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收與管理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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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收與管理

篇(1)

一、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是經濟發展的需要。

稅收征管體系是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它的內容和形式取決于經濟發展的要求,它必須隨著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變化。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信息化已成為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受其影響,企業經營活動也日趨復雜。特別是當前企業的e化經濟迅猛發展,生產經營活動大量運用數字化、網絡化技術,這些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給稅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迫切要求稅收工作提高征管水平,適應形勢的發展。而由于稅收征管現狀與經濟形勢發展的不對稱性,致使稅務部門不能及時、全面掌握納稅人信息,造成征管質量低下,重復勞動過多,征管成本加大。而專業化的征管查格局,則以大型數據庫和廣域網為依托,實現數據的高度集中處理和共享,更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質量,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質量,適應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

(二)實行專業化分類管理是依法治稅的需要。

據有關資料表明,1999年我國的稅務行政“官司”中,稅務機關勝訴率只有15%,敗訴率卻高達32%,53%則是通過做工作后撤訴的,而敗訴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執法程序不當造成的。這一數字充分說明原征管模式在執法程序的內部監督管理上存在著漏洞,再加上部分稅務干部執法素質不高、專業化不強等因素,導致稅收執法權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督制約,出現執法隨意、以權代法、以情代法等現象,而實行專業化分類管理后,一方面可以在內部執法程序上對稅收執法權力進行分解制約,加強權力監督,減少執法的隨意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稅務執法隊伍的專業化執法技能,從而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

(三)建立專業化的征管格局是wto透明度原則的要求。

我國已經加人wto,透明度原則是wto的重要原則之一。稅收是國際國內貿易政策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wto成員國(方)稅收法律制度的制定與實施也必須符合透明度原則的要求。稅收行政的透明度首先取決于稅收程序的透明度,它的關鍵在于對納稅人的稅款核定、審計及對稅收違法事實的認定和對稅收違法行為處罰的程序、依據和標準都應當規范化和確定化,盡量減少和避免稅收行政行為的隨意性。而專業化的征管格局則正是通過對權力的分解制約和明確崗責劃分,來對執法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從而減少或避免隨意執法行為發生的。

(四)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為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提供了技術條件。

專業化征管的前提是崗責劃分,形式是專業化分工,需求是部門協作。而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則恰好為信息資源的傳遞和共享提供了充分的技術條件,所以只有將崗責劃分與現代化科技有效結合起來,貫徹科技加管理的方針,才能充分發揮專業化征管體系的效能。

二、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的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建立理想的稅收征管模式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稅收成本實現稅收利益的最大化,充分體現稅收的公平與效率原則,使各項稅收政策通過征管模式落實到位。所以建立專業化征管體系的目的是通過實行權力分解和制約,推進依法治稅,提高征管質量和水平,降低稅收成本。

(二)要求。

1.明確崗責劃分,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專業化分工后,必面對征管查三個機構在內部分工和外部協作上明確各個機構及各個崗位的職責,并通過建立責任追究制,增強各崗位人員履行職責的主動性,減少和避免因推諉扯皮而造成的工作脫節和不連貫,進而影響征管質量和水平。

2.實現信息的集中處理和共享。專業化分工后,征管查各成體系,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利用現代化的計算機管理手段和網絡技術,實現信息數據的集中處理和共享,才能真正建立起專業化的征管格局。

3.收縮機構,精簡人員。我國擁有近百萬稅務大軍,素質參差不齊,稅收成本較大和不適當性已勿庸諱言。要適應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征管體系,就應提高人員素質,實行集中征收,收縮機構,精簡人員,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4.優化納稅服務,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大力推行包括電子申報在內的多種申報方式,實現稅、銀、庫聯網,減少納稅環節,簡化納稅程序,方便稅款的申報繳納入庫,降低納稅人的納稅成本。

5.提高稅源監控能力。專業化征管體系建成后,由于機構收縮,縣局是一線征管單位,科室進大廳,撤銷了全職能征管機構,甚至縣以下的稅務所也要撤掉,這樣勢必要影響到對稅源的監控力度。所以在專業化征管格局下,如何提高稅源監控力度、減少漏征漏管是擺在改革面前的一個首要問題。

6.提高稽查質量。通過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質量,打擊震懾偷稅行為,發現、反饋、堵塞征管中的漏洞,使征、管、查協作并進,促進專業化征管格局的形成和發展。

三、建立專業化稅收征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基層改革目標不明確。

稅務人員對改革的步驟、要求及結果不能準確把握,靠摸著石頭過河的工作方法,只能加大工作量,影響改革進程和質量。如現行的征管軟件tmsis,由于在當初設計時不支持多元化申報功能,但為了適應改革進程,盡快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就不得不對tmsis進行增強補訂程序,重新構造功能,這對于市地級以上的國稅管理部門而言,只是進行修改程序的編寫,而對于縣區級以下的稅務部門而言,則要面對的是幾千戶納稅人、多個數據庫的整理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及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成本是可想而知的。而即將推行的ctais軟件本身就具備這種功能,所以能否在ctais運行以后再進行多元化申報改革是當前不少基層稅務干部存在的疑慮。產生這一情況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們在推行改革的過程中,缺少對改革的前瞻性和預測性,缺少對改革內容的了解和準備。所以建議我們在推行ctais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培訓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ctais,具體功能和要求是什么,充分做好ctais推行前的準備工作,以促進改革的順利進行。

(二)崗位不明,責任不清,工作程序脫節。

成立征、管、查三個專業機構,它的運行保證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內部各崗位和各專業局之間的崗責體系。我省雖然在改革的初期也制訂了過渡期的業務協調方案,但由于對具體工作沒有達到最細化,崗位責任劃分不清,分工不合理,缺乏考核等監督制約機制,造成內部手續傳遞混亂,業務繁瑣復雜,甚至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嚴重影響改革的進度和效果。

1.發票發售問題?,F在基層稅務所發售的普通發票必須先與征收局簽訂代售發票協議,在形式上雖然取消了稅務所直接發售發票的權利,但實際上仍然履行發票發售的功能;另外還存在管理局因管理需要,對某納稅人采取停票措施,但由于手續傳遞或責任不強等問題,該納稅人利用“時間差”仍能從征收局領出發票,造成工作脫節。

2.代開發票問題。目前運行的代開發票的程序是:縣局審批,基層稅務所繳稅和辦稅服務廳開發票三個環節,手續更加繁瑣復雜,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

3.金稅工程崗位設置問題。金稅工程在縣局設9個崗位,綜合科負責登記崗、發票發售崗、稅控設備管理崗;政策法規科負責一般納稅人認定崗和數據采集崗;計劃征收科負責認證和報稅崗;管理局負責日?;藣徍投愒垂芾韻彙_\行的主要程序是計劃征收科將認證和報稅信息傳到政策法規科,進行一般納稅人稽核系統軟件的數據采集,然后上傳至市局。但政策法規科對數據采集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易把握,這樣數據采集崗設在政策法規科就形同虛設,極易出現責任不清、推諉扯皮現象。而將數據采集崗劃到計劃征收科后,認證、報稅、數據采集在同一單位,便于業務協調,增強責任心,更能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4.認證、報稅與申報之間存在的問題。一是時間及地點問題。目前運行的模式是企業于例征期前先到辦稅服務廳進行進項發票認證,然后于例征期再到辦稅服務廳進行銷項發票報稅,最后回所在稅務所進行申報納稅。這種運行方式不但給納稅人增加了負擔,大大提高了納稅成本,而且容易產生納稅人利用認證、報稅、申報的時間地點不一致、稅務機關報稅信息不共享的這一弱點,進行虛假申報,產生偷稅現象。所以在遠程網絡申報還未開通的情況下,對于住址在城區或業務量較大的企業可以在例征期前進行認證,而對于邊遠農村、業務量較小的企業則可將認證、報稅、申報三個環節進行合并,統一在例征期由辦稅服務廳負責受理。二是區間問題。由于抄報稅的區間是以自然月為準的,而現在企業的會計核算區間則絕大部分不是以自然月為準的,造成了報稅數據采集的時間范圍與申報數據的時間范圍不一致,加大了征前審核和征后稽核的工作量,特別是將來ctmis運行后,如何能保證報稅與申報數據的一致性,是我們目前應盡快解決的問題。所以建議應由政府進行協調,在全省范圍內對會計區間進行修改,統一以自然月為準。

5.辦稅服務廳管理及權限問題。按省局要求,取消征收局后,縣(市)局各業務科室前臺人員進入原征收局辦稅服務廳辦公,這一改革措施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兩個問題:(1)辦稅服務廳的管理方式問題。辦稅服務廳應由誰負責管理以及如何管理,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如果是縣(市)局業務局長直接進入大廳辦公,會出現因業務分工不同,權力受限而無法拍板決策的問題;如果指定一名大廳主任或進駐大廳的業務科室負責人輪流管理,更容易出現扯皮現象;(2)辦稅服務廳的權限沒有明確。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縣(市)局各科室不具備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但實行新模式后,大廳要面對的直接的稅務行政執法及處罰問題,如加收滯納金等一般性稅務違章行為,辦稅服務廳是否有權作出處理決定,它究竟享受哪一級的權限,建議上級稅務機關及時予以明確。

(三)稅源監控力度不夠。

對稅源的監控僅僅停留在表面和靜態管理,征管的“死點”和“盲點”仍然較多,漏征漏管戶依然存在,這已成為專業化管理的源頭障礙。雖然新《征管法》作了在稅源管理上與工商和銀行兩部門進行聯控的規定,但由于個體、私營業戶的大量存在和逐漸增加,經營方式更加靈活,他們可以儲蓄存款或個人名義開設銀行帳戶來滿足其經營業務的需要,規避監控,在未進行稅收清算或有欠稅的情況下而一走了之,造成稅款流失。所以在稅源的控管上已不能停留在靜態管理的思路上,要采取動靜結合的方法,全面實施監控。在靜態管理上,要繼續落實稅源管理責任人制度,明確職責,增強責任心;同時在占有大量的納稅人生產經營數據資料的前提下,全面引入納稅評估制度,對納稅人實施預測性監控,對個體戶按照《最低稅額標準辦法》進行雙定征收,對小規模納稅人落實《小規模納稅人評估制度》,對一般納稅人參照涉外企業管理的評稅制度進行預測,全面對稅源的動態進行預測和分析。在動態管理上,通過政府協調,打破部門信息各自占有、各自為政、互不溝通的局面,建立稅務機關同工商、銀行、民政等職能部門的信息交流體系,實現信息共享,在納稅人進入或退出任何一個渠道時都能得到監控,從而達到動態管理的效果。

