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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建筑工程中,項目管理得到了業內人士的重視,而項目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質量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等主要管理工作。這些管理項目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又是相輔相成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核心,它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對質量、進度、投資等項工作起著控制、協調的作用。因此必須明確合同管理的內容和特點,以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 國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1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的定義 不同國家的建設單位和承包商之間為了在某個工程項目中實現特定目的而簽訂的,以此來確定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此協議稱為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國際工程是一種跨國性質的經濟活動,所以這種合同要比一般國內的合同復雜很多。
1.2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國際工程的合同的特點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文件內容全面;合同制定、實施期長;有比較完善的合同范本;每個工程項目都有各自的特點;合同項目數量多。
2 國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1 什么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人(承建方)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并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協議即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被稱為建筑安裝承包合同。按施工合同規定,承建方應完成約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等施工任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為承建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按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
2.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2.2.1 對合同主體的要求要嚴格 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合同履行能力,嚴格杜絕那些無營業執照、無承包資質及資質等級低的單位成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體,并嚴格禁止越級承包建設項目。
2.2.2 合同標的具有特殊性 各類建筑產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建筑產品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建筑物本身,除建筑物本身它還包括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地下巖土和建筑物周邊的服務設施等。每個建筑施工合同的標的都具有不可代替性,都是唯一的。
2.2.3 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較長 建筑物的體形龐大,結構很復雜,建設過程中所需的建筑材料種類繁多,再加上施工的工作量很大,所以建筑施工的工期一般都比較長。在合同簽訂后,建設工程才可以實施;在合同簽訂后至正式開工前需要的施工準備時間比較長;工程進行實施階段,會遇到工程變更、材料供應不足、進度款支付滯后,甚至會遇到不可抗力、疫情等原因而導致工程的工期延期,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還要辦理竣工結算工作,最后還要有一定的保修期,上述種種均會影響到工程的工期,也是合同履行期限長于施工工期的主要原因。
2.2.4 嚴格計劃和程序的制定工作 應以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去確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模,無論建設項目是國家投資的、非國家投資的,還是其他方式的投資,都一樣要受到當年的批準限額和貸款規模的限制。在符合國家關于建設程序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同時還要滿足法定及內在規律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2.2.5 對合同的形式要有特殊的要求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復雜性和重要性,所以在建設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各種糾紛,這對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影響,所以建設工程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進行相關的約定。
3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3.1 建筑工程合同有比較長的管理周期 建筑工程施工的持續時間長,必須循序漸進地進行實施,這就決定了合同要連續的履行并且履約周期會很長,并最終導致合同生命周期也比較長。訂立合同時有很多不能預料的情況,在日后的合同管理中都會出現,所以要依據合同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以此來實現有效管理的效果,從而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
3.2 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才能取得顯著的效益 對整個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及所有工程活動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及時準確地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只有抓住在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這一核心,才能進行全面的統籌和調控工作,使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處于可控狀態,并保證建設目標得以實現。管理人員要有很強的合同管理意識,否則會造成工程項目整體目標不明確;如果沒有嚴格的合同管理,那么項目管理就難以高效系統地形成完整的項目管理系統。爭取企業經濟效益最佳途徑是進行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這項工作做的好可以避免糾紛的產生,杜絕訴訟費用的損失,并通過有效的索賠工作,獲取應得的合法利益。
3.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會出現頻繁的變更 工程合同履行的時間長,會有很多事件發生,這勢必會影響到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于合同中會出現頻繁的變更,這就要求管理人員根據變化的情況不斷地進行調整工作,由于各種變更,必然會產生大量的簽證、索賠和反索賠工作,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要全面,只有這樣才能降低建筑企業的損失。
3.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有較強的系統性 建筑工程項目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的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不確定因素多、合同種類也很多,合同管理人員需要了解與掌握每一份具體的合同,并且都需要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合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建設取得最終的成功。
3.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很強的法律性 合同是契約的一種,依照《合同法》規定,合同契約簽訂后雙方均受到合同條款的約束,從而可以避免當事雙方人發生糾紛和事后變更合同簽訂事項。對合同法的運用是合同管理的本質。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員了解國內外的合同法、建筑法等相關規定及具體施工條件。所以,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識并精通建設領域法律知識是做好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的知識儲備。
3.6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求高信息化 我國建筑業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使得建筑工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生產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體制已基本形成,這種體制以工程項目管理為核心。加入世貿以后,工程項目管理也不可避免的將向著國際化、信息化的趨勢發展。合同管理工作復雜、繁瑣,并且要求有高的準確性,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著合同類型繁多、制約性大、信息力量大等特點,所以管理是耗時費力的,單純依靠人工管理是很難做好此項工作的,加上緩慢的信息傳遞,根本不可能對信息進行及時搜集、處理并加以利用。在這種情況下,要開展有效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須建立起完備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4 建筑工程合同法
4.1 概述
4.1.1 合同法的含義:所謂合同法,是用來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在設立變更、終止合同時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我國社會主義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
