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9 09:01:05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工程,是指各種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含各類裝飾、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招標投標是指對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通過法定程序擇優選用承包者的活動。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建筑工程應按下列規定招標:
政府和全民所有制單位投資總額在8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招標;
其他投資項目,投資方選擇以招標方式發包的,可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條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按下列規定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國家和省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交通建設項目和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民用建設項目;
(二)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除本條第(一)項規定之外的投資總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
(三)其他建設項目由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備自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實施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審查招標單位及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確定招標方式,審查標底;
(三)查處招標投標中的違法行為。
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負責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由建設單位或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章 招 標
第七條 建筑工程的招標,可以按建設項目招標,也可按單位工程招標。勘察、設計、施工可以分別招標,也可以總體招標。
第八條 招標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和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凡不具備前款條件的,其招標工作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
第九條 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國家、部門、地方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落實達到年計劃的60%以上;
(二)已經取得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已經批準征用土地和拆遷;
(三)已經辦理了報建手續,領取了工程發包許可證;
(四)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項目招標,還應具備必要的勘察設計資料和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
第十條 招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地址、招標項目、占地范圍、建筑面積、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現場條件、招標方式、進度要求等;
(二)必要的資料和圖紙;
(三)工程量清單;
(四)明確的標底;
(五)招標者的責任、招標有效期;
(六)主要建材、設備、成品、半成品供應方式、數量、加工訂貨情況及其價格變化調整辦法;
(七)招標公告和出售招標文件的日期;
(八)對特殊工程的要求以及采用的技術規范;
(九)對投標者的資格要求;
(十)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評標、定標原則;
(十一)答疑、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的日程安排;
(十二)合同主要條款;
(十三)招標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建筑工程招標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招標單位在招標投標固定場所張貼或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招標公告;
(二)邀請招標,招標單位向四個以上資質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設計或施工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三)議標,對不適宜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公開招標未成功的,以實行議標,但投標單位不得少于兩家。
第十二條 招標程序:
(一)招標單位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投標單位申請投標;
(二)招標單位審查投標單位資質,分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三)招標單位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進行招標答疑;
(四)招標單位建立評標組織,制定評標、定標辦法,審查投標標書;
(五)招標單位召開開標會議,公布標底;
(六)招標單位組織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七)招標單位發送經過核驗的中標通知書;
(八)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第十三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或增加附加條件;因特殊情況需補充新的內容時,應在投標截止日期七日前通知所有投標單位。
第十四條 建筑工程招標標底由招標單位負責編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開標前泄露標底。
第十五條 編制標底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依據國家和省制定的計價方法、取費標準和工期定額;
(二)依據招標工程的技術資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紙;
(三)參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價格信息及調整系數。
第三章 投 標
第十六條 凡具備承包能力,符合投標規定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均可參加投標。
第十七條 參加投標的單位在招標公告后或收到投標邀請書后,應當向招標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資信證明、資質等級證書;
(二)企業項目管理班子、項目經理、技術人員、技術工人數量及平均技術等級,企業自有主要施工機械設備一覽表。
第十八條 投標單位應按招標要求編制投標書,并按期密封送達招標單位。投標書須有單位印鑒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印鑒和簽字。
第十九條 投標單位不得以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壓低標價等不正當手段參與競爭。
第四章 定 標
第二十條 招標單位應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下,當眾宣布評標、定標辦法,啟封投標書及補充函件,宣布標書的主要內容,公開標底。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書應視為廢標:
(一)未密封的;
(二)無單位印鑒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鑒和簽字的;
(三)主要內容不清的;
(四)逾期送達的;
(五)投標者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組織由招標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和有關人員組成。參加定標的人員,由招標管理機構從評標組織的全部人員中抽簽決定;其中招標單位的人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條 評標定標應根據合理報價,完成時間,設計或施工方案、技術和設備優勢以及資信、業績等綜合條件,擇優選定中標者。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招標投標工作,不得指定承包者。
第二十五條 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單位應于五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通知各未中標單位。
第二十六條 中標單位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發出三十日內與招標單位按招標文件與標書確認的條款,簽訂合同。
第二十七條 招標、中標單位應按規定標準交納管理費。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情況責令其補辦手續,也可責令停止招標或宣布招標無效,并可處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而進行招標的;
(二)應招標的建筑工程未招標而確定承包方的;
(三)泄露標底的。
第二十九條 投標單位投標后,招標單位終止招標的,應補償投標單位的損失。
第三十條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以權謀私、索賄受賄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工程,是指各種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含各類裝飾、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招標投標是指對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通過法定程序擇優選用承包者的活動。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建筑工程應按下列規定招標:
政府和全民所有制單位投資總額在8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招標;
