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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障基金涵義以及來源
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為了實施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法律、行政或市場運營等手段籌集積累的資金.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首要問題和核心問題,是社會保障制度能順利進行的基礎和物資保障。因此,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問題尤其是如何在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中實現保值、增值是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發展的一個關鍵問題。
我國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從具體項目來分主要包括:由城鄉企業參保企業和職工繳費建立起來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由各級政府財政撥款和個人繳費建立起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政府財政全部撥款建立起來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靠企業和職工繳費建立起來的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建立起來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按籌集的方式分可分為一下三類:一是國家強制執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單位共同繳費籌資的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用于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用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區服務的基金。第三是以個人投保,企業投保和互保險形式存在的商業保險基金。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現狀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統籌制度,從實施到現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層次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資方面還有一定的問題。
1.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渠道單一,流動性比較差
有關統計數據表明,我國近年來社保基金的增長速度快,在通貨膨脹的風險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目前根據有關規定我國社保基金只能投資國債和存入銀行,這種投資安全系數高,但從長遠來看存在貶值和流動性較差的風險。社保基金貶值的問題來源于通貨膨脹。而流動性較差的問題是因為對國債的投資。目前社保基金實行的是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額除預留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其余的按規定只能全部用于購買國家特種定向債券,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資。從我國現在發行的債券種類來看憑證式國債的利率比較高,我國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資在憑證式國債,但憑證式國債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動性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這種投資后的流動性也比較差。
2.隨著老齡化問題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問題
隨著全球進入老齡化社會,各國政府都在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解決退休福利的問題,特別是社保基金的管理問題得到了各國政府的關注。我國也即將面臨一場人口的變化,目前我國還處于一個較年輕的社會,2004年我國60歲及上的老齡人占人口總數的11%,但到2040年,聯合國估計該比例將上升到28%。我國也將面臨老年化問題。隨著老齡化問題以及因國企改革退休,下崗職工的增多,用于養老,醫療保障的費用以及下崗職工的失業保障基金大大增多,這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劇大幅增長,而社會保障基金卻增長緩慢并存在貶值的風險,這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針對以上管理問題提出幾點改革建議
為了解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籌集問題,我國大部分學者以及社會上從事社保工作的人員,提出了很多解決的方法,大致歸納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改社會保障費為社會保障稅
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國際上社會保障系統普遍采用的籌資方式,目前在已經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140個國家中有80多個國家開征了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障稅有強制性特點,通過強制征收增強了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保障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會及時足額的供給社會保障基金;使我國經濟體制能更好的同國際接軌,有利于我國的對外開放。
(二)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累積制過渡
現收現付制是根據“量出為入”“以支定收”的原則,依據當年社會保障的支出來籌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種模式可以避免因物價上漲而引起的通貨膨脹問題,但因為我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國企改制大量員工下崗等問題的出現,將會對現收現付制這種籌資模式提出嚴峻的挑戰。因此必須對現收現付制這種社保基金籌資模式進行改革,必須改為基金累積制。基金累積制是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是將將來發生的費用提前提取形成社會保障基金,即當期員工的保障費用由自己來承擔。采用這種模式可以達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這種模式也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漫長的積累過程中會面臨通貨膨脹的風險。并且我國現在是處于由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轉變的過程中,出現了當代人要付兩代人養老保險的雙重負擔,因此在這種轉變模式中關鍵要解決如何使社會保障基金增值的問題。
以上兩種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法是從兩個不同的方面解決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問題。保障費改保障稅是國家采取強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資金的征收效率,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強化了社會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識。
三、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
如何使社會保障基金不貶值達到保值增值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難題。如果繼續采用現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銀行或者購買國家債券,隨著時間的推移,利率的調整,通貨膨脹等因素很難保證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貶值。因此為了社會保障更進一步的發展提出了社保基金進行市場化運營方式,在市場中獲取更高的利潤。
(一)社會保障基金市場化運營的內容
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是指由有關的經營機構將社會保障基金投入市場特別是金融資本市場中,使社會保障基金進入社會再生產領域,從而使社會保障基金在市場的經營中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場中運營,要將基金分類根據不同的基金來進行市場化經營。根據流動性可以將社保基金分為三類:第一準備金,第二準備金,第三準備金。其中第一準備金是用來支付三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障的基金;第二準備金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用于支付的社會保障基金;第三準備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較長時期后給付的社會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據分類,第三準備金流動性不大可以進行中長期投資,這部分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關鍵。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也要考慮要安全問題,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資者將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許社保基金投資的國家都采用多種投資方式相結合的形式,盡量分散投資的風險。
(二)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方式
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運營根據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類,但總的來說可以分為社會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場運營以及非金融市場運營。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場運營
a.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家債券
這是我國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國銀行存款和政府債券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或者國家委托商業銀行來辦理的。政府債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銀行的利率,而且風險比銀行存款還要低,但是政府債券的償還期限比較長,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購買公司債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籌集資本時,向股東發行的載明一定股份的書名證明。股票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公司債券也是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持有者擁有公司債權的一種憑證。債券和股票都是屬于有價證券,是現在公司融資的一種手段。社保基金在選擇投資于股票還是債券是要根據投資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
采用這種方式來運營社會保障基金,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和金融機構定期存款相當,因為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比銀行存款利率高,這樣可以使基金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
在委托金融機構進行貸款業務時,雙方簽訂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幾個方面:委托貸款的總額,委托期限,貸款利率,償還期限,資金用途,風險的承擔等問題。其別要注意金融機構的監管問題,以及到期后資金的收回問題。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場運營
a.直接投資企業事業
