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30 14:50:1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稅收社會化管理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給高校的管理與發展帶來了生機和活力,由此而引發的稅收問題成為高校和稅務部門乃至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它不僅關系到高校后勤改革的發展,關系到稅收能否規范化管理,也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主要表現為高校后勤經濟實體從事學生公寓、教師公寓、食堂經營和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利用學生公寓、教師公寓和食堂等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服務;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服務;設置在高校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或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等。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將高校后勤服務納入市場經濟體制,運用市場機制,建立由政府引導的、社會承擔為主的,適合高校辦學需要的法人化、市場化的后勤服務體系。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將高校中具有經營性、社會性和服務性的活動納入到市場化發展的軌道,作為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參與市場競爭。從稅收角度來說,這就意味著高校后勤經濟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人,享受和承擔稅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這不僅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增加社會供給,而且還可以為國家貢獻稅收。同時,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可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和科研,減輕我國長期以來計劃體制模式下高校辦學形成的沉重負擔。
一、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涉及的稅收問題和現行稅收政策
(一)營業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二)增值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有關規定計征。
(四)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稅收的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在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中因建學生公寓而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由于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的同時,也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必須明確的是:高校后勤實體應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經營活動進行單獨核算,分別進行納稅申報,不進行單獨核算和納稅申報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二、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稅收征管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法律法規滯后,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主要表現為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反應和規范高校的后勤改革,政策法規不明確、缺乏連續性。我國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征稅最早是以通知形式下發的,也就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2月28日的《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對高校后勤企業的有關經營活動實行減稅和免稅。這一通知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但其期限是到2002年底,目前這一政策延長到2005年底。嚴格說來,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規,其嚴肅性和剛性都嚴重缺乏。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確問題,難以保證稅收征管及時到位,各地稅務部門對此也一直無法準確把握,甚至采取姑息態度,這種狀況直接影響了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高校后勤改革的不規范、不徹底,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稅收征管的規范與否,與高校后勤改革是否規范,是否到位存在著相互依存關系。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統的剝離,但實際上,有些學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過場,只是做了簡單的改頭換面,在后勤處或總務處上掛個企業集團的招牌,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基本上還是老樣子。從根本上來分析,目前我國高校的后勤企業并未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運行,這其中雖然有觀念上的、社會經濟環境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最關鍵的制約因素是來自體制上的因素。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產權明晰,我國高校后勤資產的所有權在國家,占有權在高校,后勤實體對后勤資產只有不完全意義上的經營權,沒有對其所經營資產的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后勤實體不是真正的法人主體,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這一切從根本上妨礙了高校后勤改革,從而造成不利于稅收征管的局面,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
(三)稅收征管服務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稅源流失。由于我國高校大多數為政府辦學,國家投資,長期以來人們認為高校是育人的地方,遠離市場。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存在觀念滯后,重管理,輕服務,多被動,少主動的傾向,適應改革和市場的能力較弱,忽視了對高校的稅收服務。深入高校少,缺乏主動服務意識,稅收服務不到位,使高校這一現實的和潛在的稅源未能被關注和重視起來。同時,稅收征管的基礎資料不全面,征、管、查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稅源流失。無庸置疑的是,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一個增稅因素,無論是流轉稅、所得稅還是其他稅收,稅源和稅基都會隨著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斷完善而擴大,稅收收入也會隨之而不斷增長。等高校后勤改革徹底完成之后,高校后勤企業與其他經營企業一樣,不再享受任何稅收優惠政策時,必將為地方稅收的增長做出積極的貢獻。
(四)稅收征管方法和手段滯后,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目前,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活動的稅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對高校后勤對外服務部分,即:既對學生提供服務,也對社會開放的各種科研實體興辦的公司、各種補習班、校園圍墻外的餐館、書店、理發館等后勤經營行為進行了相應的稅收征管。稅源監控常用手段主要是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納稅檢查和稅控裝置等。而對于由學校后勤部門直屬的、專門為學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務的機構,如對本校學生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食堂、醫務所、學生公寓、電影院、理發店、澡堂等這一部分潛在的稅源未能進行有效的登記和管理,基本處于無監控或漏征漏管狀態,造成該部分稅源疏于監管, 造成稅收征管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管理不到位。
三、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規范化管理
(一)完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規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對國家稅收產生著積極的影響,稅收法律法規對此應及時加以規范,力爭使稅收規范與高校后勤改革保持協調一致。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立法,應本著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稅、減少涉稅爭議、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進行。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管理,要本著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原則進行,既要從有利于我國高等教育的長遠發展出發,又要從嚴肅稅收法律和保護國有資產收益的角度來加以統籌兼顧,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稅收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規范化管理,促進高校后勤組織的規范運轉。只有稅收政策法律制度科學、完善、合理,才能使稅收規范化管理得以實現,并且通過稅收規范化管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功能。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1
