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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于建構主義的金融學情境教學法實施路徑與途徑
(一)金融學情境教學法實施路徑
首先,營造良好的教學情境。在教學中,創設有利于學生建構意義的情境是最重要的環節。教學情境必須有利于學生對所學內容的意義建構。教師可以在教學開始時為學生提供一個完整真實的問題情境,使教學圍繞該問題情境進行,讓學生產生學習的愿望。教師也可以在教學過程中把最近發生的新事物、新觀點融入課堂,創設合適的意境。其次,協助學生自主性學習。教師要給學生思考的余地和動手的機會。學生知識的獲得和能力的培養必須經其自身在一定的情境中通過體驗和操作實現,教師只能起協作的作用,不能代替學生自身的參與。為了傳授一定的知識和技能,教師應該協助學生親身體驗和完成從知識和技能的“接觸”到“理解”再到“掌握”的全過程。再次,參與學生互動交流。交流是教師協作學生學習和幫助學生意義建構的重要環節,對于推進學生的學習進程是至關重要的手段。通過交流,可以在互動中提高學生參與學習體驗的積極性,教師可以發現學生學習體驗中的問題,學生也可以獲得教師的指導和協助,從而最終幫助學生達到意義建構的目標。最后,促進學生意義建構。意義建構是教學過程的最終目標,其建構的意義是指事物的性質、規律以及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系,就金融學來說,就是要幫助學生對自己切身體驗獲得的知識和技能有較深刻的理解和較熟練的運用。學生由于受自身能力所限,不一定馬上能把情境體驗中獲得的知識進行意義建構,教師這時可以深入淺出,通過一些直觀的方法與途徑,詮釋這些金融知識的內涵,幫助學生達到知識內化和意義建構的目標。
(二)金融學情境教學法實施途徑
1.通過提問方式組織情境教學
教師可以以提問的方式把學生帶到實際情境中去感受和體驗問題,使學生對課程內容發生興趣。問題出現后,教師的教學內容和進程就可以圍繞該問題展開。教師可以進一步采用設問、反問等形式來啟發學生思考,在師生的互動交流中幫助學生識別問題和解決問題。以金融風險管理課程為例,教師可以提出下面幾個問題:金融機構主要面臨哪些風險?房價的下跌會給銀行帶來什么風險?金融機構如何應對這些風險?通過這些問題,把學生引入風險管理的情境中,引導學生思考并得出自己的結論。
2.引入案例討論開展情境教學
教學中引入案例可以避免理論知識的枯燥無味和營造一個生動活躍的學習情境,增強學生理論學習的興趣和解決問題的樂趣。教師可以在案例分析開始時,把學生分成3-5人的討論小組,讓小組成員就案例展開討論,不事先下結論,在小組討論中活躍氣氛和培養思維。小組討論結束后,各小組向大家綜合展示討論結果,包括討論過程回顧、學習感悟等。以公司金融課程為例,教師在講授兼并收購、投融資決策等內容時,可以利用一些公司案例讓學生分組討論,這樣往往比單純講授理論效果好。
3.利用多媒體開展情境教學
多媒體技術能使抽象問題形象化,增加信息量,便于學生對知識點的理解和運用。教師利用多媒體開展教學可以化靜為動,寓教于樂,培養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當前在線教育發展迅速,教師可以充分利用網絡上的在線教育資源,如示范課件、紀錄片、財經視頻等。以本科金融學課程為例,教師在講授相關內容時可以穿插播放央視大型紀錄片《貨幣》和熱播財經節目《財經郎眼》中的相關片斷。學生對這些視頻很感興趣,可以幫助他們更好地消化課堂教學內容。
概括來說,法商學院的學生身上既具有當代普通高校大學生所具有的共同特點,更有該群體本身鮮明的特點。
1.家庭經濟環境較好,但學習基礎薄弱
獨立學院的學生具備了兩個明顯的特點:第一,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優越,家庭收入能夠承擔比普通高校高兩三倍的學費。大多數學生的家境是比較好的,其中部分學生甚至自小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有的學生還開著跑車上學,選擇上大學對于他們來說,父母的意愿更多于自己的意愿,從而造成學生缺乏足夠的學習動力。第二,學習基礎薄弱。由于部分學生基礎弱,缺乏自信,加上學習動機不明,動力不足,這類學生容易出現得過且過、松懈厭學等情緒。
2.社會能力較強,并渴望得到認同
法商學院的學生雖然在高考成績上不如一本、二本的學生,但是他們也有自己的優勢。很多學生從小家境較好,生活優越、見多識廣,因此他們興趣廣泛,多才多藝,而且頭腦靈活,善于走出校園,社會交往和適應能力很強。在學校的各項比賽、晚會等活動中,許多學生能自主聯系贊助商,成功解決活動經費的問題,并且擅長駕馭型的組織活動,從中表現出較強的社會實踐能力。在這些活動中,他們經常主動邀請老師以評委或嘉賓身份參加活動,以肯定他們的能力。
(二)法商學院教師群體的特殊性
1.教師教學任務重
隨著高校的擴招,法商學院在校學生的數量逐年增多。但是,與學生數量的逐年增加相比,法商學院師資的數量卻沒有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法商學院師資的數量增長與獨立學院學生數量的增長不同步,師資數量的增長遠遠滯后于學生數量的增長,使得法商學院的師資數量日益呈現緊缺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法商學院教師教學任務的加重。法商學院教師的超負荷工作,難以保證獨立學院的教學質量,不利于獨立教學改革的進行。
2.師資的年齡結構不盡合理
法商學院青年教師年齡大部分在35歲以下,母體高校委派的教師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上,導致獨立學院師資的年齡結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現狀。其中,法商學院的青年教師大都來自高校應屆畢業生,為法商學院增添了新鮮的血液和活力。但是,由于青年教師在學習過程中,大都是在從書本到書本,在書本中探討教學內容,缺乏生產、管理、服務的實踐,實踐能力和動手能力較差。此外,由于青年教師在高校的學習過程中,注重理論知識的學習。其整個學習過程與現實生活相脫離,不利于獨立學院青年教師與周圍環境之間的物質、信息和能量交換。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導致其教學重點傾向于理論知識的講授而忽視學生實踐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不利于獨立學院的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三)法商學院教學管理的特殊性
1.教學管理重點與教學改革的不一致性
法商學院作為獨立學院在教學管理上十分重視教學秩序的管理,具體來說對于課堂的形式、時間、課時、紀律都有明確的規定,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空間與自由。
2.教學評價與教學改革的不一致性
針對教學管理的重點,在教學評價上更多的以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為首要的評價因素,也即是以上課時間,課堂管理,教學任務的完成為評價重點,教學效果更多的以學生的主觀評價為主,這樣無形中給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中增添了極大風險與壓力。
二、法商學院金融學本科教學方式方法轉變過程中的主要困難
一方面,從教師角度來看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觀念滯后、能力不足和精力有限。具體表現為:
(1)陳舊教學觀念根深蒂固,觀念滯后。
相當部分老師對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認識停留在實現教學手段現代化上,認為只是教學手段、教學技術問題,沒有認識到教學方式方法關系到新型人才培養的戰略問題。
(2)教師實際能力提升空間小,能力不濟。
相當部分老師接受培訓、實踐以及科學研究等提升機會少,在合理、正確組織實施新的教學方式方法上存在能力不足。
(3)教師精力有限,不愿意投入。
