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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鎮食安委是鎮食品安全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鎮食安辦是鎮食安委的辦事機構,設在鎮新農合辦公室,承擔全鎮食安委日常工作。
二、組成
(三)鎮食安委主任由鎮政府主管領導同志擔任;鎮食安委委員由鎮政府負責相關工作的政府辦主任和下列有關部門的領導同志擔任:成員單位有各社區、各村、鎮直機關單位及駐鎮機關單位等。
(四)鎮食安委委員需要調整的,經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后,由鎮食安辦按程序報鎮食安委領導批準。
(五)鎮食安辦主任由鎮政府的主要領導擔任,副主任由鎮分管領導擔任。鎮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有一名相關科室負責人擔任鎮食安辦成員。
(六)設立專家委員會,負責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對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政策建議、解疑釋惑和科普宣傳。
三、主要職責
(七)鎮食安委主要職責:分析全鎮食品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全鎮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安排部署、指導協調全食品安全工作;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建設,實現食品安全監管全過程銜接,建立全食品安全工作體系;指揮、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推動應急隊伍組建、提升應急能力、開展應急演練;明確并督促各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推動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和考核評價;承擔縣食安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食安辦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全食品安全形勢分析,調查研究重大食品安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針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并協調推進實施全鎮食品安全工作規劃和計劃,組織開展村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承辦縣食安委交辦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任務,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督促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的健全完善,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完成縣食安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會議制度
(九)鎮食安委通過全體會議、專題會議履行職責。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由鎮食安委主任主持召開。
(十)全體會議由鎮食安委和食安辦全體成員參加,專題會議由與會議議題有關的成員參加。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可視情況安排有關部門或單位的負責人列席。
(十一)鎮食安委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臨時召開;專題會議適時召開。會議召開和會議議題由主持人決定。
(十二)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國家和省、市、縣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聽取各相關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匯報,分析、研究全食品安全形勢,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研究確定食品安全工作有關體制、機制、規劃、計劃、工作規則、制度、工作方案;分析及調查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及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制定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內容及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項。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按照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十三)鎮食安辦實行會議制度,由食安辦組織召開,食安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十四)食安辦會議由食安辦全體或部分成員參加(也可根據需要,請辦公室成員所在部門的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適時召開。
(十五)食安辦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成員單位報告工作情況;通報我鎮食品安全形勢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擬提交食安委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事項;研究協調成員單位提出的有關事項;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對職責范圍內具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等。