社會保障體系是一個龐大而完整的系統工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是其中的重要一環。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基金監管的首要目標。社會保險基金無論從收支的過程來看;還是從投資運營的操作看,都潛伏著各種風險。隨著基金的規模的擴大;基金風險的可分散程度越小。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目標的實現,要求通過建立規避基金運營風險的“防火墻”、“減震器”,以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促進保值增值,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維持社會公眾對社會保障的信心。我國現在社保基金的監管方式采用的是嚴格限量監管。這種模式的選擇是由我國現實的國情決定的。然而,隨著資本市場的成長、個人賬戶逐步做實的要求以及面對未來人口老齡化的壓力,應嘗試將現行的監管方式由嚴格限量監管向審慎性監管轉變,在給社保基金以最適合的約束條件下,充分發揮其資本的增值空間。
一、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典型方式及其比較,
國際上通常將監管方式分為兩類:
(一)審慎型監管—
即根據審慎原則對基金進行監管。監督機構不對基金資產的具體安排做任何數量化的規定,但要求投資管理人的任何一個投資行為都要像一個“謹慎人”對待自己資產一樣考慮各種風險因素。有如下四個主要特點:一是強調基金管理者對基金持有人的誠信義務以及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打擊欺詐行為,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二是要求對基金資產進行多樣化的組合,避免風險過于集中;三是限制基金管理者進行自營業務;四是鼓勵競爭。在這種監督模式下監督機構較少干預基金的日常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審計師、精算師等市場中介組織對基金運營進行監管,只是在當事人提出要求或基金運營出現問題時才介入;這種監督模式給基金管理者依靠專業背景進行投資以很大的發揮空間。
(二)嚴格限量監管
即預先配置好各種資產在總資產中的比例,然后按照既定的比例投入資金。其主要特點:監督機構獨立性強,權力較大,除了要求基金達到最低的審慎性監管要求外,還對基金的結構,運作和績效等具體方面進行限制性的規定。監督機構根據這些規定,通過現場的和非現場的監管方式密切監控基金的日常運營。
其風險較小,但保值風險一般高于審慎性監管模式。
(三)兩種模式的比較與分析
兩種模式各有特點;對待不同的風險抵御能力不同。從資金投資權力上來講,審慎性監管是較寬松的,因為管理人享有充分的資產配置權。但從另外一方面看,它又是非常苛刻的,因為在發生投資失敗時,資金管理人必須能夠舉證自己當時的決策是符合謹慎性原則的。與審慎性監管相比較,嚴格限量對投資管理人在承擔投資失敗責任時比較有利;只要不違反預先規定的資產數量比例規定就可以免除承擔投資損失的責任。
在表1中,我們可以看到大多數國家采用的是嚴格限制監督模式,而只有英國、美國、愛爾蘭是采用的謹慎人投資監督模式。這些國家采用謹慎人投資監督模式,其資產組合中不動產投資均在50%以上,股票投資尤其居多。
從收益率上看,這種模式的特征是不動產和股票投資收益率大于其他的投資組合的收益率,其傾向于風險較高,靈活性強的投資模式。采用審慎型監管方式的國家的基金收益率一般高于采用嚴格限量監管的。但這類投資組合的風險較大,需要成熟的資本市場和有效的制衡機制作為充分條件,否則基金的安全難以保證。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方式及其實際效果
(一)當前社保基金運營的監管模式
我國目前采用的是嚴格限量監管模式。2000年我國成立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并于2001年出臺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基金的投資渠道和內容進行了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它的優勢是資產承擔的風險有底線,但最大的缺陷是容易產生人風險,而人風險在公共產權資產管理框架尚沒有形成合理制約或激勵的投資。土壤上是最容易滋生的,也是最難根治的,這類風險常常表現為“道德風險”。
(二)基金運營現狀
根據《暫行辦法》,目前主要投資于國內資本市場,投資品種包括銀行存款、國債和股票等。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投資,由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內部專業人員直接運作。股票等風險較大的投資,社保基金委托給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運作。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專業投資機構人圍,成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人。2000年我國建立起了全國保障基金理事會,對全國社保基金的積累部分進行統一投資運營。通過各種投資渠道,社保基金取得了一定成績如表2所示。全國社保基金累計收益率為11.48%,比同期累計通貨膨脹率5.04%高出6個百分點,說明理事會較好地實現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標。
(三)投資創新與探索
這幾年,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針對社保基金的運作展開了一系列多元化投資的探索和創新。2003年,開展了債券回購業務;以戰略投資者的身份,申購了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新股。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進行了股權投資,并且開通了上證50ETF直接投資渠道。從實際效果來看,這些投資工具和投資方式的創新,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發揮了積極作用。此外,在進入新的資本市場方面,2004年2月,國務院已經原則同意全國社保基金進行海外投資。這對社會保險基金來說又是一個全新的機遇與挑戰。
三、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實行審慎型監管方式的必要性
我國當前面對的老齡化問題嚴峻;其一是我國的養老保險起步晚,層次低,覆蓋面窄;其二是人口老齡化速度迅猛。據測算,目前我國退休人員占在職職工的比例為20%左右,2010年達到30%,2032年達到50%,2045年將達到55%。從目前的投資收益來看,我國社保基金自我保值增值能力難以應對未來20年后的老齡和購買力風險。故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監督機構有必要從制度供給方面考慮,轉變現行的監管方式。
(一)資金增值是監管方式轉變的內生要求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需要通過投資運營實現其保值增值,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目前社保基金來源有限,多半來自于財政撥款。如表3。假設財政支持可這樣繼續,對于要承擔的2萬多億的轉制成本,凹這無疑是杯水車薪。如果情況不能得到改善,這些歷史成本很難甩掉,還會使財政陷入泥潭不能自拔。這就需要為資金創造一個合理的投資環境,讓其實現自我保值增值。
(二)監管模式要與投資方式相適應
投資方式改變,要求其監管方式也應該隨之改變,兩者相輔相成。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成立之初,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主要將資金在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投資。在這種投資方式下,選擇嚴格限量監管是比較適宜的,其優點在于投資風險、委托風險及成本比較小。不過,隨著基金積累規模擴大,應對未來老齡化危機的要求,選擇更能保值增值的投資渠道,基金入市成為大勢所趨。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專業投資機構入圍,成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人。這一投資方式的調整,要求監管方式也需要隨之改變,使監督方式向適合于社保基金發展的方向漸進。此外,國家對投資的范圍有所擴大,開展了債券回購,股權投資,并原則上同意海外投資等一系列政策變化。這也就為我們的投資管理人提供了提高收益,降低風險制度前提。但這個前提還不完全,需要適合的監管方式與之配合,才可能達到基金保值增值預期的目標。
(三)化解“資產——負債”風險
社保基金在運營過程中,會遇到經營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信用風險,在限量型的監管模式下,它們都得到了較有效的控制,但是“資產——負債”風險就成為了一種很難規避的風險。這種風險就變成了一種系統風險。也就是說,當未來的現金流量是已知的,那么就能夠購買合適的債券來抵消負債的影響,然而,假如未來的現金流量是不確定的,特別是由于工資、物價變化,資產價格上漲或人口因素等,那么固定收益工具或政府債券是一種拙劣的保值工具,不能化解社保基金的資產—負債風險。風險管理學中有一句言簡意賅的結論,那就是“不能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告訴人們要用分散的辦法去規避風險。這種規避方式正與審慎型監管方式相匹配。因此,轉變監管方式成為一種大的趨勢。
(四)理清產權
社保基金屬于公共產權資產,劃清產權界限,良好的制度供給才能充分發揮對投資管理人進行激勵的作用。依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商業銀行是基金的“托管人”。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投資,由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內部專業人員直接運作。股票等風險較大的投資,我們委托給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運作。從這里可以看出,基金理事會兼有基金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的雙重身份。兩者的目標也不盡相同,基金托管人的目標是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好、流動性高;而投資管理人的目標是社保基金投資的收益最大化。這樣看來,“雙重角色”必然產生一定程度上的沖突,所以這個機構應該進一步“專業化”。審慎型監管有利于這種產權的清晰劃分,使得基金理事會真正成為基金托管人,專業的投資機構成為投資管理人。從而權責匹配,使它們最大限度的發揮各自的優勢,增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五)提高競爭層次
從制度的角度來看,沒有—個適合的制度,市場經濟只能是低效的,審慎型的監管方式實質是政府的一種新的制度供給。這種監管方式的轉變,會引入與市場經濟相一致的競爭,符合市場經濟及全球化的要求。在嚴格限量監管條件下,基金投資管理人自由較小,沒有資產—負債風險壓力,也沒有積極尋找基金增值的內在需求。他們只要按照比例投資就高枕無憂,盈虧對這些機構影響不大,缺乏逐利動力。而審慎型監管模式會打破這種“大鍋飯”的情況,采用一種機制設計的方式將表現優秀的和低劣的基金投資者區分開來。使得它們有動力和壓力盡可能的為基金保值增值。這樣的話,保值增值能力強的投資管理人會有獲得更多的資源;反之,可供投資的資源越來越少,甚至取消其投資管理人資格。
綜述所述,社保基金所面對的風險呈多樣化,不能完全靠政策法規,行政命令,更不能依仗投資人或稱為內部人的那部分人的自我約束來控制和化解。需要政府從制度上來考慮,從制度上來約束,為社保基金投資營運提供制度環境。通過上述分析,審慎型監管應該是比較適合今后社保基金保值與增值的一種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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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預主義奠定了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理論基石。庇古在《福利經濟學》一書中論證了通過國民收入總量增加來增大全社會的福利,主張舉辦社會保障事業,發放失業津貼、社會救濟、養老金等;瑞典學派和凱恩斯則主張依靠收入再分配的方法,主要是利用累進所得稅以及轉移性支付,舉辦社會福利設施,使社會各階級、集團之間的收入和消費水平通過再分配趨于均等化,提高國民的生活質量,實現收入平等。這些成為福利國家的理論基礎,西歐和北歐很多國家實施了普遍福利政策,走上了福利國家的道路。路德維希。艾哈德在《大眾的福利》中指出實現大眾福利的根本辦法不是如何分配現有收入,而是如何將現有收入增大的問題。只有增大現有收入,才能使每個人的所得有所增加,才會增加社會福利。這孕育了社會保障基金通過投資運用來實現保值增值的思想。伯爾丁研究了養老基金的投資,認為在金融市場多樣化投資有利于分散風險;而彼得。戴蒙德和吉拉科普諾斯建議將其投資于股票市場,擴大基金的規模以應付未來的支付問題。阿扎伊。沙赫與科沙馬。費爾南德斯深入研究了指數基金投資在養老基金股票投資中的作用,討論了發展中國家對指數基金的運用,并建議發展中國家構建股票市場的市場機制和市場指數,提高指數基金的生存能力。
從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用來看,其主要是圍繞公平與效率、市場與政府兩大主題展開。
