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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有利于破除部門、行業及身份的限制,擴大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視野,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靠關系、走門路、“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激發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二、推行黨政領導干部全委會投票表決制度,擴大干部任用工作的民主化
我區在全市率先實行了區級中層黨政正職人選由區委常委會提名,區委全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制度,即“票決制”。
三、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擴大群眾參與的范圍
1.堅持實行干部考察預告制度和差額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前,提前將考察對象名單、考察組成員及聯系方式、監督電話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方便群眾反映情況,使考察的全過程都能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由于在干部選拔工作中推行差額考察,實現了好中選優,有效地防止了由于用人失察問題的發生。
2.堅持實行干部考察責任制度。對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考察組成員要在材料后簽名,對材料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對因考察不實、不細而影響正確使用干部的,考察組成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堅持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把干部德、能、勤、績、廉等五方面內容細化,每項又分為好、中、差三檔,每檔賦予一定的分值,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從而為進一步選好用好干部提供了科學依據。
4.推行實踐考核制度,為相關職位選任最合適人選。對通過筆試、面試進入考察范圍的人選,在進行組織考察前,安排到相應基層部門,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崗位實踐,根據其實際表現,通過記實考核、跟蹤考核、組織考察,確定在擬任職位上的最佳人選。通過實踐考核考察任用干部,擴大了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充分體現了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使一批理論水平高,實踐能力強的干部走上領導崗位,較好地防止了把“高分低能”和“考試專業戶”選進基層領導干部隊伍。
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職試用期制度,廣泛聽取民意,主動接受監督
1、德:指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等,主要包括原則性、求實精神、正直性、忠誠性、民主性、責任感和全局意識、大局觀念等方面。
2、能:指管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執行能力等,主要包括學習理解和執行院、系黨政決策的水平、上下協調和服務師生的水平等。
3、勤:指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精神,主要包括事業心、責任心、奉獻精神、勤思篤學、投入精力、任勞任怨、服務精神、紀律性等。
4、績:指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主要包括完成工作計劃和院、系下達的重要任務以及對學院和部門工作的貢獻等。
5、廉:指廉潔自律情況,主要包括遵守學院有關廉潔自律方面的規定,保持良好的學習習慣,勤儉節約,不貪不占,保持和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等。
二、考察辦法
機關科級干部由組織部負責考察,系(院)科級干部由其所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負責考察。要求組織考察組,對科級干部進行全面考察。
三、考察程序
1、通知考察對象撰寫試用期以來思想工作總結(1500字左右)。考察對象所在部門主要領導與組織部溝通情況,如考察日程安排、談話范圍等。
2、個別談話征求意見。部門人數少的全部進行個別談話;20人以上的,找領導班子成員、師生代表個別談話,個別談話人數一般不得少于10人。
3、考察組對考察情況進行綜合,對科級干部做出綜合評價。最后以系(院)黨總支名義形成考察材料,并對考察對象是否勝任現職、按期轉正提出意見。
4、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向組織部報送考察對象試用期思想工作總結、科級干部考察材料等。
四、時間安排
考察工作從20__年9月11日開始,9月18日前結束。
五、工作要求
1、嚴格按學院《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明確的原則和程序考察干部。
(一)選拔任用開發區黨委下屬的辦、局、公司干部職工,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6、依法辦事原則。
(二)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要定向選拔,不能因人設事,不能隨意增加職數。
(三)各辦、局、公司的干部應從同級后備干部中擇優選拔,提任正職的,一般應經過副職崗位的實踐鍛煉;提任副職的,一般應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并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四)各辦、局、公司干部應逐級提拔,特別優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民主推薦
(一)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應當經過民主推薦。黨委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集中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得票過少者,一般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
(二)民主推薦參加對象由分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推薦辦、局、公司干部,可以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三、考察
(一)考察對象人選數一般應多于擬任職務人數。
(二)考察內容根據不同職務工種,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思想政治素質。
(三)考察應縱橫結合,采取多種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進行,要廣泛地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反映。
