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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子商務的普及和發展,我們逐步認識到開展電子商務有三個重要環節:商情溝通、電子支付和商品配送。顯然,電子支付是三者中最為重要的環節,從技術上看,它涉及到用戶與銀行等金融部門的交互和接口;從交易上看,它連接著支付方、收款方、銀行以及電子支付服務商等眾多電子商務主體。如何在Internet上進行安全的電子支付,是保證整個電子商務產業鏈深度對接的最為重要的環節。
一、我國電子商務的現狀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呈現典型的塊狀經濟特征,東南沿海屬于較為發達地區,北部和中部屬于快速發展地區,西部則相對落后。自2005年以來,我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穩定增長,2007 年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突破17000億元。未來3年,仍是我國電子商務投資規模持續增長和爆發的時期,我國電子商務投資市場將迎來新一輪的發展。一方面,2007年國家“十一五”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的頒布標志著政府推動電子商務的總體布局已經形成;另一方面,電子商務在企業的應用成效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日益明顯。2007年我國B2B 電子商務交易額約為12500億元,比2006年增長25.5%。
二、電子支付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涉足電子支付的時間上看,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差距并不大。但是從規模和發展速度上,我們國家還遠遠落后于其他國家,發展相當緩慢。從用戶的角度看,對電子商務還存在較大的恐慌,而這種恐慌也主要集中在對電子支付安全性的憂慮。另外,那些真正參與電子商務的用戶,采用電子支付的比例也還是比較低的,這對電子商務的發展以及電子支付的普及構成一種阻礙。電子商務以及電子支付尚沒有大范圍的開展起來,與目前電子支付中存在的問題是分不開的。
(1)電子支付領域的立法相當的匱乏。從目前來看,法律層面上,只有一個確立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同樣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法》,在規章層面上,為配合《電子簽名法》的實施,規范電子認證機構服務,信產部出臺了《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另外,最近中國人民銀行的《電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見稿)》雖然可以說是直接針對電子支付出臺的規定,但是,一方面,尚處于征集意見階段,另一方面,它的法律約束力或適用范圍還有待明確。除此之外,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尤其電子支付上的立法還有很大面積的空白地帶。
(2)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法律地位不明確,門檻有待細化和提高。電子支付,由銀行為主的電子支付服務商以及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商為主的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組成。由于電子支付涉及到資金安全以及用戶信息安全的問題,只有經過專門授權的銀行機構才能從事電子支付服務。但由于相關立法還比較滯后,目前并沒有規范的管理標準,現在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的法律地位確實不明確,它似乎是銀行的人,又是銀行的客戶,身份比較混亂,在安全與注冊資金方面沒有明確規定。
(3)傳統消費習慣有待改變。目前,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瓶頸是電子支付,而制約電子支付普及的則是消費者對電子支付安全性的誤解以及舊有的消費習慣。電子支付打破了傳統中的一手交錢一手交物,并且多出一個虛擬銀行,虛擬空間,這種虛擬性讓很多人適應不過來。其實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很高,銀行支付網關完全能夠保證密碼和用戶信息的安全。到目前為止,大量的賬號、密碼丟失都是用戶自己不夠謹慎,比如在網吧等公眾場合使用電子支付或在使用時被人偷看到,等等。
三、通過安全的電子支付完成電子商務產業鏈的深度對接
電子商務是以互聯網為平臺,通過商業信息、業務流程、物流系統和支付結算體系的整合構成的新的商業運作模式,是商情溝通、資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個環節的有機統一。其中,安全的電子支付能夠打破傳統的資金流交換模式,使貨幣由有形流動變為無形信用信息在網上流通,對保證電子商務的最終實現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摸索出適合國情的、確保買賣方之間信用行為的電子支付平臺新技術、新手段和新模式將是打通各個環節,實現電子商務產業鏈深度對接的關鍵,也是電子商務得以順利發展的基礎條件。沒有適時的電子支付手段相配合,電子商務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虛擬商務”,只能是電子商情、電子合同,而無法網上成交。針對目前電子支付的現狀,我們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設:
(1)以戰略性眼光確定技術標準,努力與國際標準接軌。在電子商務交易規模逐年高速攀升、電子商務應用呼聲持續高漲的形勢之下,國際化的電子支付統一標準建設亟待加強。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積極參與,并加強和國際金融業的廣泛合作,推動網上銀行結算體系的規范化、國際化。
(2)完善電子支付法律環境。“網上支付到底安全不安全”、“現有的法律能否保護網上支付一系列的環節和各方的利益”,關于電子支付法律環境建設的問題一直為眾人所關注。應當及早立法,確定網上銀行的資格認定,規定網上交易的權利和義務,并嚴厲打擊黑客犯罪行為,將網上電子支付納入到一個安全的、可預測的法律框架之內。
(3)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在我國,支付安全技術已日趨成熟,而支付服務之所以發展相對緩慢,關鍵在于支付信用問題。相關各方應攜起手來,加強自律,依法經營,不斷創新,提高行業信譽,改進服務質量,共同營造公平、規范的市場環境,將持續改善支付服務的方式與質量、安全運行、謹慎運營、客戶至上作為基本原則。同時為了確保用戶和商戶資金的安全,維護電子支付交易參與者的合法權益,防范支付風險由政府牽頭,各商業銀行,中介機構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響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信用體系。
電子商務作為全球經濟發展的最終趨勢,已成為當今世界貿易活動的基本形態。目前,國內電子支付的市場規模正以100%的速度在成長。隨著電子支付平臺新技術、新模式的運用和推廣,和國家對誠信環境建設與引導,中國這個巨大的互聯網和通信市場將會改寫未來的電子商務格局。
