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07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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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基金論文

篇(1)

建立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必要性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新興市場,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中所占比例偏低,實踐表明,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的代表具有專業理財優勢、理性投資行為和規模經濟效應,對我國資本市場結構的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基金還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降低金融風險、完善金融體系的重要工具;基金可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和制約,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此外基金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與完善提供了技術支持,成為各類養老金參與資本市場的重要渠道和理想的投資工具。

隨著我國基金規模和種類的不斷擴大,對基金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價成為基金業發展中的關鍵環節:首先,通過分析基金的風險和收益,獲得有關基金投資操作的準確信息,避免投資者盲目投資而遭受損失,也有利于提升基金行業的公信力,增強基金投資者的信心;其次,通過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定量評價基金經理的業績水平,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據此分析投資結果是否達到或超過了投資目標,總結基金管理成功的經驗,從而促進基金管理公司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最后,建立基金評價體系還可以為監管部門的監管提供科學、合理、有效的監管依據,將《基金法》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宗旨落到實處。

總之,基金評價體系的建立,對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完善金融體系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促進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競爭以及保證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管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業界一再呼吁盡快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基金評價體系。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投資基金是一種將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專業的金融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和操作,所得收益按出資比例由投資者分享的一種投資工具。根據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理論,投資者的證券選擇應該實現兩個相互制約的目標即收益與風險之間的均衡。馬科維茨(markowitz)1952年創造性地提出用數學期望來度量預期收益,用方差度量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即風險,從而建立了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的主流理論——期望方差模型。進一步的,夏普(sharper)研究了單個證券的價格決定因素后,提出用β系數衡量單個證券的系統風險,即其價格波動相對于市場有效組合價格波動的敏感程度,這就是著名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進而得出單個證券的期望收益率E(r)與β之間的線性關系即證券市場線(SML),用公式表示為E(r)=rf+β(rm-rf)。

單只基金相關財務指標的計算方法及解釋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總資產-基金總負債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單位總額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一個基金單位所代表的凈資產值,基金單位凈值一般應該大于1,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基金單位凈值越大越好,當基金單位凈值小于1時,對于開放式基金而言管理人就會面臨被贖回的壓力,此時通常通過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所包含的資產類別來改善基金單位凈值,如果遇到熊市,基金管理人可能寧愿出售基金資產變現,從而保證基金單位凈值不至于太低這就是基金管理中“現金為王”的法則。

凈值增長率。

期末凈值-期初凈值

凈值增長率=————————,

期初凈值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基金凈值上升或下降的程度,持有期基金凈值變動數包括本期基金凈收益、期末投資未實現利得的變動數、本期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產生的凈值變動數,開放式基金還包括本期因基金單位的申購或贖回而產生的基金凈值變動數。一般而言,凈值增長率的高低與基金資產組合的風格有關,按照證券市場收益風險均衡原則,凈值增長率越高,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高,凈值增長率越低,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低。

基金收益率(rp)。

基金收益率=凈值增長率+分紅收益率,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內實際收益率,持有人通常會將其與某一參照收益率作比較,由于不同的基金品種所承擔的市場風險水平不同,所以在選擇參照收益率時一定要注意其風險特征,我們將用作某一基金或某一類基金比較基礎的收益率叫做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用rm表示。

基金總風險(δ)。

基金總風險通常用一段時期內收益率標準差來表示,它反映基金在該時間段內的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包括非系統風險和系統風險。

基金系統風險(β)。

基金系統風險是指通過基金資產組合將非系統風險最大限度抵消之后剩下的系統風險程度,也表示基金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中與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協同變化的風險程度,如果將市場系統風險看作1,β可能大于1也可能小于1。基金系統風險是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直接指標。

基金超額收益率(rp-rf)。

基金超額收益(rp-rf),其中rf表示無風險收益率,對于理性投資者而言,無風險收益率應該是基金收益率的最低要求,所以我們將超過無風險收益率的部分叫做超額收益。超額收益通常是指由于基金經理的選股能力、構造投資組合的能力以及市場時機把握能力所帶來的。由于從整體上而言,我國基金沒有顯著的時機把握能力,所以以下分析都是基于CAPM的單因素模型只考慮基金的非系統性風險分散能力。

基金風險調整收益率反映基金所承擔的單位風險能夠創造的超額收益水平,由于基金風險調整收益剔除了風險程度大小對超額收益水平的影響,所以便于不同基金之間的業績比較,常用的風險調整收益指標有以下三個:

詹森指數=rp-rf-β(rm-rf)

用特雷諾指數和夏普指數都能比較不同基金的投資表現并對其進行排序,指數值越高表明基金的業績越好,但他們無法告訴我們基金表現優于市場基準組合的程度究竟是多少,而詹森指數作為絕對績效指標,表示基金的投資組合超額收益率與相同風險水平下市場投資組合超額收益率之間的差額。所以依據詹森指數我們不僅可以對不同的基金進行排序比較,還可以知道某只基金優于市場基準組合的程度。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造

反映基金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基金單位凈值、凈值增長率、基金收益率、基金超額收益率、市場基準收益率、市場基準組合超額收益率

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基本指標:基金總風險、基金系統風險

用于不同風格基金業績比較的基本指標:夏普指數、特雷諾指數、詹森指數

關于基金投資風格和市場基準組合選擇的說明

基金的投資風格反映了基金的風險特征,近年來,新基金的管理人在投資方式和投資策略的運作方面,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市場的發展變化不斷進行必要的演變和轉換,所以在對基金投資風格進行描述時,一定要適時地關注其最近的投資組合公告,從而準確地了解其風險特征。

此外,目前我國滬深兩個交易所有各自的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和分類指數,而且兩個交易所指數的編制方法不同,但基金的投資組合并不限于單個市場,因此對基金收益的評價缺少統一、客觀的基準。長期以來,人們總是習慣于將大盤綜合指數收益率作為衡量市場平均收益率的市場基準。但由于我國證券市場是配合國有企業改革的主戰場,每年均有大量的新股發行上市,隨著新股大規模、高速度擴容,兩市的綜合指數尤其是上證綜指的上漲中新股的增量貢獻程度較大,導致其作為衡量市場平均收益率的基準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

最后,由于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明確規定,基金的投資范圍是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但對于各自的投資比例已放棄了嚴格的限制,因此我們在涉及市場基準組合時應該結合每一基金的投資風格。本文將目前我國基金投資風格歸納為四種基本類型,綜合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兩方面共同的影響,使用中信國債指數代表債券市場指數,在全國綜合指數收益率編制之前建議使用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為此本文設計出如下的基金投資風格與市場基準組合的配置圖。

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中,投資者、中介服務機構和基金管理公司是一個完整的市場體系。一個科學高效的基金評價體系可以為投資人的投資決策提供及時和有效的信息、減少投資人的決策失誤和決策過程中信息搜尋成本,使好的基金得到更多的資金流入,形成對管理人良性的外部激勵機制,同時還可以有效的抑制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因為管理人的任何損害投資人的行為都會反映到基金的評級結果中來,從而影響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凈現金流入和生存,因此,獨立的基金評級機構所作出的獨立、客觀、公正的基金業績評價是基金業健康發展的要素之一,基金評價體系在中國的產生將對于中國基金市場的發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滋維·博迪,亞歷克斯·凱恩.投資學[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2

2.汪光成.基金的市場時機把握能力[J].經濟研究,2002

3.李博,吳世農.基金業績評價的實證研究[J].證券市場導報,2001

4.劉月珍,楊義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評價體系研究[J].財貿經濟,2002

篇(2)

在機構利用股改套利即將偃旗息鼓的時候,新股套利以及“封轉開”套利又被挖掘出來。

1.1股改套利

股權分置改革作為資本市場的重大金融創新,為證券市場交易提供了全新的投資套利手段。據統計,從2005年5月~2006年4月,股改公司的股票價格在恢復交易首日的平均漲幅為6.85%,股改套利的超額利潤率吸引了不少資金的積極參與。套利空間的存在是形成機構套利的直接原因,而改股停牌與基金停牌的不同步又導致了套利機會出現,這就使得那些重倉持有部分股改股的基金頻頻受到套利資金攻擊。

2005年12月27日,招商銀行因股改停牌。12月28日,興業可轉債基金隨即發生了11筆金額共計超過4.5億元的巨額申購。這批巨額申購資金確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從2005年12月28日~2006年1月5日,每份興業可轉債基金凈值上漲了0.0205元,增幅為2.01%。如果這部分資金1月5日退出,不到10天就可獲取2%的盈利,如果1月11日退出,由于興業可轉債基金累計凈值已達1.0991元,增幅將有6%,獲利空間更大。興業可轉債基金被迫緊急暫?;鸬纳曩?,成為我國基金業第一例由于特別原因而暫停申購的基金。其后的云南白藥、金融街、鋅業股份、貴州茅臺等股票,股改復牌后都出現大漲,投資其間的基金凈值也因此出現較高漲幅,給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帶來很大套利空間。