其他投資項目,投資方選擇以招標方式發包的,可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條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按下列規定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國家和省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交通建設項目和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民用建設項目;
(二)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除本條第(一)項規定之外的投資總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
(三)其他建設項目由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各自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實施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審查招標單位及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確定招標方式,審查標底;
(三)查處招標投標中的違法行為。
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負責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由建設單位或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章 招 標
第七條 建筑工程的招標,可以按建設項目招標,也可按單位工程招標。勘察、設計、施工可以分別招標,也可以總體招標。
第八條 招標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和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凡不具備前款條件的,其招標工作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
第九條 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國家、部門、地方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落實達到年計劃的60%以上;
(二)已經取得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已經批準征用土地和拆遷;
(三)已經辦理了報建手續,領取了工程發包許可證;
(四)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項目招標,還應具備必要的勘察設計資料和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
第十條 招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地址、招標項目、占地范圍、建筑面積、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現場條件、招標方式、進度要求等;
(二)必要的資料和圖紙;
(三)工程量清單;
(四)明確的標底;
(五)招標者的責任、招標有效期;
(六)主要建材、設備、成品、半成品供應方式、數量、加工訂貨情況及其價格變化調整辦法;
(七)招標公告和出售招標文件的日期;
(八)對特殊工程的要求以及采用的技術規范;
(九)對投標者的資格要求;
(十)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評標、定標原則;
(十一)答疑、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的日程安排;
(十二)合同主要條款;
(十三)招標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建筑工程招標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招標單位在招標投標固定場所張貼或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招標公告;
(二)邀請招標,招標單位向四個以上資質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設計或施工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三)議標,對不適宜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公開招標未成功的,可以實行議標,但投標單位不得少于兩家。
第十二條 招標程序:
(一)招標單位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投標單位申請投標;
(二)招標單位審查投標單位資質,分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三)招標單位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進行招標答疑;
(四)招標單位建立評標組織,制定評標、定標辦法,審查投標標書;
(五)招標單位召開開標會議,公布標底;
(六)招標單位組織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七)招標單位發送經過核驗的中標通知書;
(八)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第十三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或增加附加條件;因特殊情況需補充新的內容時,應在投標截止日期七日前通知所有投標單位。
第十四條 建筑工程招標標底由招標單位負責編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開標前泄露標底。
第十五條 編制標底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依據國家和省制定的計價方法、取費標準和工期定額;
(二)依據招標工程的技術資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紙;
(三)參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價格信息及調整系數。
第三章 投 標
第十六條 凡具備承包能力,符合投標規定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均可參加投標。
第十七條 參加投標的單位在招標公告后或收到投標邀請書后,應當向招標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資信證明、資質等級證書;
(二)企業項目管理班子、項目經理、技術人員、技術工人數量及平均技術等級,企業自有主要施工機械設備一覽表。
第十八條 投標單位應按招標要求編制投標書,并按期密封送達招標單位。投標書須有單位印鑒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印鑒和簽字。
第十九條 投標單位不得以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壓低標價等不正當手段參與競爭。
第四章 定 標
第二十條 招標單位應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下,當眾宣布評標、定標辦法,啟封投標書及補充函件,宣布標書的主要內容,公開標底。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書應視為廢標:
(一)未密封的;
(二)無單位印鑒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鑒和簽字的;
(三)主要內容不清的;
(四)逾期送達的;
(五)投標者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組織由招標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和有關人員組成。參加定標的人員,由招標管理機構從評標組織的全部人員中抽簽決定;其中招標單位的人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條 評標定標應根據合理報價,完成時間,設計或施工方案、技術和設備優勢以及資信、業績等綜合條件,擇優選定中標者。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招標投標工作,不得指定承包者。
第二十五條 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單位應于五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通知各未中標單位。
第二十六條 中標單位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發出三十日內與招標單位按招標文件與標書確認的條款,簽訂合同。
第二十七條 招標、中標單位應按規定標準交納管理費。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情況責令其補辦手續,也可責令停止招標或宣布招標無效,并按照《山西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一)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而進行招標的;
(二)應招標的建筑工程未招標而確定承包方的;
(三)泄露標底的。
第二十九條 投標單位投標后,招標單位終止招標的,應補償投標單位的損失。
第三十條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以權謀私、索賄受賄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之起執行。
關于修改《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
1997年10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將《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情況責令其補辦手續,也可責令停止招標或宣布招標無效,并按照《山西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一)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而進行招標的;
(二)應招標的建筑工程未招標而確定承包方的;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在建筑工程發包當中,運用招標投標的方式來進行,競爭機制在工程建設領域也引進了,使業主和承包商面向市場,良性競爭產生,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必然結果。通過事實也證明,通過投標招標,工期縮短了,也降低了工程造價,工程的質量得到保證。它有助于促進業主和承包商轉變經營觀念和提高管理水平,對項目管理體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1、招標投標發展概況
l9 世紀初,英國軍隊為了達到建造營房速度快且要節約的目的,所以將工程分項,每一個單項都由一個承包商單獨負責預算、安排具體工作,最終通過競價的方式確定承包商,有效控制建筑成本。由此通過競價招標的方式受到各界重視. 并由承包商根據圖紙評估工程量報價不斷發展成為業主提供工程量清單為基礎進行報價。進入二十世紀,特別是二戰以后,招標投標已經逐漸成為國外發達同家非常重要的采購方式,不僅是在工程承包方面,還是在咨詢服務、貨物采購方面都被廣泛應用。
