境中以及睡醒后疼痛減輕。在頭痛發生前或發作時,往往出現心跳加快、心慌、胸悶、出虛汗、肢體麻木等癥狀,或伴有脾氣急躁、易激惹等情緒反應。
處理辦法:首選普通鎮痛藥,如阿司匹林(300~600毫克,每6小時1次),或對乙酰氨基酚(最大劑量1000毫克,每6小時1次),或布洛芬(200~400毫克,4~6小時1次)。如果效果不滿意,可以加用加合百服寧。注意,加用加合百服寧后,如果疼痛仍未緩解,最好在醫生指導下服用特異性抗偏頭痛藥物。
2.緊張性頭痛:
臨床特征:緊張性頭痛與偏頭痛不同,是一種非搏動性深部疼痛,嚴重時頭痛如裂、無法睡眠,常伴有焦慮、煩躁、頭暈、失眠、記憶力減退、易激動等神經官能癥,但很少會出現惡心。大多數頭痛可于晨間醒來時或起床后不久出現,可逐漸加重或整天不變。頭痛強度為輕至中度,很少因頭痛而臥床不起或影響日常生活。
處理辦法:頭痛厲害時,可服用鎮痛藥和肌肉松弛劑來改善癥狀,如對乙酰氨基酚(最大劑量1000毫克,每6小時1次)、腦寧等。服用弱效安定劑,如安定(5毫克)、安寧等,既有助于松弛肌肉,也有助于解除精神緊張。另外在工作中,每隔一、兩個小時轉動一下頸部,自行按摩或互相按摩,以放松頸肩肌肉,緩解癥狀。
3.頸源性頭痛:
臨床特征:頸源性頭痛多發生于50歲左右的人群,近年來發病日趨年輕化,20歲以下者并不罕見,女性多于男性。頸源性頭痛首先發生于頸部,逐漸擴散至病變側枕部、額頭、太陽穴及眼眶,疼痛呈鈍性,無搏動性,疼痛間歇性發作,每次持續數小時至數天。頸部過度活動或不良的頸部姿勢可誘發頭痛發作,頸部僵直,活動受限,可伴隨同側肩部或上肢痛。
處理辦法:病程較短時,口服非甾體抗炎藥,如阿司匹林、布洛芬、吲哚美辛等,以消除局部軟組織炎癥,隨著炎癥的減輕和消失,頸源性頭痛也就減輕和緩解了。
4.牙痛:
臨床特征:許多牙齒本身的疾病如齲齒、牙髓炎、牙周膜炎、智齒冠周炎、牙齒頸部磨耗癥(楔狀缺損)、牙隱裂等都可引起牙痛。牙痛若不及時診治,易反復疼痛,且已有資料表明,患有牙周病的人患心肌梗死的概率是正常人的2.7倍;患有重度牙周炎的心腦血管病患者,其死亡率明顯高于牙健康者。
處理辦法:最好去口腔科診治,以查明病因,及時治療。
5.肩關節痛:
臨床特征:肩周炎的發病年齡大多在50歲左右,一般有肩部急性扭傷,或慢性肩部損傷史。發病初期,疼痛癥狀較輕,呈陣發性,常因天氣變化或勞累誘發。隨著時間推移,逐漸發展為持續性疼痛,尤其是肩關節作運動時疼痛更甚,難以忍受。疾病后期,休息時疼痛癥狀也較重,特別是夜間,嚴重者可夜不能寐,不能向患側壓肩側臥。
處理辦法:可選用非甾體抗炎藥如布洛芬、凱扶蘭,或鎮靜藥如安定等,除有鎮靜作用外還具有一定的松弛肌肉作用。也可局部使用扶他林軟膏,或應用舒筋、散寒、活血類中藥,如風濕液、活絡丹等。
6.膝關節痛
臨床特征:大多數發生在50歲以上,關節疼痛多為間歇性,多伴有晨僵,剛走動時較痛,活動后好一些;疾病繼續發展,則出現負重時疼痛;再發展,不活動時也痛。大多呈持續性痛或脹痛,活動過多、天氣變化、情緒改變均可使疼痛加重,還可伴有關節腫痛、膝關節周圍壓痛。晚期,則多有膝內翻畸形,關節活動時出現各種不同的響聲。
處理辦法:非甾體類抗炎藥是治療膝關節炎的常用有效藥物,常用藥物為布洛芬、奈普生、雙氯芬酸等。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藥物因副作用較大,應慎用。此外,配合使用緩解肌肉痙攣的藥物,如舒筋靈等,效果較好。也可以加服維生素類藥物,如維生素B、維生素C、維生素E等。
7.痛經:
臨床特征:痛經可分為繼發性痛經和原發性痛經。繼發性痛經大部分是器質性因素,像子宮內膜異位癥、黏膜下肌瘤等。原發性痛經多見于青年婦女,常隨月經初潮發病,無明顯器質性疾病。痛經可表現為經期或行經前后,周期性發生,疼痛范圍可延至骶、腰、背部,甚至涉及大腿及足部。疼痛性質可為下腹部脹痛、墜痛等,可伴全身癥狀,如墜脹、胸悶煩躁、冷汗淋漓、虛脫昏厥等。
處理辦法:發生痛經時,應去醫院診治。如果確定是繼發性痛經,應積極治療原發病。對原發性痛經,可服用非甾體類抗炎藥,如在月經前3~5天口服吲哚美辛25毫克,或乙酰水楊酸0.3毫克,或甲氯芬那酸250毫克,每天2~4次即可有效。
會議通知是把參加會議的有關事項告知與會者的會議文書。
會議通知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傳遞有關會議的性質、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基本的會議信息,以便與會者提前做好充分準備,按時赴會。二是可以借助于它來收集與會者提出的議題、對會議議程的意見、提交的論文或報告以及其他需要在會議上進行交流的文件,以便進一步完善議題與議程,審定或篩選論文、報告和其他交流性文件。三是有關人員可以用它來向會議組織者反饋與會者的有關信息,如姓名、職務、職稱與人數等,為會議的接待服務工作做好準備。四是可用它來履行相關義務。在一些法定的會議中,正式成員具有出席會議的法定權利,向他們發出會議通知,是會務工作機構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是對與會者的尊重。
二、會議通知的規范格式
會議通知的告知項目必須齊全、明確、具體。會議通知的一般結構包括標題和正文兩個部分。會議性質、規模、重要性不同,會議通知的寫法也不同。
(一)小型會議會議通知的格式
小型會議會期不長,告知事項簡單,會議通知的寫法也相對簡單一些,一般結構是:
1.標題:一般寫“會議通知”,或“關于召開×××會議的通知”,不宜只寫“通知”,甚至不寫標題。
2.正文:寫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出席(列席)人及與會的有關要求等。
(二)大型會議會議通知的格式
大型會議或重要會議會期較長,內容豐富,告知事項比較多,會議通知的寫法就相對復雜一些,一般結構是:
1.標題:通常的寫法是“×××會議通知”或“關于召開×××會議的通知”。
2.正文:通常包括開會的緣由、赴會應知事項和要求等。開會的緣由要寫明會議的原因、目的、任務;赴會應知事項要寫明會議的內容、議題、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報到時間、報到地點及方式、應帶材料、注意事項等,有些會議通知中還要說明代表資格、名額分配等事項。
3.說明:寫明有關的聯系方式、電話、聯系人等。對外地與會者,通知中要說明接待辦法。
三、常見會議通知的寫法
