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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4-0108-011稅收籌劃的意義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或其機構在稅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以適用稅收政策和稅收征收管理制度為前提,采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政策選擇機會,對自身經營、投資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實現規劃與安排,以達到節稅目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因此,納稅籌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其客觀必然性。
企業稅收籌劃本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在有多種應稅方案可供選擇時,做出承擔稅負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擇,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以稅法為依據,深刻理解稅法精神,這樣做是有別于避稅、偷稅、騙稅、逃稅的行為。它在本質上說是一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正當行為,是對稅法和稅收政策合理、有效的貫徹和實施。
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服務,實現企業發展目標服務而努力。稅收籌劃必須與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保持一致,不能為節稅而節稅,要全方位地考慮問題。企業的節稅利益可從兩方面獲取:一是滯延納稅時間;二是選擇低稅負或總體收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稅收籌劃就是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案中進行擇優選擇。我們要在企業在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中多選擇幾種方案來考慮。
2納稅籌劃的主要方法
2.1 企業組建中的納稅籌劃要想投資于不同的行業和不同的產品,我們就要在企業投資選擇中進行納稅籌劃。①通過綜合利用三廢開發產品從而享受減免稅待遇。②掛靠科研避稅法。我國稅法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大多院校和專從事科研的機構進口的儀器產品都有相應的保護政策。③企業就可掛靠“老少邊窮”地區,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在我國的稅法中有這樣一些規定,即對老少邊窮地區投資分得的利潤在5年內減半征所得稅,這樣企業就可以為自己帶來盈利的機會。
企業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在我國,國家為了鼓勵個人投資、公平稅負和完善所得稅制,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只對其投資經營采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停征企業所得稅。公司制企業要雙重納稅,公司的營業利潤一般課征25%的所得稅,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的稅后利潤,投資者還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當企業規模擴大后,是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的差別。一般來講,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較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優惠稅收政策。如組建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則組建分公司更為有利,可用虧損沖減總公司的盈利,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因此,在組建企業時,采用何種形式必須認真籌劃。
2.2 會計處理過程中的納稅籌劃①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為了達到節稅和減少風險的目的,在前期分攤的費用較多,使固定資產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補償,如采用加速折舊法,在早期提得多。②材料費用計入成本時的計價方法,為了達到節約稅款的目的,我們在購料進價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計入成本費高,從而降低利潤,當進料價格下降時,情況則剛好相反。此時如選擇先進先出,則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低,而擴大當期利潤。③對稅基,稅率,稅額處理的納稅籌劃。不同的籌資方式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預期收益和稅負水平。籌資方式的選擇對企業生產來說至關重要,企業籌資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相對而言,負債籌資更具節稅功能,有風險大、成本低的特點;權益籌資具有風險小、成本高的特點,包括用留存利潤和發行新股等方式,稅收籌劃在具體確定籌資對象和確定資本結構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租賃方式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融資租賃可以將租人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使企業獲得所需資產,保存舉債能力,租金中的利息和相關手續費還能稅前扣除,起到少納稅的作用,同時也雙重減少了計稅基數,可以縮小所得稅稅基,達到節稅的目的。融資租賃的節稅收益要明顯優于經營租賃。
在投資方式中,應選擇設備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而不應選擇貨幣資金投資方式。設備投資其折舊費可以作為稅前扣除項目,縮小所得稅稅基;無形資產攤銷費也可以作為管理費用稅前扣除,減小所得稅稅基。用設備投資,在投資資產計價中,可以通過資產評估提高設備價值。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于產權變動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清算價格法等。由于計價方法不同,資產評估的價值也將隨之不同。
在設備維護環節上,將固定資產改良盡可能地轉變為大修或分解為幾次維修,使得修理費用在發生期直接扣除,同時在固定資產大修時所購進配件、材料的進項稅額予以抵扣,生產經營方面做到最大限度節約成本。
2.3 利用國家對稅收的優惠政策稅法規定: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安排失業,下崗人員達到30%可以免3年營業稅和所得稅,興辦的私營企業安排退役士官達30%的也可免三年營業稅和所得稅,另外雇工8人以上的下崗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享受新辦服務型企業免征營業稅,但行業限于業,旅游業,飲食業,倉儲業,租賃業和其他服務業。稅收是企業成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可以規避涉稅風險,控制或減輕稅負。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與會計水平,有利于納稅人實現財務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和提高企業競爭力,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優化配置。因此企業應高度重視稅收籌劃對企業的影響,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條件下進行稅收籌劃,合理的降低稅收負擔,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參考文獻:
1.1大學生創業的現狀及特點
大學生創業是一個浩大系統工程,隨著大學生自主創業潮流在全國興起,國家不斷推出各種優惠政策,各地政府部門也積極推出針對大學生的創業園區、創業教育培訓中心等,部分高校還創立了自己的創業園,以此來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并予以支持和保護。
