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措施匯總十篇

時間:2022-08-02 11:53:41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治超工作措施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篇(1)

近年來,隨著公路交通運輸業的不斷發展,重型運輸車輛在公路運輸車輛中所占比例不斷增加,車輛超載運輸和超重型車擅自在公路上行駛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直接影響著公路的使用壽命。一些運輸經營者為了追求單車運輸的經濟效益,貨運部門或個人通過改裝車把運輸車加高、加寬等手段大幅度提高車輛的裝載能力,使其運輸效率和經濟效益得到了極大的滿足。然而超重行駛卻加快了路面結構的破壞,縮短了路面的預期使用壽命,使路面結構未達到使用年限,甚至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出現了車轍、疲勞開裂、坑槽等大量病害,大大提前了公路的大修期,增加了公路資金的投入,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雖然公路建設的標準和質量逐年不斷提高,但是有的公路使用壽命卻遠遠小于其設計使用年限,尤其在高等級公路路面和橋梁上反映更為突出,造成路面早期損壞,快速老化,路基下沉嚴重,涵洞坍塌,橋主梁和橋面板嚴重裂紋破損。綜上所述,導致補強和養護費用急劇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車輛超載超限運輸。超載超限運輸已經成為公路的第一殺手,嚴重影響路面使用性能和使用壽命,甚至造成路面結構破壞而釀成重大交通事故,該問題已經演變成為一個嚴重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問題,因此超載超限運輸的危害性應引起社會足夠重視,同時整治超載運輸已成為當今交通運輸行業刻不容緩的問題。

二、超載運輸對公路的理論分析

1 超載對路面的破壞

當荷載經過路面后,路面會產生變形,其中一部分變形是可以恢復的,稱之為彈性變形,另一部分變形是不能恢復的,稱之為殘余變形,當作用在路面上的車輛軸載小于道路設計軸載時,路面將處于彈性狀態,其殘余變形很小,路面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當超載車輛作用于路面上時,由于路面處于彈塑性狀態,殘余變形將增大,路面的抵抗能力減弱,路面將發生劇烈變形而使路面結構破壞。

2 軸載質量超載對路面的影響

即汽車對路面的破壞作用與汽車軸載質量的n次方成正比,即EF=(P/Po)n,其中EF為破壞系數,P為任一軸載質量,Po為標準軸載質量。我國目前進行路面破壞系數換算取Po為10T,指數n取4.55,EF=(P/Po)4.55即四次方法則,下面是根據不同的軸載質量求得的相應的路面破壞系數。

由此看出,當軸載質量由10t提高到15t時,雖然軸載質量只增加5t,但對路面的破壞作用卻增加了6倍多。因此軸載質量超載對路面的破壞作用十分明顯。

三、超載運輸對路面的破壞形式

1 對瀝青混凝土路面的破壞

1.1 超載運輸對瀝青混凝土路面的早期破壞中,車轍是主要破壞形式之一。瀝青混凝土路面的車轍是由于車輪反復碾壓而成,它起因于瀝青混合料的粘滯流動、基層和土基的變形,并包括一定程度的壓實作用和材料磨耗。其次是大面積的龜裂、網裂、塊裂、坑槽、松散、沉陷、擁包等病害程度也非常嚴重。

2 對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破壞

2.1 水泥混凝土面板破碎,貫通面層厚度的斷裂裂縫,把面板分為數塊,破壞了面層結構的完整性。

2.2 水泥混凝土面層的裂縫:包括橫向裂縫、縱向裂縫、交叉裂縫和板角斷裂。

2.3 水泥混凝土面板的接縫損壞:橫縫和縱縫填縫料的更新喪失或失效,板縫填縫料剝落。

2.4 水泥混凝土面板表面損壞:非結構性損害,發生在面層的局部損壞,露骨、坑洞等。

四、超載運輸的防治措施

超載運輸是目前國內交通運輸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解決超載超限車輛對公路的破壞問題,應做好如下幾方面的措施:一是應以立法的形式嚴格限制車輛的超載超限運輸,從源頭抓起,對超載超限運輸的車主、貨主一并處罰,堅持長期不懈,依法治理。二是在設計上采用剛性路面,半剛性基層;設置載重行車道,調整路面的結構設計方式,適當增加載重行車道的路面厚度;三是適當增加車輛軸數,加大車輛與路面的接觸面積,以減少單位面積上的荷載質量。四是加大對超載車輛的管理,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強調進行案例的剖析,進行生動、深刻的直觀教育,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交通意識和法制觀念,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切實提高路政人員的行政執法水平,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五是加強力度,聯合治理,打好治超持久戰,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做到行政執法主體合法,事實確鑿,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序正確,執法文書齊全,歸檔及時,確保超限運輸的查處質量。