近年來,隨著法商學院招生規模的擴大,教師普遍承擔著繁重的教學科研及教務工作,導致部分教師或無心或不力嘗試教學方式方法上的改革。另一方面,從學院管理的角度來看存在的難題是僵化的教學管理不利于教師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具體表現為:(1)對教學方法的創新大多停留在會議和文件上,在實踐上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激勵機制。目前教師面臨的狀況主要是開展教學研究回報率低,開展教學方式方法創新風險大,這使得教學方式方法創新研究并未形成一種氛圍。(2)對教師教學方式方法應用能力的培養不足。教務管理的重點在于保持教學秩序,強調教師準點上下課、學生到課率、課程作業、課堂管理等,缺少系統化的教師教學方式方法應用能力的培養,最終是否掌握基本教學方式方法,主要靠教師的自行摸索。
三、對法商學院金融學本科教學方式方法轉變的幾點建議
(一)轉變教學方式方法應該以學生為本
1.教學方式方法應更加注重對學生的引導
法商學院的大學生思想活潑,價值選擇多樣,教師的當務之急是和他們平等討論,以全新的教學方式方法去吸引學生,引導他們從多種選擇中整理出一個核心價值觀,而不是“灌輸”什么觀念。
2.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不能回避學生反映的問題
任何改革都無法保證一定成功,只有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更好的保證改革的效果,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作為教學改革的一種嘗試必須直面學生在改革過程中提出的問題,這樣才能保證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有好的效果。
(二)轉變教學方法方法應該以教師為主體
完成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就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信任、緊密依靠廣大教師,努力營造出教師大膽創新,積極轉變的態勢。
1.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學觀念。
教師應該充分認識到教學方式方法對教學的重要影響。教師只是起到引導和輔助作用,采用良好的教學方式方法使學生積極主動參與教學,得到生動活潑、創造性的發展才是教學的最終目標。
2.把握好學生學習的認知能力,注重學科融合互補,加強通識教育。
教無定法,教無定規。可以采用“導入式”、“導學式”、“參與式”、“討論式”、“互動式”等多種教學方法,靈活處理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安排好課堂結構,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做到上下呼應,使課堂生動活潑,激發學生的思維和創造性。同時,要從學科的整體發展與綜合化出發,合理構建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整合、重組課程無疑是構建培養方案時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則。要做到將人文精神的培養滲透到所有課程和實踐環節的教學中去,完成通識教育的基本目標。
(三)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應該以教學管理改革為保障
1.轉變思想觀念與管理理念、提升教育管理思想
教學管理沒有統一的模式可以照搬,這就要求教學管理人員在思想上由傳統的管理理念向現代的管理理念轉變。教學管理部門應充分發揮政策指導、檢查監督的職能,逐步將教學管理的中心工作由教學過程轉移到教學目標管理、教學質量管理、教學制度管理和教學結果管理為主的體制上來。教學管理人員要樹立新的管理意識,要由過去的約束型管理轉變為引導型管理,由指揮轉變為服務,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現代教學管理意識。
2.建立激勵與約束檢查機制,促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積極性
(1)建立激勵制度
增加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積極性。例如,實行教學改革評估與獎勵,培養、選拔創新課程帶頭人,實行課程建設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
(2)建立約束檢查機制
調動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的積極性。例如對教師進行教學方式方法的運用堅持進行檢查制度,堅持領導聽課制度,開展督導組聽課制度,教學方式方法工作評價考核、獎勵制度等。
(1)學院自身建設,
(2)教師數量,
(3)案例教學課時占總學時的比重,
(4)教師的知識結構,
(5)學生對案例教學的認知程度,
(6)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
(7)教師與學生的互動狀況,
(8)課程的性質目的,
(9)理論知識占全部教學內容的比例,
(10)教師的教學經驗。
邢小軍等根據金融學專業的另外一門重要課程《國際投資學》的教學內容和教學目的,并結合實踐教學法的特點,采用DELPHI法對陸春設計的指標體系進行修訂充實,形成了更加全面合理的指標體系,來判斷此門課程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可行性。我們認為,可以借鑒邢小軍的指標體系,來判斷金融風險管理這門課程是否適用案例教學法。因為這兩門課都屬于金融學的專業方向課,相對其他金融類課程來說,課程產生的時間都不長。具體的指標標準分述如下:
(1)課程的教學目的。如果學生是科學型碩士或者更注重理論研究的話,案例分析和實踐教學法的適用性較弱;如果是本科學生或者MBA學生,那么案例分析的適用性就較強。
(2)建立案例庫的難易程度。如果課程無法建立數量充足的案例庫,那么教師即使絞盡腦汁使出渾身解數,案例教學法也只能勉強維持。
(3)課程教學內容中理論知識的比例。理論適合循循善誘地講解,不適合案例討論和實踐模擬;故理論知識的比例越少,課程越有利于案例分析法的采用。
(4)教師的知識結構。案例教學法要求教師擁有更加廣闊的知識儲備,案例大多涉及金融管理決策問題,要解決某個具體的問題,往往需要將金融學的各種專業課程的知識進行必要的綜合。另外,案例分析需要教師具有一定的經驗,要求教師擁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以及突況的處理能力。
(5)學生的知識儲備狀況。要讓學生成為課堂的中心,學生肯定不能是一張白紙,學生必須事先具備一定的知識儲備,擁有一定的專業分析能力,才能夠完全融入課堂討論的氛圍之中。
(6)教學工具的完備程度。電腦、投影儀等常規工具是最起碼的要求,可能還需要有案例討論室、網絡鏈接、交互式教學工具等,否則案例分析的教學效果將很難體現出來。
(7)學校的政策支持程度。由于案例教學法明顯區別于傳統的教學方法,故高校的績效考核政策傾斜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雖然在課堂上相比傳統教學模式,教師的講解工作量的確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但是在課前的準備設計的工作量將會成倍地上升,因而在工作量的計算方式上需要作出一定的傾斜。
(8)學生對教學方法的偏好程度(喜好或厭惡的程度)。學生是教學的受眾,所以學生的態度將會決定最終的教學效果。必須在學生喜歡、至少不厭惡抵制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到學生們最大程度的配合支持。
(9)教師對教學方法的態度。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占據主導地位,因而教師對新教學方法的了解程度及秉持的基本態度,會顯著影響其采用的積極性與具體的使用效果。
