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4 06:32:3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消防通道專項整治方案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健全領導機制,加強防患意識。
我社成立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其他各承租戶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同時要求各承租戶領導要親自抓落實,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全社廣大員工齊抓共管,共同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和諧的供銷環境。
二、嚴格排查要求,認真排查隱患。
1、把供銷社消防安全問題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嚴格我社防火安全管理,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整治期間,我社全面開展了消防安全大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如:飯店、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對電器、電線、滅火器材、消防水源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迅速進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患務盡、不留死角。發現不安全苗頭和現象迅速整改。
2、我社組織各承租戶人員進行消防演練兩次。
成立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協調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鎮長盧煥新為組長、政協聯絡處主任、政法書記魯承保為副組長,以派出所、綜治辦、民政辦、工商所、安監站、森林消防大隊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主管領導魯承保,專干魯國慶,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1、重點檢查場所
重點檢查勞動密集型企業、物資密集型場所、易燃易爆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學校、幼兒園、養老院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建設工程基地。
2、集中整治五個方面突出問題
未經消防備案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擅自使用、消防通道、人員密集場所大量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裝修裝飾的、日常防火重點巡查部位和場所或單位。
在轄區內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對火災隱患進行全面摸底、全面整治、開展戶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員部署階段(7月21日-7月28日)
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成立由主要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2、排查整治階段(7月29日-12月20日)
對檢查單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跟蹤督改,掛牌督辦,對已排查單位,要進行復查,確保不反彈。
3、驗收階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提高,形成工作經驗,建立檔案備查。
1、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責任
根據《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要求單位主要負責人帶隊開展檢查每月至少1次,副職帶隊開展檢查每月至少2次,嚴格遵照“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消防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的原則,堅決貫徹“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理念,構建消防安全立體防控體系,要組織對網吧、賓館、酒店、商場、商貿市場等場所開展消防專項檢查,根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對本轄區火災隱患進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消防安全培訓等制度。
2、突出抓好重點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對影響本地區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開展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形成聯合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對違規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阻塞消防通道的、違規使用明火、電氣作業、燃放煙花爆竹等堅決關停整改或拆除,要按照“抓大不放小、抓小嚴防大”的要求,用足法律手段,堅決杜絕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3、強化全民消防
宣傳教育進一步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使員工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加強對鄉村一級的消防宣傳教育,特別是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的消防教育,要以發送消防短信,宣傳資料、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的教育,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隱患整治的強大輿論聲勢。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深刻認識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排查整治的范圍、重點、時限和措施,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全力以赴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2、強監管,增強防范
結合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各單位進上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促使單位的責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員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落實內部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防范火災事故的能力。
3、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各街鎮鄉要相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整治范圍
(一)商場、市場;
(二)集住宿、倉儲、經營、加工等功能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
(三)公眾聚集場所;
(四)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
(五)其他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和火災隱患。
三、整治內容和職責分工
(一)各街鎮鄉負責本轄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明確整治范圍和內容,組織轄區單位集中統一行動,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隱患整改,大力改善本轄區消防安全環境。
(二)區城管局負責消防通道隱患的整治。重點整治場所周邊商戶出店、占道經營,亂搭亂建,堵塞、侵占消防通道的現象;整治消防車道上空設置戶外廣告、架空雨篷等阻礙消防車通行和消防車作業的現象;整治建筑外墻設置戶外廣告牌,封閉或遮擋建筑外窗,阻礙消防滅火救援的現象。
(三)供電公司負責供電產權線路隱患的整治。重點整治供電線路私接亂拉、敷設不規范現象;供電設備老化、線路老化現象;建筑周圍、消防車道上空架設電線電纜阻礙消防車通行和消防車作業現象。
(四)區水務局、市水務集團營業所負責市政消防供水系統的整治。重點整治現有消火栓被圈占、埋壓、銹蝕、損毀現象;完善商業密集區街巷內的消防供水管網,按消防技術規范增設市政消火栓;結合城中村、老城區改造和新區建設,同步安裝消防供水管網和市政消火栓。
(五)區房產局負責規范物業管理機構,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經費。重點解決多業主市場及多業主建筑物的統一物業管理問題;在商品房公共設施維修基金中列支建筑消防設施維護費用,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六)工商分局負責依法對市場、“三合一”場所和公共娛樂場所營業執照的發放。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消防審核、驗收、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的場所,督促該場所不得開展經營活動;對公安、消防部門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處罰,需吊銷營業執照的,依法按程序辦理。
(七)公安分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和技術指導。治安、戶政、經保、文保、消防等業務部門及基層派出所,要按照屬地原則、管轄權限,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違規使用可燃材料裝修、違章用火用電、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或用途、擅自改變防火分區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對“三合一”場所及居住樓內私設倉庫現象進行摸排清理,依法責令停止使用或改變使用功能;督促指導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技術指導,積極為其他部門提供技術、法律服務。
(八)區教育局負責對學校的整治。重點整治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實、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不暢通、疏散樓梯和窗戶設置鐵柵欄、安全出口鎖閉、滅火器材配備不足、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全、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等隱患;要堅決杜絕學生宿舍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酒精爐、蠟燭照明等違規用火用電行為;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內容,開學第一周安排一堂“消防教育課”,每學期開設“消防教育課”不少于4課時,并組織開展一次滅火疏散逃生演練。
