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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基本含義和特點
1.1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與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當代高新技術產業化實踐表明;一方面,市場機制是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主要動力所在。這是高新技術產業化在世界各國經濟增長、國際競爭力提高、綜合國力增強和國家整體形象設計等方面能發揮并且正在發揮出巨大的能動作用和主體作用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縱深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除了必須塑造企業行為主體外,還必須有政府相應功能的支撐與服務。這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所以能對當代人類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產生變革性作用的必要條件。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所以能長期在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國際競爭中始終處于牢固的壟斷地位,與這些國家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有效的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說,西方發達國家經濟增長模式中對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異議的話,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領域,它們幾乎都作為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一個重要職能來實施。這表明,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模式方面,發達國家的政府職能與傳統產業管理職能發生了巨大的分離,正在發生重要的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對經濟增長、充分就業、抑制通貨膨脹和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等方面都發揮出了重要作用,并且這種作用還有進一步提高的趨勢。這是發達國家政府長期以來不懈地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重要啟示。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為例,其高技術產業的增加值已占整個制造業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的《為了國家的利益發展技術》報告中強調,技術進步是決定經濟能否持續增長的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技術和知識的增加占生產率增長總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術產品的開發而形成的帶有高技術含量的服務業的出口額已占商品出口額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國首腦會議上確定,由歐盟部長理事會支持召開的“在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中產業的競爭力——政府的作用”研討會,探討了高新技術產業化新經濟發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問題。顯然,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競爭力,是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建設的基礎和核心所在。
發達國家新經濟實踐表明,強化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是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經濟功能轉型和創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功能的實現主要有三個途徑: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的直接參與行為,如把財政資源投入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去。二是政府通過建立一系列優惠政策體系去推動、引導、促進、調整和規范全社會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新活動的持續、有序化發展。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公共基礎設施來提高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供給能力,提高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對復雜。這表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并不像傳統產業那樣簡單明了。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規、規劃與計劃等促進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扶持和規范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加快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的競爭實力。它是指一定經濟體制下的政府經濟功能在高新技術產業管理中所表現出來的綜合競爭力。
國際經濟競爭的加劇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知識經濟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問題提出的重要背景。
從理論淵源上分析,古典經濟學的比較優勢理論和相對比較優勢理論是競爭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一國綜合國力競爭優勢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主要實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就成為決定一國社會整體創新能力的重要內容。
從政府經濟學的觀點分析,政府經濟功能的發揮是彌補“市場失靈”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國工業化和現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產生和發揮,除了政府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之外,還必須輔之以產業政策。即從強化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的角度,增強政府經濟功能對國民經濟作用的效果,盡量減少“政府功能失靈”。
從發展經濟學的觀點分析,發展中國家必須把消除“二元經濟結構”作為工業化發展的主要目標。這不僅使政府經濟功能的強化成為必然,而且使政府經濟功能的重點有了戰略性調整的必要。為此,必須把政府經濟功能集中在工業化發展的國際競爭力上,進而形成一套能促進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政府政策體系。
從世界經濟論壇和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學院的觀點分析,一國國際競爭力取決于以下五種不同因素的組合:變革素、變革過程、環境、企業自信心、工業序位結構等。由此形成兩方面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競爭力,一方面是企業競爭力,另一方面是環境優化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環境優化競爭力成為制約企業競爭力、國際競爭力的主要因素。而環境優化競爭力又與政府經濟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關。從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實踐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效果,必須以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為關鍵。
從理論上分析,一國或一地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一國或地區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與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之間的乘積。即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特點分析。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強化和改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內容。
(2)決定和影響一國或一地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個方面:
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因素。這是影響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國家政府才有對其實施產業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業規模的擴大,使其對政府財政收入增長的貢獻提高,從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必要性、主動性、積極性。
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術產業財政投入力度指標、政府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財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術產業政府管理機構設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術產業市場行為主體利益矛盾的政府規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標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術產業增長幅度指標;二是高新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支柱產業地位的形成和擴散程度指標;三是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指標;四是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化發展指標;五是高新技術產業對國家財政收入貢獻率指標;六是高新技術企業就業貢獻率指標;七是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指標;八是高新技術產業在推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帶動作用指標等。
(3)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雖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經濟體制的影響,但經濟體制變量對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影響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內。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已由過去的單純企業化、個體化和小額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會化和巨額化方向發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的投入規模與實力已成為決定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知識經濟國際競爭的核心因素。這是在不同經濟體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實的體現。
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知識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量是技術重大創新和技術、知識在資源配置與利用中的功能成為主要決定力量。由于技術、知識與經濟體制、經濟制度的相關性極小,因此,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和知識經濟的發展一般與經濟體制因素關系并不特別密切。
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及其知識經濟發展中,經濟體制變量對其影響主要通過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措施、手段等體現出來,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也成為經濟體制變革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
