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風險防控措施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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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風險防控措施

篇(1)

[DOI]10.13939/ki.zgsc.2015.43.154

住房公積金是個人及其所在單位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具有強制實行、專項使用的特征,能夠為職工購房提供保障機制,一方面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另一方面能夠改善職工居住水平與環境。同時,還能夠有效增加住房需求,為住房建設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

1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意義

首先,在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積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職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費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職工居住條件[1]。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進行妥善的管理與控制,能夠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利用率與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與其他的銀行業務相比風險較低,能夠為銀行帶來可觀的收入,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有效控制,能夠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商業銀行的信任,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

2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分析

2.1 制度方面存在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在運行的過程中采用委托商業銀行的模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夠對住房貸款業務進行直接的辦理,但是卻需要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所帶來的各種風險。這種業務辦理與風險承擔相分離的現象,導致銀行不重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2]。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息溝通又不足,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還款監督方面比較被動。

2.2 政策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住房公積金具有政策性特征,決定其服務對象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職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穩定,這部分職工在償還能力方面不足,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響。其次,住房公積金采用屬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會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達個人住房貸款指標的方式拉動區域住房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存在片面追求貸款數量而忽略貸款質量的問題,導致不良貸款的比重有所增加[3]。

2.3 信用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主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識比較薄弱,在購房貸款時只考慮借款并未做好按時還款的準備,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著不還款也不會怎樣的態度,最終出現蓄意欠款不還的情況。其次,客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借款人由于疾病、車禍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傷殘或死亡,最終沒有能力對貸款進行按時的償還。最后,社會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在體制改革、企業破產等社會原因的影響之下,導致借款人出現失業、下崗等情況,無力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2.4 組合貸款方面存在的風險

組合貸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購買住房的過程中同時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兩種貸款,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雖然償還利率比較低,但是在金額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貸金額不夠,借款人就必須要申請銀行住房貸款[4]。在組合貸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現逾期未還的情況,銀行在補還方面存在先機,可以先將商業銀行貸款的歸還進行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于被動地位,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

2.5 房屋方面存在的風險

房屋風險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建筑的過程中,房屋交付時間、質量等出現問題,或者小區綠化、公共設施等不符合購房時的承諾,導致借款人與開發商之間出現矛盾與沖突,如果矛盾不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借款人可能會出現不按時償還貸款的行為,從而造成貸款風險。尤其是二手房貸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關聯交易,例如親屬之間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只是將房屋產權進行變更,并不進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購買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款項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導致貸款風險增加[5]。

2.6 抵押物處理方面存在的風險

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需要簽署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將所購買的房屋抵押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現了逾期還款的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理。當前,社會保障機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很難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勝訴,抵押物處理的執行也非常困難。

3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控制措施

3.1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綜合化

在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要通過不同的方法實現管理的綜合化,促進住房公積金貸款綜合管理效率的提高,為住房公積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條件。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過程中,要實現質量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通過質量管理實現貸款模式創新,從而對貸款實現全面的控制[6]。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要對相關的管理政策進行了解與分析,通過正確的管理理念為民生問題的解決奠定堅實的基礎。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控制工作與職工住房保障有著密切的聯系,必須實現控制措施的優化與完善,實現管理的全面化與多樣化。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的過程中,首先需要進行風險模式的優化,全面分析各種風險的形成機制,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機制的建立與完善,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控制與貸款管理之間應該形成聯動機制,實現管理策略與風險控制之間的相互結合,從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水平。

3.2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措施具體化

3.2.1 實現委托貸款管理機制的改革

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制度性風險,最為有效的消除途徑就是消除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存在的利益沖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貸款進行直接的運作,從根本上實現權、責、利的相關統一。針對當前住房公積金委托銀行管理的現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與銀行之間簽訂相關的合同,對雙方的風險責任進行明確。

3.2.2 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

政府應該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為中低收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相應的貼息制度、擔保制度,讓這些職工不僅能夠順利得到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且能夠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對中低收入職工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政策,從而緩解職工所承受的債務負擔,從根本上對貸款風險進行化解。

3.2.3 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貸款周期比較長的特點,在整個貸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其中職工個人的信用情況對貸款還款的安全收回有著決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充分利用職工公積金賬戶的相關信息,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對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務變動情況進行動態的監測,以此來推測借款人的就業、收入等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應該對個人資料庫的相關內容進行查閱,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 實現貸款風險準備金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依據國家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從每年的住房公積金凈收益中計提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一般情況下計提比例應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7]。貸款風險準備金的主要作用是對未按時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的資金損失進行核銷,從而實現貸款風險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 實現貸款配套措施的進一步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周期較長的特點,擔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夠對貸款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向政府提議,實現廉租房的開發與政策出臺,實現城鎮住房保障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貸款的抵押權人,在對抵押房屋處理的過程中需要讓借款人遷出,借款人在這個過程中就面臨著居住方面的問題,如果不能夠對此進行妥善的解決,一方面會引發相關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會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處理造成影響。在這個問題解決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強制執行,要從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讓借款人能夠得到廉租房,從而為抵押權的實現創造條件。

3.2.6 實現各項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據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特點實現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操作與實施規范的建立與完善,從而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管理、控制等程序進行有效的控制與規范。其次,要注重對日常貸款業務管理的強化,實現貸款辦理人員責任意識、自律意識的提高,實現貸款審核機制、內控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范化與制度化。最后,制定與實施審核放貸責任制,將貸款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實現貸款收回力度的強化,確保逾期貸款的順利回收。

4 結 論

強化風險控制是對住房公積金安全提供保障的重要途徑,實現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完善,一方面能夠為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能夠促進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發展。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過程中,要注重對貸款風險進行深入研究,針對風險控制提出有效對策。

參考文獻:

[1]曹彤.中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完善的路徑選擇[J].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3(75):28-32.

[2]張世涵.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項目貸款之我見[J].現代財經(天津財經大學學報),2013,12(74):32-37.

[3]王永鳳.住房公積金基本住房互助保障作用研究――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的方法[J].中國行政管理,2015,2(6):84-87.

[4]金倩,李巧云,關欣.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住宅房價影響的分析――以湖南省長沙市為例[J].文史博覽(理論),2015,4(95):51-53,60.

