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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商品交易市場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是指政府各職能部門在法定職責范圍內,以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服務管理機構和場內經營者的信用狀況、市場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日常經營活動情況和違法行為記錄為依據設定標準,將商品交易市場劃分為A、B、C、D四類,并采取不同方式對其實施監管的管理制度。
實施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能夠有效調配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效能。能夠充分調動市場開辦者協助監管的積極性和能動作用,認真履行法定的協助監管和自律管理義務,規范場內經營者經營行為,提高商品交易市場的管理水平,保障商品質量,減少違法違規行為。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繼續解放思想,推動科學發展,由*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監管優勢,有效利用省工商局搭建的商品交易市場信息化管理平臺,遵守“以點帶面、逐步推開”的原則,建立轄區市場分類監管系統。
通過建立市場檔案數據庫,健全市場預警機制,逐步建立起互聯共享,傳輸迅速、查尋方便、運輸高速的市場分類監管網絡平臺。通過市場分類整體巡查監管,實現監管模式從“以市場經營戶為對象,逐個檢查,全面監管”向“以市場開辦者為對象,節點監控,以點帶面”的轉變,充分發揮市場開辦者和服務管理機構自律管理作用,全面提高商品交易市場監管水平和效能。
三、組織領導機構
為確保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利進行,*街道辦事處決定由市場管理協調委員會協調和推進轄區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并由*工商分局指定一人為總聯絡員,負責處理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日常工作。市場管理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市場進行監管,并指定一名信息員,及時將市場開辦者和場內經營戶的信用信息及違法違規信息報送市場信用監管辦公室。
四、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的適用范圍
市場信用分類監管適用于在轄區范圍內有固定的交易場地、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經營,對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實行集中、公開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場,具體包括:
(一)已辦理市場登記的商品交易市場;
(二)市場開辦者僅進行企業注冊登記,提供商品集中交易場所和服務管理的市場。
上述市場內經營者不包括臨時性、季節性進入市場銷售自產自銷農副產品未領取營業執照的農民。
目前轄區納入信用分類監管的市場名單如下:
1.*市*區新世界中心商場;
2.*市*區*又綜合市場;
3.*市*區*東苑商場;
4.*市*區*華蓋市場;
5.*區金利農產品批發市場;
6.*區汽車專業市場;
7.*區*云路市場;
8.*市*區正業商貿中心;
9.*市*區*新桂市場
10.*市*區*紅崗恒龍市場;
11.*區*近良市場;
12.*區水果批發市場;
13.*區新協力舊機動車交易市場;
14.*市*區*八坊聯安市場;
15.*區*古鑒市場;
16.*區*觀光市場;
17.*區*大門市場;
18.*區*古樓市場;
19.*區**家電城;
20.*區*電腦城;
21.*市*區*偉電腦城。
五、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前期準備階段(9月底前完成)。
1.召開大會、全面動員。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市場開辦者、管理者召開動員大會,宣布領導小組成立,學習《關于深入推進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20號)、《*市商品交易整體巡查辦法(暫行)等制度及規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市字〔20*〕65號)和*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等有關文件精神,整體部署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
2.開展培訓、推廣制度。組織轄區市場開辦單位(共35個單位、50多人)參加培訓,宣傳商品交易信用分類監管的目的意義,學習了有關的文件精神,講解《*市商品交易市場開辦單位管理職責和行為規范(暫行)》、《*市商品交易市場經營戶信用分類管理指引(暫行)》的相關要求,推廣《*市商品交易市場進場經營合同(暫行)》,通過培訓進一步明確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激發起其自身管理的責任心和主動性。
3.采集數據、排查摸底。按照《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指標(暫行)》、《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指標(暫行)的說明》和《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指標采集表》,開展排查摸底,采集相關的市場數據進行分類,錄入省工商局統一研發的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系統。
(二)第二階段:統籌階段(10月份)。
1.開展宣傳。利用媒體和市場內宣傳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宣傳,在市場張貼市工商局統一制作的宣傳畫和橫幅,向場內經營者發放宣傳單張等,營造出一種失信處處被動、守信處處受益的良好氛圍。
2.確定等級。由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排查摸底情況,于10月20日前確定*轄區市場信用級別,并在紅盾信息網及時公布市場分類監管信息。
3.樹立示范市場。根據轄區的實際,由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推薦*區汽車專業市場為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示范市場,力爭以點帶面,在轄區條件成熟的市場逐步推開,構建消費者放心、安心和舒心的購物軟環境。
(三)第三階段:具體實施階段(10月至11月)。
根據市場信用分類級別,以示范市場為切入點,探索分類監管的新模式,對不同類別的市場開辦者、服務管理機構,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強化對低級別信用市場的監管,具體工作有:
1.督促市場落實自律經營責任。
在10月底前督促各市場落實市場自律經營責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各市場開辦者與場內經營者百分百簽訂進場經營合同或進場守則,全面設立市場巡場檢查登記簿、不合格商品退市登記簿、市場投訴舉報登記簿、市場知名品牌商品登記簿和投訴信箱,確保場內經營戶落實索證索票責任并建立健全登記臺賬。
2.專項巡查。
(1)根據市場監管工作需要,結合轄區實際、季節特點、社會關注的熱點、重點問題,開展市場專項整治,對重點商品、重點行業及特定市場經營者實施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2)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特定市場進行檢查,對投訴、舉報問題進行處理,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3.周期性巡查。根據市場的信用級別實施分類監管:
(1)巡查周期:A類市場,每季度巡查一次;B類市場,每月巡查一次;C類市場,每十五天巡查一次;D類市場,每周巡查一次。
(2)巡查對象:重點檢查有違法行為記錄、經營規范程度低、場內信用等級低、屬于重點行業的場內經營者。
(3)巡查戶數:大型市場(場內經營戶達300戶以上)每次抽查20戶以上,中型市場(場內經營戶達100戶以上但不足300戶)每次抽查10戶以上,小型市場(場內經營戶不足100戶)每次抽查5戶以上。
會議時間:2006年4月14-16日
會議地點:北京?人民大會堂
在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的大力支持下,“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發展研討會”已連續舉辦了七屆,發展成為行業中的品牌會議,第七屆會議得到了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的支持,并作為協辦單位,黃海部長助理出席并講話,全國商品交易市場及各級政府市場主管部門負責人積極參與,與會代表近300人。
本屆研討會就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的電子商務、信息化建設與應用、信用體系建設、食品檢測與市場準入以及國際接軌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與運營規則等主題進行了探討,并向社會公示了部分優秀的市場和優秀管理者,會后,部分代表還赴歐洲、日本、臺灣等國家和地區考察。
會議名稱:第二屆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競爭力研討會
會議時間:2006年6月23-25日
會議地點:中國?沈陽
2003年,中國市場雜志社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統計局、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等有關單位領導官員和專家支持下,成立了“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競爭力調查”課題組,繼蘇州成功舉辦 “首屆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競爭力研討會” 后,在沈陽成功舉辦第二屆競爭力研討會,從學術研究角度再度《中國市場》年度“競爭力百強市場”。
第二屆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競爭力研討會也得到了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支持,由沈陽華大實業總公司、沈陽恒泰鞋業發展有限公司協辦,與會專家和代表對商品市場必備競爭力要素進行了深入探討。
會議名稱:全國市場服務中心經營管理現場經驗交流會
會議時間:2006年8月11-14日
會議地點:中國?秦皇島
2004年8月在哈爾濱、2005年7月在大連、2005年12月在北京先后召開全國市場服務中心工作會議,研究探討市場服務中心發展中的各類問題,推動了市場服務中心的發展,進一步增強全國市場服務中心在商品市場發展過程中的管理職能,全國各地部分政府對市場服務工作給予支持和調整。
全國各地各級政府成立的市場服務中心,經過幾年的發展與建設,克服了人員編制、資產、債務、債權等問題,逐步走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來自全國近百位市場服務中心領導,就全國市場服務中心的經營管理、定位與建設、市場服務中心與市場的管理建設等問題,在河北省秦皇島市、遵化市等地市場服務中心進行了現場經驗交流。
