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6 16:18:24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其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
1.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設工程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具體措施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規模也日愈龐大,隨之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簽訂、修改變的頻繁復雜。在合同的履行實施中,雙方來往資料甚多,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加強合同管理系統、建設現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統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立健全高效合同管理組織
在建設工程項目里,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關鍵,一個健全高效可靠的合同組織是首要任務。在合同的管理上,管理組織成員起到主導作用,需要其本著自身管理行為與項目建設工程目標一致的原則,把項目組織管理妥善進行。一般來說,項目建設單位會選擇如下兩者工程項目管理者:
①項目建設單位委派其單位人員為人進行管理;
②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機構,再由機構委托其他人進行監督管理。
在實踐中,往往上述第二種情況比第一種情況更高效、可靠。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如果由上述第一種情況為例,有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委派其內部人員直接管理項目合同,在于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兩者涉及著直接利益沖突的特殊關系,難免引起爭執發生;所以實踐中往往選擇第二種方法。
2.加強專業管理人才的選擇
設立專門管理人才負責合同管理機構,在人才的選擇也是難題。首先,需要對合同業務的運用精通,具有強烈的法制專業知識素養,包括法律、建筑、招投標等,還要熟悉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等相關專業,從而保障合同管理的專業規范化。在管理中,工程項目合同文本及其它相關文件資料都屬于法律文件,對其管理應及時建檔及保存。
3.確保雙方合同的交底
在雙方的合同交底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須對組內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就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詳細的解釋補充說明,同時將合同內各部門責任逐步分配落實到各處,使其明確分工、明確各自工作責任范圍,使大家盡心盡職,團結一心,積極協調各方面相互配合實施合同管理。
4.合同發生的變更與索賠加強分析審查
在項目合同條件發生變更的時候,需及時辦理工程洽商記錄,收集整理合同所牽涉文件,如,圖紙等;對涉及到工程項目任務等需要大變更時,應及時做出此變更對工程預算、進度等造成的影響;并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詳細分析審查,雙方及時補充修訂合同協議,把項目合同完善進行做到滴水不漏。工程項目中建立工程變更與索賠制度必不可少,實踐中合同實施過程變更索賠難以避免,要求合同管理人員認真關注現場動態找準索賠依據,對資料的分析整理確認,對施工索賠重點拿捏恰當,及時在索賠有效期內提出索賠,嚴格防止業主反索賠和分包商索賠發生。
三、確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管理是保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有序進行的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對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而且建設工程行業中,也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規章、規范,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措施,是一項重點的工作,與合同應用存在直接的聯系,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必須全面落實合同管理措施,便于完善合同的實踐應用。
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合同管理措施
建設工程中,為了規范勘察設計的方式,促使其符合市場原則,在合同管理中落實《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辦法》,要求建設工程嚴格按照管理辦法控制勘察設計。建設工程中,既要履行合同管理辦法,又要遵循市場原則,因此重點分析建設工程中,勘察設計合同管理的措施。
1、細化合同管理的辦法
合同管理措施中,需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實際情況,細化合同管理的辦法,嚴格劃分勘察設計中的技術責任,利用合同的方式規定相關的權益,同時確保權益的合法性[1]。首先建設工程在勘察設計中,依照規定內容,要求雙方簽訂合同,合同內的條例對工程中的新建、改建等都存在規范性;然后按照建設工程市場的實況,規定合同管理,以免合同中出現違規的內容,確保合同管理的細節部分;最后依照合同中的條例,細化雙方的責任,如果合同雙方提出不同的建議,也可采取書面的形勢進行約束,主要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糾紛,提前進行規范,保障合同管理措施的可行性,滿足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實踐需求。
2、強化合同管理監督職能
監督職能是合同管理中的有效措施,發揮合同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的作用。由于建設工程現場的環境、地質不同,所以不同建設工程內,勘察設計的行為、活動存在差異,也就表示合同管理的措施中存有差別,在合同管理中采取監督職能的方法,有利于輔助合同內容,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提供指導策略,促使勘察設計能夠與周圍的自然環境、地質環境保持和諧性[2]。
3、深化合同管理的法規控制
法規控制是勘察設計合同管理中的一項方法,因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雙方簽訂合同后,合同已經具有法律效應,采用法規控制的方法管理合同,可以充分發揮行政部門的責任,維護勘察設計現場的秩序。建設勘察設計中出現違法行為時,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司法機關依照合同進行審判,如果當事人對處罰有異議,也可實行復議或訴訟,表明法規控制管理方法的公平、公正,也能體現出合同的執行權力。目前,各地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視法規控制的應用,以此來規范合同的管理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的規范性水平。
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檔案管理方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合同管理,屬于一種委托的行為,具有服務的特性,而公款支付、經濟處理等事務,都是由勘察設計合同進行調解的,為了提高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的水平,需深化檔案管理的工作,積極落實檔案管理方法,服務合同管理措施的應用。
1、收集合同檔案的資料
檔案資料收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部分,全面收集合同中的資料、內容,考慮到經營業務的影響,合同檔案的收集面臨著一定程度的困難。合同管理中,本身涉及到大量的勘察信息,應該保障勘察設計的真實性,以便確保收集資料的完整性,預防合同丟失或缺陷[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收集合同資料時,積極完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提高對資料收集的重視度,主動進行合同檔案中的材料收集,按照合同管理的需求,規劃檔案中的材料內容,隨時做好接收資料的準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遵循資料收集的相關要求,明確檔案資料的范圍,在合同管理中深化檔案的作用,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實踐價值。一般情況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的合同管理,進行收集的材料有:(1)勘察中標時的資料,包括勘察地點、費用以及方案,經相關部門簽字認可的備案資料;(2)勘察登記的所有表格資料;(3)合同中涉及到文件、資料。資料收集完成后,才能保障合同管理的完整性,完善合同的管理過程。
2、歸檔合同管理的資料
合同管理時的歸檔行為,降低了合同管理的困難度。管理人員在歸檔合同資料的過程中,對合同重新進行審視和審查,明確合同中的管理要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合同管理中,不僅要管理合同的相關事宜,還要對文件資料進行歸檔處理,文件資料是合同管理中的根本,也是履行合同內容的主要依據。因為勘察設計的合同缺乏制度性的管理,部分合同管理中的資料,仍然留在經辦部門,沒有實現系統性的合同管理,所以采取資料歸檔的方式,實現合同管理的系統化,快速收集分散的合同資料,由管理部門進行收集,以免合同資料管理時出現缺陷。
合同檔案是管理的重要部分,管理人員在歸檔合同資料時,應該檢查合同檔案是否存在資料缺失的情況,確定資料的真實性,存有缺失的合同資料,不能進行歸檔管理,要求經辦人員整理齊全后,重新歸檔,樹立合同資料完整歸檔的意識。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的實踐分析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的實踐,規范了合同管理的行為,一方面維護合同本身的價值,另一方面規劃合同管理的手段。
