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稅收政策匯總十篇

時間:2023-07-17 1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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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稅收政策

篇(1)

0.引言

稅收政策是政府調控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營的重要外部環境之一,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稅收政策的影響,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對產業升級和經濟增長有著深遠的影響。近幾年來,我國所進行的一系列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我國企業競爭力和促進產業技術升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的同時,也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的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研究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有其重要性。

本文分為兩部分內容,先通過理論分析稅收政策實現過程,結合現有關于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影響的研究,構建稅收政策變化及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產生影響的一般框架模型。其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結合行業特點和發展現狀,分析并探討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企業經營活動和效益的影響。

1.稅收政策變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理論分析

1.1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析

稅收政策傳導機制是稅收政策工具變量經由某種媒介體的傳導轉變為政策目標變量的實現過程。在稅收政策發揮作用的過程中,各政策要素通過媒介體相互作用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1]而這一有機整體的良性運作不僅影響著稅收政策的有效性,還會影響政策所作用市場的發展以及其環境中企業的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按照媒介體的不同,可以將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為: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和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具體作用過程見下表1,2。

表1 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表2 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從上表可見,稅收負擔的傳導作用與稅收政策對象的負擔能力相關,只有當兩者相適應時,傳導機制的作用才是有效的。而稅收歸宿只有在稅負易轉嫁的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中才起傳導性作用,并存在不同時期的變動特點,只有適應稅收歸宿的時期性特點才能產生正向傳導作用。同時還可以發現,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細胞,不管是稅收政策目標的直接對象,還是稅收政策傳導作用的間接對象,在這一有機聯系的整體中,企業的經營活動和效益會受到影響。

1.2稅收政策變化影響的行業差異性分析

盡管近年來我國一系列的稅收政策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和促進產業升級有著積極推動作用。但由于各行業生產和投資結構的特殊性,這些稅收政策變化對于不同行業有著不同影響力度和方向。以增值稅改革為例,2009年1月1日,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來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但增值稅轉型對各個行業的影響不盡相同。對于設備、工具類固定資產投資額較大的機械制造、石油化工、建材、鋼鐵等主要制造行業,由于增值稅改革為促進企業自我投資的積累意圖,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增加,企業實際增值稅率下降。[2]而科技型企業固定資產設備折舊率高,增值稅改革的成本一次列支有助于提升科技企業的投資意愿,降低企業成本支出,提升企業業績回報。[3]但對于如大型煤炭企業等資源性開采行業,由于其增值額比重高,實際稅率高于其他行業,其增值稅價格轉移又受到市場制約,因此改革對此類行業卻有著較大的負面影響。

1.3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構建

從上可見,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存在影響,但具體政策內容對企業的影響與企業所在行業特性和整個經濟大環境形式有著密切關系。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將引起企業經營活動方向的變化,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影響政策目標的有效性,進而引起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形成一個循環的有機聯系整體,因此,可以建立以下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影響的分析框架(如下圖1):

圖1 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

運用上面建立的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影響的分析框架,下面將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其企業的影響,發現問題并給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2.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業企業影響的案例研究

2.1建筑業的行業特點和涉稅情況

篇(2)

雖然增值稅的實行能夠一定程度上進行抵扣減稅,但在建筑企業的實際運營過程中,由于其自身規模與經營管理方面的限制,使上游的建筑產業無法全部被覆蓋到增值稅的范圍之內。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沙土等的施工材料很難獲取增值稅的進行發票。此外,相關的工程施工設備已經購置并計入相應的折扣,因此無法再歸入到進項稅額的抵扣中。同時建筑企業中的勞務成本所占比重較大,也無法列入到增值稅的抵扣范圍中,同時還需花費大部分的成本安裝相應的稅控系統。

(二)建筑企業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問題

1、抵扣鏈條不健全由于建筑施工的工程項目較大,并且施工復雜,所以涉及的領域也較廣,施工中所需的建筑材料要通過不同的供應商進行采購。但不同的領域所使用的增值稅率不同,相應取材較為方便的材料大多數情況就地取材,無法獲取增值稅發票,并且施工中的勞務成本也無法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這種抵扣鏈條的不健全情況,使建筑企業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后無法獲得充足的增值稅發票并進行相應的抵扣,影響了其自身的負稅情況。

2、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的效果不僅與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及經營方向有關,同時與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息息相關。大多數的建筑企業在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上缺乏一定的管理經驗,缺乏高素質高技能的財務管理人才,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漏洞百出。此外,建筑企業忽視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導致其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時常出現賬目、發票等管理的雜亂無章,影響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概算、造價及招投標問題不斷在實行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后,對于建筑工程的概算以及造價和招投標的工作都應進行相應的改革。營改增涉及到進項抵扣的問題,所以對于工程的概算與造價的計算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在招投標的工作中也應進行一定的調整,進而更好的適應營改增稅收政策。

二、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納稅籌劃

(一)樹立正確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意識

在相關的改革方案中,經過實際的測算可以得知,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并不樂觀,使得其生產經營的競爭與環境更具挑戰性,因此應樹立正確的危機意識,以積極的心態面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實時關注營改增政策在建筑企業的實施方向與動態,有效加強準備工作。

(二)完善建筑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應對會計科目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財務報表的項目與內容也要進行修改。此外,加強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與變動的解釋。對于增值稅發票應進行嚴格的管理,因為增值稅發票與普通發票相比更重要,因此,在其出具、等級以及報銷和抵扣的過程中都應進行嚴格的管理。根據相關的要求與規范,應積極安裝稅控系統,對發票進行相關的防偽檢驗,并且與相關的稅務部門進行及時的溝通。而針對建筑企業施工過程中的勞務成本無法進行抵扣的情況,施工企業可以通過引進先進的施工機械設備來代替相應的人工勞務,進而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自動化效率,降低人工勞務的成本,通過機械設備的使用抵消勞務成本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的問題。

(三)合理使用納稅籌劃手段

根據企業的規模與經營狀況選擇相應的納稅人身份,盡量選用小規模納稅人身份,能夠有效的規避企業的負稅。同時,在進行相關材料的采購時,盡量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增加進項稅額的抵扣,降低運營成本。此外,在進行固定資產的購置時,應選擇合適的購買時機,有效減少負稅。

(四)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與業務水平

建筑施工企業在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方面應進行相應的培訓工作,提高其自身的稅務處理能力,增強專業技能與相關的業務水平。同時,財務管理人員也應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進而有效幫助企業預防營改增稅收政策帶來的影響。

篇(3)

在“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實施后,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也受到了影響。其中,企業的稅收負擔以及在納稅管理等方面都會做出相應的改變。

(一)建筑企業稅制發生變化,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

國家對稅收模式進行調整之后,建筑企業的稅制也因此發生很大的調整和變化。企業原有的稅率為3%,在稅收方案調整之后,企業現有的增值稅稅率將增長到11%。另外,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收調整也會對企業原有的計稅方式產生影響。現有的“營改增”調整方案規定的建筑企業進項稅率分四個檔。在計算企業建筑企業稅收額度時,一般應當首先確定企業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利用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就得到了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其中,企業的銷售情況決定了建筑企業銷項稅務的大小,而企業成本又直接影響著進項稅額的大小,所以,如果將建筑企業進項稅額擴大,在繳納稅款時,建筑企業能夠抵消的也就越多,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重復繳稅。