會議名稱:中國商品交易市場創新論壇
會議時間:2006年10月13-15日
會議地點:中國?重慶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品交易市場,是指依法登記設立,有相應的設施和管理服務機構,有多個經營者入場獨立從事商品交易的場所(以下簡稱市場)。
第三條凡在*市市區范圍內舉辦市場和在市場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均應遵守本辦法。醫藥、煙草、出版物等專業市場的管理,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場的監督管理機關。公安、稅務、物價、規劃、技術監督、衛生、市容環衛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市場的舉辦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將市場的建設納入社會發展計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重復建設市場。
第六條凡在本市市區范圍內舉辦市場(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的單位,必須向*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舉辦。個人不得舉辦市場或承包、租賃市場。嚴禁占用城市道路新建市場。
第七條舉辦市場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和市場總體布局規劃;
(二)有固定的場所、設施和相應的資金;
(三)有相應的管理服務機構、管理服務人員和管理措施;
(四)具備必要的交通、通訊條件和符合治安、消防、環保、衛生、市容環衛的要求;
(五)上市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舉辦市場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市場登記注冊。單獨舉辦的,由舉辦者申請登記注冊;聯合舉辦的,由聯合各方共同委托其中一方申請登記注冊。未經登記注冊,不得舉辦市場。
第九條舉辦者申請辦理市場登記注冊,須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批準舉辦市場的文件;
(二)市場舉辦者身份證明和申請報告;
(三)舉辦市場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驗資證明;
(五)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權證;
(六)市場建設規劃總圖和布局圖;
(七)聯合舉辦的,應提交聯合各方簽署的協議書;
(八)應提交的其他有關資料。舉辦市場需進行基本建設(包括擴建、改建)的,先按基建項目審批權限和基建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或變更登記。
第十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舉辦者辦理市場登記申請后,應對各種申請文件進行審核,在30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開辦條件的,發給《市場籌建許可證》;不符合舉辦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市場舉辦者應使用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市場名稱,禁止使用其他市場名稱。
第十一條市場舉辦者完成市場建設投資總額50%以上工程量的,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核同意,方可對外招商,招商廣告。對外招商所收取的款項,在市場建設項目完成前必須專戶儲存,??钣糜谑袌鼋ㄔO,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市場舉辦者需對外招商廣告的,除必須符合廣告管理的有關規定外,還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其對外招商的文件。廣告者在承接招商廣告時,必須查驗上述證明;無上述證明的,一律不得對外廣告。
第十二條市場舉辦者不得以欺詐的方法對外不符合事實的廣告,以蒙騙經營者。
第十三條市場建設完成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同規劃、市容環衛、公安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市場登記證》,方可正式對外營業。
第十四條《市場籌建許可證》和《市場登記證》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扣繳?!妒袌龌I建許可證》和《市場登記記》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第十五條因改建、擴建、合并、遷移、分立、撤銷等原因改變市場登記事項的,市場舉辦者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注銷手續。
第十六條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舉辦、變更、注銷登記的市場,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組織公告。
第十七條市場登記實行年度檢驗制度。市場舉辦者應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規定的時間提交年檢報告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所登記市場的主要事項進行審查。
第三章市場舉辦者
第十八條市場舉辦者應與經營者簽訂使用場所、設施的合同,明確場地的面積、租賃期限、租金、違約責任、糾紛解決方式以及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制訂的合同文本。市場舉辦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認真履行市場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市場舉辦者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提供交易場地,負責市場經營設施和安全設施的建設、維修;
(二)全面負責市場內部的市容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監督經營者依法經營,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市場交易活動規則,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五)在市場內顯著位置設立投訴站,公布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公約,設置專門機構和配備專門工作人員,負責處理投訴事宜;
(六)監督經營者在市場指定攤位內進行交易,負責取締場內流動兜售和場外交易。
第二十條市場舉辦者應接受工商行政、市容環衛、公安消防等部門對市場管理的監督,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有關統計資料,不得拒報、虛報、瞞報。
第二十一條市場舉辦者應加強對進場商品的質量監督,對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第二十二條市場舉辦者應切實搞好市場的市容環衛工作,落實專門人員做好衛生保潔工作;市場舉辦者應認真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對進出車輛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因經營者的原因而造成消費者或他人損失的,市場舉辦者應督促經營者賠償消費者或他人的損失。因舉辦者疏于管理原因,使經營者無法履行賠償責任的,由舉辦者負責賠償。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在依法進行經營活動中,因市場舉辦者的原因而造成經營者損失的,市場舉辦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違反有關規定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進場交易證的,市場舉辦者應依法與其終止合同,經營者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第二十六條市場舉辦者應組織經營者開展創建“文明市場”的活動,經營者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四章市場經營者
第二十七條已獲得市場內固定場地、設施使用權的經營者,必須按規定向市場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和進場交易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申請人要求進場交易的申請后,應在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營業執照和進場交易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商品的,還須按規定領取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經營者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規定,服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稅務、物價等部門的管理。經營者應按規定依法納稅,并交納市場管理費。
第二十九條在市場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騙買騙賣;
(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利用計量器具弄虛作假、缺尺少秤;
(三)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四)經營法律、法規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經營的物品;
(五)違反市容環衛、消防、物價、衛生防疫等管理規定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條經營者應根據核定的經營范圍在核定的攤位上經營,并在顯著位置懸掛證、照,不得在市場內隨意設攤或流動經營。經營者應按照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經營的商品實行明碼標價。
第三十一條經營者之間的大宗交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十二條經營者不得對銷售的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經營者出售商品時,必須向商品購買者出具購貨憑證。經營者出售國家規定必須實行“三包”的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和進場交易證,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轉讓攤位。確需出租、出借、轉讓攤位的,應經舉辦者書面同意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四條經營者需停止經營活動的,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繳銷營業執照和進場交易證。經營者領取營業執照和進場交易證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6個月自行停業的,舉辦者可收回攤位,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進場交易證、注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經營者的營業執照、進場交易證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扣留或吊銷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留、吊銷。
