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27:1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學生安全責任書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本學期工作現已結束,暑假即將到來,為確保全體同學的假期安全,力爭度過一個歡快、和諧、平安的暑假,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
一、具體要求
1、遵守交通規則,橫穿公路時不闖紅燈,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庫游泳洗澡,不得在水邊戲水打鬧,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得翻越圍檣、窗戶。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防盜、防突發自然災害。
6、不與不良人員交往,慎交網友,防止上當受騙,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7、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游戲,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未經家長同意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攜帶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鬧事,不吸食,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抽煙,不飲酒酗酒,不賭博,不看低俗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不進營業性歌舞廳、酒吧。
12、不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二、責任承諾
我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上述具體要求,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如違反以上要求,一切后果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使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問題落到實處,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作為班級學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要堅持主題班會制度,利用隊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教育學生。系統學習《中小學生守則》、《日常行為規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提高思想認識。讓學生逐步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
2、班主任作為班級學生安全的責任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關注學生的安全問題,注重防范措施。
3、學生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教室,不準在教室、校內濫用電器,不準抽煙、喝酒。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4、打掃衛生期間班主任必須跟班到位,組織學生打掃衛生,負責管理好學生,管理好勞動工具。
5、嚴禁在校園、教室、樓道內追逐打鬧,嚴禁在校園內騎車,嚴禁攀樹、爬圍墻、柵欄等。
6、學生無特殊情況不準外出、不準打架,私自逃學者,出現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7、注意飲食,講究個人衛生,防止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
8、學生不準損壞消防設施,以保證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學生之間發生的突發事件由班主任負責處理,同時向校領導匯報。
10、冬季注意樓梯、樓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發生。
11、利用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12、學校舉行的重大活動時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做到責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甲方:(政教處蓋章)乙方:(班主任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書【三】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XX、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XX0、XX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XXXXX學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四】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有關學生的安全問題,漢薛小學提出十不準:
1、不準吸煙、在宿舍內點燃蠟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壞消防設施的現象發生,以免引起火災和滅火不利造成的傷害。
2、不準私自加用電器、更換電器損壞開關及其他公共用電設施,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3、不準爬樓頂鉆窗、攀登高危設施、在樓道打鬧擁擠和到建筑施工區游走,以免發生扭傷碰傷和砸傷事故。
4、不準跳墻,不準在操場投擲區外投擲和投擲區內任意穿行,保證體育訓練等安全。
5、不準打架斗毆、勾引外校人員進校尋釁滋事,保證人身安全。
6、不準私自外出、夜不歸宿,避免發生各種傷害。
7、不準到水庫、塘灣、溝壩玩水,以免發生溺水事故。
8、不準吃無衛生保障的小攤食品,濫用藥品,以防中毒。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禁止小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游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游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游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一、溫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占、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臟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于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范,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0l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為規范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囪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并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后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系。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系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并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后并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系,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系。
4、每周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系,及時了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系。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安全責任書范文(二)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并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系,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后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愿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xxx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安全責任書范文(三)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并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托人陪同看護管理,委托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托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并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群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后及時回住處,不東游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系,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小學
20XX年8月20日
安全責任書范文(四)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班學生: 家長姓名:
家庭詳細住址: 聯系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聯系電話: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申請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并廣泛征求家長意見。
2、定期了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并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外期間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斗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煙、酗酒;不談情說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匯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系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長申請,經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或租住地監護人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農村在校寄宿生免費營養早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手印):
租住地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書范文(五)
根據20xx年中考的有關規定,我??忌?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中考,為了確保在中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于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后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后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準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致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衛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后,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2、監督學生在雨季、汛期往返學校不私自下水、不強行僥幸涉水,家長要親自接送,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可電話請假或過后補假。
3、往返學校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4、學生每天自測體溫,注意預防各種疾病,嚴防手足口病及甲型h1n1流感發生,如發現疫情應及時向上級衛生部門匯報,防止傳播。
5、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回家、走親訪友嚴禁搭乘各種農用車輛,嚴禁搭乘"無牌、無照、無證"車輛及違章超員車輛。
備注:本責任書由學生帶給家長并簽名,如果學生沒有帶給家長私自代簽或者家長拒不簽名,本責任書照樣生效;家長若無視本責任書,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學生: 班 級:
為了確保學生在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結合實際情況,暑假輔導班與您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要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增強其安全意識,培養其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災害的能力。不涉水過河,遇打雷下雨天氣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3、嚴禁在班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準乘坐超員車輛和非載人車輛及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7:50準時到校;中午11:30準時放學)。子女未到校上課,家長要講明原因并及時打電話或帶假條告知任課教師。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7、學生不準亂吃零食,亂喝生水,不到小攤小販處購買食物,不吃不潔食物,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保證身體健康。