但是創業不可能沒有風險,總體來看,大學生創業呈現的特點是:創業熱情高漲但參與者不多,并且真正自主創業的人逐年減少。據調查,大學生想自主創業的人達到80%以上,但真正付諸實踐的只有8.4%;同時,由于創業初期的社會能力不足,對市場判斷和掌控能力欠缺,真正自主創業者往往選擇的行業,多是從事技術含量相對較低的傳統行業,在缺少經驗的前提下,由于資金少,對社會環境了解不深,加上心里承擔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創業不容易成功,并且自主創業過程風險重重。據不完全統計,大學生自主創業成功者的比率只有2%~3%。
1.2支持大學生創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準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的工本費,同時免稅一年;《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直接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其銷售自產的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銷售古舊圖書免征增值稅;大學生成立動漫企業,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研發生產的動漫軟件,征收17%稅率的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稅法》規定: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免征企業所得稅一年;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后,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此外,國家乃至地方還出臺許多類似上述關于大學生創業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要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相關稅收籌劃。
2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大學生創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1)近年來,為了鼓勵和支持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企業,國家先后出臺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經濟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的支持和對稅收籌劃的認可,為大學生創業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提供了可能。
(2)大學生初始創業企業,一般規模不大,組織結構相對簡單,應變能力較強,相對于其他企業來說,對稅收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的變化能做出較快反應,這些都為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3)稅收政策的差異也為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不同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同地域間的差別以及差別稅率的設定等都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和可能。
2.2大學生創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緩解資金壓力。由于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規模小、利潤率低,無論是傳統金融企業還是風險投資,都不愿意借款或投資于該企業,迫使資金問題成了大學生創業中面臨的首要問題。資金問題限制了企業發展,因此,企業必須通過稅收籌劃才能降低企業納稅成本或延緩納稅時間,取得資金的時間價值。這對于融資困難,資金緊缺的企業來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大學生創業企業往往規模較小,財務人員素質較低,甚至缺少專門的財務人員。而稅收籌劃必須建立在企業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之上,并且要求企業的財務人員熟悉和靈活掌握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稅法的最新要求。所以,積極開展稅收籌劃不僅能督促企業完善財務會計制度,還能提高財務人員的管理水平。
(3)提高依法納稅意識。稅收籌劃是建立在納稅人對稅法規定的深刻理解,納稅人必須具有足夠的依法納稅意識,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才能降低稅收的風險。大學生創業企業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經濟、名譽損失甚至觸及法律,就要加強對稅收法律的學習和研究,不斷提高依法納稅意識。
3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籌劃的總體思路
3.1樹立稅收籌劃意識
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應該聘請相關稅收籌劃人員作為必要投資,有意識運用稅收籌劃的方法,通過稅收籌劃加強企業的成本控制,從而增加企業的經濟利益。因此,只有樹立稅收籌劃觀念,才能保障企業的正當權益。
3.2規范財務核算
完善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是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所以,在大學生進行自主創業的時候,必須建立完善的財務核算制度,規范財務核算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稅收籌劃的作用。
3.3樹立整體稅收籌劃理念
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種稅收籌劃方法不能獨立的看待,而應該作為一個整體,選擇適合企業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并在合法的情況下運用技術手段達到減少稅基或延緩納稅的目的。稅收籌劃的終極目標是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稅收籌劃必須符合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當節稅和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發生沖突時,必須服從企業的整體利益。
3.4樹立動態的稅收籌劃理念
稅收籌劃的政策基礎依賴于稅法,當稅法發生變動時,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也必須隨之變動。所以,要樹立動態的稅收籌劃理念,根據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選擇適當的、適時有效的稅收籌劃辦法。
4大學生自主創業各階段稅收籌劃的重點
4.1企業設立階段稅收籌劃的重點
在企業設立階段,主要考慮的因素有三點:一是注冊地及設立地的選擇。大學生在企業設立之時,應根據各地區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選擇最優的企業設立地點。二是組織形式及規模的選擇。對于個人獨資,合伙制與公司制這三種不同的企業形式,大學生應考慮與之相適應的稅負狀況及企業經營戰略,選擇對企業最為有利的組織形式。三是一增值稅兩類納稅人的選擇。企業在設立階段通常要確認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資格,兩種納稅人身份不同,所涉及的收入、稅率等一系列具體問題也不同。
4.2企業籌資階段稅收籌劃的重點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7. 002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4)07- 0004- 02
納稅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作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稅收的一系列謀劃活動。營業稅是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行為為征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稅種。本文針對營業稅的納稅籌劃問題,從營業稅的稅收優惠、營業額、稅率、納稅地點以及納稅時間方面進行了探討。
1 營業稅稅收優惠的籌劃