經濟體制對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政府行為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如何重新認識政府在國家經濟職能中的作用,如何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滿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提高一國產業素質的重要條件。首先,政府通過相對超前和富有戰略性的優惠政策體系對高新技術產業進行扶持,客觀上能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增長速度和規模;其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主要從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升級的戰略高度考慮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全局性問題,因此,對推動和加快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高級化調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過必要的、一定規模的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財政投入、高新技術企業投入等手段,能促進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進程,進而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最后,政府通過制定一定的產業保護和產業開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產業發展素質。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目標和主要條件
2.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目標體系:促進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扶持和規范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加快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有效供給;建立和健全適應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市場結構與市場體系;建立和強化具有自主開發能力和知識產權形式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建立和完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企業家才能供給和研究與開發人才供給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2.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條件。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既是一個多重目標體系,更是一個客觀過程。作為一個社會系統工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建設必須具有條件體系的支撐與服務。具體地,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條件有:
(1)國家規劃和戰略支撐條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和戰略成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需求條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充分條件。
(2)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模和實力條件。這主要要求高新技術產業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化、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化、高新技術產業對財政貢獻率提高等條件。
(3)有效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條件。在市場結構改善、提供市場信息和改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基礎設施條件等方面,發揮政府經濟功能的主體作用。從發展趨勢看,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必須針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市場失靈”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導和刺激條件。引導和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和創造相關需求既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主要支撐條件,又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形成和強化的基礎和核心。
(5)高新技術企業有序競爭條件。調和企業行為主體和居民戶行為主體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的利害沖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法規監管能力和水平,進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宏觀調控能力。
(6)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整體能力條件。強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整體能力建設,實現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目標,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充分條件。
這是從根本上確保一國國家經濟安全的終極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經濟功能的一種超越。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既是一個社會日益增長的最終產品和勞務供給能力的持續增長過程的方式,也是經濟管理體制、新興產業管理方式和體制的不斷調整、轉換和創新過程。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化是一種新型生產力的載體,由于產業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產業增長的國際因素影響,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個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功能轉換和創新的必然過程。
(1)提高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創新的主要內容。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是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進行重大的轉換和創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必須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作為關鍵。這既有助于縮短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起步階段周期,又能極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術產業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化和戰略產業化發展進程。為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必須強化對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的引導和改善,進而使一定時期的產業供給結構和產業結構得以順利調整。即在產業不同的生命周期通過某種、某些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的創造和刺激,去調整高新技術產品市場價格,促進廠商調整生產方向,促進生產要素的重組,實現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必須通過創造有效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去引導社會總需求的變動方向,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在促進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術產業化成為支撐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力量。
(4)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指導方針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市場失靈”障礙,又要能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進而提高社會整體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政策,促進政府產業政策的完善,并強化其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功能。這可通過形成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化為重點的產業政策,實現對國民經濟的超前調節,提高國民經濟主要支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使國家或一地區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形成國際競爭優勢。這是發展中國家構造國際競爭的后發優勢的關鍵。實踐表明,這既是發展中國家政府功能轉換和創新的關鍵,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術及其產品市場管理的新模式,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可持續發展。這方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市場競爭環境的建設;二是市場競爭主體的塑造;三是政府與企業產權關系;四是政府對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宏觀管理模式;五是對高新技術市場壟斷的管制和規范能力等。
(7)要創造全面提高社會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的動力機制。必須強調,長期以來,在政府經濟政策目標中,需求政策占據了絕對地位,而供給政策則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由于其資源構成和各種資源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的地位和權重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科技創新人才資源、創業人才資源和新型企業家人才資源等已成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可持續發展的最主要決定因素。而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圍內都是供不應求的。而且,在發達國家,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化相對超前,因此,普遍存在著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不足問題,并且這些新型要素供不應求程度會更明顯。因此,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就成為發達國家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升的關鍵。