(四)考察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1、采取個別談話、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同考察對象面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等方法,廣泛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
2、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德才素質做出評價;
3、撰寫考察資料;
4、考察組應以書面材料向開發區黨委匯報考察情況;
5、考察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并對考察意見負責。
四、討論決定
(一)干部的選拔任用,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意見。
(二)黨委討論決定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到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發表同意、不同意或暫緩等明確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事項不清楚時,應暫緩作出決定,對影響作出決定的事項要及時查清,提交下次黨委會討論。
(三)黨委討論干部任免,以應到會黨委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四)經集體討論決定任免的干部,黨委成員個人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無權否決。如原擬任人選被否決,應按照規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選,不能臨時動議。
(五)對決定任免的干部,由黨委指定專人同其談話。
五、交流、回避
(一)實行干部輪崗交流制度。輪崗交流的主要對象是: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需要通過輪崗交流豐富領導經驗、提高領導水平的;因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二)擔任機關科室領導職務滿5年,或在同一科室擔任副職、正職滿8年的,一般應當輪崗交流。
六、紀律與監督
(一)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并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2、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3、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委集體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在通知下發之前需要復議的,必須經黨委二分之一以上領導成員同意方可進行;
4、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醞釀、溝通、討論干部的情況;
(二)對拒不服從組織調動和交流決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確保《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落到實處,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按照市委組織部的統一部署,11月-12月,區委組織部在全區開展了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工作。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區委組織部對此次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工作高度重視。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楊曉云同志親自參與監督檢查方案制定,并對監督檢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要嚴格把握檢查監督工作的重點環節,注意總結經驗和發現問題;二是要對監督檢查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及時反饋給被檢查單位,對存在的問題要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形成綜合匯報材料,向部務會匯報,認真督辦落實;三是要對參與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嚴明紀律,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把握關鍵,突出重點。此次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單位自查和組織部重點抽查兩種方式進行。各單位自查主要是對**年以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回顧,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落實措施,及時整改。重點抽查主要由區委組織部采取“一聽、二看、三問”的形式,對部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一聽”,即聽取單位黨委(黨組)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具體做法,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等情況匯報。“二看”,即查閱單位**年以來干部選拔任用的民主推薦、差額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職程序等方面的資料。比如在民主推薦環節,重點是看參加推薦的人員是否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確定的考察對象得票及排名情況;在考察環節,重點是看是否按照規定范圍征求了意見,對干部群眾反映的考察對象的問題是否進行了調查核實;在討論決定環節,重點是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是否達到規定人數,參加會議人員是否進行了討論、充分發表了意見;在任職環節,重點是看對討論決定的人選是否進行了公示、任職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等。“三問”,即就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仔細詢問,并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聽取被檢查單位的意見建議。
