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8 16:51:1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道德與法治中的安全教育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從法律層面講,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該規定只強調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尚未對其他很多可導致駕車意外的藥物進行強制限定。
為此,基層建議:
1、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禁止“藥駕”。補充完善關于“藥駕”的監管和處罰條款,對“藥駕”通過立法予以明令禁止。出臺對“藥駕”的檢測方法和判定標準,在各類交通安全事故責任調查中加入“藥駕”檢測項目,嚴懲明知服用違禁藥品仍駕駛的人員。通過法律,使人們對“藥駕”引起足夠重視。
宜昌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是初中畢業和高一級學校招生合二為一考試。它具有以水平(畢業)考試為主、兼備選拔(升學)考試的性質。
二、考試方式
1.語文、數學、英語:實行紙筆閉卷和分卷考試。物理和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地理和生物實行紙筆閉卷和合卷考試,分別計分。
2.英語聽力口語:與筆試分開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實行電腦評分。考試分為“回答問題”、“聽后選擇”、“聽后記錄并轉述”以及“模仿朗讀”四個項目。
3.體育與健康:采取過程管理評價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方法,即七、八、九年級平時考核和中考統一考試兩部分綜合評定。平時考核由學習態度和體育課學業水平成績兩部分組成;統一考試分為中長跑測試、力量測試和技能項目測試。
4.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與筆試分開進行,采取現場操作方式單獨組織考試。其中物理和化學采用合卷,分別評分。考生現場抽簽確定考題,成績當場評定,合格即得滿分。
5.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實施標準化考試,采用五科合卷機考的方式,實行電腦分別評分,成績當場呈現。主要考核學生初中階段“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素養。
三、考試計分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以原始分數呈現,各科總分值分別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實行筆試(80分)與聽力口語(40分)分開測試;物理80分,實行筆試(70分)與實驗操作(10分)分開測試;化學50分,實行筆試(45分)與實驗操作(5分)分開測試;體育與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級平時考核成績各計5分,中考統一考試成績計35分)。
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級呈現,各科卷面總分值均為100分(其中生物筆試90分與實驗操作10分),按80分及以上、70—79分、60—69分、59分及以下分為A、B、C、D四個等級呈現。其中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分別對應30分、25分、20分、10分,計入總分。
綜合實踐活動中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三門科目考查,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四、考試時限
語文150分鐘。數學和英語各120分鐘,其中英語筆試90分鐘,聽力口語30分鐘。物理和化學(合卷)筆試共150分鐘,理化實驗操作(合卷)30分鐘。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共90分鐘。地理和生物(合卷)共90分鐘,生物實驗操作20分鐘。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合計100分鐘。
五、考試時間
注:1、體育與健康科目平時考核時間安排在七、八年級下學期和九年級上學期。
2、2019年八年級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2日下午。
六、考試組織
1.考試命題
宜昌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宜昌市教育局組織統一命題。命審題工作實行集中封閉式管理。
2.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嚴格按照各學科《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1版)》確定的課程內容,同時參考現行學科使用版本教材。學業水平考試注重考查學生九年義務教育的積累,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核心素養。重視發揮考試的教育功能,在各科目考試內容中融入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美育和勞動教育等內容的考查。
3.考務工作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和生物等筆試學科考試和聽力口語考試,由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各縣(市、區)教育局實施。
體育與健康測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機考學科考試,由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試辦公室制定統一的考試辦法,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各學校家長委員會選派代表全程參與監督實施。
七、考試成績運用
根據《方案》,孝感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從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推進招生錄取辦法改革、推進考試內容與命題改革四個方面推進,其目標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科目實行全科開考
根據《方案》,今后高中錄取不僅看中考成績,還要看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進一步完善初中畢業、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兩考合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方案》明確,考試科目實行全科開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門課程。其中外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
考試方式上,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地理、生物采取書面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增加項目的選擇性,采取現場測試;外語聽力與筆試同時進行,外語口語測試待條件成熟后組織實施;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采取實驗操作考試;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試按省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方案》規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用原始分和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呈現: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地理、生物、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以原始分數呈現。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級呈現,分為A、B、C、D四個等級。
中考總成績為730分考試時間也有變化
《方案》中的重點,是從今年七年級新生開始,中考總分為730分。
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其中聽力30分)、物理70分、歷史60分、道德與法治40分、化學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體育與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級平時成績各計5分,體育中考成績計35分)、理化生實驗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學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總分730分。
考試時間上,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考試時間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的6月22日;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音樂、美術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