籌劃思路:營業稅在稅收優惠方面規定,除了減稅、免稅和出口退稅以外,還包括優惠稅率、起征點、免征額、緩繳稅款、稅額扣除、加速折舊、盈虧互抵、稅收饒讓等內容。納稅人可充分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例如選擇適當的折舊方法,使得收益大于成本,進行納稅籌劃,達到節約稅負的目的。
2 營業額的納稅籌劃
2.1 建筑業的納稅籌劃
籌劃思路:《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應納稅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是“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計稅營業額均要包括工程所使用的原料及其物資材料的支出。因此,設法降低材料及物資的價款是降低計稅基礎、降低稅負的一個思路。
[案例1] 甲單位委托乙施工單位建造一棟房屋,總合同價款600萬元;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甲單位購買,總計350萬元。工程結束、價款結算后,乙施工單位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600+350)×3%=28.5(萬元)。
分析:通常情況下,施工單位對建材市場更為熟悉,購買材料的價格相對會低一些,所以可利用這一優勢由施工單位購買建筑所需的材料。假設此建筑項目所需的材料由施工單位購買的價款為300萬元,則工程結束后,應納營業稅額=(600+300)×3%=27(萬元)。
由此看來,經過籌劃可節稅1.5萬元。此外,施工方在與建設方簽訂建筑合同時,應該盡量爭取能夠提供基本建設材料,從而對具有節稅空間的原材料價款進行籌劃,達到降低材料成本、減少稅基、節約稅負的目的。
2.2 服務業的納稅籌劃
2.2.1 業的納稅籌劃
籌劃思路:按照規定,業應根據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管理費、介紹費、傭金、報酬金等計算繳納營業稅,但是如果將其所收取的手續費及價外費用列示在一起則需要全部繳納。因此,為了進行納稅籌劃,達到節約稅負的目的,可以將代收業務的手續費等單獨核算。
[案例2] A公司2012年實現代收款項收入為1 000萬元,手續費收入70萬元,每一筆代收款項和手續費均列示在一起開具發票,營業稅稅率為5%。
則,A公司2012年應納營業稅額=(1 000+70)×5%=53.5(萬元)。由于業需要繳納的營業稅僅為手續費等費用部分,代收費用單獨開具發票僅收手續費部分的營業稅,所以將代收手續費和代收款項分別單獨開具發票,需要繳納的營業稅為70×5%=3.5(萬元)。由此,可實現節稅50萬元。
2.2.2 旅游業的納稅籌劃
籌劃思路:旅游企業組團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時,計稅營業額應是全程旅費扣除接團費用和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和門票費等費用后的余額。
[案例3] 甲國際旅行社主要從事國際線路的旅游業務。為了便于業務的開展,該旅行社每年年初時都會與國外旅行社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出境后的接團事宜和費用支付問題,同時也規定隨團導游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國際旅行社支付。2012年甲國際旅行社共收取游客旅游費6 000萬元,支付給境外合作方旅游費2 800萬元,支付導游在境外費用共計1 700萬元。則該旅行社的應納稅營業額為3 200(6 000-2 800)萬元,應納營業稅額為3 200×5%=160(萬元)。
分析:假如協議規定導游在境外的花費由國外旅行社先行支付,再由甲國際旅行社將導游相關費用并入游客的旅行費一同支付給境外旅行社,這樣,甲國際旅行社的計稅基礎就減少了,從而降低了應納稅額。
本例中,經過納稅籌劃后,甲國際旅行社的應納營業稅額=(6 000-2 800-1 700)×5%=75(萬元)。
經過納稅籌劃,甲國際旅行社可節約營業稅85萬元。
2.3 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納稅籌劃
籌劃思路:根據規定,在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或雙方“以物易物”“合作經營”時,對于企業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并且對該股權的轉讓也不征收營業稅。因此,納稅人可以以投資入股形式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并共同承擔投資風險。
[案例4] 某商業大廈與A房地產公司售樓部簽訂了一份購房合同。合同規定:按照商業大廈的要求,房地產公司將該大廈中的三層營業用房共8 000平方米裝修后再銷售給該商業大廈,每平方米價格為7 000元,合計5 600萬元。A房地產公司將該項工程承包給了B裝修公司,總承包額3 000萬元。
則:A房地產公司應納營業稅額=5 600×5%=280(萬元);
B裝修公司應納稅額=3 000×3%=90(萬元)。
分析:假如商業大廈直接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裝修公司開給商業大廈3 000萬元的裝修發票,房地產公司開給商業大廈2 600萬元的房屋發票,此時裝修公司的收益及稅收負擔情況不變,而房地產公司的稅收負擔將減少。
A房地產公司應納營業稅額=2 600×5%=130(萬元)。
因此,在第二種方案下,房地產公司可節約營業稅額150(280-130)萬元,而商業大廈的花費不變。
3 稅率的納稅籌劃
籌劃思路:根據規定,營業稅率有多個稅檔。如交通運輸業3%,建筑工程業3%,服務業5%,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5%等。納稅人可根據需要轉變業務適用稅率,使其適用較低的稅率,進而達到納稅籌劃的目的。
[案例5] 在一項建設工程中,甲公司為發包方,乙公司為招標方及組織協調方,丙公司為施工方。發包方甲公司與施工方丙公司簽訂了總金額為1 600萬元的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作為招標方與組織協調方,與甲公司之間不存在實質的業務關系,雙方之間沒有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和業務,但接受了施工單位丙公司支付的200萬元服務費。則,乙公司應納營業稅為:200×5%=10(萬元)。
分析:假如乙公司變“服務”為“轉包”,直接和甲公司簽訂總金額為1 600萬元的合同,然后再將該工程轉包給丙公司,分包款為1 400萬元。
這樣,乙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為:
(1 600-1 400)×3%=6(萬元)。可以看出,在第二種方案下,乙公司可以少繳4萬元的稅款。
4 納稅地點的納稅籌劃
營業稅法中明確規定了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出租不動產等營業稅應稅行為的納稅地點,而不同的納稅地點可能存在稅率的差異,從而應納稅額會不同。因此,納稅人可根據業務發生的需要選擇享受稅收優惠的地區作為其機構所在地、居住地或經營地,尋求較低稅率,降低稅負。此外,還可結合“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納稅,由不同的納稅地點補征稅款”這一規定來進行稅收籌劃。
5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納稅籌劃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指的是納稅人發生納稅行為應履行納稅義務的時間。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盡量往后推遲,也是一種重要的稅收籌劃方法。推遲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相當于獲得了這部分資金的無息貸款,從而降低了稅負。實際工作中,營業稅還制定了一些特殊規定,比如在預收款方式下,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但是從納稅籌劃的角度考慮,在確保款項能夠收回的前提下,納稅人可以改變收款方式,使得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得以推遲。
營業稅是一個重要的流轉稅種,盡管國家的稅法體系在不斷完善,納稅籌劃的空間也在不斷縮小,但不管是從稅收優惠、營業額、稅率等方面,還是納稅地點和時間方面,均還有多種方法可以采用。如果企業能夠精心籌劃,適當靈活運用,一定可以節約不少稅負,帶來可觀的效益。
關鍵詞:營改增;納稅人身份;減免稅
中小企業經營者創業艱難,在通往功成名就的坎坷之途,如果缺乏必要的財稅知識,分不清違法偷稅和合理避稅的界限,輕則干擾企業正常的財務工作,重則導致被稅務機關稽查處罰而得不償失。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經濟新常態背景下,扶持中小企業的迅速成長和健康發展是全民共小康的動力之源和強國之策。本文嘗試根據不同稅種的特點來探討其各自規避稅務風險的重點與技巧。
一、地稅稅種的籌劃策略