1.公平與效率。美國學者阿瑟。奧肯曾在其代表作《平等與效率》中說過:“源于機會不均等的經濟不均等,比機會均等時的經濟不均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社會保障基金的安排要做到機會均等,最大限度地使個人努力和個人收益具有正相關性。如果機會不均等,就會導致“尋租性非效率”和“內耗性非效率”。因此,要求社會保障基金在籌集、發放、管理體制、投資運營等方面都應盡量做到機會平等,即基金籌集按個人能力和收入水平征收,發放過程中兼顧能力差異和互濟原則,基金管理增加透明度,基金投資要盡量做到保值和增值。同時還要兼顧效率,真正的公平必須是有效率的公平。
2.市場與政府。社會保障基金的改革,促使人們重新認識社會保障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重新界定政府的職能以及政府的作用形式。由于信息不對稱,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無法觸及的地方,需要政府介入才能有效運作。從各國實踐來看,政府的間接作用日益滲透到私人養老金計劃中,如通過法律法規制度以及監管,實施強制性的私人養老金計劃,對私人養老金資產比例限制等。此外,政府還要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嚴格的監控并提供信息以彌補市場失靈。在社會保障基金運用中,政府和市場都不是萬能的,要想發揮二者的作用,還須尋找一個有機結合的均衡點。
二、國外社會保障基金運用成功經驗:以美國為例
國外對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用,主要是指將其資金一部分投入資本市場,實行市場化運作,一般側重于安全性較高的投資品種,一方面在充分分散風險的基礎上提高投資收益率,另一方面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但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各國又把其投資安全放在首位,對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都有嚴格的限制,目的是在控制好投資風險的前提下提高投資收益。
在美國,作為社會保障基金主體的社會保險信托基金投資渠道主要是購買美國政府特種國債。根據社會保障法案,信托基金只能投資于政府發行的債券或由美國政府對其本金和利息擔保的債券。其投資范圍具有強制性、投資決策強調科學性和投資品種的流動性。為安全起見,政府還規定,信托基金至少要保存受益支出總額的20%-30%作為盈余儲備。
美國比較推崇基金指數化投資。指數基金的巨大成功使得指數化投資的概念在投資者心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并以其低管理成本低系統性風險、較高的資產流動性和較少的“尋租”機會使其成為社會保障基金的重要投資工具。早在1997年,美國加州、德州、紐約州最大的公共養老基金50%以上的股票己經指數化,TIAA-CRER(美國TIAA-CRERRetirement)持有的國內公司股票指數化比率高達80%.到2004年底,美國共約有12.9萬億元退休金,投入指數基金的總額為3.1萬億美元。它們在投資中獲得了相當可觀的回報,許多養老基金因此而壯大了自己的實力。
美國政府還針對個人賬戶管理推出了一種“節儉儲蓄計劃”,由政府挑選出幾個市場指數,這些指數跟蹤國內外的股票市場。然后,政府與一些合格的基金管理者簽約,由他們來負責建立和管理相應的指數基金,作為社保基金尤其是養老金投資工具。職工可以將自己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在這些指數基金中進行分配。這里,職工所選擇的是不同風險水平的投資策略。
另外,養老基金還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公司治理。20世紀80年代以來,養老基金開始對公司治理產生重大影響,在指數化投資戰略下,養老基金擁有的不僅僅是權力,他們還有責任確保美國最大的和最重要的公司表現出色并取得成績。
三、中國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現狀及其問題
2005年期初全國社保基金余額1659.86億元,期末總額為1954.27億元,凈增加294.41億元,其中:財政撥入資金凈增加228.70億元,投資收益轉入增加52.90億元,社保基金投資入股交通銀行產生的股權資產準備12.80億元。而其直接投資資產1387.58億元,占比65.52%;委托投資資產730.29億元,占比34.48%.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實際投資組合貌似安全但實際上收益率較低,投資效果較差。雖然近幾年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率維持在2.61%以上,但如果加進通貨膨脹及工資水平上漲等因素對貨幣價值的影響,社保基金實際投資收益率比較低,2004年甚至為負值。
1.社保基金規模不夠大,資金不充裕。由于基金的籌集主要是依靠征收相關的費用和國家財政撥款,資金來源不足,規模不夠大,而進入資本市場的社保基金又受到嚴格的比例控制,使得最后進入資本市場的社保基金少之又少,這樣,社保基金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力就變弱了。
2.投資工具有限,投資收益率偏低。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資工具主要有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股票和證券投資。雖然銀行利率有所提高,銀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資回報率仍然偏低,無法抵御通貨膨脹的侵蝕;購買國債也難以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以2004年的一年期存款和三年期國債為例,二者的利率分別為2.25%和2.68%,遠遠低于當年的通貨膨脹率;而購買企業債券和股票是提高投資收益率的重要途徑,但由于股票市場的風險較大,無法保證收益的安全性。另外,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比例過高,影響了基金的盈利。以2004年為例,我國社保基金中銀行存款和債券投資的比例分別為39%和43%,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債和金融債投資比例不得高于10%,那么社保基金中國債投資至少為33%.銀行存款與國債在社保基金中占到72%,而其投資回報率無法抵御當年3.90%的通貨膨脹率,這是造成2004年社保基金真實投資收益率為負值的主要原因。
3.與社保基金投資相關的法制不健全,市場不完善。一方面未建立統一的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機構,也就不可能對社保基金投資的效益性作出科學的預測;也缺乏更加全面、科學的投資法律、法規的約束來避免社保基金投資領域中的低效率和道德風險。另一方面我國的債券市場規模小,股票市場的市場也有待規范,要想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還需進一步改善社保基金投資的市場環境。
4.社保基金管理不規范,監管混亂。目前我國的社保基金的監管弱化,缺乏統一的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管機構,對撥放的財政性資金缺乏全程的跟蹤監督。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也不健全,使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監控非常缺乏,資金使用過程中也缺乏安全意識和保值增值責任,擠占、挪用浪費的情況比較嚴重。
四、基于安全視角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渠道相關制度安排
在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用方面,要在保證基金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的較高收益。通過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切實結合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運用的現狀,有效促進我國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鼓勵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多元化
社會保障基金多元化投資是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有效投資和保值增值的重要選擇。多元化投資能最大限度兼顧社會和經濟目標,降低基金積累制度的成本,保證基金的實際安全性,減輕社會保障制度的負擔以及產生良性的外部效益。
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其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投資范圍有所擴大。除在傳統領域中進行投資以外,還要涉及金融創新工具。金融創新工具為社保基金投資提供了更廣泛的選擇,主要包括:
1.指數化投資。首先,其管理費用低,投資管理人只需按照指數的成分復制組合,避免了市場分析、公司調研、證券組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次,指數化投資的交易成本很低。指數化策略不做個股和時機選擇,股票的換手率很低,從而節省了交易成本。最后是風險較低,指數化組合經過廣泛的分散化,非系統風險(個股價格波動對組合的影響)已基本被剔除,主動式投資中通常會出現的基金經理操作失誤和道德風險,在指數化投資中也得到了有效降低。正是由于上述優點,而國外的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也都對其青睞有加。
2.購買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對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來說,住房抵押貸款(按揭)是所有資產類別中最優質的資產,相對于國有商業銀行20%以上的貸款壞賬率而言,住房抵押貸款平均壞賬率僅0.52%.加之一些信用增級措施,投資者承擔的風險極小,從收益上看,它的利率通常高于國債利率,因此,它完全可以成為社保基金新的投資工具。2005年12月15日,建設銀行發行了金額為30.16億元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據估計,其年收益率在4%以上。這正是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的大好時機。
3.投資國家基礎設施項目。社會保障基金具有長期穩定的特點,可以將之投資到電力、石油、通訊、鐵路、等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建設項目,這些項目具有資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長,但投資回報率高、風險小的特點,恰好符合社會保障基金可以長期使用但必須低風險運作的特點,可以為社會保障基金贏得較高的投資回報。
4.投資信托產品。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資金的安全性,從其特有的破產風險隔離功能上看,信托投資公司管理的資產不會因為其固有財產或其他信托財產的負債而承擔任何風險,甚至信托投資公司破產了,信托財產仍然不會受到破產債權人的追索。信托投資還可以同時涉足資本和實業領域,投資運用渠道廣泛。
5.投資于開放基金。對開放基金的投資規模不受限制,它的申購和贖回價格以基金的資產凈值為依據,不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從而可隨時買賣,流動性較強,它的信息披露時間間隔短,有利于規范基金的管理和投資行為。
(二)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入市
社保基金入市會增加市場的資金供給,壯大機構投資者的力量。據測算,2006底,社保資產規模已達2500多億元,這部分資金一旦能夠通過合法途徑進入資本市場,就會大大增加市場的資金供給,平衡市場資金供求,改變當前機構投資者之間互相搏弈、機構投資者和散戶投資者之間爭利的局面。同時,其入市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運營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提交參選社保基金管理人申請材料、接受專家委員會評選的過程中,需要做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有利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運作更加規范和透明,作為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和市場的中堅力量,基金有意識地減少投機、短線的炒作方式,代之以理性、長期的投資方式,會在客觀上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
社會保障基金入市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是直接方式,設立專門的社保基金管理公司或參與發起設立開放式基金公司,對社保基金進行直接的管理與監督;另一種是間接方式,委托證券基金管理公司、券商銀行、商業性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投資理財。考慮到我國社保基金的現狀,目前我國主要采取間接方式,并在此基礎上按照規范、穩健、專業化和市場化的原則搞好基金運作,防范和抵御各種投資風險。
1.設置合理入市比例。其入市并不是說所有的投資都投到股票市場,只是部分進入股市。由于投資股票風險比較大,我國也對其投資于股票的比例作了具體的規定,不高于40%.
