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0 16:33:2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法律法規作用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1 改進觀念,增強信心,提高對學習培訓重要性的認識
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是衛生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徑。按照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加強衛生監督管理的要求,所有相關從業人員都必須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這是從事有關行業工作的必備條件之一。通過培訓對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衛生知識進行講解,使經營單位和經營者了解到,進行在崗人員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既是衛生部門的責任,更是企業和服務單位的管理人員的責任。按照衛生法律法規規定衛生監督部門主要代表國家行使監督、督促檢查的責能,各單位有責任而且是必須做好的一項衛生管理工作。所以對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和相關衛生知識開展集中培訓主要對象為各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為做好本單位衛生管理提供必備的知識儲備。培訓的目的要把管理人員、負責人所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具體日常管理中去,同時用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去指導和培訓本單位下屬的從業人員。根據行業實際,有的集中培訓到單位負責人,有的培訓到班組長,還有的培訓到全體從業人員。其次,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和相關衛生知識,使單位的衛生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務的衛生質量檔次也上去了,跟上市場發展的步伐和消費趨勢都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們通過聯系實際,結合衛生知識的講解,使經營者認識到貫徹衛生法律法規與提高服務檔次、水平,提高企業效益是相一致的,引導他們把貫徹衛生法律法規融入日常的自身管理中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參加學習培訓,不僅是知識的傳遞和交流,同時也是監督部門與各行業、各單位之間,行業單位與單位之間的情感交流,更是行業單位與單位之間信息和經營交流。
2 服從工作大局,樹立四種意識
當前我縣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促進大開發大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各方面協調發展、健康發展是縣政府提出的一個奮斗目標,也是當前我縣的工作大局。服務行業也要自覺服務,服從整個工作大局,為優化投資環境作貢獻。為服務于大局,引導廣大經營者自覺樹立四種意識。(1)大局意識。服務行業是投資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搞好服務經營不僅要著眼于自身內部經營管理活動搞活,而且要有大局觀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搞好經濟建設大環境。(2)服務意識。服務行業服務為先,提高服務質量是搞好經營基本保證,在這方面,每個單位的經理、負責人都有深切地體會,但同時需要強調的是,既要注重經濟效益,更要考慮社會方面的效益。(3)法制意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的經濟,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保護合法經營,反對和取締違法經營,所以,一定要守法經營,文明服務。要守法經營,首先要通過學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消費者要明白消費,經營者也應該明白賺錢。(4)衛生意識。餐飲服務行業和公共場所目前主要體現大眾消費,與群眾的健康關系密切,所以一定要有衛生意識。要加強衛生管理并建立落實衛生規章制度,這樣才能有效防止疾病的傳播,特別是防止食物中毒和職業性中毒的發生。
3 學以致用,落實到行動中去
一、農電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規的基本概念
農電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規是調整人們在農田類電力建設、生產、供應使用及電力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農田電力類的電力法律、法規、規章等一切規范性文件。截至目前,農電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規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用電檢查管理辦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
二、違背農電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規要承擔的責任
1.民事責任
這一部分主要是財產責任,相應人員承擔責任的主要方式是賠償損失,具體分類包括:第一是違反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第二是違反供用電合同的責任;第三是電力運行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構成民事責任的主要條件有:第一,發生損害事實,即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第二,相關責任人存在民事違法行為;第三,責任人的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2.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是由于行為人違反行政法律義務而要負責的任務,是由國家行政機關給予的一種行政制裁。具體分類措施包括兩種:第一種是行政處分;第二種是行政處罰。
3.刑事責任
構成農田工作犯罪的電力違法行為包括:第一是竊電構成犯罪;第二是破壞電力設施構成犯罪;第三是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第四是、、構成犯罪;第五是妨害公務構成犯罪。
