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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托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
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業主公約
為加強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 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 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 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
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 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 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并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八、 業主發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 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并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 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 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 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 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 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 踐踏、占用綠化用地;損壞、涂畫園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 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 隨意停放車輛;
(11) 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 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 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十二、 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 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 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乙方:_______(業主/物業使用人)身份證號:________
為了維護_________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____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_________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_________的正常運行。
2.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采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在不影響整體經營布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墻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于市場推廣。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甲方可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范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_________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_________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_________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征得業主同意),必須按_________《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表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筑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于_________整體的營銷推廣。計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________的各項管理規定。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 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 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 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_________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 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 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劃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 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為。
第八條 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并遵循: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 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毀其他商戶。
第十條 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系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后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 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____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范圍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 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 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 嚴禁偷竊、挪用_________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 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并鎖好門窗。閉市后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后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并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 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 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準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 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 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 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 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并按規定繳納委托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 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桿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后,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 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托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 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 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 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 開業后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并經批準,在完清手續后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后入場進行施工并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 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 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 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 乙方家屬、來訪客人、雇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范》、《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1.物業管理合同主體的變更。
(1)物業管理合同中主體的變更主要發生于業主或開發商一方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物業管理合同業主在進行物業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中發生的物業管理合同權利、義務之相應轉讓,也應履行通知物業管理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至于開發商或業主將合同義務移轉至物業買受人和物業使用人時是否須經物業管理企業同意,一般認為,物業管理合同中業主或開發商在進行物業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時發生的相應的轉讓,無論是權利轉讓還是義務轉讓,都不必經過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只要通知物業管理企業即可。
(2)物業管理合同另一方主體物業管理企業能否轉讓物業管理業務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物業管理合同的整體利益和整體責任轉讓給其他企業法人、個人或經濟組織,只可就部分專項業務委托給第三人。至于物業管理企業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企業是否需要征得業主一方當事人的許可,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由于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意味著物業管理企業并不脫離合同關系,且第三人對合同關系的加入也是有利于債權人的,因而原則上也不需取得業主一方同意,只需通知業主一方即可。
2.物業管理合同內容的變更。物業管理合同是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成立的,因此,通過協商一致的方法可以變更物業管理合同內容自不待言。需要強調的是這個協商一致是訂立物業管理合同的當事人的協商,而不是任何單個業主都可以直接參加協商的。業主要參與物業管理合同變更的協商,前提條件是必須要通過業主大會形成代表大多數業主意志的業主大會決議,然后在業主大會決議的基礎上由業主委員會這個代表機構來與物業管理企業進行協商,所以物業管理合同的變更并非是一個一個的單個業主來與物業管理企業進行協商的。在實踐中,物業管理合同是實行登記或備案制度的,所以,在進行物業管理合同變更中,也必須嚴格按照物業管理合同成立生效的手續履行相應的登記或備案制度的手續,只有在履行了規定的相關手續之后,物業管理合同的變更也才能生效。
二、物業管理合同的解除
1.物業管理合同解除的條件。物業管理合同的解除,是指物業管理合同的當事人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未全部履行之前,終止該合同的效力。約定解除物業管理合同有兩種情況:一是在物業管理合同中有解除權條款約定的,當解除物業管理合同的條件成熟時,解除權人就可以解除物業管理合同;二是在物業管理合同中雖沒有約定解除條款的,在物業管理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時,也可以解除物業管理合同。
2.物業管理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物業管理合同的解除原則上沒有溯及力。物業管理合同是繼續性合同。對于繼續性合同而言,在基于合同而產生的債務的關系存續中,須由債務人繼續履行債務,始能實現債之本旨,而債務人繼續履行債務的形態,或為實施繼續性行為,或為個別給付行為。當提前消滅繼續性合同的效力時,若使其具有溯及力,則使已履行部分歸于無效。因此,物業管理合同的解除原則上不應有溯及力,其解除只使物業管理合同的效力向將來消滅。物業管理合同的解除后,合同義務主要包括:物業管理事務繼續處理的義務、妥善交接的義務、通知義務。
(2)物業管理合同解除產生的責任承擔。在物業管理合同解除時,解除方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解除方的事由外,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物業管理合同解除后,一方因違反后合同義務而給對方帶來損失的,也應當負賠償責任。
三、物業管理合同的法律效力
物業管理合同自生效時起,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特定法律效力。
1.物業管理公司的義務。
(1)依業主團體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首先,業主團體有明確指示時,應盡可能地遵守業主團體的指示處理物業管理事務。其次,物業管理公司在情勢緊急時可以不按照業主團體的指示,自行妥善處理委托事務。再次,物業管理公司在自行處理緊急情況之后,負有向業主團體報告的義務。