組織實施上,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道德與法治、化學、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試由市教育局制定實施辦法,縣(市、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關院、站具體實施。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評定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
《方案》要求,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把握學生成長規律,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改變以考試成績為標準的評價方式,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要求參加并完成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內容,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養成和突出表現。
在評價方法上,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以學生“寫實記錄”為主要依據、由初中學校組織“等級評定”的方式進行。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等。初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指導學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的遴選整理;對“寫實記錄”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定期公示、審核;運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平臺,為每位學生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中國傳統文化歷史悠久、底蘊深厚,其中傳統道德是當代中國政治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礎和依據,它為我國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更多的資源。在當前“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背景下,傳統道德對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具有重要的影響。此外,對我國當代大學生的道德規范教育和法制文化教育改革也具有現實價值。
一、中國傳統道德以及大學生法律意識概述
尊禮重德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在文明發展的歷史長河中,孕育形成了中華民族傳統道德。傳統道德包含了善、誠、義、公、孝、忠等內容,主要以我國古代的儒家倫理道德為主要內容,其中還包括了墨家、道家、法家等傳統道德思想的精華在內。在經過了兩千多年的歷史過程中,儒、墨、道、法等各家倫理思想以及佛家所說的心性之間相互影響,互相吸收,進而形成了最具中國特色的倫理道德傳統[1]。我國傳統文化深刻的影響和支配著大多數人的思想和行為,傳統文化對個人的生活工作以及人與人的交往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傳統道德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道德文化的不斷發揚和傳承,是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是中國各族人民最重要的精神力量。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在新時期對法律現象的認識、評價和解釋,以及大學生的法律心理、法律態度以及法律觀念等等。從某種意義上說,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最終決定了他們在相關法律和社會層面上的心態和行為。
二、中國傳統道德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關系
中國傳統道德與法律意識的關系十分密切,二者相互影響,不可分割。我國傳統道德文化涉及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滲透到每一位中華兒女的心里,形成了民族共同的心理,形成了歷史性的并具有傳承性的傳統道德文化。當代大學生代表著中華民族的未來,對于傳統道德文化的學習、傳承以及發揚,有利于引導他們的法律意識更好的形成以及強化。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傳統道德也有優劣好壞之分,良好的中國傳統道德對于大學生系統地形成法律意識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而不良的中國傳統道德則會有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形成,甚至對當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世界觀具有不利的影響[2]。因此,在對大學生通過傳統道德進行法律意識培養的同時,要注重對傳統道德進行篩選,根據大學生自身情況,因材施教,取其精華,棄其糟粕。
三、中國傳統道德對于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
中國傳統道德對現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影響是不言而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中國傳統道德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樹立以及形成具有一定的影響人們思想意識的形成都來自于社會生活,當代大學生處在二十一世紀的新時期,信息時代的變化加快,我國經濟以及政治的不斷改革,民主建設以及法治建設的不斷加強,這些都對大學生的思想意識以及法律意識具有深遠的影響。中國傳統道德是中華民族精神思想和傳統文化的核心,當代大學生作為社會的棟梁,對促進社會的全面發展發揮著巨大作用,而大學生進行傳統道德文化的學習,對于他們的思想和法律意識都具有一定的改變作用。
(二)中國傳統道德對當代大學生的法律精神培養具有重要意義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傳統文化。在歷史文明中,一些優秀的精神思想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例如: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等關于人的思想主張,“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展現了范仲淹的愛國情懷等等[3]。這些優秀的傳統文化思想對中華民族精神思想和民族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當下,這些優秀的道德傳統文化依舊具有社會道德的實際價值和意義,對于當代大學生而言,豐富多彩的傳統道德文化為大學生的學習提供了豐富的內容,有助于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精神的培養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中國傳統道德能對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給予補充和指引新時期環境下的當代大學生對待事物態度積極樂觀,具有較強的求知欲,熱衷于突破和創新,但他們也存在很多不足和弱點,比如有些學生存在集體觀念不強、缺乏責任感、承受能力較弱等,還有法律意識也很薄弱,甚至有的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缺乏,存在空白的現象。然而,中國傳統道德文化對追求公平公正,向往和平理想的法治社會的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可以給予相應的指引和借鑒。同時對大學生的行為意識也能起到約束的作用。從法律法規的認知角度出發,當代大學生心理渴望獲得法律條款的實踐知識,并希望使用法律武器來進行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他們需要對法律知識進行深入的學習和了解,然而對法律的深入學習研究更需要對中國傳統道德文化進行深刻的理解和認識[4]。
四、當代大學生法律教育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當
技校是我國中等職業教育體系中的重要教育類型。技校生群體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識如何,對能否培養出社會主義事業合格的藍領建設者和接班人,以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有很大的影響。技工院校德育課,是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意識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各專業學生必修的公共基礎課程,是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主要內容。但是,由于我國職業教育起步較晚,法律教育體制還有諸多不完善的地方,技校生自身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國技校生法律意識方面的缺陷。