篇(2)

一、建立長效機制。在《關于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建金管〔〕16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出臺后,市政府立即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建立了試點工作協調暨聯席會議機制,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市公積金中心也先后成立了試點工作協調小組、項目貸款評審委員會和項目貸款業務辦公室,為試點工作順利推進提供了重要保證。

二、選準選好試點項目。市公積金中心依據《實施意見》規定,結合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際情況,按照項目規模較大、銷售風險小、開發單位資質信譽好、自有資金足的原則,對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及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和項目建設的開發單位進行了嚴格考察,精心挑選,最終選定了“中電·陽光新城”等五個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作為試點項目,經市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報住建部等部委批準。及時調整試點項目,針對“富陽佳苑”、“陽光富地”兩個試點項目主體工程已經封頂并開始預售的實際情況,市領導小組及時對試點項目進行了調整,報經住建部等部委批準將這兩個項目的貸款額度調整到“開拓·丹城苑”和“天和苑”項目,確保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效益的最大化。

篇(3)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防控;備付金制度;貸后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131

[中圖分類號]F83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10-0-02

1 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的基本分類

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進行分類的方式有多種,本文按照資金的流動過程進行分類,將資金風險分為歸集階段風險、使用中風險和使用后風險三種類型。從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整體運行來看,任何一個環節的風險得不到有效控制都將使整個資金鏈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失控,住房公積金業務無法正常開展,甚至成為管理轄區內社會不安定因素。

1.1 歸集階段的企業未繳、斷繳資金短缺風險

歸集是住房公積金資金的源頭和起始,覆蓋率過低將無法保障充足的住房公積金資金,資金短缺達到一定程度會影響制度的正常運行。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過程中,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基本實現全覆蓋,未繳、斷繳的發生主體是民營企業。當前,經濟處于低迷期,出口貿易的下滑導致部分民營企業盈利能力下降,效益下滑,如何在經濟波動中維持企業的制度覆蓋率,有力推動歸集擴面工作是管理資金的基礎保障。如果歸集額過低,管理事業將無從談起,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將成為無根之草。

1.2 使用階段的資金過度使用風險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核心目標是保障職工住有所居,而保持一定的資金儲備是為職工提供住房資金支持的基礎。資金的過度使用會導致備付資金比例過低,一旦出現集中提取或職工購房需求旺盛等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高峰期,可能會出現資金流動性不足,資金安全受到威脅,甚至短期內出現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導致正常性提取業務開展受阻。由于資金缺乏,貸款業務必然受到影響,放款緩慢甚至短暫停止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業務開展延遲將引發社會的不安定情緒,容易造成繳存職工恐慌,對制度產生負面效應。

1.3 使用后期的貸款停供風險

當前,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正處于變革期,繳存覆蓋面不斷擴大,繳存職工結構也發生變化,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等新型繳存主體逐步加入,數量和比例也不斷提高。同時,隨著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產業結構調整和重新布局,從業人口流動性逐步加大,購房需求群體的復雜程度和數量變數增大。在這種大環境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體將不再局限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等體制內人員,甚至不再局限于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如何繼續維持現有的低逾期率,如何通過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繳存職工停貸帶來的資金風險是當前需要密切關注的問題。

2 建立資金風險防控機制必須明確的問題

2.1 優先保障提取還是貸款業務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歸集資金來源具有相對穩定性,其在一定時期內是基本穩定的。從某個角度來說,提取量和貸款量是此消彼長的過程,因此,提取優先還是貸款優先是必須思考的問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繳存職工住有所居,通過繳存互助的方式改善職工的居住條件。當前,發揮社會職能的主要途徑是讓繳存職工享受遠低于市場購房貸款利率的政策性貸款,按照當前的沉淀資金利息政策,上年結轉資金利息按1年定期存款利息計算,繳存職工賬戶余額可以得到足~的存款利息收益,職工即使不符合其他提取條件,在退休時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也能保障其資金收益。所以,住房公積金提取不應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設置的主要資金使用渠道。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繳存職工的繳存額對購買住房來說是杯水車薪。如果以提取為主,就意味著一邊是通過大量的人力、物力開展歸集擴面工作保證的繳存資金,另外一邊是提取窗口人員辛苦勞動達到的較高提取率,這種左手進右手出的制度,任何人都會覺得繳存的必要性值得商榷。綜上所述,無論是從制度建立的目的、制度設置,還是從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的工作需求來看,都應在保證基本提取業務的基礎上,優先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保證貸款資金充裕,謹慎開展創新性提取業務,合理控制提取規模,從而充分發揮制度的互助優勢,使繳存職工切實享受到制度帶來的真正實惠。

2.2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傾向性問題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繳存主體是普通職工,繳存目的是解決群眾住有所居的問題。這種全體繳存部分人優先購房使用的模式具有明顯的互質,是強制性集合全體繳存職工力量來幫助購房支付能力較差的個人進行購房的制度。擁有較高資金支付能力和一定積蓄的改善性住房購買者并不是制度保障的主體,所以貸款發放應向中低收入群體和購房剛需傾斜。只有積極支持中低收入職工尤其是剛性需求群體的購房要求,才能充分發揮該制度的社會效用,為普通職工的住有所居和社會安定做出巨大貢獻。

2.3 正確認識逾期貸款催收工作的問題

隨著繳存主體不斷擴大,繳存主體結構復雜化,貸款業務量和存量不斷提高,出現貸款逾期問題和逾期戶數增加成為必然。在財務系統中也明確設置了逾期貸款科目,這說明允許出現壞賬情況。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明確認識到逾期貸款催收是管理機構的一項常規工作。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貸款逾期催收的專門制度,嚴格逾期催收流程,不斷提高開展逾期催收工作的能力,完善逾期催收的措施,利用法律手段有效解決逾期問題。

3 科學構建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防控機制

3.1 建立備付金制度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

隨著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力度不斷加大,資金使用率不斷提高,如何防范高使用率下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應作為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進行考慮,并強制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預留備付資金,以防范住房公積金管理行業出現系統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制度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2 建立提取和貸款業務分級

根據不同的業務類型,將提取和貸款業務分為基礎業務、中階業務和高階業務。基礎業務是除資金出現嚴重流動性風險時必須保障的業務類型,涉及繳存職工的基本權利;中階業務屬于資金較為充裕的情況下可以滿足的業務類型;高階業務屬于資金極為充裕情況下可以開展的業務類型。

3.3 建立使用率與業務級別選擇聯動機制

篇(4)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廣大居民的住房需求,房地產市場近年發展迅猛,不僅帶動相關產業的迅猛發展,而且增加住房信貸融資業務。隨著個人住房貸款快速擴張和國家房地產政策調整,理應高度關注、有效識別和控制個人住房貸款風險。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特點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如下特點:一是利率低。目前執行的利率五年及五年內的為4.0%,五年以上為4.5%;二是房屋保險自愿;三是貸款期間每年可支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余額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四是手續簡便,一般為10個工作日左右辦完;五是辦理方便,通過所在地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委托當地授權金融機構辦理。

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以下局限性:一是管理中心不是國家的金融機構,不能直接發放貸款,貸款手續由受委托銀行辦理,但由管理中心承擔相關風險。二是住房公積金政策具有特殊性,其針對對象是城鎮中低收入人群,償還能力較低,并且收入也相對較少。即便通過住房公積金申請辦理貸款,可能存在無法正常還款的潛在風險。三是貸款人自身因素造成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償還貸款本金以及利息所產生風險。因為個人信貸尚處于發展階段,相關制度尚未達到系統科學化,從而缺乏全面評判個人信息考評制度,存在較大風險。

