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工程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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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工程論文

篇(1)

世界銀行社會學、社會政策的高級顧問邁克爾·M·塞尼教授通過對全世界世行貸款援助的40多個水力發電和灌溉大壩項目的考察及社會學研究證明:工程移民是大壩建設中最糟糕的子項目,它使生產性資源受到損失、社會結構遭到破壞、維持工作與生活水平的社區和親屬關系被迫解體,移民往往感到孤立無援,文化的凝聚力越來越小,而生產生活上的依賴性越來越大,最終使那些遷居的人民遭受貧困,非自愿移民與不斷增長著的社會文化的緊張以及發病率和死亡率的增長都有密切的關系。事實已經證明,移民是一個規模巨大、關系復雜、利益交錯的社會系統,這一項目的順利實施,會受到各種客觀因素和條件的制約,而且在相當程度上會受移民文化及其社會心理條件的影響。

一、工程移民文化分析

工程移民文化主要是指工程移民在特定歷史條件下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活動中所創造并遵循的行為方式、組織機制和道德規范,包括由此產生的觀念形態、思維方式、知識體系、風俗習慣、藝術成果等。狹義地說,是指工程移民在原居住地生產、生活中積淀下來并與安置區新的文化體系融合而形成的精神財富,是與移民的物質文明相對應的精神文明。

(一)工程移民文化系統的構成

工程移民文化系統是一個復雜的、有機的整體。工程移民文化在內容上可分為新的文化體系融合而形成的物質、心理、精神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指移民文化的物質層次,如移民生產生活使用的工具、器物、住房等,這是移民文化的初級層次;第二層次是指移民文化感情心理層次,包括移民的情感、心態、風俗習慣等,它是移民文化的中層內容;第三層次是移民文化的深層部分,主要指移民在生產過程中對社會、經濟、文化環境適應、改造、發展的理性認識,包括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倫理觀念等,這是移民文化的核心部分。

工程移民的安置方式按安置地與移民原居住地的距離,可分為外遷安置與就地后靠安置;按安置移民的聚散程度,可分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移民安置方式對移民文化有著重大的影響。

外遷安置的農村移民遠離原居住地,不再經營原有的土地、山林和水面等,其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都發生明顯的變化。分散型安置的移民由于分散插組、插村安置,原有的文化組合被徹底打亂。這兩類移民在安置地面臨新的文化環境和新的社會群體組合,外界壓力沖擊比較大,他們不得不盡快調整自身,以適應新的社會環境。這類移民文化的發展要經歷一個急劇的、從抗拒到逐步被同化的過程。后靠安置的移民,仍在水庫周邊地區生活,其生產、生活習慣不會有太大的變化。集中安置的移民仍以庫區原居民組建成一個新的群體集中在安置地進行生產、生活,即使其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有所改變,但原有鄰里關系及其人文環境優勢仍保留著。這兩類移民原有的社會關系可在不同程度上不受或少受影響,甚至可以保持原有的文化特色和生活習慣等,雖然其賴以生存的自然、社會環境發生了變化,但這種變化只有經過原有文化的“過濾”,才能對其文化產生影響,因而這類移民的“文化演化”比較穩定。

(二)工程移民文化的基本特點

由于工程導致的移民非自愿性的影響,工程移民文化系統具有以下特點:

1.穩定性與變異性。移民在庫區原居住處的文化世代沿襲,根深蒂固,即使移民搬遷引起區域環境的巨大變化,他們也不可能全部拋棄原有的文化;相反,他們總是力圖在新環境中保持原有文化,并在新區域的容納下繼承和發展原有的傳統文化。因此,移民文化具有穩定性的特點。另一方面搬遷使移民原有文化系統構成被打亂,必然在新安置區經歷一定的變異過程后重新組合,形成一個適應新區域的新的文化系統,這就是移民文化的變異性。

2.保守性與開放性。移民文化系統的穩定性使移民在安置區繼續地至少部份地保持原有的文化特性進行生產、生活,特別在傳統文化與安置區文化兩者協調性較差的情況下,移民對原有文化的變異性很敏感,自覺不自覺地對原有文化進行某種“保護”,防止外界文化因素的侵襲,此乃移民文化的保守性。同時,由于移民文化所處的被“包圍”的特殊環境,安置區文化從四面八方滲透、影響著移民的傳統文化,無論移民是否愿意、是否抗拒,或遲或早、或深或淺,他們終將被新的文化所演化和同化,移民文化系統實際上是開放的,只是開放的自覺程度和開放本身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3.被動性與主動性。因為被動遷移,工程移民普遍存在這樣的觀念:“說到天邊去也是你要我移,不是我自己要移,所以你該補償我,我該依靠你”。此乃移民的被動性,但正因為有被動性,便生成了移民的主動性:主動要求補償其全部移民損失;部分移民在其要求(不論合理與否)不能滿足時,主動采用罷耕、上訪、靜坐、返回、直至聚眾鬧事等過激行為對抗移民工作;有極少數移民甚至連生老病死、意外事故、民事糾紛等都主動向移民部門、政府提出不合理要求等等。

二、工程移民心理分析

在特殊的移民文化背景下,工程移民的心理顯得異常復雜且變化無常。這是因為工程移民的被動性造成其心理上極強的依賴性;搬遷后自然條件的改變,尤其是與農村移民生產、生活休戚相關的耕地、山林、水資源的數量、質量的變化,尤其是劣化,必然會極大地刺激移民的心理;原有生存環境中所依賴的社會關系和經濟來源被打破,新關系、新經濟來源的重建要經歷一個較長的過程,并伴隨著一定的風險;生活習俗、生產習慣的地域性變化,必然會引起移民心理狀態的變化,帶來“水土不服”,不習慣、不勝任、不愉快等消極不斷滋長,形成工程移民錯綜復雜、變化無常的心理狀態,常見的有:

1.抗拒心理。指與國家移民安置相對立、相抵觸的一種心理狀態。產生這種心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移民對安置是否科學合理性不予認同,移民對搬遷的認識不足、意外事故的發生、人員意外死亡等,都會使移民產生這種抗拒心理。這種心理產生之初雖然人數雖不多,但蔓延性強,影響較大,如果不正確引導和幫助,可能會起“導火線”的作用,造成“爆炸性”事件。

2.懷舊心理。這是由于傳統文化“故土難離”的心理滋生出的一種消極心理狀態,表現為安置區地理環境、生產、生活條件即使優越于遷出區,移民卻感“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草窩”;即使進行了科學、合理、充分的補償,移民總感“吃虧”,即使安置區生活水平高出原有水平,移民總覺“今不如昔”,無法克服部分移民故土留戀的心理,總把過去環境中好的一面,與安置地不足的一面進行比較,這種心理使移民看問題缺乏綜合性,滋生出較強的依賴性。

3.攀比心理。移民搬遷中,移民所要損失和得到的東西比較多,較容易造成移民在主觀設定的一條標準線上進行比較,產生一種差距感,形成攀比心理。其方式多數以橫向攀比為其基本特征,一是進行不同工程項目之間移民補償標準的靜態比較,只看到別的項目補償高的一面,而忽視自身因補償低而享受的各種優惠政策為其帶來的利益。二是單純強調客觀條件,忽視主觀努力,尤其是安置后,由于主觀努力的不同,經歷一段時間后,生產、生活水平產生差異,部分移民便認為自己因客觀條件差而“吃虧”太大。 轉貼于

4.矛盾心理。指農村移民的認識因受多種現實因素的影響,在理想與現實之間,認知與情緒之間存在相當差距而表現出心理情緒的前后不一、此是彼非的復雜性,大體有幾種表現:移與不移的矛盾,不移,國家項目必須執行;移,故土難離,以至于少數移民矛盾到“水漫金山寺”才動遷,造成巨大損失。依賴性與獨立性的矛盾,被動移民使少數移民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心理,但要從根本上解決移民困難,必須變生活救濟為生產扶持,移民只有自力更生艱苦奮斗,方能脫貧。優越感與自卑感的矛盾,移民為國家作出貢獻,這無疑是一種光榮,但移民在安置區人地生疏,困難重重,生活水平下降,因而造成自卑感與優越性相互交織。

三、工程移民文化與成功的移民安置

1.客觀認識工程移民的被動性及其消極行為。如果工程移民的生產、生活水平下降而又無力恢復,與其說移民的被動性及其消極表現是移民缺乏國家主人翁的責任感,不如說是對移民的被動性和主動性缺乏認識,是工程在事實上損害了部分移民和移民地區的合理權益而造成的遺留問題更準確。因此在工程建設項目規劃中,必須高度重視移民規劃,讓移民代表和安置區代表參與規劃工作,移民安置投資應科學、合理,不能人為壓縮,應堅決杜絕等到遺留問題惡化、不得不花更多資金去解決,使本來可以集中使用的資金,消耗在長期的“拉鋸戰”中的情況。這樣,不僅會損害移民的合理權益,也會損壞政府在移民心中的信譽,增加移民工作的難度,還在無形中助長了部分移民的畸形心態:認為政府和移民部門是“蠟燭”,“不點不亮,一點就亮”,“鬧比不鬧好,大鬧比小鬧好”,使問題更趨復雜。重視移民的被動性而做好移民工作,移民的主動性就消減,忽視移民的被動性而做不好移民工作,移民的主動性就增長,種種問題也就層出不窮了。

2.重新審視移民“生活質量”,注重社會文化生活安置。在移民工作中,往往存在這樣的觀點,移民安置就是對移民及移民區的房屋山林土地交通通訊設施等等直接的物資損失進行補償。但移民打破了長期形成的經濟、政治、文化、親友鄰里關系,使移民“水土不服”,受到了非物資的間接的無形損失的,其“生活質量”的降低和“磨損”是不言而喻的,但這類損失卻不能量化,沒有補償。所以,在確定移民生活質量的衡量標準中,除人均產值、人均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外,還應充分考慮移民對安置區社會文化生活的滿意程度。重建至少不降低移民生活質量的經濟和社會文化生活環境,或使移民盡快適應新的經濟和社會文化生活環境,是移民安置的客觀要求。