2.注重投資品種的選擇。挑選的基本標準是績優而有成長性的公司,如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行業、品種和技術。從目前來看,業績優良的藍籌股將成為其投資的主要品種,而分散投資、波段操作乃至長期持股將可能成為其主要的操作手法。
3.嚴格選擇基金管理人。嚴格核查其市場準入資格,通過考察經營機構注冊資本、業績、財務以及信用評級等條件,選擇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此外,還要提高這些機構的整體素質,經常性的進行清理整頓,對不合格的及時清理出局。
4.保證投資期限與幣種匹配。一是確保投資期限和負債期限大體一致,使投資的利率風險最小化;二是資產貨幣和負債的貨幣相匹配,使匯率波動的風險最小化。在初期以指導意見的形式明確社保經營機構在資產和負債的期限以及所持幣種方面的匹配目標,待條件成熟后,以告示的方式引導社保經營機構將資產和負債進行匹配,并通過經常性的檢查對其進行督促。
(三)謹慎穩妥推進社保基金投資海外市場
由于國際資本市場的發展比較完善,投資工具比較多,各項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投資收益相對較高,因此,投資國際資本市場是一個有效途徑。進行海外投資對拓寬社保基金投資渠道,更加有效的規避和控制投資風險,緩解外匯儲備壓力、保持國際收支平衡、為資本項目管制的逐步放松起到積極作用,為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創造條件。但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需完善,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海外應采取循序漸進的原則,謹慎穩妥地推進:
1.在投資策略上,采取謹慎的態度,并應當建立相應的風險預警和控制機制,以防范和減少風險。
2.在投資運作方式上,可以選擇由社保基金自設機構進行投資,也可以選擇委托國外投資機構進行投資。目前,社保基金進行國外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外上市的國有股減持部分,所以一般選擇國際投資公司,今年11月29日,10家境外資產管理機構成為社保基金海外投資管理人。選擇標準應該主要是看投資回報的業績、收費及穩健程度如何,其中最重要的標準就是保證社保基金的安全。
3.在投資的分散化方面,可以將基金投資到不同國家不同行業的股票中。因為各國股票之間的相關系數比行業股票間的相關系數略高,投資于不同行業的股票對于分散風險更為有利。因此,可以首先選定幾個全球性的、平穩增長型的行業,然后再選擇一些相關度較低、市場穩定的國家,進而確定目標國家、目標行業中的龍頭股作為投資對象,還可以采用股票互換方式進行投資。
4.社保基金進入國際資本市場,一定要制定合適的投資政策和戰略資產配套策略,還要加強風險管理,資產負債管理和績效評估。
此外,為提高安全性和效率性,應明確社保基金的治理結構,避免其低效率和道德風險。
(四)對社保基金投資運用績效進行有效監管
我國社保基金采取委托方式,由基金投資管理公司負責基金的投資,必須對其進行嚴格監管。
1.建立完善的基金運營市場競爭機制。一方面選擇資產投資管理人即投資管理公司的過程要透明、公開,通過招標等形式使投資公司之間形成競爭。另一方面在社保基金那與投資公司的合同中要規定“退出機制”,即如果投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沒有達到所規定的目標,則社保基金可以從該投資公司和合同關系中退出,選擇其他效益更好的投資公司。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673-0461(2010)02-0046-04
2006年,各地社保基金挪用案件頻頻暴露。2006年上海社保大案中,社保資金被挪用34個億,2007年11月,國家審計署對全國29個省(區、市)社保基金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出71.35億違規社保基金,其中1999年前發生的違規金額為23.47億元,2000年以來發生的違規金額則高達47.88億元。審計還發現,有些行業主管部門存在截留社保費的問題,如建行貴州省分行與工行貴州省分行少申報繳費基數,在征得貴州省社保局的同意后,對已提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6,422.64萬元予以截留。[1]而糟糕的是,被審計出來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的“巨顎”沒有浮出水面。
我國社保基金積累速度迅速,截至2008年底,我國五項社保基金累計收入1.38萬億元,支出1.03萬億元,累計結余1.41萬億;就企業年金看,到去年底積累1,911億元,比2007年增加了近400億;此外,我國戰略儲備的社會保障基金達5,131億元。也就是說我國社保基金累計結存2.1萬億①。
數據來源于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基金各年度報告(基金權益總額和基金收益額采用四舍五入進行處理)。
從表1可以看出,全國社保基金投資收益不穩定,在成立后的大多數年份其投資收益率明顯偏低,若再考慮通貨膨脹率的因素,其結果會更糟,2004年亦為-0.58%,2008年則達到-12.69%。也就是說這兩年不但沒有實現保值增值,反而基金大幅縮水。而分散于各地的社保基金只能將其存銀行或購買國債,收益率只有2%,若考慮通脹率,情況會更糟,存在嚴重的貶值風險。這與作為戰略性儲備基金的屬性格格不入,勢必影響到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影響到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影響到和諧社會的建設。
面對如此巨額的資金存量,如何加強對它的監管,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既是一項重要的業務工作,也是一項重要的政治責任。
一、我國當前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框架
1997 年,我國實行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財政部介入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運行,并承擔相應的財務監管職能。1998 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設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也設置了相應的基金監督機構。審計署也成立了社會保障審計司專門審計社保基金。絕大多數省份設立了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截止2007年底,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立了省級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全國絕大部分地市設立了基金監督機構并開通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電話。2001年12月我國頒布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對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比例作出一些限制性規定,也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任職資格和條件作出了規定,同時規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國制定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暫行規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等社保基金管理法規,有些省份出臺了《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反欺詐條例》來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管。我國初步建立起以行政監督為主,財政、審計、金融等專門監督,社會監督和基金管理機構內部控制相結合的基金監督組織體系。社保基金的監管體系初步確立。社保資金運行的安全性得到加強,基金管理有所改善,重大的擠占挪用的情況得到初步遏制。
二、現行的監管體系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2006年上海社保案發生后,我國加大對社保基金的監管,各地社保基金案件頻頻暴露。為什么在現有的監管體系之下,社保基金的基本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這就說明我們現行社保基金監管體系存在著種種弊端,我國的監管體系不健全,監管手段軟化,導致監管效率低下。
(一)我國的社保基金的監管體系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無效的
我國社保基金監管職責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等部門共同承擔,這種分散型的監管呈現出以下缺陷:監管效率低下、監管主體間協調成本高、缺少整體負責的權力責任中心,易形成監管真空,各監管部門之間缺乏信息共享和協調配合的制度設計,大大影響了監管的實效。如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行政監管主體是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都設立了基金監管機構,構建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行政監管體系。我國負責社保基金管理的是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金監管的主要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基金監管部門,兩者在行政上都隸屬于勞動保障部門。這使得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多年來集政策制定、費用收繳、投資運作、監督查處等權力于一身。這種“左手管右手”社保基金監管模式,難以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如在制定社保基金監管政策時,總是不會太為難自己,制定對自己不利的政策;在執行監管政策時,也不會嚴厲到用“左手”去斬斷“右手”。同時勞動保障部門又隸屬于各級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上,既當監管者,又同時成為委托人、投資人和資產管理者,角色模糊不清,使得養老基金缺乏獨立和足夠的行政監管。[2]也就是說讓隸屬于勞動保障的基金監管部門去監督地方政府,無異于“兒子管老爸”。因此社會保障行政管理機關和基金管理機關合一、只對上級負責的行政架構,使得我國的社保基金行政監管體制非常脆弱,是當前一些政府官員貪污挪用老百姓“養命錢”能夠得逞的體制漏洞。
雖然社保部門有內部監管規定,但卻形同虛設。如在社保資金的運營方面,多年以來,社保資金的運營情況即使在社保局內部,也只有極少數人知道,而其決策程序、投資方向,以及投資方式,更是只有少數幾個經辦人和個別領導才掌握的“核心機密”。
(二)監管法律法規缺失,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監管力度薄弱
目前我國尚為出臺《社會保險法》,談不上專門的社保基金監督法規,更只有關于社保基金監管的行政法規、規章和政策,其制定的主體主要是國務院各部委。并且其中大部分都是部委以“通知”、“暫行規定”或“辦法”的形式的行政規章,社保基金監管的法律層次非常之低,權威性不足,法規之間缺乏銜接,難以形成嚴密有效的監管網絡,而且對各種社保案件的懲處不夠嚴厲,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比如,管理著 5,000多億資產的社保基金,確保其安全運作的卻僅僅是兩個早前制定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根本就沒有建立起基本的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制度體系,遑論完善和改革。[3]而各地統籌的養老基金,在投資管理上基本處于無章可循的狀態,近幾年所出的大案要案,多發點基本是地方養老基金。
同時,基金監督力量薄弱,機構不健全,人手配置少,也是問題,社保基金累計結余已達2.1萬億元,且基金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長。這對于全國基金監管人員約100人左右來說,形成了極大的反差和挑戰:監管負荷嚴重超載(監管機構官員人均與參保人數或資產數量之比:如我國的監管負荷為每個官員人均管理625億人民幣即62億歐元,而在國外,監管負荷遠低于我國,如具有墨西哥“國家退休金儲蓄監管委員會”人均管理3.2億美元。[4]我國每個監管官員平均管理上千萬參保人員,是國外的上百倍上千倍,如阿根廷“退休和養老金管理總局”人均管理5.1萬人),不僅談不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三段式監管,甚至連日常工作也難以完成。面對那么多可能的風險源,苦于人手缺少,而無法進行大范圍檢查,一些問題可能因此而被掩蓋,從之前發現的一些案子上也是如此。
(三)社保基金統籌層次低,監管成本高,監管難度加大
目前雖然有17個省份稱已經實現省級統籌,但實際上真正實現了基本核算單位和資金流在省級層面大收大支的省份只有四五個,其他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5]我國絕大部分社保基金仍然以縣(市)級統籌為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分散在二千多個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這就意味著實際控制社保統籌基金的決策者和操作者是全國2,000多個縣市地方政府,每個統籌單位在資金上是“五險”資金自我封閉和獨立運行,從全國來看,等于是社保基金潛藏著成千上萬的“風險點”。由于監督體系不健全,事關老百姓“養命”的社保基金,往往在個別領導的簽字批條中被挪作他用,而作為負有基金監管職責的社保部門既不敢頂,又不敢向上一級反映情況。這一制度安排的缺陷,不僅使基金管理層次過多,管理費用過高(我國的管理成本高達3%,而國際一般只有1%),[6]而且導致基金的平均規模過小,難以實施較大規模、較為穩健的組合投資方略,投資風險和經營成本增大,基金鏈條很長,監管難度很大。