1、委托方的合同管理
合同中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委托方,需要向承包方提供工作資料,而且要負責工作資料的真實性。合同管理時,根據委托的內容,執行相關的合同條例。例如:委托的工作是工程勘察,在勘察前期,完成勘察技術的規劃,并且附圖,提供勘察設計中的技術資料。
2、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承包方的資質、能力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由建設工程勘察管理部門,篩選符合要求的承包方,由此承包方與委托方建立合同關系。委托方的合同管理中,應該遵循合同的現行標準,承擔相應的設計工作,如承包方違反合同而造成經濟所示,按照合同中的違約規定進行賠償。
3、合同文件的編制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委托方有可能提出變更要求,此時需針對變更的項目,重新編制合同文件,委托方依照合同中的要求,負責承包方實際工作中的增加費用,嚴謹管理由合同變更引起的費用或責任問題。
4、勘察合同的監督管理
監督管理實踐中,落實勘察設計合同中的內容,監督合同管理的執行力,保障雙方的權益,體現合同管理的實踐職責,完善合同管理中的實踐活動,保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優質行為。
結束語:
合同管理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具有基礎維護作用,輔助解決勘察設計中的合同糾紛,提供相關的依據。合同管理的工作內容,符合勘察設計的特殊性,在管理措施中實行檔案管理方法,同時結合條例應用,強化合同管理的工作內容,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體現合同管理措施應用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715文獻標識碼: A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義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和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在工程項目的建筑過程中,其主體的行為必定會形成各個方面的社會關系,諸如政府建筑管理機關、項目法人單位(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機關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行使行政監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會關系卻是通過“合同”這一契約關系來完成的。
工程建設活動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其重要性和意義表現在: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依法辦事和鼓勵自由競爭,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二)現代企業自身發展要求。現代企業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監理和驗收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建筑施工企業走向市場的橋梁和紐帶,合同的內容也直接關系雙方的根本利益。
(三)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約率。
(四)合同管理對開拓國際市場、盡快與國際接軌,也有十分重要意義。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二、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
(一) 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1、個別合同有失公平。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發包方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條款,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發包方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被雙方認可的實際執行的 “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將直接影響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進而給發包方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
4、建設施工合同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 發包方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困難,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二)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承發包方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三)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管理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因此,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視合同歸檔,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承發包方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管理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五)合同索賠難以實現。我國的建筑市場由于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發包雙方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一) 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承發包方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達到最佳效果。
(三) 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
(五)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中圖分類號:F7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in conclude whether content when comprehensive, rigorous, consider the thorough careful words, and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vestment, quality, schedule control has very big effect.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for a variety of problems that arise in, analyze the cau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ment.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various kinds of question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約、變更、索賠和爭議的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政公益建設項目的增加,國家對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日益重視,相繼頒布了合同法、招投標法、建筑法、擔保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標準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簽約合同必須的法律法規。各地區也陸續出臺了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資金、工程聯系單、結算審計和跟蹤審計等管理辦法,對建設項目合同的約定有了更加明確地口徑。這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科學和規范,以便保證國家投資建設資金不受損失,規范工程建設市場行為,防止腐敗現象發生。但由于建設工程項目的繁雜性、個樣性,使其合同亦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難于用這些文件規定條款簽訂合同來涵蓋全部工程中出現的問題。在實際合同的履行中還是經常出現合同糾紛,索賠,造價、質量、進度失控的現象,造成工期延誤、質量不達標準、投資損失浪費等情況。因此,合同管理仍然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存在的問題隨不同的項目而變化,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也在不斷地產生之中。本文主要針對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根據工程管理實際提出相應對策,以促進合同管理的不斷完善。
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標準合同范本條款內容簡單。