(四)多元化申報問題。

多元化申報是指為納稅人提供的自主采用的方便、快捷、準確、低成本的申報方式,它的目的在于降低稅收成本,實現集中征收。但我們的改革應著力于適應中國現代經濟的“二元”結構,不能讓現代化的征管模式超越現實的征管條件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和縣城城區采取集中征收、管理、稽查是合理和必須的,但在經濟落后的農村, 特別是山區、老區,就必須因時、因勢、因地制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靈活、多元化的措施進行稅收征管,穩步、循序漸進地推進專業化征管改革,切不可操之過急,超越經濟發展水平,摘模式化和一刀切。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在我國由于舊的稅收宣傳觀念的存在,以及受經濟發展水平及納稅人素質的影響,社會大眾的納稅意識普遍不高,對稅法的遵從程度較差。以輝縣為例,全縣山區面積占2/3,1 700余戶農村個體納稅人散布在全縣20多個鄉鎮農村,知識結構、文化水平較低,納稅意識不強,即使目前實行的“一元化”的稅務所大廳申報,也是在催報催繳的情況下完成的。電話申報和銀行網點申報方便、快捷,但其前提是納稅人已在銀行存夠當月的應納稅款,就目前農村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承受能力而言,很難實現。第一是不容易接受。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較差,在心理上和行動上不愿意接受,另外,農村納稅人的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對電話申報方式來說,因數字較多,不易記憶,操作確有困難。第二,即使納稅人樂于接受,就目前農村的經濟狀況而言,在稅務所進行申報納稅時,又可以同時辦理領購發票、稅法咨詢等涉稅事宜,他們何樂而不為呢?在推行多元化申報過程中、由上級要求進度,下級稅務機關在執行過程中就可能出現政策變形,片面提高多元化申報比例。據了解已經出現稅務所通過驗證時機,大量注銷那些規模小管理難度大的業戶,將之轉為臨商戶進行管理,在數字上片面地達到了多元化申報的比例要求,但實際上卻造成了大量的稅源、稅款的流失,這與我們推行改革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所以我們在農村進行多元化申報改革中,應切合實際,加強宣傳,循序漸進地穩步推行。

(五)加強稽查管理。

稽查管理上,目前存在著由于崗責不清,分工不明,對信息資料不能實現有效的共享,造成選案準確率低,查案不透,制約機制不力,處罰不重的現象。應進一步完善計算機選案指標,提高準確率,嚴罰,并分析稅源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促進稅收征管水平和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的提高。

(六)關于稅收成本問題。

篇(2)

一、關于納稅申報問題

(一)《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金額單位可暫取整數,保留到元。

(二)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以下簡稱留學人員)在辦理免稅申報時,除了按照160號通知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外,還應提供所在地海關核發的《回國人員購買國產汽車準購單》(以下簡稱準購單)。凡是不能提供準購單的留學人員,車購辦不予辦理免稅手續。

(三)已使用未完稅車輛,如果納稅人主動申請補稅,但缺少《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其他相應資料的,車購辦應受理納稅申報。

二、關于計稅依據問題

(一)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依據為最新核發的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按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依據為最新核發的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二)已使用未完稅車輛發生轉讓、補稅行為的,計稅依據為最新核發的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三、關于稅款征收問題

(一)車購辦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應實地驗車。

(二)車購辦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除按照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補征稅款外,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規定加收滯納金。

四、關于退稅問題

(一)對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已稅車輛,納稅人可以到車購辦辦理退稅手續。納稅人在辦理退稅手續時,應提供160號通知規定的所有資料,納稅人如果不能提供退車證明和退車的發票,車購辦不能為其辦理退稅手續。

(二)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的,自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稅款全額退稅。

五、關于免(減)稅申請問題

(一)160號通知規定的挖掘機、平地機、叉車、裝載車(鏟車)、起重機(吊車)、推土機,車購辦可依據已下發的《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以下簡稱免稅圖冊)直接辦理免稅手續,不需再報總局審批。其他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除總局已下發圖片且說明圖片視同免稅圖冊的車輛不需再報總局審批外,其他車輛一律重新辦理免稅申請審批手續,并報總局審批。車購辦未接到總局批準免稅文件(免稅審批表)前,為了不耽誤納稅人上車牌時間,可以先征稅后退稅。

(二)設有固定裝置車輛的生產企業在向當地車購辦提出免稅申請時,需填寫《車輛購置稅免稅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免稅申請表),但不用填寫免稅申請表中發動機號碼、車架(底盤)號碼、機動車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號碼和購置日期。此外,還需提供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產品所在頁碼與技術參數頁碼,車輛內觀、外觀彩色5寸照片2套。

(三)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流轉稅處分別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向總局報送免稅申請表??偩址謩e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將免稅車輛圖片列入免稅圖冊。

六、關于完稅證明問題

車購辦在核發完稅證明正本前,需將納稅人的車牌號碼打印或填寫在完稅證明正本上。完稅證明遺失的,納稅人在申請補辦完稅證明前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車購辦依據遺失聲明為納稅人補辦完稅證明。

七、關于政策規定

(一)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二)對國家稅務總局尚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

車購辦應依照已核定的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征稅。同類型車輛由車購辦確定,并報上級稅務機關流轉稅管理部門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部門應自行制定辦法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備案的同類型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在本地區統一。并于每月月末將統一的價格信息上報總局。上報路徑為總局 FTP服務器“centre\流轉稅司\消費稅處\車購稅”。

(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逾期申報應交納的滯納金按萬分之五收取。

八、關于表證單書印制問題

(一) 由于免稅審批表是車購辦執行免稅政策的依據,各地印制的免稅審批表需嚴格按照160號通知規定的格式、尺寸、采用壓感技術印制。

(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部門應于每月7日前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上月車購稅月報表(式樣見附表1)。上報路徑同上。

九、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執行。

附件:車 輛 購 置 稅 收 入 統 計 月 報 表

編報單位:                    單位:輛、元

 

本月數

本年累計數

備注

項 目

       

              

         

征稅車輛數量

            

           

        

征稅車輛價格

         

         

       

征稅金額

         

        

       

征稅車輛數量

          

           

        

征稅車輛總價

        

         

         

征稅金額

        

          

      

合計

         

          

      

(一)汽車

1、國產汽車

2、進口汽車

(二)摩托車

1、國產摩托車

2、進口摩托車

(三)掛車

1、國產掛車

2、進口掛車

(四)農用運輸車

(五)電車

篇(3)

一、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立法回顧

為了鼓勵城鄉居民以儲蓄存款方式,為其子女接受非義務教育(指九年義務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專、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積蓄資金,促進教育事業發展,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同意〈中國工商銀行教育儲蓄試行辦法〉的批復》(銀復[1999]124號)批準中國工商銀行自1999年9月1日起開辦教育儲蓄業務,并核準《中國工商銀行教育儲蓄試行辦法》。

1999年9月30日國務院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前款所稱教育儲蓄是指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指定銀行開戶、存入規定數額資金、用于教育目的的專項儲蓄。”對教育儲蓄所得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2000年3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中國工商銀行試辦教育儲蓄業務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教育儲蓄管理辦法》,規定除郵政儲蓄機構以外的辦理儲蓄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均可辦理教育儲蓄業務。

二、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特點

為了支持非義務教育事業的發展,國家對教育儲蓄推出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稅收政策,同時為了加強對該項優惠政策的管理,對教育儲蓄規定了嚴格而明確的政策界限。根據《教育儲蓄管理辦法》規定教育儲蓄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 儲戶特定,是指教育儲蓄的對象(儲戶)為在校小學四年級(含四年級)以上學生。

2 存期靈活,是指教育儲蓄為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存期分為一年、三年和六年。

3 總額控制,是指教育儲蓄的最低起存金額為50元,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

4 利率優惠,是指教育儲蓄實行利率優惠。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儲蓄按開戶日同期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六年期按開戶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教育儲蓄在存期內遇利率調整,仍按開戶日利率計息。

5 利息免稅,是指儲戶憑存折和學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儲戶憑“證明”可以享受利率優惠,并免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

三、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在賬戶開立、儲蓄方式、支取本息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

為了確保該項稅收優惠政策不被濫用,《教育儲蓄管理辦法》對教育儲蓄在開立賬戶、儲蓄方式、本金和利息支取等方面規定了嚴格的限制性條件。

1 在開戶方式上,《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教育儲蓄采用實名制。辦理開戶時,須憑儲戶本人(學生)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到儲蓄機構以儲戶本人的姓名開立存款賬戶,金融機構根據儲戶提供的上述證明,登記證件名稱及號碼等事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80號)第三條規定:“有關儲蓄機構應對教育儲蓄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以備稅務機關查核。記錄的內容應包括:儲戶名稱、證件名稱及號碼、儲蓄金額、儲蓄起止日期、利率、利息。”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在辦理教育儲蓄時,金融機構設立專賬,同時建立《教育儲蓄開戶信息明細表》,登錄相關信息。辦理開戶手續時應遵循以下規定:1)專賬和《教育儲蓄開戶信息明細表》應登記儲戶姓名、開戶證件及號碼、就讀學校、儲蓄金額、儲蓄起至日期、利率等相關內容,在登錄證件號碼時,對開辦證件為戶口簿的,應登錄戶口簿號+儲戶本人的出生年月日作為證件號碼。2)金融機構在季度終了10日內將《教育儲蓄開戶信息明細表》以磁盤形式報主管稅務機關。3)儲蓄機構按季將儲戶的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裝訂成冊,加以編號,以備查核。