二、貸款風險分析

由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特點及局限性分析可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問題,是擺在住房公積金管理者面前的主要問題。如何有效防控個人住房貸款所面臨風險,已成為影響住房公積金制度推行與深化改革發展重要問題。

一、業務市場風險。為抑制房地產市場過快增長,國家出臺一系列調控政策,房地產市場形勢充滿相關不確定因素,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商業銀行難以正確評估房產價值,銀行住房貸款業務市場風險逐漸暴露。違約風險的產生是由于房價人為大幅抬高與信貸利率調高并存,而借款人收入水平不同步增長,致使借款人到期為自身經濟利益著想而放棄還款責任的行為產生。欺詐風險的產生是由于我國信用制度不夠完善,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來騙取銀行貸款,其實際還款能力不足,致使貸款違約。

二、業務操作風險。近幾年樓市較為繁榮,住房貸款業務也相對增加,但由于工作人員在實際操作個人住房貸款過程中存在失誤和管理制度缺陷,容易導致銀行貸款產生損失的可能性。業務審查人員忽視信貸政策,放松審批條件,導致貸中審查不嚴;由于貸款數量的不斷增多,信貸人員疲于檢查和管理,使其流于形式,導致貸后檢查不及時,無法正確化解風險。

三、業務法律風險。個人貸款中主要的法律風險是合同簽訂和履行中的問題,以及抵押物涉及居民安置和社會穩定時執行難的風險。為保證貸款合同的順利履行,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委托商業銀行必須逐步完善貸款合同內容及相關的法規制度,并在簽訂合同時將涉及合同雙方主要權利義務的條款向客戶提示,以免引起合同糾紛。

三、貸款風險應對措施

在目前房地產十分活躍前提下,國內房地產開發商百舸爭流的局面還將維持較長時間。但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當對國家信貸等政策收緊有足夠的敏感。未來在與房地產相關的信貸政策方面,仍存在諸多不確定性,而信貸政策的不確定性,可能會影響到整個房地產市場,從而存在一定貸款風險。如何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資金風險,我們將拭目以待。

一是建立落實貸款審批責任制。根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所在地市實際情況,建立貸款風險防范體系,完善貸款內控制度,健全貸款三級審批責任制。嚴格執行個貸法規政策,把好貸款審批關。加強貸后管理,建立貸款審批責任終身制,由貸款審批人負責逾期貸款催收工作,確保責任到位和貸款資金安全回收。建立逾期催收跟蹤記錄檔案,定期開展逾期貸款催收追查工作。

二是強化業務培訓,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組織有關部門、崗位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資產貸款業務專業培訓。重點是國家宏觀經濟金融政策變化對住房公積金影響、有關法律法規在資產管理和維護中的具體操作以及在信貸資產擔保、抵押、客戶信貸資金使用中應重點注意的事項。通過研討交流會等形式重點剖析信貸資產風險成因、量變到質變、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從而提高從業人員甄別風險、防控信貸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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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防控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是領導風險意識淡薄,注重業務發展,而忽略內部控制。

二是人員編制較少,多數干實事的人是聘用人員或勞務派遣制。不能實行同工同酬,造成他們消極怠工,未能盡職盡責,認真履行各項制度。

三是沒有與公安系統、房地產系統、人行征信系統建立聯網互查機制。

四是軟件升級迫在眉睫。系統軟件比較落后,各地采用不同的軟件,為軟件升級帶來諸多不便。

二、公積金管理業務的關鍵風險點

1.歸集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首先,繳存單位不按月繳存公積金,有的按季、按年。甚至有職工急著提取或貸款時才臨時繳款。存在這種繳存風險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公積金中心催繳不利;另一方面單位經辦人可能出現個人挪用、公款私存。其次,繳存的數據存在串戶現象。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未能復核確認。記賬成功后一旦串戶人員提取公積金,事后追回難度較大。

2.提取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主要就是騙提風險。其原因在于:一是有許多職工存在誤區,認為我自己的錢為什么不能提取,放在公積金中心也沒有利息,不如想辦法提出來。二是子女買房想提父母的公積金,但是因為沒有父母一方的名字,不符合現行提取條件。三是家里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用錢,但又不符合提取條件。

3.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首先,只在簽約前對開發商資信情況審查,而沒有進行后續跟蹤審查。一旦開發商出現資金鏈斷裂,甚至資不抵債,出現“爛尾樓”等情況,貸款不能回收的風險非常大。其次,放貸前風險意識不強,對貸款人收入、信用、貸款用途及保證人資格審查不細,對抵押房產權屬價值認定不準。再次,貸款發放后,對后續還款情況監管不到位,對逾期催收力度較小。重貸前的審查,輕貸后管理。

4.財務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大額資金調度和轉存定期存款缺乏相關的審批流程和制度。僅僅有相關業務負責人和領導的簽字審批。未能給銀行公平競爭的機會,也易發生。

二是開發商所交的公積金貸款保證金管理模式不統一,風險較大。有的留在開發商專戶,公積金中心通過加一枚印鑒進行監控;有的交到公積金中心專戶,但為了核算方便在繳交和解付時進行一攬子交易,沒有核算到個人。一旦出現貸款收不回,需要扣劃保證金時存在扯皮現象。

5.稽核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內部稽核重視業務檢查,忽略對內部控制的測試。內部稽核重視歸集、提取、貸款、財務具體業務是否按政策和相關制度執行。有沒有不符合條件違規提取,違規貸款的。會計核算是否合理合法。是一種事后的檢查。

二是公積金中心的內部稽核還處在初級階段,沒有形成操作細則,人員大多是各縣臨時抽的業務精英,全憑借稽核人員主觀判斷審查業務重點,缺乏權威性。并且獎罰力度不足,沒有威懾力。

三、公積金管理中心風險防控制度的對策

一是規范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防控與責任追究。領導為風險防控的第一責任人。領導的重視會影響整個公積金中心的風險防控氛圍。具體業務風險責任到人。重大事項要集體決策審批、不相容職務分離,將違規操作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努力與相關部門協調做好人員編制和工資待遇問題,解決職工的后顧之憂。讓職工全身心投入工作,主動意識到只有盡職盡責才能保住這份工作。

三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盡早實現聯網互查,資源共享。讓“騙提騙貸”無處生根。

四是統一全國住房公積金系統軟件,成立專門的部門研究開發公積金軟件,通過各地的使用反饋,逐步升級改造,實現機控與人防并行。

四、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風險防控的對策

1.確保繳存的公積金及時、準確的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一是在單位開立賬戶時就宣傳公積金繳存政策,按月、及時、足額繳存。這樣才不損害職工的利益,才不影響職工的提取和貸款業務。專人負責催繳工作確保按時繳納,對于特殊原因的,需出具緩繳證明,待經濟情況好轉時補繳。二是繳存數據的變更由受理件變為即辦件。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現場辦理,與單位經辦人員共同復核確認。