三、農電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規
1.電力設施的保護法律法規
電力設施的保護法律法規主要有《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其中,電力設施的保護范圍包括:第一是發電設施、變電設施;第二是電力線路設施;第三是有關的輔助設施。電力設施盜竊與破壞行為的表現包括:第一是危害發電、變電設施的行為;第二是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第三是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從事法律禁止的行為;第四是違法作業或其他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
除此之外,保護電力設施的法律法規在運行過程中,還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管理工作應到位;第二,做好電力設施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第三,發現有違規、違法的行為,必須及時制止;第四,出具整改通知,申請強制執行;第五,在處理疑難問題時,應注重與政府部門的溝通:(當電力法規與其他法規有沖突時;保護區與產權問題有沖突時;遇到比較難纏的居民時。)
2.違章用電與竊電行為的法律法規
違章用電的違約行為主要指違反供用電合同,竊電性質的竊電行為包括輕微竊電,屬于違約行為,是民事侵權的范疇,相應的供電企業可以直接依據《供電營業規則》和《用電檢查管理辦法》追究竊電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另一種是一般竊電,除了具有民事侵權的特征外,主要屬于行政違法,是行政處罰的范疇,兼有民事侵權和行政處罰的雙重屬性,竊電者既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又應承擔行政違法責任。供電企業應依據《供電營業規則》和《用電檢查管理辦法》追究竊電者的民事賠償責任。與此同時,供電企業還應申請公安機關、電力行政主管機關,依據《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行政處罰;第三類是嚴重竊電,除了具有民事侵權、行政違法的雙重特征外,主要屬于刑事犯罪,是刑法制裁的范疇,兼有民事侵權、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的三重屬性。竊電者既要承擔民事責任,又應承擔行政違法責任,更重要的是應承擔刑事責任。在竊電證據提取、竊電金額確定及法律適用方面遇到的困難較多,影響供電企業的積極性。
3.觸電事故的法律法規
具體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高院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電力設施保護細則》、《供電營業規則》、《用電檢查管理辦法》、《農電事故調查統計規程》等。具體來說,當遇到不可抗力;受害人以觸電方式自殺、自傷;受害人盜竊電能,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為引起觸電事故;受害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為等行為后,相應的供電企業可以免于負責。還要進行產權劃定,便于產權界定后,作為劃分責任的依據。
四、結語
依法工作是農電工作運行的基本準則之一,本文總結了農電工作的幾種基本法律法規,并對這些法律法規做出了較為詳細的介紹,以期能夠促進農電工作依法運行。但由于筆者的知識水平有限,因此,本文如有不到之處,還望各位不吝指正。
第一章 農村常用法律法規簡介
一、農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農村土地承包
1、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承包方式的規定
2、農村土地承包期限
3、土地承包的原則
4、農村土地承包的合法程序
5、結合相關案例談談土地承包合同問題
(二)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問題
1、如何辦理農村土地流轉
2、轉讓與轉包、出租的區別
3、對未進行家庭承包的集體土地、水面等應如何流轉
4、土地流轉糾紛解決
(三)關于農村土地征用的相關問題
1、什么叫土地征用
2、土地征用特征
3、國家集體土地征用應遵循的原則包括
4、我國征用集體土地的補償范圍和標準
二、農村婚姻法律制度
1、《婚姻法》規定應當禁止的行為
2、結婚的法定條件
3、 婚姻法的“四個禁止”
4、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5、在哪種情況下婚姻是無效的
6、《婚姻法》對家庭暴力或虐待行為的受害人的救助
7、農村婦女離婚或喪偶后留在男方村中居住是否享有責任田、口糧田和宅基地
8、結合事例談談農村彩禮的問題
三、人民調解法律制度
1、人民調解的性質
2、對人民調解員的選任
3、如何健全人民調解銜接機制,增強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
4、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和司法確認制度
5、如何強化指導保障,推動人民調解工作順利健康發展
四、貴州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1、新農保的基本原則
2、目前新農保每年繳費
3、政府對新農保的補貼
4、個人賬戶
5、養老金待遇
第二章 貫徹執行農村法律法規 樹立依法治村的理念
一、依法治村的重要性
我國現階段公司內部會計控制相對薄弱,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尚未完全發展成熟,因此,要做到全面、有效的規避企業法律風險,就必須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一、規避企業法律風險的內部審計內容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其制定并修訂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及《職責說明》(2001年)中認定:“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管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這是目前較為權威的關于內部審計作用的界定,也是未來內部審計職業發展的方向。
委托關系會產生受托經濟責任。而審計的存在正是為了保證受托經濟責任能夠全面有效的履行。內部審計是解決問題的控制機制,是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信息披露制度和激勵機制的有效運行也離不開內部審計。內部審計作為受托經濟責任的最好計量者、監督者,是受托經濟責任關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橋梁,其最終目標是協調組織成員有效地履行其受托經濟責任,降低各種委托成本。企業內部審計可能通過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過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控、檢查、評估、報告和提出改進建議來幫助管理者和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履行其職責。