篇(2)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XX鎮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鎮經濟發展辦,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1.對全鎮貨運車輛進行摸底造冊、建立臺賬、跟蹤監管,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超限超載工作。

2.對全鎮源頭企業造冊登記,規范管理,組織對源頭企業貨運超限超載巡查。

3.進行超限超載相關知識宣傳。

4.對全鎮所有公路進行超限超載治理,發現超限超載現象迅速與區治超辦、治超站聯系,進行處罰。

5.對鎮轄區內車輛維修場所進行監督,發現對車輛進行改拼裝場所,迅速聯系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罰。

6.加強與區治超辦、區交通局、區公路局的工作聯系,積極參加區聯合治超行動。

7.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服務

充分認識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危害性,樹立全鎮一盤棋思想,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將治超工作作為日常工作重點予以統籌部署,共同研究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切實維護廣大運輸業主、貨主和駕駛人員的合法權益,樹立積極服務意識。

(二)合理布點,嚴密監控

加強治超布點,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監控網絡。結合我鎮路網結構和交通流量分布與變化等情況,采取流動巡查的方式,加大貨運車輛運行監控與治超執法力度;加大力度打擊超限超載車輛繞道行駛行為,確保實現全路網嚴密監控。

(三)突出重點,健全機制

健全治超保障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治理超限超載專項經費,保證治超專用裝備和車輛到位;建立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確保社會穩定和治超工作順利開展。

(四)落實經費,保障實施

1.治超工作經費由財政按實統一支付,實報實銷;

篇(3)

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積極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為統領,以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科學管理”的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領導、邊際區域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縣轄公路路面治超工作,確保路面治超工作長期有效、持續穩定地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持重點路段重點治理,嚴厲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嚴厲打擊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超限貨運車輛,到2013年底轄區超限車輛比率控制在3%以下。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流動治超工作順利實施,成立縣交通運輸局流動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第二中隊,辦公室主任由胡新兼任,成員由交通執法局第一、二、三中隊全體執法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此次整治行動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工作。

四、治超地時間

具體流動治超工作地點、時間: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民治超的氛圍

可通過印制宣傳資料、懸掛標語及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手段開展全方位宣傳,大力宣傳治超相關規定及方針政策,將治超工作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果,及時向社會各界進行全方位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取得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還要深入縣轄企業、沙場、貨物集散地等單位進行廣泛宣傳,使治超政策深入人心。

(二)嚴格執法,保持路面治超高壓態勢。

1、堅持邊際區域聯合治超工作機制。加強與邊際區域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開展聯合流動治超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超限,糾正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手軟。

2、加大對惡意非法超限的處罰力度。對惡性超限車輛、特別是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或存在抗法行為的非法超限車輛,要加大處罰力度,予以嚴厲打擊。對超限車輛堅決實施卸載處理,切實消除違法行為;發現非法組織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的個人、團伙或者發生聚眾堵車、強行闖關、阻礙拒絕執法檢查,甚至毆打執法人員事件時,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保障治超人員的人身安全。

3、繼續實施《超限車輛信息抄報(送)制度》,將從事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企業、駕駛人員的信息抄報送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照各自權限進行處理。

4、要在保障道路暢通的原則下開展治超檢測工作,最大限度地疏導交通,做到治超和保暢的有機結合。

六、治超工作要求

篇(4)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根據《省治理公路限超運輸辦法》的規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以落實源頭裝載監管責任為重點,按照“立足源頭、依法嚴管、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總體要求,將治超工作納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內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斷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加快我縣治超長效機制建設。

二、工作目標

以源頭為重點,通過對貨源單位的嚴格監管,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維護道路運輸秩序,使超限超載現象和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全縣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貨源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源頭管理。貨源單位要配備必要的計重設備,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稱重檢測規定,對企業的車輛狀況、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健全治超機構,公開相關制度,要積極配合運管執法人員開展貨運源頭治超監管工作。

(二)加強應急保障,確保源頭治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治超工作需要,為預防貨運源頭治超期間可能發生的運力緊張、聚眾鬧事等突發性事件,各鄉鎮工業企業要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應對,確保貨運源頭治超專項工作順利開戰。