技校學生正處于青春期,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急劇變化。一方面精力充沛、充滿活力、處處煥發出勃勃生機、思想活躍;另一方面又往往自以為是、易沖動、遇事不冷靜、容易做出莽撞的事情。比如說曠課、夜不歸宿、吸煙酗酒、打架斗毆、強行索要財物、小偷小摸等行為,如果不加強紀律法制教育,放任自流,就會由量變導致質變,發展成為違法犯罪分子。這方面的教訓是深刻的。學生在校期間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習慣的養成,對步入社會以后影響很大。
“道德與法律”是本學期我校德育課教學的主要內容,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是培養和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遵守紀律的行為習慣、實現培養目標的需要,是德育老師義不容辭的職責。必須針對學生的身心特點,多管齊下,注重實效,在校園內營造濃郁的法制教育氛圍。青少年時期是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初步形成的重要階段,同時,又具有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因此,我院每學期都會請派出所法制副校長到校進行一次法制教育。主要針對目前青少年犯罪案例的講解,旨在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提高自我約束的內控能力。
在第二版教科書《道德法律與人生》中,第四章節“增強法治觀念”就講到了如何自覺增強法律意識和預防犯罪。目前技校生法律意識、法律認知水平不高、法律基礎知識薄弱。可通過以下三個方面來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
1 習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統稱,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制度的態度,對法律規定的理解,以及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在課本P112頁,有這么一個案例:浙江湖州的三個農民工某天在一商場購物,其中顏某發現自己的自行車被盜,趕緊追趕。三人將小偷追至一碼頭,抓住小偷并用棍子暴打,碼頭工人見狀勸解,小偷趁機逃脫。三人又拼命追趕,小偷慌不擇路跳入河中。由于傷勢嚴重,小偷在水中掙扎呼救,而三人無動于衷,不久,小偷溺水身亡。湖州南潯區檢察院依法對三人提起公訴,三人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不等。聽到判決,三人一直不明白,自己維護自身財產權去教訓一個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小偷,怎么就把自己送進監獄了呢?我們大家可以深思一下為什么了?
第一,過激行為導致極端后果。小偷是比較可惡,我們雖然有維護自身財產權,但是我們是沒有執法的權利,當他們抓住小偷的時候,應該拿起手機打110,讓警察把他帶走,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小偷嚴懲。而不能為了解一時之快將他暴打一頓,后果將不堪設想。
第二,罔顧生命,錯在“見死不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罪犯也有他的權利。小偷跳河是三人追逃導致的。雖然小偷的淹死直接原因是因為自己選擇跳河,自己水性不佳,同時,如果是作為過路人沒有救助,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但是由于小偷跳河是三人先前追趕行為和暴打之后傷勢嚴重所導致,三人對此負有救助義務,但是眼睜睜看著小偷被淹死而不救助,故需承擔法律責任。
通過這個案例,讓我們知道學習法律知識,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增強法律意識首先要積極學習各種法律知識,了解法律要求,知道某種行為是否合法,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遇到任何問題,絕不可意氣用事。
2 自覺維護法律權威
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法律對社會生活的調整范圍將越來越廣泛,人們面臨的法律事務也會越來越多,社會法律權威的樹立尤為重要。法律權威的樹立,既有賴于國家的努力,也有賴于公民的共同努力。希望同學們做到以下三點:
第一:努力樹立法律信仰。同學們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
第二: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在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特別是要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幫助人們徹底根除“權大于法”——我爸不是李剛,“要人治不要法治”等錯誤思想。
第三:敢于同犯罪行為作斗爭。不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有護法精神,敢于同犯罪作斗爭。這里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的制止、檢舉和揭發犯罪行為等。
3 預防違法犯罪
教師作為教育工作者,肩負著教書育人的神圣職責,如何面對日益攀升的技校生犯罪現象,采取什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就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大連市18歲的中專生朱某,為搞到200元錢還債,竟殘忍地殺死了職高生周某的奶奶,并盜走人民幣5000元;浙江省某技校的三名學生和社會青年勾結,共同實施搶劫行為……技校生日益攀升的犯罪率,嚴重損害了職業技術教育的社會聲譽和良好形象,也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不幸。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興趣愛好,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
2.堅持普職并重。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協調發展,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
3.堅持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基本價值取向,不斷完善規則程序,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
4.堅持科學規范。遵循教育教學規律、人才成長規律、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二)改革目標
從2019年初一入學的新生開始,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022年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建立健全考試制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學生畢業、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結果“一考多用”。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全市統一,任何縣(市、區)和學校不得另行組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選拔類考試。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要求參加并完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2.明確考試科目、形式、分值和時間。從2019年初一新生開始實施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遵循“全科開考,即學即考”的原則,考試科目確定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襄陽好風日,共16科,總分值為820分。
語文、數學、外語實行紙筆分卷考試。卷面分值分別為120分。外語考試包括聽力(25分)和口語(15分)測試等。考試時間為初三學年的6月下旬(執行全省統一中考時間),英語口語測試時間為初三學年3~5月。
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紙筆合卷考試,卷面分值各為60分。考試時間為初三學年6月下旬(執行全省統一中考時間)。
物理、化學實行紙筆合卷考試,卷面分值為:物理70分,化學50分。考試時間為初三學年6月下旬(執行全省統一中考時間)。
生物、地理實行紙筆合卷考試,卷面分值各為50分。考試時間為初二學年6月下旬(參照全省統一中考時間)。
生物、物理、化學實驗操作采取實際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考試。每科10分,共計30分。考試時間分別為初二學年4月和初三學年4月。
體育與健康考試實行平時考核和現場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共計50分。平時考核分三個學年(初一、初二、初三)進行,每學年5分,共15分。現場測試分必考項和選考項,共計35分。必考項:男生1000米跑(15分)和引體向上(10分);女生800米跑(15分)和仰臥起坐(10分)。選考項,考生從籃球、足球、排球中選考一項,分值為10分。考試時間為初三學年4~5月。小學五、六年級或初中階段參加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體育等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項目并獲獎的學生,選考項免考計滿分。