3.重新審視移民過程的完整性,注重后期扶持。在移民工作中存在這樣的觀點:從動遷前的具體準備到安置后的零星掃尾,即從“搬出去”到“住下來”,就是整個移民工作自始自終的完整過程。但是僅僅是“住下來”是不夠的,移民必須在新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社會環境中適應、發展、并以生產生活的實際行動和具體成果與其所處的環境進行物質交流和精神交流,才能使他們不僅在生產和收入水平上,而且在對安置區社會生活的滿意度上,都超過移民前,使他們的生產生活水平能夠隨同安置區人民的生產、生活水平同步地、均衡地持續地發展。

如果把移民比作樹的移植的話,那么,實際操作階段好比“移栽”,后期扶持工作好比“培管”,是保證“樹”的成活并“健康成長”的重要的不缺少的階段。后期扶持是政府和移民工作部門不可推卸的職責,也是國家制定工程建設規劃時理應加以重視的內容,應該包含在整個移民規劃之中,并安排相應的資金額度予以保證。

4.重新審視移民工作方法,注重移民思想文化建設。在工程移民項目實施中應加強移民思想文化建設,爭取移民對國家建設事業需要的理解,自覺地支持和服從國家建設的需要;幫助移民建立起在國家扶持下自立、自強、自我發展并為安置區經濟發展作貢獻的思想文化氛圍,努力消除移民“等、靠、要”的消極心理。同時,也要做好安置區群眾的思想工作,讓他們充分認識移民為國家建設所做出的犧牲,主動幫助和扶持移民的生產生活,共同建設、發展安置區經濟。應充分研究移民文化,掌握移民思想情緒和心理變化規律,認識移民的被動性及消極表現是必然的、有原因的、也是可以轉化的,摒除遇到困難就指責移民思想認識太差、覺悟太低,甚至知難而退的現象。應重視移民的意見和呼聲,讓移民參與移民工作,隨時理清移民的心理脈絡,及時對癥下藥,避免不體察移民疾苦、不分析具體矛盾、不解決人們復雜的認識問題的脫離實際的、空洞的說教,不斷修正、豐富、完善移民安置方案,這是保證工程移民項目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

參考文獻

〔1〕邁克爾·M·塞尼.移民與發展〔M〕.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1998.3.

篇(2)

2實證結果分析

本文關注的變量是醫療保險對農民工城市轉換的影響,但考慮到現行醫療保險多以縣為單位獨立運行,區域間及制度間缺乏有效銜接,客觀上會抑制農民工城市轉換;同時,經常發生城市轉換的農民工,由于實行屬地管理的醫療保險不能及時滿足自身醫療保險需求,多選擇退保或重復參保,客觀上加重了醫療保險對農民工城市間流動的阻礙。為解決醫療保險與農民工城市轉換相互影響產生的內生性問題,本文擬將農民工“是否有醫療保險異地轉接經歷”作為“醫療保險是否阻礙城市轉換”的工具變量,并分別使用IVOLS(模型三)和IVTobi(t模型四)對縣外務工農民的城市轉換數量進行檢驗。內生性問題的檢驗結果顯示,IVTobit模型和IVOLS模型的WaldTest檢驗值都在5%的統計水平上顯著,表明模型存在嚴重的內生性問題,因此應該使用工具變量法矯正內生性問題。為保障研究結果的穩健性,本文對模型中各個變量的相關性進行了檢驗,結果表明各個自變量與被解釋變量的相關程度較高;對模型進行多重共線性檢驗,結果表明所有自變量的VIF值均大大小于10,表明變量之間不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表2是醫療保險對農民工城市轉換影響的計量回歸結果。由IVTobit模型(模型四)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是否認為醫保阻礙城市轉換變量的符號顯著為負,表明區域分割的醫療保險顯著阻礙了農民工的城市轉換,減少其城市轉換量。該結果與本文設定的醫療保險會阻礙農民工城市轉換的假設相一致,本文的假設得到證實。這是因為醫療保險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民工看病難、看病貴,以及因病返貧的難題,但由于我國尚未形成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跨城市轉移接續較難;加之目前醫療保險多實行屬地管理,醫療保險異地費用結算,以及費用報銷同樣花費農民工較多時間和精力等成本,因而使得農民工需跨統籌區轉換工作時存在較多顧慮,客觀上減少了其轉換城市的數量。是否認為醫保阻礙城市轉換變量,該結果在四個模型中均為負值,說明本文的計量回歸結果具有較強的穩健性。IVOLS模型和IVTobit模型中系數值的絕對值分別為1.1707和1.6529,均高于采用OLS模型和Tobit模型所得的0.0414和0.0590。說明如果不解決內生性問題,醫療保險對農民工城市轉換的影響程度將大大被低估,應該使用工具變量法對內生性問題進行矯正。本文的其它一些變量也值得關注。性別變量顯著為正,表明男性農民工較女性發生城市轉換頻次較高,這與其從事的職業特點有密切關系。家庭規模越大,農民工城市轉換率越高;家庭中老人及兒童的數量越多對農民工城市轉換具有顯著抑制作用;勞動力數量變量顯著為正,說明農村居民存在較多的剩余勞動力。家庭中土地擁有量越多越不利于農民工城市轉換。合同變量顯著為正,說明勞動力市場的規范性有益于農民工跨區工作轉換。較高的外出務工收入對農民工城市轉換具有顯著促進作用。醫療保險異地費用結算方便度越高,越有利于農民工城市轉換;醫療保險異地費用報銷便捷度對農民工城市轉換同樣具有顯著促進作用。

篇(3)

二、城鄉一體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保險調查概況

(一)調查目的。本次調查的主要目的在于對目前農民工社會保險需求與供給現狀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需求層面主要包括農民工社會保險的參保情況,對社會保險的了解程度、需要程度,對現行政策的滿意程度、意見和建議等方面。供給層面主要包括政府機構、社保機構、企事業單位等用人機構在社會保險供給上所取得的成績、相關的制度與措施,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等。

(二)調查對象。本次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相結合的形式。研究小組成員對宜昌市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的農民工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共發放問卷207份,其中回收有效問卷193份。受調查對象中,男性占75.6%,女性占24.4%,年齡在18歲至55歲之間。從行業分布情況來看,建筑業領域農民工居多。受調查對象的學歷主要集中在小學及以下,初中兩個層次。

(三)調查內容。調查問卷共設計五十個問題,內容分為基本信息方面,如年齡、性別、行業、婚姻、受教育情況等,和社會保險需求方面、供給現狀方面。社會保險需求與供給現狀根據社會保險種類分為五個部分:養老社會保險方面,醫療社會保險方面,工傷保險方面,失業保險方面,生育保險方面。從五個險種分別考察農民工對每種保險的了解情況,需要程度,參保現狀,政策滿意程度,意見和建議等。

三、城鄉一體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保險需求狀況與影響因素

(一)需求狀況。從五種社會保險總體來看,農民工對五種社會保險的重視程度各不相同。37.3%的農民工認為養老保險最重要,32.6%的農民工選擇醫療保險更重要,20.2%的農民工表示工傷保險最重要,而選擇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最重要的農民工分別占4.7%和5.2%。而單獨考察每一種社會保險,在養老保險方面,農民工對其需求強烈,有73.8%的受調查者明確表示需要或者非常需要養老保險,只有11%的受調查者認為不需要養老保險;而且絕大多數受調查者對養老保險提出了更高層次的要求,主要表現在提高現行養老金水平和降低領取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兩個方面。72.5%的農民工表示愿意多繳納費用以提高現行養老金水平,28.3%的受調查者明確指出國家需要改進養老保險金水平;34.2%的受調查者認為領取保險金繳費年限太長是參加養老保險最大的障礙,同時30.5%的農民工表示國家需要改進養老金繳費年限。醫療保險方面,農民工對其訴求也非常強烈,78.8%的受調查者認為需要或非常需要醫療保險,僅僅只有2.1%的農民工明確表示不需要醫療保險。而當被問及生病時會采取的措施,有40.9%的農民工選擇會立即上正規醫院檢查、治療;選擇去街頭小醫院、私人診所,自己去藥店買藥,不到萬不得已不去醫院的比例分別占18.1%、33.7%、7.3%。另外,受調查者對簡化報銷手續,增加醫保范圍內藥品種類提出了較為強烈的需求,79.9%的受調查者認為需要改進現行醫保制度關于這方面的內容。農民工對工傷保險的需求程度就更為強烈,81.9%的農民工都需要或非常需要工傷保險;其次就是對簡化工傷保險報銷程序的需求較強,占到了60.7%。同時59.0%的受調查者希望擴大工傷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人群,使更多的農民工受益。相對于前三種保險,農民工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方面的需要程度較低,明確表示需要或非常需要這兩種保險的受調查者分別占63.2%,52.3%,認為不需要的占19.2%和20.2%。在失業保險方面,41.4%的受調查者認為失業保險補貼比率低,32.3%的受調查者希望可以提高失業保險給付金額度。而在生育保險方面,64.8%的受調查者表示生育保險的產假達到需求,23.4%的農民工希望擴大生育保險就醫規定范圍內的藥品、醫療服務設施,20.9%的農民工希望擴大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使更多人受益。

