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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術企業高管人員的報酬激勵機制,不論是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還是在企業智力資本的開發與利用方面,都是一個突出的重要問題。2002年1月10日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應建立經理人員的薪酬與公司績效和個人業績相聯系的激勵機制”,“上市公司對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應當成為確定經理人員薪酬及其他激勵方式的依據”。探索企業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與高管人員報酬三者之間的作用模式與機理,不僅為建立客觀有效的高管人員激勵模式與約束機制提供政策建議,而且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制度。
一、相關研究成果述評
如何解釋現實中高管人員報酬的現象,在國外(尤其是美國)引發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激烈爭論。最早的研究是Taussings和Baker(1925)完成的,發現高管人員報酬和企業經營業績之間只有很小的相關關系。他們對這個調查結果感到非常意外,并且呼吁進行更多的研究來檢驗那些可以預測高管人員報酬的其它變量。其后的70多年里,對管理者尤其是高層管理者報酬的研究已引起了經濟學家、心理學家、人力資源管理專家和企業戰略規劃者的廣泛關注。從國外的計量分析結果來看,企業規模、經營業績、經理個人特征對經理報酬產生的影響為正;政府管制對經理報酬產生的影響為負;經理的持股比例與其現金報酬負相關或正相關;不同治理模式對經理報酬似乎沒有顯著影響。
從總體上看,這些研究從不同的角度對高管人員報酬作了解釋,從根本上增強了對其報酬現象的理解,有力地推動了高管人員報酬確定理論的發展。但是,大多數研究集中于某種單獨的因素對高管人員激勵問題的影響,缺乏系統、全面的分析,客觀上造成了不同研究方向中所得到的結論的不統一,甚至是相互矛盾;同時,研究的背景和數據多以美國為主,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結論的說明力和適用性。
國內關于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與高管人員報酬的研究主要分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的。(1)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研究。許小年和王燕(2000)分別以資產回報率、凈資產收益率和市值與賬面價值之比為被解釋變量,研究結果表明:國有股比例越高的公司,其業績越差;法人股比例越高的公司,其業績越高;而流通股比例對公司業績沒有顯著影響。陳小悅和徐曉東(2001)以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資產收益率為被解釋變量,回歸結果表示:國有股比例與公司業績之間沒有顯著負相關,法人股比例與公司業績相關關系不顯著,流通股比例與公司業績之間負相關。于東智(2001)以凈資產收益率為被解釋變量,相關關系分析的結果認為:國有股比重與公司業績呈正相關關系,法人股與業績指標正相關(但在文中并未指出二者關系的顯著性如何);A股比例與業績負相關。(2)股權結構與高管人員報酬的相關性研究。陳志廣(2002)的分析結論認為:法人股比例的提高,帶來企業自主權力的擴大,以及能動性的提高,進而對高管報酬和企業績效產生正的影響;而國家股,卻由于種種原因,基本上對高管報酬和企業績效產生負面的影響。陳爽英、唐小我(2005)的實證分析研究結論為,國有股比例與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年度報酬、總經理持股比例負相關,法人股比例與之正相關,流通股比例與之不相關,且第一大股東性質為國有股與高管人員年度報酬。(3)經營業績與高管人員報酬的相關性研究。魏剛(2000)首次利用上市公司數據對企業高級管理層與公司經營業績進行了計量分析,李增泉(2000)對此也進行了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我國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激勵效果不顯著,其報酬與企業業績不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與高管持股比例不存在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與企業規模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國有股比例對高管報酬存在一定的負面影響等。而張暉明和陳志廣(2002 )、張俊瑞等(2003 )的計量分析結果顯示,高管薪金報酬與企業經營業績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
從上可見,目前國內學術界的研究結論呈現較大的差異,通過分析對比發現,除了采用的實證方法不盡相同外,研究過程中存在以下不足之處。首先,企業業績指標的選擇不夠科學,研究者大多選用凈資產收益率來衡量公司業績,甚至個別研究人員將其作為唯一的衡量指標,因為該指標本身存在局限性,這勢必會影響研究結論的準確性。其次,樣本的代表性不強,大多數學者在研究中使用的是截面數據,即多個上市公司某一年的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數據,單純使用一年的數據無法剔除偶然因素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上述研究是對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與高管人員報酬兩兩之間分別進行的,將三者結合在一起進行相關性分析研究的并不多見。楊瑞龍、劉江(2002)通過對我國家電行業上市公司經理報酬的實證研究認為:在家電行業中,股權結構與企業業績無明顯關系;經理報酬與企業的股權結構無明顯關系,與企業的業績也無關。但是該研究將樣本僅限于某一特定的行業,導致研究結論的局限性。
二、高管人員報酬決定的理論分析
從總體上講,企業高管人員的報酬受到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1)企業經營業績。企業經營業績對高管報酬的線性作用明顯,上市公司將高管報酬與經營業績掛鉤,高管們預期到只要提高經營業績就可提高收人,便會努力工作,進而帶來經營業績的提高。但是,由于產出和高級管理者的貢獻是難以度量的,并且客觀的外部沖擊影響也很難剔除出來,特別是在一個整體的團隊聯合生產中,低級經理的貢獻更難被區分開來,所以業績評價與實際產出之間的相關關系是不完全的,導致經驗實證基本上證實兩者是弱正相關的。(2)股權結構。國有股占主導地位的公司對高管人員的市場價格信息反映慢,其工資報酬調整較慢。而法人股比例的提高,意味著政府影響削弱,企業自主權擴大,以及能動性的提高,擁有了更多的經營決策權,企業自己完全有能力調節高管報酬,進而影響企業經營業績。流通股股東一般擁有企業較小的股權份額,通常很難給股份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施加重大影響,不會對企業業績和高管報酬產生重要影響。(3)企業規模。羅森( Rosen)構造了一個理論模型來解釋高管人員報酬和企業規模之間的關系,由于企業的規模越大,高管人員可控制的資源也就越高,涉及的經營管理問題也就越復雜,對高管的能力要求也就越高。因此大型企業中經營者能力所產生的租金要遠遠高于小型企業,其報酬也就相應地更多。(4)政府管制。約斯考、羅斯和謝帕德(Joscow, Rose and Sherpard)在對首席執行官的報酬關系的研究中指出,在被管制的7個行業中,首席執官的報酬普遍要比未被管制行業的首席執行官報酬低。對這種現象的解釋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被管制的行業處于政府、公眾和媒體的高度關注中,這種政治上的壓力導致了被管制行業的首席執行官報酬水平低于未被管制行業的首席執行官報酬;另一種認為,在被管制的行業中,企業的經營環境和首席執行官的行為受到約束,首席執行官對企業經營的影響不大,其生產率低于未被管制行業的首席執行官生產率,因此報酬水平必然相對要低。
高技術企業既具有傳統企業的一般特征,同時又具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高投入、高風險、高技術含量、高智力、高附加值等方面。本文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專門以江蘇省高技術上市公司數據為特定樣本,將股權結構、經營業績和高管人員報酬納入一個系統內進行分析研究,探討三者之間的相互作用模式與機理,最后對企業高管的報酬決定提供政策建議。