(三)建立健全輿論監督機制,推動治超工作的輿論宣傳工作日常化,圍繞超限超載的危害、治理的意義與目的、治理標準與措施等主要內容,準確把握治超宣傳報道的導向性,形式上充分體現治超宣傳報道的廣泛性,將宣傳面延伸到重點工業企業。通過宣傳工作的有效開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業的理解與支持,保持了正面輿論導向,減少和防止治超過程中出現的暴力行為,為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推動治超工作深入扎實開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加大貨運源頭監管力度,規范運輸市場。認真組織開展進駐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頭企業巡查為主,對經檢查、新聞媒體曝光以及嚴重違反《省道路運輸條例》行為的重點貨運源頭企業采取進駐監管,依法對貨源單位及車輛的超限超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制止,責令糾正。

(五)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治超法律法規深入人心。要明確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為目標,緊緊圍繞“依法治超、和諧發展”為主題,認真組織《省道路運輸條例》的宣傳,充分利用電(視)臺、報紙、網絡等載體,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擴大《條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戶曉。

(六)建立健全領導例檢制度,嚴格責任倒查,要建立貨運源頭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定期檢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明察和暗訪,發現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不利的鄉鎮及企業,要開展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查獲已出場(廠)違規超限超載車輛的,貨運源頭治理機構嚴格按照責任倒查的程序,對貨源單位進行責任追究,并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篇(5)

一、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源頭治理為重點,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加強對貨運源頭單位(主要是沙、石料、焦炭、煤炭、鋼材、水泥等生產經營企業及主要貨運、物流站場等)和貨運企業、車輛、駕駛員的巡查,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全區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則

堅持“立足源頭、依法嚴管、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開展。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源頭治超工作有效推進,我處成立了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彭應祿、陳曉鋼、秦恒利、李文生、張豫晉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運管二所,由陳曉鋼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張豫晉同志任副主任,聯系電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積極運用報刊、電視、電臺、網絡等媒介,加大治超政策和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特別是對貨運企業和站場加強引導,用正確的輿論導向配合整治活動。

(二)明確工作職責,強化源頭管理。1.為確保貨運源頭治超工作的順利開展,我處將認真開展對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注冊登記的貨運企業的情況調查工作。實行轄區執法科所負責制,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實行巡查。

2.要建立和完善貨運單位信息檔案,根據轄區貨運單位數量及分布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多種方法,重點對貨運單位治超職責履行、相關人員培訓、統計制度和檔案建立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督促廠區、貨場對進出本廠區、貨場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實行登記制度。做到貨物出廠(場)有記錄、進廠(場)有登記、落實制度有記載。

(三)結合今年開展的維修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對機動車貨運經營者和維修企業的監管,規范貨運企業和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重點加強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排查工作,對有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嫌疑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重點監管,查證屬實的,嚴格按照《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實施處罰。

(四)加強考核,嚴格查處。我處將在政府治超辦的領導下,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聯系機制。對路面執法查獲或治超辦抄告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依法查處并納入駕駛員誠信考核。情節嚴重的,列入“黑名單”。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屬本區的,要將車輛違規信息記錄在車屬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中,作為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依據,并責令企業進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本單位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當前超限超載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治超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認真負責,切實將“路安”行動抓緊抓實。

(二)嚴肅紀律,規范執法

篇(6)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富平安、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維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依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依法嚴管重罰、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要求,堅持“路面專項治理與源頭長效治理相結合、設點固定治理與流動巡邏檢查相結合、宣傳先行與穩步推進相結合、依法行政與服務群眾相結合和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相結合”原則,對全縣范圍內的車輛超限超載進行治理。

二、工作目標

使全縣范圍內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5%以下。嚴禁車貨總質量在55噸以上的貨運車輛和總質量在25噸以上的農用運輸車上路、過橋。通過階段性的集中治理和逐步落實長效治理措施。

三、工作職責及分工

(一)交通(公路)部門職責

依法對道路上行駛的超限運輸車輛進行卸載;制止、取締非法砂石料場、轉運點搭接道口。1組織路面執法。嚴格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車輛。

防止車輛超限超載。對車證不符的非法改裝車輛予以處分,2加強源頭監管。貨物集散地源頭實施運輸裝載行為的監管和檢查。并責令恢復原狀。

將超限超載車輛和企業信息登記抄告相關單位。3加強治超檢測點及治超工作信息管理。

(二)公安部門職責

打擊暴力抗法、阻撓執法和擾亂執法秩序的行為。1維護治超站點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依法查處車輛超載等違法行為。2組織交警開展路面執法。