參考文獻:
隨著電子商務的普及和發展,我們逐步認識到開展電子商務有三個重要環節:商情溝通、電子支付和商品配送。顯然,電子支付是三者中最為重要的環節,從技術上看,它涉及到用戶與銀行等金融部門的交互和接口;從交易上看,它連接著支付方、收款方、銀行以及電子支付服務商等眾多電子商務主體。如何在Internet上進行安全的電子支付,是保證整個電子商務產業鏈深度對接的最為重要的環節。
一、電子支付的含義
所謂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以下簡稱客戶)通過電子終端,直接或間接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
從廣義上說,電子支付就是資金或與資金有關的信息通過網絡進行交換的行為,在普通的電子商務中就表現為消費者、商家、企業、中間機構和銀行等通過Internet網絡所進行的資金流轉,主要通過信用卡、電子支票、數字現金、智能卡等方式來實現的。
二、電子支付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涉足電子支付的時間上看,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差距并不大。但是從規模和發展速度上,我們國家還遠遠落后于其他國家,發展相當緩慢。從用戶的角度看,對電子商務還存在較大的恐慌,而這種恐慌也主要集中在對電子支付安全性的憂慮。另外,那些真正參與電子商務的用戶,采用電子支付的比例也還是比較低的,這對電子商務的發展以及電子支付的普及構成一種阻礙。電子商務以及電子支付尚沒有大范圍的開展起來,與目前電子支付中存在的問題是分不開的。
1.電子支付領域的立法相當的匱乏。從目前來看,法律層面上,只有一個確立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同樣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法》,在規章層面上,為配合《電子簽名法》的實施,規范電子認證機構服務,信產部出臺了《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另外,最近中國人民銀行的《電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見稿)》雖然可以說是直接針對電子支付出臺的規定,但是,一方面,尚處于征集意見階段,另一方面,它的法律約束力或適用范圍還有待明確。除此之外,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尤其電子支付上的立法還有很大面積的空白地帶。
2.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法律地位不明確,門檻有待細化和提高。電子支付,由銀行為主的電子支付服務商以及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商為主的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組成。由于電子支付涉及到資金安全以及用戶信息安全的問題,只有經過專門授權的銀行機構才能從事電子支付服務。但由于相關立法還比較滯后,目前并沒有規范的管理標準,現在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的法律地位確實不明確,它似乎是銀行的人,又是銀行的客戶,身份比較混亂,在安全與注冊資金方面沒有明確規定。
3.傳統消費習慣有待改變。目前,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瓶頸是電子支付,而制約電子支付普及的則是消費者對電子支付安全性的誤解以及舊有的消費習慣。電子支付打破了傳統中的一手交錢一手交物,并且多出一個虛擬銀行,虛擬空間,這種虛擬性讓很多人適應不過來。其實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很高,銀行支付網關完全能夠保證密碼和用戶信息的安全。到目前為止,大量的賬號、密碼丟失都是用戶自己不夠謹慎,比如在網吧等公眾場合使用電子支付或在使用時被人偷看到,等等。
三、通過安全的電子支付完成電子商務產業鏈的深度對接
電子商務是以互聯網為平臺,通過商業信息、業務流程、物流系統和支付結算體系的整合構成的新的商業運作模式,是商情溝通、資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個環節的有機統一。其中,安全的電子支付能夠打破傳統的資金流交換模式,使貨幣由有形流動變為無形信用信息在網上流通,對保證電子商務的最終實現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摸索出適合國情的、確保買賣方之間信用行為的電子支付平臺新技術、新手段和新模式將是打通各個環節,實現電子商務產業鏈深度對接的關鍵,也是電子商務得以順利發展的基礎條件。沒有適時的電子支付手段相配合,電子商務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虛擬商務”,只能是電子商情、電子合同,而無法網上成交。針對目前電子支付的現狀,我們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設:
1.以戰略性眼光確定技術標準,努力與國際標準接軌。在電子商務交易規模逐年高速攀升、電子商務應用呼聲持續高漲的形勢之下,國際化的電子支付統一標準建設亟待加強。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積極參與,并加強和國際金融業的廣泛合作,推動網上銀行結算體系的規范化、國際化。
2.完善電子支付法律環境。“網上支付到底安全不安全”、“現有的法律能否保護網上支付一系列的環節和各方的利益”,關于電子支付法律環境建設的問題一直為眾人所關注。應當及早立法,確定網上銀行的資格認定,規定網上交易的權利和義務,并嚴厲打擊黑客犯罪行為,將網上電子支付納入到一個安全的、可預測的法律框架之內。
3.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在我國,支付安全技術已日趨成熟,而支付服務之所以發展相對緩慢,關鍵在于支付信用問題。相關各方應攜起手來,加強自律,依法經營,不斷創新,提高行業信譽,改進服務質量,共同營造公平、規范的市場環境,將持續改善支付服務的方式與質量、安全運行、謹慎運營、客戶至上作為基本原則。同時為了確保用戶和商戶資金的安全,維護電子支付交易參與者的合法權益,防范支付風險由政府牽頭,各商業銀行,中介機構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響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信用體系。
四、結論
電子商務作為全球經濟發展的最終趨勢,已成為當今世界貿易活動的基本形態。目前,國內電子支付的市場規模正以100%的速度在成長。隨著電子支付平臺新技術、新模式的運用和推廣,和國家對誠信環境建設與引導,中國這個巨大的互聯網和通信市場將會改寫未來的電子商務格局。
參考文獻:
盡管目前電子支付為消費者提供許多了便捷、舒適的服務,但是人們對電子支付又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例如:對網上支付,要求強化并普及安全并保障措施、完善標準化環境、增加品種、普及行業應用、重視第三方平臺、服務中小企業、推廣理財、服務百姓、結合信息服務與配送服務推進社區電子商務、協同處理在擴大規模基礎上降低收費、增強品牌實力。
