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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公路等大中型建設項目,建筑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屬于強制保險內容。但大部分項目,由于對保險管理工作缺少認識,對保險管理不重視,往往是出險后才想起保險索賠,項目缺乏風險防范能力,索賠工作不到位,不僅項目施工損失加大,而且應索賠的權益無法獲得。
保險管理做為項目管理的基礎,重點是保險培訓教育、工程風險防范、索賠。
2.1重視保險培訓教育,提高項目全員保險意識
2.1.1保險機構的專業培訓
為了減少損失,提高被保險人防范風險的能力,保險合同簽訂后,保險公司會不定期組織項目部、業主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培訓,重點是保險條款的解釋、風險防范的措施。但項目部參加保險培訓往往流于形式,項目經理、總工基本不參加,而參加培訓的人又不安排進行保險管理工作,保險培訓效果可想而知。故項目經理、總工等領導及保險工作具體管理人員對保險要有充分的認識,參加專業保險培訓很有必要。
2.1.2項目保險管理小組培訓,吃透保險合同
項目進場建設開始,項目部應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保險管理小組,小組人員由工程、財務、機電、物資等專業人員組成。項目保險管理小組主要工作是對項目部基層單位保險培訓教育、宣傳,對項目各個工程包括工序、操作流程等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防范措施,開展風險管理工作,以及出險索賠等。小組成員的培訓重點是保險合同的學習、風險防范能力、索賠流程和注意事項等。培訓的目的是吃透保險合同,培養較為專業的工程保險管理人士。保險管理小組還應制定出項目施工風險防范細則、保險合同權利和義務解釋明細、索賠流程等管理手冊,便于實際操作。
2.1.3對基層進行保險培訓教育及宣傳,提高全員保險意識
保險管理工作與整個工程切身相關,提高全員保險意識是根本。保險管理小組對基層有針對性進行培訓教育,宣傳保險管理,重點是保險范圍、風險防范要點和措施、規范風險工程原始資料填寫等,提高全員保險意識,對降低工程風險至關重要。
2.2加強風險防范能力,減少工程風險
項目保險,很多人狹義理解為出險索賠,認為有保險公司賠償,防范不防范無所謂。其實,保險條款規定只賠償直接損失,但大多數出險造成的間接損失更大,保險公司能賠償的遠低于實際損失。故加強風險防范能力,減少工程風險,是保險管理的根本工作。在項目管理中,風險管理是對項目目標的主動控制。首先對項目的風險進行識別,然后將這些風險定量化,對風險進行控制。工程建設風險歸納起來可分為自然風險和人為風險二大類型。兩種風險既各自獨立發生,有時也相互影響。人的建設活動能夠引發自然災害,如山體的開發容易引起山體滑坡;反之自然災害能加劇人為風險,如南方雪災冰災過后,建筑材料猛漲價造成工程預算失控。
2.2.1自然災害風險防范
自然災害在建工險里是指:地震、風暴、洪水、山崩、地面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強大的自然災害。自然災害破壞巨大,情況多樣,建筑工程對自然災害風險的防范具有復雜性、難度大的特性。故項目施工管理中,應對工地地質情況、氣候、河流、山體等進行詳細地調查,并經常與氣象局、國土資源局、河道管理局等政府部門交流,對工程面臨的自然災害進行分析,有針對性的制定自然災害防范措施。例如筆者所在項目,有十座橋梁、九公里路基位于河流區域,河流為季節性河流,且河道狹窄,歷史洪水瞬時流量大,洪水危害極大。為此,針對工程特點和河流特性,項目部制定了橋涵、路基特殊施工措施。水季節期間制定了防洪預警機制、防洪措施、洪水后工程搶救恢復措施等。2007年河流共發生7次洪水,但在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下,無一人員受傷、施工機械設備無一沖走,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洪水對工程的危害。當然,在現階段,建筑工程對自然災害完全防范是不可能,保險管理對自然災害的風險防范是相對的,多時候依賴個人能力。如果整個公司建設一個風險防范的交流平臺,綜合多個項目風險防范措施和案例,取長補短,廣思集益,才能更好地加強項目風險防范能力。
2.2.2人為風險防范
人為風險指由人為因素直接引起的,或者是由于人類活動所伴生的其它因素,如經濟因素、政治因素和社會因素等間接引起建設工程經濟損失的風險。建工險規定只有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才能賠償。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故,包括火災和暴炸。意外中又有必然因素,是否違規操作,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等都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對意外事故的防范,應對各項施工過程詳細分析剖解,包括施工工藝、人員、機械以及外界條件對工程的影響。如采用架橋機架橋,應對架橋機、航吊、運梁車進行檢查,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技術交底和檢查身體是否良好,梁片、支座安裝是否滿足設計規范要求,運梁道路是否暢通,以及是不是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等,內在因素和外界條件均無異狀才能進行架橋施工。常說的防微杜漸,正是人為風險防范的精辟概括。很多時候所謂的意外事故是因為不注意風險防范,對各種隱患摸不準吃不透,事故必然發生。至于非意外事故不屬于建工險的范疇,如施工機械裝置失靈、原材料缺陷、違規操作或工藝不完善等造成保險財產損失,這些更應該重點防范。辨識、分析風險源,消除隱患、規范操作,做好非意外事故風險防范,能有效規避、防范甚至杜絕非意外事故風險。
2.3索賠工作及時,現場勘查詳細,原始證明有說服力
2.3.1出險通知
出險后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報案應對出險情況、主要原因分析、受損情況進行闡述,并應對索賠進行預估(不做為賠款依據)。有些項目出險還要求通知保險經紀公司,個人認為保險經紀公司做為中間人,對建工險理賠專業度、忠誠度和熱情度均不如保險公司和項目部,理賠工作摻和第三方,工作更難。故現階段,索賠工作最好由被保險人直接與保險公司交涉。在報案通知的同時,應注意保護受損現場,保險管理工作人員還應及時收集以下索賠單證:(1)保險財產核損清單;(2)工程量清單;(3)受損部位單價分析,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單單價;(4)受損工程人工、材料、機械等能證明有關損失金額的單證、票據;(5)受損施工日志、監理日志(出險前原受損部分)、施工圖;(6)氣象災害證明(當地氣象部門提供)、火災(消防部門提供)、盜竊險情(公安機關提供);(7)事故現場勘查報告、照片資料。(8)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醫療費用發票及清單(涉及第三者責任);(9)權益轉讓書(損失原因涉及其他責任方時)。
2.3.2現場勘查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一般在48小時到達現場查勘。項目索賠人應先向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及早提交索賠單證,便于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現場查勘有針對性,查勘效率能大大提高。現場查勘工作至關重要,項目保險管理人員應對受損現場充分了解,對索賠清單上各項細目與保險公司查勘人員一一查對。索賠細目和索賠工程數量應在現場確定。受損工程的單價如能在現場明確,最好在現場確定。現場查勘工作的要點是細致再細致,耐心再耐心,對應得的權益一定要敢于爭取,并要有充分的理由證明。
2.3.3賠償商談
索賠的過程中,項目保險管理人員應該定位比保險查勘人員更專業。尤其是各項受損工程的構成、計算方式、單價分析,索賠人員清楚了解,符合保險合同要求的據理力爭,爭議較大的地方逐一分析。現今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條款比較粗獷,建工險的構成比較模糊、籠統,各個條款頗有爭議。故在談判中,應抓住條款內比較模棱兩可的字句,索賠工作盡可能往己方有力的方向走。如建筑工程一、除外責任中有一條: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何為非外力,保險條款并沒有明確,我們可以理解為除機械本身原因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可以在索賠范圍。對此,我們一定要據理力爭,只有對保險合同條款的深入了解,加上己方更專業的工程知識,在談判中才能占據有利地位,索賠工作才能順利進行。對賠償金額差距比較大,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很少訴諸法律。因為訴諸法律不一定能保證被保險人的權益,當然對保險公司的信譽影響更大,所以一般都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都是雙方互相讓步,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都可以接受的一個結果。另外,索賠單據及時收集整理對索賠談判工作起很大作用。原始證據充分,說服力更大,索賠率更高。在索賠過程中,千萬要注意保險公司的賠償是補償性的,被保險人不能從保險索賠中獲利。故索賠過程中,強調依法索賠的原則,索賠的單證等資料應真實、正確,索賠理由充分、合法合理。2.3.5賠款索賠談判完成后,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要簽訂保險財產核損清單,現場查勘賠款工作完成。賠款通過財務往來。