1.2新股套利

除了股改套利這一特殊因素外,基金也被很多機構當作一種牛市來臨時快速獲取股票倉位的工具。如果某新股上市后漲停,此時大資金無法買入該股,但是可以買入大量持有這只新股的基金,到次日賣出基金從而完成套利過程。

隨著IPO重新開閘,“打新股”成為了眾多資金逐利的焦點。新股發行溢價是大部分證券市場都客觀存在的現象,由于一、二級市場價差的存在,參與新股申購能夠取得較高的固定收益。股市一二級市場的價差客觀上為廣大投資者創造了套利的空間。但在現實中,個人投資者由于資金規模小,參與渠道單一,因此新股套利基本上都是機構投資者的“游戲”。

保險公司等機構對低風險的IPO投資自然很感興趣。由于貨幣市場基金的最大客戶以保險公司為主,因此部分貨幣市場基金面臨巨大的贖回壓力,這些贖回的巨額資金若買不到新股則轉而投向買入申購成功的基金。

1.3“封轉開”套利

截止2006年8月4日,54只封閉式基金(由于基金興業的成功轉型,只有53只)中份額規模在20億以上的大盤基金折價率大部分都在40%以上,最高的5只基金接近50%?;鸬膬r格最遲必須在封閉期結束時回歸凈值,并將隱含收益率兌現。

就在封閉式基金轉開拉開序幕之后,機構投資者也開始行動。存在大量套利機會的封閉式基金無疑是2006年上半年機構青睞的對象。據統計,機構投資者持有封閉式基金的份額從2005年底的324.16億增至2006年8月底的347.30億,持有比例也在去年底52.81%的高水平上進一步增至56.58%。機構增持的重點也很清楚,那就是2007年到期的小盤基金。這主要是因為小盤基金到期封轉開的處理方式已經明確,加之存續時間短,年化隱含收益率較高的特點,使得機構大力增持。

如QFII就將目標鎖定在基金銀豐身上?;疸y豐2005年報和2006年半年報的數據顯示,在今年上半年,基金銀豐的機構持有比例從2005年底的57.54%上升到71.43%,其中QFII的增持幅度最大。前十大持有人中,QFII持有比例從6.56%飆升到33.85%。

2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套利行為的理論分析

就目前中國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套利而言,筆者認為,其屬于資金價格差異形成的套利,是價格套利,其套利成本主要有融資和交易成本決定。價格套利機會往往是瞬間性的,這就要求市場有足夠的流動性來保持套利交易的完成。

對與價格套利的實現來講,還有一個重要的外部監管條件限制,某些外部監管條件限制了套利交易的實施。這類監管主要體現在三方面:證券交易制度、資本流動限制和融資渠道限制。

機構投資者的套利能夠實施,因為其資金的使用成本小于其套利收益,而又由于我國對股改股票的停牌規定、新股申購的限制及封閉式基金形式的逐步放開等種種外部監管,使其只能轉向證券投資基金以獲得豐厚的套利利潤。本文所分析的是機構投資者自股改啟動以來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種種套利行為,稱之為套利而不是投機,因為其行為實質上是機構投資者在貨幣市場與證券市場之間構筑套利頭寸,且機構投資者進行的是頻繁的買賣行為,其時間間隔較小,其性質不同于投機交易,故對其市場影響分析應辯證看待。

3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套利行為的市場影響

3.1對證券市場而言,機構套利行為具有雙重作用

3.1.1有利之處

機構投資者是現代金融市場上主要的套利者,他們掌握著規模龐大的套利資金,游離于金融市場間尋找套利機會,頻繁進行交易,買賣數量巨大,這實際上相當于交易對象的增加,大大增強了市場的流動性。此外,套利活動還是衍生金融市場正常運轉的必不可少的條件,衍生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套期保值,沒有一定數量的套利交易,不僅套期保值者難以尋找到交易對象,而且還可能導致衍生金融工具與對應的基礎工具間的價格關系脫離。所以套利是衍生金融市場流動性的提供者和市場功能的維護者,機構的這種套利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盡快實施。

金融套利還通過促進金融市場的一體化來增強市場的流動性,金融套利促進了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一體化,以及現貨市場與衍生市場的一體化。機構投資者在貨幣市場與股票市場構筑的套利頭寸將股票市場的高收益傳遞到了貨幣市場。3.1.2不利影響

(1)加大證券市場波動幅度。機構投資者作為逐利主體,為了創造盡可能高的利潤必須密切關注證券的價格變動和近期的收益水平,一旦發現市場出現波動,就會采取各種措施,以防范、轉移和化解市場風險,增加自身經濟收益,減少自身的經濟損失。機構投資者畢竟是一個利益主體,當市場行情發生轉折時,出于獲取交易差價的需要,機構投資者理性的、集中性的買賣行為,比散戶非理性的追漲殺跌對市場行情所產生的沖擊要大得多。

(2)助推貨幣市場利率。套利不僅增加了市場的波動性,而且還參與了市場波動性的傳遞。由于目前股票市場一片大好,許多機構投資者在貨幣市場與股票市場之間構筑套利頭寸,將股票市場的波動傳遞到了貨幣市場。

套利動機會加大機構對資金的需求,造成資金緊張。如2006年11月20日銀行間回購市場的成交量便較前一交易日增加了267億元,達到了1796億元,比三季度的日均水平高出83%。同時,由于央行剛上調了存款準備金率,進一步降低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備付率,市場資金供給減少,也推升了資金價格水平。機構高價從銀行間借入資金無非是為了獲取套利收益。這些機構大部分為券商、保險公司等跨市場機構,尤其是券商本身自有資金量有限,資金需求的剛性,造成這些機構只能被動接受市場的價格水平,助推了貨幣市場利率。

3.2對證券投資基金的雙重作用

3.2.1有利之處

增加證券投資基金的業務流量,增加其收入。機構投資者巨額資金的申購贖回對于證券投資基金業務量的增加及申購贖回費用增加無疑有一定的益處。

3.2.2不利之處

(1)可能攤薄基金收益,降低基金凈值。由于機構投資者申購和贖回的間隔時間很短,通常只有幾天,在幾天時間內,基金經理很難通過股票操作賺取這么多的利潤,因此,機構投資者的套利,實際上意味著基金凈值的下降。

(2)基金投資模式轉換造成很大挑戰。基金成交額變化頻繁,基金規模時大時小,基金經理不好管理,難以按研究策略正常操作,專家理財優勢難以發揮。巨額資金的大進大出也造成基金份額的不穩定,使得基金凈值的波動加大。從而降低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3)基金規模減小。機構投資者巨額基金份額的贖回會導致證券投資基金規模的減小,特別在封轉開套利中,小盤基金被贖回會導致其規模減小被迫清盤,導致基金管理費降低運作困難而清算。

3.3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套利行為對基金中小投資者的影響

從股改后公司股價變動來看,絕大部分公司的股價在股改后都有不同程度的溢價,所以機構投資者在很大程度上分享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篇(3)

目前,比較成熟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國外市場發達的交易機制和成熟的投資環境基礎之上。本文以中國偏股型封閉式基金和偏股型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行為為研究對象,這主要基于兩點考慮:一是因為基金的投資決策是市場發展趨勢的方向標;二是從1998年3月中國發行第一支基金至今,證券投資基金資產總規模達5008.2億元,滬深兩市上市的封閉式基金共有54家,開放式基金102家,發行基金單位6551.13億份,基金資產凈值1050億元,可見中國基金業取得了超常規的快速發展。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研究,不僅有利于倡導正確的價值觀和投資理念,發展壯大投資基金,而且有利于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和金融體制的健全完善。

二、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

根據中國證監會1999年3月10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準則第五號{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應該在每個季度的公告截至日后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整的投資組合公告,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予以公告。基金公告的內容包括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股票明細,即股票名稱、數量、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本文將上述的前10名股票定義為“基金重倉持有的股票”,并以其作為研究樣本,樣本以一個季度為間隔,時間跨度從1999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為使樣本數目盡可能達到統計檢驗中大樣本數目的經驗要求,本文選擇了投資組合公告在5年以上的偏股型封閉式基金,共49支;投資組合公告在兩年半以上的偏股型開放式基金,共24支,作為研究對象。數據來源于天軟數據庫、深圳國泰君安數據庫(CSMAR)和金融界網站*,采用MATLAB和MICROFIT統計軟件。

(二)模型定義

本文根據GTM模型,做出如下改進:

首先,GTM模型對慣性反轉現象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先對整個市場的股票按照某一標志,如超常收益率進行排序,選擇高低兩端的股票構造贏家組合和輸家組合,并分析這兩種組合在未來一段時間的超常收益率情況。本文認為,由于資產價格對不同的信息將發生不同的反應,并且不同的資產其價格對同類信息也將產生不同的反應,因此本文基于行為金融的理論和研究方法,選擇了24支開放式基金和49支封閉式基金為研究對象,以基金重倉持有的股票為樣本,基于這些股票過去一段時期相對于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進行分組,分別構造贏家組合和輸家組合。之所以選擇上證綜合指數,一是因為其作為國內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國證券市場表現的權威統計指標,是一個包括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上證綜合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債券指數、基金指數等的指數系列;二是因為基金持股的偏好受到行為、心理因素的影響,個體差異較大,以上證綜合指數來構筑贏家、輸家組合,可以提供一個相對科學、統一的分析參照系。

其次,GTM模型并沒有區分基金在買賣股票時所采用的交易策略的差異性,比如:投資組合中的某只股票的權重變化為負值,有可能是因為相對于通過持倉調整而將權重維持在當前水平的投資策略而言,投入到該支股票的新資金所占比例較小。然而,本文希望測量的是增加的交易量本身,而不是由價格變動或由新股票進入、退出所引發的權重變化帶來的慣性估計值的改變。

如圖1(以股票進退投資組合和市值為研究對象)和圖2(以股票進退基金投資組合的支數為研究對象)所示,中國基金進出股票相當頻繁,持股仍以中短期為主。因此,本文將基金買賣股票的行為分為三類:完全退出、新進去和持倉調整。分別考慮有股票進入或退出時對基金投資組合的影響,并檢驗未來一段時期超額收益的變化趨勢和慣性反轉的程度。這樣一來,權重變化在有新資金進入(退出)的情況下總是正值(負值),并且,在沒有慣性(或反轉)交易的零假設下,每一個組成部分的慣性值應趨近于零。

綜合以上內容,本文提出用以檢測基金投資策略的衡量指標的模型為:

其中,T表示股票j在基金投資組合中出現的次數;N表示基金投資組合中所考察的股票支數,因本文以基金投資組合中前10位的重倉股為研究樣本,所以N的最大取值為10;Rj,t-k為股票j在t—k期間的收益率,按表示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j的權重,Pjt表示t季度股票j的季末價格,Hjt表明t季度投資組合中股票j的股數。用來衡量基金在考察期內所采取的投資策略的綜合效果。當Rj,t-k>Rm,t-k時,即股票i在t—k期的收益率大于同期的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若wj,t>wj,t-1即基金增加股票j的持有市值比例,則M>0,表明基金采取追漲的慣性策略;當Rj,t-k<Rm,t-k時,若wj,t<wj,t-1,則M>0,表明基金采取了殺跌的慣性策略。表明基金采取了賣高的反轉策略;當Rj,t-k<Rm,t-k時,若wj,t<wj,t-1,則M<0表明基金采取了買低的反轉策略。總之,M衡量的是基金在考察期內所采取的投資策略的綜合效果,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追漲殺跌的慣性策略;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買低賣高的反轉策略。虛部數值的變化可將基金交易行為區分為新進入、完全退出和持倉調整三類。ImM(i)>0,表明本期增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減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股票,j退出基金的投資組合;ImM(i)=∞,表明新股票i進入該基金的投資組合。1表示對基金投資組合權重變化進行檢驗的時間跨度,當1等于1時,是對連續季度的投資權重變化進行檢驗;當1等于2或4時,檢驗的時間間隔分別為6個月或1年。本文對1分別取1、2、4時的慣性值M進行檢驗。k表示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是根據本季度或前k季度的股票價格波動所做的反映。當k=O時,M值反映基金經理基于本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當k=1時,M值衡量的是基金經理根據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

三、實證結果分析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用GTM模型進行實證檢驗時,采用的是t—統計檢驗,本文考慮到每個季度的估計值不一定獨立,采用Fama-MacBeth方法,對各個季度的橫截面數據進行基金持股比例、收益率和M值的統計檢驗。實證檢驗結果見表1、表2和表3。

實證結果表明,全體股票、新進入股票這兩列M值,其均值和中位數,不論是t—檢驗還是符號檢驗,都大于零,表明基金投資行為的慣易傾向顯著?;鹪谟行逻M入股票時的M值,無論是均值還是中位數,都遠遠大于全體股票、退出股票的相應度量值,這表明基金在買入股票時,追漲現象十分顯著;在只考慮完全退出股票時,M的均值和中位數都為負,即存在反轉交易行為,這表明基金在賣出股票時,高賣的現象十分顯著。

表3為基金持倉調整時的M值,本文將它作為衡量基金投資綜合效果的參照。從表3中可見,對于持倉調整策略而言,雖然其慣性估計值的均值和中位數都非常小,但均為正值。例如,對于一個季度(k=1,l=1)的滯后回報,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均值分別為0.2116和0.1974,中位數分別為0.2066和0.1574。以封閉式基金為例,0.2116表明機構投資者在季度末持有的股票在該季度的回報率僅比上個季度開始時持有股票的相應回報率高0.2個百分點。這和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0.3個百分點的慣性估計值非常接近。隨著滯后期的拉長,均值的估計值上升,而中數卻仍然很小。此外,所有M估計值的分布都是偏斜的,中位數比均值小。在持倉調整的情況下,所有M值的滯后平均慣性估計值都為正數,并且在統計上顯著,雖然顯著值非常小。可見,不論以本季度股票回報率的變動(k=0)還是以上一季度股票回報率(L=1)作為決策依據,基金明顯傾向于采取追漲的慣性投資策略。

從投資的綜合效果來看,當k=0時,M值的均值大多大于k=1時的均值??梢姡^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傾向根據本季度股票收益率的變動同向調整持股結構,即采取追漲的慣性投資策略。其中的原因,一是因為中國證券市場屬于資金推動型的幼稚市場,當大盤開始啟動后,個股存在著較大的上漲慣性;當大盤開始下跌,無論是績優股、成長股還是垃圾股都同步下跌,基金只有采取趨勢投資策略順勢、借勢、甚至造勢,才能賺取超額利潤。二是中國基金業績評價標準粗糙。目前,對于多種風格、不同風險收益目標的基金,各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基金凈值對基金績效進行評價。由于基金經理采用同一股票研究分析平臺,又為了獲取市場認同,在業績上不輸給同業,不得不采取謀求短期盈利的行為,導致選股和投資決策雷同和基金投資風格趨同。

四、結論及建議

篇(4)

一、行為金融理論

標準的現代金融理論的模型與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對金融市場的行為進行了理想化的假設,20世紀80年代以來,研究學者日益重視金融市場上的各種異象,而這些異象的理性解釋不能令人滿意。行為金融理論正是金融學家在研究金融市場異象的過程中形成并不斷完善起來的理論體系。行為金融借鑒了行為科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科學等研究成果后,將人類心理與行為納入金融學的研究,從微觀個體行為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心理、社會動因來研究資本市場的現象和問題。

行為金融理論認為投資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觀、公正、無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環境不確定的情況下,投資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資者的影響,模仿他人決策,而不仔細考慮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為金融理論中的“從眾行為”,而如果涉及到多個投資主體,就會進一步引發團體從眾跟風的“羊群效應”。除此之外,投資者很多時候的非理還由于本身的“過度自信”,即將成功歸于能力,而將失敗歸于運氣和機會的作用,過于相信自己的判斷而產生行為偏差。另外,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會選擇其感覺非常精于評估的風險事件,避免不熟悉或無法估計概率分布的風險事件,即“熟悉偏好”。總之,人的心理因素對于投資者行為的影響是行為金融研究的主體,伴隨著行為金融的發展,相關經濟研究對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賴也越來越多。

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投資,作為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是現代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其投資行為也會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的影響,所以此時就必須考慮現實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為金融理論對其投資行為進行闡釋。

二、基于行為金融理論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分析

行為金融理論中的投資者有限理性意味著投資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總是理性的,而證券投資基金主要進行股票和債券的投資,充當市場中機構投資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資行為勢必符合行為金融理論對于投資者的假設,即證券投資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為金融理論為研究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提供了延伸性的啟示。

1.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羊群效應”

很多時候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會非常注意其他機構的動向,并在這些機構投資者采取行動時,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動,這可能是源于其對本身投資決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機構已經獲利而相信自己也能獲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與眾不同,必須采取行動。所以在這種時候證券投資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慮該決策究竟會為基金本身帶來多少收益,而僅僅是一種盲目的“從眾行為”。同時,由于多數作為機構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質性,它們通常關注同樣的市場信息,采用相似的經濟模型、信息處理技術、組合及對沖策略。在這種情況下,非理性的眾多證券投資基金很可能同時采取行動,形成群體性的跟風購買行為,并最終導致“羊群效應”。這時,許多證券投資基金將在同一時間買賣相同股票,買賣壓力最終將超過市場所能提供的流動性,從而導致股價的不連續性和大幅變動,破壞市場的穩定運行。