(二)進項稅額較難取得、稅率相對提高使建筑企業稅負增加

在企業整體的成本支出方面,人力資源投入所占的成本的比例非常大。其中,人力資源的成本投入屬于進項稅額的范疇。只有增加進項稅額的比例,才能減小建筑企業整體納稅金融。但就目前來看,人力資源成本無法獲得增值稅的發票,這就減小了建筑企業進項稅額的抵扣比例。從而提高了建筑企業整體的納稅額度。另外,當建筑企業依照國家稅收政策進行稅率調整之后,建筑企業的稅率將由原來的3%,調整到現有的增值稅稅率的11%。這一調整會對企業的納稅籌劃形成較大影響。

(三)購買稅控設備、增設增值稅專管員改變企業稅務管理模式

在我國建筑企業納稅政策做出調整之后,基于“營改增”稅收模式下的納稅政策,將會對我國建筑企業原有的稅務管理體系產生較大的影響,同時,這種影響也會波及到整個建筑行業。新的稅收管理模式下,建筑企業也將依照新的稅收管理標準和要求,配套新的稅務管理體系。新的稅務管理體系需要建筑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資本,這些資本投入都會提高建筑企業的成本投入。另外,依照新的稅收管理標準,企業必須配備專職的增值稅管理人員和專用的增值稅發票。與此同時,增值稅的管理程序非常復雜,而且工作量非常龐大,需要招募大量的工作人員來開展相關的稅收管理工作,這筆開銷將大大提高建筑企業的成本投入,給企業的運作造成負擔。

(四)“營改增”后建筑企業需墊資納稅,增大資金壓力

在營業稅稅收管理模式下,建筑企業往往在代開發票的情況下才會進行稅收繳納活動。但是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之后,依照相關的稅收管理規定,建筑企業必須在拿到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后,同時在完成相關的建筑工程計量工作時就要進行納稅申報。可是往往在這個時候,建筑企業的工程款還沒有進賬,要繳納這筆稅金,企業就必須進行提前墊付。因此,建筑企業的日常資金流轉活動必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二、“營改增”背景下建筑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優化措施

在“營改增”的稅收政策背景下,建筑企業要實現合理的稅收籌劃管理,就必須首先對新的稅收政策進行深入分析,并制定出合理的優化措施,以此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一)加強對稅收政策的理解,靈活制定稅收規劃

原有的營業稅稅收,建筑企業往往更側重于營業稅的稅收管理,而忽略了較少涉及的增值稅業務,使建筑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對于增值稅管理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因此在業務和操作技巧上,缺乏足夠的靈活性。為保證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建筑企業必須組織相關的財務人員,進行增值稅相關業務的管理培訓。培訓內容可以涉及新的稅收管理政策,以及稅收管理方法和技巧。在建筑企業當中負責增值稅稅收管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加強對增值稅相關稅收政策的了解和認識,同時還要努力打通與地方稅收管理部門的溝通渠道,增進彼此互信,加強信息共享,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管理方面的業務溝通,從而提高了建筑企業納稅籌劃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實際意義。

(二)重視人員素質提高,建立增值稅管理體系

在稅收政策調整之后,建筑企業的相關納稅籌劃政策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原有的納稅籌劃方式已不能有效降低建筑企業的納稅金額。所以有必要對企業的納稅籌劃模式依照新的“營改增”稅收模式做出科學的調整,在合理的范圍內降低建筑企業的納稅負擔。對于建筑企業來說,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作為成本支出,并建立科學的增值稅管理體系,提高建筑企業納稅籌劃的實際效果。目前建筑前應當依據企業自身環境和實際經營狀況,對未來即將執行的增值稅稅收管理體系進行預先的成本投入,為新的稅收政策、稅收管理提供必要的崗位和資金支持。同時還要根據新的稅收管理需求,不斷完善稅收管理體系,確保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加強供應商管理,充分挖掘進項稅抵扣環節

建筑企業進項稅額的多少將直接影響到企業可抵扣的進項稅收額度。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與企業的成本有直接關系。所以,建筑企業要提高進項稅額的抵扣率,必須首先在成本管理上下功夫。供應商作為成本管理的重要內容和對象,首先應當進行規范,為建筑企業提供原材料、勞動力,以及服務的供應商,要認真核實其納稅人身份,并確定其所能提供的發票種類,同時根據以上信息篩選出適合建筑企業經濟效益的供應商。同時建筑企業還應當按照供應商所提供的信息資料,建立相關的數據信息庫。這個信息庫可以幫助建筑企業實現對供應商的規范化管理,從而使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實現最大的抵扣程度。通過金融企業對供應商的規范化管理,使得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可操作性增強,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因此得到提升。

(四)轉變經營方式,優化企業現金流管理

篇(4)

引言

合理的稅收政策有利于促進服務業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為我國國民經濟創造更多價值,營改增稅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服務業中小企業經濟的發展,為服務業中小企業經濟發展提供了很大空間,有利于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創造出更多價值。

1、營改增政策在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意義與影響

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與以往相比已經變得非常完善,世界經濟逐漸朝著全球化的方向發展,原有的稅收政策已經無法滿足現代化社會發展的需求,且以往的稅收政策讓服務業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加重,給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帶來很大阻礙,因此,稅收政策急需進行改革。

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是我國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它具備兩大特點,第一,實施這一政策,可以避免出現重復收稅的現象,使服務業中小企業成本大大降低,同時還能夠為服務業中小企業帶來更加豐厚的利潤。第二,增值稅的主要計稅基礎以增值額為依據,增值額與服務業中小企業所繳納的稅款成正比,如果增值額數量很大,則服務業中小企業所繳納的稅款也就越多。這表明若服務業中小企業性質之間存在差異,那么實施營改增政策對服務業中小企業所帶來的影響也不相同。營改增政策對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所產生的影響具體表現如下:

1.1、營改增政策對服務業的影響

在以往稅收政策中規定,服務業中小企業的營業稅必須全額繳納,不存在相關抵扣,營改增對服務業而言,理論上避免了出現重復收稅的現象,服務行業的稅收負擔減輕,其發展朝著更加細分化、專業化方向進步,同時,也有利于使其盈利能力得到提升。服務行業在日常經營時,需要承擔外購勞務等相關的營業稅,若經過核算發現,服務業中小企業的增加成本超過了服務業中小企業實際收入,但目前由于沒有全面實行營改增,服務業取得的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有限,所以要實現將稅負降成本,還有待于營改增的全面實施。

1.2、資產運輸行業的稅收負擔加重

增值稅的計稅基礎主要以增值額為依據,在實施營增改政策時,它對某些行業具有促進作用,不過同時,如果服務業中小企業的增值稅抵扣太少,那么這一政策的實施便會阻礙該類服務業中小企業的發展。