(九)區文體局及相關部門要迅速開展公共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數,建立推進表,徹底整改一批突出的火災隱患。區文體局要將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作為核發文化證照的前置條件;對于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技術標準或不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會同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予以取締。
(十)區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整治。重點檢查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重點部位和設備操作規程是否建立、重點崗位人員職責是否明確、滅火和疏散預案是否制訂并組織演練;治理走道設置臨時病床、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以及病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使用酒精爐等嚴重違規行為;加強對鍋爐房、危險品庫房、液氧儲罐、高壓氧艙等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儲存和使用劇毒、麻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十一)區旅游局負責賓館飯店的整治。重點檢查場所開業前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防火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實;整治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室內違規采用可燃材料裝修等隱患;檢查員工上崗前是否經消防培訓合格、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三提示”工作。
(十二)區經貿委負責商業單位的整治。重點檢查場所開業前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防火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實;整治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不全或遮擋、室內違規采用可燃材料裝修等隱患;查處違規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規使用明火照明、電(氣)焊作業,柜臺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鎖閉以及超員超時經營等行為;檢查員工上崗前是否經消防培訓合格、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三提示”工作。
(十三)區國資委負責所屬出資企業的整治,督促出資企業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點檢查建筑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是否建立、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演練;整治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擅自擴大防火分區、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等隱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是否經常、重點工種人員是否經消防培訓合格。
(十四)區建設局、區建管站負責在建工程的整治。重點解決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組織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制度不落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未制定以及無消防水源、消防車道不暢等問題;檢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滅火裝備和施工作業防護設施情況,臨時消防給水管線設置、運行情況;整治施工現場隨意堆放大量可燃物品的問題;整治建筑外墻使用節能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達不到要求的問題;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違章進行電(氣)焊、動用明火取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等行為,確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十五)區委宣傳部、廣電處負責消防安全宣傳,營造社會輿論監督氛圍。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加強消防安全公益宣傳,加強消防安全“三提示”宣傳,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意識和危機意識、撲滅初期火災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迅速掀起,形成高壓態勢,營造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時間為年至8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
各街鎮鄉、各部門要召開專門會議,成立工作專班,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本轄區、本系統實際進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份至7月份)
按照職責分工,全面開展整治。整治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督辦、協調,適時召開推進會、協調會、督辦會、匯報會,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督查驗收階段(8月份)
區政府將對各街鎮鄉和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和驗收,對于專項行動走過場,工作責任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問責制、進行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鎮鄉、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真正把此次火災隱患專項整治擺到重要位置,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鐵腕整治。各街鎮鄉、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以“鐵面孔、鐵手腕、鐵紀律”認真督促整改,切實做到除患務盡。同時,要加強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實現整治效果最大化。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展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通過綜合治理,全面摸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實現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二、整治時間
2020年3月至8月。
三、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點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
2、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
3、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建筑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未按標準組建微型消防站,未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6、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7、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建筑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
(二)建筑消防設施
1、高層建筑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的設施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4、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層建筑單位未接入城市遠程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
(三)安全疏散設施
1.疏散樓梯與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避難層(間)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避難區內穿越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樓層指示標識的設置位置、數量、照度等不符合標準。
3.疏散走道、樓梯間的內部裝修材料不符合標準。
(四)消防車通道
1、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的管理單位未按照《XX區消防通道專項整治行動》(X政傳發[2019]XX號)和《關于進一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的通知》(X消委[2020]XX號)明確的《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標準》要求,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志,設置警示牌。
2、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的消防車通道上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門禁升降桿等障礙物,消防車通道與建筑之間設置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
3、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的消防車通道上違法停放車輛。