(四)社保案件頻發,基金管理透明度低,信息披露不健全
2006年上海社保案發生后,國家加大了對社保基金的監管力度,基金的擠占挪用現象得到了遏制。當前我國的社保基金監管體制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模式,這種政府主導的模式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社保部門在基金管理和投資運營方面都處于封閉的狀態下運營,社保當局幾乎沒有向工薪階層等利益相關者披露任何信息,參保人員的利益被完全漠視了,在這種沒有市場化的監督制衡,更無受益人對于委托人的自由選擇權,導致基金運營黑箱作業,效率低下,違規投資、腐敗受賄也就接踵而至。
三、重構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
建立科學的社保基金管理和監督體系,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沒有基金監督,社會保障制度就缺乏安全保障。特別是在當前全球性經濟危機的情況下,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減少,信貸緊縮,支出不斷增加的宏觀環境下,社保基金很有可能會被一些地方政府當作第二財政進行支配。要維護參保人員的利益,實現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就必須建立基金監督的長效機制,重構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構建起獨立而又各部門相互制約開放有效的監管體系。使社保基金成為誰都不敢去碰的“高壓線”。
(一)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解決基金監督中法律缺位、層次低、效力差等突出問題
由于我國社保基金的法律基礎不夠穩固和完善,對社保基金的整個監管制度缺少足夠的剛性,要彌補這一致命缺陷就必須盡快制定出完善的社會保障法律,并依法重建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使社保基金的監管、投資等根據法律規定進行。首先盡快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法》,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是該法的重要內容。并在此基礎上,重新構筑完善、科學的監管體系,以從根本上改變現行的“左手管右手”的監管框架。倘若沒有一部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作為基礎,目前的監管體系只能是修復性變化,而不能從根本上加以完善。其次加快《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條例》的立法進程,在基金征繳、管理、支付等方面予以細致規定,杜絕各類違規使用社保基金事件的出現,實現社保基金監管有法可依。再次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對地方社保基金(主要是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制定具體的規則,從而形成完善的投資管理法律體系,使各地統籌的養老基金,在投資管理上基本實現有章可循,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后出臺《社會保障基金反欺詐條例》,對各種騙取,冒領或惡意拖欠社保基金的行為規定嚴厲的制裁措施。通過這些法律法規,設定相應的處罰權,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剛性,從法律上加大對各類社保基金違法犯罪行為予以最嚴厲的制裁,解決基金監督中法律缺位、層次低、效力差等突出問題。
(二)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督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實現行政監督、專門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高效的監管體系
社保基金的“左手管右手”模式,是社保基金不安全的先天性因素。醫治體制的先天性不足,必須對原有的體制動“手術”。要改變目前的行政管理體制,使社保基金的監管機構從勞動和保障部門分離出來,實行垂直管理,直接對中央政府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招收一些專業人士進入社保基金監管機構;加強對基金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和業務人員的培訓;對社保基金監督管理人員開展警示教育,使維護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成為大家的自覺行為。
各級社保基金監管部門要強化對社保經辦機構業務辦理的行政監督。要加強財政審計專門監督: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及財政專戶基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基金的財務收支按規定有序進行。各級審計部門也要定期對社保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要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充分利用社會的力量,加強對基金的監督。逐步建立起以行政監督為主,實現行政監督、專門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高效社保基金監督體系,形成基金監管合力。
此外還應加強由人大、政府、政協、工會等多方人員組成的社保監督管理體系,通過聽證會形式提高公民的參與度。
最后加大違規違紀的處罰力度,對任何打社保基金主意的權力部門或個人,予以最嚴厲的懲處,確保社會監管的剛性原則真正成為不能碰的“高壓線”。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快捷、準確、高效的基金監督信息系統
落實責任,健全社保基金監管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層層簽訂責任書,并把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納入行政問責的范圍。明確勞動保障、財政、稅務三個部門在社會保險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各環節中的責任,形成了 “稅務征收、財政撥付、社保發放、全程監管”的社保基金監管三方工作機制。
加大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執法檢查力度。一方面,切實加強基金的日常管理:一是建立了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機制;二是加強基金財務管理,嚴格基金撥付手續;三是嚴格劃分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四是實行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五是加強對重點崗位的監督。另一方面,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執法檢查活動,嚴肅查處擠占、挪用、貪污社會保障基金等違法違紀行為。[7]
加強信息化建設,強化信息披露制度,實現有效的信息公開化,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實時監管、公開透明的社會保障資金征收、使用和管理運行新模式,基本實現依法監管、科學監管。 運用現代化的計算機網絡信息工具,充分利用 “金卡工程”發達的信息網絡優勢建立社保基金網絡體系,為各個監管部門提供連續、系統、動態的信息服務。通過信息共享,節省各監管部門監管信息搜集成本,保證信息的透明度和準確性,從而提高監管效率。同時建立社保基金網上實時監控系統,就是將各類社保基金的資金流向、流量的信息集中,及時地反映到統一的信息平臺上,對其實施嚴密、有效和實時監控,以保證社保基金始終處于可控狀態,防止暗箱操作,確保各項社保基金的安全運行。通過這一手段既可以保障公眾對社保基金的知情權和監管權,促進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化,有效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四)提升統籌層次,降低監管難度,積極探索基金保值增值渠道
從社保基金審計情況看,地方政府是違規主體,絕大部分違規決定是由當地政府作出的。或是挪用于扶持困難企業,或是發放各種生活補助,或是直接用于產業投資等,他們作為基金監管的地方行政部門,既是社保制度運行的執行主體,又是資金風險的主要源頭。因此要從源頭杜絕防范風險,我們必須逐步提升社保基金統籌層次,使社保基金脫離地方政府的管轄范圍,提高統籌層次要實施分步走戰略。第一步是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真正實現了基本核算單位和資金流在省級層面大收大支,這樣在干部管理和資金管理上都將減少兩層,統籌單位風險源也將從 2,000多個減少到30多個,資金風險幾率也將大大減少,這樣也既可以降低管理費用,又可以降低監管難度。還可以使基金形成合力,有利于實施較大規模、較為穩健的組合投資策略,降低投資風險和經營成本,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8]第二步是由省級統籌上升到國家統籌,真正實現了基本核算單位和資金流在全國層面大收大支。這樣可以進一步降低監管的難度和管理費用。
同時,還要不斷研究基金保值增值新辦法、新機制的運行,實現無差錯和公開、透明、陽光管理的理念,使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不變成只有少數“核心人物”才知道的秘密。社保基金的管理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運營和基金結余的情況。在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的各環節,社保基金的托管人,托管人運用網絡化“強制性信息披露”系統,提高監管效率。
[注 釋]
①依據《2008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計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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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Problems and Reconstruction of China’s Supervisory System
of Social Security Funds
Li Chungen,Zhu Guoqing
論文摘要:本文對國外三種主要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及發展趨勢進行了研究,得到一些有益啟示,對完善我國社保基金管理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國外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
世界各國的社會制度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等,文化歷史各異,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目前國外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有:
1、 現收現付制
作為一種代際轉移方式,現收現付制由政府強制實施,根據“世代合同”讓目前的在職工人為退休者支付養老費,從而體現社會保險互助互濟的再分配功能。其優點是管理簡單,并且能夠實現代際之間與同一代人之間收入的再分配。其缺點是無法解決當出現人口老齡化、經濟不景氣等情況時養老金的支付問題。
2、 積累制管理模式
積累制實際上是本代人對自己收入進行跨時間的分配,即將自己年輕時繳納的養老保險積累起來,供退休后使用。這是一種更強調自我保障的模式,其優點是每個人都是為自己儲蓄,可以提高個人繳費的積極性,同時可實現自我保障,不會代際沖突。缺點是不具有再分配功能,且受通貨膨脹、人口老嶺化等因素影響,使基金面臨較大的保值增值壓力。
3、 混合制管理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社會保障基金分為兩個部分:社會統籌部分和個人帳戶部分,前者實行現收現付的財務制度,后者實行完全積累的財務制度。這種混合模式在理論上既要保存現收現付制基金的代際轉移、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又要發揮完全積累制培養個人責任心,提高繳費積極性以及提高儲蓄率等作用;同時還可以克服現收現付制無法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完全積累制沒有再分配功能的弱點。因此這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模式。
二、國外社會保障基金的發展趨勢
1、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私有化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私有化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l)在個人賬戶基礎上,從收益確定制轉為繳費確定制;(2)對社會保障基金的集中性壟斷管理轉為分散競爭性管理;(3)鼓勵社會機構參與社會保障或將某些社會保障項目委托社會機構管理。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私有化有以下優點:一是繳費和受益掛鉤,繳費越多,受益越多,可以實現激勵機制與社會保障功能兼容;二是可以增加資本積累,促進經濟增長;三是可以弱化政治效應,并通過提高運營效率增加社會福利。