從我國的交通運輸業上看,在稅收政策尚未改革之前,交通運輸業以小企業為主,且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由于中小型企業資金受到很大限制,無法及時對運輸工具進行更新,致使其運輸工具至今還非常單調。目前,在中小型運輸公司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規范現象。

1.3、營改增政策對建筑行業的影響

營業稅轉變為增值稅后,對我國的建筑業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首先,對建筑企業收入、利潤帶來的變化: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由于受到一些流通環節部分購置貨物很難取得增值稅稅票和外協勞務成本及假發票等因素的影響,不能抵扣這部分增值稅進項稅額,出現企業多繳增值稅的現象,企業的實現利潤總額將有所下降。

稅收政策改革后,建筑公司現金流量有很大影響:由于我國建筑行業不規范,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設單位在每期驗工計價時,往往扣除10-20%質量保證金、暫留金、墊資款等,有的項目更低,這些暫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決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稅當期必須要繳,這樣必將導致企業經營性現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

2、關于服務業中小企業對營改增政策的稅收策劃

2.1、建立合理有效的財政管理制度

財政管理制度是否合理主要從三個方面可以看出,首先是崗位設置的科學性,崗位的設置必須要以服務業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為依據。其次是財政制度,財政制度建設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來制定。最后是會計核算政策,實施營增改政策后,服務業中小企業會計核算內容得到擴展。

2.2、實現增值稅納稅規范化

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兩者是相對的,下游進項稅額實際上所指的就是上游銷項稅額,增值稅以抵扣制為依據,征收增加值稅費。進項稅額分為兩種類型,分別為不允許抵扣與允許抵扣。增值稅的發票由開票系統發出,納稅單位的必須要通過稅務機關承認后才可開始進行相關工作。增值稅納稅額人擁有相關資格后,便可開始進行增值稅開票系統的安裝。

2.3、善于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

國家經常會推出一些相關的優惠政策,服務業中小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情況,并對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申請,便于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其申請流程比較繁瑣,首先需要服務業中小企業提出申請,申請于網上填寫即可,并將申請發送至主管稅務機關。然后是資金劃撥,最后要對后續內容進行跟進,財政部門要以具體的情況為依據,分析后續跟進的具體情況。

3、結束語

由于服務業中小企業的性質存在差異,營改增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對服務業中小企業所造成的影響也存在很大差異,其中既有有利因素,也存在很多不利因素,其中,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這表明,稅收政策的改革非常有必要進行。

篇(5)

建筑企業財務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就是依法為國家繳納稅款,而具體的稅款繳納額度和相關內容,則由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來決定。“營改增”,這項稅收政策的施行,引起了建筑企業財務工作的一些相應的變化。在新的仍然有待完善的稅收政策下,建筑企業的財務工作如何變被動為主動,成為了建筑企業需要考慮的問題。努力適應新的稅收政策,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出發,通過正確的財務管理方式方法實現企業的正常收益,才是建筑企業的長遠發展之路。

一、“營改增”內容概述

在1994年和2009年,我國都進行過稅制改革,此次“營改增”稅制改革,可以說是前兩次稅制改革的又一次發展。此次“營改增”,目的是非常明確的,即深入解決重復征稅問題、為企業減負,當然也為了我國稅收在未來的長遠發展做了一些必要的鋪墊。為了增加建筑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此次“營改增”稅制改革的范圍也包含了建筑企業,具體增值稅的征收標準為銷售額的11%。此次“營改增”首先在上海的部分行業試行,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后,從2013年8月份開始在整個國內推廣施行。

二、“營改增”為建筑企業財務工作帶來的影響

在新的稅收制度下,如果企業不能及時地轉變財務工作策略,適應新的稅收制度,必然會遭受較大的由于稅制改革帶來的影響,而對于一些小的建筑企業來說,這樣的影響是非常嚴重的。

1.增加了建筑企業的納稅負擔

國家制定“營改增”稅制的初衷,是為了減少企業包括建筑企業的稅負,然而,在實際施行中,情況卻并非如此。原因是,“營改增”稅制改革后可以降低企業稅負的說法,僅僅是理論計算的結果,其前提是建筑企業的材料和設備等都能取得足夠額度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在專家們的計算中,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只需要超過銷售額的8%,就可以讓企業的稅負低于“營改增”制度實施之前的稅負。從理論上來說,確實如此,但是實際建筑企業的稅負情況卻并不樂觀,很多企業的實際情況顯示,它們的稅負相比“營改增”之前,反而增加了。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建筑企業在實際運行中的各種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物資成本、維護成本等,造成了建筑企業無法得到足額的進項稅額。

2.建筑企業的財務指標難以確定

“營改增”稅制改革后,由于制度的切換較為迅速,導致在建筑企業的運行過程中,一些重要的財務指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產生了不確定性。這些財務指標中,包含了項目報價、資產存量、資產債率、企業經營相關指標、企業資金流轉情況等。由于營業稅和增值稅不同,營業稅屬于價內稅、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從而對建筑企業的各項財務指標產生了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建筑企業不能及時采取應對方法,把各項財務指標確定下來,將會給企業的財務工作帶來很多不利影響,不利于建筑企業的長遠規劃和發展。

3.增加了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難度

由于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涉及各種材料、設備、裝置等,所以建筑企業需要在市場中進行大量的購買工作。而我國的稅務法規規定,增值稅實行的扣稅法是購進扣稅法,因而建筑企業必須在購買中取得發票,而國家對于發票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開具發票的單位也需要具有足夠的資格,導致在實際購買中,很多企業由于沒有取得發票或者只是取得了一堆結算單或者出貨單造成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難度增加。

三、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的措施

1.對建筑企業的稅收進行必要的規劃

建筑企業對自身需要繳納的稅收進行規劃的目的,是為了利用良好的規劃,有效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具體來說,建筑企業可以請求國家財政扶持,通過國家對于企業的幫助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增加企業的財務管理建設;建筑企業同時也要做好投標事宜,通過正確的投標工作合理比價,洞察市場各種供貨方的情況,選擇正確的避稅方案;建筑企業還應當合理確定單環節稅改和全環節稅改的標準,控制納稅時間,綜合制定納稅方案。

2.做好建筑企業的稅收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涵蓋了建筑企業在盈利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種與盈利相關的風險因素,其中在稅收風險管理方面主要是發票管理、合同管理等。發票管理要時刻保持清醒的思路,認真細致,從發票的開具、保管、審查等方面,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避免風險。合同管理要注意對方的資格資質,同時也要注意合同備案后的后期管理。另外,在選擇合作企業的時候,務必要選擇具有增值稅納稅人資格的企業,保證把風險降到最低。

四、總結

“營改增”稅制改革的施行,無疑給我國稅收的發展和企業稅負的降低帶來了良好的效果,也有利于我國稅收政策的長遠發展。但是,“營改增”對于建筑企業財務工作的負面影響也應該得到相關人士的重視,采取妥善的方式解決,才能夠讓“營改增”政策的優勢面體現出來,更好地為企業的未來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1]程海濤.分析營改增對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及對策[J].財經界(學術版),2014(05):248.