于是,為了避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羊群效應”,政府應該擴大市場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質量,使眾多證券投資基金在挑選其投資股票品種時就有更多的選擇余地,理性的進行決策,從而有效地減輕“羊群效應”造成的市場風險和脆弱性。

2.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熟悉偏好”

經典投資組合理論認為理性的投資者通常會通過分散投資來規避風險鎖定獲利。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投資者通常也會通過投資組合規避風險,但是這種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經典投資組合理論的建議。很多基金在投資時更愿意選擇股票市場,即那些相對熟悉的領域,投資也集中在其比較熟悉的本國市場、本地市場,從而導致投資組合構成上所表現出的分散不足。這主要是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在評估某些投資時無法估計不確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環境使其感到處于優勢,即行為金融中所謂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資風險。

這就要求政府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渠道的開放,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同時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以加強市場價格發現,適時推出做空機制,改變現在的單邊市場狀況,并鼓勵基金適當地“走出去”,使證券投資基金采用足夠分散化的投資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資決策,從而規避風險鎖定獲利。

3.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資行為

行為金融認為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受到認識與行為偏差的影響。而證券投資基金在進行投資時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總是理性的,會或多或少受到認識與行為偏差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決策。典型地,當基金管理人處于過度自信時,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為了獲取較高的投資回報而從事風險性較大的投資,給本基金利益帶來損失。并且由于自我歸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損失出現后,常常先入為主的否定損失是由本身的不恰當行為帶來的,而僅僅把這一切后果歸于市場的不確定性,不能很好的糾正其不理。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選擇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專業學術基礎和豐富的金融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良好的信息收集與信息處理能力,還應要求其了解市場中的投資者和自身會產生怎樣的心理和行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誤。此外,還應關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變化和行為傾向,避免選定的投資組合風險收益發生意外。

參考文獻

[1]何小峰、黃嵩.投資銀行學[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3).

[2]蔡秀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產生羊群行為的成因和對策建議[J].福建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8(1).

篇(5)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及“開元”、“金泰”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設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迅速發展,并已逐步成長為我國證券市場上影響力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但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仍然面臨著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來自外部的客觀問題和基于內部治理范疇的問題,本文僅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面臨的來自外環境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所面臨的非內部治理范疇問題

(一)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證券投資基金系統風險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政府主導下發展壯大起來的,盡管市場因素所發揮的作用在增長,但是政策仍然是決定我國證券市場走向的首要因素。有關專家曾對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高達60%,非系統風險為40%,而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一般為25%,非系統風險為75%。從股票市場十年的發展歷程來看,每一次轉折都伴隨著重大政策的出臺,市場在政策的干擾下發揮著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國的證券市場很難發揮作為我國經濟運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組合只能分散非系統風險,卻對系統風險無能為力。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夠準確預測和及時掌握政策的變化,并采取相應的投資決策,才能夠分散系統風險,而對于政策的變動,證券投資基金是難以準確預測的。因此,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無疑加大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系統風險。

(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不明確嚴重影響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業監管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基金業發達的美國,對共同基金的規范和監管,不僅有證券法、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而且有基金行業的自律,國內目前基金監管所依據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行業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監控尚處于探索之中。

同我國的上市公司一樣,我國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問題?;鸪钟腥宋行磐腥诵惺够鸪钟腥说臋嗬⒊袚鄳牧x務,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實際運作。目前在我國基金的實際運作中,尚無信托人這一法律主體,基金托管人在某種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據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擔任。由于法律法規上的缺陷,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托管人職責僅僅限于基金的會計核算和基金資產的托管,而面對基金運作中違規操作和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時,采取何種法律行動,履行何種法律程序,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基金的管理和懲罰完全通過證監會的行政處分來實現。且處分多來自行政手段,極有可能為基金管理公司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隱患。

從實際的運作效果來看,我國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關系,委托人無法通過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來防范人的道德風險,當人未能履行誠信義務的時候,利益損失就不可避免,而當利益損失發生后,也沒有相應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委托人追償由于人行為不當所形成的損失。

對于現階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雖然在形式上構筑了公司治理結構和各項規章制度,但是由于國有化的傾向,現代企業制度所要求的約束和制衡精神卻遠未在實際公司運作中得以真正體現,自律程度的高低決定著基金管理公司的規范程度。因此,委托問題就不可避免。

(三)投資者參與證券投資的意識淡薄,對基金缺乏認識

投資基金最初產生于英國,但目前最發達的是美國。投資基金在美國成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許多投資者不同的投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的投資經理進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資者出資比例分享。投資基金本質是一種金融信托。目前國內投資者對基金缺乏認識,一方面認為投資基金不如投資股票;另一方面認為投資基金不如存款,因為后者安全系數更高。其實,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過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種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間的投資品種。投資者沒有認識到這一點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國內居民金融投資意識淡薄,參與證券投資的程度較低,我國居民證券資產占金融資產的比例尚不足5%。

(四)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單一

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經過一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門類眾多的基金產品。就投資對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衍生金融產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內部又有成長型基金、價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業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業型基金、地區或國家型基金、指數基金等。

目前我國基金品種比較單一,從基金類型上而言,有開放式和封閉式;就投資對象而言,僅有股票基金或者說股票債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個國家金融產品的豐富程度與該國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發育程度及開放程度是密切相關的。基金產品創新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證券市場的不斷開放和不斷成熟來解決,而不僅僅通過模仿西方市場的產品來解決。

(五)基金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時間還比較短,投資技巧及防范風險能力等方面缺乏經驗,整個管理人員隊伍還有待建設;我國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時間也較短,企業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體系、運作機制等方面還有待完善。

二、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的對策

(一)拓寬基金業發展的資金來源渠道

積極引導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將資金用于購買基金憑證,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不僅量大而且穩定,可以為基金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輸血”通道。為此,可進一步放寬保險資金投資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許社會保障資金進入基金市場。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歷程告訴我們,真正推動基金業發展的動力來自于養老基金的發展。隨著我國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企業養老基金和居民養老基金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勢在必行。

(二)完善證券投資基金法律法規體系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不斷發展,許多問題由于法律法規的缺乏而無法得以及時公正的處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續性通常很難得以保證,法律法規的滯后性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其后果就是市場參與者自行其是,從而導致普遍違規甚至普遍違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資基金法》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體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關系通過法律的形式得以確立,明確市場運行規則,從而逐步擺脫過去過分依賴行政指令的發展軌道,逐步實現我國基金業發展的規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及機構

建立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及機構對投資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資者可以借此評價基金經理完成匯報率目標情況如何以及在投資過程中對風險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資者還可以對基金之間、基金與實行被動投資戰略的基準指數之間進行比較,評價其績效情況。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及機構的建立與完善,不僅可以切實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風險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競爭,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使證券投資基金真正發揮“專家理財”的作用,充當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穩定器”。

(四)加速基金監管市場化進程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開放程度和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監管層應逐步調整對于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標,加速基金監管市場化進程。市場化的監管包括:維護和促進市場的公正、公平、公開、高效和透明,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業內的犯罪和欺詐行為。

為達到上述監管目標,監管部門可以利用下列監管途徑:對于基金公司、托管銀行及基金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的監督;促進基金從業人員的自律,遵守道德標準和職業規范;加強向社會公眾進行基金業的信息披露,維護公眾對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會媒體的力量加強對基金業的監督;加強對于基金公司、托管銀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檢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及激勵機制

篇(6)

一、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同樣具有雙向影響效應,一方面,它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中間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造成沖擊,進而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定。

1.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和利潤增長有積極影響。

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中有利于組織低成本的存款。無論是基金開戶還是基金投資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不論基金是商業銀行通過為基金提供銷售、交易服務,在銀行系統內部十分簡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將存款劃轉為基金,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為自己擴大了客戶源。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費,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是發起、管理、托管三權分立的機制,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基金托管業務必須由商業銀行擔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而且要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資產的條件,托管人必須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證基金發行、運營、贖回與清算的效率和質量,目前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來擔任,一些資本實力雄厚而且業務能力強的股份制銀行也加入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業務將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業務,具體見下表。從證券投資基金歷年托管費收入來看,托管費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經從1998年的1600萬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億元。商業銀行通過介入基金托管業務,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資產結構,促進商業銀行中介業務的發展,增加無風險業務收入,改善業務收入結構,也可以促進新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素質提高與知識結構的改善,為商業銀行現代資本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拓寬空間。

2.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消極影響。

首先,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業務帶來了沖擊。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品種,具有強大的專業理財功能,它的出現順應了降低資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資者和融資者都愿意通過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出現存款“脫媒”