(二)影響因素分析。通過調查和分析,影響農民工社會保險需求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社會保險的了解情況。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不少受調查者并不了解社會保險或某種社會保險,甚至存在誤解。調查數據顯示,只有5.7%的人表示非常了解養老保險,7.3%的人表示非常了解醫療保險,而對于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僅有5.7%、4.1%、3.6%的受調查者明確表示非常了解。相對應的,受調查者中不了解或只了解一點點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的分別占63.7%、57.5%、58.5%、77.7%、76.7%。農民工對社會保險的不了解或者誤解直接大幅度降低了他們對社保的需求程度,也影響到他們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第二,收入狀況。收入是影響農民工參保能力和參保意愿的重要因素。農民工的參保意愿一般與收入成正相關關系,也就是說收入越高,其參保能力和參保意愿就越強。調查發現,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人群當中,有1.0%的人沒有參加任何種類的保險;月收入1001-2000元人群當中,有5.2%的人沒有參加任何種類的保險;月收入在2001-3000元的人群當中,有5.2%的人沒有參加任何種類的保險;月收入在3001-4000元的人群當中,有1.6%的人沒有參加任何種類的保險;月收入在4001-5000元的人群當中,有3.1%的人沒有參加任何種類的保險;月收入在5001元及以上的人群當中,有0.5%的人沒有參加任何種類的保險。由于農民工之間收入差距并不是十分明顯,因此收入與農民工的參保意愿之間的正相關關系在我們調查數據當中并沒有明顯地體現出來。也就是說。在收入相差并不懸殊的情況下,收入對于農民工社會保險的需求的影響并不是特別明顯。第三,行業的差異。由于不同行業的農民工其職業穩定性和面臨的風險不同,也會影響到農民工對不同種類社會保險的需求程度。建筑業的農民工由于工作強度大、工傷風險高,希望參加工傷保險比例較高,服務業則相反。用人單位的性質對農民工參保率也有很大的影響,一些用人單位會主動為農民工購買社會保險,大大提高了社保的參保率。第四,婚姻狀況。養老保險方面,已婚農民工的參保率(67.0%)高于未婚農民工(49.3%);醫療保險方面,已婚農民工的參保率(90.4%)也大幅度高于未婚農民工(71.2%);而在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方面婚姻狀況對于社會保險需求狀況沒有顯著的影響。第五,工作穩定性。調查數據顯示,隨著每年更換工作的頻率由1次及以下逐漸遞增到6次及以上,受調查者養老保險的參保率由60.3%逐漸下降到6.9%;醫療保險的參保率由60.2%逐漸下降到7.5%;工傷保險的參保率由56.4%逐漸下降到12.7%;失業保險的參保率由60.5%逐漸下降到0%;生育保險的參保率由64.9%逐漸下降到0%。明顯可見,農民工參保率與更換工作的頻率成反比,也就是說工作的穩定性直接影響農民工對社保的需求狀況。

四、城鄉一體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保險供給狀況與影響因素

(一)供給狀況。中國戶籍直接與教育、社保、醫療等諸多福利掛鉤,城鄉二元戶籍制的弊端明顯。近年來,社會逐漸形成共識,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有效地提高了農民工的參保率。國務院總理還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會議確定,出臺居住證管理辦法,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相關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制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但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農民工社會保險供給現狀仍不樂觀。調查數據顯示,只有51.8%的受調查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35.8%的受調查者沒有與單位簽訂合同。當被問及是否有過參加社會保險后來又退保的情況時,80.8%的農民工選擇了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但有19.2%的農民工明確表示有過退保現象。而在發生退保現象的農民工中,有15%的受調查者退保的原因是收入不能保障持續交納保險金,19.2%的受調查者擔心交了保險金以后不能收回來,39.4%的被調查者是由于換工作或流動時辦理起來很麻煩,25%的農民工覺得社會保險起不到什么作用。養老保險方面,參保率為60.7%,參保者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占54.1%,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占45.9%。絕大部分農民工每年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為100元左右。醫療保險的參保率則十分可觀,高達83.4%,其中64.4%的受調查者參加的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30.7%的受調查者參加的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絕大部分農民工每年繳納的醫療保險金為60元。與養老和醫療保險相比,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均比較低,分別為28.5%、19.7%、19.2%。從調查數據我們看到,農民工社會保險供給與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著嚴重的滯后現象,政府、社會以及用人單位對于農民工社會保險的供給還存在著許多不足和缺陷。養老保險方面,當被問及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是否合理,29.0%的受調查者認為不合理或非常不合理。另外,25.4%的農民工對《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中規定的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不滿意。醫療保險方面,17.6%的受調查者認為醫療保險的繳費比率不合理;當被問及參加醫療保險有沒有減輕生活負擔,15.5%的農民工表示醫療保險費用加重了經濟負擔,57.0%的農民工表示減輕了經濟負擔,但是效果不明顯。而工傷保險方面,58.5%的農民工認為上班單位不愿意承擔責任,沒有為他們辦理工傷保險,受工傷后,選擇自己出錢醫治與和雇主私了的農民工分別占20.2%、23.3%。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方面更是亟待提高,有70.5%的受調查者在失業期間依靠以前攢的錢,維持一段時間,只有4.0%的受調查者是依靠失業保險生活。

(二)影響因素分析。影響農民工社會保險供給的因素,可以從以下三個層面分析。

1.政府及社會保險機構方面。第一、法律體制不完善,政府監督落實不到位。大部分用人單位沒有與農民工簽訂合同,所以并未履行為農民工辦理社保的職責。相關政府機構對此監管不力。第二、社會保險宣傳教育不到位。農民工由于本身知識水平有限,無法了解辦理的程序,而社保本身宣傳的不到位致使農民工社會保險知識嚴重缺失。第三、部分社會保險辦理機構執行力不夠,效率低下,使得本就程序復雜的社保辦理變得更加困難,農民工因此而不愿辦理。實際上因為本身程序復雜農民工辦理的意愿就降低了。

2.用人單位方面。用人單位不負責,不愿分擔農民工保險負擔,不給農民工買社會保險。由于競爭的激烈,部分企業利用農民工的對自身狀況的低要求,試圖通過降低勞動力成本來提高價格競爭優勢。使得農民工無法獲得企業應該給與的社保。

3.農民工個人方面。第一、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長期存在與農民工高流動性之間的矛盾,一方面農民工的高流動性與社保手續跨地區轉移方面的限制使農民工的參保意愿下降,另一方面農民工社保體系未能實現區域對接、城鄉對接,這最終給農民工社會保險的辦理設置了障礙。第二、農民工社會保障意識淡化與缺失。由于農民工自身處于弱勢狀況,對工作的迫切,對待遇的低要求,以及文化程度較低,農民工大部分對是否有保采取了無所謂態度。第三、農民工的非正式就業方式阻礙了農民工及時有效的獲得社會保險。

五、城鄉一體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保險供需矛盾及其協調解決

篇(4)

議程設置是傳播效果理論中的重要內容,在某種程度上,議程設置理論就是探討媒介議程設置影響公眾議程設置,公眾議程設置影響政策議程設置的過程。傳統媒體在社會傳播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對公眾議程和政策議程設置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隨著新技術的蓬勃發展,新的媒介載體不斷出現在社會生活中,新舊媒體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媒體融合”已成為當下媒介生態環境的一大景觀。在網絡媒體的帶動下,公民新聞的影響力也在逐漸擴大。與傳統媒體的議程設置相比,公民新聞的議程設置是一個從“權威議程設置”往“大眾議程設置”過渡的過程。

一、議程設置理論的內涵

議程設置作為一種理論假說,最早見于美國傳播學者麥庫姆斯和肖的論文《大眾傳播的議程設置功能》。他們認為:大眾傳播具有一種為公眾設置“議事日程”的功能,傳媒的新聞報道和信息傳達活動以賦予各種“議題”不同程度的顯著性的方式,影響著人們對周圍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斷。①換句話說,就是媒介報道什么,受眾便注意什么;媒介強調什么,受眾也會從一定程度上認為什么更重要。大眾傳媒不僅是重要的信息源,也是重要的影響源。

迪爾潤和羅杰斯將議程設置的過程定義為“以獲得媒介專業人士、公眾政治精英的注意為目標的議題間的持續性競爭。”②這為我們更好的理解議程設置的三個部分,即傳媒議程設置、公眾議程設置以及政策議程設置,做了一個理論的準備。

從上述理論指示中,我們不難發現,傳統媒體的議程設置功能,更多的是一種權威的議程設置。代表著統治階級或黨團利益的媒體,通過對傳媒精英、編輯、新聞記者的價值觀影響,從有利于媒體利益的取向來設置議題,引導公眾思考。但是隨著融媒時代的到來,網絡的發展,公眾參與度的提高,議程設置理論不再維持現狀,有了新的發展。

二、融媒時代議程設置理論的新發展

傳統媒體時代,大眾媒介以自己的利益取向、價值觀選取議題,并決定議題的重要程度,以及進而影響議題在受眾心目中的重要程度。進入融媒時代,網絡媒體以及手機第五媒體發展并逐漸成熟,使得議程設置理論呈現一些新的特點。媒介傳播環境的變化,帶來傳受雙方主動性的變化,使得議程設置的主體發生了變化。新媒體的互動性以及高參與度,使得議程設置的流程也有了新的發展。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議程設置的主體:從大眾媒介到公眾的轉換

在傳統媒體環境下,議程設置的主體是專業的媒體機構,媒體根據自身的利益和價值取向來決定議題的設定。而網絡媒體的自由性和開放性,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在媒體上、接收以及交流信息,進而決定了在網絡傳播背景下的受眾,可以把握機會進行議程設置。公眾可以通過網絡平臺信息,吸引和影響其他網絡受眾,并在共同的認知中逐漸形成趨于主流的看法,從而賦予這一事件以重要性和顯著性,形成網絡議題。③融媒時代議程設置主體即網民,通過網絡論壇、博客等參與方式,把自己感興趣的話題拿來和網民一起探討。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公眾成了唯一的設置主體,而是與大眾媒體相互協作,共同完成議程設置。

2、議程設置的議題:呈現多元化和發散性的特點

傳統媒體的議題都是經過專業媒體從業者的層層把關,在議題方面多是熱點問題或是重點問題,多為時政類、民生類或是宣傳類的議題。而網絡時代,網民的匿名性特點,決定了他們可以暢所欲言。同時,由于網民個人的教育背景,文化程度的原因,使得融媒時代的議題更多的表現出私人化和個人化,總的來說,就是議題不斷的軟化。同時,由于網民的及時跟帖,及時反饋的特點,往往一個議題出來之后,隨后將接著對該議題進行深入的探究,使得議題呈現一種發散性的特點。也就是說,網絡議題會由A議題出發,B議題結束。這就不同于傳統媒體的權威聲音,使周圍的不同意見仿佛“沉默的螺旋”一樣而消失。