三、樣本選擇與變量定義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根據分析的需要,以2001一2004年完整披露本文研究所需解釋變量原始數據的江蘇省高技術上市公司為分析對象(剔除了000805公司2004年數據,其報表中披露凈資產收益率不適用),研究所用數據取自于巨潮資訊網站( cninfo.com.cn)、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 csrc. gov. cn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 sse. com. cn)等。采用SPSS11.0統計分析軟件進行估計與檢驗。
按照中國證監會2001年4月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的分類標準,將以下幾類歸為高技術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電子元器件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生物制品業、信息技術業。它們共同的特點是:其生存與發展主要依賴于高科技的發展,表現為生產高科技產品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采用高科技或高科技設備。
(二)變量定義
從便于計量考慮,“高管人員報酬”選擇財務報告公布的前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報酬的平均數(人民幣)。本文運用計量經濟學模型,來研究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報酬與公司股權結構、經營業績、企業規模等因素之間的相關關系。(本文選取ROE與EPS兩個業績指標分別進行回歸分析,便于驗證分析結論的穩健性)選擇的解釋變量的定義如表1所示。
(三)研究假設
本文首先檢驗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之間的相關性,從而保證在對高管報酬進行計量分析時,這兩個變量是相互獨立的。
提出下列假設:
假設(1):企業經營業績與股權結構不相關。
假設(2):高管報酬與企業規模正相關、與股權結構不相關。
(四)模型構建
為了增強模型的擬合優度,對總資產(size )取自然對數。考察業績與股權結構之間的相關性時,構造下述模型:
考慮到國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三個比例之間存在多重共線性,在分析高管人員報酬的影響因素時,首先單獨考察國有股比例、經營業績(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對高管報酬的影響;然后考察流通股比例、經營業績(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對高管報酬影響。構造下述模型:
四、實證分析
構建的回歸分析模型,實證分析結果如表2 ,3所示。
由表2,3可見,所構造的模型擬合優度都很低。國有股比例與經營業績呈現正方向影響(但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據此不能拒絕假設1;流通股比例與經營業績(每股收益)呈現負相關關系(通過了5%的顯著性檢驗);企業規模(總資產)與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呈現負方向影響。這里選擇了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兩種業績指標,回歸分析的結果呈現出不穩健性,是需要注意的現象。
構建的回歸分析模型(5)、(6)、(7)、(8),實證分析結果如表4,5所示。
從表4 ,5可以看出,所構造的模型擬合優度都很低。國有股比例與高管報酬呈現正方向影響,流通股比例與高管報酬呈現負方向影響(二者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與假設2相符;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與高管報酬均呈現高度正相關(前者通過5%,后者通過1%顯著性水平檢驗),并且符合穩健性要求;企業規模(總資產)與高管報酬不相關,與假設2不一致。
上述實證分析的結果說明,高技術企業自身的特征及其市場競爭的激烈,導致其經營風險加大,呈現出與傳統企業的不同特點,決定了企業的發展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扶持,流通股股東的選擇更為謹慎,高管報酬不完全依賴于企業規模的大小。
五、對策與建議
(一)改進高技術企業高管人員持股制度,推廣和提高股票期權計劃
在高技術企業,還沒有建立起一個較為完善的高管人員綜合報酬計劃,“低持股”和“零持股”現象嚴重,報酬結構不合理。高技術企業經營者通常比較年輕,相比而言,更會看重長期職業生涯的發展,而不僅僅是短期的貨幣性收人,在這類企業對高管人員實施股權激勵其效果應該更好。使高管持股比例達到一定的程度,提高其利益與公司業績的關聯度和高管人員對公司的關切度,進一步強化高管持股的激勵作用。
(二)積極培育有效、穩定的資本市場
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依賴于證券市場的有效程度,如果高管人員的努力和企業經營業績不能被市場客觀反映,該計劃將不可能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證券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市場的規范,倡導理性投資的理念,審慎調節市場供求,切實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促使證券市場向穩定、高效的方向發展。
目前我國現有船員165萬人,居世界首位,比2006年增加了15萬人。其中,海員達65萬人,占世界的三分之一。船員作為一項特殊的職業,自古以來就充滿危險性、專業性和流動性。《公約》的基本宗旨之一,就是使"每一海員均有權享受健康保護、醫療、福利措施及其他形式的社會保護",這一宗旨也在《公約》"標題四"下有具體規定予以保護。我國2007年3月28日通過的《船員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也對船員的權利有所保護。本文將對關于船員工傷方面《公約》和中國法相關規定進行比較研究。
一、船員在《公約》下和中國法下的定義比較
要論述船員遭受工傷時應當享有的權利,基礎是明確船員的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要素中的一種,"是適用法律規則和原則的前提。只有把某人、某事、某行為歸入某一概念所指稱的范圍時,才談得上法律的適用問題。"[1]《公約》第二條第1款(f)項下規定船員為"系指在本公約所適用的船舶上以任何職務受雇或從業或工作的任何人員"。中國法下對船員概念的明確定義有兩處,一為《海商法》第三十一條,"船員,是指包括船長在內的船上一切任職人員";二為第四條,"本條例所稱船員,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船員注冊取得船員服務簿的人員,包括船長、高級船員、普通船員"。通過二者比較可以發現,《公約》對于船員范圍的界定更為廣泛,強調的是任何在船舶上受雇或從業或工作的人員;而中國法則強調的是在船上任職的人,"任職",強調的是船舶運行必不可缺少的人員,也就是按船舶職員法或海上交通安全法上的配員要求,擔任船上職務的人。[2]《船員條例》對船員概念的界定更為清晰和嚴格,必須經過船員注冊取得船員服務部的人員才能被稱為船員。根據交通部200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注冊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辦法所稱船員注冊,是指海事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對符合船員注冊條件的予以登記,簽發船員服務簿,準許申請人從事船員職業的行為。"由此可見,中國法下船員的概念較《公約》要嚴格窄小,在中國擔任船員是要經過職業能力培訓并取得行政許可的專業從業人員,沒有取得相關船員資格證書而受雇于船上在船上工作的人員是不能被稱為中國法下的船員的,但仍然可以被視作為《公約》下的船員。在國內實際工作中有一些漁船上的從業者并沒有船員資格證書,嚴格意義上來說,他們是不能被稱為中國法下的船員的。