三、狠抓整改,提高水平。從此次監督檢查情況來看,大多數單位都較好的貫徹執行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萬盛區科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細則》,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一是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政策規定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二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規范;三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進一步擴大;四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大;五是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進一步形成;六是廣大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高。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薄弱環節,區委組織部針對這些問題,要求相關單位制定了具體的整改措施,落實了整改責任人員,嚴格按照要求限時整改,并及時將整改情況報區委組織部。通過認真開展此次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工作,切實加大了督促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認真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力度,從而進一步提升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提高了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
要揭開干部初始提名的神秘面紗,破解初始提名缺乏公信度的難點,可實行陽光操作,試行四公開制度。
一是公開提名條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擬配備職位,由組織部門提請常委會研究同意后,通過當地各種媒體,向社會公開民主推薦公告,把政策、職位、標準、條件、流程、紀律、監督電話等公之于眾,切實擴大群眾的知曉度,使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都有機會獲得提名。
二是公開推薦提名。采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領導推薦等方式,通過填寫《干部提名推薦登記表》進行署名推薦提名。按照“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提名責任人對推薦提名行為承擔相應責任。在初始提名環節上,確需組織推薦的,由單位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承擔相應責任。
三是公開審查情況。組織部門將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在媒體上予以公布。特別是要對干部實績進行公開,讓群眾公開評判,明真假,辨優劣,用實績說話。
四是公開推薦流程。以提拔縣管干部為例,一輪推薦的參加人員為縣管領導干部,根據得票高低按一定比例確定進入二輪推薦的人選;二輪推薦的參加人員為縣委委員,根據得票高低按一定比例確定進入三輪推薦的人選;三輪推薦的參加人員為縣委常委,按擬任職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四輪推薦人選;四輪推薦的參加人員為所在單位的相關人員,由考察組通過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個別談話等方式測評推薦情況,確定是否作為考察對象。在各輪推薦中,實施署名推薦,以增強推薦者的責任心,防止出現感情票和拉票賄選現象。
■ 破解干部考核考察失真的難點
干部考核考察失真,將直接影響選人用人決策,降低群眾對干部選用工作的公信度,易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干部被錯用,不利于優秀干部脫穎而出。為避免干部考核考察出現失真,應重點把握好五個方面:
一是把準用人導向。只有明確選什么人,才能準確考察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堅持“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重視基層、勇于創新、群眾公認”的用人導向,實現知人善任。
二是推行差額考察。長期以來等額考察在相當部分群眾中形成了“考察等于提拔”觀念,挫傷了群眾參與配合考察工作的積極性。為提高考察質量,應大力推行差額考察,讓更多的干部參與競爭。同時,同一崗位的考察人選原則上應由同一個考察組考察,做到好中選優。
三是延伸考察范圍。推薦測評范圍除《干部任用條例》規定人員外,要隨機抽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休干部、農村群眾、社區居民參加考察測評。個別談話不僅要在考察對象現在的工作單位中進行,而且要到考察對象以前的工作單位聽取意見。考察內容要擴大到“八小時以外”,全面掌握其生活圈、娛樂圈、社交圈的情況。通過全面、立體的考察,形成客觀準確的考察意見。
四是講究考察方法。考察工作中,要廣泛進行考察預告和擬任公示,以便群眾了解相關信息;堅持考察時間服從考察質量,禁止以上會時間決定考察期限;把干部政策透徹地交給群眾,以便配合工作;消除被談話對象的思想疑慮,使其暢所欲言;推行組織私訪,了解真實情況,傾聽基層聲音;開展實績評價,從個人與集體、當前與長遠、縱比與橫比、顯績與潛績、速度與質量等方面辯證分析實績,從實績中看發展觀念、看公仆意識、看名利態度、看戰略眼光、看開拓精神,從中得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考察結論。
五是嚴明考察責任。堅持考察材料簽名制度,對干部考察組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造成干部選拔任用失誤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 破解干部討論醞釀不夠的難點
討論醞釀不充分是影響干部選任公信度的一個重要原因。提高討論醞釀環節的公信度,關鍵是要落實好“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一是嚴肅討論醞釀紀律。堅決杜絕少數領導干部不講組織人事紀律,泄露干部醞釀情況的現象發生,營造良好的干部討論醞釀環境。
二是試行全程差額制度。由于同一職位的醞釀討論人選無選擇余地,而沒有經過相關程序的人選又不得臨時動議,造成舍此無彼,使討論醞釀形同通報情況,難以發揮其應有作用。因此,可結合崗位實際,按擬任職位不低于1:2的比例,實行差額醞釀、差額上會、差額討論、差額表決,使討論醞釀具有實質性意義。
三是擴大全委會票決干部范圍。為進一步擴大干部任用民主,可將縣管重要副職領導干部納入全委會無記名票決范圍,實現多數人對干部任用具有最終決定權。
四是防止簡單以票取人。實踐中,存在相當數量得票較高但德才一般、業績平平的干部,可通過討論醞釀環節的正確集中,把德才一般的“老好人”篩下來,把堅持原則、開拓創新、真心為民的干部提上去。
■ 破解干部任用監督乏力的難點
干部任用監督乏力,有多方面的原因。加強干部監督,除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外,還要有針對性做好以下兩方面的工作。
二、要健全監督機制,規范內部監督行為。加強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的內部監督,關鍵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切實可行的內部監督機制,并狠抓落實。一是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網絡。要明確部長、副部長、內設部門和有關人員在內部監督上的職責權限和責任義務,切實履行好各自的監督職責。二是要建立健全科學的工作運行制度和內部聯系制度。干部工作各個環節只有環環相扣、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才能充分發揮干部監督工作的有效性。因此,組織部門內部必須相互加強聯系,規范各個環節,在堅持和完善部務會的同時,還要建立內部聯系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制度等,使內部監督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三是要建立健全組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在干部的推薦、考察、討論、研究等環節,都要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對發現的問題實行責任追究。做到環環有人把關,事事有人負責,每一個程序都堅持原則,每一個結論都有事實依據,切實防止和克服因組工干部作風不深入、工作不細致、程序不嚴謹等原因造成的考察結論失真,用人失誤等問題出現。