調查顯示,人們首先關注的是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并希望金融機構和移動營運商以及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今后更加努力關注和提高電子支付的安全措施,以使我國電子支付和電子商務事業得到一個更大的發展。
中國高端人群并不精于理財曉伊
FT中文網2006中國商務人士理財需求調查結果顯示,高端人群理財愿望強烈,但是,高端人群并不精于理財。
調查顯示,高收入人群對未來的理財收益充滿期待,這一方面是因為近年來經濟保持持續快速增長,刺激理財者對未來產生很高的預期;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高收入者有著旺盛的理財需求。數據顯示,高達67%的中高端商務人士在2007年將會增加用于個人理財的資金比例。“2006年初至今股市大幅攀升,很多投資股票和基金的人都大賺了一筆,受此影響,投資人的熱情大為高漲,理財意愿進一步增強。”
不過,調查還顯示,高端人群對現有的理財產品不夠了解,對理財工具運用不夠充分是造成其不能實現財富最大化的關鍵因素。
一、引語
當今世界網絡、通信和信息技術快速發展,Internet在全球迅速發展普及,使得商業具有不斷的供貨能力、不斷增長的客戶需求和不斷增長的全球競爭三大特征。隨著信息技術在國際貿易和商業領域的廣泛應用,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通信技術和Internet實現商務活動的國際化、信息化和無紙化,已成為各國商務發展的一大趨勢。
電子商務正是為了適應這種以全球為市場的變化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電子商務提出了一種全新的商業機會、需求、規則和挑戰,它代表了未來信息產業的發展方向,已經并將繼續對全球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產生深刻的影響。網上支付系統作為一種切實可行的運營模式,并且這種運營模式具有投資少、方便、快速、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等優點,因此極大地推動了電子商務的發展。
同傳統支付相比,電子支付具有更獨特的特征,因為任何支付行為都服從于商品交易,而電子支付服從于網上的電子商務活動,因此也為其本身的支付環節確定了如下基本特征:數字化特征、開放性和標準化特征、業務工具的高科技特征、支付流程的高效特征。電子支付改變了以往的貿易方式和中介角色的作用,降低了調研、談判、捍衛貿易條款、支付和結算、強制履行合同和解決貿易糾紛等商品交換過程中的成本。因此在這種全球化的浪潮下,一個完整的支付系統就越發顯得重要。
那么,我們首先來認識一下電子支付系統的概念模型,它是對現實世界中電子支付活動的形象描述,它由電子支付實體、電子市場、交易事務和信息流、資金流、物資流等基本要素構成。在電子支付概念模型中,電子支付實體是指能夠從事電子支付活動的客觀對象,它可以是企業、銀行、商店、政府機構、科研教育機構和個人;電子市場是指電子支付實體從事商品和服務交換的場所,它由各種各樣的商務活動參與者,利用各種通信設施,通過網絡連接成一個統一的經濟運行環境;交易事務是指電子支付實體之間所從事的具體的商務活動的內容。并且,電子支付的任何一筆交易,都包含著物資流、資金流和信息流這三種基本“流”。
二、電子支付系統的組成、功能及分類
1.我國電子支付系統的發展
縱觀我國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發展,大致經歷了柜臺業務電子化階段,使用計算機聯網技術實現銀行部分業務實時聯機處理階段,以及目前正大力發展的計算機應用網絡化、規范化、標準化階段。自1996年以來,各商業銀行相繼實現了同城票據交換,對公業務通存通兌以及全國電子聯行清算功能,并逐步建立了城市綜合網絡管理系統、資金清算系統、信用卡網絡系統、總賬傳輸系統。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正在集中建設為商業銀行跨行支付的清算和結算服務系統,即現代化支付系統中的上層系統。
2.電子支付系統的組成及功能
電子商務是信息化社會的商務模式,是商務的未來,它不僅使傳統商業變得更加快速、便捷,還將從根本上改變傳統商業結構和運作模式。目前電子支付系統主要由以下六個部分組成:
(1)持卡人:指由發卡銀行所發行的支付卡的授權持有者。
(2)商家:指出售商品或服務的個人或機構。商家必須與收單銀行建立業務聯系,以接受支付卡這種付款方式。
(3)發卡銀行:指向持卡人提供支付卡的金融機構。
(4)收單銀行:指與商家建立業務聯系的金融機構。
(5)支付網關:實現對支付信息從Internet到銀行內部網絡的轉換,并對商家和持卡人進行認證。
(6)認證中心(CA):在基于SET協議的電子商務體系中起著重要作用。可以為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網關簽發X.509V3數字證書,讓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網關通過數字證書進行認證。CA同時要對證書進行管理。
3.電子支付系統的分類
要具體了解電子商務系統,我們還要將其做一個詳實的分類。電子商務系統的分類可以從三方面來進行。
(1)根據在線交易金額劃分:大額支付系統、脫機小額支付系統、聯機小額支付系統和電子貨幣。
(2)根據在線傳輸數據的種類(加密、分發類型)劃分:使用“受信任的第三方”――First Virtual,傳統銀行轉賬結算的擴充――CyberCash,各種數字現金、電子貨幣。
(3)根據支付手段劃分:電子信用卡支付、Smart Card支付、電子現金支付、電子支票支付等。具體如電子匯款(EFT)、電子劃款等。
三、制約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發展的瓶頸問題
雖然電子商務的發展早已是大勢所趨,但依然面臨著諸多因素的制約。無論是如何避免網上交易成為“逃稅區的”稅收問題,如何通過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以及監督管理電子貨幣發行人等的法律問題、如何正確制定電子商務的資費和標準問題,或是當前最迫切急需解決的安全問題,無一不限制著電子商務的快速前進。
而由于Internet的全球性、開放性、無縫連通性、共享性、動態性發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接入Internet,特別是當前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新的威脅和脆弱點不斷出現,從而對網絡安全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支付系統的安全問題一躍成為首要的威脅。這些安全問題可分為四大類:
(1)信息的截獲和竊取:如沒有采取加密措施或加密強度不夠,攻擊者通過采用各種手段非法獲得用戶機密的信息。
(2)信息的撰改:攻擊者利用各種技術和手段對網絡的信息進行中途修改,并發往目的地,從而破壞信息的完整性。這種破壞手段有三種:篡改、刪除、插入。
(3)信息假冒:攻擊者通過掌握網絡信息數據規律或解密商務信息后,假冒合法用戶或發送假冒信息來欺騙其用戶。主要通過偽造電子郵件和假冒他人身份這兩種方式。
(4)交易抵賴:指交易單方或雙方否認曾進行的交易行為。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上至少有40多個國家與地區已經制定、頒布了實質意義上的電子商務法。美國的全國州法統一委員會早于1999年7月就通過了《統一電子交易法》,供各州在立法時采納。2000年6月國會兩院一致通過的電子簽名法,表明美國的電子商務立法走上了聯邦統一制訂的軌道。而我國從2004年4月1日實行的《電子簽名法》被譽為中國信息化領域的第一部法律,它的實施為電子商務在我國的發展打造了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
