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法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4-03 0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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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源法論文

篇(1)

關鍵詞:

環境資源可持續利用;經濟發展

自然資源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基礎要素。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加,社會生產規模擴大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自然資源需求量持續增多,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發揮的影響和作用越來越大。而由于資源過度開采所造成的資源緊張、環境污染問題日漸嚴重,成為制約人類發展、生產力提高的關鍵問題,甚至威脅到人類自身的生存。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科學規劃、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節約、集約使用資源,是人類社會當前面對的共性問題,世界各國都高度重視環境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問題,并投入大量資源和精力進行研究,以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實現人類社會長治久安。

一、環境資源概述

經過多年的發展,環境資源研究已經形成了系統化的理論學科。關于環境資源,按照當前較為普遍的標準,環境資源根據開發利用和再生特點可以恒定資源、可耗竭資源和可再生資源三個大類。其中,恒定資源的特點是理論上儲量沒有上限或者過于龐大,人類社會的開采、使用對其沒有明顯影響。常見的恒定資源有太陽能、潮汐能等;可耗竭資源又稱之為不可再生資源,儲量有限,且不可再生是其特點,隨著人類的不斷開發和利用,資源儲量逐漸減少,最終會用盡消失。礦產資源、煤、石油等都屬于此種資源。可再生資源又稱之為可更新資源,顧名思義,該資源在消耗的同時也會不斷增加、重新生成,常見的包括各種動物、森林、草原等。在開發、開采、利用資源時,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資源的具體特點科學制定開發計劃和使用方案,并積極發展對應的資源利用技術,充分發揮資源的可利用價值,盡可能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確保環境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人類創造更多的財富。

二、環境資源開發利用的基本原則與方針

基于環境資源的重要意義,在進行環境資源開發利用時,必須堅持可持續開發者利用的原則。由于不同種類的資源自身特點也各不相同,所以在開發利用資源時就必須在堅持可持續利用原則基礎上因地制宜地制定開發、利用方針,具體情況如下:

(一)恒定資源開發利用方針。恒定資源的總量接近無限,不受人類開發利用的影響,更不存在消耗的說法。所以在圍繞恒定資源開發利用問題上,要突出最大限度利用原則,盡可能地使用這些資源,深入挖掘恒定資源的開發利用空間,拓展其應用范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盡可能多的用恒定資源代替其它非恒定的資源,特別是不可再生資源。目前最為常見的恒定資源利用方式是使用太陽能光伏發電、風力發電和水力發電,以代替傳統的火力發電,保護煤炭資源。

(二)不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方針。不可再生資源儲量有限,用一點少一點,如果一直使用,終究會有耗竭、用盡的時候。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要立足充分發揮資源利用效率的基礎上,實現資源利用功效的最大化和最優化。由于資源有限,就必須堅持節約、集約利用的原則,盡可能推遲資源耗竭到來的時限。根據不可再生資源能否重復利用的特點,可將其細化分作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種。這兩種資源在開發利用時也要采取不同的方針,對于可回收的不可再生資源,要圍繞延長產品使用時限進行相關研究、涉及,盡可能增加產品重復使用的次數,減少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資源消耗,常見的如鋁質、玻璃制啤酒罐的循環利用等。對于不可回收的不可再生資源,則只能通過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來時限可持續利用的目的。礦產資源是最常見、最主要的不可回收的不可再生資源。一般情況下,主礦開采的同時要兼顧伴生礦的開發,從而節約了開采成本,降低了消耗,也減少了廢棄物的產生,促進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三)可再生資源的利用方針。可再生資源的特點,決定了可再生資源的利用方針是科學控制可再生資源的消耗速度,務必保證不超過可再生資源的再生速度,只有這樣,可再生資源的再生效果才能真正發揮出來,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科學合理開發利用環境資源對于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

從古到今,人類的每一次發展都離不開對自然資源的高效利用。自然資源既是人類全體共有的財富,也是人類社會賴以生產發展的客觀要件。環境資源供應是否充足、及時,直接關系到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水平。我們在進行生產活動、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必須注意環境資源的科學開發、利用,務必要盡可能地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實現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過去單純注重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資源保護,結果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環境破壞。這樣的經驗必須得到總結,這樣的教訓必須予以牢記,我們人類要發展,既要發展經濟,也要保護好環境,只有環保質量得到妥善保護,經濟的發展才有意義。

四、結語

隨著環境保護思想日漸深入人心,人們對環境資源開發利用事業越來越重視。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傳統的粗放型、高耗能產業逐漸被取締,以新能源利用、綠色環保為特點的新型產業正在興起。加快節能環保技術的開發應用,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科學規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已經成為今后國民經濟發展的主題。

參考文獻

[1]發展的基礎——中國可持續發展的資源生態基礎經濟[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

[2]宋秀杰,王紹堂,張漫.發達國家環保產業發展經驗及其對我們的啟示[J].環境與保護,2002.

篇(2)

1.經濟結構不合理

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的發展過程中主要以自然資源開發為主,因而使資源型城市產業規劃不合理,產業結構比較單一,第一產業主要是傳統農業,其發展主要是粗放經營為主。第三產業以餐飲業和商業發展為代表,其發展相對較滯后,第二產業其產業鏈相對較短,主要依賴初級原料產品加工,經濟增加值較低;在資源型城市中,大型資源型國有企業在城市發展中處于主要作用,中小企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這種情況阻礙了企業科技的發展和技術的創新不利于原有核心競爭力的保持和提高,城市各種產業相互關聯的程度較低,城市區域產業發展脫節,各種產業難以進行質量上的整合。

2.各種資源逐漸枯竭

由于自然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不斷的開采,自然資源的存儲量會不斷減少,最終枯竭。那么資源型城市隨著開采量的增大,這種礦產資源的地理優勢將逐漸下降,礦產資源開采成本整體趨勢將上升,總的來說,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資源產業的全盛時代已經過去,資源型城市所擁有的資源產業整體正在以非常明顯的趨勢衰退。黑龍江省正從原來的資源輸出型大省逐漸轉變為資源輸入型大省,其經濟發展模式正在進入調整期和轉型期.

3.人才結構不合理

資源型城市人才結構不合理的原因:一方面,大多數的資源型城市產業發展較單一,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對專業技術人員的需要并不多,主要需要從事資源開采和開發的工人,它們大多數文化水平并不高,所以,在大多數資源型城市中,人才結構較為單一,隨著資源產業資源的枯竭,資源型產業的產業鏈條的延伸,資源型產業需要更多的有技術,會管理的專業復合型人才,但是,現有的企業人才發展模式不能滿足資源型轉型的需要,缺少相應專業人才,導致資源型企業向其他產業擴張和延伸較為困難,調整產業結構不能順利地進行的局面這不利于資源型城市的市場競爭力的提高,使資源型城市發展的后勁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資源型城市大多數位于偏遠地區或欠發達地區,投資環境差,難以吸引人才,甚至還出現本地人才大批外流的現象,使得資源型城市人才更為緊缺。

4.環境污染嚴重

黑龍江是以礦產,森林資源為主的大省,在資源開發建設初期初始階段,企業的發展注重產能忽視環境保護,造成三廢———廢水、廢氣、固體物廢棄物的隨意排放,沒有注重環境保護,使環境污染變越來越嚴重。最終導致全球溫度升高,溫室效應加聚。同時由于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礦物資源被過度的開發與利用,地球上許多生物資源正在減少,甚至于有些珍稀生物處于滅亡的邊緣。

二、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對策

循環經濟是黑龍江省建立新型工業化城市,同時使整個資源型城市作為一個動態的系統,達到人與人、人和自然以及人與社會和諧的相處,使整個社會在一個良性發展的狀態下向前發展。為了實現循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應本著“節約,環保,發展”的基本思路,把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經濟增加的出發點,進而創造出“投入少、產量高、能耗低、排放少、可循環、能持續”的可持續發展的國民經濟節約型社會體系。