二、企業法律風險對內部審計的新要求
(一)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保證內部審計人員客觀、公正地或者免除偏見地從事審計活動的先決條件,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所謂“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應與其所審查的活動保持應有的獨立,為其能夠自由和客觀地完成審計任務,取得期望的工作成果提供足夠的保證。然而,在公司的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部門屬于公司行政系統的一部分,在日常的活動中服從公司管理當局的指揮。雖然這有助于審計部門結合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進行相應審計,但是同時也形成了內部審計與管理當局及其所實施的內部控制和提供的財務報告交叉混同的現象,不利于內部審計功能的有效發揮。因此,應該提高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使其工作不受管理當局的限制,并確保審計結果受到足夠的重視,進而提高內部審計效率。
(二)擴大內部審計的職能及作用
內部審計作為公司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負有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其他部分的職責,因而在強化內部控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然而,傳統的內部審計只是評估內部控制是否實現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財務報表是否可靠,是否遵循了相關法律法規等等。只強調了經理人與下屬職能部門之間的委托關系,而沒有考慮到外部利益相關者(股東)與經理人的委托關系;只注重了企業關系中低層次的職能與方法,而忽略了高層次關系的重要地位。隨著企業規模壯大,股東與高層管理者之間的委托關系成為內部審計的關注點。因此,內部審計應該提升治理層次,拓展職能范圍,涵蓋企業所有的委托關系。
拓展職能范圍后的內部審計,一方面可以通過戰略管理審計來評價,股東與高層管理者之間的委托關系產生的受托經濟責任是否有效履行。通過對企業戰略持續的風險評估,不斷研究提出可能出現風險的應對方案,確保戰略的正確性。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對組織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績效評估,來評價公司最高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幫助和促進其全面有效地履行受托管理責任,最終目標是實現創造企業價值的目標。同時,對企業最高管理層的審計、評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企業經理人的逆向選擇問題和道德風險問題。
三、完善企業法律風險內部審計制度的途徑
(一)組建審計委員會,保證內部審計獨立性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其《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中強調:內部審計師必須獨立于其所審核的活動,獨立性可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確認和評價。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中,應在董事會下設置內部審計委員。委員會的組成須經董事會批準并成為其常設性機構,審計委員會由不參加董事會的外部董事組成。它從屬于董事會領導并能直接向其報告工作,在組織中獨立于管理層和業務部門,能夠獨立地履行其職責。同時,審計委員會在業務上受監事會的指導,從而可以保證其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機構始終保持著緊密的聯系,對支持和保證內部審計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審計委員會可以充分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從而形成嚴密的內部審計控制系統,在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前提下,由內部審計機構來完成評價公司內部企業法律風險規避制度及其執行的效果,并提出改進性意見。
審計委員會的建立可以在大大提高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保障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內部審計機構在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可以相對獨立地、有權威地對公司的各項法律風險規避政策進行審計監督,作為公司內部治理、內部控制體系的一個重要部分參與公司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充分履行檢查、評價職能。從公司的治理角度來看,董事會作為公司的決策機構肩負著保證公司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和可信性職責。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的制度安排,能有效減輕董事會職權弱化、內部人控制的局面。同時,審計委員會在業務上接受監事會指導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產生對董事會的制衡。
(二)轉變內部審計職能
目前,我國企業中的內部審計人員將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及監督上,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就是“查錯防弊”。但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外部制約機制的加強,內部管理水平的提高,這種有限的職能顯然不能滿足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更不要說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因此,內部審計應該及時擴大職能范圍,以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要。