2、社會保障基金資本化
基金進入資本市場,一可以使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二由于社會保障基金是長期的機構投資者,可以對資本市場的穩定性、金融創新和金融市場的效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三可以為國家建設提供雄厚的資金。
從實踐看,80年代以來,養老基金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主要是因為:(1)80年代以來各國金融業的現代化、市場化的加速發展,金融投資工具多樣化和投資管理基金化,促進了養老基金投向上的股化和分散化。(2)投資于企業股票和債券的收益率高于購買國債的收益率。
3、 社會保障基金產業化
社會保障基金產業化主要是針對老年人而言的,主要是對由國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外的附加需求或特殊需求實施產業化經營和管理。“老齡化”是未來的一個趨勢,可以預見的是,21世紀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養老保障問題不會僅僅是經濟供養方面的問題,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問題會日益突出。社會保障的涵義也將拓展,不僅僅包括經濟保障,還包括精神和服務保障。 養老社會保障基金產業化的蓬勃發展將是21世紀全世界的一個發展趨勢。
三、國外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啟示
各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的探索和創新,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改革有以下重要啟示:
1、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趨于一致,都在逐步調整現收現付制度,實行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制度,并將結余或積累基金投資運營,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我國選擇了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但是實施過程中沒有合理地承認和消化新舊制度轉軌過程中的轉制成本,導致我國統帳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名不符實。因此,下一步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的改革目標應當是通過各種渠道和途徑來補償和消化轉制成本,建立名副其實的統帳結合的部分積累制。
2、很多國家已經建立新的基金管理模式和投資管理體制。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也采取了基金管理公司托管的形式進入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3、各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在強調審慎的投資原則的同時,逐步放寬基金投資限制,擴大投資管理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正積極準備試點投資海外資本市場。
四、完善中國社保基金管理的策略建議
1、大力拓展籌資渠道,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我國社保基金除在傳統領域中進行投資外,還要涉及金融創新工具,金融創新工具為社保基金投資提供了更廣泛的選擇。社會保障基金具有長期穩定的特點,還可投資到電力、石油、通訊、鐵路等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建設項目,這些項目具有資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長但投資回報率高、風險小的特點,恰好符合社會保障基金可長期使用但必須低風險運作的特點,可以為社會保障基金贏得較高的投資回報。
2、 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基金進入資本市場。
據測算,2006 年底 ,社保資產規模已達2500多億元,這部分資金通過合法途徑進入資本市場,就會大大增加市場的資金供給,平衡市場資金供求。目前我國主要采取間接方式,并在此基礎上按照規范、穩健、專業化和市場化的原則搞好基金運作 ,防范和抵御各種投資風險。
3、加強監督管理
社保基金管理中的一大弊端就是機構設置不合理。對于機構設置方面,我們建議明確和細化相關機構的職能邊界,具體措施是:地方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只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和發放,相關的監督職能予以剝離,單獨設置機構進行全面具體的監督工作。在投資監管方而, 現階段原則上仍然需進行限量監管,但在具體政策制定上要有適當放寬基金投資限制的考慮, 研究重點應放在基金管理服務機構監管和投資組合限制上。在預警監督方面,我國要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教訓,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基金預警監督指標體系。
一、 社保資金來源多樣化
社保資金中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占據主要部分,特別是養老金成為我國一大難題。如2005年,我國養老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虧空已高達8000億元,而按照我國現行的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養老金工資替代率約為58.5%,其中20%來自社會統籌,38.5%來自個人賬戶,顯然,如此巨額的個人賬戶的虧空已對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構成了嚴重的威脅。例如養老社會保險轉制成本處置政策的制度性缺陷導致社保資金的缺口增大。目前我國的養老社會保險籌資模式由現收現付制轉入部分積累制。而實行部分積累制后,按照當時的規定,通過養老社會保險繳費所籌集的資金在使用時分為兩大塊,一塊進入社會統籌基金,一塊則進入個人賬戶,進入個人賬戶的資金達個人繳費工資的11%.由于有部分養老社會保險繳款進入了個人賬戶,結果導致在轉制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在原現收現付制下積累的部分養老金權益無法在新實施的部分積累制中找到對直的資金來源,這就產生了所謂的養老社會保險轉制成本。此外,根據我國2010年11月1日零時最新統計:60歲以上老人已占到總人口的13.26%,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的8.87% ,同比上次2000年普查上漲了1.91個百分點。而國際老齡化社會的標準是:60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10%、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7%,我國已大大超出了這一標準。
那么,政府該如何能更多地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從中國的實踐來看,政府可以通過無償性收入(稅收)、有償性收入(債務)、變賣公有資產及社保基金證券化來達到增加社會保障資金的目標。
(一)無償性收入籌資
利用稅收為社會保障制度籌資最大的優勢在于它的無償性,政府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隨著“費改稅”的逐步推行,開征社會保障稅業已提上了議事日程,其主旨在于解決社會保障資金籌集中的非效率問題。在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的過程中,環節過多,操作復雜,人財物耗費巨大,直接導致了效率的低下。開征社會保障稅達到“強化社會保險費的征收,解決統籌繳費中的拖欠問題”,“使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固定化、規范化、社會化、集中化”的目標,在當前難以企及。
例如,三成彩票公益金劃撥社保基金的資金注入。
財政部網站公告顯示,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央彩票公益金分配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用于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不足。據全國社保基金會理事會官方網站上公示的年報統計,2002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共撥入全國社保基金資金共計3641.74億元。其中,彩票公益金約為771.12億元,占到劃撥總額的21.17%。這九年間,全國共籌集彩票公益金2512.91億元,劃入全國社保基金的占到30.69%。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會理事會辦公廳綜合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央彩票公益金是財政撥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年的彩票公益金并不會作為專項資金被專項使用,而是由基金會統一管理運營。劃撥變動:社保分成60%中央彩票公益金。
(二)有償性收入籌資
發行長期國債來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是許多制度設計者的底線,長期的國債可以為社會保障制度提供必須的資金,可以變現收現付制為基金制,且為國企改革、整個國民經濟的好轉提供制度保障和充裕的時間。支持這一觀點的理由可以概括如下:
1、宏觀債務負擔不高,國債負擔率和財政赤字率遠遠低于國際警戒線
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規模當在27000億元以上。除去可以回收的,這其中不良貸款的凈損失將在19860億元左右,占1999年GDP的24%。相比之下,國家對國有職工的隱性養老金債務的總額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
2、居民應債能力偏低
整個20世紀如年代居民的應債能力基本上在1%上下徘徊,波動很小。而居民儲蓄存款增長年均32.7%,增長既快且穩,低下的居民應債能力給政府以充分的發債空間。
在制度變遷的過程中,隨著經濟風險由集中控制向分散化的轉變,未來的不確定性使得居民進行儲蓄成為必然。這部分儲蓄通常是由于防范不測之需和謹慎性動機而進行的儲蓄。另一部分儲蓄則為由于國有企業資產的流失,以及國家金融資產轉移到個人手中而形成的儲蓄。隨著國家金融存款實名制,居民儲蓄存款在很大程度上便得以明示。這樣一來,居民用來應債的資金來源便不如現在這般充足。居民的實際應債能力便會大大提高,進一步提高它的余地便不會太大。
3、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的擴大不會引起通貨膨脹
1993年以后財政不再向中央銀行透支斬斷了財政赤字直接形成銀行增發貨幣從而引起通貨膨脹的可能性。
(三)公有資產出售
2001年的國有股減持,到今天的國有股轉持,“肩負國家養老戰略儲備”的全國社保基金終于重獲穩定的資金來源。
國有股轉持社保基金,主要的意義在于增加了社保基金的資金來源,在當前促進內需、鼓勵消費的宏觀經濟政策下,此舉體現了國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民生的決心。雖然劃轉給社保基金的股權還不能滿足社會保障的需要,但對于提升老百姓對于國家給予養老支持的信心是很大的。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介紹,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國有股轉持、減持223.08億股,發行市值達到1307億元。
一方面,如果可以用發行大量國債的方式來為社會保障體制籌集資金,那么出售資產同樣可以達此目的。資料表明,增加的政府開支主要投入了國有部門,發行國債就意味著國有部門的擴大,而出售資產則意味著國有部門規模不變或者收縮。從這個角度來看,發行國債只是一種籌資行為,出售資產籌資可以同時成為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的手段,可以把宏觀的總量政策與微觀的結構性改革結合起來。 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國企改革不到位,難以做到自負盈虧,財政安排了大量的虧損補貼加重了財政負擔。同時 ,長期過多的補貼,也不利于企業發展,易形成對補貼的依賴性。因此,適當地出售國有資產有利于財政的優化,有利于財政體系和證券市場的健康,按照最新國家“有進有退”方針對國有經濟進行根本性的改革和布局調整,大幅度收縮戰線,也是中國經濟實現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四) 證券化
(1)成立投資公司使其證券化上市籌集資金。
(2)新上市股份公司原始股按一定比例出售給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在從市場上得以變現籌集資金。
(3)投資產業尤其是資源類產業并使其成為未來上市的股東。在證券市場籌集資金。
(4)在股市低迷時投資證券市場中價值極被低估股票,以取得投資收益。
二、 社保資金管理多樣化