近年來,各級稅務部門人少事多、工作量大、效率不高的問題不斷顯現出來,如何在現有條件下集中精力做好征管、服務兩大核心業務工作,是當前各級稅務部門廣泛關注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借鑒企業服務外包的思路,對稅務管理中的一些非涉稅事物以服務外包的形式推向社會,通過社會化協作,整合內外資源來提高稅務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改善部門形象。基于此,本文就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社會化做一探討。
一、當前基層稅務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征管范圍廣,管理力量不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所有制結構日益多元化,跨地域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納稅人數量不斷增加,稅源管理與監控難度與日俱增,相對于基層稅務部門而言,現有征管力量明顯不足。
(二)工作事務雜,人員壓力大。當前基層干部普遍感到工作任務重,思想壓力大。稅源管理、稅收執法、業務學習、行風評比、維穩等各項工作紛繁復雜,應接不暇,且納入考核與獎懲掛鉤,使基層人員的思想始終處于緊張狀態。
(三)人員素質低,專業人才緊缺。目前,基層稅務人員綜合素質不是很高,受教育程度低、人員年齡結構、知識結構不合理,各類專業人才奇缺,尤其是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計算機技術、文秘宣傳等方面人才嚴重匱乏。
(四)經費來源少,管理成本高。目前各級稅務部門普遍存在經費吃緊的問題,上級撥付經費除去人員工資、津貼和日常辦公經費外已所剩無幾,隨著經費來源渠道單一、政府補助逐漸減少,經費開支面臨很大困難。與此同時,隨著信息化建設不斷發展,稅收管理成本不斷提高。如何進一步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
二、服務外包的概念及意義
外包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經營策略。即企業把內部業務的一部分承包給外部專門機構。其實質是企業重新定位,將資源集中于最能反映企業相對優勢的領域,塑造和發揮企業自己的核心優勢,構筑自己競爭優勢,獲得使企業持續發展的能力。
業務外包具有兩大顯著優勢:第一,業務外包能夠使企業專注核心業務。企業實施業務外包,可以將非核心業務轉移出去,借助外部資源的優勢來彌補和改善自己的弱勢,從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企業的核心業務上。根據自身特點,專門從事某一領域,某一專門業務,從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第二,業務外包使企業提高資源利用率。實施業務外包,企業將集中資源到核心業務上,而外包專業公司擁有比本企業更有效、更經濟地完成某項業務的技術和知識。業務外包最大限度地發揮了企業有限資源的作用,加速了企業對外部環境的反應能力,強化了組織的柔性和敏捷性,有效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優勢,提高了企業的競爭水平。
三、推進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社會化的現實意義
從目前看,稅務部門在服務和管理社會化上還存在機制不夠完善,服務內容比較單一、形式過于簡單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因此,推進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社會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有利于提高專業化水平。充分利用社會分工協助和市場資源,將稅務系統自身管不了、管不好或管理成本高的工作項目,委托社會上比較有優勢的專業機構管理,可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有利于減輕基層負擔。通過把一些不涉及執法責任的服務性工作推向社會,可以大大減輕稅務部門自身的工作負擔,吸引社會力量協稅護稅,同時也直接減輕了稅務人員的工作負擔和心理壓力,是他們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事日常巡查、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專業性工作。
(三)有利于協調征納關系。由于社會機構具有獨立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外的第三方身份,更具客觀公正性,讓他們在稅務管理工作中充分發揮作用,既有利于形成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協調征納關系,也有利于降低征納風險,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征納關系的和諧發展。
(四)有利于緩和內部矛盾。擴大稅收服務外包,可以將一部分稅務管理人員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人員力量不足的實際困難。
(五)有利于降低稅收成本。通過以招投標的方式引進專門機構協助稅務管理工作,能夠有效節約資金,大大減少系統內部的資源耗費,降低管理成本,確保稅務部門將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改善征管手段、強化稅源管理和優化納稅服務上。
四、推進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社會化的建議
(一)逐步推進后勤保障社會化。做好機關后勤服務工作是各級稅務機關正常運行的保障。后勤工作涉及面廣、事情繁瑣、工作量大,但離開哪一項都可能影響到機關的正常運行。而且,隨著辦公現代化和信息化的推進,對后勤人員的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相對而言,國稅部門存在人員結構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專業知識跟不上,節能意識、成本意識、效能意識欠強,管理盲目性大,服務成本高,專業化程度低,保障不夠有力等問題。對此,可以嘗試在物業管理、車輛維修、辦公用品采購、公務接待等方面擴大外包范圍,進一步降低機關運行成本,推進后勤服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
(二)逐步推進信息運維社會化。經過多年的信息化建設,稅務部門已經形成了覆蓋全系統的硬件網絡架構。拒不完全統計,目前國稅部門正在使用的系統軟件多達28個,涵蓋了稅源管理、稅收執法、行政管理等諸多環節,每一個應用系統都需要定期優化升級、權限設置、信息同步、數據備份等日常管理,眾多的應用系統加大了信息維護人員的工作量。實際工作中,我們因專業人員少、后續培訓少等種種原因,導致我們系統內部信息人員隊伍不穩定、技術落后等,一些深層次的技術問題只能聘請專業人士來解決。因此,我們除了在計算機設備采購、網絡服務等傳統領域與專業公司加強合作外,還應把系統軟件支持、應用軟件及設備維護等全部納入外包管理范圍。進一步提高運維效率和質量,降低運維成本。
(三)逐步推進納稅服務社會化。一是辦稅受理社會化。近年來,稅務部門在優化辦稅服務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用于加強辦稅廳建設,并將一大批業務骨干充實到辦稅服務崗位,好費力想打的行政和財力資源,為實際效果并不理想。目前,辦稅服務上普遍還存在著質量低下、成本過高、形象不佳的問題。隨著辦稅網絡化、信息化的不斷推廣,辦稅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的落實,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辦證、咨詢、申請、購票、抄稅、報稅”等涉稅事項已經程式化、標準化,其實根本不需要那么多人員從事這項工作,完全可以從社會上聘任一些年紀較輕,文化水平較高的大學生,經系統培訓后從事前臺服務受理工作,既能改善服務形象,又能置換出部分稅務干部,加強稅源管理力量,拓展個性化服務,而我們只需配備少數人員負責日常跟蹤管理和業務培訓指導。二是服務評價社會化。充分了解和掌握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工作的評價是做好納稅服務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們在納稅滿意度調查上通行的做法是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納稅人、召開座談會等,從反饋情況看,絕大多數被調查者對國稅工作評價良好,反映問題寥寥無幾,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由于處于被管理者的角色導致納稅人不敢講真話。稅務部門可以委托統計部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具有公信力和專業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組織和實施滿意度調查,只有這樣才能真實了解稅務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改進服務指明方向。
(四)逐步推進稅收管理社會化。一是依托社會力量強化涉稅簽證。進一步規范和發展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納稅事項的參與,在開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核的簽證、企業稅前彌補虧所和財產損失的簽證方面發揮作用,降低征稅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二是依托社會力量深化執法檢查。稅收執法檢查是強化執法監督的重要手段,對促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防范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工作運行中也日漸顯露出各種矛盾與不足。為了避免業務尺度把握不一,內部監督不足等問題,必須委托專業審計部門進行外部檢查。三是依托社會力量加強稅務風險評估。稅務部門對稅收風險管理的研究與實踐還處于起步階段,而稅收風險評估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沒有專業的知識和能力是很難做出公正的評估判斷,所以風險管理評估必須請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
總之,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是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減負增效的有效途徑,由于各方面條件的限制,不可能立即實現并全面推行,但這是大勢所趨,我們應該從現在起有所準備,并積極探索,達到減負增效統籌兼顧的目的,推動稅務工作又好又快的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1]賈峭羽.完善我國服務外包稅收政策的建議[J].稅務研究,2013(07).