企業在開辦之初所涉及到的第一個稅種是印花稅,當企業拿到執照,不管是什么企業,都要按照執照上注冊資本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如果不及時繳納,等稅務機關稽查發現,就要課以滯納金和罰款。另外,企業出于正常賬務處理的需要,每年都要建賬,會計核算要求至少設置四本賬,即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本賬都要貼5元錢的印花稅票。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企業可能與其他企業或機構簽訂購銷合同,租賃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等經濟合同,也要根據合同金額和相應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這一納稅義務對簽訂合同的雙方都有約束力。
房產稅是初創期的企業在就辦公場所進行租賃還是自己投資的決策時需要認真考慮的一項稅務風險,如果是投資者、股東或企業自己買下的,只要是用于商業用途的廠房,每年都要按照房產的原值乘以70%再乘以1.2%計算繳納房產稅,房產原值的依據是房產證,企業在注冊時就要對廠房的來源辦理備案手續,這不是通過賬務處理能夠變通的。
是否要交營業稅,應根據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來確定,只要其中涵蓋了比如設計、咨詢和策劃等內容,就要按月向稅務局申報,即使沒有發生這方面的業務,也要進行零申報,否則,稅務稽查發現后就會處罰。對于部分行業可以按照收入與支出的差額計算交納營業稅,比如廣告業、運輸業和旅游業等。隨著營改增試點的全面推開,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
二、國稅稅種的籌劃策略
在國稅中,增值稅存在不少誤區和迷惑,應該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總理在2016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從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財稅[2016]32號文件“關于做好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準備工作的通知”。
國家對增值稅的管理十分嚴格,要求按月申報。具體申報時將企業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當商業企業的年收入達到80萬元以上,或工業企業年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的,就要申請為一般納稅人。不管在年中的哪個月的收入達到這個標準,就要立即申請為一般納稅人,而不能等到年底。這就決定了增值稅納稅籌劃首先要依據納稅主體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增值稅納稅身份。中小企業可采用以下兩種方法作為確定納稅人身份的參考:
1、增值率法
增值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銷售額-可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成本、費用)/銷售額 (1)
比如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則納稅平衡點的增值率可通過下式計算:
銷售額*增值率*17%=銷售額*3% (2)
經計算可知,納稅平衡點的增值率為17.65%。當增值率為17.65%時,兩種納稅人身份的稅負相同。當增值率低于17.65%時,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反之,則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輕于一般納稅人。
2、含稅購貨金額與含稅銷售金額比例法
如果納稅人更方便獲得含稅的銷售額和購貨金額資料,同樣可以計算其納稅平衡點。假設P為含稅進貨金額,S為含稅銷售額,則以下公式成立:
[S/(1+17%)-P/(1+17%)]*17%=S/(1+3%)*3% (3)
經計算納稅平衡點的P/S為79.95%。若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當含稅購貨金額與含稅銷售額之比為80%時,兩者的稅負相同。當P/S低于80%時,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較輕;當P/S高于80%時,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較重。
確定了納稅身份之后,熟知增值稅發票的使用是合理稅收籌劃的前提。增值稅涉及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對于這兩種發票都可以使用。一般納稅人可以從稅務局買回這兩種發票,另有一臺稅控機和IC卡,統稱稅控系統。國家通過IC卡嚴格控制一般納稅人發票的進出。小規模納稅人沒有IC卡,可以從稅務局購買普通發票,但不能購買專用發票。如果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專用發票,可以帶齊有關資料到稅務機構辦理代開手續。一般納稅人開出的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上所反映出來的稅率都是17個點,一般納稅人取得普通發票不可以認證抵扣,從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材料就要去稅務機構代開發票。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需要在180天的認證期內,通過稅務局的網站,或直接拿到稅務局辦理認證。企業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時有半年的輔導期,輔導期內,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專用發票要經過稅務機構的比對后延遲到下一個月才能抵扣,這是對新申請為一般納稅人的考察時間。
三、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策略
而實際上,在海外注冊離岸公司在國際上已經有一些年頭,在國內占有市場則是在1996年前后。據說,在這些地區注冊的企業有上萬家與中國內地相關,其陣勢蔚為壯觀。
群島為誰變“綠洲”?
拿騷(英文簡稱Nassau)是太平洋島國巴哈馬國首都,美洲著名旅游城市,位于新普羅維登斯島東北岸。人口約11萬,占全國人口的43%。1660年始建,名查爾斯敦。1729年設市。就在拿騷市海灣街一個律師事務所的門上,有一塊刻著大量公司名稱的黃銅牌,讓人難以相信的是,這里竟然是在巴哈馬組建的14000多家外國公司所有的有形資產。
這種現象在“離岸綠洲”國家已經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了。據非官方統計,全球匯集于“離岸綠洲”注冊的70多萬家企業中,最保守地估計,80%以上并沒有將主要經營活動放在這里,這些公司在這里完成了必要的注冊登記手續后就“孔雀東南飛”,將所有盈利性商業活動移至它國。有人形象地將這些僅在紙上符合法律規定的組織形式的公司稱為“離岸公司”。
經過多方努力,我們終于從中國駐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相關網頁上獲得了部分關于“離岸金融”的資料。從這些資料中,我們能詳細地了解到“離岸金融”的情況。
在加勒比地區,“離岸金融業”成為他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這片為海洋環繞的島嶼上,除了幾個有開采性資源的島嶼如牙買加、特多等國家外,其他較小的島嶼如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百慕大、開曼群島、多米尼克、圣盧西亞、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國家和地區都有“離岸金融業”。他們的自然地理條件基本相似,沒有或少有獨立的加工業,國內消費品以進口為主,國民收入基本以旅游等服務業為主要來源,如安提瓜等小島的旅游業收入基本占GDP的80%左右,他們都希望想方設法通過擴大服務業領域以增加就業,從而進一步增加國民收入,離岸金融業出現后,都成為這些國家的新興行業。他們都紛紛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以鼓勵和規范離岸金融業的發展。
其中,巴哈馬是世界頭號離岸金融中心,同阿拉伯地區的巴林等被稱為世界上最主要的“離岸金融業”集中地帶。巴哈馬1998年通過的《信托法》對離岸金融業的各個相關環節和有關從業人員的職責范圍等做了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他們還采取措施拓寬離岸資金的投資渠道并在匯率及稅收等方面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以吸引更多的離岸資金。
這些“離岸公司”紛至沓來的背后,可以肯定,其中一定存有巨大的經濟利益推動。那么,利益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呢?