4.1.2 合同法的調整的范圍包括:合同主體的擴大、合同類別的增加、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關于政府機關參與相關合同的調整。
4.1.3 合同法要嚴格遵循:平等自愿原則、公共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以及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原則等四項基本原則。
4.1.4 合同應包含的內容有: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4.2 建筑工程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法律規定
4.2.1 合同成立 《合同法》當中符合下述規定情形的,合同即宣告成立:①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②若在簽字或蓋章前,當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③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了確認書。
4.2.2 合同成立的地點通常為承諾生效的地點。
4.3 建筑工程合同有可變更、可撤銷的特征
4.3.1 只有撤銷權人才有權決定可撤銷合同效力的消滅,對于撤銷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無權撤銷合同。
4.3.2 當事人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銷因素為由拒絕不履行合同義務,因為可撤銷合同在合同未撤銷以前是屬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5 結語
通過上述,我們可以意識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地位是很重要的,只有加強合同管理我們才能進行好項目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的發展是有深遠的意義的。對于當前的建筑企業,競爭對手不只局限在國內,還有來自國外的。所以合同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并應在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同時企業要培養出優秀的合同管理人才來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并最終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我國要建設成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高度發達的法制是我們發展的目標。在建筑工程領域主要表現是落實合同法,提高承發包人的合同法律意識, 提高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保證合同管理實施的力度。確保提高我國建筑市場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規范化,提高我國建筑從業企業的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在我國加入WTO組織后,在建筑市場將逐步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的同時,確保我國的建筑從業企業能與國外企業競爭,實現利潤效益最大化是 我們的必要工作。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
建設工程合同指的是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要求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實現工程建設目標,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它的簽訂為項目管理提供了管理對象,成為全過程施工管理的基礎。它是安排項目施工的指導性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報表及竣工結算都要按照合同的約定編制,工程材料、設備等也要按照合同規格購買;工程合同又是進行工程結算的依據,合同中約定了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材料價格的確定辦法,還約定了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工程合同也是進行工程索賠和反索賠的依據,合同中約定了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它是分析索賠事件能否成立及 索賠性質的主要依據。因此,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就成為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很重要的內容。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
2.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 , 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
2.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
2.3 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 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 。 縱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 、 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 。 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
2.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經全面開放 , 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 , 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 、 遵循國際慣例 。 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三、如何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3.1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規
隨著民法通則、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的頒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本健全。但是,在實踐中,這些法律的執行還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其中既有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不認真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偷工減料、忽視工程質量的問題,也有監理單位監理不到位的問題,還有建設單位不認真履行合同、特別是拖欠工程款的問題。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我們在管理建設工程合同時要嚴格依法進行管理,這樣,我們的管理行為才能有效,能提高我們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方參建主體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3.3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
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建議在建設工程招標中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積極按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中標價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
3.4重視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變更在工程實踐中是非常頻繁的,變更意味著索賠的機會,因此在工程實施中必須加強管理。應該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種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和業主的變更指令,并對變更部分的內容進行審查和分析。在實際工作中,變更必須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待雙方達成一致以后,再進行合同變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視變更管理, 對業主要求的變更無條件服從,導致工作做了卻無法獲得賠償。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索賠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提高索賠意識是承發包方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索賠要求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合同是承包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活動是為了履行合同內容。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它是承包工程基礎上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工程造價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合同管理中造價問題是核心悶題,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經濟效益,盡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資源配置來收到預計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的本質
建設施工合同是指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實現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二、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和復雜性。目前中國的建筑市場的發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為的建設是尚未標準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著許多矛盾,突出的問題是:部分合同不規范,不詳細,不真實的,達標率不高等,沒有充分發揮約束簽約雙方行為的作用,是造成當前建筑市場混亂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簽訂中的問題