1.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規劃的制定

制定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規劃要使全社會都參與到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來,要讓各個部門,機關以及個人都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可以選擇一些重點行業和企業作為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試點,例如:在礦產開發、化工、機械制造等行業進行多元化經營,把深度開發主導產業和積極發展替代產業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過成立和發展一批循環型企業、工業園區、市縣,大力推進和發展節約能源、尋找替代能源、對能量進行梯級利用,以達到能源污染的零排放、發展綠色再制造等,對循環經濟發展中的一些技術瓶頸進行改進和突破。建立以循環經濟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園區,對開發區的企業進行整合優化,尤其是對礦產資源,冶金、機械制造,生物化學、醫藥等產業鏈進行重點培育,對企業的產品所產生的廢物進行循環利用。加強對化工企業的循環經濟的治理,通過建立化工基地經濟工業園區進行循環經濟發展,建立和重點發展以靠高科技為主的生物以及精細化工和新材料循環經濟為主的產業鏈,使上下游之間以及不同產業之間的產業鏈能夠循環利用或交叉利用。同時應重點對循環經濟園區內相關行業進行重點管理,提高“三廢”綜合利用率,降低企業廢水,廢氣及固體廢棄物的排放,積極加強對廢水,廢氣的循環再利用,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源,推廣沼氣工程;大力推廣無公害種植、生態漁業養殖和零污染飼養模式,發展生態農業。

2.大力提高各類資源的利用效率

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大力發展黑龍江省綠色產業,采用高效、無污染或少污染的設備及技術工藝來替代高消耗、高污染的技術裝備,用以改造那些傳統產業,逐漸建立起低消耗、高產能的產業體系。加強對高能耗的行業如電力、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的原料、能源及水資源的能耗管理,實現這些能源的梯級、高效和無污染或少污染的利用和循環利用體系,用以提高企業資源的產能效益。加大力度推進黑龍江省清潔化生產試點企業建設,指導和鼓勵鋼鐵企業、熱電企業、三大動力企業、礦物加工企業采用清潔化生產、積極進行ISOl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加強企業污染全過程的治理與控制。

3.積極開展廢舊產品的循環利用

運用生產—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模式,大力推進固體廢棄物如廢機電產品、鋼鐵、垃圾等的回收利用,最大效能的提高產業的生態和經濟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集中處理系統,加快建立黑龍江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工程建設,有效建立起一個集垃圾分類回收、加工處理、綜合利用集中在一起的綜合性體系。加快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及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再利用循環工程建設;建立黑龍江省廢物轉換系統,如固體物回收再利用、廢舊物資回收系統、固廢集中處理系統、污水集中處理和中水回用系統等,大力開展循環資源產業建設,以使資源循環利用得以實現。

4.強化礦山等礦產資源的綜合運用效果

一方面,合理規劃黑龍江省礦業城市的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大力強化雞西、七臺河,雙鴨山等礦業城市的礦產資源的開采管理,加大力度對開采秩序進行整頓,對礦場資源如何進行利用與開發的方式進行改進,進而達到礦業資源規范化的管理與保護性開發的目的;另一方面,應積極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技研發與攻關,使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對礦業資源深加工技術進行研發及推廣,增加礦業資源產品的附加值,積極開發與大力完善有利于黑龍江省礦產資源城市礦產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的“采,選,冶”的先進工藝,大力提升礦業企業對礦產資源的開采率和利用率。強化共生的礦產資源及由主產品生產中所產生的副產品的綜合開發與回收利用。加強礦業資源開發與冶煉的固體廢棄物等礦業副產品的開發與利用使其轉化為新型建材產品,最大效能的實現礦產資源循環有效的利用。

5.樹立全社會綠色消費的觀念

大力宣傳和積極引導,使全省人民重視循環經濟和綠色消費,引導全社會形成可持續發展的綠色消費觀念,從而使廣大群眾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向節約資源以及綠色健康環保方面發展。倡導全社會的群眾使用帶有節能環保標志的綠色產品,抵制或拒絕過度消費產品的消費行為。把節約資源和循環再利用的生活方式及消費行為變成每個公民的自發自覺的行為,達到全民綠色消費。

6.完善資源城市的資源保護政策

黑龍江省的資源城市已處于工業化的中后期,因而這一時期資源消耗量大,污染嚴重,因而應加強環境、土地資源的保護,注重提高土地資源的應用效率。根據環境、資源二者的相互關系,對資源的開發應本著有限性、有序性以及有償性等原則進行開發,加強和完善資源保護政策,對礦產資源的開采與環境保護要加強立法,注重礦產資源開采的安全性與效率性。制定較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注重單位面積的投入與產出的關系,提高礦產和水資源的節約和綜合利用水平,以期形成一個具有節能性的工業和具有節水性農業,同時在各行各業開展節約各種資源的活動,在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減少資源的消耗。

篇(3)

循環經濟是一種以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特征的社會生產和再生產活動,是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方式。目前,循環經濟在工業方面的研究和實踐較多,但對農業方面的關注尚顯不足。我國不僅是人口大國,而且是農業大國,人多地少并且資源未能充分利用,面臨著資源短缺、污染嚴重、農產品品質下降等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瓶頸”。因此,樹立資源憂患意識,科學利用有限資源,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是實現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農業循環經濟的內涵和特點

(一)農業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農業循環經濟就是將循環經濟理念應用于農業生產,按照循環經濟的原則,充分利用傳統農業精華和當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過人工設計生態工程,協調發展與環境之間、資源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它要求降低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資源、物資的投入量和廢物的排放量,通過農產品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和過程后各層次的物質和能量循環,實現系統物質再生循環,形成生態上與經濟上兩個良性循環,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農業循環經濟不僅要追求農業經濟內部的良性循環,而且還涉及到經濟、社會、生態三個方面的統一,最終追求的是融入社會層面上的“大尺度循環”,即在整個社會經濟領域,實現工業、農業、生態之間共同發展和交叉利用。

(二)農業循環經濟的特點

對資源的節約、環境的保護,是農業循環經濟的主要特征。作為一種發展模式,農業循環經濟強調的是在生產活動之初盡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資源,生產活動之中盡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資源,生產活動之末盡可能少地排放生產廢棄物。農業循環經濟具有以下特點:

1.綜合性。農業循環經濟強調發揮農業經濟系統的整體功能,以大農業為出發點,按“整體、協調、循環、再生”的原則,全面規劃,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使農、林、牧、副、漁各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綜合發展,形成產業集群。這樣容易在集群區域內形成有特殊的資源優勢與產業優勢和多類別產業結構。這樣才有可能形成核心的資源與核心的產業,成為生態產業鏈中的主導鏈,并以此為基礎將其他類別的產業與之連接,組成生態產業網絡系統。

2.多樣性。農業循環經濟可以針對我國地域遼闊,各地自然條件、資源基礎、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的情況,充分吸收我國傳統農業精華,結合現代科學技術,以多種生態模式、生態工程和豐富多彩的技術類型裝備農業生產,使各區域都能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各產業都根據社會需要與當地實際協調發展。

3.高效性。農業循環經濟通過物質循環、能量多層次綜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達到充分利用資源、減少廢物產生、物質循環利用、消除環境破壞及提高經濟發展規模和質量的目的,從而實現經濟增值,降低農業成本,提高環境資源的配置效率,使社會生產從數量型的物質增長轉變為質量型的服務增長。同時,農業循環經濟還拉長了生產鏈,推動環保產業和其他新型產業的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為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創造農業內部就業機會,保護農民從事農業的積極性。