造成這種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二者立法目的的不同。《公約》通過對船員這一概念進行"包含性或廣義的定義"[3],盡可能的將船上所有人員進行涵蓋。這樣進行定義從客觀上來說確實可以盡可能多的保護到所有船上從業者的權利,但也可能增大船公司在勞動力方面法律風險不可控的加大和成本投入的增多。《公約》的立法目的雖然表面上看是為了保護船員的權利,但也有學者認為《公約》實際目的是打擊發展中國家船舶所有人,削弱中國船東的競爭力。[4]無論出于何種目的,都需要將船員概念涵蓋范圍盡力擴大化。《海商法》和《船員條例》雖然也有保護船員權利的立法目的,但更多的是為了方便管理船員,規范國內和外派船員勞動力市場,促進航運業的發展,所以要求船員概念的嚴格化,并要求取得船員資格的從業者是要經過相關行政許可的。
二、船員勞動的特殊性
無論從國內法還是國際法角度來看,均有針對船員這類特殊勞動者的特別立法存在。國內法方面,我國于2007年通過了《船員條例》,并曾陸續批準加入了《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1926年船員遣返公約》、《海員協議條款公約》等,并在研究批準加入《2006國際海事勞工公約》;從國際角度來看,許多國家均有針對船員權利保護的特別立法,國際勞工組織(ILO)和國際海事組織(IMO)也有大量保護船員各方面權益的公約與議定書。針對船員特別立法的出現原因何在?這是由船員勞動與陸上者勞動相比較而言區別巨大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船員勞動也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即職工為謀生而從事的,履行勞動法規、集體合同、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集體勞動。[5]根據《資本論》中對生產力三要素的定義,船員勞動所提供的勞動力是船員和其航海技術,生產資料是被船東所掌握的船舶,勞動對象是運送的貨物。船舶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運輸裝置,操控船舶需要各種不同的知識和不同分工的崗位,我國也有針對船舶上不同崗位的專業適格證書。船員面對的是變幻無常和危險的大海或是內河水況,一直被視為一項比較危險的職業。
船員長期遠離陸上環境和家庭,在船舶這一狹小特定空間中工作和生活,每天接觸的人和環境單一固定,決定了其勞動性質與其他陸上勞動相比的特殊性。船員間歇性的與家庭相隔絕,使得其不能從家庭處獲得勞動力再生產。船舶航行并不同于陸上工作,其不間斷性決定了船員要輪班值崗,船員夜間工作成為常態,不同于陸上一般的日間工作,船員要隨時處于待命狀態。總之,船員勞動的特殊性概況下來有以下四點:辛勞性,危險性,流動性、涉外性,技術特殊性。[6]
危險的海洋環境使得海上災害、職業災害、船員疾病多發,海上運輸生產活動也使得船員的工作場所和生活環境都桎梏在船舶中,也使得心理疾病易發。航企的船員勞動工傷率要遠高于其他一些行業雇員的勞動工傷率。[7]
參考文獻:
[1]張文顯.法理學[M].法律出版社,2004,6:345.
[2]王秀芬.船員之法律概念辨析.社會科學家,2010(11):163.
[3]國際勞工局.通過一項文書以合并海事勞工標準[Z].2005.
[4]參見張鵬飛.《2006海事勞工公約》生效對我國的不利影響.水運管理,2013(4).
6.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6.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6.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6.8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附表:危險作業申請單
危險作業申請單
申請部門
作業地點
作業名稱
作業人
作業時間
現場負責人
作業的危險性:
作業前采取何種安全措施:
申請部門負責人意見:
下達任務部門意見:
安全部門意見:
公司主管領導意見:
填表人:填寫日期:年月日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特種作業設備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特種作業設備操作過程.
2內容
2.1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技術鑒定,定期檢查,保證一定的備件儲備.維護保養應采用預防性保養.購置時必須進行技術論證.檔案齊全,確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種作業設備購置必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2.1.2特種作業設備的使用,保養,管理落實到具體人員.
2.1.3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規定進行保養.
2.1.4特種作業設備必須符合作業安全要求規定.
2.1.5特種作業設備的關鍵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儲備.
2.1.6特種作業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
2.2設備的檢查及維修
2.2.1定期檢查
2.2.1.1每月對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2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3每年對所有設備檢查,鑒定一次,并做記錄.
2.2.2設備定期維修
2.2.2.1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養.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為主,對設備按保養規定內容例行保養.
2.2.2.3每年按年度維修計劃對設備進行維修.
2.2.2.4維修保養情況應保持記錄.
2.2.3持證上崗
2.2.3.1特種作業設備憑公司或國家,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進行操作,無操作合格證不得上崗進行操作.
2.2.3.2特種作業設備操作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2.3.3特種作業設備操作證由主管部門對所持有人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發放,工作變更,調動后,操作證由主管部門負責收回.操作合格證的發放,回收應有記載.
2.2.3.4特種作業設備操作人員離崗滿三個月,返崗必須進行復工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領證上崗.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壓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職責,主要控制環節,考核與獎懲.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單位對壓力容器的購置,申報,登記,使用,修理,校驗等環節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3術語
3.1壓力容器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容器為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
b.內直徑大于等于0.15m,且容積大于等于0.025m3;
c.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4一般管理要求
4.1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4.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基本條件為:
4.2.1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安全生產,本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2.4經過本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
4.3壓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須持有市勞動局頒發的焊接操作證.操作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4.4以水為介質產生蒸汽的壓力容器,必須做好水質管理和監測.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不準投入運行.
4.5壓力容器的檢修必須由勞動部門認可單位進行.一般性的檢查必須在無壓力,各種介質放清并清洗干凈后進行.