一、高職學院后勤實體社會化涉及的現行稅收政策
(一)營業稅的征收1. 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2. 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3. 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士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二)增值稅的征收
1. 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2. 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3. 向其他社會人士提高快餐的外銷收入,則應該按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對高校后勤實體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個人所得稅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房產稅和耕地占用稅等的征收對在高校后勤實體改革過程中因建學生公寓而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房產稅。
二、高職學院后勤實體社會化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高職學院后勤實體稅收管理法律不明確。這直接影響了對高校后勤實體的征稅,現行的對高職學院后勤實體規定的稅收政策并不符合高職學院的現狀,也就很難有效地開展征稅工作。有的當地有關稅收部門對此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造成了惡性循環。
(二)高職學院后勤實體自身的管理模式散亂,規模不一對于高職學院的征稅政策涉及到了很多的免征規定,這些規定沒有對后期實體規模以及模式做出一定的規定,使得大多數的高職學院后期實體管理模式混亂,表面上看起來是獨立的經營機構,但是很大程度上還受到高職學院管理層的牽制。這樣就為單純地向高職學院后勤實體征稅帶來了阻力。
(三)漏稅偷稅現象時有發生
規定是為了預防錯誤,但錯誤總是在發生。這在高職學院后勤實體的征稅過程中并不少見。高職學院的管理層對于后勤實體的經營狀況并不做更多的關心,因為社會上所關心的大多數是這個學校的科研成果和學生素質等,因此,管理層也就放松了管理,使得后期實體的繳稅意識并不主動,而且還容易引發后勤管理部門偷稅漏稅。
三、對上述問題提出的一些針對性改進措施(一)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任何可能出現的問題的預防,事先都要制定大家都要遵守的一個法律法規。
雖然目前我國政府也出臺了不少對于高職學院后期實體征稅的政策和通知文件,但是并沒有具體而且實際地規范著征稅和繳稅工作,這些給地方稅務部門的征稅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因此要完善高職學院的稅收政策法律,規范化管理高職學院后勤實體稅收,在此基礎上要明確兩點,第一就是要保證并且促進我國高校事業的長遠穩定發展,第二就是要嚴肅公正法律的強制性和統一性。
(二)加強稅收政策的宣傳
國家和各級稅收部門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稅收宣傳,在高職學院后勤實體部門人員中形成一個主動的繳稅意識,增強職工的納稅意識。可以通過開展講座方式對有關人員進行稅收理念的灌輸,也可以對高職學院的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教育工作,此外,也可以對社會人士和高職學院學生進行稅收知識的宣傳,使得稅收知識深入民心。
(三)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完善稅收征管手段當前科學技術飛速發展,計算機技術已經涉及并且影響了很多領域,高職學院也應該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建設稅收信息化管理系統,確保稅收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此外,還要對于當前的稅收征管手段,要進一步改進,提高稅收人員的職業素質,保證征稅過程的合法安全以及規范科學,不僅要保證高職學院后勤實體的正常運行,還要保證稅收要及時足額入庫,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高職學院的后勤實體社會化稅收管理不僅涉及到稅務機關對于后勤實體部門的征稅工作,而且還關系到稅收對于國庫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信息化技術的提高以及法律的不斷完善等,高職學院后期實體稅收的管理一定會走上規范科學的道路,既保障了國家稅收,又能促進高職學院的進一步發展,實現雙贏的理想效果。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給高校的管理與發展帶來了生機和活力,由此而引發的稅收問題成為高校和稅務部門乃至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它不僅關系到高校后勤改革的發展,關系到稅收能否規范化管理,也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主要表現為高校后勤經濟實體從事學生公寓、教師公寓、食堂經營和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利用學生公寓、教師公寓和食堂等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服務;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服務;設置在高校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或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等。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將高校后勤服務納入市場經濟體制,運用市場機制,建立由政府引導的、社會承擔為主的,適合高校辦學需要的法人化、市場化的后勤服務體系。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將高校中具有經營性、社會性和服務性的活動納入到市場化發展的軌道,作為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參與市場競爭。從稅收角度來說,這就意味著高校后勤經濟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人,享受和承擔稅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這不僅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增加社會供給,而且還可以為國家貢獻稅收。同時,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可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和科研,減輕我國長期以來計劃體制模式下高校辦學形成的沉重負擔。
一、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涉及的稅收問題和現行稅收政策
(一)營業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二)增值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有關規定計征。
(四)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稅收的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在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中因建學生公寓而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由于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的同時,也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必須明確的是:高校后勤實體應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經營活動進行單獨核算,分別進行納稅申報,不進行單獨核算和納稅申報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二、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稅收征管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法律法規滯后,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主要表現為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反應和規范高校的后勤改革,政策法規不明確、缺乏連續性。我國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征稅最早是以通知形式下發的,也就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2月28日的《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對高校后勤企業的有關經營活動實行減稅和免稅。這一通知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但其期限是到2002年底,目前這一政策延長到2005年底。嚴格說來,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規,其嚴肅性和剛性都嚴重缺乏。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確問題,難以保證稅收征管及時到位,各地稅務部門對此也一直無法準確把握,甚至采取姑息態度,這種狀況直接影響了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高校后勤改革的不規范、不徹底,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稅收征管的規范與否,與高校后勤改革是否規范,是否到位存在著相互依存關系。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統的剝離,但實際上,有些學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過場,只是做了簡單的改頭換面,在后勤處或總務處上掛個企業集團的招牌,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基本上還是老樣子。從根本上來分析,目前我國高校的后勤企業并未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運行,這其中雖然有觀念上的、社會經濟環境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最關鍵的制約因素是來自體制上的因素。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產權明晰,我國高校后勤資產的所有權在國家,占有權在高校,后勤實體對后勤資產只有不完全意義上的經營權,沒有對其所經營資產的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后勤實體不是真正的法人主體,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這一切從根本上妨礙了高校后勤改革,從而造成不利于稅收征管的局面,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三)稅收征管服務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稅源流失。由于我國高校大多數為政府辦學,國家投資,長期以來人們認為高校是育人的地方,遠離市場。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存在觀念滯后,重管理,輕服務,多被動,少主動的傾向,適應改革和市場的能力較弱,忽視了對高校的稅收服務。深入高校少,缺乏主動服務意識,稅收服務不到位,使高校這一現實的和潛在的稅源未能被關注和重視起來。同時,稅收征管的基礎資料不全面,征、管、查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稅源流失。無庸置疑的是,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一個增稅因素,無論是流轉稅、所得稅還是其他稅收,稅源和稅基都會隨著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斷完善而擴大,稅收收入也會隨之而不斷增長。等高校后勤改革徹底完成之后,高校后勤企業與其他經營企業一樣,不再享受任何稅收優惠政策時,必將為地方稅收的增長做出積極的貢獻。