(一)政府會議通知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召開全市審計工作暨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會議的通知
(會議通知[20****]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市政府決定召開全市審計工作暨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會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和地點
20****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黨政大樓會議廳報到,9:00準時開會,會期半天。
二、會議內容
傳達全國、全區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全市20****年審計工作,部署20****年全市審計工作,表彰先進。
三、參加會議人員
各區政府分管審計工作的副區長,各區財政局長、審計局長(由各區政府通知);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分管財務領導、財務科長及有關內審機構負責人;市屬有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財務科長及內審機構負責人;駐市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內審機構負責人(參會名單附后)。
四、其他事項
1.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要求準時參加會議,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確需請假須向市政府辦公廳提出申請。
2.邀請市人大、政協各一位領導出席會議。
3.新聞單位到會采訪,由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安排。
附件:參加會議名單(略)
二六年三月七日
(二)學術年會會議通知
××省高等學校計算機教育研究會20****年學術年會會議通知
根據20****年××省高等學校計算機教育研究會第一次常務理事會會議決定,××省高校計算機教育研究會20****年學術年會定于7月15日到7月17日在××大學軟件技術學院召開,請各高校、各會員單位選派有關教學管理人員和教學一線的教師參加,現將會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題
創新與計算機教育。
二、研討的主要內容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及相關專業課程體系、教學模式改革研究。
2.計算機公修課程教學研究、計算機實踐教學研究。
3.研究會理事會換屆(本屆推薦理事請務必參加)。
4.研究會成立十周年紀念活動。
5.其他。
三、征文要求
論文應具有新思想和新觀點,并未在其他會議或國內外公開刊物上發表過。論文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論文一律用A4紙打印,并復印60份,提交大會。凡符合大會會議主題的研究論文可在會上進行交流(參加會議報到時交會務組),文章作者可以申請由研究會組織的論文評獎。本次年會將評選優秀論文,向《計算機教育》雜志推薦發表。需要在大會發言的與會人員,請提前告知會務組。
四、會議費用
1.每人會務費、資料費××元,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2.各團體會員單位交20****年團體會員費××元。全國高等院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會員單位交20****年全國研究會會員單位費××元。
3.參加論文評獎的文章,每篇文章交評審費××元。
4.非會員單位交費××元,安排10分鐘左右的大會發言;大會設有展臺,每個展臺費用××元。
五、報到注意事項及報到地點
××市××北街與××路交叉口御花園××賓館(原××工業大學南門向南50米路西)。乘車路線:乘6、28、1****路公交車到文化路工學院站下,沿紅磚路到工學院南門。報到時間:20****年7月15日下午6點以前。
聯系人:×××
聯系電話:0××638888××(辦)、0××686863××(小)、139385619××
電子信箱:lxx@
××省高等學校計算機教育研究會
××大學軟件技術學院
20****年6月15日
(三)年度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20********2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召開公司20****年年度股東大會,現就股東大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召開時間:20****年5月25日上午8:30時。
2.召開地點:××省××縣×××賓館五樓會議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5.出席對象:(1)凡是20****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時××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2)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公司法律顧問。
二、會議審議事項