(10)案例的真實性。真實性對教學效果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教學中應該盡量選用真實的案例,這樣不僅使得案例具有更高的吸引力,而且使其具有更高的說服力。風險管理這個概念自20世紀50年代首次提出以來,受到了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前些年席卷全球的次貸危機以及歐債危機,都對世界各國的金融從業人員乃至社會公眾上了一堂生動的風險教育課。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愈來愈多的高校開設了金融風險管理課程。開設這門課程的直接目的,就是讓金融專業的學生近距離地感受金融風險,學會運用科學的方法處置各種金融風險。通過這門課的名稱不難看出,盡管它有風險形成機制的理論分析,但它最大部分內容還是屬于操作性較強的知識和技能訓練,這是該課程適用案例教學法最根本的原因所在。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內外的金融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利率市場化匯率浮動化,各類經濟主體都即將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各種風險事件以及微觀、中觀和宏觀的金融危機接連不斷,所有這些都給該課程提供了活生生的案例,為教師根據教學的需要和學生層次選擇相對適合的案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學生對案例教學法的態度將是新的教學方法能否成功運用的關鍵因素。目前高等學校的教學對象都是90后的大學生,他們趕上了信息化的時代。知識的獲取可以輕松方便地從網上獲取,他們最缺乏的是分析問題能力和處理問題能力。因而他們對傳統的教學方式大多比較厭倦,除了少部分想繼續深造的學生外,絕大多數同學都渴望通過課堂學習直接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以便畢業后能夠迅速地適應工作崗位的技能要求。案例教學法恰好能滿足學生對技能培訓的需求。讓他們身臨其境,自己尋找各種可能的答案,而不是被動地吸收知識接受灌輸。
二、系列案例教學法的初步探索
我們經過長時間的探索,在金融風險管理課程教學中,從采用單一的案例教學法起步,到目前主要采用了系列案例教學法,教學效果穩步上升。目前商學院一般課程教學中,往往在講授一章內容時比較習慣地采用單一的案例,這樣做的好處是使課堂教學更容易組織,講授的內容重點比較突出。我們認為采用系列案例教學法由淺入深,更符合認識發展的一般規律,避免一開始就面臨一個比較復雜的案例,學生會產生無從下手的感覺。我們在進行每章內容教學時,往往同時提供三個案例,構成一個完整的案例系列,由導入案例、講解案例和思考案例組成。導入案例的主要作用。導入本章所要講授的主題,一般要求短小精干,對時效性要求稍高,最好是選擇近期發生的金融風險事件,這樣可以激發學生對案例深入了解的興趣和熱情。在整個案例系列中起到一個鋪墊的作用。講解案例在系列案例中居于核心地位,一般要求案例情節交代完整,與本章討論的主題緊密相關,不一定是最新的但一定是最經典的。通過該案例的分析討論,使學生比較深刻理解某種決策方法如何運用的精髓。思考案例主要供學生課后鞏固本章所學知識和技能,一般要求難度比講解案例稍低,案例設計中盡量避免設計過多的陷阱,這樣將保證大多數學生經過一番獨立思考后都能找到答案,學生就會自然而然地產生一定的成功感。思考案例在整個案例系列會起到鞏固強化的作用。我們在講授債券市場風險管理這一章時,選取了三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導入案例選擇的是歐洲債券危機事件,屬于宏觀層面的債券市場風險。選擇這個案例主要基于兩個方面的考量:一是該事件是近幾年國際金融市場的重大事件,雖然歐債危機的最黑暗時期已經過去,但導致危機的深層次原因依然存在,仍然有關注研究的價值。二是它主要涉及到債券的信用風險問題,這是最常見的風險,在未來的金融實踐中學生還會大量地面臨此種風險,因而他們會產生強烈的學習興趣,搞清楚相關各方究竟如何來化解信用風險。講解案例選擇的是武漢鋼鐵集團2002年公司債券案例,屬于微觀層面的債券風險案例,主要引導學生著重分析發行主體可能面臨的風險及其避險措施的選擇,結合當時的市場環境充分揭示公司債券面臨的各種風險,充分理解債券條款設計的合理性。思考案例同樣選擇的是微觀層面案例,超日太陽公司2014年債券價格急劇下跌,投資者損失慘重。通過這個案例,可以學生深刻理解除了債務人直接違約外,由于債券發行人信用等級下降,也會給債券投資者帶來的不利影響。
1行為金融學理論
行為金融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興起的一種綜合現代金融理論,它是金融經濟學家在研究金融市場“特異性”過程中形成、完善并把人的有限理性引入其中的理論體系。它從微觀個體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更深層次的心理、社會動因來研究、解釋和預測資本市場的現象和問題,本質上,行為金融是深入研究被標準金融理論忽略的決策黑箱,它把投資決策看成是投資者在一種心理上計量風險與收益并進行決策的過程,是經濟行為科學化研究方法的一種價值分析回歸。長期以來,傳統金融理論是以投資者理性、市場完善、投資者效用最大化等作為假定前提,認為證券市場的價格不僅是理性的,而且包含了所有市場信息。
行為金融學和傳統金融學主要存在以下區別:
2對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行為偏差的分析
2.1過度反應
股票市場的過度反應研究最早是由德邦特和撒勒(1985)進行的,他們發現投資者對于近期的好消息傾向于過度反應,致使股票價格超過其內在價值。
中國股票市場不僅波動幅度大,而且波動的頻率也相當高。股市的劇烈波動導致了投資者的過度交易與市場投機心理,而市場濃烈的投機氛圍則反過來會推進股價波動幅度與頻率。因此,中國股市的頻繁大幅度波動性從側面反映了我國股票市場投資者的過度投機行為。
2.2處置效應
斯特曼和謝弗林研究發現,處置效應是一種比較典型的投資者認知偏差,表現為投資者對投資贏利的“確定性心理”和對虧損的“損失厭惡心理”,在行為上主要表現為急于賣出贏利的股票,輕易不愿賣出虧損股票的現象等。實際上,處置效應正是前景理論的應用,因為贏者呈現給投資者的是盈利前景,投資者此時傾向于接受確定性結果,而輸者呈現給投資者的是損失前景,投資者此時傾向于冒險,于是投資者持有已套牢股票更長時間,持有已獲利股票較短時間。
我們認為處置效應反映了投資者回避實現損失的傾向,在很多情況下,處置效應主要是受到投資者心理因素的影響,這會削弱投資者對投資風險和股票未來收益狀況的客觀判斷,非理性地長期持有一些失去基本因素的股票,使得投資者盈少虧多。
2.3噪音交易
行為金融學家對噪音交易現象進行了研究。他們認為,在噪音交易者和短期性投資者存在的市場中,交易者都擁有自己的信息。在他擁有的信息集合中,利用其中某一信息的投資者越多,他就越可能利用該信息獲利,這些信息可能是與基礎價值有關的信息,也可能是與基礎價值毫無關系的噪音,這就是所謂的信息聚集正溢出效應。而這一效應可能使努力獲取新信息的交易者無法得到相應的回報,不利于信息搜集與資源配置。
中國股市中噪音交易者太多,1999年紐約交易所的年平均換手率在20%—50%之間,而1998年—2000年我國滬深股市流通股的年平均換手率分別是395%、388%和477%,噪音交易太多導致股票市場系統風險所占比例太高,同時總風險太大。平均而言,滬深股市系統風險占總風險的比例為39%,這一數字顯著高于美國、英國、香港等成熟股市。
2.4羊群行為
羊群行為是指投資者在信息環境不確定的條件下,行為受到其他投資者的影響并模仿他人的決策。行為金融學家從人類的從眾心理、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及有限理性等角度來探討其內生機制。在股票市場上的羊群行為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兩種:(1)基于信息的羊群行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金融理論的一個前提假設,但事實上,即使在信息傳播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投資者的決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據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據對其他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的判斷來進行決策。這樣就形成了羊群行為。我國證券市場中存在的大量的“跟風”、“跟莊”的投資行為就是典型的羊群行為。(2)基于名譽與基于報酬的羊群行為。這種現象在基金經理中相當普遍,由于雇主不了解基金經理的能力,同時基金經理也不了解自己的投資能力,為了避免因投資失誤而出現的名譽風險和自己的報酬,基金經理有模仿其他基金經理投資行為的動機。如果許多基金經理都采取同樣的行動,羊群行為就發生了。我們股市中投資基金投資風格雷同顯示出羊群效應的普遍存在。