四、建立我國特色的電子支付系統
我國的電子商務支付系統建設總體上還較為落后。2000年之前,銀行卡在我國很大程度上仍作為存折的替代品而存在,幾乎不用于零售支付。當電子商務需求出現時,銀聯尚未成立,沒有機會成為市場的組織者。因而,各商業銀行成為互聯網支付市場的主導,各自向商家提供在線支付接口,電子銀行與B2C支付業務被共同作為差異化競爭的武器。但是我國沿海開放地區和一些大中城市經濟發展較快,網絡普及化程度較高。因此,我國有極大的潛力來發展電子商務及其支付系統。
電子商務支付系統在我國的建立相當復雜,需要得到政府、中央銀行等各個方面的保證與支持。
首先,它必須得到政府和中央銀行的授權和支持。由于電子商務正處于起步階段,故建立支付系統的風險很大,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政府行為。同時由于我國金融業的現狀是商業銀行之間的業務清算要由中央銀行管理,因此涉及到商業銀行之間的業務清算也必須得到中央銀行的許可和支持。當然,它也需要
得到各商業銀行的支持與合作,但需要指出的是,電子商務支付系統最終是一種市場行為,它與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是一種完全的商業關系。
其次,必須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基礎。電子商務支付系統是以互聯網為依托的,因此網絡技術是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關鍵,而其核心是安全技術。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建立,有賴于與ISP企業的通力合作。
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指導和規范。因為其運營涉及到國際貿易、國家利益、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以及稅收等許多方面的問題。最后,電子商務支
付系統的建立和完善還有賴于我國金融電子化、產業信息化和網絡普及化程度的提高。其中,信息意識、人才培養,以及網絡技術等環節是發展的關鍵。
總之,我國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個人看來是極為迫切的,隨著我國網絡經濟的迅猛發展,電子商務在我國絕對擁有廣闊的前景和巨大的發展潛力。而作為起平臺的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發展則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因此只有發展更安全、更嚴密的電子商務支付系統才能支撐我國電子商務騰飛的重擔,才能緊隨全球經濟發展的新制高點。
五、結束語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與信息產業迅速發展,電子商務將成為各國爭先發展,各個產業部門最為關注的領域,,將對全球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深刻的影響。我國電子商務雖然還處在初始階段,面臨著體制、技術、管理等諸多問題,但我們只要具備戰略性和前瞻性的眼光,抓住機會,勇于創新,適應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趨勢,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充分準備,以點帶面,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子商務的發展。總而言之,電子商務支付系統的建立,是電子商務活動的重要環節,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基礎。并且能肯定的是,電子商務支付系統作為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會隨著電子商務時代的到來而出現、發展并最終走向成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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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 捷 劉錄敬:《電子商務安全問題的發展進程及其對我國網上支付系統的啟示》.華南金融電腦,2001年7月10日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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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姚 忠:《電子貿易技術――EDI》.電子工業出版社,1998年版
1、電子付款是指消費者、商家和金融機構之間使用安全電子手段把支付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安全地傳送到銀行或相應的處理機構,用來實現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的行為。
2、20世紀90年代,國際互聯網迅速走向普及化,逐步從大學、科研機構走向企業和家庭,其功能也從信息共享演變為一種大眾化的信息傳播手段,商業貿易活動逐步進入這個王國。通過使用因特網,即降低了成本,也造就了更多的商業機會,電子商務技術從而得以發展,使其逐步成為了互聯網應用的最大熱點。為適應電子商務這一市場潮流,電子支付隨之發展起來。
3、2005 年 10 月,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 《電子支付指引 (第一號) 》 ,規定: “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直接或授權他人通過電子終端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的行為。電子支付的類型按照電子支付指令發起方式分為網上支付、 電話支付、 移動支付、 銷售點終端交易、自動柜員機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簡單來說電子支付是指電子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廠商和金融機構,使用安全電子支付手段,通過網絡進行的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電子支付是電子商務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來源:文章屋網 )
但是,農村地區受經濟發展水平、用戶文化水平、互聯網基礎設施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廣大用戶基本還在依靠銀行網點進行各種金融業務。與此同時,由于銀行對于農村地區的資源傾斜不夠,農村地區的網點覆蓋不夠完善,廣大的農村用戶還不能享受到良好的現代化的支付服務。因此,改善農村地區的支付服務環境就成為央行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
易觀國際(Analysys International)研究發現,要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應充分發揮好電子支付渠道的優勢。
