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法規與合同管理匯總十篇

時間:2023-05-24 16: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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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法規與合同管理

篇(1)

2強化法律意識的培養

2.1課程設置方式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專業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都將工程合同管理列為核心主干課程,要有效地傳授合同管理知識,必須正確處理好該課程與其他課程的聯系。以鹽城工學院為例,工程合同管理相關課程主要包括“建設法規”“工程合同法律基礎”“合同管理與索賠”。首先,通過“建設法規”課程,使學生熟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各質量管理法規等;其次,通過“工程合同法律基礎”課程進行合同法原理以及各種專業合同示范文本的講解與分析,使學生建立工程合同的整體課程結構體系,掌握合同法基本理論和方法,具備分析合同的能力;最后,培養學生合同策劃、合同履行、合同變更及索賠管理等合同管理的能力,為工程實踐作好準備。這樣的課程設置方式將法律知識的儲備及法律意識的培養放在至關重要的地位。

2.2課程內容及教材選擇鹽城工學院的“工程合同法律基礎”課程選取的教材為東南大學李啟明教授主編的《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版[3],該書以工程合同類別為主線,在講述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后,分別介紹了各類專業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合同、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物資采購合同等,并分析了各自的管理特點,“合同管理與索賠”選取的教材為東南大學成虎教授主編的《工程合同管理》,以工程合同管理流程為主線,符合上述課程設置的要求。同時,合同管理法律基礎應加強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頒布的工程合同范本FIDIC合同的講授,FIDIC合同被公認為是一部“施工法”[5],其中包含了眾多的英文法律用語,其用詞十分準確、嚴謹,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現行規定都借鑒了FIDIC的相關條款,通過這些法律條款的學習不僅使學生奠定扎實的法律基礎,與國際工程合同管理接軌,而且有助于從較深的層次把握工程合同管理的涵義。注重實務是工程合同管理的教學目標,案例教學與專題討論應在教學內容中得到強化。教師在平時生活中要關注工程建設中的一些官司或糾紛,積累教學資源,與時俱進。通過典型案例分析,增加感性認識,引導學生找出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條款,分析產生的原因,討論解決的方法,加深學生對教學內容的理解和應用。此外,在案例教學中,教師應當查閱并分析當年全國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考試的考查內容,從中選取適當的案例進行講解,在幫助學生理解課堂知識的同時,也對學生以后的職業規劃進行相應的指導[6]。

2.3加強教師能力的培養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新時代的教師不僅承擔發展科學文化的任務,更為重要的是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才。工程建設是通過實踐才得以實現,作為一名教師,要理論聯系實際,把自己的知識能力武裝起來。要加強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首先應提高教師自身的知識水平,教師應當努力掌握法律、經濟與技術等復合知識結構,使自己成為能夠連續施教“建設法律”“合同管理”等課程的人才,這樣有利于法律意識培養的連續性;其次,應強化教師的教學能力,應根據學生的學習情況,適時地調整自己的教學方法,使其明白法律基礎在工程合同管理課程中的重要性,引導其通過所學內容對實際問題進行分析,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從而達到教學目標。

篇(2)

按照《水利產業政策》,根據作用和受益范圍,中小型水利工程多系地方項目。經過多年的開發建設,近期的新建項目及加固改造項目的施工條件越來越差。工程建設地點多數位于山大溝深的中小河流上,距離干線公路和城鎮相對較遠,部分現場甚至無公路相通或僅有簡陋的鄉村道路,使工程建材和設備等的運輸難度和成本增加。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地點大多距電網較遠,或受輸配電容量、電壓等級的影響,難以滿足施工用電需求,常要增容配電或自發電以滿足施工用電。受建設地點自然資源的制約,工程建設地的地方建材,例如:砂礫料、石料等的儲量、質量及力學性質,往往難于滿足工程需求,有的現場還存在施工場地狹窄、施工導流困難、自然地質災害等工程問題。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條件的先天不足,不僅會降低工程的投資效益,而且會影響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的能力。

b.前期工作條件。

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多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受投入經費的制約,前期工作的深度往往受到限制,精度難于達標。主要反映在:?工程區域測繪方面,平面控制測量范圍不足,高程控制測量精度不夠;?對工程地質勘察重視不夠,勘探工作量不足,勘探質量不高,有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做地質勘察,或只進行一些地表踏勘。由于對工程建設區域地質構造、巖體與圍巖穩定,壩基與壩肩滲漏變形,河床覆蓋層的分布與結構,庫區水文地質條件等問題不清不明,往往會給工程建設留下隱患;由于測繪和地勘成果精度不夠,工程設計也難以達到相應的深度,尤其是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深度難以滿足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施工中變更增多,工程量計量變化較大;由于有些工程概預算中定額項目劃分較粗或不準確,工作內容有遺漏或工序條件考慮不周,使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增加了合同的執行難度。

c.建設各方的條件。

屬地方項目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項目,均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除險加固、續建配套、改擴建項目,原則上由原管理單位作為項目法人。受工程規模和客觀條件的制約,中小型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機構,難以配齊工程建設需要的技術、經濟、財務、招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員。項目法人除負責項目的建設管理外,其主要精力是籌集建設資金。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資金多數由國家補助、地方配套、受益鄉村自籌等部分組成,資金按期、足額到位的程度較差,是制約正常履約的主要問題之一。中小型工程規模小,工程量不大,中標的施工單位相對資質較低。常常會發生開工進場的人員和設備與投標文件和合同文本的承諾有一定差距的問題,尤其是主要的建造師或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及重要的施工機械設備到位較差,有的會出現“一流單位中標,二流單位進場,農民工隊伍施工”的現象。中小工程的現場監理機構人員相對較少,專業單一,缺少能對整個工程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管理的監理人員。建設各方綜合素質的差距,會造成合同中成本、價格支付和責任的變化,直接影響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義務和損益。