我國現行的標準合同示范文本借鑒了國際先進的FIDIC合同,對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推進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與國際接軌打下了基礎。但為了要讓全部施工工程項目適用,故設置內容條款粗略而簡單,簽約前需按工程實際補充大量內容。如施工合同文本第三部分專用條款中的選擇固定價格合同條款,需自行注明是固定單價合同還是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口徑 、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支付方式、風險承擔的范圍、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條款、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工程質量國家標準、工程施工第三方責任險的繳納、農民工工資擔保金等均需按實際工程情況和法律法規進行詳細約定。簽約人常會因考慮不周,出現疏漏,造成合同無相應條款,工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無法參照解決,只能以合同通用條款的原則性操作方式,進行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進行仲裁或上訴法院。
(二)合同簽約條款擬定不完善或不合理。
合同簽約人缺少工程經驗或法律法規知識,對工程管理和工程量清單編制不熟悉,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辦法理解不透,在合同簽約中對合同條款補充措詞不到位,使條款內容約定不合理,不合規。如工程量清單編制出錯合同中條款;對施工方投標不平衡報價無相應修正對策;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支付與工程進度和質量無關連等,類似這些問題未能在合同中合理補充相應條款,進而形成工程簽證和結算無具體可行的依據,出現合同結算糾紛,或因依據不合理,造成工程結算價超過工程實際造價的投資損失現象。建設方對于不同工程的不同現場情況和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無法事先預見,在訂立合同時不能有效防止不利因素的產生,合同條款約定無法做到合理、全面,只能待出現問題時雙方協商。若施工方為謀取自身利益,抱著“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心理,想通過協商獲取高額利潤,將引起協商無法一致,以致影響工程進度。建設方為保證工程順利進展,常采取折中或適當讓步。
(三)合同履行中監管不到位。
中圖分類號:TL372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業發生了深刻變化,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政府由過去的主導地位變為現在的宏觀調控,職能逐步發生了轉變。合理、規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有利于市場經濟的有序、平等競爭。然而,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發育尚不完善,相關的建設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的管理來說,行政管理層對合同履約的干預減少,對合同當事人的意愿強化等問題屢屢出現。因此,文章通過對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以期更好地促進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發展。
一、合同管理的原則
(一)合同交底原則
合同簽訂部門應對建安施工合同進行交底,特別是對合同簽訂背景、工程范圍、工作內容、接口關系等部分進行交底,以便于合同執行過程中項目部各職能部門進行管理。
(二)以合同為依據原則
該原則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合同是承發包雙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因此,合同是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唯一依據。項目各職能部門必須清楚的認識到合同都包含哪些內容,合同不僅僅是指合同文本本身,還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書、工程量清單、合同附件中發包方的管理規定,特別是包含圖紙、技術規范、驗收規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技術性文件。
(三)工程項目順利交工原則
合同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完工,不能孤立的、單純的為了合同管理而管理。
二、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存問題
(一)合同文本不規范
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文字清晰準確,反映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主觀或者客觀原因,存在不采用標準的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籠統的文本進行簽約的情況,導致常出現合同條款措辭含糊不清、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描述量不對等以及細則說明缺乏等合同文本不嚴謹的現象。
(二)合同簽訂不平等
目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管理不規范,致使發包方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例如施工合同條款多由發包方制定,合同文件規定的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發包方常要求承包商接受“霸王條款”。主要體現在:發包方將帶資墊資承包工程作為合同的重要條約;發包方將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以及因發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窩工損失等轉嫁給承包方;發包方常盲目壓縮工期,又受資金不足、設計圖紙不到位以及設備材料供應不及時等因素的影響,工期甚是緊張。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的簽訂并非一蹴而就的,其需要經歷諸多的審核步驟,只有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來進行審核,才能確保合同的順利的執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合同審核的過程中,很多企業卻并沒有按照規定的步驟來進行,這無疑就導致了合同簽訂和執行中,存在諸多的合同風險。此外,成本核算機制健全與否,也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合同管理,如果企業的預算成本評估能力較差、支付結算制度不完善等出現的話,企業面臨的合同風險與經濟損失將是巨大的。
(四)承、發包雙方的行為不規范
建設工程的承包人有時為了業務的需要,而簽訂一些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的合同。比如,一些承包商在進行承包的過程中,不考慮自身的承受條件,為了能夠順利的承包工程,而通過非法的手段,比如賄賂或者假借其他的報告資質的企業的名義進行虛假投標。此外,有些發包方在進行合同簽訂時利用其自身的優勢地位,在合同的規定中,將自己的主要義務排除或者對合同內容隨意修改,擴大自己的權利范圍。比如:發包方在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進行違法發包;不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約來支付工程的進度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不及時進行竣工結算等。
三、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一)做好事前合同的規范化工作,嚴格施工合同訂立行為
1.審查合同中的條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設時間、竣工時間、工程量大小的范圍、工程的質量、工程的造價、技術資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設備供應的一些情況、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
2.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當前施工合同糾紛的問題,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規的各項規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過程中注重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以及弱勢地位當事人合法權益。各項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條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規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思表達不準確等各種不好情況而產生的施工合同糾紛事件的發生。
(二)從招標出發來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是以招標作為基礎的,發包方在制定招標文件時便要明確相關的合同條款及細節,加強對合同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工程造價應是其關注的重點。而施工合同是工程項目中最為主要的合同,是工程造價#質量#工期目標控制的重要依據。科學的施工合同能夠有效的體現上述三者信息,在對合同內容以及合同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釋上,要明確其執行的順序#工程的范圍以及工程的總造價等相關因素,并且明確工程造價調整的辦法以及工程進度#工程款項的支付方式;要綜合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變更因素,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并且實現風險的合理劃分,使合同對于工程的積極作用得到全面實現。要杜絕一些合同延遲簽訂或者沒有合同先行施工的情況,避免產生法律糾紛。