3基于行為金融學的投資方法及其在我國的應用
3.1反向投資策略
反向投資策略是行為金融理論針對羊群行為而產生的一種積極的投資策略。就是買進過去表現差的股票而賣出過去表現好的股票來進行套利的投資方法。當龐大的個人投資者群體的聯動推進投機性正向及負向泡沫放大時,基金經理可以利用能預期的股市價格反轉,采取相反投資策略進行套利交易。行為金融理論認為反向投資策略是對股市過度反應的一種糾正。
由于市場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基金經理不但需要良好的洞察力和應變力,更需要直面市場以及同業壓力的勇氣。基金經理在投資理念中融入行為金融的投資理念,一方面防止自身的羊群行為,一方面利用大多數投資者的行為偏差對市場整體走向做出較為準確的判斷,并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這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體現出基金經理們的投資運作水平。
3.2利用行為偏差策略
行為金融學認為市場是非有效或不完全有效的,由于投資者受經驗法則的謬誤和情緒因素的影響,將會導致證券的市場價格偏離理論價格。通過發現這些偏差,買入低估的股票,賣出高估的股票,可以獲得超額的收益。例如,根據行為金融學的理論,市場中的投資主體可能會對市場中的信息反應遲緩,在利好消息造成某種證券價格上漲后,這種上漲的趨勢就有可能會持續一定的時間。因此,買入價格開始上漲的證券,賣出價格開始下跌的證券的慣易策略就成為基金經理可以選擇的投資策略。慣易策略是首先對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設定過濾準則,當股市收益和交易量滿足過濾準則就買入或賣出股票的投資策略。行為金融定義的慣易策略源于對股市中間收益延續性的研究。Jegadeeshkg和Titman(1993)發現,資產股票組合的中間收益呈連續性,即中間價格具有向某一方向連續的動態效應。事實上,美國價值線排名就是慣易策略利用的例證。基金經理只有對投資者的心理,對市場延遲反應影響的性質和程度,以及證券價格變動的趨勢和持續時間有深刻的了解和準確的把握,才能在合適的時機買入和賣出證券。此時,對于投資者大眾心理的研究和把握就成為優秀的投資基金經理必備的一項能力。
3.3投資組合策略
行為金融學認為,證券市場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強勢有效)。這就意味著傳統的證券組合投資理論中,“在有效市場中,投資者不可能獲得與其所承擔風險不對稱的額外收益”的提法在實踐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說,通過選擇合適的組合投資策略,投資者將可能獲得額外收益。
3.4購買并持有策略
個人或者機構投資與股票應執行幾種能幫助控制認識錯誤和心理障礙的安全措施。控制這些心理障礙的關鍵方法是所有類型的投資者都要實施一種嚴格的交易策略——“購買并持有”策略。投資者在為組合購入一支股票時,應詳細記錄購買理由,而且要指定一定的標準以利于進行投資決策。長期采取“購買并持有”策略,通常業績將超過高周轉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3.5捕捉并集中投資策略
行為金融理論下的投資者應該追求的是努力超越市場,采取有別于傳統型投資者的投資策略從而獲取超額收益。要達到這一目的,投資者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來實現:一是盡力獲取相對于市場來說超前的信息優勢,尤其是未公開的信息;二是選擇利用較其他投資者更加有效的模型來處理信息。而這些模型也并非是越復雜就越好,關鍵是實用和有效;三是利用其他投資者的認識偏差等心理特點來實施成本集中策略。一般的投資者受傳統投資理念的影響,注重投資選擇的多樣化和時間的間隔化來分散風險,從而導致收益隨著風險的分散而降低。而行為金融投資者則在捕捉到市場價格被錯誤定價的股票后,率先集中資金進行集中投資,贏取更大的收益。
4結語
行為金融學雖然在國外產生并發展起來,但由于中國證券市場是一個新興的市場,許多規章制度都不完善,基本上是個無效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進行研究,要結合中國的自身特點加以發展和利用,探索出適合中國廣大股民投資行為、投資策略,以更有利于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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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實驗課程,是高校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整有效的實驗課程體系將有助于深化化學生對理論課程的學習,在培養學生綜合能力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學專業實驗課程體系的重要性
(一)是對金融學專業理論課程的有益補充
現階段,我國財經類高等院校都設置了金融學專業實驗課程體系,可見它在教學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金融學專業的學生進入金融領域工作會接受崗前培訓,但是培訓的時間是很有限的。學生要真正能夠將所學理論知識與實踐結合,還需要較長時間。因此,大學四年對理論知識的積累與足夠多有效的實驗、實訓課程的結合是必不可少的。從目前情況來看,由于金融企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夠接納學生實習的機會不多,因此實驗課程更多采用實驗室教學的方式。
(二)是適應金融領域高度競爭的需要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金融領域的科技創新和業務創新日益增多。對現有金融學專業人才的培養而言,已經不僅僅需要扎實的金融學專業理論知識,學科交叉已經在所難免。因此加快實驗課程體系的改革與設計,將會使現有的實驗體系發揮更大的作用,幫助學生交叉運用金融、市場營銷等學科的知識。
(三)是高校培養復合型金融人才的需要
復合型金融人才是指在具備金融學基本知識和能力之外,還具備其它學科較高相關技能的人才。例如,隨著網絡金融的發展,IT技術技術經完全融入銀行、保險、證券業務之中,復合型金融人才將在未來幾年內顯得十分緊缺。因此高校金融學及相關領域基礎課程的實驗必不可少。從發展趨勢來看,我國的金融業將不斷吸收國外金融企業的先進經驗,從國外引入高端人才,這會加劇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競爭程度,沒有相應技能的學生將很難脫穎而出。
二、當前實驗課程體系的局限性
(一)實驗教學理念有待更新
當前許多高校對于實驗課程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不像一般高職院校實驗課程體系那樣完備。教師在教學思想上對實驗課程不如理論課程重視,對于教學方式、手段等的革新認識不足,固有模式的教學往往使實驗課不能吸引學生。另外就是學生不夠重視實驗課程,從學生調查問卷顯示:在經過專業方向選擇后,學生往往只對感興趣的實驗課程認真完成職。例如選擇銀行方向的學生消極對待證券實驗課程,選擇證券方向的學生又會消極對待銀行課程等。
(二)實驗課程安排與實際有脫節
從課題組發放問卷的統計情況來看,金融學專業學生認為實驗課程體系設計中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即將畢業的學生在參加金融機構崗前培訓時,感到學校實驗課程設置不足,有的課程未開設實驗課,有的課程實驗課時太少,對于提高學生技能的作用不明顯。二是當前高校金融學專業的實驗課程主要采取實驗室教學的模式,校外實訓、校企合作的方式非常少,實驗課程的設置容易受到市場上金融教學軟件開發的限制。三是許多高校實驗軟件都是從軟件開發公司購置的,軟件開發公司與金融企業的實際業務脫節,影響了軟件的實踐可操作性。
(三)未能結合社會需求設計實驗課程