2 在儲蓄方式上,《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教育儲蓄為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開戶時儲戶應與金融機構約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額,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應在次月補齊,未補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的有關規定辦理?!吨袊ど蹄y行教育儲蓄試行辦法》規定開戶后每次存入金額及存期內存款次數由儲戶與銀行約定?!吨袊r業銀行〈教育儲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儲戶辦理教育儲蓄開戶后可以選擇按月自動供款方式存入,也可以根據自身收入情況與農業銀行營業網點協商存入次數(不少于2次)和金額,并按規定享受教育儲蓄的優惠政策。

3 在支取方式上,《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1)儲戶憑存折和學校提供的正在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儲戶憑“證明”可以享受利率優惠,并免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金融機構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后,應在“證明”原件上加蓋“已享受教育儲蓄優惠”等字樣的印章,每份“證明”只享受一次優惠。2)儲戶不能提供“證明”的,其教育儲蓄不享受利率優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開戶日同期同檔次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六年期按開戶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第十一條規定教育儲蓄逾期支取,其超過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并按有關規定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第十二條規定教育儲蓄提前支取時必須全額支取。(提前支取時,儲戶能提供“證明”的,按實際存期和開戶日同期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并免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儲戶未能提供“證明”的,按實際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并按有關規定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教育儲蓄在支取時,金融機構應設立專賬,同時建立《教育儲蓄免稅信息表》,并在季度終了10日內報主管稅務機關。專賬和《教育儲蓄免稅信息表》應登記儲戶姓名、開具免稅證明單位、免稅證明編號、儲蓄金額、開戶日期、存款期限、支取日期、利率、支付利息、支付利息憑證號等。

4 在異地托收上,《教育儲蓄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凡因戶口遷移辦理教育儲蓄異地托收的,必須在存款到期后方可辦理。儲戶須向委托行提供戶口遷移證明及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身份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不享受利率優惠,并應按有關規定征收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

四、對代扣代繳單位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加強對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扣繳義務人應當積極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按季將教育儲蓄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和分析,針對疑點,進行納稅評估,與金融機構約談,存在偷稅問題的,及時移送稽查部門處理。對金融機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設置、保管、報送《教育儲蓄開戶信息明細表》和《教育儲蓄免稅信息表》等資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1條、62條之規定,對其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并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五、當前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及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教育儲蓄因其具有存期靈活、利率優惠、利息免稅等優點,近年來,在各家銀行的強力營銷下,不僅深受廣大客戶的喜愛,而且正逐步成為銀行儲蓄存款增長的一個亮點,對我國的非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金融機構之間同業競爭激烈,受利益驅動影響,一部分金融企業網點和經辦人員為爭奪教育儲蓄資源,忽視教育儲蓄準入條件,違規辦理教育儲蓄業務,使教育儲蓄變了“味”。在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務專項稽查和稅收執法檢查中,我們發現目前該項優惠政策本身及其在執行和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值得引起有關方面方面的重視。

(一)教育儲蓄個人所得稅政策本身的作用有限,達不到政策本身的目的。教育儲蓄為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人民銀行《教育儲蓄管理辦法》規定的教育儲蓄存款期限為一年、三年、六年,中國工商銀行規定的存款期限則為三年、六年兩種,取消了一年期存款。教育儲蓄存款期限較長,且每筆本金最高限額為2萬元,而按目前大學的正常收費標準,2萬元至多也只能夠交兩年的學費,這還不包括學生的日常生活開支。因此,目前的教育儲蓄稅收優惠政策達不到該政策最初促進非義務教育的目的。

由于政策本身優惠幅度較小,辦理手續復雜,在當前利率低,物價指數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對儲戶的吸引力減小。如安陽市2002年教育儲蓄存款余額為17774.42萬元,比2001年增長16260.31萬元,增幅為1073.92%;2003年比2002年增長14888.34萬元,增幅為83.8%;2004年比2003年增長14621.19萬元,增幅為44.8%,增幅明顯呈逐年下降趨勢。

(二)在現行政策下,教育儲蓄存款管理上存在較多漏洞,造成稅款流失。2003年在安陽市所屬的林州市國稅局組織的儲蓄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專項稽查中,通過金融企業自查,因違規辦理教育儲蓄,共查補稅款293984元。在今年我局組織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項調查中,發現存在的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 一人多戶,一戶多存。由于金融機構業務處理系統無法自動甄別儲戶多頭設立教育儲蓄戶頭,存在同一客戶在同一網點、在同一銀行的不同網點或不同銀行不同網點開立二戶以上教育儲蓄存款戶頭,最終導致突破賬戶最高限額不能超過2萬元的政策限制,達到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2 存款人姓名不實。按照規定,儲戶在存款時應出具身份證明,屬人代存的還應出具人身份證明,但在實際執行中,為爭取更多的客戶和更多的存款,在開戶時對教育儲蓄的準入把關不嚴,存在違反存款實名制規定的現象。

3 儲戶信息登記不規范。按規定《教育儲蓄開戶信細表》應登記儲戶姓名、開戶證件及號碼、就讀學校、儲蓄金額、儲蓄起至日期、利率等相關內容,在登錄證件號碼時,對開辦證件為戶口簿的,應登錄戶口簿號+儲戶本人的出生年月日作為證件號碼。但一些銀行在以戶口簿登記時只以戶口簿號作為證件號碼,而不登記儲戶的出生年月日,致使難以辨認儲戶是否為符合法定條件的儲蓄對象。

4 改變存款方式。教育儲蓄為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督逃齼π罟芾磙k法》第七條規定教育儲蓄開戶時儲戶應與金融機構約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額,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應在次月補齊,未補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的有關規定辦理。但《中國農業銀行〈教育儲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儲戶辦理教育儲蓄開戶后可以選擇按月自動供款方式存入,也可以根據自身收入情況與農業銀行營業網點協商存入次數(不少于2次)和金額。顯然農業銀行的規定放寬了存款方式,造成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存款方式不一致,使監管部門難以監管。另外在實際操作中部分經辦人員改變零存整取屬性,一性存入2萬元,違反了教育儲蓄分月零存的存款方式。

5 學校“證明”管理、使用混亂。一是學校提供的“證明”格式不統一,存在不規范現象,有的為印制的固定格式,有的為手寫證明;二是“證明”的開具部門不統一,有的是學校財務部門開具的,加蓋學校財務印章,有的加蓋學校印章;三是學校對開具的“證明”沒有按規定建立備案存查制度,使以后難以檢查核實。有的儲戶通過學校熟人托關系就可輕易開具一份或多份證明,甚至有的學校把空白證明提供給金融機構隨意使用;四是在支取環節一些金融機構對學校證明把關不嚴。有的未按要求在證明上加蓋“已享受教育儲蓄優惠”字樣印章,未將客戶身份證明復印件附在利息清單后作為免稅依據,致使一份證明被多次使用。有的金融機構甚至在儲戶根本未提供接受非義務教育的身份證明情況下就按教育儲蓄計息方法為客戶計息。

六、對策及建議

1 對教育儲蓄稅優惠政策必須從開立賬戶的源頭上加強管理。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教育儲蓄管理辦法》,規范學?!白C明”的來源渠道、格式、種類等。學校開具的學生身份證明必須由專門機構負責印制,領用存各環節要有登記備案制度,以便以后檢查核對。稅務、教育主管部門和銀行監管部門應緊密配合,定期對學校提供的“證明”進行抽查,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防止濫開、濫用“證明”。

篇(4)

一、各級地稅部門要加強領導,克服不重視零散稅收征管的思想,根據本省房產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學習遼寧省的做法,采取切實措施把加強出租房屋稅收管理的工作落到實處,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二、要廣泛開展稅收宣傳,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等多種形式進行稅法宣傳,使出租者和承租者都知道出租房屋要依法納稅,并了解要繳哪些稅、如何申報納稅以及納稅時限等,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促進納稅人主動申報納稅。

三、要依靠黨政領導,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建立起有效的社會協稅護稅網絡。要與房管部門、街道居委會、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起護稅、協稅工作關系,并通過這些部門的支持配合,及時、準確地掌握出租房屋的情況,嚴格征收管理。

四、要加大“雙清”力度,清理房產稅漏征漏管戶。凡沒有對房屋出租開展“雙清”檢查的地區,要盡快抓緊時間開展“雙清”檢查,把它作為努力完成今年稅收任務的一項措施來抓。清理的面要適當放寬一些,既要注重那些商業區,也不要忽略一般地區;既要清查企業納稅單位,也要清查未辦理納稅登記的行政事業單位;既要清理私房出租,也要注意公房的轉租。

五、對在清理檢查中找不到出租人的,可規定承租人為房產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對不能提供租賃合同或不能據實提供租金收入情況的,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情況核定不同區域房屋出租的租金標準,據以征收房產稅;對代征單位和個人,各地可依照有關規定、結合當地情況確定并支付代征手續費。

六、開展房產稅“雙清”檢查,各地要做到精心組織,層層落實,集中人力和時間,盡量爭取在年內進行?!半p清”檢查結束后,各地要向總局寫出專題報告。

附件: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工作情況匯報

近幾年來,為增加稅收收入,克報稅源分散、量小面寬的困難,我們通過開展專項檢查,不斷加強房產稅的征管措施,改進征管辦法,使房產稅收入連年大幅度增長,其中1995年征收房產稅5.48億元,96年征收7.49億元,97年征收9.38億元,98年計劃10.1億元,預計能完成10.5億元,平均每年增長20%,凈增收入2億元。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堵塞漏洞,開展專項檢查

針對出租房屋應納的各項稅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稅源分散、征管難度大、納稅人主動申報納稅意識不強、稅收流失嚴重的實際情況,我局黨組對此非常重視,專門召集各業務處長會議,研究解決的辦法。為了堵塞漏洞、挖掘稅源、增加收入,從96年到98年連續三年在全省范圍內對出租房屋應納的各項稅收進行了專項清理整頓。