[2]殷青妙.論“營改增”對建筑企業財務工作的影響[J].中國集體經濟,2014(19):105-106.

篇(6)

二、營改增稅收政策對建筑安裝企業的影響

(一)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目前建筑安裝企業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后,會滿足于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增值稅稅率大約為11%左右。從理論上來說, 在采取了“營改增”政策后可實現對重復性征稅問題的有效解決, 進而達到對行業稅“只減不增”的要求。但是,那只是理論上的算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我們建筑服務產業鏈中的上游企業,絕大多數企業均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此部分納稅人中有部分人員是為了獲取增值發票,但是比例相對較低,稅率通常僅為3%左右。而且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大量地材開不出稅票,或是要提高單價才能取得。在此種狀況之下,通常會導致企業所面臨的稅負風險大大加重。

(二)對會計核算納稅管理的影響

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前,企業在進行營業稅核算之時,僅需考慮上繳稅費與營業稅兩方面的影響因素;而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企業不僅需考慮以上兩方面影響因素,同時還需新增其它項目,如上繳稅金、進項稅金以及銷項稅金等內容。由此,也就會造成企業所需面臨的核算工作量將顯著增多,另外,也會造成核算方式發生變化。在政策實施前, 會計人員所采取的核算方式較為簡便。而政策實施后,因為建筑安裝企業常常會跨區域作業,而建筑企業總部通常選擇統一納稅申報,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票與總部的傳遞,各項目稅款的預繳,都不可避免的出現各種問題,因此也就造成了建筑安裝企業所需面臨的財務核算難度大大增加。

三、建筑安裝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納稅籌劃

(一)加強發票管理

篇(7)

稅收政策是促進就業和提高居民收入的一項重要的長效幫扶機制,應予以不斷調整完善,提高政策可操作性,降低就業與再就業成本,在鼓勵企業增加就業機會上發揮更大作用。

要規范促進就業再就業的稅收政策。目前,涉及下崗失業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軍隊隨軍家屬及其他持有相關就業證明人員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既存在類似地方,又有不同之處。考慮到對就業再就業人員應給予一致的稅收待遇,建議對促進下崗失業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軍隊隨軍家屬及其他持有相關就業證明人員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應予以規范,進一步發揮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作用,把促進就業與發展非正規就業和積極拓展現代新型服務領域結合起來,鼓勵自主創業,延長政策時效,制定統一的就業再就業稅收政策。

要考慮提高個人所得稅以及貨物和勞務稅起征點。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其效果接近于普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要積極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作用,適時研究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3000―5000元,提高個體工商戶所得稅扣除標準,降低個體經營成本。為提高個體經濟整體從業和經營活力,還應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目前,增值稅的起征點是,銷售貨物的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營業稅的起征點是,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按照利潤率10―20%測算,從事個體經營的家庭,經營銷售額或營業額剛達到起征點的,其收入水平仍然處于較低水平。出于這樣的考慮,建議應大幅度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增值稅的起征點調整為:銷售貨物和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1.5―2.5萬元水平;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營業稅的起征點是,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1.5―2.5萬元水平;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二、建立對房地產行業的長期調控機制

房屋是居民一個消費熱點,房地產業對于保障安居,拉動國民經濟和地方經濟具有重要作用,而房地產業本身又具有高能耗和占用土地資源等特點。中國城市住房的能耗占全國總能耗的比重高達37%,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城市住宅的能耗平均高出3.5倍。因此,應以節能為切入點,對房地產市場予以長期有效調控。要盡快健全完善節能省地房屋標準,制定民用建筑節能項目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的執行標準,落實節約能源法。對相關節能建筑材料、商品和建筑施工,在貨物和勞務稅、所得稅等方面,符合一定節能標準的,以及對生產、使用列入推廣目錄需要支持的節能技術和產品,考慮給予一定的稅收扶持政策。實行鼓勵先進節能環保技術設備進口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研究執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對能耗水平較高、土地利用效率較低,超過一定標準的建筑,要研究按照規定標準,提高其建設、交易和使用環節的稅收負擔水平。

三、統籌引導農村需求有序發展

(一)提高農村廣播電視覆蓋水平

配合家用電器下鄉工程,進一步強化稅收對農村廣播電視傳播事業的扶持力度,建議調整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延長執行支持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稅收政策,在2012年前,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單位從農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事業單位從農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不計征企業所得稅;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企業從農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后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支持農村金融體系建設

應統籌研究區域性農村金融機構稅收扶持政策。對區或性農村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實行統一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和農村保險試點業務給予稅收政策扶持,對于農村居民人壽保險項目,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對于農業擔保基金或農業擔保機構開展農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符合一定條件的,在規定的期限內,研究給予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三)鼓勵發展訂單農業

訂單農業是工業反哺農業的重要方式,是農業規模生產的發展方向。應調查研究訂單農業的具體方式和適用貨物和勞務稅政策,對實行訂單生產方式的農、林、牧、養殖業中直接從事生產的生產者,不論是否采用委托生產形式,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原則,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四、引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方面的自主創新

節能環保與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緊密相關,要做到節能環保,必須依靠創新,不斷提高生產效率。中國產業在節能減排方面的起點較低。目前中國能源利用效率比發達國家低約10個百分點,其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建材、化工、輕工、紡織等8個重點行業主要產品的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應實施支持循環經濟發展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稅收政策,繼續完善企業節能環保標準,建立健全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創新的稅收政策體系,支持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社會。實行節能環保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及節能環保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實行減計收入的政策。同時,對電力、石化和其他資源產品,逐步合理加大增值稅、資源稅、消費稅等稅種的調節力度。

五、大力發展文化產業

一是繁榮文化市場。對文化體制改革中的轉制文化單位按規定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穩妥地促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研究將轉制文化單位適用的稅收政策及時推廣到全國范圍的條件。

二是推動動漫產業發展。落實《關于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制定適用稅收優惠的動漫產品和企業的范圍、管理辦法,對于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

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即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有關增值稅、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對動漫企業在境外提供勞務獲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境外已繳納的所得稅款可按規定予以抵扣。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三是加強未成年人思想建設。要進一步規范網絡游戲業經營,完善加強未成年人思想建設的稅收政策,對網絡游戲業經營方式進行調查研究,明確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網絡游戲服務,采用各種方式取得收人適用規范的營業稅政策。

六、保持國際貿易平穩增長,調節商品出口退稅和鼓勵服務外包

商品出口稅收政策的調整應進一步體現出促進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和保護資源等目標,在繼續嚴格控制糧食、化肥和煤炭、焦炭、鋼鐵、石化產品等“兩高一資”產品出口的同時,針對經營困難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如紡織服裝、輕工等部分產品予以支持,保持對外商品貿易平穩增長。要進一步細化出口商品的稅則分項,配合出口結構升級,根據不同技術含量和加工深度給予不同出口退稅率。