(四)稅收征管方法和手段滯后,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目前,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活動的稅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對高校后勤對外服務部分,即:既對學生提供服務,也對社會開放的各種科研實體興辦的公司、各種補習班、校園圍墻外的餐館、書店、理發館等后勤經營行為進行了相應的稅收征管。稅源監控常用手段主要是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納稅檢查和稅控裝置等。而對于由學校后勤部門直屬的、專門為學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務的機構,如對本校學生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食堂、醫務所、學生公寓、電影院、理發店、澡堂等這一部分潛在的稅源未能進行有效的登記和管理,基本處于無監控或漏征漏管狀態,造成該部分稅源疏于監管,造成稅收征管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管理不到位。
三、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規范化管理
(一)完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規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高校后勤社會化活動對國家稅收產生著積極的影響,稅收法律法規對此應及時加以規范,力爭使稅收規范與高校后勤改革保持協調一致。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立法,應本著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稅、減少涉稅爭議、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進行。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管理,要本著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原則進行,既要從有利于我國高等教育的長遠發展出發,又要從嚴肅稅收法律和保護國有資產收益的角度來加以統籌兼顧,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稅收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規范化管理,促進高校后勤組織的規范運轉。只有稅收政策法律制度科學、完善、合理,才能使稅收規范化管理得以實現,并且通過稅收規范化管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功能。
隨著高校“教育產業屬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內部一個封閉的特殊市場,正日益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稅收角度來說,這就意味著高校后勤經濟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人,享受和承擔稅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這不僅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還可以為國家貢獻稅收。同時,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可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和科研,減輕我國長期以來計劃體制模式下高校辦學形成的沉重負擔。
1高校后勤實體改革涉及的現行稅收政策
(1)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2)營業稅。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3)所得稅。《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2006年8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100號文《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徹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4)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的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在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中因建學生公寓而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費附加,由于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的同時,也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高校后勤實體改革稅收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法規滯后,政策法規不明確、缺乏連續性,直接了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反應和規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來,以高校擴大招生這一政策背景所帶來的高校大發展和引發高校投資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引發的高校資產經營盈利性,在稅收政策層面上開始把高校納稅主體從免征范圍放置于實際征收范圍中去。
嚴格說來,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規,其嚴肅性和剛性都嚴重缺乏。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確問題,難以保證稅收征管及時到位。
(2)高校后勤實體自身的改革不規范、不徹底,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稅收征管的規范化與否,與高校后勤實體的改革是否規范,是否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統的剝離,實現了獨立納稅人的過度,但實際上,有些學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過場,實質上并未發生變化。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我國高校后勤資產的所有權在國家,占有權在高校,后勤實體對后勤資產只有不完全意義上的經營權,沒有對其所經營資產的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后勤實體不是真正的法人主體,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這一切從根本上妨礙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
(3)稅收征管和手段滯后,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活動的稅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對高校后勤對外服務部分,而對于由學校后勤部門直屬的、專門為學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務的機構,這一部分潛在的稅源,未能進行有效的登記和管理,造成該部分稅源疏于監管,造成稅收征管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管理不到位。
3高校后勤實體稅收規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稅收、行政法規,為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規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關于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立法,應本著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稅、減少涉稅爭議、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進行。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管理,要本著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服務于、服務于社會的原則進行,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稅收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規范化管理,促進高校后勤組織的規范運轉。