作為國家重要的戰略儲備,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目前的資產規模已超過9000億元,比建立之初增長了10倍之多。 這筆老百姓的“養命錢”,究竟是如何在十年多的時間里踐行其“保值增值”的投資理念呢?堅持增強投資運營好全國社保基金的歷史責任感。社保基金事關民生改善、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管好人民每一文“養命錢”是國家賦予的崇高使命和歷史責任堅持審慎投資方針,確保全國社保基金長期穩定收益。要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的理念,正確處理擴大基金規模和優化資產結構、提高基金收益和防范投資風險的關系,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體系
全國社保基金成立于2000年8月1日,這筆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用于彌補我國人口老齡化時期養老金收支不足,擔負著我國應對老齡化高峰時期社會保障的重要任務。
(一)投資股權投資基金(即PE)
2008年底至2009年初,全國社保基金以國內第一家可以自主投資PE的機構投資者身份,承諾對弘毅和鼎暉兩只股權投資基金各投資20億元。 在此之后,全國社保基金不斷加大PE投資,到2010年底一共投資了8只PE,承諾投資127億元,實際出資78億元。
(二)投資股票
全國社保基金已先后對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京滬高速鐵路、大唐科技集團等進行直接股權投資,目前累計直接投資近1700億元。
(三)投資產業
投資資源類產業,隨著經濟發展,資源不斷被消耗,資源日益稀少,隨資源價格不斷上升,達到保值增值。 投資有發展產業。
(四)支持保障房建設
“社保基金管的是全國人民的‘養命錢’,只有在風險幾乎為零的情況下,才會介入。”一位國有大銀行公司部的有關人士說,今年國務院明確提出了全國要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務,并與各級地方政府簽訂了責任狀。在全國“兩會”開幕前,全國社保基金宣布投入保障房建設,釋放了明確的政策信號。“保障房”加“社保基金”, 更穩固的保障房資金來源和更可靠的社保基金投資收益。更穩固的保障房資金來源和更可靠的社保基金投資收益。
三、結論
與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趨勢相比,現有社會保障基金規模依然不足,全國社保基金未來發展空間仍然十分巨大,提高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率的潛力還很多。今后,全國社保基金要增加對社會保障房建設的支持力度,增加委托股票投資的組合,穩定和增加對股票的投資,增加對未上市公司股權和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創造條件啟動對養老事業項目的投資,適當擴大對境外投資的范圍和金額。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預測,到2015年,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的基金規模將達到1.5萬億元,而在其“保值增值”投資理念的指導下,其未來的投資也將更加成熟穩健。現有社會保障基金資金明顯不足,今后需要社保資金來源保證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多樣化及有效的管理變得尤為重要。改革要擴大思路,政府可通過無償性收入(稅收)、有償性收入(債務)、變賣公有資產及社保基金證券化這四種方式來保障社保資金來源的穩定。無償性收入(稅收),可增加資源稅,即可增加收入還可以減少資源浪費。社會保障基金可以使社保基金證券化,以及投入保障房建設。社保資金來源及管理的多樣化,使社會保障基金不斷擴大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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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人,教育教學論文課題研究日益完善,教師素質也今非昔比。大多數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的基礎上積累了豐富經驗,需把自己的探索、體會、經驗寫成教育論文,因此撰寫教育論文已是時展的要求。
但在具體的畢業論文寫作過程中,很多老師只是停留在實踐階段,不善于總結的占多數。那么,在寫教育教學畢業論文的時候,選題定題如何把握度呢?分享以下信息。
第一,題目難易要適當。
題目的難易程度要適當,如果急于求成,選擇的題目過大,那么即使勉強定題,也不知從何下筆,不但力不從心,往往舉步維艱,久攻不下,則常常是半途而廢。
第二,題目大小要適中。
初學寫作的老師在選題上最易犯的毛病是貪大求全,以為題目越大越有分量,其實論文的分量與題目的大小并不一定成正比。題目太大,反而由于自己學術不足,導致研究深度不夠,問題解決不清。
因此,若能抓住本學科領域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即使是小問題,深人展開,從各方面把它說深說透,有獨到的見解,把問題解決了,那么論文就很有分量。所以我們選擇課題,應盡量具體一些,范圍小一些,寧可小題大做.也不要大題小做。
最后給大家分享一些金融專業的畢業論文研究題目:
1.促進新農村建設的財稅政策分析
2.糧食安全與財政支持政策研究
3.地方政府財政公開與信息透明的研究
4.促進區域現代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
5.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模式探析
6.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財政政策與措施研究
7.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
8.公共財政構建過程中的財政支出結構調整與優化研究
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10.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探討
11.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
12.國內外財政理論與政策比較研究
13.社會保障稅研究
14.農村社會保障研究
15.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研究
16.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和運營研究
17.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責任研究
(一)根據國情,依照法律,確立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
社會保障基金監管較成功的國家在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時,都首先注重法制建設,以其作為強制性監管的依據和行為規范。如英國1911年頒布的《國民保險法》、美國1935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案》、瑞典1962年通過并頒布實施的《國民保險法》、新加坡1955年7月通過的《中央公積金法》,都作為本國綜合性社會保障法律確立了各自的社會保障體制。
在具體監管結構上,各國依據國情不同,分別建立起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如美日等國實行行政與監管的分立。在美國負責社保基金監管的機構包括:勞工部、國內稅務局、社會保障局、養老金收益保險公司、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委員會等,其中,聯邦社會保障計劃的監管組織以財政部和獨立的社會保障局為主,勞動部配合;作為第二支柱的私有養老計劃的監管以勞動部為主,財政部等起配合作用。具體行政管理部門為聯邦政府的社會保障署,在全國有1000多個分支機構,具體從事社會保障稅繳納情況記錄、受益資格認定、咨詢以及資金發放等工作。在日本,監管與具體執行機構分立,其監管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行政管理機構為厚生省和勞動省,地方行政管理機構為都道府縣,其國民年金課負責有關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對所轄市村町進行指導;保險課負責健康保險的實施及指導、監督工作。執行機構也分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業務中心,負責匯總、處理地方執行機構的投保人資料。地方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事務所(全國共304家),負責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險和年金的資格認證、注冊、檔案記錄和保險費收支手續等方面的工作。
英國、瑞典等國建立了行政、監管統一的監管結構,其監管主體具有較強的獨立性。英國社保基金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領導,并由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就國民保險和社會救助而言,社會保障部不僅是其監管機構,亦是直接辦理組織,從個人保障賬號的管理、待遇資格的審查,到資金的發放,都由社會保障部負責,社會保障部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規則的執行者、監督者。在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成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獨立、統一的專門網絡。
(二)強化執法權威,確立監管主體獨立性,加強垂直管理,加強各監管主體協調機制
社保基金是保障國民福利的重要公共基金,各國都建立了法律法規以確保基金的安全管理與運營。各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組織各具特色,但都表現出以下特點: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都注重強化執法權威,確立監管主體獨立性,加強垂直管理,并確立各監管主體的協調機制。
以美國為例,其監管結構中十分重要的社保和醫療統籌基金信托董事會,由財政部長任董事會主席,勞工部部長、醫療衛生部部長和社會保障總局局長為董事,另有兩名獨立董事,由總統任命,參議院批準。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和監管權威,同時加強了各部門協調。社保局在1994年克林頓總統改組社保體系時,升級為獨立的、直接向總統和國會匯報的機構,其各種具體的制度規定是全國統一的,各州不得與之相抵觸。此外,1994年,克林頓總統創立常設的“社會保障咨詢理事會”(SocialSecurityAdvisoryBoard)是一個跨黨派的咨詢機構,獨立于行政部門,進行整體監督咨詢和評估,保證了監管體系的獨立、總體協調。
英國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也都成立了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這些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部門或全額事業單位,不依附于任何別的部門,并按照行政區劃分級設置自上而下的獨立體系。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有效性研究及政策建議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現狀
1997年,我國實行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財政部介入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運行并承擔相應的財務監管職能。199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設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也設置了相應的基金監督機構,初步確立了我國社保基金監管體系。
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著管理體制不順暢和監管建設滯后等問題。地方政府違規現象頻繁,部分地方沒有將社保基金當做公共資金,對基金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將其作為地方性的資金。監管力量較薄弱、監督體制不順。同時,由于立法層次較低,執法缺乏相應的權威性和穩定性。橫向對有關部門,縱向對地方政府,都存在一些監督不力的問題。逐步搭建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亦日益成為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有效性的重要課題。
(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加強監管有效性的政策建議
1.強化監管力量,適當集中,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體系改革。
目前,每年五項社保基金的收支規模超過2萬億元,監管力量與當前監督工作的需要不匹配,監督力量薄弱。可適當強化相關監管力量,以滿足社保基金運營、管理的需要。在監管組織結構方面,從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的國際發展趨勢、我國現實國情及長遠的制度穩定出發,可采用以法制監管為核心、適當集中的綜合模式,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監管的集中度,以構建一個主輔分明、多重監管的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當前,需要積極研究探討基金監督獨立于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設立。