(三)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在實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索賠問題是難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建立相應的工程索賠制度,才能更好的規范合同索賠工作。在合同的簽署過程以及工程的建設過程中,承包方應該始終以合同內容為依據,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詳細的分析,充分考慮各種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合同索賠的可能性,從而以便在進行索賠時能夠采取最科學、最有效的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還需要與相關的法律條款相結合,對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做好調查,尋找索賠證據。
(四)加強管理人員素質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保證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從而降低合同的風險。首先,企業要從人員的招聘著手,在選拔人才的時候不僅要對選拔人員的專業法律知識、糾錯能力、敏感度能力進行考量,還需要對其計算機水平、工程建設等知識進行測試,保證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其次,在人員的培訓方面,應該多舉辦一些培訓會或者講座,將專業技能的培訓和考核放在重點的位置,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將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充分培養起來,使得其自身的風險意識和職業素養的水平得以提升。
結束語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是一個重要的方面,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圍繞著這個重要方面來開展,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要講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對合同管理高度重視,對其含義能夠深刻理解,明確其責任的主體,在實際的工程建設中對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不同的技巧,善于尋找新的方法,對新問題積極的解決,保證合同的各方能夠自覺的履行合同規定的內容,從而規范建筑市場,維護建筑行業的秩序。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主要類型和具體分析
1、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的風險
在這一點上風險最小。因為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很重要的一個商務性合同,因此建設工程合同違反國家大法的可能性不大。要做好這一點,最重要的是要保證簽訂合同的專業化。
2、工程合同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為了締結建設工程合同,必須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這一點的風險也不會很大。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來締結合同,目前相當普遍。只有規模相對較小的工程,可以采取直接發包的方式簽訂合同,這樣的合同業主就要承擔風險。
3、工程合同中承包商的資質風險
對于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來說,承包商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是一個很重要的考察點。而相關法律法規也規定了一個承包商所應該具有的一系列資質。達不到這些基本的資質,就是不合格的承包商,就不能對建設項目承包施工。如果沒有資質的實際承包商借用他人的資質等級,掛假名而進行承包施工的同樣屬于不合格承包商,同他們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也是無效的。如果承包商具有簽訂合同所需資質,但實際履行施工的施工方和當初簽訂合同時的承包商并非同一單位,也是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業主必須對此嚴格審查,否則,會對建設工程造成巨大風險。
4、工程合同的計價類型風險
建設工程需要花費多少資金,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必須做出明確規定,建設工程規模大小不一,計價方式也有不同類型。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價款可以分為:固定總價、固定單價以及可調價格三種類型。應根據不同的需求,設置不同的計價類型,使之符合工程要求。而一旦選擇不慎,則會造成經濟損失。因此業主必須對此加強管理,在擬定合同的時候就要進行專業評估,選擇出合理的價款類型加以實施,并輔之以相應的限制性條款。
5、工程合同的工程款支付風險
工程合同中如何支付款項,必須要在建設工程合同中一一落實。在擬訂合同時要仔細推敲,以制定出合理的工程款支付協議。工程款包括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竣工款、索賠款以及合同以外的零星款項。對于合同中能夠明確規定的,就盡量在合同中明確地規定出來,以減少實際操作中的糾紛,造成資金損失;對于合同中無法具體規定的款項,在實際支付操作中,就要憑借業主進行優質管理,把風險降到最低。
6、工程合同的現場派駐工程師授權風險
在一般的建設工程中,施工現場會有業主委托前來現場監督施工的工程師。這些工程師在施工現場享有一定職權,在有必要時可以干預現場施工工作。對于這些派駐工程師,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都應事先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明確規定。如果在合同中規定不明確,將會造成人力物力損失,還會耽誤施工進度。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措施分析
1、招標文件的評審
購買招標文件后,由招標投標部門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進行招標文件評審,由各職能部門對相應管理職責提出評審意見,主要針對招標文件中工期、安全、質量、進度、資金支付、結算條件、施工環境、材料設備供應、交工驗收及稅收等風險因素進行評審,再由招標投標部門收集匯總評審意見,組織評審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風險因素,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吃透業主意圖和要求,制定相應投標策略,盡可能在投標書中,在作出相應投標文件實質性條款的情況下作出有利的選擇。
2、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的風險防范
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明確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如經營管理部,負責施工合同的審閱,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實質內容審查時,對有關的條款內容應引進足夠重視。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約定的風險,如開工時間約定以開工報告之日起算,合同約定按日計算逾期竣工違約金的,最好有封頂條款,對工期保證金的處罰約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數日全額扣罰。要注意質量標準及竣工驗收條款的風險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條款的風險防范,約定結算款的支付時間盡量不要超過行使優先權的時間,爭取約定默認條款,保修金條款應明確約定分期扣回的時間和比例。注意對通用條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的關系,化解通用條款對施工方不利的規定,運用通用條款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注意內部承包合同風險的防范。注意訂立爭議解決條款的風險防范。
3、進行合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
識別風險首先要對風險因素進行分解,構成風險結構層次圖,然后運用反向思維把不利因素找出來,從反向角度來論證,最后,通過對項目進行后評估不斷積累經驗,加強風險識別的準確性。我們把風險定義為不利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可見風險的大小與出現不利結果的概率大小成正比。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僅僅利用風險估測的三個參數來為風險管理提供依據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結合建設項目的特點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即風險分析。風險分析就是以風險估測的三個參數為基礎,對具體的建設項目評價模式進行適當的數學處理,使之能反映風險因素的過程。風險分析也就是在這些評價指標中加入風險因素,例如法律風險因素、經濟風險因素等。
4、注意施工階段的索賠管理
(1)要注意索賠的技巧性。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施工單位常常處于不利的地位,這是由激烈的市場競爭造成的。在解決索賠問題中,由于雙方利益和期望的差異性,在談判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大的爭執。如果施工單位態度強硬地堅持自己的觀點,會造成雙方關系緊張,失去長期合作的機會。因此,在索賠談判中,施工單位應避免和業主發生沖突,要善于整合雙方的差異,尋找付出較小代價就能給業主帶來很大利益的條款。此外,讓步是解決爭議的常用技巧,在具體操作中,施工單位應提出較高的索賠期望,經雙方談判,在業主敏感的利益支出作出讓步,如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等,同時爭取業主作出相應的讓步,從而實現索賠目標。