2.應提盡提,多種手段打擊騙提和套取公積金行為

一是積極宣傳公積金政策,讓廣大職工了解住房公積金是為解決職工基本住房問題,是限定用途的。不是存款,想提就提。是用多數人繳存的公積金解決少數困難職工的基本住房問題。即使不用,存放在公積金中心也是有利息的。每年6月30日結息,上年6月30日及之前繳存的公積金按結息日3個月整存整取利率結息,當年繳存的公積金按活期利率結息。

二是放寬提取政策,應提盡提。如:子女買房允許提取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每年提取一定額度的資金專門用于特困職工子女上大學等特殊情況提取。

三是防騙提,政府各管理部門業務數據的獨立,在業務工作上形成數據不共享,給心懷叵測的人可乘之機。公積金系統與房產部門管理系統、稅務部門查詢系統、人行查詢系統建立聯網互查機制。第一時間核實提取資料及提取人身份的真實性,同時提高辦事效率。加強與房管部門的溝通和協調,杜絕先提公積金后注銷購房合同的騙提行為。退還公積金后才同意注銷合同。另外預防提前還清或提前部分還款提取公積金而實際不還款套取公積金的行為,專人每月底核實還款情況,對未還的催還或要求退還已提公積金。堅決杜絕騙提和套取行為。出臺對騙提和套取行為的處理辦法,加大處罰力度。

3.降低放貸風險,加強貸后管理

一是貸款成立風險預警機制。不僅在簽約前嚴格把關,要求必須“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齊全、樓盤封頂、信用良好;更要關注開發商的后續狀況,比如要求開發商每年提供審計報告,不定期抽查樓盤的施工進度,對于非正常停工要了解原因。從銀行等相關部門了解信用狀況。對已經出現信用危機的開發商要立即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二是從金融部門、房管部門請專家或業務精英,以授課的方式進行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風險意識和業務素質。提高審核能力,降低貸款風險水平。

三是連續逾期3期以上的貸款,對借款人通過電話等方式進行催收,了解逾期原因,告知借款人違約后果;連續逾期6期以上的貸款,在以上催收方式無效的情況下,由法律顧問協同委托銀行經辦人員上門催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及時還款,存在貸款逾期的,根據情況,采取直接扣劃借款人開發商的保證金,不足部分扣劃借款人(含配偶、擔保人、共同還款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償還逾期貸款本息,或通過法律手段催收,按照法律程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及時進行抵押物處置。出現損失的,應及時申報壞帳核銷。同時做好對每次貸款催收情況的登記工作。

4.保證資金安全,防止

一是制定具體的業務流程和制度,采取優勝劣汰的原則,每季度對各家銀行業務能力、服務態度等綜合考評。決定下一季度轉存定期的資金量。一方面促進銀行之間的公平競爭,將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另一方面對大額資金調度和轉存定期按照流程和制度,采取集體決策審批,杜絕。

二是統一保證金管理模式。公積金中心開設專戶存儲,并且按開發商進行二級明細核算,按借款人設立三級明細電子臺賬。在放款前按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一般10%),繳交保證金。分錄為借:住房公積金存款/其他/某某開發商,貸:其他應付款/貸款保證金。當期房預抵押證換為現房他項證,開發商結束階段性擔保,解付已交的保證金。分錄相反。在擔保期間,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首先扣劃保證金,不足部分扣劃借款人(含配偶、擔保人公積金)。使貸款不能回收風險降到最小。

5.重視內部控制測試,完善稽核制度

一是在對具體業務檢查前,應先進行控制測試。看內部控制設計的是否合理?運行的是否有效?采用穿行測試的方法,觀察具體業務在辦理時有沒有內部控制,有沒有執行內控,從而識別風險、評估風險、采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的找出重點檢查方向。甚至可以對內部控制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到預防為主,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二是安排即精通公積金政策、法規,又精通具體業務的專職稽核人員,盡快制定出具有權威性的稽核制度。對發現的問題發放書面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內部稽核不僅促進各項業務的進步,也給抱著僥幸心理想違規的人員以威懾。

總之,全員參與,全程風險防控,管好用好資金,使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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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3.7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5-0029-03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兩部分繳存比例現均為職工個人工資的8%。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國家歷來十分重視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問題。從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但是,在運作過程中,其風險存在是必然的,并且貫穿于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的全過程。

一、住房公積金的風險分析

按照住房公積金的運作和管理過程,住房公積金在運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繳存風險、貸款風險、檔案管理風險、沉淀風險和投資風險。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及其成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風險是指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代扣代繳過程中的繳存風險,委托收款過程中的繳存風險,收取現金過程中的繳存風險以及個人賬戶管理中的繳存風險。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可以歸結為五點:一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而不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法》,法律約束力不強。二是地方政府、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的認識不足,經辦人員責任心不強,單位疏于管理。三是各部門、人員利益不一致。四是我國現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作為一個獨立承擔風險、收取公積金的專業化金融機構,人員缺乏,人員能力不足,沒有一整套較為完善的財務制度。五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各單位的信息化程度不足,缺乏通過網上來進行歸集的方式。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是公積金最主要的風險,可以總結為物產權風險、信用風險、欺詐風險、貸款條件風險、流動風險、運作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法律風險等八種。其中,物產權風險主要表現為抵押物的產權可能并不全是個人所有,以及抵押物被拆遷,但補償價可能不足以償還貸款。信用風險表現為借款人或保證人主觀上不承擔應盡義務以及客觀上難以承擔應盡義務。欺詐風險表現為借款人的重復抵押、虛擬抵押、故意遺漏共有人的抵押、租賃房屋抵押及舊契抵押等五種形式。貸款條件風險表現為:按揭比率過高或首付比例過低造成的違約風險,利率波動造成的利息收入損失或違約風險,還款期限過長造成的自然風險,靜態的按月均還方式造成的違約風險。流動風險表現為中心發放的個人住宅抵押貸款債權流動性差而產生的風險。運作風險表現為實際運作過程中,權力干預造成的風險以及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風險。不可抗力風險表現為還貸期間,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而毀滅或借款人意外喪失勞動力造成的違約風險。法律風險表現為借款人違約后,由于法律法規不健全,中心難以行使債權的情況。

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成因主要由以下五方面形成:

第一,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組織建設不完善。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與管理中心之間缺少辦公室常設機構的聯系與溝通,使得二者在職能劃分上存在著一定的政策不明風險。

第二,貸款機制脫節。住房公積金貸款按規定采用委托銀行貸款方式,貸款資格的審查、貸款的審批等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貸款抵押、貸款發放等由受托銀行辦理并收取手續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此先天地形成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嚴重脫節。受托銀行對每筆貸款抵押是否到位,是否逐月收回,重視不夠。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不直接面對還款者,也無法針對還款人的還款進度對其進行經常性的溝通與指導。