現象,使得商業銀行市場占有率不斷下降。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具有轉型經濟國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間接融資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仍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內迅速削弱其傳統業務,中間業務又無法迅速跟上,銀行的不穩定性增加,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產生沖擊。進而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對央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戰。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變化,對傳統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下的貨幣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使貨幣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貨幣定義不斷發生變化。毫無疑問,證券投資基金對貨幣政策工具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對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帶來的低風險高盈利效應,銀行同業競爭加劇,對銀行的服務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戰。

二、商業銀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對策。

①發揮商業銀行優勢,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帶來的積極影響,大力發展基金托管業務勢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強基金托管業務的市場開拓,不斷增加托管基金的數量和資產總量;另一方面,要加強銀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市場開拓,目的是將銷售的基金按照協議的要求推介出去、銷售出去。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銷售基金,順應潮流盡快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便利投資人投資的方式,讓投資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銷服務。還可以借鑒美國籌建類似于“基金超市”網站,銷售各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慮銀行卡在基金銷售中的作用,還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銷售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便利。

②商業銀行爭取在政策指導下成立銀行系基金,開展多元化經營。2005年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4月6日,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交銀施羅德、建信基金、工銀瑞信等銀行系基金應運而生。到2008年底,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規模逆勢增長,其中交銀施羅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銀瑞信成為2008年規模增長最快公司,而且贏得市場和不俗的業績。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銀行業帶來了新機遇,不僅有利于在分業框架下推動金融機構的多元化經營,而且有助于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要地位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和資產的多元化。大量的儲蓄資金將有可能通過購買銀行基金的方式,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有效轉化為投資性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渠道。因此,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盡快盡早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存差,促進儲蓄———投資的轉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就可以轉換角色,成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經營基金業務。

③向開放式基金提供融資便利,進行業務創新,為混業經營創造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中允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使證券業與銀行業合作又增加了一個途徑。由于開放式基金可能面臨非正常巨額贖回壓力而產生流動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銀行的短期資金支持,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銀證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這也是商業銀行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為將來實現混業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④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托管業務服務?;鹜泄芤筱y行在財務核算系統軟件、清算網絡、監控手段、整體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改進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銷售和服務。商業銀行龐大的儲蓄網點、豐富的儲戶資源、先進的網絡設備、良好的信譽等軟硬件條件,不僅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銷售平臺,而且商業銀行擁有完善的清算結算網絡系統、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和完善的系統結構,完全可以承擔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在基金托管業務服務過程中,一定要采用先進的技術,發揮銀行的優勢,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質量服務。

⑤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前基金托管業務存在的很大問題是商業銀行托而不管,過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職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監督管理基金規范運行,避免發生風險,影響金融穩定性,同樣是商業銀行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⑥加強銀行基金業務人員的培訓,在基金銷售過程中進行專業化的服務。由于基金是新業務,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商業銀行人員難免對基金業務產生陌生感,對基金業務銷售和托管過程中需要具有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因此加強崗前培訓、人才引入和員工業務素質學習才能保證證券基金業務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篇(7)

到1998年初,全國共有各種基金近百家,總資產100億元左右。1997年底我國出臺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這一法規的推出對促進我國基金業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3月23日,開元、金泰兩只基金公開發行上市,這次封閉式基金的發行標志著我國基金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程。到2001年底,我國已有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34支,年末基金凈值為847億元。2001年9月,由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國第一支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創新,2002年開放式基金在我國出現了超常規式的發展,規模迅速擴大。2004年6月1日備受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終于正式實施,這無疑為我國基金業的進一步規范發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建立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必要性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新興市場,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中所占比例偏低,實踐表明,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的代表具有專業理財優勢、理性投資行為和規模經濟效應,對我國資本市場結構的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基金還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降低金融風險、完善金融體系的重要工具;基金可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和制約,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此外基金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與完善提供了技術支持,成為各類養老金參與資本市場的重要渠道和理想的投資工具。

隨著我國基金規模和種類的不斷擴大,對基金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價成為基金業發展中的關鍵環節:首先,通過分析基金的風險和收益,獲得有關基金投資操作的準確信息,避免投資者盲目投資而遭受損失,也有利于提升基金行業的公信力,增強基金投資者的信心;其次,通過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定量評價基金經理的業績水平,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據此分析投資結果是否達到或超過了投資目標,總結基金管理成功的經驗,從而促進基金管理公司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最后,建立基金評價體系還可以為監管部門的監管提供科學、合理、有效的監管依據,將《基金法》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宗旨落到實處。

總之,基金評價體系的建立,對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完善金融體系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促進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競爭以及保證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管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業界一再呼吁盡快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基金評價體系。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投資基金是一種將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專業的金融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和操作,所得收益按出資比例由投資者分享的一種投資工具。根據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理論,投資者的證券選擇應該實現兩個相互制約的目標即收益與風險之間的均衡。馬科維茨(markowitz)1952年創造性地提出用數學期望來度量預期收益,用方差度量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即風險,從而建立了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的主流理論——期望方差模型。進一步的,夏普(sharper)研究了單個證券的價格決定因素后,提出用β系數衡量單個證券的系統風險,即其價格波動相對于市場有效組合價格波動的敏感程度,這就是著名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進而得出單個證券的期望收益率E(r)與β之間的線性關系即證券市場線(SML),用公式表示為E(r)=rf+β(rm-rf)。

單只基金相關財務指標的計算方法及解釋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總資產-基金總負債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單位總額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一個基金單位所代表的凈資產值,基金單位凈值一般應該大于1,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基金單位凈值越大越好,當基金單位凈值小于1時,對于開放式基金而言管理人就會面臨被贖回的壓力,此時通常通過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所包含的資產類別來改善基金單位凈值,如果遇到熊市,基金管理人可能寧愿出售基金資產變現,從而保證基金單位凈值不至于太低這就是基金管理中“現金為王”的法則。

凈值增長率。

期末凈值-期初凈值

凈值增長率=————————,

期初凈值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基金凈值上升或下降的程度,持有期基金凈值變動數包括本期基金凈收益、期末投資未實現利得的變動數、本期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產生的凈值變動數,開放式基金還包括本期因基金單位的申購或贖回而產生的基金凈值變動數。一般而言,凈值增長率的高低與基金資產組合的風格有關,按照證券市場收益風險均衡原則,凈值增長率越高,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高,凈值增長率越低,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低。

基金收益率(rp)。

基金收益率=凈值增長率+分紅收益率,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內實際收益率,持有人通常會將其與某一參照收益率作比較,由于不同的基金品種所承擔的市場風險水平不同,所以在選擇參照收益率時一定要注意其風險特征,我們將用作某一基金或某一類基金比較基礎的收益率叫做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用rm表示。

基金總風險(δ)。

基金總風險通常用一段時期內收益率標準差來表示,它反映基金在該時間段內的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包括非系統風險和系統風險。

基金系統風險(β)。

基金系統風險是指通過基金資產組合將非系統風險最大限度抵消之后剩下的系統風險程度,也表示基金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中與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協同變化的風險程度,如果將市場系統風險看作1,β可能大于1也可能小于1?;鹣到y風險是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直接指標。

基金超額收益率(rp-rf)。

基金超額收益(rp-rf),其中rf表示無風險收益率,對于理性投資者而言,無風險收益率應該是基金收益率的最低要求,所以我們將超過無風險收益率的部分叫做超額收益。超額收益通常是指由于基金經理的選股能力、構造投資組合的能力以及市場時機把握能力所帶來的。由于從整體上而言,我國基金沒有顯著的時機把握能力,所以以下分析都是基于CAPM的單因素模型只考慮基金的非系統性風險分散能力。

基金風險調整收益率反映基金所承擔的單位風險能夠創造的超額收益水平,由于基金風險調整收益剔除了風險程度大小對超額收益水平的影響,所以便于不同基金之間的業績比較,常用的風險調整收益指標有以下三個:

詹森指數=rp-rf-β(rm-rf)

用特雷諾指數和夏普指數都能比較不同基金的投資表現并對其進行排序,指數值越高表明基金的業績越好,但他們無法告訴我們基金表現優于市場基準組合的程度究竟是多少,而詹森指數作為絕對績效指標,表示基金的投資組合超額收益率與相同風險水平下市場投資組合超額收益率之間的差額。所以依據詹森指數我們不僅可以對不同的基金進行排序比較,還可以知道某只基金優于市場基準組合的程度。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造

反映基金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基金單位凈值、凈值增長率、基金收益率、基金超額收益率、市場基準收益率、市場基準組合超額收益率

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基本指標:基金總風險、基金系統風險

用于不同風格基金業績比較的基本指標:夏普指數、特雷諾指數、詹森指數

關于基金投資風格和市場基準組合選擇的說明

基金的投資風格反映了基金的風險特征,近年來,新基金的管理人在投資方式和投資策略的運作方面,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市場的發展變化不斷進行必要的演變和轉換,所以在對基金投資風格進行描述時,一定要適時地關注其最近的投資組合公告,從而準確地了解其風險特征。