2施工合同條件

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在編制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時,均遵照或參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書》,并根據文本規定,全文引用“通用合同條款”,對“專用合同條款”根據工程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受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規模、資金籌措及施工條件等因素制約,其工程建設的管理程序難以規范和完善,在招標投標和合同訂立階段,建設監理單位的介入程度不一,并且,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廣泛而且復雜,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或簽約時的不同心態,常常會造成在對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一添二改三增加時發生缺陷和疏漏,加之在工程進入施工階段,難免會遇到市場環境條件、法律、條例以及工程業主意愿的變化,會涉及到合同條款中未明確的問題。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合同訂立和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中,往往會存在以下幾點缺陷和不足。

a.合同條款的不完整性。

在招標投標和合同訂立過程中,中小型水利工程受業主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能力和某些客觀因素的局限,以及承包商對施工現場條件和環境認識程度的影響,往往會注重合同價格和工程量,而忽視一些隱性的因素。例如:施工中,因地勘不明或地層發生變化,引起基礎或岸坡的開挖深度、寬度、坡比、工程量發生變化,導致原定的施工方法或工序發生更改與變動,相應原制定的施工工藝與配置的勞動力計劃,施工設備的種類、數量及容量等也隨之發生變化,而影響到工程計量、工程單價、工程工期等合同內容。這些問題往往在合同條款中未說明或未列入。

b.合同條件的不合理性。

按照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不允許業主強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工程或墊資施工。中小型水利工程常因建設資金不能按期和足額到位,在訂立施工協議時,業主會變相要求施工單位在完成一定投資額后,才開始支付后期完成的工程款,有的業主會把解決施工區域內有關鄉、村的通水、通電等問題作為施工單位的中標或合同條件。諸如此類問題,都會增加工程成本,均屬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合同條件。

c.合同內容的不確定性。

在工程招標投標中,為保證工程質量,在當地材料的采購中,業主常常會指定采購地點或廠家,并按現行的市場價格計入標底或與承包商確定價格。但因業主與指定的供貨商(材料產地)無供貨協議,而在合同內容上又沒有確定在材料價格隨市場的變動中,工程計價將怎樣調整,由誰承擔。這類情況,都是不確定的合同內容。

d.合同責任的不明確性。

中小型水利工程受諸多因素的制約,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施工臨時設施、施工方法及施工方案等,常常考慮欠缺或不周。承包商進場施工后,在施工區域內因施工需求,需增加一些臨時道路、施工排水設施等。還會遇到開采當地建材時,因表層覆蓋物的剝離而增加工作量等諸類問題。業主往往認為這些應是承包商的責任,而承包商則認為這些應屬新增加的工程項目,而在合同條款中又沒有明確雙方的責任。施工中在勞務、質量、進度、安全、計量和支付諸方面會遇到施工合同中未涉及與未列入的問題,這些都需要在合同管理中不斷補充和完善。

3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據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的要求。鑒于水利工程受水文、氣象、地質、建材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及工程本身復雜程度的影響,任何工程的施工合同都不可能完全涵蓋施工中遇到的各種各樣的問題,故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量大面廣,矛盾重重,雙方當事人對合同解釋的異議,對合同責任的爭議是客觀存在和不可避免的。監理人員對合同管理必須堅持公正、獨立、公平的原則,對合同爭議進行調解必須有合理合法的依據。

a.以施工合同為依據。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是業主和承包商進行工程建設、履行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共同規定和保障。工程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實施工程監理,幫助業主管理好工程項目。但是,監理單位也是獨立的法人,監理人員在執業中,應遵照合同約定的責任,公正、獨立、自主地管理施工合同。凡在合同約定范圍之內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等都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評判。在進行評判中,必須考慮合同全部文件和圖紙的相互關系,注重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對于合同條款中未涉及或未列入的問題,要協調業主和承包商共同商議,補充或增加新的合同條款,并按其約定分擔責任。

b.以水利基本建設管理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為依據。

遵守和執行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制定的基本建設管理法規,是工程建設參建各方義不容辭的法律義務。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強制性規定,是從技術上保證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的關鍵。在工程建設中,業主和承包商有關工程建設的一切經濟活動,施工技術方案、工程質量及工程安全等工程建設活動,都必須在工程建設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允許的范圍之內。凡合同條款中有與建設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相違背的,都必須進行修改和完善,必須符合建設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c.以規范、規程、定額為依據。

由國家各部委與地方政府各部門頒發的有關工程建設的規范、規程及定額是進行工程建設活動的技術依據,是控制工程質量與安全的準則,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標準。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條款內容或施工中涉及的工程材料與設備、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文明施工、計量與支付、價格調整等一切工程活動都必須符合相關規范、規程的規定。工程預算與結算、工程變更單價的確定等都必須參照相關定額。有關工程質量的取樣、檢測、評定都必須符合規范、規程的要求。

d.以法定質檢單位檢測或率定的成果與結論為依據。

施工合同管理中有關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金屬結構、機電設備、土性指標、結構強度等方面的測量、檢測、試驗或度量的判定結論,都應以法定質檢單位出具的檢測與率定的成果為依據。因為法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是經省級以上行政管理部門計量認證的,檢測單位對其出具的檢測報告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業主與承包商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原檢測單位或具有仲裁資格的檢測單位申請復檢,復檢檢測報告為最終檢測結論。

4協調合同異議的思路與途徑

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復雜性,在施工合同的執行中發生異議和爭議屬合同管理的正常范疇。協調異議、解決爭議是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合法權益、保障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手段。每一項施工合同條款都直接關系著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義務和損益,除業主和承包商自身的失誤外,在業主和承包商經濟利益能夠承受的范圍內,因客觀因素形成的異議,一般能通過調解得到解決。鑒于監理人員受聘于業主,在協調合同異議時,必須注重自身的公正性、獨立性和權威性。監理人員要以合同條款為根本,開拓思路,調查研究,公平、客觀地協調合同異議,保障工程建設活動的正常進行。

a.強化合同意識,遵循誠實信用。

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良好的合同意識,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是合同能夠順利執行的基礎;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守信合同承諾,自覺承擔應負責任,是合同能夠按期履約的保證。工程施工與合同執行的全過程中,監理人員都必須注重不斷地強化業主和承包商的合同意識,增強其誠實信用的履約理念,促進合同雙方相互信任,以利于減少和節制合同異議的產生與形成,協調和解決合同異議,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b.恪守授權范圍,及時主動協商。

監理人員依據業主的《監理委托協議書》進行工程合同的解釋和管理。在進行工程合同異議調解時,必須恪守業主的授權范圍,無權改變合同的內容。對業主與承包商因合同條款產生的不同解釋意見和分歧,要深入了解,弄明原因,認真對照合同條款作出合理、正確的判斷,及時、主動地與業主和承包商分別商議,進行解釋和溝通,以促進彼此理解。在認識統一后,進行面對面的協商,以取得一致意見,合理分擔各自責任。

c.堅持合同條款,嚴守建設標準。

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的異議都與自身的利益息息相關,但不管分歧有多大,其目的是共同的,業主付出一定代價獲得滿意的工程,承包商通過完成工程任務得到合理的利潤,共同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標準完成項目建設。因此,異議的統一目標和評判標準就是達到工程質量要求、保證施工進度期限、符合資金支付規定。故一切異議和分歧均應在有利于完成工程任務的大原則前提下,友好地予以解決。

d.合理分擔風險,保障利益均衡。

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自然、社會條件復雜多變,影響因素眾多,合同雙方當事人都面臨著很多在招標、投標時難以或不可能完全確定的問題。這些問題即風險,除施工合同中已明確的責任外,對于合同條款中未涉及到的一般風險,監理人員應協調雙方,緊密配合,相互支持,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在進行風險分配時,應考慮業主在合同各方關系中的固有地位和主導作用,注重承包商在經濟上與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在不損害承包商基本利益的條件下,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合理分擔責任。