(十六)食安辦和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一般應于一周內提出落實意見,特殊情況可推遲。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由食安辦負責督辦。
(十七)食安辦成員應嚴格遵守會議制度,原則上不得缺席會議。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的,要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并安排可承擔相關職責的人員與會。
五、公文制度
(十八)食安委文件。發文機關標志為“遼中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文件”,發文字號為“遼中鎮食安委發〔20××〕×號”,加鎮人民政府印章。主要用于貫徹落實食安委和政府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出臺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規劃、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方案等事關食品安全全局性工作及其他重要事項。
(十九)食安辦文件。發文機關標志為“遼中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發文字號為“遼中鎮食安辦發〔20××〕×號”,加蓋食安辦印章。主要用于落實市政府食安辦的要求、落實食安委具體工作以及就食安辦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進行安排等。
(二十)會議紀要。發文機關標志為“遼中食品安全委員會會議紀要”和“遼中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議紀要”,主要包括食安委全體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食安辦會議紀要等,用于明確會議議定事項。
(二十一)食安委相關公文由食安辦主任審核后,報食安委主任簽發,發送范圍根據文件內容和工作需要確定。食安辦相關公文由食安辦主任簽發,依據工作需要報送食安委領導同志,印發各有關單位。
六、報告制度
(二十二)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各村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食安委報告工作情況,報告事項由食安辦負責承接上報食安委。
(二十三)需要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1.各部門重大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2.各部門領導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的落實情況。
3.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
4.食安委及縣食安辦議定和交辦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食品安全工作中涉及面較廣、性質比較嚴重的突發事件。
7.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七、通報制度
(二十四)建立通報制度,重大事項的通報由食安委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決定,由食安辦具體承辦。
(二十五)食安委對下列事項進行通報:
二、幾點做法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 (2010) 01-152-01
新建一個項目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尤其是災后重建的項目有其不同的特殊性。對改造一個城市來講那更要結合該城市的綜合因素,如: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城市風格等,然而工程建設更要結合其安全性、經濟性、實用性相統一的特點。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工程結構質量和裝修標準的提高,用于服務和智能化管理程度越來越全面。建設工程需要由建設單位、管理單位統一指揮各參建單位。加強管理和協調現場多作業、多工種的交叉作業,目的是為了保證達到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等的預定目標。以下從五個方面淺談管理協調工作以求共同探討。
1組織管理與協調
組織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過程中對人的管理,有組織才有紀律,有紀律才有順序。
(1)組織建設管理。組建領導藝術水平高、管理協調能力強的領導,配置思想健康、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豐富、愛崗敬業的人員組成管理體系。建立切實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按工程建設總體要求,認真編制好總組織設計。
(2)思想建設管理。專職領導定期組織管理體系人員政治學習。強化災后重建工程的意義及其重要性,排除工作人員松動麻痹落后的思想等問題,引導和激勵大家保持清醒的頭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提高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每次學習的時候,重點以某個項目(單位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全面促進和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協調水平。
(3)循環邏輯管理。災后重建項目基本上沒有案例,所以要不斷總結經驗、更新觀念、因地制宜,適應該地區項目的管理特點。在不同工程項目施工階段,領導和總工程師要經常進入現場充分了解實際情況,根據情況適時調整有效方案,在現場立即協調問題和限期解決問題,全面推進施工管理協調目標。
2會議管理與協調
會議是大家一起溝通的橋梁,即可以傳遞上級精神和文件,又可以聽到下級百姓的聲音。
(1)工程指揮部會議。指揮部會議是重建項目的最高層會議,由援建方和地方政府相關領導組成。該會議重點解決項目建設過程的中與地方建設特點的一些重大問題。形成會議紀要,發給各參建單位。