為了保證專項清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每次清理檢查,各地都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和指導專項清理工作。為了把專項清理工作落到實處,還普遍制定專項清理方案,明確專項清理的指導思想、清理的內容、范圍、重點、方法、步驟和處罰辦法等,使專項清理工作能扎實有序進行,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二、加強稅法宣傳,講明政策

針對出租房屋的特點,利用不同的方式進行了大張旗鼓的稅法宣傳,省局專門請遼寧電視臺錄制了出租房屋的專題電視片《屋檐下的稅收》;省局領導發表了電視講話;在今年專項清理的稅法宣傳中,從省到各市、各縣區在同一時間(4月5、6、7三日)、用同一內容、以同一名義(遼寧省地方稅務局)分別在各地報紙的頭版了《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出租房屋收入必須依法納稅的通告》,要求有出租房屋行為的納稅人限期申報納稅,在廣大納稅人中產生了強烈反響,各種咨詢電話、信函等絡繹不絕;沈陽、鞍山等市還利用新聞媒體、張貼布告和利用居民區內的板報等形式進行稅法宣傳,規定納稅人的納稅時限和納稅方法。通過宣傳使廣大納稅人了解了有關稅收法規和政策規定,提高了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

三、部門配合,齊抓共管

為了把專項清理切實抓出成效,各地區積極采取措施,依靠各級黨政領導的支持,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對專項清理工作進行齊抓共管。如對逃避檢查或拒不交稅的納稅人,采取銀行扣款、查封出租房屋等強制執行措施;對那些屢查屢犯、明知故犯、拒不納稅的“釘子戶”,利用新聞媒介給予曝光,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力地震懾了偷、抗稅的不法分子。大連騰飛體育用品商店和長虹體育用品商店被查出有出租房屋偷稅問題,西崗區地稅局多次下達納稅通知書,他們無動于衷,拒不繳稅,稅務人員依法將其房屋查封后,他們仍無視稅法,竟然撕開封條繼續營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對這種肆意踐踏稅法的行為,大連地稅部門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在大連電視臺新視點欄目進行了曝光,然后按規定給予了嚴肅處理,打擊了偷逃稅者的囂張氣焰。

四、根據專項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改進完善具體征管辦法和規程

(一)關于對出租房屋的納稅人界定征稅問題

按現行稅法規定,出租房屋的納稅人應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即房屋的出租人。由于相當一部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淡薄,采取種種手段逃避納稅,給稅收征管工作帶來很大難度。很多稅務機關在對個人出租房屋進行納稅檢查時,只能找到承租人,要想找到出租人則難上加難。因此多年來相當一部分基層稅務部門要求省地稅局明確規定承租人為納稅人或由承租人代交房產稅,對此我們認為依據不足。為此,我們經過反復征求意見,全面分析研究,在不違背現行稅法的前提下,規定:“對出租房屋征收房產稅,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向房產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規定的方式將《納稅通知書》送達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進行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限期內找到出租方并繳納稅款的,視為出租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應由承租人繳納房產稅”。

(二)關于核定租金收入征稅問題

由于納稅意識淡薄,很多納稅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而故意隱瞞租金收入。為了堵塞漏洞,我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對納稅人出租房屋應納的各項稅收實行核定征收的辦法。其具體方法是,由各市地稅局在典型調查測算的基礎上,按照房屋座落地的繁華程度、房屋結構、用途、新舊程度將本轄區分為若干區域,核定各區域房屋的單位建筑面積的房屋租金標準,以納稅人實際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積和適用的租金標準計算出應稅租金收入,據以計征房產稅。

(三)關于對居民個人利用私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征稅問題

針對有些納稅人為了少納稅而把出租房屋說成是自己經營的問題,我們規定:對居民個人利用私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凡其“三證”(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戶口簿)的姓名一致,可視為自有自用房產,按房產計稅余值計征房產稅,否則,一律從租計征房產稅。

五、開展稅源普查,加強征管基礎

(一)對經營門點房屋出租情況進行普查。具體方法是,按照行政區劃,把轄區分為幾個部分,組成以協稅人員為主,辦事處、居委會人員配合的普查小組,以“拉大網”的形式,挨家挨戶進行調查。首先,由房屋出租或承租人提供有關房屋出租(轉租)人姓名、房屋地點、面積、協議租金等情況,由納稅人簽字蓋章;其次,協稅人員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第一手資料,逐戶登記了解情況,對有異議的,重點進行調查,在此基礎上,初步核定稅額;最后,由分局根據協稅人員上報的調查情況,逐戶進行審查,核定應繳納的稅額,并把核定結果送達納稅人。

(二)對用于居住的房屋出租情況進行普查。由于這部分出租房屋分布零散、情況復雜,單純依靠稅務人員的力量,無法管理到位。因此,在普查工作中,各地都積極爭取了公安派出所和各辦事處、居委會的大力支持。其具體做法是:一是對以前外來的人口,由公安派出所提供各地段外來暫住人口的姓名、居住地點,由協稅人員及居委會人員聯合,逐戶進行調查,了解其租房情況;對以后的外來人口,與派出所協商,在給其辦理暫住證之前,要求先到當地地稅機關進行登記,填寫居住地點及居住房屋情況登記表,然后派出所憑稅務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才辦理暫住證,達到源泉控制的目的。二是充分發揮居委會熟悉情況的特點,由居委會向協稅人員提供當地居民的租房情況,并協助稅務部門工作。同時,與各派出所建立固定的協稅護稅關系。在日常檢查、執法中,派出所專門抽調人員協助檢查,確保了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建立健全協稅護稅網絡,嚴格對協稅人員的管理

篇(5)

國家稅務總局

政策背景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以下簡稱“37號文”)精神,保障改革試點的順利實施,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2號)內容基礎上,結合37號文有關政策調整規定,國家稅務總局于2013年7月10日了《關于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實施。關于納稅人發票使用問題1啟本地區營改增試點實施之日起,增值稅納稅人不得開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貨運專票)和普通發票;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之外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統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服務接受方索取貨運專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填寫《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代開貨運專票按照代開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執行。2.提供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旅客運輸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使用定額普通發票。3.從事國際貨物運輸業務的一般納稅人,應使用六聯專用發票或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其中第四聯用作購付匯聯;從事國際貨物運輸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應使用普通發票,其中第四聯用作購付匯聯。4.納稅人于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稅的營業稅應稅服務并開具營業稅發票后,如發生服務中止、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營業稅紅字發票,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和紅字貨運專票。需重新開具發票的,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營業稅發票,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或貨運專票。關于稅控系統使用問題1啟本地區營改增試點實施之日起,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的,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以下簡稱貨運專票稅控系統);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稅應稅服務、開具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以下簡稱防偽稅控系統)。2.自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從事機動車(舊機動車除外)零售業務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使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以下簡稱機動車發票稅控系統)。3.試點納稅人使用的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為金稅盤和報稅盤,納稅人應當使用金稅盤開具發票,使用報稅盤領購發票、抄報稅;貨運專票稅控系統和機動車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為稅控盤和報稅盤,納稅人應當使用稅控盤開具發票,使用報稅盤領購發票、抄報稅。貨運專票稅控系統及專用設備管理,按照現行防偽稅控系統有關規定執行。各省國稅機關可對現有相關文書作適當調整。4.北京市小規模納稅人自2012年9月1日起使用金稅盤或稅控盤開具普通發票,使用報稅盤領購發票、抄報稅的辦法繼續執行。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問題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專用發票或貨運專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針對前期部分試點地區反映,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中實地核查工作量大、影響辦稅效率以及部分稅務機關審批過嚴、影響納稅人發票使用問題,為進一步做好納稅服務工作,保障試點實施順利,納稅人發票正常使用,39號公告將實地核查的必經程序調整為: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以后,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查驗。實地查驗的范圍和方法由各省國稅機關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同時明確: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和銷售情況進行審批,保證納稅人生產經營的正常需要。關于貨運專票開具問題1.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貨物運輸服務,使用貨運專票;提供其他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不得使用貨運專票。2.貨運專票中“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的一般納稅人信息;“實際受票方及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實際負擔運輸費用、抵扣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信息;“費用項目及金額”欄填寫應稅貨物運輸服務明細項目及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合計金額”欄填寫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合計;“稅率”欄填寫增值稅稅率;“稅額”欄填寫按照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得出的增值稅額;“價稅合計(大寫)(小寫)”欄填寫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的合計;“機器編號”欄填寫貨運專票稅控系統稅控盤編號。3.37號文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試點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取消了前期試點中的過渡政策。本公告相應調整了稅務機關代開貨運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在代開貨運專用發票時,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在貨運專用發票左上角自動打印“代開”字樣;“稅率”欄填寫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稅額”欄填寫按照應稅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計算得出的增值稅額;“備注”欄填寫稅收完稅憑證號碼;其他欄次內容與本條第(二)項相同。4.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后,如發生應稅服務中止、折讓、開票有誤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需要開具紅字貨運專票的,實際受票方或承運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對并出具《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實際受票方應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承運人開具的紅字貨運專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認證結果為“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以及所購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不列入進項稅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承運人可憑《通知單》在貨運專票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貨運專票?!锻ㄖ獑巍窌翰煌ㄟ^系統開具,但其他事項按照現行紅字專用發票有關規定執行。關于貨運專票管理問題1.貨運專票暫不納入失控發票快速反應機制管理。2.貨運專票的認證結果類型包括“認證相符”、“無法認證”、“認證不符”、“密文有誤”和“重復認證”等類型(暫無失控發票類型),稽核結果類型包括“相符”、“不符”、“缺聯”、“重號”、“屬于作廢”和“滯留”等類型。認證、稽核異常貨運專票的處理按照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執行。3.稽核異常的貨運專票的核查工作,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核檢查操作規程(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4.丟失貨運專票的處理,按照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執行,承運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政策背景適應營改增和稅收管理的需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以下簡稱“37號文”)對可以不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作出例外性規定,與實施細則相關類似規定存在區別,主要體現在非企業性單位上:實施細則規定,只要是非企業性單位,即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37號文則將范圍收窄,只有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才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在以上2條規定并行的情況下,為消除稅收實踐中稅企雙方理解上的偏差,國家稅務總局6月21日《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3號),以明確納稅人在該政策適用上的區別與銜接。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政策規定納稅人按不同類別,分別適用不同的政策規定:第一類: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納稅人,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時,其小規模納稅人資格適用條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九條:“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規定執行。第二類:提供應稅服務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時,其小規模納稅人資格適用條件,按照37號文附件1第三條第三款:“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規定執行。第三類: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另外,還必須注意:除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具體程序,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相關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為了進一步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的增值稅抵扣管理,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決定將前期在廣東等地試行的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在全國范圍推廣實行?,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需經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后,其增值稅額方能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二、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自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三、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數據,按日與進口增值稅入庫數據進行稽核比對,每個月為一個稽核期。海關繳款書開具當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次月及第三個月。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及次月。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以后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四、稽核比對的結果分為相符、不符、滯留、缺聯、重號五種。相符,是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其號碼與海關已核銷的海關繳款書號碼一致,并且比對的相關數據也均相同。不符,是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其號碼與海關已核銷的海關繳款書號碼一致,但比對的相關數據有一項或多項不同。滯留,是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在規定的稽核期內系統中暫無相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留待下期繼續比對。缺聯,是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在規定的稽核期結束時系統中仍無相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重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納稅人申請稽核同一份海關繳款書,并且比對的相關數據與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數據相同。五、稅務機關于每月納稅申報期內,向納稅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對結果,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查詢稽核比對結果信息。對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提供稽核比對結果的當月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六、稽核比對結果異常的處理稽核比對結果異常,是指稽核比對結果為不符、缺聯、重號、滯留(一)對于稽核比對結果為不符、缺聯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于產生稽核結果的180日內,持海關繳款書原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數據修改或者核對,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屬于納稅人數據采集錯誤的,數據修改后再次進行稽核比對;不屬于數據采集錯誤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數據核對,主管稅務機關會同海關進行核查。經核查,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貨物業務一致的,納稅人應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書面通知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二)對于稽核比對結果為重號的海關繳款書,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查。經核查,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貨物業務一致的,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書面通知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三)對于稽核比對結果為滯留的海關繳款書,可繼續參與稽核比對,納稅人不需申請數據核對。七、納稅人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納稅人取得海關繳款書后,應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貸記相關科目;稽核比對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許抵扣的,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專欄,貸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經核查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紅字貸記相關科目。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稅務機關“一窗式”比對項目的調整(一)自2013年7月1日起,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填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表二“待抵扣進項稅額”中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欄。(二)自2013年8月1日起,海關繳款書“一窗式”比對項目調整為:核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表二第5欄稅額是否等于或小于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核查后允許抵扣的海關繳款書稅額。九、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地區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函[2009]8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地區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1196號)同時廢止。(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2013年6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37號),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增值稅納稅人均應按照本公告的規定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二、納稅申報資料納稅申報資料包括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和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一)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明細)。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其他情況不填寫該附列資料。(5)《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收抵減情況表)。(6)《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其他情況不填寫該附列資料。3.上述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表樣和填寫說明詳見附件。(二)納稅申報其他資料1.已開具的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存根聯。2.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按規定仍可以抵扣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的抵扣聯。3.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購進農產品取得的普通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復印件。按規定仍可以抵扣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其他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復印件。4.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及其清單,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5.已開具的農產品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6.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合法憑證及其清單。7.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三)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為必報資料。納稅申報其他資料的報備要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三、主管稅務機關應做好增值稅納稅申報的宣傳和輔導工作。四、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43號)同時廢止。(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2013年6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綜[2012]96號)的規定,現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按照財稅[2013]37號文件規定,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適用財綜[2012]68號通知,繳納和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信息登記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1號)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信息登記和申報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二、營改增試點期間,適用財綜[2012]9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可以不進行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三、主管稅務機關應做好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宣傳工作。四、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篇(6)