篇(3)

二、工程管理專業知識體系結構

工程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工程技術和管理技能的復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識體系的構建既要滿足學生專業素養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圍繞培養目標,形成工程管理專業如下五大課程模塊[5]。

(一)公共基礎課

公共基礎課是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基本技能的課程,它為學生學習專業基礎課程奠定基礎。總體上可以分為五大模塊:(1)政治類基礎課,如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基本原理概論等課程;(2)數學類公共基礎課,如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等課程;(3)英語類基礎課程,如大學英語等課程;(4)計算機類基礎課程;(5)實踐環節類公共基礎課,如軍事訓練及國防教育等。公共基礎課雖然不一定同所學專業有直接聯系,但它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人才以及為進一步學習提供方法論的不可缺少的課程。

(二)專業基礎課

專業基礎課是為專業課學習奠定必要基礎的課程,是掌握專業知識技能必修的重要課程。該課程內容覆蓋面較廣,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和知識廣度,往往是專業課的理論基礎。根據工程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專業基礎課包括以下四大類:土木工程技術類、管理原理類、經濟學基礎類、法律基礎類。

(三)專業課

專業課是根據培養目標所開設的有關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的課程。專業課的任務,是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專業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了解該專業的前沿科學技術和發展趨勢,培養分析解決專業范圍內一般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課的設置要堅持總體優化原則,精選課程內容,合并內容相近的課程。工程管理專業是管理學科和工程學科的結合,因此專業課應兼顧管理類課程與工科類課程。根據專業課與基礎課相對應的特點,專業課同樣應包括四大類:土木工程技術類、管理類、經濟學類、法律類。

(四)專業實踐類課程

專業實踐類課程的設置,旨在對學生進行全面的素質教育。與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同,實踐類課程培養的是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和創新能力,要求理論知識的學習與專業實踐相結合,圍繞能力培養目標對實踐教學內容進行系統設計。工程管理專業實踐類課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專業認知實習、制圖實習、測量實習、施工組織設計實習、生產實習、工程概預算課程設計、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

(五)選修課

選修課可以分為限定選修課和任意選修課兩類。限定選修課主要體現專業特點,加深理論基礎,體現本學科與相鄰學科的關系,拓寬學生的視野和知識面。自由選修課主要是提高學生的人文素質,滿足學生個人興趣和愛好需求,以發展和完善學生個性為目的。以上五大課程模塊之間是相互聯系的,具體結構圖如圖1所示。

三、工程管理專業課與專業基礎課之間的聯系

(一)工程及技術知識體系

建筑識圖、AutoCAD制圖、工程測量是工程類專業課程的共同基礎,房屋建筑學、建筑力學、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結構、施工組織設計是專業理論基礎課程,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術提供理論支持。它們將土木工程類的專業知識整合起來,為工程造價、土建裝飾及安裝工程概預算做理論與技術準備。

(二)管理學知識體系

管理學原理、統計學、運籌學等課程是對管理學理論知識的普及,為工程項目管理的學習做理論準備,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及建設項目招投標與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學在工程管理專業領域的深化與拓展,研究如何運用管理知識和手段使工程建設增值。

(三)經濟學知識體系

以財務管理為基礎,掌握財務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并將其應用于建筑領域,對工程成本會計進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財務分析。工程經濟學是工程學和經濟學的交叉學科,掌握這一知識有利于進行工程投資與融資分析,進而開展可行性研究與建設項目評估的經濟評價環節。

篇(4)

二、入學要求與基本學制

應屆初中畢業生,3年。

三、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專業領域的施工操作和基層技術管理的高素質勞動者和初級應用型技能人才。

四、職業(崗位)面向、繼續學習專業、考證要求

1.職業崗位面向:建筑工程施工專業畢業生主要面向建筑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從事工程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筑施工操作、預決算、質量檢測、CAD繪圖、測量放線等工作。

2.繼續學習專業: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監理。

3.本專業學生資格證書要求

五、綜合素質及職業能力

1.職業素養

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職業素養、競爭和創新意識;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團隊協作能力及健康的心理;具有通過不同途徑獲取信息、學習新知識的能力;具有運用計算機進行技術交流和信息處理的能力;了解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技術發展動態,以及人文、社會方面的基本常識。

2.知識結構及要求

具有識讀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建筑工程設備施工圖等的基本知識;具備建筑材料、建筑制圖基礎、建筑構造、房屋設備、建筑電工、建筑工程測量、建筑結構、建筑施工技術與機械、建筑施工工藝、建筑工程預算、施工組織與管理等的基本知識;具有安全文明生產、環境保護、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相關知識和技能。

3.能力結構及要求

具有比較熟練的建筑工程施工操作崗位的基本技能;具有從事建筑施工、預算、質量、材料等基層技術與管理工作的實際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立業創業能力,并具有繼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取得CAD、測量及相應工種的初級職業技能鑒定證書。

六、課程設置和教學要求

(一)課程設置和教學要求

1.建筑工程圖識讀

教學內容:制圖基本知識,正投影的基本原理,剖面圖與斷面圖的繪制,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的繪制與識讀方法。

教學要求:掌握點、線、面、形體正投影的基本理論與作圖方法,掌握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的繪制與識讀方法。

2.建筑力學

教學內容:靜力學公理,約束與約束反力,物體及物系的受力分析,平面力系(平面匯交力系、平面平行力系、平面一般力系)平衡條件的應用;空間匯交力系平衡條件的應用,力對軸的矩,空間平行力系、一般力系的平衡條件簡介;四種基本桿件的內力、應力計算及強度分析,四種基本桿件的變形計算與剛度分析,壓桿穩定性分析;桿件結構體系的幾何組成分析,靜定桿件結構受力分析,簡單超靜定結構受力分析;相應的力學試驗。

教學要求:能進行結構受力分析,掌握靜定結構和簡單超靜定結構內力計算及內力圖繪制方法。

3.建筑材料

教學內容: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質,常用建筑材料及裝飾材料(石材、水泥、混凝土、鋼材、木材、瀝青、防水材料及建筑塑料、玻璃、涂料、面磚等等)及其制品的主要技術性能、用途、質量標準、檢測試驗方法、保管要求、建材試驗。

教學要求:掌握常用建筑材料、裝飾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技術性能、用途、質量標準、檢測試驗方法、保管要求。

4.建筑測量

教學內容:水準測量,角度測量,距離丈量及直線定向,水準儀、經緯儀等儀器設備的操作實踐,測量誤差基本知識,小區控制測量,大比例尺地形圖的測繪,建筑施工測量。

教學要求:能熟練操作水準儀、經緯儀等儀器設備,掌握建筑施工測量的方法。

5.房屋建筑學

教學內容:建筑設計程序及原則,民用建筑構造,民用建筑施工圖,工業建筑構造,工業建筑施工圖。

教學要求:掌握常見建筑構造的原理與典型做法,能識讀和理解民用建筑、工業建筑施工圖。

6.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教學內容:土的物理性質及工程分類,地基土應力及變形計算,土的抗剪強度及地基承載力,土坡穩定性驗算,淺基礎設計,樁基礎,基礎施工圖,土工實驗。