8、要重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險和復雜的地方游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結伴外出,嚴禁子女私自下河游泳玩水。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自己負責。
9、 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不允許帶管制刀具等與學習無關的東西到學校。否則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班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班內不負責任。學生在班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1、學生應嚴格遵守補習期間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凡學生在班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3、本責任書存放在補習班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凡在本班就讀的學生都適用。希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老師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暑假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提高我班學生學習成績,經學生自愿申請,家長和學校一致同意,擬定從 年秋期起,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添加一節無償的課外輔導課,時間從15:30:16:10。科目分別設置為英語、歷史、物理、化學、語文和數學(周一兩科)。為確保學生在此期間的人身安全,現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劃分,特制訂此安全責任書:
1、家長、學生和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學生在學校補課期間應遵守紀律,服從任課教師管理,如有違紀,取消被輔導資格。
3、輔導老師每次集中放學并清點學生人數;家長盡可能接學生回家,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獨自回家的學生不準乘坐超員、非載人車輛和騎摩托車回家,更不能與社會人員接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4、學生在輔導結束后應及時回家,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未按時到家,應立即尋找并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聯系。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制度,如有違反規定造成的其他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特別聲明:此次活動為教師義務給學生輔導,不收任何費用。
責任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暑假安全責任書(三)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并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門衛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后方可準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霉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責任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暑假安全責任書(四)
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
一、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2、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二、水的安全
不準到水庫、水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
三、電的安全
1、要在家長的指導下才能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準學生獨自用電器取暖。
2、不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四、火的安全
1、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2、不準學生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不燃放鞭炮,禮花彈,不做危險的事。
五、飲食安全
嚴禁吸煙、喝酒。個人衛生習慣好,不買、不吃過期食品和垃圾食品。
六、嚴防精神污染
不到網吧和游戲廳等娛樂和玩耍。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七、其他方面的安全
1、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2、不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筑物,在公共娛樂場所、商場,不追趕打鬧。
3、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做一名文明的學生。
以上安全條約學生認真遵守,家長嚴格監督執行。如在春節假期期間出現學生安全問題,由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 家長: 班主任: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暑假安全責任書(五)
家長您好:
為確保暑假期間學生安全,學校已經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請家長在假期中做好孩子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全面安全監護,家長做到以下幾點,以確保平安愉快度過假期:
一、高度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積極采取措施,預防各種傳染病,注意個人衛生,做好自我防護;教育和管好孩子不到人員聚集場所,避免接觸傳染病病人;教育孩子如果身體不適立即告訴家長,并及時去正規醫院就醫。
二、密切關注孩子的思想動態,管理好孩子上網,不瀏覽不健康的網上內容。管好孩子不擅自離家玩?;蛲獬觥<倨诓灰尯⒆訂为毘鲩T串親友或逛商場,如外出游玩一定要有家長帶領并加強安全防范。
三、教育孩子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乘車、走路時遵守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信號,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鬧或從事有礙安全的活動,12歲以下兒童不騎車上路。
四、 教會孩子安全自護自救的方法,教育孩子不玩易發生傷害的玩具和游戲;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電線、插頭、煤氣、銳器、刀剪等,預防各類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嚴禁學生到危險水域游泳或到坑、塘、河、溝邊、工地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或逗留,以防溺水和受到傷害。孩子游泳必須到正規場館并有家長陪同。
五、注意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嚴格把好食品飲料衛生關,不食用過期、腐爛、發霉、變質和沒有衛生合格證的食品和飲料,勤洗手,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六、教育孩子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及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學校、家庭和社區管理,不對自己及他人實施人身傷害,不損壞公物,不擾亂社會秩序,不逗惹寵物以防咬傷。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蜃杂闪羧。粢蜻`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13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范例2
為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系,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只,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只)。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霉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并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并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只,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系,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并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了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后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游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并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并簽字):
學 生(簽字):
20XX年9月2日
小學生安全責任書范例3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為加強對大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系,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只,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只)。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霉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并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并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只,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系,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并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了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后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游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并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并簽字):
大學生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0l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13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學 生(簽字):
20XX年9月2日
大學生安全責任書【三】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__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系,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只,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只)。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霉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并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并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并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只,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系,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并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了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霉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后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游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并
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