4、采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未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
5、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或者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未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
(五)電動自行車停放管理
1、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
3、新建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未提前預留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地;已建成的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未設置滿足居民停放需求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
(六)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七)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査門未采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內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八)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范。
2、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未落實任何情況下不得切斷消防電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內使用、儲存瓶裝液化石油氣。
4、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5、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6.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三、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屬地板塊責任。
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高層建筑專項整治納入平安創建及基層網格化管理等工作統籌部署推進,定期對相關單位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督導檢査。
(二)部門分工。
1、派出所。加強對除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的高層建筑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居民住宅小區開展排查。
2、綜治辦。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并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強化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符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規定的高層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維修,列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并暢通申領渠道。
3、村建中心。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
4、市場監管分局高新區分局。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產品、電器產品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管。
5、安監站。加強對高層建筑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城管環衛黨支部。加強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廣告設施和建筑景觀亮化的監管。
7、供電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供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査,對電氣線路敷設雜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高層住宅建筑,根據電氣設備產權歸屬,屬于電網資產的,納入電網企業改造計劃,屬于開發商或物業管理的資產,由資產實際所有者或管理者組織實施改造計劃。
8.其他有關部門。社事辦、文廣中心、衛生院、郵政局等其他部門要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派出所責任。
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加強對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高層建筑及無行業主管部門的高層建筑的監管。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0日前)。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通過召開會議、通告等形式,動員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各種媒體媒介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營造整治輿論聲勢。
(二)自查自改階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高層建筑單位、物業公司對照《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檢查要點》(可從“XX消防信息網”下載,網址XX),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防范措施,并向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保證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階段(3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任務分工,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和消防通道專項整治行動,通過聘請消防專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方式,逐個區域、逐幢建筑對轄區所有高層建筑開展排查,切實摸清轄區建筑底數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査實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明確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措和整改時限,列出隱患問題清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情況。排查期間,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筑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查邊改,逐項消除隱患,確保高層建筑不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四)重點整治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要對照排査出的隱患問題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專項整治期間,對存在重大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
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將組織對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査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重新進行整治。各社區(村)、服務站、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針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難點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社區(村)、服務站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國務院安全生產督導組反饋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作為防范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地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各有關部門、社區(村)、服務站負責人是本地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
(二)齊抓共管,合力部署推進。
二、工作目標
力爭實現“四個100%和“四個確保”工作目標:此次整治的重點地域是指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通過消防平安專項整治。
(一)四個100%
1.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影響滅火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未經消防平安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平安隱患的出租屋和務工人員聚集地的整改率達到100%
2.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4.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滅火救援訓練、研究。
(二)四個確保”
確保市政消火栓裝置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疏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時間及步驟
至 年 月 日結束,消防平安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從 年 月 日開始。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訂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通過媒體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公告,營造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對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逐級上報當地和上級人民政府,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確保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