3依法查處阻礙執行職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禁止非法和違規車輛登記使用。4加強車輛登記管理。

(三)農機部門職責

依法查處違法超載農用運輸車輛。

(四)政府糾風部門職責

督促各執法單位落實相關管理責任,督察治超的執法行為。查處執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治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杜絕公路“三亂”呈現。

(五)鄉鎮人民政府職責

配合縣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有關工作。1成立外鄉鎮治理工作協調組。

禁止新增砂石料場、轉運點。積極協助做好縣治超站點的設置和卸載場地的落實工作。2清理本轄區現有非法砂石料場、轉運點。

3加強對外鄉鎮居住地駕駛員、貨場經營者的治超工作政策宣傳。

四、工作措施

(一)組織領導。縣成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交通、公安、公路、農機等部門負責人及各鄉鎮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

(二)路面治理。縣領導小組從各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路面執法檢查組。實行24小時、三班制、不間斷的路面執法工作。

由縣交通局派人任組長,上小路路面執法點。抽調縣交通局9人、縣公路分局3人,縣公安局6人、縣農機局3人,共同開展路面執法工作(抽調人員需具有執法資格,下同)

由縣交通局派人任組長,合銅路路面執法點。抽調縣交通局9人、縣公路分局3人,縣公安局6人、縣農機局3人,共同開展路面執法工作。

縣交通局主要負責查處非法改裝營運車輛;公安局主要負責現場治安工作和攔截超限超載車輛,路面執法中。并對超載駕駛員依法予以處置;縣公路分局負責車輛過磅、卸載、復磅、處分;縣農機局主要負責查處超載農用運輸車輛。

(三)強化宣傳。各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把宣傳教育工作始終貫穿于治超工作的全過程,建立起治超宣傳保證機制。

(四)經費保證。治超期間。各單位各自配備標識車輛1臺,自備車輛維修和燃油等費用自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調配合。有關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密切協作。嚴禁推諉扯皮,消極觀望。縣領導小組不定期開展暗訪檢查,及時通報暗訪檢查情況。

篇(7)

一﹑工作原則

依法嚴管,堅持“立足源頭。標本兼治,長效治理”原則,構建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聯動、齊抓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頭治超長效機制,強化工作職責分工,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健康開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貨運車輛生產(改裝)企業的貨源單位(主要是煤、沙石建材等企業及貨運、物流站場等)和運輸企業(包括預拌混凝土運輸企業、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建筑沙石資料運輸企業)嚴格監管,總體目標:以源頭為重點。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全縣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交通平安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于我縣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保證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對貨源單位巡查監管不少于公布總數的80%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出場率低于10%三車”運料車、渣土車、混凝土運輸車)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具體目標:縣交通局進駐監管的重點貨源單位不少于2家。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切實有效地開展公路和貨運源頭治超工作,為加強對全縣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業已成立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聯系交通運輸工作的副主任、縣交通局和縣公安局、安監局、建管局、鄉村管理行政執法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縣交通局、公安局、安監局、鄉村管理行政執法局、建管局、建設局、工商局、質監局、公路分局、糾風辦、法制辦、農機局等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分公路治超和貨運源頭治超兩個專項工作組開展工作,具體負責公路和貨運源頭集中治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督查組由縣交通局牽頭,縣糾風辦、公安局、安監局、工商局抽調人員參與,負責對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糾正各種行業不正之風。

(一)治超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配合,突出重點,齊抓共管,推進以源頭治理為重點的治超工作有序進行。堅持源頭監管與路面執法相結合,企業自糾與政府監管相結合,教育與獎勵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行政執法聯動和信息通報共享機制,推進綜合治理;加大對貨運源頭治超專項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確定和公布重點貨源單位名單;依法保證治超工作專項經費;對在治超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懲辦和獎勵,對治超不力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和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二)縣交通運管部門通過進駐和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違法超限超載通報制度及貨運企業、從業人員信息系統和信譽檔案等;與有關部門一道,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進行查處。縣公路部門加強路面執法,查處非法超限行為,與運管部門形成路面和源頭雙管齊下的治超機制。

(三)縣公安部門加強機動車登記管理。依法查處超載行為;負責維護貨源單位秩序,依法查處阻礙源頭治超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暴力抗法、阻撓執法和擾亂執法秩序的行為。

(四)縣農機部門規范農用車、拖拉機牌證核發及管理工作。

(五)縣工商部門對注冊登記的貨源單位建立信用檔案。

(六)縣建管、城管、安監部門要按照“三車”治理分工。

(七)縣監察、質監、法制等部門依照自身職責。確保治理工作有序進行。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貨運源頭調查。并確定重點監管單位,縣新聞媒體、中國?門戶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由縣運管部門對重點貨源單位實行進駐或巡查監管。