第五章市場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核并辦理市場登記手續和進場交易證的核發登記;
(二)審查舉辦者制定的市場交易規則和規章制度,并督促舉辦者履行自己的職責;
(三)監督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組織舉辦者和經營者創建文明市場;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管理職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市場管理需要,設置相應的監督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市場監督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各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對市場管理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市場管理費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第三十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市場違法經營案件時,可依法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經營憑證,檢查違法商品,必要時可依法查扣有關財物。行政執法人員在市場內進行檢查時,應出示檢查證件;對未出示檢查證件的,被檢查者有權拒絕檢查。
第四十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市場的經營活動。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市場舉辦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舉辦市場的,予以取締,并對舉辦者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舉辦單位負責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進場經營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市場舉辦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擅自使用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市場名稱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仍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批同意擅自對外招商的,責令立即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四)市場未經驗收合格擅自對外營業的,責令立即改正,補辦手續,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五)為申請開辦市場而偽造證件、弄虛作假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市場登記證》。
(六)不按規定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并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七)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市場登記證》的,給予警告,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八)不按規定進行市場登記年度檢驗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九)未認真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給予警告,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領取進場交易證進入市場交易的,責令限期補辦,并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不懸掛證、照,在市場內隨意設攤或流動經營的,責令立即改正,并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出租、出借、轉讓進場交易證或擅自出租、出借、轉讓攤位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亮牌警告、責令停業整頓、吊銷進場交易證。
第四十三條市場舉辦者、經營者違反本辦法其他有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6年新變化
(一)出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11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法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制度,明確將蟲多、藥多的5類農產品堵在市場大門外,這標志著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對我國4000多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具有直接影響。
(二)啟動了一系列“工程”政策
1、“雙百市場工程”
商務部出臺了“雙百市場工程”,扶持100家農產品流通企業,培育100個國家級標準化農產品批發市場,這是直接涉及商品交易市場的政策。
2、5520工程和“百百萬萬”工程
農業部啟動了5520工程――即農業部升級拓展5520工程,在5年內重點扶持建設500個農產品批發市場,推進市場改造升級和拓展業務功能,具體內容有20項;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啟動了“百百萬萬”工程――即在2006-2007年,將100種重點產品納入監管網,在100個重點城市區域進行重點推廣,在10000個商場設立信息查詢終端,在每個省設立10000臺方便消費者的查詢終端等。
3、出臺了一些相應政策
間接涉及商品交易市場的政策有《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國內貿易的“十一五”規劃》、《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利用外資的“十一五”規劃》、《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管理辦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原油市場管理辦法》等。國家糧食局出臺了《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等。
4、出臺了一系列標準
2006年出臺了許多標準,如《攤位制建材市場標準》,《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品牌市場等級評定》,《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建設標準》、《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安全監控中心建設標準》、《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檢驗檢測中心建設標準》、《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廢棄物處理中心建設標準》、《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項目建設標準》等。北京市“十一五”期間實行建材質量登錄制度等,為商品交易市場規范化發展提出了新要求等。
5、國家發改委再次組織國債項目
國家發改委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采集網絡和檢驗檢測網絡,提高骨干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規模和檔次,再次組織申報2007年農產品批發市場國債項目工作。
6、財政部支持物流信息平臺、配送和交易平臺
財政部2006年下撥農村物流服務體系專項資金,以支持農村支持物流信息平臺、配送和交易平臺建設,對促進農產品交易市場體系具有推動和示范作用。
2006年新趨勢
2006年是我國入世5周年,也是商業對外全面開放兩周年,也是商品交易市場結構性調整、升級的一年,其特點可以歸納為11個方面:
(一)大型化趨勢――我國年交易額達百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已經有數十個,上海物貿中心有色金屬交易市場交易額預計超過600億元,中國小商品城交易額預計接近達到700億元。
(二)專業化趨勢――出現了一批專業化、批發為主的商品交易市場,在商品交易市場總數中,專業市場所占比例增大,批發經營的商品交易市場所占比例增大。
(三)國際化趨勢――出現了一批國際化的商品交易市場,以外向型為主要特征,
(四)品牌化趨勢――許多市場大力推進品牌化建設。2006年11月8日,中國商業聯合會了協會標準――《品牌市場等級評定》(CGCC/T0001―2006),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許多商品交易市場探索了品牌建設的途徑。
(五)多功能趨勢――商品交易市場的多種功能展現出來。
(六)交易所趨勢――三大石化商品交易市場建立。
(七)網絡化趨勢――各種模式網絡交易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
(八)改造升級化趨勢――城鄉商品交易市場在穩定規模的基礎上改造升級加快。
(九)開放化趨勢――體制改革和市場開放促進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
(十)制度化趨勢――重點聯系制度引導商品交易市場發展
(十一)創新化趨勢――建材裝飾市場出現一些新的特點
(十二)新期貨品種出臺趨勢――2006年商品期貨市場也十分活躍
2007年新主題
2007年是我國完成入世過渡期后的第一年,2006年11月,我國成品油、原油批發經營權放開,化肥分銷權也放開,我國的商品交易市場進一步開放,“調整創新”是商品交易市場的主題。
(一)從藍海戰略到長尾理論――調整的理論
長尾理論就是互聯網時代的大規模定制。定制的優點很明顯:第一,物以稀為貴,定制產品經濟具有較高的價值;第二,由于價值中包含的個性化成分較高,是不可替代的,定制產品往往處于價值鏈的高端;第三,由于定制產品具有異質性,與其他產品不具可比性,是回避競爭、比較“藍?!钡摹6ㄖ频娜秉c集中在一點,就是規模不經濟。
如何降低“規模不經濟”產品的成本,使之成為“經濟的”,是大規模定制的難點所在。由于信息化改變了生產條件,終于解決了這個難題。知識的共同消費性加上網絡的邊際成本遞減特性,使小規模生產和銷售可以取得原來只有靠大規模制造才能達到的低成本水平,甚至還可能實現更低的成本、更高的利潤。這就是長尾理論要解決的核心問題。
