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4: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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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科普工作成果申報
我所以***富廣源生態養殖場、***鑫隆澤源生態發展有限公司、***鑫匯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黃島區德聚源養殖場等8家大型生態養殖企業為示范帶動為主,重點應用于仔豬、育肥豬;在繼續對相關技術的試驗總結完善基礎上,逐步擴大母豬、種公豬的應用范圍。按照免費服務、現場指導、定期回訪的原則,重點推廣了發酵床豬舍改造建設、發酵床制作、配套飼養管理、豬群健康管理四項技術,截止當前共推廣發酵床面積3200平方米,出欄生豬6300余頭。
發酵床生態養豬技術是一種無污染、零排放、成本低、效益高、操作簡便的生態養豬新技術。它是利用有機墊料建成一個發酵床,用發酵床來吸收豬的糞尿。這個發酵床是利用微生物作為物質能量循環、轉換的“中樞”性作用,將選取的特定有益微生物菌群,配加天惠綠汁、乳酸菌、漢方劑、氨基酸、礦物MA等營養劑,按一定比例與木粉、秸稈、玉米芯、花生殼粉、原土、食鹽等混合發酵制成有機復合墊料,墊入發酵床,即可滿足舍內生豬對溫度、微生態、通風透氣等生理性需求一是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二是提高了豬肉品質。三是充分利用農業廢棄有機資源。四是降低養殖成本,提高養殖效益。應用該技術可節約飼料10—15%,減少用藥40%,節約用水80—90%,節約用工50%以上,縮短育肥周期10—15天,省去了排污管道和豬糞尿及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出欄一頭豬可增效40—60元。
發酵床生態養殖技術的推廣實施,一方面促進本地區畜牧產業的蓬勃發展,還可以保護自然環境,對我區人民走向富裕,推動當地經濟發展起到積極作用。該技術有著非常廣闊的利潤空間,是一個集經濟、社會、環境于一體的生態養殖技術。
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蘇發改規發〔2019〕1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見附件1),現將2021年度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動態管理和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動態管理
(一) 動態管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所有已獲認定的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秀團隊,及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
(二) 動態管理考核內容
1.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秀團隊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募資進展情況、投資進展情況、退出情況、效益情況、管理情況,以及圍繞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業鏈供應鏈(江蘇省“產業強鏈”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50條重點產業鏈目錄見附件5)提升等開展投資的典型案例等。
2.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主要考核內容包括集聚創投機構情況、創業投資發揮作用情況、創業投資扶持舉措落實情況,以及區域內創業投資服務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業鏈供應鏈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動態管理考核組織安排
1.總結自評。請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組織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所有獲認定單位根據動態管理考核內容開展自評,全面總結梳理2020年度運行情況,填寫總結自評表(見附件2-4)并加蓋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報我委。請市屬單位將總結自評表于6月23日前直接報我委。
2.現場考察。省發展改革委根據2021年度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工作總體安排,會同我委對已獲認定單位運行情況開展全覆蓋檢查或“雙隨機”抽查。
3.綜合評議。省發展改革委根據總結自評和現場考察情況,研究確定動態管理考核結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被追究法律責任或嚴重失信聯合懲戒的,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由于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導致部分考核指標未能達到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認定標準的,給予一年觀察期,連續兩年未能達到認定標準的,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
4.公示。省發展改革委按規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取消相應稱號。
二、2021年度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申報認定
(一)申報要求
1.認定范圍和條件、認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2.各區擬申報的創投企業、團隊和載體按照《暫行辦法》準備申報材料并裝訂成冊,提交所在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市屬單位申報材料報送我委。申報載止日期為6月18日,以送達日期或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發起募集或管理創投資本規模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可同時申報省級創業投資示范企業或品牌領軍企業。創業投資載體可同時申報省級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基地或集聚發展示范區。
已獲認定的省級創業投資示范企業可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已獲認定的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基地可申報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
4.發起募集或管理的創投資本規模未達到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或示范企業申報條件,但細分領域投資成效突出的創投企業,可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
創業投資企業中細分領域投資成效突出,且相對獨立運作、具有明確團隊負責人的各管理團隊,可分別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
(二)申報認定工作組織安排
請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對轄內申報材料進行齊備性審查,符合《暫行辦法》及本通知有關申報要求的,請于6月23日前將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薦意見及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報我委,我委將配合省發展改革委按《暫行辦法》開展有關工作。
附件:1.《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蘇發改規發〔2019〕1號)
2.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3.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4.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5.江蘇省“產業強鏈”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50條重點產業鏈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彰顯“杭州品質設計之城”豐富內涵,進一步促進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我市廣大青年工程設計人員在國際化大都市和美麗城鄉建設中的先導作用,發現和培養更多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2021年度杭州市青年設計師發現計劃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的選拔培養工作。
第三條 2021 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選拔名額為8名,同一單位原則上不多于 1 名。
第四條 選拔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現受聘于我市工商注冊登記并依法取得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單位;
2、在杭從事園林景觀設計累計工作5年以上(含5年),海外學成歸國人員在杭工作累計滿3年及以上(以單位出具社保單據為準);
3、年齡小于40周歲,即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風景園林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擁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6、具備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風景園林設計領域取得一定成績,在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新技術推廣應用以及重大工程建設技術難題攻堅等方面,成績突出。