在職能轉變的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應通過審計委員會對單位的決策、計劃、方案的可行性,經濟活動的效益性進行評價,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并提出建議。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確認,保證控制措施處于正確的位置以及在關鍵位置建立有效的控制點。將服務意識貫穿于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公司管理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促進企業不斷完善自我約束機制,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同時,面對企業法律風險問題,內部審計部門不應該僅僅負責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成本審計、預決算審計等一般性的審計業務,而且還應該運用企業設定的風險預控評價指標,對企業內外部各種經濟現象進行評估和檢測,從而有利于核實法律事務機構部門的工作,對其工作質量和披露信息進行實時監控。有利地保證了企業法律風險規避機制的運行效率和職能的發揮。
(三)拓展內部審計的服務范圍,開展法律風險管理審計
隨著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其服務領域也將突破傳統的財務審計的局限,參與到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治理層面之中,其涉足的領域應該涵蓋包括法律風險管理審計等方面。
法律風險管理審計是內部審計機構對組織風險管理流程的設計及運行的有效性、關鍵風險控制的充分性、風險評估和報告數據的準確性進行獨立審查和評價。它既可以保證董事會運用適當的治理和控制來處理企業法律風險,又可以在降低、轉移或承受法律風險等方面為管理者提供建議。在法律風險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應該更多地參與到面向未來的規劃和決策工作中,對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進行時時關注。法律風險管理審計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應關注以下兩點:
首先,法律風險管理審計的審計計劃制定要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等企業具體情況相結合。只有在制定審計計劃時,充分考慮企業整體的戰略目標,重點關注法律風險對組織目標實現產生的影響程度,才能夠通過對法律風險的監控幫助企業長遠地發展,滿足所有者和利益相關者的愿望,增加企業價值。
其次,法律風險貫穿于企業的各個層次,法律風險管理審計要對組織整體的風險管理和職能部門的風險管理全部進行審查和評價,其審計內容包括對法律風險識別、法律風險評估方法、法律風險應對措施、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適當性及有效性審查。
參考文獻:
1、耿慧敏.芻議加強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獨立、客觀性[J].財會月刊,2009(2).
一、音區變
即上下結對成雙句在某一音區,它們之后的第三句則在另一音區。如:
1 《像霧像雨又像風》(丁曉雯詞,哈羅德曲)
這是歌曲的第一樂段。它的第一、第二樂句是結對成雙樂句,也是主題樂句和接下來的第二樂句。這兩個樂句在中低音區,第三樂句上揚到高中音區。
2 《月光下的鳳尾竹》(倪維德詞,施光南曲)
這是歌曲最后樂段中的四個樂句。第一、第二樂句是不相同的結對成雙樂句,在中高音區;第三樂句變到中低音區。
二、節奏變
即上下結對成雙句的節奏相同或基本相同,它們之后的第三句變為另一種節奏。如:
1 《北京的金山上》(藏族民歌,馬倬編詞)
這是由四個樂句組成的一段體歌曲。第一、第二樂句是節奏基本相同,但旋律不相同的結對成雙樂句;第三樂句的節奏變化顯然推動了音樂的發展。
2 《明天會更好》(李壽全詞,羅大佑曲)
這是歌曲的第一樂段,四個樂句。主題樂句與下一樂句是結對成雙的樂句,節奏基本統一。第三樂句一開始,就將節奏拉寬,使它與上面兩個樂句形成對比。
三、節拍變
即上下結對成雙句之后的第三樂句改變為新的節拍。如:
1 《年輕的朋友來相會》(張枚同詞,谷建芬曲)
在兩個不相同的3/4拍的結對成雙分句之后,第三樂句變為4/4拍。這里的“變”給人新鮮感、親切感,既與前面有對比變化,又顯得生動。如果我們不把前面的東西打破,照樣按3/4拍這樣寫下去,如5 1 1 6 2 2“花兒香,鳥兒鳴,”,就會覺得乏味;如果變為2/4拍,又缺乏親切感。可見,作曲家下筆嚴謹到位,恰到好處。
2 《我怎能把您遺忘》(史俊詞,楊紹相曲)
兩句2/4拍結對成雙的樂句之后,轉換為3/4拍。前兩句豪放而有激情,轉后的第三句深情、親切。如果不變節拍仍保留2/4拍,寫為
四、調式變
即上下結對成雙句都是同一調式,它們之后的第三句則變為另一調式。
1 《牧羊姑娘》(荻帆詞,金砂曲)
歌曲的主題樂句與結對成雙的第二樂句是d羽調式,它們之后的第三樂句變為F宮調式,第四樂句又回到d羽調式,在主音上結束。
2 《誰不說俺家鄉好》(呂其明、楊庶正、肖珩詞曲)
歌曲的主題樂句與結對成雙的第二樂句是E徵調式,它們之后的第三樂句變為#f羽調式,第四樂句又回到E徵調式,在主音上結束。
諸如此類,不勝枚舉。調式的變化,產生了色彩的變化,這種變化對比,同樣推動著音樂的發展。這種調式變化,也可用在其他樂段。
五、調性變
即上下結對成雙句屬于同一個調性,它們之后的第三樂句作短暫離調。如:
1 《綠葉對根的情意》(王健詞,谷建芬曲)
這是歌曲最后一部分。兩個不完全相同的結對成雙的分句之后,第三分句產生了調性變化,從1=E轉到1=#G(也可看成1=bA),表現了非常懇切地祈求;第四分句似乎再轉到1=B上去,表現了無限深情地祝福。爾后回到原調上,推上,最后點題,完滿結束。
2 《日子舒心歌就多》(王影詞,黃英森曲)
這是歌曲當中的一個樂段。前兩句在F宮調式上,第三句離調到它的下屬調上,等于bB宮,然后又回到F宮調式的主音上。
六、聲部變
即上下結對成雙句是單聲部或多聲部,它們之后的第三樂句是多聲部或單聲部。如:
1 男女聲二重唱《藏胞歌唱》(洛水詞,高如星、孟貴彬曲)
2 《庫爾班大叔您上哪兒?》(陳克正詞,彥克、克里木編曲)
此例從結對成雙的兩個單聲部(男聲領唱)變三個女聲聲部,緊接著間奏后又從結對成雙的三個女聲合唱聲部變為女聲單聲部。
以上的“變”很有效果,一是音色上產生鮮明的對比;二是音樂形象和情緒上產生新的變化;三是音響的厚薄度上給人以突變的感覺。(待續)
樂訊 北京音協柯達伊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召開2012年會員大會
資料與方法
資料來源于我院2009年醫院統計工作年報表,采用效率指數模型進行分析,其計算公式如下:“床位效率指數=期內床位實際周轉次數/期內床位標轉次數×床位使用率”。根據床位效率指數模型可知:當實際值與標準值相等,且使用率為100%時,則床位運轉情況達到管理要求的最佳狀況,即為等效狀態,等效狀態下的床位效率指數必為“1”,因此,以“1”為標準來判斷床位工作效率情況:當效率指數1 時,床位高效率運行。