3保險其他注意事項
(1)保險期限的延伸擴展:一般保險合同都有保險期限延伸擴展,項目可針對自身情況,采取是否延伸擴展保險期限,對自動延伸擴展條款要注意及時行文通知保險公司。
(2)變更較大工程項目擴大保險:對變更較大、施工周期較長的工程項目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擴大保險,避免變更項目受損無法索賠。
(3)加強對建筑工程一切險外其余保險種類的管理工作:如工程機械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以及材料上漲風險承擔等新型險,能有效轉移規避風險,降低項目施工風險。
一、是否應保險集中管理應視企業自身情況確定
現階段下,中國能源企業海外發展的地域往往處于發展中國家,并且多處于合資股東而非控股股東的地位,往往由外國公司控制著公司的經營和作業,中國企業最有效也只能通過履行合資/合作合同中條款的權利義務內容來參與到公司的運作中,盡量保障自身的權益不受侵害。海外企業往往非常重視保險管理,中國企業履行合資/合作合同中保險條款的能力往往不足,這種不足不僅會體現在保險管理理念、保險管理集中度、保險管理工具的運用等方面的不足,有些情況下甚至由于談判人員保險管理水平不足,導致簽訂了喪失自身合理權益的合同條款。全球化使得中國企業需要與外油企同等水平的保險管理對話,沒有集中管理,沒有專業化人才,沒有自保公司和OIL等管理工具的運用,不存在平等談判、協作可能性。因此,跨國經營的大型石化企業,應盡早執行保險集中管理。但對于經營范圍限于國內某個省或作業區塊的區域性石化企業,執行保險集中管理可能帶來的更長的管理鏈條,更繁瑣的保險采辦手續,如果企業保險資源無法形成規模優勢,也很難和保險市場建立戰略合作關系,這種情況下,并沒有開展保險集中管理的必要性。
二、建立保險集中管理體系建議采取的工作措施
1.架設科學的保險管理體系
石化行業是高風險行業,必須妥善進行風險管理,降低風險損失對生產經營的影響,穩定財務報表,這就要求設立專部門專處室專崗專人履行全面風險管理的職責。要在公司上上下下貫徹建立風險管理意識,培養風險管理人才,進而建立專業保險管理團隊。應在高管理權限部門明確保險管理職責,專職負責風險管理。總部可設專崗,下屬單位可設專崗或兼崗。保險管理組織架構應符合企業特點,一般只有業務上的指導權。輔助企業決策;擬定保險管理計劃,從事風險查勘和檢驗的組織;可以從保險管理專業角度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2.建立一整套保險管理制度
2.1總括保險管理制度:應明確規定保險實施集中管理,保險集中管理所轄的單位/公司范圍和保險業務范圍。應明確保險集中管理所包含的工作內容及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如設立了自保公司,應明確規定自保公司運用策略。2.2保險采辦管理制度:應規定詳細保險采辦流程及保險采辦的類型,規定保險采辦計劃、申請的時效要求。應將可能安排的保險業務進行窮舉分類,對各類別保險業務使用的保險采辦方式進行規定。對保險采辦供應商及保險方案的評選方式、評議流程、操作步驟、審批流程及批準權限設置進行詳細的規定。2.3保險供應商管理辦法:明確保險供應商分類原則、準入條件、周期性(一般為半年度和年度)評估方式和操作流程、退出機制。應對各工作環節規定詳細的權限設置和操作指引。2.4保險索賠管理辦法:規定對于各類不同的賠案的處理流程、各相關方的職責分工、索賠推動開展思路、各環節和流程的工作時效等工作指引。按照索賠金額或險種,規定賠案結清工作時效。
3.實施保險的集中統一管理
從集團效益最大化出發建立集中統一的保險管理模式,由集團統籌保險資源,管控風險、節約和穩定保險成本。產生規模效益,實現與保險供應商長期穩定戰略合作關系。往往可以將集團內類似風險打包成一攬子進行投保,作為保險集中管理的抓手,在保險安排方面啟動保險管理工作。識別、衡量可保風險,綜合考慮保險成本;確定科學投保價值;結合企業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設置適宜的風險自留。避免企業內部風險決策權分散,杜絕各部門和各所屬單位本位主義。保險管理清晰明確,達成有效管控風險、節約穩定保險成本、提高保險索賠成效、與保險公司建立戰略合作、有效應用并發展自保公司的保險管理目標。
4.積極主動管理風險
現代石化企業早已經歷并超越了被動的保險市場賣什么就買什么產品的初級保險管理階段。這種被動管理風險的階段,很容易受制于商業保險市場的波動,無法控制保險成本,無法確保風險的有效轉移。現階段,石化企業要積極主動的管理風險。充分了解內在和外在的各種影響因素后,做出最利于己的決定,設計最適合自己的方案,最大程度地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和能力,為解決企業的風險轉移方案提供支持和服務。應從集團層面整體規劃、下屬單位層面具體實施,識別風險暴漏值,量化風險承受度,確定適合公司的風險與保險自留額方案。企業的可承受風險值為對凈利潤或每股收益影響不超過一定比例(3%--7%)的數值。該值為企業免賠額的上限。例:某公司某年的凈利潤為10億元,假設該公司的風險忍受度為3%,則,該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為10億元×3%=0.3億元。企業免賠額最高可設定為0.3億元。在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內,保險免賠額應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及保險市場的價格水平(或保險市場愿意提供的免賠額條件)調整。例:公司可制訂某險種統一的免賠額,也可根據各投保項目分別制定免賠額,如財產保險一般在平均單一風險單位價值的5%—20%之間,船殼險的免賠額可參考的范圍區間為船舶投保價值的0.1%—10%,責任險免賠額一般在責任限額的0.1%--1%之間。基于公司發展戰略,制定短中長期計劃;跟蹤保險市場,及時調整保險投保策略;向保險市場展示高超先進的風險管理水平,從保險市場獲得與風險管理水平匹配的優惠費率;與中國保險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關系,確保投保理賠事務的順利完成。研究加入OIL組織的可行性,如所屬資產當地原保險可大比例分保給自保公司,且公司規模屬于非超大型,公司資產風險狀況屬于中等水平,可考慮加入OIL石油互保組織。
三、建立并運用自保公司
對于能夠實施保險集中管理的我國石化公司,均應盡早設立自保公司,且應建立資本金雄厚的自保公司,否則自保公司運用起來處處因承保能力不足而被掣肘。國際石油公司中,大部分都設立了資本金雄厚的自保公司,并以自保公司為中樞建立了高度集中管理的全球保險管理體系。企業規模發展的足夠大時,如殼牌、bp選擇退出所有商業保險市場,包括OIL石油互保組織,完全由自身的自保公司承保、運營自身風險。這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我國石化企業自保公司運營中追趕的目標和發展方向。四、建立暢通健康的保險服務體系保險集中管理并非只管不理,保險管理人員不能機械執行保險管理制度,只是履行保險集中管理的權力,粗暴的將保險安排的權限收歸總部,更重要的是,還需要妥善處理投保單位、保險市場、自保公司各方面和諧共處關系,建立完善的配套保險服務體系。具體來說應通過建立上下聯動,充分運用外部資源的保險服務體系,達到及時發現保險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保險服務水平,廣泛收集意見和建議,不斷優化保險安排策略,投保單位滿意的保險集中管理目標。可參考的工作思路是,由保險集中管理的職能部門通過良好頂層設計,安排保險公司在出具保單的同時,一并按照統一的標準向投保單位出具保險服務手冊。服務手冊中應逐項規定保險有效期間內,保險公司將向投保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內容及服務時間計劃,還可以列式保險公司服務小組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出險后索賠應采取的工作步驟及應準備的索賠資料等。并以保險服務手冊承諾的服務內容為核心基礎,建立年度保險供應商服務水平量化評比,量化評比標準應逐服務承諾內容列明加減分標準,并規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多檔考評結果分數線。根據保險服務水平量化考評結果,可向考評結果優異保險供應商傾斜保險資源,向考評結果不理想的保險公司商適度撤回保險資源,從而提高保險供應商對服務水平和投保單位滿意度的關注程度。
參考文獻:
[1]楊東燕.保險集中管理在大型企業中的應用——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為例[J].保險研究,2011,2(2):104-107.