第六條 申請人及其主持的工程項目出現下列任何一款,取消其參評資格:
1、有違法違規行為,如非法掛靠、出賣圖章、圖簽等;
2、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受到相關處罰的。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由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成立“2021年度杭州市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本項活動,并最終確定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培養人員名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評審專家組及面試評委組。
第八條 辦公室設在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秘書處,負責選拔培養活動日常工作,并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預審。
第九條 評審專家組專家由協會秘書處廣泛聽取意見后提名,領導小組確認。專家組按照專業設立,同一單位的專家最多1人。
第十條 面試評委主要由領導小組成員和部分專家組成員組成, 面試評委負責對專家組提交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并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從中選拔出最終入選人員。
第四章 評選計分標準
第十一條 2021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選拔計分總分為100 分,包括:申報人初審資料的客觀條件得分、專家評選得分和評委面試得分。其中客觀條件滿分為25分,專家評審滿分為35分,評委面試滿分為40分。
第十二條 初審評分內容包括:學位學歷、技術資格、工程獲獎等3項;專家組評審內容主要包括:文章著作技術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詳見附件2:《杭州市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評分細則及記錄表一》、附件3:《杭州市選拔和培養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評分細則及記錄表二》
第五章 申報及評選程序
第十三條 申報:符合推薦條件的人員,應如實填寫《申報表》(附件 1),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將審核結果在本單位公示滿3個工作日。如無異議,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上報。
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表》從“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網站下載獲取,打印后裝訂成冊一份。
2、提供不少于3個由本人主持的設計項目,其中至少有2個項目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項目,并提供每個項目的文字說明、竣工或投入使用相關證明、實景照片、代表性圖紙(須有申報人簽名及單位蓋章),應按《申報表》中所填寫工程項目的順序,另裝訂成冊。
3、旁證材料: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畢業證、職稱證、社保單、各類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專利,以及能體現其本專業設計水平、業績成果的其他材料,原件當場審核后歸還,復印件應依次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
4、以上材料均以 A4 大小裝訂成冊,同時需提供 PDF 格式的電子文檔一份,無論是否當選,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評選程序:
一、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推薦到下一輪評選。
二、評審專家組對符合基本評選條件的申報人進行初選。
1、對申報人材料中的文章著作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共計35分,進行詳細審查、逐項計分。
2、根據申報人的客觀得分、專家組評審得出總分,按得分排序選拔出前15名列入面試名單(原則上同一家單位參加面試的人數不超過2人)。
3、面試評委對上述列入面試名單的15人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40分。最后根據三項總分得分,評選出8名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重點培養名單。
三、領導小組最終確定培養名單。
四、公示:將最終確定的“2021 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名單在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網站上公示 7 天,廣泛征求意見。對公示過程中反饋提出的問題,進行必要核實和處理。
五、公布: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有異議但核實處理后無異議的, 最終確定“2021 年度杭州市優秀青年園林景觀設計師”名單并行文公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PPP示范項目申報材料呈現出來的特點主要有:
1、申報項目數量多,質量參差不齊
項目總數達到700多,單交通類就有157個,相比第一批的兩類項目(新增和存量轉換共計120多個),第二批數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反映出地方政府對運作PPP的熱情高漲,認識在加深,動員工作也更扎實。有的項目申報材料準備精心,內容要素齊備,方法深度符合規范,質量很高;但也有的項目申報材料極簡單,要素缺失,甚至出現實施方案只有一頁的!
2、咨詢機構作用彰顯
從評審情況看,有咨詢機構參與協助的申報項目,材料質量明顯要高過無咨詢機構參與的申報材料。本次示范項目申報是在財政部76號文近一年,第一批示范項目清單后大半年,地方政府和市場參與者在經過比較充分的動員后進行的。借助市場提供的機會,參與PPP服務的咨詢機構數量得以充實、專業能力獲得快速成長,為政府方客戶運作PPP提供了良好的專業服務支撐,總體上切切實實提高了項目準備的質量。
3、政府方實施機構主體合規性差
這批申報項目近1/3在第一階段的定性篩選中出局,重要原因是項目確定的實施機構主體不符合規范。財政部113號文第十條規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關職能部門或事業單位可作為項目實施機構,負責項目準備、采購、監管和移交等工作。”但是,相當一部分申報項目,將國有平臺公司或其他國有企業,定位為項目實施機構,這是完全錯誤的一種項目結構設計。我們知道,實施機構是在PPP項目中代表政府方的主體,是公權力的代表,應該由具有公權力代表資格的政府機構出任。但是,由于我們長期以來形成的政企不分,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邊界模糊問題,使得大量基建項目的前期工作由國有企業承擔和完成。當項目運作方式轉換成PPP時,地方政府仍然習慣性認為,下屬部門及國有企業應按“誰家孩子誰抱”的原則,把PPP項目簡單視為分配任務,交由原先負責項目前期工作的國有企業繼續負責,后者自然“被動”成為實施機構。
4、存在變相融資
雖然財政部57號文明令禁止將變相融資包裝為PPP項目,我們還是遺憾地從第二批申報項目材料中發現多起名為PPP,實質是固定回報、明股實債的變相融資。當然,經過博弈,地方政府變“聰明”了,他們即便想通過PPP變相融資,在實施方案等書面材料上包裝更加隱蔽,識別難度大了。我認為,單靠項目入選評審這一道關篩選判斷還不夠,今后應結合建立動態跟蹤檢查機制,對PPP全過程進行監管,讓“假、偽”PPP無處遁形。
5、按績效付費意識弱
申報材料中,不少項目實施方案似乎直接脫胎于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于PPP實施方案應該包含什么內容,這些要素如何展開和設計不甚清楚。例如,編制人對“產出說明”不能正確理解,常常將其描述為硬件設施的工程、技術指標,而沒有意識到PPP的產出說明是專指以績效指標反映的項目綜合產出―服務能力及其效果。導致的直接結果是,申報項目的回報機制中按照績效付費思路設計很少,即使提到內容也不準確。大多數項目體現的還是“建設工程+融資回報”的思路。
6.兩個評價論證的責任主體不清
由于了有關操作指引和填報要求,第二批申報項目的PPP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至少內容形式上有了,完全缺失兩個評價論證的申報材料很少。但是,究竟應該誰來做PPP項目的評估論證,認識和操作方面尚存在誤區。我認為,物有所值評價(VFM)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FAA)可以看作項目按PPP模式運作的可行性研究,由綜合部門如發改、財政在一個區域/一級財政的層面上根據項目重要性、優先度以及一定時期內的財政承受力總盤子進行綜合權衡和取舍更為合理。
申報項目中屢見不鮮的由某個行業管理部門甚至國資平臺公司自行委托咨詢機構做VFM+FAA的做法,很容易讓兩個評價論證流于形式:誰也不會讓咨詢機構評價出一個不可行的結論!更進一步,項目單位及行業管理部門也無法掌握評價論證所需的優先順序、綜合財力等關鍵數據和信息。承接的咨詢公司同樣很難保持獨立公正性,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7、社會資本中民企外資少
在進展比較快的、有披露投資人的申報項目中,多數是央企和其他地方國企扮演社會資本角色,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作為社會資本的很少。這一現象反映出地方政府PPP項目的潛在投資人市場還有很大的拓展空間,但需要政府注意民營外資參與PPP項目的關切,真心誠意地引商、興商和穩商。
給政府PPP項目準備及采購工作提幾條建議:
一、過去半年多,各級地方政府出于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市場,引導更多有經驗有能力的專業服務機構有序進入PPP咨詢服務,同時也提高政府方采購咨詢服務的效率,建立了許多不同層級的咨詢機構庫,有省級、地市級,甚至還有縣級。存在大量重復的報名、提交資料,有的地方還提出交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者先免費編制一個PPP項目的實施方案來測試水平等聞所未聞的奇招、怪招,讓咨詢公司不勝其煩,苦不堪言。同時,重復建庫也浪費了政府的大量行政資源。強烈建議在國家層面推動建立一個分類別的咨詢機構庫和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各級政府需要時都可以引用。
二、建議在PPP實施方案中及PPP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上,將PPP運作時間計劃(至少涵蓋項目識別、準備及采購三階段的時間表)作為一項重要的必填要素和考核標準。明確的運作時間計劃一方面對政府行為提出了約束性要求,形成所謂按時序的項目儲備庫(pipeline);另一方面也給潛在投資人提供接觸項目、開發項目的重要指示性信息。這在國際上是通例,在我國大范圍推廣應用PPP的今天,有必要考慮它的作用和管理意義,盡快推行。
一、遴選原則
我省精品教材建設遵循“分類指導,科學布局;擇優建設,突出導向;示范帶動,共建共享”的原則。一是實行分類評議,差別競爭,強化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建設特色。二是注重以學生學習為中心,強化大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與創新能力。三是堅持公平競爭,資源共享,強化精品教材共享的網絡平臺建設,為人才培養提供更多更好的優質教育資源。
二、遴選范圍
評優精品教材:由本校教師任第一主編(未設主編則為第一編著者),供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高職高專使用的各專業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學參考、實驗指導書等),不包括學術專著;出版時間為20*年*月1日至20*年*月*日(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權頁的出版日期為準);至少經過一屆以上學生的教學實踐檢驗,使用效果良好。
立項精品教材:已有較好的建設基礎,經兩年建設能夠出版并達到省評優精品教材要求的,可申請參加省立項精品教材遴選。
三、遴選數量
2009年度全省共遴選評優精品教材200部,立項建設精品教材200部。依據限額擇優申報。“*”重點建設高校與綜合大學推薦評優精品教材6部,申報立項建設精品教材6部;其他本科院校與示范性高職院校推薦評優精品教材3部,申報立項建設精品教材3部;一般高職高專院校推薦評優精品教材2部,申報立項建設精品教材2部。跨校聯合推薦的基礎性、綜合性以及充分反映實踐實驗教學特色的精品教材可不占推薦名額。
四、申報要求
請各高等學校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確保內容真實,簡潔精煉,并請于5月11日至15日將以下材料報至省教育廳1519室:
1.申報評優精品教材相關材料:
(1)《*省高等學校精品教材申報表》(1式15份,同時提交電子文件)。
(2)《*省高等學校精品教材申報匯總表》(1式2份,同時提交電子文件)。
(3)教材樣書1套。
(4)有關附件材料1套(包括使用情況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按序裝訂成冊)。
2.申報立項建設精品教材相關材料:
(1)《*省高等學校精品教材建設立項申報表》(1式15份,同時提交電子文件)。
(2)《*省高等學校精品教材建設立項申報匯總表》(1式2份,同時提交電子文件)。
(二)申報專業:建筑材料、建筑學、城鄉規劃、結構、暖通、電氣、給水排水、燃氣、巖土、風景園林、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樁基檢測、房屋安全鑒定、城市照明、道路與橋梁、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建設工程管理、測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延遲3年以上。
4.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4年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以下學歷(學位),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筑師、城市規劃師)資格: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參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2.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本專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在企業工作,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資格的,可由本人申請、單位或人事機構核實后直接申報。
4.非本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非本專業中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參加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業績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區)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取得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市(區)級以上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
(三)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取得市人社部門2012-201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4門公需科目合格證;未參加公需科目學習人員,可登錄“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網”或“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進行網上學習、考試。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取得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必須完成三個科目(模塊)的考試,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應用基礎”為必考科目(模塊),其他科目(模塊)可任選的合格證(職稱計算機成績長期有效)。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4.截止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三、評審條件
(一)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或取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城鄉規劃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參與承擔完成市(區)級以上城鎮體系規劃(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1項以上,或縣級以上城市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等3項以上,或主持(組織)并完成鄉鎮、村莊的各類規劃5項以上。
(3)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并已頒布實施(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2.從事工程(建筑、結構、巖土工程、裝飾裝潢、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建筑材料等)設計(設計審查)、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4項以上。
(4)獨立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1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作為參與人,參與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2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5)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6)作為完成人,獨立完成5個類別以上的專項檢測項目(除見證取樣類檢測外的)和備案類檢測項目檢測工作,或2項大型、5項中型、10項小型以上工程項目質量檢測方案(含樁基檢測、主體結構檢測等)的制定并全過程實施。
3.從事工程(結構、巖土工程、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維護維修或技術改造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2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3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
(4)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5)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4.建設投資管理、施工、中介咨詢(含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全鑒定、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等)及建設管理單位中,從事建設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有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要求的,必須具有該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并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承擔其中1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參與其中2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的全過程的科技管理;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全過程的科技管理。