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省運會前為重點整治時段。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落實責任,不時強化全市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
將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 年度平安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市防火平安委員會、市政府督查室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三合一”場所
1.在生產、加工、維修企業的車間或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2.在貯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3.在商場(商店)市場、超市等經營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經營型“三合一”場所;
4.設置在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為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二)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規劃是否雜亂無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消防平安意識是否淡薄
4.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納入所轄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務工人員聚集地
1.務工人員是否進行消防平安教育;
2.務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用電用火是否規范;
3.務工人員集中生產場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務工人員所屬單位及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平安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訂本部門、外地區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行業、系統,以及鎮(鄉)街道、社區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訂情況納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平安生產和“平安 ”建設的考核內容,予以考核評價。
(二)加強隱患排查。組織開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三合一”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依照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占用消防通道、影響滅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應立即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依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照工作目標,將屬于外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制訂具體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應明確牽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核心是“防”,強化宣傳是“防”的關鍵。一是多次組織召開鎮村干部大會、村級黨員大會或村民大會,集中學習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論述及相關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縣各級領導重要講話精神;通報森林草原火災、野外違規用火典型案例和查處情況,宣傳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撲救和安全避險等基本常識,特別是群眾參加滅火的注意事項和安全常識。通過組織學習宣傳教育,進一步提升干群思想認識,強化群眾敬畏心和警惕心。二是結合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掃黑除惡、人口普查等當前重點工作,走村入戶宣講森林草原防火相關法律法規及火災撲救知識,宣傳森林草原火災報警電話12119,做到人人皆知。三是各村組自查宣傳橫幅、防火標語是否完整,并及時補充完善,在重點林區地段、人群聚集地、墳園墓地、交通要道等醒目處張貼書寫森林草原防火標語。四是各村建立護林防火工作專卷,聯系村領導及包村組干部結合當前開展的防汛減災、鎮代表選舉、人口普查等工作,入戶宣傳森林草原防火相關知識,檢查并及時完善護林防火保證書張貼情況。四是在傳統祭祀期間,積極倡導綠色文明祭祀,在引導群眾破除迷信的基礎上,用植樹、送花、網絡等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進行祭奠。
二、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責任
對照縣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任務清單,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健全了我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任務清單。完善了《鎮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處置辦法》、《鎮護林(草)員考核管理辦法》、《鎮村組干部考核管理辦法》等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相關制度規則,指導各村完善《村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各村村規民約》,明確細化了轄區各學校、林區各企業、各村各單位職能職責,將“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宣傳、禁止野外用火,造成火災的追究其責任,取消該戶本年集體公益林生態補償資金”等內容納入各村村規民約。
三、進一步加大責任落實及隊伍建設物資儲備到位
一是各村按照我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會的要求,切實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嚴格落實包片責任制度。二是各村組建了不少于30人的群眾義務撲火隊伍,結合防汛減災開展應急防滅火演練。三是清理各村的撲火物資儲備情況,并登記造冊。
四、進一步強化值班值守及巡山工作力度
一是為切實加強對全市在建工地開展“消防檢查”專項行動的領導,市住建委、市建管處成立了消防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通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織力量專門抓,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全員齊動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突出抓好清理抽查、重點抽查和專項檢查,實現組織領導、人員機構、思想認識、宣傳發動、履行職責“五個到位”。
三是動真格、求實效,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堅決要求整改到位,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加大打擊力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消防安全的的行為,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嚴厲打擊,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對存在違法生產的單位,一律責令停工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
四是要求施工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部署工作得到貫徹落實。
二、堅持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根據全國火災事故頻發的態勢,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委、市建管處先后下發了《關于做好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十堰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查隱患、查漏洞、查違章、查失責”安全生產大排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全市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并在日常的警示文件、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文件通知中,明確要求施工企業大力開展施工企業認真查找存在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
二是強化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消防安全管理。我市始終以強化對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的管理為抓手,要求我市所有建筑工地活動板房必須滿足《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第4.2.1.1項“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的強制性要求,近年來,我市建筑工地累計更換燃燒性能等級非A級的活動板房,面積達20482m2,通過系列整治我市建筑工地臨時活動板房材質已全部達標。
三、突出重點,嚴格督辦
一是開展了多輪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根據省、市關于消防安全的系列文件要求,2018年4月市建管處成立由領導帶隊的四個檢查組,對城區及各縣(市、區)重點項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開展了拉網式的排查,重點督查了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消防安全教育以及應急演練的貫徹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焊接使用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情況等,此次專檢共檢查建筑工地369項(次),排查消防隱患500余條,下發整改單168份,停工通知書2份,暫緩施工令3份,對消防設置不到位的項目要求新增滅火器600余個,設置沙池20余個,對項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或整改進度緩慢的5個項目納入市級掛牌督辦,并予以通報。