    稅收政策對企業現金流的直接作用是指通過稅收政策的調整能夠直接改變企業現金流的流量,并且作用的結果通常是十分明確的。在結構性減稅政策中有部分是針對企業的稅收調整,這些稅收政策對企業現金流的直接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企業所得稅改革減少了相關企業的現金流出量。企業所得稅改革中,無論是降低內資企業所得稅率,還是針對部分企業實施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對企業現金流量的作用都是直接和明確的,結果是減少了相關企業由于所得稅支出帶來的現金流出量,即使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量不增加的情況下也能使得企業由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增加。

    (二)增值稅轉型改革對于相關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具有兩重性。增值稅轉型改革中允許抵扣企業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一方面減少了由于購建固定資產而支付的現金,即減少了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量,這樣在投資活動產生的其他現金流入或流出量不改變的情況下,使得企業由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企業固定資產年折舊額等稅前扣除項目的減少而導致企業所得稅增加,即增加了企業經營活動中由于稅費支付而帶來的現金流出量,這樣在經營活動產生的其余現金流入或流出量不改變的情況下,使得企業由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減少。

    (三)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增加了相關企業的現金流入量出口退稅率的七次上調,增加了相關企業由于稅費返還帶來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入量,這樣在經營活動產生的其他現金流入或流出量不改變的情況下,使得企業由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增加。

    

    圖1 結構性減稅對企業現金流的直接作用

    二、稅收政策對企業現金流的間接影響

    出口、消費和投資一直是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爆發后,三駕馬車的拉動效應同時受到影響,投資、消費需求有所下降,出口增速出現逆轉,導致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放緩,因此,防止經濟下滑過快過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成為危機發生后我國政府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適時推行的結構性減稅所追求的目的正是拉動消費和投資,特別是擴大最終的消費需求。由于現金流產生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與企業的融資、投資和經營活動等息息相關,而企業作為宏觀經濟中的微觀主體,其生產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又都會受到宏觀經濟形勢和總體水平的巨大影響,因此,對于企業的現金流,結構性減稅除了能夠發揮以上的直接作用外,更多的是產生間接影響。所謂稅收政策對企業現金流的間接影響是指稅收政策的調整不一定能夠直接改變企業現金流量,而往往是通過作用于宏觀經濟及微觀企業從而影響企業現金流,并且影響的結果有時是不明確的。鑒于現金流分為投資性、融資性和經營性三大類,下文分別分析稅收政策對三類現金流的間接影響路徑。

    (一)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路徑分析。稅收政策對于企業經營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首先表現為結構性減稅通過擴大消費需求、改善企業銷售,從而作用于相關企業的經營性現金凈流量。金融危機發生后,我國企業處在了一種非常態的宏觀經濟環境中,市場需求嚴重縮減,結構性減稅擴大消費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一是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調整能夠運用其杠桿作用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二是針對特定行業的減稅措施能夠帶動該行業的消費需求。無論是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提高還是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其結果都是通過收入分配這一中間媒介使得居民實得收入增加,從而帶動消費需求的上升。危機發生后,作為此次金融危機爆發誘因之一的房地產市場,其消費需求極度萎縮,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措施的出臺比如降低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印花稅以及營業稅等極大地提升了居民的消費信心,直接刺激了房地產市場的消費;國家調整車輛購置稅也通過降低消費者的購買成本,拉動了汽車市場的消費。消費需求的上升會加大相關企業銷售狀況改善的可能性,進而帶來企業經營活動現金流入量的增加,即在經營活動產生的其他現金流入或流出不改變的情況下,增加了企業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稅收政策對于企業經營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其次表現為通過鼓勵出口、改善出口企業的銷售,從而作用于相關企業的經營性現金凈流量。我國經濟發展模式偏外向,近些年來的外貿依存度高達60%,金融危機對我國外貿出口帶來的影響不容忽視,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是我國政府積極采取措施以消除金融危機對出口造成負面影響的一項重要舉措。由于勞動密集型行業是我國出口創匯的支柱產業,因此提高勞動密集型、高附加值產品等行業的出口退稅率,必然會增強國內企業抵御國際市場風險的能力,也將在一定時期內促進我國外貿出口總量的增長。那么,出口退稅率的上調最終造成相關企業出口額是上升還是下降呢?首先,出口退稅率的上調會導致相關商品出口價格下降。當出口退稅率上調時,如果能夠維持出口商品價格不變,對于出口企業來說無疑是最優的狀態,但是由于我國長期實施外貿導向型戰略,出口企業的生產能力已基本形成,當國際市場需求發生變化時,供給能力又很難相應的進行戰略性調整,加之出口商品大多附加值低、同質化嚴重,出口企業國際議價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出口退稅率一旦上調,相關商品價格必然會隨之下降。其次,出口商品價格的下降會帶來出口量的增長,但其增長幅度小于價格下降的幅度。銷售數量如何受到銷售價格的影響,關鍵取決于商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在已有研究中,對于我國出口商品需求價格彈性的判斷基本一致,認為該彈性為負,且絕對值小于1,這意味著盡管出口退稅率上調導致商品出口價格下降后出口量會增長,但出口量的增長幅度小于出口價格下降的幅度,因此最終帶來出口額是上升還是下降,結果并不確定,即從理論上分析出口退稅率的上調對相關企業經營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結果不明確。

    (二)稅收政策對企業投資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路徑分析。稅收政策對于企業投資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主要表現在結構性減稅通過促進投資改善、刺激企業投資需求,從而作用于相關企業的投資性現金流。金融危機發生后,宏觀經濟環境的惡化也引發了 全社會的信心危機,出于對投資前景的擔憂,企業的投資動機減弱,尤其是在長期投資方面,同時由于企業銷售下滑、資金回籠不暢也削弱了企業的投資需求,因此,無論從動機還是能力來看,企業投資行為受到極為嚴重的負面影響。增值稅轉型改革有利于刺激投資需求,與生產性增值稅不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固定資產投資所產生的進項稅額,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其最終效應是減稅,從而帶來投資成本的下降。增值稅的轉型對企業投資行為產生的積極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可以激勵企業加快技術革新、更新設備的步伐,尤其會促進繳納增值稅的裝備制造業、電力、采礦、化工等行業的投資力度;第二,可以促進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增強企業發展后勁,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以克服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從上述理論分析可以看出,結構性減稅政策通過促進投資改善、刺激投資需求會加大相關企業投資行為的可能性,進而增加企業投資活動現金流出量,即在投資活動產生的其他現金流入或流出不改變的情況下,減少了企業投資性現金流量凈額。