(2)改進稅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逐步使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征管進入正規軌道。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規范化管理必須以信息化管理為手段,把稅收信息化建設作為規范化管理的切人點,完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稅務機關要積極構建功能齊全、提升信息技術的應用水平,加強系統管理,確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3)加強相關部門聯合,健全和完善社會綜合治稅機制,全面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管理。因為高校后勤實體的經濟活動涉及到工商營業執照的領發,涉及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多個稅種的稅款征收和繳納,涉及到對高校的財政撥款等諸多問題,涉及到國稅、地稅、財政、銀行、工商等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為了更好地促進高校后勤改革,帶動高校發展,完善稅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門之間加強協調與配合,擴大信息交換的范圍,實現社會信息資源共享。
稅收源于經濟,服務于經濟。稅收管理融于全社會,幾乎涉及每個人。因此,稅收管理的質量與效率依賴于整個經濟社會環境,需要全社會的密切配合。美國稅收管理的現代化與高效率,是與其重視稅收環境的綜合治理密不可分的,是與發達的信用體系、社會化服務、部門間緊密協作為基礎的嚴密、系統的監控體系密不可分的。社會保障號碼制度及完善的個人信用評估制度,使稅務部門可以通過金融體系監控私人部門的收支情況,使稅務管理的觸角延及經濟社會的各個角落,有力地保障了稅收體制的良性運轉;發達的稅務業為社會提供了廣泛的稅務服務,并在客觀上使稅收監控擴展至申報環節;稅務部門與工礦企業、金融、海關、審計和保險等部門的協作,可以有效地控制稅源。在這一社會化監控體系下,稅務管理已經成為全社會共同的義務。
我國目前的個人信用不發達,銀行結算體系比較落后;稅務還未真正形成一個產業,部門間協作缺乏強有力的法律約束或必要的利益分配機制,缺乏原動力和積極性。因此在我國,需要樹立大稅收管理理念,由國家從法律層面進行立法,明確政府各部門、金融、中介機構等在整個稅收管理社會化監控體系中的責任與義務, 加強部門協作聯系,實現稅務機關與其他相關社會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由社會從道德層面強化約束,完善個人信用評估制度,把誠實納稅與社會信用聯系起來,崇尚誠實守信,讓誠實信用成為市場經濟行為中最基本的道德原則和規范,讓不誠信者無容身之地;由政府積極引導,規范稅務中介服務業務,鼓勵并支持稅收社會化服務,從而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獨立的社會化服務和緊密的部門間協作為基礎的社會化監控體系,形成系統嚴密的社會化監控互動機制,構建社會化的協稅護稅網絡,為稅收現代化管理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啟示之二:強化依法治稅思想,完善稅收法律體系,營造良好的稅收法制環境
市場經濟是法制的經濟,嚴格的法治化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礎。在市場經濟中,稅收是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重要杠桿,引導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這就要求稅收管理必須堅持依法治稅的原則。在美國,社會高度法治化,依法辦事基本成為個人的社會行為準則。稅收法律制度健全,稅收民事法律雖然條款非常復雜,但操作性很強;稅收刑事法律對故意違反稅收民事法律者制定了嚴厲的懲罰法律措施,促使了公眾自覺遵守稅收民事法律;稅收法院制度為維護納稅人權利提供了司法保障。
近年來,我國已把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靈魂貫穿始終,但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許多單行稅法和大部分稅收管理依據是行政法規,法律的效力受到很大影響;稅收法制環境還不夠嚴格,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不強,有關部門協稅護稅意識不夠,稅務部門稅收執法還有不規范之處,地方政府影響稅收執法行為仍有存在,這些都與我們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還有差距。因此,加快稅收立法、完善稅收法律體系,營造良好的稅收法制環境,實現依法治稅,對建立規范化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非常重要,對于強化稅收管理意義重大。借鑒美國經驗,一是應盡快完善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二是加大稅法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稅收法制環境。
啟示之三: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管理理念,優化稅收管理流程,完善稅收服務體系
在新公共管理理論的指導下,現代化的稅收管理是服務與執法的有機結合。用美國國內收入局馬克?艾沃森局長的話來說,就是服務加執法等于納稅人遵從。對于守法的納稅人,優質的服務能夠更好地促進其守法;對于不守法的納稅人,嚴格的執法能夠更好地敦促其守法;這其中,都是以維護納稅人權利為基礎、以客戶為導向而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務。
因此,我們應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管理理念,強化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一是以納稅人為導向,優化稅收管理流程。二是以納稅人為中心,優化稅務機構設置。三是以納稅人為中心,完善服務體系。
隨著高校“ 教育 產業屬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內部一個封閉的特殊市場,正日益成為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 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稅收角度來說,這就意味著高校后勤經濟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人,享受和承擔稅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這不僅符合市場經濟 發展 要求,還可以為國家貢獻稅收。同時,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可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和科研,減輕我國長期以來計劃體制模式下高校辦學形成的沉重負擔。
1 高校后勤實體改革涉及的現行稅收政策
(1)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2)營業稅。對從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對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3)所得稅。《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2006年8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100號文《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徹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4)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的征收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在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中因建學生公寓而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和 費附加,由于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的同時,也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 高校后勤實體改革稅收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 法規滯后,政策法規不明確、缺乏連續性,直接 了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反應和規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來,以高校擴大招生這一政策背景所帶來的高校大發展和引發高校投資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引發的高校資產經營盈利性,在稅收政策層面上開始把高校納稅主體從免征范圍放置于實際征收范圍中去。
嚴格說來,文件通知并不等于 法律 法規,其嚴肅性和剛性都嚴重缺乏。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確問題,難以保證稅收征管及時到位。
(2)高校后勤實體自身的改革不規范、不徹底,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稅收征管的規范化與否,與高校后勤實體的改革是否規范,是否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從表面上看,幾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統的剝離,實現了獨立納稅人的過度,但實際上,有些學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過場,實質上并未發生變化。 現代 企業制度要求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我國高校后勤資產的所有權在國家,占有權在高校,后勤實體對后勤資產只有不完全意義上的經營權,沒有對其所經營資產的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后勤實體不是真正的法人主體,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這一切從根本上妨礙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觀上為稅收征管帶來了難度。
(3)稅收征管 和手段滯后,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漏征漏管現象嚴重。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活動的稅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對高校后勤對外服務部分,而對于由學校后勤部門直屬的、專門為學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務的機構,這一部分潛在的稅源,未能進行有效的登記和管理,造成該部分稅源疏于監管,造成稅收征管對高校后勤社會化服務的管理不到位。