教學要求:掌握巖土的工程分類,并能在現場識別常見巖土,掌握特殊土地基的處理方法,掌握基礎的類型及構造,能識讀和理解基礎施工圖。

7.建筑工程施工

教學內容:土石方工程、樁基工程、砌筑工程、鋼筋混凝土工程、預應力混凝土工程、結構安裝工程、防水工程、裝飾工程、冬雨期施工、大模板施工、滑模施工、升板法施工等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藝、質量標準、主要安全措施以及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高層建筑施工。

教學要求:掌握各主要工種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和主要安全措施,掌握冬雨期施工的方法與技術措施,能正確選擇和使用施工機械。

8.監理概論

教學內容:工程建設監理的基本概念,監理工程師,建設監理單位,工程建設項目監理組織及程序,工程監理信息管理和風險管理基本知識,工程建設監理技術文件。

教學要求: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監理組織及程序,熟悉工程建設監理技術文件。

9.施工組織

教學內容:進度控制的概念,施工組織與網絡計劃技術,進度計劃實施中的監測與調整方法,設計階段的進度控制,施工階段的進度控制,物資供應的進度控制,施工組織軟件應用。

教學要求:掌握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階段進度控制的方法。

10.建筑質量與安全管理

教學內容:工程質量概論,工程建設各階段的質量控制,工程質量事故分析與處理,ISO9000標準簡介,安全控制。

教學要求:掌握工程建設各階段質量控制的方法。

11.建筑工程計量與計價

教學內容:投資及投資控制的基本概念,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建筑工程費用,建筑工程計量,建筑工程計價,建筑工程竣工結算,造價軟件應用。

教學要求:掌握投資控制的基本概念,能進行建筑工程計量和計價。

12.建設法規

教學內容:工程建設法規概述;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標法,城市規劃法,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法規,建筑市場法規,工程建設監理法規,工程建設經濟糾紛解決的途徑,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其他合同管理,FIDIC合同條件。

教學要求:熟悉工程建設主要法規,掌握各階段合同管理的內容,能運用有關法規分析、處理一般糾紛。

(二)專業教師任職資格

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具有本專業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應技術職稱。

(三)學校應具備的本專業相關實訓(實驗)場室

建筑工程施工圖繪圖實訓室,建筑材料檢測實訓室,建筑工程計量與計價實訓室,建筑工程測量實訓室,建筑工程檢測實訓室,鋼筋翻樣與加工實訓室,建筑施工管理技術綜合實訓室,工種實訓中心(砌筑、抹灰、木工等)。

七、課程設置及教學時間安排

1.教學活動時間分配表(單位:周)

2.技能訓練項目時間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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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X734 文獻標識碼: A

一、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

(一)合同化管理的內容

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是以制度的法律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基礎,以業主建立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反饋體系為重點的合同化管理制度體系,目的是保障各項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合同公平與高效。合同化管理包含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全部內容,與項目管理緊密結合,貫穿于項目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合同化管理的工作重點面向對公路工程項目的投資、質量、安全、進度、公益目標等影響十分重大的主要環節進行,內容豐富。

(二)合同化管理的意義

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是一種新興理論,通過合同管理與項目管理的有機結合而產生。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指導思想,即將公路建設的先進管理思想和內容采用合同的形式體現于項目建設中。合同化管理的原則包括系統性、融合性、可行性、針對性、公平性和防范性等,保障公路建設能夠順利進行。業主是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主體,業主能夠統籌公路工程項目全局,使項目參建單位能夠在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自覺遵守合同化管理,執行各項合同規定的制度與方法。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目標是督促參建的各方要自覺遵守合同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管理辦法,積極控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類行為,使各項指標向著全方位達到合同要求前進。

(三)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建設項目中的合同在其施工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這是因為合同是締約雙方明確法律關系、權力以及責任的基礎,是業主和承建企業在實施合同中一切活動的根本依據,而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證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是確保公路工程建設質量、建設投資以及建設工期的重要手段。公路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管理是以有關法律與政策作為主要依據,通過采用多種手段來要求參與公路建設的各方簽訂合同,并且要求各方在合同簽訂后要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并對公路工程建設中產生的合同爭議和糾紛進行及時妥善地處理,有效開展合理索賠、預防一切違法的行為,對幫助建設各方避免經濟損失、實現合同目標有著重要作用。合同管理已成為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核心內容,因為合同中明確指出公路工程的質量、工期以及價格等目標,而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圍包括公路建設過程中所有的施工和管理工作,這對整個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證作用。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規范公路工程參建各方的行為,這是因為由于公路工程參建各方缺乏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導致公路工程建設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而加強合同管理對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促進公路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二、公路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條文缺乏規范性和嚴謹性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種類繁多,條款復雜,制定合同時用詞要嚴謹、規范,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在擬定合同時,承包商一般都是按照示范文本草擬合同條款,再由業主方簽署。在幾次反復確認過程中,會受到各種不利因素影響,導致最末的合同條款和招投標文件中的條款不相符合,就因為合同的這種缺乏嚴謹性和規范性,給合同的履行產生了影響。

(二)合同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合同法律意識不強

有的施工單位對合同管理體制的建設不夠重視,一大部分項目管理機構沒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整個合同管理機制不健全。缺少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及具體的操作流程,無法對實時工程進度進行跟蹤及管理,不了解合同管理程序,執行不到位,沒有進行必要的審查和評估,也就沒有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和控制。再加上近年來市場體制的改革,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有的承包商為了獲取利益而和業主方簽下了不合理合同,給合同帶來了風險。或者有的施工單位不按合同行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出現糾紛,也不按合同條款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而是想盡一切辦法托關系。

(三)只注重施工階段合同管理,而忽視設計階段的合成管理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對設計階段的合同管理不夠重視,而把主要精力花在施工階段上。其實,真正來講,設計階段才是控制成本的一個主要環節。若設計人員對整個工程的成本、工期等不給予重視,而只關心工程項目是否安全、實用,造成工程項目提高成本。而且,由于設計時不注重質量,導致不能如期完工,浪費成本。因此,注重設計階段的合同管理,是保證工程順利完成的前提。

(四)合同索賠困難

索賠指的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單方由于出現各種意外情況,例如對方違約、受到意外損失等,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給予賠償的經濟活動。出現索賠的原因有很多種,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受到建筑行業經濟效益的影響。承包商經常采取“爭低標、靠索賠”的手段,但因為建筑成本的提高,發包人經常處于預算緊張情況;

2、 施工過程中,工程難度增加。隨著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市場上出現了許多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發包人對工程建設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功能要求越來越齊全;