1.提案名稱:(1)審議《公司20****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審議《公司2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3)審議《公司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4)審議《公司20****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5)審議《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議案》;(6)審議《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7)審議《修改〈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款的議案》;(8)審議《修改〈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款的議案》;(9)審議《修改〈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款的議案》;(10)審議《預計公司20****年全年日常關聯交易議案》;(11)審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議案》;(12)審議《關于公司與×××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供貨服務關聯交易合同的議案》;(13)審議《關于公司與×××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租賃經營合同的議案》;(14)審議《關于公司與××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租賃經營合同的議案》;(15)審議《關于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銀行貸款資產抵押的議案》。
2.聽取公司獨立董事20****年度述職報告。
3.披露情況:以上提案的具體內容見20****年1月5日、20****年1月24日、20****年3月21日、20****年4月25日刊登在《××證券報》和《××時報》的20****02號公告、20********號公告、20****08號公告、20****10號公告。
4.特別強調事項:《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需特別決議審議通過。
三、現場股東大會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1)法人股東憑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到本公司證券部辦理登記手續;(2)社會公眾股東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及證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權證明辦理登記手續;(3)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及證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權證明辦理登記手續;(4)異地股東可以用傳真或信函方式進行登記。
2.登記時間:20****年5月18日—20****年5月22日(8:30—17:00)。
3.登記地點:×××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者食宿、交通費自理。
2.會議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市高新開發區京東北大道××科技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郵編:3300××
聯系電話:0××81610××
傳真電話:0××81610××
聯系人:××××××
五、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單位)出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年度股東大會。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權限:
委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簽名):
撤銷?
案例:王小姐原是某酒業公司的營銷部推銷員。2012年4月初,通過應聘,王小姐被該酒業集團公司錄用。該公司以電子郵件形式發來《錄用通知書》,告知她已被錄用,以及職位、試用期、月薪待遇等,還指定了報到日期、時間、聯系人。其中,報到須知中還溫馨提示:“您若愿意接受本公司的聘用,希望您盡快辦妥所有辭職手續,及時告知我公司!”王小姐很快向原公司遞交了辭呈。可就在王小姐辦理完解除勞動手續關系后,她卻接到該酒業集團公司撤銷錄用的電話通知。王小姐立即找到該公司說明自己已經辭職了,如不被錄用將面臨失業,并要求公司接受錄用她。公司卻認為錄用通知不是勞動合同書,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撤銷。
點評:該公司與王小姐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錄用通知書又不能等同于合同書,但是,錄用通知書作為處于締約階段之合同關系書,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隨意違約撤銷,不僅是一種違背《合同法》誠實信用原則行為,更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合同的成立要經過要約和承諾之程序。“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受要約人作出的同意表示。一方發出要約,一方表示同意后合同成立,對雙方均產生約束力。本案,王小姐因基于合理信賴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而該公司的違約,必然導致王小姐失業,該公司因違約應承擔王小姐損失的賠償責任,其賠償額度通常為合同有效情況下當事人所享有的履行利益(有法院通常按3個月工資標準判賠)。
二、錄用通知書和勞動合同不一致時,以哪個為標準?