應研究在現階段服務業外包稅收政策方面,對離岸服務外包,暫不區分是否屬于技術密集型、智力密集型,還是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均原則考慮給予統一的稅收政策。服務業,包括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服務,主要屬現行營業稅征收范圍,并通過生產產品延伸到增值稅征收范圍。為體現稅收政策作用,可做出原則設想:對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的,給予免征;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可以給予退稅。

研究建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稅款抵扣機制。如果允許企業免稅項目以抵扣其他經營應繳納的貨物與勞務稅方式實現,則能夠較好地促進企業在承接服務外包同時,積極兼顧拓展國內市場,提高國內信息行業生產和應用水平。為實現高起點承接服務外包業務,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可以確定專項稅收政策,或可考察兩種方式:一是對其他服務外包企業從具有國際資質的大中型服務外包企業轉包、分包業務收入應繳納的貨物與勞務稅,給予該無資質企業抵扣其境內同類服務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待遇。二是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免繳的貨物和勞務稅,可以通過抵扣該企業國內經營應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方式實現。

七、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為應對中國現代物流行業在技術設備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及2011年航空業全面開放等方面面臨的挑戰,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現代物流業稅收制度體系,擴大現代物流業營業稅政策實施范圍,在倉儲行業全面實行營業稅差額納稅政策,順應制造業和交通、倉儲等行業協調發展;調整裝卸、搬運行業貨物與勞務稅政策,允許實行貨物與勞務稅抵扣機制;制定便于操作的所得稅匯總納稅政策實施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現代物流企業實行跨地區合并納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貨物運輸行業管理特點和稅收管理要求,進一步研究快遞業務適用稅收政策,重新明確快遞業務適用的營業稅稅目,合理確定其適用營業稅政策及征收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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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政策是指將繳納營業稅項目改變為繳納增值稅的項目,自2011年試點至今,營改增政策已在多個行業中得到了推廣,其中包括物流、電信、交通等行業。經過試點推廣,多數企業的納稅負擔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已到了轉型的關鍵時期,營改增是經濟結構轉型的必然趨勢。由于營改增在我國調整產業結構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房地產行業是經濟改革中受機遇與挑戰最大的行業,因此房地產行業要積極應對營改增對自身行業帶來的正面及負面影響,為房地產行業及自身的長遠、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一、房地產行業實施營改增的必要性

我國目前實施的稅制結構中,營業稅和增值稅是兩個重要的流轉稅,兩個稅種分立并行。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房地產行業經營的自有房和開發經營房的稅率有:轉讓固定資產5%,出租房屋租賃服務5%,物業管理服務業5%,房地產行業中介行業服務業5%,其余房地產行業不進行征稅。國家相關部門已經開始完善稅收征管系統,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經濟結構的科學整改,才能健全各個領域的稅收體制,減少重復征稅等問題出現。如今營改增制度已在大范圍內得到了普及和應用,房地產領域是繳納營業稅的主要領域之一,因此必須實施營改增,才能滿足我國稅收系統的整改要求。

二、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稅負的影響

房地產業在銷售房屋時,銷售、流通、分配、生產開發等環節都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重復征稅情況。根據目前稅法規定,房地產行業要繳納營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施工的環節要繳納增值稅,但是在房屋銷售的環節中銷售房屋時繳納的營業稅無法和增值稅、營業稅直接抵扣,從而存在明顯重復征稅情況。同時業主在租賃非住宅類房屋時要根據所得租金上繳一定的營業稅,稅法明確房地產業在進行非營業、增值稅業務時不得以增值稅抵扣營業稅,房屋在銷售時屬于不動產非增值性項目,所以因增值稅流轉環節斷裂致使房地產下游企業無法進行進項稅抵扣,給企業帶來重復征稅的不利影響。因此實施營改增政策可以使房地產企業在銷售、租賃等流通環節中有效減少重復征稅的情況,從而優化稅收政策。

房地產業在房屋銷售環節征收營業稅的主要依據是轉讓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時所獲取的價外費用以及全部價款,但房屋在銷售的過程中需繳納的費用還包括增值稅的應稅貨物[2]。其中不動產在銷售過程中還存在一定程度的混合銷售行為,房地產行業對混合銷售和兼營的范圍無法準確界定,增加了征稅的難度和成本。由于增值稅是由國家稅收系統進行管理的,營業稅由地方稅務系統進行管理,因此在征稅的過程中極易造成交叉征管的現象,降低了稅收征管的效率。房地產行業在實施營改增政策后,延續并完善了繳納增值稅的方式,可使房地產業的稅收政策不斷得到優化。

三、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

(一)對建安成本的影響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重要部分是建安成本,通常由具有建筑安裝資質的建筑企業完成,根據目前實施營改增的情況來看,建筑企業在實施營改增后,稅負會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由于稅賦轉嫁的存在,會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成本相應增加。

由于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將導致房地產產業增加賦稅。房地產行業在建筑安裝的過程中常用建筑材料有混凝土、自來水、石料、砂,建筑材料根據目前稅收政策按照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因此即使房地產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房地產行業的賦稅負擔。

(二)對房地產償債能力各項指標造成的影響

營改增稅收政策在房地產企業中對房地產償債能力各項指標造成的影響有以下幾點:第一:如果房地產行業的進項稅額無法在稅制的范圍獲取一定程度的抵扣,那么這一部分沒有得到抵扣的進項稅會導致房地產企業擁有的數額不在產生變化,從而增加了房地產企業的資金流動比率。第二:假如房地產企業中的流動負債數額能在相應的市場、稅務規則中得到全部抵扣,那么這些被抵扣的進項稅將在較大程度上影響房地產建筑企業流動資金的上升,從而導致流動比例不斷增加。

(三)無法適應統一稅收政策

目前我國房地產業在區域發展上呈現出明顯的發展不平衡的狀態,這導致營改增的政策對不同地區注冊的房地產企業出現截然不同的情況,無法適應統一稅收政策的表現有:第一:對發展速度慢、發展水平低的地區來講,房地產行業無法及時適應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從而導致房地產行業的經營以及運行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戰和打擊。第二:房地產行業的投資主體呈多元化發展的趨勢,對民企而言,將會有較高稅率。第三:房地產行業的類型結構是多種多樣的,融資結構和資本結構不同的房地產企業在稅制改革時仍然會出現一定的困難和風險。

四、減少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不利影響的措施

(一)提升納稅意識

在房地產原材料采購過程中,很多買家都會因為一些商家的折扣策略和優惠策略放棄獲取增值稅發票,從而導致企業進項稅額無法正常抵扣,甚至導致納稅過多或者多重納稅問題出現。如今房地產企業的涉稅資金相對來說都是比較大的,尤其是在統一采購當中,企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應對增值稅抵扣。企業應該加強內部監督,無論開展什么業務和什么活動都必須獲取正規發票,避免無發票情況的出現,從根本上提高企業稅務管理效率,在合法性繳稅的同時盡量節稅。房地產企業在繳稅和納稅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進行,做到有法必依,科學使用優惠政策有效避稅。