(二)加大貨運源頭監管力度。認真組織運管人員開展進駐和巡查工作;縣質監、工商部門對車輛生產企業生產和改裝車輛的行為進行有效監管,禁止非法改裝的貨運車輛出廠上路。同時,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精心組織,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源頭治超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貨源單位主體責任。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稱重檢測規定。對進出廠區、貨場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實行登記制度,嚴把貨運車輛進場關、登記關、裝載關、稱重關、出場關、杜絕違規及非法改裝車輛裝載和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

健全治超機構,貨源單位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公開相關管理制度,做到貨物裝載出廠有記錄、進廠有登記、落實制度有記載。積極配合運管人員開展貨運源頭治超監管工作,為進駐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禁止為無合法經營手續或被列入黑名單的貨運企業、貨運車輛、駕駛員裝載、承運貨物。

(四)組織開展培訓。統一持證上崗。運管部門要加強對道路貨運企業負責人、營運貨車駕駛員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其合理裝運、守法經營的自覺性。

(五)開展目標考核。予以問責,并追究其主管和許可機關的行政責任。

(六)做好經費和應急保障。為治超工作提供保證。

篇(8)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范道路運輸秩序、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總體要求,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實施、各方聯合行動、責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全區治超工作,確保治超工作長期有效和持續穩定地開展。

二、工作目標

在前段集中整治基礎上,再用1—2年時間,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和各種技術措施,進行強化治理,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從根本上規范車輛裝載和運輸行為,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長效機制,基本消除非法改裝貨運車輛上路行駛、貨運源頭非法裝載及貨運車輛非法超限超載現象,全區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實現治超工作持久化

1.強化思想認識。要深刻認識到治超是一件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將“抓治超就是抓財源、抓治超就是抓效益、抓治超就是抓環境、抓治超就是抓和諧”的理念貫穿到治超工作的每一個環節。

2.強化部門責任。將治超工作列為年度工作重點,納入對各鄉鎮、街道及相關責任部門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放在與優化環境、安全生產、和諧創建、城市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并部署、一并檢查、一并督促、一并考核。相關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部署,靠前指揮,把治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力推動本部門治超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3.強化機構建設。公路、交警、交通、運管、工商、煤炭等部門要固定人員從事治超工作,確保治超人員相對穩定。要進一步理順相關責任部門之間的協作關系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溝通、資源共享等機制,及時解決責任部門治超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二)進一步把握輿論導向,實現治超宣傳日常化

各鄉鎮要在人口密集場所、路權所屬單位要在主要干線、支線公路和醒目位置設立永久性的治超宣傳標語。源頭運輸企業、大型生產經營企業要在廠區、園區的貨物裝載點、過磅點、起運點等位置設立固定的治超宣傳牌。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眾所周知。宣傳部門要不斷創新宣傳形式,大力宣傳治超工作重要性、持久性,積極報道治超工作進展情況、相關部門和單位治超的先進做法和經驗。

(三)進一步強化工作重點,實現源頭治理制度化

1.嚴格貨運源頭管理。按照《區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暫行辦法》,切實加強對煤炭、建材、化工生產經營企業及貨運站場等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督管理。相關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對貨運源頭單位加大治理力度。各鄉鎮要協調運管、工商等部門對轄區內貨運源頭單位進行排查清理,并將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對清理出的非法貨運源頭單位,一律依法關閉取締;合法并經公示的一般貨運源頭單位由交通運管機構加強巡查,年貨物吞吐量30萬噸以上的主要貨運源頭單位由交通運管機構進駐監管。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標準裝載、配載,放行超限超載車輛出廠(站、場)的,要依法嚴厲處罰,屢次放行超限超載車輛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證照等強制措施。

2.嚴查車輛源頭。交警、運管等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對區內所有貨運車輛進行清查,改裝改型車輛要依法責令車主在限期內自行恢復車輛原狀,無證無照的一律依法沒收并銷毀。工商等部門要在2010年11月20日前對轄區范圍內各車輛修理廠(場)進行全面清查。清查結果向社會公示,并實行掛牌監督。對無照經營和非法從事車輛改(拼)裝的車輛修理廠(場)依法予以取締,并沒收其生產工具。