(2)要注意索賠的及時性。進行索賠應在索賠事件發生之時,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函件通知業主或其代表。國際上普遍采用的FIDIC合同對許多索賠時間都有時效期限,如對工程師簽發的圖紙或指令過遲而造成了工期延期,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并報告業主,出具工期索賠細節。逾期不報,業主有權拒絕索賠要求。
(3)要確保索賠資料的完整性。只有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經濟損失指因對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額外支出,如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等額外開支,權利損害是指雖然沒有經濟上的損失,但造成了一方權利上的損害,如由于惡劣氣候條件對工程進度的不利影響,施工單位有權要求工期延長等。因此,發生了實際的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應是提出索賠的一個基本前提條件。
結束語
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風險防范對于保證整個項目的順利運行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讓自己可能遭受的工程合同中承包商資質風險、招投標過程風險、工程款支付風險等降到最低,必須對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
參考文獻
1.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與相關的法律法規不配套
1981年頒布《經濟合同法》后,國務院制定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部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對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1999年10月1日起履行《合同法》以后,《經濟合同法》同時廢止,依托于《經濟合同法》頒布的相應條例和辦法也隨之廢止。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無法依據其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大量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除《刑法》內有涉及對利用合同進行犯罪的處罰規定外,對于由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
1.2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分析過去建筑企業經營中出現的問題,發現施工企業的經營運作還不規范,企業法律意識不強,尤其是缺乏強烈、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建筑企業往往不通過嚴格的招投標程序,就簽署巨額的工程項目合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雙方既不按照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也不根據工程項目和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來訂立相應的合同條款,往往將訂立合同流于形式,對合同條款不作仔細推敲,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等不作具體明確的約定,訂立的合同非常簡單,內容缺乏、條款不全、責、權和利不明,為工程合同糾紛、合同損失和經濟風險留下了隱患,訂立合同形同虛設,合同風險不言自明。
1.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從目前實施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來看,很多建筑企業簽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責任劃分不清,缺乏對合同事件各參與方相應權責、違約的具體后果及處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義和具體明確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顯失公平,如過多地強調了承包方的權利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相對較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不明確,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凡此種種,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約雙方的責權嚴重不對稱,是當前工程款屢屢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對工程保險責任、索賠計算原則的具體約定。
2.解決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問題的具體措施
2.1整頓合同資質非法掛靠問題
行業主管部門應該充分發揮市場監管作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行業準入制度,通過嚴把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其規模,解決目前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發包商、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如:要避免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合同資質非法掛靠,應嚴格審查承包企業資質,多方了解該企業投標過程中的操作環節,掌握企業內部管理機構,在工程發包合同中,對該企業中標后,進駐項目的管理團隊主要管理人員予以確認和限定。談到“聯合投標”的項目,對兩家或多家的合作企業更要嚴格審查篩選,本著國家的相關規定,在幾個聯合企業的資質等級上“就低不就高”的原則要堅決執行。
2.2防治不合理低價中標
要避免不合理的不平衡報價導致低價中標的情況。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必須規范地管理,在造價控制方面遵循“量價分離”的原則,“控制耗量、指導價格、市場定價”的計價管理模式,測算各類招投標工程的下浮幅度范圍,使工程發、承包價格控制在相對合理的工程造價范圍內,維護雙方的經濟權益。招標單位針對種種不平衡報價情況,應在不失公平、公正的條件下采取相應對策,力求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規范、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及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應避免惡意競爭導致低價中標的情況。應該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借鑒和吸納國際上比較先進、規范、合理的管理理念,并把它融入到我國的法制化建設中去,建立、健全能充分防范經濟領域潛在風險的約束機制,加強對建筑市場的政策引導,同時進行有效地監管,以保證社會公共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2.3加強平等合作意識
目前我們很多業主和承包商在合作意識上需要加強。業主仗著其在現時建筑市場上的相對優勢地位,總是要求制定十分苛刻的合同條件,把承包商視作只是來賺他錢的敵對方,根本無視承包商的合理要求和利益。這樣一來,諸如“霸王條款”之類的東西就出現了。而不管業主怎樣苛刻,承包商則要么利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降低他的成本,要么就把項目給拖下去,延誤時間或者干脆撂下不干,由此造成的結果是雙方俱傷。業主的目的應該是以合理的花費、合理的工期,成功地實現項目,而不是求得低花費、高速度完成項目,這往往會導致相反的結果。合同雙方在意識形態上要正視彼此的關系。一個項目的最終日標是要把項目成功的做好,業主和承包商應該是為了這個目標,通過合同的連結而走到一起的,雖然在實現這個目標的過程中,都還有著各自的利益考慮,但各自最終利益的實現都是以這個目標的實現為條件的。所以雙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時,都應該是抱著合作的意識而不是敵對的態度。
2.4完善合同文本體系
由于工程建設管理習慣和相關的制度的限制,我國施工合同文本僅有不帶設計任務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它是立足于我國國情,其中包括法律體系、工程管理習慣及現實情況,內容比較簡單,更能為我國工程建設的廣大參建單位和人員接受和應用。而國外施工合同文本已經融入了現代合同原則和現代項目管理原則,是建立在合同當事人有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和較強的合同管理意識及具有一整套相關的技術、標準作為支撐的基礎之上,這是目前我國建設施工水平和技術標準水平所達不到的。
我國工程建設領域應加快學習和研究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完善我國建筑市場管理體系和技術體系。在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著重從發展的角度借鑒和吸收國外施工合同條件的精華和管理方面成功的經驗,不斷完善我國施工合同文本體系,使我國施工合同文本在結構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發展上取得一定的進步,爭取早日與國際接軌。
3.結語