(二)加快我國商品交易市場在結構性調整
2000年以來,我國商品交易市場在結構調整中發展,以消費品商品交易市場為例,總體市場規模趨于減小,而城市商品交易市場呈現先減少、后增加的趨勢,農村商品交易市場呈現減少趨勢。
(三)針對區域性商鋪過剩的矛盾,加強市場規劃與管理
據統計,中國商業地產進入高速發展期,2008年前后商業地產的開發將達到高峰,閑置率擴大,矛盾更加突出,不少城市趨于飽和狀態。
北京商鋪供過于求,京城商業地產“井噴” 高端物業仍存缺口。其中,單純優質零售物業(包含高檔購物中心、百貨商場和著名商業街)供應量達到95萬平方米。與供應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2010年前,北京對于零售物業的需求也會增長,但相比較地產供應,增幅小得多,由此2006年北京零售地產供需將面臨新的博弈。
(四)加快商品交易市場改造提升
抓住機遇加快進行商品交易市場改造提升包括三部分內容:第一,重點建設市場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包括以助農增收為重點的農產品、農資等重要涉農物資的市場價格、供求狀況以及科技等信息服務;第二,物流配送中心升級改造,包括市場的配送中心本身功能改造及配套的冷鏈儲運系統等;第三,建立和完善電子交易平臺,包括農資及農副產品集散地、主銷區大型市場以及產區能夠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的專業市場的電子交易平臺的建設。生產資料市場的電子交易、日用工業品市場的電子化管理、農產品市場的改造提升(如農貿市場的改造、標準化菜市場建設)。
(五)特色、綠色、和諧、品牌市場建設成為主流
許多地方將建設特色市場,如北京2008年前計劃培育一些具有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特色市場,如潘家園舊貨市場、紅橋市場、古玩城等。
特色市場是指具有一定傳統文化特色的市場,是指其他市場沒有不可模擬的市場;綠色市場是指符合《農副產品綠色批發市場》(GB/T19220-2003)和《農副產品綠色零售市場》(GB/T19221-2003)標準的批發市場或零售市場,今后綠色市場可以放大到日用工業品市場和生產資料市場領域;和諧市場是指市場內部的各交易當事人規范運作,共同實現商品流通渠道轉的市場;品牌市場是指市場規模、市場輻射面、市場環境、市場安全、市場管理、品牌市場、守信等方面具有良好社會形象的市場。商務部“十一五”規劃計劃培育500家綠色農副產品市場。
(六)加快市場服務中心的再轉型
自2007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將全面停止收取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所需相關經費將由財政資金給予保障。今后各地市場服務中心將迎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費取消的趨勢,通過提供多種服務,獲取相應的物業費和服務費收入。
(七)加強商品交易市場的管理創新
我國商品交易市場正從規模經營向管理創新發展,為商品交易提供增值服務,創新消費形式,提升商品交易信用水平、打造品牌市場已成為當前商品交易市場競爭的核心。中國商品交易市場迅猛發展的同時,也在尋求管理創新,一些大型的商品交易市場已創新出連鎖經營、網絡營銷、電子商務、國際代銷等新的業務模式。為商品交易提供增值服務,引導消費者創新消費,打造信用良好的品牌市場已經成為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方向。
2.本市場名稱為:_________。
3._________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是經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后,為依法取得法人地位的,具有經營自主權,財務自主權(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
4.市場以由_________組建,由_________主辦,由_________主管,接受_________指導。
5.市場一切經營管理活動,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監督和管理。市場遵循“公平交易,自愿互利,講求信用,規范管理,優良服務”原則,采取平等競爭,協商交易(或拍賣交易,組合優選交易),統一結算的交易規則。
二、注冊地點,資本,經營范圍
1.市場注冊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2.市場注冊資本_________元人民幣。
3.市場交易范圍_________。
4.市場以現貨交易為主(輔之個別品種遠期合約交易)。
三、管理委員會
1.市場設管理委員會,為市場監督管理機構。
2.市場設管理委員會由當地政府財貿,商業,計經,財稅,工商,公安,物價,衛生防疫,技監,交通運輸,銀行,市場股東,交易商,社區,專家等各方面代表組成。
3.管理委員會規模為_________人(如10~15人),設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書1人。
4.管理委員會每屆任期_________年(如1~2年),每年召開2次會議,遇有特殊情況可召開臨時性特別會議。
5.管委會職能:
(1)審查,通過市場管理規定,章程,交易間管理規則,交易規則,工作人員守則等各項規章制度;
(2)批準交易品種,交易方式;
(3)協調市場運作中的政府,社區,區域關系和政策;
(4)審批市場理事會(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其他重大事項。
6.管委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其決議經由半數以上同意通過方為有效。
7.管委會閉會期間,由主任,副主任,秘書代表管委會行使職權。
四、理事會
1.市場設理事會,為市場權力機構。本市場按《公司法》組建的,董事會為本市場權力機構。
2.理事長(董事長)為本市場的法定代表人。
3.理事會(董事會)由不少于5人的奇數組成。其中可由投資商(股東),政府部門代表,交易商代表出任。具體各方比例經協商確定。
4.理事會(董事會)設理事長(董事長)1名,副理事長1~2名,任期 年,可以連選取連任。
5.理事會行使如下職權:
(1)制定,修訂批發市場有關規章制度;
(2)決定經營性方針和投資方案;
(3)決定批發市場的招商和交易方式;
(4)審核,批準會員加入或轉讓的申請;
(5)批準交易商開展批發業務;
(6)決定批發市場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
(7)決定批發市場內部機構設置;
(8)聘任或解聘市場總經理等高級職員;
(9)制定批發市場年度預,決算方案;
(10)審查市場管理方案,工作報告,收費標準,財務報告。
五、總經理
1.市場實行(管委會和理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2.總經理全面領導市場經營活動,對管委會和理事會負責??偨浝淼穆氊煟?/p>
(1)組織實施理事會(董事會)決議和經營方案,投資方案,向其匯報工作;
(2)主持市場日常管理活動;
(3)擬訂市場內部機構方案和管理制度,報理事會(董事會)審核批準;
(4)提請任免市場高級管理人員;
(5)決定聘免市場高級管理人員;
(6)代表市場處理對外事務;
(7)其他被授予的職權。
3.總經理和其他員工應當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市場利益,不得利用職權謀私利,不得從事與本市場有利益沖突的活動。
六、交易商
1.市場可對交易實行會員制。實行會員制后,一切設施和服務均屬于會員專且,不對非法會員使用。
2.交易商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事團法人;
(2)擁有開展商品批發業務所需的資金和相應的經營設施,資本金在 萬元以上;
(3)經紀商要有經營批發業務的許可證;
(4)商業資信良好,無違法記錄;
(5)承認本章程。
3.凡具備上述條件的批發企業,經紀商和大中生產企業和用戶,均可提出申請,經理事會(董事會)批準成為會員后,方可進場交易。
4.交易商的基本權種:
(1)不同等級會員享且不同的優先,優惠政策;
(2)享有市場提供的信息及配套服務;
(3)對市場管理有建議,監督和批評權;
(4)從事市場的自營或經紀業務;
(5)有會籍轉讓的自由(一般不予退會,只可轉讓)。
5.交易商的基本義務:
(1)嚴格,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場規章制度;
(2)及時,準確履行交易合同;
(3)不能延遲繳納規定的會員費,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接受市場管理機構的日常管理監督;
(5)會員卡不得私自轉借使用。
6.市場會員制為封閉式:會員總額定為_________名。其中,到_________時,一期招募_________名;到_________時,二期招募_________名。
7.本市場對交易商會員,實行等級制:其中,a級會員_________名;b級會員_________名;c級會員_________名。不同等級會員享有不同的會員權利。
七、交易
1.市場交易商會員按照誠實,守信,公正,公平,公開,競爭,互惠,互利原則進行交易。交易須在場內進行,嚴禁場外交易,場內交易受市場規章保護。
2.交易品種和范圍_________。
3.市場根據不同商品的特性,交易方式采用協商買賣,競價買賣和拍賣等。
4.即期現貨交易按雙方商定的時間,地點,品種,數量,質量等條件和交貨方式由買賣雙方負責,批發市場負責監督。
5.批發市場交易品種必須符合國家認可的質量標準。
6.交易成交時,應簽訂由市場提供的標準版式合同。
7.本市場不開展中遠期合同競價交易。
八、批發
1.交易商進行批發業務須遵守規則和有關細則。
2.市場對交易商負責,者對被者負責。 市場有權對業務進行監督檢查,保護被者的合理利益。
3.被者可以自由選擇者,條件由雙方本著公正,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
九、結算
1.市場設立結算部,對市場的交易進行統一結算。
2.市場實行保證金制度,以有效保證每筆交易安全迅速結清。
3.市場有權追償并處罰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可從交易商保證金或其他押金中扣除。
十、仲裁
1.市場對會員交易行為和合約負有鑒證責任和監督履約責任。
2.市場有權協調,仲裁會員間的交易糾紛,并對違約損失,有權予以追償和處罰。
3.交易雙方可向市場當地或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經費
1.市場向交易商收取交易柜臺(場所)租用費,實行會員制的可在入會的會費中列支。
2.市場將為交易商和交易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其中涉及收費的,市場公布各項收費項目和標準。市場有權不定期調整收費項目和標準,但須報物價部門備案。
3.市場交易成交后,買賣雙方各自向市場管理機構繳納相應管理費。
4.市場總經理有權獲到管理經費來源和決定經費開支。
5.以上經費收支,收費標準須經理事會批準。交易商可以進行監督,如有不服可上訴至理事會。
十二、財務,會計
1.市場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策規定,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2.市場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從1月1日起至12月1日止。
3.市場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股東定期報送各種財務報表。
4.市場按國家的有關法規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上繳費用。
5.市場經營管理如有盈利,其稅后利潤依照國家財政規定分配順序和比例,分配給市場投資者,具本方案由市場理事會(董事會)制定。