科室內同志以深入拓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為載體,緊緊圍繞提高業務素質、增強服務本領這個目標,認真學習了全國、全省和全市組織部長會議精神,認真領會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組織工作的中心和重點,特別是深入學習了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的精神和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相關文件精神。
一是反復校對并形成新的全區科級以上干部空缺崗位名冊;二是針對____區加強在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基層一線工作中培養選拔干部力度制定并通過了《關于加強在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基層一線工作中培養選拔干部的實施意見》;三是不斷完善干部信息采集系統,逐步推進干部工作的信息化。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干部信息系統數據庫的建設維護,為以后干部工作規范有序高效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配合區工商聯合會完成換屆選舉工作。組織做好選舉工作中的人數清點、選票發放及計票工作,有效的保障了選舉工作有序高效的進行。
(二)指導____區共青團委完成換屆工作。
(三)選派101名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和10名黨建工作指導員進駐非公經濟企業進行黨建指導。
(四)競爭性選拔團區委副書記、區旅游局副局長、區商務局副局長3個副科級職務。
(五)配合市委組織部完成了對2名處級干部和參加市級的縣處、科級公選 名干部的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
(六)協助德____委組織部完成對區商務局長李紅同志競選德____碗町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的考察和民主推薦工作。
(七)做好區內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一是完成了11名科級領導干部試用期滿的考核及上會的相關工作,并按程序進行了正式任職。二是做好2次區委常委會所涉及的105名干部的任免職,其中:新農村建設工作隊隊長、副隊長任職7人,非領導職務晉升12 ,提拔任用43人,交流、輪崗、轉任、兼任、改任等37人,免職6人。做好部務會、書記碰頭會、常委會所需要的一切材料及會后的談話安排、文件擬寫、送任等工作。
(八)辦理好各項干部調動及工資工作。
共辦理干部人事調動35人次,辦理退休手續12人,辦理工資套改等71余人次。
(九)做好干部人事檔案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收集、整理零散檔案材料300余份。
二是為干部任免考察考核和干部待遇落實等提供干部人事檔案查閱48次。
三是校核全區副科級以上干部的簡要情況表。
1、認真抓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法規的學習宣傳。
2、按照省、市要求,做好____區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試點項目的相關工作。
3、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全市聯合公選科級領導干部的相關工作。
4、做好后備干部的管理和培養工作,研究制定后備干部管理辦法。
5、加強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研究提出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的意見。
6、進一步排查和清理未登記公務員人員,對存在問題不予登記的人員,按照相關要求,進一步與市人事局溝通協調,近期內完成登記工作。
第二條選拔任用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選拔任用區、鎮(街道)機關科(股)級干部。
區法院、檢察院的中層干部,區直機關事業單位、下屬事業單位科(股)級干部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任職條件
第四條選拔任用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應當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五條提任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身體健康;
(二)大專以上學歷;
(三)年齡男性一般在50周歲以下,女性一般在47周歲以下;
(四)符合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的要求;
(五)提拔副科(股)級干部,一般要在辦事員崗位工作滿3年,或者在辦事員崗位工作已滿2年且有1年年度考核為優秀或受到區級以上相關表彰;
(六)提拔正科(股)級干部,一般要在副科(股)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副科(股)崗位工作已滿2年且有1年年度考核為優秀或受到區級以上相關表彰,或者在辦事員崗位工作5年以上且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為優秀或受到區級以上相關表彰;
(七)干部回到地方工作滿1年,可按規定程序任職。
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六條區、鎮(街道)機關聘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中層干部,除應符合上述有關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男性一般在45周歲以下,女性一般在42周歲以下;
(二)具有事業單位正式人員身份;
(三)任科(股)級職務或工作3年以上。
第三章選拔任用
第七條區、鎮(街道)機關選拔任用中層干部應當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
第八條區、鎮(街道)機關選拔任用中層干部原則上都必須實行競爭上崗,競爭人選與競爭職位比例一般不低于2: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專業技術性較強、法律法規規定或任免機關認為不宜公開競爭的特殊職位除外。
第九條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一)公布職位、職位的基本要求以及競爭上崗的基本程序等;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理論考試、個人述職、答辯、民主測評;
(四)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人選方案;
(五)公示;
(六)討論決定;
(七)任職備案。
第十條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可以在機關內部進行,也可以在區內跨部門、跨地區進行。個別專業性強、本機關無合適競爭人選或本機關人選少、形不成競崗比例的,可以跨部門、跨地區競爭選拔。