現在高校實驗課程體系主要圍繞理論課程體系來設置。按照教育部的整體規劃思路,首先設置專業核心課程,再設置非核心課程。實驗課程的課時安排及設計不是根據金融企業的需求來進行設計,而更多的是根據課程的安排來設計。例如,很多高校取消了銀行信貸管理課程,它的重要性被大大降低,相關實驗課程也被邊緣化了。而對于商業銀行這樣的金融機構來說,信貸仍舊是最主要的、對商業銀行利潤貢獻占絕對優勢的業務。
(四)實驗教學方式單一
我國高校對實驗教學采取的基本模式是:先學習理論知識,然后進實驗室做實驗;或者單獨設置某些實驗課程,加大課時量,變成單獨的實訓課程。在教學過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實驗課程指導教材,因此需要教師先熟悉軟件操作再對學生進行指導,學生的自主創新能力很難提高,學生對實驗課的興趣也難調動起來。此外因為文科類實驗課程固有的缺陷,學生的實驗結果很難用一個好的方式來評價,教學方式的創新也就無法實現。
三、構建新的實驗課程體系的建議
(一)實驗課程設置要體現社會需求
高等院校應轉變思路,加強與金融企業的合作,圍繞金融企業對人才需求的目標,設計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實驗課程體系。為了解決知識更新速度快的難題,高院可以根據需求變化靈活組合實驗課程,綜合考慮學生的就業實際,供學生根據個性特點自由選擇。實驗授課教師要積極尋找企業需求信息,力爭在實驗教學方式上突破現有模式,把學生吸引到實驗中去。而學生則可以在完成基礎性實驗課層次后,選擇增加綜合性實驗層次的課程。
(二)加強實驗軟件系統建設
高校需要改變過去實驗軟件針對性不強的選購方式,要多進行比較,反復對各個實驗軟件進行運行測試,選擇與教學結合緊密的、能夠真正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實驗軟件。另外,高校可以利用自身信息技術力量的優勢,督促教師關注金融形勢的發展,關注金融創新力量的發展,自主開發研制部分實驗軟件。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結合現有軟件設計出新的程序,以便使實驗軟件更加適應學生理論課程的學習。在軟件設計中可以積極調動學生,選拔優秀學生參與到軟件設計中去,提高學生動腦、動手的能力。超級秘書網
(三)改進實驗教學模式
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產、學、研相結合的優勢,帶領學生走出課堂,進入金融企業參觀或是組織部分學生進入企業實習,讓學生對所學理論知識有更加感性的認識,這是加強實驗課程體系建設的重要步驟。具體的設計可以是這樣的:實驗室實驗+企業實訓+假期實習的方式。高校要積極與金融企業聯系,設計出校外實訓課程的內容,并布置學生做好實訓報告。還可以組織學生參與金融企業的暑期工實習,在實習過程中跟隨指導教師寫出實習心得,并要求提交實習報告。
(四)加強實驗教師素質的培養
實驗教師隊伍的素質將決定實驗課程體系改革是否成功。可以單獨選送實驗教師到企業再學習,以便積累實踐經驗,貫穿到課堂教學中去。也可以由實驗教師帶領學生共同到企業進行學習,在實踐中既可以提高自身素養,又可以幫助學生解決學習困難。另外還要求實驗教師必須擁有金融專業的技能證書,從而提高教師的業務技能,以適應不斷更新的實驗課程變化。
短線操作攻略法則
1、大盤是否處于上升周期的初期。
2、宏觀經濟政策、輿論導向有利于哪一個板塊,該板塊的代表性股票是哪幾個,成交量是否明顯大于其它板塊。確定5-10個目標個股。
3、收集目標個股的全部資料,包括公司地域、流通盤、經營動向、年報、中報,股東大會(董事會)公告、市場評論以及其它相關報道。剔除流通盤太大,股性呆滯或經營中出現重大問題暫時又無重組希望的品種。
法則二:中線地量法則
1、選擇(10、20、30)MA經6個月穩定向上之個股,其間大盤下跌均表現抗跌,一般只短暫跌破30MA。
2、OBV穩定向上不斷創出新高。
3、在大盤見底時地量出現,以3000萬流通盤日成交10萬股為標準。
4、在地量出現當日收盤前10分鐘逢低分批介入。
5、短線以5%-10%為獲利出局點。
6、中線以50%為出貨點。
7、以10MA為止損點。
法則三:短線天量法則
1、選擇近日底部放出天量之個股,日換手率連續大于5%-10%,跟蹤觀察。
2、(5、10、20)MA出現多頭排列。
3、60分鐘MACD高位死叉后縮量回調,15分鐘OBV穩定上升,股價在20MA之上走穩。
4、在60分鐘 MACD再度金叉的第二個小時逢低分批進場。
5、短線獲利5%以上逢急拉派發。
6、一旦大盤突變立即保本出局,以利再戰。
法則四:強勢新股法則
1、選擇基本面良好、具成長性、流通盤6000萬以下新股觀察。
2、上市首日換手70%以上。或當日大盤暴跌,次日跌勢減緩立即收較大陽線,收復首日陰線2/3以上。
3、創新高買入或選擇天量法則買點介入。
4、獲利5%-10%出局。
5、止損設為保本價。
法則五:成交量法則
1、成交量有助于研判趨勢何時反轉:高位放量長陰線是頂部的跡象,而極度萎縮的成交量說明拋壓已經消失,往往是底部的信號。口訣:價穩量縮才是底。
2、個股成交量持續超過5%,是主力活躍其中的明顯標志。短線成交量大,股價具有良好彈性,可尋求短線交易機會。
3、個股經放量拉升、橫盤整理后無量上升,是主力籌碼高度集中,控盤拉升的標志,此時成交極其稀少,是中線買入良機。
4、如遇突發性高位巨量長陰線,情況不明,要立即出局,以防重大利空導致崩潰性下跌。例如,(000508 ***,行情,資訊,主力買賣)瓊民源,停牌前一天放量下跌,次日遭停牌,長達三年。
法則六:不買下降通道的股票
浙江大學法學專業公司與金融法方向(同等學力)
申請碩士學位課程 招生簡章
經濟的全球化,使得金融業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與金融法成為各國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金融業是一個以規則運行為特征的特殊產業。實踐證明,經過高素質法律訓練的人尤其適應該行業的競爭與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會從事該行業工作,已經具備其他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員,如實現與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成為復合型高端人才,則優勢凸顯。具備傳統法律知識的人員,對于專業很強的公司與金融法律也有知識轉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學法學院為應對這種社會需求,特開設公司與金融法碩士課程班,綜合浙江大學法學院和國內高校、研究機構及金融管理實務部門的優質資源,為學員提供碩士層面前沿熱點國內外公司與金融法律知識,使學員的公司與金融法理論和實務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課程對象】
公司、證券、銀行、保險、信托、期貨、擔保、貸款公司等相關行業人員;公安、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及仲裁委等公司與金融法律從業者;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等“一行三會”監管官員。
專業背景不限,免試入學。
【課程設置】
法理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民法總論、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商法、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股權投資法、證券期貨法、保險法、銀行法、投資基金法、信托法、國際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監管)、房地產法、民事訴訟與仲裁、貨幣金融專題、證券投資專題。
富有特色的實戰案例教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知識與能力并進。
【學習時間】
1年半,雙休日學習。
【證書頒發】
經考核合格后頒發浙江大學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課程班結業證書。符合條件,通過考試和碩士論文答辯可獲得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課程費用】