我國目前建設市場是買方市場,在供大于求的情況下,承、發包雙方的地位難以對等。業主(發包方)在簽訂合同時居主導地位,是強勢一方;施工單位處于被動地位,是弱勢群體。不少發包方不顧施工現場的客觀實際,主觀臆斷地決定合同條件。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將風險轉嫁給施工單位,要求其接受條件苛刻的合同條款,這樣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約”和“霸王條款”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隱患。另外,部分地區的施工企業,為了應對發包方的強勢和壓力,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在工程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低價搶標或者與發包方簽訂陰陽合同等。
(二)合同履約中的問題
1、合同流于形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與關系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往來時,只是將簽訂合同當作一種形式。比如,有的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先實施,在需要付款時再后補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就很難將雙方的責、權、利劃分清楚,給項目的實施帶來麻煩。
2、承包方轉包工程,出借資質一些承包商中標后違反合同約定,將工程轉包給資質比較低或沒有資質的小企業和勞務隊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義,倒手轉包、轉賣工程,從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將工程層層轉包,給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留下了隱患。從當前建筑行業的現狀看,大型施工企業大多都掛靠著眾多的中小企業,造成實際上的超越資質承包。這種現象相當普遍。
3、發包方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不按期辦理竣工結算
4、承包商惡意索賠有的承包商針對低價中標的原則,利用我國目前索賠法規不完善和發包方不甚懂得索賠業務的特點,采取低價搶標、高價索賠的謀略,投標時低報價,設下暗井,得標后,在執行時惡意索賠。受建筑市場主體自身和客觀條件的阻礙,施工企業惡意索賠和建設單位不準索賠的現象同時存在。
(三)合同管理問題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一般規定,合同管理不規范,導致合同執行糾紛,合同糾紛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資源浪費。
1、合同意識普遍缺乏。不重視合同管理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后就將其柬之高閣,不去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和內容,直到發生爭執和索賠才將合同找出來。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規范大多數合同簽訂方尚未制訂出一套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檔管理混亂,合同管理水平遠未達到專業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由于對合同管理人員要求不嚴,培訓力度不夠,造成合同管理人員法律觀念不強,合同管理知識缺乏,素質有待提高。合同的約定粗糙,合同條款和現場實際情況脫節,也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諉、乃至引發爭議的重要原因。本次調研的問卷顯示,雖然大部分企業都設立了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但對合同條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罰款作為執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場監管中,常常把罰款作為執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執法機構甚至把罰款作為創收的渠道,失去執法者的公正,損害了執法者的形象。
5、合同糾紛逐年增加近年來,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已由過去局部的單一層面向綜合型和大型層面擴展,涉及的工程量大,關乎的問題層面也隨之擴大。
三、發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原建設部制定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關文件已經實施十年了,對規范建筑市場承發包雙方交易行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對我國建筑市場的穩定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隨著市場的發展,示范文本應更加突出國際性、系統性、科學性,更好地體現示范文本應具有的完備性、平等性、合法性、協商性,為形成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作出更大貢獻。
1、盡快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體系應在現有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做好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專用條款的制定工作。應吸收借鑒國際工程合同范本中適應我國國情的內容,女HFIDIC合同條件,將工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形成“補充條款”,讓簽約雙方確認其中的解決辦法,以便承、發包雙方有所遵循,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隨意性和出現糾紛后各執一詞,不知如何處理的問題發生。增加和細化索賠條款。把雙方索賠作為合同執行條件發生變化時調整總價的正常手段。
2、建立適合不同合同參與方的合同體系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然而,目前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文本。應根據合同締約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較系統和完整的合同體系,包括:業主一工程師;總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設備供應商等合同文本。
3、建立適合不同項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來,工程建設實行工程總承包的越來越多,這樣做,既有利于建筑產品成本低,質量好,又能夠簡化建筑產品購買的組織管理,使建筑業能提供更廣泛的服務。如國際上實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國地域廣大,自然環境、經濟體制等方面影響因素很多,各地區、各部門的實際情況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據工程總承包的特點,加速建立各種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應的合同文本,以適應建筑市場的要求。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和權威性修改、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時,應明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權威性,才能充分發揮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價值。
結束語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是一個“系統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工程內容的不同,地點條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會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轉化和發展。只有靈活的把握和運用經濟管理、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因素,適時改進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控制工作。
參考文獻:
[1]劉軍,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前期管理要點[J],建筑工人,2006( 5) : 29-32.
0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因此,如何加強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對每個施工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工作,它不僅關系到建筑企業的經營效益,更關系到建筑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下面就如何加強建筑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的三個方面與大家共同研討。
1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對于建筑工程來說合同是由建設單位雙方在達成共識之后一同簽訂的關于整個工程建設的具體內容、要完成的目標以及具體事項等多方面的經濟合同,合同管理則是由建設單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承建單位以及相關監理部門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規、制度的基礎上來共同執行的建筑工程施工的依據,同時確保了合同條款中每一項具體內容的有效實施。
1.1 強化合同管理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
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規范化,才出現了合同。近年來的實踐證明,通過合同能夠有效的對建筑市場進行管理,在對建筑市場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常常會因為沒有較為具體的內容條款而無法行使職能,但是通過對合同的使用恰恰彌補了這一缺陷,利用具體的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