4.6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
4.7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保管和使用應按規定執行,應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裝置,并定期檢驗,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曬,碰撞,腐蝕等.放置地點必須距明火10m以外,無放射性源.
4.8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防護裝置,如安全閥(或防爆膜),壓力表,減壓閥等.乙炔發生器應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壓力容器必須登記,申報,建立檔案.做好檢查,修理記錄.
4.10壓力容器必須按技術條件規定的壓力使用,不得超壓.改變壓力容器技術條件必須經設計部門同意,報經營部審查,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管理職責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按照國家有關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規定,開展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5.2經營部職責
經營部在主管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以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5.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容器規程和安全技術規范.
5.2.2組織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2.3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驗工作.
5.2.4編制,審核壓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
5.2.5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報送當年壓力容器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存在主要問題等.
5.2.6組織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并組織編寫事故分析報告.
5.2.7組織檢驗,焊接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5.2.8組織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歸檔.
5.2.9監督壓力容器的購置,申報,建檔,定期檢驗,使用和維護等各項制度的實施.
5.3使用單位職責
5.3.1保證新購置的壓力容器具有辦證所必須的歸檔資料.
5.3.2建立和健全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確定壓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裝單位時,承擔單位的資格應符合有關規定.
5.3.4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5.3.5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在操作工藝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內容應包括:
5.3.5.1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含最高工作壓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溫度).
5.3.5.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方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5.3.5.3壓力容器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處理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報告程序.
5.4操作人員職責
5.4.1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經營部報告:
5.4.1.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變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5.4.1.5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5.4.1.6過量充裝.
5.4.1.7壓力容器的壓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5.4.2參加壓力容器維修后的檢查驗收工作.
5.4.3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管理規定.
6.主要控制環節
6.1購置
6.1.1負責壓力容器的購置驗收單位應執行有關規定并向經營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壓力容器辦證資料.
壓力容器辦證資料包括:
6.1.1.1產品合格證.
6.1.1.2產品質量證明書.
6.1.1.3產品總圖和主要的部件圖.
6.1.1.4勞動部門檢驗單位簽發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6.1.1.5進口產品應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6.1.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不得委托無設計,制造資格證書的單位設計,制造壓力容器.不得購買其產品.
6.1.3經營部負責對以上資料進行審查.對資料不符合的,不予辦理取證手續,不予歸檔.
6.2登記,申報,建檔
6.2.2每臺壓力容器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6.2.3不具備以下建檔登記條件的不準使用:
6.2.3.1新壓力容器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或安全狀況登記不能達到l級或2級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冊的壓力容器,不得繼續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條款要求的.
6.2.4各單位所有購置的和在用的壓力容器都應在經營部登記,建檔.壓力容器有關資料需要下發到使用單位的,應在經營部登記,注明保管單位和保管人.
6.3修理與改造
6.3.1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修理或技術改造,必須保證其結構和強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擔壓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務的單位,應持有壓力容器相應類別的有效生產許可證.修理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工裝設備,技術力量和檢驗手段.
6.3.3修理單位應按壓力容器現行技術規范制定具體的修理方案,并執行有關規定.
6.3.4修理單位必須建立修理,改造記錄,明確保管人,規定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并列入本單位檢查考核辦法.修理,改造的內容由維修單位技術人員按設備管理的要求提出,維修人員負責記錄,維修單位主管安全領導負責檢查考核.
6.4定期檢驗
6.4.1經營部負責歸口編制壓力容器的年度檢驗計劃并按要求報上級主管部門.
6.4.2經營部負責提出檢驗費用預算,計劃部門負責落實費用.
6.4.3經營部按規定確定定期檢驗期限.
6.4.4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工作.每年應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單位的檢驗安排意見(檢驗月份,臺數,有關要求等).并負責配合檢驗部門完成本單位壓力容器檢驗工作.
6.4.5使用單位負責將檢驗報告書等資料,交經營部統一保存.
7考核與獎懲
依據有關規定,對壓力容器有關人員給予獎勵和處罰.
7.1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獎勵和表揚,并記入操作證.
7.2對違反下列規定者,除責任單位,責任人承擔處分外,對機關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考核條款,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7.2.1由于違反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監察規定受到上級監察處罰的.
7.2.2由于違反規定造成不能取證或造成其它經濟損失的.
7.2.3由于違反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
7.4經營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違章使用后,應立即通知使用單位領導處理,必要時報主管副總經理.
附錄:
壓力容器安全性檢查表
內容
說明及結果
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則為不合格:
應有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無嚴重腐蝕和嚴重損傷
壓力表,安全閥,溫度計,液壓計等安全裝置齊全可靠定期校驗
無滲漏現象
容器門的關閉裝置應安全可靠
檢查人:檢查日期:
動力管線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全公司動力管線的維修,運行狀態和日常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水,暖,電和壓縮氣體供輸管路,線路的管理.
2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
2.1正在運行狀態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應報告有關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
2.2受壓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進行修理.如:儲氣罐,有汽(氣)壓包,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必須經過有關技術工人或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
2.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
2.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
2.5檢修人員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檢修項目不得修理.
3動力管線和運行狀態的日常管理
3.1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月檢"(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同進行;"年檢"(含半年檢)由經營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杜絕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
3.2任何人有責任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生異常現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
3.3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定和標準.
3.4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
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附錄:
電氣臨時線路敷設審批表
申請單位
接線地點
臨時接線原因及防護措施
臨時接線
示意圖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申請人
單位領導意見
經營部意見
實施單位意見
安裝人員
簽名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裝運,貯存,領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單位裝運,貯存領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
3術語
3.1燃燒材料
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能立即起火燃燒,且火源移走后仍繼續燃燒的材料.
3.2易燃液體
閃點小于或等于45℃的液體.
3.3可燃液體
閃點大于45℃的液體.
3.4閃點
液體揮發出的蒸氣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最低溫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
4易燃易爆品危險性分類
閃點≤28℃的液體為甲類,28℃25Kg).
4.1.2女職工禁忌連續負重(指每小時負重次數在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Kg;間斷負重每次超過25Kg的作業).
4.2經期保護
4.2.1月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a.冷凍及冷水等低溫作業;
b.《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20~25Kg)
c.《高空作業分級》標準中第二級(含二級)以上作業(5~15m)
4.2.2女職工月經期應暫停前項規定的禁忌范圍內的工作安排.