3、發包人沒有根據合同辦事;

4、 我國新出臺了政策和法規,這些新的建設法規及經濟法規對工程造成直接的影響;

6、發生一些無法預見的意外情況;

7、項目和管理模式發生變化。由于某一方出現管理失誤,不但自身會受到損失,也會累及相關的單位;

8、 變更合同或者存在合同缺陷。在施工時若變更合同會給工程建設帶來很大的影響,而對于存在缺陷的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也和索賠有相關聯系;

9、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受到政治因素或者其他無法預見的相關因素影響,有時不得已終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公路建設屬于一個索賠多發的項目工程,索賠是法律賦予損失方的合法權利,是對缺陷合同的一種補充,也是承包方和發包方對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索賠是承包方保護自身的一種正當權益,也是對工程損失進行補償的一種手段。但因為受到多方面不利因素影響,索賠難度很大。

三、公路建設中合同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識別和分析公路建設合同風險

公路建設合同條款擬定后需要對其可能出現的項目風險進行識別,可以將這些風險識別后制定出風險結構示意圖,通過風險結構示意圖可以將對我方不利的因素找出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使用逆向思維方法對其進行思考和論證,這樣才能對公路建設合同中的各類項目風險有效識別出來。公路建設合同中的項目風險識別之后,需要結合公路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分析,通過分析可以明確出各類項目風險一旦出現后對我方產生的影響。

(二)承建企業需要配備專業人員進行合同管理

大部分公路建設合同都是由業主自行起草,但是部分業主在實際上嚴重缺乏委托經驗,所以業主會委托給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參與到合同文本的編制中,因此,業主所提供的合同都是高質量且文字縝密的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會有很多不利于承建企業的隱性合同條款,這便導致承建企業因忽略條款中的隱性風險而需要承擔很多風險責任。所以承建企業需要配備科學、專業的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其中參與到承建企業和業主的合同簽訂使其重要的工作內容,這對防范承建企業承擔隱性項目風險有著重要意義。

(四)承建企業要樹立良好的風險意識

承建企業在進行公路建設策略安排過程中要樹立風險意識,這樣才能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與對方達成合同的一致,這便要求承建企業具有在合同中轉移風險、規避風險以及限制風險的能力,對于合同中關于業主在什么情況下會免除責任的條款要重點研究,力求承建企業和業主可以共同承擔公路建設項目風險,這對保證承建企業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的經濟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五)嚴格審查公路建設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公路建設合同尚未簽訂前,承建企業要和專業人員對合同進行嚴格的審查與評價,確保合同中有關于公路建設項目條款的合法性,并要確認業主手續的真實性和法律效用,確保雙方對公路建設合同的理解是一致的,雙方在協商好對于合同風險責任以及權益的平衡方式后,并要對合同風險防范及制約措施進行協商確定,確保公路建設合同中沒有任何遺漏和缺陷,同時也要對合同采取的標準格式進行審查。

(五) 摒棄一切口頭承諾

雙方在合同簽訂前的所有承諾和保證都要落實到合同上,不能輕易相信雙方在合同簽訂前的口頭承諾,這是因為將口頭承諾落實到合同上可以控制和防范合同風險,同時也是確保業主和承建企業雙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口頭承諾在實際上是不具有法律效用的,所以業主和承建企業雙方要認識到這一點,只有將這些口頭承諾經過調整后落實到合同上,這對減少公路建設合同風險有著重要意義。

(六) 辦理好公路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在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履行過程中要辦理好竣工驗收手續,因為如果在竣工驗收前試運行或竣工驗收后沒有辦理好手續,這便使承建企業沒有履行合同中約定好在竣工后要及時辦理竣工手續的承諾,這會為承建企業帶來很多麻煩和問題,主要包括項目保修責任的承擔、工程竣工日期的界定、公路運費管理責任以及其他費用等,所以承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后要盡快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八)及時上交公路工程結算報告

承建企業在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及時上交結算報告,在上交過程中必須要按照合同所約定的時間期限,結算報告在上交給業主后需要對其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結束后才會對承建企業的工程款進行結算和支付,如果承建企業沒有及時上交工程結算報告,會導致其與業主發生合同糾紛而引起合同風險,這對承建企業是十分不利的。

結束語:

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實施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控制,是提高承建企業經濟效益、降低風險有效途徑之一,這是因為公路工程建設具有規模大、風險高、工期長、工作內容復雜以及影響范圍大等特點,其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受到自然因素、地理因素以及人為因素等方面的影響。這些因素都會導致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執行時間加長,同時也會導致公路建設合同內容開始出現復雜多樣性,所以建筑企業只有對合同的纖細分析和管理來規范其內容,這樣才能真正降低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項目風險,這對保證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執行時間、建設企業經濟效益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王敏峰. 高速公路建設中合同管理的作用探討[J]. 交通標準化,2014,06:94-96.

[2]盧文帥. 公路建設中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J]. 門窗,2014,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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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不少項目簽訂的承包合同非常簡單,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標準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對一些重要的合同條款,簽約雙方可能還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壓力下草率簽訂合同,為日后產生合同糾紛埋下隱患。

其二,簽約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或對合同規定打折扣。如發包方不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有的業主長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賠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廢,對合同雙方都不能起到約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合同糾紛時,合同雙方首先采用的解決方式不是按照國際慣例請監理工程師對爭議做出公正的決定并執行這個決定,而是想方設法用行政手段解決,往往致使合同爭議復雜化;

其四,業主對某些專業工程指定分包單位,在管理和撥付進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對待,但要求總包單位和這些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在法律上,這些分包單位是普通分包商,對這些分包商出現的違反合同的行為,總包單位難以約束。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徑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不斷完善和規范,合同必將成為維系發、承包雙方的重要法律依據,因此必須加強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筆者經過多年實踐,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應采用規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具有金額大、履約時間長、涉及面廣等特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內容全面、依據充分、定義嚴謹、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和較強的適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規范文本,有利于雙方減少合同糾紛,能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隨著我國加入WTO,建設單位和企業應盡快熟悉并適應國際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國際慣例規范工程管理行為,采用規范合同文本,這對建筑企業提高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積極的作用。應注意的是,訂立合同時應對專用條款的簽訂,根據建設條件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認真斟酌,這是訂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主要是了解國家政策和行業規定,收集齊全設備和原材料的價格信息,深入市場了解和具體項目相關的技術,及時掌握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情況。這些工作是長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沒有扎實的基礎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在建設領域內要進一步引入法制機制,認真執行《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違反合同的行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應依法接受處罰,從而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3在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的一些實際做法