1.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1.3 加強合同管理是時代所需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建筑市場在發展的過程中也開始逐漸開放。近年來在建筑市場上所引起的國際競爭越來越明顯,為我國建筑行業帶來了一定的壓力與挑戰。
2加強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的措施
1.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具體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對外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使用建設部示范文本,詳盡填寫。并根據相關法律取其精華,制定本公司示范文本的推薦填寫文本,也就是說,可根據工程需要選擇一種業主既易接受又能實現承包方目的的方法。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當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同時,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該對所擬定的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準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
3.對建筑工程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 建立索賠制度。施工索賠是法律和合同賦予損失者的權利,對建筑企業來說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自己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施工索賠可以化解工程項目的各類風險,是建筑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施工索賠是建筑企業在對業主索賠的過程中,把協商、解決經濟損失作為上策,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施工索賠要以合同為基礎,要以事實證據說話,索賠的證據包括投標文件、會議紀要、來往信函、通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記錄、工程照片、氣象資料、各種驗收報告、有關原始憑證及國家的相關規定和有效信息等。
(2) 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訂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3) 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 (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4) 及時處理停工損失 (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5) 嚴格執行工程量清單規范及定額規定,對于定額未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不少建筑工程企業合同管理意識淡薄,在意識和認知上對合同管理存在著問題,合同管理的流程缺乏可執行性,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合同管理的觀念并未真正深入人心。另外,從合同文本來看,存在著下面一些問題,合同責任劃分不清、參與方相應權責、違約后果及處理方式方法缺乏具體明確的描述;承包方和業利、義務不公平的情況;一部分施工合同缺少對工程保險責任、索賠計算原則的具體約定。
2.項目管理合同專業人才缺乏
現階段,我國眾多的建筑企業沒有正規的管理隊伍,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乏專業技術人員,大多數缺乏法律和合同管理方面的相關培訓,有時甚至有一般工作人員代辦。長期存在操作流程與合同管理不相符的情形,對整個行業整體管理造成不良的影響。隨著我國經濟的繁榮發展,建筑行業也將面臨國際競爭,這對合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掌握國內的相關規定,還要按照國際慣例、項目運作原則和法規制度辦事。
3.項目管理合同的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建筑工程合同項目管理缺乏完善的體制和機制,沒有一套健全的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體系,難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的管理,造成合同簽訂、執行、終止不規范進行,嚴重影響了施工企業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對于由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建筑施工過程中,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各方主體法律意識淡薄,出現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甚至違背合同規定,這些問題的出現影響了工程正常進度和質量,給各方面造成巨大的損失,建筑工程合同項目管理迫切需要走上法制化道路。
二、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完善策略
1.加強項目管理合同意識
建筑工程的參與方應該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重視,樹立合同管理觀念,養成良好的合同管理習慣。建筑從業人員要提升法律意識并加強項目合同管理意識,培養規范的執行行為。基于項目合同文本內容里工程承包中業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苛刻條件、略顯不平等的情況,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出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來明確責任、權利和風險,以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另外,企業應強化索賠意識,要增加索賠條款的內容,為后續的索賠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據。同時,相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強監管力度。
2.培養項目管理合同專業人才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合同管理隊伍,是企業加強項目管理的核心工作。首先,可以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選拔優秀的人才從事相關管理工作。其次,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和定期培訓,擴充專業知識,結合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研討當前業務熱點。最后,企業應該加大人員培養力度,選派工作出色、表現突出的業務骨干到有關院校深造和繼續教育,研習最新前沿理論,把握建筑合同項目管理的發展脈絡。通過企業和合同管理人員的共同努力,把他們培養成為具有較高綜合素養、通曉法律知識、熟知工程項目的運作規律的專業性人士。
3.健全和完善項目管理合同的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
建立一套適于業主、工程師、總承包商、分承包商等相關關系科學規范的管理機制和體系,明確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機構人員的職責以及建立健全企業各項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項目合同管理質量和水平。其中包括,首先建立定期工作報送制度,根據相關部門報送的工作情況及工作計劃,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合同履行的動態,對發生的各種狀況做出決策。其次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各級項目及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闡明合同主要內容,以明確自身工作范圍和責任,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管理。最后是建立補充合同制度。若出現項目的任務范圍、合同價款、標準范圍重大變更事件時,必須估算該重大變更對工程成本、進度的影響,及時通過雙方談判協調簽訂補充協議。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規是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礎依據,是促進各方主體合理履行合同和維護好各方面利益,確保建筑市場正常運行的首要前提。制定包括從項目可行性研究到最后工程交工驗收全過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將納入工程建設整個過程入法制軌道進行規范和管理。制定新的更規范的法律法規,遏制建筑市場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約率等問題出現,規范各方行為。制定相應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規應對不斷出現的新問題,為建筑市場創造更好的宏觀環境,促進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問題都需要我們進行嚴格的管理,因為決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順利開展,從問題出發來研究招投標和合同管理的要點,是我們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和作用
作為招投標管理機構之所以既爵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又要監督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與施工合同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談判和訂立的過程,就是雙方當事人提出訂約提議和接受訂約提議的協商過程。二是從市場交易行為看,工程招標投標的過程是交易行為的過程,在這過程中,雙方還沒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關系,這個關系只受有關招標投標方面法規的調整,只有決標后,承發包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這種交易行為才通過合同這種法律形式被正式確定下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三是從招標投標的跟蹤管理和評價招標投標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過監督檢查雙方對施工合同各項條款的履約情況來體現。從建設部制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標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條款,而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樣包括招標文件,兩者互為主要內容,這就更進一步說明它們之間的不可分割性。