4.3懷孕期保護
4.3.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醫院建立孕婦保健卡.
4.3.2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范圍
a.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鎘,鈹,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內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環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
b.作業場所放射物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劑量的規定;
c.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d.《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e.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
4.3.3女職工在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應調離原從事的勞動強度較強的工作崗位.從事較輕的工作.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4.4產期保護
4.4.1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后休假七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4.4.2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4.5哺乳期保護
4.5.1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每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4.5.2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
5其他
5.1女工結婚后,到公司工會辦理生育指標,在領取生育指標后,方可懷孕生育.
5.2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按(99)《計劃生育條例》處理.
5.3女職工勞動保護由公司工會檢查并進行監督.
5.4本制度未盡事項或與上級規定有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為保障科研生產的順利完成,保證國家的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內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對于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要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2.4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2.5發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用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滅火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2.6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地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整改措施.
2.7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時,除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現場管理制度外,還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
l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我公司危險點的確定,等級劃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生產過程中,危險程度較大,易造成人員傷亡的設備,設施和作業場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標準與參考文件:
QJ2867—97《危險點控制管理規定》
3內容與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險點的確定,等級劃分和送審應依照集團公司,六院規定執行.
3.1.2危險點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措施.
3.1.3危險點的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的標準及規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險點應有安全負責人,明確人員分工和崗位安全職責.
3.2.2危險點應在明顯位置懸掛標志牌.內容應包括危險點名稱,等級,定員定量和安全負責人.
3.2.3危險點發生事故應立即上報.
3.2.4危險點改建擴建時,必須做到"三同時".
3.3作業人員
3.3.l危險點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技術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3.2危險點作業人員的變動,應征求安全主管部門的意見.
3.3.3危險點的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體檢.
3.4檢查
3.4.1各級安全員應對各級危險點進行經常性,全面性的專業檢查.
3.4.2公司領導對危險點每半年檢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領導每月檢查一次,組長每周檢查一次,作業人員每天檢查一次.
3.4.3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險點應實行分級管理.本公司無I級危險點,II級危險點由總公司,分公司重點控制,Ⅲ級危險點由所在分公司重點控制.
3.5.2危險點應建立事故檔案,對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進行記錄,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險點的防護設施,設備等應完好齊備.
3.5.4危險點應配有效適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饋
3.6.1危險點發現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隱患,應及時報上級主管安全領導.
3.6.2各級安全主管領導應及時分析反饋的隱患和問題,做出整改措施或解決辦法.
注:我公司有兩個Ⅱ級危險點:功能助劑合成車間,鋁粉篩分組批工房;一個Ⅲ級危險點:熔鋁工房.
附錄A:
危險點控制管理卡片
單位
填報日期
年月日
填報人
危險點
名稱
所在部門
危險性質:
危險等級計算:
填報單位意見:
年月日(章)
審定單位意見:
年月日(章)
附錄B:
工業總公司重點部位明細表
序號
重點部位名稱
危險級別
工房號
使用單位
1
功能助劑合成
Ⅱ
功能助劑車間
特材公司
2
鋁粉篩分組批
Ⅱ
鋁粉篩分組批工房
特材公司
3
熔鋁霧化工房
Ⅲ
熔鋁工房
特材公司
安全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l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隱患的檢查與整改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
2引用標準與文件
QJ2867《危險點控制管理規定》
3術語
3.1隱患: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對職工安全健康構成直接威脅,能導致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的不安全狀態.
3.2安全問題:可直接誘發職工傷亡的不安全行為.
4隱患的整改
4.1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由公司經營部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整改并備案.
4.2對事故隱患實行檢查,登記,報告制度.
4.2.1對事故隱患類別填寫事故隱患登記表(見附錄),按期上報.
4.2.2對各職能部門,分公司(公司)按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進行檢查,匯總并及時整改,上報.
4.3隱患整改要本著"三定""四不推"的原則進行.即:定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負責人.個人能解決的不推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推分公司;分公司能解決的不推總公司;總公司能解決的不推院里.
4.4排除隱患所需的經費,可根據項目內容分別列入大修,針修,技改經費中解決.涉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生產收益中分攤.
附錄:
事故隱患登記表
單位
登記時間
年月日
項目
編號
隱患內容:
整改方案:
經費預算
計劃(元):
實際(元):
實施單位:
完成日期:
計劃:年月日
實際:年月日
經營部意見:
主管副總經理意見:
安全信息及歸檔管理辦法
1主題內容與使用范圍
本辦法規定了安全信息管理體系,信息管理機構的職責,信息內容,處理程序,填報要求,歸檔及檢查與考核.
本辦法適用于我公司安全生產信息及檔案管理.
2引用文件
QJl424《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
3術語
安全信息: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要求中所涉及的各種數據,報表,原始資料,檔案和文件.
4安全信息管理體系
4.1經營部是我公司安全信息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安全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反饋,分析,匯總,貯存及歸檔工作.
4.2各基層單位安全員負責本單位安全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反饋等工作.
5各級信息管理人員的職責
5.1公司安全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安全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轉負責.
5.2主管安全副總經理負責組織協調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審批,下達公司安全信息調查,建檔,統計任務.
5.3各單位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保證所下達的信息工作的正常進行.
6安全信息內容
6.1QJl424中所規定的內容.
6.2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察規程所要求的數據,資料.
6.3各級安全部門為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提出的統計,建檔資料.
6.4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法令及公司內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6.5各單垃安全生產管理的信息包括:
a.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問題及需要上級或有關部門協調,緊急處理的安全問題.
b.工傷事故分析報告,安委會會議執行情況,安全檢查情況,隱患整改情況,技措計劃的實施情況,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組織機構變動情況.
c.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目標,工作總結及其它有關情況.
d.與安全工作有關的原始記錄,檔案.
7安全信息傳遞與處理
7.1在生產管理過程中,公司內各單位發現安全問題需反饋到總公司的,由發出信息單位以文字形式上報經營部.
7.2經營部接受基層的信息后,按信息內容,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明確責任單位,反饋時間要求等,立即反饋給責任單位執行.
7.3責任單位負責按信息內容及經營部處理意見組織處理,將處理情況填寫清楚,并按要求反饋給經營部.
7.4經營部負責信息存檔工作.