2.提升統籌層次,加強垂直管理。
目前,大多數國家的基本社會保障采取由中央政府集中統籌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作。在這種模式下,中央政府負責統一制定重大的全國性社會保障政策,具體事務絕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只是根據自身財力大小提供一些補充性的、地方性的社會服務。在中國目前以縣級統籌為主的條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運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約和監管不利,就會為一些挪用和違規案件提供機會。因些,無論從防范化解風險的角度,還是從基金管理和監督的角度,提升統籌層次、加強垂直管理是下一階段中國社保基金監管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3.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
目前,歐美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向市場化發展,拉美、東歐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市場化的步伐亦在加快。我國近年來相繼頒布的企業年金法規和規章,已逐步搭建起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市場化運營以后,企業年金的管理體制發生變化,社保經辦機構不直接參與管理,企業年金按照相關規定進入資本市場運作,金融機構成為社保基金管理運營主體。監管機構可綜攬全局,強化各種制度,規范市場行為,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具體如:對原來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向企業年金制度過渡的指導意見,按照平穩、有序、合規、安全的原則,指導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做好接收管理運營工作;總結第一批企業年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經驗,對有關機構管理資格進行適當整合,適時進行第二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繼續完善企業年金配套政策,研究擬定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管理辦法,解決中小企業參加企業年金的實際問題;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組織中介力量,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內控制度、市場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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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國情,依照法律,確立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
社會保障基金監管較成功的國家在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時,都首先注重法制建設,以其作為強制性監管的依據和行為規范。如英國1911年頒布的《國民保險法》、美國1935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案》、瑞典1962年通過并頒布實施的《國民保險法》、新加坡1955年7月通過的《中央公積金法》,都作為本國綜合性社會保障法律確立了各自的社會保障體制。
在具體監管結構上,各國依據國情不同,分別建立起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如美日等國實行行政與監管的分立。在美國負責社保基金監管的機構包括:勞工部、國內稅務局、社會保障局、養老金收益保險公司、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委員會等,其中,聯邦社會保障計劃的監管組織以財政部和獨立的社會保障局為主,勞動部配合;作為第二支柱的私有養老計劃的監管以勞動部為主,財政部等起配合作用。具體行政管理部門為聯邦政府的社會保障署,在全國有1000多個分支機構,具體從事社會保障稅繳納情況記錄、受益資格認定、咨詢以及資金發放等工作。在日本,監管與具體執行機構分立,其監管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行政管理機構為厚生省和勞動省,地方行政管理機構為都道府縣,其國民年金課負責有關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對所轄市村町進行指導;保險課負責健康保險的實施及指導、監督工作。執行機構也分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業務中心,負責匯總、處理地方執行機構的投保人資料。地方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事務所(全國共304家),負責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險和年金的資格認證、注冊、檔案記錄和保險費收支手續等方面的工作。
英國、瑞典等國建立了行政、監管統一的監管結構,其監管主體具有較強的獨立性。英國社保基金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領導,并由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就國民保險和社會救助而言,社會保障部不僅是其監管機構,亦是直接辦理組織,從個人保障賬號的管理、待遇資格的審查,到資金的發放,都由社會保障部負責,社會保障部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規則的執行者、監督者。在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成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獨立、統一的專門網絡。
(二)強化執法權威,確立監管主體獨立性,加強垂直管理,加強各監管主體協調機制
社保基金是保障國民福利的重要公共基金,各國都建立了法律法規以確保基金的安全管理與運營。各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組織各具特色,但都表現出以下特點: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都注重強化執法權威,確立監管主體獨立性,加強垂直管理,并確立各監管主體的協調機制。
以美國為例,其監管結構中十分重要的社保和醫療統籌基金信托董事會,由財政部長任董事會主席,勞工部部長、醫療衛生部部長和社會保障總局局長為董事,另有兩名獨立董事,由總統任命,參議院批準。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和監管權威,同時加強了各部門協調。社保局在1994年克林頓總統改組社保體系時,升級為獨立的、直接向總統和國會匯報的機構,其各種具體的制度規定是全國統一的,各州不得與之相抵觸。此外,1994年,克林頓總統創立常設的“社會保障咨詢理事會 ”(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Board)是一個跨黨派的咨詢機構,獨立于行政部門,進行整體監督咨詢和評估,保證了監管體系的獨立、總體協調。
英國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也都成立了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這些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部門或全額事業單位,不依附于任何別的部門,并按照行政區劃分級設置自上而下的獨立體系。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有效性研究及政策建議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現狀
1997年,我國實行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財政部介入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運行并承擔相應的財務監管職能。199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設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也設置了相應的基金監督機構,初步確立了我國社保基金監管體系。
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著管理體制不順暢和監管建設滯后等問題。地方政府違規現象頻繁,部分地方沒有將社保基金當做公共資金,對基金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將其作為地方性的資金。監管力量較薄弱、監督體制不順。同時,由于立法層次較低,執法缺乏相應的權威性和穩定性。橫向對有關部門,縱向對地方政府,都存在一些監督不力的問題。逐步搭建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亦日益成為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有效性的重要課題。
(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加強監管有效性的政策建議
1. 強化監管力量,適當集中,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體系改革。
目前,每年五項社保基金的收支規模超過2萬億元,監管力量與當前監督工作的需要不匹配,監督力量薄弱。可適當強化相關監管力量,以滿足社保基金運營、管理的需要。在監管組織結構方面,從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的國際發展趨勢、我國現實國情及長遠的制度穩定出發,可采用以法制監管為核心、適當集中的綜合模式,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監管的集中度,以構建一個主輔分明、多重監管的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當前,需要積極研究探討基金監督獨立于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設立。
2. 提升統籌層次,加強垂直管理。
目前,大多數國家的基本社會保障采取由中央政府集中統籌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作。在這種模式下,中央政府負責統一制定重大的全國性社會保障政策,具體事務絕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只是根據自身財力大小提供一些補充性的、地方性的社會服務。在中國目前以縣級統籌為主的條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運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約和監管不利,就會為一些挪用和違規案件提供機會。因些,無論從防范化解風險的角度,還是從基金管理和監督的角度,提升統籌層次、加強垂直管理是下一階段中國社保基金監管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3. 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
目前,歐美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向市場化發展,拉美、東歐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市場化的步伐亦在加快。我國近年來相繼頒布的企業年金法規和規章,已逐步搭建起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市場化運營以后,企業年金的管理體制發生變化,社保經辦機構不直接參與管理,企業年金按照相關規定進入資本市場運作,金融機構成為社保基金管理運營主體。監管機構可綜攬全局,強化各種制度,規范市場行為,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具體如:對原來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向企業年金制度過渡的指導意見,按照平穩、有序、合規、安全的原則,指導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做好接收管理運營工作;總結第一批企業年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經驗,對有關機構管理資格進行適當整合,適時進行第二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繼續完善企業年金配套政策,研究擬定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管理辦法,解決中小企業參加企業年金的實際問題;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組織中介力量,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內控制度、市場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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