(3)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工程技術人員,承擔并完成1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參與完成2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
(4)從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并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2項以上小型工程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或獨立完成1個中心地震避難場所或2個固定地震避難場所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
(5)解決了建設工程管理中疑難問題,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議。
(6)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7.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關部門、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二)業績、成果要求
符合規定學習、資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縣(局)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市(區)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優秀科技工作者。
3.在專業技術管理崗位取得顯著成績,2次以上受到市(區)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者。
4.市(廳)級以上優秀設計和勘探方案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1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2項以上的參與完成人。
6.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參與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7.解決建設工程管理中復雜的疑難問題2項以上,或在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或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區)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認可或推廣。
8.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1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作為參與完成人,取得2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且已實施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在本條(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獲獎項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員,須有獲獎單位和本單位的證明。
(三)論文、著作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發表、出版、撰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專業文章等,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以上。
2.在市級以上期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交流有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3.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一定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總結、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四、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材料內容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2.“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印)一式2份。
3.“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人填寫1份)。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退休人員的單位聘用合同。
6.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計算機專業大專學歷(含以上)證書。
7.2014年、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8.《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取得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經歷、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證明材料
10.專業技術論文或專(編、譯)著原件及復印件。
(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的“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填寫的內容應與一覽表、簡介表的“專業類別”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的專業(學科)一致。表格用A3紙正反面打印,用騎馬釘式從中間裝訂。
2.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要求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情況。
4.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反映專業能力和業績的項目建議書、設計圖的圖簽(含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反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材料、項目(課題)鑒定報告、竣工驗收資料、預決算書及審計報告、監理實施細則、分項或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招投標文件、房屋鑒定資料、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報告等。
5.論文、論著。在季刊雜志發表的論文、論著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申報人撰寫的文章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
6.報送的紙質材料除本文第三條1、2、3項外,均須按檔案目錄順序裝訂成一冊(膠裝),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有反映材料內容及頁碼序號的目錄。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報送材料要認真把關,審核人必須在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
7.申報材料須經公示程序。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機構要將申報者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及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8.申報材料全部打印,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五、報送程序、時間
各單位將申報人員的材料匯總后報市建管局綜合科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6年5月20日。
報送材料地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5室。
聯系人:
各評審委員會可從10月份開始開展評審活動,原則上要于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評審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公示并將通過評審的人員材料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發證。
新增條件:必須提交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
2010年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繼續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對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工程類中級職稱評審的,其論文可不公開發表,但須提交兩篇以上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