4.持續性。農業循環經濟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統一起來,充分使物質循環利用,做到物盡其用,可以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共贏。發展農業循環經濟能夠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污染,維護生態平衡,提高農產品的安全性,變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常規發展為持續發展,把環境建設同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在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對農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的同時,提高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增強農業發展后勁。

制約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資源瓶頸

(一)土地資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續利用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沒有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就不可能有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這對于人口眾多、耕地相對短缺又處在高速工業化的我國來說,問題就更加突出。我國土地資源總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人均1.4畝,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約相當于美國的1/8、印度的1/2。與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時間,耕地凈減少1.21億畝;僅2005年一年,全國耕地凈減少542.4萬畝(《2005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特別是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聯合國規定的“0.053公頃/人”的危險點,而農業大省山東省人均耕地面積也僅為0.081公頃/人。并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場價值顯現,許多違法占地、亂搭亂建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有限的土地資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塊的荒廢。這些不僅造成土地資產的大量流失,也對短缺的土地資源造成嚴重沖擊。

(二)水資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農業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和水資源利用效率較低,造成農業水資源質量持續下降,農業用水缺口逐年加大,農業生態環境惡化,水資源污染嚴重,進一步成為可供利用水資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2003)報告,我國水資源總量為2.81萬億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國各流域水資源狀況南北方差異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積占全國的59.6%,而水資源量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國39.4%的黃淮海地區水資源量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僅占全國的34.7%,而水資源占了80.9%。全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為20%,但北方多數區域已經超過50%,遠遠超過了國際上公認的40%的警戒線。正常年份全國灌區每年缺水約300億立方米,城市缺水60億立方米。因缺水減產糧食造成的經濟損失約500億元,影響工業產值2000多億元。

(三)環境污染嚴重且生態系統退化

從20世紀中葉開始,我國為促進農業發展,大量使用化肥和農藥,目前,我國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據測算,化學殺蟲劑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僅為10%-15%,其余大部分則逐漸散失在空氣、土壤和水當中,造成對環境的嚴重污染。更為嚴重的是化肥、農藥在農產品中的殘留對人類的健康構成威脅,成為我國農產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礙,大大削弱了我國農業和食品加工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由于農業的粗放型經營,無序開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觀的破壞、濕地面積減少、調控功能明顯降低,使洪澇災害威脅依然嚴重。

農業發展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表明,今后一段時間我國的資源環境將會承受巨大壓力,這種“資源環境的稀缺性”一方面會引發資源價格和環境價值的提高,加大生產成本;另一方面將促使人們對傳統生產方式進行深刻反思,在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率、優化資源配置、降低資源使用總量和減少廢棄物排放的情況下,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經濟需要和生態需求。

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政策建議

(一)加強經濟杠桿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現代經濟學認為,微觀經濟主體往往只關心本身的利潤最大化,而很少關心外部成本或社會成本,產生了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負外部效應,導致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干預,將微觀經濟主體行為的外部效應內部化。比如征收環境稅,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矯正外部負效應,實現環境保護的政策目標;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財政收入,有利于財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標的實現。

(二)加強制度創新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當前,國家有關部門應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完善有利于循環農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體系,增加農業的財政投入,推動農村金融市場化改革,建立循環型農業推進組織,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環境管理,為循環農業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推進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國家層次的循環經濟立法相呼應,建立我國循環農業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并制定出相應的政策保障體系與扶持措施。為此,我們要建立起各種經濟合作組織和收購、銷售、運輸、技術等服務組織,并制定出相適應的法規和政策,為農業循環經濟的運行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加強政府機制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發展循環經濟是一項具有全局性、長期性、戰略性的任務,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對政府來說責無旁貸,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擔起這一艱巨的任務。因而,發展農業循環經濟要由政府出面組織生態經濟領域專家對循環經濟如何與農業發展實踐結合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學合理的經濟、社會、自然協調發展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并結合實踐情況總結經驗,制定出有利于生態建設的干部考核指標,杜絕僅把經濟增長的GDP作為唯一考核標準的現象。

(四)加強技術創新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農業循環經濟是農業生產技術范式的革命,它必須以先進科學技術為支撐點,重點組織開發資源節約和取代技術、能量梯級利用技術、延長產業鏈和相關產業鏈技術和“零排放”技術;加強研制和生產對環境溫和的新型肥料,減輕環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開發高效、低殘留的農藥,開發生物農藥取代化學農藥。通過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全面保護和改善環境,大力推行生態農業和清潔生產,不斷提高我國農產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質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資源環境方面的國際標準,從而突破綠色壁壘,增強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倡導清潔生產和節約消費,最大程度地減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實現生態的良性循環與農村建設的和諧發展。

(五)加強法規機制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過政策調整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企業和個人經營行為有利可圖,形成循環經濟發展的外部效應內部化機制;另一方面應建立和完善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補償機制。鑒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廣大農村居民對生態環境保護知識較為缺乏和意識比較薄弱的狀況,當地政府應強化責任意識,并通過立法把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納入地方基層政府的職責范圍之內,加強對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重要性的教育、宣傳和引導。

篇(4)

【關鍵詞】“兩型”公路公路交通資源環境

一、“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概念和性質

1、“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概念

根據“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內涵,結合公路交通行業的自身特色,本文認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即“兩型”公路交通系統,是指公路交通系統不僅能適度超前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且能滿足公路交通運輸系統內部以及綜合運輸體系的協調發展,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兩型”公路交通系統能與環境、資源大系統保持長期動態協調發展。所以,“兩型”公路交通系統是一種全新的公路交通系統發展的思維觀和發展觀,其最終目的是在節約利用資源、保護環境的基礎上,發展公路交通系統,以滿足社會的持續進步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

2、“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性質

(1)“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屬于社會系統。“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屬于人造系統,該系統是為了實現人或物體的移動而由人組建起來的,從這個角度而言,它是一種社會系統。其一,因為“兩型”公路交通系統不僅僅是幾個客觀存在的公路交通運輸子系統綜合構成的一個大系統,而是為了實現“兩型”社會的發展目標而把相關的子系統當作一個整體來研究。其二,與一般社會系統相同,人的因素,如人的觀念、動機、態度、習慣和期望等對“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狀態和它的穩定與發展有直接的影響。

(2)“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具有系統復雜性。“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具有復雜性特點,這不僅體現在它的主要子系統都具有多類型、多層次、多區域的復雜結構,而且公路交通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資源系統和環境系統之間又是相互促進和相互制約的,“兩型”公路交通系統是一個受到多變量以及許多不確定因素作用的復雜系統。

(3)“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具有開放性。“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邊界是開放的,該系統對人開放,對地域開放,對自然資源開放,對地理環境開放。“兩型”公路交通系統與其他交通運輸子系統如航空系統、鐵路系統、水運系統等之間互相協作、互相競爭,它們共同構成一個開放交通大系統。

(4)“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具有組織性和自組織性。一般人造系統都具有組織性,因為人是社會系統中的萬物之靈,“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自組織性,主要體現在人們對公路交通模式的選擇和公路交通系統及其他交通系統之間的自組織演化。

(5)“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具有差異性。不同區域的“兩型”公路交通系統所具有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地理位置、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因素是有差異的,而且構成“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各子系統間還存在結構和功能方面的差異性,例如我國西部區域和東部區域的公路交通系統,在結構和功能方面就有較大的差異性。