誘惑,從群島飛來
一些離岸公司爭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趨使。根據了解到的信息,類似的離岸法區在香港、澳門和其它一些地區普遍存在。手續簡單、待遇優厚成為它們的共性。一般而言,注冊一家離岸公司至少能為注冊公司、企業帶來以下7個方面的好處:
1、當今世界經濟日益一體化,商業越來越呈現跨國界的發展趨勢,企業也經常用跨國經營來增強企業實力,擴大企業經營區域。而注冊一間海外離岸公司則成為企業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務的捷徑。
2、一個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需要申請配額及一系列的相關手續,這中間需要多花費一到兩倍的成本。而如果該企業擁有一個海外離岸公司,由企業向離岸公司出口產品,再由離岸公司向美國等發達國家出口,就可以繞開關稅壁壘獲得免稅待遇,并且還能夠成功地繞開出口配額限制。
3、繞開外匯管理,方便引資。我們都知道,注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然后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海外融資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二板上市,相對而言會比較簡單便捷。而且,由于海外離岸公司的資金轉移不受太多約束,公司在資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過這種方式上市的企業,干脆將在海外資本市場募集的資金先放在海外的離岸公司,再根據國內企業經營的具體需要,逐次將資金匯往國內。
4、法律環境寬松、保密性更好。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國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國商業公司法為基礎。寬松的法律環境以及對公司業務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安全具備充分保障,極大減少了各種風險因素。
5、避免雙重稅收。所有離岸法區均不同程度的規定了離岸公司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免交當地稅賦或以極低的稅率(如1%)交納,有的甚至免交遺產稅等。
6、方便的注冊程序。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非常簡單,有專業的注冊機構代為完成,不需要注冊人親自到注冊地進行操作。
7、簡便的公司管理。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自由度較大。
案例:
國際稅收“A計劃”曝光
##跨國公司財務總監找到一個著名的稅務籌劃師,向他抱怨:由于公司兩個部門在不同國家,每年由制造子公司向銷售子公司賣出產品所實現的利潤,由于要向兩個公司所在國繳納大量的所得稅,導致公司賬上最終所剩無幾。
在“離岸綠洲”建立貿易中介公司,以此合法規避跨國公司內部制造公司和銷售公司需要繳納的公司所得稅。這就是注冊離岸公司的最直接利益,這種推動力量十分巨大。
按照建議,該公司在開曼群島注冊了一家中介貿易公司A,按照稅務籌劃師為他們設計的稅收計劃,該公司下屬的泰國制造公司B,今后將產品以接近成本的價格先賣給開曼的中介貿易公司A,再由貿易公司把產品以接近市場正常的售價賣給公司在海外的各個銷售公司。
這樣,制造公司和銷售公司由于產品的買賣差價都很小。因此,各自的銷售利潤接近于零,其負擔的公司所得稅自然大大降低。而大量的利潤到哪里去了呢?當然是留在了開曼的中介貿易公司。而這筆可觀的利潤卻因開曼免征所得稅而最終節省了國際納稅額,節省了企業經營成本。
據了解,在專家提供的稅收籌劃原則中,他們特別強調了兩個細節:
第一、設在開曼的中介國際貿易公司A不能在任何一個銷售子公司所在國設立常設機構,這是因為很多國家是根據常設機構標準來確定,是否對外國公司來自于本國的經營所得征稅。
第二、中介貿易公司A不僅要在開曼注冊,而且管理機構也同時必須設在開曼。否則,目前很多高稅率國的規定將“管理機構所在地作為本國居民的判定標準”,中介貿易公司存留免稅的高額利潤將會被課稅,合法避稅的計劃可能會由此而落空。
一張出海“船票”是唯一的成本嗎?
據了解,目前在內地有注冊離岸公司業務的公司有“巴拿馬摩根 & 摩根律師事務所”、“離岸港商務咨詢有限公司(offshore-reg.com)”和“鴻基國際商務(gs-intel.com)”等。它們的主營業務中間均包括“注冊離岸公司或提供離岸金融”等業務。從目前的運作來看,即使是中小企業,注冊一家離岸公司和離岸公司,其菜單式程序也很簡單明了,無需復雜運作即可操作。
離岸業務提供國對在該國國內注冊的離岸公司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提供免稅待遇,注冊公司只通過律師或會計師等在注冊國辦理注冊手續并相關業務,政府對注冊公司只收取一定的注冊費、注冊費、董事提名費和受托費等有限的費用。實際上,離岸公司只在注冊國注冊,并不一定在那里從事實質性的業務經營活動,僅通過注冊國經過一道財務上的手續而規避了一些來源國部分的金融、稅收管理。
同時,各離岸金融業務提供國都制訂了相應的嚴格保密法律法規,以保證這些公司的隱私權。加勒比地區各國的離岸金融業運作方式大體也是這樣,他們都制訂了相應法規并不斷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如安圭拉制訂了《國際商務公司協調法》并推行在線注冊等、安提瓜制訂的《國際商務公司法》并成立了國際金融行業管理局、巴哈馬的《信托法》等等。
由于離岸金融的這些特點,離岸金融業對國際資本有巨大的誘惑力。國際游離資金和一些企圖繞開本國監管的資金紛紛到這些國家注冊離岸公司,從而刺激了離岸金融業的發展。與此同時,一些發達國家也紛紛制訂相應法規,限制本國資金外流,如美國就限制在美國出版的報刊雜志上刊登宣傳離岸金融服務的廣告。若從美國的這一政策來看,離岸金融的形式并未得到那些資金雄厚的資本輸出國的歡迎和倡導。
離岸,原來如此這般!