學費:21000元。
書本費:1000元。
教學地點: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聯系電話】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中圖分類號】D922.28-4;G64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089(2016)27-0225-03
隨著“社會金融化”與“金融社會化”兩股浪潮的交織演進,金融對于人類生活的重要性不斷凸顯,越來越多的高等院校開設了金融法課程,進而使得金融法日益成為一門“顯學”。但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金融法教學呈現出千人一面的同質化特征,教學內容泛化、零散且恪守傳統金融法的知識疆域,未能及時回應日新月異的金融創新,以至于存在脫離實踐訴求的現實傾向。本文置于金融創新視域下,審思金融法教學的弊病與局限,探究改進金融法教學的現實出路,旨在為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尋求經驗共識。
一、當前金融法教學的特點與問題檢視
金融法是一個典型的跨部門的法規范群,內容涵攝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信托法、支付結算法、貨幣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其知識譜系可以類型化金融交易法、金融監管法與金融調控法。由于金融公法與金融私法交織疊加在一起,學界關于金融法的性質長期以來存在論爭,金融法到底屬于經濟法還是屬于商法抑或是獨立的學科未形成統一的認知。撇開金融法的學科性質不談,如何在有限的教學課時(金融法課程一般安排36個課時)之內,有效地通過課堂講解向學生傳達有價值的知識信息,是金融法教學面臨的一大挑戰。事實上,很多法學院校除了開設金融法課程之外,還普遍開設了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信托法等課程,如何確定金融法與其二級部門法之間的教學分工,破費思量。按照一般法學院系的做法,金融法教學總是按照“金融法總論—銀行法(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政策性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信托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這樣一條主線加以展開,內容的豐富性與課時的有限性決定了金融法之下二級部門法的教學不可能太深入,只能停留在對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的闡述以及對主要法條的解釋,且以填鴨式的教學方式為主,案例分析、課堂討論與診所教育較為缺失。特別一提的是金融法總論,這種金融法基礎理論系統化和體系化的高級形式在教學中被嚴重忽略,給人造成的印象是金融法總論的空洞化與碎片化。在這樣的教學安排下,很多同學學習了一個學期的金融法之后,只是機械地記憶了一些規則,對金融法理念與精神實質的認識依然模糊不清。
上述金融法教學的特點反映出的問題非常突出,具體表現在:首先,教學內容過于泛化,缺乏重點,難以深入。金融法的二級部門法數量繁多,不一而足,如果面面俱到,只能停留在走馬觀花式的介紹層面,不可能過于深入。在金融法與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信托法等課程均有可設的情況下,這種追求大而全的教學模式毫無意義,純屬教學資源的浪費。如果以金融法總論為中心,將金融法的規范定位、歷史發展、特色范疇、基本屬性、功能價值、基本原則、主體類型、行為方式、權義結構、責任形態、體系構成加以拓展,同時輔以制度規則和案例,則有助于形成金融法與其二級部門法的合理知識分工,能夠深入到金融法的基礎理論內部,教學的重點亦更為突出。金融法總論具有統攝分論、指導實踐、學科自省的功能,其體系化構建并非學者們的自娛自樂,而是夯實基礎理論的需要,也是學科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指引。金融法教學有必要改變“重具體制度、輕基礎理論”的傳統模式,更多地將教學資源往總論上傾斜。當然,這需要學界齊心協力,集中力量提煉和總結出一個科學、系統且“接地氣”的總論作為統領,以此來破解學術研究中“群龍無首”的尷尬局面,引領金融法學科發展再上新臺階。其次,教學方式過于陳舊,缺乏吸引力,難以形成課堂互動。根據筆者掌握的情況,多數高校的金融法教學都是采用單一課堂講授的方式,較少進行案例教學,更缺乏診所式互動教學法。這種以規范主義為中心的教學方法,本質上是一種“法條主義”,注重的是應試而非能力培養。金融的發展日新月異,典型金融法案例不斷涌現,對這些鮮活的教學素材視而不見而固守傳統金融法教科書的僵硬范式,無異于閉門造車。最后,教學理念過于陳舊,缺乏突破與創新,不利于卓越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既有的金融法教學,過于注重知識的單向傳輸,忽視了學生的自主性與創造性,不利于激發學生的潛能。在自媒體時代,單向知識灌輸的教學方式已經難以為繼,亟待反思與超越。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教師的真正本領,不在于他是否會講述知識,而在于是否能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喚起學生的求知欲望,讓他們興趣盎然地參與到教學過程中來。綜上所述,金融法的教學內容、教學方式和教學理念均存在較大缺陷,如何進行改革,已經成為不容回避的現實課題。
二、金融創新對金融法教學的影響與挑戰
近幾十年來,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化帶來了金融深化和自由化,金融領域出現了一系列新技術、新工具、新業務、新組織,風起云涌的金融創新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生活的世界。進入21世紀后,全球范圍內的金融創新異常活躍,金融衍生品大量出現,銀行發起—分銷模式十分盛行,資產證券化快速發展,影子銀行和對沖基金異軍突起,圍繞住房金融制度的創新如火如荼,金融創新進入到了一個新時代。作為一種創造性的破壞力量,金融創新必然帶來深刻的法律變革,而天生具有貼近生活和解釋實踐的內在品性、以滿足市場訴求和回應社會關切為己任的金融法,必然會通過理念更新與制度調適積極回應金融創新的實踐訴求。面對與時俱進的金融法,如果教學的內容設計不進行及時更新的話,勢必與實踐相脫節。事實上,風起云涌的金融創新浪潮已經對金融法教學產生了不可低估的影響,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金融創新改變了金融法的知識結構,導致傳統金融法教學所依據的知識載體不敷適用。目前,國內的金融法教材多達百余種,但編排體系大同小異,內容構造幾乎雷同,且很多章節的內容被鎖定在根深蒂固的觀念誤區之中,未能根據時代變遷與法治發展進行同步修訂。以金融監管為例,多數金融法教材對金融監管的論述還停留在十幾年前的認知層面上,熱衷于相關概念的界定、金融監管特征的描述、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的類型化區分以及我國監管體制改革的同質化表達,對于2008年之后全球金融監管改革運動的最新動態視而不見,對于統合監管、原則監管、軸式監管、激勵性監管、嵌入式監管等21世紀金融監管的最新發展趨勢更是選擇性遺忘。這場危機帶給金融監管的啟示在于,金融監管要有前瞻性,金融監管體系要有適應性,金融監管要“長牙齒”,不能只說不做,進而啟發我國要改革和優化金融監管體制,牢固樹立風險思維和危機應對意識,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進一步強化行動的意愿。如果金融法教學對于最新的監管動態不予關注的話,無異于對學生不負責任。再以中央銀行的職能這個知識點為例,現有金融教材幾乎都是從“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金融調控與金融監管的銀行”四個層面加以論述,對于以英國為代表的中央銀行法制變革浪潮缺乏關注,對于以G20為代表的全球金融治理視野下的中央銀行重新定位缺乏敏感性,對于中央銀行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新職能沒有進行必要的論述。對于本科生而言,教材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根據金融的最新發展對教材加以修訂,及時回應金融創新的實踐訴求,是教材編寫者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