十三、附則
1.市場的結構基本定型,并在發展中保持相對穩定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億元市場的結構特點鮮明,并保持相對穩定的狀態。
其中,在全國億元市場數量和成交額上,專業市場分別占70%和80%以上,批發市場分別近60%和在80%以上,常年性營業市場分別接近于百分之百,封閉式市場也分別占到三分之二以上。
另外,在地區的分布上, 60%和70%以上的市場數和成交額集中于東部地區。其中,一半以上和60%又集中于浙江、江蘇和山東三省。而36個主要城市的億元市場數和成交額,占全國的40%和近一半。
上述結構,在各年間雖然有小幅的波動,但市場的基本構成多年來一直保持穩定。
2.在市場內部已經形成了相當高的聚集度
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億元市場不僅在總體上以專業市場為主,而且在專業市場內部也集中于少數類別的市場
①81.7%的市場數量和88.6%的市場成交額,集中于四類專業批發市場
2011年,生產資料市場、農產品市場、紡織服裝鞋帽市場和家具五金及裝飾材料市場,合計占專業批發市場個數的81.7%,占成交額的88.6%。詳情見表1。
②81.2%的市場數量和84.8%的市場成交額,集中于五類專業零售市場
2011年,在零售專業市場中,汽車摩托車及零配件市場、家具五金及裝飾材料市場、紡織服裝鞋帽市場、電器通訊器材電子設備市場和農產品市場,合計占零售專業市場個數的81.2%,占成交額的84.8%。詳情見表2。
(2)三分之二的經銷商品集中于三至四類商品
2011年,在批發市場25類商品的成交額中,金屬材料類、食品飲料煙酒類和服裝鞋帽針紡織品類商品合計占比67.9%,其中,金屬材料類占比最大,為26.3%。
2011年,在零售市場25類商品成交額中,食品飲料煙酒類、服裝鞋帽針紡織品類、建筑及裝潢材料類和汽車類商品合計占比為71.9%。其中,汽車類占比最大,為26.2%。
(3)前100強市場占據了絕對或主要市場份額
2011年,占市場個數7.3%的前100強綜合市場,占綜合市場成交額比重高達63.3%;占市場個數2.7%的前100強專業市場,占專業市場成交額的比重也達到了39.7%。
這些超大型的百強市場,不僅位次排列靠前,而在行業領域里也具有越來越大的影響力。
3.億元市場的地區分布開始向均衡方向發展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2011年與2009年相比 ,東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市場家數的占比分別下降了1.2個和0.5個百分點,營業面積占比分別下降了2.3個和1.2個百分點,成交額占比分別下降了1.1個和0.2個百分點。而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市場家數占比則分別上升了1.4個和0.4個百分點,營業面積占比分別上升了1.2個和2.3個百分點,成交額分別上升了0.4個和0.9個百分點。
二是,2011年與2009年相比 ,東部城市和東北地區城市的市場家數占比分別下降了1個和0.2個百分點,營業面積占比分別下降了2.6個和1個百分點。東部城市的成交額下降了1.6個百分點。而中部城市和西部地區城市的市場家數占比分別上升了0.3個和0.2個百分點,營業面積占比分別上升了0.2個和0.5個百分點,成交額分別上升了0.4個和0.6個百分點。此外,東北地區城市的成交額也上升了0.6個百分點。
三是,2010-2011兩年,全國36個城市的億元市場數量增長速度,分別慢于全國0.9個和0.3個百分點。2011年當年,全國36個城市的億元市場成交額增長速度,慢于全國2.4個百分點。
數據表明,地區間的不均衡現象正在改善。
4.億元市場發展與宏觀經濟的聯系越來越密切,并具有明顯的周期性
縱覽2000-2011年的統計數據,可以明顯看出,中國的億元市場無論是實際成交額(扣除價格因素后)的增長,還是市場數量和營業面積的增長,都具有明顯的周期性。
從圖1的增長變化曲線,可以看出億元市場的四個周期變化。
第一個周期,是2000年-2003年。其波峰由于缺少歷史資料無法確知,但谷底在2003年。
第二個周期,是2004年-2005年。其波峰在2004年,谷底在2005年。
第三個周期,是2006年-2009年。其波峰在2006年,谷底在2008年和2009年。
第四個周期,從2010年至今。波峰表現在2010年,谷底年份目前還不確知。
在四個周期中,2004年-2005年的波動最短暫。而2006年-2009年的波動最為明顯。
2006年,億元市場在市場數、攤位數、營業面積和成交額各方面,均出現了飛躍式的發展。億元市場的個數、已出租攤位數和營業面積,分別比上一年增長了16.6%、12.4%和37.5%,遠遠超過了之前歷年的增長;而實際成交額也比上年增長了21.3%,比之前增長最快的2004年,增幅快了5.6個百分點。
2008年,中國億元市場無論是在市場的建設方面,還是在經營方面,其增長都跌入低谷。2009年則是在谷底盤整。
到2010年-2011年,億元市場的營業面積的增長仍然延續2008年以來的低迷,市場家數略有小的增長,而成交額則是強烈上揚。2010年實際成交額增長幅度為21.7%,超過了歷史上最高的2006年1.1個百分點。但這一輪比較短暫,而且沒有改變億元市場的整體發展態勢。 2011年的市場數、攤位數、營業面積和實際成交額,僅分別比上年增長了2.7%、4.4%、5.6%和7.5%。目前這一輪增幅下跌的趨勢仍未見結束的跡象。
如果對比相應時期的GDP(國內生產總值,不變價)和工業增加值的增長速度,可以看出億元市場與宏觀經濟的密切關系。其中,以2006年以后的關系表現的最為密切。
5.億元市場已經成為國內重要的經濟形態和力量
2010年,經億元市場批發的商品,占中國整個批發業銷售額的13%,所占比重比2009年提升了1.3個百分點,比2004年提升了3.9個百分點;經億元市場零售的商品,占中國整個零售業銷售額的10.7%,所占比重比2009年提升了0.3個百分點,比2004年提升了0.4個百分點(比2008年有所下降)。
由于批發零售業在我國不變價國內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重(2000年為8.9%,2010年為9.4%)是除工業以外的第二大產業,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統計技術上的因素),通過億元市場所創造的增加值占不變價GDP的比重,實際上已經突破1%,高于國民經濟中的許多行業。統計數據充分表明,億元市場已經成為我國經濟中的重要力量。詳見表3和表4。
二、中國億元市場未來的發展趨勢展望
1.億元市場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
億元市場仍有較大的上升空間,主要依據是:
(1) 2008-2009年,當市場處于發展的低谷時,億元市場的成交額在扣除了價格因素后仍然增長了11%以上(2008年和2009年成交額的實際增長分別為11.5%和11.8%)。
(2)2011年,受宏觀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億元市場的發展再次處于低谷,但扣除了價格因素后的成交額仍然增長了7.5%。
目前,我國的宏觀經濟雖然出現了波動,但仍然處于增長之中。隨著城鎮化的推進,中、西部地區的進一步開發,以及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億元市場的發展,仍然會獲得源源不斷的上升動力和空間。
2.受宏觀經濟發展的影響,億元市場的周期性變化會表現的更加明顯
目前在億元市場中,所經銷的商品門類已經相當齊全。其中,既有傳統的生活消費品,也有與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和工農業等生產相關的生產資料,還有出口商品。這就使億元市場必然會受到宏觀經濟變化的影響,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是與最終消費相關聯商品的銷售,其中主要是城鄉居民的消費品。這一部分商品會隨著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的變化而產生波動(主要是增幅上或大或小的波動)。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又會受到就業狀況的制約和影響。
第二,是與固定資產投資和出口相關聯商品的銷售。這一部分商品與固定資產投資和出口聯系緊密,而投資和出口在我國的GDP中占有絕對的比重。受其增長變化的影響,會使億元市場的成交出現波動。
第三,是與企業和農戶的生產原材料投入(中間投入)相關聯商品的銷售。在現實經濟中,無論是消費品,還是固定資產投資品和出口商品,作為最終使用,都是企業(戶)和農戶通過一系列的投入(中間投入)才生產出來的。這一部分商品同時會受到消費、固定資產投資和出口增長變化的影響。
當一個億元市場(企業也是如此),在經營規模和經銷商品的廣泛性上,達到了一定的程度時,億元市場本身的成長和發展就必然會受到宏觀經濟變化波動的影響,其發展也會與宏觀經濟的周期越來越契合。
3.億元市場的交易形式或將有較大的變化
億元市場經過十多年的建設,無論是市場的硬件或軟件,都取得了飛躍式的發展。但是隨著億元市場總體和個體規模的擴大,市場所面臨的制約因素也在增多。如場地和交通因素的制約,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沖擊,誠信體系的建設,等等。針對這些制約因素,全國的億元市場,特別是大型和超大型的市場采取了多種措施,包括擴建場館,整體搬遷,建立分場和分中心(包括物流基地),建立自己的網站和實行電子化的交易等。這些措施對于提升物流的效率,降低經營成本,活躍和促進市場的快速發展,均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但是,無可否認的是,億元市場作為單一的現貨市場,制約市場發展的某些因素是先天的。這些因素,不是簡單地進行軟硬件建設就能從根本上改變。比如,由于市場規模的擴大和經營商品品類的廣泛,影響市場發展的內外部不確定因素也在增多。國內和國外經濟形勢的變化,都會對億元市場,特別是行業內領頭的超大型市場,產生沖擊和影響。再比如作為現貨市場,在市場規模越來越大,以及在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得到廣泛應用的情況下,其先天帶來的內在風險,如價格風險、供給風險和成本風險,在開放型經濟體中還有匯率的風險,就會被放大和擴大。
在具有天量交易的情況下,如何應對、消除和規避不確定因素及風險,就成為市場建設中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問題。
最近有報道說,有部門建議將一些大型的億元市場,從現貨市場改為期貨市場。應當說,這是一個很好的思路。這也是很多發達國家曾經實施過的有效之路。從理論上說,在市場達到一定規模后,對于品種單一的資源類或原材料類的商品,由現貨市場改成期貨市場,是一條必由之路。另外,對于鮮活類的農產品,依據很多發達國家和國內某些市場的經驗,實行拍賣制(包括短期和中短期),或許更有利于均衡化的生產和供求信息的傳遞。至于批量較小,供求期限較短,規格和技術復雜的商品,則更有利于定單方式的發展。
但是,對億元市場的根本性改革,將涉及一系列復雜的問題。如何進行改革和建設,都需要作深入研究和探索。從表3的數據可以看出,大中型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銷售額的增長速度要快于批發和零售市場成交額的增長速度。它說明,億元市場,特別是超大型的億元市場,如果僅滿足于現狀,聽之任之,不事作為,不僅會制約億元市場的進一步發展,而且在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沖擊下,將會造成相當一部分優質客戶的流失。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4.中國的商品交易市場將逐步形成梯次分布
一、實施商品交易市場分類監管的目的和意義
商品交易市場分類監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含市場服務管理單位,下同)和場內經營者的信用狀況、市場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日常經營活動情況和違法行為記錄為依據設定標準,將商品交易市場劃分為不同的監管類別,并采取不同方式對其實施監管的管理制度。實施商品交易市場分類監管,能夠有效調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效能。同時充分調動市場開辦者協助監管的積極性和能動作用,指導市場開辦者履行法定的協助管理和經營義務,規范場內經營者經營行為,提高商品交易市場的管理水平,提高商品質量,減少違法違規行為。