3.建立源頭治超黑名單制度。對屢次出現違規裝載的貨源單位、超限超載的運輸企業、為超限超載車輛提供非法改裝企業和嚴重超限超載的車輛記入“黑名單”,同時建立黑名單信息報送系統,及時向各治超相關部門進行通報,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列入“黑名單”的車輛和企業給予從嚴查處。

(四)進一步加強路面管控,實現路面監管網絡化

1.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從2010年11月1日起,嚴格執行交通部、公安部、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卸載標準,堅決禁止貨運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對超過國家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一律實施卸載,未消除違法狀態的,一律不得放行,禁止以“罰”代“治”、以“罰”代“管”。要依托治超站點,加強流動稽查,突出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避站繞行、夜間偷運、短途超載、集體闖關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關門鎖車”、“停車走人”等拒絕接受治超執法檢查的行為,公安交警部門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一律扣車扣證,從重處罰。各治超站點要對查處的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登記,建立臺賬,每月月底抄報區治超辦及公安交警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要依法依規對駕駛人實施處罰和扣分,記分超過規定限值的,要依法扣留其駕駛證。

2.加大站點建設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加快治超站點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治超站點“建設標準化、設施永久化、運營制度化、裝備精良化”的要求,逐步實現治超站點“有執法場所、有檢測設備、有卸貨場地、有監控系統”的基本功能。

3.加強農村公路監管。2010年12月31日前,各鄉鎮要根據公路技術等級和實際需要,在農村公路連接干線公路的入口,按照國家標準設置明顯的限載、限高、限寬警示標志,設置固定的限行設施。

(五)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實現責任追究無縫化

1.充分發揮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人大、政協、督查、紀檢、監察對治超工作的監督作用,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層面的監督體系。區紀委、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及區治超辦要嚴格按照《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加大督查、倒查工作力度,保持治超嚴管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查處治超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失職瀆職行為,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進一步強化隊伍建設,實現治超執法規范化

篇(9)

二、工作目標

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維護良好的車輛生產、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公路基礎設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治理重點

針對我區車輛超限超載的主要源頭和主要路段實施重點整治:對南搬路、鳳漁路主要實施源頭治理;對瀠新路主要實施路面治理;加強鄉、村道公路監管,堅決打擊和糾正車輛超限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確保超限超載治理取得實效。

四、組織機構

(一)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交通局,由區交通局李軍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政府辦副主任王煜楨、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楊勇剛、區交通局副局長楊秋明兼任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地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全面組織開展治超工作。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治超聯合執法大隊,由公安、交警、運政、路政等部門抽調執法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

1、區“治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區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對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區“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治理工作的協調、指揮、督辦落實和信息綜合反饋等工作,承辦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編制工作簡報等;負責全區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各部門治理工作。

3、“治超”聯合執法大隊:負責南搬路、瀠新路超限檢測點的治超工作。

4、區交通局:組織全區路政、運政管理執法隊伍依法開展治理工作。

5、區公安分局:積極配合交通部門依法開展治理工作。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強行沖站、煽動鬧事、妨礙交通等違法行為依法及時查處。

6、交警四大隊:積極配合交通、路政、運政執法部門開展治理工作,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車輛登記、上牌和行駛證的監督,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型的協調市車管所不予登記和發放牌照;嚴格處理車輛“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等行為,并責令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的,告知車管部門不得辦理除注銷外的各類車管業務,并對擅自改裝車輛的車主予以處罰。

7、區財政局:對治理工作的辦公經費、站點建設費、設備購置費、聯合執法人員的執勤補助費等予以保障。

8、區監察局:對治理工作進行監督,對亂收費、亂罰款及執法人員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9、區安監局: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門抓好危險品運輸源頭的監管,嚴禁超量、超限、超品種范圍裝載。對治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問題加強監督與協調。

10、區法制辦:加強對“治超”工作中行政執法隊伍和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行政行為。

11、區質監局: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本行政區域內車輛的生產行為,從源頭上杜絕車輛“大噸小標“的現象。

12、區新聞辦: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13、區工商局: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汽車改裝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取締;對雖經批準但不按國家規定或者超范圍對車輛擅自進行改裝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14、區農機局:加強對拖拉機等農用車輛的監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實施安全技術檢驗、辦理注冊登記和核發牌證,加大對擅自改裝拖拉機、其他農用車輛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理力度,切實加強農機安全源頭管理。