3、議程設置的周期:反饋及時,周期縮短

傳統媒體的議程設置往往是:先有媒體設置議題,然后影響受眾關注和思考。但是由于受眾很難參與到媒體中,通過人際傳播等方式將自己的態度等反饋給媒體,或是受到關注的時間較長,完成一個議程設置的周期也就相對較長。而網絡媒體的議程設置則不同,網民可以及時的對議題發表自己的看法與主張,將公眾的聲音集中反映。它完成一個議程設置的周期明顯要短于傳統媒體,這就使得議程設置流程的效率顯著提高。

三、公民新聞中議程設置的表現

網絡媒體的議程設置呈現出的新特點,在網絡時代中的公民新聞中可以更好的表現出來。要弄清公民新聞中議程設置的運用問題,首先我們應該先搞清楚什么是公民新聞。

1、公民新聞:平民化色彩

對于公民新聞,目前還沒有一個公認的、權威的定義。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公民新聞”是公民“在搜集、報道、分析和散布新聞和信息的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的行為。④公民新聞并不是近期才出現的信息傳播方式,在上個世紀40年代,我國老一輩政治家和新聞活動家,就有了樸素的公民新聞思想。比如提出“非專業記者”概念、提出“全黨辦報、群眾辦報”的辦報方針。后來,隨著新聞線人現象的出現,公民新聞也就逐漸發展起來。

網絡時代的公民新聞更是得到了新的飛躍,公民新聞的載體主要有各種網絡論壇、博客、播客和公民新聞網站等等。網民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自由的信息,回帖或跟帖,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網絡媒體的低門檻,高開放度,使公眾可以參與到信息的過程中,做信息的者。公民新聞的出現,使信息的者與接收者之間的界限并不那么明顯,受者也可以是傳者,信息傳播的主體發生了改變。大眾化的公民新聞,也就使得議程設置逐漸從“權威”走向“大眾”。

2、公民新聞中的議程設置:“權威”走向“大眾”

公民新聞中的議程設置與媒體新聞的議程設置相比,最顯著的不同表現在設置的主體上。公民新聞的信息者更加的平民化,不像傳統媒體的專業新聞從業人員。從受者變為傳者,開放性的傳受角色轉變帶來的是更有傳播力的信息,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自我設置議程顯露。網民通過論壇、博客或者是公民新聞網來信息,交流意見,幾乎都是源于自己生活周圍或是自己觀察到的內容。比如現在很多新聞來源都是來自微博,網友在自己的生活中隨手拍,遇到突發新聞事件及時上傳,然后通過@主流媒體或是通過轉發的形式,引起網民的關心進而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觀察眾多新聞會發現,越來越多的新聞中出現“據現場網友稱”或“圖片來自微博”這樣的字眼。由于誕生于受眾的身邊生活,富有生活百態,更容易被其他網民接受。

(2)議題的影響范圍擴大。公民新聞一經網絡,無空間限制、無時間制約的傳播。通過論壇或是博客或是公民新聞網站信息,網民的高參與度和網民的廣泛性,使得議題的影響不斷擴大。傳統媒體在議程設置后,往往要經過漫長的信息傳遞,才能顯現出來議題的效果。而公民新聞中的議題,由于貼近性和網絡的快速傳播性,使得議題影響范圍擴大。

(3)被削弱的把關功能。與傳統的議程設置相比,公民新聞是網民和大眾媒介共同完成的信息傳播過程。但是,由于網民的主動參與,影響著媒體議程的設置,所以把關人的角色就由“完全的媒體”向“受眾與媒體結合體”轉化,那么媒體的把關功能就相對減弱,議程設置的把關功能也就相對被削弱。

(4)公眾議程與政策議程的功能上升。科恩曾經指出,報刊“多數時間可能在告知人們怎么想上不成功,但是它在告訴自己的讀者想些什么上獲得了令人吃驚的成功……”。⑤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科恩認為大眾傳媒在影響人們輿論上存在著重要的影響。而人們在接受信息時存在有選擇性接收,選擇的標準就是和自己更有貼近性的內容。公民新聞大多是網民從生活中提取的信息,所以在被網民接受時就更容易、更親近。所以當議題出現之后,網民們的關注就更加集中,公眾議程在短時間內形成了氣候。

公民新聞中議程設置的議題一出,得到眾多網民的回應與快速的傳播,不再是自上而下的信息流動,而是一種平等關系間的信息蔓延。加上及時反饋,使得公民新聞的議程設置的流程發生了變化:不論議題出自于網絡公眾還是大眾傳媒,當網絡議題足夠強大的時候,議題又流向了傳統媒體,而傳統媒體的報道和評論又流向網絡,如此循環往復。⑥當輿論形成,自然就影響到政策精英們的決定和行為。

當我們在強調公民新聞的強有力議程設置的時候,也不能忽視公民新聞議程設置的一些弱點。由于是網民個人按照個人意志的信息,所以議題的客觀性受到質疑與干擾,議題的真實性也受到了影響。因此,網民們應該提高自己的判斷力,不浮躁、盲目跟風,讓公民新聞更加健康的發展,讓公民新聞的議程設置功能得到有效發揮。

參考文獻

①郭慶光:《傳播學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214

②丹尼斯?麥奎爾:《麥奎爾大眾傳播理論》[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385

③⑤常昌富、李依倩:《大眾傳播學:影響研究范式》[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68、69

④馬靜初,《解讀網絡議程》[J].《青年記者》,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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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族品格

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非遺項目中屬于比較特殊的類別,它的生產技藝是“活態”傳承,而成果則是實物展示。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傳承中表現出了比較一致的作品質量和風格:

(1)從物質載體來看,重視選材。中國傳統手工藝品的選材一般極為考究,多用金、銀、玉石、象牙、犀牛角等珍貴材料,即便是木料、石材等傳統材料,均會首要考慮珍貴品種、奇石等。選材的考究往往意味著對其傳世的期許,表現了中國文化中對于“恒遠”的追求。四川銀花絲的選料為銀,為突出其藝術效果,會采用“嵌寶”等表現手法,所選材料品質很高,器物造型高貴典雅,富麗堂皇。

(2)從表現手法來看,工藝細膩精致。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表現手法細膩多樣,無論是王公貴族用品,抑或尋常百姓之物,其表現形式無一不趨向繁復、精致的極端審美趨勢。中國在漫長的文明發展史中,社會分工日趨細化,工匠在各自領域較為封閉的發展,經過各代的傳承,追求極端的精細,將中國人“內斂”的品格特征借助于器物的精細,表達得淋漓盡致。四川銀花絲技藝最大的特點,是采用“平填”技術,僅“平填花絲”種類就可以分為光絲、麻花絲、滾筒絲、拱絲、水浪絲、桂花絲等十多個種類。銀絲最細直徑可以拉到人一根頭發的一半。

(3)從創作內容來看,追求寫實風格。手工藝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作內容一般為生活中常見的物件,如動植物、瑞獸、祥云等,通過藝術化的加工,真實再現某一種場景、造型、姿態。對于這些內容細致入微的表達,表現出民族性格中“務實”的品格特征。四川銀花絲的創作取材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多為具有實用價值的首飾、胭脂盒,具有裝飾價值的各式擺件。器物造型靈動,但規整,表現手法重寫實而非寫意。

2 商業思維對非遺傳承的影響

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展示的民族品格很好地展示了中國文化的審美品位,是傳統文化的精粹,國家希望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機制將其繼承發展。但隨著現代社會生活環境的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所展示的生活方式畢竟失去了現實存在的基礎,工業化的社會發展必然搶占手工業的生存空間,而手工業的發展形勢也非民生發展的方向,因此,淡出社會主流視野也是必然。但從文化傳承的角度看,演示和還原其原生態的生存圖景是對歷史及人類文明的尊重,這樣的傳承是一種“活態”傳承。

(1)利用非遺影響,獲取高額經濟利潤,將獲利作為首要衡量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如今的市場中是一塊金字招牌,級別越高,經濟價值相應越大。旅游市場,作為一個完全提供消費服務的行業,與非遺產品有著天然的近緣關系,將非遺項目開發為旅游商品,有著巨大的市場空間。表演性質的非遺項目,如昆曲,體現的是一種參與感受。工藝品性質的非遺項目,因其最終的展現形式是實物成果,易儲存、可轉移,所以更能實現經濟效益。而非遺項目在市場化運作中,能否獲利是資金介入的首要衡量標準。

(2)手工藝品較長的制作周期導致不能實現最大經濟效益。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有悠久的歷史文化積淀,在目前高端的商務、旅游市場有著較為旺盛的市場需求。例如,銀花絲,從發展歷史來看,在物質條件豐裕的盛世,總是成為消費市場、收藏市場的寵兒,現在的時代條件更是如此。雖然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但因其是純手工制作,產品生產周期較長,這樣不能迅速滿足市場需求,造成了因稀缺而形成的市場供應不平衡及價格的高昂。這樣的矛盾從市場的角度來看,未能實現生產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商業思維必然要求擴大生產規模,滿足市場需求。獲利后的市場回報資金并沒有很好地進入傳承機制之中。

3 策略分析

針對前述挑戰,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改進意見:

(1)尋求發展模式,保持獨立品格。對于非遺的發展,在商業化的背景下,要完全放棄與商業市場的接軌,這是不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而且與市場的結合能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也有利于非遺的傳承。但在發展過程中,由于受到商業思維的影響,非遺的傳承會受到較多其他因素的干擾,如為了加快市場推出周期,改變原有的制作工藝;為了迎合大眾市場品位,創作內容庸俗化等。在這樣的環境下發展非遺項目,尤其是需要“幫傳帶”的工藝品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既要實現經濟效益,更要保持其獨立品格,摸索建立一個良好的發展模式。

四川銀花絲在傳承過程中得到了金銀制品貿易公司的支持,目前的發展模式是四川銀花絲的工藝美術大師與公司合作,成立獨立的工作室,由工作室負責銀花絲作品的設計和制作,而由公司負責材料的采買以及產品的市場推廣。這樣的發展模式突出和尊重了傳承人的主體地位,設計和創作相對獨立,而市場推廣又由公司專業團隊運作,取得較好效果。