二、商品交易市場分類監管的適用范圍
根據我省實行商品交易市場登記和對市場開辦者未全面實行企業登記的實際情況,我省在參照國家工商總局《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對全省范圍內有固定的交易場地、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經營,對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實行集中、公開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場實施分類監管(下稱市場分類監管)。市場分類監管適用范圍:
(一)已辦理市場登記的商品交易市場;
(二)市場開辦者實施企業注冊登記的商品交易市場;
(三)其他雖未辦理市場登記或企業注冊登記,但有明確的市場開辦單位的商品交易市場。
上述市場內經營者不包含臨時性、季節性進入市場銷售自產自銷農副產品、未領取營業執照的農民。
三、市場監管類別的認定標準
我省市場監管類別分為A、B、C、D四類。根據《特別規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市場條例》、《打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市場開辦者以及場內經營者所作出的經營義務規定,省工商局參照國家工商總局《指導意見》分類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監管類別認定標準》(試行)(下稱《類別認定標準》,見附件2),作為我省市場監管類別認定的基本依據。
四、市場監管類別的認定及復核辦法
(一)市場監管類別認定辦法
市場監管類別認定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额悇e認定標準》中各項目分為A、B、C、D四個等級,各項目情況由認定單位根據被認定市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綜合認定、現場檢查認定和從業務信息系統獲取資料等方式逐項采集或者評定,填寫《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監管類別認定表》(下稱《類別認定表》,見附件3)的“檢查認定”欄,并及時將“檢查認定”欄內容錄入信息系統,由信息系統根據檢查認定的情況,對照《類別認定標準》每個項目的A、B、C、D級標準,對應確定項目等級(如對應項目等級內容為空的,該項目不填寫等級)。信息系統根據項目等級情況,按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每個市場的類別。計算方法如下:
《類別認定表》認定等級中有1項或者1項以上為D級的,確定為D類市場;認定等級中沒有D級,有2項或者2項以上C級的,確定為C類市場;認定等級中沒有D級,有1項為C級或者沒有C級,且A級項目占項目總數90%以下的,確定為B類市場;認定等級中A級項目總數達到項目總數90%(含)以上,且沒有C、D級的,確定為A類市場。
市場監管類別認定工作分工。首次商品交易市場監管類別認定工作由地級市工商局統一組織進行。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事先做好需綜合認定或需從業務信息系統獲取的項目采集認定工作。
新開辦市場的指標采集認定工作由縣(區)以上工商局負責組織落實。新開辦市場的類別認定在開業滿1年后的第1個月內進行,但開業未滿1年的市場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立即認定其監管類別為D類:
1.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并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
2.發生嚴重質量、安全和衛生事故的;
3.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二)市場監管類別復核辦法
1.定期復核
市場分類實行定期復核制。原則上每年復核一次。復核工作于下年度的4月份前進行,復核工作由縣(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落實,并將復核結果報上級工商部門審批。
對認定或者復核為A類市場的,地級以上市工商局可組織審查驗收,并確定為市級聯系市場。
2.動態調整
經認定的市場監管類別,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但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的,監管單位應于5個工作日內將該指標錄入信息系統,由信息系統調整其監管類別為D類:
1)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并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
2)發生嚴重質量、安全和衛生事故的;
3)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三)分類標準項目的調整
省局將根據監管內容的變化,于每年復核前對《類別認定標準》的相關項目進行適當調整,并逐步根據不同類型市場的特點,制定適用于不同類型市場的分類標準。
各市分類后出現市場A、B、C、D類別比例不適當,不利于有效調配監管力量的,市局可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調整《類別認定標準》項目指標中的A、B、C、D等級的比率,形成市級的認定標準;也可根據不同縣(區)情況分別調整《類別認定標準》項目指標中的A、B、C、D等級的比率,形成縣(區)級標準。市局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省局備案。
五、不同監管類別市場的監管措施
各地在對商品交易市場實施整體巡查監管和對場內經營者監管、執法時,對不同的類別的市場,采取不同的巡查監管和執法措施。
(一)A類市場監管措施
1.除有專項檢查任務、接申訴舉報或發現其他線索外,可實施低頻度巡查監管,一般每季度檢查一次;
2.日常巡點是檢查有違法行為記錄的場內經營者;
3.對檢查中發現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違規行為,可以教育和責令改正為主;
4.對市場內經營者的一般違法違規行為,原則上不追究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單位的連帶責任;
5.對市場開辦單位和場內經營者驗照或變更登記時提供便捷服務,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理。有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及時提供優質服務,及時處理消費投訴;
6.優先推薦A類市場開辦和經營者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積極支持市場主辦單位及市場負責人參加其他榮譽稱號評審、授予活動。
(二)B類市場監管措施
1.除開展專項檢查、接申訴舉報或發現其他線索開展檢查外,可實施較低頻度巡查監管,每季度進行1次以上日常巡查;
2.日常巡點是檢查有違法行為記錄的場內經營者和容易出現問題的行業或者重點商品;
3.對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違法行為,可酌情從輕處罰;
4.在對場內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同時,可依照《特別規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打假條例》等規定,追究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單位責任,但可予以從輕處罰;
5.對市場開辦單位和場內經營者驗照或變更登記時,進行針對性的審查。
(三)C類市場監管措施
1.除開展專項檢查、接申訴舉報或發現其他線索開展檢查外,實施中高頻度的巡查監管,至少每季度進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
2.日常巡點是檢查市場開辦單位健全市場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職責情況,有違法行為記錄的場內經營者以及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行業或者重點商品;
3.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查處;
4.在對場內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同時,應依照《特別規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打假條例》等規定,追究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單位責任,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5.對市場開辦單位和場內經營者驗照或變更登記時,進行重點審查。
(四)D類市場監管措施
1.除開展專項檢查、接申訴舉報或發現其他線索開展檢查外,實施高頻度的巡查監管,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日常巡查;
2.日常巡點除了檢查、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職責情況,檢查有違法行為記錄的場內經營者、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行業或者重點商品外,還應對場內其他經營者、其他商品進行輪流抽查;
3.對場內經營者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4.在對場內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同時,應當依照《特別規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打假條例》等規定,追究市場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單位責任,并予以從重處罰;
5.加強對市場開辦單位和場內經營者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6.列為相關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市場,定期開展信用專項整治行動,對存在的影響信用的問題,加以整治。由上級負責對整治工作的督查。
(五)未分類市場的監管措施
未認定監管類別的市場,可視情況參照B類或者C類市場監管措施實施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市場監管類別認定組織工作。首次市場監管類別認定,工作量大,時間緊迫,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集中力量,按期完成各項任務,確保市場分類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做好建立和完善市場數據庫工作。市場分類監管信息管理項目是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信息系統的一個功能模塊,將于近期開發完成,爭取盡早投入使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于*年1月10日前,對轄區內未實施相關市場或者開辦單位企業登記,但有明確的開辦者或者服務管理單位的市場基本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對已經實施相關登記的市場情況進行復核,填寫《商品交易市場調查(核查)情況登記表》(見附件4)、《市場內經營者登記表》(見附件5),對市場開辦者、市場服務管理單位、市場內經營者的信息予以收集登記,并在*年1月15日前將收集和復核后的市場情況錄入業務信息系統(已經登記的可在信息系統上核實原有資料),同時,要在信息系統中將各市場所屬的場內經營者的登記信息中標注所屬市場名稱,建立經營者與商品交易市場的關聯關系;