區、鎮(街道)機關需在區內跨部門、跨地區公開選拔中層干部的,要將缺崗情況及公開選拔工作計劃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并在區組織人事部門的統一指導下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對不具備競爭上崗條件的中層職位干部選配工作,可以由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報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
第四章備案管理
第十二條區級機關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備案管理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負責,其中,正科(股)級干部、黨群部門副科(股)級干部、政府部門負責組織人事工作的副科(股)級干部的任免,須向區委組織部報送備案材料;其他副科(股)級干部的任免,須向區人事局報送備案材料。備案程序主要有以下三項:
(一)部門提出方案。準備進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前,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報批競爭上崗方案。對不符合競爭條件的,要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提出考察對象,并嚴格履行組織考察、集體討論、登記備案等程序。
(二)報審登記。報送的備案材料主要有:備案報告、干部任免審批表、考察材料(各一式兩份)、民主推薦或民主測評情況、部門負責人討論干部的會議記錄、擬提任科(股)級干部的檔案(用后退還)。
(三)備案審核。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收到備案材料后,兩周內審核、研究,并在干部任免審批表批準機關欄內簽署答復意見。各部門根據區委組織部或區人事局的答復意見,辦理正式任免手續對外公布,抄送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并將干部任免審批表和考察材料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十三條各鎮(街道)中層干部任免方案提交黨委(黨工委)會討論前,須報區委組織部審核。區委組織部視情派員列席鎮黨委(街道黨工委)討論干部任免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各鎮(街道)中層干部任免文件須抄送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備案。
第十四條中層干部配備應當符合“三定”方案核定的內設機構和中層干部職數。
第五章任職管理
第十五條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一律實行任期制,任期為3年,期滿后重新競崗。
第十六條區、鎮(街道)機關部門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任科(股)級職務的,聘期為2年,聘任期間,原有身份性質、工資渠道等不變,期滿后職務自動消失,仍回原單位工作。如確因工作需要,可以重新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七條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每年應當參加由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或經區組織人事部門認可、所在單位自行組織的各類崗位業務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凡未能完成學習任務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中層干部,通過培訓和學習,應當達到英語初級、計算機中級、普通話三級甲等以上水平。
第十八條各鎮(街道)、各部門年初按照中層干部崗位職責要求,分別制訂年度考核目標。平時加強目標監控,抓好日常考核和管理。年終對照目標進行綜合考核,并做好個人述職和民主測評工作。年度考核、測評情況作為中層干部續聘、解聘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年度考核實績較差,不勝任崗位工作要求,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擔任現職的,應當免去或辭去現任職務。
第二十條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一般不超過5年,擔任同一科室正副職累計時間一般不超過8年,其中熱點崗位任正職時間不得超過3年,到期必須進行輪崗交流。輪崗交流可以在部門之間、科室之間進行。
第二十一條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男性最高任職年齡為53周歲,女性為50周歲。達到最高任職年齡后,不再擔任機關中層實職。
第六章紀律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選拔任用區、鎮(街道)機關中層干部,應當嚴格遵守《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紀律要求,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第二十三條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受理有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舉報和申訴,制止、糾正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干部任免事項,區組織人事部門不予批準;對已經作出的違規干部任免決定,由本單位自行糾正或區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予以糾正,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或者處理建議;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調動或者交流決定的,依照法律及有關規定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第二十五條凡本地區、本部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的,應當追究領導班子主要領導成員和分管領導成員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各鎮(街道)、區級機關各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下級機關和黨員、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有權向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舉報、申訴,受理部門和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隨著我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進,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直選、公推公選等競爭性選拔方式,已經被廣泛地用于各種類型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高校也不例外。如何在高校競爭性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確保選的干部政治可靠、領導信任、群眾認可、勝任崗位工作要求,是一個值得認真研究和實踐探索的重大課題。近幾年來,南通大學黨委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探索競爭性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方式方法,擴大了選人視野,拓寬了選人渠道,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促進了干部隊伍建設,為推動學校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一、科學設計方案,合理安排選拔程序