(2)前線工作組會議。工作組會議是援建方的最高層會議,由援建方和各管理單位的領導組成。該會議重點解決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形成會議紀要,發給各參建單位。
(3)項目管理單位會議。管理單位會議由項目管理單位人員組成,該會議重點傳達指揮部會議和工作組會議的會議精神以及解決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形成會議紀要,供內部傳達。
(4)現場監理會議和專題會議。由建設單位派駐現場的各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機構負責人、總包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監理例會每周一次,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該會議重點檢查上次理會確定事項和落實情況和分析未完成的原因,提出下一周施工目標及相應措施,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現場安全、進度、質量、文明施工等的一個綜合考察。專題會議是針對某些專項工程,如:高低壓、太陽能、醫用系統等這樣的專項工程召開專題會議,由各專業工程師組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優化方案等。最后都形成會議紀要,按會議紀要執行。
3質量管理與協調
質量管理是施工的全過程管理,包括事前交底、事中控制、事后驗收等的全過程管理。
(1)施工單位各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查各承包單位的資質。審核各承包單位項目經理、各專業技術人員的上崗證的合法性。督促監理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提交相應資料給建設管理單位備案。
(2)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組織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各技術人員,對施工圖紙交叉會審。對圖紙不能一次到位的分批綜合會審。對設計圖紙發生工程結構質量和制圖失誤問題,由設計院作出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中因業主更改圖紙由設計院出變更后,監理簽字,施工單位執行。因施工、監理提出的變更,經業主同意后,設計院出變更通知后施工單位執行。對某些施工技術比較高的專項工程,由設計院對各參建單位交底,以免影響工程質量。
(3)施工過程控制。對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嚴格按照管理單位所制定的材料看樣定版程序執行。最后確認所用的材料樣板由監理單位保存,施工單位所進場的材料由監理專業工程師對著樣板確認后方可進場。
(4)驗收質量控制。對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的驗收,建設單位嚴格要求監理單位按照“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驗收規范”等為依據,達到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進度。
4工程造價管理與協調
經濟性是體現一個項目的特征之一。對工程造價的管理也是一個全過程的管理。
(1)前期設計部。在方案階段就要控制好該項目的標準和規模,這是直接影響到對該項目的總投資。
三、切實幫助企業解決流動資金和技改資金短缺的問題。中小企業貸款增幅要不低于全部貸款增幅,各商業銀行負責研究制訂金融服務措施。市政府將根據各專業銀行對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扶持情況,給予大力支持。市擔保公司負責爭取州擔保公司支持,為信譽好、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提供擔保平臺,保障資金到位。
四、紡織和木材加工出口企業,按企業上繳稅金的地方留成的30%給予補貼,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在6.5以下時,紡織和木材加工出口企業,繼續執行《關于給予我市紡織企業政策性扶持的專題會議紀要》市政府會議紀要[]13號)和《關于給予我市木材加工出口企業政策性扶持的專題會議紀要》市政府會議紀要[]31號)扶持政策。即: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在6.5-7.0之間時。按企業上繳稅金的地方留成的50%給予補貼;紡織企業暫停、木材加工出口企業暫緩收取防洪基金、物價調節基金;紡織企業暫停、木材加工出口企業暫緩收取工會經費;紡織企業按要求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不再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木材加工出口企業暫緩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五、作為發展中小企業(民族企業)專項資金,市財政拿出300萬元。與省、州政府設立的工業發展專項資金配套使用,用于擔保風險補償和重點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等方面的支持,由市經濟局負責制訂具體實施細則;拿出200萬元,作為科技創新基金,用于支持高新科技創新、新產品開發,由市科技局負責制訂具體實施細則。
六、籌備期1年。籌備期間符合國家法定前置審批條件的允許正常生產經營,實行創辦企業籌備期制度。并享受新設立企業相關政策;對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除其從事的行業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的允許其生產經營。對于特困企業,由市勞動部門和社會保險部門負責,向省政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金,但最長不超過半年;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金的繳費標準,但最長不超過一年。