(2)重視人才培養,注重實踐創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傳承是關鍵,傳承人的培養是非遺發展中最重要的環節。因其需要對傳承人的“幫傳帶”,使得傳承人的培養又不同于一般的教育培訓。實踐操作是培養的關鍵,而非遺項目自身的發展和社會認可度的高低又是推動其傳承的動力,只有通過行業的發展,不斷地創新才能真正推動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3)加強推廣宣傳,突出文化價值。四川銀花絲及其“平填花絲”工藝是中國古老、精華、最具有特色而獨樹一幟的藝術,起源于漢代,成熟于唐,明清時期發展至鼎盛。這樣的一門藝術形式,從公眾的認可度來看,知名度卻遠遠小于蜀錦、成都漆器。挖掘文化內涵,加強宣傳推廣的力度,為銀花絲的發展打開局面。另一方面,在外銷產品中,銀花絲因為其獨特的背景,在國際上有一定的認可度,這是宣傳中不能忽視的角度。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銀花絲所展示的民族的高超、華美的制作工藝應該走向世界舞臺。

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作為“十二五”期間四川省文化強省戰略的重要內容,得到了充分的重視。四川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總體表現了濃厚的民間文化氛圍,充分體現了中國西南地區民眾樂觀、悠閑的審美心態。雖然目前的傳承環境充滿商業化,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民族品格在傳承中應該進一步的保護和發展,保持其獨立的民族品格。同時,加強傳承人才的培養,注重創新,使得古老的技藝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仍能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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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又啟動并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包括沒有保險的老人、城鎮化的失地農民、自由就業者、中小學生等等。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 ,并下發《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1 ]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范引導、穩步推進。經過一年多的試點,積累了較多寶貴的經驗,但也發現了許多問題。只有認真分析問題并解決問題,才能更好地推進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一、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所面臨的困境

(一)法制建設滯后,環境壓力大

中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發展已進入深化階段,但是由于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尤其是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特別滯后,這無疑給正在醞釀的中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帶來很大的壓力。沒有法制保障,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化發展將會困難重重。實施過程可能會缺乏強制性,帶有隨意性。

(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滯后,醫藥市場混亂

國人矚目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已被發改委定性為基本不成功,醫療衛生市場秩序混亂是個不爭的事實。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突出。而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從某種程度上說受制于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甚至是其改革和發展的關鍵點。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其實就是對醫藥供給方的費用支付問題。當前醫療費用的上漲是個世界性難題,醫療費用快速增長成為世界各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制約性因素和共有的現象。發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這種大的背景中無疑會出現很多的困難。中國在2003 年疾病經濟負擔為1. 2萬億,占GDP的10. 3%,巨額的醫療費用給國家帶來沉重負擔,給制度的運營添設更多障礙[ 2 ] 。盡管醫療需求方即參保人有過度利用醫療資源的動機,但是醫藥供給方卻對此發揮了更大的作用。我國當前的醫療衛生發展的過度市場化,將會給醫療保險制度制造更多的困境。

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將會對基層醫療服務有更大的需求,如社區醫療、門診服務、預防保健等等。但是目前我國醫療衛生資源分布不科學不合理、大醫院畸形發展、高精尖設備盲目配置,而基層醫療資源卻不容樂觀。這種形勢對居民醫療保險的發展極為不利,需要醫療衛生體制的深刻變革。醫療保險和醫藥衛生體制的息息相關,也決定了這項制度實施的異常困難性。

(三)制度對象的特殊復雜性

處于探索中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所面對的群體及實施環境具有特殊復雜性。

1. 情況復雜。城鎮居民人員構成及其他諸多

社會經濟等復雜因素給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加不可控性和實施難度。

(1)人員構成復雜。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

保險主要是針對城鎮非從業人員和其他未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的人群。參保人員構成多樣,城鎮居民既包括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又包括城鎮非從業人員、老年人、殘疾人等。例如山東省青島市七區應參保城鎮居民85萬人,其中:未滿18歲的少年兒童約51萬人、大學生約24萬人、老年居民4. 5萬人、重度殘疾人3170人、其他非從業人員5. 2萬人,調查測算工作量很大[ 3 ] 。

(2)社會經濟條件的復雜性。經濟狀況差異

較大,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大。部分特困群體“三無”特征明顯,無經濟收入、無生產資料、無勞動能力。對不同類別的城鎮居民的繳費能力、財政補償等情況的認定復雜,醫療服務管理直接面對每個城鎮居民,個體性強,工作量大。這些對當前的業務經辦能力和方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這對醫療保險費用的籌集比例的劃定要求嚴格,對統計的科學性和技術手段的實用性都提出較大的挑戰。

2. 資金的尷尬。從以上的分析不難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資金籌集的尷尬。由于主要針對非從業人員和學生等群體,這部分人群的經濟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繳費不能太高,但他們的醫療費用卻不等同降低。這就要求國家財政的補貼要到位,但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太廣,加之政府財力有限,財政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會補貼太高。那么如何確定雙方的責任,得出合理的籌集模式是一個突出的問題。

3. 管理的問題。城鎮居民參保和醫療服務管理給保險業務工作帶來困難。城鎮居民特殊群體居住分散、流動性強。城鎮居民不象城鎮職工那樣以單位形式整體參保,組織參保的難度很大。

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體制和人員裝備滯后,眾多且分散的參保居民將是對醫療保險業務管理的嚴峻考驗。我國社會保險體制管理是屬地管理,大部分地區是上級對下級的業務上的指導,缺乏統一性,造成一種模式多種方案局面的產生,不利于保險事業的發展,也為城鎮參保人員參保制造不必要的麻煩。發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使經辦機構面臨人員和經費的困難。大多數經辦機構人員短缺,相應的技術人員匱乏,不能很好地保證該項工作的開展。

4. 相關制度層面的問題。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會面臨相關制度的銜接問題。政策銜接復雜是一個客觀事實,由于城鎮居民身份不斷變動以及就業形式的多樣化,部分過去參加新農合的農民轉變為城鎮居民,部分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因失業轉變為城鎮居民,部分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因重新就業轉變為城鎮職工。如何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避免人群覆蓋不到位,防止部分人員享受雙重待遇,實現政策間的相互轉化,以保證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值得認真研究。

二、對策討論

《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目前已試點地區存在著參保范圍不一致、籌資標準和待遇支付水平差別較大、財政補助標準不一等問題。為使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更加科學合理,需要財政、勞動保障、民政、殘聯等部門聯合,進一步做好調研測算和論證工作。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理確定參保范圍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 、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中有以下人群需要研究界定:一是高校大學生是否納入。目前公立院校的學生醫療費撥款仍按1996年招生計劃數確定,以后擴招的學生自行解決。民辦院校財政不撥款。如果不納入統籌范圍,這些大學生也應該享受財政補助,納入學校管理體系,保障其基本醫療待遇。二是進城務工農民子女中的中小學生、少年兒童是否納入。如果這部分農民工子女已經參加了新農合,在患病時還能報銷一部分費用;如果沒有參加新農合,這部分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就沒有解決渠道。三是部分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是否考慮一并納入。這部分人群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由于缺乏資金來源,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部分人群還需政府財政幫助解決。是否可以考慮暫時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使他們的醫療待遇得到部分保障。四是關于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的參保問題。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未實施前,各地都出臺了關于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目前僅有少部分人已經按照政策參保,但未建個人帳戶,只建立了統籌基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后,尚未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二)以大病統籌為基礎,科學合理地確定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

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并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于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這是針對群體的特殊性而言,有助于防止這部分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適當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和支付比例。根據籌資標準測算確定不同的支付標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原則上應同城鎮職工一致,以有利于減少制度成本,并適當增加兒童用藥和有關診療服務項目。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補貼機制

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民心工程,落實政府責任至關重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同時要特別重視對非學生兒童的低保對象、重癥殘疾人員、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難城鎮居民參保問題,政府要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對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所需家庭繳費,原則上全部由政府承擔。

(四)要使政策銜接合理、通暢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內容,必須統籌規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醫療救助和商業健康保險事業發展,做好各項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城鎮居民的復雜性以及就業方式的多樣化,在制度建設過程,既要考慮到人員身份多樣性,又要考慮到人員類型的不斷轉換性。不同人群類別都要有制度覆蓋,并且各制度之間銜接順暢,互通互轉。

(五)多渠道籌資,增強制度實施的可持續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涉及范圍廣、涉及人群多,并且有相當的部分是弱勢群體,對一部分常年患病和住院患者,即使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負擔仍然很重。因此,在推進城鎮居民保險制度建設過程中要動員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多元化、多渠道籌措資金,切實解決因病致困,因病返貧的問題。一是用人單位可對職工家屬的繳費部分給予補助,對城鎮居民患病后個人負擔較重的要給予補助。因為目前家屬享受半費醫療的政策沒有取消,并且許多單位仍在實行這一政策。二是從社會捐助和“慈善基金”中劃出部分資金,用于城鎮居民中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老年人等特困群體的醫療保障。三是可以考慮每年從社會福利彩票中拿出一定量的資金用于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例如青島市政府令明確規定每年從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2 000萬元,專項用于補償定點社區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的健康查體、預防保健、慢性病干預等支出。

(六)加強醫療保險經辦能力建設

經辦管理服務工作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對象由過去對單位的管理服務轉為對每個家庭和個人的管理服務,不僅管理人數翻番,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及醫療費用審核支付等業務量更是成倍增加。啟動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后,現有經辦能力遠遠不能適應工作需要。需要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經辦能力建設,探索適合城鎮居民特點的經辦方式和經辦機制。

一是加強經辦隊伍建設。在人員配備上,要按照經辦管理人數的一定比例增加人員編制,充實經辦力量。在人員素質上,要加強業務培訓,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準、業務規范和管理機制。二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盡快實現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與基層勞動保障社區服務平臺間的聯網,實現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綜合考慮整體規劃,搭建有效平臺,為居民醫保工作順利展開夯實基礎。三是加強服務平臺建設。要針對城鎮居民居住分散、流動性大、行動不便的特點,對基層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網絡進行合理布局,在場所、經費等各方面給予保障,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設立公益性崗位的辦法,招聘人員,充實經辦力量,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