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是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發展的科學安排,在兩者合作過程中應堅持政府主導,明確權責,分工合理,保障醫保業務規范運作,確保各項醫保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服務質量,提高醫保工作效率,加大醫療服務及醫保經費的使用監管工作,促進參保者醫療待遇得到全面提升并得以及時的補償,確保參保者的醫療保障權益的實現。遼寧省2014年1月起實施大病醫療保險業務,全面開啟了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工作的新局面。基于遼寧省醫保工作現狀及未來醫保發展的趨勢,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應在保證基金安全運行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運用合理高效的運行機制,確保兩者的和諧健康發展,本文就從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的業務工作展開,分析商業保險機構管理社會醫保的運行機制。
1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的權責分工
保險公司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合作過程中,政府與保險公司應明確各自的責任與分工,在醫保體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導作用,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醫保制度的建立與規劃,在政策,法律法規層面上總體規劃社會醫保的總體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準入標準,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會醫保的商業保險公司發展,在業務上協助商業保險公司完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并監督其實施效果,引導醫療保險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保險公司在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應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經營社會醫保。實務中負責醫保的具體業務操作。制定業務操作流程及實施細則,負責建立參保人檔案,保費的收取及醫保待遇的支付,負責根據每年醫保收支狀況反饋醫保基金的使用情況,以使政府部門及時調控醫保資金的籌資標準,負責監督醫療服務機構使用醫保經費的合理性,提高醫保基金的有效利用率。
2完善招標準入標準,規范招標工作
根據《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遼寧省各市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和保險公司的專業優勢通過招標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和委托經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為確保專業能力強的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管理與經營,在招標選擇保險公司的過程中,政府作為主導力量應積極作為,向有意參選保險公司提供參保人數,籌資水平,風險發生率,賠付率等真實的數據資料,以利于保險公司在費率厘定,起付標準,賠付限額和風險的分擔等方面有客觀的數理基礎為參考。確保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的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其次招標工作全程清晰透明,應堅持使公民的醫保權益最大化原則,以民生為導向,嚴格制定招標標準,加強對招標中介機構的監管,確保專業實力強,資源優勢明顯的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作為競標一方的保險公司應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信息,掌握標的的風險狀況,獲得真實可靠的數據資料,科學預測擔負的風險責任。其次可與政府部門談判爭取擴大經營保險業務的范圍,比如可將職工的生育險與工傷險的服務項目同大病醫療險業務打包招標,這樣既有利于保險公司規模效益的實現,又有利于保險公司為創新產品積累經驗并可以拓展保險公司的客戶資源,促進公司相關業務開展,多方共進與社會醫療保險業務共擔風險。
3保險公司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流程的優化
3.1業務操作
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業務應與社保機構聯網共享數據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辦公共同完成公民的醫保管理工作,但應確保信息的封閉性,以保護參保人的個人隱私。同時保險公司還應建立相關的數據服務平臺及計算機管理軟件的開發保障信息的銜接與即時轉換,可與定點醫療機構建立一站式的網上即時結算服務系統,建立異地結算平臺,方便參保人及時得到醫療保險報銷。
3.2風險的管控
風險管控是保險公司能否持續性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保障技術,保險公司應建立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在所經辦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方面應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協商建立風險的比例分攤機制與費率聯動調整機制,確保保險公司在可控制風險范圍內經辦社會醫保業務。
3.3研發相關延伸與補充產品
由于社會醫療保險建立的特點是廣覆蓋,低水平,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較低,因此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獲得的利潤較低,保險公司除了與政府部門協商獲得更大范圍的保險業務管理和政策支持外,還應該積極運用經營管理社會醫保時積累的豐富經驗,掌握疾病的風險狀況,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圍,保障程度及參保者與醫療服務供給者的相關信息,保險公司通過這些數據資料能更準確的測算健康險及重疾險的費率,研發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或補充產品,創新公司的健康險及重疾險產品,如住院補償醫療保險,門診保險,住院津貼保險,護理保險及重大疾病保險。充分開發多樣性的產品,在險種,保障范圍,保障額度等方面滿足客戶對醫療保險的多層次需求。
3.4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的績效評估指標建立
保險公司參與經辦社會醫療保險業務管理的效果影響社會醫療保險的發展前景,為使保險公司在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競爭機制中穩定運行,應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指標予以考核,評估指標的建立應與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保持統一的參照口徑,同時評估指標應具有易操作性,便于計算,并有參考價值。基于以上要求,我們把保險公司管理社會醫療保險的效率提升、醫療保險的風險管控與服務質量的提高作為三類一級指標。
(1)效率的提升指標下設子項目考核指標包括居民的醫療保險費用增長速度,速度下降說明效率提升;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報銷比例提高說明效率提升;醫療保險的人均管理費用,通過投入與產出的比值進行考核。
(2)風險管控指標下可分別從患者的同類病人均住院費用變動以及保險公司支付保額/保險費的比值趨向均衡來衡量,若比值趨于1則說明支付總保額與收入總保費基本平衡,符合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的保本微利原則。
(3)服務質量指標的考核主要通過調查參保人員的滿意度評價來進行。對于考核分值高應予以基金或政策獎勵,以激勵商業保險公司更好完成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0引言
當前,我國工程總承包企業逐漸從粗放型的基礎工程施工模式轉變為適應國際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的EPC總承包模式。在EPC模式下,總承包商成為項目的風險責任主體,需要承擔嚴苛的受托責任。購買工程保險是工程建設過程中轉移未知風險的重要途徑之一,其優勢在于能夠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優的保障。總承包商“一攬子保險”計劃(ContractorControlledInsurancePro-gram,CCIP)具有優化保障范圍、爭取優惠保障費率、充分保證總承包商經濟利益的特點。基于此,本文針對孟加拉國變電站工程EPC項目工程一切險和海運險保險方案,總結和歸納國際工程項目保險管理執行策略,可為其他國際工程項目保險管理提供有益參考。
1項目主要保險方案構建
1.1項目簡介與保險構成概況
孟加拉國變電站工程EPC項目建設工期24個月,項目內容為新建、改造、更新22個變電站。孟加拉國相關保險法規定,公營項目的工程保險必須由孟加拉國的國有財險公司(SadharanBimaCorpo-ration,SBC)承保。在項目建設期間,總承包商購買的“一攬子保險”計劃(CCIP)構成見表1。
1.2保險合同內容