(1)合理進行分包。在簽訂主承包合同時,要通盤考慮,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專長的工程或風險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總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擔的主體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確保整個工程項目按時保質地建成,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進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們都熟知要抓好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和成本管理。在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應特別注意進度控制,使施工進程嚴格地按計劃進度進行,防止工期延誤。施工進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僅在于使工程項目按計劃日期建成投產,更在于它對施工質量和工程成本的嚴重影響。實踐經驗證明,嚴重的工期延誤往往會帶來一系列的被動,會導致施工質量難以保證,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學會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現在工程承包施工實踐中經常采用一種分包方式。由于種種原因,總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應承擔的責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對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動。按照國際慣例,在合同關系和合同責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對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業主指定的分包商來完成,當這個“指定分包商”沒有完成合同義務時,業主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總承包商不按時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從業主方面領到的工程款時,業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負責實施的工程部位,其報價列入總承包商的報價書,但此項款額由“暫定金額”項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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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2-0227-02

中國建筑業法制化進程起步較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在1998年3月1日才開始施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的法制建設逐步完善與健全。目前,中國建筑法律制度主要有《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等。通過這些法律法規的內容來規范建筑市場,使建設活動在建筑市場中有秩序地進行。建設法規課程所涉及的內容正是上述法律法規的內容,學生學習建設法規課程,可以從法律的角度重新認識所學過的專業技術知識,逐步培養其成為懂技術、懂經濟、懂管理、懂法律的復合型、創新型,并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化市場的專門人才。所以,學習建設法規課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目前在建設法規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方式陳舊。在高校中,建設法規課程的教學方式主要采用教師講學生聽的傳統教學模式,以滿堂灌為主,這樣不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學生學習起來枯燥乏味。

2.內容多、學時少。建設法規課程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很多,而且每一部法律法規的內容也特別得多,如《合同法》共428條。建設法規作為一門課程,有的專業是必修課程,有的專業是選修課程,不同的學校所安排的學時也有所不同,不過一般在32學時左右,其學時是有限的,在課堂上不可能將每一部法律法規的條款全部給學生講解,這就需要教師來把握好重點。

3.不同專業的重點把握不好。涉及建設工程的專業很多,如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學等專業都開設建設法規課程,但是建設法規課程的任課教師往往來自工程管理專業或土木工程專業,在教學中往往以本專業的特點來給其他專業講授,這樣對其他專業來說,重點把握不好。

4.教材建設相對滯后。一本教材從擬定編寫到正式出版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有些時間會更長,教材的內容是按照編寫時最新的法律法規來編寫的。當學生拿到教材時,有些法律法規可能進行了修訂,有些內容可能變化較大,這便不利于教學,也不利于學生課下自學、溫習。

5.缺乏“雙師型”教師。高校教師大多是在拿到相應的學歷證及學位證后直接來高校擔任主講教師的,學歷普遍較高,但是工程技術和管理的實踐經驗少,這便導致在課程教學過程中不能很好地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二、建設法規課程改革探索

1.理論講授與案例教學相結合。傳統教學模式注重理論講授,不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一缺點可用案例教學來彌補。通過工程實際案例分析,強化學生的法律意識并調動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當然,案例教學也有弊端,其占用時間多,且不能將所要講授的內容全包含在內。所以,為了在規定的學時內將所要講授的內容講完,不能單純使用理論講授或單純使用案例教學,應將二者有效結合在一起。可以根據課程的具體內容采用不同的教學方式,如采用課堂講授理論中穿插案例,這便使難理解的條款變得簡單易懂;或采用課堂中分組進行案例討論,再由每組的代表發表本組的觀點,最后教師進行總結;或采用模擬法庭的形式來學習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等等。另外,理論講授部分應著重講重點及難點,著重讓學生理解條款,而不是死記硬背條款的內容。因為大學生有一定的自學能力和理解能力,所以他們相對容易理解的就不必花太多的時間來講授,點到為止。

2.多媒體教學。多媒體教學有很多優點:直觀形象、通俗易懂,增大信息量、有效擴展課時容量等。尤其是針對像建設法規內容特別多的課程,使用多媒體教學,相對板書教學而言,可以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調動其主動學習的積極性,而且可以給學生傳授解惑更多的建設法規知識從而提高教學效率。

3.注重因材施教。不同的專業所涉及建設法規的實踐應用是不同的。所以在建設法規課程教學中,即使不同的專業使用同一本教材,講授的內容也要根據專業的不同而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將來學生就業本專業的工作較多,工作后為了發展很可能會參加相關專業的執業資格考試,所以教師除了要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的特點之外,還應結合建造師、城市規劃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相關專業的執業資格考試中相關法規考試的內容來把握相關專業的重點。

4.講授的內容應注重時效性。建設法規教材的版本很多,每一版本都有其優缺點。教師在征訂教材時盡可能征訂更加全面、時效性更強且具有可讀性的教材,使其起到很好的輔助教學作用。學生在學習建設法規時,教材有很重要的作用,但對教師來說,不能將教材的內容放在第一位,而應當把最新的具有權威性的法律法規放在第一位,一定要注重時效性。

5.注重“雙師型”教師的培養。高校應根據情況與相關企事業單位合作,積極為任課教師提供進修、實踐、頂崗鍛煉、帶薪培訓的機會,培養“雙師型”教師,以促使教師在教學中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另外,可以外聘一些具有實踐經驗的校外人員,如律師、仲裁員、項目合同管理專家等來講學。

參考文獻:

[1]何佰洲.工程建設法規與案例:第2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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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V 文章標識碼:A文章編號:

長期以來,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澇、防災、減災等方面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同時在工業生產、農業灌溉、居民生活、生態環境等生產經營管理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在人類社會跨入新世紀的今天,我國的社會經濟形勢和結構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革,國際經濟一體化正在深入到國民經濟體系的每一個環節中,傳統水利正在變革為現代水利。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不僅關系到水利工程建設目的的及時、準確、持續實現,而且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盡管我國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在實際的水利工程管理過程中,很多問題仍然存在。本文主要研究我國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探討水利工程管理策略,為我國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借鑒。

水利工程管理存在問題

質量管理問題

質量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保證,也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目標,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主要體現在美觀、經濟、實用、安全等方面,但是在實際的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很多企業遠遠達不到美觀、經濟、實用、安全的要求,或許在某一方面做的較好,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設的總體過程中,質量管理漏洞問題仍然是百出。盡管國家出臺了很多的水利工程建設法律法規,但是在實際的法律法規落實過程中,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違法違規現象仍然是存在,嚴重影響著水利工程建設順利開展。

施工合同管理問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環節,施工合同主要指的是水利工程建設部門、監理單位以及承包企業所共同簽署的有效法律證件,做好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部分。然而,相當多的水利工程施工企業只是注重對于水利工程施工速度與質量的控制,忽略了對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一方面,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規范,合同管理不能形成體系,導致施工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另一方面,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水平低,導致施工合同管理不科學不合理,嚴重影響著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進行。