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優惠政策條件體系來有效降低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風險;二是通過提高政府高新技術基礎設施供給規模來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的多元化機制。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要以控減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為基點。眾所周知,高風險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顯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風險是影響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風險控制就成為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重要目標。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風險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稅收減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財政直接投入戰略性關鍵高新技術及其產業,提高一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創業孵化條件體系,降低科技創業人才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本和風險;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供給能力,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化新型人才資源的供給水平;五是利用國際科技合作來分散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風險。
必須指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風險控制能力與一國政府財政收支能力直接相關,與該國高新技術產業在其國民經濟增長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關,與該國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狀況相關,也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有關。因此,在新技術產業化的起步階段,可通過制定和實施一定的優惠政策,來提高政策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控制能力。這既能增強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政策導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業市場行為主體風險度,有助于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主體多元化機制的形成。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行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國民經濟發展階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供給能力上與發達國家的存在著很大差距。這絲毫不比其與發達國家在技術創新供給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時,由于發展中國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條件方面的認識不到位,它在這方面的供給職能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因此,為了縮短與發達國家在新經濟發展中的巨大差距,發展中國家政府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供給條件和行為建設的重要性,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創造最佳的發展環境。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起飛階段或成熟階段,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控制的手段也要進行全面調整和創新,不能再單純依賴于優惠政策條件,而要通過建立制度創新的比較優勢,來提高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控制效率。
因此,強化政府制度創新供給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礎條件。制度創新供給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基本功能。與其它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品種相比,制度創新供給的主要承擔者是政府主體。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行為績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決于其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的制度創新條件。21世紀美國經濟優越的競爭優勢,與其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有巨大密切相關。一方面,而對新經濟競爭日趨激烈的世界背景,作為世界第一科技強國的美國也在及時調整其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國防R&D經費支出的政策等。國防R&D經費支出在美國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從20世紀90年代就呈現下降趨勢,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為了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美國政府積極為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化創造有利的制度創新條件。如2000年聯邦政府放寬對人類胚胎細胞研究的限制。美國是一個宗教保守勢力較強的國家,政府經費一直被禁止用于有關人類胚胎細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頓在其總統任期最后一年中終于取消了這項禁令。由于聯邦政府經費在醫學等基礎研究領域占有最大份額,大大推動美國在胚胎細胞方面的研究進程。為了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美國加強了相關法律環境的規范建設。2000年6月30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全球和國內商務之電子簽名法》,確認了電子簽名在簽訂合同、使用和存儲文件時的法律有效性,規范了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這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非常有利條件,如該法案承認了電子商務網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為了規范信息產業的發展,2000年5月,美國和歐盟達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協議,使隱私權問題正式進入美國科技制度創新范圍。由于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使廠商獲得了強大的消費者私人資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脅到消費者個人隱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對廠商進行相應約束。雖然美國企業界一直不愿加強隱私權保護,但美國政府還是力排眾議,對隱私權保護提供立法保障。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積極支持。
(8)改善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干預水平。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全球化趨勢是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這使政府協調行為成為影響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國政府加快本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預期和責任都非常強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不能脫離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經濟全球化中,國家政府必須在新型國際分工中獲得有利競爭地位,在技術、信息、管理、新產品和服務等配置競爭中處于主動。這要求政府必須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實施適當干預。這要求國家政府產業政策的設計和操作的開放化要以培植本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競爭與合作機制優勢為關鍵,利用國際科技合作來提高有限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礎上提高科技創新資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發達國家產業全球化競爭能力是與其高新技術產業成長能力密切對應的。因此為了提高一國在產業全球化中的競爭能力,必須以提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為前提。為此,發達國家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干預功能不斷強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制定和實施國家級中、長期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提高有限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效率。這在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爭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紀科技發展戰略和計劃中有突出的表現;二是強化國家財政能力對研究與開發的扶持,引導社會科技投入規模和結構,提高社會科技投入供給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對知識和技術基礎設施的供給能力;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和條件體系;四是實施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財政政策,創造國內高新技術產業化有效需求,帶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高級化調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購力度,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迅速長大;六是拓寬國際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對全球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能力。
雖然我國各級政府有干預經濟的傳統,但這種傳統模式與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促進行為相差甚遠。①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過多側重于行政功能,與市場經濟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最突出地表現在組建國有企業,進入國民經濟諸多行業。而在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能直接參與的行業是非常有限的,這使得我國政府傳統的經濟干預功能難以實施;③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往往導致很多的投資失誤,導致重復建設。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如果國家干預導致了投資失誤,可能會從根本上擴大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周期,加大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本,進而加大我國與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競爭的國際差距。這比傳統經濟下我國政府干預失靈的危險要遠大得多;④我國政府傳統的干功能沒有與相應的制度創新有機結合。發達國家政府干預高新技術產業化,不僅有行政手段,還有與之相輔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觀上,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起步階段,高新技術產業化所需要的制度創新條件難以有效供給,此時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預功能能彌補制度創新不足和滯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進入到成長階段后,單憑行政手段所能實現的制度創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時過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導致新的制度瓶頸。因此,這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承擔全部制度創新功能。從我國情況分析,政府在干預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的功能還十分有限。實際上,現行公司法、投資法和稅法對高新技術創業的限制還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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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呼喚公共財政。歷史證明,無政府主義的市場經濟或者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在配置資源中的成本很高,并不是促進經濟發展的最有效形式,市場經濟需要政府引導。通過對市場行為的宏觀調控,彌補市場失靈,達到資源配置最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最基本的公共需要,這一公共需要呼喚政府的公共財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財政所面對的基礎,已從作為行政附屬物的企業和個人,轉到了獨立的市場主體上來,財政的“獨立主體性”正在形成,財政活動也正轉到為經濟主體的公共利益提供服務上來,成為滿足經濟主體公共需要的基本手段。國家財政對市場的調控作用,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建時就被充分認識到,而起調控作用的財政應采取公共財政的形式,則是近些年才被我們逐漸認識到的。對市場經濟進行調控的國家財政不應是延續計劃經濟諸多特征的傳統財政,而應是與市場經濟的公共需要相適應的公共財政。公共財政對市場的調控作用主要體現在營造硬環境和軟環境兩個方面。所謂硬環境,就是要能保證市場的物資流動、資金流動和信息流動暢通。這種市場環境只能由政府來提供。所謂軟環境,是指能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并有一套相應的機構,來監督這些“游戲規則”的實行。