案例:2012年6月18日,小趙畢業時,參加某信息咨詢公司“程序技術員”一職招聘,經過筆試、實際技術操作和面試,小趙的總成績排名第二,公司立即確定錄用小趙,并向小趙發出了錄用通知書。公司為吸引來小趙,除了在錄用通知書中注明其職位、主要職責、入職要求、月薪及基本待遇等內容外,還允諾“凡在當年結束試用期的正式員工,將會獲得公司發給的、相當于其2個月工資年度獎金。小趙按時上班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三個試用期結束后,恰好是12月中旬。可公司發放工資時,小趙并未得到相當于2個月的獎金,小趙找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方解釋說:入職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并無此項內容,勞動合同書在錄用通知書之后,應以合同為準。
點評:錄用通知書中內容沒有在勞動合同中出現,該以哪個為準?這種情況下,關鍵是看錄用通知書在勞動合同簽訂后是否還有效。如果該公司與小趙簽勞動合同時,并未說明錄用通知書將在合同簽訂后失去效力,或者兩者不一樣時以勞動合同書準,那么,作為受《民法》保護具有要約承諾法律效力的錄用通知書來說,其中關于獎金之內容在勞動合同簽訂后仍然有效,對用人單位與員工雙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小趙要求支付相當于2個月工資的獎金要求,應當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錄用通知書后未簽訂合同,可否主張雙工資補償?
案例:2011年9月中旬,應屆畢業生齊小姐應聘某傳媒公司廣告業務員的招聘,經過層層篩選,齊小姐終于如愿被錄取。公司向齊小姐發出錄用通知書,其中標注了她的工作崗位、職責、薪酬等。齊小姐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后轉為正是職員。但這期間,公司一直未與齊小姐簽訂勞動合同。2012年8月下旬,公司因效益不佳開始經濟性裁員,齊小姐被列入裁員名單。解除勞動合同時,齊小姐提出公司一直沒有與她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應當支付在職期間的雙倍工資。公司認為當初發的錄用通知書中包括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所有條款,工資、福利、試用期、崗位等內容一應俱全,而且雙方也一直按通知書中的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齊小姐認可錄用通知書的內容和效力并未提出過異議,既然錄用通知書的內容涵蓋了勞動合同所需的內容,其效力就可以等同于勞動合同,錄用通知書與勞動合同具有同行效力。
點評:公司的說法與法律規定相悖,齊小姐可主張雙倍工資補償。錄用通知書與勞動合同不能等同,更不能相互替代。錄用通知書是用人單位想要建立勞動關系的單方意愿,而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該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上述規定明確了勞動關系建立之前的錄用通知書不能替代勞動合同。那么,依據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四、錄用通知書約定試用期工資,不受法律調整?
案例:小李大學畢業前夕,經某食品銷售公司網上招聘錄取。公司向他發來的錄用通知郵件文件明確了小李的工作職位、主要職責、入職要求及基本待遇等內容。其中,還特別規定試用期為3個月,每月只發給基本生活費600元。轉正后月薪數額待簽訂勞動合同時確定。因急著有份工作,小李沒多想就同意并按時上班開始了試用期工作。就在試用期結束的前半月,小李又接到了一家通訊公司的錄用通知書,其工資待遇遠遠高于食品銷售公司,小李決定辭職,公司只給付小李2個半月的試用期工資1500元。雙方關于錄用通知書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有法律效力嗎?
