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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識約簡知識庫中的知識并不是同等重要的,有些知識是冗余的。知識約簡是將一些無關或多余的特征丟掉,在不影響其原有的分析預測功能的前提下,將信息量減少,即在不影響原知識分類的情況下,將n維信息空間{x1,x2,…,xn}減小為m維{x1,x2,…,xm}(m<n)。通過知識約簡,將得到的特征信息進行重新組合而產生新的決策規則,利用該規則進行推理得到的結果與約簡前的特征信息所產生的決策規則推理得出的結果一致(張艷榮,2012)。以下為約簡與核的定義,它們是知識約簡中兩個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對于知識庫K=(U,S)和K中的一個等價關系族PS,任意的GP,若G是獨立的,且IND(G)=IND(P),則稱G是P的一個約簡,記為G∈RED(P)。其中,P的全體約簡組成的集合用RED(P)表示。令P為一個等價關系族PS,R∈P,如果IND()P=INDP-{R()}成立,則稱R為P中不必要的;對給定的知識庫K=(U,S)和知識庫中的一個等價關系族PS,對任意的R∈P,若R滿足INDP-{R()}≠IND()P,則稱R為P中必要的。P中所有必要關系組成的集合稱為P的核,記作CORE(P)。
(三)知識表達系統在智能數據處理中,知識表達占據極其重要的地位。知識表達系統是粗糙集理論中主要的知識表示方法,其基本成分是研究對象的集合。我們可以采用指定對象的基本特征和屬性來進行描述,表示為S=(U,A,V,f),通常用S=(U,A)來代替。其中,U表示對象的非空有限集合,即為論域;A表示屬性的非空有限集合,即為屬性集;V=∪a∈AVa,Va表示屬性a的值域;f為U×AV是一個信息函數,其為每一個對象的每個屬性賦予一個信息值,即a∈A,x∈U,f(x,a)∈Va。這樣定義的知識表達系統可以方便地用表格表達來實現。知識的表格方法可以看成一種特殊的形式語言,它用符號表達等價關系,這樣的數據表成為知識表達系統。
(四)決策表若知識表達系統S=(U,A,V,f),其中A=C∪D,C∩D=,C表示條件屬性集,D表示決策屬性集。決策表是具有條件屬性和決策屬性的知識表達系統,如表2所示。
(五)屬性重要度每一個決策表中的屬性在做決策和數據分類時,其角色是不一樣的,所起到的作用也不盡相同。為了更好地計算這種屬性的重要度,我們可以采取的方法是逐一去掉每個屬性,進而檢測這個決策系統在做決策和分類時,是否會因為移掉了這個屬性而發生明顯的改變。如果去掉該屬性后,整個系統的決策發生了明顯的改變,那么這個屬性就具有相當的重要性,計算的重要值越大,表明該屬性越不可刪除;反之計算的重要值越小,其刪除該屬性的可能性越大。下面用正區域概念來表達這種思想:關于由屬性集C引入的分類,其屬性子集B''''B的意義就是重要度的描述,用這種差來表示:dB''''-B(c)=rB(c)-rB''''-B(c),該式表明,如果去掉這個屬性子集B'''',用屬性B的方法分類個體,其正區域是如何被影響的。若B''''是一個屬性,則說明丟掉這個屬性,其正區域是如何被改變的。
二、基于粗糙集的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
粗糙集作為一種數據處理的分析方法,可在保持知識分類能力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對知識進行約簡,得出問題的分類或決策規則(張宇、韓春怡,2007)。故本文將粗糙集理論應用到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的預測中,利用約簡算法刪除冗余的條件屬性,對電子商務消費行為的條件屬性集進行約簡,得到必要的條件屬性集;利用改進的消費行為預測的規則約簡算法對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的規則進行提取并進行約簡,得出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的決策規則。基于粗糙集理論的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預測具體操作過程如圖2所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1)通過對電子商務消費數據的收集、完備化及離散化,完成對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預測基本數據的預處理;(2)去掉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的冗余數據信息,完成對顧客消費行為預測的條件屬性集的約簡;(3)通過對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預測的規則進行提取與約簡,得出必要的消費行為預測規則集;(4)通過計算規則的置信度與覆蓋度,進行規則過濾,得到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的決策規則。
(一)模型構建與算例1.粗糙集理論模型利用粗糙集理論對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數據進行分析之前,首先要對數據進行預處理,收集有效數據,建立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信息表。將所有的消費行為預測數據匯總到一個信息系統里,其可以用二維表來表示。信息表的行對應各對象及其各屬性的值,列對應各屬性及各對象的屬性值。進而將需要處理的數據放在匯總的信息表里。本文根據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過程以及預測的特點,建立了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知識表,進而構建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體系。在此之前,將顧客消費行為預測的參數值匯總到一個知識表之中。匯總后的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信息表的格式如表3所示。2.算例原始數據選取和離散化處理本文以電商網絡平臺記錄的顧客特征作為應用實例來介紹粗糙集理論在電子商務消費行為預測中的應用。經過優選,選出相關程度較好的3個購買因子,即顧客年齡、教育水平和收入,以此作為條件屬性,研究2005~2013年某電子商務平臺顧客購買產品特性,并推測未來該電商平臺顧客購買產品的特性。根據粗糙集理論的要求對各個屬性的數值進行離散化。對每組數據采取高、中、低分類,高用Y表示,中用H表示,低用N表示。年齡分為高、中、低3個等級,40歲以上為高,20-40歲為中,20歲以下為低;教育水平分為高、中、低3個等級,碩士及以上為高,大學(本科、專科)為中,高中及以下為低;收入水平(月收入)也分為3個等級,10000元以上為高,5000-10000元為中,5000元以下為低;購買商品類別為1和2類。初始決策見表5。
(二)條件屬性集的約簡1.約簡算法描述采用差別矩陣方法對屬性集進行約簡。考慮到差別矩陣中如果含有單屬性元素,則不能求出約簡的決策表,因此本文對電子商務顧客消費行為條件屬性集的約簡采用一種改進的基于差別矩陣的屬性約簡算法。該算法首先通過計算決策屬性對條件屬性的依賴度來對決策表中的數據進行初步處理,再充分利用差別矩陣的優點,快速計算決策表的核,并依據屬性的重要度及約簡可信度的值,獲取合理規則。通過上述過程可知,在電子商務消費行為分析中,可在知識系統分類能力不變的前提下,對不必要的屬性進行約簡,再對規則進行提取與約簡,最后得出確定性的規則,這樣企業可以很清晰地知道哪些屬性是需要深刻掌握的,哪些屬性并不能明顯地影響到顧客的購買行為,以避免企業在制定電子商務營銷決策時對這些屬性投入過多的精力。通過粗糙集電子商務消費行為的預測,我們可以幫助企業制定更加契合實際的電子商務營銷決策,把有限的人、財、物用于提供更加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從而滿足顧客需求,創造最大化的顧客價值。
一、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意義及立法現狀
(一)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研究意義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電子商務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為人類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商業交易方法,它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原有的市場之外建立了一個獨特的無形市場,在消費者、企業、政府之間建立了更多更直接的聯系。電子商務以其快捷、方便、高效、成本低、可進行“全球性”和“全天候”交易等巨大優勢而贏得眾多企業和消費者的青睞,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潮流。電子商務的出現,給企業帶來了更多的商機,給消費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消費方式,但也對傳統商業貿易規則和法律法規構成了強大的沖擊。在電子商務交易環境下,因電子商務的虛擬化、技術化、無紙化(電子化)使消費者更處于不利或弱勢地位。根據全國消費者組織近幾年的投訴統計,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引發的投訴,這幾年在呈100%,甚至200%的幅度增長。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應對電子商務中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予以探討,才能為消費者營造一個良好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也促進電子商務的良性循環發展。
(二)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立法現狀
最早指出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的重要性并擔當國際框架制定的領導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消費者政策委員會。1997年3月,OECD消費者政策委員會召開的“全球市場的入口——消費者和電子商務”會議上,為達到消費者實際和舒適地利用電子商務所要確立和克服的課題分類,歸納為九點。在1998年的OECD部長級會議上,通過了“關于消費者保護的部長級宣言”、“關于全球網絡中的隱私權保護的部長級宣言”、“關于電子商務交易的認證的部長級宣言”,在1999年12月9日的OECD理事會上,通過了“關于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保護的行動指針的OECD理事會勸告”。
美國電子商務起步早、發展快,相關立法也比較早。2000年,美國兩院通過《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從聯邦法的高度確定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原則。
歐盟使用“信息社會服務”一詞來概括各類電子商務活動。在1997年的《歐洲電子商務提案》中涉及電子商務中消費者保護的內容,但不夠具體和完善。歐盟委員會2007年可能批準修訂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的計劃,以賦予消費者更多權利,促進網絡和跨境消費。歐盟消費者保護法修訂后將著重協調歐盟27個成員國之間電子商務、國際銷售以及旅游業,以賦予消費者更多跨境消費的權利。
在我國,對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保護的相關法律規范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電子簽名法》等,內容一般比較簡單、散亂,可操作性不強,遠遠不能適應電子商務迅速發展所要求的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迫切需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為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規則,但是尚有不足之處,不能完全適應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的現實。
已出臺《電子簽名法》并未直接對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明確規定。我國商務部正抓緊制定《消費者網上消費指導意見》,有關產品類電子商務網站服務規范和服務類電子商務網站服務規范也有征求意見稿,廣東省《電子交易管理條例》有11條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占整個條例1/6。