基于項目自身特點設計保險方案,參考FID-IC銀皮書保險條款,確保總承包商獲得必要和充分的保障。下面以該項目購買的工程一切險和海運險的保險合同為例,分析和研究保險合同的具體內容。1.2.1保險期限。FIDIC銀皮書合同條款18.2提出,保險期限涵蓋項目建設全過程。該項目總承包合同約定工期為業主方開立全額信用證之日起24個月,總合同缺陷通知期為頒發工程接受證書起12個月。根據工程保險投保的無縫銜接原則,做好工期延期預案,并在保險期限條款進行約定。孟加拉國變電站工程EPC項目工程一切險和運輸險的保險期限見表2。工程一切險在開立信用證后生效,之后24個月保險自動覆蓋,調試期間和維保期間的一切險生效須由總承包商提前書面通知SBC,在保險人和投保人雙方在場的見證下生效。運輸險期限擴展至在第一目的地卸貨后30天內,可避免因總承包商未及時開箱無法發現設備損壞而造成的損失。值得注意的是,如在第一目的地卸貨后再一次轉運,如從倉庫本地運輸至項目現場或從項目現場運至另一項目現場發生的事故,不視為保險事故,即使在第一目的地卸貨后30天內。1.2.2保險金額、免賠額和賠償額的確定。FIDIC合同條件中沒有給出保險金額和免賠額的具體規定。在實踐中,保險金額通常是總合同金額或施工設備全部重置費用的110%。免賠額一般采用總賠償限額百分比和單次事故損失數額相結合的方式,以高者為準。人身傷害部分設置免賠額無效。遵循投保經濟原則,孟加拉國變電站工程EPC項目在保險金額、免賠額、賠償額條款設計上明確了具體應對措施,見表3。在向保險公司遞交投保資料時,應附上設備的分項價格,以便出險后公估人認定損失。如果僅提供設備總價格,出險后,公估人將要求總承包商提供市場最新報價作為證明材料以認定損失。1.2.3保險費用的確定。SBC保險費用的議價空間較小,相比國內保險市場無費率優勢。保險費用=保險金額×保險費率×(1+15%),其中,15%為保險費用的增值稅,由總承包商承擔。了解到當地保險監管機構多次上調保險稅費,該項目總承包商采用躉交保險稅費的方式實現及時鎖定保險稅費,避免了增加稅費支出的風險。1.2.4特別條款的確定。(1)考慮到項目提前開工的可能性,增加開立信用證之前3個月免費的保險期限。(2)重點考慮工程延期的可能性,增加免費期限延展條款。(3)為避免交叉責任造成混亂,要求SBC放棄代位求償權。總體而言,孟加拉國變電站工程EPC項目的工程保險方案在寬泛的保障范圍內全面考慮了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2三個階段的保險管理執行策略
2.1投保前———事先預防
(1)重視保險市場專項調研。以該項目為例,孟加拉國的工程保險法包含一些限定性規定。如果對工程所在國的法律和保險市場認識不足,將給項目執行帶來較大困難。(2)認真選擇保險經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憑借自身的專業技能和市場影響力,能夠消除信息不對稱的隱患,協助總承包商擬訂投保方案,以獲取較低的保險費率和較低的免賠額。同時,可以為保險期限延長、海運險保險憑證提交、保險理賠處置等工作提供便利。保險經紀公司的服務費一般為總承包商支付的保險費用的5%。(3)投標報價預留足額保險預算,避免報價損失,將保險融入成本和費用進行整體考慮。例如,投標過程中,國內保險公司報價沒有參考意義,孟加拉國的工程一切險保險費率高于國內保險公司報價的3倍以上。(4)重視保險結構的設計。根據項目性質特點,系統地識別、分析風險,建立風險清單,對保險結構進行優化,形成符合法律規范、總承包合同要求并滿足項目風險轉移的保險方案。(5)探索和嘗試新的保險方案。通過對項目采購和物流計劃的預評估,發現貨物設備品種繁多。為了滿足項目進度,大部分設備預計實行多批次發貨。為了避免發生漏保差錯并簡化投保手續,總承包商未采用國內通行的單次保險合同(InsurancePolicy)的形式,而采用了與保險公司簽訂預約保險合同(OpenPolicy)的形式,支付保費后保險公司即自動承擔被保險人的貨物風險責任。每次發貨,總承包商需要提交正式提單掃描件、商業發票、裝箱單開立保險憑證,用于信用證議付交單。根據可保利益原則,物流服務公司與國內保險公司具有長期合作關系,在低保費的前提下能夠做到0免賠額。考慮到理賠效率及0免賠額,總承包商要求物流服務商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保海運險,列明總承包商為共同受益人,以彌補SBC海運險免賠額高、理賠效率低的缺陷。(6)培養保險管理人員的理賠和索賠意識。例如,根據倉庫安保條件投保倉庫盜搶險時,考慮到倉庫選址地勢高,在水火綜合險中剝離水淹的可能性,僅購買了火災險,節約了保險成本。
2.2投保后———事中控制
(1)重視保險合同管理。保險期限不能存在風險敞口,必須及時續保和延長保險期限,確保工程在建期間項目均能獲得全面的保單保障。在期限擴展申請實踐中,因業主方認為提供工期推遲書面材料涉及工期索賠風險,獲取該書面材料困難較大。經過與SBC及業主方溝通,將提供工期推遲的書面材料改為僅就延長保險期限確認郵件的方式作為期限擴展的證明。(2)保險管理正式納入工程合同管理范圍。重視保險合同的交底和培訓;相關管理人員需要清晰了解事故出險后的各個環節和要素。(3)做好保險意識宣貫。樹立科學的風險控制態度,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保、提高防火防損技能;加強出險后的應對方法的相關培訓,提升索賠意識;熟悉和掌握理賠流程和索賠點。同時,利用保險經紀公司的專業知識彌補總承包商保險資源不足的短板,避免喪失索賠機會。
2.3出險后———事后彌補
(1)積極收集理賠所需材料,提升賠付率。證明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國際工程保險理賠的重點和難點。例如,該項目的變壓器到達孟加拉國吉大港后,清關期間發生變壓器油和閥門銅管被偷事件,造成變壓器油泄露。出險后,總承包商及時整理事故照片和視頻,獲取報警記錄證明,同時收集費用票據,向公估人出具有信服力的支撐材料,最終將變壓器油的貨值以及現場費用、運輸運費全部計入貨損,予以賠付。(2)強化經驗總結,提升保險管理能力。持續開展保險管理歸納和評價工作,及時總結索賠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以提升項目保險管理能力。
廣東省的地理結構是臺風、洪水、暴雨、雷電、冰災等自然災害頻發省份,區域內各電網企業都具有資產龐大、技術復雜等特點,財產保險管理上的主要特點要求建立索償機制。
1.1.1電網財產具有規模大、風險大的特點以廣東電網公司為例,近年來每年的財產保險金額在3500億元左右,范圍覆蓋其轄下的19個地市級供電局、51個縣級子公司及6家中心機構,年保險費支出約2.4億元;電力設施基本露天生產運行,年發生報案財產保險案件超過5000宗,年獲取的保險賠款約1.7億元。
1.1.2電網財產保險管理具有涉及面廣的特點電網企業的財產保險標的包括其除土地以外的所有固定資產、部分流動資產及特定供電責任;保險標的遍布省內轄下各市、區、縣供電局地區的供電區域;財產保險管理對內涉及財務、運行、技術、工程等部門及保險協調人(是集團內部設立的專業管理機構,負責管理、監督、協調集團所轄各單位的財產保險工作),對外涉及保險人、公估公司、賠償責任第三方、供電責任險引起的公眾、團體及政府機構等。
1.1.3財產保險險種及責任結合電網運行風險的特點電網企業的財產保險險種主要有電網財產一切險、電網機器設備損壞險和供電責任險,保險人就保險標的因特定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機器設備損壞以及事故傷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保障,此外,基于電網安全運行規則要求,增加了預防、搶險、復電措施費用及設備“污閃”、導線“舞動”損失等二十幾條額外保障條款。
1.2基于改善電網企業財產保險管理的要求
電網企業的財產保險是經濟和技術的跨專業管理,目前這兩個專業領域尚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這與各單位的財產保險管理制度建設及索償過程存在問題現象有極大關系。
1.2.1財產保險管理制度建設狀況
(1)部分單位系統性建立了財產保險管理制度,能在保險協調人的索償流程指引基礎上進行細化,有比較完整的出險報案索償流程,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實施。例如在發生大面積災害或重大機損案件時,根據制度要求,由單位分管領導組織,協調各部門通力合作。這些單位通常報案較多,得到的補償較為合理,對保險人、公估公司、保險協調人的依賴性較小,能獨立快速完成索償資料收集工作,年結案率較高。
(2)部分單位雖建立了財產保險管理制度,但未系統化形成機制,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不夠清晰,未對保險協調人的索償流程指引進行細化,未形成完整的出險報案索償流程。這些單位通常報案較多,但對保險人、公估公司、保險協調人的依賴性較大,索償資料的收集較為緩慢,年結案率較低。
(3)部分單位未建立財產保險管理制度,索償意識較差,保險責任混淆不清,認為保險管理只是財務的工作,生產技術管理及運行責任部門沒有參與到保險管理中去,財產受損后缺乏行之有效的溝通機制。這些單位通常報案較少,甚至放棄一些小案件的索償,在厘清保險責任上較為依賴保險協調人和保險人,在收集索償資料上較為依賴公估公司。
1.2.2索償過程存在主要問題現象
(1)出險后未能及時報案,影響保險人立案查勘。
(2)未能及時提供索償資料,拖延結案時間。
(3)提供的索償資料不符合要求,影響索償結果。
(4)對保障條款的理解不充分,喪失索償權利,或與保險人產生分歧。
2電網企業財產保險建立索償機制的目的、原則及框架
結合電網企業的財產保險管理情況,明確財產保險索償機制的目的、原則及建立基本框架,實現企業內生產運行管理和財務管理的有機結合。
2.1索償機制建立的目的
結合電網企業的財產保險管理目的、特點及索償過程中存在問題現象,其建立索償機制的目的是:在財產保險索償業務上明確職責、規范流程、表單落地,以提高財產保險報案積極性,確保索償效果的準確和真實,有效轉移資產風險及協助保障電網安全運行。
2.2索償機制建立的原則
2.2.1遵循保險四大原則
(1)保險利益原則: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它體現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經濟上的利害關系。
(2)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雙方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以最大的誠意,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互不欺騙與隱瞞,恪守合同的認定與承諾,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3)近因原則:是指判斷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從而確定保險賠償或給付責任的一項基本原則。近因是指在風險和損害之間,導致損害發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時間上或空間上最近的原因。
(4)損失補償原則:是指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通過保險賠償,使被保險人財產恢復到受災前的經濟原狀,但不能因損失而獲得額外收益。損失補償以實際損失、保險金額、保險利益孰低者為限。這四大原則在保險利益關系、保險雙方合作基礎、保險責任判定依據、補償限度上作了最基本的界定,是一切保險事務應當遵循的原則,也應當作為電網企業建立財產保險索償機制的法律基礎。
2.2.2優先保障電網安全運行原則區別于其他行業,電網企業的財產是電力生產運行和電力供應的載體,具有承擔社會責任屬性,其保險索償機制應突出優先保障電網安全運行的功能,在事故查勘上須以保障搶修、復電為前提,并銜接好由此導致保險人對受損財產查勘定損工作滯后的問題。