二、“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具體內容

對于“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發展問題,關鍵點是要發展什么樣的公路交通系統。本文認為,“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發展要解決的焦點問題是在保證公路交通系統運輸的經濟性、高效性、快速性、安全性和舒適性的基礎上,使能源、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的消耗最小化,并且由此產生的污染也達到最小化,也就是說,“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不僅能夠滿足當代公路交通運輸發展的需要,而且還能滿足未來公路交通運輸發展的需要。所以,我們對“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發展的具體內容概括如下:第一,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公路交通運輸裝備的配備以及公路交通運營管理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對公路交通系統的需求相平衡;第二,充分利用有限的資源,追求單位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具體而言包括土地資源和不可再生的資源的利用要節約,要提高這些資源的總體使用效率;第三,創新公路交通消費模式,減少公路交通對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積極開發可替代資源;第四,努力消除或減輕公路交通對環境的破壞,并采取有效措施促進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的改善;第五,促進全國公民公平享用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充分考慮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的差距,進一步縮小區域之間公路交通發展的非均衡性;第六,規范公路交通運輸的管理制度,提高公路交通運輸系統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發展所需資金。

三、“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運行框架

“兩型”公路交通運輸系統是一個復雜的大系統,它不但與社會發展、經濟發展、國家政策等關系密切,而且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對該系統的約束性高。“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是多種因素相互交織、相互作用的結果。“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既要關注社會經濟條件、資源條件、環境條件等主要因素,也要充分考慮國家整體與區域局部、社會未來與現在之間的關系。

構造“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發展運行框架的基本出發點,是對“兩型”公路交通的內部系統和相關的外部系統進行解析與歸納,根據前文的分析,可以將該系統的運行框架主要劃分為三部分。具體運行框架結構如圖1所示。

1、公路交通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的交互作用

社會經濟系統與外界資源環境系統聯系緊密,它是一個開放性系統,具有典型的耗散結構特征。一方面“兩型”公路交通的發展能夠加強社會經濟系統對資源環境變化反映的靈敏程度,進而推動社會經濟系統耗散結構的正向演化;另一方面社會經濟的發展也將推動“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兩型”公路交通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之間存在的這種交互作用的機制,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1)社會經濟(例如區域經濟)系統的演化軌跡會因公路交通狀況的變化而呈現出不斷分叉的特征。在某些分叉點的附近,公路交通系統的改善可能引發經濟系統的突變。一般而言,在社會經濟(區域經濟)起步階段,公路交通系統能夠先行提高經濟系統物質運轉效率,區域內和區域間的分工與協作得以增強,區域經濟輻射范圍會進一步擴大,區域比較優勢進而增強;在社會經濟(區域經濟)騰飛階段,基本形成并完善公路交通系統經濟帶,公路交通系統會逐漸成為社會經濟(區域經濟)產業結構調整的“催化劑”;在當前的信息化時代,“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進一步朝著提高公路交通系統的服務水準、強化公路運輸的時間效益和均衡公路網的分布的方向進行,以達到公路交通系統和社會經濟(區域經濟)系統協調發展的目的。

圖1公路交通系統的運行框架

(2)社會經濟(區域經濟)系統的發展并不僅僅受益于公路交通系統;反過來,社會經濟(區域經濟)系統的演變同樣也對“兩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進程產生重要影響,社會經濟(區域經濟)系統為社會(區域)交通提供必要的支持條件和發展空間。

2、公路交通系統與資源、環境利用之間的協調

人們對高質量生活環境的要求是社會進步的標志之一。公路交通系統發展在促進社會進步的同時也會帶來一系列的資源、環境問題,諸如資源浪費、土壤破壞、大氣污染、噪聲污染、水污染、視覺污染等。公路交通系統要保持可持續發展,必須充分考慮交通資源和環境容量的承載力,盡可能在最低限度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下實現最大限度的交通容量。

廣義的資源包括兩大類,一類是自然資源,如能源、土地、原材料等,另一類是社會資源,如資本、技術和人力等,它們的承載能力是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焦點,并且與“兩型”公路交通發展之間存在雙向的互相作用機制。

(1)一定區域現有資源的承載能力對該區域公路交通發展存在硬約束。當區域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區域資源承載能力將會接近一個極限值,區域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會相應受到制約,需要通過調整結構或其他方式來緩沖這種壓力,否則公路交通發展就可能趨于停滯,甚至成為區域發展的“瓶頸”。

(2)一定區域資源利用的發展過程是動態的,它一般不會局限于該區域現有資源的“最高”承載能力。換句話說,通過投入適當的資金和技術,再加上政府政策方面支持,發展“兩型”公路交通系統,區域資源的承載能力可能會改善或轉移,區域資源的持續利用得以維持,這也就是所謂的區域資源承載能力重建。在這個過程中,公路交通系統既是參與者,同時也是受益者。

3、公路交通系統與政府行為之間的協調

由于公路交通系統的特殊性,它的發展必然會受到政府行為的制約。合理的政府行為和適當的政府政策會促進公路交通系統內部及外部系統之間的協調發展;反之,公路交通系統的發展則容易受到阻礙。具體表現如下。

(1)一定區域發展趨向將對公路交通發展方式的選擇產生重要影響。為了實現規劃的發展趨向(資源節約趨向、環境友好趨向、大交通容量趨向等),政府部門可以通過稅收杠桿、利率杠桿、投資杠桿、價格杠桿等經濟杠桿以及輿論導向來影響區域公路交通發展的方向。

(2)一定區域的總體發展規劃是該區域的發展藍圖,它對該區域內各行業,當然也包括公路交通運輸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實際指導意義。在很大程度上,某區域的發展規劃將決定該區域公路交通系統在未來的發展態勢與布局,從這一點來看,政府規劃部門和區域公路交通系統之間的協調工作顯然十分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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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文件已大量涌現,各企業均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辦公自動化系統(OA),但由于電子文件對網絡系統的依賴性、易變性、電子文件信息與載體的可分離性,以及其操作方便、傳遞快捷、存儲空間小、信息容量大等特點,如何利用、保護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工作已經成為企業管理中一個急待解決的問題。

一、電子文件的概念和特點

1.定義

指在數字設備及環境中生成以數碼形式存儲于磁帶、磁盤、光盤等載體,依賴計算機等數字設備閱讀、處理,并可在通信網絡上傳輸的文件。是數字信息和文件的組合體,包括內容、背景和結構三要素。國際檔案界電子文件專家認為,完整的電子文件由文件內容信息與元數據組成,并形象化地將文件與元數據比作信的內容和信封,文件是用元數據封裝起來的對象,元數據加上文件內容就構成了有證據作用的文件。

2.特點

(1)非直讀性。電子文件載體的非直讀性體現在很多方面:一是數字編碼序列記錄在載體上,人的眼睛無法分辨;二是載體上的信息記錄密度極大,即使在高倍顯微鏡下可以看到光盤記錄痕跡,但讀不懂那些痕跡表示什么;三是載體的數字信息往往是經過壓縮、加密處理,即使有設備,如果不解壓、解密,也不能讀取其內容。電子文件載體的非直讀性增加了電子文件保管及長期保存的困難性、復雜性。

(2)對系統、設備、標準的依賴性。由于電子文件從形成、傳輸到存儲都是通過計算機實現的,這就決定了電子文件對設備的依賴性。不同軟件環境形成的電子文件存儲在載體上,有時難以互換;電子文件加密后不解密就無法識別;技術設備更新時,不及時解決格式轉換問題,也無法讀取等。

(3)易更改性。信息容易變動可以不留痕跡,電子文件產生后不可能不改,為此要防止電子文件信息受到誤改或篡改,這成了解決檔案真實性問題的關鍵。

(4)信息的共享性與安全性。電子文件的共享性是其運作環境網絡化決定的。隨著網絡化的發展,對電子文件極為重要的網絡安全問題已日益突出,可以說網絡的不安全性已成為限制其發展的最大障礙。