隨著世界經濟快速發展,招標與投標已經被世界各國普遍采用,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承包時所采用的一種交易行為。招標與投標屬于合同訂立的預備階段,是這一交易行為中相繼的兩個步驟。
1.1 招標投標概念
招標具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上僅是指招標人向已有的或潛在的投標人發出要約邀請的單方法律行為,它是整個招標投標過程中一個重要環節。招標廣義上主要是招標、投標、評標、開標和中標整個程序在內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總稱。投標指的是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給出報價以及相應條件說明的書面要約行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招標指招標人采取招標邀請書或者招標公告的形式,公開向自然人和法人等組織機構發出要約邀請并引起其投標的意思表示。投標也是屬于法律上的要約行為,指的是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出的規定和要求并在規定的時期內,向投標人發出基本符合招標條件的意思表示。
1.2 我國招標投標制度發展情況
計劃經濟時期,由于國內建筑工程等領域不存在競爭,所以也就不存在招標和投標的交易方式。一直到 20世紀 80 年代,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提出,我國才在工程建設等項目方面引進投標招標制度。為規范招標投標活動,1999 年 8 月 30 日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其主旨是為進一步促進招標投標健康有序發展,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在 2011 年 12 月 2O日,我國又了《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自建筑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以來,我國建筑業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既高效又節約的雙重效果。通過招標投標競爭機制,招標單位和投標單位都逐步提高了各自的經營和管理水平,實踐證明招標投標是開展競爭的一種有效形式。
2、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的手段
2.1 實行專人負責制致力于建筑招投標陽光工程的打造
在建筑工程中,投標方與建筑工程投資的物質資金沒有直接的關系,因而一些投標者將好處、回扣給建筑工程招標人員,是導致暗箱操作、明招內定的根源,為徹底解決這一根源,應打造建筑招投標陽光工程,必須將公開招標制度落到實處,并對建筑工程招投標制度進行不斷完善,加強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實行專人負責制,由專人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和造價問題,若發生問題則由負責人承擔所有后果,從而更好的解決上述問題,從根本上確保其他投標方的利益,提高建筑工程質量。
2.2 鼓勵公平競爭致力于建筑市場的完善
在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中,必須將政府與交易中心分開,確立建筑市場職能,致力于有行建筑市場的監理,加強市場換亂行為的治理,致力于公平競爭氛圍的營造,將地方保護主義瓶頸大批,確保外地企業能以強有力的實力中標而不受到地方行政單位的阻擾,徹底打破地方保護與行業壁壘,引導行業之間公平競爭,致力于公平、公開、公正的招投標氛圍營造,鼓勵公平競爭,以不斷完善建筑市場,凈化建筑市場環境,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轉型和升級。
2.3 堅決杜絕規避招投標的行為并加大懲戒力度
針對當前很多企業鉆法律空子,對建筑工程進行違規轉包、肢解等問題接踵而至的出現在我們面前。例如國家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投標工作的工程造價在100萬以上,而地方政府規定的是60萬的就必須招標,但一些企業將工程分成多個小工程,均在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之下,而不進行招投標,這就需要招投標管理人員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確保各種規避招投標的行為得到有效的杜絕,并加大懲戒力度。如對分包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確定,應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分析:第一,建筑工程轉讓方是否具有總包工程資格和接受方是否具備工程項目完成能力;第二,接受方對所轉讓的工程能否依法負責;第三,總分包是否由業主、總包方和分包方三方面進行協商;第四,所分包的工程是否符合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第五,分包是否采取書面形式,是否所有的實質要件均符合,只要有任意一點不服,均視為違法轉包。從根本上杜絕工程質量問題的出現。
2.4 加大力度整治低標價惡性競爭的現象
首先,應以政府部門為主導,對建筑工程招投標的相關行政審批制度進行不斷完善和改革,并將政府的經濟監管職能轉化到市場主體行為和良好市場環境的營造工作中來;其次作為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市場規律和工作實際,加強對標價惡性競爭的現象的分析,并針對低價中標、惡意競標的現象進行相應的治理,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嚴防低價中標和惡意競標情況的出現;最后,加大治理力度的目的旨在凈化建筑市場,而為了凈化建筑市場,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時還應加強對企業的引導,使其充分認識到惡意競爭和低價競爭的危害性,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從源頭消除這一現象,確保招投標工作的有效開展,最終達到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和凈化建筑市場的目的。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發展趨勢
3.1 招標投標法規建設將繼續被高度重視
我國一直在追求法制建國,因此在高度重視立法的同時,加大招標投標執法力度也應該引起高度關注的,如:對采取不招標的,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圍標串標等現象,應該進行查處,對相關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制止,且相關違規人員也應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這樣,才能維護建設招標投標工作的嚴肅性。建筑市場秩序是需要維護的,而且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需要保證,這樣,才能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起到促進的作用,所以,建立健全的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是相當迫切與重要的。
3.2 逐步形成更加科學的評標定標辦法
在我國建筑市場當中,適應我國行情的一種辦法是采用綜合評分的百分制辦法來評標,而且是一種比較合理的評標方法,在今后很長的一段時間里,這個方法仍可以廣泛的應用,此方法改善的目標就是使分值的高低充分體現企業的整體素質和綜合實力,讓一些規模大、實力強、業績好、工程質量好、信譽高和價格合理的企業提高中標率,而且能夠多中好標;在向發達市場經濟過渡性的辦法當中,暫時可以充當過渡性的辦法是合理的低價中標法,在一些技術簡單和利潤高的工程中可以適當試行;技術復雜工程可以適用兩階段招標法;圖紙不全卻又急于開工的工程項目就可以適用費率招標法。
結束語
實行工程招標投標的目的是為了市場競爭的公平、公開、公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存在顯然違背了這一目的,因此必須對其表現形式有深刻的認識,在實施招標投標過程中,加大對其管理力度,確保招標投標工作達到其本身應具備的效應。
參考文獻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reform, our country has been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regulate the building project bidding system, rectify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and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reas of corruption increased regulatory sanctions. Below mainly through the bidding work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relevant discussion, according to strengthen project tendering and bidding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to establish the perfect building market system, to effectively play the function of their bidding mechanism.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對于目前的建筑行業的市場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然而,由于某方面的客觀因素,在實際過程中也的確出現了一些問題,故就需要不停的改進以及健全,從而促使建筑工程中招投標管理充分發揮它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最大效應。
2招投標管理現狀分析
自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投標制駛入正軌。《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我國的招標投標工作已經取得了長足進展,招標投標領域不斷擴大,招標投標行為逐步規范,招標投標已經成為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對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預防和減少腐敗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如下問題。
2.1招投標運作不夠完善
有的建設單位沒有法律、合同方面的專門人才,對涉及招投標工程管理方面的業務不熟悉,制定評標細則時考慮不夠全面,導致標底不準確,還存在監督機制不健全、泄露標底、串標等現象,影響招投標文件的公正性。同時因施工企業自身需要,為達到中標目的,有意壓低報價,采用微利標、無利標甚至虧損標,致使投標書編制缺乏規范性。