15、區交管所:加大對車輛源頭、改裝源頭、運輸市場源頭的管理力度。嚴格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規定》,認真審核車輛的技術性能和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嚴控道路運輸證發放,嚴把車輛準入關;加大對砂石碼頭等貨物集散地運輸源頭的監控力度,確保運輸源頭裝載符合要求;實行運政派駐重點企業制和巡查制度;對違法運輸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及為其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召開動員大會,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治理工作,統一思想,落實責任。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發動工作,努力營造濃厚的“治超”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其中7月13日—7月20日為車主自我整改階段。由區治超辦牽頭,交警、交管、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聯合執法,對進入我區道路營業性貨運車輛“大噸小標”、“非法拼裝”、“加裝欄板”等行為依法責令其停駛并恢復原貌。7月20日—7月30日,重點查處車主、企業對車輛原貌的恢復情況,對拒不恢復原貌者依法實施強制恢復。8月1日—10月10日為路面治超集中治理階段。按照工作方案,對貨運源頭、重點路段進行集中整治,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全面遏制公路超限運輸多發勢頭。

(三)總結鞏固階段,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并從實際出發建章立制,努力建立治超長效工作機制。

六、工作舉措

(一)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區新聞辦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加大治超宣傳教育力度,曝光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典型案件,把宣傳教育貫穿治超工作全過程;各鄉鎮和相關街道要在主要干線公路、主要街道、車站、加油站、停車場、收費站以及人流密集場所廣泛張貼治超通告并懸掛宣傳橫幅(橫幅內容附后);區交管所、區路政大隊、交警四大隊要向貨運企業、碼頭、司機、車主發放治超通告和治超法規政策宣傳資料,在主要干線公路出入路段制作固定宣傳標牌,引導車主、貨主和廣大駕駛人員自覺抵制和杜絕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源頭治理,加強巡查。區交管所要深入工礦、碼頭、砂石場、水泥等企業,對裝載源頭貨運車輛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與企業和運輸業主簽訂《限制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責任書》,督促貨源單位與運輸單位、駕駛員簽定《杜絕超載超限保證書》,對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下達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整改的責令或強制糾正車輛改型并追究相關企業責任;設立流動稽查隊對所有派駐源頭單位運管人員進行監督和對源頭單位進行流動稽查。各鄉鎮、相關街道要在碼頭、水泥、工礦等企業派駐治超監督員,配合運政部門抓好源頭管理,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規范的做法要現場進行糾正,對問題較為嚴重的在制止的同時,要立即向區“治超”辦匯報處理。區工商局、區質監局、區交管所要采取分行業、分鄉鎮、分片分線、責任到人的辦法,不斷加強對改裝車輛的監管,加大對汽車修理、維修點、汽車配件等經營單位的檢查,嚴厲查處非法拼裝改裝汽車及其交易行為。

(三)加大執法,多管齊下。“治超”聯合執法大隊要實行四班三運轉,24小時值班,依法對重點路段超限超載車輛進行治理,對超限車輛要做到應檢盡檢;實行拆、卸、罰、記(對司機記分)、賠(交補償費)、拘(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距離)等綜合治理措施,對二次以上違規記錄仍不糾正或應當恢復噸位而未恢復繼續上路行駛的超限車輛,要加大處罰力度;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對一年內超限超載3次以上(含3次)的車輛或駕駛人,要列入“黑名單”予以曝光,并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其道路營運資格證或從業資格證,并依法追究記入“黑名單”車輛的貨運企業管理責任。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維護超限超載檢測點的交通、治安秩序,指揮車輛進入檢測點進行檢測,配合交通路政部門對車輛進行檢測認定及強制卸載,對超限超載駕駛人員給予扣分記分處理,配合交通運政部門對非法改裝部位進行現場認定,責令恢復原狀或恢復原狀,對非法拼裝、報廢車輛依法沒收并監督拆解銷毀。

交通路政部門負責對超限車輛進行認定和處罰,責令停止行駛、責令車主對超限超載部分的貨物實施卸載或采取強制卸載等糾正措施,消除違法行為,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按賠(補)償標準給予賠(補)償。交通運政部門負責對確認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企業和車輛,要查扣其道路營運資格證或從業資格證;對非法改裝部位進行認定,協助公安交警、路政部門上路執法;依法追究強行沖站、繞行逃檢、聚眾鬧事、駁載等行為。