從今年開始,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在現工作單位連續繳交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注業務專用章,復印件一律無效。繳交社保單位與申報單位不一致的或不連續的不得申報。這個政策的初衷主要是要解決身份造假、委托申報、申報等問題。這是省廳的規定,也是我市今年新增的申報材料之一。
按省里的有關政策,計算機免考年限進一步放寬,從原來的1956年之前出生放寬到1960年前(含1960年)出生。從今年開始,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職稱外語、計算機合格證書或教育系列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均需前置審查,即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方可按政策減免。
省外來深人員均可根據省職稱評審政策,申報評審晉升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非深戶專業技術人員在深工作滿一年的,可申報職稱。
材料時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
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全部進行面試答辯。
申報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時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發表的論文、考取的計算機模塊合格證、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及職業資格證書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凡不按政策規定要求如實填報材料的申報人員,在評審前公示期間受舉報并經查實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在評審后公示期間受舉報并經查實的,取消評審通過的資格,或撤銷已取得的資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5專業實行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
建筑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的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及知識產權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執行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的評審方式。這5個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時間初定為8月6日,具體事項可登錄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查詢。
創新型人才申報條件
記者從昨天的職稱評審部署動員會上了解到,2010年我市繼續試行創新型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特殊評價方式,并且范圍進一步擴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創新型人才申報評審: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近三年內獲得省(含副省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獎項之一的主要完成人;近三年內獲得一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主要發明人;深圳市科技創新獎中市長獎獲得者、創新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發明專利獎的主要獲獎者;獲省級(含副省級)以上優秀企業家稱號或廣東省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等獎主要參與人。其中最后一項條件是今年新增的。
創新型人才可按本人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定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計算機應用能力和外語水平只須滿足專業技術崗位工作要求即可(由單位出具證明),論文可不要求公開發表,但須提交與工作崗位相關的兩篇以上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
一、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地點
*年度*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評審材料的時間:*年9月1日至9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
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年度*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地點
聯系電話:
聯系人: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條件
我省*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條件,按照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58號)執行。
(一)適應范圍。
我省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崗人員,中央駐粵單位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崗人員。
(二)高級審計師考試條件。
具有在有效期之內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有效證明。
(三)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且從事審計工作取得相關業績,或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3年,達到高級審計師資格條件。
(四)外語條件。
1.必須按照人事部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適用范圍的規定,報名參加相應等級的考試(政策規定可免考的除外),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無有效期限制):
(1)*年以來取得的人事部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含*年*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或人事部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通用標準以上成績通知單。
(2)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職稱外語成績僅供參考。
(3)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含行政區轄下的鄉鎮單位)工作的人員,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40分以上。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職稱外語:
(1)獲得博士學位;
(2)*年(含)以前出生的或*年恢復高考之前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
(3)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現不從事外語專業技術工作的;
(4)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5)出國留學或在國外工作連續時間在1年以上的;
(6)通過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BFT(A)級考試,取得BFT(A)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書;
(7)轉換系列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與轉崗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現資格是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
3.行政區劃變動地區(縣改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凡變動前報名參加了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且取得有效成績的,在有效期內,可憑合格證或外語成績單,按原相關政策申報評審。有效期已過的,應按現行政區劃報考相應檔次的職稱外語考試。
(五)計算機能力條件。
1.除符合條件可免考的外,必須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符合規定要求的成績。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須參加4個及以上模塊的考試;在地級以上市單位工作的,須參加5個及以上模塊的考試。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1)取得博士學位;
(2)計算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
(3)在計算機室(中心)直接從事計算機工作3年以上;
(4)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或水平考試獲得程序員以上證書者;
(5)在農村鄉(不含鎮)屬單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專業技術人員;
(6)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轉換系列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參加《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按規定提交合格證書。