二是深入開展“地下空間、架空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建管處制定了《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通知,并抽調了市建管處、裝飾辦約20名工作人員,組成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兩個檢查組,于6月中旬對我市“地下空間、架空層”既有建筑場所和建筑工地的消防通道、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進行專項整治,累計共排查在建工程項目140余項,既有建筑項目120余項,組織召開專題會議4次,填寫檢查記錄100余份,其中涉及“地下空間、架空層”的項目80余項。
四、加強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嚴格督促施工企業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制訂和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以演練。2018年9月市建管處組織全市各在建項目負責人、總監、安全員,各建筑施工企業法人、分管安全經理,各縣市區住建管理部門分管安全領導共計200余人在十堰市萬達廣場召開全市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工作,2019年3月,十堰市住建管理部門聯合十堰市消防支隊在十堰市恒大城二期項目舉行了高層建筑在建工程滅火救援實戰演練。通過系列演練使從業人員了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群防群治,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在建工地安全消防態勢平穩,但是部分施工企業還是存在問題,一是部分高層建筑在進入裝飾裝修施工階段時,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比較混亂,存在亂搭亂接現象,樓層的移動電箱數量不足等; 二是部分高層建筑的樓層內疏散通道不順暢,指示標志數量不足或指示不清晰。個別在建高層建筑的周邊道路擁擠,消防通道不通暢; 三是部分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不足,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預案未能及時設置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
1、繼續開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標準的要求,加大對落實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施工現場防火方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臨時設施管理、以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等方面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督辦,并進行跟蹤復查,對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確保工程消防安全態勢平穩。
一、高度重視,組織領導
xxxx廠對火災防控工作高度重視,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在公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廠領導班子及各部(室)、生產大班負責人組成的工作組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明確各各部(室)、生產大班職責分工,切實加強整治領導組織,以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為目標,強化消防安全防控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切實維護全院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
二、完善制度,明確職責
進一步完善各種安全防火規章制度和責任制,根據實際調整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宣傳培訓,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演練。制定了動力能源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綜合治理
抓好廠內安全防火檢查工作,做到重大危險源點每日巡查一次,其它站點每周巡檢一次。在六月分別于6月11日、6月27日進行專項檢查,發現消防安全隱患4處并及時整改,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結合六月安全月活動開展,通過召開動員會,利用安全例會等形式,發動各部(室)、生產大班迅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加強日常防火巡查,消除火災隱患。一是嚴查消防通道出口。重點檢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及樓道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鎖閉的,現場督促整改。二是嚴查消防設施器材。重點檢查單位滅火系統、報警系統、給水系統等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對消防設施進行專門的檢測及維護保養,及時更換了損壞、過期的消防器材。三是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利用班前班后會等各類會議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四是嚴查消防重點部位。重點檢查煤氣儲備站、制氧站、變電站等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部位,并落實防范措施。
(二)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專項檢查
重點查找發現電源、電氣及其線路、煤氣管線的運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檢查是否存在亂拉電線,用電用氣是否安全規范,以及門、窗、電閘是否及時關閉。檢查組針對發現的隱患現場要求負責人限期整改,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消防逃生演練提高應急處突能力
xxxx廠本月組織開展了空氣呼吸器使用技能競賽,通過此次活動,我廠員工安全應急能力有了顯著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得到了加強。
6月18日下午公司在xx廠舉行了一場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動力能源廠紅鋼應急救援隊作為特邀隊伍參加了演練。參演同志快速的應急反應能力,專業的技術裝備,過硬的作風給觀摩的各級領導、各廠同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安全月期間,xxxx廠對各部(室)、生產運行大班進行了呼吸器使用技能考核,要求全廠干部職工人人會正確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監管長效工作機制,以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為抓手,提高防范意識,減少事故發生,全面推進和諧*建設,實現全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
根據《蘭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年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下幾點內容:
(一)、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以整治小旅館、集體宿舍、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設置疏通逃生出口,完善安全設施,全面落實責任。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或在營業、生產、有人住宿期間被鎖閉的,必須立即整改;凡應急照明設施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疏散門開啟錯誤的,以及商住樓經營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和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包括學生、幼兒、老人、病員的集體宿舍和員工休息的房間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對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強制實施并予以處罰,堅決防止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開展“三合一”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抓好區域性“三合一”企業整治的源頭管理,認真落實新、改、擴建工程消防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對未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的企業建筑用房,依法責令停產整改。加大對塑料制品、木質工藝品、紡織等行業的監管力度,對原材料堆放不規范、消防設備不全、消防通道不暢的企業,予以限期整改,對存在“三合一”現象和企業要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并予以相應處罰。
(三)、開展在建廠房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查處違法行為,加強現場監管,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防高空墜落、建筑機械和電器傷人等惡性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和實施步驟