總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針對的是工程建設活動中發生的各種合同,從合同條件的擬訂、談判、簽訂、履行、違約處理等情況的分析著手,進行科學、規范、系統的管理。通過實現對合同的正確管理,實現對建筑工程質量、投資、進度的控制,依法公正地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 楊偉忠.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淺析[J]. 建筑經濟,2006(11).
引言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工作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涉及多個環節,倘若沒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整個建設工作的展開就會過于松散,無法有效的約束施工人員的行為,因此也就給最終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施工質量帶來了影響。所以,政府和企業就應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充分的發揮出政府的調配職能,以此來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本文就針對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問題與優化措施展開具體的分析與討論。
1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高速公路越來越成為人們出行選擇的方式,進而對高速公路的建設需求也在不斷的加大。而高速公路建設需要涉及多個施工流程,管理起來難度較大。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設需要以法律為基礎,通過采用合同的形式來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這樣才能確保工程建設活動能夠更安全的展開。其中,對于合同管理內容的設置,應結合高速公路的建設需求,對不同環節的施工任務進行崗位的劃分和職責的明確,確保能夠有效的強化工程管理的系統化升級,將管理落實到工程建設的方方面面,以此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提供全方位保障。此外,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活動的展開,需要與多個施工方以及合作方進行合作,而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損害,避免給各方帶來利益損失,此時合同管理的價值就不言而喻。通過簽訂有關合同,就能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促進每一個施工環節都能有效落實,以此就能有效的降低財務風險和安全風險[1]。
2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問題
通過對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問題的分析與了解,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幫助我們及時的采取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提高公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水平。下面,針對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問題展開具體的分析與討論。
2.1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外部因素問題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活動的展開,需要與多個單位進行合作,不僅有項目管理單位、物資供應單位,而且還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等,因此就給合同管理內容的設置帶來了較大的難度。而整個工程施工流程較為復雜,對各單位的專業性要求較高,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各方的特長和優勢,以此才能充分的發揮出合同管理的效應。但是,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施工周期較長,受到外界因素影響較大,較易發生不可控的現象,因此也就增大了合同內容的變動性。而一旦合同管理內容出現變動,就需要與各方單位進行協商,就會引發失信行為。雖然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來保障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活動的順利展開。但是,對工程合同制定而言,其還存在著較多漏洞,易給合同雙方帶來不必要的糾紛,進而也就影響了合同法律效力的有效發揮[2]。
2.2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內部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只有不斷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將各個施工環節落實到施工過程中。但是,就針對當前我國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模式而言,其還較為單一和死板,無法滿足市場的快速變化需求。隨著公路行業的不斷快速發展,合同的管理模式也應更加的趨于多元化,這樣才能推動整個市場發展。而我國單一化的合同管理模式,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國公路行業競爭優勢。此外,合同制定人員以及管理人員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專業能力的欠缺,導致在制定合同時,沒有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這樣不僅會引發糾紛問題,損害各方利益,而且還無法發揮出合同內容設置的保障作用。而缺乏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沒有規定合同制定的流程,就會導致合同的制定缺乏科學性和目的性[3]。
3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優化措施
3.1提升政府的宏觀調節能力
要想充分的發揮出合同管理的應用優勢,首先就應加強法律法規保障,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合同管理工作的展開能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政府就應充分的發揮出宏觀調節的職能,有效的引進國外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并與我國的工程建設進行有效融合,確保能夠有效的維護市場的穩定發展。政府還應加大對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執法力度,對于項目的前期準備、項目的現場監管以及項目的竣工都應做好監督與檢查工作,一旦發現存在違法的行為,應立即予以停止并進行處罰,確保能夠不斷的規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行為,保障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此外,還應做好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能夠提高監管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效率。政府有關部門還應不定期的對工程建設施工現場進行調研,核實工程各施工環節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避免出現違法情況。最后,還應加大對勞工合同簽訂的審查,避免施工現場出現違法用工的行為,以此來有效的保障施工人員的有效權益。
3.2建立市場誠信機制
市場誠信機制的建立不僅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合同管理,而且還關乎著整個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單位的建設標準。因此,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就可通過制定合同,來保護各方的利益,確保通過有關條款的約束,來規定各方的行為。對于市場誠信機制的建設,應首先保障合同的簽訂是依據法律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應,這樣所制定的合同才有意義。公路企業還應做好有關人員的誠信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誠信意識,確保能夠規范每個人的行為,以此來有效的優化整個市場環境。此外,政府還應建立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從多個方面對施工單位進行評價,確保提高各個單位的工作積極性。而評價體系的制定,應確保其具有公平性和公開性,可以采用數據的方式來進行統一展現,對于信譽較低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應依法吊銷其執照,剝奪其施工資格,確保能夠有效的提升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水平。此外,還應建立一定的獎懲機制,對于不合格的企業應給予資金處罰,確保能夠起到警示的作用,必要時還應對某些單位或個人進行曝光,以此來有效的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充分的發揮出合同制定的約束作用[4]。
3.3提高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意識
企業管理部門管理意識的強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同管理活動的開展水平。因此,企業就應首先從管理部門入手,不斷的提高其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人員對市場的敏感度,這樣就能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企業還應不斷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監督制度,確保各方都能有效的落實合同中各項款項,做好對施工現場的監督,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設施工水平。