2.公共財政是提高政府支出效率、遏止腐敗的一劑良藥。公共財政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政府預算建立在一整套科學公開的運作程序之上,這就為精打細算、有效地使用政府經費提供了制度保障,從而避免了由預算制度流于形式所造成的政府支出鋪張浪費現象,大大促使政府支出效率的提高。公共財政的又一重要特征,是通過對政府財力的法律制約,將所有政府預算內外的收入都納入政府預算中,將政府的一舉一動都納入到法治范圍之內。政府收支行為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的法制約束,政府預算缺乏應有的透明度和公開性,就為權力腐敗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肥沃的土壤。因此,公共財政的推行實為醫治政府權力腐敗的一劑良藥。
二、我國公共財政改革向縱深推進所面臨的難題
1.在公共財政體制下國有經濟的定位問題。無論在計劃經濟時期,還是在市場經濟時代,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了與國有經濟相關的財政收支始終是一種客觀存在。西方公共財政學建立在以私有經濟為主的“社會共同需要”之上,我國在借鑒西方公共財政體制時如何給大量的國有經濟定位,就成為一大難點問題。有些學者認為我國的財政應該由公共財政與國有資產財政所組成,提出所謂的公共財政雙元結構論。也有學者將國有經濟視作構建我國公共財政體制的關鍵障礙,主張放棄對國有產權的庇護。“公共財政雙元論”本身違背了公共財政論將財政定位在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這一初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涉及國有資產的財政收支,也同樣服務于社會公共需要這一大目標,這部分政府收支僅僅是財政的一個構成要素,而非獨立成分。也即是說,國有資產財政只是公共財政的一個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說,如果將滿足社會共同需要作為財政分配的唯一目標,那么公共財政必然是一元論。至于將國有經濟視作公共財政的障礙、主張放棄對國有產權庇護的觀點,與我國政治經濟的本質特征相違背,也是不符合國情的。
一、對行政合同的界定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為了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實現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與行政相對人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行政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行政主體,當事人之間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平等的;民事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當事人之間法律地位平等。民事合同是實現私權利主體的個體利益,通過民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是市場經濟主體的自發行為。行政合同目的對于行政主體而言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實現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標;對于行政相對人而言,一方面是配合行政主體履行職責,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實現個體利益。行政合同出現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結果,是從“夜警”國家到行政國家的產物。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征求行政相對人意見體現管理的人性化和管理即服務的現代公共管理理念。行政合同在性質上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執法行政行為,與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補償的不同之處在于與行政相對人協商一致方可成立,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不具有單方意志性;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在合法合理前提下行政主體可以直接實施,不必征求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具有單方意志性。行政合同從內容上分類,主要包括經濟行政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計劃生育合同、國家科研合同等。下面將運用行政法和經濟法理論分析經濟行政合同內涵。
二、經濟行政合同的內涵
(一)經濟行政合同產生基礎
經濟行政合同是現代市場經濟產物。現代市場經濟是以市場調節為基礎、以政府調節為必要條件的市場經濟。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市場經濟不是現代市場經濟,只有市場的自發調節,缺少政府的干預和調控。1776年斯密的傳世之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出版,他的經濟自由理念對各國影響深遠: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干預經濟只充當“守夜人”角色。這種理念和思潮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是主流價值觀,不可動搖。在純粹的計劃經濟條件下,也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市場調節之手被大大削弱甚至被砍掉,政府干預之手無休止地延伸,無論是微觀經濟領域還是宏觀經濟領域只有指令性計劃和服從,沒有雙方的合意,是純粹的行政管理。19世紀末20世紀初,私有制和自由資本主義引起社會矛盾激化,發達國家走向了壟斷和社會化發展階段。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被政府有限干預的市場經濟取代。政府干預、國家管理等理念占據主流。經濟行政合同只有在現代市場經濟即混合經濟中才可能出現,“無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協同并用時才能出現。
(二)經濟行政合同內涵
經濟行政合同屬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與民事合同的不同點,與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同點同樣適用于經濟行政合同。只是具有“經濟”內容的行政合同。經濟法是政府對經濟參與、干預(規制)和調節之法,既包括政府對宏觀經濟的介入,又包括政府對微觀經濟的介入。在微觀經濟領域,對應的是經濟法中的市場規制法。通過市場規制法,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規范企業行為,控制市場結構和狀態,創造充分、公平、適度的市場競爭環境和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在這個領域里是純粹的經濟行政管理,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社會控制手段對市場活動主體檢查監督,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不可能出現雙方的合意。所以在市場規制法中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現代市場經濟是政府宏觀調控為必要條件的市場經濟,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轉為間接管理,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平衡經濟總量,優化經濟結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參與將由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揮轉向公開市場操作和間接干預,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化趨勢。宏觀調控法的主要調整方法是引導,即經濟利益誘導和計劃指導。政府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變化經濟參數如稅率、利率等,誘導微觀主體,履行宏觀調控職責,實現宏觀調控目標。這種方法是導向性的,不是強制性的,是以政府意志為主導的,但要求微觀市場主體配合,要求微觀市場主體的同意。經濟行政合同只存在宏觀調控法中。通過以上分析,對經濟行政合同界定如下:政府為了履行宏觀調控職能,實現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與行政相對人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該合同體現了政府意志主導性和宏觀經濟效益性。
三、經濟行政合同的種類
經濟行政合同具體包括哪些,現在還沒有定論,現將比較典型的經濟行政合同加以分析,進一步證明經濟行政合同的內涵。
(一)政府采購合同
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行為。政府采購當事人包括采購人、機構和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是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或者采購人委托機構與供應商簽訂的就政府采購事項達成的協議。政府采購合同不同于一般買賣合同。采購資金是財政資金,是預算收入,是納稅人的錢,一般買賣合同資金是私部門資金,是買受人支配的資金,政府采購要符合《預算法》的規定。政府采購目的一方面是滿足政府需求,另一方面目的是通過政府采購規模和結構調控宏觀經濟。一般買賣合同是實現私人物品所有權的轉移,滿足生產生活需求。政府采購合同不同于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從財政學角度考察,政府采購支出屬于購買性支出,要求遵循價值規律和市場規則,要求雙方合意。政府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通過變化政府采購規模和結構調控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實現總供給和總需求在總量和結構上的平衡。宏觀經濟政策目標的實現是通過各級采購部門與一個個供應商的采購行為完成的。各級采購部門與一個個供應商的采購行為似乎是微觀活動,但實質是為了執行宏觀調控政策。政府采購合同是政府調控宏觀經濟,履行調控職能運用的合同,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二)再貼現合同
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將通過貼現業務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中央銀行申請轉讓,借此獲得中央銀行的資金融通。實質上是中央銀行通過再貼現業務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融通。對中央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票據,是一種信用業務;對商業銀行而言,再貼現是出讓貼現票據,解決一時資金短缺困難。整個再貼現過程,實際上就是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票據買賣和資金融通過程。再貼現合同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就再貼現事項達成的協議,包括再貼現對象、再貼現率、再貼現金額等內容。再貼現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貼現合同。貼現合同的主體是商業銀行和工商企業、自然人,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再貼現合同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是行政機關,和商業銀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體。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貼現合