第三,貸款特有的政策性。首先,住房公積金的性質決定了它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廣大中低收入者。其經濟收入狀況在社會中屬中、低水平,對這樣的購房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義不容辭,但是潛在的貸款逾期風險也不言而喻。其次,勞動力日益市場化,家庭收入不穩定性增強,不能按時還貸現象不可避免地存在,使貸款資金安全性受到威脅,借款人因失去工作,意外傷殘和家財被毀等原因,經濟狀況突然惡化甚至基本生活難以保障,導致上述抵押和打包手段無法施行或不足補償風險損失。

第四,個人誠信制度缺失。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其他住房貸款一樣,是建立在個人誠信的基礎上,以合同契約為紐帶的經濟行為。我國個人信用才剛剛開始介入經濟生活,現行的個人住房消費信貸是在個人信用殘缺不全的情況下推行的。信貸部門對個人資信情況了解較少,個人守信意識不強,尤其是面對惡意騙貸就較難規避個人信貸風險。在這種情形下,發放貸款勢必承擔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帶來的違約風險。

第五,還貸法律欠健全。目前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期,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各種配套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還沒有完全建立,盡管《合同法》等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了法律依據,但諸如受托銀行在公積金貸款回收方面應付責任,各種情況下對抵押物的處置方式等相關操作細則還不完善,使得還款的法律約束被軟化,抵押貸款逾期風險實質上不能得到最終化解,還需要整套行之有效的具體配套方法與它銜接。

(三)住房公積金投資風險

住房公積金的投資風險,是指在住房公積金的運用―投資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如投資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利率風險、違約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等。

住房公積金投資風險產生原因主要可以概括為四點:一是未來的難以預知。投資是基于未來的預期收益而發生的行為。但由于人不可能掌握關于過去、現在、未來的完全信息,也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所以實際收益往往與預期收益存在不一致。二是委托問題。是對于資金的投資委托專業的機構而言,但機構與中心利益可能存在不一致。三是投資周期長。投資周期長,容易受各種不可知因素的干預,資金難以在短期回收。四是資本市場不發達。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夠發達,缺乏足夠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

(四)住房公積金沉淀風險

住房公積金沉淀風險主要是指公積金存款利息大于貸款利息而帶來的風險,如果公積金存款利息大于貸款利息,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沉淀,帶來很大的風險,這就是所謂的“倒利差”風險。究其原因,在于住房公積金繳納的強制性和貸款的政策性。住房公積金繳納的強制性,導致中心必須歸集大量的存款,而且存款利率較高。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性導致它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廣大中低收入者,而廣大中低收入者的經濟收入狀況在社會中屬中、低水平,難以承擔較高的貸款利率。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用途也被限定在了住房的購買上,導致其放貸的途徑受限。

(五)住房公積金檔案管理風險

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由于管理中心對貸款檔案的管理還不規范,國家也沒有出臺相應的管理規范,貸款檔案管理暴露出不少問題,如信息失真、信息遺失導致壞賬損失和風險隱患。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的擴大,這種風險發生的可能也越來越大。

二、住房公積金風險的防范措施

根據前文的分析,結合住房公積金實踐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防范住房公積金風險:

(一)構建科學合理的公積金監管模式

住房公積金現有的監管模式是以多頭監管、局部監管、合規性監管、結果監管以及現場監管為主,存在著很多不足,因此,構建科學規范的監管模式是防范風險的核心內容。

(二)實行對公積金運用的實時監督

采用智能化技術,通過設計住房公積金風險防控指標,構建住房公積金輔助決策預警系統。

(三)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的控制和管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形態多樣,其危害性也不容置疑,它將會影響住房公積金安全性,損害職工個人合法權益。為此,我們必須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控制和管理,防患于未然。

1.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制度建設,做到有章可循。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精神,對原有的繳存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必須有統一的計算口徑。對確屬經濟困難的單位,建立緩繳和降低繳存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

2.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相互制約,保證安全。建立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就是要保證繳存、上機、復核三項業務和相關科室之間相互制約。單位上中心繳存的,工作人員在收取公積金后,在規定時限內錄入個人賬戶,并將繳存憑證傳遞給復核人員。一月一對賬,年底對總賬,保證中心與銀行、中心與單位、單位與個人賬賬、賬證、賬實全部相符。中心在內部管理的制度設計、管理理念上必須環環相扣,相互制約,保證資金安全。

3.建立住房公積金協理員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為促進各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防范風險,可在月繳存額達1萬元以上或繳存職工超過500人單位,聘1~2名住房公積金協理員,督促本單位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負責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變更、基數調整、支取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可根據協理員工作業績予以考核,并給予適當獎勵,提高他們工作積極性。

4.加強住房公積金檢查和監督,保證資金安全。加強檢查,聯合國資委、經貿、工商聯、工會和審計等社團組織和部門,定期對各類單位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行為,引起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重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對于受托銀行代收住房公積金的,每年與受托銀行簽訂考核責任制,定期與人民銀行對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以規范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行為、防范住房公積金代收風險。

5.加強隊伍素質建設,提高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制定隊伍培訓規劃,定期開展業務操作和計算機培訓,組織職工學習業務政策和相關法規,提高職工理論水平和操作技能,對于新錄用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持證上崗。

(四)加強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管理

1.將防范工作前置。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強化貸款工作的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有關審貸規章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既要注重申請借款人資格、償債能力的審查和抵押物等的落實,也要注重貸款使用項目的審查,努力使風險隱患降至最低限度。

2.加強貸款檔案管理。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十多年來,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發放個人住房委托貸款6 364.33億元,支持了695.24萬戶職工購買住房。這也就意味著將產生695.24萬卷貸款檔案,但是目前各地管理中心對貸款檔案的管理還不規范,國家也沒有出臺相應的管理規范,貸款檔案管理暴露出不少問題,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信貸資金雖然成千上億,但它只是一種“符號資產”,它的存在和歸屬必須靠各種合同、文字資料、數據表格、賬戶等為載體予以證明。因此,應從建立貸款檔案工作組織體系入手,建立完善貸款檔案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同時,堅持檔案工作與貸款工作同步進行,并將檔案資料集中統一保管和使用。全面加強貸款檔案管理,而只有建立健全貸款檔案,才能掌握貸款發放收回的主要依據、借款人信用情況及債權存在的證明。

3.采取多種手段加強逾期貸款的催收管理。要始終把逾期貸款的催收作為風險防范的重頭戲,要求各貸款承辦銀行必須通過打電話、發信函、登門催、找單位等方式組織催收,并通過提請法院下達支付令、訴諸法律等手段,降低逾期率。