在實際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門要正確處理好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還要不失時機的向建設、施工單位宣傳好如何看待這二者的關系,只有將兩者密切地結合起來,才有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對建筑工程招投標存在問題的探析
當前,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仍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問題,嚴重阻礙了建筑事業的發展,因而科學化、合理化的進行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是促進我國建筑事業發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體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法律法規亟待完善
法律觀念模糊,執法單位執法不嚴,使經濟發展與依法行政成了對立關系。招投標工作擾,法定建設程序遭到破壞,甚至出現以言代法的現象。錢權交易、暗箱操作等違法犯罪行為雖然較為隱蔽但是經常發生,使建筑各方利益體系錯綜復雜。由于建筑事業的蓬勃發展與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使實施法律的環境產生了重大變化,造成影響建筑市場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設單位行為失當。導致行政主管部門監管招、投標工作存在嚴重阻力與難題。從實際情況來看招投標工作沒有具體的細則,從法規上來說,監督招、投標工作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根據招《標投標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規進行監督。因此,《招標投標法》的頒布從法律上降低了建設單位對項目定標的行政直接影響,對招、投標活動中評標專家委員會的位置進行了界定,但在實際操作中評標委員會確未能實現其預定功能與價值,所以只是從理論上體現了項目評標的科學和民主化。
2、監督體制體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關系復雜,行政干擾較多
地方部門排斥外來企業,對非本體系的企業設置各種障礙專心刁難,限制其參加投標,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對于本體系企業則大開綠燈,提供有利條件,一些特權部門憑借職權便利甚至公開索要好處,直接規定招投標工作,此等現象嚴重的干擾招投標工作的進行。通常一些行政監督部門會進行“客串”,變身成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干擾和介入招投標工作;甚至還有一些地方行業項目單位和投標單位通過隨意調整評標活動及方法,進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進行違法犯紀的事實。
(二)招投標過程難以得到科學有效的監督
缺少一個統一且具有權威強有力制衡機構對招投標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督,因為相關部門不僅對本行業的招投標活動實行管理,還對招投標活動細則實施監督,甚至還對招投標活動的具體實施人。
3、評標定標的科學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學準確的評標方法是招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能體現出招投標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實際中確難以顯示出公正性,因其過程中隨意性與自主性較強,而又缺少規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評標過程中定性因素較多,定量因素較少;甚至開標后議標現象嚴重,公開招標演變還能變為透明度極低的議標。
四、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幾點措施和建議
1、加大對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管
針對建設單位的假招標、規避招標以及壓價的違規行為,需要對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從制度上規范建設單位的行為。同時,加大監管力度,如在招標時,應對其招標公告的范圍進行嚴格監督,約束建設單位的行為;在評標時,一定要做好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以及評標過程的保密工作,并嚴格監管,以規避建設單位操縱評標的可能性;另外,應對中標入圍者在等同于招標公告的媒體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
2、開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鼓勵公平競爭
在工程招投標中要將政府和交易中心分開來,明確職能,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有效治理市場混亂行為,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等現象。有條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聯網招投標,從而打破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使外地企業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礙,并且交易過程能在社會和媒體的監督下完成,加強了行業間的競爭,實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促進國內市場的快速發展。
3、加強評標的管理,堅持“廉政第一”
建立專家評標資格進退機制,定期更新的動態管理模式,提高專家隊伍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綜合評價專家的業務水平、職業道德、出勤情況等,加強對專家評標過程的行為監督,強化內部工作人員“勤政為民,廉潔奉公”的思想觀念,堅決抵制外來不正之風的侵蝕。可以通過AB崗工作制,加強政治業務學習,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發現違規違紀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資格的清出機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在實際工作中,合同雙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識和經驗,導致簽訂合同的約束條款不完善、內容存在歧義、權責不清等現象產生。部分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取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規范、不公平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的方式下達任務,完工后待工作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難以實現本身的約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項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上的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相關手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等。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措施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分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的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隨著我國加入WTO,建筑市場同樣面臨對外開放問題,在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七、結束語
建筑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是我國建筑工程經常會出現問題的環節,因此,我們需要及時的發現問題,盡量避免在招投標和合同方面出現問題,盡量保證建筑工程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gral part two, is in the relevant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under supervision, the construction unit by invited many, according to legal procedures, the justice and equality standards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 of selecting good construction uni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market established market is not standard, and the tender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negligence of the problem, we should tak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measures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of rapid and stable development.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project bidding scope and significance, and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 引言
建筑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是當今建筑市場中必備的條件,工程項目的過程中必須本著公平、公正、開放式的合同方式。簽訂施工合同就是為了承、發包雙方實行承諾保護雙方利益的表現。
1 建筑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1.1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標