2.2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
近年來,我國的招標業務取得了長足的發展,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招標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當前我國建設市場機制尚未成熟,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觀念淡漠,從業行為缺乏規范。一方面,業主的行為難以得到有效的制約、壓價,回扣、墊資、拖期、拖欠款被形象地比喻為壓在承包商頭上的數座大山。另一方面,非法轉包、資質掛靠、偷工減料、逃避保修責任等現象發生在承包商身上屢見不鮮,從而使招標投標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單位的利益受到損害。所有這些,已成為導致工程建設質量低劣,建設市場行為混亂的根源。
2.3評標定標工作缺乏科學性
評標定標是招標工作中最重要的環節,要體現招投標的公平合理,必須要有一個公正合理、科學先進、操作準確的評標辦法。目前國內還缺乏這樣一套科學有效的評標方法,致使一些建設單位仍單純看重報價高低,以取低標為主;評價小組成員中絕大多數是建設單位派出的人員,有失公平公正;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作為評標工作的主體,其職業道德、專業水平和法律知識等因素直接影響評標工作的質量;開標后議標現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開招標演變為透明度極低的議標招標。建設工程招投標是一個相互制約、相互配套的系統工程,目前招投標本身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滯后。市場監督和制約機制不夠,配套的改革措施還不完善。這樣,就給招投標過程帶來很大的風險。
2.4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滯后
工程造價不能反映競爭機制的要求。在市場經濟范圍內,資源實現最優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競爭市場體系,建筑領域內的競爭集中體現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而競爭的核心必然是價格。但事實上現行的工程造價計價方式有礙公平競爭局面的形成。工程量的計算規則是對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嚴格區分,使競爭性費用無法從造價中分離出來。工程招標投標中采用合理低價中標法。合理低價中標方法的目的在于通過專家的評審選擇不低于其成本而報價的投標人,其前提是專家對工程量清單中各項內容的企業成本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但各企業的成本為其商業秘密,因此,專家在評審某投標單位的報價過程中,很難保證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業報價是否低于其成本價。在大多數情況下,除非投標單位在報價中有明顯錯誤,否則很難確定報價是否真正意義上的低價合理。
3方法與對策
3.1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招投標運作
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是當前建筑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此,要建立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制度,對有依法必須招標而未招標,將工程肢解發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明示或暗示設計、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行為的業主,嚴肅查處。同時加強與工商、稅務、銀行及保險、擔保機構的合作,將各有關部門和執法機構對企業和專業人員的處罰決定、不良行為記錄和履行合同的情況載入數據庫,列入“黑名單”,并在網上公布,以加大企業或人員違法違規的成本,利用經濟手段強化市場準入管理。
3.2完善招標投標信息網,提高信息透明度
尋找潛在的交易方,簽訂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信息技術的發展及其在商務中的運用可以節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國統一的招標投標信息網,招標方在網上定期招標信息,投標方在網上公布有關自己生產能力、履約情況、技術水平等信息,減少大量的搜尋成本。借助于信息網,還可以提高招標、投標、評標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節約簽約及相關交易的成本。
3.3加強企業內部人才管理,提高技術水平
促進企業內部定額體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備的信息作為企業準入市場的一個條件,由于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革過程中,政府逐漸開放價格,定價的自落到企業手中,企業理所當然地應該建立一系列可行的報價制度,企業內部定額體系是企業進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報價的依據。同時也要求企業具有相當高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發揮顯示企業實力的傳遞功能和促進企業對現有水平的提高。
3.4強化工程招投標監督執法力度,加強薄弱環節監管
項目法人招標自依法受到保護,對依法制定招標工作的一切活動,應當依法由項目法人自主決定。任何政府部門、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參與或者干預具體的招標投標活動。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全過程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的嚴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要充實力量,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對招投標管理過程中薄弱環節監管。同時,要進一步明確招投標辦與建管部門的責任,對招投標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設工程實施監督,對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動態管理和跟蹤監督,通過審查、評價、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努力從源頭上杜絕違法犯罪,推進建筑市場法制化管理。
4結語
綜上所述,招投標管理屬于目前經濟體制轉變為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關鍵的商品經濟體制,同時也是建筑工程領域的一項重大變革。隨著國家為應對世界金融危機擴大內需戰略的實施,在當前加快推進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法制化的進程中,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的相關問題,對于健全建筑行業,發揮招投標管理的效應,從而實現擴大投資效益的最大化,有著較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1]馬楠.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理論與實務[M].
一、建筑工程招投標的基本概念
建筑工程招投標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很多,具體的有建筑工程招標、投標人、評標、工程項目建設招標投標、招標投標當事人、建筑市場及建筑市場主體、串通招標等。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發包建設項目之前,依據法定程序,以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鼓勵潛在的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參與競爭,通過評定以便從中擇優選定得標人的一種經濟活動。投保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串通招標是指招標者和投標者之間或投標者與投標者之間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招標者利益的行為等。
二、建筑工程招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首先,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管理體系不健全。決策和實施兩個階段分別由行業和地方管轄,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標準,且標準互不相認。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的現狀不利于多元化、多層次招投標體系的建立,不利于市場競爭功能的發揮。
其次,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承包方、中介機構。然而由于市場機制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市場主體存在很多不規范的行為。我國的招標機構也不成熟,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不能為招標單位提供評標、定標等相關的優質質詢服務工作。
三是建筑工程交易市場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本土建筑企業和外來建筑施工企業政策差距明顯。注冊登記難、投標難、中標難、經營難,各地方政府對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增加了各種條目的攤派費用,使本就經營困難的外地企業雪上加霜,步履維艱。
四是建筑市場監督機制不健全,市場監督約束機制的缺失,市場主體的行為得不到規范,很容易導致一些市場主體為了獲取不法收益不惜損害他方的利益現象發生。
五是建筑工程招投標機制不能有效運轉,招投標過程的手段、程序,工作方式等都是機制的內容不能形成對主體行為的約束,不利于建筑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的維持。
六是建筑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不健全,我國建筑產品的價格卻是在國家先關規定的指導下形成的,根本無法充分發揮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不利于資源優化配置。
最后是招投標方式繁瑣、冗長,在我國,一個完整的投標程序包括三個階段,招標準備階段、投標階段、評標定標階段,共有19個小項的內容。整個招標投標程序異常繁瑣復雜、耗時耗力,造成資源的浪費不說,更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三、解決我國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問題的策略建議