結 果
1.各月病床工作效率及原因分析 2009年全年醫院總的病床工作效率為0.825,表明我院床位屬于較低的運轉效率。12個月中醫院病床工作效率存在差異,除7月份處于高效率運行狀態外,其他月份都處于低效率運行狀態,可能與7月份學生放假利用假期住院治病有關;其中1月、3月、10月和5月床位效率運行較低,主要是受元旦、春節、“五一”節和“十一”節等節日的影響,除急、危重癥及手術病人外,一般都要出院回家過節。另外,2009年內科病房大樓改建使我院的病床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響。見表1。表1 2009年1~12 月份床位工作效率表注:期內床位月標準周轉次數用2007 、2008 、2009 三年的各月的周轉次數求平均值得出。
2.各病區病床工作效率及原因分析 2009年全院28個臨床科室中血液風濕內科、消化內科、婦計科、兒內科和骨創傷手外科等5個科室床位工作效率處于高效率運行狀態。其原因是由于我院是一所綜合性醫院,醫療設施功能齊全,醫療技術水平一直居全市前列,吸引了周邊許多患者來就診。而血液風濕內科效率指數達到了1.288,位于全院各科室之首,考慮與近年來醫護人員優質的服務水平吸引了較多的病人,使其床位達到了超高效率的運行。其余科室床位未得到充分利用,床位工作效率一直處于低效率運行狀態,病床利用率和周轉次數均未達標。可能與部分科室受病源病種限制,如感染科傳染病下降、結核病病人歸口管理有關;腫瘤科因設備問題造成病源流失有關;同時說明我院的病床配置存在不合理因素。見表2。表2 我院各科室2009年床位工作效率表注:各科室期內標準周轉次數用2007、2008、2009三年的各月的周轉次數求平均值得出。
討 論
病床工作效率的統計及分析是醫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統計分析為醫院病床的設置和綜合利用提供科學的依據,對醫院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2]。歸一法是分析、調控醫院病床工作效率的好方法[3]。從我院的病床利用情況看:醫院總的病床配置偏高,各科室病床配置也不合理,病房管理上存在缺陷、科室與部門之間配合不協調等,都是造成失控因素。我院是個城鄉結合部的醫院,市區人口相對較少,住院病人受季節和節日性影響較大,將病床工作效率應用于醫院管理中,能及時掌握床位使用效率的波動,發現床位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避免了只注重病床設置而忽略病床工作效率,從而根據各科室實際床位工作效率對病床配置進行調整,把低效率運行科室閑置的床位調整到超高效率運行的科室,提高病床使用率[4,5],節約人力資源,降低醫院運行成本,擴大服務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使醫院形成良性循環。
參考文獻
[1]魏民華.用歸一分析法調控醫院病區工作效率[J].中國醫院統計,2006,13(3):262.
[2]李 江.用“歸一分析法”分析我院2005年床位利用率[J].中國衛生統計,2006,23 (2):270.
1引言
城市園林作為城市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維持著整個城市的生態平衡;另一方面,作為城市獨一的且具有活力的基礎設施,一直起著美化城市景觀、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的積極作用;另外,作為城市發展規劃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一直被重要生態措施來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當前,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導致了城鄉差距越來越小、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使得大量的農民涌入城市追求城市便利舒適的生活。不可避免地,城市化的進程步伐的加大也引起了更種潛在的問題。最典型的是使得城市攤大餅式的發展,邊界的擴大使得城市的綠地不斷減少,無形中加大了對該區域原有良好的生態環境與自然條件的威脅。另外,由于該區域綠地起著支撐中心城區人居生態環境,引導城市形態的擴展的重要作用,故需采取有效措施來統籌和管控該區域綠地。
2城市規劃區綠地
2.1 廣義綠地
在《辭海》中,綠地是指與環境融合一起創造自然條件,來滿足喬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的種植條件而形成的一定范圍的綠化地面或區域。其中公園、街道綠地、林蔭道等綠地是供公共使用的;附設于工廠、醫院、學校、幼兒園等內部的專用綠地和住宅綠地是供集體使用的。
另一種:無論是自然植被或者人工植被,涵蓋了農林牧生產用地及園林用地,只要是生長著植物的土地,均可稱為綠地。作為城市規劃的專門術語,綠地是指城市建設用地的一個大類,其中包括公共綠地、生產和防護綠地兩個中類。所以廣義綠地可以泛指各種擁有綠色植被的土地,或者特指城市建設用地中某一大類用地類型。
2.2 城市規劃區綠地
城市規劃區綠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為主要形態存在于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用于改善城鄉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游憩場地、起到美化城鄉作用的各種類型和規模的綠化用地組成的整體。城市規劃區綠地系統規劃包含了兩方面內容:一是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的規劃和管控,二是城市建設用地以外,城市規劃區范圍以內的綠地統籌和管控。
3綠地系統在城市規劃中作用
3.1 綠地系統可以創造城市的人居環境
園林綠地是人們進行戶外活動的最佳去處。自然的綠化作為我們生活空間的一部分,不僅滿足了城市居民返樸歸真、貼近大自然的想法,而且可以集娛樂、游憩、鍛煉、社交活動為一體。如今,作為提高人們生活水平不可缺少的條件,園林綠地已經與人們的生活密不可分了。因為自然的綠色空間可以使形成寧靜、祥和的姿態,進而促進身心健康。
3.2 綠地系統可以調節氣候,監測和改善環境
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無法替代的的物質,空氣在外環境之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日常生活中,植物不但能通過光合作用在吸收大量二氧化碳的同時釋放大量氧氣,還可以吸收、阻擋和過濾粉塵、煙塵及人類通過生產活動產生的各種污染氣體。其次,對城市污水有明顯的凈化作用的還有許多永生植物和沼生植物。園林綠化還可以起到凈化土壤的作用,一般是借助于植物地下根系去吸收大量的有害物質。道路綠化與濱江濱湖綠地等城市的帶狀綠地作為城市的綠色通風走廊,在夏季不僅可以將城市的自然氣流帶到城市內部,緩解城市的炎熱并為城市通風創造良好條件;而在冬季則可以減低風速,起到防風的效果。另外還可以利用敏感植物監測環境污染,這樣就可以有效的發現和解決城市問題。