為了使我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落到實處,明確任務,狠抓落實,鎮政府專門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徐培金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徐榮標擔任,組員有:郭靜、姜勝松、黃永賢、鮑祝君、金翔工作的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該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本次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從今年4月下旬開始至11月底結束,具體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鎮政府制訂安全生產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深入發動,通過多種渠道加強本次專項整治的宣傳,層層動員,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階段。本次專項整治,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的原則,突出整改重點,強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各單位應按季度匯報工作進展情況。一是要全面核查。在前幾年開展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對相關進行一次重新分類評定,建立企業隱患檔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列出整改項目,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以往發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三是掛牌整治。鎮政府梳理出一批隱患較為嚴重、牽涉面廣的生產經營單位,實行掛牌整治。對實行掛牌整治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理,該處罰的堅決予以處罰,該停產整頓的堅決予以停產整頓,該取締關閉的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四是對那些安全隱患突出,整改難度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組織有關部門實行聯合執法。五是要推出示范點。要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安全管理比較規范的單位為示范點,通過典型引路,提高整體整改實效。六是要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各鄉鎮要在原有的基礎理上進一步健全和深化,實現基礎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督促檢查階段。鎮政府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內容包括:有關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等。
(四)總結驗收階段。鎮政府在企業自行整改的基礎上,要組織力量對企業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個驗收,查漏補缺,建章立制,全面總結,11月30日前將情況書面上報市政府和市安委會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結合,聚焦重點、集中精力、攻堅整治,按照《XX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X政傳〔2020〕X號)有關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重大風險,找準查實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實現一般火災隱患100%落實整改,重大隱患100%掛牌督辦,隱患消除前100%落實責任措施,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區衛生健康系統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專項整治范圍
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組織開展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隱患信息檔案和臺賬。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責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形成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等一系列閉環管理,切實消除隱患。
(二)專項整治要點
1.
行政許可。建筑物或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2.
消防設施。消火栓、消防龍頭、水帶、滅火器等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齊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場所是否對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修保養。
3.
電氣安全。電氣線路、管路敷設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并定期檢測;電纜井(溝)封堵是否嚴密;是否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電動自行車是否違規停放、充電;是否及時整改電氣隱患問題。
4.
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門是否完好,各類消防警示標識是否清晰明了,病區通道有無加床堵塞現象,內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響消防車輛進出;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5.
裝飾裝修。是否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外墻保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外墻門窗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是否存在違規焊割、違規用電、違規用火的行為。
6.
責任落實。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制度和單位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落實常態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屬于消防重點單位的,是否落實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
宣傳教育。是否組織開展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宣傳普及;是否及時修訂完善消防應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是否組織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是否掌握“一懂三會”知識(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逃生)、是否達到消防安全“四類人員”要求(火災隱患排查“帶頭人”“四個能力”建設“明白人”、火災隱患整改“技術員”和消防宣傳教育“講解員”)。
8.
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否按照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處置要在三分鐘”的要求。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單位要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單位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確保方案切實可行,行之有效。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于9月10日前報送區衛健委安監科。
(二)徹查徹改階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單位要按照“百日攻堅行動”方案要求,組織對單位內部消防安全風險點和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及時認真填寫《全區衛生健康系統“百日攻堅行動”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落實安全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徹底整改隱患。“百日攻堅行動”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分別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報送區衛健委安監科備案。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單位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特別是重大風險隱患的管控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鞏固和深化行動成果,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
區衛健委安監科聯系人:XX;聯系電話:XX;郵箱:XX@XX.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內外火災事故教訓,清醒認識當前嚴峻的消防安全形勢,不斷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區衛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組長,各位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安監科,負責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堅決把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工作措施。
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要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落實“四個一”行動:即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消防工作;組織一次宣傳發動,廣泛動員部署;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消除一批火災隱患;解決一批瓶頸性問題,提高火災防控能力。
(三)加強督查指導,嚴肅工作紀律。
9月底前,區衛健委將由領導班子成員帶隊,開展消防安全暨國慶前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和復查。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將提出表揚;對工作不落實、進展緩慢的,將通報批評;對發生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的,將組織約談,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責任追究。各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績效考核內容。
附件:全區衛生健康系統“百日攻堅行動”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
附件
區衛生健康系統“百日攻堅行動”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
填表時間:2020年
月
日
序號
單位名稱
地址
排查時間
排查人員姓名
存在問題清單
整改責任清單
整改責任人
整改進度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