首先建立統一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監督機構,充分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改變現存的多部門監管的現狀,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縱向的監督、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統一的招標采購中心。
其次,加大對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管,一是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管,完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建立完整的監管制度;加強對整個招投標過程的監管力度。二是對建筑施工方行為的監管,從道德和市場兩個方面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行為進行約束。三是對中介組織機構行為的監管,建立和完整中介組織機構的市場準入和推出制度,形成一種優勝劣汰的市場凈化機制,建立中介組織機構及其人員信譽評價制度,定期對其進行信譽評價,并予以公布,有利于中介組織機構的自律和管理。
三是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充分發揮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保證招投標過程的公平、公正,降低招投標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有利于政府對招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推行互聯網招投標的前提要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招投標網絡系統,方便發包方、承包方及中介機構在網絡上進行招投標工作的相關業務開展。
四是建立以市場競爭機制為主導的建筑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建立以市場競爭為主導的建造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有利于建筑施工企業根據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自己的企業定額,且以此為基礎進行投標競價。有利于投標企業充分發揮自己的價格和技術優勢,并不斷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進一步推動競爭,最終形成一個良性的建造產品價格市場機制。
五是建立科學合理的市場約束機制,工程擔保是建造市場約束機制的重要方面,工程擔保的推行,有利于規范我國建筑行業市場主體行為,有利于我國建筑市場運行機制的完善。工程擔保的模式和類別有很多種,國際上通用的是以保函形式的保證擔保,我國實行的是銀行出具保函進行保證擔保模式。其工作的重點是結合我國建筑行業的現狀及我國國情,從更深層此的探索和完善我國擔保機制的建設和運行機制。
六是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標運行機制,為了完善建筑工程交易市場運行機制,必須完善招投標制度。建立完善的招投標法律法規制度,組建完全獨立的招標機構,加強招標機構的管理,提高其從業人員素質等。為充分發揮招標機構在規范招投標活動中的作用打下堅實的基礎。
七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標體制,加強對招投標的體制建設工作,為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規范招投標過程中各方主體行為,為招投標工作的運行提供思想指導和策略指導。
參考資料
[1]姜宏梁. 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及量化管理[D]. 重慶大學 2008
1、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對于目前的建筑行業的市場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然而,由于某方面的客觀因素,在實際過程中也的確出現了一些問題,故就需要不停的改進以及健全,從而促使建筑工程中招投標管理充分發揮它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最大效應。
2招投標管理現狀分析
自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投標制駛入正軌。《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我國的招標投標工作已經取得了長足進展,招標投標領域不斷擴大,招標投標行為逐步規范,招標投標已經成為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對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預防和減少腐敗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如下問題。
2.1招投標運作不夠完善
有的建設單位沒有法律、合同方面的專門人才,對涉及招投標工程管理方面的業務不熟悉,制定評標細則時考慮不夠全面,導致標底不準確,還存在監督機制不健全、泄露標底、串標等現象,影響招投標文件的公正性。同時因施工企業自身需要,為達到中標目的,有意壓低報價,采用微利標、無利標甚至虧損標,致使投標書編制缺乏規范性。
2.2建筑工程交易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
近年來,我國的招標業務取得了長足的發展,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招標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當前我國建設市場機制尚未成熟,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觀念淡漠,從業行為缺乏規范。一方面,業主的行為難以得到有效的制約、壓價,回扣、墊資、拖期、拖欠款被形象地比喻為壓在承包商頭上的數座大山。另一方面,非法轉包、資質掛靠、偷工減料、逃避保修責任等現象發生在承包商身上屢見不鮮,從而使招標投標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單位的利益受到損害。所有這些,已成為導致工程建設質量低劣,建設市場行為混亂的根源。
2.3評標定標工作缺乏科學性
評標定標是招標工作中最重要的環節,要體現招投標的公平合理,必須要有一個公正合理、科學先進、操作準確的評標辦法。目前國內還缺乏這樣一套科學有效的評標方法,致使一些建設單位仍單純看重報價高低,以取低標為主;評價小組成員中絕大多數是建設單位派出的人員,有失公平公正;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作為評標工作的主體,其職業道德、專業水平和法律知識等因素直接影響評標工作的質量;開標后議標現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開招標演變為透明度極低的議標招標。建設工程招投標是一個相互制約、相互配套的系統工程,目前招投標本身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滯后。市場監督和制約機制不夠,配套的改革措施還不完善。這樣,就給招投標過程帶來很大的風險。
2.4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滯后
工程造價不能反映競爭機制的要求。在市場經濟范圍內,資源實現最優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競爭市場體系,建筑領域內的競爭集中體現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而競爭的核心必然是價格。但事實上現行的工程造價計價方式有礙公平競爭局面的形成。工程量的計算規則是對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嚴格區分,使競爭性費用無法從造價中分離出來。工程招標投標中采用合理低價中標法。合理低價中標方法的目的在于通過專家的評審選擇不低于其成本而報價的投標人,其前提是專家對工程量清單中各項內容的企業成本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但各企業的成本為其商業秘密,因此,專家在評審某投標單位的報價過程中,很難保證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業報價是否低于其成本價。在大多數情況下,除非投標單位在報價中有明顯錯誤,否則很難確定報價是否真正意義上的低價合理。
3方法與對策
3.1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招投標運作
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是當前建筑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此,要建立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制度,對有依法必須招標而未招標,將工程肢解發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明示或暗示設計、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行為的業主,嚴肅查處。同時加強與工商、稅務、銀行及保險、擔保機構的合作,將各有關部門和執法機構對企業和專業人員的處罰決定、不良行為記錄和履行合同的情況載入數據庫,列入“黑名單”,并在網上公布,以加大企業或人員違法違規的成本,利用經濟手段強化市場準入管理。
3.2完善招標投標信息網,提高信息透明度
尋找潛在的交易方,簽訂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信息技術的發展及其在商務中的運用可以節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國統一的招標投標信息網,招標方在網上定期招標信息,投標方在網上公布有關自己生產能力、履約情況、技術水平等信息,減少大量的搜尋成本。借助于信息網,還可以提高招標、投標、評標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節約簽約及相關交易的成本。
3.3加強企業內部人才管理,提高技術水平
促進企業內部定額體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備的信息作為企業準入市場的一個條件,由于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革過程中,政府逐漸開放價格,定價的自落到企業手中,企業理所當然地應該建立一系列可行的報價制度,企業內部定額體系是企業進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報價的依據。同時也要求企業具有相當高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發揮顯示企業實力的傳遞功能和促進企業對現有水平的提高。
3.4強化工程招投標監督執法力度,加強薄弱環節監管
事實證明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具有充分的優勢,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價格,在投標環節采取一視同仁的自主報價體系,將最終定價權放在企業手中,施工企業則為了成功競標、獲取最大化的經濟效益根據市場行情及自身情況作出最合理的工程報價。同時中標價格也能較客觀的反應出企業的真實水平,施工技術、材料進場、管理能力等在投標過程中被作為最基礎的衡量標準也促進了施工企業更注重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投入及應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