    (三)稅收政策對企業融資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路徑分析。稅收政策對于企業融資性現金流的間接影響主要表現在結構性減稅通過支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改善企業融資,從而作用于相關企業的融資性現金凈流量。金融危機發生后,融資環境的惡化使得企業融資受阻,結構性減稅措施中也有支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減稅政策,比如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并將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對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等,這些政策信號既能夠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有利于改變金融危機后我國股票市場低迷的狀況,也有利于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提高交易效率。資本市場是我國企業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融資環境的改善一方面增加了企業融資成本降低的可能性,融資成本一旦降低,則會帶來融資活動現金流出量的實質性減少,使得企業融資性現金流量凈額增加,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風險,進而減少企業現金流斷流風險發生的概率。

    三、利用稅收政策優化企業現金流管理

    稅收政策會對企業現金流產生直接和間接影響,企業在進行日常的現金流管理時,不能忽視稅收政策的作用,只有利用好相關的稅收政策,才能變優化現金流的可能為現實,進而在保障了企業經營活動現金的流動性、平衡性及安全性的同時,實現現金流持續創造價值的目標。

    

    圖2 結構性減稅對企業現金流的間接影響

    (一)充分利用稅收政策,合理規劃企業投資性現金流。投資方向的選擇是一個企業投資性現金流管理中的起點,涉及現金流的戰略規劃,對企業整體現金流轉乃至全部資源的運用具有指導性和方向性的意義。危機發生后我國采取的稅收政策中與企業投資性現金流有關的主要是增值稅的轉型,企業應該充分利用好相關稅收政策,合理規劃企業投資方向、做好戰略現金流的匹配,從而實現企業的增長、風險防范以及價值創造。(1)加快固定資產更新,促進產品改造升級換代。作為資本性支出,固定資產的投資應該定位于企業的戰略發展結構、構筑在核心競爭能力和生產經營管理的目標上,后危機時代中的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制定固定資產長遠投資規劃時,必須從戰略的高度、從培育市場競爭優勢的角度出發,并利用多方面的有利因素。增值稅轉型改革正是基于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背景下,國家提出的并正在付諸實施的一項宏觀調控政策,企業可以依托增值稅轉型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方面加快對主營業務影響較大的現有設備的更新和改造力度,提高主要產品制造質量,保持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投資支持,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另一方面突破現有存量資產和產品結構,做到資金向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項目傾斜,對市場潛力大、技術含量高的項目給予優先投資,而對效益低下及國家產業政策限制或不鼓勵發展的項目要減少投資或不投資。(2)進入稅收優惠產業,轉變企業經濟增長方式。在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下,資本的有機構成越高,固定資產重復征稅帶來的稅收負擔越重,企業更新設備的意愿也就越低,一方面導致企業難以擺脫傳統發展模式,造成了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以及企業的持續發展。后危機時代的企業應首先抓住增值稅轉型的機遇,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走一條依靠科技實現經濟增長的企業發展道路;其次應利用各地政府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力度的機會,積極進入到政府扶持的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依托自身在基礎產業、資源、市場、勞動力等方面的比較優勢,延伸產業鏈條從而形成新的產業競爭優勢。

篇(7)

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我國的經濟生活中的新生事物,與一般性技術層面的稅收籌劃不同,本文所說的政策性稅收籌劃特指針對我國特大型企業集團的一種國家稅收政策層面上的稅收籌劃。從國內研究看,由于目前我國關于稅收籌劃的研究主要停留在技術層面上,對這種特殊的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分析,總的來說,還沒有引起關注。但從實踐看,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某些大型企業集團在政策性稅收籌劃實踐方面積累了一定經驗,并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績效?;诖?,本文在論述中將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工具,重點對政策性籌劃的內涵進行初步研究,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和技術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指特大型企業集團在不違背稅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與國家政府中的稅務、財政等部門進行協商,試圖改變現有對企業或行業不適用的稅收制度,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理財方法。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這種籌劃實質上是一種稅收制度籌劃的創新活動。特大型企業集團發現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從而產生的稅收制度創新需求,政府根據這一制度需求對稅收制度的供給進行調整,以實現稅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稅收籌劃是一種新的更有效率的稅收制度來改進、替代另一種稅收制度的過程。這一基本論斷是本文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透視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基本依據。

政策性稅收籌劃起點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為稅收博弈的參與人對現行稅制不滿意狀態,從供求關系看,是指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種狀態。政策性稅收籌劃實際上就是對稅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種反應。

從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現為稅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對新的稅收制度需求的產生先于該制度實際供給的形成,從而造成稅收制度有效供給的不足。稅收制度的非均衡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稅收政策實施中的統一性與行業執行特殊性的矛盾。因為現有的國家層面上的稅法與各種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基于全國“一盤棋”的考慮,強調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但從現實的情況看,由于國民經濟中各行各業存在巨大差異,使形式上公平的稅收法律和政策在實施中出現結果上的不平等,壓抑了行業生產的積極性,勢必會影響到該經濟主體的利益,導致其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失去同其他同類企業競爭的公平性,從而導致效率損失。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著現行稅制安排的凈收益小于可供選擇稅制安排的凈收益,而基于行業特殊性的對原有稅法與稅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進,正體現了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由于這種改進符合公平與合理的稅收原則,國家的利益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因為行業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將大幅度增加,形成稅收制度創新的潛在收益,導致新的潛在制度需求,從而構成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起點。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過程是稅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稅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潛在收益的存在,而這種潛在收益在現存制度中是無法獲取的。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稅收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均衡基礎上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潛在收益。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軌跡就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見圖1)。

這一邏輯路徑的主要思想是,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政府和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納稅人對稅制的接受程度,不斷地調整稅收制度供給以滿足稅收制度需求,從而實現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

需要指出的是,在稅收制度創新過程中,參與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地位不同。政府作為稅收制度的供給者,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進行稅制設計和政策選擇。同時,特大型企業集團作為稅收制度的需求者,有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稅收制度的動機。反映雙方利益最大化稅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供給,也不單方面取決于稅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該制度的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的。然而,由于國家追求稅收政策全局性、統一性、整體性的目標導向和信息的不完備性,國家追求潛在收益的積極性相對微弱,相比之下,處于市場競爭的企業在生存本能的驅使下對這種潛在收益的追求要強烈和持久。因此,稅收制度主體是企業,而國家只不過是名義的稅收制度的供給者而已。

政策性稅收籌劃反映了特大型企業集團對更合理的稅收制度的需求,承認了上述特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形成和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即這些大型企業集團不是被動地接受國家既有的稅收制度,作為市場競爭和國民經濟建設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它還是我國稅收制度創新的主體。從近年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實踐看,我國的石油、鋼鐵、電力等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制度創新中發揮了主體性作用。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

由于政策性稅收籌劃是對國家稅法制度的籌劃,它要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與一般性稅收籌劃相比,政策性稅收籌劃要艱難得多。根據上述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邏輯路徑,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技術路線如下:

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企業首先要深入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制度,準確把握稅收理論的前沿和稅收制度演進的規律。國家稅收政策代表著國家的利益取向,稅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只有準確把握稅制完善的方向,才能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營建成功平臺。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國家稅收制度的設計均是從全局和宏觀角度出發,而國民經濟的各行業卻是具體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銳地發現并深入研究國家現有的稅收政策對行業生產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稅收制度改革的建議。

提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作為一種特殊的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籌劃,不能將政策性稅收籌劃片面地理解為向國家“要政策”,政策性稅收籌劃要遵循“有理”的原則。我國石油企業在進行石油增值稅籌劃時就提出石油全生產過程理論作為其籌劃依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強與國家稅務機關的交流與溝通,形成稅制改革的基本意見。企業要向國家稅務機關如實地反映情況,強調現有的稅收制度由于對行業生產的不適應性,最終會損害國家利益,從而提出兼顧企業和國家雙方利益格局的稅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作為政策性稅收籌劃的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在國家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體現國家利益,又反映行業特殊性的具體的國家稅收修正政策的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制定和頒布標志著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完成。

與一般性的技術層面上的稅收籌劃不同,政策性稅收籌劃是高層次的籌劃,它是在對自身生產特點和產業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改變不合理的、與行業特征不適應的稅收政策,其實質是國家稅制的改革與創新。顯然,這一特征決定了政策性稅收籌劃的使用范圍。一般而言,政策性稅收籌劃只適應于我國特大型企業集團,這類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基礎地位,具有稅收制度博弈的實力。企業進行政策性稅收籌劃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競爭力,而且可以豐富我國稅收籌劃的理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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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昌,王維祝.企業稅務籌劃策略研究 [J].財務與會計,2001.2

篇(8)

柞水是一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國家級貧困縣,也是一個國家財政補貼縣。近幾年,我縣在經濟建設中,緊緊圍繞現代醫藥、礦產冶金、生態旅游三大主導產業加快發展,財政收入出現了高幅增長態勢,政府非稅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并且對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作用日益突現。但是,由于管理機制不完善,加之部門利益的誘惑,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現了許多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統一。一些單位甚至是領導同志,把黨和國家賦予的行政執收職能,當作本部門的特殊權力,把收取的非稅收入視為單位自有資金,私設“小金庫”;有的部門把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與“三亂”現象聯系在一起,認為加強非稅收入管理難免引發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也有的領導不著眼長遠,不求自我發展,認為政府非稅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會影響財政轉移支付結算,得不償失。二是征管機制不健全。我縣政府非稅收入有七大類、200多個項目,這些項目主要分布在農業、工商、財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勞動等部門,并且是以執收單位自行征收為主。這種多方征收、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財政管理職能,分散了非稅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稅收入管理成本,不僅造成了“收費養人”局面,同時,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每辦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門“過關交費”,群眾對此意見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完善。由于國家還沒有出臺一部系統性的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較為科學實用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軟件,所以,我們財政機關對非稅收入管理的強制性不夠,對超標準、超范圍和隨意減收、免收非稅收入的問題查處不嚴,因此征收非稅收入的隨意性較大,出現了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亂收的現象。