(七)同步推進相關改革配套措施

要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離不開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的配套改革。相關部門繼續推進兩項體制的深化改革,合理進行衛生規劃,整合醫療資源,大力發展社區衛生事業和公共衛生防疫事業。充分利用醫療保險的作用促進醫療衛生的自身變革,從而實現醫療衛生市場競爭的有序化,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解決人們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制度和信用等級制度建設,加強對醫藥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社會建設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隨著黨和國家對民生問題的越來越重視,特別是十七大對社會醫療問題的關注,將會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開辟更為廣闊的空間,從而更加有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參考文獻

篇(7)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

經濟研究所 張翼

“農民工戶籍轉化意愿及其政策含義”

《比較》2011年第2期總第53輯

200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動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

然而,在地方保護主義影響下,各大城市政府幾乎毫無例外地設計了各種門檻,以限制流動農民工的進入。此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政策矛盾。

另外,通過在全國103個城市,對10.6萬農民工個案進行調查后發現,農民工對非農戶口轉化意愿較低。此為中央政策與農民工實際意愿之間的矛盾。

大批農民工不愿放棄農業戶口的主要原因是他們希望保留承包地。在“80前”(1980年以前出生的)農民工中,如果不涉及承包地等土地問題,愿意轉變為非農戶口的人數占比為20.15%;如果要求農民工交回承包地,則愿意轉變為非農戶口的人數占比為11.04%。“80后”(1980年以后出生的)農民工群體相對應比例為24.66%和12.86%。可見,農民工對土地仍抱有極大希望。

在愿意落戶城鎮的農民工群體中,其主要動機是“城市戶籍可讓子女與城市孩子一樣上學”。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不到兩成的農民工愿意落戶中小城鎮,他們普遍希望到大城市、省會城市以及直轄市,且此比例與學歷程度呈正比。

教育資源集中于城市,城市福利關門主義,市府集體排他利益決策機制讓農民工對城市望而卻步;新農村建設,農村社保體系建立完善,農業用地的價值重塑等因素又強化了農民工留戶籍于鄉土的意愿。

我們應重新檢討“戶籍城鎮化”方針。既然實際上已經不可能阻止農民工進城,就應撇開戶籍,讓“常住人口城鎮化”,讓其享受合法公民的基本權利,強化其市民特征才是解決矛盾之道。

制度

威權體制下尋租帶來負面成本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刑祖禮 周文

“威權體制、相金機制與企業的性質――兼論中國轉型經濟增長的‘微觀基礎’”

《經濟研究》工作論文WP67號

“高速度、粗放式和貧富差距擴大”的中國轉型經濟特征,已成為眾多學者的共識,一些學者把視角放在“尋租”行為上,希望由此切入來詮釋中國經濟發展的特征。

在威權體制下的中國,產權的界定掌握在上級領導或少數領導手中,又因為“法律缺失”,導致這種產權引發的激勵變得不同于一般自由市場。在該激勵下得到的收益權利可稱為“潛產權”,其收益就是“租金”。

官員為了獲得“租金”,有動力投入“過分熱情”在發展地方經濟上,如征地、基建、采礦等。在“潛產權”激勵下,尋租成本會被轉移到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只要威權體制不變,這種趨勢很難扭轉。

盡管中國的尋租模式類似于“做大蛋糕再分”,因而中國經濟發展要比俄羅斯的“直接分蛋糕”模式更快,但其成本會不斷累積,而且負效應更大。

觀點

政府基建項目的利弊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 鄭思齊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環境研究所

“政府對當地公共品的投資是否能促進下

層住宅高檔化?”

NBER工作論文17002號

無論是波士頓的“Big Dig(大挖掘)”(1991年開始動工,直到2006年其主體工程才算基本完成),還是北京為籌辦奧運而耗資逾500億元的軌道交通項目,都對推動當地房地產市場產生了巨大作用。

以北京為例,政府投資的基建使周邊房屋溢價;開發商也更愿意在此附近投資;各種私人商業設施也隨之而來。

篇(8)

中圖分類號:D632.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932066

1 引言

扶貧移民是在政府和其他機構或個人的組織協調下,使貧困人口擺脫現實的惡劣生存狀態獲得較好的發展條件與發展環境而進行的一種人口遷移活動,是基于扶貧、脫貧的目的而進行的移民[1]。,近年來在幫助貧困地區人們擺脫貧困,改善生活,實現致富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根據移民組織形式可概括為3種類型,即自發性移民、政府組織移民和企業參與移民搬遷3種類型[2]。本文以宋家溝村企業參與型移民模式為案例,從移民過程中遷移地域與空間距離的長短、移民主體在遷移中的地位、移民集散程度、謀生方式和從事行業的產業安置和移民后期開發6個方面對案例進行分析,探討移民后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其中的不足之處,最后提出相應的對策與建議。

2 數據來源和研究方法

2.1 數據來源

本文中用到的數據是基于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貧困地區大規模生態移民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國式自愿性生態扶貧移民模式研究”問卷調查數據匯總得來。對岢嵐縣宋家溝鄉宋家溝村進行了抽樣調查,共做了18份調查問卷,均為有效問卷。

2.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問卷調查法、統計法。

3 案例分析

以岢嵐縣宋家溝鄉的宋家溝村為例,從移民過程中遷移地域與空間距離的長短、移民主體在遷移中的地位、移民集散程度、謀生方式和從事行業的產業安置和移民后期開發6個方面對移民現狀展開分析。

3.1 宋家溝村移民概況

宋家溝村為岢嵐縣宋家溝鄉的一個行政村,只包含宋家溝村一個自然村。從2009年開始籌劃移民工作,主要接收本鄉鎮甘溝村(甘溝村處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區,農業生產極為困難,每667m2地1a只能產糧食200kg,農民只能勉強維持溫飽)的移民戶,到目前為止,移民工作告一段落,共接收移民戶25戶,從甘溝移來12戶,其余均為本村村民的村內遷移。移民工作分2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也就是2010年移入8戶,第2階段即2011年遷入17戶。遷入地住宅由政府同意施工建成,只需移民戶出7萬元,每戶移民在遷入地就都擁有4間磚瓦房,附帶1座溫室大棚、1個羊圈、1個庭院。具體移民情況見表1。

3.2 遷移地域與空間距離

從地域上考慮包含以下類型,村內搬遷、鄉鎮內搬遷、縣內搬遷、跨縣搬遷、跨地區搬遷和跨省搬遷;從空間距離上可分為就地遷移和易地遷移,長距離與短距離移民這4種類型。但是在實際過程中還是得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搬遷模式。張小民(2008)在研究陜西省移民時,根據移民距離分出近距離遷移(100km)[3],從遷移地域與空間距離的長短而言,宋家溝村主要是針對本鄉鎮甘溝村的移民,甘溝村距離宋家溝村25~35km,可知宋家溝村的移民為中等距離的遷移。

近些年雖然國家加大了種地補助,但種地的收益依然是各種收入來源渠道中最少的。而對于從25km外的甘溝遷移過來的村民,他們的耕地均在原村,無形之間增加了種地成本,收入來源一定程度上就減少了。除此之外,2010年入住的這批農戶院子中的大棚由于質量不好,冬季溫室內溫度無法保證植物生長,所以并不能真正發揮溫室大棚的效益,不能從實質上增加農民收入。

3.3 移民工作的主導力量

從我國扶貧移民的主導力量來看,我國移民主要有政府主導型、居民自主型和企業參與型[2]。目前,政府操控型移民是占主導地位的模式,居民自主性移民還是并不多見的形式,企業參與型移民也處于探索試驗階段[4]。目前移民的主要推動者和實施者是政府,移民自身尚未成為移民選擇的決定主體,主張變革現行政府操控型移民模式為居民自主性移民模式[5]。

從移民工作的主導力量而言,宋家溝村屬于企業參與型,即扶貧辦、發改委和白曹家溝的私人企業,三方注資修房、擴路、建大棚,為解決搬遷難題,縣里專門出臺了扶貧政策,每戶的搬遷費用政府負擔一半、農戶負擔一半。每戶只需繳納7萬元即可入住。政府為解決農戶資金緊張的問題,出面為農戶在信用社無息貸款3萬元/戶,減免一年利息。這種模式屬于張志遼(2005)論文中提到的目前我國生態移民處于探索試驗階段的企業參與型移民。該模式能從最大程度上整合社會資源,財政投入、部門協同、社會贊助、信貸扶持,各方力量共同幫助貧困群眾走出大山。

3.4 移民集散

學術界根據移民規模把移民分為集中搬遷與分散搬遷模式、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等形式。

在移民集散方面,宋家溝村屬于分散搬遷與集中安置的形式。宋家溝村地勢平坦,交通便利,水資源豐富,耕地肥沃,農業生產條件優越,從2009年開始,縣里統一協調周邊的甘溝村、東場溝等遷移至此。搬遷根據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宋家溝村的搬遷自主選擇權為100%,也就是說不存在強制搬遷現象,完全由村民自己的意愿決定。雖然政府提議幫大家無息貸款一部分,但大部分村民還是由于沒有足夠的資金只能放棄搬遷。加入搬遷的均是有一定積蓄的富戶,導致最終搬出來的農戶比較少。