從以上可以看出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已經成為立法熱點,必須盡快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法律框架,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二、建立和完善我國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完善我國現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為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規則,但尚有不足之處,不能完全適應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的現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法律的形式賦予消費者九項權利,但是,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僅僅九項權利已經不足以保護消費者,從立法上要進一步完善和拓展消費者的權利范圍。
1.完善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權利
(1)安全保障權的進一步完善。在傳統商務模式中,對消費者安全權的定義是經營者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缺陷,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警告,并標明正確使用產品或接受服務的方法及防止危害產生的方法。在電子商務模式中,消費者安全權有著更廣泛的內涵,除上述要求外,還要求網絡經營者提供一個安全的交易虛擬環境和交易過程。
(2)知情權的進一步完善。在電子商務領域,由于消費者通過數據電文與經營者進行遠程通訊聯系,完全依據經營者提供的信息進行選擇和判斷,因此,消費者的知情權顯得更加重要,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原有基礎上有所擴展和延伸。在電子商務領域,經營者負有提供信息使消費者知情的義務。
(3)公平交易權的進一步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規定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即獲得質量、價格、計量等公平交易條件。在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時,不能因購物空間的改變和特殊而隨意采用欺詐性價格或隱瞞商品及服務的真實品質。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僅能根據網上的商品信息自行判斷性價比是否適當,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容易導致消費者受虛假信息蒙蔽而發生不公平交易。
(4)求償權的進一步完善。在電子商務中,違約責任承擔方式、責任承擔主體及處理糾紛適用的實體法均變得特殊而復雜。電子商務交易的完成需要多個實體的參與,網絡經營者違約提供與合同不等的商品或服務時,或經營者利用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商連線服務在網上不實廣告,誘騙消費者購物時,都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應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的求償權。
(5)確認權的確立。在電子商務中,許多發件人擔心自己發出的數據電文不能到達收件人的信息系統,因此,要求收件人在收到數據電文后發回確認信息。電子商務作為新型的交易形式,只有取信于廣大消費者,才能真正具有廣闊的市場和發展潛力。因此,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應考慮賦予消費者獲得確認信息的權利,以適應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新需要。中國(6)隱私權的確立。在電子商務的交易中,個人信息很容易被商家和網絡經營者收集和利用,而商家和網絡經營者收集和利用這些個人信息時非常容易侵害消費者隱私權。對電子商務的交易中消費者隱私權的立法保護是當務之急,要樹立消費者的信心,就要確保通過電子商務完成的購物交易有充分性安全保障。
2.電子商務中網絡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為確保消費類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在賦予消費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諸多權利的同時,對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提出全面的要求也必不可少。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的義務分為一般義務與特別義務。
(1)網絡服務經營者的一般義務。網絡服務經營者首先要履行的法律義務就是遵從國家的各項規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6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義務。”履行法定義務本身就是經營者的義務之一。
(2)網絡服務經營者的特別義務。①提供詳細的商品信息的義務。對于電子商店里提供的每一樣商品,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都要對其信息作出詳細的說明,要讓消費者對商品進行充分的了解(其中包括對商品的文字介紹和圖片介紹)。②商品質量保障及售后服務義務。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有義務保證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有質量保障,還要保證其以廣告和商品介紹方式向消費者提供的質量狀況與商品實際的質量狀況相符。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充分保證所售商品的質量狀況,并保證商品或服務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商品的瑕疵和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或服務,應向消費者做出真實的說明或明確的警示。能夠在網上明示的,應予以明示,網上沒有明示的,應當在實物交易過程中向消費者明示。③保護電子商務消費者個人數據的義務。對電子商務消費者在互聯網上個人數據及隱私權的保護問題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非經用戶同意,網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轉讓、使用或出售交易當事人名單、交易記錄等涉及用戶隱私或商業秘密的數據,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有義務保證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不濫用、不泛用、不被第三者非法利用。
(二)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中市場準入制度、資格認證制度
在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規范電子商務行為,明確電子商務網站的市場準入資格、市場經營行為、組成方式等,使電子商務網站具備“經營主體資格”,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被投訴對象的條件。同時,還應明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電子商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地位,以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最終實現。
確立市場準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對電子商務網站的開設在技術標準、設備容量、人員配備、經營項目等進行嚴格審查,并執行經營強制許可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網站頒發電子營業執照,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認證網上予以公布,供消費者查閱。同時,有關政府部門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質量技術監督機關等對電子商務網站的商業信譽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在Internet以及傳統媒體上予以公布。對一些進行商業欺詐,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應當撤銷其電子商務營業執照。完善我國電子商務交易行為監督管理,發揮工商管理職能,創建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
(三)加強對電子商務中行業自律行為的立法規范
國際消聯認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應是企業社會責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據此,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將推出“良好企業保護消費者利益社會責任導則”,號召和引導行業、企業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己任,以誠信對待消費者,用優質的商品和服務服務消費者,做消費者信任的行業、企業。這項工作主要通過各個行業協會,對本行業的企業進行規范和引導。
由于電子商務的虛擬化、技術化、無紙化(電子化)使消費者更處于不利或弱勢地位。電子商務作為一種特殊商業活動更需要行業規范。電子商務交易的自律規則包括很多方面。如提供電子商務的證明材料,電子商務交易的經營者應提供完整的交易條件信息。經營者對消費者應履行責任,應尊重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及隱私權的保障,提供安全的付款機制及交易環境,設置網上交易經營者的標志體系(如統一的商標),以便消費者辨別安全與良好的網站,等等。網絡的自律可以實現更為有效的管理,從根本上提高電子商務交易的風險防范意識,保障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權益。
(四)健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救濟途徑
1.建立全國統一的網上投訴中心
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牽頭,建立全國統一的網上投訴中心,受理全國范圍內的網上購物的消費者的投訴,并根據消費者提供的被投訴企業的有關信息,將受理的消費者投訴案件轉交給被投訴企業所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由其代表消費者向被投訴企業求償,并圍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被投訴企業進行嚴厲的行政處罰。再將處理結果通過網上投訴中心反饋給消費者,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電子商務領域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在舉證責任方面對消費者予以特殊規定,以鼓勵消費者通過訴訟途徑維護權益。由于在電子商務消費領域中存在的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的弱勢地位以及維權意識、證據意識的缺失,消費者實際舉證能力十分有限,對消費者維權造成嚴重威脅,動搖了消費者維權的信心。對此應考量當事人的舉證能力,根據誠信原則來分配消費者的舉證責任,進一步擴大舉證責任倒置的范圍,將電子商務包括在內。
3.設立處理小額消費爭議的簡易司法程序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2007年初調查,63.3%的消費者認為設立處理小額消費爭議的簡易司法程序“非常必要”,26.4%的消費者認為“一般”,10.3%的消費者認為“不必要”。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法中雖有簡易程序的規定,但對于爭議標的較小,發案又較多的消費者權益糾紛來說仍顯繁瑣,消費者往往感到費時、費力。應綜合相關法律關于簡易程序和特別程序的有關規定,采取對消費者更有利、更簡便快捷的方式解決消費糾紛,減輕消費者的訴訟之累。
總之,只有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才能為消費者營造一個良好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的良性循環發展。
參考文獻:
[1]王雙燕.論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J].現代情報,2003(10).