工程招投標是國際通用的工程建設預期的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場經濟的運行方式與結構做基礎而進行的工程建設管理方式。它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門的監督下, 由發包方制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價格、質量、時間限制為主要的準則, 邀請眾多施工單位參與進來,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來實行公平、公正、開放性的競爭,而最終選擇最具有優勢特征的施工單位來進行施工。
1.2 合同管理的含義
所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在承發包雙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而明確制定的雙方所需履行的權利與義務。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單位進行進度、質量、費用管理的依據。
依據法律法規,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指導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中的合法權益,更好的處理施工中的糾紛,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從而保證了施工合同順利實施。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2 建筑工程招投標合同管理之間的存在問題
隨著建筑市場的快速發展,因為它符合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因此招投標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已經逐漸被人們認識接受。它對當今建筑市場的快速發展有著引導、優化資源配置等作用。雖然這幾年我國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招投標工程作出了一系列的規范和防治措施,相對于之前較為健全,但是我國很多的相關管理單位對建筑施工的單位管理還是不夠嚴格完善,對承包的施工單位資格審查監督不到位。甚至有的沒有投標資格的施工單位竟然也可以中標。這種違反常規的建筑工程招投標私下的協議、幕后交易的事情隨處可見,可見在建筑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非常嚴重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的幾個方面:
2.1 評標的方法沒有結合實際情況
所謂的綜合評標法就是評標時,對投標人的每一項指標進行符合性審查、核對并給出分數值,最后,結合總體比較,取分數值最高者為中標人。評標時的各個評委獨立打分,互相不商討,最后匯總分數。但是這種評標的方法并不太符合實際情況的評標方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評標辦法和標準可能五花八門,很難統一和規范;在沒有資格預審的招標中,容易由于資格資質條件設置的不合理,導致“歧視性”條款,造成不公,引起質疑和投訴;還比較容易發生“最高價者中標”現象,引起對于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的質疑。
2.2 合同內容不夠充實,投招標的結果沒能真正體現在合同上
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意識淡薄,管理的措施太過疏松。政府的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對于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的宣傳力度還遠遠不夠,有些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對于招標文件的管理審核不夠仔細嚴格,導致其中的很多條款并不完善,這樣會為之后的簽訂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煩。
2.3 管理機構的機制不夠完善
管理機構的管理機制不夠完善,沒有注意落實實際行動。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低下,為了能順利的承包建筑工程的任務,私下的協議、幕后交易不斷的出現。一些承包商還被迫簽訂了一些不平等的條約,使管理機構的一部分人員在中間利用職位謀取了利益。
2 .4 缺乏合同意識
缺乏合同意識, 法律觀念淡薄。許多承發包對于合同管理的意識極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觀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觀念,并且對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積極地配合,往往造成了工作的拖延。政府的宣傳力度不夠,導致許多承發包的監管和管理意識淡薄,政府的監管部門的各方面措施也相對的落后,在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不去及時有效的進行解決,導致之后給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大麻煩,沒有保障好承發包的切身利益。
3 針對出現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及建議
3.1.完善評標方法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已成為項目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每一個建筑的合同都涉及到企業施工的各個層面,影響了企業的施工管理,對企業的成本控制影響非常大。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企業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筑施工企業承接的各種工程不斷增加,引入現代合同管理理念,制定較為科學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企業的經營管理,必須采取必要的策略和措施,確保建筑施工企業能夠依照相關的合同順利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提高企業經營效益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施工必須依照相關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施工的基礎和依據,也是建筑發包單位對工程進行最終綜合驗收的依據。但是,當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卻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并完善,從而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和進程,有效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
1、企業缺乏相應的法律意識
在經營過程中,不少施工企業存在著諸多不規范問題,很多施工企業沒有明確的合同意識,也更缺乏相應的合同管理策略和制度,造成合同管理較為混亂。雖然國家工商總局以及建設部制定了相關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企業的施工方和發包方沒能夠嚴格按照相關的制度和政策來執行,對相關的責權利沒有明確的分配,合同的撰寫內容也存在著不規范問題,很多企業在施工過程中他們所簽訂的各項合同都流于形式。不能夠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法律政策和程序去簽訂各種合同,并且對合同進行真正的管理,以確保施工得以順利開展,保證企業最終的驗收,會對整個施工、審核帶來更多的不利影響。
2、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行為不夠規范
工程承包人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賺取經濟利益,很多承包方不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為了能夠攬住相應的工程,往往通過不正當的程序或者手段,通過行賄或者租用其他承包資質進行投標,既缺乏相應的合同意識,并且程序和手序都不合法,會給以后的工程施工和各方面的審核結算帶來諸多的麻煩。
3、缺乏完善合同管理體制
當前的工程合同的管理,示范文本規定漸漸不能夠適應當前的企業和承包方之間的合同關系,無法更好地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對他們進行約束,一些合同關鍵環節出了問題,在相關示范文本當中沒有明確的規定。這樣就不能夠對合同進行有效約定,而發包方在合同時往往不能夠充分地考慮各種意外因素,造成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不能有效約束和規范,出現各種紕漏現象。同時合同分級管理以及授權機制不明確等造成合同管理存在各種風險,在執行過程中往往存在的執行不力等現象,又缺乏有效的監督,使得合同管理存在著諸多的漏洞和風險。
二、建筑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研究
為更好地發揮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重視合同的管理質量需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在招標階段加強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簽約一般都是以招標為基礎,發包方需要制定相關的文件,根據文件的條款和細節進行相關的談判。為此,在事前就要做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合同是工程項目中最為重要的契約,影響著工程施工的時間、工期、造價以及各方面的目標控制,也是以后的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據。科學施工必須注重合同管理,必須從招標開始做好相關管理程序,從建筑施工企業自身實際出發,立足于企業經營的質量和目標,對合同進行嚴格管理。
2、完善親證簽證管理制度
一個建設單位一定要注重建筑施工合同的簽證管理,既影響以后的各種基礎設施建設,又影響工程造價控制。明確工程變更或者簽證程序,通過事前審核、結算預算等劃分,準確把握合同中的每項條款和關鍵詞匯,防止出現理解不透徹、誤讀而帶來的各種不利影響,保證施工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執行,時也為后期審核結算奠定較好的基礎。
3、建立合同預警機制
每一個企業都應該有一個非常明確的風險意識,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評估機制,針對合同可能會出現的各種問題做好事前評估,并且能夠提出較為合理的預防方案。同時,在施工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問題能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對合同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評估和劃分,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能夠在第一時間進行化解,將各種合同風險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4、完善合同管理體制