4 城市規劃發展中綠地系統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老城區缺乏綠化,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沒有得到廣泛運用
近年來,由于人們對環境要求越來越高,使得城市綠化面貌有了很大改觀。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城市綠化仍是一項極其艱巨的任務,尤其在老城區中心地帶表現得特別突出。老城區作為人口集聚的中心和商業活動頻繁的地帶,大面積的綠化和廣闊的公共空間已經成為人們迫切的需求。目前,舊城區缺少可綠化土地已經成為舊城改造的一大難題,在一定程度上加強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可以適當彌補這個缺陷,但屈指可數的屋頂綠化并不能改變老城區綠化不足的問題。
4.2 缺少綠化養護資金,居住區綠化養護管理體制不全
綠化養護資金多少直接決定著養護質量的好壞。目前,大多數地方的綠化存在三種狀況:一是由政府來承擔老居住區的綠化養護資金;二是由物業部門來承擔和管理,但養護費用標準偏低使得居住區綠化養護主體不明、責任不清;三是居住區無物業管理造成綠化荒蕪,環境無法改善。因此,應逐步完善部分地區綠化管理體制,并逐步培養直接由業主來承擔養護經費的養護模式。
5 城市規劃中針對園林綠化出現問題的解決對策
5.1 對植物引種進行嚴格控制,加強植被檢疫力度。
如果發現已經感染毀滅性危害病蟲害的苗木及林木,就應該及時進行就地砍伐、銷毀等處理。而對于那些容易造成病蟲害危害的苗木及林木,需要及時進行生物及化學治療和防治。為從根源上解除對外域病蟲害的侵入,管理人員應嚴格控制植物引種并加強檢疫力度。
5.2優化綠化景觀設計
為了使每個城市都極具文化底蘊和內涵,在設計時應根據每個城市的不同特點進行不同的綠化設計。對于城市主要路口和繁華街頭,應該著重進行打造進而營造一批人文景觀;為了展現城市的鄉土風情,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應在城市綠化的過程中添加代表這個城市特色設施:如街頭雕塑、建筑小品和游憩設施。在新城區的建設過程中應以大面積的綠化種植為主要理念;而在老城區改造過程中,考慮到綠地面積有限,應根據居民活動休閑的需求進行細化綠化空間,進而打造不同的城市綠化風格。在植物配植綠化過程中,提倡使用抗旱、節水、易養護的植物,并以使用成本低、適應性強、本地特色鮮明的鄉土樹種為選擇出發點。
5.3 秉承因地制宜的原則
充分尊重本地獨有的地形、水紋、地貌等自然條件,在保證本土動、植物及微生物不被破壞的前提下,盡量優先選擇與當地生態條件相適應的植物。
6 總結
城市綠地系統一方面是指由眾多人工活動參與、經營,在城市人居環境中起著維持生態平衡和滿足居民休閑生活需要的游憩場所體系;另一方面是指具有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的各類城市綠地的集合。人居環境的建設與發展是離不開城市綠地系統而獨立存在與發展的。為了強化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營造適宜的生活空間、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把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發展規劃去進行設計。同時后期對綠地景觀進行加強養護和管理,真正的使城市綠地系統為人民所服務,改善人民環境而不僅僅是停留在設想之中。
參考文獻:
一、三段論的邏輯構建
拉倫茨認為,三段論法的簡潔表述方式是:大前提(法律規范)――TR(對T的每個事例均賦予法效果R);小前提(法律事實)――S=T(S為T的一個事例);法律結論――SR(對于S應賦予法效果R)。拉倫茨把這些邏輯語式稱為“確定法效果的三段論法”。[1]邏輯學上的三段論演繹系統最早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三段論在邏輯學上是單一論證的完整結構形式,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傳統司法判決主要就是應用三段論的涵攝模式作出判決的。[2]顯然在司法三段論中,大前提是邏輯起點,大前提在先,小前提在后,大小前提之間形成推論關系,導致判決結論。
逐一分析大小前提。首先,對于被賦予法律效果的大前提,在現實中我們往往忽略了這點要素,往往將其劃入立法者的管轄而忽視了其發展歷程:殺人者判死刑,張三殺人,判張三死刑,這是典型的三段論演繹推理形式。“殺人者判死刑”這條法律規范的產生恰恰是于已經發生了李四、王五等殺人這樣的案件事實之后。法律規范是著眼于過去的經驗對未來的規定和適用,在方法上無疑運用了經驗的不完全歸納方法,其外延并不能涵蓋以后的所有的情況。從法律規范的形成過程看,它是對過去所發生的法律現象的共同特征的概括、抽象的結果,法律規范決不能產生法律現象,而法律規范是法律現象的反映。因此我們不能說運用法律規范對這些法律事實進行復述,可以說,法律規范只能是對這些案件事實的提煉性反映。
其次,對于小前提而言,它往往由于現實的復雜多變呈現一種很難完全把握的狀態,如法官設法為案件事實去尋找一個對應的法律規范,但這個過程極其復雜,并非表面上那么簡單,因為大、小前提只有在契合的情況下才能構成一個三段論邏輯推理的大、小前提,否則二者之間就沒有什么關系。二者的契合并不僅在于名稱上的一致,因此必須弄清楚法律規范所來源的法律經驗事實是什么,法律規范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只有案件事實完全符合法律規范的構成要件時,大、小前提是契合的時候,才能說為案件事實找到合適的法律規范。所以說大小前提并非僅憑機械性的重合就能簡單地得出一個結論。如許霆案的爭議判決就是明顯的大、小前提不契合所產生出來的怪異現象。之所以演繹三段論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正是人們沒有意識到大前提與小前提關系契合的重要性。
除了大小前提要相互契合對三段論的邏輯來說非常重要外,傳統三段論僅僅從外在形式的基礎上控制它的正確性而忽略了意義中心的證立也是在如今的三段論運用當中存在的相當大的問題。這點具體會在下文中提到。
二、司法三段論對規避法律的反作用
司法三段論本身具有一個很嚴密的邏輯結構,是一種必然性推理,即前提與結果的包含關系,具有邏輯上的必然性。而人們規避法律往往都是利用法律內部邏輯的混亂,法條之間存在漏洞、沖突或者可乘之機,有心者以此來抓住法律下面隱藏的“漏洞”,將自己的行為游走在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帶”。因此,筆者認為利用演繹推理三段論嚴密的邏輯結構對規避法律有著深層次、意想不到的作用。以下由“王海打假案”①[3]做分析:
為了利用法律規范使自己謀取利益的增加。王海以及眾多類似于王海一樣的打假者們借打假的幌子利用法律謀取利益,盡管這種打假的行為滿足了眾多消費者打擊制假賣假者的痛恨之情。但是從嚴格的法治角度來說,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這是一種不當利用法律的行為。
(一)反規避的關鍵:對事實的把握和挖掘