電子商務具有Internet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已被各行業廣泛運用。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報告,以Internet為基礎的貿易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長,到2003年已達工業化國家貿易總額的2%。由于網上“錢”景無限,眾多現代企業都把發展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作為一種潛力巨大的新型商務模式加以開發。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是企業制定經營策略特別是制定營銷策略的起點和基礎。面對電子商務這種特殊的消費形式,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表現得更加復雜和微妙,直接影響電子商務的經營效果和發展空間。深入研究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對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具有重要意義。
1.電子商務中消費心理的變化趨勢和特征
營銷發生變革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費者。隨著市場由賣方壟斷向買方壟斷轉化,消費者主導的時代已經來臨,面對更為豐富的商品選擇,消費者心理與以往相比呈現出新的特點和發展趨勢,這些特點和趨勢在電子商務中表現得更為突出。
1.1追求文化品位的消費心理
消費動機的形成受制于一定的文化和社會傳統,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與產品。美國著名未來學家約翰·納斯比特夫婦在《2000年大趨勢》一書中認為,人們將來用的是瑞典的伊基(IKEA)家具,吃的是美國的麥當勞、漢堡包和日本的壽司,喝的是意大利卡普契諾咖啡,穿的是美國的貝納通,聽的是英國和美國的搖滾樂,開的是韓國的現代牌汽車。盡管這些描寫或許一時還不能為所有的人理解和接受,但無疑在互聯網時代,文化的全球性和地方性并存,文化的多樣性帶來消費品位的強烈融合,人們的消費觀念受到強烈的沖擊,尤其青年人對以文化為導向的產品有著強烈的購買動機,而電子商務恰恰能滿足這一需求。
1.2追求個性化的消費心理
消費品市場發展到今天,多數產品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極為豐富,消費者能夠以個人心理愿望為基礎挑選和購買商品或服務。現代消費者往往富于想象力、渴望變化、喜歡創新、有強烈的好奇心,對個性化消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所選擇的已不再單是商品的實用價值,更要與眾不同,充分體現個體的自身價值,這已成為他們消費的首要標準。可見,個性化消費已成為現代消費的主流。
1.3追求自主、獨立的消費心理
在社會分工日益細分化和專業化的趨勢下,消費者購買的風險感隨選擇的增多而上升,而且對傳統的單項的“填鴨式”“病毒式”營銷感到厭倦和不信任。在對大件耐用消費品的購買上表現得尤其突出,消費者往往主動通過各種可能的途徑獲取與商品有關的信息并進行分析比較。他們從中可以獲取心理上的平衡以減輕風險感,增強對產品的信任和心理滿意度。
1.4追求表現自我的消費心理
網上購物是出自個人消費意向的積極的行動,統稱會花費較多的時間到網上的虛擬商店瀏覽、比較和選擇。獨特的購物環境和與傳統交易過程截然不同的購買方式會引起消費者的好奇、超脫和個人情感變化。這樣,消費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商家提出挑戰,以自我為中心,根據自己的想法行事,在消費中充分表現自我。
1.5追求方便、快捷的消費心理
對于惜時如金的現代人來說,在購物中即時、便利、隨手顯得更為重要。傳統的商品選擇過程短則幾分鐘,長則幾小時,再加上往返路途的時間,消耗了消費者大量的時間、精力,而網上購物彌補了這個缺陷。2001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的調查數據表明,基于節省時間進行網絡購物的人數占網上消費總人數的49.29%。
1.6追求躲避干擾的消費心理
現代消費者更加注重精神的愉悅、個性的實現、情感的滿足等高層次的需要滿足,希望在購物中能隨便看、隨便選,保持心理狀態的輕松、自由,最大程度的得到自尊心理的滿足。但店鋪式購物中商家提供的銷售服務卻常常對消費者構成干擾和妨礙,有時過于熱情的服務甚至嚇跑了消費者。
2.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雖然網上購物具有形式方便、信息快捷、節省時間等諸多優勢,但是目前消費者對網上消費仍然有一定程度的擔憂,使之對這種新的購物方式敬而遠之,嚴重制約了電子商務的發展。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傳統購物觀念受到束縛
長期以來消費者形成的“眼看、手摸、耳聽”的傳統購物習慣在網上受到束縛;網上消費不能滿足消費者的某些特定心理,網上購物很難滿足消費者的個人社交動機。
2.2價格預期心理得不到滿足
據統計,消費者對網上商品的預期心理比商場的價格便宜20%~30%,而目前網上商品僅比商場便宜4%~10%,加上配送費用,消費者所享受到的價格優惠是有限的。另外,由于電信行業的長期壟斷,我國的電信費和網絡使用費較高,高額的交易使消費者對網上購物可望而不可及。2.3個人隱私權受到威脅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商家不僅要搶奪已有的客戶,還要挖掘潛在的客戶,而現有技術不能保障網上購物的安全性、保密性。隱私權不能得到保障,使許多消費者不愿參與網上購物。
2.4對網上支付機制缺乏信任感
現階段,電子商務缺乏網上有效的支付手段和信用體系,在支付過程中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和信用卡密碼可能會被竊取盜用,有時還會遇到虛假訂單,沒有訂貨卻被要求支付貨款或返還貨款,使消費者望而生畏。
2.5對虛擬的購物環境缺乏安全感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所有的企業在網上均表現為網址和虛擬環境,網絡商店很容易建立,也容易作假,使消費者心存疑慮。另外,互聯網是一個開放和自由的系統,目前仍缺乏適當的法律和其它規范手段,如果發生網上糾紛,消費者的權益不能獲得足夠的保障。
2.6對低效配送缺乏保障感
我國現在還缺乏一個高效成熟的社會配送體系,商品配送周期長、費用高、準確率低。我國倉庫周轉率僅為發達國家的30%,而差錯率幾乎是發達國家的3倍。低效的物流配送體系離顧客的實際要求相距甚遠,影響了電子商務的發展。
3.電子商務中現代企業的應對策略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的特殊心理給企業的經營理念帶來了新的挑戰,商家必須擺脫以往傳統的經營思維局限,在營銷策略、方式、手段上有所突破,建立一套適合電子商務的運作機制。
3.1產品定制化
現代消費者對商品普遍求新、求美、求奇,渴望個性化消費。現代企業開展網絡營銷時,要充分發揮Internet的優勢,根據消費者的不同特征劃分不同的目標市場,滿足消費者的個性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務。海爾在我國率先推出的B2B2C全球定制模式,可以按照不同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消費特點,進行個性化的產品生產,目前可以提供9000多個基本型號和20000多個功能模塊供消費者選擇。用海爾首席執行官張瑞敏的話說就是“如果你要一個三角型的冰箱,我們也可以滿足您的需求”。在短短一個月時間里,海爾就拿到100多萬臺定制冰箱的訂單,說明產品定制化的時代已經到來。
3.2價格柔性化
只有實現價格優惠、價格公開,才能促使網絡客戶進行網上購物的嘗試并做出購買決定。隨著市場壟斷性的弱化,價格壟斷已被打破,這就要求企業選擇定價策略時必須加強靈活性,建立柔性價格體系。一是自動調價體系,即根據季節、市場需求變化和同類商品價格等因素進行價格的靈活調整;二是智慧型議價系統,即允許消費者在網上直接與商家協商價格。
3.3營銷互動化
電子商務區別于傳統營銷的最顯著特點就是網絡的互動性,滿足消費者自主、獨立的購物心理。網絡上的互動式營銷,至少要做到兩點:一是對消費者信息需求的即時反饋。如果在幾分鐘內得不到答復,商家可能就會失去這個客戶。二是在顧客閱讀了在線信息后,企業必須及時提供反饋信息的方式,以便與之建立聯系。而且允許顧客選擇其感興趣的信息,并且可以修改上面的內容。
3.4配送社會化
對于企業來說,進行網絡營銷就要保證商品在最短的時間內由最近的分銷網點送到消費者手中,這必須要靠現代化的物流配送體系來完成。像海爾已建成以訂單信息流為中心,全球供應鏈資源網絡、全球用戶資源網絡和計算機信息網絡為支撐的現代物流體系。海爾現在完成客戶化定制訂單只需10天時間,而一般企業至少需要36天。海爾在國內已建成42個配送中心,每天可將50000多臺定制產品配送到1550個海爾專賣店和9000多個營銷點。在中心城市實現8小時配送到位,輻射區域內24小時,全國4天以內到位。
3.5服務人性化
網絡商場經營的重點不在于吸引人潮,而是如何挖掘那些想要在網上購物的人,這就要求企業提供人性化服務。如熱情地招呼好每一位在線顧客,適時提供良好的產品建議,創建24€?服務模式(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為顧客服務),注重培養顧客的安全感與信任感,以含蓄的方式建立網上社團并在社團內建立情感紐帶等。
參考文獻:
[1]徐萍.消費心理學教程[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2]江林.消費者行為學[M].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
[3]馬翠華.擊中消費者———消費者心理及行為透視[M].中國紡織出版社,2002.
[4]許雄奇,賴景生.網絡營銷消費者心理和行為探析[J].商業經濟與管理,2000,(6).
電子商務具有Internet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已被各行業廣泛運用。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報告,以Internet為基礎的貿易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長,到2003年已達工業化國家貿易總額的2%。由于網上“錢”景無限,眾多現代企業都把發展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作為一種潛力巨大的新型商務模式加以開發。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是企業制定經營策略特別是制定營銷策略的起點和基礎。面對電子商務這種特殊的消費形式,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表現得更加復雜和微妙,直接影響電子商務的經營效果和發展空間。深入研究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對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具有重要意義。
1.電子商務中消費心理的變化趨勢和特征
營銷發生變革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費者。隨著市場由賣方壟斷向買方壟斷轉化,消費者主導的時代已經來臨,面對更為豐富的商品選擇,消費者心理與以往相比呈現出新的特點和發展趨勢,這些特點和趨勢在電子商務中表現得更為突出。
1.1追求文化品位的消費心理
消費動機的形成受制于一定的文化和社會傳統,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與產品。美國著名未來學家約翰·納斯比特夫婦在《2000年大趨勢》一書中認為,人們將來用的是瑞典的伊基(IKEA)家具,吃的是美國的麥當勞、漢堡包和日本的壽司,喝的是意大利卡普契諾咖啡,穿的是美國的貝納通,聽的是英國和美國的搖滾樂,開的是韓國的現代牌汽車。盡管這些描寫或許一時還不能為所有的人理解和接受,但無疑在互聯網時代,文化的全球性和地方性并存,文化的多樣性帶來消費品位的強烈融合,人們的消費觀念受到強烈的沖擊,尤其青年人對以文化為導向的產品有著強烈的購買動機,而電子商務恰恰能滿足這一需求。