七、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對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公司制企業。6個月內注冊資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內到位;對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的各類企業,經工商部門認定,可直接報省工商局核準,冠“吉林”或“吉林省”名稱。
一、認清電力電煤保障工作的嚴峻形勢
由于我市電力裝機不足,外購電困難;電煤市場變化大,外購電煤難度越來越大,電力供需平衡缺口大。2012年1月電力缺口預計在400萬千瓦左右,占全市電力最大負荷的30%左右,度冬電力供應工作將面臨我市直轄以來最嚴峻的考驗。為此,市政府向相關產煤區縣下達了度冬電煤供應任務,并將區縣供煤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若不能完成市里下達的電煤供應任務,不僅影響我縣年度考核,還將影響到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期全縣電力供應。為此,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度冬電力供需和電煤保障工作的嚴峻形勢,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市里下達我縣的電煤供應任務。
二、2012年電煤計劃任務
按照市政府下達的《度冬電煤供應任務計劃表》,我縣2012年電煤供應任務為10萬噸,1—3月任務供應量為2.5萬噸,1—3月月均供應量為0.83萬噸,日均必保量為0.03萬噸。為全力完成電煤供應計劃任務,根據我縣各煤炭生產企業的產能,按月均供應量0.83噸的標準,將1—3月電煤供應計劃分解到各煤炭生產企業(詳見附件)。
三、協調商定電煤價格
按照市政府要求,由煤電雙方按補貼后仍適當低于“市場價”原則自主協商。若協商不成,由縣政府協調,仍不能達成共識的由市電保辦進行最終商定。
四、免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2012年繼續按現行政策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按市政府安排納入“以煤換電”計劃的電煤供應企業,免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五、增加煤炭生產總量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監理具體分類有:①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②工地例會;③有關專題會議;④工程驗收會議。
在工程建設監理規范中,明確規定第一次工地會議由業主代表主持;工地例會與監理工作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有關專題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竣工報告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監理工作會議存在的問題
1.1會議主持人與監理規范所要求的不一致;
1.2會議內容整理不全面;
1.3會議內容整理格式不統一;
1.4對會議歸檔保存不夠重視。
2.監理工作會議記錄的內容
2.1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②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③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準備情況;
④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⑤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⑥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⑦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2.2工地例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②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落實措施;
③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④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⑤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⑥其他有關事項;
2.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專項問題。專題會議的具體內容包括:質量、進度、造價、合同管理、工程變更、協調有關事項等。
2.4工程驗收會議記錄主要包括施工過程和竣工驗收,例如:地槽(坑)、基礎、主體等分部分項工程。
3.監理會議記錄的格式要求
3.1①標題;②文號;③工程名稱;④會議時間;⑤會議地點;⑥主要參加單位人員(詳見具體簽到記錄);⑦缺席人員和單位。
3.2會議主持人;
3.3主要會議內容;
3.4上次例會議定事項完成情況及未完成的原因;
3.5檢查分析上月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措施,并明確責任到人;
3.6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明解責任到人;
3.7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3.8本期工程施工中安全有無隱患及安全生產情況,安全資料是否齊全。存在問題要具體到責任人;
3.9工程資是否齊全,能否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存在問題要有專人具體負責;
3.10合同管理過程中及工程設計變更要明確具體負責人;
3.11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3.12監理單位、項目機構名稱、記錄人、整理人、整理時間;
1.文宣工作。起草重要會議講稿、經驗交流材料、日常各類文稿,做好會議記錄,完成集團官網、官方微信號的編審工作。截至目前,共發送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20份、黨委會議紀要9份、專題會議紀要6份,下發抄告單60份;編送《集團工作簡報》9期;編審集團網新聞信息259條;編審推送官方微信各類信息130余條;向中國高校后勤信息網、省教育后勤信息網、省教育工會網站、學校官網等平臺信息近200條。