在移民安置方面,縣政府通過擴建中心村鎮建設了宋家溝鄉宋家溝移民新村,移民集中有序的安置在新村內,還配備了小廣場。

總體來說扶貧移民改善了移民戶的生活環境,提高了移民戶的生活水平。

3.5 謀生方式和從事行業的產業安置

對于移民戶來說生態移民之后收入來源與維持生計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一定意義上這一問題的解決關系到移民的成敗。如果移民后居民的收入來源方式增多,勞動力基本都能就業,那么居民的生活水平就會提高,對于移民的滿意度就會提升,如果滿意度提升了,那么這個移民至少在移民安置后期生活方面有了成效,某種程度上也保護了原來居住地的生態環境,達到了生態移民的目的。扶貧移民與生態移民是分不開的,通過移民實現生態改善與扶貧的“一石二鳥”策略,大部分生態移民工程都是與扶貧工程是結合在一起實施的,扶貧的對象也是生態移民的對象[6],而扶貧移民工程中改善遷移戶生活水平的同時,也使得遷出地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搬遷前后移民戶的總體收入有了顯著的增加(見表1),但是移民戶的謀生方式和從事行業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見表2),為了使得移民搬遷后能穩得住,考慮到移民戶回遷出地種地太遠,在搬遷之前就為每戶移民都配備了溫室大棚,希望大棚能成為移民戶增收的一種方式,切實站在農民角度想問題。政策雖好,但在實際落實中卻遇到了問題,不能讓遷移戶真正受益。2010年入住的這8戶移民院內的大棚由于質量不過關,無法在冬季保證植物生長需要的溫度,所以無法發揮大棚的真正作用。而2011年的入住的這部分移民大棚質量很實用,能夠達到為人們增收的目的。

結合表2和圖1可以看出,移民前后從甘溝村來的移民戶收入來源構成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搬遷前養殖業為主要的收入來源,占總收入比例的31.68%,遠遠高于其他2個村;移民后甘溝村收入來源中打工占的比例最大,養殖業占的比例最小,打工成了主要的收入來源。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有2點,搬遷前當地有很大的生存空間,能夠自由放牧,以種地為主的土地經營一定意義上為牲畜提供了豐富的食物來源,如秸稈、玉米和草等。而搬遷后這些有利于發展畜牧業的條件都沒有了,養殖業就發展不起來了;搬遷前甘溝離縣城20km路,農閑時間不多,去縣城打工也不方便,而搬遷后到縣城的距離大大縮短,比較方便外出打工,而且農閑時間特別多,也有時間出去打工。

3.6 移民后期開發

移民后期的開發關系著移民區今后的發展方向。在眾多的實踐中經過總結共有下列開發模式,城鎮化開發模式、產業開發模式、產業與城鎮化開發模式相結合、區域特色開發模式等四大類型。宋家溝村考慮到移民區后期的發展,為移民戶修建的一排排蔬菜大棚,這些大棚位于209國道旁,猶如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在大棚中間點綴著整齊劃一的磚瓦房,非常的醒目。蔬菜大棚的修建想給移民戶增收;也可以通過新型農業促進當地農業觀光旅游業的發展,走產業與城鎮化想結合的開發模式。

但在后期開發的蔬菜大棚質量問題上,政府沒有嚴格把關,導致沒有達到預期給移民戶增收的目的,反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4 移民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建議

4.1 存在的問題

根據上述分析,宋家溝村的移民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4.1.1 政府的政策非常實在

不僅想改變移民戶的居住環境,也想讓遷移戶能穩得住,修建溫室大棚,讓移民戶無后顧之憂,但在實際落實中卻大打折扣,第一批大溫室大棚的由于質量關沒把好,造成了冬季溫室大棚內的溫度無法保證植物生長需要,最終都成了擺設。

4.1.2 雖然也考慮到移民戶的養殖需求

每個移民戶都配備了一個圈舍,但沒合理地預測到實際運作中的效果,最終大量圈舍空閑,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4.1.3 當初把甘溝劃入遷移村考慮到2個原因

改善當地的生態環境;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但在實踐過程中只是一部分中上等家庭的農戶遷移出來,還有一部分貧困戶依然按固有的生活習慣在原村生活,這并未達到遷移的最初目標。

4.2 對策與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以下對策:

4.2.1 在以后的實踐中應加強對統一修建工程的質量驗收

建立政府、企業組織者相互監督督促機制,必須保證工程的質量,杜絕這種豆腐渣工程的出現,最大限度的為移民戶的利益著想。

4.2.2 在實際構想中,要立足實際,多觀察,多思考

加強對遷出地村民的調查研究與評估,找出最適合遷出地移民的對策,正確估量移民戶的數量及生產能力,最大限度的使得預測接近事實,減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4.2.3 在移民之初深入調查了解遷出地村民的搬遷意愿與搬遷成本的承受能力

依據調查評價結果制定搬遷計劃,使盡可能多的村民可以搬得起,給遷出地留有足夠的生態恢復空間,在以后的移民實踐中緊緊圍繞移民的目的展開,加強探索,爭取能找到一條“一石二鳥”的路子,既能最大限度地改善當地生態,又能使得遷出地村民搬得起,在遷入地穩得住,提高移民戶生活水平。

5 結論

宋家溝村的移民工程雖存在不少問題,但也有很多值得推廣的地方。該項工程集合了政府和社會企業的力量整合社會資源來推動移民的發展是很好地模式,在以后的實踐中應盡可能推廣,鼓勵社會企業家投入到移民的支撐工作中來,在以后的移民工作中很大程度的整合政府、移民和社會3大資源,發揮政府、移民和社會3大機制作用。

參考文獻

[1]施國慶,鄭瑞強.扶貧移民:一種扶貧工作新思路[J].甘肅行政學院學報,2014,04(8),68-75.

[2]張愛國.黃土高原地區生態移民研究文獻綜述[M],2014.

[3]張小民.西部地區生態移民研究[D].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

[4]張志遼.生態移民的締約分析[J].重慶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5,28(8):149-153.

篇(9)

工程移民是社會學亟待加強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如何從社會學的角度,進一步加強對工程移民中的人口、家庭、就業、貧困、社區建設、社會變遷、社會運行、社會組織、社會保障與社會控制等問題的觀察、分析和研究,并應用社會學知識于工程移民過程,制定相應的社會政策和保障措施,顯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的任務。它對于豐富和發展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促進社會學的學科建設也有重要的意義。

一、社會過程:對工程移民進行社會學分析

工程移民過程并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人口遷移,也不單純是一個自然環境的改變。從社會學的視角看,它更重要的是一種社會過程,是一種在外力的作用下,發生在移民身上的社會—文化—經濟以及心理變遷的過程。下面,我們試從這兩個方面對工程移民這一社會過程做一分析探討。

1、移民:政府與移民的互動過程。

一般來說,工程移民,特別是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工程移民,首先是政府的行為。因此,其遷移的推動力主要來自政府,圍繞著遷移,移民與政府之間便不可避免地發生了面對面的互動。在這對互動關系中,政府的目標是順利實現遷移,而對于被遷的移民來說,他們面對的是一次巨大的經濟、社會、人生變遷和利益損失,利益保護本能則往往迫使他們拒絕遷移。而互動的必然結果則往往是遷移的實現。

工程移民這一社會過程作為政府與移民的互動過程,其互動的必然結果之所以往往是遷移的實現,這是因為在政府與移民的互動過程中,盡管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會有不同的特點,但有兩點則是共同的:一是互動雙方力量的不平衡;二是互動結構的不對稱性。所謂互動雙方力量的不平衡,是指在政府與移民的互動過程中,政府為了順利實現遷移的目標,往往采取了他組織! 由外在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將各部分聯系起來的組織行為" 的組織方式,并充分利用政府權威的強制性和責任性強化這種方式,以對移民進行以遷移為目標的總動員。而互動的另一方——移民,面對信息輸入和利益損失,基于利益保護的本能也形成了一套自我保護的機制并作用于它的互動對象,在共同利益驅使下形成移民自組織,在既成事實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遷移的凈損失等。但移民的這種自我保護機制往往是孤立的、分散的,軟弱無力的,它根本無力與高度組織化的政府相抗衡"(綦淑娟,1996:38)。

2、工程移民:舊的社會解組和新的社會整合過程。

從社會學的視角分析,工程移民首先是人口的流動和遷移,同時又打破了舊的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舍棄了舊的社區組織以至整個舊的家園,造成程度不同的社會解組與社會解體現象。

工程移民過程是舊的社會組織、經濟結構和文化樣式的破裂,也是新家園的重建。這種重建不是也不可能是原有生產方式和生產方式的簡單重復,而是社會結構的重構和發展,因此,移民的過程實際上同時也是新的社會整合的過程。在這新的社會整合過程中,移民的利益整合,包括國家與移民、移民地區與其相關的非移民地區以及移民地區內部不同的部門及個人之間的利益協調與重構則是關鍵。工程移民的社會整合,除了利益整合外,還包括社會的"狹義" 和文化的整合,如重建社會關系網絡,村落和行政組織、宗族、宗教信仰以及民族傳統、風俗習慣等。工程移民正是通過這一系列的社會整合,逐步融入當地的主流社會結構,實現由原居地到新的安置地的搬遷、適應和融合,在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變遷中實現新的發展。

轉貼于

二、變移民為發展:社會學知識在工程移民中的一個實際應用

從理論上講,征用和重建,移民與發展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組成部分,然而大量的事實表明,現實中的征用和搬遷并不會自發地引起重建和發展。移民由于工程建設而被遷出后,他們失去了部分或全部土地,或者失去了住所,或者土地和住所兩樣都失去。其后果是安置的結果與移民原有的生活水準大不相同。據一項對三峽移民的調查,在移民群體中,收入因遷移而受損失的現象極為普遍,許多移民家庭除了在住宅方面有了很大改觀外,其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都十分欠缺,三分之二的人反映遷移前的收入比現在少,而現在收入比遷移前多的僅占9.2%,外遷型移民收入減少者所占比例遠遠超過了后靠型移民;農村移民又比城鎮移民受損的范圍和程度更大更廣一些。而邁克爾?塞尼在對世界銀行工程移民進行大量研究和分析后認為,工程移民可能造成的貧困風險主要包括:喪失土地;無家可歸;失業;被排斥在社會發展進程之外;食物沒有保障;疾病和死亡的增加,失去了享受共同財富的途徑;社會組織結構的解體。因此,為了減少工程移民的貧困風險,降低搬遷所造成的影響,促進工程移民從失去土地向以土地為基礎的安置轉變,從失業向再就業工程轉變,從失去家園向重建家園轉變,從混亂向重建社會網絡轉變,從邊緣化到融于社會轉變,從被剝奪向恢復對公共財產的使用權轉變等,實現移民與當地人民融為一體,我們就必須切實改變以往那種“重工程輕移民”、“重搬遷輕安置”、“重一次性經濟補償,輕可持續開發”的思想和做法,改變那種認為通過行政手段就可以解決移民問題或把工程移民僅僅視為工程的附屬問題,用工程方法來解決移民問題的認識,真正把工程移民問題納入整個開發計劃中,將工程移民視為發展問題,在強調對人力資源、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開發的前提下,在經濟發展和增強移民自我發展能力的基礎上安置移民,不僅要使移民能夠“搬得走”,更要使他們能夠“穩得住,會致富”,即所謂的變移民為發展。