篇(8)

1.單位信托的概念與信托契約(trustdeed)

在香港注冊登記的500多種基金中,大多采用單位信托的方式。根據香港的《證券條例》第二條,所謂“單位信托(unittrust)指任何安排,而其目的或效果是指提供設施,使人能以信托受益人的身份分享由取得、管理、處置證券或任何其它財產而產生的利潤或收入”。在香港《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則》(以下簡稱“《守則》”中),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一起被統稱為“集合投資計劃”。雖然在香港法律規范中,單位信托被規定為“安排”、“計劃”,但從有關定義關鍵法律詞匯“單位信托”及“信托受益人”來看,實質上,它是根據信托契約集合他人資金而進行投資的組織。它通過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unit)而集合資金,待資金匯集后交由投資管理公司在受托人監督下進行投資。投資者因認購基金單位而持有基金單位的證明書,并憑借基金單位證明書取得相應的權力。

單位信托的信托契約是單位信托的基石,其地位相當于公司的組織章程?!妒貏t》對信托契約沒有硬性規定,它一般是由單位信托發起人(通常情況下為管理公司)在籌組基金過程中草擬的,由受托人、管理公司簽署,聲明基金單位持有人受信托契約規定的約束,并且由基金單位持有人授權及要求受托人和管理公司履行信托契約規定職責的協議。信托契約的內容十分廣泛,主要有:(1)單位信托的名稱,成立目標,以及為達到成立目標而采取的投資政策;(2)信托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基金單位持有人的信托授權,代表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權益,以受托人的名義托管單位信托中所有屬于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財產;(3)信托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根據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授權及信托契約的規定,以為基金單位持有人謀求利益為原則管理單位信托;(4)投資及借進款項的限制;(5)資產的估值及定價;(6)暫停交易及延遲交易;(7)費用及收費;(8)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9)與關連人士交易的限制,目的是避免使單位信托因與受托人及/或管理公司相關連人上交易而受損失;(10)帳目報告及其審核;(11)基金單位的發行及贖回辦法;(12)派息政策及日期;以及,(13)契約的修訂及終止等。

2.單位信托的法律主體

單位信托的法律主體有三個,即基金單位的持有人,受托人及管理公司。

第一,基金單位的持有人。《守則》沒有對基金單位的持有人明文加以規定。一般認為基金單位的持有人即通過認購基金單位而持有基金單位證明書的公眾人士。持有人因在認購基金單位時授權受托人及管理人信托其財產,與受托人及管理人之間形成了信托法律關系,持有人實際上就是信托的委托人。同時持有人因在認購基金單位時即受信托契約的約束,并因持有基金單位而可享有對單位信托的權益,所以他又是單位信托財產的最終實益擁有人(beneficiaryowner),即受益人。

第二,受托人,即根據信托契約中基金單位持有人授權及契約的約定,托管基金單位持有人財產,代表基金單位持有人權益,并監督管理公司履行其信托契約之義務與責任的機構。受托人須為香港證監會接納的下列機構,(1)根據《銀行條例》第十六條而獲發牌的銀行或其附屬信托公司;(2)根據《受托人條例》第viii部注冊的信托公司;(3)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的從事銀行業務的機構或信托公司。根據《守則》第四章規定,受托人只負責持有單位信托的資產;以自己的名義將現金及可注冊資產注冊;確?;饐挝辉诔鍪?、發行、購回、贖回及注銷等方面符合信托契約的規定;以及在年報內向基金單位持有人作出有關管理公司對單位信托的投資管理是否符合信托契約規定的報告,但單位信托的受托人并不具有一般信托受托人所擁有的對信托財產的管理權。

第三,管理公司,即公司主要任務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行及實收資本及資本儲備最少須為一百萬港幣或等值外幣,公司借出的款額不能占其資產重大比例,并在任何時候須維持資產凈值的專業投資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具體類型需根據公司在香港執行的業務而定,通常情況下,它們是按照《證券條例》的規定注冊為投資顧問的公司,但如果其在香港擔任分銷職能或進行證券交易,則必須同時根據《證券條例》注冊為交易商或豁免交易商。管理公司的責任主要是根據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及信托契約的規定對單位信托的投資進行管理。

3.單位信托的法律性質

由上所述,單位信托的基本法律性質是信托,即基金單位持有人為了自身利益,將自己的資金在法律上的權力轉移至受托人名下,委托受托人及管理人按照自己在信托契約中的授權及要求代其管理并處分財產的法律行為。它通過將資金所有人人格分離為實益擁有人(beneficiaryowner)及法律擁有人(legalowner),使受托人作為法律擁有人可以其名義在法律上擁有單位信托的財產(受托人因此也可稱作名義擁有人),而基金單位持有人作為實益擁有人享有單位信托的受益權。

單位信托具有獨立性。這首先是因為基金單位持有人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人士,每個基金單位持有人根據具有同一目的的信托契約,與受托人及管理人建立信托關系,使個人基金單位持有人不能憑個人意志干涉單位信托的運作。這體現在信托契約中就是對持有人大會及獨立財務報告的約定。其次,因為英美法系中信托法可以通過分離基金單位持有人的人格,即實益擁有人與法律擁有人的分離,使單位信托的獨立性在法律上固定下來。根據對英美法系中信托法的理解,除非信托受托人違反在信托契約中的義務,受益人一般不得干涉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管理及運作。另一方面,由于信托法在英美法系中淵遠流長,有關判例、成文法關于信托的裁決和規定可全面保護受益人的利益,因此人們可放心地接受單位信托這種投資方式。所以,雖然單位信托不是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注冊的公司,不受《公司條例》的保護,但它仍是一個組織,并可獨立上市。

與一般信托不同的是,鑒于單位信托的對象是社會公眾人士,為保護社會公眾利益,香港有關法律規范規定了(1)信托財產管理權與受托人的分離;(2)投資項目的限制,如禁止單位信托取得可使其承擔無限責任的資產或加入可使其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組織,禁止投資房地產,限制賣空,禁止提供空頭期權等等,但這并不影響其為信托的本質。

二、中國內地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地位及相關法律關系

第一,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與獨立性。《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所謂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边@一定義雖然在某些技術術語上,如“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基金單位”,“托管人”及“管理人”等,與《守則》關于單位信托定義中的詞匯相同或類似,但它卻沒有可確認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地位的關鍵法律詞匯,因此其法律地位從定義角度看并不明確。

另外,《管理辦法》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證券投資基金應有獨立的帳戶;證券投資基金應具有持有人大會;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的虧損或終止只承擔有限責任等。據此法律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有獨立性。

第二,證券投資基金契約及托管協議。《管理辦法》沒有明確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契約的含義。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證券投資基金契約的內容與格式(試行)摘要》(以下簡稱“《基金契約摘要》”)的內容,證券投資基金契約是由發起人、托管人、管理人簽署的,由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接受并承認的,規定發起人、托管人、管理人及持有人權利及義務關系的協議。除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外,其內容還有證券投資基金的目的、依據、原則;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情況(如名稱,類型等);證券投資基金單位的發行;證券投資基金的成立和交易安排;證券投資基金的托管;證券投資基金的目標、范圍、限制、信息披露;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大會;以及證券投資基金的終止和清算等。它與香港單位信托不同,一是,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托管人及管理人職責及權利與義務不單獨由契約約定,而且也由法律規定。特別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七款,第二十六條第六款,第二十九條第六款規定管理人、托管人及持有人除應履行或享有法定職責或權利外,還須履行或享有“基金契約規定的其它職責”或“基金契約規定的其它權利”。由于法律規定優于合同約定,因此,基金契約并不單獨構成證券投資基金所涉及法律關系的基礎。在香港,《守則》是由香港證監會公布的指導性文件,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單位信托主要靠信托契約來規范。二是,《基金契約摘要》單獨規定發起人的權利與義務,并把發起人單獨引出作為基金契約的當事人及簽署人。而在香港單位信托中,發起人只起到起草信托契約的作用,并且它因認購基金單位而享有并承擔與一般基金單位持有人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它因被授權及被委托為管理人而享有并承擔信托契約規定的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三是,《基金契約摘要》并沒有象《守則》一樣明確管理人及托管人是根據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授權及委托管理及運用基金。

《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七款還規定,托管人應履行托管協議規定的其它職責。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試行)摘要》(以下簡稱“《托管協議摘要》”)的內容,托管協議是對證券投資基金托管的專門事項作出約定的協議,它在形式上應是對證券投資基金契約有關托管規定的細化。而《守則》中并沒有托管契約的規定,有關受托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信托契約約定。同時還應注意的問題是,根據《托管協議摘要》對當事人的規定,托管協議應記載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形式、存續期限等。這一規定明顯把自然人排除在外。由于自然人構成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的一部分,而托管須先有委托才能有保管,當事人中如不包括自然人,托管人持有部分證券投資基金資產的權利從何而來就不明確。