3.4優化合同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
建筑企業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應對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視,并將其納入企業管理中。另外,建筑企業應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順利進行,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及作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①國家強制管理性。建設工程和我國國民經濟息息相關,是我國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對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設工程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因此,建設合同在簽訂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國家強制管理性;②復雜性。現代結構形式越來越多樣化,導致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變得日益復雜,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見,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復雜性;③多層次全方位協作性。建設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設單位的各個管理組織、部門及各個崗位上每個員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門之間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還具有多層次全方位協作性的特點。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的開端,可對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起到引導作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體體現為:①明確建設工程實施和管理的目標;②規定了參建雙方的經濟責任、義務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參建雙方的最高準則;④維護市場秩序,形成公開、公平及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由于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所引起的問題具體表現如下:①合同索賠工作難度大。合同索賠是承包商維護自身利益、增加利潤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難以避免的,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下,特別是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較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賠工作的開展;②合同文本不規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規范文本制定合同,導致合同內容存在表述不清、內容含糊等問題,甚至出現以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補簽合同,未能及時對合同條款和內容進行檢查,使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為建設工程埋下了諸多安全風險和隱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現階段,多數建設工程合同是由發包方起草的,發包方為了獲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強調承包方的義務,缺少對發包方的制約條款,尤其是對違約、賠償等方面的問題并未制定出較為明確的處罰或獎勵措施,由此導致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出現不對等現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競爭和管理。
(二)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簽訂及管理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過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術等諸多方面,這就需要專業性、業務技能較強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備相關的法律意識、造價管理知識等。但在實際合同管理工作中,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嚴重匱乏,很多工作人員均是由其他科室調入,對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體業務水平較低,同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準確判斷,不利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開展的基礎,但目前諸多建設工程管理部門未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予以重視,導致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缺少可靠依據。同時,合同歸檔管理、分級管理和評審管理機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嚴格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無法實現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建設工程可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進行不斷完善,嚴格按照法律規范進行操作,通過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來強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時,還要做好合同的簽訂、審查、授權及履行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工程合同各項責任和義務切實履行到位。除此之外,還應加大對合同履約的管理力度,特別是針對工程資金不到位的現象,不允許辦理工程報建手續和施工許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權益。
(二)強化專業合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建筑企業應對人才隊伍建設予以重視,著重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水平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使其具備豐富的工程造價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同時,應積極引進現代化人才,確保合同的起草、簽訂及管理等各個環節合法、可靠,若出現合同糾紛現象,可安排專門人員進行處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現專業人才的自身價值。
(三)提高合同雙方的法律意識
政府相關的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建筑市場中所有建筑參與人員的法律意識。建筑企業應對新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強化新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使其能重新認識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確保合同雙方能在公開、公正的合同環境中進行合同簽訂,提高合同的文本規范,從而實現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嚴格按照合同履行責任義務
建筑企業應嚴格按照工程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手續變更、簽證等進行書面文件備用,以保障企業的合法權利,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不能忽視變更管理,避免對企業造成大量經濟損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業決策的隨意性,利于合理解決合同糾紛,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結語
在市場競爭壓力不斷增加的形勢下,建筑企業應著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進自身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全面提高,將合同管理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在基礎階段把好合同關,以實現建設工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1]向東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幾個問題及對策[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25).89-89.