(二)加強企業宣傳

因為增值稅納稅的管理比較復雜,所以必須加強企業宣傳。要開展一系列宣傳模式,主要包括在企業的內部網站上設置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專欄,宣傳營改增政策的有關規定,使房地產企業的員工認識到營改增政策的嚴肅性和重要性,使得企業決策人員全面的了解了營改增實施的具體政策和方向,有效減少營改增政策對房地產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三)改變經營模式

房地產行業對營改增政策的實施所帶來的企業資金負擔加重等問題,在改變企業經營模式方面有以下對策:第一是將開發周期縮短,將財務費用和資金占用率降低。第二是提高房地產開發產品的質量,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智能化、高品質的環保型社區已經成為了房地產業發展的趨勢,將房地產企業建筑房屋的質量提高可以使房地產行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競爭優勢,大大增強房地產企業的競爭能力。第三是建立企業合作的模式,將房地產開發行業作為核心,主要合作方式有股份項目制、聯合開發、聯合購地以及拆借資金等模式,使企業之間揚長避短、結構優化、強化管理職能,最終使房地產行業以合適的企業合作的方式獲得良好的發展模式。

(四)加強會計核算與企業財務管理

減少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帶來的不利影響措施還包括加強會計核算與企業財務管理,主要措施有:一方面,房地產行業盡可能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發票,對開發項目較多、資金力量雄厚的房地產企業來講,在采購材料時可以進行集中采購材料,減少材料來源不明或者供應商散雜的問題。另一方面,在會計核算的程序上嚴格規定,對進項稅額及時抵扣、認證。房地產企業要加大對會計核算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度,要提高全體人員發票意識,特別是采購原材料和接受勞務環節必須取得發票;加強工程結算、決算管理,及時從施工單位取得發票。要加大對會計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還要適當進行會計核算方法創新,提高會計核算人員以及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企業各個部門要加強合作,尤其是在政策下發初期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實現內部進項稅額合理抵扣,并落實稅務策劃工作。

五、結束語

總而言之,我國實施營改增政策標志著我國稅收政策、體制得到快速發展,這不僅僅是我國經濟發展中必經的一部分,同時也為房地產業帶來了可觀的發展的前景。但是房地產行業在享受營改增帶來的機遇同時,不可忽略營改增政策可能帶來的企業資金短缺、成本增加以及賦稅增長等不利影響。所以房地產企業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制定適合本企業發展的應對方案,避免資金短缺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后果,確保自身及所處的房地產業穩定、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趙暉.“營改增”改革對房地產企業未來影響的研究[J].財會學習,2013,06:46-48

[2]田志偉,胡怡建.“營改增”對各行業稅負影響的動態分析――基于CGE模型的分析[J].財經論叢,2013,04: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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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6年國務院決定在包括建筑行業在內的四大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同年2月,我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了《關于完善建筑行業營增改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相關事務的通知》,并且指出建筑行業的增值稅稅率改為11%。最近幾年我國對于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的討論層出不窮。理論層面,楊威揚、戴國華等對建筑業實施營改增后可能面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實證層面,楊撫生、王金霞通過采用動態CGE模型和生產法等提出了建筑業改征增值稅,適用稅率可設為13%。雖然已有研究豐富且深入,但是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建筑業實施新稅收政策后會產生怎樣的經濟效應等問題研究較為少見。為此,本文擬采用中國動態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Chinagem模型,對未來八年建筑行業實行營改增所引起的宏觀經濟效應、產業結構效應以及稅收效應進行合理的評估。

二、稅收負擔效應機理分析

稅收負擔,顧名思義就是納稅人的稅收負荷,稅收的意義在于明確了國家和企業、以及企業與個人之間分配的情況。此外,稅收負擔也充分體現了稅收的三個職能:籌資收入、經濟運營以及社會關系分配。對于建筑行業而言,征收增值稅不僅會對經濟發展本身產生影響,也會對經濟行為造成一定的影響,具體的影響方式是根據建筑行業所承受的稅收經濟效應。所以如果想要談論營改增政策的好與壞,首要需要對稅收負擔的改變所引起的各種經濟效應進行研究。

(一)稅收負擔的拉弗效應

西方供給學派的稅收思想倡導減少稅收負擔,其所推行的政策和提出的理論都是基于拉弗曲線,即在相同的經濟體系中會出現同收益的兩種稅率。由于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后,原本3%營業稅稅率是3%改為12%增值稅稅率,這會引起增稅效應以及減稅效應,使得建筑行業的稅收增多,同時也會使得抵扣范圍得以擴增,從而減輕了稅收負擔。所以想要研究營改增政策對于建筑企業財政的影,需要從以上這兩個效應著手。

稅率的改變不僅會對政府的財政狀況產生影響,而且也會對消費者的消費水平造成影響,具體要研究稅率的改變對稅收收入的影響,需要考慮稅率彈性的大小。

如下圖所示,TR是稅收收入狀況,t是稅率,根據拉弗曲線可知,假設建筑行業的稅率即t為0時,是處于免稅狀態,當e大于0后,稅收開始增加。當上升到曲線的最高點點E處時,稅收金額也達到了最大值。當t繼續增長時,e開始進入小于0的區域,由于稅率不斷的提升稅收收入會不斷的降低。由此看來,當稅率大于t時行業稅率是出于消極狀態,處于此狀態時會使得我國的財政收入下降,也會使得建筑行業的稅收負擔增多,這對于該行業的經濟發展而言會造成消極影響。所以為了使得建筑行業的經濟得以穩定的發展需要擬定一個合理的稅率。

(二)稅收負擔的投資效應

企業能否始終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核心競爭力,外援投資必不可少。稅收政策的的實施能夠保證企業資本穩定性,從而確保其穩定的發展。如果建筑行業的投資太過火熱,可以先將邊際收入視作首要征收目標,從而使得投資減少;與此相反,如果采取一定的手段使得資本的邊際收入得以提高,那么投資也會隨之而增長,也就是說資本成本是投資情況的影響因素之一。總而言之,由于稅收負擔所引起的投資改變的影響因素有以下三個方面:折舊、投資的抵扣以及稅率的變化。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過后,機械設備得以抵扣率將會大大降低,進而使得投資成本降低。而且建筑行業的廠商都是通過邊際收益以及投資的價格來決定固定資本存量。在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無論是其自身的發展還是其上下其它產業都會有一定的利益生成,如果建筑行業內的企業不對其產出以及實際工作做出適當的調整,那么廠商為了保證成本的不變從而會選擇減少勞動力。如果廠商增加其固定資本的邊際收益,從而確保該行業的邊際收益與投資價格處于平衡狀態,使得廠商不得不采取措施增加固定資本的投資。所以建筑行業在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對于其行業內部的投資價格而言十分有利,但是與此同時也必然會受到其它因素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稅收負擔的消費效應