據了解,在注冊“離岸公司”的程序上,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均具有許多相同之處。一般地看,設立離岸公司的一般程序如下:
1、方式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設立公司主要包括兩種方式:一是以個人或者公司為申請人申請設立一個新的公司;二是購買已經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設立注冊的公司。現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有相當多專門用于出售的公司,這些公司已經基本完成了注冊程序,但并沒有實際運作,俗稱為“干凈的殼公司”。
2、程序
對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新設公司,當地的法律對于申請人的資格并沒有什么特別的限制,一般的個人或企業均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新設公司。如果需要在BVI(英屬處女群島)申請新設公司,公司設立的程序如下:
通常需先聘請申請人本國的律師事務所作為中介機構,再由本國的中介機構與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當地的中介機構(通常是律師事務所)進行聯系并簽訂委托協議。按常識推斷,如果資本源自香港地區,則必須到香港的某一家律師事務所辦理中介委托。
接著,申請人需將約定的費用交給本國(地區)的中介機構,并由本國(地區)的中介機構將有關費用交給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或百慕大當地的中介機構。
申請人還必須決定下列有關設立公司的事項并書面告知介紹人:公司擬使用的英文名稱、公司的業務性質、公司擬發行股票數、股東的持股數額等情況,至于公司辦公地、秘書、董事、股東、銀行賬戶問題都可以委托當地中介機構全權處理。
3、費用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新設公司的有關費用,包括設立時的費用以及以后每年的年度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1)設立時的費用
投資與融資是現代企業資本運動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分別強調了企業資源的配置問題和發展資金的來源問題,只有把握了兩者內在關系才能夠深入認識到企業投融資所面臨的諸多困難。1958年美國的Modigliani和Miller教授提出了經典的MM理論。該理論認為,在不考慮公司所得稅,且企業經營風險相同而只有資本結構不同時,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的市場價值無關。此后,MM于1963年又共同提出了修正的MM理論,即含稅條件下的資本結構理論。他們發現,在考慮公司所得稅的情況下,公司只要通過財務杠桿利益的不斷增加,而不斷降低其資本成本,負債越多,杠桿作用越明顯,公司價值越大。最初的MM理論和修正的MM理論是資本結構理論中關于債務配置的兩個極端看法。而現代學者基于稅收因素、破產成本以及沖突等不完善因素,對企業投融資決策間的互動關系進行了重新審視,他們發現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下,投融資決策之間必然存在著某種直接或間接的相互關系。
Fama和Miller(1972)首次討論了股東、債權人沖突在企業投資決策上的表現,認為某一最大化股東財富的投資決策并不能最大化債權人財富,或相反。在投資項目上,股東與債權人利益產生了沖突。股東更偏向于收益高風險大的項目,而債權人更偏向于收益不確定性較小的項目。而后,Jensen & Myers(1986)在對成本的研究中發展了該問題,明確提出了股東債權人沖突對投資決策的兩大影響:資產替代與投資不足。Jensen還提出,在大規模的企業,經理的升遷機會也更大。因此,經理們存在擴張企業規模的動機,而負債融資能夠抑制這種動機,因為固定支付的負債本息會使得企業閑置資金減少,進而控制了經理們的過度投資行為。Titman和John & Senbet(1988)等都驗證了負債的上述作用,即負債的相機治理作用。而權衡理論更為深刻地闡述了投融資決策相互作用的機理,通過放寬MM理論完全信息以外的各種假定,考慮在稅收、財務困境成本、成本分別或共同存在的條件下,資本結構如何影響企業市場價值。如Kraus & Litzenberger(1973)認為負債融資能夠產生稅收節約和破產成本從而對企業投資價值產生作用。Hong & Rappaport(1978)則指出投資也會通過收入效應反過來影響企業的負債融資水平。然而這些大都側重于投資與融資其中一方面對另一方面單向的影響,并且理論分析頗多而實證研究較少。目前,國內研究有童盼和陸正飛 (2005)以我國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考察負債融資及負債來源對企業投資行為的影響,從而揭示我國上市公司中股東-債權人沖突和負債作為治理機制所帶來的經濟后果。實證結果表明,負債比例越高的企業,企業投資規模越小,且兩者之間的相關程度受新增投資項目風險與投資新項目前企業風險大小關系的影響。彭程和劉星(2007)從稅收因素、破產風險和成本因素角度研究了企業負債融資與投資決策之間的動態作用關系,并進行了實證研究。
本文擬在國內外學者研究基礎上,基于破產成本因素下分析我國旅游上市公司負債融資與投資決策的互動關系,并以在滬深股市上市的我國酒店旅游類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從實證層面對其投融資決策互動關系進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從而回答負債融資與投資決策在稅收因素和破產成本的作用下會產生怎樣的作用關系,以此分析旅游上市公司投融資決策的效率水平,并為規范旅游上市公司投融資行為,提高旅游企業投融資效率提供政策建議。
二、研究設計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修正的MM理論告訴我們,企業投融資之間是存在相互關系的,企業價值隨負債的增加而增大,當企業完全靠負債經營時價值將取得最大值。然而,這樣的情況只存在于MM所設想的完備的資本市場中。在現實條件下,企業通過舉債而獲得的稅收節約不可能是無止境的。因為現實條件下企業存在破產成本,負債越多,財務風險越大,從而期望破產成本越大。破產成本將部分抵扣負債產生的避稅節約,因而企業通常要面臨確定一個最優資本結構。
根據Lewellen(1971)和Martin、Scott(1976)等學者的定義,破產是指企業現金流無法履行債務還本付息條款而出現的資金虧缺的狀況,即XKD×D(KD指債務利息率)。將破產成本用C表示,那么C=KD,K是指每單位負債的破產成本,是負債的增函數(Ghon Rhee,1982)。于是得到修正的企業價值評估模型,在破產風險存在的條件下,企業價值表示為:
V=X(1-T)/ Ks+TD-DK (1)
等式(1)中,企業價值由三部分構成:通常假定為常數的無杠桿公司價值X(1-T)/ Ks ;負債產生的避稅收益(TD);負債產生的破產成本(DK)。當每增加一單位負債所產生的避稅收益與破產成本相等,即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時,V(D)取得最大值,企業得到最優的資本結構。此時:
d(TD)/dD-d(DK)/dD = T-[K+D* dK/dD]=0 (2)
由圖1表示:
如圖1所示,當企業負債等于D*時,每增加一單位負債所產生的避稅收益與破產成本相等,負債融資產生的凈收益為最大值。此時企業價值表示為:
V*=X(1-T)/Ks+TD*-D*K (3)
圖2描述了等式⑴、⑵的企業價值評估模型,它們分別表示了在不同假設條件下企業價值V隨負債D增長的變化曲線。考慮到破產成本的情況下,在負債達到最優值D*之前,負債融資的邊際稅收節約大于產生的邊際破產成本,企業價值隨負債的增加而增加;而一旦負債融資的邊際成本超過其產生的邊際稅收節約時(即D>D*時),每單位負債的增加只會帶來更多的期望破產成本的提高,使企業價值減小,從而負債融資對投資水平會產生抑制作用。
而基于破產風險下投資對融資的影響方面,許多學者也做了進一步的研究,由于破產是企業現金流無法履行債務還本付息條款而出現的資金虧缺的狀況,所以企業期望破產成本的高低不僅取決于負債率的高低,而且與企業現金流分布狀況有關(H.Hong & A.Rappaport,1978)。而企業的現金流量及分布狀況是可以通過投資進行調節和管理的,有效的投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虧空的風險,從而通過降低破產成本擴充企業的負債融資能力。即有效的投資反過來會對企業融資水平產生正效應。綜上所述,可以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1:低負債水平下,稅收利益大于破產成本,負債融資越多企業投資支出則越多
假設2:高負債水平下,破產成本大于稅收利益,負債融資越多企業投資支出則越少
假設3:有效投資對企業負債融資產生正效應
(二)研究樣本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的樣本來自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在滬深股市上市的旅游公司。最終得到21家公司2000年到2006年的財務數據。然而考慮到模型中部分指標必須由多年的財務數據計算得來,最終將研究窗口確定為2001年到2006年,總共得到21家公司6年126個樣本觀測值,樣本公司參見表1。
所使用的數據主要來源于國泰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發的CSMAR數據庫和北京色諾芬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開發的CCERTM 數據庫。具體說來,公司財務指標數據來自《中國上市公司財務指標數據庫(CCFRR)2006》和《中國上市公司財務年報數據庫(CSMAR-F)2006》等。其它來源還有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省略/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省略/)等網站。
(三)模型設定根據前文的分析,負債融資與投資決策是兩個相互影響的變量,因此彼此之間存在相互解釋和被解釋的關系,所以,為分析兩者間的關系,本文在建立聯立方程組模型時投資方程以新增負債為解釋變量,負債方程又以投資支出為解釋變量。兩者分別表示為:
I = a1+r1ND+r2C+r3Qt-1+r4Szzl+r5Pt-1+r6Size+r7B+e1it(4)
ND = a2+k1I+k2C+k3Qt-1+k4E+k5Lt-1+k6Dep+k7Size +k8B +
e2it(5)
其中I和ND分別表示第t期的新增投資和新增負債。考慮到我國會計原則的獨立性,對于新增投資I,本文采用國內學者大多采用的度量方法,即I=本期固定資產、長期投資及在建工程的增加值/上期總資產(童盼、陸正飛,2005)。
對于新增負債ND,本文采用的是總負債的變化額,即本期負債總額減去上期負債總額,為了控制企業規模的影響,用上期末資產總額對新增負債進行了標準化處理。
此外,影響投融資的因素還有很多,為了盡可能控制其它變量對此的影響,本文在模型中引入如下變量作為控制變量:C表示現金流量,等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并用上期末資產總額對新增負債進行了標準化處理。Q表示托賓Q值,參照國內通常的計算方法,用流通股的市場價值(流通股數乘以年末每股股價)與非流通股的凈資產價值(非流通股數乘以每股凈資產)以及負債的賬面價值之和再除以總資產得到。托賓Q值是用來衡量公司投資機會的,投資機會越大,那么投資也會相應增大。Szzl表示銷售增長率,通常資產是銷售量的函數,根據預計銷售量可以預測所需要的資產的總量,而需要資產總量的增加正是投資額,因此銷售額的增加通常也會引起投資的增加,其系數反映了公司投入和產出之間的關系。此外,P代表利潤率,等于期末利潤總額與期末總資產的比;Size代表公司規模,用期末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來表示。模型中e1it、e2it為誤差項。具體的變量定義見表2。
三、實證研究結果
(一)描述性統計表3給出了2001年至2006年全部樣本公司的投資支出與新增負債的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
從表3中可以看出:首先,投資支出的均值近幾年呈現出不穩定的態勢,總體在波動中增長,說明我國旅游上市公司發展尚不穩定,但投資支出總體呈上升趨勢,公司規模在逐漸擴大。其中,2003年和2005年均值急劇下降,其平均投資水平為負,從這兩年中位數也為負可以看出,2003年和2005年有半數以上的旅游上市公司出現負投資,說明該年份的宏觀經濟環境可能對我國旅游上市公司的投資支出存在負的影響。此外,樣本公司投資支出的標準差為平均值的3倍以上,說明不同公司的投資能力和投資水平存在很大差異。第二,2001至2006年旅游上市公司的負債融資基本上呈現上升態勢,各年的標準差與均值的比值也較大,說明同一年份的不同企業在負債融資方面也存在著較大差異。第三,除2003年以外,其他年份公司負債融資與投資支出都存在著同步的發展態勢,這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負債融資與投資決策的相關性,初步印證了兩者之間的正向作用關系。
(二)初步檢驗具體內容如下:
(1) OLS回歸檢驗。本文首先采用OLS法對投資方程和融資方程分別作回歸檢驗,進行初步的驗證。表4描述了投資方程與融資方程的OLS回歸結果,由投資方程看,新增負債的增加可以促進企業投資支出,回歸系數具有10%的顯著性,據此可以初步驗證負債融資是促進企業投資的一項重要因素。另外,滯后期利潤對投資支出也具有正的系數,并在10%的水平下顯著,說明利潤越多企業所能自由操控的資金則越多,受資金約束程度少,因此用于投資的支出就越多。Q值代表企業投資機會,通常來說投資機會越大企業投資支出應該越多。然而統計結果表明,Q值系數為正但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其原因一方面有可能受樣本數量限制,另一方面則有可能并不是大部分的公司都是機會越好,投資則越多,表明有部分公司可能存在投資不足的現象。企業規模變量的估計系數雖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但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企業規模越大,通常就會有越多的投資機會,投資動力也越大。
從融資方程來看,企業投資支出對負債融資也具有顯著的正效應,顯著性為5%,假設3得到初步驗證。此外,由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滯后期資產負債率與企業負債融資在5%的水平上顯著負相關,說明負債率會對公司的財務行為產生約束,一方面企業負債率的提高意味著用于支付債務利息的現金增加,為企業經營帶來了壓力,另一方面高負債率使得企業風險增大,負債融資的難度也因此增加。而現金流量與負債融資呈1%的顯著負相關,現金流越多,新增負債就越少,說明作為公司資金來源的兩種渠道,現金流對負債融資具備替代作用。折舊費用的估計系數為負,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折舊越高企業進一步通過負債融資追逐稅收利益的空間越小,也初步說明企業在負債融資中可能存在稅收籌劃的現象。
總體說來,由OLS回歸結果可以證實企業投資支出與負債融資確實存在相互促進的作用。
(2)3SLS回歸檢驗。由于OLS回歸只能對單方程進行回歸檢驗,而忽略了投資支出與負債融資兩者的內生性,回歸結果可能存在偏差,考慮到這一點,本文將再對其聯立方程模型作3SLS回歸檢驗。回歸結果見表5。
由于樣本數據較少,對投資支出和負債融資的相關變量的顯著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影響,雖然其結果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但本文所得到的參數估計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變量對企業投資和負債融資的影響趨勢。
從投資方程來看,企業規模越大、利潤率越高其投資支出也更多,Q值與投資支出存在弱的負相關關系,這也進一步說明了我國旅游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投資不足的現象。在融資方程中,折舊費用系數為負,反映了折舊費用與債務利息兩者存在著相互沖銷相互競爭的現象,從而使得高折舊企業投資對負債融資的促進作用弱于低折舊企業,這一點將在以后的研究中進一步驗證。
研究結果顯示通過3SLS得出的結論與OLS是基本一致的,說明在該實證檢驗中兩種方法差別不大,所以在后面的檢驗中都將采用OLS回歸方法。
(3)模型穩定性檢驗。出于謹慎性考慮,為保證模型的穩定性,本文對模型進行了多重共線性檢驗,表5中列出了方差膨脹因子(VIF)的數值。一般認為,VIF大于10時,存在多重共線性。顯然,各變量的方差膨脹因子(VIF)均在1.0~2.0之間,遠小于10,可以認為變量之間不存在共線性問題,模型比較穩定,回歸結果也比較可靠。
(三)不同負債水平下投融資相互關系的進一步檢驗 受破產成本因素的影響企業通過舉債而獲得的稅收節約不可能是無限的,負債融資對投資的促進作用不可能是無止境的。在低負債水平,破產風險比較低,負債融資產生的邊際稅收節約大于產生的邊際破產成本,因而會對投資產生促進作用;而一旦處于較高負債水平,負債融資產生的邊際成本超過其產生的邊際稅收節約,每單位負債的增加只會帶來更多的期望破產損失,從而使企業價值減小,結果負債融資會對投資支出產生抑制作用。基于這樣的理論分析,本文對不同負債水平下負債融資與投資支出的相互關系作進一步的檢驗。具體檢驗方法為,將樣本按照負債率的高低進行排序,其中1/2劃分為高負債水平公司,剩下1/2劃分為低負債水平公司,分別對兩組樣本進行OLS回歸檢驗。檢驗結果見表6。
從投資方程數據中可以看出,低負債水平公司的負債融資與投資水平顯著正相關,這說明在較低負債水平下,公司負債所獲得的稅收節約大于期望破產成本,因而具有較強的投資動力;而在高負債樣本下,負債融資與投資支出之間不再存在顯著正相關的關系,不僅如此,反而出現了弱的負相關關系,結果表明,在高負債水平下,負債融資產生的期望破產成本逐漸增加以至于大幅沖抵了稅收節約的好處,從而出現了負債融資越多,企業投資越少的現象。由此,假設1及假設2得以驗證。而在融資方程中,筆者發現低負債公司投資支出對負債融資具有顯著的正效應,可見,在低負債公司,期望破產風險較小,因此投資資金中會融入更多的債務資本。
四、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研究表明,我國旅游上市公司負債融資與投資決策之間存在相互作用的關系。總體來說,兩者之間具有相互促進的正效應。然而,基于破產風險的因素,筆者得到結論:在低負債水平下,稅收利益大于破產成本,負債融資越多企業投資支出則越多;高負債水平下,破產成本大于稅收利益,負債融資越多企業投資支出則越少。另外,雖然我國旅游上市公司總體表現出了投融資決策的相互關系,但也仍然存在著兩者相割裂、不同步的現象,由此導致了投資效率低、融資決策不理性的行為。其中,投資不足問題則是一種重要的不理。
(二)政策建議針對研究結論,筆者認為政府應該針對企業特性,頒布靈活性融資政策。在低折舊水平下,企業負債所產生的避稅節約大于通過計提折舊產生的避稅收益,適宜加大負債融資比例;高折舊水平下,負債所產生的避稅節約小于通過計提折舊產生的避稅收益,企業適宜減少負債融資比例,增加股權融資。
在現實中應加大低負債、低折舊企業的負債融資力度;而在高負債、高折舊企業則不然,這一類企業應適當提高股權融資的比例,從而規避因過高負債抑制投資水平而產生的投資不足現象。針對這樣的情況,政府在頒布相關政策時不宜一刀切,而應該在實現對高低負債、高低折舊企業科學定義的基礎上,有分別地設置各類別企業的股權融資與負債融資門檻。具體而言,對于低負債、低折舊企業,應提高股權融資門檻,放寬負債融資的條件,以促進企業提高負債融資比例;而對于高負債、高折舊企業,則應該適當降低股權融資門檻,鼓勵股權融資,從而適當抑制負債融資。只有頒布靈活性的政策,促進不同企業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才有可能使各個企業的融資結構都得到優化,從而促進整個行業水平的整體優化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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