音樂、美術實行紙筆考試、技能測試、才藝展示和“上網機考”等方式。每科10分。考試時間為初三學年。小學五、六年級或初中階段參加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音樂或美術評比活動并獲獎的學生,音樂或美術免考計滿分。
信息技術教育實行“上網機考”,分值為20分,考試時間為初三學年。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襄陽好風日實行紙筆考試,考試成績以ABCD等級呈現。
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的學習情況,統一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內容。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教育和生物、物理、化學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詳細考試方案另文通知。
3.科學組織考試命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頒布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命題要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重視對有關學科教學實驗操作和實踐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確保試題的科學性、導向性和創新性,不斷提高命題質量。
4.嚴格考試組織過程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涉及千家萬戶,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加強對考試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監考、評卷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各科考試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采取分工負責辦法進行。
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各考試科目命題、制卷、考務、閱卷及及成績匯總與等工作。
市教科室負責各考試科目考試標準、內容、范圍的確定;學科教學過程的組織及有關考試說明的編制;綜合素質評價過程及結果的管理。
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負責相關機考科目硬件、軟件配套建設以及考試配合管理工作。
(二)強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建立健全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與評價,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全省統一要求參加并完成綜合素質評價。
2.準確把握評價內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重點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合理設定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3.加強評價過程與結果管理。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以學生“寫實記錄”為主要依據、由初中學校組織“等級評定”的方式進行。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每個方面分別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初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對記錄材料的真實性及時審核;指導學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的遴選整理;對“寫實記錄”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定期公示;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充分利用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不斷進步。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監管。
4.科學構建評價體系。市教育局將按照《湖北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完善評價內容和要求,研究制定評價量化標準和工作方案,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嚴格招生計劃管理。市教育局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我市招生計劃總量,依據各地初中畢業生數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在核定各校辦學規模的基礎上,分校下達招生計劃。省級示范高中、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其他特殊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另行下達。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必須按計劃進行,嚴禁超計劃招生。
2.明確招生錄取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素質評價五個方面和考試科目的等級成績將作為省、市級示范高中招生錄取的限定條件(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招生優錄加分政策。除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加分項目外,我市不新增任何地方性加分優錄項目。確保招生錄取政策的公平公正性。
3.優化普通高中學校指標到校招生政策。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做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禁止單獨組織考試確定分配生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和考試科目的等級成績將作為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限定條件(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4.完善特色學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政策只面向有辦學特色的高中階段學校,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旨在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地發展,滿足有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自主招生的名額按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5%進行控制。自主招生的學校資格、招生計劃控制數、招生范圍以及招生辦法等由市教育局研究確定,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市教育局將研究制定特色高中學校創建標準,開展特色高中學校認定工作,鼓勵學校走特色發展之路。
5.嚴格招生錄取過程監管。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必須在省統一的網絡工作平臺上進行,由市招生機構負責,任何單位和學校不得擅自組織招生、跨區域招生、降低錄取要求招生或在學業水平考試結束之前提前招生。未在市招生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將無法取得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嚴禁委托社會中介和個人招生,嚴禁各類有償招生,嚴禁錄取不具備錄取資格的考生,杜絕虛假招生宣傳,嚴防惡性搶拉生源,維護正常招生秩序。
6.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涉及面廣,影響面大。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本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領導,提請本級政府加強領導,整合部門力量,切實加強改革工作的統籌規劃。各地各校思想上要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各學科教學進度,既開齊開足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門課程,又有效分散學生考試壓力。要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提高學校課程實施能力,滿足學校正常教學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生物物理化學實驗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的課時。嚴禁學校、學生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課程方案規定的教學任務,不按要求完成學業水平考試。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加強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切實改變單純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來錄取學生的傾向,綜合考察學生全面發展情況,既關注學業水平,又關注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既關注共同基礎,又關注個性特長。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高中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全市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衡量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考試科目。