所謂稅收負擔的消費效應就是在稅收負擔的轉移過程中,其具體的發展影響因素就是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收入效應是指政府所頒布的稅收政策會影響到納稅人的購買能力,從而對其可支配收入的狀況產生影響,直接導致消費者的消費或是存儲的選擇出現改變。替代效應是指政府所頒布的稅收政策導致需要稅收對象的價格產生變化,而消費者對消費對象組合中的選擇也會產生變化,從而改變了稅收商品的相對消費量的狀況。

如上圖所示,當商品X與Y組合在一起時,實行營改增政策之前的預算約束線為BC1,其無差異曲線為I1,兩條線在E1點相交,該點是效益最大的平衡點。如果建筑行業也開始推行營改增政策,那么建筑行業的第三產業的稅收負擔會得以顯著緩解,預算線的平衡點改至點E,而商品X消費量增加了(A-A1)。總而言之,在推行了增改增政策后,納稅人的消費水平提高,而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的共同影響呈現出正向效應的發展趨勢。除此之外,在建筑行業開始試點后,增值稅的征收過程中的稅收負擔轉移得到了完善,該政策會對消費產生更多的影響。

(四)稅收負擔的結構效應

稅收負擔的合理化的對象不僅應該包括稅收政策的所有制導向以及區域型導向,除此之外還應該包括產業結構的導向、資金的引導以及生產要素最有配置等,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產業結構的最有化和轉化。如果能夠將其它產業也加入到政策的試點范圍,會使得服務業的稅收負擔得到緩解,而稅收負擔的改變途徑如下。

上圖是以消費者的角度進行分析的,需求結構的影響因素有消費者的可支配收入以及商品相對價格的變動,而營改增政策推行后會使得以上兩個因素都會產生一定的變化,以致于消費者會選擇其他產業類型的消費,通過消費者消費需求的改變使得產品供給結構得到改善,從而調整該產業的產業機構。而以生產者的角度來分析,第一,稅收政策通過其收入效應以及替代效應的改變引起了各個行業比較收益率的改變。第二因為折舊的增加和其他優惠政策的投入會直接影響到投資產品的相對價格,從而改變了投資需求結構,這兩個影響的共同作用加快了投資結構調整的步伐。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增值稅和關稅的職能相似,都能夠對國家的進出口貿易水平產生影響,而各個國家的政府會出臺多項優惠政策、改變稅收負擔或是其它措施以達到調整產業結構的目的。

三、建筑業營改增的經濟效應分析

建筑行業改收增值稅的目的是為了緩解建筑行業的稅收負擔,稅收負擔的改變是以拉弗效應、投資效益以及消費效應等為基礎,來進一步的對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的動態影響展開分析。本文以Chinagem模型為研究基礎對建筑行業實行營改增政策后的發展情況進行具體的模擬和分析,并且以分析所得作為基礎依據來為我國日后其它行業實行營改增后的發展狀況提出建議。

(一)宏觀經濟效應

第一,也是毋庸置疑的是再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過后,產業經濟都得到了明顯的增長。由GDP的發展水平來看,在未來八年內我國的GDP總增長高達0.736個百分點,這也是呈正向效應的發展趨勢。第二,政策的推行導致我國物價水平的發展趨勢下降,而就業問題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第三,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考慮,本文通過GNP對其進行具體的分析,一定時期內的GNP的增長水平高于GDP,但是長期的分析后可以得出GDP和GNP的發展趨勢大致相同,所以我國的社會福利得以增加。

(二)產業結構效應

首先,營改增推行使得建筑行業的經濟得到了穩定的發展。因為在經濟的模擬發展過程中發F八年內建筑行業內的各個產業部門所產生經濟效應基本相似。所以本文以八年后的模擬結果為分析基礎,對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的建筑行業的改變做出了分析。不難看出,增值稅的征收使得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從而使得行業的產出水平提高了0.815個百分點。除此之外,營改增的政策也使得建筑行業的產業擴增,產出水平以及就業率都得以提升。政策推行不僅會影響到該產業內的經濟主體,也會影響到主體上下的其它行業。就上下游行業而言,稅制調整后,由于建筑成本下降,有利于下游行業企業稅收支出和生產成本的縮減,因此,稅制調整有利于帶動下游行業對上游行業的需求增長。從短期的影響來分析,在推行了營改增政策過后該行業有的企業會因此產生有利的影響,但是也有企業會因此產生不利的影響。隨著政策的推行,一開始利益受損的企業也會得到緩解甚至轉變為受益的發展狀態。最后,根據社會的就業率來考慮,由于政策的推行使得企業各部門的工作得到了提升,且由于部門的產出增多使得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擴大,這也就是正向效應所呈的發展趨勢。

(三)稅收歸宿效應

即使在建筑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后,應該繳納的稅收金額降低,但是因為我國的稅制在不斷完善,從而使得我國經濟稅收過程中的管理成本顯著降低。預測數據表明,我國在2017年的稅收收入總計增加了0.028個百分點,由此看來即使政策的推行使得建筑行業內主體產業或是該產業上下相關的產業稅收數額降低,但是由于動態傳導體系的影響使得稅收負擔會轉移到其它經濟產業中,從而使得一定時期內稅收金額呈正向效應的發展趨勢。

四、結論

本文以Chinagem模型的定量分析方法為基礎,對未來八年內建筑行業內因實施營改增政策所引起的三大效應進行深入的探究。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分析可得: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后,行業發展水平有了顯著的提升,無論是投資水平還是消費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上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不論是其經濟的發展還是產業的發展都有了明顯的改善,且就業率也有顯著的提高。即營改增政策的推行使得間接稅收收入降低,從而降低了我國經濟的稅收管理成本,以達到稅收總額得以長期呈正向效應發展的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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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滕麗.“營改增”對建筑行業的影響[J].財經界(學術版).2015(02):251-251.

篇(10)

一、引言

“營改增”,是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簡稱,是我國“十二五”計劃中提出的一項重大稅務制度改革。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2012年1月1日上海作試點啟動“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制改革預示著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大趨勢。同年8月1日起至該年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10省市。至2013年8月1日,“營改增”已在全國范圍推廣試行。2014年1月1日起,我國又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到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自2014年6月1日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在2011年首次“營改增”試點方案時,并未將建筑施工企業納入到試點運行范圍之內。建筑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行業,在我國經濟中一直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建筑施工企業業務面廣泛且需求巨大,解決了大量的就業問題,給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由于建筑行業自身及其相關行業范圍廣,諸如:上游涉及建材、機械制造業,下游又涉及酒店旅游、房地產等行業,行業的基礎寬泛性加深了建筑行業在納稅環節中的復雜程度。在“營改增”稅務改制的背景下,對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過程面臨一些其他行業未曾面臨的復雜問題。為了能夠更好地規范經濟體制,完善建筑施工企業的稅收制度,促進建筑施工企業的競爭力,保障其健康發展,在了解建筑施工企業稅務經營項目特點的基礎上,建筑施工企業也應加深對“營改增”的了解,以做好相關應對措施。

