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發表的步驟如下:
一、了解投稿要求
在投稿前,需要仔細研究《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的定位、風格、欄目設置等,確保自己的稿件與雜志的定位和需求相匹配。
其主要涵蓋的欄目包括省政府辦公廳文件、部門文件、省政府文件、卷首語、政策解讀、政務動態、省政府令、政府工作報告等。
二、準備投稿材料
根據投稿要求,準備相應的投稿材料。
(1)來稿力求做到富有思想性,觀點新穎、概念準確、論證嚴謹、邏輯清晰、資料翔實、格式規范、文字精煉。來稿不退,勿抄襲,請自留底稿。
(2)文中應擬出小標題,以(一)、(二)、為序,層次不宜過多。文首要有相關的交待與評析。
(3)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4)參考文獻:在正文中引用時要依次標引,著錄格式應遵照 GB 7714—2015 的規定。
(5)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6)內容摘要為文章主要觀點之提煉,字數一般控制在200——300字為宜;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提供英文摘要及關鍵詞更佳)。
(7)研究論文(包括研究簡報)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8)文中的圖、表應具有自明性,并須附相應的英文名。凡涉及國界線的圖件,必須繪制在地圖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圖上。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9)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10)審稿來稿文責自負。本刊對來稿實行同行評議;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時作者可書面申請復議。作者如欲改投他刊,請務必聯系本刊,否則視為一稿多投。
三、投稿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大多采用網絡投稿系統,投稿時需按照系統提示完成以下步驟:
作者注冊、查看投稿須知和版權協議、填寫稿件信息和作者信息、上傳稿件和附件。
四、關注審稿進度與反饋
接收投稿成功通知:作者上傳稿件成功后,會接到雜志社發送的投稿成功通知郵件。
稿件審理流程:稿件會按投稿欄目分配給責任編輯初審,初審后提交主任復審,復審通過后提交主編終審。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是一本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半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接收審稿結果:主編終審通過后,會向作者發送錄用通知郵件。如果稿件被退回或需要修改,作者需要根據審稿人的意見認真修改稿件,并考慮再次投稿。
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幫助您成功投稿并發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