1.施工企業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主要風險
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工程項目的這一特性就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難度。相對于國外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我國仍存在著一些不足,這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合同管理模式確定的風險。
無論是傳統的合同管理模式還是BOT和EPC合同管理模式,施工企業的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識缺失是導致合同不平等條款的主要原因。業主方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制定者,迫于競爭壓力,很多施工單位對合同中的很多不平等條款采取隱忍態度。同時很多合同為了回避業務或者是嫁接風險未能采用國家標準的合同文本增大了合同風險。
1.2 承包商的風險。
轉發包是施工合同的常見現象,由于承發包商管理水平或信譽缺失,都會加大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風險。
1.3 索賠的風險。
建設工程項目的長期性與復雜性是工程索賠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索賠對于工程項目的業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種依法保護自身權益、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在建筑市場混亂的管理環境中,施工企業必須重視索賠這一維護權益的重要手段。
1.5 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方面的缺陷。
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質、專業性的人才來進行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現今,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需要專業的、有經驗的高素質人才,人才事物缺失嚴重制約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發展。信息化程度不高也是制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原因。
2.造成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原因
2.1 施工企業對合同風險管理重視不夠,合同管理人員風險意識薄弱。
在具體的過程當中,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不能給予足夠的重視,習慣于經驗管理。執行意識薄弱,不能對合同從簽訂之前到履行整個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
2.2 施工企業的施工合同風險識別、評審以及應對方法不健全。
首先是風險識別系統不完善,盡管采取了一些風險識別措施,但是還沒有形成制度化,因此造成風險識別時容易忽略一些引起合同風險的關鍵風險因素。其次是風險評審制度不健全。
2.3 施工合同的簽訂不規范、不嚴謹。
施工合同一般是由業主起草說明的,往往其中隱含大量的風險。如果在簽訂的過程當中不認真研讀合同條款,就可能使得施工企業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
2.5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養不足會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亂,不合理的合同文件不斷流出,形成建設工程合同風險。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缺乏相應的管控機制會使得各種腐敗現象較為嚴重。
3.施工企業防范合同管理風險的措施
3.1 談判權、審查權、決定權的“三權分立”。
三權的獨立與制約來減少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和暗含的霸王條款。筆者認為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應該盡可能使用建設部所出臺的建筑工程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樣有利于合同使用過程中的動態管理,也有利于糾紛產生后的法律保護。
3.2 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嚴密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一項較為復雜、嚴密的體系,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過程中應明確合同的范圍、合同的內容,從而建立起一個較為合理的合同框架體系,同時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應當對工程造價調整的依據、方法以及調整幅度和范圍等進行明確的定義,避免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出現籠統的、模糊性的字詞或條款。進度、時間與費用是項目管理的三大主要目標,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中應明確做出三大目標的界定,避免當發生糾紛時兩者進行扯皮。
3.3 建立預警機制實施動態風險評估。
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在建立有效的評價機制后,要配套建立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在通過對責任承擔單位進行信用等級分析后,對合同簽訂的整個過程實施動態風險評估,對存在的風險隱含及時預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在實際生產中,要特別注意合同中利益方面的條款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對合同中報價較低的項目,要認真詢問造成低報價的原因,并形成詳細的書面報告。
3.4 強化人才培養力度。
對于合同管理而言,要建立嚴格的人才選拔制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則。隨著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深入,要優先選拔具備合同管理和信息技術雙面人才,充分發揮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
4.施工企業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4.1 有利于施工企業的穩定經營和良好發展。
有效的風險管理可以使得施工企業充分的意識到面臨的潛在風險以及損失的嚴重程度,從而進一步幫助施工企業采取應對的措施,進而控制和避免損失,能夠使得施工企業在千變萬化的市場經競爭中獲得一方土地,從而實現企業的穩定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4.2 有利于提高施工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
施工企業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堅持的是“利益原則”。就是說服修改某些比較苛刻的款項,盡量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進而通過對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