1.2追求個性化的消費心理
消費品市場發展到今天,多數產品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極為豐富,消費者能夠以個人心理愿望為基礎挑選和購買商品或服務。現代消費者往往富于想象力、渴望變化、喜歡創新、有強烈的好奇心,對個性化消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所選擇的已不再單是商品的實用價值,更要與眾不同,充分體現個體的自身價值,這已成為他們消費的首要標準。可見,個性化消費已成為現代消費的主流。
1.3追求自主、獨立的消費心理
在社會分工日益細分化和專業化的趨勢下,消費者購買的風險感隨選擇的增多而上升,而且對傳統的單項的“填鴨式”“病毒式”營銷感到厭倦和不信任。在對大件耐用消費品的購買上表現得尤其突出,消費者往往主動通過各種可能的途徑獲取與商品有關的信息并進行分析比較。他們從中可以獲取心理上的平衡以減輕風險感,增強對產品的信任和心理滿意度。
1.4追求表現自我的消費心理
網上購物是出自個人消費意向的積極的行動,統稱會花費較多的時間到網上的虛擬商店瀏覽、比較和選擇。獨特的購物環境和與傳統交易過程截然不同的購買方式會引起消費者的好奇、超脫和個人情感變化。這樣,消費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商家提出挑戰,以自我為中心,根據自己的想法行事,在消費中充分表現自我。
1.5追求方便、快捷的消費心理
對于惜時如金的現代人來說,在購物中即時、便利、隨手顯得更為重要。傳統的商品選擇過程短則幾分鐘,長則幾小時,再加上往返路途的時間,消耗了消費者大量的時間、精力,而網上購物彌補了這個缺陷。2001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的調查數據表明,基于節省時間進行網絡購物的人數占網上消費總人數的49.29%。
1.6追求躲避干擾的消費心理
現代消費者更加注重精神的愉悅、個性的實現、情感的滿足等高層次的需要滿足,希望在購物中能隨便看、隨便選,保持心理狀態的輕松、自由,最大程度的得到自尊心理的滿足。但店鋪式購物中商家提供的銷售服務卻常常對消費者構成干擾和妨礙,有時過于熱情的服務甚至嚇跑了消費者。
2.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雖然網上購物具有形式方便、信息快捷、節省時間等諸多優勢,但是目前消費者對網上消費仍然有一定程度的擔憂,使之對這種新的購物方式敬而遠之,嚴重制約了電子商務的發展。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傳統購物觀念受到束縛
長期以來消費者形成的“眼看、手摸、耳聽”的傳統購物習慣在網上受到束縛;網上消費不能滿足消費者的某些特定心理,網上購物很難滿足消費者的個人社交動機。
2.2價格預期心理得不到滿足
據統計,消費者對網上商品的預期心理比商場的價格便宜20%~30%,而目前網上商品僅比商場便宜4%~10%,加上配送費用,消費者所享受到的價格優惠是有限的。另外,由于電信行業的長期壟斷,我國的電信費和網絡使用費較高,高額的交易使消費者對網上購物可望而不可及。2.3個人隱私權受到威脅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商家不僅要搶奪已有的客戶,還要挖掘潛在的客戶,而現有技術不能保障網上購物的安全性、保密性。隱私權不能得到保障,使許多消費者不愿參與網上購物。
2.4對網上支付機制缺乏信任感
現階段,電子商務缺乏網上有效的支付手段和信用體系,在支付過程中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和信用卡密碼可能會被竊取盜用,有時還會遇到虛假訂單,沒有訂貨卻被要求支付貨款或返還貨款,使消費者望而生畏。
2.5對虛擬的購物環境缺乏安全感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所有的企業在網上均表現為網址和虛擬環境,網絡商店很容易建立,也容易作假,使消費者心存疑慮。另外,互聯網是一個開放和自由的系統,目前仍缺乏適當的法律和其它規范手段,如果發生網上糾紛,消費者的權益不能獲得足夠的保障。
2.6對低效配送缺乏保障感
我國現在還缺乏一個高效成熟的社會配送體系,商品配送周期長、費用高、準確率低。我國倉庫周轉率僅為發達國家的30%,而差錯率幾乎是發達國家的3倍。低效的物流配送體系離顧客的實際要求相距甚遠,影響了電子商務的發展。
3.電子商務中現代企業的應對策略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的特殊心理給企業的經營理念帶來了新的挑戰,商家必須擺脫以往傳統的經營思維局限,在營銷策略、方式、手段上有所突破,建立一套適合電子商務的運作機制。
3.1產品定制化
現代消費者對商品普遍求新、求美、求奇,渴望個性化消費。現代企業開展網絡營銷時,要充分發揮Internet的優勢,根據消費者的不同特征劃分不同的目標市場,滿足消費者的個性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務。海爾在我國率先推出的B2B2C全球定制模式,可以按照不同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消費特點,進行個性化的產品生產,目前可以提供9000多個基本型號和20000多個功能模塊供消費者選擇。用海爾首席執行官張瑞敏的話說就是“如果你要一個三角型的冰箱,我們也可以滿足您的需求”。在短短一個月時間里,海爾就拿到100多萬臺定制冰箱的訂單,說明產品定制化的時代已經到來。
3.2價格柔性化
只有實現價格優惠、價格公開,才能促使網絡客戶進行網上購物的嘗試并做出購買決定。隨著市場壟斷性的弱化,價格壟斷已被打破,這就要求企業選擇定價策略時必須加強靈活性,建立柔性價格體系。一是自動調價體系,即根據季節、市場需求變化和同類商品價格等因素進行價格的靈活調整;二是智慧型議價系統,即允許消費者在網上直接與商家協商價格。
3.3營銷互動化
電子商務區別于傳統營銷的最顯著特點就是網絡的互動性,滿足消費者自主、獨立的購物心理。網絡上的互動式營銷,至少要做到兩點:一是對消費者信息需求的即時反饋。如果在幾分鐘內得不到答復,商家可能就會失去這個客戶。二是在顧客閱讀了在線信息后,企業必須及時提供反饋信息的方式,以便與之建立聯系。而且允許顧客選擇其感興趣的信息,并且可以修改上面的內容。
3.4配送社會化
電子商務具有Internet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已被各行業廣泛運用。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報告,以Internet為基礎的貿易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長,到2003年已達工業化國家貿易總額的2%。由于網上“錢”景無限,眾多現代企業都把發展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作為一種潛力巨大的新型商務模式加以開發。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是企業制定經營策略特別是制定營銷策略的起點和基礎。面對電子商務這種特殊的消費形式,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表現得更加復雜和微妙,直接影響電子商務的經營效果和發展空間。深入研究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對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具有重要意義。
1.電子商務中消費心理的變化趨勢和特征
營銷發生變革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費者。隨著市場由賣方壟斷向買方壟斷轉化,消費者主導的時代已經來臨,面對更為豐富的商品選擇,消費者心理與以往相比呈現出新的特點和發展趨勢,這些特點和趨勢在電子商務中表現得更為突出。
1.1追求文化品位的消費心理
消費動機的形成受制于一定的文化和社會傳統,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與產品。美國著名未來學家約翰·納斯比特夫婦在《2000年大趨勢》一書中認為,人們將來用的是瑞典的伊基(IKEA)家具,吃的是美國的麥當勞、漢堡包和日本的壽司,喝的是意大利卡普契諾咖啡,穿的是美國的貝納通,聽的是英國和美國的搖滾樂,開的是韓國的現代牌汽車。盡管這些描寫或許一時還不能為所有的人理解和接受,但無疑在互聯網時代,文化的全球性和地方性并存,文化的多樣性帶來消費品位的強烈融合,人們的消費觀念受到強烈的沖擊,尤其青年人對以文化為導向的產品有著強烈的購買動機,而電子商務恰恰能滿足這一需求。
1.2追求個性化的消費心理
消費品市場發展到今天,多數產品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極為豐富,消費者能夠以個人心理愿望為基礎挑選和購買商品或服務。現代消費者往往富于想象力、渴望變化、喜歡創新、有強烈的好奇心,對個性化消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所選擇的已不再單是商品的實用價值,更要與眾不同,充分體現個體的自身價值,這已成為他們消費的首要標準。可見,個性化消費已成為現代消費的主流。
1.3追求自主、獨立的消費心理
在社會分工日益細分化和專業化的趨勢下,消費者購買的風險感隨選擇的增多而上升,而且對傳統的單項的“填鴨式”“病毒式”營銷感到厭倦和不信任。在對大件耐用消費品的購買上表現得尤其突出,消費者往往主動通過各種可能的途徑獲取與商品有關的信息并進行分析比較。他們從中可以獲取心理上的平衡以減輕風險感,增強對產品的信任和心理滿意度。
1.4追求表現自我的消費心理
網上購物是出自個人消費意向的積極的行動,統稱會花費較多的時間到網上的虛擬商店瀏覽、比較和選擇。獨特的購物環境和與傳統交易過程截然不同的購買方式會引起消費者的好奇、超脫和個人情感變化。這樣,消費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商家提出挑戰,以自我為中心,根據自己的想法行事,在消費中充分表現自我。1.5追求方便、快捷的消費心理
對于惜時如金的現代人來說,在購物中即時、便利、隨手顯得更為重要。傳統的商品選擇過程短則幾分鐘,長則幾小時,再加上往返路途的時間,消耗了消費者大量的時間、精力,而網上購物彌補了這個缺陷。2001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的調查數據表明,基于節省時間進行網絡購物的人數占網上消費總人數的49.29%。
1.6追求躲避干擾的消費心理
現代消費者更加注重精神的愉悅、個性的實現、情感的滿足等高層次的需要滿足,希望在購物中能隨便看、隨便選,保持心理狀態的輕松、自由,最大程度的得到自尊心理的滿足。但店鋪式購物中商家提供的銷售服務卻常常對消費者構成干擾和妨礙,有時過于熱情的服務甚至嚇跑了消費者。
2.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雖然網上購物具有形式方便、信息快捷、節省時間等諸多優勢,但是目前消費者對網上消費仍然有一定程度的擔憂,使之對這種新的購物方式敬而遠之,嚴重制約了電子商務的發展。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傳統購物觀念受到束縛
長期以來消費者形成的“眼看、手摸、耳聽”的傳統購物習慣在網上受到束縛;網上消費不能滿足消費者的某些特定心理,網上購物很難滿足消費者的個人社交動機。2.2價格預期心理得不到滿足
據統計,消費者對網上商品的預期心理比商場的價格便宜20%~30%,而目前網上商品僅比商場便宜4%~10%,加上配送費用,消費者所享受到的價格優惠是有限的。另外,由于電信行業的長期壟斷,我國的電信費和網絡使用費較高,高額的交易使消費者對網上購物可望而不可及。2.3個人隱私權受到威脅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商家不僅要搶奪已有的客戶,還要挖掘潛在的客戶,而現有技術不能保障網上購物的安全性、保密性。隱私權不能得到保障,使許多消費者不愿參與網上購物。