經營管理問題

水利工程經營管理是把水利工程建立成產權明晰, 權責明確,管理科學,能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現代企業作為管理目標。但是,現在工程經營管理面臨著下列一系列問題。首先是水利工程經營管理思想意識淡薄,很多水利工程管理人員對于經營管理存在著意識上的不重視,甚至在國家政策法規落實上也存在著問題。其次,缺乏相應的水利工程經營管理監督機制。監督機制是做好水利工程經營管理的重要補充,只有在監督機制以及監督隊伍監督下,水利工程經營管理工作才可以做的更好。

水利工程管理策略探析

1、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水利工程管理人員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層,他們管理素質的高低與水平深刻影響著水利工程的管理質量。因此,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對水利工程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為此,施工企業首先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人才選拔機制,對于那些高素質、高水平、高能力的三高人員進行科學合理分配,保證他們崗位與水平能力相匹配,充分發揮他們在管理工作中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其次,強化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對于那些水平低、素質低的人員,企業應該加強對他們的培訓,包括基本知識以及技術能力的培訓,甚至包括對水利工程基本知識的培訓,努力提高他們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管理素質與水平。

完善管理機構,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機構,健全管理制度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極為重要的一步。為此,施工企業首先要建立安全管理監督機構,在安全管理監督機構監督管理下進行水利工程施工建設。其次,實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責任制,將對于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建設責任分派到管理人員身上,保證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再次,建立安全管理小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建設實行安全管理小組制,這樣可以防止管理人員、貪污受賄等問題的出現。最后,建立健全相應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預警機制。對于在實際的水利工程施工中進行相應的預警管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性,保證水利工程施工順利開展。

3、實現水利工程管理專業化、信息化、系統化

實現水利工程管理專業化,關鍵在于建立一支高效科學合理的優秀水利工程管理人才,這支優秀水利工程管理人才必須既要精通基本的水利工程管理知識,只有這樣才可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專業化。另外,隨著計算機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計算機互聯網技術早已滲透到水利工程管理當中,在實際的水利工程管理當中,企業同樣可以充分利用計算機互聯網技術對水利工程進行科學有效管理,努力實現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另一方面,企業在水利工程管理中應該努力加強管理人員系統化教育,充分發揮不同等級的管理人員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總結:

水利工程是城市建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優劣決定了市政建設的發展,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對整個工程起著決定的作用。雖然我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較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具體施工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必須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改進手段,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企業項目質量管理是一門科學,質量是永恒的主題,搞好項目施工質量,不斷地探索質量管理的新途徑,是每個水利水電施工企業共同追求的目標。我國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是在實際的水利工程管理過程中,很多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著水利工程管理的正常發展。水利工程管理部門以及人員應該深入研究我國在水利工程管理現狀,創新水利工程管理策略,為我國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借鑒與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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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企業的管理特點

由于建筑產品和施工生產的特殊性,建筑企業在管理上同其它企業相比有較大的不同點,具體體現在:(l)投標承包方式的競爭性。根據我國建筑法的規定,建筑施工企業一般都是通過投標競爭的方式來承攬業務。中標后再通過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來確定彼此的經濟與法律關系。但由于建筑企業的進入壁壘低,施工企業眾多,競爭非常激烈,大多數企業只能依靠低價競標方式來取得業務。(2)生產經營任務的不穩定性。采用競標方式承攬業務的不確定性導致了建筑企業經營生產任務的不穩定性,從某一個具體項目看,企業能否中標,一方面與企業的業績、技術、管理、資金等綜合實力密切相關,也與投標策略、掌握的市場信息有很大關系,具體項目的中標具有很大的偶然性。(3)管理環境的多變性。這里的環境有兩層含義:一是指作業環境方面,建筑施工大多為露天作業,作業條件較差,受天氣、氣候、地質、水文的影響較大。二是指管理方式的環境方面,不同的投資主體,多變的項目管理模式、不同地方的政策都使得管理環境復雜多變。

所以,運用合同管理對建設項目進行把控,是非常重要和有意義的。

2.建設工程管理中合同的必要和重要性

建筑合同的范圍非常廣泛,每項工程的各個環節都可能涉及到合同,例如工程設計合同、工程施工設備、合同的變更及索賠、工程風險的分擔方式、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工程總包分包、仲裁糾紛的處理、工程驗收等等。工程進度的控制、工程質量等級、工程付款方式,這三點是一個合同最重要組成部分,它們直接涉及到業主的利益。工程進度控制是在約定工期內完成工程的基本依據;質量是工程項目的核心,也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工程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保證承包商利益最行之有效的手段,確保業主能及時將項目進度支付給承包方。

工程項目中的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是明確業主與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的主要依據,是確立雙方各自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整個過程,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各種管理工作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是確保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工程投資的重要手段,它督促甲、乙雙方全面的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條件

無效合同本質上是合同已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而不產生法律的約束力,因此,判斷無效的建設工程合同,首先要對建設工程合同生效的條件進行探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合同生效的條件包括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簽訂合同的內容及形式不違反法律、法規或社會公共利益。基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它的生效除要符合上述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3.1當事人具有與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適應的締約能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進行住宅建造的公民個人,但作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的承包人一方,一般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建筑施工企業。除了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外,他們還必須具有與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相適應的締約能力,即這些建筑施工企業還必須取得建設工程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3.2不違反建設工程的基本建設程序

一項工程從計劃建設到建成投產使用,要經過許多階段和環節,有其客觀規律性,這種規律性與基本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特點有著密切的關系,國家對此客觀規律性總結的基礎上,通過工程建設法規規定了工程項目建設基本程序,要求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必須遵守。比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還必須經過報建,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通過招標投標程序才能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等。

4.違約責任包含的主要承擔方式

為保證工程建設的完成質量,保障訂立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我國《合同法》詳細規定了責任承擔問題,嚴格地規定合同雙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及其在出現違約情況時所應受到的懲罰。是一種旨在彌補受害方損失的具有強制性的民事行為。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幾種:

4.1強制履行義務

在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行為致使合同規定的相關條款不能履行,那么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就有權通過相關裁決機構進行裁決,強制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條款,繼續進行工程建設。本條款不包含任何賠償責任。

4.2違約方終止其違約行為

主要應用于在一方當事人出現合同規定行為以外違約行為,而當該種行為已經損害或即將損害合同另一方的權利時,受害一方則有權利向違約一方提出終止該違約行為的要求,如果違約方不履行,那么受害一方則有權利請求當地法院出面要求違約方終止違約活動。本條款同樣不包含經濟賠償責任。

4.3賠償損失

本條款是比較典型也是在現實中比較常用的條款。作用于當一方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就自己的違約行為對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合同規定的相應經濟賠償。

4.4給付規定的違約金

由于在合同訂立時的不同情況,通常違約金分為合同約定違約金和法律規定違約金。適用于當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情況時,應給予另一方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