2.2.3統一與實際相結合原則電網企業基于其資產、技術特點,財產保險采取統一管理模式,建立專業機構作為保險協調人,負責管理、監督、協調集團所轄各單位的財產保險工作。保險協調人應統一制定財產保險管理規程、索償指引等,各單位結合實際據以細化制定本單位的相關制度流程,各單位的索償機制也應體現保險協調人的作用關系,充分利用系統內保險管理資源。
2.2.4強化跨部門協作關系原則電網企業的資產管理涉及多個層面,財務部門是資產價值管理部門,生技部門是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輸、配、變、供電所等生產運行部門是資產的使用部門,具體到財產保險管理,財務部門是歸口管理部門,并由其負責向保險人進行索償,但與索償相關的報案、預防、勘查、事故原因分析、搶修及其原始資料收集等工作是由相應的安監、生技、運行、工程等部門完成,索償機制需要在流程、責任上強化跨部門協作關系,體現一個以技術為基礎,經濟為表現的管理體系。
2.3索償機制的基本框架
索償機制的基本框架包括統一管理制度流程及各單位的制度流程兩個方面:
(1)統一管理制度流程主要內容①財產保險統一管理規程;②財產保險統一管理索償工作指引;③大面積災害財產保險應急預案;④財產保險勘查、理算委托公估公司的管理辦法。
(2)各單位制度流程主要內容①各單位財產保險管理辦法;②各單位財產保險索償工作指引;③各單位大面積災害財產保險應急預案。
3建立電網企業財產保險索償機制的方法及基本要求
借鑒廣東電網公司財產保險的統一管理模式,其索償機制的建立應包括兩個層面:①財產保險統一管理制度流程的建立,這一部分主要由保險協調人完成;②各單位的財產保險制度流程建立,這一部分由各單位依據統一管理制度流程結合實際細化而成。
3.1統一管理方面制度流程
3.1.1財產保險統一管理規程財產保險統一管理規程(以下簡稱“統一管理規程”)主要是界定電網母公司、保險協調人、各單位在財產保險統一管理中的職責關系,規范基本工作流程,其要點如下:
(1)電網企業的財產保險實施統一管理模式,即采取統一選取保險人、統一保險合同條款、統一投保方式、統一理賠方式,將所轄各單位財產保險業務進行統一規范管理,并由電網公司全權委托保險協調人負責管理、監督、協調公司所屬各單位的財產保險工作。
(2)保險協調人,亦是電網企業財產保險內部管理、咨詢機構,受托組織財產保險方案及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落實,培養建設財產保險管理隊伍,監督、協調各單位、保險人、公估公司在財產保險事務中履行職責。
(3)各單位落實經電網公司批準的財產保險方案,接受保險協調人的業務指導和協助,結合實際建立財產保險管理制度流程,加強索償機制建設。
(4)統一管理規程明確保險協調人在財產保險管理、監督、協調工作上的具體內容及職責。
(5)統一管理規程分別按投(續)保、出險、查勘定損、索償、保險資金流轉明確基本規范流程。
3.1.2財產保險統一管理索償工作指引財產保險統一管理索償工作指引以及據其形成的各單位索償工作指引是整個財產保險索償機制的關鍵部分,主要包括出險報告、查勘定損、收集索賠資料、提出索賠及保險結案五個階段的工作流程,如圖1所示。
(1)出險報告一旦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應在出險后24h內通知服務本區域的保險人。如果災害事故直接影響電力生產營運,被保險人可以在保險人未到現場查勘的情況下,按照有關電力規程先行組織搶修,但應該進行現場拍照,同時盡可能保留修復現場以供查勘。
(2)查勘定損保險人在收到出險通知后,根據保險服務承諾,若損失金額超過20萬元的,保險人負責組織有被保險人參與現場的查勘及定損,若損失金額低于20萬元,則可以由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的指導下自行查勘核實損失,根據出險案情的需要可聘請公估公司參與現場查勘及定損,但必須征得保險協調人的同意。同時,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流程做好工作:①應立即組織各部門進行搶險救災、復產送電工作,盡可能降低損失和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②應當立即組織輸、變電部、配電部及各供電所對線路及設備進行巡視(巡線),查找事故點;③根據保險合同規定,對于因抗災搶險需要快速搶修完畢導致保險人未能及時進行現場查勘的受損保險標的,被保險人應做好記錄和拍照工作,并盡量保存好受損財產,以備查驗;④須對事故點進行拍照或錄像。拍照要求有桿塔號或設備臺號,照片要能反映損失全貌及損失程度,并填寫好查勘記錄表;⑤生技或安監部門應當對查找出的事故點及損失狀況制定修復方案,安排搶修和臨時恢復,所有搶修恢復的施工記錄應由上述所有部門完成;⑥生技部門負責會同設備運行管理部門共同核實保險財產的損失情況,根據實際對原始查勘資料進行匯總分析,確定索償方案;⑦財務部門應牽頭及時將損失情況通知保險人,并組織相關部門收集好有關的損失清單和運行記錄,盡可能準確地統計出保險標的初步損失情況,報送投資公司和保險人,做好財產保險索償定損工作。圖2、圖3、圖4為查勘與定損階段主要工作表單。
(3)收集索償資料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基本索償資料:①出險通知書;②索賠申請書;③損失清單、修復方案;④領料單、工程預算書或結算書、發票;⑤固定資產卡片;⑥損失現場照片;⑦相關證明文件:屬暴風雨等自然災害的,應有當地氣象部門的證明;屬火災事故的,應有當地消防部門的證明;屬機器設備損壞事故的,應有相關的事故分析報告;屬盜竊責任的應有當地公安部門的報警回執;雷電災害造成保險標的受損的,應有氣象證明或由電力部門雷電定位系統的記錄為證明。如果被保險人無法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以上證明文件,應提交法律認可的政府職能部門出具可證明以上事件的材料;⑧保險人認為必要的資料。供電責任險基本索償資料:①出險通知書;②索賠申請書;③事故證明書:屬暴風雨等自然災害的,應有當地氣象部門的證明;屬火災事故,應有當地消防部門的證明;屬機器設備損壞事故,應有相關的事故分析報告;屬盜竊責任的應有當地公安部門的證明;雷電災害造成保險標的受損的,應有氣象證明或由電力部門雷電定位系統的記錄為證明;因責任事故導致第三者傷殘的,需提供第三者病歷、用藥清單、醫生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發票;殘疾的需提供傷殘鑒定報告;因責任事故導致第三者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或火葬證明、法院判決書或調解協議書。如果被保險人無法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以上證明文件,應提交法律認可的政府職能部門出具可證明以上事件的材料;④損失清單;⑤裁決書或調解協議、賠償協議;⑥由保險人認可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⑦保險人認為必要的資料。
(4)提出索償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請求保險人賠償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所能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保險人認為證明文件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予以補充,然后按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取費標準對出險單位提供的索賠資料(包括索賠原則、依據、計算過程等)進行審核,初步確定損失金額,同時保險人應及時解釋和說明事故賠償、理賠定損的原則、依據、計算過程等有關問題;如有異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5)保險結案保險人及時核對索賠資料,雙方協商確定賠償金額后,被保險人簽署《賠款確認書》送達保險人和保險協調人;當雙方對賠款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時,由保險協調人負責組織協調,經協商達成一致后,保險人按規定將賠款匯至保險協調人,經復核后再由保險協調人匯至被保險人。按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盜竊險和供電責任險列示其索償工作流程指引,其中,盜竊險雖屬財產一切險,但因其索償處理上的特殊性,單獨列示。
3.1.3大面積災害財產保險應急預案大面積災害財產保險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是在索償基本工作指引的基礎上,為應對臺風、洪水、重大機損險等所制訂的應急預案,旨在高效、及時完成各類大面積災害理賠案件的處理和電網設備的搶修恢復工作,其要點如下:
(1)應急預案主要以成立協調小組、現場查勘小組協作應對大面積災害為形式,這兩類小組由保險人、被保險人、保險協調人、公估公司共同參與。
(2)應急預案規定了各方在當中的職責。
(3)應急預案提出了各方在災害事故前的準備工作要點,旨在加強防損抗災、緊急待命處理災后理賠事務。
(4)應急預案提出了災害事故后的工作要點,規范各方在查勘定損階段的職責、程序,以盡快共同確認損失情況、收集索償資料。
(5)應急預案提出了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等理賠處理原則。
(6)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大面積災害理賠處理實施細則,就報損索償資料的要求、現場勘查安排及方法、損失的核定及理算、理算結果的溝通及確認作出詳細要求。
3.1.4財產保險勘查、理算委托公估公司管理辦法財產保險勘查、理算委托公估公司管理辦法是為規范財產保險公估管理工作,正當、合理、有效使用公估公司介入賠案處理,保障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經保險當事人各方洽商同意所制定的管理辦法,其要點如下:
(1)約定何種情況下實施委托公估公司介入賠案處理。
(2)規定公估公司的準入條件。
(3)規定委托公估公司的基本程序。
(4)明確公估工作的范圍、任務和要求。
3.2各單位制度流程
各單位財產保險管理制度流程主要包括財產保險管理辦法、財產保險索償工作指引、大面積災害財產保險應急預案,均可依據財產保險統一管理制度流程結合實際制定,并強調以下兩點加以細化:
2009年以來,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寧波分院按照集團公司財產統保要求,將企業固定資產足額投保財產一切險和機器設備損壞險,經過統計發生財產損失案30多起,其中,財產一切險3起,機器設備損害險27起,結案率達到100%,獲得保險公司賠款300多萬元。通過財產保險管理工作,企業及時恢復生產,減少了企業財產損失,企業財產損失風險得到防控。