4.取消公積金房貸險代以“擔保制”。當前我國多家銀行取消了房貸險,但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市民,仍必須繳納幾百至數千元不等的保險費。筆者建議,借鑒并推廣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取消公積金房貸險,由專門機構為房貸風險提供擔保。此舉將降低公積金貸款風險,同時大大縮短辦理時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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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是經濟單位和各個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它包括控制環境、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內部監督八個相互聯系的要素。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內部控制體系中不但要按照內控的目標、原則和要素來嚴格設計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體系,更要增強領導和員工的內部控制意識,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基礎,進而發揮住房公積金業務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性,保障資金的安全性與管理的合規性,使得住房公積金業務健康、穩定的運營。

一、我國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現狀

(一)存在產生住房公積金內部及外部風險的環境

從目前住房公積金內部控制現狀看,存在著管理觀念片面性,管理措施滯后性。首先,在業務管理方面其關注重點常放在年度繳存額和貸款發放額是否完成。其次,對于內部控制的認識仍停留在對規章制度的編制,并沒有將內部控制作為一種動態管理機制去設計與執行。最后,管理者與工作人員在內部控制意識上有待提高,重視和理解程度上仍需要加強。現階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存在的內部控制問題,不僅會影響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效果,而且不利于內部控制基礎環境的建設,更不利于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容易引發住房公積金內部及外部風險的產生。

(二)缺乏有效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與風險應對

風險確認與評估是實現公積金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也是開展內部控制活動的出發點。但就目前來看,公積金管理中心風險控制制度還不完善,風險評估方法簡單,缺乏動態與全面的風險識別與評估,不利于控制目標的實現。想要準確地識別與判斷風險,就必須要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制度和方法。但目前不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資金運營管理、業務運營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對風險的評估和認識都還不夠全面和深入,同時對風險評估后的相應控制措施也簡單,缺乏全面、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并且各個中心在風險評估與控制方面也存在較大的個體差距。

(三)信息與溝通方面需要完善

信息與溝通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條件,主要內容包括信息質量、溝通制度、信息系統和反舞弊機制方面的建設。目前住房公積金中心在這些方面普遍存在問題。隨著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不斷增加,積累了大量的繳存職工信息和各種業務數據,但是在內部控制中,這些信息和數據無法發揮其應有作用。首先表現在對信息數據的利用效率和關注度不高,相關管理部門及人員很少對這些業務數據進行統計、整理和分析,并提供給決策層幫助其做好公積金業務的運營與風險管控。其次是可利用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與統一性較差,信息質量有待提高。另外全國各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使用的業務系統互不相同,各種不同軟件系統在業務信息的統計規則、標準和種類等方面會產生較大的差異,導致信息的可利用性不高,可比性不強,不利于行業內部控制水平的提升。還有就是很多中心沒有建立反舞弊機制,反舞弊意識普遍薄弱。

二、改善住房公積金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增強領導及工作人員的內控意識

要做好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首先要從源頭上增強中心領導及工作人員的內控意識,特別是提高中心領導層對內部控制工作的重視程度,把內部控制措施運用作為內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并將其作為中心業務運營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次,對于負責內部控制的工作人員,要采用科學、合理的選任方式,應當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任的重要標準,并定期對其實際工作成效進行客觀的評價與合理的考核。此外,要貼近實際來制定內部控制方案,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的過程中發現措施的不足并及時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進行方案調整;在管控效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與評價,及時糾偏并完善。政府相關部門在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進行年度考評時,要立足各中心的實際情況和內部控制的原則來綜合考查其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科學性,并對實際執行情況和組織工作進行打分。同時在中心內部要加大對內部控制人員的培訓,既要加強相關業務知識學習,還要注意個人綜合素養的提升,確保內控人員的獨立性和專業性,提高其思維的發散性與綜合性,進而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提升公積金運營管理的效能。

(二)加強風險識別,完善風險應對

要控制公積金的管理風險就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在明確風險控制目標的基礎上,加強和完善風險識別機制與與風險應對體系的建設。我們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一是可以從各業務管理部門和稽核部門中選出一批業務水平高,綜合素養強的工作人員進行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培訓,建立一支專業的風險管理隊伍,確保住房公積金內部控制的獨立性、權威性和規范性。二是制定住房公積金業務風險管控細則,明確風險確認、風險評估與控制活動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常規風險信號的識別,突發風險事件的應急評估與應對,重大政策變更的風險評估和應對等。三是聘請風險管理方面的專家和學者與中心領導、內部工作人員共同對各項業務的內部控制環節和措施進行分析與研究,并確立重要風險關注領域,按照風險重要程度劃分等級,使得內部控制人員在實際執行中能根據風險的性質與等級情況采取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三)提升信息質量,健全內部溝通與績效考評體系

信息是確保經營管理活動順利開展的基礎。內部控制作為一種管理活動也同樣需要信息的支持,信息質量的優劣同樣會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產生影響。要借助信息系統建設和信息數據統計與分析來提升住房公積金業務信息的質量,使其為管理決策和內部控制提供有效保障。只有構建完善的內部溝通體系,實現信息傳遞渠道的不斷優化,保障信息傳遞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并將內部控制工作納入中心員工及部門的年度績效考評體系之中才能使內部控制工作更加協調、合理與可行。就具體實現方式來說,首先,要建立基層工作人員與管理層直接溝通的機制。通過直接溝通來優化信息傳遞的渠道,及時對業務信息情況進行交流反饋,對相關疑難問題進行報告,有效應對業務運營中產生的風險。其次,重視加強管理中心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通過業務系統共享平臺實現各業務部門之間,以及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之間;業務人員之間以及業務人員與管理人員之間的及時溝通與協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好風險防控。最后,要將內部控制的執行與組織情況納入中心員工及部門的年度績效考核體系當中,設置相關考核指標,從定性與定量兩個維度來進行考評,以此作為約束用來不斷促進內部控制意識的深入和執行效果的提升。

(四)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反舞弊機制

內部監督是實現內部控制的重要保證,離開內部監督則內部控制的執行與效果就會弱化。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建立內部監督機制與機構,明確職責與監督內容,切實保障內部控制的實施。同時更要完善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并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及環節,規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及補救程序。

三、結束語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資金的實際管理者,要把防范資金運營風險和提升資金使用效率作為內部控制的目標,把提升內部控制意識與領導重視程度作為內部控制的基礎,把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作為內部控制的重點,通過采用先進的信息系統和管理方法,準確識別公積金各項業務在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風險,并由此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度,才能保障住房公積金健康、穩定的運營。

作者:郭運濤 單位:淮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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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內部風險控制是保障住房公積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建立一套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既是資金安全體系的保障,也是滿足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發展的需要。其核心是建立一套良好的具體業務環節中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實現公積金管理部門信息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降低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更好地保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者的利益。同時貸款管理工作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生命線,貸款防范風險,不僅是保障公積金管理工作健康、高效、有序運行的根本所在,而且也是保障資金安全切實維護公積金繳存人合法權益的根本所在。所以防范貸款風險,加強貸款業務風險性審計成為一個新的探索性問題。現就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現狀和原因作出分析,并就加強貸款業務風險審計提出對策。