第二,金融創新使得金融法越來越多地受到金融學的影響,如何回應科際整合的挑戰成為金融法教學的一大難題。如果說法學注重穩健的話,金融學則具有敏感的特質,它總是率先對金融創新作出反應,將金融創新成果納入自身的思想譜系并漸進性地作為自身的知識傳統。傳統的金融法研究偏重于概念法學、注釋法學和解釋法學,傳統的金融學研究偏重于金融資產定價和金融市場均衡分析,兩者長期處于割裂狀態,但在新的時空背景下,二者需要從割裂走向聯姻,共同解決金融改革與發展中的結構性難題。金融法教學承載的一項重要使命,是將最新的實踐動態展示給學生,提高他們的問題意識,激發他們的創造性,這就要求授課老師具有寬廣的學術視野、扎實的跨學科知識積累以及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邏輯分析能力。
此外,金融創新不斷催生出鮮活案例,如何將其納入金融法的教學流程,同樣是個亟待思考的現實問題。例如,在講到信托設立問題時,安信信托與昆山純高案作為我國收益權信托第一案是個絕佳案例素材;在講到企業融資的法律風險時,海富投資對賭協議案是個繞不過去的經典案例;在講到商業銀行破產時,英國北巖銀行破產案非常值得深入剖析。此外,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引發的爭議案例、民間金融異化與扭曲引發的系列案例、大數據交易與區塊鏈引發的新型金融案例均值得嵌入課堂教學之中。將豐富的案例引入金融法課堂,需要教師在課前進行精心準備,尋求案例與相關知識點的契合之處,引導學生關注案例背后的法理與邏輯,將感性認識升華到理性高度,進而提高教學效果。
三、金融法教學回應金融創新的路徑展望
在金融創新滾滾洪流的不斷沖擊之下,金融法制結構性變革的時點已經來臨。所謂金融法制的結構性變革,不再是針對個別條文的修修補補,而是著眼于對全球經濟競爭的適應性而進行的理念更新和制度重塑。面對金融創新復雜而深刻的影響,金融法的教學模式必須作出改變,將應試導向型的教學理念轉變為能力培養型的教學理念,更多關注市場,更多運用案例,更頻繁地進行課堂討論,將金融法課堂打造成為砥礪思想、啟迪新知的舞臺。為此,金融法教學必須在以下方面進行深度變革。
首先,以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為主線,將金融法的知識結構進行重新優化配置。金融發展史就是一部金融危機史,金融創新往往是金融危機的導火線,金融監管旨在防范金融危機的爆發但有時會誘發新的危機。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既存在互動關系,也是一個動態的博弈過程。金融市場的發展一方面需要金融創新作為動力,另一方面又需要加強金融監管以維護金融安全,以利于金融業持續和健康穩定的發展。以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關系為主線,完全可以把金融法的知識框架進行有機整合。將這些問題穿插在教學過程中,有助于激發學生的想象力,提高其分析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其次,組建“金融創新案例庫”,推廣金融法的案例教學,強化金融法課堂教學面向實踐的適應性。金融世界瞬息萬變,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將鮮活的金融創新案例納入課堂教學,可以極大地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金融法教學在關注境外國家和地區金融案例的同時,應該更多地關注國內發生的最新案例,通過案例討論提煉金融法制的義理和精神,闡釋金融法制的理念與制度,分析金融法制的程序與運作。組建“金融創新案例庫”需要投入較多的時間和精力,但得益于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以及數據庫搜索的便捷化,操縱難度并不大。以炙手可熱的互聯網金融為例,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網絡平臺借貸、互聯網保險理財、網絡貨幣等領域出現的新案例不勝枚舉,且多是由金融創新所引發,難以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得到圓滿解決。建議以學生為主體,由其進行案例搜集、分類,然后在課堂上分組討論,教師進行點評總結,課后由學生以小論文的形式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普遍性采取案例教學,意味著金融法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都要進行相應調整。金融法教學模式的這一轉變,是提高教師教學水平的有效途徑,更能夠有助于培育學生的求知和創新精神,促使其自主學習、獨立思考,提高其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最后,金融法教學應當注意跨學科知識的運用,尤其是經濟學(金融學),將法律經濟學的思維貫穿于教學過程的始終。作為科際整合的產物,法律經濟學的興起帶來了一場深刻的思想革命,它不僅形成了開放的理論體系,而且為法學和經濟學提供了若干創造性的思想源泉。時至今日,交易費用分析、比較制度分析、博弈分析、公共選擇等經濟學理論與方法幾乎可以應用到法學的每一塊領域。金融學作為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分支,自然被裹挾到經濟學“攻城略地”的歷史征程中,法律金融學的發軔與勃興無非是法律經濟學在金融領域的投射而已。走過了制度變遷與知識進化的金融學,不再偏安于金融資產定價和金融市場均衡分析之一隅,而是將視野拓展至了融資結構、控制權配置、股利政策、并購接管等領域。在“經濟學帝國主義”的擴張下,金融法首當其沖成為經濟學成功征服法學的“殖民地”和推行其方法論的“伊甸園”。將法律經濟學的思維引入金融法的教學,能夠擺脫從概念到規范的傳統金融法教學思路,鍛煉學生的交叉學習思維,拓展其知識范圍和學術視野。有理由相信,經過金融法知識結構的重新配置、案例教學模式的引入以及法律經濟學思維的運用,金融法教學將以嶄新的面貌出現在課堂,實現蛻變,迎來新生。
參考文獻:
[1]劉劍文:《財稅法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5-6頁
[2]喬安妮·凱勒曼、雅各布·德汗、費姆克·德弗里斯:《21世紀金融監管》,張曉樸譯,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序言第13—14頁
第二部分介紹了“國際金融工具和離岸市場業務”。在這一部分介紹了歐元存款和銀行存款,國際支付系統,跨國的資產凍結,歐洲債券和全球債券,國際資產證券化,國際股票市場的競爭,國際清算結算系統,國際期貨與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國際掉期和離岸互助基金等內容。
第三部分介紹“國際新興金融市場”。這部分著重介紹了亞洲一些國家的項目融資、新興市場國家的民營化與機構投資者、亞洲貨幣危機。
從內容來看,書中收錄了兩位教授的有關論文,選摘了其他著名教授的有關論文和著名著作中的片斷,還引用了一些法律和國際條約的原文,嚴格說來,本書是作者“半寫半編”而成的。由于本書的領域涉及廣泛,內容復雜,每部分都請最好的專家來寫,請最有名的權威來支持。這種既突出重點,又體現合作的方法,使本書內容的每個部分都是最好的,全書也是最好的。
這兩位法學教授在分析國際金融法的時候,不是就有關法律條文或判例進行介紹,而是從經濟學與統計學的方法出發,用統計數字和圖表向讀者展現國際金融的現狀與發展,然后進行金融市場的各種交易分析,再轉入各國的國際金融政策分析、國際機構的政策分析,最后才落實到各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金融機構的條約。這種風格是本書的一大特點。