第一,大力推廣網上銀行服務。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滲透率的不斷提高,互聯網、電腦在很多農村地區已經達到了較高的普及率。各銀行在經濟較發達、互聯網普及程度較高的地區應大力推廣網上銀行業務,培養用戶的網上銀行的使用習慣,一方面彌補銀行網點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能夠更大程度地節約銀行的運營成本。
一、引言
電子支付是指通過電子信息化的手段使資金從交易中的一方流向另一方的過程,英文表示為e-Payment。電子支付實際上是把交易中使用的貨幣及各種單據用特定格式的數據流來表示,因此,電子支付過程本質上是這些數據信息的交換和處理。它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必然產物,是伴隨著商務活動電子化而形成的支付流程電子化,是電子商務中最為核心和復雜的環節。
二、我國電子支付的發展
近幾年來,隨著Internet和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特別是信息安全技術的進步,電子支付技術也不斷發展,支付手段越來越多。西方發達國家在電子支付工具的研發和推廣方面投入巨大,大都建成了覆蓋全國的電子金融結算網絡,如美國的FEDWIRE、國際上的SWIFT與CHIPS資金支付結算網絡等,為電子支付提供了良好的支撐環境。這些國家的電子支付已基本普及,為網絡時代電子商務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例如,以美、日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在20世紀80年代就已經普及了信用卡。
我國的電子支付建設起步較晚,發展水平同發達國家存在很大差距。但我國近年來推廣電子支付的力度較大,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施了如“三金工程”等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和中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為電子支付的應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礎。經過多年努力,我國也建成了多個電子支付結算系統。
1.銀行卡系統
20世紀90年代前后,我國的商業銀行就先后建立了各自的全國性或地區性的銀行卡支付系統,但銀行卡只能在本行進行支付結算。從1993年起,政府就開始進行銀行卡垮行信息交換中心的建設,并于1997年開通運行。2002年3月份,中國銀聯股份公司成立,這標志著我國銀行卡垮區域的互聯互通確立了統一標準。通過銀聯卡可方便快捷地進行垮行操作。同時,各銀行發行的銀行卡都已經開通了在線電子支付功能。
2.電子匯兌系統
電子匯兌系統是用電子手段處理資金匯兌業務的系統,可以提高匯兌效率。目前的電子匯兌系統主要在銀行專用網上運行。
電子匯兌系統一般采用多級結構,由全國、省級、城市和縣級處理中心構成。銀行營業點接受客戶的匯兌請求后,將相關票據以電子方式發送給相應的處理中心,再由當地的銀行營業點面向客戶辦理取款手續。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異地支付業務都通過電子匯兌系統來完成。
3.網絡銀行系統
我國的網絡銀行是從20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發展的。當時,隨著Internet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國的銀行開始通過Web頁面向用戶提供銀行業務。目前,網絡銀行提供的業務主要有在線電子支付、賬戶余額查詢、轉賬、網上證券、投資理財等。到目前為止,已經有招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銀行建立了自己的網絡銀行系統。
4.中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
中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英文縮寫為CNAPS)把商業銀行(如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的支付服務系統和中央銀行為商業銀行提供的清算服務系統二者整合在一起,通過這個統一平臺,可以提供支付、清算、金融經營管理和貨幣政策等多種功能,該系統是我國全面實現金融電子化的奠基石。
5.郵政金融系統
郵政擁有遍布全國城鎮、農村的營業網點,因此它開辦金融業務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郵政金融系統主要面向個人客戶,提供儲蓄、匯兌、支付等多種金融業務。郵政金融系統也加入了銀聯組織,發行的郵政綠卡可以在任何一個銀聯網點辦理業務。
三、我國電子支付面臨的挑戰
近些年來,我國的電子支付建設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從整體上看,目前基于Internet平臺的網絡支付方式還處于起步階段,面臨著眾多的挑戰和問題。
1.網上支付硬件設施落后
用于開展電子支付業務的硬件設備、系統軟件、網絡通訊及銀行前端等基礎設施建設與發達地區相比還顯落后。近年來我國網絡發展速度增快,但發展不均衡,與國際先進水平以及國內網絡應用需求相比仍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縣以下的銀行機構,由于受資金、設備的影響,普及銀行電子化還存在相當大的難度。此外,普遍存在的網絡帶寬較窄、速度緩慢的問題,也嚴重影響了運行效率和支付質量。
2.電子支付業務的支撐系統存在安全隱患
一是信息泄漏。電子支付業務是主要應用互聯網進行交易、清算和信息的系統。網絡存在安全漏洞,無法保證網絡中信息的隱秘性。例如:電信從業人員可能利用工作之便,很容易地獲取網絡中傳輸的信息;網絡攻擊者也可以通過搭線等方法,從傳輸信道竊取信息;二是假冒通信。互聯網提供了靈活的數據交換機制,但同時也給假冒通信以可乘之機。網絡外的用戶,只要將他的設備配置成與網絡內的設備相同,就可能欺騙總部,與其進行通信;如果網絡外的用戶將他的設備配置得與總部的設備相同,并采取一些措施將總部的設備阻塞,他就可以假冒總部,欺騙網絡內的所有網點。三是假冒信息。攻擊者竊取了網絡中傳輸的信息后,采用一些并不復雜的技術,尤其是在內部人員的配合下,就能進行信息的假冒。例如,重復進行一些本已完成的業務等。這都是電子支付中的安全隱患,如果解決不好,將會給消費者、企業、銀行各方帶來重大損失。
3.信用風險的惡性循環會危及銀行業
開展電子支付業務的整個過程幾乎全部在網上完成,這種支付方式的“虛擬性”,一方面推動銀行業跨越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使交易對象變得難以明確,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電子支付指令未被廣泛接受使得電子銀行比傳統銀行具有更大的信用風險。強大的負面公眾輿論將導致銀行資金或客戶的嚴重流失。由于銀行本身信息技術水平的限制,它們往往會依靠第三方的服務供應商(即提供高科技的專業技術服務公司)來承擔銀行的外包業務。這一領域僅由少數幾個技術服務供應商來控制,一旦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出現了問題,就會有很多銀行連帶受損。
4.技術規范和實施標準缺乏統一規劃