一、 風險審計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規避風險的舉措

住房公積金風險管理意識缺失。當前,部分管理者沒有充分認識到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際工作中關注得更多的是完成年度繳存任務,實現歸集和貸款,忽視基金存繳、投資、增值、支取、回收、貸款等環節的管理和控制,只重視事后的檢查監督,不重視事前、事中的預防控制;只重視開拓業務,不重視自我約束、自我防范,埋下風險隱患。

1、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持續審計是管理中心內部審計部門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審計方法,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進行連續的監測、評估,以全面揭示其風險,評價住房公積金管理效果,提出問題的改進建議,跟蹤問題的整改成效等一系列活動,是防范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內在需要。風險審計立足于揭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與控制方面的薄弱環節及存在的問題,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狀況進行連續性的審計監督,促進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2、適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客觀要求,風險導向是審計業目前國內外先進企事業及銀行內部審計部門普遍運用的審計模式,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審計是對風險導向的重要實踐,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整體性和系統性風險的分析評估,對重大風險問題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預警及檢查,減少風險隱患。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控制對策

1、堅持制度創新,以制度建設規避貸款風險

完善預警體系,加強貸前審查,貸后管理和催收工作要建立完善的例會制度。推進全面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管理及流程評價。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狀況進行測評,綜合分析其健全性和有效性,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據此進行必要的驗證和測試,指導開展相應的現場審計工作。

2、堅持機制創新,以機制建設加強貸款管理

雖然目前公積金系統沒有出現惡意拖欠還款現象,但是,由于貸款期限普遍較長,增加了發生違約的可能性,特別是當前仍存在借款人信用觀念淡薄、可能存在不按約履行還款義務和理性違約的隱患。因此加強貸后管理工作就更加重要。

3、推進全面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管理及流程評價

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狀況進行測評,綜合分析其健全性和有效性,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據此進行必要的驗證和測試,指導開展相應的現場審計工作。

4、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審計風險評估

具體操作是每年年初,通過對風險點進行排查與分析,結合上一年度審計評價成果,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審計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實現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監控,為綜合評價住房公積金貸款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奠定基礎。

5、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環節的控制

在貸款發放環節要堅持“審貸分離,分級審批”原則,堅持做好“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檢查”。要充分利用央行征信系統,對借款申請人的信用情況一一把握,要逐筆核實購房情況和抵押物的真實情況,及時掌握抵押物的拆遷信息,簽訂從抵押賠償款中優先受償的協議,避免抵押物價值損失。要杜絕發放人情貸款、逆程序貸款,要做好貸前與銀行前臺錄入信息的核對工作,避免銀行錄錯還款方式或還款年限,給貸款回收造成不便。在貸款回收環節要指定專人負責貸后跟蹤管理工作,采取五級分類辦法催收逾期貸款,建立逾期貸款臺賬。特別要嚴把還貸第一關,安排專人對首期不能正常還貸的情況進行跟蹤,查明原因,充分利用銀行系統自動發送催收短信,降低非主觀原因造成逾期貸款的可能。在此環節,貸前調查與貸款審批及貸款發放業務的具體經辦屬不相容職務,應分別由不同崗位人員根據各自職責辦理。

三、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審計的建議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審計既是一種新的審計方法,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實際審計執行中還面臨的一些問題,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不斷完善。

1、整合和銜接審計各部分工作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審計的各項組成部分是一個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其中審計監測與分析是風險審計活動的基礎,審計風險識別與評估為風險審計活動提供導向,貸款管理及流程評價是風險審計的重要內容,重點審計專項是風險審計的具體著眼點。各部分工作成果需要進一步整合和利用,互為支撐,形成合力,有效的將風險審計作為一整套方法貫穿于審計活動的全過程。

2、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審計標準庫

這是風險審計系統審計分析監測的參照物,對實時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可產生重要影響。內部審計應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政策、規定及審計準則等存放在審計系統中,并不斷更新完善。

3、完善軟件開發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審計必須要有軟件的支持,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信息系統、信息分析系統和信息反饋系統的應用軟件。該軟件可加強系統對信息的識別和采集能力,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處系統中獲取所需資料,并將其傳送到實時審計系統的數據庫中;可把收集的相關信息轉換成計算機自行處理的數據,根據風險審計標準庫的設定標準進行處理;可將最終結果反饋到內部審計部門的計算機中,有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審計報告的能力。住房公積金科技信息保障環節控制。風險審計軟件應具有完備的操作日志和必要的系統記錄功能,以便業務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查詢和跟蹤檢查。要高度重視電子檔案、電子數據的異地備份工作,建立雙數據中心或實現全省集中備份,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此外還要完善電子檔案資料的借用和歸還手續,確保檔案

篇(9)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等規定,按照積極穩妥、依法治理、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的原則,以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資金安全和改進工作作風為重點,全面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水平。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住房公積金監管力度明顯加強,違紀違規行為得到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住房公積金運作的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操作進一步規范,內部管理更加完善,風險防范能力明顯增強,資金運作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控高保低”的繳存政策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行風建設進一步加強,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高,社會滿意度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根據《浙江省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專項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策、監督職能的履行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內部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依法提取風險準備金、管理經費、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并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情況;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使用情況;各監督部門監督職責的履行情況;公積金監管系統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2006年以來各級審計報告的執行和整改情況。

(二)認真排查和處置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資金風險。重點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中的薄弱環節是否得到加強;提取是否按規定和程序辦理;預售樓盤配套公積金貸款是否按規定辦理;貸款是否按規定和程序審批發放;貸款抵押資料收存是否及時完備;逾期貸款發生的原因;逾期貸款催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以及全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切實糾正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突出問題。重點督促檢查按省規定大中型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計劃的制訂和落實情況,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清理、糾正和查處不建不繳、少繳漏繳、拒絕公積金貸款及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等損害職工或國家權益和危害資金安全的行為;嚴格執行“控高保底”的繳存政策,切實糾正少數單位和職工超標繳存行為;完善提取和貸款辦法,增強服務意識,優化業務流程,簡化辦事手續,暢通咨詢和投訴渠道。

(四)嚴肅查處各類違規行為。對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提取、擠占挪用資金、騙提、騙貸公積金等違紀違法問題,要從嚴查處,依紀依法實行責任追究。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部署動員階段(2008年7月20日前)

1.成立專項治理工作機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牽頭,組成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指導和協調解決專項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聯絡、分析匯總情況、檢查指導等專項治理日常工作。