二、當前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面臨的問題

1、稅務難以抵扣問題

一方面,是建筑施工企業人工費用抵扣問題。在現行的增值稅稅收制度中,不允許將建筑施工企業中的人工成本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然而,從當前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基本情況來看,其中人工費用在工程成本中占據著25%的高比例。同時,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人力成本通常是簽發外包普通服務行業發票或者是簽發自制的員工工資支付憑證,無法得到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另一方面,是建筑企業的材料費用抵扣問題。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建筑籌建過程中會使用之前建筑環節剩余的或者生產的材料,因為企業自身生產用材料無法得到外部開具的專用增值稅發票,這樣導致了企業無法對這部分材料費用作為進項進行抵扣。另外,由于建筑施工企業施工項目的地域限制等原因,地材采購較為零散,大部分地材供應商為自然人或個體工商戶,這些供應商大多不愿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也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造成地材的進項稅額無法得到充分抵扣。其他部分小型建筑材料生產企業,因自身規模小對外出售材料時也一般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料源頭上的缺失也使得建筑施工企業不能進行這部分的稅務抵扣。

2、納稅程序繁雜問題

因為建筑施工企業作為國民基礎行業,業務面廣泛,形成了復雜的社會生產運營關系。因此,建筑施工企業高層會設置專門進行相關業務管理的組織結構。相較于一般行業更為復雜的內部組織機構使得建筑施工企業在納稅征收程序上存在繁雜的問題。例如,多個部門可能會產生涉及不同業務背景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同時,因為建筑施工企業內部管理部門復雜,加大了管理成本,內部人員穩定性以及管理上垂直領導的效率高低都是影響納稅的因素。

建筑施工企業一般存在多地開展建筑業務,各個項目工程所在地不同,異地繳納稅務和建筑施工企業所在地總公司稅務上如何協調的問題,也是導致納稅程序繁雜的又一因素。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面臨著企業選擇注冊法人所在地納稅或者在項目所在地的納稅問題。

3、實際稅負偏高問題

根據統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核算數據來看,建筑施工企業的成本費用能夠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費用僅僅占據了項目費用的60%左右,多達40%的項目成本費用無法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這樣就說明建筑施工企業的增值額為47%,基于建筑施工企業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率為11%可以得出,建筑施工企業的增值稅稅負高達47%*11%=5%,遠大于建筑施工企業繳納營業稅的稅率3%。雖然理論上增值稅可以轉移,但是建筑施工企業的業主或甲方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部門(如市政建設、城市建設單位),國家的工程預算項目并沒有關于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對于增值稅項目的考慮,導致了建筑行業營改增后,多出來的銷售稅無法轉移。

因此,在現行的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改制中,建筑施工企業實際的稅負反而大大的提高。這顯然和政策上的初衷相悖,給建筑施工企業帶來了一定的壓力,是當前“營改增”稅務改制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4、重復納稅問題

在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稅務改制背景下,建筑施工企業自身已經繳納了工程款的增值稅。但是,建筑施工企業通常會有勞務外包的情況,按照現行的流轉稅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針對勞務外包企業再一次征收增值稅,顯然這里就存在了重復交稅的問題。另外,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外包企業一般為中大型的勞務外包企業,大多數中小型的勞務企業無法出具合格的發票。本來應該得到抵扣的進項稅額未得到抵扣,在銷售或自用環節中全額征收銷項稅額,存在了隱性重復納稅問題。

三、完善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的應對措施

1、強化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范抵扣環節

在現行“營改增”稅務體制改革中,建筑施工企業部分人工成本和材料費用因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無法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結合當前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難以取得的現狀,稅務部門可以從進項抵扣環節設置相關特殊的抵扣政策,例如對建筑施工企業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人工成本視為建筑勞務費,對其按6%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其他項目的依舊按照建筑企業當前11%稅率納稅。通過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特殊事項進行相應的特殊處理,設置相應的抵扣政策,規范“營改增”下增值稅進項抵扣環節。

2、給予更優惠稅收政策,平衡實際稅負

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稅務改革,企業的實際稅負反而提高,違背了“十二五”稅務改革的初衷。原有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營業稅納稅,其稅率僅僅為3%。現在按照增值稅的方式實際稅率居然高達5%。因此,針對當前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行業特點,相關政府財政和稅務部門應該做到平衡稅負,保障建筑施工企業的競爭力,保護這一基礎行業在我國經濟中的根基地位。針對性的降低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稅率,給予更為優惠的稅收政策,平衡當前高額的實際稅負。

3、完善納稅征收程序,做好稅務籌劃

當前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中存在一些政策性的紕漏,要加強稅務等相關部門的外部管理,完善納稅程序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好納稅申報問題。施工企業在實務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反饋,稅務部門制定政策應該結合實際,滿足當前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行業特點,制定可操作性、有針對性的稅務政策。

另外,建筑施工企業自身要做好稅務籌劃,謹防重復納稅問題和降低納稅成本。在外部政策不夠完善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業自身做好稅務籌劃,安排好在何時、何地進行納稅申報,減輕繁雜的納稅程序帶來的成本。同時,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對可能存在重復納稅的業務特別處理,避免重復納稅的發生。

4、加強內外溝通交流,結合實際制定政策

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是我國稅收改革的一個環節,無論是對我國稅務制度還是建筑施工企業都具有重大的影響。因此,建筑施工企業自身也應當順應時展的要求,主動去學習和研究“營改增”政策的變化,為建筑施工企業能夠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市場上占有立足之地做好準備。應定期、有計劃地組織企業內部稅務人員參加“營改增”政策的培訓,以提高企業內部稅務人員的基本專業水平。同時應該開展“營改增”的研究,注重研發投入,為稅務籌劃做好準備,確保企業可以有效的面對我國稅收政策的變化。并且結合外部“營改增”的政策要求,積極改變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模式。加強企業內部和外部政策的聯系,加強與稅務等相關部門的溝通交流。一方面使得建筑施工企業加深對“營改增”政策的理解和運用,另一面反饋建筑施工企業信息,在今后政府部門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時,能夠從實際出發,制定具有現實意義的稅收政策。

四、結論

為了能夠更好地規范經濟體制,完善建筑施工企業的稅收制度,促進建筑施工企業的競爭力,保障其健康發展,我國財政部以及稅務部門實行“營改增”的稅務改革。然而,由于建筑施工企業自身業務的廣泛性和復雜性,以及當前“營改增”政策的不夠完善,都導致了現階段試行中建筑施工企業在“營改增”方面的一些問題。推行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是一個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這不僅僅關系到建筑行業的發展,還和建筑施工企業相關的行業也有巨大的聯系。建筑企業稅收改革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工作,因此“營改增”順利實施需要相關部門的認真仔細研究,確保稅收政策的科學可行。當然,建筑施工企業也應該認識到稅制改革的必然性,積極改變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模式。加強企業內部和外部政策的聯系,加強與稅務等相關部門的溝通交流,以使這一政策達到預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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