面對上述問題,縣政府緊緊抓住省上推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試點的工作機遇,于2007年12月份成立了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的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動員大會,制定下發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從轉變政府職能、實行財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繳系統三個方面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確立了堅持公開透明、堅持科學規范、堅持積極穩妥三項基本原則,并按照“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改革模式,選定了公安局、國土局、勞人局等15個部門為首批試點單位。

經過一年來的改革實踐,我縣取得了四個方面的成效。

1.確立了一個模式。即:確立以財政直收為主、委托部門征收為輔的“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征管模式后,明確主管部門的工作責任,建立相互制衡執法體系,較好地防范了非稅收入征管的隨意性和資金的體外循環。

2.構建了兩個體系。即:在財政、銀行、單位之間構建非稅收入收繳軟件體系和財務報表管理軟件體系,既降低收入征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便于廣大干部群眾查詢非稅收入的管理政策、資金收繳和計劃執行情況。

3.實現了三個創新。一是通過管理政策的宣傳,使全縣上下進一步了解非稅收入的概念和資金的屬性,形成共識,創新管理理念,加速了非稅收入“三權”的歸位;二是四個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出臺,成為有史以來較為全面、較為規范、較為時尚的新制度體系,標志著我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正在向法制化軌道邁進;三是非稅收入管理機構的改革創新,明確了工作職責,提高了執法地位。

4.發揮了四大作用。一是有利于發揮政府的統籌作用,增強調控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財力保障。二是有利于發揮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作用,加快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步伐。我縣實施非稅收入管理改革,使非稅收入計劃與財政綜合預算得到有機結合,規范政府與執收單位之間的分配關系,增強預算約束力和執行力,縮小了有執收權限單位與沒有執收權限單位之間的利益差距,克服了過去那種用收費資金來養人、發獎金、發福利的不合理現象,為推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基礎。三是有利于發揮信息資源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我縣實行財政直收大廳管理模式,財政、銀行部門在同一信息平臺、同一辦公地點操作開票和收繳業務,簡化了繳款義務人辦事程序和路程,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同時減少網絡設備投資和辦公經費100多萬元,精減財政票據26種,杜絕執收人員亂用票據、混開票據的行為。四是有利于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預防腐敗現象。我縣通過清理收費項目、取消收入過渡賬戶、開展重點收入稽查、公示執收人員和收入運行情況,從源頭上預防了非稅收入征管中的腐敗問題,有效地遏止了“三亂”行為,加快了“陽光政務”的建設步伐。

二、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的運行情況看,我縣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一是隨著財政保障機制的逐步完善,執收單位存在著執法不到位的現象,由過去那種“用收費養人”極端主義,向現在的“養人不收費”享樂主義轉換,出現了該收不收的行政不作為問題;二是有些單位存在著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亂收,該取消的不取消、已經取消了的還在收的問題,嚴重地影響了政府形象;三是財政部門和代收銀行使用的收繳網絡、財務和報表系統,需要雙方盡快完善;四是財政、銀行、執收單位的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還要進一步提高。

三、深化和完善我縣管理改革的思路與對策

根據財政部和省政府下發的推進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指導意見,結合我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國務院的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為契機,緊緊圍繞“深化改革促發展、完善機制保增收、規范管理上水平、優化服務樹形象”的基本思路,按照“完善、擴面、鞏固、提高”,做好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促進財政收入快速增長。具體講,完善就是進一步開發系統功能和健全相關配套制度,著力財政、銀行系統軟件應用中存在的問題;擴面就是將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延伸到沒有實施的單位和鄉鎮,力爭縣、鄉改革工作覆蓋率達到100%;鞏固就是通過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營造氛圍,保持我縣管理改革的良好勢頭;提高就是學習財政法規和外地先進經驗,增強對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的執行力度,努力做到應該收的盡收、不該收的堅決不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樹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部門新形象。

(一)科學編制政府非稅收入計劃,增強部門預算的約束力。要按照“初次分配注重實效、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財政資金管理原則,認真研究社會經濟發展形勢,并根據各執收部門的職能任務和收入項目,參照前幾年的收入實績,精心測算的政府非稅收入來源,從嚴核定預算支出標準體系,把該收的非稅收入打實打足,該安排的事業費支出也要按政策預算到位,力求把單位的財務收支控制在部門預算之中,增強部門收支計劃的指導作用和財政預算的約束力,確保單位實現財務收支平衡。

(二)完善收入征管措施,優化管理系統功能。對委托單位現場收取的收入,由大廳開具“匯總繳款書”繳入代收銀行(不再由執收單位填制手工繳款書),納入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系統管理;對各單位領用的票據要實行非稅收入票據系統管理,便于查詢核對,減少票據差錯率;對非稅收入資金要實行電子賬務管理,強化會計核算,實現財政國庫與非稅收入管理機構的信息資源共享;對化非稅收入管理網頁應進行優化升級,建立健全非稅收入管理公示制度和績效評價體系。

(三)加大管理政策宣傳力度,大力營造和諧的征管氛圍。非稅收入征管工作不僅需要領導和財務管理人員高度重視,更需要社會各界大力支持。要通過舉辦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知識大獎賽,讓更多的人來關注、了解、支持非稅收入征管工作。對非稅收入管理出現的新情況要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并對在報刊雜志、政府網站、財政網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發表非稅收入管理調研文章的同志給予獎勵。積極創造學習培訓條件,提高管理人員業務素質。

(四)加強收入監管,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一是把已經查出來的問題切實糾正到位,不搞“下不為例”的事。二是及時查處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特別要關注弱勢群體反映有些部門在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亂收表冊、證照工本費問題。三是與監察部門聯合查處個別單位利用職能,強行收費和變向收費問題。

(五)正確面對政策變化,強化征管措施,促進政府非稅收入快速增長。國家為了拉動經濟增長,出臺了若干擴大內需政策,采取“正稅清費”策略,取消了部分收費項目,經過初步統計,全縣政策性直接減收在80多萬元。對此我們要有正確認識,不能失去信心。一要認識到隨著國家對經濟的拉動,一些資源性的非稅收入一定會增長;二要認識到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政策性的收費,它所帶來的非稅收入的增長,必須是有質量意義的增長,不是說收的越多越好,這里的“好”指的是把收入政策執行好,而且要符合法律規范,“多”指的是應收盡收,保證正常性的增長。為此,我縣非稅收入的征管工作,要在任務服從政策的前提下,繼續堅持以往好的做法,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力求做到應收盡收。

一是建立收入考核制度。要將繼續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分行業、分項目、分單位包抓征收工作,做到月月達進度,一月一兌現;要把收入計劃細化到一線的執法人員和日程上,砸實征管責任,狠抓收入進度。

二是明晰征管思路。要根據經濟發展形勢,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及時調整本部門的非稅收入征管重點,挖掘增收潛力;同時,要積極搞好收入稽查工作,堵塞收入征管漏洞,預防收入流失。

三是堅持“以票控收”的管理制度。繼續加強票據管理,從源頭上控制收入,防止收入在體外循環;按照票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各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領用的票據進行專項檢查,制止一些不顧政策規定,隨意上劃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的行為。

篇(9)

關鍵詞:

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

近年來,我國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逐步健全和完善,在此過程中,我國財政稅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1]結合目前我國財政稅收管理的現實情況,筆者認為改革財政稅收管理必須根據我國的政策法規進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順應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方向,注意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以科學的稅收收取范圍收稅,切實保障人們的合法納稅權益,確保我國稅收管理的健康、穩定發展。

一、財政稅收管理的現狀

作為我國財政管理中較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受到社會方方面面的影響和制約,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稅收管理方面面臨著一系列問題,直接導致財政事業的發展受阻。從現實的狀況來看,我國稅收管理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2]第一,管理體制的混亂。第二,管理機制的監管缺失。第三,財政資金的運用效益不高。第四,民主管理機制不健全。這些因素直接造成財政管理混亂,納稅人意見較大,上訪頻率高,但實際問題解決率低,極大的造成國家財政管理的困擾。

二、完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

(一)改革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

從目前的實際情形來看,我國財政方面是比較缺乏一個較為完善的管理機制,集權和分權等制度的不統一也導致了稅收建設的混亂。很久以來,我國對財政稅收管理的重視不夠,管理人員的管理觀念出現問題,只重視收入,但是對于收入的管理較為松散,甚至是不在乎。[3]因此,在今后的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必須重視建立現代財政稅收管理機制。相關的財政稅收管理應該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淡化人的作用,并且嚴格建立正常的財政稅收管理格局,健全適當的管理制度,重視對債務的強化管理,避免債務的混亂不清,時刻保持財政稅收的正常、健康、穩定的狀態,推動科學的稅收管理機制適應經濟發展的需求。

(二)提升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管理人員的綜合素養也是影響制約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順利運行的關鍵因素。作為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執行者,管理人員的行為直接關系著整個稅收管理工作的健康運行,如果管理人員的綜合素養低,就會導致管理機制落實不到實處,也就是說財政稅收管理的最終效果就是由人員的執行情況來反映的,所以,提高財政管理人員的素養至關重要。第一,應該著重關注財政管理內部的環境與秩序,建立相應的培訓機制,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和鍛煉。第二,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管理。建立對應的知識體系,同時強化管理人員服務意識,培養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提高其服務水平和管理稅收的能力,優化服務,為我國財政稅收事業貢獻一己之力。[4]第三,在新的形勢要求之下,創新的公共管理體制也勢在必行。根據十七屆三中全會的重要精神,構建新型的公共管理體制,確保農村公共財政的健康運行。因此,我國財政稅收部門應該緊密結合社會主義經濟的特征,調整管理措施,減少冗官冗員,降低不必要的財政支出,營造健康良好的財政運行環境。另外,還要建立正常的“評估機制”,監督財政工作的透明運行。