而在變移民為發展的過程中,社會學知識則可以也必須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這種貢獻至少可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工程移民準備階段,可以運用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參與實地調查,真實地了解受工程項目影響的地區和新安置區的社會、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移民和安置地居民的意愿,幫助政府及移民當局制定一個符合客觀實際,既能體現移民政策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移民利益,又易于操作和實施的移民規劃,以便指導相關組織及時有效地開展移民工作,從而使移民和發展做到更有計劃性和預見性。這種移民規劃必須充分體現以人為根本的原則,充分考慮到移民未來的重建和發展,它至少應當包括發展計劃與戰略;幫助移民重建社會組織;對財產進行估價和賠償;有關文化習俗和社會服務的條文;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管理措施;相關組織所應承擔的職責等內容,并在保持基本框架和基本原則穩定性的同時,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從而為項目規劃者進行工程移民這一社會行動提供指南。

其二,在工程移民的實施過程中,可以運用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來指導社區和社會組織的重建工作。如提出一套重建社區組織與社區結構的方法,新移民與新安置區相互融合的途徑,重新建立新的社會網絡的實施步驟等,以促進移民與安置地居民的盡快融合。同時還可以通過社會學家和移民的共同參與,提高工程移民中的非成本—收益性因素,如增強移民對政策制定和執行的公正感;保證移民應得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減少移民對政府的“綜合依賴癥”,更好地調動他們的主觀能動性,等等,而且,通過廣泛深入的參與,還可以多方面地吸收各種建議和意見,使隱藏的有關問題及早地暴露出來,從而降低搬遷的難度,提高移民的滿意度,增加長期穩定的系數。而這些都是成功的移民與發展的至關重要的前提和條件。第三,在工程移民安置結束時,可以運用社會學的理論和方法,對工程移民的實際效果進行評估,以便進一步改進工作,最大限度地為移民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和寬松的社會環境,增強移民發展經濟的適應性,促進移民原有文化樣式與安置地文化的盡快融合,在最短的時間內,幫助移民恢復由于搬遷所帶來的經濟、文化、社會網絡、社會組織以及心理方面的損失,實現新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邁克爾?塞尼,1996,《移民與發展———世界銀行移民政策與經驗研究》水庫移民中心編譯,河海大學出版社。

篇(10)

筆者根據在水電站規劃、建設、運營中的工作經驗,結合實際開展工作,就水電站項目后評價中的利率、移民征地安置補償、電價等因素進行梳理,對工程投資與生產運營環節的關鍵要點進行分析,為相關電站投資決策提供幫助,促進投資者科學分析,規避風險。

一、利率因素

水電站投資較大,工期較長,工程概算中利息支出約占總投資的10%左右,控制好貸款利率水平是控制總投資的關鍵。工程建設期的貸款利息依據資金流、資本金平均投入,按照年利率的復利進行測算。建設期內人民銀行五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年利率一般都有相應的調息政策,為科學合理地預測利息支出,水電站項目的投資者對于利率的預測要考慮到以下的因素:

1.1分年度的項目投資計劃表是確保利息合理支出的基礎,同時在項目建設的過程中,通過運用有效的合同約束條款對工程款、物資設備款進行有步驟地支付,可以確保年度資金計劃的準確性。

1.2項目貸款合同的簽訂建議采用隨人民銀行公布的中長期貸款利率。因為水電站的建設工期一般較長,3-5年以上,而業主單位對于國際經濟態勢、國內貨幣政策的把握不準,簽訂這種浮動的利率約定合同,可以對水電站投資的資金總成本進行控制。

1.3在水電站的實際建設中,業主單位應根據項目特性靈活運用政策性銀行的技援搭橋貸款,中國農業銀行的扶貧貸款資金以及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銀行兌匯票、協定存款帳戶等金融工具,從而節約利息支出。

二、移民征地安置補償因素

移民工作在水電站的建設中一直是一個特殊而敏感的話題,特別是水庫淹沒的投資概算政策性強,參照設計規范審查通過的補償范圍、基數、標準等往往與安置實施實際執行存在偏差。這主要是因為淹沒區域的地方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逐年公布的補償標準文件與設計規范存在較大差異,對于土地的分類、林地和未利用地的補償方式都不相同。所以,借鑒同時期水電站的實際補償范圍、倍數對移民投資概算進行修正才能滿足實際移民工作需求,確保工程進度未因移民工作受阻。

三、電價因素

上網電價是制約水電站效益的關鍵因素。在目前的電價申報與核準體制下,各地省市物價局、電網公司、發電企業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與上網電價承受能力存在博弈。物價局在核定上網電價時,通常會根據某個電站的總投資、庫容、裝機規模、發電量和一系列的社會平均成本來反推其上網電價。在水電站投資決策中,對于新電站推算的上網電價一定要參照近期實際的上網平均電價,來測算投資回收期。

目前設計單位編寫的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測算的上網電價通常為不含稅電價,而物價局批準的為含稅上網電價。這往往在項目評估決策時容易被忽視,特別需要引起水電站投資者的重視,需對評估電價進行同口徑還原,提供真實的決策依據。

一般電站在投運初期都很少能獲得設計平均電價,所以運營初期多為虧損,這與可研報告中的25年經營效益的平均推算又存在偏差。水電站多作為電網的主力調峰電站承擔了重大的調峰、調頻任務,因此無功、空轉較多。但是因電網調峰、調頻的補償方案一直未正式出臺執行,所以無法在上網電費上得到補償。

作為經營者,必須要有足夠的現金流來就應對這種差異。隨著電價的穩步增長,經濟效益會越來越好,來平衡投運前期的虧損,綜合多年的經濟效益。

四、水資源費和庫區維護費

在水電站的經濟評價中,總成本費用主要考慮了折舊費、修理費、工程保險費、職工工資及福利費、勞保統籌和住房公積金、材料費、庫區維護費和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利息支出及其它費用。庫區維護費多按廠供電量0。001元/千瓦時計算,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從工程竣工后開始按400元/人。年提取,共提取10年,水資源費是暫未考慮的。

而筆者參與的幾個水電站從投產以來,水資源費的開征從0。001元/千瓦時目前逐步提高到0。008元/千瓦時,而且還有上漲趨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各省市的水資源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溪流)、湖泊或者地下水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水資源費。

財綜〔2007〕26號《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庫區基金從自有發電收入的大中型水庫發電收入中籌集,根據水庫實際上網銷售電量,按不高于8厘/千瓦時的標準征收。庫區基金屬于政府性基金,實行分省統籌,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中,省級轄區內大中型水庫的庫區基金,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征收;各省市庫區維護費標準多按廠供電量0。008元/千瓦時征收。投資概算中按廠供電量0。001元/千瓦時計算明顯偏低。鑒于水資源費和庫區維護費密切與上網電量掛鉤,對于新電站的效益分析都應考慮到這些政策性因素調整的差異,目前每千瓦時0。15元的固定成本壓力是經營者必須自行消化的。

五、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在經濟評價中,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都未列入成本。根據項目后評價分析,這兩者因素影響較大,應在投資決策中單列分析。

水電站由于占地面積廣,加上國家對土地稀缺資源的調控,且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呈增長趨勢,所以土地使用稅是經營中一個不容忽視的稅金。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13號文件《國家稅務局對關于電力行業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規定》及[89]國稅地字第044號文件《國家稅務局對<關于請求再次明確電力行業土地使用稅征免范圍問題的函>的復函》,國稅地字[1989]第140號文件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土地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文件精神,對水庫庫區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審批,可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壩區征收土地使用稅是不能減免的,壩區的涉稅面積也較大,稅額標準高,這部分稅金在經濟評價中都未涉及,但在電站運營期是需按年繳納的。

從2006年1月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建筑、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水電站的地下廠房都納入了房產稅的征收范圍。雖然業內一直對水電站的地下廠房征收房產稅有異議,無論是從地下廠房工程結構特點(結構形態、施工組織、投資造價、功能形態),水電站臨時工程費用的分攤還是從國家的能源政策、清潔能源的長遠發展、水電產業的政策導向來看都不適宜,但是財稅[2005]181號的要求從2006年1月起已經執行。對于造價較高的地下廠房和綜合辦公樓等都應計算繳納房產稅。

六、流域水情分析

來水量、發電用水量與發電量之間的相關性密切,相關密切程度高,充分體現了水電“以水定電”的特性。從電站運行結果來看,來水量是制約電站發電及經濟效益最根本的因素。所以投資前的水情與水情資料的收集、分析相當重要。

水電站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的水文氣象情報站網站所進行的水文氣象要素觀測項目包括:雨量、水位、流量等。從流域洪水特點及傳播時間可以看出:要充分利用電站洪水預報系統提供短期預報的水情信息,提前1-2天預知每一次洪水過程。即便在電站洪水預報系統失靈,也可充分發揮水文站的作用,人工點繪洪水過程線,也可提前5-7小時預知洪峰到達壩前時間和可能的入庫洪量。

因此,在洪水起漲階段,結合壩前實際運行水位,推算本次洪水可能出現的最高壩前水位,若推算造成棄水,可提前與調度溝通協調,加大機組出力運行,提前騰出庫容,調蓄洪水,避免造成過多的棄水或不棄水。在洪水退水階段,把握好蓄水時機,及時攔蓄尾洪,力爭將水庫蓄至較高水位,提高水能利用率、增發電量。

七、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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