(一)有利于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財產保險符合社會商品經濟活動,其業務受法律約束的服務活動。企業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大型關鍵設備設施、運輸工具、存貨物資等固定資產,可能隨時會遇到難以預測的各種自然災害風險和意外事故,企業把這些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有形的固定資產物質財產作為保險合同標的,支付固定的財產保險費給保險公司,企業一旦遭遇災害事故,發生了財產損失,就能夠通過保險形式,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獲得資金,恢復生產。
(二)有利于企業生產經營核算
企業在生產經營核算中,通過財產保險,企業支付保險公司的保險費攤入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并分解到科研生產班組核算。企業就把可能遭受自然災害風險、意外事故的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來承擔,企業財產損失得到轉移,減少了企業生產經營損失。
(三)有利于企業風險管理
企業財產保險雖然轉嫁了企業可能發生自然災害風險、意外事故所帶來的損失,而且企業一旦受災造成損失,就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賠償,在短時間內消除或減輕災害事故的影響,但是防范風險于未然是企業和保險公司共同利益之所在。保險公司有專業保險人才,有處理各種災害事故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通過開展各種風險管理的培訓業務,為企業培養財產保險管理人才,改進企業財產保險管理,在承保時對企業進行的風險調查與分析,在承保期間對企業的風險進行檢查與監督,為企業消除潛在的危險因素,提升企業財產風險管理保障能力,財產保險成為了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企業財產保險的特點
(一)財產保險標的管理復雜
企業財產保險以固定資產賬面資產為主足額投保,也可以覆蓋企業賬外實物財產,甚至包括企業租入財產,保險的標的復雜。包括一般標的險、特約承包財產險和可選擇投保財產險。企業投保一般標的險,主要包括企業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機器設備、廠內車輛、存貨固定資產;企業投保特約承保財產險,主要包括企業的便攜式通訊裝置、便攜式計算機設備、便攜式照相攝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攜式裝置、設備財產,企業的貴重金屬存貨物資,企業租入財產、代管財產以及在建工程(以完工但尚未轉入固定資產)和簡易建筑物及露天存放財產;企業投保可選擇投保財產險,主要包括企業的辦公家具、賬外財產以及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財產。
(二)財產保險具有經濟補償性
企業財產保險是保險公司和企業在雙方自愿原則基礎上建立保險合同關系,按照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約定并在合同中明確保險金額,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根據約定的保險價值進行賠償。企業財產保險以轉嫁自己財產風險為目的,通過保險賠償,獲得經濟損失上的補償;而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承擔起企業損失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財產保險經營實踐中,當保險合同約定的企業財產遭受巨大損失時,其損失就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補償,理論上講,保險公司的經營也是建立在補償企業的保險利益損失基礎之上的。
(三)財產保險利益相互一致
財產保險是社會商業化業務,它遵循市場經濟運行規律。保險公司根據企業損失概率大數據來確定統保企業財產保險的費率,從保險合同獲取保險費用,與其承保的企業風險責任是相適應。保險合同雙方是完全平等的和等價的。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費通常是企業保險合同標的實際價值的千分之幾,而企業固定資產的某項財產如果發生了財產保險損失,保險公司需要支付高于該項保險費的保險賠款,因此,不同類別固定資產統保費用和保險賠款存在較大價格差異,并非是等價的,保險公司就會根據這種差異對保險合同的標的和風險進行選擇和限制,企業也會在投保時對保險標的的風險與保險風險做出選擇,雙方都會從合同標的責任與義務尋求平衡點。
三、企業財產保險管理應關注的重點
(一)企業應足額投保,建立投保財產清單
2012年,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寧波分院一間實驗室突發一起電氣火災事故,財產損失有房屋、機器設備、辦公家具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損毀,這些資產有的屬于固定資產,有的屬于在建工程。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寧波分院配合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對現場進行查勘和財產損失記錄,及時給保險公司查勘人員提供了財產損失資產清單及理賠相關單據,包括現場滅火處置施救的費用,保險公司很快完成了案件損失理算,及時賠付了該起火災事故的財產損失。因此,企業管好財產保險管理,必須定期對固定資產組織開展清查,梳理核實固定資產,確保企業固定資產的賬、物、卡清晰,通過盤點資產實物,摸清家底,準確掌握企業資產的基本情況,確保企業足額投保,投保資產確保賬、物準確一致,便于企業投保時建立投保資產清單以及財產保險管理臺賬,為后續財產保險管理奠定基礎。
(二)企業應加強風險管控,不能因企業財產已經投保,財產管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而放松企業財產風險管理
(二)適當設立目標,促進工作開展企業在每個工作周期內設立不同的目標是非常重要的。設立合理的目標能夠激發員工之間的良性競爭,提高工作熱情;設立的目標不合理會導致相反的效果,極易造成員工之間的惡性競爭,使其難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出現消極怠工現象,甚至使企業優秀的人力資源流失,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其實,企業績效考核的重點并不是考核結果,而是在績效管理中的管理過程,企業必須要高度重視績效考核工作,針對工作崗位與職責不同的員工,設立不同的績效考核標準。最后再選用較為簡單科學的方法來進行績效考核,確保企業能夠高效的開展工作。
(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員工的業務素養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能夠直觀地反映每個員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與存在的問題。針對員工取得的成績,企業應該采取必要的獎勵機制;而針對出現的問題,企業也要通過培訓來解決這一問題,這種培訓要有針對性,切實提高員工的業務素養。若是在績效考核中發現發展潛力較大的員工,一定要建立相關的電子檔案,保留其績效考核資料,將其列為重點培養對象,為企業的發展儲備優秀的人力資源。同時,績效考核也要確保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正常開展,真正做到職責分明。
二、員工保險管理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重要意義
(一)降低企業用人成本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加入保險管理,只需要花費較少的保險費用就能很好地避免不必要的支出,也能避免風險,這對于企業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企業在為職工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障費用時,能夠有效地為企業規避風險,不用支付由于員工工傷產生的大量賠款,降低了企業的用人成本。
(二)作為重要的激勵手段現今社會,企業保險管理促進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員工通過購買養老保險就能得以在晚年生活中獲得足夠的養老金,為家庭降低負擔,使得生活有了保障。因而,企業保險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激勵手段,能夠激勵員工為了晚年更好的生活而積極努力工作。
(三)利于穩定團隊人心企業常常會因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大量的人力資源流失,若是員工單方面地終止與企業事先簽訂的用工合同,那么員工就不能繼續使用企業的保險。一般情況下,員工會綜合考慮這種情況的利與弊,也就不會輕易離開企業,那么企業就借由保險管理穩定了團隊人心。
三、員工保險管理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應用對策
(一)員工保險管理規范化規范員工保險管理就要做到擴大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事業、工傷險及其生育保險的覆蓋程度,從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企業應該盡力縮小地區之間養老保險差異,建立健全的養老金繳費機制;健全基本的醫療保險制度,提供更為完善的醫療保障;提供良好的失業保險,降低員工失業風險。
(二)員工保險管理透明化、公正化員工保險管理透明化、公正化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可以向企業員工公布各類保險管理費的繳費情況,接受有關部門的組織與監督等。除此之外,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還要重視員工保險管理工作的相關培訓,以確保每個員工都能認識到員工保險管理的具體內容及其實施方式。針對部分不自覺履行相關保險管理義務的企業,要大力鼓勵社會公眾對其進行舉報或投訴,通過社會公眾的輿論理論來確保員工保險管理的透明化,也顯示管理的公正性。
(三)提高員工保險管理的程序性員工保險管理的程序設計必須要非常合理,這樣才能保證員工能夠及時申請或進行調整。企業一般是統一參與保險,同時企業要確保在每月的15日之前進行核實與申報(新招聘員工在簽署勞動合同之后上交保險費;離職員工在離職以后停止繳納保險費)。隨后,由企業進行統一繳費,也是在每月的15日之前,與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核對金額后以轉賬方式繳納社會保障費。企業應該對基數進行通知之后再上報,在每年的7月份上交花名冊、員工上年度的工資總額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查,再確定該年度的繳費機制。