(三)合理界定財政稅收收支范圍

收支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結合我國的實際經濟情況,建立合理的財政稅收收支制度。首先對我國目前的財政收支進行認真的分析,然后立足于我國整體的經濟現狀,嚴格按照市場經濟原則調整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5]以科學發展觀作為收支范圍確定的重要依據,有效地進行稅收服務領域的分配,確保整個區域內的公共服務良性發展。這也就要求財政管理把各自涉及的職責權限進行明確,通過科學合理的財政稅收預算,進行稅源的分配和規劃,降低整個市場經濟浮動情況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同時,為了保證稅收的穩定,應該通過相關的政策去建立長期有效的稅源,比如鼓勵民營企業發展,培養優質稅源,擴大收支區間。

(四)提高財政稅收資金的使用效益

稅收資金的使用一直是比較關注的問題,資金使用效益的高低直接關系著財政稅收的結果。我國財政稅收主要是使用在公共事業的建設中。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我國財政稅收資金的使用效益急需改革,因此,相關的管理部門也應該加強資源的整合,進行改革,建立合理的財政稅收使用機制。[6]比如,將稅收收支公開、透明,確保納稅人的知情權。另外,還應該投入更多的財政去扶持社會的公共事業,加強相關環節之間的信息交流,保證資源的合理配置,更重要的是應該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適當的關注整個基層的發展面貌,及時給予財政支持。同時,有了合理的使用機制,配套的監督機制也不可缺少,應該建立相關的資金整合制度,監督財政收支的正常使用。

(五)建立健全稅收風險管理機制

稅收風險管理也是其中較為重要的環節,因此,有了良好的稅收為基礎,還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風險管控。首先是在省、市、縣三層聯合管理的基礎上,構建完善的風險管控機制,落實管控每一個環節,更加注重橫向與縱向的交錯與覆蓋,確保風險管控的細節完善,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防范。同時要強化風險管理工作,必須整合管控機構的設置,梳理信息數據的傳遞與保管,并且建立健全風險聯動管控,對稅收風險來源進行監管,落實一戶一站式的針對性監管,有效地減少管控環節中的浪費現象。

三、未來發展趨勢

(一)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目標

稅源是保證稅收良性發展的基礎,因此,必須走稅源專業化管理道路,以風險管理為方向,優化稅收的服務性,嚴格按照法律執行稅收政策。稅收風險管理的流程必須與征管業務進行協調,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也應該逐漸形成模式化的稅收風險管理機制,通過稅源監管的方式優化管理資源的配置,不斷地提高稅收專業化管理水平。[7]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分類管理是稅收管理創新的案例。事物的特殊性,要求稅收管理應該針對不同納稅人的具體實際情況進行稅收風險的評估等管理工作,并且必須根據不同的納稅要求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配置相關的人員與設施,通過專業化的團隊進行適當的管理和調整。因此,應該可以取消“試點管理員制度”,打破所有非專業的管理機制,以“精、專、細”的要求去改變傳統的稅收管理習慣,建立專業的稅源征收制度,并且通過培養的專門人才和專業化的手段與思維去監管和分析稅收信息,另外,還要以專業化的管理理念建立正確的糾錯體系,及時修補管理漏洞,提高稅收管理的精確性。[8]大企業是稅收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國稅務機關應該在已有的相關管理辦法基礎上,努力探尋新的合作關系,比如在經濟發展較為完善的地區引入一些先進的稅收管理經驗,并且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創新變革,推進管理機制的規范與穩定?;蛘呒訌妼Υ笃髽I的定向管理,通過對專家團隊的培養去嘗試新的對話關系,切實幫助企業提高稅務風險評估的能力。[9]

(二)推行稅收風險管理戰略

風險管控是稅收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須嚴格建立稅收風險管理的戰略體系。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稅務機關還是較為重視對風險管理的使用,但是相關的戰略機制依舊需要進行提升和完善。[10]首先,應該盡快整合省市各級機關的資源,統一進行布局和管理,推進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與布局。風險管理應該是一個完善的系統,因此,新的改革應該重點關注稅收風險分析環節,通過科學合理的操作手段開展科學的評估工作。但是在推行專門的風險管理的過程中,應該在相關的環節中嘗試建立一套統一管理的專業平臺,對內建立專業的風險指標數據庫,對所有的資源進行跨界整合與運用,將風險管理貫穿到事情發生的所有環節。同時,專業團隊的作用必不可少,應該結合風險管理的瓶頸,構建專業的團隊對稅收風險的各個環節進行分析與評估,進一步提高風險管理的正確性和專業性。除此之外,還要有針對性地對所有的基礎工作進行調研、管理,分清楚各個稅務機關的詳細職責,并且在黨和政府相關的管理政策的支持下重新部署相關事項的各個流程,建立有效的考評激勵體系,量化所有的標準,適當的傾斜政策,激發基層人員的積極性。[11]

四、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相關的體制也在逐漸完善,這個過程對財政稅收管理工作有利也有弊,是挑戰也是機遇,因此,有關的財政管理人員應該審時度勢,緊抓機遇,建立健全相關的稅收管理制度,最大化地調動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以最佳的狀態做好財政稅收管理工作。同時,還要堅持稅收風險專業化管理的思路,嚴格遵守稅收風險管理的秩序,對內有效建立稅收管理的目標與機制,對外優化各種資源,明確職能劃分,以最高效的專業管理構建財政稅收管理體系。[12]除此之外,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改革也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制度進行,注重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為我國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專業化道路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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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理查德?波斯納著,蔣兆康譯.法律的經濟學分析(第七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706-709.

[3]張顯豐,肖利偉,陳曉紅.克服薄弱環節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J].國際稅收,2014(3):96.

[4]姜力琳.非居民企業股權間接轉讓所得稅管理的難點[J].財會月刊,2013(20):89-91.

[5]白濤林.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建議[J].國際稅收,2013(12):45-47.

[6]王革.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J],黑龍江對外貿,2011(5):144-145.

[7]劉奇超,高叢珊.我國在出口退稅中海關與稅務部門深化合作的法律探討———以歐盟促進稅收征管安全現代化改革實踐為借鑒[A].海關法評論(第四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351-352.

[8]劉劍文.稅收征管制度的一般經驗與中國問題———兼論《稅收征管管理法》的修改[J].行政法學研究,2014(1):32.

[9]左春榮,唐成成.數據挖掘技術在稅收征管信息化中的應用[J].中國管理信息化:綜合版,2014(1).

[10]張菁,秦建華.準確把握納稅人的需求努力做好納稅服務工作———鹽城市射陽地方稅務局的實踐與思考[J].中國集體經濟,2014(19).

篇(10)

中圖分類號:[TV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0)-10-0186-1

1 水資源費征收管理的發展過程

水資源費征收,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不斷完善的過程,其發展大致可分為以下3個階段:

1.1 我國從1988年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到2002年對《中華人名共和國水法》進行了修訂

1998年《水法》明確將征收水資源費納入了法律的范疇,使得水資源費征收工作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并在全國普遍展開。1993年國務院頒布《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推動了水資源費的征收。

1.2 從2002到2006年《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的頒布(以下簡稱《條例》)

2002年《水法》修訂,明確了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征收水資源費,確認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管理工作?!稐l例》規定了水資源費的征收主體、征收標準、標準制定原則、計費原則、農業取水征收原則、繳納、申請緩繳、解繳、使用與監督管理等內容,統一規范了水資源費征收的具體辦法。長清區水資源費的征收也隨著文件的完善取得了質的變化,征收數額逐年提高。

1.3 從2006年到2009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的《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標志著我國水資源管理有償使用制度進一步得到完善,成為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制度。《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出臺后,更加依法規范了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加強了水資源費專項資金管理,保證了水資源費更好地服務于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促進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2 現行水資源費征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2.1 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確定性

水資源費的征收標準在《水法》《條例》都有指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水利部備案。由于省以下各個市區地域差距大,地下水量存在不同,部分市物價部門依照當地情況核發的水資源費標準與省級部門核發的標準無法統一,相應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水資源費征標準只參照當地物價部門的標準。

2.2 某些規定不盡合理

《條例》《辦法》規定,水資源費按月規劃計量征收,取水單位和個人應按月向負責征收水資源費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取水量。部分地區的地下水資源豐富,取用簡單,造成亂打井普遍,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非常困難,頻繁按月入企、入單位去征收管理也與優化環境不相符。

2.3 需要出臺細節性規定

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文件中,明確指出,農村少量取水暫不征收水資源費。有些郊區農村由于城市擴大,衍變成城中村,當地村委對公共供水管網置之不理,自行打井供水,村民長年飲水不繳費,采取封井、下達行政執法文書等方式,依據性和執行性欠妥,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也只能委婉協調處理。

2.4 有些地區水資源標準與情理不符

水資源費是準市場商品,其價格應該受使用者承受能力的制約,超過其承受能力,則會引發各種社會問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征收標準應低于水資源短缺的地區,并與當地人民生活水平掛鉤。部分縣(市)、區財政收入差,人均生活水平較低,水資源豐富,但征收標準根據文件必須參照省級執行,企業負擔過大,人民生活也受此影響,怨聲艾艾,當地水行政部門征收困難加劇。

2.5 水資源費細化程度不夠

由于百行百業,取用水方式相同,但用途不同。有些工業生產浪費水嚴重,有些林木繁育、農業生產澆灌等企業用水量較大,兩類企業對涵養水源、綠化環境的損益性截然相反,但繳費標準一樣。

3 建議與結語

1)省級部門推廣水利信息遠程采集方式應用于水資源費的征收,從而解決入戶抄表,上門收費的老大難問題;水資源監測體系是水資源管理的基礎設施,也是現代化管理的必備物質條件,是實行行政管理手段和經濟管理手段的保證。水資源即時調度、水資源變化狀態監控和水市場交易量測都需要有監測體系實施檢測。

2)根據《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以及相關配套法規,對不明確的條款進行解釋說明,對于疑留的問題暫時給出可以操作的規定,使得水資源費征收真正全面開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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