2.4對網上支付機制缺乏信任感
現階段,電子商務缺乏網上有效的支付手段和信用體系,在支付過程中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和信用卡密碼可能會被竊取盜用,有時還會遇到虛假訂單,沒有訂貨卻被要求支付貨款或返還貨款,使消費者望而生畏。
2.5對虛擬的購物環境缺乏安全感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所有的企業在網上均表現為網址和虛擬環境,網絡商店很容易建立,也容易作假,使消費者心存疑慮。另外,互聯網是一個開放和自由的系統,目前仍缺乏適當的法律和其它規范手段,如果發生網上糾紛,消費者的權益不能獲得足夠的保障。
2.6對低效配送缺乏保障感
我國現在還缺乏一個高效成熟的社會配送體系,商品配送周期長、費用高、準確率低。我國倉庫周轉率僅為發達國家的30%,而差錯率幾乎是發達國家的3倍。低效的物流配送體系離顧客的實際要求相距甚遠,影響了電子商務的發展。
3.電子商務中現代企業的應對策略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的特殊心理給企業的經營理念帶來了新的挑戰,商家必須擺脫以往傳統的經營思維局限,在營銷策略、方式、手段上有所突破,建立一套適合電子商務的運作機制。
3.1產品定制化
現代消費者對商品普遍求新、求美、求奇,渴望個性化消費。現代企業開展網絡營銷時,要充分發揮Internet的優勢,根據消費者的不同特征劃分不同的目標市場,滿足消費者的個性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務。海爾在我國率先推出的B2B2C全球定制模式,可以按照不同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消費特點,進行個性化的產品生產,目前可以提供9000多個基本型號和20000多個功能模塊供消費者選擇。用海爾首席執行官張瑞敏的話說就是“如果你要一個三角型的冰箱,我們也可以滿足您的需求”。在短短一個月時間里,海爾就拿到100多萬臺定制冰箱的訂單,說明產品定制化的時代已經到來。
3.2價格柔性化
只有實現價格優惠、價格公開,才能促使網絡客戶進行網上購物的嘗試并做出購買決定。隨著市場壟斷性的弱化,價格壟斷已被打破,這就要求企業選擇定價策略時必須加強靈活性,建立柔性價格體系。一是自動調價體系,即根據季節、市場需求變化和同類商品價格等因素進行價格的靈活調整;二是智慧型議價系統,即允許消費者在網上直接與商家協商價格。
3.3營銷互動化
電子商務區別于傳統營銷的最顯著特點就是網絡的互動性,滿足消費者自主、獨立的購物心理。網絡上的互動式營銷,至少要做到兩點:一是對消費者信息需求的即時反饋。如果在幾分鐘內得不到答復,商家可能就會失去這個客戶。二是在顧客閱讀了在線信息后,企業必須及時提供反饋信息的方式,以便與之建立聯系。而且允許顧客選擇其感興趣的信息,并且可以修改上面的內容。
3.4配送社會化
在信息高速發展的現時代,電子商務仿佛一把雙刃劍,一方面以其成本低、效率高、速度快而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商業環境中,越來越廣泛地得到消費者認可;另一方面,在網絡交易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成為其發展的阻礙,亦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嚴峻的挑戰。
一、電子商務發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最大威脅來自于消費產品及服務的可用性。既使消費者確認了經營者的真實性,鑒別了消費品的完整性,在實際交易過程中交易信息的可用性同樣可能導致信任危機。可用性一般可分為三個方面:第一,消費者本身對商品是否需要。第二,信息本身是否真實、有效。第三,消費行為是否受到法律保護。面臨的問題,歸納如下:
1.網絡消費欺詐問題。網絡消費欺詐是指經營者以非法手段針對網絡消費欺詐。信用缺失、網絡消費欺詐現象嚴重出現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不良商家往往利用網絡的虛擬性,提供不完整的商品信息甚至虛假信息及虛假廣告,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甚至涉及欺詐活動與非法傳銷。
2.網絡消費合同履行問題。(1)延遲履行;(2)暇疵履行;(3)售后服務無法保證。
3.網絡支付安全問題。網絡的開放性增加了消費者財產遭受侵害的風險,消費者在使用電子貨幣支付貨款時可能承擔以下風險:網上支付信息被廠商或銀行收集后無意或有意泄露給第三者,甚至冒用;不法分子盜竊或非法破解賬號密碼導致電子貨幣被盜、丟失;消費者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造成損失;信用卡欺詐;支付系統被非法入侵或病毒攻擊等。
4.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在電子商務中,由于網絡隱私所能帶來的經濟利益和黑客技術的發展,對消費者隱私權構成侵犯的最大風險來自于對個人信息的收集、傳播和利用。網絡隱私一旦被濫用,將給消費者個人帶來難以想象的后果和網絡秩序的混亂。
5.網絡消費糾紛和消費者損害賠償權的實現問題。電子商務是以互聯網為運行平臺進行的商務活動,而互聯網的無國界特性打破了疆界的界限,并動搖了在傳統的地域基礎上形成的司法管轄基礎。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地理界限的消失,使得很難判斷網上活動發生的具體地點和確切范圍,而將其對應到某一特定的司法管轄區域就更為困難。
二、對電子商務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政策建議
1.立法先行,充實,完善現行法律體系。對于網絡支付安全,除了采取當事人自律規范、從網絡技術上確保交易安全等措施外,更要從法律上明確銀行、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平衡其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立法內容應當考慮以下幾點:規定經營者的義務。制定隱私保護政策與措施并予以公示,對消費者面臨的隱私風險有說明和提示義務,對所收集的個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與限制、禁止使用的義務。 我國目前對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可以援引作為依據的法律是《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但這些法律調整的主要對象是傳統的交易形式,并沒有將電子商務交易的特性考慮在內。就目前情況而言,國家已經制定出相應的電子商務法規,但遠遠不能解決實際中的糾紛,有待從信息披露、合同履行、格式條款、個人數據保護、意外損失的風險承擔等方面規范網絡經營者的義務進一步完善。
2.發揮公權力量,加強網上交易監>文秘站:
3.加強信用制度,健全全社會信用體系。通過法律規定網絡經營者的義務。具有在線信息披露義務,包括經營者身份信息,商品或服務信息和交易條件信息。建立一個統一的、覆蓋面廣的信用體系,將信用缺失者的信用記錄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從而大大提高其失信成本,只有這樣,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才能得到有效提高,網上消費才能變得更加輕松和可靠。
4.規避風險,選擇CA中心。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CA認證中心作為 PKI 中最重要的角色,同時作為第三方機構來面對消費者和經營者。CA 中心主要通過在互聯網上給電子商務交易雙方發放各種電子證書,以確保消費者在交易中的合法權益。選擇標準:第一,需要具備相關資質。第二,選擇服務領域廣泛、公正、全面的認證中心。第三,選擇技術比較全面的認證中心。第四,選擇管理嚴格、服務規范的認證中心。
二、電子商務模式下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具體形式
1.網絡消費者權利信息不明確
通過電子商務進行商品交易的活動中,很多賣家避重就輕,對消費者的權利信息如購買商品的相關注意事項、退換貨款的具體說明、操作流程等,并沒有在醒目的區域進行清晰的說明,弱化了作為賣家應當盡到的提醒義務,使消費者不能完全知悉自己應該享有的知情權利,這對于網絡消費的事先保護起到了消極作用,網絡消費糾紛的數量也隨之增加。
2.網絡商品信息不對稱
就知情權而言,網絡消費者相較于傳統方式的消費者,最重要的區別是無法用眼觀、觸摸等傳統方式去感受商品,而只能通過銷售平臺所提供的圖片、視頻及文字說明等間接方式了解商品的特性,這些間接方式與傳統的直接方式是無法比擬的。例如,網上的商品存在顏色差異、比例不協調、尺寸不標準、功能不健全、信息不對稱、售后不完善等問題,這些都可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做出合理的判斷。
3.賣家信息不完全
基于網絡的特點,大多數消費者在進行商品交易之前,都沒有接觸過賣家,對賣家的個人信息和信用知之甚少,網絡上所披露的賣家個人信息的真偽也難以辨認,一旦出現網絡糾紛,很可能無法找到賣家。賣家的信譽度也可以通過多種其他不正當的方式得到“提升”,這些不完全、不準確的賣家信息使得消費者知情權益無法得到保護。
三、電子商務模式下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問題的成因
1.網絡賣家的自律性較差
有些商家出于對利益的追求,以次充好,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糾紛時有發生,為了達到利益最大化,借助于網絡消費環境的虛擬性、高科技性、跨時空性、無國界性等特點,弱化甚至隱藏對商品銷售不利的信息,擾亂了消費者對商品的選擇和判斷,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利。有些商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不披露自己的信息、信息披露不完全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例如,網絡賣家應該本著公平、誠信的經營理念,將其基本信息如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經營地點、證書授權機構(CertificateAuthority,CA)頒發的相關證件等在顯著、醒目的位置予以公布,使消費者充分知情,從而使消費者的知情權得以實現。
2.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關于消費者知情權,現行的法律條文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電子商務屬于新興產業,立法并沒有跟上,相關法律基本屬于空白。消費者的網絡知情權受到侵害,沒有有力的法律武器來維護其合法權益。在法律保障和制度約束存在嚴重空白的電子商務環境中,大量侵權活動不可避免地在虛擬環境中發生,造成消費者對網絡消費的恐慌和不信任。
3.虛假廣告與網絡欺詐問題突出
利用網絡虛擬性等特點,虛構或者提供不完整的商品或服務信息,誤導和欺瞞消費者,擾亂消費者的正常判斷,以達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被稱之為網絡欺詐行為。利用網絡的瞬時性、便捷性等特點,大量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過分夸大產品功能、虛偽價格、虛假服務承諾,誘使消費者上當,造成其精神和經濟的雙重損失。而消費者通過網絡虛擬廣告,對商家所售商品的信息了解不全面甚至是虛假的,極大地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虛假網絡廣告的者,借助于互聯網的虛擬特點,使消費者無法準確定位商家的具置和實施欺詐的行為人,借助于網絡散布的虛假廣告隱蔽性強,傳播速度快,容易而且費用低廉,監管的難度也很大,相對于消費者來說,知情權被侵害的程度也就越深。
4.現行法律的可操作性差