8安全信息填報要求
8.1提供的信息必須備有相應完整可靠的原始記錄,隨時為查詢服務.
8.2提供的信息必須符合規定的格式,便于統計和貯存,通用表格如下:
8.2.1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隱患類表格見QJl424.3—88
8.2.2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技措類表格見QJl424.4—88
8.2.3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獎懲類表格見QJl424.5—88
8.2.4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管理類表格見QJl424.6—88
8.2.5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有害作業類表格見QJl424.7—88
8.3提供的信息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傳遞完畢.
8.4提供的信息必須有填報人和單位領導審查簽字.
9安全信息資料歸擋要求
9.1經營部建立七種安全管理檔案和八種安全管理圖表,并歸檔.
9.2七種安全管理檔案:
9.2.1工傷事故檔案.
9.2.2安全教育檔案.
9.2.3安全獎懲檔案.
9.2.4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檔案.
9.2.5特種設備檔案(主要指吊車,壓力容器,空壓機等).
9.2.6隱患及整改記錄.
9.2.7違章記錄.
9.3八種圖表:
9.3.1安全機構網絡體系圖.
9.3.2危險點和塵毒點分布圖.
9.3.3公司內動力管線分布圖.
9.3.4配電系統及接地線布置圖;
9.3.5歷年工傷事故頻率圖.
9.3.6工傷事故年度統計圖.
9.3.7多發性事故及重大事故樹形圖.
9.3.8安全信息反饋圖.
10檢查與考核
10.1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公司安全工作經濟承包任務考核內容,按年度進行檢查與考核.
10.2經營部按制度檢查與考核,綜合評比各職能部門,分公司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勞保用品標準
標崗
準位
品名
化工合成
生產,管理
復合材料
生產,管理
鋁粉生產,
調度,管理
檢驗,保管
采購,銷售
建筑工程
管理
機關管理
人員
司機
長周期用品
防靜電布工服
冬夏各1套
/2年
冬夏各1套
/2年
冬夏各1套
/2年
冬夏各1套
/4年
冬夏各1套
/4年
冬夏各1套
/4年
白大褂
1件/2年
布工服
1套/2年
1套/2年
工鞋
1雙/年
1雙/年
1雙/年
1雙/年
1雙/2年
1雙/年
1雙/2年
1雙/年
工帽
1頂/年
1頂/年
1頂/年
1頂/年
1頂/3年
1頂/年
1頂/3年
1頂/2年
防毒口罩
4個/年
4個/年
防塵口罩
4個/年
不限制
4個/年
防酸手套
12付/年
一次性手套
不限制
細紗手套
6付/年
4付/年
防塵帽
1頂/2年
1頂/2年
安全帽
1頂/2年
防酸面罩
1個/2年
消耗性用品
口罩
1個/月
1個/月
1個/月
1個/月
1個/月
1個/月
1個/2月
1個/2月
毛巾
2條/年
2條/年
2條/年
2條/年
2條/年
2條/年
1條/年
2條/年
肥皂
1塊/月
1塊/月
1塊/月
1塊/月
1塊/月
1塊/月
1塊/月
1塊/月
洗發水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2瓶/年
4瓶/年
2瓶/年
2瓶/年
浴液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4瓶/年
2瓶/年
4瓶/年
2瓶/年
2瓶/年
香皂
4塊/年
4塊/年
4塊/年
4塊/年
4塊/年
4塊/年
4塊/年
4塊/年
線手套
1雙/月
1雙/月
1雙/月
1雙/月
1雙/2月
1雙/月
1雙/2月
1雙/月
洗衣粉
4袋/年
4袋/年
4袋/年
2袋/年
2袋/年
4袋/年
2袋/年
2袋/年
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臨時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內容
2.1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3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2.4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2.5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2.6臨時用人單位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雇用臨時工單位扣除.
2.7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對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內容
2.1管理責任與要求
2.1.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我公司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
2.1.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經營部負責統一發包,房地產外包工程由房地產公司負責統一發包,其它單位均無權發包.
2.1.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2.1.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定"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具有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責任書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2.1.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1.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現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規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單位應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4.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4.3施工作業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2.4.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5項目發包單位安全責任:
a.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賃給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c.交叉施工作業時,由項目發包單位進行協調安排.
d.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2.4.6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a.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包單位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行.
b.
c.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d.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e.施工周期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f.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經營部或項目發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g.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經營部.
3檢查與考核
3.1經營部,工程所屬單位,發包單位,外包施工現場所屬單位,對施工負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職責,并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3.2本規定解釋權歸經營部.
3.3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事故應急預案
1.配電柜事故應急預案……………………………………………98
2.鋁粉生產線燙傷事故應急預案…………………………………100
3.鋁粉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102
4.功能助劑火災事故應急預案……………………………………103
5.功能助劑生產線堿燒傷應急預案………………………………105
6.功能助劑生產線酸燒傷應急預案………………………………107
配電柜事故應急預案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組批工房
2.適用崗位與作業性質
為了提高操作人員對配電柜內發生事故的處理能力,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工作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而預先制定的事故應急預案.
3.危險源辨別與分析
380伏低壓配電柜10個.電纜接頭幾十個.上述設備在進行工作中,易發生觸電,電器火災和爆炸事故.
4.事故模式和后果
當高壓系統出現故障或因雷擊等原因,產生系統過電壓,會造成停電事故,當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變壓器,空氣開關,電纜等一次設備,因長期過負荷或設備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連接端接觸不良時,會使上述電器設備絕緣老化,自身發熱,引起電器火災,嚴重的還會使電壓器,避雷器,電容器發生爆炸.如果高壓系統二次接地不良,就會使二次設備產生高電壓,威脅人身安全.
5.現場應急措施
當配電柜出現異常,三組電流表缺相,保險燒斷等情況出現時,應及時斷開電源,及時報告項目部電工,待問題解決后,方可通電.
6.急救
當發生嚴重威脅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將其移到通風處,使其平躺,進行必要的搶救工作,如人工處理.
7.報警與通風
發生電氣火災或人身觸電事故后,應立即打電話向特材及有關領導報告有人員傷亡時立即通知醫療機構.
8.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如發生電氣火災應迅速切斷相關電源,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如火勢迅猛立即撥打5119,并立即上報項目部,特材及相關領導.如有關人員觸電,立即斷開有關設備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進行現場自救.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特材公司及有關領導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9.防護救援設備
生產車間,組批車間應配置合格的滅火器,消防專用鍬,斧,消防桶,特材公司應有應急值班車.