2.協調工作。協助做好“校慶節”暨優質服務系列活動、“暑期中層干部會議”“雙代會”等工作方案;協同做好工會、離退休工作,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牽頭做好黨務公開、司務公開、信息公開,保密等工作;協助落實集團領導外出考察交流活動30余次,安排集團領導接待日35次;做好省教育后勤協會行專會協調工作。
3.接待工作。接待上級領導、專家和省內外兄弟院校以及商務來訪29批次180余人。
4.督辦工作。執行集團定性工作目標考核;督促各中心(公司)、部門每月報送工作簡報;實行收發文、領導批文OA運轉,通過OA進行工作督辦;根據《后勤集團下屬公司及二級單位班子會議議事規則》及時督辦落實相關事宜。
5.機要工作。截至目前,通過OA、紙質形式登記、處理來文800余份;收、轉校發等上級來文683份;處理中心(公司)、部門請示報告文件223份。
二、加強業務學習
1.加強隊伍培訓。舉行信息宣傳工作業務培訓1次、攝影培訓1次,提高辦公室隊伍的整體水平和工作能力。結合“思政大講堂”舉辦了管理執行力修煉、幸福管理與自我成長等4期主題培訓。
2.加強對外交流。參加全國教育后勤系統信息宣傳與理論研究業務交流研討班、全國高校后勤文化建設與人力資源管理創新高級研修班、全國高校后勤信息化建設高級研修班,牽頭舉辦浙江省教育后勤協會行專會年會、辦公室公務禮儀文化培訓等活動,促進與省內外高校辦公室之間的交流合作。
三、推進創新工作
1.集團黨建工作。印發黨支部、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制定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制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舉辦“思政大講堂”、紀檢干部培訓會。組織開展“喜迎 保安全促生產”系列行動,“荷·和”廉潔文化攝影書畫作品征集活動,“支部好案例”征集活動等。
2.文化建設工作。制定《后勤集團文化建設實施意見》,完成集團大廳文化物化建設。結合“優質服務活動”、工會工作開展系列后勤文化品牌活動。獲“全國高校后勤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稱號。
基本制度運行平穩,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施10年來。基金收支平衡,參保人數逐年增加。但隨著醫療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參保人員醫療需要的不斷提高,參保人員及參保單位要求全市實行統一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的述求日益強烈,尤其近年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多次提出此類問題,要求盡快擴大市級統籌范圍。今年6月,市委三屆七次全委會通過了關于做好當前民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加快實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要求。為了貫徹落實市委的決定》精神,進一步加快擴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步伐,根據《研究民生工作有關問題專題會議紀要》市委專題會議紀要第31期)精神,擬定并上報了關于加快實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意見》經市政府同意,以渝辦發〔〕324號文件予以印發,對我市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層次有關工作提出了明確意見。
二、市目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本情況
國務院統一部署下,年。市建立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中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為統籌單位”規定,結合我市各區縣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共分為35個統籌區,其中主城6區為市級統籌區,其他各區縣為單獨的統籌區。不同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信息系統等各不相同。年以來,按照市政府確定的先靠后統”和“成熟一個,納入一個”原則,市先后將渝北、巴南、北碚和雙橋4區納入了市級統籌范圍。目前,全市仍有31個統籌地區。
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分層次統籌的主要問題
市級統籌區醫保基金人均報銷額比非市級統籌區平均水平高一些。同時,一是醫療保險待遇存在差異。年。市級統籌區特病門診實際報銷比例為76%比其他30個統籌區的平均水平高19%
導致了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外就醫、購藥,二是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外就醫不方便。由于醫保實行區域統籌管理。無法直接刷卡實時結算,墊支”和“跑腿”問題突出,區縣和群眾反映較大。
有的統籌地區參保人數僅占全市總參保人數的0.3%基金比重僅占0.24%且各統籌區彼此獨立,三是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弱。各地區參保人數和基金累計結余分布不平均。不能相互調劑使用,基金抗風險能力較弱。
四、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力爭在2012年底實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全市統籌。
二)基本原則
納入一個”原則推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非市級統籌區要盡快調整當地醫療保險政策,按照“先靠后統”成熟一個。目標任務期內完成繳費標準、待遇標準、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及信息網絡等方面與市級統籌區的統一,按期納入市級統籌。