二、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的發展現狀及問題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工作存在著計價環節不規范、不完善,沒有形成統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沒有構建科學、合理的專項人才管理隊伍等不合理現象,嚴重阻礙了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工作的創新發展。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當遇到工程變更、物價調整、不可控風險、工程增加等情況時我們很難在工程量清單中找到合理的約定,這充分的說明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存在著計價不規范的現象,對市場風險的預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漲價等現象則將這一風險完全轉嫁給建筑企業,很難體現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不利于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倘若不及時整改將有失誠信的原則。同時,缺乏與工程量清單招標相適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約建筑工程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工作缺乏專業部門有力的監督與管理,也導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三、構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體系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市場沒有形成規范的管理體系,沒有構建一套科學的資質預審制度是導致這一現象長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廣納賢才、引入競爭機制,構建一支專業技能強大、理論基礎扎實、科學水平高的專家評標隊伍勢在必行。
1、科學創新、建立統一管理模式。
各自為政、分地區定額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時期建筑行業的穩定、健康與可持續發展,這一陳舊的管理方式無疑增加了地區割據現象、不合理評估現象、鉆法律空子現象的可能性,阻礙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格局的建立,因此我們只有扭轉以往陳舊的管理方式,努力構建統一的工程量清單標準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場更加穩定、更加健康。
2、引入電子評標機制,使評標工作更細致、更規范。
由于總價評審機制是站在宏觀的角度進行的,很難對評標工作進行更為細致、深入的評估,因此引入電子評標機制可充分彌補總價評審的缺陷,使用計算機輔助評標既可對工程量清單進行總報價評估,同時也可按照工程量進行分部、分項的材料價格評定、措施項目評定、單價評定,降低了人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電子評標系統在單價評定后可進行自動匯總,并生成統計清晰的分部評審表及總分匯總表,使評定結果一目了然,同時也簡化了人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經濟性原則。
3、加強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設計質量、完善招標文件編制。
為了使招標文件編制的合理、科學,招標單位及機構應在編制前進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設計的工作質量,在了解施工場地條件、現場環境、工程自然情況的基礎上為預算編制、清單設計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圖紙會審,詳細規劃建設項目并按計劃穩步實施是提高勘察設計工作質量,使工程量清單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們只有緊密結合不同的工程項目、招標條款、評標方法、進行招標文件編制的嚴格把關,才能使工程建設重點突出,設計合理,充分體現招標的宗旨。
4、全面實施合理低價中標法進行評標。
工程量清單招投標過程中,我們應科學的推行合理低價中標法作為評標的主要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竟標,即使能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當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情況時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標,這就是合理低價中標法。該法則的關鍵點就在于首先定價要合理,必須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這是最基本的,同時還要盡可能的低價,即經過評審的投標價格為最低,這是評標定標的核心,并且投標價格還應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疇之內,從而使傾銷壟斷等不法競爭現象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總之在利用合理中標法進行評標時我們應將重點放在防止過低成本報價上,以杜絕在競標公司中標成功或在施工過程中由于過低的成本報價而進行增加索賠要求,或為了從中謀取利益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嚴重影響施工質量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最早出現在十八世紀的西方世界,屬于競爭規范和選擇行為范疇,但其在中國的興起時間卻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而我國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的運行時間也較短。基于此,我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存在如下特點: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機構的特色化;全國性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法規體系與地方性互補;建設項目投標報價管理體系的標底中心化。
1、我國建筑招投標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國內經濟建設中不斷學習和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引進競爭機制,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思潮。我國的招標制度經歷了試行、推廣、興起的發展過程,按照時間劃分為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招標制度基本建立。在八十年代,我國招招標投標主要處于在宣傳以及實踐之中,其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之下的一種探索。第二階段:招標制度進行規范發展時期。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我國全國各地普遍加強對于招標的管理以及規范工作,同時相繼出臺了相關的法規以及規章,招標方式已經從以議標為主要變為以邀請招標為主要,當前該階段是我國招標投標發展史之中作為重要的時期,招標制度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全國的招標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也給不斷完善我國的招標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礎。第三階段:招標制度逐漸完善。從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運行以及健康發展,我國全國各地逐漸考試推行建設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招標投標法》依據我國投資主體的特點已經明確規定我國的招標方式不包括議標方式,其實一個十分重要的轉變,其標志著我國的招投標的發展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
2、建設項目招投標規范化管理對策
2.1、政府統一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
由前文可知,我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部分重疊、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基于此,本文認為政府應該統一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即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應該基于專業分工受政府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屬性允許其來源多樣化,如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私人或企業投資、各級地方政府投資等,但建設項目應全權交由政府建設項目主觀部門統一管理,且此管理應該覆蓋整個建設項目規建的始終,即從項目規劃到項目竣工交驗。需注意: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及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是被囊括在其中的。針對政府建設項目招投標主管部門,其應該基于宏觀角度就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作出相關舉措,即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機制,以此規范建設項目招投標基本規則,并嚴格監督機制,以確保該機制被有效落實。
2.2、使用電子招投標技術
在傳統招標投標平臺中,由于受人為因素的影響,因此產生許多不確定性。新的法律條款和規范在招標投標中不能及時有效地落實,不僅給投標企業帶來潛在風險,也給行政主管部門增加管理難度。而電子網絡信息傳播無邊界的特點,決定了招標投標電子化對招標投標信息實行“三公”和接受社會監督是十分有效的。在一個以網絡技術為基礎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管理平臺上開展招標投標活動,能降低業務操作難度,避免業務規范執行的偏差,減少招標投標過程的風險。
2.2.1、實現高效、快捷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過程