點評:該約定沒有法律效力,小李可主張二項權益:一是在試用期2個半月期間,要求公司按“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標準給付工資;二是因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可要求公司給付雙倍工資。
盡管小李同意公司的“試用期為3個月,每月只發給基本生活費600元”之約定,但因該約定違法而無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又因錄用通知不能視為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因“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五、錄用前培訓未“達標”,用人單位可不承擔
面對科技的高速發展,社會各界對人才要求的日益提高,高職教育的大力發展,以及普高的傳統優勢,中職教育顯得步履維艱,在夾縫中生存。目前,很多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分制,這是一個新課題,也是大勢所趨。學分制能夠更大程度地體現以人為本,更大程度地考慮個性的充分發揮。學分制的核心是“選課制”,即學校制定彈性課程,由學生自主靈活選課。“選”是形式,“課”是核心,在制定學分制教學計劃過程中,一方面要研究課程結構,另一方面也要考慮課程的功能,根據各種水平學生的不同需要劃分不同的模塊,讓學生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追求,在教師的指導下靈活選擇。對于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而言,就業并非唯一目標,部分學生畢業后選擇升學(包括普通大學和高職)。所以,在制定學分制教學計劃時,必須考慮與高職的銜接,以及與普高的溝通,兼顧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具體操作方法為從目標設置入手,進行課程分析,建立課程模式,并使其通過相應的師資和設備得以實現。
目標設置
課程目標最集中、最具體地反映了教育目的與培養目標的要求,它規定了培養對象在一定時限內個體發展應達到預期的、符合社會需要的標準——總體方案(教學計劃)中的培養規格和分科標準(教學大綱)中的分科目標。學分制教學計劃首先應體現中職教育課程目標的定向性、直接性、兼容性特點。職業教育課程目標的兼容性反映了時代特征,并且只有通過學分制教學計劃才能得以實現。科學和生產技術的發展突飛猛進,要求提升基層勞動者的文化、科學水平;社會民主文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要求為每個社會成員提供繼續學習的機會。如果能為中專畢業生提供深造機會,使其能夠在激烈的競爭中求得一席之地,必將極大地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定學分制教學計劃時,充分考慮與高等職業學校的銜接和普通高校的溝通。
課程結構及功能分析
要使中職學分制教學計劃能夠與高職有效銜接、與普高充分溝通,首先應對中職、高職、普高的課程結構及功能進行充分分析,找到接合點,然后采用具有多樣性、應變性和共適性的教學模式實現預期目標。
(一)中職、高職、普高課程結構及功能分析
目前,我國中專教育課程按文化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三段式進行設置。學生在3~4年時間內,將花費近一半的時間系統學習高中文化基礎課、專業基礎課。這種課程設置方式與專科、本科相類似,即按學科要求具有完整的系統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廣度。但對職業教育而言,這種課程設置方式脫離了職業教育自身的特點,不利于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90年代中期以后,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我國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引進了加拿大CBE理論模塊教學法,該理論遵循“能力本位”,主要根據職業需要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高職的課程設置有兩大特征,即要求學生學習高中階段的科學文化知識,同時具備相關職業領域的技術能力。普通高中則強調文化基礎知識的學習。中職、高職和普高在專業技能和科學文化基礎兩方面的要求存在著重疊,應著力改變這種狀況。
(二)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課程內容的銜接
課程內容的銜接是中、高職銜接問題的核心和落腳點,應使其達到既相對分工又不重疊的有機結合狀態。根據我國國情和我國中、高等職業教育定位的要求,對于文化基礎課部分,可采用學科課程,以便構筑較寬廣的文化基礎;對于與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專業課程,可采用職業分析的方法,以問題和職業活動為中心,構建綜合化的活動課程模塊,突出職業特色和職業針對性。另外,在文化基礎課與專業課之間,可以根據專業的實際需要,按學科體系設置1~2門簡明扼要的專業基礎課程,起到“紐帶”和“橋梁”的作用。
(三)中職與普高的溝通
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較好,但缺乏專業知識和技能;中職畢業生則恰恰相反,這就要求加強中職文化基礎課程,以使二者能夠有效溝通。
課程模式及課程設置
(一)建立模塊群
要實現中專與高職、普高的銜接與溝通,就應在課程安排上采用模塊式結構。首先,按專業分塊,再根據學生的不同要求和目標建立微型模塊群。如下圖所示:
(二)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應體現“寬基礎,活模塊”的課程模式。必修課要體現“寬基礎”,即必須具備適應中專培養目標的文化基礎知識;選修課應體現彈性和靈活性,但也應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如下表所示:
對于有就業意向的學生,學校應與社會機構或相關企業簽訂用人合同,根據相關企業的要求制定技能要求、進行課程設置,提高就業率,體現職業教育的定向性。
中專學分制教學計劃只有充分考慮與高職的銜接和與普高的溝通,同時兼顧職業需要,才能體現實施學分制的真正目的,使學生各得其所,體現教育的真正目的。
參考文獻
[1]黃克孝.職業和技術教育課程概論[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