3 高校后勤實體稅收規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稅收 、行政法規,為高校后勤社會化稅收規范化管理提供 法律 保障。關于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立法,應本著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稅、減少涉稅爭議、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進行。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管理,要本著有利于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服務于、服務于社會的原則進行,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稅收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規范化管理,促進高校后勤組織的規范運轉。
(2)改進稅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逐步使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征管進入正規軌道。對高校后勤社會化的稅收規范化管理必須以信息化管理為手段,把稅收信息化建設作為規范化管理的切人點,完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稅務機關要積極構建功能齊全、提升信息技術的應用水平,加強系統管理,確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3)加強相關部門聯合,健全和完善社會綜合治稅機制,全面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管理。因為高校后勤實體的 經濟 活動涉及到工商營業執照的領發,涉及到增值稅、營業稅、 企業 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多個稅種的稅款征收和繳納,涉及到對高校的財政撥款等諸多問題,涉及到國稅、地稅、財政、銀行、工商等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為了更好地促進高校后勤改革,帶動高校 發展 ,完善稅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門之間加強協調與配合,擴大信息交換的范圍,實現社會信息資源共享。
自2000年國家出臺對高校后勤實體的政策以來,幾經變更,形成了對高校后勤實體相關稅收政策的不斷修改和變化,也加重了稅務部門對于高校后勤實體稅收管理的難度。面對這樣的現實,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規范化管理,亟待解決。這不僅關系到稅務機關對高校后勤經濟實體的稅收管理,更關系到如何發揮稅收調節經濟、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社會的作用。在我國稅收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的今天,加強對高校后勤實體的稅收管理作為國家稅收工作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市政府每年年初向各鎮(街道)、開放園區下達個體工商稅收收入等協稅護稅年度目標任務。
(二)強化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市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向各鎮(街道)、開放園區協稅辦下發協稅護稅目標管理年度考核辦法,強化考核機制。
(三)建立協稅護稅工作平臺。完善個體稅收社會化征收管理操作規程,開發建設全市聯網的個體及零星稅收社會化征收的信息處理系統,及時采集、傳遞、處理涉稅信息,形成個體及零星稅收協稅護稅網絡和征收管理平臺,全面管控稅源。
二、優化配置協稅辦人員
堅持事權和財權相匹配、人員配置與稅收總量相適應的原則,根據各地個體稅源情況,采取分類指導的辦法,有重點、有步驟地對現有協稅員隊伍進行調整充實,優化組合。
(一)對現有協稅人員進行優化配置。從稅收征管實際需要出發,統一整合現有協稅護稅員隊伍;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鎮(街道)、開放園區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有計劃地招聘合同制協稅員,擇優錄用,配強征管力量;其人員為鎮管聘用人員,企業性質,工資報酬由所在鎮(街道)、開放園區承擔。
(二)市協稅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合同制協稅員招聘的指導和監督。制訂《招聘實施辦法》,明確招聘對象要求及招聘步驟、人數、工資待遇、經費管理和人員管理等內容。
三、提高社會化征管質效
認真履行好綜合治稅職責,創新工作思路,提升征管質效,更加積極主動地做好地方稅收保障工作,形成綜合治稅合力。
(一)密切財稅協作。市國地稅部門要緊密配合,分工協作,進一步梳理、整合個體稅收業務,做到無縫對接。市財稅部門要不斷完善綜合治稅方案,做好綜合治稅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獎懲。
(二)強化稅源監控。進一步深化和完善社會化征收工作,拓展個體稅源管理深度,強化個體稅收管理力度,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稅源聯動監管機制。
1.完善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涉稅信息交換平臺。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涉稅信息交換平臺,依托信息化支撐,強化稅源管理。
2.構建鎮(街道)、開放園區協護稅網絡。在地方政府組織協調下,建立鎮村社區一體的協稅護稅聯動機制,完善協護稅工作網絡,整合部門資源,發揮聯動作用。
3.加強專業市場稅源管理。對新辦市場實行“先進籠后規范”的原則,逐步管理到位;對已實行代征的個體零星稅收要盡快納入社會化征收系統。
(三)加強稅收業務管理。市國地稅部門一方面要切實履行好自身管理職能,抓好典型調查、定額核定、大戶評估檢查、稅收分析等重點業務工作;另一方面要及時跟蹤基層協稅辦申報、征收、發票、票證等管理情況,防止個體征管信息體外循環。市財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基層協稅護稅組織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控機制,牽頭組織考核督查,確保協稅辦工作安全規范運行,并配合市國地稅部門,定期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協稅護稅人員綜合素質。
四、完善考核獎懲制度
(一)以2011年個體及零星稅收為基數,確定2012年工作目標。協稅護稅工作目標列入市對鎮年度考核目標,對考核結果按照市有關辦法給予獎勵。對各鎮(街道)、開放園區通過協稅護稅新增的個體及零星稅收,地方留成財力全額返還鎮(街道)、開放園區。
(二)市國地稅部門根據委托代征稅款入庫情況,定期與市財政部門結算代征手續費,作為各鎮(街道)、開放園區協稅辦工作考核業務經費來源。
(三)市協稅護稅領導小組根據各地個體工商稅收征收總量,核定業務經費結算比率。并按照“績效掛鉤”的原則,對各鎮(街道)、開放園區年度收入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協稅辦及協稅員征管工作質量,按年度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撥付協稅護稅工作業務經費。
(四)對基層協稅辦不繳已代征稅款,或為納稅人隱瞞應納稅所得、不扣或少扣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予以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合同制協稅員、以及包庇、縱容、協助納稅人偷、逃、騙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建議,所在鎮(街道)、開放園區及時解聘,并依法查處。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協稅護稅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分管市長任組長,發改、經信、教育、財政、公安、國土、建設、交通運輸、商務、衛生、審計、規劃、統計、住保房管、國稅、地稅、工商、人民銀行等部門為成員的市級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定期召開協護稅工作會議,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分析研判收入形勢,查找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我市財源建設,吸引企業入駐及防止企業稅源外流的具體措施。
1、納稅服務滯后于稅收征管。目前,基層國稅征管水平歷經多次稅收征管改革后,已經初步走上信息化、網絡化、集約化道路,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互動協作機制已經形成。但納稅服務發展較遲,服務手段還停留在傳統改變服務環境和服務態度上,服務手段主要是咨詢、培訓、講座、宣傳等方式,稅收征管的超前性與納稅服務的滯后性產生矛盾。
2、納稅服務觀念落后。基層稅務干部普遍對優化納稅服務在提高稅法遵從度、加強稅收征管、構建和諧稅收征納關系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熱情不高,工作缺乏主動性;一部分干部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淡薄,缺乏大局觀念,認為納稅服務僅僅是辦稅服務廳及其工作人員的事,與本部門、本人無關,“全員服務”、“大服務”的理念尚未形成;還有少數干部“官本位”意識濃厚,視納稅人為管理監督的對象,認為稅務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執法、管理、監督,而納稅人是被執法、被管理、被監督的對象,存在對立關系。強調納稅服務,就會導致“貓不抓老鼠”,影響正常的執法。
3、納稅服務不規范。目前,辦稅服務平臺有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12366稅收熱線等,但普遍存在不規范、不系統、不兼容的問題。一是辦稅服務廳軟硬件不統一,沒有電子顯示屏,沒有導稅員;窗口設置不規范,沒有設置咨詢服務窗口。二是資料報送不規范,同一種涉稅資料,雖然規定由大廳統一受理,有的還是通過稅源管理部門傳遞。三是業務處理不規范,有的要找科室領導或局領導簽字,有的要到稅政科、業務科領資料,有的要信息中心修改微機信息等,隨意性比較強。四是稅務網站(頁)建設不規范,安鄉縣國稅局的稅務網站建設剛起步,只是簡單的一些政策規定,信息更新慢,公布事項少。五是12366稅收熱線,是國稅、地稅業務也沒有整合,不能集中受理,一次性答復。
4、納稅人滿意度不高。目前,納稅人對基層納稅服務工作的滿意度并不高。以安鄉縣國稅局為例,2010年10月,該局隨機選取了72戶納稅人進行納稅人滿意度調查,調查內容包括辦稅環境、政務公開、便民設施、稅容風紀、規范服務等18大類、59小項。采取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納稅人對每個問題的評價分為五檔:“非常滿意”、“滿意”、“一般”、“不滿意”和“不了解”,每一項按25%計分。根據調查結果統計顯示,納稅人滿意度較高是對辦稅服務廳提供服務的評價,滿意率為85.2%。網站總體運行情況、網上辦稅、國稅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本地區國稅局依法保障和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工作、國地稅工作聯動協作國稅局涉稅審批事項辦理工作中報送的資料合理合法程度、國稅局領購發票情況中票種核定工作、與其他執法部門比較中的服務態度、廉潔從政、公正執法等行為,這些項目的滿意率均在65%分以下。12366等咨詢電話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對納稅人的投訴(舉報)回復處理工作,這兩項的滿意率不到50%,調查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回答是對上述兩項服務舉措“不了解”。