針對目前電子商務中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益的違法現象,網絡消費者往往投訴無門。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明確了消費者求償的方法,但是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調解是解決經營者和消費者矛盾最基本的方法,但是面對隱蔽和虛擬的互聯網,基于經濟利益的驅使,網絡消費者面對道德底線缺失的網絡經營者,往往連其經營場所、聯系方式都無法獲知,調解更是無從談起。網絡消費者只能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投訴,而到底該由哪個部門來解決此類糾紛,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其法律關系也相當復雜,牽扯的部門如果出現互相推諉的情況,作為消費者又如何維護自己合法的知情權益。因此,現行法律的可操作性差也是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
5.現行法律的適用性存在問題
面對電子商務的興起,現行的法律制度與電子商務并不匹配,也沒有一部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鑒于電子商務中的商事活動絕大部分屬于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目前我國現行法律中,《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等可以介入網絡消費者知情權益保護。但是面對實際的法律問題,這些法律法規在適用性上還存在層次不分明、結構不明確、適用不直接等問題,司法部門在審判過程中,面對網絡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益的相關案件,從實體法的角度來看缺乏具體的操作方法,而從程序法的角度來看具體過程又顯得不足。在以上可以適當適用的現行法律中,到底哪部法律有優先適用權,也沒有具體的衡量標準,所以在網絡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益的相關案件發生后,現行法律在適用問題上比較混亂。
四、我國電子商務模式下消費者知情權益保護的立法設想
1.完善我國電子商務模式下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實體法律制度
(1)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品交易模式中,經營者和消費者往往并不面對面,而且就交易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經驗而言,消費者也處于弱勢,在網絡平臺上購買商品時無法直接接觸商品,因此很難通過對網絡圖片和信息的觀察、分析獲取商品的全面信息,而其他包括服務信息、賣家信息等缺失得更為嚴重,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網絡消費者的知情權,應該通過實體立法的形式,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網絡賣家應該盡到適當的信息披露義務。根據我國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應該提供真實的商品相關信息和服務,并且不得以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商品的相關信息包含了商品的特點、使用方法及要求、規格和等級、主要含量、放置要求、如使用不當的后果等,如果是特殊商品,更應該在醒目位置進行說明和提示。需要預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該在外包裝上顯著說明。而我國現行法律或法條,并沒有對“需要預先讓消費者知曉的”內容進行明確統一的司法解釋。因此,在實際商品交易中,信息披露的缺失造成了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商品交易的雙方本身就是經濟利益的矛盾體,賣家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就需要對商品進行促銷,因此商品和服務的相關信息很可能出現避重就輕,甚至故意隱瞞或者進行虛假宣傳。所以,應該從立法的角度對經營者關于商品和服務的信息披露做出更為詳盡的規定,并且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具體細化雙方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在互聯網上,應該在醒目、重要的位置標明商品和服務的相關信息。由于消費者的網絡水平不盡相同,再次或者多次鏈接以顯示相關信息無法從根本上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應該在其主頁的顯著位置公示其經營者的相關信息,包括其姓名、住所、聯系方式、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經營性質以及證書授權機構頒發的認證書,以便消費者能準確掌握經營者的真實信息。對商品的信息描述應該客觀、形象、真實和全面,以便消費者能夠最大限度地了解商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圖片不能經過處理或者從其他網站轉載,應當多角度、全方位進行清晰拍攝,對顏色的描述應盡量真實,如有色差應著重說明;商品的大小應該符合國際慣例并建立參照圖或參照物;商品質量應進行詳細說明和對比;商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要有具體說明,并依照此說明加以落實;對其他買家的評價公正、客觀地予以披露,杜絕對差評的刪除和修改,應該對提出質疑的評價做出合理解釋;如果發生刻意隱瞞商品和服務信息使消費者知情權益受到損害的,應該對經營者做出何種懲罰等等,以法律的形式進行具體、明確、詳盡的規定,通過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益。
(2)加大政府部門的信息監管力度
政府部門作為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調控者和市場秩序的規范者,對電子商務環境下進行的商事活動應該加大信息監管力度。與網絡經營者相比,政府部門所具有的權威性和可信賴度是其無法比擬的。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網絡信息的控制,建立與消費者溝通的渠道,傾聽消費者的訴求和聲音,強化社會輿論的監督職能,完善政府部門對網絡信息及消費者知情權益的保護。首先,對網絡經營者的經營信息進行集中梳理,一旦有消費者的投訴和檢舉,即刻進行調查取證并依據相關規定做出處理。其次,凈化網絡空間,對虛假廣告和不良信息進行篩查、過濾,防止網絡欺詐行為的發生,對虛假廣告的相關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再次,通過或者指定機構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或網絡渠道,不定期地舉行各種聽證會,了解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糾紛,建立暢通的、多向的消費者與政府部門信息溝通渠道,使消費者及時獲得網絡經營者的信息,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合法權益。最后,利用現代傳媒,對網絡信息侵害消費者權益進行社會監督。現在是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網絡、報刊、雜志、電視、廣播等諸多媒體聯合起來,可以進行有效的社會輿論監督,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威懾力,對消費者權益起到強有力的保護作用。
(3)普及全網道德教育電子商務
在借助于網絡進行商事活動的同時,與社會其他經濟活動緊密相連,相互滲透,為整個國家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倫理道德問題。目前對電子商務的發展,人們更多的在研究電子商務環境下軟、硬件的建設和發展,卻忽視了其社會倫理、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因此,在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同時,還應樹立網絡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網絡賣家為了追求效益,通過各種銷售方式推銷產品,對產品本身的信息及服務信息避重就輕,甚至虛假信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造成消費者的損失,其利己主義價值觀可見一斑。基于網絡購物的虛擬性、隱蔽性、跨時空性、瞬間性等特點,加之網絡交易的監管力度差,消費者求償無法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幫助,因此,網絡商家以虛假信息欺瞞顧客,使顧客得不到商品信息或服務保障的事件時有發生,反映出網絡賣家的自律意識相對較差。由此可見,普及全網的倫理道德教育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只有強化網絡道德的自律性、宣傳網絡道德的必要性、構建電子商務環境下的誠信機制,才能使電子商務在正常有序的環境下健康發展。
(4)制定和完善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
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現行法律法規已經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很多不能直接適用于電子商務環境,而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在未來一段時間之內這種矛盾將越演越烈,更加凸顯。同時,電子商務需要法律法規為其發展保駕護航,只有以完備的法律體系作為保障,電子商務才能健康地發展下去。因此,在制定適用于電子商務環境的法律法規時,首先要在國家對電子商務宏觀調控的基礎上,建立具有威信的、公正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結合國家政府部門建立健康的電子商務交易秩序,完善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保護網絡。各級政府機關制定相應的工作規范和政策制度,對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監管作用,針對網絡經營者和消費者,制定與電子商務相適應的行為規范和準則、具體的管理方案和操作的行業標準。在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凸顯網絡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進一步規范新興的購物方式。這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必然會推動我國的法制進步。
(5)優化事后救濟法律制度