對于每一個施工企業來講,一定要注重施工合同管理,嚴格按照合同內容進行工程開工,嚴格按照施工質量標準操作,做到內容與形式的統一。這就需要每一個企業從實際出發,立足企業自身的特點,制定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嚴格地按照合同管理體制來執行,不斷提升工合同的管理質量和水平,確保施工質量和企業經營效益。
5、確保全員參與合同管理
建筑合同的執行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在施工過程中,每一個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可能會對合同執行產生各種影響。因此,需要全體參與,每一個項目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能夠深入了解合同的有關內容和細節,準確把握合同的具體要求,使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得到有效的協調,控制工程造價、工期和質量。
三、加強工程造價控制的具體措施
1、建立全過程造價控制管理的體系
從工程項目初期決策投資階段開始,就要時刻把握好造價控制這個中心點,做好市場調研和經濟指標的測算,科學合理做好投資估算,實行限額設計,完善招投標過程的工程量、款的審核過程,施工階段從甲方、乙方、監理等多個單位建立造價控制的管理制度,落實到每一個細節微小處,在計算審計階段要給予嚴肅認真的審計結算過程等等。樹立科學的管理理念,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案,讓成本控制成為全員、全過程的管理活動,幫助企業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獲取最大經濟效益。
2、施工階段實施成本動態控制管理
在整個工程項目的建造過程中,人工、材料、機械都是處于變動之中,注意將技術因素和造價因素相結合,對每一個施工事件,都要給予合理的處理方法和科學的造價預算,實現資源的最大限度的利用,注重施工過程中全面掌控管理,嚴格把關工程進度款,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不超付,不早付,充分發揮資金的時間價值。
3、控制工程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方、施工方、設計方等各方面的因素,都可能給工程項目帶來工程量變化、技術變更等現象,工程變更必然會給工程造價帶來影響,一些施工企業甚至在工程變更中大展手腳獲取不正當利益。因此,建設單位應當深入施工現場,及時查看工程實施情況,了解工程實施具體狀態,嚴格控制工程變更。對于必須的工程變更,要充分計算變更對工程項目總造價的影響,從功能、經濟、美觀、技術等多個角度來分析是否確實需要變更,以減少不必要的工程變更支出。其中,尤其是一些隱蔽工程,更要嚴格控制工程變更,并做好完整記錄,保留相關材料,認真工程變更的實際發生。
結束語
合同是建筑施工的基礎,對于整個企業來講至關重要,影響著企業的施工、成本控制和決算,影響著企業的經營效益,每一個企業一定要注重工程合同管理,采取有效策略保證工程合同履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各種合同風險,提高工程的施工質量,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現階段,隨著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工程項目建設在不斷加快,為建筑行業的發展注入了活力,其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成為建筑企業最為關心的話題。作為造價控制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保障,加強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通過合同管理工作能夠規范建筑企業、施工單位的行為,進而實現對造價的控制與管理。如今,通過對合同的具體性分析,實現工程造價的精細化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造價管理工作是建筑行業的重要內容,決定著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發展方向,做好造價的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管理是項目造價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會涉及到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關乎著整個工程項目的造價、質量和進度,是指相關工商、行管與金融部門、業主、施工單位等利用同法律法規來對工程合同進行管理與監督,以保護簽訂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借助法律手段來解決合同糾紛,以更好的約束和規范人的行為,避免違法現象的出現。合同管理工作應從訂立前就要予以著手,此行為直到合同履行完畢,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來實現對工程造價的管理,更具高效性與實效性[1]。
二、 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管理的意義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價管理是一項復雜而系統性的工程,貫穿在工程的各個環節,同樣合同也在工程項目中具有相同的價值。招投標、設計、施工、竣工結算等整體內容都被寫入了項目合同書中,通過合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是控制與管理造價的重要途徑[2]。一般情況下,工程造價合同主要以總價、單價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價管理的主要合同類型,都對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起到積極的作用。合同是造價控制的有效憑證,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矛盾的有效依據,對施工階段具有明確的規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在造價管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來管理造價是正確選擇。
三、 工程造價合同管理的有效對策
1、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與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內容為核心,強化對施工階段相關事宜的規定,在合同訂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訂立前,應對諸多合同條款進行整合,緊緊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條款,與承包商訂立合同的時機、合同條款的全面性等都是發包方亟待考慮的問題,由于造價是對雙方都是相對敏感的話題,言辭酌句必須明確、清晰,不可模棱兩可,涉及到造價管理內容的相關條例應邀請專業的法律人士進行制定,為合同的訂立做好全面的準備。例如,部分企業人員對合同的訂立不夠重視,措施"訂金"寫成"定金",導致企業會蒙受巨大損失,也是合同中經常出現的錯誤。
2、 加強施工合同的全面管理
施工合同的確立,是對施工單位的行為、質量、進度和造價進行全面的控制與管理。一般情況下,工程項目所持續的時間較長,工程項目工期長,甚至歷史幾年,會讓管理工作變得越來越復雜,制約著建筑工程行業的發展。在施工過程中,會受到人為因素、自然因素、技術和材料因素等的影響,而致使工程造價得到全面的提升,會讓整個工程項目陷入困境,對企業也是一項不小的打擊。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階段,必須依靠施工合同來予以約束,對工程質量、進度、工期、工程款、工程變更、材料等的變化情況進行嚴格的掌控,同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會出現變更、返工或索賠等問題,都是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在工程施工開展之時,應加強對合同的全面管理,從而達到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招投標階段,投資方應與信譽良好的咨詢方建立合作關系,并針對項目制定咨詢合同[3]。同時,應對投資進行估算和預測,做好設計概算,以達到合同管理與造價控制的目的。
3、 嚴格執行合同簽訂的內容
合同是由雙方協定的,必須對合同的各項條款進行認真閱讀,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承諾和約定,在施工合同簽訂時,要經過要約、再要約、反復要約的過程,最終達成意見,與國際貿易雷同,要經過反復的詢盤、發盤,最終達成協議,合同簽訂之時即刻生效。合同所涉及的內容相對寬泛,對工程項目的各個環節都有所涉及,將工程款項的管理作為重中之重,明確合同中關于價格款項的相關約定。由于工程項目持續時間長,在建設的過程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實際情況與合同估算的差異較大,必須對合同條例進行補充,完善合同內容,及時調整與修改合同條款,以規范合同中對價格條款的要求,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途徑。
4、 強化實施階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影響工程進度、造價,制約著工程的順利實施。合同糾紛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滋生問題,與糾紛有關的事項大都與經濟,費用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合同索賠、反索賠是合同糾紛的主要內容,其主要影響因素在于施工階段的變更,原本的合同已經確立,相關的價款、方案已經確定,后期的變更卻并未添加到合同管理中,相關人員對合同變更認識不足,導致最終結算時承包商私抬價格向發包商索要更多的變更款,導致出現合同糾紛。為此,應加強對項目承包商增調價格索賠條款的控制,解決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糾紛,降低額外經濟支出[4]。另外,應加強對現場簽證的控制,杜絕施工現場簽證混亂、管理不徹底的現象。簽證是工程相關價格條款的基礎和條件,慎重對待簽證問題,是保障合同質量、加強合同管理的基本條件。
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工程造價控制與管理的重要內容,是項目開展的重要法律依據,借助合同來管理造價定能取得顯著的效果。加強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應從合同管理的基礎抓起,注重對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控制,強化對合同實施階段與后期的管理,體現合同的存在價值,為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提供保證。合同管理人員應嚴格審核合同內容,應保證招投標、造價控制相關文件與合同內容一致,以避免合同糾紛的產生。
參考文獻
[1] 姚玉坤.探析建筑工程造價控制與工程合同管理的關系[J].低碳世界,2014,21:231-232.