5、多元化申報繳稅方式難推廣。目前,基層國稅部門以網上辦稅服務廳為中心,大力推行電子申報、網上辦稅、遠程操報稅、稅控機網上申報等多元化申報繳稅方式。但還存在后續服務跟不上,出現問題后不能及時得到解決;服務硬件提升快,但軟環境不盡人意等問題,以及受納稅人文化水平限制,不會使用電腦和收款機等設備,造成電子申報推廣難度加大。
二、優化基層國稅納稅服務工作的對策
當前,全社會正在大力開展“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和諧社會”的活動,稅務部門如何正確定位,牢固樹立優化納稅服務的理念顯得尤為重要。對于稅務部門和稅務干部來說,當務之急是進一步轉變服務理念,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手段,優化服務環境,提高服務質效,促進征納關系的和諧。
(一)簡并流程,不斷完善納稅服務體系。
古典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把便利作為賦稅四原則之一,便利包含便捷、經濟、高效等多重含義。考察美國聯邦納稅服務,其改組機構設置、改進和拓寬納稅人教育和知情權渠道、優化合作伙伴服務、提升自助服務選擇空間、增強援助服務等,都是從便利納稅人角度出發,不斷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收遵從度。推進納稅服務規范化建設,同樣需要把便利納稅作為重要內容。
1、在機構職責設計上體現便利性。適當壓縮管理層次,簡并管理環節,形成“扁平化”的組織結構。進一步下放和前移管理權限,設立全職能窗口,集中辦理審批涉稅事項。設置對地處邊遠的稅務分局,可適當將原集中在縣一級機關的發票發售、認證報稅、申報征收以及小規模納稅人管理等權限下放,減少納稅人往返奔波之苦。
2、在改進辦稅流程體現便利性。根據稅收工作的實際需要,稅收業務流程應按一個中心四大系統來整合。一個中心就是以辦稅服務廳為中心,四個系統是指征收管理系統(負責一線征管的稅務分局、稅務所、稅源管理科)、辦稅服務系統(即辦稅服務廳)、綜合管理系統(負責稅收政策管理和稅收業務審批的稅政法規科、征收管理科)、稽查監控系統(稽查局)。處于樞紐地位的辦稅服務廳則是整個流程再造的重點。基層區縣級國稅局辦事服務廳設“綜合服務”和“發票管理”兩個窗口,實行流程化管理、一條龍服務。
3、在改進服務方式上體現便利性。大力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務,在辦稅高峰期實行服務窗口的彈性調整,實現窗口資源的動態配置,積極探索開通全能型窗口,全面提高辦稅效率。提供電話、網站、短信、信函、傳真以及面對面等多種宣傳咨詢服務。建立以網上辦稅為主體,上門辦稅、電話辦稅、短信辦稅、郵寄辦稅等為補充的多元化辦稅體系,為辦稅不便利的納稅人提供流動服務和上門服務。探索研究并試行綜合申報,實現多個稅種一次申報、同時完稅。推廣涉稅中介服務,依法拓展執業領域和服務空間,加強行業誠信建設,支持納稅服務志愿者開展志愿服務。
4、在信息手段運用上體現便利性。堅持一體化要求和可持續發展原則,加快“金稅三期”建設,完善涉稅爭議和訴求的處理、12366遠程座席等平臺,通過信息網絡實現全方位、全天候的納稅服務。
(二)加強培訓,建設高素質的納稅服務隊伍。
一方面要提高全體干部的服務意識。樹立“全員、全程、全心”服務理念,提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文明服務的活動,自覺樹立公仆意識、服務意識,淡化權力意識,以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去贏得納稅人的信任。同時,在提高納稅服務技能上下功夫。要通過辦班培訓、在崗培訓和以老帶新等途徑,從稅收宣傳、納稅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等方面培養稅務干部綜合執法和服務能力。
另一方面要加強辦稅服務廳和納稅服務科工作人員的培訓。一是堅持“每日一學”制度。每天上午上班前15分鐘為大廳集中學習時間,組織操作人員學習交流,主要是討論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共同商討,找出解決方法,對大廳無法解決的及時向上級請示處理,并做好學習記錄。二是實行換崗學習。加大干部輪崗力度,培養“一崗多能”的復合型人才。規定操作人員每月換崗1次,由操作員相互講授軟件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讓干部在崗位上相互學習,保證每個人都能勝任所有業務。三是更新稅收熱點知識。組織干部不間斷學習《12366熱點問題匯編》,提高每位工作人員處理納稅人提出的各項涉稅事宜的能力,及時解答和處理各種涉稅問題。四是開展禮儀培訓。經常組織的服務禮儀學習,采取請專家上門指導、納稅人挑刺等方式規范干部言行舉止,做到熱情服務。五是嚴格考試考核。每周從干部學習記錄本中選出一題集中考試,將辦稅服務廳崗位與考試成績掛鉤,按月兌現,并將考試成績作為每周服務之星評比活動的重要依據。六是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各種行之有效的創建評比活動。通過開展評選“服務明星”、“辦稅標兵”等活動進一步激勵干部學習的積極性。
(三)創新形式,搭建高效的納稅服務信息化平臺。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推行電子政務,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這對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大力實施科技興稅戰略,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大了對信息化建設的投入,信息化手段充分應用于納稅服務工作中。一方面,信息化的廣泛應用,為建立快速、暢通、高效的納稅服務提供了支撐和平臺。綜合征管軟件、增值稅管理信息系統、出口退稅管理信息系統等相繼上線運行,極大地簡化了納稅人的辦稅流程,降低了納稅成本;大力推行多元電子申報方式、網上辦稅廳自主辦稅,使納稅人足不出戶,輕松納稅;建設稅務網站,開通手機短信平臺,推進“12366”服務熱線建設,在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搭建起多元化、多樣化的互動交流平臺。即將啟用的金稅工程(三期)描繪了一幅美妙的圖景:將通過信息網絡為全國所有納稅人提供7×24小時全方位的納稅服務,包括:稅收宣傳、納稅咨詢、納稅申報、涉稅申請、涉稅查詢等,并依法為政府各有關部門提供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信息。另一方面,信息化的迅速發展,拓展和延伸了納稅監督網絡,納稅人可以通過各類網絡平臺進行納稅和服務咨詢、、舉報,增強了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的透明度。可以預期,隨著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稅收信息化將會在改進納稅服務,滿足國家、納稅人和社會對稅務工作不斷提高的要求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以“網上辦稅服務廳”為平臺,滿足納稅人“個性化”服務需求。讓納稅人根據自身需要選擇稅務機關提供多功能、方便、快捷的“智能化”納稅服務。讓納稅人能夠自主選擇查詢、稅法輔導或者其他稅法信息。推行多元化申報納稅申報方式,提高辦稅效率,節省納稅人的辦稅時間,切實緩解辦稅服務廳工作壓力。依托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網絡實時在線、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通過設置專門的QQ聊天室,E-MALL電子信箱等,實現納稅人和稅務干部在網上交流,可以通過網絡進行具體涉稅問題的咨詢和解答。創新納稅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順暢的辦稅渠道。稅務機關要加大對現有辦稅服務軟件系統的整合力度,以網上辦稅服務廳為中心,大力推行電子申報、網上辦稅, 滿足納稅人高效、快捷的辦稅要求;以此為依托,建立納稅服務網站,通過網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廣泛的實時稅政法規查詢、辦稅流程咨詢、辦稅表單下載、涉稅業務辦理等服務,使納稅人足不出戶便可完成涉稅事項。同時在辦稅服務廳搭建立體式、全方位的服務平臺,通過設立專門“咨詢導稅臺”,“咨詢導稅臺”的職責包括納稅咨詢、表、證、單書的發放、納稅輔導、“一站式”服務需流轉事項的文書出件,直接為納稅人提供咨詢、協調服務。
(四)注重實效,不斷改進創新納稅服務方法和手段。
首先,堅持依法治稅,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滿足納稅人對執法公平公正的期望。堅持依法治稅是納稅服務的重要內容,也是稅務機關的重要職責。要全面推進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為納稅人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廣泛、持久地開展稅法宣傳,培育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要認真落實國家促進就業、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的稅收政策,尤其是深入研究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制定可行措施,最大限度地支持經濟發展。要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加快稅銀庫聯網步伐,形成整體合力,不斷提高稅收法制水平。
其次,改進服務手段,拓展服務內涵。服務內涵是一個較為廣義的載體,它包括服務的基本內容、服務形式、服務手段等。不能簡單地將服務內涵理解為服務態度、文明用語、限時承諾等,而要將服務的觸角延伸到稅收工作的全過程,讓納稅人感覺到服務無處不在。一方面,積極拓展服務領域,不僅要有熱情真誠的態度服務,更要在辦稅服務、納稅咨詢、稅法宣傳及行政處罰等涉稅事宜上體現服務。同時,還要走出去為納稅人服好務,如采取主動上門服務的方式,開展上門送稅法、上門輔導納稅、上門促產增收活動等,在服務中融洽征納關系。另一方面,大力推進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提高納稅服務的科技含量,為納稅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節省的服務。將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納稅服務領域的各個層面,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加強信息共享,加快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步伐,運用當前先進的視頻、語音、短信、電子郵件、網站等現代化手段,開發建設綜合性、多功能的專業型納稅服務呼叫平臺,實現與納稅人的交流互動和實時服務。