競爭性選拔干部的目的是為學校事業發展選拔優秀管理人才,同時也為優秀的年輕同志脫穎而出創造條件。競爭性選拔干部就是要改在少數人中選人為在多數人中選人,這就必須為參與競聘者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因此,設計的競聘方案體系要盡可能客觀反映競聘者的基本素質、能力和水平。
能不能科學地設計干部競聘的方案,直接關系到能不能通過競爭選拔出優秀的干部。在方案的設計上,既不能太簡單,也不能太復雜。方案設計過于簡單,體現不出競爭性,也難以客觀公正地反映競聘者的綜合素質。方案設計過于復雜,不便于操作。崗位選拔條件既要體現崗位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又要確保有一定的參與面。如果選拔條件不能很好地體現崗位特點和要求,過于原則,那么選出來的對象可能較難適應崗位工作需要。如果選拔條件過于苛刻,那么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范圍有可能較小,報名參與競爭的人員也就比較少,難以選拔到理想人選。
南通大學競爭性選拔任用干部工作方案由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適崗評價、筆試、第一輪民主推薦、面試、第二輪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公示、試用任職等程序構成。
(一)個人報名
個人報名是競爭性選任干部的基礎工作,表明其本人有從事該崗位工作的愿望。個人報名要求競聘者本人根據競聘的崗位和資格條件,填寫干部競聘報名登記表,包括個人的學歷、學位、職稱、職務、競聘崗位、工作經歷、獲獎情況、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等有關基本信息,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核
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由組織部、人事處、紀委、監察處等相關部門的人員組成,對報名人員所填干部競聘報名登記表中內容逐一進行核對,對報名人員是否符合所聘崗位的基本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和認定。
(三)適崗評價
適崗評價是對競聘者有無從事管理工作的經歷,是否具備從事領導工作所需素質的一種基本評價。對競聘者的學歷、學位、職稱、領導工作經歷、專業背景、基層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及獲獎情況等進行適當量化,由專家小組作出綜合評價,折算成一定的分值,滿分100分。
(四)筆試
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結合職位要求,測試競聘者的素質和能力。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第一輪民主推薦。這是對競聘者群眾認可度的一種測試。組織一定范圍人員參加民主推薦,向參與者提供競聘者的基本信息資料作為推薦參考。以參加民主推薦的總票數為100分,按實際得票數折算成民主推薦得分。
面試。適崗評價、筆試、第一輪民主推薦得分按2:5:3的權重計算出綜合成績1,排出每個競聘崗位的前三名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競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決策能力等,考官通過問、聽、察等手段,綜合評判競聘者相關素質。滿分100分。
第二輪民主推薦。綜合成績1與面試得分按6.5:3.5的權重計算出綜合成績2。召開黨委全委會,將進入每個競聘崗位前三名人員的基本信息、前面各項的評價測試成績等有關材料提供給與會者,由與會者對照崗位要求進行無記名民主推薦。以參與推薦的總票數為100分,按實際得票數折算成第二輪民主推薦得分。
組織考察。綜合成績2與第二輪民主推薦得分按7:3的權重計算得綜合成績3,排出每個崗位的前兩名,進入組織考察程序,考察預告。考察組在一定范圍內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著重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以及是否能勝任所競崗位工作等,形成寫實性的考察材料。
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校黨委常委會綜合各方面意見,根據崗位要求進行充分醞釀討論,以無記名差額投票方式確定擬任人選。
公示。對常委會研究確定的擬任人選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時間一般為7天。
試用任職。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發試用任職通知,試用期一年。
二、規范競爭過程,確保選人用人公平
方案設計是做好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基礎,但能否按預定的設想選拔出優秀干部,并得到廣大教職工的認可,還要看選拔過程是否規范。南通大學在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過程中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對市直黨政機關各部門、人大政協各委辦、紀檢委各室辦、法檢兩院、鄉鎮、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中的科級領導班子及成員(包括虛職和享受副科級待遇的)和國家控股的企業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平時考察和年度考核前,均要予以預告。凡需經考察后擬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包括委任制、選任制、考任制、聘任制、試用制),在正式考察前,也要進行預告。
二、預告的內容
1、市委考核考察組組成人員名單、考核考察時間以及受理群眾舉報的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
2、擬考察補充的職位、擬考察補充人選的任職條件、推薦的范圍;
3、被考核考察的領導班子和成員其他需要考察的干部姓名;
4、考核考察的內容、方式、程序及要求;
5、參加民主評議、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個別談話的人員范圍及要求。
三、預告的方式及時間
在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市委考核考察組應提前將預告內容通知給被考核考察單位,在正式考核考察前3-5日,被考核考察單位要將市委組織部的考察通知在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宣布或在本單位進行張榜公布。
四、對問題的調查核實
1、在預告期內,群眾對考核考察對象提意見、反映情況,可用書面材料或電話的形式反映,也可在考核考察組到達本單位進行考核考察時,向考核考察組人員遞交書面材料或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