《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簡稱為“社會”)和體育與健康等六科作為統一考試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根據《衢州市初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另發,下同)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成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考試分值。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統一考試科目總分為640分,各科分值分別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其中筆試90分,聽說能力測試30分),科學160分(其中實驗測試10分,2022年開始實行),社會80分,體育與健康40分(其中體質健康4分、運動技能36分)。
外語學科自2019年起安排聽說能力人機對話測試;社會學科自2020年起實行閉卷考試;科學學科自2022年起安排實驗測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考試命題。
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的學業水平考試以省教育廳編制的《浙江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依據。應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命題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的聯系,加強對在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實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試題比例;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逐步改進開放性試題命題和評分方式;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適當延伸一些與必學內容程度相當的地方課程內容等。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命題、組考、閱卷等考務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會同教研室組織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市統一網上閱卷,閱卷教師由市教育考試院在全市范圍內抽調。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及格學生的補考,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人員單獨命題,補考學生所在的初中學校組織考試和閱卷。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主要內容。
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側重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包括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四個維度。
2.規范實施。
各縣(市、區)根據《衢州市初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學校組織實施。要求成立“縣、校、班”各級評價組織機構,堅持評價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民主、公開、透明,保證內容客觀、真實、可用。
3.結果應用。
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作為促進學生多元發展與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要積極探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各類招生中的使用辦法。到2022年,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為學生畢業和各類招生的基本依據,注意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各個維度的獨立意義。高中招生時可采取綜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計入總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現加學生秀的其它1—2個維度綜合等第或折分計入總分。
(三)推進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堅持高中招生原則。
改革高中招生制度是為了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形成辦學特色,促進義務教育特別是初中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各地各校要堅持統籌科學、規范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切實落實“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要求,切實落實“全市一盤棋”協同發展觀,切實落實“陽光招生”有關政策。
2.合理編制招生計劃。
各地各校要按照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教育資源和普職協調發展的原則,編制和實施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各縣(市、區)高中段學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會同當地發改等部門聯合編制報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發改委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愿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3.推進優質均衡發展。
為促進初中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實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其中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應安排不低于65%的指令性計劃指標,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和學校規范辦學情況等因素分配,并繼續堅持向農村初中傾斜的原則定向分解到各初中。
4.優化招生錄取機制。
積極探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統一招生辦法,進一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積極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進一步擴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普通高中學校依據辦學定位和特色制定招生標準,建立名額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統一招生為主的多元錄取機制。中職學校要在市縣同一招生平臺有序招生。
(1)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招生制度。名額分配招生應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學生志愿擇優錄取。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名額分配生招生政策,原則上分配到農村初中學校的名額要足額落實。
(2)實施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自主確定招生標準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藝術、體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特長招生和招收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20%,其長招生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5%。自主招生方案每年均由招生學校申請、衢州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有條件的學校可跨設區市招收特長生。