再觀規避法律行為的定義,法律規避行為是披著一層合法或不違法的外衣以達到謀取利益增加或不利益減少的目的的行為。這就意味著,以一種直觀的、不假思索的態度去對待這種行為,很容易被迷惑,認可其合法性的存在,盡管是一種虛假的合法性。因此,要妥當的解決此類案件,就必須正確的提煉出法律事實。透過其合法性的面紗揭開其違法性的本質。三段論雖是在大前提、小前提邏輯推理下得出結論,但是如果從一開始就不能正確提煉作為小前提的法律事實,那么在運用演繹邏輯后得出的必然是一個錯誤的結論。所以,司法審判時,法官處理規避法律的案件,難點并不在于對法律或文本的釋明,而是在于對法律事實的提煉。
在此,我們做一個等式分析――
大前提:A法律規范(對過去事實的不完全歸納)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商品并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
+小前提:B案件事實(顯性事實+隱形事實)――顯性事實為一般暴露在表面的合法or不違法行為;隱形事實即為隱藏在案件基本事實之下的法律規避行為。
顯性事實:王海購買商品、接受服務
隱形事實:王海并非單純的出于生活消費的需要而購買商品,它本身即是帶著打假的口的去購買商品,是為了謀求某些利益或者出于對制假賣假者的仇恨。
=法律結論
從上可以看出,演繹推理的缺點在于它本身的不確定性,更多的是由于事實的不確定。正是過分依賴事實的判斷,才會導致反規避法律行為的屢見不鮮。從等式中可以推出,這里的關鍵在于正確認識把握過去事實和挖掘隱形事實。
首先,不能機械看待大前提中提到的過去事實。前面已經提到,大前提的構成要件是對過去經驗的一種不完全歸納,它不可能窮盡已經發生的經驗事實,它的構成要件可以說在制定時就是不完備的,更不用說隨著法律生活的變化而產生新的案件事實,其在過去所制定的法律規范的構成要件范圍之外,所以單就法律規則而言,大前提對小前提涵攝的有效性并不完全具有必然性。在假定法律事實(小前提)已經確定時,法官要做的是尋找正好適用于此案件事實的法律規范,這時有兩種情況:A.找到適用的法律規范,由此作出合法的判決。B.找不到正好適用的法律規范。這里又有四種情況:b1.可以找到相近的法律規范勉強適用;b2.出現了法律空隙;b3.法律規范含糊不清;b4.有兩個以上法律規范可用,但它們之間互相抵觸和矛盾。出現這樣客觀存在的情況,實證主義求助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4]這時候在法律推理的過程中要認識到――從常義角度,王海很可能被認為是消費者。因為在普通人的認識狀態下,只要是生活消費而購買物品的人都屬于消費者。而在法律背景下的專業意義上來說,與日常生活中普通大眾理解的消費者概念并不能完全等同,因此要求法官在法律推理的過程中要時刻意識到消費者保護法所保護的是常態意義的消費者。
其次,挖掘案件中的隱形事實。一般來說,規避法律的案件事實往往都與同法律規范所規定的事實有些許偏差或者細節不同,即B(小前提)的隱形事實實質包含在A(大前提)的范圍內,但顯示事實似乎與A無法關聯。這個時候最需要的往往是挖掘到真實的隱形事實,讓其與A對應。也就是說,司法者在作出運用三段論進行演繹推理的過程中要提煉出王海打假的真正目的,而非單純的對大前提A加以套用。只有全面的將案件事實的行為與其目的相結合,對行為和結果進行分析,辨識出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對隱形事實進行提煉和判斷,才算是真正運用了演繹推理的邏輯結構,得出正確的法律結論。引用波斯納法官的話來說“真實可靠性不僅取決于個別三段論的有效性,而且取決于前提的真實性。”[5]
(二)反規避的根本:不僅是形式上的演繹推理
既然法律規避行為都披上了一層合法的外衣,那么如何發現其本質的內容?這就需要法官在運用三段論演繹推理的過程中不再僅僅是將三段論簡單作為一個形式邏輯演繹推理的過程,裁判結果不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不僅…而且…也是”的命題。社會追求的也不再是判決結果的“唯一正確答案”,而更多的是關注裁判結果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一個正當的法律判決是法官應用多種法律方法,在事實與規范之間復雜往返的結果。
上文終已經提到傳統三段論僅僅從外在形式的基礎上控制它的正確性而忽略了意義中心的證立也是在如今的三段論運用當中存在的相當大的問題。那么這個問題的來源是什么對有助于梳理三段論的內在作用。可能普通人沒有意識到邏輯三段論與運用到法學領域上的(稱司法三段論)的區別,邏輯三段論中的“是”的命題變成了“應當”,看似沒有什么區別。可是邏輯三段論最重要的“實然”結構到法學領域中卻偷換概念的變成了“應然”的結構。在這里我們也可總結出另一個邏輯三段論與法學上的司法三段論的區別等式:
邏輯三段論 司法三段論
是 應當
實然 應然
存在命題 規范命題
描述性 評價性
清楚邏輯三段論與司法三段論實質是有差別的,就應該意識到司法三段論不應當如同邏輯三段論一樣將價值與事實相分離,因為邏輯三段論整個邏輯建構是非常嚴謹而嚴密的,因此法律適用的過程中法官將司法三段論如同邏輯三段論一樣機械的僅僅是通過套用來解決案件是存在問題的。正是因為司法三段論的偷換概念導致了法律推理的過程中會使得有心人有可乘之機,在加之我國法律體系在立法之初確實存在邏輯不夠嚴密的問題,這兩點成為了法律規避的溫床。
通過以上分析,搞清楚法律規避與司法三段論之間的矛盾點是我們突破兩者關系并利用推理方法反作用法律規避的重要突破口。它們之間的矛盾點在于:司法三段論并非像邏輯三段論那樣的邏輯嚴密,需要事實與價值結合,而法律規避正是一種看似正當的行為,如果僅僅是運用事實判斷而不結合價值衡量的話會使得規避行為乘虛而入。因此,筆者認為在法律實踐過程中三段論的運用應當結合事實判斷和價值衡量,而非簡單形式套用。
如從“王海打假案”分析的話,僅從形式推理會造成這樣一種結果:
法律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商品并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
王海買東西――王海是消費者
法律結論――王海應當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
僅從形式判斷,這個法律推理沒有什么漏洞,而王海的行為也就被規避掉了,在這個時候如果加入前面所提到的價值衡量,法官意識到王海打假的行為的真正目的為某些不為人知的利益或者其他目的。只有加入價值衡量才能更容易看到前面所提到的隱形事實,也是更容易抓住所謂規避行為真正的目的所在。
三、結語
筆者一直認為研究法律方法論的最終目的并非把法律推理、法律解釋等各種法律方法孤立起來,而是將各種法律方法相互作用并得以融會貫通,這才方為學習之道。因此帶著這一目的,本文初探了三段論的演繹推理對正式處理法律現象的作用。如今社會規避法律情形的大量存在對法治建設帶來了嚴重危害,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種失范的現象,因此遏制規避法律的行為顯得刻不容緩。
本文首先通過對三段論邏輯結構的分析發現大前提中的事實實際上是對過去事實的提煉,且大前提與小前提相互契合的重要性,得出三段論對規避現象的作用――通過對過去和隱形事實的挖掘和加入價值衡量的方法。本文以著名的“王海打假案”為案例,從分析大、小前提出發,發現邏輯推理依賴事實的判斷;并對邏輯三段論與司法三段論加以區分,最終發現三段論演繹推理對法律規避行為的反作用。
參考文獻
[1]拉倫茨,陳愛娥.法學方法論[M].商務印書館出版社.2005.
[2]梁彩虹.司法裁判成因的法理分析――方法論的視角[J].法制與社會.2006(9).
[3]百度文庫.