(2)財產轉交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因處理物業管理事務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物業自身的特點而得到的財產(如因較好的地理位置而取得的墻體廣告收入),應當轉交業主團體處置。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并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采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了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并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筑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筑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干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筑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筑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干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后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墻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并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
務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范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墻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并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干凈、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并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托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12. 13.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
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 12.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④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③ .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③ .第八條 獎懲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 ②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請記住我站域名/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
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并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采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了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并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筑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筑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干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筑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筑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干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后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墻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并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范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墻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并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干凈、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并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托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并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范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并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并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范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范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
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注明的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后,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后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后,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占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布,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筑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筑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于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托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 方(購房人):
有效證件::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為:商業用房 寫字樓 其他 合同編號:
該物業座落于:建筑面積(以測繪部門測繪結果為準):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小區物業管理服務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執行《物業管理條理》并根據有關政府對商業區的管理規定,及實際發生進行各項管理及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綠化、建筑小品、水環境、公共健身場地及器械等的養護管理;
(五)協助管理小區及周邊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項;
(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包括對物業使用的禁止實施管理;
(七)物業檔案資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包括物業代收代繳費用事項;
(九)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行業規定與雙方約定的范圍和質量標準。
第三條 乙方可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標準為:
商業用房: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第五條 乙方交納費用時間:首次入住時以開發企業規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納一個年度的物業管理費。以后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商戶應于上年度物業管理費到期前1個月的20日之內,按時履行向物業公司一次性繳納全年度12個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如乙方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乙方負有連帶交納責任。乙方應將其約定事項及時書面告知物業管理企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其它費用。
第七條 乙方不得將所應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轉嫁給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該費用。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和市場調解價及實際運營成本核算調整。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改造的費用。
第九條 乙方同意對物業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費用按其實際發生的成本,測算均攤。
商鋪除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外,應及時交納政府規定的各項相關費用。
第十條 商鋪的業態經營種類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府許可范圍。特定經營娛樂、餐飲等行業,須事先經政府工商、環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門核準,并取得許可文件后方可開業。
第十一條 商鋪設置店招、戶外廣告等,應按照小區統一款式和質地等要求設計或編制方案,必須經物業管理企業確認并向政府主管部門(如工商、城管、市容辦、燈光辦等)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商業區內設有中央空調,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專人負責設施設備日常養護及修繕工作。乙方應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納全年(供暖、供冷)的費用,收費標準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戶應由產權人交納,租戶由使用人交納,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公約》;在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裝修管理手冊》履行《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產生的裝修、辦公、生活垃圾自產自消,自行清運,嚴禁亂棄亂放;如不便清運,經物業公司同意,將垃圾放到指定地點,按3元/平方米收費。
第十四條 乙方或物業使用人不得占用、損壞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特別是消防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的,應事先通知物業公司,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壯,造成損失,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明確設備、設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圍,根據所管轄的來分擔相應的責任。 具體責任界限: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
、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損壞(如:下水堵塞),產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負責,并負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在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范圍內進行營業,如因乙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經營中與小區內住戶產生矛盾,或因某項規定出現擾民等現象,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并負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由于乙方商鋪門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設備設施違反相關規定,影響到正常操作,經相關部門檢查不合格,受到一切處罰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十九條 由于安全隱患啟動應急預案時,由毗鄰部位搶險,乙方給予配合,經有關部門同意,必要時可以破門而入,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以下情況物業管理企業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物業管理企業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物業管理企業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事由。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企業不得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如有特殊情況可作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如服務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 乙方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滯納金,同時有權對乙方停止部分物業管理服務。
第二十四條 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甲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四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