中圖分類號:TU761 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2306-1499(2014)01-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要求建筑項目的投資管理應該更加規范化。只有對投資進行合理的規劃,嚴格的按照造價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權力、責任,合理合法的處理在工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工程能夠如期和高質量的完成。
1.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中的作用
工程造價就是指整個建筑從開始到結束花費的所有資金。造價的控制就是把整個工程的花費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在建筑施工之前,建筑方應該和施工方簽訂的書面合同,保證雙方的利益,明確雙方的權力。合同是施工階段對造價的有利依據,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注意合同的公平性,保證雙方的利益。假如合同對一方的利益產生了影響,那么勢必會出現糾紛,這樣嚴重的影響整個工程的進度。只有簽訂清晰明確的合同才能夠保證雙方的利益,才能夠有效的控制整個工程的投資。在合同簽訂之后,要結合實際情況對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并且要將合同完整的保存。
2.工程造價合同在整個工程中的作用
在整個工程中,造價合同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1工程造價合同是解決經濟糾紛的依據。簽訂合同的主要是為了維護雙發的合法權利,如果有一方不能夠按照合同履行義務,那么這樣就會影響另一方的權益,那么這時就可以根據合同進行訴訟,要求違約方承擔民事責任。這時就要以合同為依據,最終進行衡量,讓違約方進行經濟賠償。
2.2在工程的招標階段。招標是指招標單位將施工任務進行發放,鼓勵企業進行投標競爭,然后從中選擇信譽度高而且技術過硬的單位,同時其報價必須合理,在確定之后再簽訂合同,并以這種方式約束雙方的經濟活動。通過這種方式,不僅能夠保證工程能夠如期高質量的完成,也能夠控制工程的造價。為了能夠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在進行合同的簽訂的時候應該明確合同價款,這樣就要求在招標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這樣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質量。進行合理的造價控制。
2.3工程的變更。在工程的建筑過程中,業主可能會因為個人原因和自然原因對工程的某些方面進行修改,或者是建筑方由于一些原因,產生變更。在產生變更之后,會對整個工程產生影響,所以說處理好工程造價對合同的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也能夠控制工程造價。對工程變更的處理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1)確認。在建筑工程中發生工程變更是常見的狀況,當工程發生變更的時候,工程師應該及時的處理,是變更更加合理。在進行工程變更的時候,基本流程是這樣的。提出變更的地方;然后建筑方根據實際情況對變更進行分析,分析其對整個工程的影響;然后再通過相關的合同查詢變更的合理性;然后再對變更所需要的費用和時間進行評估;最后再確定工程的變更。(2)處理。如果是建筑方提出工程變更的話,那么根據有關法法律的規定,建筑方必須在14天之內將變更方案交于業主,如果變更超過原來的設計或者是擴大了建筑規模,那么就必須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批準,并且與原來的設計進行對比,詳細說明變更的地方。然后業主必須支付甲方變更的費用。
建筑方沒有權力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所以必須交由工程師進行審查,確保變更的合理性,才能進行工程變更,當然建筑方的費用和損失都由業主承擔,延誤工期也是正常的現象。如果建筑方通過科學的方法為業主節約了費用,那么業主應給予建筑方一定的獎勵。如果建筑方沒有經過業主的同意,進私自進行變更的話,那么所花費的費用由建筑方承擔。
3.工程造價合同的管理
想要通過合同合理的控制工程造價,那么就應該知道其制約因素,有針對性的進行控制。
3.1制定好造價合同。造價合同是整個工程花費的依據。由于建筑工程的花費較大,而且時間長,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廣,所以必須要求合同內容清晰、規范和完整,合同盡可能包含工程的方方面面,這樣才能夠保證合同在履行的時候能夠順利。在制定合同的時候,應該保持其與在招標的時候所定的高度是連續的;仔細的分析合同的每一條規定,明白其要求。
3.2工程變更是在工程實施的時候無法避免的。但是變更的價款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
(1)在制定合同的時候,應該將變更因素考慮進去。給出合理的變更價格,并且按照合同上的價格計算變更。(2)合同中應該列有類似變更的價格,建筑方可根據其進行合理的變更,并且參照上面的價格進行。(3)如果在合同上沒有相應的變更,也沒有給出價格。那么建筑方就應該把變更告訴工程師,讓其進行計算,給出變更的價格。
3.3現場簽證。現場簽證就是指為包含在合同里,工程建筑過程發生的特殊情況。簽證所產生的費用也是屬于工程造價一部分。那么為了能夠降低造價,就應該加強簽證的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1)凡是在合同中有涉及到的簽證,不許建筑方再次簽證。(2)建筑方在現場簽證的內容、時間、數量還有花費的款項都要進行仔細的記錄,這樣方便最后的結算。(3)對于現場簽證,一定要及時,不能有所延誤,除非是有極特殊的情況,但是在之后一定要補上,同時對于重大的事件,要有影像資料,以便最后的確認。
3.4質量的管理。工程的糾紛往往與質量有直接的關系,所以說在合同中應該明確對質量的要求,以及建筑方未到達要求的質量的賠償方法。還有就是工期,工期的延長也會增加糾紛,由于工期延長,那樣隨著增長的就是經費,這樣也間接的影響了銷售等等環節,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對于那種比較大型的建筑合同應該分階段進行設置。
3.5計量管理。應該加強工程的計量管理,工程的計量管理就是說根據招標文件、工程的設計圖還有承包的合同等等進行計算,對建筑方完成的工程質量進行核驗。因為在簽訂合同時要求的質量會和實際質量有差別,所以要根據實際完成的質量進行核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4.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建筑工程的工程造價合同應該更加合理,更加規范化。在制定合同的時候,應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保證工程能夠如期,高質量的完成,并且將造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