(5)信息和載體的可分離性。電子文件信息可以毫無損害地從一種載體轉移到另一種載體上。為此對原件的概念提出質疑。檔案的真實性問題被提出討論,檔案管理僅依靠載體管理的方法已經不能達成預期目標。

(6)對元數據的依賴性。元數據是關于數據的數據,如電子文件上下文關系和結構的描述。電子文件的元數據必須特意附在文件信息中,否則將無法恢復電子文件的原貌。此外,電子文件的運作往往是在網絡上進行的,操作者互不見面,體現行政背景的元數據就不那么完整、詳細。如果不特意提供或補充這些元數據,那么就可能給電子文件保管和長期保存帶來問題。

電子文件技術的特點影響了信息的生成、處理、傳遞、保存,雖然利用方便快捷,但信息的真實、完整、可讀、安全遇到了挑戰。我國現正處于電子政務的初期,在這種環境下各級政府產生的文件已是電子版本,大部分都是通過網絡傳輸和處理。由此使以保管文書檔案為主的檔案部門的職能重點從實體管理轉向信息管理、知識管理,從物理控制轉向智能控制。

二、電子文件的管理原則

電子文件管理原則是在管理電子文件的過程中,為了保證電子文件真實、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而應遵循的行為準則。這些原則包括:

1.全過程管理原則

電子文件的形成、處理、收集、積累、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等各個環節,都有信息更改、丟失的可能性,建立并執行一整套科學、合理、嚴密的管理制度,從每一個環節堵塞信息失真的隱患,對于維護電子文件的原始性、真實性十分重要。維護電子文件真實性的管理措施涉及從電子文件形成、處理、收集、積累、整理、歸檔,到電子檔案的保管、利用的全過程,可以稱之為“電子文件全過程管理”。電子文件的全程管理原則應該體現在電子文件管理體制與模式的確定,管理系統的設計和運行,管理制度的內容和執行等方面,以保證電子文件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受到嚴密的控制。

2.前端控制原則

在文件從形成到永久保存或銷毀過程中,文件的形成是前端,處理、鑒定、整理、編目等具體管理活動是中端,永久保存或銷毀是末端。傳統文件、檔案管理的特征是分階段、分環節控制,文件、檔案管理的全部目標和要求被分解到不同的階段、環節和步驟之中。前端控制則是對整個管理過程的目標、要求和規則進行系統分析、科學整合,把需要和可能在文件形成階段實現或部分實現的管理功能盡量在這一階段實現。前端控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其他管理環節對電子文件的損傷和破壞,確保電子文件真實可靠、完整安全、長期可讀,提高管理效率。

3.真實性原則

電子文件真實性是指電子文件的內容、結構、背景信息等經遷移、傳輸后須與形成時原始狀態一致。真實性是保證電子文件行政有效性與法律證據性的基礎,是電子文件反映歷史真實、具有價值得以作為社會記憶長久保存的前提。電子文件對信息技術的軟硬件有較強的依賴性,不同格式的文件轉換時可能造成信息失真,在進行電子文件遷移過程中也可能造成信息失真。因此電子文件管理必須遵循真實性原則。

4.完整性原則

作為企業活動真實記錄的電子文件的完整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作為記錄企業活動真實面貌的具有有機聯系的電子文件及其他形式的相關文件數量齊全;二是每一份電子文件的內容、結構和背景信息沒有缺損。電子文件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證不被偶然或故意增加、刪除、修改、偽造、亂序、重放等,也是文件完整性的體現。

5.可讀性原則

電子文件的可讀性是指電子文件經過存儲、傳輸、壓縮、加密、媒體轉換、遷移等處理后,應能夠以人可以識別、可以理解的方式輸出,并保持其內容的真實性。計算機軟硬件不同,生成的電子文件的格式也不盡相同。計算機軟硬件的更新換代,可能會造成對舊的軟硬件不兼容。電子文件對系統有很強的依賴性,脫離了賴以支持的軟硬件系統后,文件就變成了無法識別的“死文件”。另外,如果感染了病毒也可能造成文件信息的無法讀取。因此電子文件管理必須遵循可讀性原則。

三、電子文件管理的基本方法

1.始終保持電子文件的“原始性”

電子文件的上述特點使我們無法采用與紙質文件相同的標準和方法來判斷它的原始性,需要為這建立一個新的“原始性”概念。這種“原始性”概念與紙質文件原件的區別主要在于,它拋棄了文件形式上的原始性,即允許文件載體、字跡、格式等表現形式發生變化,僅以文件中所含信息的真實、準確,即內容的原始性為唯一標準。它將是電子文件轉化為電子檔案,全面行使“歷史記錄”和“社會記憶”功能的根據,是電子檔案“享有”與紙制檔案同樣憑證作用和法律效力的基礎。

2.大力推進文檔一體化

文件運動周期理論告訴我們,從現行文件到檔案是一個統一的、前后銜接的過程,將這樣一個有機聯系的整個過程納入一個統一的管理系統之中產生文件和檔案的一體化管理是理所當然的。所謂一體化,并非去抹煞不同運動階段文件管理的特點,而是要求在一個統一的系統之內,有統一的控制中心,統一的工作制度,統一的、前后各有特點又互相銜接的工作程序。也就是說對原來相隔在文書和檔案兩個工作部門,且相對獨立,但又有不少具體工作環節互相雷同和重復的兩個管理系統,真正從組織制度和工作程序上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統一的管理體系。這樣就能從文件的形成時起對其運動的全過程進行比較全面、有效和統一地控制,既精簡了工作程序,減少了不必要的重復勞動,又能避免因現行文件管理不善致使檔案部門有可能收集不到系統、完整檔案的弊端,提高了案卷質量,達到了以較小的耗費取得較大的效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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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0568(2012)23-0027-03

《環境資源法》課程自2003年開始自建,2006年申報院級重點建設課程獲得成功,2008年通過驗收,同年申報市教委重點課程建設獲得批準,2010年通過市教委的評估驗收,同年獲上海市精品課程榮譽稱號,2011年獲司法部精品課程榮譽稱號。緊緊圍繞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外向型人才的目標定位,經過10年的建設,該課程在教學團隊建設、課程內涵建設、教學資源建設和學生環保社團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一、教學團隊建設

通過組織教師進行教學研究、加強青年教師培養、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等多種方式,逐步建成了一支優秀教學團隊。這支團隊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合理。主講教師全部具有博士學位,其中三人具有博士后研究經歷,現有教授4人,正高:副高:中級比例為2:3:2。此外,有專人負責學校有機農場的實驗,為環境資源法的教學實踐提供了支撐。

教師團隊專業結構合理,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其中有主攻環境資源法基礎理論、自然資源法、污染防治法、國際環境法、環境金融政策法律、環境法律實務的教師,基本上覆蓋了環境資源法理論和實踐的所有領域。同時,團隊還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1人具有環保部門工作經驗,其余教師都具有律師資格,能滿足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需要。

教師團隊部分教師具有良好得多學科知識背景,部分教師具有良好的雙語授課能力,能滿足培養復合型、外向型人才的需要。團隊有著良好的社會影響力。現有全國性學會副會長一名,“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家”1名,“上海市浦江學者”1名,“上海市曙光學者”3名,“上海市晨光學者”1名。

二、課程內涵建設

1. 改革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

環境資源法學的體系更完善,多專格局已經形成。環境資源法學已經開設環境資源法學、自然資源法學、能源法學、污染防治法學、國際環境法學的課程,從學生的選課情況來看,效果良好。同時,鑒于環境資源法學是一門典型的新興交叉學科,既與法學內部的二級學科民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訴訟法學等密切相關,又與環境倫理學、環境社會學、環境管理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學、可持續發展、生態學等密切相關,因此,在環境法學教學中,逐步開設了環境金融法、環境行政法、環境健康法、環境經濟法等交叉學科的課程。