(六)年度考核條件。
取得中級資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職期滿綜合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的證明。
(七)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按照《*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所規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八)審計工作經歷條件。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擔任大中型審計項目的主審5次以上。
2.主持實施全國性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2項以上,或省級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3項以上,或地市級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4項以上。
3.擔任審計署或省級以上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主審2次以上,或擔任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主審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擔由審計署、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下達的審計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1項以上(如果僅參與課題研究,其排名須在前三位),或由審計署、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所屬科研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地市級人民政府下達的前述課題2項以上。
(九)審計業務成果條件。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業務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擔任主審的大中型審計項目中,有1項以上在省部級審計項目評選中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或有3項以上在地市級審計項目評選中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
2.在承擔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中,所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所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工作有指導意義,其中有1項以上被國務院采用,或有2項以上被審計署或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省級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項以上被省級審計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地市級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項以上得到被審計單位或委托單位采用,并取得顯著成效。
3.承擔有關部門交辦的專案審計工作,其審計結果成為司法機關、紀檢部門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
4.在主持一個行業或一個大中型企業的審計工作期間,有過審計方法創新或先進經驗總結,被省部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且相應的審計機關已決定予以推廣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單位正式采用。
5.作為主要執筆人制定過地市以上行業或一個大中型企業的審計操作規程、審計工作制度或審計發展規劃,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6.主持或承擔的審計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如果僅參與課題研究,其排名須在前三位),有獨到見解或理論創新,對審計或相關工作具有指導意義,其成果經同行專家鑒定,被認為具有國內較高水平。
(十)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經兩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專家鑒定為有較高學術價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ISBN)的審計或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或編寫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審計或相關專業教材,本人獨立撰寫8萬字以上。對未注明作者所撰寫章節的著作或教材,須由主編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寫作分工的證明。
2.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報紙、期刊上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3.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3篇以上或在省級新聞出版部門認定的有內部刊號的報紙、期刊上發表4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十一)本《通知》相關概念的解釋。
1.“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2.工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年8月31日。由此上推,凡未滿規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報。
三、申報評審材料有關要求
申報人必須認真對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條件,實事求是地組織好個人申報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應對申報材料認真進行審核,以保證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可靠。
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的申報表、信息錄入表等表格,統一使用省人事廳*年啟用的格式以及本文附件表格,材料規格以表格上的要求為準,請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上省人事廳和省審計廳的網站下載表格,使用舊表格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報評審材料的名稱及份數。
1.基礎材料:
(1)《*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1份。
(2)《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1式20份,其中1份為原件。
(3)學歷或學位證、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驗證。
(4)有效期內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1份。
(5)符合條件的外語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原件1份;符合免試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驗證。若原件已用于申報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必須提供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或地級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試機構加具審核意見的證書復印件。
(6)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1份;符合免試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驗證。若原件已用于申報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必須提供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或地級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試機構加具審核意見的證書復印件。
(7)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各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專業技術人員(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份。行政機關無聘任的,不提供《專業技術人員(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
(8)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需提供原件驗證。
(9)本人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3000字以內)。
(10)《*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原件1份。
(11)《*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原件1份。