(三)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監管類別的首次認定后,應當認真總結經驗,研究改進辦法。
(四)按照要求完成首次類別認定和上報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于*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商品交易市場分類指標采集和信用類別認定工作,并將認定類別的市場名單、類別認定工作總結上報省局市場合同處;
2006年我國商品交易市場延續了持續增長的態勢,是入世以來市場數量增加最多,成交額增長速度最快的一年。截止2006年底,全國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達3876個,比2005年增加553個,比入世初期的2002年增加1618個;市場攤位數、營業面積分別為252.8萬個、1.8億平方米,年成交額3.7萬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2.4%、37.5%和23.7%;其中營業面積和成交額比人世初期增長了75.2%和87.2%,增速十分喜人。
二、超大型市場發展迅速
2006年成交額10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有743個,比上年增加130個,比入世初期增加486個,其中成交額50―100億元的市場有87個,比上年增加27個,比入世初期增力1359個:成交額100億元以上的市場有53個,比上年增加7個,比人世初期增加30個。
2006年10億元以上市場的成交額占全部億元市場成交額的比重為75.5%,比上年高2.1個百分點,比人世初期高23.3個百分點。其中100億元以上市場成交額已占全部億元市場成交額的近1/3,比人世初期高3.1倍。
2006年最大的億元市場成交額達700多億元,比上年多180億元,比入世初期多500多億元。
三、單個攤位規模與效益增速顯著
2006年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平均攤位營業面積達71.5平方米,平均攤位年成交額146.9萬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2.3%和10%,比人世初期增長51.9%和62.2%。統計顯示,市場規模越大,平均攤位的成交額越高,100億元以上市場攤位的年平均成交額達506.4萬元,是億元市場的3.4倍,10億元市場的2.5倍: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年成交額100億元以上市場達6.6萬元,是億元市場的2.4倍,10億元市場的1.6倍。
四、專業市場占據主導,綜合市場比重提高
2006年專業市場無論是市場數量、攤位數,還是營業面積、成交額都是歷年來最多的,分別為2525個、147.3萬個、1.3億平方米和2.6萬億元,占全部億元市場的65.1%、58.3%、71.3%和70.8%:與上年相比分別增長14%、13.1%、47.2%和23.5%。專業市場盡管占主導地位,但是增速與綜合市場相比有所減緩。
2006年綜合市場數量、攤位數、營業面積和成交額分別為1106個、91.3萬個、3899萬平方米和7824.2億元,雖然分別只占全部億元市場的28.5%、36.1%、21.6%和21.1%,但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5.4%、4.2%、0.3%和0.9%,市場數量、攤位數和成交額的增速達44.2%、27.4%和28.8%,超過了專業市場的增速。特別是在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扶持下,農產品綜合市場數量、攤位數、營業面積和成交額的增長速度尤為突出,市場數量增加了272個,攤位數、營業面積和成交額分別增長了45.8%、89%、79.9%。2006年農產品綜合市場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成交額達2.3萬元,高出億元市場10.6%,為促進農民增收起了較大的作用。
五、市場資源整合,促進批發經營效益增長
商品交易市場在促進上游產業結構調整、重組、集中的過程中,已從單純的交易主體的聚集場所逐步轉向為大批發商、大商、大經銷商的培育基地,由外延式的數量擴張轉向內涵式的整合,推動其自身向集中化與規?;洜I方向發展,提高了商品交易市場的整體素質和運行效率。由于加大內部資源整合,批發經營比重提升,2006年以批發經營為主的市場有2161個,比上年增加310個,比人世初期增力1427個。批發經營的攤位數、營業面積、成交額分別為153.4萬個、1.4億平方米、3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2.3%、55.8%和20.9%,比人世初期增長24.2%、97.6%和92.1%。
2006年批發經營成交額的比重達80%,其中食品飲料煙酒市場、金屬材料市場、煤炭市場、糧油市場、水產品市場、蔬菜市場、土畜產品市場、花卉市場等年成交額的90%以上來自于批發經營。
批發經營的效益遠遠高于零售經營。2006年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批發成交額為2.1萬元,高出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零售成交額的18.2%,其中高出40%以上的市場有土畜產品市場(8倍)、農業生產資料市場(1.6倍)、通訊器材市場(1.3倍)、小商品市場(1.2倍)、紡織服裝鞋帽市場(98.4%)、食品飲料煙酒市場(89.8%)、水產品市場(71%)、文化音像書報雜志市場(43.9%)、金屬材料市場(40.9%)等。
六、工業化、城市化以及新農村建設,對億元商品交易市場的需求產生拉動力
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帶動了房地產、鋼材、汽車等產業的快速增長,2006年鋼材、水泥、10種有色金屬、主要化工產品以及汽車的產量分別增長25.3%、15.5%、17.2%、9.6%和27.6%,為商品交易市場流通帶來發展機遇。2006年商品交易市場中石油及制品類、五金電料類、家具類、汽車類、化工材料及制品類、金屬材料類、建筑及裝潢材料類等成交額分別增長2.6倍、49.3%、39.7%、39.1%、36.1%、32.2%和22.1%。
加之,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7.4%和10.4%:城鄉居民購買力增加,消費更加強勁,直接帶動了億元市場中吃穿和部分日用消費品成交額的增長,如金銀珠寶類、文化辦公用品類、書報雜志類、電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類、食品飲料煙酒類、紡織服裝鞋帽類等成交額分別增長了52.1%、47.6%、33.3%、35.6%、27.6%和21.3%。
七、區域經濟的發展,推動了商品交易市場的建設
東部地區是我國工業生產的主要基地,在企業改制和經濟體制完善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具有較好的人文、經濟和社會基礎,浙江、江蘇、山東、廣東、河北等五省,2006年億元市場數和成交額占全國一半以上,分別增長9.5%、19.3%;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年成交額為2.42萬元/平方米,增長4%。東部沿海三大地帶(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億元市場數和成交額占40.2%和52.5%,增長15.8%和25.6%: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年成交額為3.31萬元/平方米,高出全部億元市場61.2%,高出東部地區29.3%。
而西部地區如新疆、青海、內蒙古、寧夏、甘肅等地由于地處邊疆,經濟基礎較薄弱,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較為緩慢,億元市場數和成交額僅占全國3.9%和2.2%。單位營業面積創造的年成交額僅為0.6萬元/平方米,還不到東部地區的1/5。
值得指出的是,近年來一些中西部地區逐漸重視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如吉林、湖北、河南、四川、貴州、內蒙古、陜西、寧夏等地,億元市場成交額的增幅均超過30%,有的甚至高達500%以上。
2008年,迎來了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也迎來了中國商品交易市場風雨30年。這30年,中國商品交易市場取得了哪些成績,今后發展趨勢如何,還肩負哪些歷史任務呢?
一、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的歷史功績
在改革開放以后形成的近10萬個批發市場,可以歸納以下十大歷史功績。
1、在物資計劃分配體制解體以后,在一定程度上,有廣大的商品批發市場銜接供需,保證了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
2、全國近8萬多個批發市場,不管是產地型、銷地型或集散型,成為中國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批發與零售的主要業態,2007年全國億元以上批發市場銷售額達到4.4萬億。特別是農副產品,建材等批發市場,已成為全國農副產品與建材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對全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與滿足生產建設的需求,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批發市場已成為帶動當地特色產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成為富民一方的有力支撐,也是使一些城鎮、一些產品打進國內外市場的重要杠桿。
4、批發市場已成為城鄉結合、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推進城鎮化進程、增加就業的重要途徑,目前,從事批發市場的就業人員有1,000多萬,加上市場相關人員與他們的家人,實際上穩定了3,000多萬人的生活保障。
5、批發市場培育了一大批企業家與商人,目前,中國不少著名企業家是從批發市場走出來的,他們現在從事的各種產業,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民營經濟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6、批發市場,特別是生活資料批發市場,其低廉的商品價格滿足了廣大低收入階層的需要,在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并不完善的情況下,起到了一種補充作用,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方面。
7、批發市場也成了推進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的流通方式的重要試驗田。
8、批發市場從東部逐步推向中部、西部,實現梯度轉移,對東部經濟帶動西部經濟是一種有效的通道。