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兩種方式。特長招生應根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面試或專門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應量化計分,具體量化計分辦法由招生學校根據《衢州市初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制定。特色招生應根據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選擇一至兩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作為錄取的前置要求,再結合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擇優錄取,招生學校要根據《衢州市初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量化計分辦法。為穩妥推進特色招生改革,在部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普通高中學校先行試點。申請參加試點的學校應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詳細列明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的類別、數量、標準(包括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計分辦法)以及條件和程序等內容,經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中學校中外合作項目招生,以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
(3)改革統一招生辦法。改變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依據的做法,積極探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統一招生辦法。進一步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要求升入省一級普通高色示范學校(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合格以上,其他三個維度1個“A”2個“B”等第及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原則上應合格。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制定和逐步完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統一招生的錄取方法應提前向社會公布。
把各類中職學校統一納入市縣同一招生平臺有序招生。招收“3+2”“五年一貫制”“中本一體化”等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學生,應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職業院校考核評價相結合的招生機制,嚴把生源關。繼續積極穩步推進中職跨區域招生改革,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中職學校跨縣域招生計劃。各類中職學校按照“應招盡招”的原則,積極面向初中畢業生、復轉軍人以及來衢務工人員子女等群體招生,盡力滿足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愿望。
(四)加強高中招生管理
1.將普通高中學校與中職學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錄取。
要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本地范圍內招生,未經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不得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執行取消“三限生”“借讀生”規定,嚴禁掛靠學籍,做到“人籍一致”。全市各中職學校要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批準的招生范圍進行招生,要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不得單獨提前或變相提前辦理錄取手續,不得錄取未參加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并經市教育局學籍確認的學生。
2.嚴禁擅自提前招生。
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招生秩序。特長招生的專門測試、中外合作項目招生的外語水平測試、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院校考核評價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進行。
3.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實行跨區域統籌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應根據核準登記的招生范圍,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批生源計劃。涉及市內跨縣(市、區)招生的,由市教育局統籌管理;涉及跨設區市招生的,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
4.加強對市外高中學校招生的管理。
嚴格審核在我市招生的高中學校資質,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市外高中學校不得在我市舉辦分校和教學點,不得在我市招生。高中學校跨縣(市、區)和設區市招生應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應納入同一招生平臺并實現有序招生。
5.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
落實“減項、降分”要求。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6.規范學籍管理。
市教育局按下達的每年高中招生計劃設定各高中學校新學籍總數,各學校要嚴格按計劃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如有特殊情況需作調整的,須經市教育局批準。各地各校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學生學籍電子化管理的意見》(浙教基〔2010〕163號)精神,及時錄入新生學籍,嚴格對照考生報名信息對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確認,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全市各高中段學校新生錄取名單須報市教育局審核。
7.控制初中重復教育。
各地要根據實際制定控制重復教育的政策措施,體現義務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單獨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校優先錄取應屆初中畢業生。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級中學、衢州三中、龍游中學、江山中學、常山一中、開化中學不得錄取往屆初中畢業生。
三、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和監督,加強各類學校招生的統籌管理。市、縣教研室要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研究和指導,其他有關方面要積極配合,努力為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改革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營造良好環境。
(二)深化教學改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
(三)加強考試保障
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探索建立區域內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加快推進標準化考點建設。為適應開放題評分的要求,各地要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的設備和經費。切實做好考試各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施考期間(含體育考試、外語聽說能力人機對話考試、自主招生專門測試等),要加強監考工作,加強對考點的巡視與管理,防止發生各種泄密、舞弊、安全等事件。要加強對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訂安全防范預案和應急預案,周密部署,嚴格管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杜絕考試過程中發生師生傷害事故。考試招生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的,要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穩妥處理,堅決避免引發********件。
(四)推進“陽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