在教學內容上,一是吸收了本學科最新研究成果、教學改革成果和環境管理與司法實踐新經驗,結合我國和國際環境資源立法新動態,全面系統地闡述了環境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基本制度、法律責任、法律救濟等基本內容,注重培養學生運用環境資源法基本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二是在注重污染防治法、自然資源法的同時,強化了災害防治法的內容;三是對環境法律現象進行抽象與概括,系統歸納了環境資源基本法律制度、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自然資源法律制度、災害防治法律制度等主要制度,為學習提供了極大便利。[1]

2. 適應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要求,構建研究型教學新模式

將啟發式、參與式和研究型學習的教學理念貫穿于教學全過程,通過小論文、項目訓練等方式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學科團隊科研能力較強,論文、專著、教材、國家課題、省部級課題、橫向課題等成果豐碩,注重科研成果向教學的轉化。

3. 改革教學方法與手段

結合法學類教育的特點,本課程為適應教學的需要,積極注重實踐性教學,培養學生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第一,根據學院的統一安排,學生每年有2~3次利用假期等時間進行社會見習、社會調查或實習;第二,學院已經與上海市各級政府司法局、市區縣環保局、各級法院、檢察院及多家律師事務所和企業、街道等單位簽約,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協作關系,可以定期安排學生到上述單位實習,增進學生的感性認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第三,積極邀請優秀的審理環保案件的法官、從事環境糾紛處理的律師到學校授課或開辦講座,增加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感性認識。第四,在學校配合下建立了模擬法庭,定期組織學生開展環境侵權案件模擬法庭教學實踐。第五,有計劃、有步驟組織學生開展社會環保法律咨詢等實踐活動,幫助學生培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4. 建立新的評價體系和考核方法

新的評價體系改變了一次考試定終身的評價方式,重視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與激勵。 總成績中包括平時作業、討論課、小論文、實驗研究和項目訓練、期末考試等,期末考試采取開卷考試,考試題目多著意考察學生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和創新思維的能力。[2]

三、教學資源建設

針對培養目標,學院一直抓緊教材建設,自編了《環境資源法學》(北大出版社,2009年版)和國家十二五規劃教材《環境資源法理論——實務——案例》。同時,教學團隊專門編寫了環境法典型案例匯編,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案例分析和討論,利于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除此之外,還建設了符合課程設計要求的其它教學資源,包括:PPT課件、電子教案、案例庫、習題集、實訓指導書,等等,并建立了校內網絡課程學習網站,包括《環境資源法案例庫》、《環境資源法視頻資料》、《環境資源法試題答案》等多媒體課件、在線測試、在線交流等教學輔助資料,滿足網絡課程教學需要,并為學生的自主學習開列并提供了豐富有效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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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環境資源監督管理的內涵及我國環境資源監管的體制分析

環境資源監督管理也稱環境資源管理,其重點是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它既是環境資源法律借以規范的重要內容,也是環境資源法律實施的重要保障。[1]其基本內容包括組織制訂環境保護規劃,對各行各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及其政策和立法進行協調,對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的活動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環境監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獎勵和懲罰。對環境保護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環境保護法,造成環境污染破壞者給予懲罰。我國的環境監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排放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制度和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組成。另外還有環境標準制度、環境監測制度、獎勵綜合利用制度等[2]。

我國在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實行的是統一監督管理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即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他分工負責的部門,如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開展科學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和海洋傾廢污染損害的環保工作。另外,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市政管理部門以及工商行政部門等部門,也分別承擔一定的環境監督管理職責。

二、我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存在的不足

我國的環境監督管理體制采取的是統管與分管相結合的模式,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目前的管理體制體現出了明顯的滯后性和缺陷。這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3]

首先,在中央和地方都沒有一部專門的環境監督管理機構設置的法規和規章。這直接導致環境管理權力配置被職能、地域和級別搞得“碎片化”,缺乏體系性、科學性,產生了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變動大、重復設置現象普遍、管理部門職權分工不合理等問題,大大影響了環境保護工作的展開。

二是各層次、不同立法規定之間缺乏協調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不同層次的立法之間相互銜接、協調和配合才形成完善的環境管理體制立法。但目前的相關立法卻出現法律的規定特別具體,規章的規定反而較抽象的問題。

三是單行立法規定缺乏具體性。作為環境管理主要法律依據的各單行法律,如《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在規定管理體制時往往都過于抽象和模糊就導致各部門之間權責不明,出現推諉扯皮等現象。

三、關于我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完善的構想

(一)制定綜合性的環境管理體制立法

為了完善環境管理體制的立法,應當制定一部綜合性的環境管理體制立法,確立環境管理部門的地位、機構組成、各部門承擔的管理職能以及各部門間相互協調、配合和監督的程序等。

(二)專業管理與公眾參與相結合的治道變革

公眾參與環境管理是公眾參與原則的具體落實。環境質量關系到所有人的生活和健康。保護環境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和愿望。因此,它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人人有責任為保護和改善環境作出貢獻。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世界各國都普遍重視。所以有學者早就建議,我國可以根據條件在城市街道、工業區等地設立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那樣的群眾性環境保護委員會,來參與當地的環境管理,監督法律執行和污染違法者[4]。

(三)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一體化決策機制的形成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一體化”是指把環境保護的一些必須的要素歸入發展與環境保護所要考慮的各種因素與要素(當中)。與該概念相類似的稱呼還有環境與發展一體化、環境考慮與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等[5]。從監督管理體制的角度考察,它實際上體現的也是政府機構在有關環境事務上的職能的協調,只不過這種協調從原來的“執法”階段提前到了“決策”階段。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一體化政策在日本和韓國得到了很好的貫徹和落實。

(四)明確規定并梳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環境保護本身包含兩方面的內容:污染防治與資源保護。作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環境保護部應統一監督管理這兩個方面的內容,而不能只管一個方面。

梳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與其他分管部門的關系。要修改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對全國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的是環境保護部,它與其他分管部門不是平等關系;梳理中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與地方環境保護行政部門關系。改變目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分支機構的模式,要根據其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作為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且中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與地方環境保護行政部門之間為垂直領導關系。

針對目前環境管理體制立法體系存在的立法頂層設計缺位、各層次不同立法規定之間缺乏協調性、單行立法規定缺乏具體性等問題,應從形成環境管理體制立法體系以及修改《環境保護法》和各單行立法完善環境監督管理體制立法體系。

參考文獻:

[1]蔡守秋《新編環境資源法學》,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149頁

[2]呂忠梅《環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39,140頁

[3]李愛年,陳穎《我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的現狀及完善對策》,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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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法學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是伴隨著環境問題的產生而逐步發展起來的,究其目的乃是人類為了應對自工業革命以來不斷升級的環境危機,彌合人與自然關系日趨緊張的態勢而設計的用以協調人與自然關系的法律機制。它是以環境法這一獨立的法律部門為主要研究對象的一門獨立學科,是有關環境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叉學科、邊沿學科,也是綜合各種污染防治法、自然保護法、資源法、能源法、區域發展法、土地法的產物。

 

環境法學的每一次躍進,無不與時代之發展,社會之變革休戚相關,環境法學在當代進一步興盛的趨向也正是以生物時代、環境時代、信息時代的到來作為其演進的時代背景,如果我們回顧環境法學的發展歷史,就不難發現環境法學正是在不斷沖破傳統法學理論藩籬,努力鋪就一條獨特的體系之路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環境法學的孕育,形成和發展根植于時代變遷的歷史土壤。二戰后,特別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許多工業發達國家都面臨著嚴重的環境危機,這些問題引起了有關學科和許多專家學者的注意。1954年,美國一批學者最早提出了“環境科學”這一名詞并成立了“環境科學學會”。不久,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于1968年設立了環境問題科學委員會。同時,環境問題的嚴重和環境管理的強化,也對環境立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20世紀60、70年代的民權運動、環保運動和反越戰運動,促進了新自然法學的發展。