對于身份認證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數據加密強度、商用密碼產品、通訊安全控制措施等電子支付業務的核心技術等關系行際互聯的技術參數,都沒有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目前各家銀行各行其是,互不兼容。更有甚者,商業銀行系統內部也不統一,省級分行自行開發運行電子支付業務,自己建立CA身份認證中心。這種狀況弊端很多。首先,各行網上銀行業務標準不一,技術各異,對以后的互相合作、互相聯合非常不利;其次,重復投資,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同時,商業銀行自建CA認證中心,自己為客戶頒發數字證書,自己驗證客戶身份的做法,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商業銀行將處于被動局面。
5.相關法律法規缺乏
迄今為止,我國銀行開展電子支付業務已經有7年多了,但國內法律法規還不能給電子支付業務發展提供充分的保障,涉及計算機和網絡領域的立法工作還相對滯后,缺乏保障網上銀行和電子商務活動有效開展的法律框架體系。一些基礎性法律尚未出臺,而《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均未涉及網上銀行的業務。目前除了《安全法》、《保密法》外,僅有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在起作用,致使銀行在可能與客戶發生的糾紛中處于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此外,對傳統交易方式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如何在電子介質中應用,電子記錄如何作為證據等問題均無明確規定。
6.監管措施不完善帶來風險
首先,電子支付的業務都是通過網絡來進行,沒有了以往的簽字、蓋章及紙質憑證。其次,客戶、銀行都沒有各種密碼和相應的保護措施,使監管當局無法收集到相關的資料進行調查。再次,銀行業務的各種賬目和業務記錄都可以不留痕跡地修改,監管部門看到的數據不能正確地反映銀行狀況。電子支付業務不僅易于誘發網絡犯罪,還容易產生各種業務風險。電子支付業務的這些特點,給金融監管部門帶來了新的課題。巴塞爾委員會及各國銀行監管當局正密切關注網絡銀行的發展并進行研究,我國電子支付監管方面的法規更是空白。
7.誠信度太低和認知缺失
據調查,電子支付工具的用戶群一般定于20歲~35歲,因為使用互聯網的用戶主要集中在這一年齡段,他們上網并嘗試網絡消費,有一定知識水平和消費能力。目前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他們最擔心的是支付后獲得的服務以及產品非網絡購買時當初所想,商品質量問題使用戶心理不安全。很多從業人員認為,中國電子支付與國外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一是電子支付的應用開發不全面。另一個是國內使用銀行卡的人很少,使用電子支付的人就更少了。目前阻礙電子支付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網絡教育不全面。很多人根本沒有機會接觸到電子支付。另外,支付公司并未真正地用商品價值和服務來吸引用戶,并且引導用戶來定購。
8.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問題
由于市場集中度比較低。第三方支付平臺之間競爭激烈,同時與銀行既有合作又有競爭的關系,在網上銀行不斷發展的情況下,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受到銀行的競爭,因此往往打出低價策略,毛利很低。目前第三方支付得到的手續費最低只有交易額的0.5%。激烈的價格戰和免手續費支付形式的存在使得國內支付公司很難盈利。
9.國內計算機技術水平低影響網絡銀行的進程
目前,網絡銀行的發展潮流勢不可擋。國內所有銀行都在因特網上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制作了自己的主頁,已經推出了或正在推出自己的網絡銀行或網絡銀行業務與服務。但這些網絡銀行也都不是盡全盡美、盡如人意的,它距離客戶要求的服務還有很大實質性的差距,還需要不斷改進和發展。我國的幾大商業銀行雖然都了自己的主頁,使大家可以通過Internet來對它們進行更多的了解。但是,對于我國銀行系統,網絡銀行從技術層面來說是一套全新的集成技術,我國的計算機水平低下直接影響到網絡銀行的技術革新和發展。國內網絡銀行的設計及安裝都是國外工程師完成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外國人手中,這對我國網絡銀行的安全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只有我國的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具有相當的水平,關鍵的技術及設備都為自己掌握和制造時,我國的網絡銀行才會有較大的發展。
10.觀念和習慣問題
長時間以來,人們已經習慣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習慣。而電子支付徹底改變了傳統支付方式,可能輕點幾下鼠標就花出去成千上萬的錢,而且交易方看起來只是幾張虛擬的網頁。要改變消費者和企業使用多年的支付習慣,需要相關各部門做出長期、大量的工作。
四、結語
電子商務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將越發重要,而解決好電子支付這個瓶頸迫在眉睫。現存的這些問題,有些可以在短期內解決,有些則是長期都將存在的問題,只有隨著社會發展水平的整體提高來逐步解決。鑒于我國的具體國情,當前急待解決的問題并非如何推動支付技術的進步和探討具體的模式,而應是如何培育市場與構建和完善支撐環境。只有在全社會建立起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信用體系,優化電子商務相關法律環境和配套設施,提高電子支付的安全可靠性,才能逐步激發出電子支付市場的熱度,最終探索出適合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電子支付模式。
參考文獻:
不管這樣的說法是否有夸大之嫌,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移動支付的市場潛力已充分顯現。前不久,淘寶無線公布了一組數據。數據顯示,當前登錄手機淘寶的獨立用戶數已經突破1億,預計今年年內將刷新為2億。此前支付寶也公布了相關數據,聲稱每天使用支付寶客戶端進行支付的用戶達到去年同期的6倍,并且以每天激活6萬用戶的速度激增。
驅動移動支付火熱的第一個因素是電子支付的發展,目前在網絡購物以及旅游預訂、付費預訂等領域,電子支付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隨著手機的高度普及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業務在移動終端上實現了與互聯網一樣的功能,電子支付也開始大踏步從PC端走向手機端。
然而,智能終端性能的不穩定、應用軟件與手機平臺的不兼容,再加上令人防不勝防的手機病毒,都讓移動支付過程暗礁不斷,令在手機終端進行的移動支付潛藏著不少風險。
這種情況之下,安全成為了用戶最為關心的問題。就目前幾種主要的移動支付技術來說,安全也都成為了商家考慮的重中之重。