(四)員工保險管理的類型化基本的員工保險管理是企業應盡的職責。除此之外,企業還要進一步增設其他類型的保險,如商業險和企業年金等。提高企業保險管理類型化水平的同時也給員工提供了多重保障。同時,企業還需要進一步分解統賬結合中包括的社會統籌部分與個人賬戶部分,將其發展成為普惠式多的國民年金與企業年金。這種方式能夠突出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也能體現企業的公平公正。
現階段醫療保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是患者要求用好藥。患者在治療時,醫療服務的作用對象是寶貴的身體,醫療服務消費具有不可重復性、不可更改性和不可逆轉性;在接受治療服務時誰也不敢拿自己的身體“試藥”,無論治療結果是好是壞,都要自己承擔,因此在選擇醫療機構、治療方式時往往不能理性對待治療質量與醫療服務,患者在尋醫用藥上具有“求快、求穩、求好”的心態,尤其是在一些嚴重的病癥上選擇高級別醫療機構、進口藥等,很多患者更是想辦法去統籌地區以外去治療,這意味著較高的醫療費用或者是支付一部分不必要的醫療費。二是醫療服務機構的誤導。患者治療時,醫師在治療時普遍將病情嚴重化,這樣治療效果好是醫療水平高,效果不好是患者病情重,致使患者提高醫療消費期望值,加大醫療費用支出。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疾病研究水平的提高使得滿足醫療服務需求的醫療費用開支逐步增大;而且人均壽命的延長、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加大了社會醫療費用增長趨勢。醫療服務機構利益訴求增加了醫療保險壓力。醫療服務機構往往為了本身利益訴求提供過度服務。過度服務醫療服務主體在給患者提供醫療診治過程中提供超出實際治療需要的服務,只要表現為大處方、不必要的檢查、藥物濫用等。造成醫療過度服務的原因有:一是醫療機構“謹慎治療”增加了醫療成本。醫療服務行業的高危險性和現代人們維權意識的提高,使得醫療機構在提供服務時采取謹慎態度,為規避風險,傾向于采用保守性治療,向患者提供更多更好更昂貴的治療方案,提供實際上沒有太大幫助的醫療服務,例如常規性檢查,促使醫療成本增加。二是醫療服務機構利益與患者醫療消費增長有正相關關系。患者用好藥,享受高消費護理條件為醫院的利益獲得提供了條件,這種“互惠互利”促進了醫患雙方的利益最大化,進一步加劇了醫療基金支付壓力。醫療保險違規現象加劇了醫療保險風險。部分醫院和患為了自身利益違規治療、帶藥等情況進一步加大了醫療基金管理風險。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下,持卡住院結算、刷卡門診買藥為參保人員就診提供了方便,也給予了部分患者冒名頂替住院、冒卡拿藥的機會,再者由于醫院與社保機構結算的復雜性,個別醫院有偽造住院率等情況的發生,使醫療保險基金有違規支出的現象,導致了統籌醫療基金的損失。
一、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政策依據
根據衛生部《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勵各地在規范有序,強化監管的基礎上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新農合經辦服務,探索第三方經辦的有效形式;有條件的地區,可依托商業保險機構的統一經辦平臺,積極探索建立補充性醫療保險,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保合作的具體方案
(一)合作原則
堅持“三個不變、一個堅持”的原則(即現行政策體系不變、當年醫藥費報銷政策比例不變、當年個人繳費標準不變,堅持參保人醫保待遇不降低),以政府為主導,以服務參保群眾為宗旨,政府和保險公司共同為參保人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二)保險標的
根據保障有力、收支平衡、逐步增強基金支付能力的原則,合作保險標的依據以前各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支出實際發生情況,結合年度報銷比例、報銷額度、參保人數變化、市各年度醫療費用平均變化及相關政策調整情況,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保健康分公司共同商定報市政府批準。
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保健康分公司三方就2012年合作事宜反復討論,最終確認了2個增長率(2012年醫保政策直接影響增長率16.97%和醫保范圍費用增長率為23.66%),并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人均醫療費用測算支出464元、實際參保人數作為合作標的。具體測算方案如下:
測算公式
2012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用人均支出=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1+醫保范圍費用增長率)
其一: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2012年政策影響系數。根據實際數據測算,對于2011年實際統籌支出的數據測算該影響系數為1.1697,因此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321×1.1697=375.47元/人;
其二:醫保范圍費用增長率是以醫保范圍費用為基數,通過對醫保范圍費用09-11年實際增長情況,在政策不調整的情況下,測算2012年增長率。根據歷年測算2012年合理增長率為23.66%;
因此按政策調整后的2012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人均支出=375.47×(1+23.66%)=464元/人(取整數)。
(三)合作項目資金結算
1、建立社保基金風險防范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風險防范資金),每年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集資金中提取1000萬元,用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防范獎勵兌現和彌補基金赤字。
2、市財政設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防范專戶(以下簡稱風險防范專戶),專門核算市政府與人保健康公司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風險防范合作方面的業務,管理風險防范資金、支付保費、接受賠付、結算合作獎懲等。
3、首月先由風險防范專戶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100萬元保費,建立雙方合作參保關系。人保健康公司根據當月醫保基金實際支出數,支付保險賠付款轉入風險防范專戶。市財政按照全年合作標的十二分之一的數額(含先期支付的100萬元),從風險防范專戶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其余保費。
4、以后每月,先由人保健康公司根據當月醫保基金實際支出數,支付保險賠付款轉入風險防范專戶。市財政按不少于收到保險賠付款的數額,從風險防范專戶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當月保費,以此類推。年終清算時,付清全年其余保費。
5、實行按月預結,年終清算兌現獎懲。從次月起,根據人保健康收到的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的余額,按四六預結算,即人保健康公司四,風險防范專戶六,并與保險賠付款轉入風險防范專戶之日一并結算到帳。年終按全年風險管控成果進行清算兌現獎懲。
(四)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控方法
根據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的基本情況,基金支出結構、結算流程、風險管理、保障服務等要求,要求人保公司提供下列服務管理舉措。
一是建立專業保險管理服務團隊
專門成立社保中心牽頭負責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領導小組”和“技術支持小組”,建立專業高效的城鄉居民醫保專管員隊伍,最大限度地確保服務承諾的落實和服務項目的運轉暢通。
1、配置醫院駐點管理服務隊伍
根據城鄉居民醫保歷年基金支出的醫療機構分布情況,擬在轄區基金支出占比90%以上的市一、市中、市電力醫院、市二(梅城)、市三(壽昌)、市四(壽昌)、骨傷科醫院(洋溪)配置7名駐點服務和風險管理人員,在現場進行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加強醫療現場監督和巡查。
2、建立中心窗口醫療審核、服務隊伍
配置3名人員對需手工報銷的就診費用進行審核結算報銷,將報銷時限從十個工作日縮短為七個工作日,做好制、補卡和證歷本的制發及窗口其它日常服務工作。
3、建立醫療巡查隊伍
配置3名人員對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費進行實時監督,及時發出預警、制定干預措施(需報社保中心同意),并根據基金支出、預警情況,對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就醫行為進行現場檢查、抽查、不定期巡查,對轉診就醫跟蹤管理。當醫院對干預措施有異議時,由社保中心協調解決。
4、建立醫保結報服務隊伍
為了加快異地就醫結報效率,配置1名人員定期與各鄉鎮(街道)農醫辦做好結報受理銜接工作,加快結報資料流轉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結報手續告知與政策宣傳等。
二是建立專業的風險管控和服務機制
1、聯席工作例會制
市社保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保公司以上4個團隊人員及相關醫院負責人的工作例會,總結交流工作情況,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次。
2、基金風險預警機制
人保公司每月對基金收支及工作情況進行分析預測,按月向社保中心匯報月度工作總結與下月工作計劃。當基金預計赤字300萬元以上時,向社保中心提交預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實施計劃。
3、審核結算核查機制
對醫療機構已結算費用進行審核、病歷抽查、就醫情況核查,保障醫療費用報銷支付的安全和準確。