在以前的招標投標過程之中,有諸多內容要求招標機構向不同的主管單位報送、審批以及備案。則可通過電子招標投標平臺,招標機構只要求把文件資料通過網絡平臺上傳,如此則就可以實行網上申報,相關主管部門也可以通過網絡做好審批備案工作,不僅僅可以有效節省時間,進而對工作效率的提升也有一定的幫助,而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傳輸、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以及網上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可以不斷優化全部招投標工作的業務流程,并且使用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進行評標,可以有效提升評標專家的評標效率,這樣就可以縮短整個項目招標投標的時間周期。
2.2.2、確保招投標活動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則
因為網絡具備開放性、普遍性以及交互性,與其他媒介相比較而言可以有效體現出公開、公平以及公正的原則。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能增加招標投標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有利于公平競爭。并且,在加強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可靠性以及安全性保障的基礎之上,應該及時避免招標投標活動之中暗箱操作。不斷建立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答疑、中標、評標結果公示都應該及時在平臺上,避免因為信息不對稱而出現尋租行為,而在工程招標投標過程之中每一個步驟都要求得到及時公開,可以方便招標人、投標人、招投標監管部門對于全部招標過程的時效性以及合法性進行有效監督以及掌握,不斷提升招標投標的參與度以及競爭性。
2.3、采用科學、嚴謹的評標辦法
科學、嚴謹的評標辦法主要表現在招標文件要有嚴謹、科學的評標標準和辦法。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再將項目內容、標準、質量和工程量清單等主要內容予以明確,同時要防止合同漏項。設置足額的投標保證金。有些招標文件對投標保證金沒有約定或投標保證金設置過低,投標人先以較低的價格取得中標價格,在合同談判中以不正當手段爭取抬高合同價款或改變工程范圍等實質內容。在使用上述手段達不到目的時,拒絕簽訂合同,給招標人造成損失。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是提高投資項目效益和工程質量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工程建設中出現腐敗現象的有效手段。必須針對招標市場出現的問題,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逐步完善法規的建設、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杜絕各種暗箱操作的現象發生,才能更好地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凈化建筑市場,促進建筑市場秩序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不斷提高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2.4、建設項目招投標程序
明確建設項目招投標范圍建設項目招投標程序的優化升級要求明確建設項目招投標范圍。國家現行有關制度皆要求建設項目招投標范圍必須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嚴禁人為地更改此規定的范圍。若建設項目不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管轄范疇,其不得被劃定為行政強制執行范疇,而建設項目行政管理部門不得隨意將此類項目劃分到形成管理程序內,但可被劃定到后續行業管理程序內。規范建設項目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建設項目施工企業直接關乎到建設項目市場化的問題,且是建設項目市場內不可或缺的部分。針對建設項目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務必要督促和鼓勵施工企業建設及管理“工、料、機”等要素,以此實現建設項目施工企業管理水平和機械化施工水平的提高,進而實現我國建設項目施工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實踐證實,建設項目施工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簡化建設項目市場行政管理程序和提高建設項目招投標運作水平。
3、結語
工程建設中的招投標這是工程建設市場之中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企業依據實力以及水平得到工程項目的主要手段,進而可以得到經濟效益;并且也是業主單位保證工程質量、降低造價、加快進度的最佳方法;在這個過程之中出現的問題更是有關部門做好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最大動力。我們從業人員應該不斷努力,招投標市場的秩序定能健康快速地發展。進而不斷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以及水平,對于招標程序進行規范,建立有效的監控機能,才可以切實實現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杜絕暗箱操作,保證工程質量。
參考文獻
[1]陶穎.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管理制度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3.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標法》實施以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敗現象的發生,但建筑行業管理并非十分規范,建筑工程招標仍存在諸多漏洞,從而誘發和滋生腐敗。如何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為建筑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是建筑行業管理部門履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職責。因此對項目的風險進行管理變得尤為重要。
一、建筑工程招標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1、招投標機構存在的問題
首先,招投標機構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水平較差,由于招標機構是在接受招標人委托的條件下開展工作的,這就決定其工作比較受到招標人的主觀意識所影響,使其不具備較強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導致工程招標過程出現不按規定或程序辦事的現象,違規操作行為嚴重泛濫。其次,由于招投標機構特殊的身份地位,容易過分受到招標人意志的制約,以招標人的意志為行動導向,有些招標人還會故意利用其在招標委托關系中的主導地位,對招投標機構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而招投標機構由于二者的從屬關系也不能過分的反抗這些要求,因此,就會出現招標活動不公正的情況。最后,招投標機構的人員配備存在嚴重問題,由于其相關人員專業素質上的差距及其人員不足、管理混亂、服務質量較低等問題,都將會嚴重影響招投標工作的開展,甚至有些招標人員只是做些表格填寫、招標文件起草,以及履行招標投標程序等簡單的工作,對于招標工作所具有專業素質卻是囫圇吞棗。
2、招標人(業主)存在的問題
首先,招標人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取一些看似合理的措施縮小項目規模標準,故意規避招標。盡管在《招標投標法》中已經明確的規定了本工程需要依法進行招標,但是部分招標人還依舊采取變相改變其規模標準等方式,將本來較大規模的工程分解成若干小工程,試圖規避招標。其次,對于已經明確需要公開招標的工程,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會嚴格規定招標信息的渠道與媒介,但是,有些招標人卻通過限制招標信息渠道、縮短信息有效期等方式,導致招標信息僅在小范圍內、短時間流通,變相的阻止了部分投標人的參加。再次,有些招標人為了能夠讓自己的意向投標人中標,會通過設置一些不合理的條件等方式(如不合理的資格預審、提高投標資格、制定具有傾向性內容的招標文件等),有意識的、有計劃的限制投標人數量,為自己的意向投標人中標提供優勢。最后,部分招標人并未按照相關要求隨意改變招標方式,人為設置投標對象。依據《招標投標法》可知,招標方式分為兩種,即公開招標與邀清招標,其中,對限額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一定要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但是,在實際的工程招標過程中,有些招標人往往會通過各種手段,將原本需要采取公開招標的工程改為邀請招標方式,并通過一些條件的限制,縮小投標人數量,最終保證能夠讓其暗中圈定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人存在的問題
首先,投標人為了能夠提升中標幾率,會采取掛靠高資質企業來參加投標的措施,盡管在《招標投標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不可以假借資質或以他人名義參與投標,但是有些投標人在實際的投標過程中,還是采取了一些措施,借助相關規定制約的漏洞,通過掛靠高資質為其爭取投標優勢。其次,部分投標人通過行賄受賄的方式對監督機構相關人員及評標專家進行物質上或精神上的腐蝕,從而通過其中的不正當關系與手段獲得競標有利形勢,這十分不利于招投標市場的穩定發展。再次,在投標過程中,還有一種“圍標--陪標--串標”的現象,也就是說幾家投標方在進行投標之前,先安排好由哪一家最后中標,其他各家進行陪標,最后中標方需要按照比例或規定的數額分給各陪標一定的利益,他們之間形成一個利益聯盟。最后,通過轉包、違法分包等方式獲取不合理利潤,有些企業會直接將中標的工程轉包或者是非法分包給其他的企業,并從中獲得高額的管理費,在施工中采取以包代管的形式,但是卻不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管理與監督控制,這就會造成一些資質等級不合格或者是沒有施工經驗的企業混入施工現場,最終導致工程質量安全出現嚴重問題。
二、如何解決建筑工程招投標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1、要重視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是項目招投標工作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業主在選擇投標單位時要深入了解投標單位的機械裝備、技術力量、投標單位管理水平等情況,以及在社會上的信譽度的情況,要對投標單位近幾年的工作業績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投標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法人資格等。投入本工程的履約情況、主要財務指標、主要設備、關鍵人員等資格條件。
2、重點分析投標圖紙
圖紙的繪制是工程在紙上的施工過程,它的確立對于建筑的風格,外觀、材料等基本上都形成了定式,而這些都是與工程造價直接相聯系的因素,是控制造價的直觀部分和重要環節。