10.應急預案的實施職責
由鋁粉項目部及特材公司組織臨時搶救小組,負責制定,落實現場應急措施,應急處理求援措施,由特材公司經理或工業公司組管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急救.
鋁粉生產線燙傷事故應急預案
1.作業場地
鋁粉生產車間
2.適用崗位與作業性質
熔煉操作工,生產車間霧化制粉需要使用的,提速爐的運行與操作.
3.危險源辨別與分析
往提速爐里加鋁錠或從提速爐往熔鋁爐中加鋁液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鋁液飛濺.當把坩堝內的鋁液到入有水跡或油跡的鋁排內,使水的溫度迅速升高,形成強大氣流,迫使鋁液飛濺的過程.
4.事故摸式和后果
當高溫的鋁液倒入有水跡或油跡的鋁排內,水和油溫度迅速升高,達到沸點,迫使鋁液飛濺,不僅會使人員大面積燙傷,還會使周圍的設備受到破壞.
5.現場應急措施
當操作人員小面積燙傷,應馬上用燙傷膏涂抹在傷口上,如大面積燙傷,應在涂抹傷口的同時,馬上向項目部負責人及特材公司領導報告.
6.報警與通訊
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及特材公司經理,如有燙傷嚴重人員,要立即撥打醫院值班電話,請求幫助.特材公司經理必須馬上派車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7.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當發生燙傷事故后,班長必須為傷者涂抹燙傷膏,受傷嚴重的,必須報告項目部負責人,組織臨時搶救小組,特材經理派車將傷者送往醫院.
8.防護救援裝備
燙傷膏,酒精,棉球.
9.應急預案的實施職責
由項目部組織臨時搶救小組,特材負責制定,落實現場應急措施,應急處理求援措施.由特材公司經理或工業總公司主管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急救.
鋁粉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組批車間
2.適用崗位與作業性質
金屬制粉工,霧化制粉與篩組批的運行及操作.
3.危險源辨別與分析
粉塵爆炸是有4個爆炸點構成,在一定的空間里達到一定的濃度35-301克/cm3,一定的溫度,氧氣含量高于8%,火源能量和起火溫度(最小能量20千焦;起火溫度645℃),而形成的爆炸.
4.事故模式和后果
粉塵在爆炸后,形成強大的氣體沖擊力,使設備廠房全部摧毀,造成人員重大傷亡.
5.現場應急措施
保護好現場,人員緊急撤離,救助傷亡人員.
6.報警與通訊
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和特材公司及工業公司主管領導,打5119火警電話報案,立即撥打醫院值班電話5214,請求搶救.
7.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組織臨時搶救小組,搶救傷員,盡力使損失降到最小.
8.防護救援裝備
應急燈兩套,挖掘工具及救護工具.
9.應急預案的實施職責
項目部負責人及特材公司領導組織臨時搶救小組,負責制定落實現場應急,應急處理救援措施,由特材公司領導或主管工業公司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急救,由消防部門控制爆炸現場的爆炸火災情況.
功能助劑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及庫房
2.適用崗位
適用于功能助劑所有化工操作崗位及保管崗位.
3.危險源的辨別與分析
含有物料的設備及容器,遇明火,靜電,激烈的沖擊等原因,可能被點燃發生火災.
4.事故模式及后果
功能助劑的產品及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屬易燃易爆品,一旦著火可能引燃生產車間及庫房的其它易燃易爆品,甚至形成爆炸,造成人員大量傷亡.
5.現場應急措施
一旦著火,發現人員將火災信息迅速傳遞到現場最高負責人,現場最高負責人立即了解著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立即確認是否成災.確認火災后,由現場最高負責人立即撥打5119火警電話,若有人員傷亡,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并通知項目部負責人及特材公司經理.同時,保護好現場,人員立即撤離,救助傷亡人員.
6成立事故急救小組
1)時在南地最高負責人(特材公司經理,或經營部經理,或公司總經理)和其他人員(項目部負責人,特材公司調度等)組成事故急救小組,負責人為組長.
2)職責:負責本單位火災事故的急救指揮工作,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3)應急工作小組工作事項
a.通報:將火災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告訴其應采取的對策.
b.疏散與救護:根據建筑物及周圍情況,劃定人員疏散集結的安全區,檢查是否還有人在應該疏散的區域.穩定被疏散人員情緒,現場對傷員護理并及時送往醫院.
c.滅火: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根據火情,指揮切斷電源;派出人員攜帶滅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勢蔓延;消防隊到場后,協助組織滅火搶救.
d.安全警戒:清除故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勸導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秩序,迎接消防隊,為消防隊到場滅火工作展開創造有利條件;不許無關人員進入火場,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建筑,看管好火場內疏散出的物資,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亂,指引消防隊進入現場,為消防的滅火行動維持好秩序;在火災區域內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e.通信聯絡:建立通訊網絡,保證急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f.設備保障:保證消防用水,用電及滅火器材完好,保證傷員救護工作的運輸車輛.
功能助劑生產線堿燒傷應急預案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
2.適用崗位
適用于DBA生產過程中堿液的配制過程.以上化工崗位存在堿燒傷的可能性
3.危險源的辨別與分析
在堿液配制攪拌過程中,堿液容易濺出傷人.
4.事故模式及后果
堿液濺出,一旦接觸到身體部位將造成皮膚燒傷,嚴重者甚至毀容或危及生命.
5.現場應急措施
操作人員發生堿燒傷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沖洗燒傷部位,然后用1%的硼酸溶液洗,涂燙傷膏.重傷事故進行以上處理后,馬上報告項目部負責人與特材公司經理.
6.報警與通訊
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與特材公司經理.如燒傷嚴重,由現場最高負責人撥打急救電話120請求幫助.同時,特材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及車輛先將傷員送至河西醫院進行救護.
7.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發生堿燒傷事故后,同班組其他成員必須為受傷人員進行傷口清洗及涂抹燙傷膏,同時,由現場最高負責人與當班人員組成臨時搶救小組,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
8.防護救援裝備
1%的硼酸溶液,燙傷膏,醫用酒精,棉球.
9.應急預案實施職責
事故發生后,事故急救小組按如下要求進行事故急救:
組長:特材公司經理
負責本單位事故的急救指揮工作,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組員:項目部負責人及事故發生時的當班人員.