各鄉鎮、相關街道、派出所負責對所在鄉道、村道超限超載車輛開展整治工作,根據公路、橋梁情況設置限重限寬限長限高標志,加強屬地車輛運輸裝載企業、裝載場管理,制止限載車輛對農村公路的破壞。區新聞辦要對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車輛的處罰結果進行公開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開展車輛超限超載運輸集中整治行動,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嚴重危害性和集中整治行動的極端重要性,要把治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范圍,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治超工作問責制,確保機構、人員、經費、責任“四落實”。要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態勢,對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工作措施,保證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工作保障。公安、交警、運政、路政等部門要統籌安排,確保執法人員、執法車輛、執法工作“三到位”;交通路政部門要加大治超點的軟硬件建設,加快超限卸載場地、設施建設,完善監控網絡。各鄉鎮、相關街道和職能部門要積極調處化解不穩定因素,公安、交通部門要根據全區交通的實際情況,針對可能發生運輸緊張、超限超載車輛堵塞公路,或強行沖卡、圍攻執法人員、聚眾鬧事、集體上訪等突發性事件,制訂和落實應急預案,確保治超工作利開展和社會穩定。

篇(10)

按照“立足源頭、標本兼治、依法嚴管、聯防聯治”的總體要求,從年10月下旬起,用2個多月的時間對車輛的超限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問題進行集中治理,力爭使車輛超限超載現象等得到有效遏止,國、省、縣道“雙超”率控制在3.8%以下,鄉、村道超限超載率明顯下降,車輛核定噸位失實現象得到糾正,橋梁隧道安全運營得到有效保障,因超限超載引起的公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確保公路安全、暢通,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為組長,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法制辦、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區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上述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

三、整治工作主要任務

(一)嚴查車輛:重點查處車貨總重55噸以上和超限100%以上的貨運車輛,以及容易產生滴漏撒倒行為的工程運輸車輛和非法改裝的尺寸超限車輛。

(二)重點線路以及對象:S318省道高橋段、縣大道(石子、沙子等工程運輸車輛);大道、荷梁線洞橋段(散裝、灌裝水泥運輸車);71省道咸祥段、沿海中線段(濱海創業中心企業和咸祥東方船廠的原材料運輸車,特別是裝載鋼卷、鋼板的大型運輸車輛);南外環路、東外環路段(前往明州大橋的鋼卷、鋼板的大型運輸車輛以及工程運輸車輛、來往于鋼材市場的鋼筋運輸車輛);世紀大道、下應大道、寧橫路(去往4S店的商品運輸車)等線路。

(三)重要設卡地點:東外環路與329國道交叉口、甬臺溫高速東進出口、甬金高速連接線與荷梁線交叉口、沿海中線與北侖交界處、34省道與大道交叉口、通途路延伸段與318省道交叉口、縣大道與滄海路交叉口。

四、整治步驟

本次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整治工作從今年10月下旬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年10月20日—年10月31日)。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務。同時做好媒體宣傳,設立臨時檢查點以及卸貨場地等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階段(年11月1日—年12月15日)。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自行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抓好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期間,全區將集中開展3-4次治超聯合執法行動,由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在重點線路和重要卡口治理“雙超”車輛,嚴厲打擊貨運“黑車”,規范貨物運輸經營行為。

第三階段:規范鞏固階段(年12月16日—年12月31日)。總結并完善治理“雙超”的工作制度,鞏固治理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開展集中整治。對于重點線路和卡口以及區內超載超限源頭,要集中時間和調配各部門人員力量,從貨物源頭的裝載管理和路面執法兩方面共同開展整治工作。

(二)加強路面檢查。對于重要的出入口,要充分依托現有的兩個超限運輸檢測站(點)進行24小時不間斷路面執法;對于重點橋梁和路段,要重點巡查,加強流動治超。

(三)加強源頭治理。公安部門對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貨運車輛不予登記和發放車輛號牌,同時清理已注冊貨運車輛號牌。安監部門加強對危化品存儲企業、礦山等單位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貨運源頭單位監管,督促貨運源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運輸車輛出場(站),對在源頭進行運輸裝載中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加大查處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責任到位。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迅速成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親自研究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單位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各自任務,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把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抓緊抓好,確保整治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二)營造氛圍,宣傳到位。宣傳部門要積極配合交通運輸、公安、城管、安監等部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各種宣傳形式和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意義,積極報道治超工作的進展情況,充分報道相關部門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經驗,營造公路治超工作全社會關注、全社會監督、全社會支持的良好輿論氛圍。

上一篇: 信用社副主任述職報告 下一篇: 應收款管理論文
相關精選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亚洲欧美不卡视频在线播放 | 中文字幕乱码免费专区精品视频 | 伊人久久综合热线大杳焦 | 在线天堂网最新资源视频 | 最新国产精品第二页 | 日本在线中文字幕第一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