同目的,對于商業銀行是提供金融服務,實現利潤最大化;對于工商企業,是籌集資金,實際上是民間的資源配置。再貼現合同目的,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是籌集放款資金;對于中央銀行而言,是通過再貼現業務控制貨幣供應量和資金流向,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再貼現合同不是中央銀行的單方意愿,中央銀行是被動的,要有商業銀行的申請才可以,是雙方的合意,不具備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再貼現率是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過再貼現率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貨幣政策目標實現通過一系列再貼現合同完成,再貼現合同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形式,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三)公開市場業務合同
公開市場業務指中央銀行通過在金融市場買進或者賣出有價證券,借以改變商業銀行準備金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種措施。中國人民銀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有效傳導貨幣政策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貨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公開市場業務合同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就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進或賣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票據達成的協議。公開市場業務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公開市場業務合同一方必須是中央銀行,一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行政機關,與相對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是資本市場上普通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公開市場業務合同目的,對于中央銀行而言,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對于相對方是實現投資收益或者投機利益;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是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籌資者籌集所需資金。既然是市場業務,就要遵循市場規律,不可能向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單方意志性。公開市場業務是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過公開市場業務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貨幣政策目標通過一系列公開市場業務合同實現,公開市場業務合同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形式,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參考文獻】
隨著社會的日趨發展和進步,我國行政單位體制改革也隨之得到了深化,以政府采購、部門預算以及國庫集中支付等當做前提的財政管理機制,對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以及財務管理也有著越來越高的要求。
1、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定義
我國行政單位財務管理主要指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財務制度、政策、方針以及法規等,有計劃的對資金進行運用、籌集以及分配,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并對財務進行監督和控制,從而確保事業任務和計劃能夠順利的完成。
2、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現狀
2.1、沒有完善的財務管理體制。單位財務相關的規章制度不健全,甚至是形同虛設,人力資源配置以及會計制度也不健全,并缺失相關的監督制約制度,普遍存在隨意調用資金的現象。
2.2、缺失有效的預算執行能力。財務管理過程中的資金預算主要是為了科學規范的對事業單位財務支出和財務收入進行統籌管理。這就致使財務預算制度一定具有約束性以及強制性,但就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形式而言,預算管理制度缺乏強有力的執行力度,其普遍存在著預算超支以及支出混亂等現象,以此使行政事業單位具有的社會公信力被大大的降低。
2.3、沒有健全的資產管理體制。第一,資產管理體制不健全,沒有規范的管理資產資源配置,還缺失合理的資產管理監督制度;第二,沒有合理的資產預算管理配置,投入資金利用效率低,致使資金投入嚴重的超出預算;第三,資產管理現代化和信息化程度較低。第四,沒有科學的固定資產核算手段,還具有著嚴重的資產流失以及資產虛增等現象。
3、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措施
3.1、提高財務管理意識。如果想使行政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則需要使人力資源具備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首先,事業單位可以從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意識著手,這就需要事業單位不斷的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指導工作以及在崗培訓工作,以此使其整體素質得到提升。事業單位可以選取完善獎勵機制以及培訓機制等方面來激發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其次,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創設良好管理氛圍,吸引更多優秀的管理人員加入其中,以此為行政單位財務管理汲取更多的知識和經驗。行政單位還需要從完善軟件資源以及硬件建設等方面著手,為人力資源充分發揮職能提供良好工作環境,在工作中還需要足夠的尊重員工,并積極的鼓勵員工不斷的對工作進行創新,積極的獎勵具有貢獻的員工,以此使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可以形成良好的工作風氣,并潛移默化的推進行政單位財務管理更加的完善、科學和先進。
3.2、構建完善的財務管理體制。行政事業單位如果想要構建完善的財務管理體制,可以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來對相關工作進行指導,但是在實際部署的過程中,應該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來對管理細則以及管理資源配置進行制定,主要囊括了執行方案、資金管理系統、設計方案以及經費支出監督等財務控制制度。實行以上制度需要涵蓋行政單位的所有部分和所有工作環節,并制定相關的操作細則。制定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時,需要嚴格的對國家法律規定進行遵循,并把此當做標準來對工作規章制度進行細化,以此使相關的資金定額以及項目工資被控制在標準之內。第二,還需要不斷的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機制進行完善,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使財務風險可以控制在最小的范圍之中,而財務監督機制需要把量化形式當做標準,杜絕出現形式化,從而讓財務監督體制存在著更高的操作性。
3.3、加強資產管理。加強資產管理需要在對國家制定的資產管理法規以及法律進行遵循的基礎上,對行政單位資產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對行政單位資產管理工作流程進行制定,并對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環節以及具體內容進行確定,從而為資產管理配置提高合理的資源支持。提高固定資產的盤查規劃,并制定年度、周以及季度的審查細則以及資產管理預算。不斷的對固定資產制度進行強化,在責任落實到人以及分級負責的基礎上,對所有部門具有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進行明確。
3.4、構建合理有效的監察機制。行政單位財務管理需要把國有資產的利用和分配當做重點,構建相關的國有資產監控制度,實現財、實一致。還需要構建健全的國有資產審批制度,設置專門的小組對重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在資產得到批準的前提下,保證國有資產具有的完整性得以落實。強調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機構統一,則可以使專項設備具有的使用效率得到提升,從而使國有資產的信息化建設得到加強。
4、結語
我國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出現問題的原因具有著獨特的歷史因素,如果想要對其進行改善,就需要相關的工作人員共同努力,以此使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并使財務管理具有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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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05-0021-03
當前加強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既是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也是我國高等教育從精英教育轉向大眾化教育的必然。實踐教學對于提高行政管理專業教學效果,增強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創新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結合國外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成功經驗,針對我國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談談對于改善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一些思考。
一、改善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必要性
行政管理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學科,在公共管理教學較為發達的美國大學通常都十分重視行政管理專業的案例教學、實地考察和技能培養等實踐教學。我國當前大學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轉向大眾教育,大學生已成人才市場上的普通求職者,高校培養人才的標準應反映實際社會需求。當前社會更需要具有創新精神和實際操作能力的應用性復合型人才,行政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模式必須由傳統的學術型向應用型轉變,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國內高校對于加強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已形成普遍共識,實踐教學形式主要以案例分析、專題討論為主的課堂教學方式和以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為主的實踐教學方式。但在實際的教學工作中存在一些明顯不足:實踐教學形式單一,不能與理論教學有機結合;某些實踐教學內容更新不足,使實踐教學達不到預期效果;實踐教學標準制訂不合適,不符合人才培養需要;實踐教學安排不合理,不符合學生意愿等。
二、改善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思考
針對當前我國行政管理實踐教學中的上述不足,不僅需要加強實踐教學體系建設,加大實踐教學經費投入,同時還應注意創新實踐教學形式,完善實踐教學實施細節,本文就此思考提出幾點建議:
1.加強行政管理實踐教學形式創新。當前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應增加大一、大二學生的參觀調研活動,讓學生盡早獲得對行政管理的感性認識;通過挖掘校內行政資源,使學生在校內行政機關鍛煉,親身體驗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流程,掌握行政管理工作基本職業技能。同時積極支持學生的校內實踐活動,通過開設行政管理論壇,邀請國外知名專家學者講座開拓學生視野,支持學生策劃、組織、參加校內外一系列文體活動和創辦學生社團和報刊,提高學生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教師應帶動和指導學生積極參加全國“挑戰杯”競賽、大學生校級科研課題以及教研項目,為學生培養創新性思維提供機會。同國外大學建立交換培養機制,以及與跨國公司達成實習或赴海外研習的合作。學校還可以嘗試三學期制,使學生能夠充分利用暑期增加社會實踐能力,但關于如何利用好小學期的問題,還有待探討,防止流于形式。通過創新實踐教學形式,使學生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增長見識和鍛煉才干。當前國內一些行政管理專業知名院校如北京大學、中山大學在此方面都做了有益嘗試并取得良好效果。
2.更新學生基于計算機應用技術的管理技能。實踐教學內容也應注意與時俱進,通過不斷的調整和完善才能到達實踐教學預期效果。辦公自動化技術發軔于上世紀90年代初,由于當時政府、企事業單位人員對辦公自動化技能學習和掌握能力較弱,行政管理專業學生掌握此項技能就顯得十分突出,加之可用于辦公自動化實踐設備不多,行政管理專業組建辦公自動化實驗室意義重大。當前上述組織成員素質普遍提高,辦公自動化設備非常普及,辦公自動化技能已經成為大學生一項基本技能。當前行政管理專業學生應掌握的計算應用技術主要指能夠利用網絡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能夠通過統計軟件分析信息和輸出結果的能力,能夠編制網頁、利用網站信息或維護網站常規運行的能力,以及利用電子政務系統或管理信息系統解決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當前行政管理專業完全沒必要組建專門辦公自動化實驗室,而是針對培養學生上述技能組建多功能信息管理實驗室。
3.加強行政管理專業案例教學及案例庫建設。案例分析既是教學平臺,也是分析工具,對于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培養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思維與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案例教學在我國起步較晚,當前還處在探索和發展階段,需要進一步加強。當前適應我國國情的行政管理案例還比較缺乏,案例教學的方法和手段還需改進,熟練運用案例教學的教師也比較稀缺,案例庫建設也非常不足,資源共享程度也較低。當前行政管理教學案例庫建設和更新嚴重滯后,國內高校普遍使用國外案例,無法適應國情,行政管理專業要加大案例庫建設力度,便于教師在實踐教學中隨時選用。
4.規范畢業論文寫作標準。當前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畢業論文通常要求在8000字左右,論文格式也日益冗雜,有向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標準趨同的勢頭,這樣的要求雖然更能體現學術規范和追求,但往往卻是“揠苗助長”、“本末倒置”。目前高校許多學生在畢業論文寫作過程中,寫作目的不明確、選題材料準備不足,正文撰寫時間倉促,并限于知識積累豐度和深度不足,根本不具備撰寫這樣高標準學術論文的能力和條件,只能為了湊夠論文字數而進行大量文字堆砌,乃至抄襲,或過于注重論文格式的規范化,而忽視畢業論文的自身寫作質量。這樣不僅不利于學生創新能力和學術能力的培養,反而有強化浮夸空洞文風和形式主義之嫌。多數學生在未來工作崗位上一般不需要撰寫如此高標準的學術論文,只需要具備在一般學術期刊上發表自己的學術觀點的論文寫作能力即可。故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應考慮要求在3000字左右,能夠符合一般學術期刊格式和標準即可。同時畢業論文也可以考慮采用調研報告、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從而更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調查研究和分析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
5.注意實踐教學安排與學生意愿相結合。實踐教學安排只有符合學生意愿,才能提高學生參加的興趣,故在實踐教學安排中應充分考慮學生的訴求和興趣。如當前多數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實習安排在大四第一學期,但這樣容易同學生該學期找工作、考公務員和考研究生相沖突。畢業實習時間可以開始于大三暑假,結束于大四第一學期前10周內,這樣既可以避免沖突,又使學生在畢業實習后有個“查漏補缺”和反思、定位的機會。在為學生分配實習單位時,應盡可能滿足學生合理的分配要求,采取“集中為主,分散為輔”的原則,有些學生愿意自己選擇實習單位作為未來就業跳板也可以考慮予以滿足,但都要有專職實習指導教師跟進。當然對于某些學生希望利用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時間去打工掙錢,認為去實習單位就是打雜,充當廉價勞動力,還要受實習單位約束,不如在學校自習或娛樂等不恰當想法應及時予以教育。通過將畢業實習安排與學生志趣緊密結合,使學生能夠安心投入到畢業實習當中去,達到實踐教學的預期目的。
學生只有更多地接觸社會,具有更多的實踐機會和實習機會,做到能寫、會講、能做,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提高了綜合素質與社會適應能力,才能符合當前社會需求。就人才培養而言,行政管理專業學生應成為具備扎實理論知識、實踐操作能力和具有創新精神的應用性復合型人才。因此,實踐教學在行政管理教學中的地位將越來越重要,改善實踐教學中的不足,推動實踐教學進一步發展,還需要我們更多的投入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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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略管理會計的內涵及其發展過程
二、戰略管理會計的認識
1、戰略經營系統對管理會計的沖擊
2、決策會計與業績評價會計的融合
三、金融危機下我國企業經營環境分析
1、 國外需求減少,出口受阻
2、 國際競爭加劇,貿易保護主義抬頭
3、 國家宏觀調控力度大,效果顯著
四、金融危機環境下戰略管理會計應用研究
1、戰略目標制定
2、戰略成本管理
3、戰略性經營投資決策
4、戰略業績評價
五、責任會計再造:現金流量的視角
1、現金流量評價的重要性
2、責任會計中責任概念的變遷
3、資金責任會計:現金流量經營的產物
六、小結
戰略管理會計是面向未來和面向市場的動態的管理會計,注重提供長遠的、全局的、戰略性的管理決策信息。而金融危機是短暫的,其對企業的影響是暫時的,它既會提高企業的經營風險,也會帶來某些機遇。管理者應當注意到危機引起的經營環境變化,適當調整短期經營計劃,以規避經營風險;更應該審時度勢,用長遠的放眼全球的戰略視野,抓住企業發展的契機,取得更好的發展。基于戰略經營系統的管理會計研究試圖探求新的管理方式和實踐方法去適應時代變遷的新潮流,并把新的管理會計理論與方法轉化為實際的商業行為。如果在企業實踐中管理會計創新活動能夠得到很好的理解和正確的應用的話,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將被降到最低,而機會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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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主要分為兩種理論,一種為傳統的公共管理,另一種為新公共管理。在傳統的公共管理中,其理論的出發點是政治管理,重點內容則是將公共行政作為了一種職業,而管理者則是這個職業中的實踐人。新公共管理轉變了傳統理論的基本思想,它追求的目標多以經濟效益和效率為主,注重的是對市場價值的深入開發并利用,它既不是加強責任制又不主張以集權的方式來管理,它主張借鑒企業化的管理模式,將市場或者說是被管理者作為主要的導向,以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
傳統公共管理的工作中心在于高效地投入,它忽視了實際的工作效益;新的公共管理關注了項目的成果和效益,在人力資源的配置上也變得更加靈活,可完全適應外部環境中的不確定因素。與此同時,新的公共管理主張了嚴格而放松的行政制度,對制定的績效目標進行了嚴格的控制,并實現了達成績效全過程的評估,它注重了公眾和私人、效益和公平的合理統一[2]。
二、當前公共管理視閾下高教行政管理的現狀
(一)高教行政管理手段及管理體系的不健全
政府部門在下達行政管理政策的時候,并未考慮到實際的管理環境,例如高校當地的教育、經濟、生活等現實條件對高校管理的制約。而在政策出臺后,各高校為了盡早地達到政策的目標,忽視了自身實際的高教職責,這導致高教行政管理方向與實際的環境發生了偏差,這種過于遵從管理投入而不注重管理效果的行政行為存在極大弊端,使高校的管理很難真正發揮效力。除此之外,行政管理人員的整體能力也是影響管理效益的最大問題,在解決高校人事劃分的工作中,分工不明、教師隊伍不均衡的問題常見,如果行政管理人員在相關的工作上沒有良好的決斷力,就會影響到后續的工作質量,在一部分高校中,很多教師的職稱劃分和學歷都參差不齊,高校應聘的標準并未有統一的明確規定,執教崗位人員整體素質及能力低下,并長時間得不到改善,這激化了行政管理內部環境矛盾。
(二)行政管理職責劃分不明確
就目前的形勢來講,我國在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上還有待完善,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為行政管理職責劃分的問題,很多政府機關部門在指派行政管理人員的時候,并沒有明確的規劃和配置,這導致部分高校中負責行政管理的人員眾多,各個行政部門的工作范圍和職責不明確,針對某一件事情無法確定負責人,在發生行政管理問題時,無人處理無人管轄的情況時有發生,各個部門負責人都將責任推脫到他人身上,這既沒解決到實質的問題,還增加了各部門的矛盾。另外,過多的行政管理人員增加了高校的管理成本,而在管理效果上并未有明顯的提升,這造成了大量人力資源的浪費,行政管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更受到了制約,管理效率遲遲不能提高,此問題是目前高教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常見的問題[3]。
(三)市場作用效果比較低
伴隨著人們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在20世紀末,我國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教育規模都在迅速地擴大。新的時展促使了行政市場環境發生了轉變:高等院校的辦學主體變得更加豐富、畢業分配制度變為如今的雙向選擇機制、辦學經費也有了多種來源渠道等。而高校行政管理并沒有及時調整管理方法以適應這些轉變。另外,高校的教育與人才市場之間有著直接的關聯,而如今的高校教育質量與人才市場的人才需求間存在較大落差。一方面是逐年增加的高校畢業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一方面是市場需求的應用型人才嚴重缺乏。
三、公共管理視閾下的高教行政管理思路
在公共管理的視閾下,高校教育的行政管理應該從實際出發,它既要考慮到行政管理的外部環境,又要兼顧高校內部的管理環境,管理者應從高校、社會和政府之間的關系出發,綜合考慮所有要素之間的聯系以及出現的問題,盡量從根本上找出影響行政管理的問題,然后利用新公共管理的標準完成高教的行政管理。
(一)轉變政府職能,完善行政管理體系
完善高教行政管理制度的關鍵在政府職能的轉變。受傳統公共管理觀念的影響,許多地方政府對自身的管理職能認識不足,政府并未認識到新公共管理的意義。新的公共管理需要政府在當前的環境中改變傳統集權管理的狀態,促使行政管理工作向靈活多變的方向轉變。具體地說,政府職能的轉變也就是實現宏觀的行政管理,所謂宏觀的行政管理即是在政府和高校間建立協調機構,招募社會管理精英負責高教的管理工作,這既能完成政策的下達,還能實現高教的社會化行政管理,它可以有效地削弱政府直接干預而存在的管理弊端。
政府還要協調好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各個部門的關系。行政人員的選拔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標準進行,有效地控制人力資源的整體素質及能力,同時還要加強員工的培訓工作。另外,高校內部的環境管理要從實際出發,對高校教師的資格和學歷進行統一整合,建立高水平高素質的行政管理隊伍,從而實現行政管理的最大效益[4]。
(二)明確劃分行政管理職責
在政府職能轉型期間,學校管理層應該將現有的行政人員進行全面的整合,將多余的行政管理人員派遣到其他職位,摒棄傳統的思想觀念,盡可能地以最小的投入實現最大的行政管理價值。同時,學校管理層應對每個職位上的管理者或行政人員的工作內容做出統一的整改,從集中化集權管理轉變成以社會、政府、學校統一結合的管理模式,避免因權力過于集中帶來的弊端。
行政管理職責的劃分應明確,學校管理層應將責任劃分到每個部門,并明確到具體負責的人員身上,并制定管理者的行為準則,規定每個部門所負責的管理區域,加大高教行政管理的執行力,實現執政和管理的雙項監督,確保在發生行政問題的時候能找到專門的負責人。只有實現了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才能發揮出行政管理的作用[5]。
(三)通過市場環境的調節促使高教行政管理質量的提升
應用競爭機制做好政府的公共管理,鼓勵社會中的私有企業參與到公共服務的行業中,以打破政府壟斷管理的模式。多種服務主體能有效地降低政府公共管理的壓力,在有效的時間中,集中化的管理可以創造出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從辦學方面來講,政府可采用融資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對民辦學校的資金投入;在依法辦學理念的基礎上,保證其教學的質量以及師資團隊的質量建設。另外,政府還要引導各個高等學校建設屬于自己特色的教學模式,使高校教育最大限度地運用創新理念,轉變傳統的教育觀念,使教育服務于學生、服務于教師、服務于社會,以實現高等院校的長久發展。高等院校的管理者要明確學校發展的方向和規劃,使其向多元發展的方向邁進[6]。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公共管理視閾下,我國的高教行政管理論文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制約了高校教育管理工作質量的提升。在這樣的環境中,政府應該正確面對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主動地尋找不足,在認真貫徹政策方針的基礎上,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以適應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需要。同時,高校應轉變傳統的集權管理模式,加快社會化管理機制的建立。高校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既關系到學校未來的建設,又關系到全校學生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因此相關部門在面對此問題時,要盡早做好準備,以便提升高教行政管理的質量。