第三,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主體?!豆芾磙k法》規定了證券投資基金的四個當事人,即持有人,托管人,管理人,及發起人。

(1)持有人。綜合《管理辦法》有關條文的規定,所為持有人即通過認購證券投資基金單位而持有基金單位證明書,并享有基金資產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的不特定的投資者。與單位信托不同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的持有人享有基金資產所有權及收益分配權,而不是信托法意義上的實益擁有權。

(2)托管人與管理人。所謂托管人是接受委托,履行《管理辦法》及基金契約和托管協議規定的職責,保管經批準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資產,執行管理人投資指令,監督管理人投資運作的銀行。所謂管理人是經證監會批準,接受委托作為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證券投資基金資產的管理公司。由于《基金契約摘要》沒有明確托管人及管理人根據誰的授權而托管或管理證券投資基金資產,而《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經批準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應委托托管人及管理人,所以,從字面含義看是“證券投資基金”來委托。但根據中國內地一般的法學理論,證券投資基金第一不可能是自然人,第二由于證券投資基金資產歸其持有人所有,證券投資基金本身沒有自己的財產,也沒有自己的組織機構和場所,所以它也不能成為法人,第三因為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的虧損或終止只承擔有限責任,與合伙人在這一情況下需承擔無限責任相違背,所以它又不可能是合伙。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本身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不能委托。在這里,盡管《管理辦法》與《守則》規定不同,但因為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是證券投資基金資產所有人,所以,有關委托應是由持有人在承認接受基金契約時授權予托管人與管理人的。

從托管人與管理人的關系看,在證券投資基金中并不是單由托管人為監督管理人,并由托管人單獨代表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根據《托管協議摘要》托管人與管理人均有權力監督對方,而《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也規定,為了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只要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認為需要更換管理人,或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認為需要更換托管人,那么管理人或托管人則應退任,所以二者之間的關系是制約平衡的關系。但《守則》規定受托人有權代表基金單位持有人監督管理人,這一監督權是單向的。

(3)發起人,顧名思義即為發起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的人?!豆芾磙k法》第七條規定,證券投資基金主要發起人須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國內地實踐中與香港不同的是,在中國內地,發起人常常組建獨立于發起人的管理公司。因此,發起人的權利義務及法律地位具有獨特性,這一點反映到立法上,即是對發起人單獨的法律規定。

三、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性質

根據上述證券投資基金與單位信托的比較,我們不難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實質不是信托而是委托。首先,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并沒有說明基金是信托關系。其次,從中國內地現有法律規范看,中國內地除人民銀行對信托金融機構有關于信托的規定外,并無其他信托法律規范,所以除非在信托金融機構作為委托人一種情況下,方可產生信托法律關系,其他情況均無產生信托關系的法律依據?!豆芾磙k法》規定托管人須是商業銀行,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不得從事信托投資業務”的明文規定,排除了證券投資基金的托管人是信托法律關系上受托人的可能。其三,信托及委托最大的區別,是信托財產必須轉到受托人名下,以受托人名義管理,而委托財產不需轉到受托人名下來。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的持有人享有證券投資基金資產所有權。因中國內地沒有信托法,以及證券投資基金的托管人不可能是信托法律關系上的受托人,所以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享有的基金資產所有權,也不會產生信托法律關系上的法律擁有和實益擁有的分離,在理論上,證券投資基金因而也不會由托管人以其名義管理。其四,從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相互監督的關系上看,托管人并不是單獨代表持有人利益而監督管理人的受托人。因此,在證券投資基金設立過程中,資金所有人是根據法律及基金契約規定,將其對資金的占有權授予托管人,將其對資金的經營管理權授予管理人,并在他們之間形成了委托的法律關系。這一點體現在《管理辦法》中,就是《管理辦法》關于托管人及管理人需“接受委托”的規定。

第二,證券投資基金是具有法定獨立性的契約式組織。首先,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通過用自己所有的資金購買基金單位而接受并承認其與托管人及管理人之間的委托關系,以使其把對自有資金的占有權委托給托管人,并把對資金的經營管理權委托給管理人。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具有集合性,托管人及管理人不能就每份證券投資基金單位單獨保管或經營,因此《管理辦法》通過明文法律規定使其具有獨立性。其次,基金契約與一般的委托契約不同,它不但約定了委托法律關系中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還約定了與公司章程相似的諸如基金設立目的、依據、原則;基金的成立;基金的目標、范圍、限制;持有人大會;及清算和終止等條款。這樣,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在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單位時接受并承認受基金契約約束,就使證券投資基金的獨立性在契約上固定下來,并使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通過組成基金而成為一個集合體。

第三,證券投資基金具有較強的法律規范性。除《管理辦法》本身比《守則》有較強的法律規范性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本質是委托,并具有獨立性而與一般僅由合同約束的委托不同,《管理辦法》對其作了許多明示的法律規定。首先它體現在《管理辦法》對托管人及管理人主要職責,以有持有人主要權利與義務明文規定上;其次,這也體現在除頒布《管理辦法》外,還頒布《基金契約摘要》及《托管協議摘要》作為當事人制定基金契約的指導。

第四,證券投資基金具有鮮明的中國內地特色和創造性。首先它是證券投資基金在中國內地實踐的結果,例如《管理辦法》對發起人的規定,以及對托管人及管理人相互監督制約關系的規定;其次,從《管理辦法》立法整體來看,它參考了香港單位信托的有關法律規范,例如某些技術法律詞匯的采用,但《管理辦法》根據中國內地大陸法系的一貫特點,并沒有采用信托的法律概念,而是在委托關系基礎上,以法定方式確認證券投資基金具有獨立性。

總之,根據《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是具有法定獨立性的契約型組織。它的基本法律性質是委托,即資金所有人(基金持有人)通過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單位,而把其對資金的保管權委托給托管人行使,把其對資金的經營管理權委托給管理人行使,并且保留自己對資金的所有權及根據持有的基金單位獲得收益的法律行為。

「參考文獻

篇(9)

建立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必要性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新興市場,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中所占比例偏低,實踐表明,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的代表具有專業理財優勢、理性投資行為和規模經濟效應,對我國資本市場結構的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基金還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降低金融風險、完善金融體系的重要工具;基金可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和制約,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此外基金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與完善提供了技術支持,成為各類養老金參與資本市場的重要渠道和理想的投資工具。

隨著我國基金規模和種類的不斷擴大,對基金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價成為基金業發展中的關鍵環節:首先,通過分析基金的風險和收益,獲得有關基金投資操作的準確信息,避免投資者盲目投資而遭受損失,也有利于提升基金行業的公信力,增強基金投資者的信心;其次,通過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定量評價基金經理的業績水平,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據此分析投資結果是否達到或超過了投資目標,總結基金管理成功的經驗,從而促進基金管理公司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最后,建立基金評價體系還可以為監管部門的監管提供科學、合理、有效的監管依據,將《基金法》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宗旨落到實處。

總之,基金評價體系的建立,對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完善金融體系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促進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競爭以及保證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管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業界一再呼吁盡快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基金評價體系。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投資基金是一種將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專業的金融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和操作,所得收益按出資比例由投資者分享的一種投資工具。根據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理論,投資者的證券選擇應該實現兩個相互制約的目標即收益與風險之間的均衡。馬科維茨(markowitz)1952年創造性地提出用數學期望來度量預期收益,用方差度量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即風險,從而建立了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的主流理論——期望方差模型。進一步的,夏普(sharper)研究了單個證券的價格決定因素后,提出用β系數衡量單個證券的系統風險,即其價格波動相對于市場有效組合價格波動的敏感程度,這就是著名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進而得出單個證券的期望收益率E(r)與β之間的線性關系即證券市場線(SML),用公式表示為E(r)=rf+β(rm-rf)。

單只基金相關財務指標的計算方法及解釋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總資產-基金總負債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單位總額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一個基金單位所代表的凈資產值,基金單位凈值一般應該大于1,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基金單位凈值越大越好,當基金單位凈值小于1時,對于開放式基金而言管理人就會面臨被贖回的壓力,此時通常通過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所包含的資產類別來改善基金單位凈值,如果遇到熊市,基金管理人可能寧愿出售基金資產變現,從而保證基金單位凈值不至于太低這就是基金管理中“現金為王”的法則。

凈值增長率。

期末凈值-期初凈值

凈值增長率=————————,

期初凈值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基金凈值上升或下降的程度,持有期基金凈值變動數包括本期基金凈收益、期末投資未實現利得的變動數、本期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產生的凈值變動數,開放式基金還包括本期因基金單位的申購或贖回而產生的基金凈值變動數。一般而言,凈值增長率的高低與基金資產組合的風格有關,按照證券市場收益風險均衡原則,凈值增長率越高,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高,凈值增長率越低,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低。