負責事故發生后,協助組長做好事故現場急救工作,及時把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保護事故現場.
功能助劑生產線酸燒傷應急預案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
2.適用崗位
適用于GFP生產過程中酰化滴定液的配置過程,還原工序鹽酸滴加過程及縮合工序硫酸加入滴液漏斗的過程.以上化工崗位存在酸燒傷的可能性.
3.危險源的辨別與分析
配置酰化液過程中,三氟化硼乙醚容易濺出傷人.還原工序鹽酸滴加過程中,蠕動泵膠管容易崩開及膠管老化滲露,造成鹽酸燒傷,縮合工序硫酸傾倒過程中容易濺出傷人.
4.事故模式及后果
以上酸液滲漏或飛濺,一旦接觸到身體部位將造成皮膚燒傷,嚴重者甚至毀容或危及生命.
5.現場應急措施
操作人員發生酸燒傷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沖洗燒傷部位,然后用1%的碳酸氫鈉溶液洗,涂燙傷膏.重傷事故進行以上處理后,馬上報告項目部負責人與特材公司經理.
6.報警與通訊
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與特材公司經理.如燒傷嚴重,由現場最高負責人撥打急救電話120請求幫助.同時,特材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及車輛先將傷員送至河西醫院進行救護.
7.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發生酸燒傷事故后,同班組其他成員必須為受傷人員進行傷口清洗及涂抹燙傷膏,同時,由現場最高負責人與當班人員組成臨時搶救小組,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
8.防護救援裝備
1%的碳酸氫鈉溶液,燙傷膏,醫用酒精,棉球.
9.應急預案實施職責
事故發生后,事故急救小組按如下要求進行事故急救:
組長:特材公司經理
負責本單位事故的急救指揮工作,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組員:項目部負責人及事故發生時的當班人員.
負責事故發生后,協助組長做好事故現場急救工作,及時把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保護事故現場.
各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1.金屬制粉,組批安全操作規程…………………………………110
2.電葫蘆安全操作規程……………………………………………112
3.有機合成實驗室技安規程………………………………………113
4.合成崗位技安規程………………………………………………114
金屬制粉,組批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
為了防止生產過程中出現人員及設備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制粉及混,組批工作現場.
3內容
進入工作現場,必須按規定穿好勞動保護用品.
3.1開機前,檢查系統設備是否正常,檢查各處閥門是否在正確位置.
3.2合上電源空氣開關,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正常.系統正常啟動,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范進行操作.
3.3爐具在使用前嚴格按操作規程刷1號或2號涂料,并將爐具放在電爐中或用噴燈烤干,方可進行使用.
3.4熔鋁爐,保溫爐,氣體加熱爐每次生產前必須由專管人員進行通電檢查,確保無問題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3.5起吊鋁錠或物品時,嚴格遵守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吊物下不允許占人.
3.6正常制粉過程中,遇到料罐或送粉管路堵塞,可用不銹鋼管或銅棒敲擊,嚴禁使用鐵錘敲擊.
3.7正常生產中,隨時觀察氮壓機各級排氣壓力,并每隔兩小時做一次記錄.
3.8每次生產結束后,必須將霧化罐清理干凈.
3.9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應放到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3.10出粉現場嚴禁煙火.
3.11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廠里組織處理.
3.12組批,混批嚴禁煙火,嚴禁穿帶釘鞋進入工作現場,出入生產車間,混批工房,必須釋放靜電.
3.13工作現場保持干凈,整潔,無多余物.
電葫蘆安全操作規程
1.電動葫蘆必須有專人操作,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2.開動前認真檢查設備的機誡,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超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起吊物件時嚴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器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有機合成實驗室技安規程
1.實驗開始前,應檢查儀器裝置是否正確,儀器是否完整無損.
2.試驗過程中不可擅自離開,注意觀察實驗情況,記錄現象.
3.回流或蒸餾溶劑,溶液溢出時應加入沸石,防止爆沸面沖出,若加熱后發現未加沸石,應使全套裝置有一定的地方通向大氣.4.高壓操作時,(如高壓釜)應經常注意壓力表有無超過安全負
荷.
5.蒸餾易燃溶劑時,不要用明火直接加熱,而要用水浴或油浴,
應注意檢查接頭,塞子等處不能漏氣,余氣的出口應遠離火源,
并注意冷凝器通水,防止大量蒸氣逸出引起火災.
6.減壓蒸餾時,蒸餾瓶口須插入細毛細管,管末端深入液體底部,上口夾上螺絲夾調節氣流.
7.對易燃易爆氣體,如氫氣,乙炔等操作,切勿接近火源,在通風良好條件下進行.
8.對有毒氣和腐蝕性氣體發生的實驗,要特別小心地在通風櫥中操作.
9.不可用有裂縫容器或平底瓶,三角瓶等做減壓蒸餾裝置,以防止器壁薄厚不均勻,在有壓力作用下發生炸裂.
10.有毒藥品及其殘渣不可亂丟,也不要倒在廢液缸中,以免產生有毒氣體.
11.經常注意用電儀器的導線有無破損之處,濕手不要接觸電線及電開關,電子儀器用完后須將刻度調至零,在關上開關,拔出插頭.
12.如遇觸電,電線,電器起火,應先切斷電源,在做下步處理.
13.若實驗室發生火災,應首先關閉電源,然后按正確方法滅火.
14.掌握實驗室周圍的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合成崗位技安規程
1.實驗室內須裝設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如通風櫥,滅火器材等),并應定期檢查,保證隨時可供使用.
2.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試劑時必須遵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易燃易爆試劑要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內大量積存.劇毒試劑應有專人負責保管,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并應兩人共同稱量,登記用量.
3.清洗實驗儀器時,應注意不直接將含有多量劇毒試液的廢液傾入下水道,必要時可先經適當轉化處理,在進行清洗排放.
4.使用電,氣,水,火時,應按有關使用規定進行操作,保證安全.
5.實驗室發生意外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領導.
6.實驗完畢,關好門,窗,水,電.
內蒙古河西航天工業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編
2005年7月30日2005年8月1日實施
內蒙古河西航天工業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編
2005年7月30日2005年8月1日實施
2005年6月30日932005年7月1日實施
碳布車間安全員
安委會主任
總經理
副主任
副總經理
安委會
安委會辦公室主任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特材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