9、批發市場從第一代向第二代、第三代又向第四代轉變,從綜合市場向市場細分轉變,從單功能向多功能轉變,反映了科技的進步,反映了市場的力量,更反映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色,是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個亮點。
10、批發市場是中國企業走向國際,中國商品走向國際的重要通道。比如義烏已成為國際性小商品城,生意做到了206個國家與地區。每天出口集裝箱1,000多個。
但我這樣充分肯定批發市場的歷史功績,并不否定這些市場在發展過程中的問題,有些問題還是很嚴重的,如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但我認為,不能責怪市場本身,而是一個管理水平問題。
二、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趨勢
1、從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年交易額億元市場數、攤位數、營業面積與成交額分析,中國商品交易市場仍處于較快的上升區間,但增速有所回落。
2、由于工業化、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全面實現小康等對市場的拉動,今后相當一段時間,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批發市場將同步發展,但生產資料市場將略快于生活資料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這反映了城市多元化、多業態商品網點布局得到改善,連鎖經營發展加快,生活資料商品交易一部分從批發市場分流。
3、市場集中度將進一步提高。
年成交億元以上以及成交10億元以上的商品市場逐年增多,億元以上市場成交額占全國商品交易市場總額的60%左右。10億元市場成交額占億元市場總額的80%左右。2007年有71個商品交易市場年交易額超過100億。
4、產地型、集散型、消地型商品交易市場同步發展,但專業市場發展要快于綜合市場,批發業態為主的市場發展快于零售業態為主的市場,農副產品市場發展快于工業品市場發展。
5、東部沿海與大中城市仍是中國商品市場的主戰場,但結構上會發生變化。
目前在東部地區的長三角、珠三角與環渤海地區中,長三角占絕對優勢,無論市場數與成交額都超過珠三角與環渤海地區的總和,這一格局在“十一五”不會改變。但今后5至10年,中西部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速度將明顯加快,說明東部已處于批發市場的結構調整期,而中西部地區正處于商品批發市場的發展期。
6、商品交易市場的強省、強市競爭加劇,總格局除個別省市有變動外,其余省市將穩步邁進。
目前商品交易市場的十大強省是:浙江、江蘇、山東、廣東、河北、湖南、遼寧、上海、河南、北京。
商品交易市場的十大強市是:上海、杭州、北京、廣州、寧波、天津、重慶、南京、沈陽、武漢。這十大強市,與2006-2007間十大消費品總額城市上海、北京、廣州、深圳、重慶、天津、武漢、南京、成都、杭州基本一致,差別只有兩個城市,即前是寧波、沈陽,后是深圳、成都。這充分體現了這些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交通樞紐的優勢與經濟大省、大市的集散功能。
三、中國商品交易市場的歷史任務
1、向第三代、第四代過渡,實現商品交易市場的全面提升。
可以把商品交易市場區分為四代。
第一代:是指馬路市場或臨街租用一些房子開設的簡易市場,或在一塊空地上建立的露天市場,攤位制、包稅制或免稅制,管理比較粗放。
第二代:新建了一定的市場建筑物,專業市場開始興起,市場功能從批發、零售買賣,擴大到價格形成、運輸、倉儲、集散、住宿等功能,工商、稅務監管力度有一定增強。
第三代:市場硬件有較大改善,有的已商場化、品牌化、專業化,有了一定的信息網絡系統,政府鼓勵劃行歸市,實施同類項合并,規模明顯擴大。工商部門實行管辦分離,市場化運作程度明顯提高。
第四代:有了較現代化的商務與市場設施,科技含量明顯提高,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現代物流開始出現,集中度增強,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產地、銷地、集散地商品交易與服務中心,市場的功能比較齊全,中介服務機構大量介入。
目前,中國第二、第三代占多數,提升的任務相當繁重。
2、實現三大歷史性轉變。
――從東向西的梯度擴展,改善全國性市場布局
――除農副產品以外,要逐步實現從有形市場向無形市場轉變
一一從占用大量土地以商品交易為主的模式向配送中心、電子交易中心、金融結算中心、會展中心等為主的總部經濟模式發展
3、把經營商品與經營品牌、經營服務并舉,把市場融入供應鏈。
這就是說:第一,不僅要經營商品品牌,杜絕假冒偽劣商品,而且要十分注重塑造市場品牌,義烏、白溝、漢正街、樂從、布吉、五愛、龐口、東方絲綢、寶山鋼鐵、壽光、朝天門、南三條、紹興輕紡、安國藥城、錦繡大地、華南原材料城、正定等等品牌效應越來越強;第二,商品交易市場除了商品,主要是服務,要經營服務品牌。服務品牌是市場品牌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功能與服務水準很差的市場,不可能成為品牌市場。第三,許多商品交易市場已是賣全國、買全國,有的全國采購,外銷世界。所以,商品交易市場已成了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服務鏈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
4、進一步提高市場化程度。商品交易市場,特別是經營額超億元的商品交易市場,已成了政府不可缺少的宏觀調控環節,特別是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牽一發動全身。因此,政府加強必要的行政管理與調控手段是必要的,但從總體講,應當走市場化運作之路。我認為,要搞好四大建設:
第一,培育市場化主體,即培育一級批發商與二級批發商。目前,一級批發商很不成熟,且非常不規范。
第二,培育市場化投入。要采取商業化運作,投資多元化,更多地吸收民間資本。
第三,培育市場化管理。要成立股份制公司,按公司法運作。
經過多年的建設、培育和發展,我市商品交易市場,尤其是專業批發市場的建設改造速度加快,促進了全市經濟的增長。如:近年我市新擴建了儲寶鋼材現貨交易市場、寶鋼儲菱鋼材交易市場、*不銹鋼市場等大型商品批發交易市場,這些市場規模的擴大,使其知名度、幅射功能也得到進一步提高。*年全市共完成國際輕工商城一期、*五礦新興鋼材市場、北方金屬材料市場、榮發家居建材批發市場、麥購休閑廣場、何莊子農產品中心大廈、*市不銹鋼材市場三期等重點商品批發交易市場新建、改造項目8個,建筑面積35.56萬平方米,投資額7.4億元?,F都己招商納客。據不完全統計,交易場所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市場有124家。坐落在*市東北角,海河與南運河交會處的大胡同批發市場經過多年的培育建設,由小到大、由初級到高級,形成了門類齊全、檔次多樣的市場群,經營商品多達30多個大類,數萬個品種,由于商品貨采源頭,具有物美價廉的特色,輻射三北地區,吸引了全國乃至世界各地的消費者,日客流量高峰可達30萬人次,被譽為“小商品大流通,南貨北銷旺地”。*年實現成交額77.23億元,躋身全國百強市場。近年來,紅旗批發市場,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加速市場建設,創新發展思路,市場功能不斷完善,在搞活流通,繁榮市場、平抑物價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大型市場幅射功能進一步增強
隨著我市經濟快速穩定發展,全市商品交易市場進一步發展壯大,年成交額億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場成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在連接產銷,繁榮市場,滿足消費,活躍商品流通,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04年末,全市各類市場總數達693個,其中商品批發交易市場150個,各類商品市場的交易范圍進一步擴大,形成了以大型批發市場為龍頭,區域市場為骨干,初級市場為基礎,多層次、多門類的市場體系。2004年全市各類市場實現成交額929.33億元,占貿易業銷售總額的近三分之一,比上年增長30.38%。其中75個億元以上的骨干市場總成交額達到608.35億元,比上年增長36.98%,占全市商品交易市場成交總額的65.5%。*年有7個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年成交額超10億元,成交額占億元商品市場成交額的37.8%,占各類商品市場總成交額的24.8%,其中儲寶鋼材現貨交易市場年交易額達126.39億元,實現百億元市場歷史性突破。這些大市場吸引了大批國內外有實力的商、經銷商進場經營,交易商品涉及上百個大類,輻射全國20多個省區,在我國北方乃至全國的影響日益突出。
三、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在全國地位日趨凸現
*年,全國億元商品交易市場有3397個,總成交額26103億元。我市擁有億元商品交易市場數量75個,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排在第13位,占全國的2.21%(北京占2.27%,上海占1.95%、重慶占2.04%),我市億元商品交易市場成交額占全國的2.33%(北京占2.44%、上海占8.15%、重慶占2.43%)。
在*年全國前100家億元商品交易市場排行榜中,我市有2家市場入圍,分別是*儲寶鋼材現貨交易市場年成交額126.39億元,列25位。大胡同集團百貨批發市場年成交額77.23億元,列51位,其它三個直轄市的情況是:上海9家、北京3家、重慶2家。在全國小商品市場排序中大胡同集團百貨批發市場名列第二;全國建材裝飾材料市場中環渤海建材中心批發市場位居第五;全國金屬材料市場中儲寶現貨交易市場位居第七。另外,紅旗農貿批發市場、北方日用工業品中心批發市場在全國專業市場排序中均榜上有名。
四、市場現代化建設步伐不斷加快
從組織形式看,一些交易市場在管理技術和手段上,緊跟科學技術的發展步伐,積極采用現代流通技術,逐步摒棄攤位制的交易方式,推行利用電子交易統一結算,把商品交易市場變成商品展示的平臺,提高商品的流通速度、效率及服務質量。這種新的流通理念被一些市場所接受,已成為一種新的實踐活動。如環渤海中國建材庫正式啟動,環渤海市場對市場的所有攤位進行綜合布線,接入寬帶網絡技術,通過國際互聯網將市場現貨信息供市場內外、國內外客戶查詢,成功實現網上營銷。目前,通過網絡聯系,實現交易額近億元。應運而生的*輕紡萬象城,為了充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傳統市場化交易與公司化交易相結合,在市場規劃設計上革命性地將公司交易區與傳統市場交易區進行了對接,為實力派經營者提供了寫字樓式公司商務區。伴隨著市場的發展,市場的服務功能也在逐步增強,如濱海國際汽車城除為企業提供進口汽車貿易服務、物流配送服務和全方位的市場信息服務外,同時還為進駐車城的商戶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務,不斷延伸和延長經營服務鏈。
五、拓寬了就業渠道,創造了就業機會
商品交易市場的繁榮興旺,拓寬了就業渠道,在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安置城鎮待業人員、吸納下崗職工再就業等方面形成了對國有和集體企業的強有力補充,優化了勞動力資源配置,減輕了就業負擔,發揮了社會穩定器作用。如整個大胡同商貿城建成后,直接向社會提供就業崗位10萬個。環渤海市場在發展建設中,盤活了周邊連年虧損的國有企業,吸引了家世界購物中心、登發裝飾城、紅星美凱龍家具城及全國八家汽車品牌連鎖店都相繼在解放南路一帶安營扎寨,形成了以環渤海中心市場為龍頭的“環渤海商貿區”,成為家居用品和汽車的購物旺地,滿足百姓家居需求,為*市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1萬余人,帶動了區域經濟的發展,真正起到了“興一方經濟,富一方百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