 

在環境問題日趨嚴重、環境保護推波助瀾的態勢下,新自然法學的法律概念、正義論、權利論和民主論直接影響了環境法律概念、環境正義、環境民主和環境權理論的生成。論環境法學的形成和發展摘要:環境法學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是伴隨著環境問題的產生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其間環境法學經歷了形成、發展等諸多階段。本文力圖以時代背景為依托來透視環境法學的發展進程,回顧人與自然關系的變化格局,以此昭示其建制精神、體系架構及未來走向。為了適應環境立法的理論需要,在新興的環境科學帶動下,包括新自然法學派在內的法學家們開始研究對環境問題實行法律調控的理論,一些工業發達國家在六十年代興起了關于環境權理論的學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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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環境成本核算的重要意義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我國經濟步入了快速發展軌道,但是,資源環境也日益受到破壞。強化企業環境成本核算與控制對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1 是社會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環境為企業提供了生產的資源,同時環境質量的優劣又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離開了生態環境系統的支持,社會經濟活動將無法進行。社會經濟在發展中創造大量財富,同時又使生態環境系統發生結構和質量變化。可持續發展是在經濟增長、生態環境和資源儲備三者間尋求發展的均衡,它以“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為原則⑴。進行環境成本核算,以環境成本為尺度對生態環境系統進行補償是社會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2 是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贏的需要

合理準確地核算環境成本是對其進行有效控制的基礎。確認環境成本核算范圍,對其進行計量,形成成本報告,從而進行嚴格控制是環環相扣的過程。企業主動追求生態效益,獲取綠色比較優勢,是企業順應綠色潮流,擴大出口,參與國際競爭,獲得生存和發展的重要途徑。環境成本核算不能單純以降低環境成本來獲取“成本比較優勢”成本管理論文,亦不能僅僅為了獲取“綠色比較優勢”而制定過高的環境標準,應當權衡分析二者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最終實現的是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

3 是彌補傳統成本理論缺陷、完善環境成本理論的需要

傳統的成本理論只反映生產中的直接消耗,反映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耗費,而環境的消耗破壞沒有計入成本。這不僅導致了利潤的虛增和稅收的虛夸,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導向企業注重短期利益、用犧牲環境和透支未來以換取經濟的增長⑵。環境成本理論認為,環境資源是稀缺的,理應賦予一定價值并進行損耗補償。將環境成本理論補充到傳統成本理論中,使商品的市場價值較為準確地反映由于經濟活動所造成的資源環境的代價,有償開發使用環境資源將會使資金的流向集中到環境成本較低的方向。

二、企業實施環境成本核算的障礙分析

我國實施環境成本核算己經具有了一定的理論基礎,實施環境成本核算不僅是必要的,而且非常迫切,但我國的壞境成本會計實踐還非常少,當前我國還存在諸多障礙,制約了環境成本會計在我國的發展與實踐。

1 觀念障礙

(1)地方政府官員錯誤的政績觀與發展觀

“唯GDP論英雄”是不少地方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綠色GDP沒有獲得地方政府普遍支持,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占當年GDP的3.05%。綠色GDP作為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需要有微觀的企業環境會計核算作為基礎⑶。不少地方政府官員認為,經濟發展不上去,餓著肚子談環保就是一句空話,先污染后治理,已經被西方國家反復論證了許多年,要發展工業都逃不過這一劫。這種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2)企業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忽視環境生態效益

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經濟組織,在收入既定的前提下,成本越低,利潤就越大。而如果企業考慮環境成本的話,總成本就會提高,利潤就會降低,企業的經營者當然不愿意考慮環境成本了。企業經營者為了保證經營業績實現,企業的經營者可能也會忽視環境問題。

對實施環境會計核算也缺乏動力。

2 制度障礙

(1)環境資源市場尚未建立

環境資源要充分發揮其價值,就要通過環境資源市場配置于最能發揮其作用的行業。環境資源市場的建立,將為企業獲取環境資源提供了最佳場所和途徑,同時也為以成本和價值為確認和計量對象的環境會計的推行奠定了基礎。但是,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環境資源市場,這與可持續發展戰略構想是格格不入的成本管理論文,這不僅有礙于全社會環境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且也不利于環境成本核算的有效實施。

(2)環境(成本)會計法律制度還不健全

我國開展環境成本核算的研究起步比較晚,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才引進環境會計理論。90年代,我國逐漸開展了對“綠色GDP”的研究,進而延伸至環境(成本)會計理論與方法。我國現行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行業會計制度、財務制度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執行的信息披露規則和準則,總體看來,這些法規對環境成本問題基本上沒有涉及。

3 技術障礙

(1)環境成本的確認障礙

會計核算系統的首要問題是會計確認問題。環境成本基本確認標準可以參考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對基本確認標準的描述,如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等。但是由于環境會計要素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很難借鑒。我國目前還沒有制定《環境會計準則》,資源、環境、生態方面的法律法規也不很很完善,全國范圍內只有廢水、廢氣排放物等幾項國家標準,雖然有關部委己下達通知要求盡快制定有關環境資源的規章制度,推進“三綠工程”,但這與環境成本核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環境成本要素的確認具體標準就是缺失的。

(2)環境成本的計量障礙

會計計量是根據被計量對象的計量屬性,選擇運用一定的計量基礎和計量方法對符合會計要素的事項進行貨幣量化的過程,其目的是確保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計量屬性和計量單位的選擇取決于外部經濟環境、人們對會計計量作用的認識程度、經濟管理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以及計量技術手段的發展等條件⑷。在環境會計中,由于環境成本和環境收益不能通過市場進行交易,因此也就沒有市場交易價格,所以,單純以交易價格為前提就不能作為環境會計計量屬性。目前環境成本計量的方法有歷史成本法、防護費用法、恢復費用法、法院裁定法、比例法等等。由于環境成本計價方法多種多樣,計量對象的多變性也使得在計量方法的選擇上有時會帶有較強的主觀性。

(3)環境成本報告的障礙

環境成本披露的模式和內容的不確定形成了環境成本報告的障礙。環境成本報告的模式有兩種主要觀點:一種是環境成本信息與現行會計報表合并披露,另一種則是編制環境成本報表或者環境成本報告書的方式單獨披露環境會計信息。對于這兩種披露模式的選擇和設計,目前會計界還存在許多爭議,尚未達成共識。就內容而言,不論哪種形式,應包含哪些項目,哪些是必須披露項目,哪些是選擇披露項目,也未形成統一的標準。

三、加強企業環境成本核算的建議

1 對政府官員加強科學的政績觀和發展觀教育

科學的政績觀就是既要看政績給眼前帶來的變化,又要看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影響,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和后人的評判,其實質是用可持續發展的標準評價政績,對社會和歷史負責。貫徹科學發展觀,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成本管理論文,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要完善有利于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

2 對企業的管理者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觀教育

社會責任觀是以社會為著眼點,企業的目標除了追求經濟利益外,還應盡可能地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企業不能因為片面強調社會責任而忽視經濟責任,企業也不能因為片面強調經濟責任而忽視、逃避社會責任。2000年全球18個跨國公司制定了“社會約束”的生產守則(即社會責任標準),其中保護環境就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中國企業要進入世界經濟市場并和國外企業經營接軌,就必須在理性共識的基礎上認同該標準所體現的核心理念,并積極參與其中,從而,應對全球范圍內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所帶來的挑戰。