4、外延管理服務機制
通過人保公司網絡資源,對參保人員在市外住院治療進行后續管理服務。
5、綜合服務機制
醫療管理服務團隊借助醫院駐點、醫保服務網點對醫保政策進行積極宣傳,做好咨詢和報銷受理工作,建立服務滿意度和報銷時效考核機制,做好參保人的服務,減輕政府負擔。
借助人保健康公司健康管理服務平臺,定期向參保人進行日常保健、健康養生知識宣傳,普及疾病預防,減少發病等健康管理服務。
6、網絡監督預警機制
通過聯合辦公平臺,對參保人產生的醫療費用生進行實時監督預警,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進行監督,在社保中心主導下及時檢查干預。
7、醫療巡查監督機制
通過醫院駐點人員、流動巡查人員對醫療行為進行現場監督核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減少不合理費用產生。
(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控預期成效
一是規范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醫療就醫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逐步實現總醫療費用、人均費用支出、門診住院次均費用等增長幅度下降,實現既保障資金管理安全又保證資金使用效率的目標。
二是建立和逐步完善基金風險管控專業隊伍、機制和手段,加強醫療現場管理,減少不合理費用支出,提高管控效能,減輕政府負擔。
三是借助人保公司網絡和人員隊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居民醫保醫療保險服務流程,提供更高效的綜合保障服務,讓政府的民生工程發揮更高效能。
(六)考評辦法
根據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對合作項目進行考評,根據年度實際工作成效,進行考評并結算。
1、管理服務考評。由于人保公司單方面責任引起的個人或院方投訴,每人次按個人標的金額的10%在年終清算給予扣除。
2、基金風險預警考評。未按時向社保中心提交月度工作總結與下月工作計劃及當基金預計赤字300萬元以上時,未及時向社保中心提交預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實施計劃,每次按總標的金額的0.01%在年終清算給予扣除。
3、合作績效考評:以標的為基數,按“分段計算,累計支付”的方法進行。年度清算后出現結余或赤字的,給予人保公司獎勵或承擔責任的分段標準及具體比例見下表:
承擔比例按“遞增”方法進行,體現激勵機制。
結余或赤字范圍人保公司獎勵或承擔責任比例
一、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
1、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人口質量
人力資源的投資需要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險制度,因此,人口的素質或者質量與社會保險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當勞動者或其家人碰到生、老、病、死、失業等風險時,其個人收入或家庭收入都會受到一定影響,嚴重的將導致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營養水平的下降,進而會造成其家庭成員健康狀況不斷惡化而影響人力資源的質量。因此,社會保險對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身體素質的提高所具有的保障功能,促進了人力資源的開發。
2、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險體系,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往往會有一些市場主體因為經營管理不善、經濟效益不好等原因面臨破產、倒閉、遭淘汰的危險,此時,社會保險制度能夠起到保障作用,她使得這樣一些市場主體內的勞動者在工傷、失業等不幸狀況下能獲得必要的物質幫助,為其度過難關創造條件。每一個勞動者的權益都與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密切相關。人力資源管理者必須認真了解社會保險體系,以便保護和激勵企業員工,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3、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人力資源的流動
改革開放以來,人力資源大規模流動。但是,如果缺乏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險不完善,必然會阻礙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首先,勞動者跳槽具有很大風險,假如不成功,就會面臨失業甚至失去收入來源的風險。其次,勞動者不愿從有社會保險的單位流向沒有社會保險的單位,除非沒有社會保險的單位能提供很高的收入,足以彌補流動者所承受的各種損失,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
二、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社會保險方面存在的問題
1、制度缺乏規范性
企業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這一制度缺乏規范性。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較多企業仍然沿襲著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保險制度,與現代市場經濟體制格格不入,主要表現為企業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制度缺乏規范性。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下,大部分企業都能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用,但從實踐來看,所繳納的保險費偏低。這種現象對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造成了嚴重的打擊,很多員工對企業的信賴感和自身的安全感降低,本文由收集整理使得企業的經濟效益急劇減少,甚至出現了“用工荒”。
2、勞動者本人對社會保險的認識不足
一部分勞動者對社會保險認識一知半解,缺乏基本保險知識。受封建社會和傳統大一統思想影響,很多員工未能從舊的思想觀念中解放出來,缺乏主人翁意識。特別是社會基層的員工,為生活所迫,思想上存在著隸屬于企業的誤區,缺乏必要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觀念。同時,我國保險事業起步較晚,對保險業的投入也不夠,這也導致人們對其不夠重視。
3、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缺乏規范性
有些企業對社會保險工作重視度不夠,社會保險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規范,導致社會保險工作經常出現規范性錯誤,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質量和實效。
4、企業缺乏專業社會保險管理人才
部分企業出于節約人工成本的目的,尚未配備專業的社會保險管理人員,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往往由財務部門或者綜合辦公室人員等兼任。這些人員往往崗位不固定,社會保險管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險管理專業知識,從而導致企業社會保險管理水平不高、社會保險作用發揮不明顯。
三、新形勢下做好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對策
1、提高員工社會保險意識。
要消除員工的思想誤區,增強廣大員工的主人翁意識。企業要向員工宣傳有關社會保險的知識,鼓勵員工積極地為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廣大員工要走出處于社會基層就不能享受社會保險的思想誤區,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企業關于社會保險的活動。
2、堅持以人為本,建立社會保險監督管理機制
實踐證明,只有一切從員工的利益出發,充分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才能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和員工的發展是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但現實情況是并非所有的企業都能看到這一點,或者即使看到這一點,也未能將其認真貫徹落實到企業管理過程中。因此,建立社會保險監督管理機制顯得尤為重要。該機制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企業的鼓勵和對企業的監管。前者主要是從思想上對企業進行鼓勵和引導,希望他們能夠積極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法規,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后者則是對那些逃避和推諉責任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比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方式,對企業的行為予以制度上的規范。當然,在具體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要把持以扶持和引導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原則,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3、通過多種形式來管理企業社會保險
其一,企業可以設立專門機構和崗位,指定具有社會保險專業基礎的專業人才從事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社會保險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其二,企業可以通過社會保險機構來對企業社會保險工作進行管理,這樣既可以節約企業的管理成本,又可以發揮專業社會保險機構的專業特長,提高管理效益,促進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