再次,推行個性化服務,滿足納稅人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為滿足納稅人日益增長的多方面服務需求,應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讓納稅人充分享受到便捷辦稅。對于納稅人最為關心、最想知道的新的政策法規、納稅定額的調整和征收等情況,應不拘泥于形式,采取定期舉辦稅收課堂、公布稅務人員個人電子郵箱、手機號碼、設立納稅服務QQ群、辦稅自助機、信息短信臺、申報入庫信息反饋臺,不拘一格地為納稅人服務。要力所能及地幫助納稅人解決生產經營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特別要加強和改進對大型企業的稅收管理,及時發現和研究大型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扶持和幫助大型企業的發展。
(五)加強協作,營造納稅服務社會化環境。
1、提高對社會化納稅服務的認識。社會化納稅服務是專業化納稅服務的有益補充,中介機構承擔起涉稅鑒證、稅收籌劃等有償服務后,稅務機關集中更多精力承擔稅法宣傳、告知涉稅事項責任等無償服務,從而提高納稅服務的整體能力。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推進社會化納稅服務是一條提高征管效率的有效途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國家稅收制度不斷深入改革,稅制結構趨于優化,征管改革不斷深入,征管服務更趨精細化,更多的涉稅事務應交由市場和社會來辦理,決定了社會化服務具有廣闊而美好的發展前景。因此,稅務機關應提高對社會化納稅服務的認識,大力支持其健康發展。
2、規范對社會化納稅服務的監管。社會化納稅服務必須以法律規定為依據。社會中介組織提供的有償納稅服務,由于涉及稅收這一特殊的服務對象,政府必須對服務提供者的資格、服務方式、服務范圍、服務報酬等加以規制,做到有法可依。稅務機關是稅務機構等社會化納稅服務的監管機關,應承擔起對稅務機構等社會化納稅服務的日常監管責任。要監督指導稅務等機構依法涉稅業務,誠信經營,文明服務,健康發展。
廣開公開、公示渠道
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公開辦稅的系列制度放大上墻,辦稅服務窗口公開稅收法規、崗位責任、辦稅順序、服務規范、辦稅時限、違章處分、工作紀律、社會監督八項制度。顯耀位置安放稅法宣傳欄、告示欄等,個體戶稅額、納稅戶完稅情況一覽表、欠稅情況一覽表等征管資料均對外公示。充分利用國稅信息網站和《稅務》期刊以及電視臺、報刊等媒體通報工作情況,宣傳稅收法規。宣傳對象上堅持面向社會各階層,面向納稅人,面向黨政領導。宣傳形式上以稅法宣傳月活動為基礎,進行經常化的宣傳活動,做到大型活動定期搞,小型活動不間斷。宣傳內容上加大對納稅人權益保證的宣傳力度,讓納稅人明白并享受到自己的納稅權益;更多地宣傳了稅收職能和作用,使群眾真正理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還把公開辦稅列入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局涉稅服務和稅法宣傳不到位、不作為責任追究制度中規定:稅法宣傳、政策咨詢、納稅輔導等工作中態度不端正的給予處分。同時把報刊、內部信息期刊上發表涉稅稿件的數量也列入綜合考核的計分范圍。
完善社會評議方法
內部管理中也實行了調查、考核、擬定稅額分離制度,稅額評定。雙定”戶的評定中嚴格遵循“業戶自報、典型調查、民主評議、分局核定、縣局審批、三榜定案、社會監督”順序。使稅收公平、公正的原則得到充沛的保證。個體工商戶稅額評定工作中,爭取到工商、地稅、財政、個協、黨政、人大、政協等方面的力量,直至有關個體工商戶的親友,共同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把矛盾化解到最低水平。三榜定案過程中,不只紙質張榜,黑板報公布,還在有線電視臺上公布。每次公布留十天申訴期。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先后變化五次才最終定案。其結果,不只贏得了廣大納稅人的滿意,還對一批原定稅額偏低的個體戶調高了稅額。如個體戶黃向寧,過去定稅每月120元,自己還不斷提出“定高了要求調低的請求,實行“以票管稅”多家對其評稅和定期定額相結合的方法后,月均納稅1300元左右,自己心服口服。
局在地方行風評議活動中變主動接受為主動積極參與。終年聘請了社會義務監督員16名,行風評議。社會化評稅理念的影響下。聘請范圍主要集中在人大、政協、糾風辦以及社會各界名流,有威望,處事公道,評議能力強,很有說服力。通過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形式征求他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還采取同樣的方法了解納稅人的需求,對合理要求盡量滿足,對不合理的要求耐心解釋,依法釋疑,以理釋疑。
與干部家屬簽定了家庭廉潔許諾書,評議監督。與每位干部簽定了廉潔從政、老實守信責任書。并將稅務人員十五不準等廉政規定印成小冊發給每位稅干家屬,明確了反腐倡廉、勤政為民的責任。通過明察暗訪、問卷調查、使用廉政監督回復卡、執法監督卡和稽查回訪等方式方法,廣泛深入地征求和采用社會各界、廣大納稅人對每個國稅干部的意見。對所征求意見進行認真梳理,有針對性地下茬一一整改,對于違紀問題隨發現隨處理,做到防微杜漸,警鐘常鳴。
局實施了優質服務明星”優質辦稅窗口”等評比競賽活動。對涉及提高服務質量,優質服務競賽。兩年來。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服務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整合,分為是否著裝掛牌上崗,舉止、儀容端莊,有無制服混穿現象;工作是否熱情周到有禮貌,文明用語是否規范,有無存在講粗話、文明忌語和同納稅人爭吵現象;否推行“首問負責制”視其工作順序和工作時限,提倡“馬上就辦”對納稅人來訪或來電,第一接待或受話人是否作為第一責任人并及時辦理。對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的事,否積極主動聯系具體經辦人,有無相互推諉、搪塞了事現象;對納稅人的咨詢或來訪,否耐心細致地做好解答,有無方法簡單粗暴,不耐心,怕麻煩現象;否按時上、下班,有無存在上、下班遲到早退、曠工以及上班時間閑聊、溜崗、串崗、擅離職守現象;工作是否積極主動,否創造性、開拓性地完成了本職工作,有無存在工作主動性不強,工作效率低等六類。各專業局、分局,按月評選出一名“優質服務明星”和一名相對后進人員,對連續三次評選出的優質服務明星”縣局給予適當經濟獎勵,并作為公務員評先樹優的依據;對評選出的相對后進人員,作為年終公務員考評和公務員末位待崗的一項重要依據,納入綜合考評。同時還在辦稅服務大廳開展了納稅人評選優質服務明星活動,每月由考評辦負責收集選票,對當選者予以通報懲處。今年還將采取每季度末,由監察室、人教科隨機抽選納稅人代表若干名,實行面對面地對辦稅人員進行評議打分,使其評議結果更具真實性。
對先進納稅戶進行懲處。近期,評議納稅人。稅企互動評議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稅法宣傳月期間召開誠信納稅戶懲辦大會。還依照上級下發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方法,與地稅局一起,已評出第一批A級誠信納稅戶。對當選的A級誠信納稅戶,縣局規定每年實施一次檢查,對連續兩年檢查無偷稅等問題的納稅戶,實施2年或3年檢查一次。隨著評議納稅人活動的逐步展開,誠信納稅被社會視為企業的金字招牌,有利于企業的經營發展。
打造優化服務品牌
對國稅機關和廣大稅務干部來說是鼓勵,社會化評稅活動的開展。鞭笞,挑戰,更是機遇。局今年將以社會化評稅活動為載體,打造優化服務品牌,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深層次的服務,增強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的自覺性。根據納稅人的實際需求,提出了實行政策咨詢服務、效率服務、執法服務和科技服務”并為此推出了限時服務、上門服務、朝九晚五工作制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服務措施,初步搭建了一個比較完備的服務體系。
由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臨時的稅收工作實踐中,增強服務觀念。深刻認識到要轉變服務觀念,必需全面準確地理解稅收執法的內涵,公平、公正、公開地服務于納稅人,改變以往注重對納稅人防范、檢查和懲罰的觀念,相信大多數納稅人都能夠履行公民義務,依法申報納稅。因此,積極推行“一窗式”申報等服務方式,進一步簡化了辦稅順序和有關審批手續;突出稅源監管和納稅人合理需求,強調稅收公共服務功能,營造優良的辦稅環境,使執法和服務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征管效率和質量不時提高;由主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淺層次的服務向深層次的服務轉變,由一張笑臉、一杯熱茶的服務向公正執法的服務轉變。納稅人既需要辦稅人員熱情的態度,也需要辦稅效率,更需要執法公正,不收人情稅、關系稅。淡化權力意識,牢固樹立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義務的觀念,充分認識到搞好服務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終把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稅收征管的全過程,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利、實惠的服務。
創建一個便當服務場所。局在稅收征管改革中建立了征前稽核、發票領購、發票開具、稅款入庫等功能較全的辦稅服務廳,拓寬服務體系。這是目前納稅服務體系的重要場所。有了較好硬件”基礎上,更注重加強“軟件”建設,使之功能齊全、服務便利,可以集中、高效地提供所有的納稅服務,既包括稅務登記、申報納稅、票表供應、涉稅事項審核(批)等征管前沿性工作,又包括稅務公開、宣傳送達、輔導咨詢、辦稅培訓、受理申訴等征管基礎性工作。辦稅服務廳里,納稅服務的有關制度,如首問責任制、限時服務制等,都能直接得到體現;縣局及時開通了一條電話服務熱線。建立納稅服務熱線并向社會公布,及時為納稅人提供稅收基本法規和辦稅指南咨詢;提供納稅申報、預約服務等;建立了一個稅收服務網站。利用網絡資源共享、信息互通、隨時在線的特點,建立了國稅網站,同時向所有納稅人提供24小時不間斷的納稅服務,包括宣傳稅法和稅收政策,解答納稅人的疑難問題,進行稅收執法公示,公布稅務案件,收集納稅人意見等;開辟一份納稅服務指南。通過編發納稅服務指南,及時進行稅法宣傳,普及稅收知識,報道稅收工作動態,進一步加強征納雙方的溝通與聯系。
積極探索個性化服務。由于納稅人的情況千差萬別,完善服務手段。普遍服務不能完全滿足所有納稅人的需求。因此,局在普遍服務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納稅人的特點和需求,主動提供更加周到細致的個性化服務,如預約服務、上門服務,開通流動服務車、征納雙向互動服務等,及時解決納稅人的合理要求。納稅服務是一種提出需求和滿足需求的動態過程,其關鍵在于征納雙方及時準確傳送信息,使征納雙方實現雙贏。因此,局建立健全了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如通過信件、電話、網絡等建立固定的收集納稅人意見和進行反饋的渠道,努力減少信息不對稱,增進征納雙方的解溝通和雙向互動。許多納稅人紛紛反映:現在國稅局執法公正了辦稅透明了服務水平也提高了雖然我有的個體戶稅款比以前交的還多,但我心服口復。2003年底,縣城關鎮黎勝秀等十余納稅戶為我局贈送的執法公正,服務一流”牌匾,證明了社會化評稅活動確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納稅人的普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