1資料與方法
資料來源于我院信息科統計室編制的2004-2007年統計年報和月報。采用效率指數模型,其計算公式如下:
床位效率指數=期內床位實際周轉次數期內床位標準周轉次數×床位使用率
根據床位效率模型可知:當床位周轉次數實際值與標準值相等,床位為等效狀態下的床位效率指數為“1”,且床位使用率為100%時,這種狀態為等效狀態。因此以“1”為標準來判斷床位工作效率情況:當效率指數<1時,床位低效率運行;當效率指數=1時,床位等效率運行;當效率指數>1時,床位高效率運行。
2結果
2.12007年1~12月我院的床位工作效率
2.2我院2007年全年各科室床位工作效率
3分析
3.1由表1可以看出,單一以病床周轉次數和病床使用率很難準確分析十二個月的病床工作效率哪個月高,哪個月低,但經歸一分析法分析后,我們就不難看清這12個月醫院病床工作效率間存在的差異了,2007年我院病床工作效率除了2、3月份處于低效率運行狀態,其它月份都處于高效率運行狀態,這表明我院2007年的病房管理已經達到了較高的水平。2、3月份床位工作效率較低,是由于春節長假病人出院回家過年的緣故。
3.2由表2可以看出,我院2007年高效率運行的科室有:放療一、放療二、放療三、內科一、內科二、內科三、內科四、內科五、中醫科、介入科、血液科、大腸科、和胃外科,其余科室床位低效率運行。各科室床位工作效率運行的高低有其自身的原因。比如床位低效率運行的科室主要是外科系統,多為腫瘤手術病人,平均住院日相對較長,而內科和放療系統則多為腫瘤化療和放療病人,即多為二次或多次住院病人,由于專科醫院的性質決定其住院周期短,病床周轉快,病床使用率相對較高。針對此種情況,醫院管理部門決定手術科室的腫瘤病人再次入院仍由本科室繼續治療,這樣既緩解了內科床位緊張及醫護人員工作量大的狀態,又可使外科的床位充分利用起來,合理有效利用資源。另外神經科又是低效率運行中最低的科室,這是因為該科室成立的較晚,病源較局限,腦科腫瘤發病率相對較低等原因,醫院則聘請資歷和經驗豐富的專家坐診,在技術上予以扶持。
蘇科版初中生物教材,對光合作用知識的安排非常合理,是學生學習了生物與環境、生態系統之后,從生物、環境中獲取物質和能量的角度進行闡述的。筆者認為美中不足的是對人類認識光合作用的過程沒有作出一定的敘述,并依此逐步呈現相關知識以及教學的時間是在七年級第一學期末的12月份底,冬季對光合作用的實驗有一定的影響。
七年級學生的認知水平基本上是知道植物會進行光合作用,植物會吸收二氧化碳并放出氧氣,并且大多數學生就認為植物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就是光合作用。先入為主,根深蒂固。以至于一部分學生在學過光合作用知識以后仍是這樣認為的。所以,讓學生認識光合作用產生有機物并實現光能轉化是初中生物學教學的重點,為學生升入高中進一步學習打好基礎。
從人類認識光合作用的歷史過程看,比較復雜:
一、時間: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對植物營養的說法
早在兩千多年前,人們受古希臘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影響,認為植物是由“土壤汁”構成的,即植物生長發育所需的物質完全來自土壤。
二、時間:1648年,海爾蒙特(Helmont)的實驗過程
海爾蒙特提出了水參與植物有機物合成的觀點,但是沒有考慮到空氣對植物體內物質形成所起的作用。
三、時間:1771年,普利斯特里(Priestley)實驗
最先用實驗方法證明綠色植物從空氣中吸收養分的是英國著名的化學家約瑟夫?普利斯特里。但他只是知道植物能凈化空氣,更新空氣,但不知更新了空氣的哪種成分;也沒有發現陽光在這個實驗中的關鍵作用。隨后有人重復普利斯特里的實驗,得出與他相反的結論,認為植物不僅不能把空氣變好,反而會把空氣變壞(這是由于植物同樣有呼吸作用的緣故)。而這一現象連普利斯特里本人也難以解釋。
這種截然不同的結論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導致了1779年荷蘭的簡?英格豪斯進行了一系列實驗,他的實驗證實了普利斯特利的實驗結果,確認植物對污濁的空氣有“解毒”能力,同時指出這種能力是太陽光照射植物的結果,從而證明綠色植物只有在光下,才能把空氣變好。
四、時間:1864年,薩克斯實驗
薩克斯的實驗使人們認識到,綠色植物在光下不僅能夠釋放氧氣,而且能夠合成淀粉等物質,供給植物生長發育等生命活動。1897年,人們首次把綠色植物的上述生理活動稱為光合作用。這樣,柳苗的生長之謎也終于被揭開了。
五、時間:1880年,恩吉爾曼(C.Engelmann)實驗
證明了植物光合作用的放氧結構是葉綠體由光照引起的。
六、時間:20世紀30年代,美國科學家魯賓和卡門的實驗
1939年,美國科學家魯賓(S.Ruben)和卡門(M.Kamen)利用同位素標記法進行了探究。實驗證明光合作用釋放的氧氣來自水。
美國科學家卡爾文等人用小球藻(一種單細胞的綠藻)做實驗,探明了CO2中的碳在光合作用中轉化成有機物中碳的途徑。
很顯然,以上第六點是今后高中學習的內容,初中生物學教學不應涉及,第五點也沒有必要重點去講述,教材要求重點理解并掌握的是第四點:薩克斯實驗即光合作用實驗。但如教材從海爾蒙特(Helmont)的實驗直接跳到光合作用實驗,筆者認為知識呈現顯得有點突兀,不利于讓學生從已知的知識過渡到新的知識。
所以,在教學過程中,向學生詳細介紹第三點的相關內容是非常必要的。普利斯特里(Priestley)實驗讓學生知道“植物會吸收二氧化碳并放出氧氣”或是“凈化空氣”這個已有知識的來源。有人重復普利斯特里的實驗得出相反結論能讓學生充滿好奇心,了解植物也是有呼吸作用的(這一點對于很多學生來說是很容易被忽略或誤解的)。這一知識為引入光合作用的條件――光照做好鋪墊,也為下一章節《能量與呼吸》做好準備。荷蘭的簡?英格豪斯進行的一系列實驗,是讓學生知道光合作用條件的光照的必要性,在光合作用中引入能量轉化的概念。在這個基礎上,呈現光合作用實驗的知識才顯得順理成章。
高質量地完成光合作用實驗的教學任務是本節知識的關鍵所在。為圖省事,播放實驗錄像的教學效果是不能代替學生親自實驗的效果的。但是教材安排的內容與季節不符。時值冬季,教材使用的“經典材料”天竺葵在這個時候幾乎是無處可覓的;溫度條件也制約光合作用的強度和實驗時間。所以,選擇合適的光合作用材料比較重要,小青菜或吊蘭等容易尋找的材料都是可以的。選取的植物葉片不宜太幼嫩或太老。太幼嫩的葉片制造有機物不多,遇碘反應效果不明顯,且老葉脫色不容易。溫度和光照強度可以用白熾燈來控制。
做好實驗是讓學生得出光合作用的產物不僅僅是以前知道的氧氣,還有更重要的是產生了有機物。是有機物的產生實現了物質的轉變;是有機物的產生實現了能量的轉化;是有機物的產生明確了生物圈中人、動物、微生物和綠色植物的關系。
總而言之,綠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內容抽象,選擇性地借助人類對光合作用歷時三百多年的研究呈現知識,比較尊重學生認知發展規律,也能讓學生知道經過這么多位科學家的共同努力,才對其生理過程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這里不僅包含著科學家們的艱辛勞動與智慧,還與社會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發展密切相關。
參考文獻:
[1]李榮季.《“光合作用”的實驗改進》.《生物學教學》.2006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