五、擴大市級統籌范圍的措施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區管道路的建設、管養力度,不斷完善小街巷在道路城市交通中承擔的功能職責,提升小街巷在創建工作中的正面形象,改善周邊人居環境,確保廣大市民出行安全、舒適、便捷。切實結合“創城”有關要求,全面推進區管道路創建工作的深入開展,使區管道路的建設、管養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
目前全區列入改造計劃的小街巷共25條(附件1),計劃今年完成6條小街巷綜合整治工作,完成余下19條小街巷前期工作;力爭在2013年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務。同時,結合創建文明城市相關要求,完成17條小街巷維修維護工作。
三、工作計劃
(一)綜合整治工作
計劃年內完成6條小街巷的綜合整治工作。
(二)維修維護工作
結合全市創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計劃今年7月份前完成17條小街巷維修維護工作(附件2)。
四、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小街小巷道路改造及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扎實有效地推動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區小街巷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區長任組長,區住建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街鎮、區發統局、財政局、審計局、城管局、民政局分管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住建局,區住建局主要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區住建局負責項目的組織與實施;區發統局負責項目立項;區城管局負責街巷周邊違法建筑拆除和清理亂停亂放整治;區財政負責專項整治經費的保障;區審計局負責項目資金的跟蹤審計;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整治后的小街巷命名工作;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整治項目的驗收工作。
五、實施辦法
1、項目實施方式:項目實施由區小街小巷道路改造及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組織施工。
2、項目實施時間:小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預計于2012年8月份啟動建設、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開工后,區財政局、審計局按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53號專題會議紀要《關于小街巷改造及高鐵南站南廣場建設等相關問題的會議紀要》(附件3)等文件精神,做好改造資金管理支付與工程跟蹤審計等工作。
3、項目施工要求:更新改造的小街小巷道路必須路面平整,同時搞好路燈照明、地下管線等配套工程,因地制宜進行適度綠化、亮化、美化。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區域內的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充分調動群眾在小街巷綜合整治中的積極性,報道一些在小街巷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最大限度地爭取群眾的理解與支持,為創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畢家山及周邊礦區:該礦區持合法采礦許可證的有5戶礦山企業,按開發規劃和開發利用方案應有采礦點22個,經現場調查核實現有采礦點42個,有20個超出設計范圍;石門溝等區域有近10戶盜采非法礦點,已于近期進行了清理關閉,移交監督管理的謝家溝黑灣渠、中灣渠上部原永久性關閉的7戶無證礦點中,有5戶重新啟封生產,(其中黑灣渠4戶、中灣渠1戶),且生產規模較大;畢家山周邊礦區的空子溝有8戶新開無證礦點,民工正在搭建工棚、搬運設備,準備施工生產。
黃渚徐明山礦區:為建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有色地質106隊、黃渚茨壩須彌山實業公司等幾家組成的聯合采礦企業)的采礦范圍(4.5754平方公里),包括賢馬溝、黃洞灣、徐明山一帶,該礦區自去年7月縣政府集中清理整頓以來秩序一直基本穩定,但在今年春節前后,一些非法采礦者先后進入該礦區偷采盜采,嚴重侵害了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該礦區內先后共有無證非法盜采礦點8個,其中黃硐灣4個、徐明山山頂4個(詳見調查表)。目前,這些礦硐均雖被國土資源局查封,但從一些堆放的礦石、機械設備以及山粱上架設的高空運輸線來看,關閉措施不夠完全徹底,監管處罰沒有到位,還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黃渚李家溝礦區:調查組在黃渚礦區調查期間,據白銀公司廠壩鉛鋅礦《關于在李家溝礦區109線附近發觀非法越界開采情況的緊急報告》(白廠政字〔〕28號)反映,自年12月以來,有兩個非法采礦點利用黃洞灣原關閉廢棄礦硐,經四級斜井進入廠壩鉛鋅礦109線附近進行盜采,經排查監測直接威脅該礦區東風井的安全,嚴重影響了該礦東風井及深部井下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廠壩礦護礦人員還從礦硐出口發現未運走的堆存礦石3000多噸,民工40多人以及大量工棚和設備,十多人手持獵槍強行采礦。
南康、宋坪礦區:據調查了解,該礦區無證采礦、亂采濫挖、非法采礦點多達40多個。特別是去年年底以來,非法采礦愈演愈烈,高架運輸星羅棋布,錳、鐵礦石源源不斷外運,嚴重侵犯了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正常的礦業管理秩序。另外,境內其他礦區也發現不同程度無證采礦現象。
二、存在的問題
1、集中專項治理整頓不夠全面徹底。貫徹落實隴署辦〔〕43號、行署〔〕17次常務會議紀要和隴署專辦〔〕34號專員辦公會議紀要精神還不夠到位。近年來縣政府和相關部門雖然多次進行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的治理整頓工作,對一些無證非法采礦點和亂采濫挖、越界開采行為進行了有力的打擊。但不能進一步鞏固整頓成果,一些無證非法礦點多次關閉后再次啟封,非法采礦者往往報有僥幸心理,沒有從根本上實現永久性關閉。