行政過程屬于公共管理的微觀范疇,主要表現為行政主體與相對方之間的互動。這種互動關系在形式上體現為管制、指導、協商、控制及監督等,在過程中表現為相對平衡與絕對失衡的不斷轉化,在本質上存在著許多種矛盾和悖論。如何通過科學的機制設計實現行政過程的動態平衡,既有效地維持公共秩序,又能切實維護公眾權利,是調整行政關系所要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警惕行政關系的失序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經濟社會經歷了巨大變遷,但目前仍然面臨多重轉型的任務。在這段歷史性的發展時期,新情況和新現象不斷涌現,新問題層出不窮。為了抓住關鍵時期的發展機遇,在欣喜于取得的巨大成績的同時,也不能忽視一些值得引起關注的問題,比如行政關系有陷于失序的隱憂。
(一)失序與失衡
“失序”不同于行政關系的“失衡”。失衡是指行政主體與相對方在行政過程中的不對等關系。“一般情況下,在實體行政法律關系中,行政主體和相對方形成行政機關為優勢主體、相對方為弱勢主體的不對等關系;在程序法律關系和司法審查關系中,則形成另一種反向的不對等關系”…。失衡有可能是有序的,也有可能是失序的。如果行政過程中的主體都認可行政關系的失衡,或者如果不認可這種失衡,但局限于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尋求調整失衡狀態,那么行政過程會呈現出有序性。但如果行政過程的主體不認可行政關系的失衡,并且訴諸于不符合法治要求的方式尋求調整失衡狀態,那么行政過程會表現出“失序”。
在目前的行政過程中,行政主體在大部分情境中仍處于強勢地位,但這種相對優勢面臨越來越大的公眾壓力,甚至是(暴力)對抗,而且社會對行政行為的信任度在不斷下降,以致在某些領域出現了政府的公信力危機。另一方面.相對方的權利意識在不斷增強,維權技能在不斷提高,但現有制度框架內的參與機制和維權渠道尚不健全,使得一些本屬正常的政治參與和利益表達容易訴諸于極端之舉。面對越來越頻繁發生的對抗行為,公信力不斷下降的行政主體為了維護公共秩序.往往選擇以危機管理的名義去強力控制。
在強制與對抗的互動中,如果上級部門或領導認為下屬部門的行為有悖于公共管理的政治要求,會以指示、批示、批評、懲罰等方式介入行政過程,從而使行政關系的優勢轉向相對方。在整個過程中,行政關系的調整既不是自我糾正式的,也不是有序的,往往取決于特定問題、特定領導以及特定情形。
(二)行政關系失序的表現
以上海某些區出現的“釣魚式執法”為例。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面對執法機關的不正當執法方式,處于弱勢地位的相對方大多選擇忍氣吞聲,因為表達訴求的渠道非常有限,而且成本高昂。行政關系的失衡格局縱容了一些行政主體更加毫無顧忌地選擇執法手段,這也為互動關系的逆轉埋下了伏筆。當個別相對方選擇極端的方式表達抗議時,其他感同身受的相對方即刻予以響應,社會公眾由于驚詫于行政主體的肆無忌憚而為指責行政主體的公共輿論奠定了社會基礎。于是,行政主體至少處于輿論上的弱勢地位。在該事例中,行政關系調整的直接起因是個別相對方的極端行為,而非有序的參與和表達;實現行政關系調整的直接動力來自于上級部門的關注,而非相關主體的協商與討論。
又比如,近年來各地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城管”)普遍面臨一個三元困境:城管如何執法,才能既維護城市的市容市貌,又能讓城市小商小販合理生存。城市環境屬于公共產品,其供給要依靠行政主體的強制手段;小商販的存在既是民生需求,也滿足了一些社會需求;而對于小商販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社會公眾本身也是矛盾著的,在享用這些服務時會贊成小商販存在的合理性,而在其它時間,則希望小商販盡量不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在行政實踐中,這些矛盾都集中到行政主體和相對方的行政關系上,造成城管工作“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局面,甚至出現“一管就有沖突、一放就有投訴”的現象。如此周而復始,不僅未能解決城市管理的根本問題,反而影響行政執法的公信力。
如果不正視行政過程中的關鍵問題,仍然以危機管理的思維沿用個案處理的方式,行政關系將會陷入失序的境地,其表現就是行政主體或者不作為,一旦作為就是強力控制,而相對方要么不參與,一旦參與就會釀成。
二、調整行政關系的不同思路
如何防范行政關系陷于失序,既使行政主體依法行政維護公共秩序,又能切實保障相對方的權利?在相關研究中,先后出現過管理論、控權論和平衡論等理論。
(一)管理論
管理論主張維護行政主體的優勢地位,認為行政過程的有序來自于行政主體的指導和相對方的服從。應該指出的是,管理論并非完全排斥對相對方權利的保障,而是將保障從屬于對行政秩序的追求。另外,也不能簡單地將管理論視為行政特權的等價物。因為如果法治相對健全,并且在行政過程之外設計了有效的利益表達機制,相對方的權益可以通過其他的渠道得到保護,那么行政主體的優勢地位依然是面臨實質約束的。
在實踐中,歐洲大陸一些法團主義文化的國家的行政管理過程更接近于管理論。在這些國家,行政主體在法定職責權限內享有絕對優勢,管理過程中的自由裁量權受到較為廣泛的認可。在政治運行中,致力于維護公眾利益的組織和集團是由國家和政府所創造并規范的。一方面,這些利益表達組織具有壟斷性,另一方面,這些組織在與行政主體的互動過程中享有較大的話語權。因而,行政主體在行政過程的優勢地位受到政治過程的約束,這也意味著行政關系的失衡由政治關系來調整。
(二)控權論
控權論主張限制或取消行政主體的主導地位,從而彰顯相對方的權利優勢。這種理論認為在大多數行政實踐中,行政主體不僅不能有效地解決公共問題,反而會滋生一系列問題,比如權力濫用、腐敗、限制相對方的自由等。所以,控權論主張政府最小化,認為大多數公共事務都可通過市場和私人組織得到解決。另外,控權論的基本假設是,行政過程是由各種利益集團相互博弈的活動所組成的,國家不具有主體性,只是一個各種勢力互爭雌雄的競技場。
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一場被命名為“新公共管理”的運動席卷全球,一度壟斷了公共管理研究和實踐的所有話語資源。這場運動的基本思路就是控權論,主張公共管理的市場化、私有化和自由化。經過30多年的實踐,如今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這股潮流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它有其情境性,有其局限性。尤其對于眾多發展中國家而言,國家的空心化、公共管理的市場化和公共服務的私有化,并沒有實質性地促進公共福利的改善,反而引發了一系列嚴重問題,比如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不足、公共服務分配結構失衡等。
控權論在多元主義文化的英美國家(包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英語國家)較為盛行。在這些國家,政治活動的主體是各種利益集團,行政主體的管理行為受到多種主體的限制和監督。主流的社會文化和法律體系都主張對公共權力保持質疑和挑戰的態度,因而行政主體的自由裁量權是一種被普通公眾所廣泛擔憂的存在物。如何限制行政主體的權力,確保相對方的權益免受行政主體的肆意侵害,是這些國家在行政管理方面的主要議題。
(三)平衡論
平衡論是中國行政法學界的創新,認為無論對行政主體還是對相對方,都應在法治原則的統治下加以制約和激勵,以實現兩者在利益關系上、法律地位上,以及在制度、機制的構建和運作等方面的平衡。從理論上說,平衡論主張既要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實施,又要防止公民權利的濫用或違法行使。具體而言,平衡論“既不同意控權論過分強調行政程序、司法審查的作用,也不同意管理論過分強調命令、強制手段的作用,……主張綜合運用行政法的各種手段:既在必要的場合運用命令、強制手段,同時在大多數場合盡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行政制裁、行政強制手段,淡化權力色彩”。
作為一項本土化的創新,平衡論在中國行政關系的研究中得到了廣泛關注。從文化角度看,平衡論的思路符合中國的中庸文化,主張通過調和來解決矛盾,而不是訴諸于零和的博弈與對立。從社會發展的實踐來看,平衡論試圖在政府與市場、行政主體與相對方之間取得平衡,符合中國在轉型時期的政治社會生態。
盡管平衡論的響應者眾,但質疑聲也不少。其中與管理實踐關聯度最高的質疑來自于具體的平衡機制:如何既制約行政主體濫用權力(相對方濫用權利),又激勵行政主體積極作為(相對方積極參與)。主張平衡論的研究者詳細探討過公務員制度、行政指導等具體的平衡機制。在此,筆者著重分析參與式績效管理作為一種平衡機制。
三、參與式績效管理
要實現行政關系的有序調整,既不能只突出行政主體的權力優勢,也不能只強調相對方的權利本位。就此意義上,我們贊成平衡論兼顧制約機制和激勵機制的觀點。不過,行政法領域的研究者忽視了績效管理的平衡功能。
(一)績效管理的發展與不足
績效管理是管理實踐的重要工具,也是現代管理學的重要議題。比如,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紐約市就嘗試用現代方法測量和評估行政部門的績效。但是,由于行政行為具有目標多樣性,行政過程的委托關系具有多層次性,不同行政主體的產出難以橫向比較,以及公共產品缺乏類似市場這樣的價格發現機制,因而相比企業績效管理,政府績效管理實踐進展更為緩慢。在新公共管理運動的影響下,政府績效管理廣泛地采用企業績效管理的理念、方式和工具,比如顧客導向、平衡計分卡、績效合同、績效規劃等。不過,從已有的案例材料看,這些工具的引人并未顯著改善政府績效管理的實踐。
近些年來,研究者逐漸認識到,績效測評工具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工具是否與問題以及環境相匹配。如果政府績效問題主要表現為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大規模地采用績效合同,并推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那么不僅不能改善公共服務的供給,反而可能導致公共服務“嫌貧愛富”,使公共服務喪失應有的公益性。如果整個國家所處的階段是快速發展時期,一味地模仿其他國家的限制政府活動范圍的績效管理方式,不僅不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反而會使整個社會陷于斷裂,因為這些國家的社會組織尚無法承接起政府轉移出的功能。
(二)參與式績效管理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政府績效管理先后采取過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效能監察、政風行風評議、服務承諾等形式。這些做法在提高行政效率、健全行政監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諸多尚待改進之處。比如,大多數績效管理形式都是封閉性的,沒有設計公眾參與的渠道。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在公眾參與政府績效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群眾評議政府、社會滿意度調查等。在目前中國的政府績效管理中,公眾參與最多的環節是對具體行政部門的評估。以南京市為例,該市自1999年以來,一直堅持“萬人評議機關”的做法。每年年底,南京市政府向市民發放評議問卷,要求對所有的政府機關進行打分排名。北京、珠海、杭州、海口、銀川、昆明等城市都先后開展過“萬人評議機關”的活動。
作為政府績效管理的一種理念,參與式績效管理主張社會公眾應有效地參與到對政府績效的測評和管理過程。公眾參與績效管理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對施政目標的討論,對評估體系的建議,對具體行政主體的評估,對績效結果運用的監督。所以,參與式績效管理并不僅僅局限于“萬人評議機關”的形式。從行政關系的有效調整角度看,公眾對具體行政主體的評測僅僅是一個起點,并沒有窮盡參與式績效管理的內涵。
如果缺乏政府信息公開作為配套工作,公眾的評測失去了基本的信息基礎,只能依據感性認識.不僅不利于行政主體改進工作,反而可能消耗公眾的參與熱情。比如在不少地方的“萬人評議機關”活動中,將所有行政部門不分類別地排列在一起,導致直接提供公共服務的部門普遍得分較低,而主要服務于政府內部的部門得分較高。南京市2001年群眾評議政府的活動中,得分第一的部門是市委辦公廳,得分最低的部門分別是市政公用局、市房地產局、市容局、市規劃局等;北京市2003年群眾評議政府的活動中,得分最高的部門是市鄉鎮企業局,得分最低的部門分別是市交通委、市建設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政管理委、市規劃局等;昆明市2008年群眾評議政府的活動中,得分第一的部門是市政協辦公廳,得分最低的部門分別是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市建設局等。
由于各個行政主體的工作難以進行簡單的橫向比較,因而群眾的評議大多數只能作為評估各個部門實際工作的參考材料,這就引發了一個如何對群眾評議做出反饋的問題。如果給出積極反饋,比如南京市2002年根據群眾評議結果調整了幾個部門的領導班子,就會面臨“群眾感知是否為充分統計量”的問題,畢竟各個部門的法定職責對群眾感知有直接影響。但如果不對群眾評議結果做出積極反饋,那么群眾對評議活動的參議熱情就會快速消退,從而使評議活動陷入名存實亡的尷尬處境。
所以,參與式績效管理不是簡單地將公眾動員起來定期為行政主體給出評測分數,而是包括目標設定、體系設計、信息生產、結果使用等環節的全過程參與。那么,為什么說參與式績效管理有助于行政關系的有序調整?