基金收益率(rp)。

基金收益率=凈值增長率+分紅收益率,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內實際收益率,持有人通常會將其與某一參照收益率作比較,由于不同的基金品種所承擔的市場風險水平不同,所以在選擇參照收益率時一定要注意其風險特征,我們將用作某一基金或某一類基金比較基礎的收益率叫做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用rm表示。

基金總風險(δ)。

基金總風險通常用一段時期內收益率標準差來表示,它反映基金在該時間段內的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包括非系統風險和系統風險。

基金系統風險(β)。

基金系統風險是指通過基金資產組合將非系統風險最大限度抵消之后剩下的系統風險程度,也表示基金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中與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協同變化的風險程度,如果將市場系統風險看作1,β可能大于1也可能小于1?;鹣到y風險是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直接指標。

基金超額收益率(rp-rf)。

基金超額收益(rp-rf),其中rf表示無風險收益率,對于理性投資者而言,無風險收益率應該是基金收益率的最低要求,所以我們將超過無風險收益率的部分叫做超額收益。超額收益通常是指由于基金經理的選股能力、構造投資組合的能力以及市場時機把握能力所帶來的。由于從整體上而言,我國基金沒有顯著的時機把握能力,所以以下分析都是基于CAPM的單因素模型只考慮基金的非系統性風險分散能力。

篇(10)

根據中國證監會1999年3月10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準則第五號{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應該在每個季度的公告截至日后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整的投資組合公告,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予以公告?;鸸娴膬热莅ò词兄嫡蓟鹳Y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股票明細,即股票名稱、數量、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本文將上述的前10名股票定義為“基金重倉持有的股票”,并以其作為研究樣本,樣本以一個季度為間隔,時間跨度從1999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為使樣本數目盡可能達到統計檢驗中大樣本數目的經驗要求,本文選擇了投資組合公告在5年以上的偏股型封閉式基金,共49支;投資組合公告在兩年半以上的偏股型開放式基金,共24支,作為研究對象。數據來源于天軟數據庫、深圳國泰君安數據庫(CSMAR)和金融界網站(http://),采用MATLAB和MICROFIT統計軟件。

(二)模型定義

本文根據GTM模型,做出如下改進:

首先,GTM模型對慣性反轉現象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先對整個市場的股票按照某一標志,如超常收益率進行排序,選擇高低兩端的股票構造贏家組合和輸家組合,并分析這兩種組合在未來一段時間的超常收益率情況。本文認為,由于資產價格對不同的信息將發生不同的反應,并且不同的資產其價格對同類信息也將產生不同的反應,因此本文基于行為金融的理論和研究方法,選擇了24支開放式基金和49支封閉式基金為研究對象,以基金重倉持有的股票為樣本,基于這些股票過去一段時期相對于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進行分組,分別構造贏家組合和輸家組合。之所以選擇上證綜合指數,一是因為其作為國內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國證券市場表現的權威統計指標,是一個包括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上證綜合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債券指數、基金指數等的指數系列;二是因為基金持股的偏好受到行為、心理因素的影響,個體差異較大,以上證綜合指數來構筑贏家、輸家組合,可以提供一個相對科學、統一的分析參照系。

其次,GTM模型并沒有區分基金在買賣股票時所采用的交易策略的差異性,比如:投資組合中的某只股票的權重變化為負值,有可能是因為相對于通過持倉調整而將權重維持在當前水平的投資策略而言,投入到該支股票的新資金所占比例較小。然而,本文希望測量的是增加的交易量本身,而不是由價格變動或由新股票進入、退出所引發的權重變化帶來的慣性估計值的改變。

如圖1(以股票進退投資組合和市值為研究對象)和圖2(以股票進退基金投資組合的支數為研究對象)所示,中國基金進出股票相當頻繁,持股仍以中短期為主。因此,本文將基金買賣股票的行為分為三類:完全退出、新進去和持倉調整。分別考慮有股票進入或退出時對基金投資組合的影響,并檢驗未來一段時期超額收益的變化趨勢和慣性反轉的程度。這樣一來,權重變化在有新資金進入(退出)的情況下總是正值(負值),并且,在沒有慣性(或反轉)交易的零假設下,每一個組成部分的慣性值應趨近于零。

綜合以上內容,本文提出用以檢測基金投資策略的衡量指標的模型為:

其中,T表示股票j在基金投資組合中出現的次數;N表示基金投資組合中所考察的股票支數,因本文以基金投資組合中前10位的重倉股為研究樣本,所以N的最大取值為10;Rj,t-k為股票j在t—k期間的收益率,按照復利方式根據股票的日收益率計算出股票的季度收益率:

用來衡量基金在考察期內所采取的投資策略的綜合效果。當Rj,t-k>Rm,t-k時,即股票i在t—k期的收益率大于同期的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若wj,t>wj,t-1即基金增加股票j的持有市值比例,則M>0,表明基金采取追漲的慣性策略;當Rj,t-k<Rm,t-k時,若wj,t<wj,t-1,則M>0,表明基金采取了殺跌的慣性策略。表明基金采取了賣高的反轉策略;當Rj,t-k<Rm,t-k時,若wj,t<wj,t-1,則M<0表明基金采取了買低的反轉策略??傊?,M衡量的是基金在考察期內所采取的投資策略的綜合效果,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追漲殺跌的慣性策略;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買低賣高的反轉策略。虛部數值的變化可將基金交易行為區分為新進入、完全退出和持倉調整三類。ImM(i)>0,表明本期增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減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股票,j退出基金的投資組合;ImM(i)=∞,表明新股票i進入該基金的投資組合。1表示對基金投資組合權重變化進行檢驗的時間跨度,當1等于1時,是對連續季度的投資權重變化進行檢驗;當1等于2或4時,檢驗的時間間隔分別為6個月或1年。本文對1分別取1、2、4時的慣性值M進行檢驗。k表示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是根據本季度或前k季度的股票價格波動所做的反映。當k=O時,M值反映基金經理基于本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當k=1時,M值衡量的是基金經理根據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

二、實證結果分析

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用GTM模型進行實證檢驗時,采用的是t—統計檢驗,本文考慮到每個季度的估計值不一定獨立,采用Fama-MacBeth方法,對各個季度的橫截面數據進行基金持股比例、收益率和M值的統計檢驗。實證檢驗結果見表1、表2和表3。

實證結果表明,全體股票、新進入股票這兩列M值,其均值和中位數,不論是t—檢驗還是符號檢驗,都大于零,表明基金投資行為的慣易傾向顯著?;鹪谟行逻M入股票時的M值,無論是均值還是中位數,都遠遠大于全體股票、退出股票的相應度量值,這表明基金在買入股票時,追漲現象十分顯著;在只考慮完全退出股票時,M的均值和中位數都為負,即存在反轉交易行為,這表明基金在賣出股票時,高賣的現象十分顯著。

表3為基金持倉調整時的M值,本文將它作為衡量基金投資綜合效果的參照。從表3中可見,對于持倉調整策略而言,雖然其慣性估計值的均值和中位數都非常小,但均為正值。例如,對于一個季度(k=1,l=1)的滯后回報,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均值分別為0.2116和0.1974,中位數分別為0.2066和0.1574。以封閉式基金為例,0.2116表明機構投資者在季度末持有的股票在該季度的回報率僅比上個季度開始時持有股票的相應回報率高0.2個百分點。這和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0.3個百分點的慣性估計值非常接近。隨著滯后期的拉長,均值的估計值上升,而中數卻仍然很小。此外,所有M估計值的分布都是偏斜的,中位數比均值小。在持倉調整的情況下,所有M值的滯后平均慣性估計值都為正數,并且在統計上顯著,雖然顯著值非常小。可見,不論以本季度股票回報率的變動(k=0)還是以上一季度股票回報率(L=1)作為決策依據,基金明顯傾向于采取追漲的慣性投資策略。

從投資的綜合效果來看,當k=0時,M值的均值大多大于k=1時的均值。可見,絕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傾向根據本季度股票收益率的變動同向調整持股結構,即采取追漲的慣性投資策略。其中的原因,一是因為中國證券市場屬于資金推動型的幼稚市場,當大盤開始啟動后,個股存在著較大的上漲慣性;當大盤開始下跌,無論是績優股、成長股還是垃圾股都同步下跌,基金只有采取趨勢投資策略順勢、借勢、甚至造勢,才能賺取超額利潤。二是中國基金業績評價標準粗糙。目前,對于多種風格、不同風險收益目標的基金,各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基金凈值對基金績效進行評價。由于基金經理采用同一股票研究分析平臺,又為了獲取市場認同,在業績上不輸給同業,不得不采取謀求短期盈利的行為,導致選股和投資決策雷同和基金投資風格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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