4.5定金罰則

當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某些情況下,一方要向另一方給付一定金額的定金以保障雙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主要應用于建設工程債務的保障。如果給付定金一方不能按時交付價款,那么就沒有權利要求對方退還定金。但是,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那么就要雙倍返還定金,以示懲罰。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一項工程的建設的不同環節中承擔著不同的責任,法律所規定的各自的義務也有所不同,因此,相關法律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義務規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

5.今后加強工程項目中合同管理的感想

5.1增強合同的法律意識

制定合同的雙方應該認真學習了解我國的《合同管理條例》,這樣一來,雙方都按照合約來行使彼此的權力與義務,極大地減少了合同糾紛的產生,即使出現合同糾紛時,也可以較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簽訂合同時,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的審查,避免不法分子在合同上動手腳。一旦合同簽訂了,甲、乙雙方要按照合同上的條款,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

5.2健全工程合同管理體制

各企業應該加強招投標的管理,嚴格按照我國《招投標管理辦法》來組織招投標,杜絕一切不具備承包資質的企業通過非法手段得到工程項目。業主要在承包資質上嚴格把關,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的惡性競爭行為。對于一個企業來說要建立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包括合同的簽訂程序、合同的借閱程序、合同的授權委托人等等,都要納入公司的管理細則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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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變更與索賠的現狀

跟國外相比,我國的建設工程變更與索賠的研究起步較晚,不夠全面。建筑行業的不斷發展,建設工程變更與索賠產生的問題越來越突出。(1)行業發展快,沒有配套的法律法規沒。目前,我國沒有制定專門針對建設工程變更與索賠的法律法規,缺少一個健全的法律環境保護,工程合同的問題和漏洞就比較多。(2)建設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不理想,違約現象頻發。工程施工建設中經常發生不履行合約的現象,款項支付滯后甚至拖欠,工人的工資不按時結算或無理由拖欠,導致施工秩序受影響,工程無法按時完工。(3)施工合同中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力分配不公平。現在部分施工建設合同存在很多問題,關于違約和賠償的條款內容不夠明確,從合同條款中可以看出雙方利益分配不公平,業主為了逃避責任,偷偷轉換了承包商的主體地位,使承包商承擔更大的風險。(4)合同索賠難上加難。雖然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承包商的利益,規避損失,但是由于建設工程合同本身存在問題,不能有效地正常有序地索賠,使承包商的利益受損,導致工程無法按計劃進行。

2工程產生變更的原因分析

(1)設計時沒有對施工現場勘察到位。有些項目在設計完成后沒有去實地核對,還要一種情況是項目在施工設計前根本沒有進行實地勘察,上訴情況下,項目在施工中遇到問題時再找設計人員做修改,導致了變更。(2)項目資料不足導致設計不合理。為了趕進度,在沒有取得全部資料時就做了項目設計,導致施工過程中發現了設計隱患,不得不做出變更。(3)甲方要求工程變更。施工建設中途,甲方,也就是建設單位要求按新標準施工,因為甲方要求使得項目的工程造價改變,進度減慢。(4)招投標階段造價人員的計算失誤。工程項目在投標過程中,提交的工程清單沒有被甲方人員逐項核對,施工階段才發現遺漏問題。(5)施工現場的人文和自然環境影響。施工會給周圍的自然環境、居民甚至動植物造成一定影響,如果沒有在施工前考慮這一部分的成本,最終也會導致工程的變更。(6)甲方的沒有對現場進行嚴格的監管。一些施工方故意壓低投標價格以圖中標,施工時再想方設法利用變更進行索賠贏得利潤。甲方如果沒有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管,就無法避免施工方利用漏洞提出不合理的變更索賠。(7)客觀原因引起的變更。如果因為遇到自然災害、無法預知的社會變故造成工程項目變更,這種變更是無法預知和避免的。

3發生索賠的原因分析

(1)合同簽約雙方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甲方沒有確保合同規定條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完工。(2)甲方要求提前交工或者改變施工工藝,導致合同變更。由于甲方的要求導致工程量變化或者交期變化,那么施工方就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施工方可以索賠。(3)不可避免的客觀原因引發的賠償。如遇到不可抗力影響,導致工程受阻,例如自然災害、社會動蕩的大事件等,乙方可提出索賠。(4)合同描述的工作量與實際出入較大,施工方有權索賠。即便施工方簽訂合同時沒能估算出準確的工作量,實際施工階段如果發現與合同的差距很大,施工方也可以提出索賠。

4工程變更與索賠的合同管理措施

項目管理水平的重要衡量標準就是能否處理好項目施工中的變更和索賠。甲方要加強現場監督,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應對變更,施工方也要采用合理地方式得到索賠,增加利潤。(1)加強對項目設計過程的嚴格管理,盡可能把設計上的問題控制在最初階段。在最初的招標階段,就將明確的要求(包括成本、工程質量等)注明在合同內,盡可能降低設計的修改。(2)項目建設施工中,要對施工現場實時監督。變更部分要做出詳細預算,明晰產生的成本變化和涉及到的賠償金額,做好預案,將變更和索賠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監督變更過程按規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規避漏洞,避免產生糾紛。(3)項目開工前提前整理好工程項目的相關資料。施工前期熟悉項目中會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相關文件等非常重要,這樣可以避免工程開工后產生的很多問題。還要保管好合同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書信、指令,特別是一些來往信件。(4)項目開工前雙方需要進行詳細的溝通,對合同中的所有工程內容一一分析核對。投標文件中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報價,甲方要進行詳細的查問,確保質量達標。乙方要實地勘察合同中的項目的施工條件和周邊環境,確認是否符合招標文件描述,能否保證施工項目的正常運行。提前溝通可以預測一部分變更,有效地減少損失。(5)現場變更簽證的管理。施工現場的管理非常重要,因為影響施工的原因很多,全部都跟甲乙雙方的利益息息相關,一旦粗心沒有及時更新記錄,缺少了依據,就會引起雙方的糾紛,非常不利于項目的順利進行。(6)內部先要對變更和索賠的談判進行模擬演練。談判時,雙方要爭取己方利益,指出對方失誤,談判的理想結果是在不發生矛盾沖突的前提下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模擬演練談判不僅是一次練習機會,還可以針對對方可能提出的索賠項目提前準備預案。

5結束語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會經常出現工程變更和索賠的現象,基于此,我們要對工程變更和索賠的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也因此其管理效果非常重要。雖然建設工程合同的變更與索賠管理在現狀上存在一些問題,但是我們相信,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可以借鑒外國以及一些國內比較成功的案例、經驗,共同探究問題的根源,尋求解決方案,以進一步促進建筑企業市場的健康發展。

作者:彭艷 單位:安徽工業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楊鸝鳴,羅汀.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問題的探討[J].基建優化,2005(05):28~31.

[2]索盈,沈俊譯.建筑施工管理(第2版)[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

[3]劉志祿.淺談工程項目變更索賠管理[J].蘭州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6(0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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