(三)參與式績效管理促進行政關系的調整
1.參與式績效管理對行政主體而言,既是控制機制,又是激勵機制。績效目標為行政主體的管理行為設定了目標,指標體系則引導行政主體按照預定方向實施管理。如果公眾的合理訴求能夠被納入到政府績效管理體系中,行政主體的管理行為對公眾需求的回應度就大大提高。不過,應該指出的是,行政主體的管理目標應該融合公眾需求和部門法定職責,即行政主體在開放性條件下保持相對的管理自主。其中原因在于,公共需求的表達有其內在矛盾性,而且正如“阿羅不可能定理”所揭示的,多種多樣的公眾需求應該有一種提煉和合成過程,才能形成真正的社會公共利益。
在具體操作上,可以根據脆弱性和敏感度的強弱程度,將行政主體的行為分為四種類別,每一種類別所對應的公眾參與形式分別是:廣泛協商、自主決策、自由裁量和聽證會。如果某一公共問題的敏感度強但脆弱性較低,則可以考慮召集相關公眾的代表參與討論,比如舉行聽證會。這樣既可以節約管理成本,也能滿足公眾參與的需求,而且將行政關系的矛盾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這一類管理行為包括價格管制、區域性的環境問題、城市市容管理等。如果某一公共問題的敏感度和脆弱性都很強,就必須預先準備好公眾廣泛和深度參與的方案,因為這一類問題往往是引發行政關系失序的主要領域。這一類管理問題主要涉及社會治安、動拆遷、民生問題等。所以,對于公眾參與,行政主體應該在開放性條件下保持相對的管理自主,既充分了解各種公共需求,吸納其中合理之處,又要主動建立有效的利益合成機制,避免行政過程的不連貫性。從這種意義上說,參與式績效管理既有助于控制行政主體的方向,又能使行政主體保持一定的自主性。
2.對相對方而言,參與式績效管理既是控制機制,又是激勵機制。通過設定相應的渠道,將公眾訴求的表達引導到討論績效目標和監督績效結果等方面,使公眾參與呈現出有序性。
一、與工商部門自身職能的關系。
實施企業信用監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論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執法效能的重要途徑,是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礎工作的必要手段。企業信用監管應是工商職能的重要組成內容,同時能體現出現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發展。從工作內容上看,一方面是對工商職能的充實、深化,通過信用監管,利用現代化手段使依法監管更為到位。如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的合法性審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數據庫的建立,將提供查詢功能; 另一方面是對工商職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監管的基礎上,體現以德監管,從處罰到處罰與激勵結合,從他律到他律與自律結合,從打擊到打擊與教育結合,從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與社會監督結合。
從實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現有職能中相對突出、強化信用的要求,顯示出信用監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與現有職能的有機融合,將信用監管滲透在對市場主體監管的全過程,并通過工商業務工作的各個環節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記、年檢、各個專項治理、辦案等過程中同時完成的,分類監管就體現在基層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從戰略意義上看,一方面彰顯了服務型工商的本質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務型政府職能的再造,通過企業信用監管,促進企業信用建設乃至誠信、和諧社會建設,另一方面工商部門以信用監管為核心,著力制度創新,推進職能整合,實現全程監管,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企業監管機制,確保企業準入“優生”,存續“優育”,退出“善終”。
二、與管理信息化的關系。
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統自身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同時又對工商系統自身信息化建設產生強大推動力。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是一個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征集、存儲、加工并使用的循環反復的過程,這一過程的順利實現,要以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的運用為前提,沒有信息化的基本條件,沒有強大的數據庫,沒有高智能的軟件,沒有互通互聯的信息網絡,企業信用監管的實施是難以想象的。因此,應以“金信工程”為契機,努力創造工商部門管理信息化的條件,加快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同時,由于企業信用監管對工商系統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進程的催化劑。首先,它促使計算機軟件的編寫、采用,促使在各項業務中運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證企業信用信息能夠在業務流程中實現自然輸入、交換、處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計算機硬件的配置,由于企業信用監管將級別管轄與屬地管理相結合,最終通過基層工商所實現監管,這要求工商系統內部上下、橫向之間必須實現信息交換,對外必須實現全方位地信息輸入,促使基層工商所、窗口受理單位都具備接收、發送信息的條件,以保證對企業的信用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體系的建設,要利用與信息化共同發展的過程,搭建好技術平臺。
同時,要加大人員、財力投入,加強計算機人員培訓和專業人員的選聘,使電腦、人腦有機地結合。
三、與法律環境的關系。
加強企業信用監管作為工商職能的一個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首先,必須遵循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一是行為法定原則,即企業信用監管的對象、內容、范圍和方式,要依法進行并對行為后果承擔責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即對企業信用監管的依據、程序和形式,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即對違法行為依法制裁的同時,要進行警示教育,從正面引導規范,不搞不教而誅,做到攻大奸戒小過。其次,必須依法運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規章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監管職責、已在工作中運用的文件、報表等,是開展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據和資料。二要創造條件規避法律問題。如信用等級評定結果的公開,最有影響的是等級好的、等級差的兩端。對等級好的,可以通過征求意見的程序,以自愿方式進行公示、提供查詢; 而對信用等級差的,因其一般都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則采取公布其違法違規事實的方式,對其進行公示。三要注意內外有別。信用監管中的評估標準、等級、公示等,法律條件尚不充分,可作為內部監督措施實施并注意內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訴訟。同時,要積極著手研究開發,為企業信用監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內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會公開,從行政規章、法規最后到法律的立法過程。當前工作的重點,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規章的空間,為企業信用監管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