2、無證采礦、亂采濫挖現象非常突出。無證采礦和私自啟封盜采的現象“回潮反彈”,礦業秩序較為混亂。檢查發現畢家山礦區及周邊的無證采礦點多達40多個以上,徐明山礦區無證非法盜采礦點8戶,南康、宋坪鐵、錳礦區無證采礦達40戶左右。一些礦點在多年清理整頓永久性關閉之后,又重新啟封、搭建工棚、搬運設備、采掘礦石,有形成新的群采的趨勢。
3、越界開采行為時有發生。黃渚礦區、畢家山礦區因其資源分布、礦權設置等原因,多次發生越界開采行為,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過多次調查處理,市政府多次召開常務會、市長(專員)辦公會并形成紀要,市安監、國土部門多次組織監測,但無證采礦、越界開采屢禁不止,愈演愈烈,非法采礦者置若罔聞,更加囂張,沒有從根本上實現礦業秩序的好轉。
4、職能部門監督管理不夠到位,查處打擊不力。從調查反映看,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不嚴,打擊查處不力,關閉措施、監控手段、行政處罰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是導致不法礦主心存僥幸,挺而走險,非法采礦的主要原因之一。
5、資源浪費嚴重,安全隱患突出。部分礦山企業內部股東之間的合作關系不清,運作不規范,有的組織松散,各自為陣,搶采資源,隨意多次轉讓礦硐,非法采礦。部分礦山企業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作業,隨意布點礦硐,布局不合理,使礦體的連續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壞,礦產資源浪費嚴重;加之長期開采,造成新舊礦硐之間相互貫通、縱橫交錯,形成大量的采空區和積水區;部分礦山企業供電、供水及通風等不符合規定標準,沒有切實的防范措施,礦山安全隱患非常突出。
6、爆破器材管理比較混亂。無證采礦點沒有辦理任何爆破器材購買和使用手續,炸藥、雷管、導火索等爆破器材在非法礦點隨處可見。存在礦區治安隱患,給治理整頓和正常的監管工作造成了困難。
三、建議和意見
為切實有效地制止消除部分礦區非法盜礦行為,保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我市良好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確保礦業秩序長治久安和礦業經濟的穩定、有序、健康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1、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增強責任感。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按照《礦產資源法》和《安全法》、《環保法》賦予的職責,根據《市(地)縣(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依法履行職責。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樹立資源憂患意識和科學發展觀。增強保護資源和環境的緊迫感,認真貫徹落實隴署辦函()43號、行署〔〕17次常務會議紀要和隴署專辦〔〕34號專員辦公會議紀要精神,確保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穩定、健康、有序。
2、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集中專項治理整頓。政府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省、市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頓要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盡快在全縣境內組織開展集中徹底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專項治理整頓工作,依法取締違法采礦活動,規范礦業行為,遏制當前各種無證非法開采和亂采濫挖、群采回潮的問題。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項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安監、國土、環保、林業、公安、監察等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聯合執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履行礦業法規賦予的職責,堅決打擊非法采礦、越界開采。以采代探、非法轉讓承包等破壞資源環境的各類違法行為。對非法采礦行為及非法所得要實施行政處罰,必要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建立礦產資源重點案件司法移送制度,對非法采礦屢禁不止者和情節嚴重的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4、嚴格監控監察,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安監部門要加強執法和巡查力度,對省市列重點安全監控礦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監督實施方案,并按照“縣上一月至少檢查一次、市上一季度檢查一次”的要求進行監控,要重點對曾發生越界開采行為礦山企業定期進行監測,防止礦山越界開采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排查整改,對違法《安全生產法》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未切實履行職責的相關部門及責任人員進行處理,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參與、支持非法辦礦的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進行立案查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依法追繳民爆器材,加強礦區治安管理。公安部門要加強礦區的社會治安秩序綜合治理,嚴格審批程序,控制民爆器材供應。對無證礦點的炸藥、雷管、導活索等爆破器材要依法追繳,進行立案調查,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采取武力強行盜采的非法礦主要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