網絡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著重體現的是一種通過預先了解和預判的事先救濟,但是這種事先救濟也無法實現網絡消費者知情權益的完全規避,一旦出現此類糾紛,事后救濟法律制度應進行優化。傳統的訴訟制度對時間和經濟的消耗都體現出了很高的維權成本,電子商務基于網絡的特點,使得舉證、知情等難度進一步提高,求償成本進一步加大。因此,尋找一條便捷、高效、經濟的事后救濟法律制度,已成為網絡消費者的迫切需求。特別是一些網絡消費者會因為網絡商品成本比維權成本還要低而放棄維權,這樣會極大地傷害網絡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的信任,從而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在世界發達國家都建立了小額訴訟制度,這對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也給予小額訴訟制度更多的法律保障,把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借鑒過來以適用訴訟標的比較小的網絡案件。這種訴訟標的小、方式靈活、程序快捷、費用低廉,因此更加符合網絡消費者的訴訟需求,也更加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的司法精神,同時,也完善了符合我國國情的多元化法律糾紛解決機制。
2.健全我國電子商務模式下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法律程序
(1)設立在線投訴中心
基于電子商務在我國的縱深發展,伴隨著電子商務發展的一系列法律糾紛也相繼產生,而現有法律在很多問題上無法直接適用于電子商務,所以電子商務中的一個問題,并不是一部法律或者一個政府部門就能夠解決的,因此,政府管理部門應該和消費者保護機構建立在線投訴中心,對網絡環境下商事活動中出現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進行處理,從救濟成本方面也可以更多地保護消費者,而且也解決了投訴地域分散的問題,使得消費者增強了信心,提升電子商務發展的信譽保障程度。
(2)優化在線糾紛解決機制相較于傳統的交易模式
電子商務環境下發生的交易糾紛存在著時空差異,適用目前現行的法律制度,在司法程序下進行調解、仲裁、訴訟等程序的成本較高,而且需要的時間較長,導致效率低下,使消費者在知情權受到侵害時面對高額的司法費用和較長的司法時間而無法得到保護,因此會產生維權恐懼。然而,在線糾紛解決機制的建立,可以使公正的第三方機構介入網絡交易糾紛,利用事實證據、行業慣例及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在線調解,特別是組建以政府和消費者共同認可的具有權威性的第三方在線調解機構,以公平、誠信的態度進行在線調解,這樣有助于糾紛的解決,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司法費用,節省了時間成本,使糾紛能夠快速穩妥地解決,優化了司法資源的有效配置。
(3)構建網絡信任在線評估體系
對網絡經營者建立網絡信任在線評估體系,可以讓更多的網絡消費者對準備交易的網絡經營者的誠信進行評估,防微杜漸。對于對商品和服務信息披露不夠完整、準確的網絡經營者,消費者就可以預先評估其誠信度,對消費者知情權益起到事前保護作用。實踐證明,現如今,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宏觀體系下,對于許多經濟糾紛的解決,以市場調解為主,以法律調解為輔的方法比較適合。構建網絡信任在線評估,對一些信譽不好的網絡商家,自然就不會受到顧客的青睞,要想獲得更多的效益,就必須遵守網絡交易的行業規則,誠信經營,不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益,這樣才會贏得消費者的信任,才會發掘出更大的市場。通過網絡信任在線評估,也構建了網絡經營者和網絡消費者之間溝通的橋梁,使網絡交易在公平、誠信的環境下更好地發展,對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4)完善網絡信息在線共享
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溝通應該是多向的、互通的、共享的,把零散的、單一的信息進行有效集成,把不良的、虛假的信息進行過濾和刪除,才能形成健康的網絡信息環境。無論是政府部門、網絡經營者,還是網絡消費者和第三方認證機構,都可以通過網絡信息在線共享機制,獲得足夠的、真實的網絡信息。由政府部門牽頭,將信譽優良并經過登記認證的市場主體的信息進行適當披露,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平臺,不斷擴展其廣度和深度。同時,為滿足社會的信息需求,還應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最終形成可以支持在線共享的公正、客觀、真實的信息網絡。
在網絡購物革新的浪潮中,國內外學者對網絡消費行為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研究方法:數據挖掘、統計實證、基于營銷理論的定性分析,并分別從算法、樣本數據、營銷理論的角度對網絡消費者的行為方式進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王崇,2008)。但是,并沒有從整體上揭示網絡消費者在內外各種因素影響下所表現出的關聯消費行為。
本文在分析關聯消費形成因素的基礎上,通過問卷調查方式研究關聯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以期通過本文的研究,對網絡經營的經營格局調整和銷售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關聯消費的形成因素
(一)網絡文化
網絡文化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形態,具有鮮明的實踐性和時代性特征。消費社會的經濟基礎催生了消費文化,網絡則成為消費文化傳播與演化的助推器,對其推陳出新地加以創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群體消費文化并從各個方面影響人們的消費習慣,如廣告宣傳;在虛擬社區、聊天室、新聞組、論壇等網絡族群中,其中的會員由于具有相同的網絡價值觀并且遵循同樣的網絡行為準則,少數會員的消費信息會對其它會員的消費觀念產生很大影響。
在文化的進步和傳承中,具有新穎性和消費者導向性的信息對于吸引消費者和改變消費者態度有著積極作用,同時群體意識始終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秋水,2008),消費者在網上購物享受樂趣的過程中,會考慮到與自己有關聯的人或其它有關聯的商品,比如女性消費者購買服裝時會想到為自己的愛人或小孩購買服裝;購買用于送禮的商品,會想到包裝服務與物流配送服務;對替代品或互補品的購買。消費者的這些行為,受網絡文化影響,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形成關聯消費的基本動因。
(二)消費心理
從心理角度看,網絡消費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包括需求喚起、信息收集、動態比較、心理認知、購買決策和心理滿足等方面。但是,這只是目標性購買的心理階段,是顯性的;而隨機性購買的心理階段,則是隱性的,會隨著目標購物的完成而生成,并影響到消費者的實際購買行為。
在目標購物過程中,如果消費者感覺到購物氛圍好、購物經歷愉快、購物滿意度高,則再次購物意圖就強。因為消費者得到的參與滿足感、輕松感和占有感會促使其以意猶未盡的心態去觀摩其它品牌的商品,一旦發現中意的商品,會產生意外的滿足感和收獲感,在耐心選擇的過程中,喚起心中的購物熱忱。同時,消費者為滿足信息刺激的需求也會產生多種尋求行為(于洪彥等,2005)。此時,顧客購買的是一種快樂,追求的是一種幸福,這樣就形成了關聯消費的內在動因。
(三)消費目標
隨著網絡銷售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銷售者在保證消費者購買到有價值商品的基礎上,還得對消費者提供無形的有效服務。而消費者在自身需求得到滿足后,更樂意全方位、多層次滿足自己的需求,使消費目標更趨于多樣化,這主要體現在商品資源的轉型與服務細分兩個方面。
由于網絡購物只能看到圖片和相關產品介紹說明,消費者在購買時感知風險比較大,在此時更加注重品牌名稱與質量,會使商品的銷售以品牌來劃分檔次。專業化的品牌根據自身的優勢強項,集中在資源最好的某個領域后,再與其它有內在關聯性的品牌進行優勢互補、錯位銷售,激發消費者更大的購買欲望;實力較強的品牌,會最大限度地運用手中的資源做精、做細、做全面,系統經營各類商品,在形成主營商品的基礎上,再橫向擴展,縱向延伸,滿足顧客的各種關聯消費需求。
對于網絡銷售者而言,服務不再僅僅指接待服務,而是隨關聯消費的深入,出現了多層次細分。導購服務:網絡購物者在選中符合要求的眾多商品但不能確認具體購買目標時,就需要銷售者通過對不同商品的比較進行詳細解說和適度的引導;物流服務:消費者所購買商品需要專門的物流公司進行及時、迅速和安全的貨物派送;銷售服務:包括信息、交易安全服務與售后專門的維修和保養,如數字產品;個:新需求產生新顧客,有的消費者對商品有特殊需求,需要針對。
(四)購物條件
隨著現代人工作節奏、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用于休閑、娛樂的時間越來越少。當去實體店購物受到時間、地域限制時,人們就更多的傾向于網上購物,不受時間、地域限制,可隨時滿足各種消費需求。此時,商品種類豐富、價格更便宜、功能日益完善、購物日益便利、免受擁擠之苦、節約時間的網絡商店,成為了消費者的首選,再加上它們的不斷升級和擴容,為顧客提供了釋放購物需求的最佳場所,形成關聯消費的外部動因。
關聯消費者購買行為分析
本文通過電子問卷調查方式,將調查結果結合SPSS15.0統計分析軟件進行分析。調查對象為有網絡購物經歷者,調查時段為15天,總共回收問卷345份,有效問卷285份,有效回收率82.6%。問卷主體部分包括網絡文化、消費心理、商品資源轉型、服務和購物條件五個維度,每個維度有具體測度項目表示。
(一)有效問卷基本情況
人口統計變量指標中,男性占52.4%,女性占47.6%;年齡在15~20歲占2.2%,21~30歲占63.4%,31~40歲占28.7%,41歲及以上占5.7%;學歷在大專及以下占35.6%,本科占59.7%,碩士及以上占4.7%;月收入1000元以下占21.2%,1000~1500元占14.5%,1501~2000元占12.7%,2001~2500元占20.6%,2501~3000元占23.4%,3000元以上占7.6%。
網絡購物基本情況指標中,網上購買的商品,書籍報刊占20.1%,音像制品占12.6%,服裝占26.3%,禮品占13.2%,通訊產品占17.4%,其它占10.4%;購物網站,淘寶網占38.7%,當當網占21%,卓越網占13.7%,拍拍網占10.2%,其它占16.4%;累計購物次數,1~3次占20.4%,4~7次占37.5%,8~12次占21.6%,13次以上占20.5%;累計購物金額,200元以下占24.8%,201~400元占28.3%,401~600元占20.3%,600元以上占26.6%。
(二)問卷信度分析
根據Cronbach'sα系數分析進行評價,研究構成每一維度的具體測度項目信度來測量問卷的內在一致性程度。首先對具體測度項目進行凈化,依據為內在一致性信度分析結果,凈化的標準是:如果某具體測度項目與總體相關系數低于0.5就刪除該具體測度項目;如果刪除某具體測度項目使Cronbach'sα系數顯著提升,也應刪除該具體測度項目。
根據分析結果發現消費心理維度的“獲得贈品和積分”與服務維度的“獲得具體的幫助”這兩個具體測度項目與總體關系數分為0.485和0.386,小于0.5,根據上述標準應刪除,且刪除后消費心理維度的Combat'sα系數由0.765提高到0.842,服務維度的Cronbach'sα系數由0.823提高到0.884,五個維度的Cronbach'sα系數在0.842~0.952之間,超過可接受水平值0.7。信度分析結果表明,經過具體測度項目凈化后,問卷Cronbach’sα系數達到最低要求,具有良好的內在一致性。
(三)問卷效度分析
效度指問卷可真正測量出其所衡量概念的程度。本文運用方差最大的正交旋轉法和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對經過凈化后的具體測度項目進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對KMO值小于0.5的數據不進行因子分析。
分析結果顯示所有具體測度項目的KMO值為0.875,大于0.5的標準,說明問卷數據適合做因子分析;Bartlett's球形檢驗的X2值為7345.349,p值小于0達到顯著,表明母群體的相關矩陣間有共同因素存在,適合做因子分析。正交選擇后提取6個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累計解釋方差85.517%。每個具體測度項目都負荷到原先制定維度上且單一因子上的負荷在0.782~0.889之間,大于最低標準值0.5,這表明問卷收斂效度良好。同時每個具體測度項目沒有跨因子負荷現象,這表明問卷具有良好的區別度。這些分析結果表明本問卷的五個維度劃分是合理的。