(12)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張(貼在表格《貼資格證相片頁》上)。
(13)《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人所在單位基本情況表》原件1份(格式見附1)。
(14)《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人廉政建設情況表》原件一份(格式見附件2)。
2.審計工作經歷材料:
提供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能說明本人主要審計工作經歷的材料,即有關審計通知書或審計報告底稿等復印件1份。
3.審計業績成果材料:
提供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主要審計業務成果,即有關審計報告、獲獎證書或文件;審計建議被有關部門采用的依據材料;承辦的專案審計工作被司法、紀檢部門作為案件審理依據的文字材料;審計操作規程、審計工作制度或審計發展規劃等材料復印件各1份。
4.論文、著作材料:
包括:論文、著作、教材等材料的復印件1份(包括:封面,有刊號頁,目錄,論文、著作或教材全文),需提供原件驗證。不受理用稿通知。
(二)申報評審材料整理裝訂要求。
1.不需裝訂的材料:
《*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原件、《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原件1份及復印件19份、《*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原件1份、《*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原件1份、《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人所在單位基本情況表》原件1份、《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人廉政建設情況表》原件1份、《貼資格證相片頁》、所有提供查驗的原件。將上述材料裝入1個材料袋,并將相應的《*省高級審計師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格式見附件3)貼在材料袋封面上。
2.需裝訂的材料及要求:
除上述不需裝訂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需統一用A4紙的規格制作,編好頁碼,按目錄順序裝訂成一冊。裝訂材料包括封面、目錄(格式見附件4)及申報材料。其中申報材料須按附件4目錄的順序,分為基礎材料、審計工作經歷材料、業績成果材料、論文論著材料四類,每類用分類紙分隔(格式見附件5)。裝訂成冊后的材料裝入材料袋,并將《*省高級審計師資格送評目錄單》貼在材料袋封面上。
(三)其他要求。
1.申報人提交評審的材料必須準確、真實可靠,數量質量符合資格條件規定。
2.申報材料中所有復印件須由單位核對原件,并簽署核對人姓名和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3.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設立審核評價小組(由人事職改干部、技術主管、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工作表現以及填報材料真實可靠性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150字左右),填入《*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
4.單位應對申報人的評審材料審核鑒別,對申報評審材料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如實填寫《*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表》,必須將不符合條件要求及有爭議尚未核實的材料剔除。
5.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學術成果,專業技術項目,論文、著作等,必須如實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順序;對沒有署名,確系個人所擬定的業績成果材料(如審計報告等),須由所在單位出具認定證明。對學術技術成果以及完成的項目等的獎勵、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門和等級。
6.《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填表說明(格式見附件6):
(1)“何時畢業于何院校何專業”,應填寫獲得最高學歷或學位的時間、院校及專業。
(2)“現受聘何專業技術職務”,按現受聘專業技術職務填寫,行政單位不實行聘用制,不需填寫。
(3)“主要專業工作經歷”填寫:×年×月—×年×月在×
×單位任何工作。
(4)“任現職期間承擔過何專業技術任務、完成情況及獲獎情況”,填寫任現職期間的審計工作經歷及業績成果。
(四)凡是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材料,省高評委辦公室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評審材料不符合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規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的。
2.填寫表格不符合規范要求,必填欄目空白或填報材料不真實的。
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的。
4.未按要求整理裝訂申報材料的。
5.申報評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四、高級審計師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人向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有關表格及評審材料。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對,加具審核意見,將申報材料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必須張貼于單位顯著位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并如實填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或申報人將材料報所屬市人事部門或所屬省級主管部門人事(職改)機構簽署意見。
(四)由申報人所屬市人事部門或所屬省級主管部門人事(職改)機構簽署意見、加蓋騎縫章,將申報評審材料集中報送省高評委辦公室(亦可由上述部門出具委托書,由被委托人報送)。
中圖分類號:G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6(c)-0242-01
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智慧與汗水的結晶,是體現一個科研單位科研任務完成質量及科技創新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新項目立項申請的技術基礎。科技成果的申報和獎勵對激發科研工作者的創新熱情,促進拔尖人才的脫穎而出和選拔優秀人才、打造知名專家、培養創新團隊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激勵和引導企業自主創新,推動產學研聯合攻關,發揮了積極作用。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申報的管理工作做得如何,在直接影響著成果的獲獎等級,甚至影響到成果的獲獎率。如何使科技工作者的創造性勞動得到充分肯定,使他們的研究成果得到相應的獎勵,提高成果獲獎率,是科技成果管理人員應該研究和探討的問題。筆者結合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從掌握政策動向,拓寬報獎渠道,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成果獲獎率,完善保障機制及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就如何促進科技成果管理工作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1 掌握政策動向,拓寬報獎渠道
科技成果管理的法律法規是科技成果管理的依據和前提,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提供各種有力的支撐條件。科技成果、鑒定和獎勵的本質是社會對科技成果的承認,也是對科技工作者能力、水平的承認。科技成果獎勵無疑具有鼓勵科技人員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動科技工作者勇于創新的作用。對科技成果獎勵的管理,就是要體現上述科技獎勵的原則、功能、方針和政策,以使科技成果獎勵充分發揮激勵作用。隨著科技創新地位的日益凸顯,為了更好地鼓勵科技工作者進行科學研究,國家及各省科技獎勵政策都在完善,科技獎勵、評審辦法、鑒定細則等在不斷修訂。例如:2009年3月,國防科工局對《國防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2010年7月,工信部的新版《國防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開始實施;2009年,國家能源局了《國家能源局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及《國家能源科學技術進步獎勵管理辦法》,并于2010年開始組織國家重大能源成果的鑒定及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對于科技成果管理人員來說,首先應該及時學習并掌握這些相關的政策,并根據這些管理條例及時調整自己的管理工作,將最新的政策及時通報給科技工作者,結合本單位科研成果的具體情況指導并幫助他們進行科技成果獎勵的申報,積極拓寬報獎渠道,借助不同科技成果鑒定和獎勵申報的平臺,進行科研成果的推廣,擴大產品的影響力與競爭力,為促進市場轉化打下基礎。
2 優化工作流程,提高科技成果獲獎率
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成效,提高科技成果獲獎率,就應優化工作流程,及時總結歸納管理上的經驗和教訓,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模式,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2.1 積極做好科技成果申報的策劃工作