2.1要將圖紙與實際施工相聯系。根據實際施工場地的狀況,對可能出現的變動進行實現的了解。在圖紙的測繪過程中準備方案的備份選擇,依據實地施工,擇優選擇。
2.2建立圖紙設計的審核規范。現在許多圖紙設計者的水平和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有些甚至缺乏責任心,對于圖紙的設計只是依葫蘆畫樣,而有些設計師有能力有水平,卻只追求外觀和視覺,無視工程的成本,因此要想獲得好的施工招標圖,招標方應有一定的獎懲規定。對于圖紙設計中的既節約成本又能保證工程質量的設計以及對于新材料新技術的合理應用以降低成本的設計思路要給予獎勵,從而激發設計者的創新性思維和想法,提高設計過程中對工程成本的重視度。
2.3依據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審度考慮。施工圖的繪制規范在許多文獻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因此,要認真對照規定進行審核,對于不合理的地方做出及時的整改,對于不符合要求規定的投標圖進行淘汰。盡可能的使最后的定向方案是合理完善且相對優秀的。
3、實行限額招標,對招標造價確立合理底標
在進行招標之前,招標單位首先要對工程有一個大概的評估預算,當然這個預算是要在進行一定的考察分析之后所設定的比較合理的預估值。應提倡的是限額招標,確立合理的底價值,在此基礎上進行方案的篩選考慮。實行這種招標方式需注意以下幾點:
3.1 要熟悉編制底價的原則,一個招標項目只進行一個編底。要注意招標文件與項目劃分是能夠協調對應的。要參考當地的施工建筑的標準和相關的規范制度,對于大的建筑建材市場的動態要有適時地關注更新,因地因時的進行底價的編制。
3.2 要掌握正確的底價編制方法。底價編制主要采用以施工圖預算、工程概算、擴大綜合定額、平方米造價包干為基礎等四種方法來編制。當然常用的是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標底編制方法。利用這種方法編制進行招標工程標底,其特點是工程子項目劃分符合實際情況,工料消耗定額比較詳細準確,無設計和價格上的變化,因此造價是比較準確的。
3.3 要重視對底價的審核工作。對底價的審核工作雖然是底價編制的尾聲,但也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在底價的編制是按照了合理且有序的程序,也應再予以最后的審定,因為底價的編制是由多個審議部門分開完成的,每個部門只負責自己專業內的審核估算,在最后的整合中難免出現不吻合的連接。因此這一步的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捋順整個工程的編制,避免大的錯漏,使底價設置更為合理。這有利于順利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最后審批。
結束語
工程項目招投標問題已經成為了影響施工項目企業效益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國施工企業對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意識有待加強,對工程項目招投標風險的識別機制有待完善,必須要多管齊下采取措施,有效提高工程招標管理的效率。
參考文獻
1、工程量清單計價
1.1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概述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主要由市場定價的計價模式。從2003年開始,為了適應我們工程投資體制改革和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國建筑工程計價模式與國際接軌的步伐,政府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同時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對于非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由業主自主確定是否采用。
1.2工程量清單計價作用
工程量清單是指建設工程的措施項目、分部分項工程項目、規費項目以及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工程量清單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貫穿于建設工程的整個招投標和施工階段,對于工程建設來說,意義重大。其作用主要有:
(1)工程量清單為投標人的投標競爭提供了一個平等和共同的基礎。
(2)工程量清單是工程付款和結算的依據。
(3)工程量清單是調整工程價格、處理工程索賠的依據。
1.3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本過程
工程量清單計價過程主要分為兩個過程:工程量清單編制和工程量清單應用兩個過程。
2、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問題
目前,我國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程序中已經得到了完善和治理,但是在實行過程當中依然還是存在了很多問題。問題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缺乏專業人才管理隊伍,很多都不是按照正常專業知識去做,而是全憑經驗;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工作缺乏專業部門有力的管理與監督,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不良現象的發生;這樣就會造成計價環節不規范、不完善,也沒有形成統一配套的管理模式,這會嚴重阻礙工程量清單招標的發展和創新。實際施工過程中當遇到工程量增加、物價不穩定、工程項目變更、一些不可預知風險發生時沒有預知條款或者不能在工程量預算當中找到合理解釋,很顯然這說明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存在對市場風險預知不足,而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有計價不規范的現象,一旦遇到通貨膨脹等現象會將風險全部轉加給建筑企業,不利于市場化經營。同時,相對應的合同管理模式的缺乏也制約著建筑工程的快速發展。
3、建筑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體系的完善措施
從上面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描述和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問題可以看出,我國沒有構建出一套科學的資質預審制度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市場中沒有形成規范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體系。因此,必須面對市場和人員因素,做出針對性措施。市場是一個競爭的場所,全面投入市場就應該引入競爭機制,廣招賢才,構建一支理論基礎扎實、專業知識豐富、科學技能水平高的專業評標隊伍才是正確之道。
3.1 有必要引入電子評標機制,增加評標工作細致性和規范性 引入了電子評標機制可以彌補總價評審時帶來的缺陷,因為總價評審不是對評標工作深入細致的評估,而是站在宏觀的角度進行的。使用電子技術輔助評標既可按照工程量進行單價評定,措施項目評定、分部分項的材料價格評定,這會降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時也完成了對工程量清單的總報價評估。電子評標系統解放了人力電子評標系統在單價評定后可進行自動匯總,并生成清晰的總分匯總表和分部評審表,評定結果一目了然。同時簡化了人為操作的工作流程,滿足經濟性要求。
3.2 采用全面合理低價中標法評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合理低價中標法就是即使能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投標人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竟標,當然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情況時可直接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標機會。在進行工程量清單招投標過程中,應該科學地采用全面低價中標法評標這一主要原則。該法則的最基本關鍵點就在于定價要合理,而且必須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同時還要盡可能的低價,這就要求在評審的投標價格當中是最低的,這才是評定標的核心,并且投標價格還應該不低于本身設計和施工成本,這樣可以把壟斷和傾銷等不平等競爭現象降低到最小程度。綜上所述,利用合理中標法評標時,重點在于阻止中標價格過低上,特別是低于成本的價格的情況,以杜絕在競標公司中標成功在施工過程中為了謀取經濟利益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同時由于過低的成本報價進行增加索賠等要求,擾亂整個行業的次序。
3.3 加強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設計質量、完善招標文件 招投標人員必須了解現場環境、施工場地條件、自然條件情況的基礎上為清單設計、預算編制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在招標編制前,為了科學合理編制招標文件,招標單位應對施工情況進行詳細的事前考察同時加強圖紙會審,完善監督管理制度,詳細規劃建設項目并按計劃穩步實施是提高勘察設計的工作質量,使工程量清單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總之,工程建設項目合理招標文件的宗旨就是緊密結合不同的工程項目、招標條款、評標方法、進行招標文件編制的嚴格把關,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4 建立統一科學的管理模式 目前我國的建筑工程定額管理模式還是各自為政、分地區的方式,這種管理方式無疑會增加不合理評估、地區割據和抓法律空子現象的產生,不利于目前建筑整個行業的穩定、健康的可持續發展,阻礙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因此必須逐步轉變這種陳舊的管理模式,集思廣益,各地區各行業努力構建全國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和招投標管理模式,保障建筑行業市場的穩定和繁榮。目前,我國已經在市政建設和房屋建設方面建立了工程量計量標準與基礎性定額的規則,初次品嘗到了成功。在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有關部門還要做進一步研究,結合不同建筑和不同工種做出合理改進,建立全國統一的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管理模式。
3.5 構建有效的監管機制 構建有效監管機制是統一管理模式運行成功的保障。因此充分發揮投標的有力監管,組建評標專家動態管理庫十分必要。這一方針能有效發揮最大的監督力度,激發投標人的責任心,并才用事前公告的方式及時發現招投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有關部門馬上改進。通過資格預審方法、統一評分規則考核招標人的業務能力,并且加強招投標人的信用管理,從而保證建筑工程招標環節信用度和透明度,使得整個招標環節公正、健康、有序、高效、經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