(四)區別效度分析
區別效度指某一維度和其他維度在特質方面的差別程度。分析標準:如果兩個維度間相關系數的平方小于每個維度的AVE值,或者兩個維度之間的相關系數小于AVE值的平方根,表明兩個概念間具有較好的區別效度。根據分析結果,五個維度的AVE值的平方根在0.811~0.845之間,而相關系數絕對值在0.41~0.67之間,任何兩個維度的相關系數都明顯小于每一維度AVE值的平方根,表明各個維度有較好的區別效度。
結論
本文在分析關聯消費形成因素基礎上,確定關聯消費形成包含網絡文化、消費心理、商品資源轉型、服務和購物條件五個維度,并基于中國網絡消費者樣本設計出具有良好信度與效度的調查問卷。
參考文獻:
1.王崇,李一軍.基于多屬性效用理論的網絡消費者行為研究[J].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2008
2.秋水,鐘音,吳志明.讓關聯消費成為新的經營增長點[J].上海百貨,2006
一、引言
電子商務是利用網絡進行的網絡購物等電子貿易形式,是利用網絡技術來輔助人們開展各種商務活動的新形式,隨著時代的發展,20世紀電子商務開始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方式,它以網絡為載體,與經濟活動的其它形式緊密聯系,相互滲透,在提高效率創造經濟利益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倫理問題。
二、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
微軟總裁比爾蓋茨說過:“21世紀要么電子商務,要么無商可務。”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第24次互聯網統計報告,截至 200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到了3.38 億。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互聯網交易的應用得到了迅速發展,網絡購物的用戶規模達到8788 萬,半年增加了近 1400 萬用戶,而網上支付用戶半年使用率增加 4.8個百分點,截至2012年6月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達到3.5萬億元,電子商務正以超乎想象的速度迅速發展著,與此同時,電子商務正面臨著嚴峻的網絡倫理危機的考驗,經調查發現,電子商務網站訪問者中有一半以上的用戶擔心釣魚網站,擔心電子商務交易中支付工具的安全性,這些人表示如果無法獲取該網站進一步的確認信息,將會選擇退出交易,這將會造成電子商務參與者的大量流失,不利于網絡經濟的發展。
三、我國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倫理問題
學者認為當前國內電子商務之所以處于進退維谷的尷尬狀態,其原因不僅在于國內開展電子商務的軟、硬件設施建設的滯后,而且還在于我們并沒有完全把握電子商務的本質和核心,忽視了電子商務的社會、倫理、文化方面,忽視了“鼠標下的德性,由于網絡生態危機使人們對網絡安全充滿憂慮,挫傷人們參與電子商務的熱情,所以我們必須樹立“網絡生態倫理意識”。
本人將電子商務中所存在的倫理問題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侵犯知情權
由于交易是通過網絡發生的,交易的雙方所處位置不同,一方作為賣家,一方作為買家,其雙方具有不同的信息儲備,互相之間在交易前沒有任何關聯,所以消費者難以得知其所要購買商品的真實情況,而且有些賣家為了自身利益,與商品不相符的信息引導買家購買,侵犯了買家的知情權。
2.侵犯隱私權
cookies是對消費者個人信息搜集最主要的技術手段之一,是當用戶在因特網上瀏覽網站時通過第三方放置在用戶計算機上的一些小文件,這些小文件可以記錄用戶上網的各種信息,而某些商家沒有經過消費者的允許而利用這些手段獲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并將這些信息隨意公開,嚴重的侵犯了消費者的個人隱私權。
3.網絡信任危機
由于網絡購物環境具有虛擬性,交易通過網絡發生,互相之間在交易前沒有任何關聯,不存在彼此互相公開的成本和收益,所以網絡交易者之間的信任很容易被打破,交易雙方很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問題,例如商家產品質量問題,買方故意拖延交款時間等,這些問題網絡交易出現信任危機,是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大重要原因。
4.侵犯自
消費者瀏覽網頁時會自動彈出一些廣告窗口,強制消費者瀏覽,有些窗口故意利用技術設置一些關閉障礙,使得消費者很難將其關閉,造成了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的困擾,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自。
5.侵犯知識產權
由于我國法律對電子商務中所存在的知識產權的規定并不完善,所以某些商家鉆法律的空子,在網絡上大量販賣盜版產品,盜版書籍,盜版電影,盜版游戲等等,侵害了正規企業的利益,嚴重侵犯了知識產權。
6.垃圾信息和郵件
郵件廣告正源源不斷的投入個人用戶的郵箱中,這些郵件大多是虛假垃圾郵件,這些郵件中有些帶有欺詐性,會給消費者帶來經濟損失,我國每年因垃圾郵件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就高達63億,而郵件廣告中可能出現一些非安全性的鏈接,致使消費者進入釣魚網站從而受騙,而垃圾郵件也占了巨大的網絡空間資源。
7.配送和售后服務不到位
物流配送是電子商務的重要環節之一,如果配送服務不到位就無法產生電商效應,不能及時準確的完成電子商務所有交易流程,使消費者對這種運作方式產生懷疑,失去信心從而減少網絡交易的成交量,另一方面消費者收到商品后將貨款確認給商家后,某些商家便不再給消費者提供售后服務,致使消費者投訴無門,對網絡購物產生失望的情緒。
8.不建全的電商法律制度
由于電子商務是新興產業,政府相關部分還未制定出一套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規,某些商家鉆法律的空子,使網絡犯罪,網絡欺詐,頻頻發生,嚴重影響了網絡經濟的穩定發展。
9.泡沫效應
網絡經濟處于世界經濟發展的風口浪尖,這種“新經濟”得到了業界的高度推崇,網絡公司股票一路攀升,使網絡公司不斷壯大發展,但是好景不長,這一現象也只是曇花一現,繁華之后,股票開始暴跌,許多網絡公司開始紛紛倒閉。
四、產生諸多倫理問題的原因
1.網絡的虛擬性
傳統媒體信息會受到有關部分的管制制約,可網絡并沒有相應的部門監督,即使發現信息存在虛假性也難找到部門投訴舉報,而且網絡企業大多“無址化”,根本無法知道企業的地址,致使一些企業肆無忌憚的垃圾虛假信息。
2.瞬間性
網絡交易是瞬間進行的,人們會在瞬間交易過程中將自己的信息大量的透露給賣家,致使個人隱私權有可能被侵犯,而實體交易過程中無需透露個人信息,家庭住址,所以個人隱私很難被侵犯。
3.不完善的電子商務法律機制
對于新興產業所設立的相關法律存在漏洞和缺失,致使網絡犯罪行為的發生。缺乏倫理道德約束和法律制度保障缺失的電子商務活動,是一個毫無約束的虛擬空間,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的經濟陷阱和商業欺詐 使許多網絡用戶不僅不能領略到電子商務活動中帶來的優處,反而對此產生了許多恐懼,阻礙了網絡購物健康持續地發展。
4.網絡基礎設施相對薄弱
網絡基礎設施跟不上電子商務發展的需求,我國企業網絡信息化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電子商務認知度低,中小企業的電子商務應用軟件的擁有率低,不能有效的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以至于在電商發展的大潮中被淹沒。
5.效用原則的強化引發的道德危機
電子商務所追求的是快捷的交易和效用最大化,致使企業為了經濟效益采取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破壞了電子商務運營環境的穩定和諧。
五、電子商務的道德困境
1.利已主義的價值觀
電商企業為了在電子商務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通過各種渠道銷售產品推廣產品,無暇顧及競爭中是否違規,是否給消費者造成損失,這是利已主義的最大表現。
2.效用主義和唯物質主義
電子商務最大限度的保證了消費者的消費權益,解決了傳統購物方式的諸多瓶頸,創造了一種全新的消費模式,但是卻消弱了人際間的正常商務交往,增強了人們對網絡和技術的極端依賴,滋生了冷漠和自私的極端心理,使人與人之間的關愛完全讓位于利益的權衡。
3.網絡主體自律性差
網絡交易監管力度薄弱,交易雙方發生網絡糾分無法得到合理的申訴,使得參與主體自律性低下,商家欺騙消費者,消費者惡意刁難等現象時有發生。
六、電子商務倫理原則的構建
1.全面開展網絡道德教育
必須加強道德的自律性,宣傳網絡道德的重要性,提高網民對網絡道德的認知水平,開展專項講座,在學校,社區,單位開展學習講座,倡導市民文明購物,文明上網。
2.營造誠實信用的電商環鏡
“人無信不立”,誠實信用自古以來就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原則,倡導電商參與主體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成交易,要求賣方傳遞真實的商品信息,買方做出真實的產品回饋。
3.建立第三方誠信監管部門
在網絡交易平臺中設置第三方誠信監管部門,類似于網絡警察,全程參與交易的進行,有效的對買賣雙方做出誠信監管,有效的維護網絡秩序。
4.研發更高的網絡軟件技術
設立防火墻確保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不被竊取,開發新型監控軟件,確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就如監控錄像,可以將交易過程全程監控,為交易雙方提供交易證據,確保個自利益的實現。
5.建立健全的網絡交易法規
對于虛假信息,販賣盜版產品,泄露個人隱私等網絡違法行為作出明確的規定以及相應的懲罰措施,嚴厲打擊電子商務交易中的非法經營以及危害人民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進行。
6.建立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
杜絕虛假信用評價誤導消費者,對于信用炒作商家給與嚴重的處罰,使消費者看到商品的真實評價,從而對商品作出選擇判斷。
7.建立雙贏互惠原則
顧名思義就是建立消費者和商家共贏的原則,它要求商家在經營的過程中誠實守信,不得虛假信息,并提供盈利范圍內的消費者返利活動,消費者在收到貨品后,無任何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及時確認回款給賣家并得到相應的返利,以達到雙贏的目的。
8.建立同意確認原則
商家在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同時需征求消費者的同意,例如賣家將聊天記錄掛到網上以此來宣傳產品的優勢,這在某種程度上是侵犯了隱私權的行為,若經過消費者同意再將其放置網絡則可以視為不侵權行為。
總結,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伴隨而來的除了經濟效益之外,還有倫理道德問題,作為電子商務的參與主體,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加強自律,完善個人道德建設,而不是只享受科技所帶來的便利而丟失了人類最初的信任本質,在不斷加強自律的同時更有責任在網絡交易中做好誠信監管,使電子商務更安全穩定的發展下去,為我國經濟建設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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