一直以來,傳統移動終端刷卡支付都因其缺乏安全性而備受詬病。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目前銀行發行的磁條卡本身存在技術缺陷,一旦有惡意分子在終端設備上做手腳,用戶的資產安全將受到極大威脅。針對這種狀況,銀聯已經確定了在2020年之前,用IC卡取代磁條卡的計劃,再加上POS機改造、NFC芯片和移動支付卡升級,有望有效消除這方面的安全隱患。
中圖分類號:F5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02-0176-02
2007年,我國接待入境過夜旅游人數達5 472萬人次,旅游外匯收入達419億美元,成為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國;國內旅游達16.1億人次;出境旅游達4 095萬人次,居亞洲第一位,旅游業總收入達到1 540億美元。有關專家預測,到2015年,中國入境過夜旅游人數可達1億人次,國內旅游達28億人次,出境旅游約1億人次,游客總量約30億人次。旅游業增加值可達2 820億美元,占服務業增加值的11%、國內生產總值的4.8%。基于對中國旅游業的預期,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UNWTO)預測,2015年,中國將成為全球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國、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國。旅游電子商務作為旅游業和信息化相結合的模式之一,也得到了飛速發展。
一、我國旅游電子商務與電子支付概述
1.1 旅游電子商務
廣義的電子商務一般是指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或活動。這些工具包括從初級的電報、電話、廣播、電視、傳真到計算機、計算機網絡,到NII(國家信息基礎結構-信息高速公路)、GII(全球信息基礎結構)和Internet等現代系統;而商務活動是從泛商品(實物與非實物,商品與非商品化的生產要素等等)的需求活動到泛商品的合理、合法的消費除去典型的生產過程后的所有活動。旅游電子商務旅游實際上是旅游經營在網上詢價、報價、預訂、支付、配送(服務)等等一系列商務活動的過程。
旅游業是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性產業,這一特點決定了信息技術與旅游業之間的深層次互動關系,作為兩者結合產物的旅游電子商務已經并將繼續顯現出充分的活力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目前,我國旅游電子商務市場競爭格局基本呈現四大陣營:攜程作為第一陣營依然處于領先者地位;芒果網以強大的旅游資源整合優勢、資金優勢、品牌優勢以及國資委支持的優勢,作為強大的挑戰者進入市場,已經形成僅次于攜程網的市場地位,與e龍和傲游網等為市場的第二陣營;以旅游搜索引擎為創新運作模式的“去哪兒”比較搜索網站仍處于盈利模式的探索期,位于第三陣營;訂房為主或是訂票為主的旅游預訂網站,以差異化產品為特點存在于旅游預訂市場,作為市場第四陣營,處于補缺者地位。
2007年,我國旅游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達到22.5億元人民幣,較2006年增長65.4%。預計2008年受奧運因素強有力推動,中國與更多國家之家旅游市場開放因素的推動,以及中國本地商旅、私人旅行市場發展影響,該市場規模將達38.4億元,增長率達70.7%。然而,目前我國旅游電子商務發展還是比較緩慢的。以2007年為例,旅游電子商務營收只占旅游業總營收的0.2%左右,而在歐美發達國家,這個數字往往在30%以上。
自我國旅游電子商務兩大巨頭攜程和e龍分別于2003年和2004年在納斯達克成功上市后,我國旅游電子商務市場的巨大潛在市場受到了國際和國內資本的關注。從2005年開始,在國際、國內大量資金支持下,各類旅游電子商務服務商紛紛通過新設或者收購的方式創立,爭奪我國旅游電子商務服務市場,迅速填補了我國旅游電子商務服務的空白細分市場,加速提高了我國旅游電子商務的服務水平。我國旅游電子商務正在迅速發展中。
1.2 電子支付
電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電子計算機及其網絡為手段,將負載有特定信息的電子數據取代傳統的支付工具用于資金流轉,并具有實時支付效力的一種支付方式。信用卡、借記卡、手機、網上銀行、支付寶等都屬于電子支付的范疇。2007年我國電子支付市場全年交易額實現了100%的增長,突破1 000億元大關,并預計2008年仍將保持100%以上的增長。到2007年末,使用阿里巴巴集團旗下電子支付平臺“支付寶”的用戶已經超過6 000萬,日交易總額超過2.7億元,日交易筆數超過130萬筆。中國移動也開始試水電子支付,用戶網上購物使用移動的小額支付平臺,在購物后直接扣除用戶手機話費。與此同時,網上銀行也開始成為電子支付的重要方式之一,個人網銀2007年的交易額增幅高達284.6%,成為電子支付中最為搶眼的一支力量。目前,幾乎所有的銀行都開設了網上銀行業務,幫助用戶通過互聯網購物及繳費,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整個購買流程。
從技術角度上看,電子支付包括“在線支付”和“離線支付”兩種方式。信用卡、借記卡、網上銀行支付等等支付方式由于需要實時與銀行通信,所以被稱為“在線支付”;而手機支付、校園中廣泛使用的一卡通以及公交卡等等,因為采用預存款方式,并不需要與銀行賬號相連,因此稱為“離線支付”。我們在旅游電子商務中應用的往往是在線支付方式。
二、電子支付在旅游電子商務中的應用現狀
國際旅游組織(WTO)的一份藍皮書《E-Business for Tourism》中提到:旅游和電子商務是天生的伙伴。在過去幾年的相關文獻中,有些研究者也認為旅游電子商務不涉及到其他電子商務類型中較為頭痛的物流配送問題,并且對于支付、信用等重要方面的需求也沒有零售業電子商務活動那么高。在傳統旅游業中,支付方式往往是通過前臺支付來完成的,剛剛開始起步的旅游電子商務自然也往往采用這種方式。
然而,2006年10月26日年電子客票全面推行后,旅游消費者的消費方式和消費觀念開始微妙轉變,促使旅游電子商務企業也開始積極考慮應對方案。在旅游電子商務中,電子支付的需求是不斷擴大的。隨著電子客票的推行,越來越多的旅客會從“電話訂票,送票付款”的傳統方式,過渡到“網上支付,實時出票”的全數字化方式。在酒店預訂方面,盡管旅游者大多在前臺付款,而在旅游高峰期,多數酒店都要求旅游者有信用卡擔保或付預訂金,由此產生了電子支付的需求。與此同時,全國廣泛推行的“交通一卡通”以及某些旅游景點推出的基于信息化技術的卡式門票或者數字門票,以及電子支付方式的多樣化以及迅速普及,也對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對電子支付的需求產生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目前,我國較大的旅游電子商務網站攜程和e龍,目前,只接受信用卡支付或擔保。但是信用卡在我國并不普及。究其原因,可能是這些網站定位于較高端的商務旅游者,同時,傳統支付方式的替代性較強,對電子支付的依賴程度不大。時下,網站用戶使用電子支付的比例不高。不久前e龍進行的一次調查顯示,沒有在線支付經歷的會員達到74%,其中35%拒絕嘗試這種新的支付手段。而占絕大多數的中小型旅游電子商務企業,往往不提供電子支付方式。
除此之外,在支付額度方面,機票、旅游產品涉及的金額普遍較高。按照2005年10月30日央行出臺的《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規定,除非采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網上支付單筆不超過1 000元,每日累積不超過5 000元。這就意味著一張售價在1 000元以上的機票至少要支付兩次才能成功,高于5 000元的國際機票則難以在網上支付。