同美國法學院著重案例教學和司法技術研究不同,在曾經創立了案例教學法的美國哈佛法學院里,這兩位教授居然不用案例分析,卻用經濟統計的數字來分析,以引起讀者對國際金融宏觀的興趣。
維侖斯教授進入法學院之前,是經濟學教授,而斯卡特教授則是歐美“30人小組”的專家之一。這個小組的主要成員幾乎都是著名的經濟專家,斯卡特教授作為法學專家參加這個小組可見他的經濟學功底之深厚。
一、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現狀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金融業總體上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不過修改后的《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了“但書”,即“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使得在銀行業基礎上組建和發展金融控股公司有了一定的法律空間。金融業界和理論界對于與國際金融業接軌,修改《證券法》、《保險法》等金融法中的相關限制,逐步發展金融業綜合經營的呼聲日益高漲,并且也有一些切實可行的立法與政策建議。此外,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2003年9月召開了第一次聯席會議并簽署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該《備忘錄》第8條規定:“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應堅持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原則,對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團公司依據其主要業務性質,歸屬相應的監管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內相關機構、業務的監管,按照業務性質實施分業監管。”初步確立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牽頭監管制度。
二、目前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問題和監管盲區
1.我國金融法制構架中缺少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規范。目前,我國仍舊秉持傳統的立法觀念,按照“宜粗不宜細”、“成熟一個、制定一個”的原則開展立法活動。在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立法問題上,直接導致立法嚴重滯后,以至于在金融控股公司實踐了數年之后,尚無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計劃。
2.我國現行金融法制中監管漏洞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缺位且制度設計失靈。首先監管制度供給不足。根據對上一問題的分析,我國目前尚無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監管的專門法律制度。《備忘錄》雖然規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原則,但仍存在《備忘錄》不是法律,對金融控股公司沒有強制力;對產業資本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定不明確等問題。
三、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之探討
1.立法模式
我認為,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形式應當借鑒這種整體修法的先進立法技術制定一部單獨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利用整體修法的立法技術在《金融控股公司法》整合和修改《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中不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展所必需的條款,加入經營規則、監管制度等內容,從而形成內容完備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現代金融法律。
2.從法律上明確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質
在我國,金融監管技術和手段并不發達,更應當將企業和銀行分離,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質,可參照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的相關規定,其本質特征有二: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是純粹控股公司。母公司不從事具體的金融業務,而專事整個集團的戰略管理和風險控制,主持和協調各子公司的合作;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是以股權控制為紐帶組建的金融集團,由于母公司沒有具體業務,其全部資金可用于對子公司的控股上,因此其在資本運作方面具有較高效率。
3.監管機構之選擇
目前學界有一個共識,就是應當由綜合性監管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進行全面監管,而且該綜合性監管機構還應具有協調各專業監管機構的職能。但目前對綜合性監管機構采取新設一個金融監督委員會,還是將綜合性監管職責賦予中國人民銀行仍有爭議。我贊成采取將綜合性監管職責賦予中國人民銀行的做法比較可取。因為,“一行三會”是我國當前金融監管機構設置的客觀現實,賦予央行綜合監管職能適應我國當前的金融監管形勢,也避免了新設金融監管機構所帶的未知影響。
4.經營規范之構建
總的來說,對于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制定,其中亦至少包含以下幾方面的經營規則:
(1)轉投資的限制。金融控股公司是以投資、控制及管理金融相關事業為目的的,一般而言,其轉投資的對象只能以金融相關事業為限,從而保證金融控股公司以經營相關業務為主,以防止其跨業于實業部門。
(2)資本充足性要求。資本是金融機構賴以從事一切業務的基礎,也是應付意外事件的緩沖器。我國金融行業的資本充足率不高,在資金實力不足的情況下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會把已經很脆弱的銀行風險擴散到整個集團,危險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危,因此,在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法》中有必要根據巴塞爾協議制定對金融控股公司資本充足性的基本要求,以適用于銀行和控股公司的并表資產狀況。
(3)內部防火墻的制度安排。借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在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中制定相應的內部監管“防火墻”條款,如設置資金、業務和規模的“防火墻”,設立信息安全的“防火墻”,設置市場化管理的防火墻。
(4)子公司的救援機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在財務上應視為一體,所以金融控股公司應當成為其子公司的力量源泉,當其子公司財務發生困難時立法應當規定集團公司有救援的責任,以免金融子公司倒閉而造成金融市場的不安。
參考文獻
[1]黎四奇:《金融企業集團法律監管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2]西:《盡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中國金融,2008年第七期.