2.召開會議,布置專項治理工作。7月20日前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議,下發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3.加強宣傳,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廣泛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宣傳活動。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的舉報投訴電話(設在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辦公室,電話號碼為2215364),并在**市住房公積金網站(網址:)上開設舉報電子信箱,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并在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委員、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中聘請一批行風建設監督員。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8年8月底前)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貸款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認真查找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及時進行整改。對以往審計和貸款大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檢查是否已經整改到位。對需要市里統一的政策問題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普遍存在的政策問題和重大問題,以及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要同時向省專項治理辦公室報告。

8月15日前市中心、縣分中心、區管理部開展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上報市公積金中心。8月16日至25日,市公積金中心組織自查自糾檢查組進行全面檢查,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自查自糾情況上報領導小組審批后,于9月1日前上報省專項治理辦公室。

(三)監督檢查和整改階段(2008年10月底前)

領導小組要針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自查自糾情況和群眾舉報投訴反映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部分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抽查,幫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完善相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資金風險;對存在的問題要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拒不整改或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提高階段(2008年12月底前)

深入分析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總結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經驗。針對查找出的問題,健全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逐步建立不斷加強住房公積金規范管理和防范風險的長效機制,并于12月1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省專項治理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一項很重要舉措,是解決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途徑。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是維護公積金所有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深刻領會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專項治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要納入2008年全市糾風和機關效能建設的重點工作。要將其納入今年政府議事日程和督辦事項,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謀劃,周密安排,把握進程,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篇(10)

住房公積金制度最早是在1991年的上海實施,隨后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我國大部分城市流行開來,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得到了廣大市民的關注,尤其是增值收益分配問題和人們的利益有著直接的關聯。由于我國經濟發展迅猛,制度的修訂有時候跟不上經濟形勢的變化,相應問題也逐步產生。這些問題得不到有效地解決,勢必會阻礙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順利發展,給房產行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下面筆者將針對這一問題展開探討。

一、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含義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形成過程中業務收入和業務支出之間產生的差額,這部分差額就叫做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而住房公積金形成的業務收入主要指的利息收入,包含公積金存款利息收入和委托貸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兩部分,還有少部分的國債利息收入;業務支出包含利息支出和手續費。由此我們能夠容易的看出利息無論是在收入方面還是在支出方面,都是重要的組成成分。

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現狀

根據目前我國相關條例的規定,目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主要用在了以下三個方面,分別是: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費用和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近幾年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原有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的發展節奏,在各方面都暴露出一些問題,導致住房公積金的發展停滯不前,具體的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過程存在問題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方法上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準備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60%提取,另一種是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1%計提,每個地區都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選擇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的方式。按道理采用的方式不同,目的應該是相同的,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發現這兩種方法提取出來的準備金數額上存在較大的差異。有專業人士進行過統計,采用不同的提款方式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充資金。如果提取的風險保證金超出范圍,就會過多的占用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而提取數量過少又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這二者的矛盾充分顯示出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存在問題

國家在管理費用標準的制定方面的政策上是預算標準可以稍微高于事業單位的費用標準,但是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在具體的施行過程中各地財政部門對于稍微高于這個詞語的理解不同,很容易造成費用管理標準不同,寬松嚴謹程度不同,因此各中心提取的管理費用差異巨大。

(三)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存在問題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上述兩種方式分配完后,剩下的余額將作為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使用,上交給財政部門,這一項內容在當前住房公積金使用過程中受到的爭議最大。很多從事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的人士認為住房建設補充資金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公積金產生的,它的所有權人應該是全體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而交給財政部門和我國的物權法等相關法律的有關內容產生分歧,不能體現出住房公積金具有的保障性、互、長期性的原則。

三、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優化的對策

(一)對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的對策和建議

首先,國家應修訂現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貸款風險準備的提取標準,從風險防控的角度考慮,對于上年末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率高于85%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按照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60%提取,反之可以按照上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1%提取。其次,對于貸款的核銷問題要出臺管理條例,杜絕呆賬的產生。核銷過程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審批,審核條件應嚴謹并且具有可操作性,核銷程序要做到環環相扣,相互制約,減少舞弊事件的發生。貸款核銷以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保持對貸款的追索權利。最后,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要規定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時提供貸款核銷情況統計表和準備金提取情況表,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核查準備金的提取,評估準備金的充足率。

(二)對管理費用的提取對策和建議

國家在管理費用標準的制定方面的政策是預算標準略高于事業單位的費用標準,但由于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一些地方的財政部門在核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經費總額時,基本上是按照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準核定。鑒于住房公積金行業的特殊性,從有利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長遠發展出發,應修改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的標準應高于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準,同時建立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業績考核相掛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員勞資福利標準應由同級人社部門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管理辦法審定,管理費用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經同級人大批準。同時應建立獎勵機制,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獎勵資金總額按其上年度增值收益的一定比例(建議為5%)提取。

(三)對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的對策和建議

住房公積金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互,它通過對余額的調劑,能夠解決很多繳存職工購房困難的問題。當前的政策是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屬于財政,在現有政策暫時無法改變的情況下,如何在從增值收益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的同時不影響繳存人的切身利益,成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注的焦點。例如上海市政府將城市廉租房補充資金用于廉租房收儲,收儲社會閑房作為廉租房,大大能夠改善貧困家庭人員的住房條件,是在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利用中較為成功的一步。租金收入屬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支出通過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專項用于廉租住房(公租房)和非住宅的維護、管理以及人員工作經費(含臨時工工資)等支出。其他省市完全可以在這一做法上適當改進,結合自己地區的需求實現補充資金的最大化利用。

四、如何優化增值收益配置

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按三項配置分配,即: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該模式已實施近二十年,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這一模式漸漸顯現出弊端,所受爭議較大,社會上對修訂增值收益分配方式的呼聲漸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起草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并由國務院法制辦于2015年11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第三十一條提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增值收益存入專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經費后,全部用于建立住房公積金風險準備金。但筆者認為并不妥當,主要是這樣的分配方式容易造成提取的風險準備金過高,并不能提高增值收益的利用率,容易造成資金的沉淀,大額資金沉睡在賬戶里,不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這與當前國務院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精神也不相符。目前最好的方式是增加更多分配項目,下面將對此展開論述。

(一)為中低收入的繳存人提供貼息貸款

目前在增值收益的分配過程中對,繳存人并不享有增值收益,對繳存人而言并不公平,為了增加公平性,滿足低收入者的購房需求,可以將增值收益的一部分拿出來為低收入繳存職工提供貼息貸款,對于符合城市低收入標準的繳存職工在購房時,住房公積金對其提供貼息貸款(職工購房地貸款只用償還本金,利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有了這一政策支持,這部分有貸款購房意向的低收入公積金繳存職工就能極大地緩解購房壓力。

(二)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賬戶分紅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多年,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有些年份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超出預期,針對這種情況,政府可以考慮讓廣大繳存職工也享受到這一成果,具體的做法是每年的按上述四種分配方式分配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后,余額作為住房公積金的分紅,比例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賬戶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百分比確定,將分紅所得直接打到繳存人的個人賬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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