旅游電子商務的發展似乎有些跟不上電子支付的發展了。
三、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發展電子支付方式的對策
游客的旅游過程一般包括旅游前決策過程、出行旅游過程、旅游后行為等三個主要過程。旅游前決策過程會經歷確認旅游需要、收集旅游信息、評價旅游方案、做出旅游決策等四個階段;出行旅游過程是散客旅游者從居住地出發進行旅游最后回到居住地的過程,這個過程涉及到旅游者吃、住、行、游、購、娛等基本旅游要素;旅游后行為是散客旅游者在旅游后體會到某種程度的滿意或不滿意,會尋求能證明旅游產品價值高(或低)的信息或采取的行動。對于旅游電子商務企業來說,旅游者進行支付的時機是旅游前決策過程之后、出行旅游過程之前,即是旅游者在旅游電子商務網站的幫助下做出了旅游決策之后及實際出發進行旅游活動之前。在這一時刻,“趁熱打鐵”式地提供電子支付接口,對商家與用戶都是有好處的。
基于目前旅游電子商務中電子支付的現狀,本文提出以下對策:
1.加速信用體系建設
旅游產品往往不能夠直觀地通過互聯網展示,因此旅游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問題就開始凸顯出來。因此,完善旅游電子商務企業信用查詢系統,建立中小企業基本信用制度,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通過構建旅游電子商務市場信用,促進電子支付發展。
2.采用多樣化的電子支付手段
網上銀行、銀行卡、信用卡、手機支付等等已經是相當成熟的技術,旅游電子商務企業應當與相關金融服務提供機構廣泛聯系,為旅游者提供多種選擇,促使旅游者選擇電子支付方式。
3.與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合作
大多數中小型旅游電子商務企業往往沒有足夠的資金及資源建立自己的電子支付平臺。而市場上已經出現了很多較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例如,支付寶、貝寶、快錢、易網通等等。通過與這些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的合作,利用現有資源發展電子商務,未嘗不是一條可行之路。
4.適當采用離線支付方式
對于酒店、旅游景點景區來說,可以考慮適當采用這種技術。旅游者在開始旅游活動前先對門卡或者門票充值,在接下來的旅游活動中都可以使用這張卡票進行支付。這種便捷的支付方式對提高顧客忠誠度有一定幫助。
四、小結與展望
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的電子支付的成功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信用體系的建立,即通過商家信用認證、信用憑證上傳、支付信用度累計和用戶監督(評價)相結合的辦法,盡可能確保商戶的誠信和信息的真實;二是引入誠信支付工具,確保用戶在享受到服務后再正式支付費用,進一步減少旅游者交易風險。這種模式建立后,旅游活動的吃、住、行、游、購、娛都將可以在此模式之上發展,從而讓旅游活動更加方便和安全。
參考文獻:
安全協議和標準
上個世紀90年代,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等已經意識到互聯網必將成為未來支付的一種重要渠道,信用卡要保證其支付市場地位,就必須要考慮網絡支付技術革新。最初的交易完全是采用SSL協議,它只是保證了信息傳遞的安全性,缺乏商戶、持卡人的認證,其市場運用有限。
1996年2月1日,Master Card、Visa、American Express與技術廠商共同制定了安全電子交易規范(SET)。SET對持卡人、商戶、銀行都有數字證書的認證。但是它的機制過于復雜,成本過高,成為阻礙其普及的瓶頸問題,后來逐漸被淘汰。由于缺乏共同的標準,各家銀行和機構于是采用各自不同的網上支付方法。虛擬卡號成為銀行使用較多的方法,美國運通則采用IC卡技術(運通蘭卡)。而絕大部分銀行和機構依然采用SSL技術。同時中間機構也力圖進入這塊市場,發展最為迅速的就是Paypal、CertaPay等。
在2001年,SET誕生的5年之后,主要的信用卡機構開始推出自己的認證標準。與以往不同的是,主要的信用卡機構沒有共同制定標準,而是各自制定了不同的標準。VISA是3-D標準,其商標是Veried by Visa(VbV);而萬事達是推出SPA的標準,其后定義為SecureCodeTM。
盡管3-D Secure 和SPA的技術不同,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感覺類似,就是需要用戶輸入用戶名和密碼來進行驗證身份。在這種新標準下,如果黑客得到用戶的信用卡信息,也是不能用來進行交易的,除非他還要得到該卡對應的用戶名和密碼。
目前,國內外使用的保障電子商務支付系統安全的協議包括:安全套接層協議SSL、安全電子交易協議SET等協議標準。SSL和SET都采用公開密鑰加密法、私有密鑰加密法、數字摘要等加密技術與數字證書等認證手段。在支持技術上,可以說兩者是一致的。對信息傳輸的機密性來說,兩者的功能是相同的,且都能保證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保密性及保證完整性。
SET提供了消費者、商家和銀行之間的雙重身份認證,確保了交易數據的安全性、完整可靠性和交易的不可否認性,成為目前公認的信用卡或借記卡的網上交易的國際安全標準。但在實際應用中,SET協議仍存在一些漏洞。如:不可信的用戶可能通過其它商家的幫助欺騙可信的商家在未支付的情況下得到商品;密鑰存在被泄露的危險;存在冒充持卡人進行交易的隱患;協議過于復雜,要求安裝的軟件包過多,處理速度慢,價格昂貴;由于該協議的每一個階段都要進行多次數據加密解密、簽名、證書驗證等安全操作,因此協議的交易時間過長,不能滿足實時交易要求。由于SSL協議的成本低、速度快、使用簡單,對現有網絡系統不需進行大的修改,因而目前取得了廣泛的應用。但隨著電子商務規模的擴大,網絡欺詐的風險性也在提高,在未來的電子商務中SET協議將會逐步占據主導地位。
第三方支付
與此同時,網上交易仍然在不斷上升;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信用卡網上欺詐數量也在上升,欺詐交易的比例是普通交易的12倍。在國內各大銀行不作為的情況下,第三方支付應運而生。從類金融到互聯網,從線上到手機再到線下,第三方支付平臺是近年來發展最為迅猛的互聯網應用。網絡支付主要存在三大風險,即技術風險、聲譽風險和法律風險。而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規避的風險,首先就是技術風險。
業內通常認為,第三方支付市場的發展歷程大概分三個階段,即支付網關模式、信用中介模式、便捷支付工具模式。
支付網關模式是最基本的第三方在線支付模式。國內的第三方支付始于2001年,最早就采用了網關模式,這種模式最大的問題就在于,入門門檻低,價值有限,簡單地做個網關軟件,并不深入做行業。第三方網關的缺陷非常明顯:商戶比較敏感的扣率和結算因素對于第三方來說是無法改變的,而對于銀聯網關來說,外卡受理、接入費用都是可以降低的。互聯網商戶最大的特點就是贏家通吃,也就是說同類商品一般只有1到2家商戶,小商戶較少,諸如卓越、當當、貝塔斯曼等等成為當時第三方網關和銀聯網關爭奪的焦點。
2004年,支付寶首創信用中介模式,支付寶也快速成為第三方支付市場的絕對領先者。信用中介模式的價值在于促成交易,中國互聯網交易信用體系一直不健全,而信用中介的模式能夠通過第三方介入的模式有效解決在線交易中的信任問題,真正實現促成交易。信用中介模式成為第三方在線支付方式的主流,培養了廣泛的使用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