在科研項目立項或簽訂合同時,就應對整個項目全周期的成果進行報獎策劃,避免被動申報和倉促申報,特別是重大科研項目更要提前進行成果樹的梳理,理清成果的層次和脈絡。在做好研究的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積累和收集整理工作,包括與成果相關的數據、影像資料等,同時中注意成果專利的申請、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用證明的出具等對成果的申報有利的支撐材料。有的成果雖然不錯,但在報獎時因準備工作不充分,申報材料粗糙,系統性和針對性不強,或創新點及先進性不突出,或層次不分明等種種問題的出現,直接影響成果的評審和獲獎結果。同時要選擇恰當的報獎時機,避免報獎無序、沖突或因小失大,同類技術成果應均衡申報,以避免在同一年度一批同類成果同時申報,導致自我撞車、自我競爭的局面出現。
2.2 嚴把鑒定及報獎材料關
科技成果鑒定和報獎材料是專家評價成果的重要依據,材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成果水平的體現[1]。在成果管理的過程中,要力爭做到把握好申報過程的每一環節。為申報項目的通過率,不僅組織專家要對技術內容進行審查,還要根據報獎軟件的填寫說明和形式審查要求,對各項申報材料進行細致的形式審查,做好報獎過程中質量控制的第一關。
3 完善成果管理的保障機制
成果的申報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從鑒定到報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報獎周期長,申報材料格式要求高,不少科研人員認為費勁申報后還不一定能評上獎,導致科技人員報獎的積極性不高,或申報過程中敷衍了事。因此,要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激勵與約束作用,完善推進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保障機制。一方面可配套相應的獎勵政策,從精神和物質兩方面進行激勵,以提高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的熱情和申報成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將研究成果及對成果的推廣、應用及申報獎勵等作為對科技人員進行績效定量考核指標之一,發揮其約束作用,讓科技人員感到危機與壓力,增強科研活動的競爭活力,這也是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有效措施。
4 加強科技成果轉化
作為國有科研院所,長期以來形成了一大批的科研成果,這些科研成果一般具有明確的工程應用背景,成果轉化屬于政府主導型或研究單位供給型,研發什么、誰來投資、誰來評價、誰來應用等一系列問題,都預先做好了安排。但是,在研究過程中形成的技術能力、取得的其他應用性成果,以及成果的二次轉化應用等等,其開發與應用往往被束之高閣,面對市場需求“無動于衷”,多年無法產生經濟效益,造成成果“等待”轉化、能力“等待”開發的現象。知識創新沒有在市場經濟活動產生它本應該發揮的功效、創造出它本應該有的效益。因此,在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形成的技術能力的基礎上,利用好科技成果管理體系和平臺,轉換管理模式,確立市場意識,加強效益觀念、專利意識,注重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把科研成果通向市場應用的路徑問題解決好,是科研事業單位市場化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20*年度科技咨詢專項工作將拓展思路,突出重點,進一步支持高新技術領域的創新咨詢服務項目,重點關注和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文化創意產業、科技金融保險等與科技緊密相關的現代服務業領域的咨詢服務項目。充分發揮科技咨詢機構的智囊和紐帶作用,為實現首都創新戰略提供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務支撐。通過首都創新戰略的實施,使*市在“十一五”期間實現五大提升: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得到提升,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基本形成;科技在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的引領地位得到提升,創新型服務業成為提升城市功能和輻射能力的主要驅動力,使高新技術產業在諸多領域實現重大突破,涌現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產品和企業;科技在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過程中的應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為全國服務和與全球資源對接的能力得到提升,使*的創新服務能力對全國的輻射帶動作用明顯提升,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活躍,吸納全球科技資源的能力顯著提高;科技持續發展水平和創新能力得到提升,科技基礎條件得到有效整合,科技資源共享機制基本形成。
一、支持對象
在*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咨詢機構,以決策咨詢、管理咨詢、工程咨詢、技術咨詢、市場調查、專業咨詢等為主營業務,尤其是:1、為高新技術領域(電子與信息及軟件、信息服務業;生物、醫藥技術;現代農業;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高效節能;環境保護、航空航天等)提供與科技創新和成果產業化促進相關的咨詢服務;2、為現代服務業領域(科技金融、科技保險、文化創意、物流、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等)機構提供與該產業發展緊密相關的咨詢服務。主要包括:
1.自主品牌與知識產權建設咨詢:提品品牌設計與建立、企業品牌策劃與建設以及知識產權建設的咨詢。
2.體制改革咨詢:提供企業制度建設與創新、企業兼并與重組的咨詢。
3.管理與發展咨詢:提供決策、戰略、人力資源、組織變革、IT管理、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咨詢。
4.市場信息與營銷咨詢:提供市場調查與信息、商業模式建立與創新的咨詢。
5.科技金融、科技保險與投融資咨詢:提供與科技金融、科技保險相關的經紀、法律、評價等咨詢,提供風險投資引入與融資、上市與資本運營的咨詢。
二、申報條件
申請專項資金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機構條件
1.在*地區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具有相關的從業資質和良好信譽,無不良記錄。
2.成立兩年以上。
3.上年度營業總收入不低于200萬元,或咨詢業務收入不低于150萬元。主營業務為提供各類科技咨詢服務。
4.在高新技術領域或現代服務業領域有較強的專業咨詢服務能力,在科技咨詢行業較好的業績,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客戶反映良好。
5.內部管理規范,團隊結構合理,服務手段科學。
6.近兩年年度咨詢業務收入平均增長比率不低于5%。
7.擁有自主創新服務模式。
8.近兩年咨詢服務項目不少于10個。
9.獲得20*、20*年度“*市優秀科技中介機構”表彰的機構予以優先支持。
(二)咨詢項目條件
1.申報的項目應是正在執行的咨詢項目。
2.咨詢項目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同時也能提升科技咨詢機構自身的專業服務能力。
3.每家機構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三、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四、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地點和時間
專項資金實行集中申報、集中受理。*生產力促進中心及*科技咨詢業協會受*市科委委托共同負責受理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辦公地設在*生產力促進中心。
辦公地址:*市海淀區北三環中路31號生產力大樓B座8*室
咨詢電話:*
網上時間:*
申報時間:20*年5月4日—5月29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二)申報程序
1.從*市科委*或*生產力促進中心網站*、*科技咨詢業協會網站*下載《*市科委科技咨詢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20*年度)》,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報材料”部分)。
2.申報機構在申報期限內將準備好的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生產力促進中心。
(三)申報材料
1.《*市科委科技咨詢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2.附件材料包括:
(1)咨詢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項目委托方營業執照復印件、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說明材料,分別加蓋單位公章。
(3)咨詢機構近三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并加蓋單位印章。
(4)咨詢項目的委托合同書及服務收入證明復印件。(報送書面材料時,需出示委托合同原件)
(5)上年度接受服務的主要客戶的評價意見(機構的專業技能和服務態度、合同執行情況、給客戶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對客戶發展的作用等)。
(6)近兩年,為客戶提供咨詢服務的相關證明(至少10個項目、如由項目委托方提供的證明函或合同書復印件等)。
(7)有關信譽證明復印件。
(四)報送材料數量及裝訂
《項目申報書》用A4規格紙打印,并與其他附件材料裝訂成一冊。書面上報材料一式六份,均應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報送《項目申報書》的電子版。
(五)情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