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月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強調(diào)研究成果的原創(chuàng)性和學術價值,其中,只限專業(yè)領域通用詞匯的表述部分,不能存在完整句子的復制現(xiàn)象,核心觀點嚴禁有任何重復(含自引)。
(2)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3)論文下方要注明作者的詳細通訊地址[例:××省××市(區(qū)、縣)××路××號××學校××收]、聯(lián)系電話(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聯(lián)系電子信箱,以便我們及時快捷地與您聯(lián)系。
(4)正文標題:內(nèi)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5)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內(nèi)容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shù)據(jù))、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用第三人稱撰寫。
(6)注釋: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釋義性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不宜列入文后參考文獻的引文和個別文后參考文獻的節(jié)略形式,其序號為①②③……。
(7)文中專業(yè)符號、外文字母、大小寫、英文與希臘文和正、斜體都要標寫清楚,用作上下角的字母、數(shù)碼和符號,其高低層次分明,章節(jié)清楚。
(8)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9)修改與反饋:若稿件需要修改,應認真對待審稿意見,積極修改完善,提高稿件質(zhì)量。投稿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嚴禁抄襲、剽竊,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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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月刊雜志發(fā)文分析
上海人大月刊主要機構發(fā)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434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人民 |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 166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民主 |
復旦大學 | 47 | 人大;民主;人民;政治;人民代表 |
上海圖書館 | 46 | 政府;城市;人大;常委;常委會 |
上海社會科學院 | 45 | 政府;人大;法律;法治;政府工作 |
上海交通大學 | 36 | 人大;權力;法律;社會;政府 |
上海市委 | 30 | 人大;人大代表;人民;履職;政治 |
市人大常委會 | 19 | 人大;政治;長三角;常委;一體化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 | 19 | 人大;社會主義;主義;財經(jīng);法治 |
《上海人大月刊》編輯部 | 19 | 人大;常委;常委會;人大常委會;編輯部 |
《上海人大月刊》雜志是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nèi)。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卷首語、特稿、代表天地、區(qū)人大工作巡禮、基層巡覽、政情之窗、漫議、工作研討、浦江文苑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