3 充分發揮資源市場的調節作用

政府應抓緊建立健全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環境資源市場,徹底改變傳統的環境資源使用模式,優化環境資源配置。健全的環境資源市場,可以促使環境資源配置于社會最急需又適合的行業和部門,最大限度地發揮環境資源的價值,促使環境資源自身價值的完全實現和社會價值的增值,最終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4 加強和完善環境會計立法

環境成本核算是環境會計的主要內容之一。要實施環境會計核算,必須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使環境會計有法可依,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統一的標準。借鑒丹麥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我們應該采取的做法是:第一,將環境會計核算和監督列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將涉及環境的內容列入會計要素,擴充報表體系。第三,設立環境會計制度,即依據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有關環境原則設計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具有實際可操作性。

5 明確環境成本的確認標準,合理計量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是依照對環境負責的原則,為管理企業活動對環境的影響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業執行環境目標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包括污染補償成本、環境損失成本、環境治理成本、環境保護維持成本、環境保護發展成本等。從環境經濟學角度把環境成本分為外部環境成本(社會成本)和內部環境成本(私人成本)⑸。

環境成本的計量單位不能僅限于貨幣,必要時可用非貨幣比,如實物來計量;環境成本的計量基礎既可以用傳統的歷史成本,還可以用機會成本、邊際成本、替代成本、公允價值等;其計量方法要考慮環境資源具有效用性、稀缺性、替代性、非交易性等特點。環境成本由于所涉及的內容復雜,其不確定性更為突出成本管理論文,因而要做到絕對精確是比較困難的。環境成本的數據雖然有一定的模糊性,但并不排除它對決策的有用性。隨著計量技術的發展,隨著它反映和控制的內容性質界定越來越清晰,它提供的信息將會越來越精確。

6 完善環境成本信息披露模式

環境成本信息批露宜采用編制壞境會計報表或者環境成本報告書的方式單獨披露環境成本信息,而不是環境成本信息與現行會計報表合并披露的方式。如果采用與現行會計報表合并方式披露環境信息,可能會出現有些企業利用環境信息調整企業利潤,以達到避稅或者上市等目的,而且環境信息和財務信息合并報送容易引起混亂,導致報表使用者對財務會計信息的錯誤理解。

四、結束語

我們對企業環境成本的研究,分析環境成本核算存在的各種主觀、客觀障礙,提出各方面的解決對策,就在于要引導、監督企業自覺地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培養企業環保意識,通過對環境成本形成過程中各因素的控制,合理利用資源、減少資源耗量、減少廢棄物排放量,進而減少環境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協調企業發展與環境效益之間的關系,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環境效益的雙贏。

參考文獻

⑴張薇,環境成本定義辨析---兼論環境成本核算的困境及其出路,[J].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2)

⑵劉建勝,廖珍珍:略論企業環境績效評價指標,[J] .企業活力,2010(10)

⑶岳希宇,我國全面實施環境會計的障礙與對策研究,[D].武漢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⑷,李建發:《現代環境會計問題、概念與實務》第一版[M] 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篇(10)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9(a)-0131-01

研究生的教育及培養直接關乎較高層次人才隊伍的建設,而其培養思路也會對研究生教育質量的好壞產生重要的影響,并將直接決定著研究生個人的發展及其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程度[1]。環境法學研究生作為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部分,是以培養高層次專業化的法學人才為目標及適應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需要而設立的。然而,隨著我國研究生的大規模擴招及社會需求的變化,單一學術科研人才已經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因此,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必須轉變思路,應該培養能夠適應社會需要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

1 確立多元化的培養目標

近幾十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也越來越成為威脅人類健康及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因此,社會對環境法學應用型特殊人才的需求也不斷增強。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應趨于多元化,這不僅是社會和現代人不斷發展的需要,也是環境法學學科自身發展的需要[2]。因此,無論從我國研究生教育現狀和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出發,還是考慮社會對高層次人才的多樣化需求,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已不再是僅僅培養單一學術型人才,而是復合型人才,因此,可從以下三種類型確立培養目標:專門型研究生,培養掌握專門系統知識的高層次人才,以滿足社會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的需要;過渡型研究生,培養具有較高科研素質和學術水平的,并且在以后攻讀博士學位的人才,主要側重于學術研究;適用型研究生,培養能適應社會各個專門領域的具有特定要求的高層次人才。

2 熱點學術問題引導教學

研究生教育作為本科學習的提升及延續,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于研究生階段自主學習能力與創新能力的提高。由于研究生負擔一定的科研任務,知識積累的不斷提高,因此,其創新能力也成為了衡量學術水平及實踐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標[3]。從環境法學學科特點及研究生的自身特質出發,可以采用研討式教學及參與導師課題等多種方式引導教學。在環境法學碩士的教學上,應主要對環境法學上經典的問題及前言熱點學術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關鍵還要讓學生明白這些問題為什么會成為廣受關注的問題;研討式教學就是教師要重視研究生作為教學主體的參與性,充分調動參與者的潛能,在老師啟發下,師生在學科前沿問題上互動交流、相互啟發,以實現對某一問題的深刻理解。大多數環境法學專業的研究生在入學時,專業知識比較薄弱,通過參與導師課題研究,專而后博,以研究促學習與科研,通過課題申報與研究,才能知道如何收集材料、提出并解決問題,并寫成學術論文,其科研能力也能得到全面鍛煉。

3 實踐性教學

研究生教育作為一種專業教育,其更強調理論知識的堅實及專業知識的多樣性,需要科研研究能力與實際工作能力的兼備。而環境法學各種理論的形成及其科學性、合理性的驗證,都必須借助社會實踐才能完成,因此,在教學中應該不斷堅持理論與實踐并重,不僅能加深理論知識的理解,也能夠不斷提高研究生以理論指導實踐、并在實踐中深化理論的能力。考慮到環境法學學科特點,可以組織學生到相關部門及地區進行實地調研,通過調研實踐,學生也能比較清晰理論在實踐中的指導意義,同時也能夠喚起學生們熱愛環境、追求人與大自然和諧的情感,使他們深刻理解學科使命,從而充分調動科研學習的積極性[4]。此外,還可以將調研實踐中遇見的問題帶到課堂中去,進行深入剖析,以理論進一步指導實踐,這對提高學生發現與解決問題能力及思辨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4 多元化質量考核機制

目前,在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多元化的趨勢下,其質量考核已經不能以堅持學術水平為唯一標準,不過也要嚴把畢業論文的選題關和答辯關。由于研究生的質量不僅僅體現于最終的結果上,還反映在日常學習及研究的整個過程,因此,還要加強對學生的日常管理,如建立導師、研究生淘汰制,加強平時學習及研究中的跟蹤、督查。并且在加強管理的同時,解放思想,采用國際化的發展眼光,積極引進國際上先進的經驗以指導和完善既有的管理及考核機制。

5 結語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將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培養具有較高學術、科研水平的高級人才,并且從課程的設置到質量考核機制上都以學術性為標準。目前,環境法學的發展及進步是需要高素質專業型人才的不斷推動[5]。因此,只有將環境法學教育同當代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及崛起聯系起來,并且對環境法學研究生碩士培養過程中所遇見的諸多問題進行深入探討與不斷反思改進,才能夠培養出較高綜合素質及學術水平的環境法學人才。近幾年來,從我國環境法學碩士畢業生在工作中的成果及得到的好評來看,國內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思路已初有成效,但仍與國際先進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相信,只要所有環境法學教育工作者不斷努力,不久我國的環境法學也一定能與國際先進水平保持一致。

參考文獻

[1] 李愛年,諶意桃.環境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的探索[J].湖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報,2010,9(2):104-107.

[2] 周玉華.環境資源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研究[J].高等教育與學術研究,2009,8(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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